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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这样的人家---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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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稀奇

这也没什么吧,以前不讲究这个,现在这样的事多了。不是都还流行婚前财产公证呢吗?和这个岂不是很相似?婚前财产公证无非是保证婚前各家的财产基础不会被动摇,你朋友的这个也和这个差不多啊,人家有几个商铺,当然要公证一下,不然的话,一旦赔本就要由那边掏钱垫付,人家当然不愿意了。毕竟你这个朋友没什么自己的钱。他这个情况,和婚前财产公证基本一致。

再说,入赘这两个字现在似乎淡化了意义,而在古代,是很不一样的。古代的时候女人嫁给男人就要改夫家的姓——现在的日本也好欧美也好仍然如此。反过来说,入赘的男人,也应该改成女方家的姓氏的!就连生下来的孩子都应该姓女方家的姓!那个年代入赘是很没有地位的。所以说,如今虽然没有那么严重了,不过婚前挑明了是入赘的,恐怕仍然有点矮人一头的味道。

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来说,你朋友的这种情况都没什么稀奇。

这也没什么吧,以前不讲究这个,现在这样的事多了。不是都还流行婚前财产公证呢吗?和这个岂不是很相似?婚前财产公证无非是保证婚前各家的财产基础不会被动摇,你朋友的这个也和这个差不多啊,人家有几个商铺,当然要公证一下,不然的话,一旦赔本就要由那边掏钱垫付,人家当然不愿意了。毕竟你这个朋友没什么自己的钱。他这个情况,和婚前财产公证基本一致。

再说,入赘这两个字现在似乎淡化了意义,而在古代,是很不一样的。古代的时候女人嫁给男人就要改夫家的姓——现在的日本也好欧美也好仍然如此。反过来说,入赘的男人,也应该改成女方家的姓氏的!就连生下来的孩子都应该姓女方家的姓!那个年代入赘是很没有地位的。所以说,如今虽然没有那么严重了,不过婚前挑明了是入赘的,恐怕仍然有点矮人一头的味道。

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来说,你朋友的这种情况都没什么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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