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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八号当铺》 [打印本页]

作者: 令狐冲黯然销魂    时间: 2009-12-10 23:28     标题: 《第八号当铺》

前晚,和店里的两位服务员喝酒,偶然说到《第八号当铺》。
我问她们:如果有“第八号当铺”,你们会典当什么?
彼皆答:典当爱情;
我又问:那你们最想换得什么?
皆,沉默……
(我暗想,她们最想换得的估计是爱情)

今天下午,和一个初为人父的员工聊天。
他苦恼于母亲和媳妇之间的摩擦,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处之。
我听了,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类如:母亲和媳妇因为给小孩穿什么衣服而争执。
我不禁莞尔,都是些本应值得幸福的天伦——他却感到不幸。
他说,他很压抑,不快乐——没有让他快乐的事。
我也问他:如果有“第八号当铺”,你会典当什么?而又想要得到什么?
他说:不愿典当什么;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
我告诉他:其实,你的生活很完整,因为你不缺。该有的都有了,而你却没能品味出其中的美好。

我也常自问,如果有“第八号当铺”,我会典当什么?而又想得到什么?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我的爱人。她的回答和我是一致的,我很欣慰!

思变,是人的天性。
但,改变后,却未必是最好的……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09-12-10 23:35

是啊,很多想拿自已认为已不值得珍藏的东西,去换得自认为美好的东西,可却常常忽略了,拥有的也许就是最美好的!
一个不知珍惜眼前的人,他(她)的许多愿望,也往往是虚妄的!
作者: 赵晓宁    时间: 2009-12-10 23:46

回避矛盾和自我开解不是根本的办法,既然有矛盾,就没有必要住在一起。没听说过“一碗汤的距离”吗?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12-10 23:50

如果有“第八号当铺”俺只想把自己当掉,原因很简单:无用的废物   
作者: covonzc    时间: 2009-12-10 23:51

兄弟好长时间没见着你呀
上回还是08年吧在论坛打过照面的.
"人都是这样的.拥有的时候不曾在意,
有一句话说"熟悉的没有风景,有风景的最后都熟悉了"
红心敬上!

[ 本帖最后由 covonzc 于 2009-12-10 23:52 编辑 ]
作者: liuyes5210    时间: 2009-12-10 23:55

第八的片子倒是不錯,可以看看的,人性就那麼回事吧
作者: 令狐冲黯然销魂    时间: 2009-12-11 00:04     标题: 回复 5楼 的帖子

08年?在哪个论坛?
SIS,我是09年4月份第一次来的。

不过也对,兄弟同心同感,往往就似曾相识!
作者: Saniu    时间: 2009-12-11 07:37

看了楼主的贴子不禁让人多了许多思考,从中受到许多的教益!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11 07:38



我记得有个典当青春的故事。呃,其实有好多,大同小异的。
作者: blackfish2001    时间: 2009-12-11 07:56

我会典个小孩子玩玩。
现在小孩子只能生一个,所以先当个尝试下,养不好还回去。
呵呵。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2-11 11:16

是我的话,也许我会当烦恼,但当完可能就后悔了
作者: 令狐冲黯然销魂    时间: 2009-12-11 16:53     标题: 回复 4楼 的帖子

花花的话自相矛盾:
既然是“无用的废物”,又有哪个当铺肯收?

看见你刚改的昵称,叫“活废品”。还是别这么说自己吧,我见了很不爽。
我是很了解你的,你低调的消沉。

其实,你很聪明的!!一时不顺,不代表一世。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12-11 17:07     标题: 回复 12楼 的帖子

都是弄着玩的  

猛然觉得这个挺有创意的  

其实俺是无所能无所不能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2-11 18:35

如果真有可能滴话

我会典当现在衣食无忧的工作~

得到有些清贫的一家团圆~
作者: 流水之月    时间: 2009-12-11 20:17

如果让我典当,我希望典当过去傻逼的自己,还有典当掉自己的缺点,不知道可不可以呢,嘿嘿
作者: ljxin73    时间: 2009-12-11 22:00

令狐兄的母亲媳妇在一起住吗?如果住在一起我想你就没这么了观了!早些年我是真的受够了!那时候你要是这么问,我肯定把自己当掉,图个清静!
作者: 令狐冲黯然销魂    时间: 2009-12-11 22:40     标题: 回复 16楼 的帖子

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也许我的体会还不够准确。
但,上个月在一起住了1个月零2天,没发生一次争吵。
也许,我是幸运的……

不过,我认为:
男人对于婆媳关系应该付多方面的责任——从一开始谈恋爱时就应该有所准备,打好基础;对老婆多些爱;和父母多些沟通;不要回避问题,多想想自己应该如何做……
其实,比起社会,家本来就是个清静之所!

我是爱家之人!
作者: 明星    时间: 2009-12-11 23:19

引用:
原帖由 令狐冲黯然销魂 于 2009-12-11 22:40 发表
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也许我的体会还不够准确。
但,上个月在一起住了1个月零2天,没发生一次争吵。
也许,我是幸运的……

不过,我认为:
男人对于婆媳关系应该付多方面的责任——从一开始谈恋爱时就应该有所准 ...
同意你的说法~最怕的就是婆媳间的问题,做丈夫的回避问题,这是万万不行的!
作者: ljxin73    时间: 2009-12-12 00:39

汗啊!俺也是个爱家的人啊!时间短还好说,我是头半年到一年都没事情,时间长了夹在中间太难受了,有时候感觉某些电视剧里的情节就是我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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