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左脚 发表于 2012-1-22 23:14   全显示 1楼
我了个擦!你们这群淫人一个不一个不仗义!怎么就没一个人通知我说发了呢?
可怜我还在写节目啊!!
不过好在我的节目也糟蹋你们了,算是扯平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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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左脚 发表于 2012-2-2 15:14   全显示 2楼
386楼说的对!希望可以一直连续三十年,我每次都要客串,嘿嘿……
终于在一众水贴中看到一个言之有物的回复,不容易!

[ 本帖最后由 金左脚 于 2012-2-2 15: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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