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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 投诉:为什么封我的账号? [打印本页]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17:00     标题: 投诉:为什么封我的账号?

原来的ID:瑟里纳,在原创人生区发表了三篇非本站首发的原创文章,在发表之前已经联系过版主,版主说可以发,结果我下一次登陆的时候,发现扣了我15积分,我的级别也成了“待删除会员”,没有告知任何原因,然后不能发帖询问原因,不能收发短信,什么都干不了,只能被动的等待被删除。我想请问是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在色中色升级是很困难的,我努力的升级、用心的发帖,结果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杀了,谁能给我任何一个解释?在任何国家,被判了死刑的都还可以上诉,可以申辩,色中色怎么就这么牛B,可以做到刚判你死刑的同时就挖掉我们的眼睛、刺聋耳朵、割掉舌头、打断手脚,让我们任何想说的、想问的话都不能说出来?
后来我想删掉我的文章并扣分可能说我发表的文章不是原创,但是你们给过我机会让我解释没有?我可以发誓,如果我发表的三篇文章不是本人自己原创的,我全家都不得好死,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做娼。强烈呼唤版主,能给我一个解释,为什么要把我删除?

最后一个建议:你们决定在扣别人的分数之前,可以提前几天先给他(她)发个短信提示,让人家有解释的机会,如果说的通,你们也认可,那自然不用再扣;如果解释不通或者没有解释,你们再扣分也不迟。说句实话,不要以为你们就永远是正确的。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18:06

账号已经被彻底删除了 原因谁到找不到了
其次 会员太多 管理太少 不可能做到先短信 在处理的情况
最后 我去文区留个帖子 帮你说下这个事情 希望能对问题的解决由帮助
虽然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但是 依然希望你能控制你的情绪 粗暴的口气对问题的解决没帮助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18:06

方便的话 把信息补充详细些
你跟谁事先联系过
你发表的文章等等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18:20

联系的版主陌小七,发表了三篇文章《UC上的一夜情缘》、《我和一个已婚少妇的往事》、《现代淫乱录(一):女贩出墙记》。正打算发表第二部《现代淫乱录(二):还乡背叛记》的时候发现成了待删除会员。然后不能发帖询问,不能发短信询问,只能又注册了这个信号,然后又苦等了近一个月才能用这个号码投诉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18:21

原先的ID:瑟里纳;应该是在2008年2月份注册的
作者: 陌小七    时间: 2010-9-6 19:16

嗯,这个帖子是我处理的。你发前联系我了,说是非首发原创,我让你提供原创证明,你说没有,这几篇文章是在原来那个老的色情论坛发表的,它们已经关门了。你还说这几篇文章绝对没有泄漏,网上没有这几篇文章,如果要是有的话,按照原创处理。我看你这么肯定,就同意了。没过多长时间就有会员举报,说见过原文,然后原创人生区置顶帖【违规举报及补分申请专帖】也有人举报,而且三贴都有人举报。所以按照伪原创处理了。


http://67.220.92.015/forum/thread-1942042-96-1.html

请看这个,952楼,和950楼。还有疑问请提出。
作者: wamz125100    时间: 2010-9-6 20:25

楼主敢发如此毒誓说是自己的原创,而楼上陌小七版主又能列出证据证明是伪原创,这个,还等楼主再补充新的证据了才能说明一切了!
作者: kung2u    时间: 2010-9-6 20:59

这里的斑竹很强悍啊。上次我回复nice pics,说我灌水被扣分,冤啊。
作者: 小賭鬼    时间: 2010-9-6 21:05

不管怎么说,事实胜于雄辩!
作者: woodfy    时间: 2010-9-6 21:26

我本人也写小说,主要是科幻,在SIS发过一篇色文。我集了很多作者作品里的描写,比如气势,招势,女性人物等等,当然在自己用的时候,会进行修改。
楼主的贴子我没看到,也不知道他的作品具体情况
只是看了举报者的连接后,发现百度上面的关键词
(一股股滚热的精液喷射在)
如果仅仅是上面的的内容,我认为不算什么抄袭。关健看他的段落引用《白洁》一文的比例有多少,或者段落中间的相似度有多少。是不是有自己的独特理解和改写。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里不是鼓励大家抄袭作品,而是在看了别人的作品后能够抓住和把握其中的精髓。
我并不认同整段整段的引用
目前来说,没有原文,实在不好判断。
作者你最好把原文附上,再把你当时创作和引用的情况解释一下。
这样才方便问题的解决
作者: kg1230918    时间: 2010-9-6 22:22

发帖要注意的,一不小心的话违规就不好了。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07

他们举报的是我照抄,实际上呢?我承认,我是在《现代淫乱录(一):女贩出墙记》这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性爱描写里借鉴了经典色文少妇白洁做爱的一段描写,但是就像11楼说的,我是借鉴并改编了,并不完全一致。其次,其他两篇《我和一个已婚少妇的往事》以及《UC上的一夜情缘》我完完全全是原创,再说这两篇文章里面色情描写基本上就没有,因为这是那个网站当时搞的征文活动,要求不能有露骨的性描写,所以我干脆就忽略了。这两个人举报的内容,让别人一看还以为是我这三篇文章都是从头到尾抄下来的,这太以偏概全了。
陌小七版主可以咨询一下从那个网站过来的人(据我所知,那个网站关闭之后很多人来到了SIS),是不是ID:SELINA 原创发表在征文活动区的?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20

创作情况就是当时那个网站搞”原创文学大赛“和”原创图片大赛“,我就写了《我和一个已婚少妇的往事》以及《UC上的一夜情缘》两篇文章参加并获奖成为了贵宾会员,那个网站要求贵宾会员必须每个月发表一篇以上的原创文章(或图片),我就在那里连载了《现代淫乱录(一):女贩出墙记》、《现代淫乱录(二):还乡背叛记》、《我和我的大姨子:不得不说的故事(一)、(二)、(三)、(四)》以及《妻被淫者要淫人妻(一)、(二)》,其中后两篇没有连载完,那个网站就关闭了,我来到SIS,联系陌小七版主之后,打算把这些文章以非首发原创的形式发到这里,结果才发了一部分就被删除账号了。
那个网站(夫妻交友类型的)当时国内还是相当出名的,出了很多国内知名的夫妻,那个网站关闭之后我在那个网站的QQ群里发现有些当时的高级会员也来到了SIS,陌小七版主有心可以去问问是不是这样的情况。
我在那个网站的名字叫”selina",来到SIS本来也想叫这个名字的,结果注册的时候,提示已经有人注册了,我就注册了与之对应的中文名“瑟里纳”。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23:21     标题: 回复 13楼 的帖子

个人觉得 现在的问题可能不是你借鉴了多少的问题
首先这文章是非SIS首发 你跟版主联系过 说网络上没有流传 才得以发表
现在 有人举报说看过 但是当初的那个论坛已经关闭(?)
无法证实是楼主原创 所以才有了这么个局面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25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6楼的哥哥,人家根本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直接删除扣分了。如果给我说话的机会,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也不至于这么生气。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23:27

而且就小七叙述
当初你在联系他的时候 明确说明 无法证明原创(以SIS文区标准)但是可以保证 网络无流传
如有 可以按照版规处理 不知道这段话 楼主有无异议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30     标题: 回复 15楼 的帖子

对,我在那个网站升级到贵宾级别,而且那个网站的质量相当高,如果不是它关闭了,说句实在话,我可能根本就不会来SIS。我在SIS注册的时候是2008年2月,却基本上没有过发言。从那个网站关闭之后,我才开始在这里想要升级的。不知道这里的版主允不允许说出那个网站的名字,我想如果说出来的话,应该很多人都听说过的。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23:30     标题: 回复 16楼 的帖子

因为 文区原创奖励很高(1原创=5积分)
所以 处理违规时格外严厉 如是
现在还好 貌似只固定扣几威望来着 应该是你等级不高才落个等待删除的下场
我记得以前 不管多少级的号 直接扣到死
-20威望 -30原创之类何其壮观 而且还置顶鞭尸的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23:33     标题: 回复 18楼 的帖子

听过是没有用的
质量高?赤裸羔羊?还是元元?没用
你还没明白吗?你现在的问题是 文章网络有流传 你无法证明你是原作者 知道那个网站有什么用?就算有会员知道 但是你依然无法证明你就是那个网站的那个作者 理解?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35     标题: 回复 17楼 的帖子

是啊,我当时说的是“我保证外面没有流传,如果有的话,只要他能提供证明,不用说扣我金币,就是删除我ID我也没有话说。”但是现在陌小七版主说举报人说“看过”,在哪里看的?现在能不能看到?如果能看到的话,把链接摆出来啊!
说话要负责任的,如果只是单纯的说“看过”两个字就能证明的话,那我信口开河的说“凡是发表在SIS的原创文章我以前都看过”这样的话行不行?
作者: 鬼畜僧奶光    时间: 2010-9-6 23:36     标题: 回复 21楼 的帖子

你这么说 那我就没办法了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37     标题: 回复 20楼 的帖子

我说过了啊,他说看过,把链接摆出来啊。只有张嘴说“看过”,什么根据都没有,是不是唯心了点?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6 23:43     标题: 回复 22楼 的帖子

首先声明一点,我这不是在和你狡辩。而是我心里确实这么想的。
因为那个网站确实关闭了,我也实在没有办法提供原创证明,但是他们说看过的应该可以啊,既然看过,那么在什么网站看到的,这总该知道吧?好,知道什么网站看过了,我们就说那个网站有没有关闭?如果没有,那好,现在就把链接摆出来我们看看,这样可以吧?如果他说已经关闭了或者不记得什么网站看过了,那您觉得我是不是有点冤?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00:09     标题: 回复 25楼 的帖子

谢谢楼上的兄弟。我坚持我的原创,而且绝对不认同我是伪原创:
1、在《现代淫乱录(一):女贩出墙记》这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性爱描写里我是借鉴了经典色文少妇白洁做爱的一段描写,改编了,并不完全一致。
2、其他两篇《我和一个已婚少妇的往事》以及《UC上的一夜情缘》完完全全是原创,这两篇文章里面色情描写基本上就没有,因为这是那个网站当时搞的征文活动,要求不能有露骨的性描写,所以我干脆就忽略了。
作者: sl7258    时间: 2010-9-7 00:45

看了半天,很简单嘛,说句公道话,如果有人举报,贴上链接,楼主直接自己删号(开玩笑),如果没有,怎么也不能凭“看过”2字给楼主“定罪”吧,
作者: sl7258    时间: 2010-9-7 00:45

看了半天,很简单嘛,说句公道话,如果有人举报,贴上链接,楼主直接自己删号(开玩笑),如果没有,怎么也不能凭“看过”2字给楼主“定罪”吧,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01:08     标题: 回复 28楼 的帖子

谢谢楼上的兄弟了。我说了半天就是这个意思
作者: jijisasa    时间: 2010-9-7 01:38

我觉得应该拿出相关连接才能使人信服,另外如果内容只有小部分是抄袭,主要内容是原创的也可以酌情不扣分吧
作者: manzana    时间: 2010-9-7 01:50

申请事项:举报违规(伪原创)
被举报人ID:    瑟里纳
违规链接:  http://www.sexinsex.net/luntan/thread-3267527-1-2.html
抄袭文章链接:  http://www.baidu.com/baidu?wd=%C ... 2&tn=monline_dg
http://www.baidu.com/baidu?wd=%D ... 2&tn=monline_dg
楼主,我帮你找出来了。就是最下面那2个链接。你自己去看下到底怎么回事
作者: manzana    时间: 2010-9-7 01:55

申请事项:举报违规(伪原创)
被举报人ID:   瑟里纳
违规链接:  http://www.sexinsex.net/luntan/thread-3268867-1-1.html
抄袭文章链接:  http://www.baidu.com/baidu?wd=%D ... 5&tn=monline_dg
http://www.baidu.com/baidu?wd=%C ... 3&tn=monline_dg
http://www.baidu.com/baidu?wd=%D ... A&tn=monline_dg
照抄这么经典的白洁系列,最近的人还真是懒。
这是另一个举报你的。你自己看下。然后你再给小七版主沟通沟通,证明下。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02:09     标题: 回复 32楼 的帖子

嗯,谢谢你。但是这两个都是百度的搜索页面,看不到什么东西的。
至于“照抄这么经典的白洁系列”这句话,我是绝对不认同的。我说了好几次,我一开始就承认,这篇文章最后的做爱场景是借鉴了少妇白洁的一点做爱描写,并进行了改变。但是让他这么一说,搞得我的文章好像从头到尾都是抄袭一样,我觉得这就是偷梁换柱,有意引导别人思维误入歧途。我个人认为,他这样说话时极其不负责任的。
作者: manzana    时间: 2010-9-7 02:39     标题: 回复 33楼 的帖子

那些我看不懂,我也按进去了,也只是显示页面。那你就找找版主和他再沟通。你也体谅版主,他们也是很忙的。而且这里对伪原创的处罚是很严的。好好地和版主说说
作者: woodfy    时间: 2010-9-7 03:05

搞了半天还没解决,楼主,你写东西没存档的吗?

我来把这个事情简单化。

首先这个事有两个原因,
第一,有人举报你伪原创(这是你被后来扣威望的关键)
第二,因为无法证明你是原作者(首发论坛倒闭)

关于第一个问题,楼主,你可以把自己的原创,最好是不同时间的稿子发上来。这是最直接的方法。(我写作的时候用写作软件,会生成很多临时文件,上面记录了每一次的修改,而我基本上每天会备份到邮箱里面)
如果,你没有,那就没办法了。

第二个问题,就算不是伪原创,楼主也无法证明小说是自己写的。
其实,这个问题实在是很扯。
在美国的司法上,有一条,不能让原告自证其罪。
中国的司法程序上,也有举报者有调查取证的义务,
另外,还有一条,疑罪从无。

我认为就目前来讲,只有楼主声称对这三篇文章享有原创,而他如果能提供文档。那么我们可以在目前的事实基础上,认定他是原创者。
举报者只是根据关健词查找,证明楼主的作品有问题。如果用这种方试定罪,很多作者恐怕都跑不脱。

有人会说,这样是不是放纵了有些伪原创的作者。
我认为不然,作品发出来后,有人看自然会有更多的火眼金睛。

结论:楼主提供更多的证据后,这个问题将不再复杂。
   如果没办法提供原文,或者修改稿件,那么这事只能到此为止。

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
作者: hh000oooo    时间: 2010-9-7 08:06

我不敢品论这个,但我觉的这里的版主很负责,会员很努力,太好了
作者: alibabagzy    时间: 2010-9-7 09:50

伪原创在SIS是很恶劣的行为,被删除是很正常的,没啥好解释的了。而版主也已经给出明确答复了,下次不要报任何侥幸心理,否则还是一样遭到处罚。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13:37     标题: 回复 37楼 的帖子

我说实话,实在不想和您这种永远自以为是的人说话。但是,如果我不解释,给人感觉就是您说的在理,而我理亏无言了一样。所以我就强忍着恶心对您解释一下:
1、请问您凭什么这么武断而肯定的下了结论认定我的文章是伪原创?
2、您从那句话里看出版主给出我明确答复了?
3、您又从哪里得出结论我是报有侥幸心理的?
敬请详解,谢谢。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13:41     标题: 回复 35楼 的帖子

这个兄台说的很好,谢谢您的建议。我写的东西都是用WORD写的,所以每次修改都是直接在WORD修改并保存,所以没有您说的那些临时文件。当时凡是我写的东西我都保存在我的电脑里。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14:39     标题: 回复 40楼 的帖子

我不是纠结于这几篇说不清楚的文章,我是生气SIS没有给我通知的情况下就武断的删除了我的账号,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不行吗?要知道我那个账号虽然级别不高,但是也注册了2年多了,升级不容易,说删就删,什么意思啊?
作者: 蔫不唧    时间: 2010-9-7 16:24

唉,楼主,消消气,多大的事情?
喜欢写文,升级还是很快的,我就是例子。
斑竹大人也不容易,管理严一点,对大家都有好处。
作者: 陌小七    时间: 2010-9-7 20:39

刚上线。
首先,等待删除收不到短消息。会员有举报时,已经PM你。是在你的第一篇文章,有会员在帖子里举报。还给出连接,然后又有会员在置顶帖里举报。

其次,就算这几个是你的原创,抱歉。当时的版规是:不是肉戏的部分可以放宽点查伪标准,肉戏部分坚决抵制抄袭。或许你在原来的老网站查为“原创”,但是原创人生区和它们不同。而且两篇都查出抄袭现象。

兄PM我是说发文,应该能理解我的语气,原创人生区鼓励所有会员来发文。但是,我们只需要原创。伪原创,拼凑文,转帖文就别来了。

所以,抱歉!

还有有疑问的地方请提出。
作者: 十二少的爱与哀愁    时间: 2010-9-7 21:14     标题: 回复 41楼 的帖子

我们要的不是发誓,而是证据!
版主给的证据你看到了,你的呢?
没有给你解释的机会?你注册两年了,发帖前还不看版规?
要是所有伪原创拼凑文我们都要听解释,版主岂不是不要做其他事了。
你可知道人生区打击最严厉的就是伪原创!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22:01     标题: 回复 43楼 的帖子

版主,你说是“抄袭”?你确定看过了吗?你也看过举报的链接吗?你确定是一样的吗?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22:07     标题: 回复 44楼 的帖子

我要的也不是发誓,发誓只是证明我的信心而已。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我发表的文章,如果你确信你看过,而且做出了结论是“伪原创”,那么我无话可说,因为你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如果你没有看过,而是只凭版主给出的两句话“是在你的第一篇文章,有会员在帖子里举报。还给出连接,然后又有会员在置顶帖里举报。”就做出了“伪原创”的定论,那我更加无话可说,因为在你眼里,版主就是权威,就是上帝,就是不容置疑的父。我说什么都白搭了,那还说什么?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7 22:12     标题: 回复 42楼 的帖子

谢谢兄台开导。我现在突然也发现这确实像一场闹剧,闹剧的一方主角就想尼采一样想:“上帝已经死了。在SIS我就是上帝。”所以,我是真的无话可讲了。
作者: woodfy    时间: 2010-9-8 05:22

楼主,你就是来闹事的。
这么多人在关心你,你又不拿出一点证据,到现在也没看你把原来的文章发出来!
你一味强调自己冤枉,却从不拿出证据。
有哪一个作者不把自己的作品当成孩子一样细心保护?
不要告诉我,你的原稿已经丢了。
好自为之,SIS容不得滥竽充数,浑水摸鱼之人
作者: 陌小七    时间: 2010-9-8 10:10

引用:
原帖由 lookien 于 2010-9-7 22:07 发表
我要的也不是发誓,发誓只是证明我的信心而已。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我发表的文章,如果你确信你看过,而且做出了结论是“伪原创”,那么我无话可说,因为你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如果你没有看过,而是只凭版主 ...
最后一次回复:不要说我只是个版主,上面还有别人能才查我工作,就是我是超版,既然来这里。就肯定会认真工作。既然有会员举报,就肯定会再去帖子观看。而且它给出了
查伪连接,接着处理置顶帖又有会员给出证据。既然做出这个决定,那决定之前就肯定已经认真查明了。所以……

如果你再在这里装可怜,玩冤枉。抱歉,我没时间。你继续。
作者: 沐海听风    时间: 2010-9-8 23:52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抄袭,拼凑,尤其是色文肉戏部分,是绝对禁止地,楼主还应该检讨下自己的言行,认真看看版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9 01:23     标题: 回复 48楼 的帖子

我原稿还在,也没有丢。你怎么知道我不想再发一次?但是你问问版主,他可能让我发出来吗?
作者: lookien    时间: 2010-9-9 01:35     标题: 回复 49楼 的帖子

我也是最后一次回复您:这确实是一出闹剧。而且闹到了版主您认为我拿家人赌咒发誓是为了“装可怜,玩冤枉”的地步。您会不会认真工作,我不知道也管不着,我来这里也不是为了打嘴仗的,既然您“权威”的”认真“的认定了”事实“,那么,OK,OVER.
作者: 板儿砖    时间: 2010-9-9 02:00

呵呵,在sis封号解封就和放屁一样,既然封了你,除非玉皇大帝放屁,请问楼主你有把握能送给玉皇大帝一把黄豆让他吃下去放出来吗,没有,那你就认了吧^_^
作者: infi000    时间: 2010-9-9 02:03

我是新手 现在干嘛真的是小心翼翼的 就怕好不容易注册的账号给弄丢了 发帖都不敢发~~
作者: 窗外的天气    时间: 2010-9-9 03:00

看了这个帖子确实很能理解楼主的心情
特别是感觉自己被冤枉却无处伸冤,而原因却又是自己付出了大量心血的东西的时候
心里又难过又气愤又无奈(结合自己想象猜测的,楼主莫怪)
不过当时斑竹的做法也没什么错处
确实是按照版规处理的
只能说楼主这个事件有着很强的特殊性(原发表网站关闭)
而且有很多关键的证据已经荡然无存

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就像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样
各方有各方的看法,而且从客观上来说没有绝对的对错
只能说是各方面原因影响造成的结果

我的能力有限,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我只是想劝慰一下楼主:楼主以前写过那么多文了,想必功底不错。希望你不要过于纠结于过去,还是要多多往前看,不如现在就开始发表新的文章,斑竹一定会给予公正的待遇的!

以上是个人一点浅薄的想法,不正确之处还请大家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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