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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随笔】【奥运,我不得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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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

我可没说我那首歌是原创的,我现在手机里面还有这首歌,就是那天再写这篇文章时下的,写到刘翔自然就用上这首歌了,最先是在KUGOO发的这首歌。没说献歌需要是原创吧!还有我文章没有诗!

至于你说的第二个,你不能因为我引用了这一小段,就说我的文章非原创,如果你就这样片面的认为我的文章是抄袭的,是没有道理的;那么我们请版主查证,如果我这篇非原创,请直接删除我的ID,我直接走人!但如果不是,请你不要诽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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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主

你的引用也太多了点吧,可不是“这一小段”哦,再举例子:
从“想当年李宁因为在奥运会赛场上失去了金牌”到“祝福刘翔!”这一段
http://q.sohu.com/forum/1/topic/3381791
从“刘翔的退出是勇敢的”到“请为刘翔鼓掌吧!为了他的勇敢” 这一段
http://bbs.china-cbn.com/dispbbs.asp?boardid=11&id=246070
统计了一下,文中写刘翔的共1314字,我能搜到的就有4段,“引用”字数达到759字,超过了一半!这叫我如何不怀疑文章的原创性呢?!

楼主兄弟,我没有说你这篇文章纯属抄袭,也不是非要和你过不去。你说我“诽谤”,言重了!我这样做,只是为了对得起我佩戴的这枚“文区卫士”勋章和“评委”这个头衔。平心而论,你这篇文章写得是不错的,但是,引用太多,总归不好,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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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写到刘翔那里,的确油尽灯枯了

但是除开刘翔的, 我的绝对真真是原创,这位仁兄说的对,当时写得时候都是凌晨3,4点钟了,的确有点来不起了,写得时候肯定要找资料哈,就去引用了一些,没注意就用了那么多,的确是我的失误。

前面说的可能重了一点,抱歉哈!接受你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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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长安月
评分:8.2
评语:
应该说,楼主是个有心人,且不说文章的质量,仅从4500的字数也可证明其对征文态度的认真。
就文章本身,忠实地记载了北京奥运会的特征性的亮点,有述有议,不乏独特见解,虽然结构散漫了些,但既为随笔则不苛求。爱国情怀与民族自豪感洋溢于字里行间,能引发读者的共鸣。
最后要说的是,本来我不想给此文评分的,因为怀疑其原创性。经过与作者的沟通,并认真上网搜寻了一番,我相信除了刘翔一段,其它的应属作者自己的文字。更主要的是,作者后来的态度让我释怀,所以我还是决定评分,并打出一个在我此次评文里不低的分数。
我向来坚持“拙劣的原创强过高明的抄袭”。引用不是不可以,但不能太多。适当的引用,会使文章生辉;太多的引用,则不免涉嫌抄袭。其实,有些作为资料性质的,或确实认同见解而引用的东西,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话说出来,这才是高明之举。
不当之处,请楼主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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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位兄弟了,我想你的建议我以后会注意的。个人认为你的建议很中肯的,我会采纳的,真的非常感谢仁兄你的帮忙。

错误不可避免的,只有发现错误,改之,那才是最重要的。我想这就是我的一个错误吧,我会认真改进的。

再次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想我很难认识到我的错误。再此也十分敬佩你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正是有了兄弟这样的人文区才能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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