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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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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节挤脓包(2)
  
  李泰很不满意,直接问袁守城:“难道说一个人的命格会发生变化?以前的时候人家都说我的身冇份贵不可言,你再看看,是不是哪里出了茬子,我这人喜欢变化,一会蛟龙一会麒麟,说不定以后会成为大鹏鸟,你一次最好把变化说完。“
  
  李承乾笑的快直不起腰来,李恪也不再冒汗了,变得极度自然,腆着肚子背着手,对马上就要面临的考验再也没有什么畏惧之心了,自己的兄弟这样出死力的帮自己,让他觉得不管袁守城摸出自己什么命格来,都不重要了。
  
  长孙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呵斥了李泰一句,见李泰不为所动,正要过去把他揪下来,却看见袁守城的双手又开始在李泰的胸背肩上摸索,半晌才停下来对李泰说:“小子,你注定一生富贵,寿数绵长,寿数如果少于八十岁,可以过来拆老夫的招牌。“
  
  李恪笑呵呵的上前恭喜李泰道:“四弟宅心仁hòu,福寿双全自然不在话下恭喜,恭喜,且让愚兄试试,看看自己的寿运几何。”
  
  李泰这才从云床上下来,拍拍李恪的肩膀,径直走到长孙的身边看袁守城怎么给李恪判命,自己已经把能做的全做了,只希望李恪能够安然过关。
  
  云烨半眯着眼睛,嘴里下意识的嚼着牛见虎的闺女喂到自己嘴里的软糖,他不打算放过袁守城说的每一个字,如果老家伙硬是往李恪的头上扣帽子,自己就会上去,让他判定一下自己的命数,好好地羞辱一下这个号称八百岁的老混蛋。
  
  “龙肩凤颈贵不可言!”老家伙果然说出了这句话,大殿里所有人都已经开始色变,长孙的眼睛里已经有了寒光冒出来,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母老虎。
  
  “没出息,龙肩凤颈却长了一个狴犴的脑袋,真是怪哉,真是白白糟蹋了一副好身板,命数虽好,却注定无子,如果好好地修性养心,修桥补路多做善事,或许上苍会给你一男半女,君子之泽,三世而斩,可惜了。”
  
  长孙又坐直了身子,云烨偷偷的抹了一把汗,刚才长孙身上泛出的寒意他都能感觉得到,为了自己的儿子,她绝对不会在乎死多少人的。
  
  “袁先生,您再摸摸,小子一心想要大展一下宏图,弄成一个贪财的狴犴怎么能行,您再摸摸,是不是哪里出了差错。”李恪强忍着眼中的泪水,想要袁守城再确认一下。
  
  “狴犴而已,老夫法眼无差,退下,不要让铜臭之气沾染老夫。”袁守城袖子一挥,就让李恪退下来。
  
  李恪刚刚下来,李治就急不可耐的跳了上去,他是最没有心理负担的一个,就算是被摸出皇帝命也不算什么事,他和李承乾岁数相差了整整十四岁,又是一母同胞,摸出和李承乾同样的命数也不过是冇一个兄终弟及的场面,无所谓。
  
  “赑屃之辈,看守祖坟足矣。”袁守城说的干脆无比。
  
  李治茫然的抬起头,想要发怒,又不敢,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根本就是驮着碑文的那个东西,和乌龟长得一模一样,再一想到自己的封号晋王,可不是被发配在老家看守坟墓吗,一时间眼泪都下来了,回头看看自己的母亲,又重重的低下了头。
  
  长孙觉得不落忍,亲自过去把李治拉到自己身边,小声的安慰,但是云烨却忍不住咕唧一声笑了出来,长孙又恶狠狠地看过来,李治涨红了脸大叫到:“请老神仙也给你看看,孤王是赑屃,好歹也是龙子,我要看看你会是什么。”
  
  “云烨的不用看,老夫已经看过三遍,推演过三回,只有去处,却无来龙,他的命数层层叠嶂,老夫力不能及,差点把老命搭上,算到最深处,只见明月不见人。”
  
  云烨奇怪的看着袁守城,打牌的时候老家伙不止一次的摸过自己的手,还教了自己一套按摩头脑的手法,原来都是趁机给自己摸骨来着。
  
  老冇子是后世人,你想知道老冇子的过去先看穿一千多年的时空吧,老混蛋,存心不良,今天要不整治你一下,如何能让老冇子咽得下这口恶气。
  
  他的神情立刻就变得迷茫一片,低声吟诵道:“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唉,连老神仙都不能看穿白玉京的迷雾,难道小子这一生就要这样混混噩噩的渡过去了?
  
  此去北庭,定当重登西昆仑,再去看看瑶池的真面目,或许他们能解我胸中疑惑。“
  
  袁守城听到了这句话,一把扯掉眼睛上的红布对云烨说:“此去北庭,带上老夫如何?老夫心中还有无数的疑惑准备请教神仙。”
  
  “小子是肉眼凡胎,看到的瑶池只是一片水洼子,老神仙能去自然最好,说不定小子能借您的慧眼看穿神仙地的真面目。”
  
  “云烨慎言!”长孙吼了一声,她不知道神仙地是什么样子,但是她能看出云烨嘴角的那一丝坏笑,这小子算计人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副德行,袁守城是大唐硕果仅存的人瑞,岂能折损在北庭的风沙荒漠里。
  
  袁守城大笑道:“娘娘勿要多说,老夫决心已下,能死在神仙地总比掩埋在人间要好,这是老夫多年的夙愿,就算云烨不去,老夫也会组织道门远赴西昆仑朝拜,佛门的玄奘已经去了一趟天竺,归来时万民空巷,佛法大盛,西昆仑路途不及天竺一半,老夫又是在大军保护中前往,这是千古难求的机缘,焉能不走一趟?”
  
  说完了自己的理由,还特意躬身一礼,恳求皇后莫要阻拦,长孙惊惶了一阵子,这事太大,她做不了主,不由得朝断鸿看了过去,断鸿理解皇后的难处,拂尘甩了一下,就直奔万民宫,皇帝还在那里等消息呢。
  
  长孙忽然指着袁守城的头发说:“袁老先生,您的那一绺黑发没了。”众人都朝袁守城的头上望去,果然,他发间原本有一绺黑发长在白发间非常的醒目,但是现在不见了踪影,满头白发如白雪一般,再无一丝杂色。
  
  “今日破例,看了四个人的命格,岂有不受苍天惩罚之理,老夫以前总说”命不过三“就是想免受天罚保留这具残躯,如今看来难了。”
  
  听了袁守城的这句话,云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娘的骗人都骗出真诚来了,他坚信自己到大唐属于自然因素,这也是支撑着他没有崩溃的原因所在,心血来潮的建立了玉山书院,就是想看看能不能解开这个谜团,不管自己能不能看到这一天,对他来说都是一个安慰,他很不希望知道自己头顶上蹲着一位神仙,动动手指自己就来到了大唐,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自己的老师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这个世界上有神仙。
  
  这是一种信念,或者说是一种执着,不管正确与否,他都必须坚持下去,作为这个世界上眼光最长远的人,这是他的骄傲所在。
  
  “老先生以后没事干不要再给小子算命了,万一出了好歹,小子担待不起啊。”云烨慢悠悠的说了一句话,他不喜欢被人家窥测,不管这种窥测有没有效果。
  
  “不同,大不同,小子,老夫养好身体之后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继续测算你的命格,不知道吧,小子,给你测命格没有因果落在老夫头上,上一次差点完蛋是因为心力交瘁之故,与天罚无关,普天下就你一个人是这样的怪命,老夫岂能放过。
  
  你周身被福萌所笼罩,几乎到了百毒不侵的地步,虽然造下了无边的杀孽,却无因果沾身,小子,你去看看,哪个杀了几十万人的家伙有过好报应,牛进达用战马踏死了三千人,就注定断子绝孙,现在,你身边却有两个福娃娃跑来跑去,房玄龄注定有肘腋之祸,现在却子孙满堂和乐开怀。
  
  娘娘的命格老夫会判错?哪怕将老夫泡在酒缸里,测算出来的命格也不会错,就连陛下哼哼……“
  
  袁守城说到皇帝的时候打住不说了,而是蹲下冇身子,笑眯眯的在两个孩子身上摸来摸去,摸完了以后赞叹了一声:“果然是两个福娃娃。”还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两个栓了丝线的小玉人,给两个孩子一人挂了一个。
  
  长孙好像知道些什么,听到这些话并没有感到奇怪,李泰凑过来,搬着云烨的下巴上下左右看了一遍,对李承乾说:“大哥,我没看出什么不对头来,你看出来了么?”
  
  李承乾摇摇头,看了一眼就没兴趣再看第二眼,太熟悉了。
  
  “去北庭之前知会老夫一声。”袁守城吩咐完就背着手进了后殿。
  
  “好厉害的骗子,佩服啊,佩服啊。”云烨心甘情愿的朝袁守城离开的方向鞠了一躬。
  
  长孙笑道:“在你没出现之前,袁守城言出法随,料无不中,自从你进入了长安,他才开始不断出错的,说说,怎么回事。”
  
  云烨愤怒的揪着自己的头发说:“我哪里知道!”这又是在挤自己的脓包,痛彻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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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节旺财回家

  无数次的梦到那个山谷,现在离他越近,云烨就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不单单是云烨有这样的感觉,旺财也不断地嘶鸣,看到那条熟悉的大河,旺财使劲的用蹄子刨着地,见云烨在忙碌不理睬自己,一遍又一遍的拿最叼着云烨的甲叶子就想离开。
  
  “等一等,今日太晚了,明天我们就去,你回家难道不带什么礼物么?现在开春,青草刚刚长出来,族群里一定没有吃的,给你多带些,拿回去给他们吃。“云烨摸着旺财的长脸不断地安慰,旺财依然哕哕的叫个不停,两个大鼻孔张的老大,不断地嗅着空气,想要辨别出那些熟悉的气息。
  
  旺财晚上就待在云烨的帐篷里不出去,那日暮无所谓,旺财这样她反而喜欢,把自己裹在被子里露出脑袋和旺财对眼睛。还从被子里拿出一颗梨子喂旺财,旺财随便咬了一口就趴在了专门给它准备的干草上耷拉着脑袋,很没精神的样子,那日暮咔嚓咔嚓的就把剩下的梨子给几口吃光了。
  
  云烨钻进了被子,又爬了出来,皱着眉头从被子掏出来四五个梨子,一股脑的放在那日暮的枕头边上,这个婆娘到了现在还有往被子里藏食物的习惯,为了让她改掉这个毛病,辛月没少揍她。
  
  躺在床上听着旺财不断地在打响鼻,知道这家伙这时候一定非常的jī动,云烨闭上眼睛,回想自己初到大唐时候的情形,他发现自己现在非常的想让时间再退回去,活了两遍人心中依然充满了遗憾……
  
  那日暮掉到床底下去了,是被旺财拿大嘴扒拉下去的,启明星还在天边挂着呢,旺财就已经急不可耐了,那日暮爬了起来,抱着被子狠狠地踢了旺财两脚,云烨站在床边开始穿衣,帐篷和外面传来了袁守城沉闷的咳嗽声,就像老奶奶以前担心云烨贪欢,一大早就叫起是一个模样,出了帐篷,才发现无舌已经坐在马背上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军务昨日就已经交代给了五蠡司马和赖传峰,云烨匆匆的洗漱了一遍,就骑上旺财向自己魂牵梦萦的地方奔去。
  
  不用云烨看路,旺财对这里更为熟悉,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烨就看到了和张诚相遇的那个路口,旺财拿鼻子嗅了两下,径直沿着大路就冲了下去。
  
  “云侯,难道此马乃是和你来自同一个地方?怪不得如此通灵性,如今老马识途,我等也不担心会走错路了。呵呵,如夫人的马术想不到也是如此的了得,无舌,看来我们两个人要加把力气了。“
  
  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头子坐在马上稳如泰山,随着战马的起伏不定上下摇晃,人和马匹似乎混为一体,这是一种很高的骑术。
  
  旺财一边嗅着道路,有时候甚至拿舌头舔几下地面,一旦确定了方向,就会狂奔。往日拉盐的小路已经变成了大道,大冇道上拉盐的牛车络绎不绝,这里现在已经变成了陇右最大的盐池所在地,他如今供应着陇右十九州的食盐供应,被人称为旱盐,甚至遥远的北庭都护府还有安西都护府都要仰仗它的供应,乃是陇右的重地,兰州下辖的金城县府兵就屯居在这里,时时保卫着这条生命线。
  
  旺财骄傲极了,这片土地上它就是王,抬头叫了一嗓子,两只大耳朵就雷达一样的不停地转动,没发现什么动静,这让它有些发急,越过那些盐池子,继续往黄河的下游奔跑。
  
  云烨悄悄地数着,那个巨冇大的树根依然还在,旺财蹄子一扬就跃了过去,马蹄子踩在散乱的鹅卵石上火星四射。
  
  地方到了,云烨下了马,将旺财的马鞍子,笼头全部卸掉,在它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旺财就一纵身窜进了荒原,半人高的野草被它的身子分开,不断地鸣叫,不断地奔跑,只有在这里旺财才是真正自冇由的。
  
  “您和祖师爷爷就住在这里?“那日暮好奇的四处看看,小声的问了云烨一句,云烨摇摇头,换乘了一匹马,率先进入了荒原。
  
  荒原尽头的那和山口还在,远远地就能看见,不晓得李二的探子是不是来到过这里,但愿他们没有来过,如果因为自己的存在而让旺财的族群获得毁灭性的打击,云烨绝对不会原谅自己的。
  
  云烨的马队笔直的向那座山口前进,旺财在荒原上乱跑,叫唤的声音越发的凄凉,连云烨都能听出旺财此时是何等的绝望。
  
  马群不见踪影,按理说现在该到了马群回到这片荒原觅食的时候了,地上的青草已经一扎长了,伸展着肥嫩的叶子在春风里摇晃,都是好草,可是马群哪里去了?
  
  云烨唤过兰州的官员问道:“这些年你听说过有谁从这里捕获过马群么?“
  
  “回禀大将军,这里是荒原,也不是马群能来的地方,如果需要捕获野马群,只要去草原上就好,咱们陇右的马儿不多,从未听说过有人从这里捕获过野马。“
  
  “这就好,你给我记住,这里的马群是云家的,你不要管我的这个命令是不是合理,合法,我会把它弄得合理合法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绝对不允许在这里捕获野马,如果有不尊命令的,我会亲自过来将他斩成肉酱。“
  
  兰州的地方官明显有些愣神,但是看到云烨杀气腾腾的双眼,赶紧点头,侯爷只说了不许从这里抓野马,没说要这片土地,这是不想让地方上难做,至于抓野马,原来也没人从这里抓到过野马,现在只不过是一道禁令而已,算不得大事。
  
  旺财胡乱跑了一阵子见不到马群,就往云烨这里跑了过来,脑袋垂在地上,还是不死心的嗅来嗅去,希望能够找到一点有用的信息,比如一泡湿润的马粪。
  
  云烨安抚了一下垂头丧气的旺财,就打马向山口跑去,穿过了这片不大的草原,当云烨立马在山口的时候,那片山谷就出现在眼前,和自己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场景一样,是那样的真冇实。
  
  左面的山是黑的,右面的山是红的,最中间有一条蜿蜒的小河从山谷里淙淙而下,小河的尽头,就该是自己的目标所在。
  
  旺财忽然叫唤了一嗓子就直直的冲下了山口,惊得草丛里的野鸡四处乱飞,偶尔有两只兔子越过高高的枯草,慌忙的钻进草丛深处。
  
  马群原来在这里,现在的马群要比云烨看到的大了好多,足足有四五百匹之多,静静地站在草原上吃草,听到旺财的嘶鸣,齐齐的把头抬起来看着连蹦带跳的跑过来的旺财。
  
  一匹明显比别的马匹大了一圈的棕色马缓慢的从马群里踱步走出来,打了个响鼻就低头冲着旺财冲了过来。
  
  “哎呀,不好了夫君马王以为旺财要来抢王位,要和旺财决战,您快阻止啊,旺财会受伤的,那匹马王那么大。“那日暮惊叫起来。
  
  云烨从马上下来坐在地上对那日暮说:“你忘了,旺财也是宝马,知道怎么对付马王,就是不知道它们是兄弟还是父子。“
  
  “父子,那匹马王明显的是一匹老马,口齿绝对不会少于二十龄,旺财只有十三岁,就是不知道它知不知道马王已经认为它是敌人了?“
  
  袁守城一偏腿就从战马上跳了下来,冇身手异常地灵活,看来老家伙有所保留啊,这样的身体去燕来楼夜夜*宵都问题不大,还总说要找孙思邈帮自己看看。
  
  所有的人都下了马,瞅着旺财和马王在草地上追逐撕咬,刘进宝和那日暮发疯一样的为旺财加油叫好,即使这样,云烨也能看得出来,旺财打不过身手矫健的马王,被人家一头就顶翻在地。
  
  云烨闭上了眼睛不忍心再看,以旺财欺软怕硬的性格绝对会跑回来哭诉的,睁开眼睛,果不其然,旺财在前面狼狈的逃窜,两只耳朵紧紧地贴在脑袋上,看样子是在用吃奶的劲逃跑,马王在后面紧紧地追赶,方向就是云烨这里,连个弯都不带打的。
  
  无舌斜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说:“什么人养什么马,你看看旺财和你像不像?“小苗扯扯师父的衣袖,想让师父不要再说云烨,因为云烨正在给旺财准备东西。
  
  强攻不成,智取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云烨把果子都装在一个布口袋里,一会好让旺财去贿赂那匹马王,当年自己就是靠着羊油煎蒲公英完美的贿赂了马王,成功的混进了马群,旺财拍马屁的功夫一流,不至于学不会。
  
  马王追逐旺财一直到山脚下,这才转身回去了,旺财三两步就窜上了山坡,不等云烨给它示意果子的用途,旺财就叼着布口袋又冲下了山坡,云烨这才想起来,旺财不但向大象献过媚,也被云家庄子的那些孩子整天奉承,那里会不知道果子的用途。
  
  袁守城目不转睛的盯着旺财的一举一动,不断地说:“有意思。“其余的人已经被旺财的行为逗得哄堂大笑。
  
  因为旺财正趴在地上,用嘴把袋子叼起来,往马王的嘴边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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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节马冢

      a果你不断地往地下挖,到底会挖出什么东西来?!

      答案非常的明显,只会挖出水来,一道比水缸还要粗的水柱冲天而起,刘进宝就被挂在水柱的最上端,惨叫着却逃脱不了。

      其余的几人散落在大坑的周围,惨呼不已,无舌窜到一匹马背上,甩出一条绳子,缠住刘进宝随手就甩了出去,刘进宝在地上滚了好几个圈子,头脸上全是鲜血。

      “快走,地陷了。“云烨把那日暮扔到马背上,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窜了出去,这样的情形云烨见过,当初在十万大山里就见过大地塌陷,没想到这里也会发生。

      所有人玩命的骑着马往远处狂奔,不但他们在逃命,荒原上的野兽也在逃命,马群在马王的呼啸声下,开始忘命的向山里奔跑,只有一匹马往反方向跑。

      云烨打了一声呼哨,旺财就斜斜的穿过荆棘林跟着云烨往山口的方向奔跑,一口气跑到了山口,这才勒住缰绳,回头望去,不由得大吃一惊。

      一道明晃晃的水珠冲天而起,在阳光下显得非常的诡异,不到一柱香的时间,水柱下面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洞,之所以说它是一个小小的黑洞,是因为旁边的土地还在继续崩塌,不管坍塌多少泥土下去,依然填不满这口黑洞,黑黑的洞口最中间就是那道水柱。

      “侯爷,那个洞还会吞没掉多少土地?不会停不下来吧?“满脸都是鲜血的刘进宝心惊胆战的问自家侯爷,不就是挖一个大坑么,怎么就弄得天塌地陷的。

      想到这里看云烨的眼神就更加的敬畏。

      “当然会停,估计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裂隙,被我们释放了它最后的动能,所以就出现了塌陷。等到空洞被填满了,塌陷也就会结束,侯爷我在南诏就遇到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这里会出现一个湖泊,挺不错的。“

      袁守城盯着云烨看了很久才说:“老夫做梦都想去昆仑,拜谒西王母但是老夫绝对不和你一起登山,和你在一起,老夫出事的可能会大大的增加,这么说吧,你是那种天生幸运的人,和你在一起打雷也只会劈我不劈你,亏大了。

      现在明白老夫所说的死地是什么了吧?小子你对老夫的话总是有抵触,虽然不知道你为何会这样,你师父就算是半仙之体那又如何,总不见得他就什么都会,老夫和你恩师想比只是萤火之光,你难道因为这点萤火之光就否定她不是火焰?

      现在地陷了,光天化日之下地陷了,小子,这是上天在警示你,不要去打探超越你能力以外的事情,切记切记。

      别人都听的一脸的惊恐,只有无舌一言不发,陪着云烨坐在石头上看着眼前的黑洞越来越大这是难得的奇景,一辈子也见不到一次。

      云烨非常的可惜,没有火山喷发出来如果有火山爆发这才真正称得上是人间奇景。晚上就露宿在山口,云烨在大地的轰鸣声里睡的极为舒坦,这样的结果很好,确实很好,有的时候,没结果,也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答案。

      天色微明的时候云烨睁开眼睛,发现其他人都在山口坐了一夜

      大地塌陷的轰鸣声消失了,只有那一道白亮亮的水柱依然喷涌不休。

      无舌看着眼前的大坑对云烨说:“万事总有答案,你能解释天塌地陷,这个东西你作何解释啊,老夫一夜未眠,所思所虑者就是白玉京,这是刘进宝从坑里挖出来的,你还要说白玉京与你毫无关系么?”

      云烨很诧异无舌这么讲,但是看到无舌手里的一面玉牌,眉头就皱了起来,那半瓶子二锅头是自己的,这个东西不可能是自己的,前世从来就没有接触这种珍贵文物的机会。

      饕餮纹,这是什么道理?其余的三枚玉牌就在大军中,拿回去再看看,到底有什么秘密,对这个秘密云烨丝毫的不关心。

      太阳出来了,大坑也彻底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下,看不见大坑的底部,泉眼附近却有一座小山,大地塌陷似乎对泉眼没有任何的影响,以前的山谷消失不见了,袁守城再一次掏出罗盘查看这里的地气风水,苦笑着对云烨说:“现在变得风水绝佳了,尤其是中间的那口喷泉,更是了不得,小子,你打不打算在这里埋你家老夫人,如果不打算埋,我准备死了以后埋在这里,好保佑我的徒子徒孙衣食不绝。”

      “让给你了,我奶奶故世以后要埋在祖坟,和家人团聚,才不要孤零零的埋在这里,你喜欢的话就归你了,不过了,外面的马群不能动,谁要动马群别怪我翻脸。

      袁守城彻底的暴怒了,揪着云烨的衣领子大怒道:“小王八羔子,这里的风水左青龙右白虎,后又彩凤,前有明堂,有深不见底的聚财水潭直通龙脉,又有一柱擎天可通达天际聚敛天下生气。

      如此好的地方你偏偏要找千军万马来征伐我是不是?你还有脸说不懂堪舆之术,你这个小王八蛋才是最阴险的,这里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那群野马,你不让别人动野马群,说白了就是不愿意让老夫在这里安息。“

      无舌笑道:“如果真的有用,老夫死了之后就埋在这里好了,老夫乃是武人,最喜征伐,这样多好啊,死了以后也不会寂寞。”

      袁守城鄙夷的看了无舌一眼说:“你都快成僵尸了,又是阴人,死了以后不快快的找一个向阳坡埋上好好地聚敛一点阳气,难道下辈子你还想做宦官不成?”

      无舌脸上的痛苦之色稍一显露就消失的无踪,对于袁守城他还不敢唇舌相讥。他不敢,云烨却不在乎,指着那座红山对无舌说:“那里有一座巨大的铜矿,等到老袁把自己埋进土里面,咱们就去开采铜矿,相对帝国的命运来说,老袁子弟们的衣食算不得一回事。”

      无舌哑然一笑,并不做声,缓步坐回石头上,接受那日暮和小苗两个人殷情的捶肩膀,捶腿,闭上眼睛再也不看袁守城。

      袁守城刚才气急之下失言了,但是这座极好的墓穴却不能丢·缓了缓气对云烨说:“我给你的马群重新找一片最好的草原,把它们迁走,只要你不去开采这里的铜矿,怎么说都好。”

      “别想了,这片地方是旺财家的,就算是出了好墓地也该是旺财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好墓地多得是,我们不是要去西昆仑吗?到时候把你埋在神仙家的花园里岂不是更好,至于和一匹马争。”

      云烨说着话,就把旺财的长脸拉过来对袁守城说:“这里是它的家,生生死死都该在这里,你就不要想了,告诉你,抢东西没人能抢得过我云烨。”

      袁守城看看傻乎乎的舔着云烨手背的旺财,长叹一声就不再言语,最后看了一眼这座极佳的明堂,抽了胯下马一鞭子,率先准备回营地了。

      泉水变成了喷泉,山谷变成了大坑,这就是云烨给这座山谷带来的变化,拿着玉佩对着太阳看,什么都没有,或许是角度不太对,把玩了两下就继续催马前行。

      旺财站到山坡顶上叫了一嗓子,看了天边的马群一眼,就快跑了两步追到云烨身后,开始从马包里找吃的,对它来说发情期过来,生活也就回归了原来的轨道。

      五蠡司马将云烨在山谷的一举一动都写成了奏折,派遣了心腹星夜送往长安,他对山谷的变化的描写极为精彩:“初三日,云侯掘水泉,须臾,水龙升高十丈,地陷千尺,有幽魂敲鼓,又有神人显圣,及日出,安定矣。

      袁师曰,此乃绝世明堂,欲归葬于此,云侯曰,此乃马冢而已……

      李二手捧密信翻看了三遍,又找出兰州地方的奏报,上面说金城县有轻微之地龙翻身百姓稍惊,旋即安定。

      “马冢?倒也洒脱,这样也好,白玉京到底是镜中花,水中月,如今全然毁弃,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只可惜好好地一座明堂,变成了马冢。”

      云烨将四面玉牌按照阳光的角度摆好,想看看有什么惊人的变化,大坑底下挖出来一面玉牌?谁放的?“阳光照在玉牌上,前面三面玉牌都显出了影子,只有第一枚玉牌什么变化都没有,真是怪哉,无舌不死心的把玉牌再一次调整了角度,还是什么都没有出现,云烨把玉牌全部丢给无舌道:”你慢慢研究,找出什么不同的地方告诉我就行,大军就要进入沙州,事务繁杂,我没时间捣鼓这些东西。“

      他拍拍手扬长而去,独留下无舌颤抖着手把玉牌拿绸布包起来,小心的塞进怀里,然后对小苗说:“敢靠近为师营帐者,杀无赦!“

      蒋山南望近西坊,亭馆依然锁院墙。天子未尝过细柳,将军寻已戍敦煌。倾怪石山无色,零落圆荷水不香。为将为儒皆寂寞,门前愁杀云中郎。

      云烨嘴里吟着诗,瞅着不远处的关墙,觉得敦煌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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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节沙洲冷

   大军不入沙州,这是惯例,张,索,曹,阴,令狐陇右,河西大族早在立国之初,李氏皇朝平灭薛举父子的时候就已经用战功换取了朝廷大军不入沙洲的条件,而沙洲每年也向长安进贡不绝,事实上不但沙州是在这些人的控制之下,肃州,凉州的势力,也都听这些大家族的,这是心腹之患。

      河西走廊乃是进入安西,北庭的要道,以李二的霸王性子岂能放这样的心腹之患在这里,云烨这一次进入北庭,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顺手铲除掉这些祸害。

      现在云烨的大军已经到了沙州,苏定方换防的大军也在缓缓地逼近沙州,河西之地忠于朝廷的大军在短时间内就有七万之巨,这是一股足矣灭国的力量,云烨看不出以沙州刺史令狐周为首的大家族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接替令狐周的官员就在五蠡司马所在的后营,只要大军屠灭了这五姓,他们就会立刻接手地方的政令。

      李二现在看到地上多一个绊脚的石头都不舒服,焉能任由这几家人在自己的国土上形成事实上的割据,世上哪有这么奇怪的事情,李二从来不认为当初签订的文书有什么约束力,只是恼怒这几家人的不识进退。

      借助大唐与西域的商业往来,沙州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展成为了通都大邑,商旅不绝于途,财货也就纷纷的落入了这五家人的口袋。

      从长安出来的时候,云烨就带了一点点钱财,还都被辨机打劫走了,现在穷的一塌糊涂,李二亲口告诉云烨,他西征的军饷就要出在这五家人身上。录事参军已经腾空了好些大箱子,准备装钱,他已经快被那些讨债的商人烦死了,现在到了沙州,终于有钱把兄弟们路上吃掉的肉食,青菜。之类的账目结清楚了。

      关庭珑的家人就在沙州,云烨派了一队士兵进入沙州把老关的妻儿老母全都接了出来,当老关的妻子问起这是何故的时候,接人的队正笑着说:“大军就要攻城了,我家大帅与关刺史乃是至交,岂能看着老夫人被战火牵连。”

      关家的老少顿时急慌慌的出了城,连自家的黄狗都带着,也不知道这句话是怎么传出去的,整个沙州顿时就陷入了无边的恐慌。百姓们不明白自己国家的大军为何要进攻自己的城池,好事一些跑到城头,已经看见无边无际的大军正在缓缓地向沙州围拢了过来,看样子不打算放过一个人,因为他们连围三阙一的攻城之道都不讲了。

      杀人是苏定方的事,云烨现在只想拿到自己的军饷,然后把朝廷指派的沙州刺史送上位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至于肃州凉州这些地方的绥靖任务那是苏定方的。与自己无关,自己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填补北庭军力的空白。监视那些蛮族西征。

      云烨其实很不明白这些人,大唐已经平安这么久了,他们到底依仗什么把持着沙州不交还朝廷?建国的时候万事艰难,李家当然会许诺,那个时候只要把薛举父子干掉就是大胜,其余的事情可以徐徐图之。毕竟薛举有薛霸王的称号,一身武力无人能及。

      李家王朝最善战的悍将尉迟恭都被薛举一马槊抽的吐血三升,将养了一年才痊愈,现在和云烨说起薛举的可怕都一脸的严肃。息太子李建成被薛举打的大败,自持勇力的李元吉差点被薛举活捉。李安远,刘弘基都是被薛举活捉的,大将慕容罗更是被薛举砍下脑袋挂在旗杆上,大胜之后的薛举准备打马进攻长安的时候被李二玩命的挡在秦州不得寸进,那个时候河西,陇右之地已经损失殆尽。

      就在李二技穷的时候,薛举病死了,否则薛举一定会攻破李二的防线,大举入侵关中,到时候天下谁坐还说不定,所以,那个时候只要是有援兵,李二什么条件都会答应的。

      更何况薛举的老窝就在金城,如果沙州的这些大族能够突然抄一下薛举的老窝,自然是大功一件,协议达成了,大族们准备出兵了,薛举死了,他们兵不血刃的就捞了一个天大的功劳,把守在秦州一日三惊的李二差点被活活气死,早知道薛举会病死,签那份协议做什么?还给后世留下祸患。

      他一直在等着这些大族自动的邀请朝廷派官员入驻沙州,这样一来只要给那些大族一些名头上的荣耀也是应有之义,结果,他从贞观二年,等到了十四年,都没有任何消息,再也忍耐不住的李二决定派云烨过来问问,这些人到底是要命还是要继续坚守那份协议。

      派了大军过来就是来征伐的,绝对不会出现派了大军来吓唬你一下,然后再继续谈判这样虚头巴脑的事情,钢刀出鞘,不见血是不会收回去的。

      军队从来就来和你讲道理,他们的道理就是刀子,现在又多了火药,云烨带着三万多部下就要远征西域,哪里敢在自己的回家要道上和补给要道上插一把刀子,不管云烨愿意不愿意,为了自己和数万将士的安危,他都不会容许自己有半点的怜悯之心。

      云烨骑在旺财的背上,站在云字大旗底下,不远处的鼓手正在敲鼓,三通鼓之后,大军就要开始攻城了,哪怕城门已经洞开,云烨也会派军士爬城墙进攻,炫耀武力就必须进行彻底,让所有人胆寒,甲士攀城那是噩梦里才会有的景象。

      令狐周带着一群人面如死灰的从城里走了出来,带着无限的沧桑,嘴里不断地念叨着:“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的,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的。”

      到了云烨的马前还没有说话,云烨的手就挥了下来,一队骑兵立刻就呈半圆形包抄了过去,惨叫声刚起,就消失了,等待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些人已经全部变成了死尸。

      五蠡司马面无表情的回首吩咐一声,两个低阶司马就去了死尸堆,不断地拿着红笔勾销账册上的名字统计完毕之后,五蠡司马发现上面还有没被购销的名字,就再一次下令敲鼓,这样的名单昨日午后已经递交给了令狐周一份,这是杀人名单。

      “大将军,名单上还有遗漏,少了七人,这些人为了顾惜自己的生命连全家老小的命都不顾了,请大将军下令,准许卑职进城搜捕。”

      “老范,这是陛下的旨意,我们违背不了,人能少杀点就少杀点,达成目的为第一,不要忘了雷霆过后总会有和风细雨。”

      范洪一拱手应诺,呼喝一声,大队的甲士开始从四面八方进城,云烨下了马,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候范洪一的消息。

      初春的荒原上非常的干燥,那些尸体流出来的血很快就渗入了砂石地,并没有浓重的血腥味传过来,每回杀自己人,云烨都不太舒服,刘进宝知道侯爷的心思,把茶壶都没有给侯爷端过来,这个时候侯爷不会有喝茶的心思。

      还没到中午,范洪一就回来了,带出来了七具尸体,把账册递给了云烨过目,云烨耐着性子检查完毕抬头问范洪一:“杀了多少?”

      “按照大将军的意思并没有过度的株连,斩首三十七级。”范洪一站的笔直回答。

      “上报吧,请沙州刺史开始安民,三日后大军西出阳关。”

      “喏!”

      原本是几个狱吏就能完成的事情,李二非要让大军来做,其实就是在泄愤,军人行刑和狱吏行刑是两个概念,每年菜市口都砍的人头滚滚,满长安的人都在拍手叫好,好些富贵人家的姬妾似乎都喜欢上这一口,只要有人被砍脑袋,她总是会包下最近的酒楼从窗户里偷看,并且从喷涌的鲜血中收获极大地满足。

      绝对不会有人喜欢观看军人杀人,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一个人喜欢看军人杀人,因为军人杀人不分善恶,他对整个族群都是有威胁的。

      长安已经变换的让人认不出来了,天南地北的人群涌入到长安,都想获得一席之地,带来了繁华,也带来了各种风俗,男人们玩命的杀胡子,女人们玩命的学习胡子女人的发式和衣着,头发越来越古怪,衣衫越来越单薄,领口也开得越来越低。

      云烨忽然想到了那个英俊的辨机,这个时候确实是一个化缘的好机会,但是男人们总是很忙碌,不会给他多少机会,而长安庞大的贵妇群,将会成为他重要的资金来源,一个英俊博学,充满仁爱的男子,一引来那些贵妇们狂热的追捧,更何况,他还是玄奘大师的弟子,师出名门,这样的男子不管他是不是和尚都会成为女人的致命伤。

      而狂热的辨机,为了自己的理想能自作主张的在自己头顶烫戒疤,也能为了自己的理想做任何事,皮肉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个臭皮囊,只要目的正确,过程他会认为是小节。

      想到自己和袁守城在纸条上写的字,云烨就摇头感叹世事的无常,长安太远了,还是多想想自己的北庭吧,云烨就着烛火,铺开了巨大的北庭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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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节神仙的定义

       看到巨大的地图上寥寥无几的几个补给点,云烨长长的叹了口气,大唐军人不害怕作战,唯一能让他们忧愁的就是补给。

      关中的城寨密密麻麻,百十里地就有三五座县城,可是在这里,点和点之间的距离动辄上千里,西出阳关是云烨最无奈的选择,如果要去北庭,走玉门关最为合适,从玉门关出发,只要经过伊吾州,过高昌,穿过吐鲁番就会抵达北庭都护府所在的庭州。

      现在不行了,春天正是玉门关外魔鬼城最恐怖的时候,从来没有经历过魔鬼城这样恐怖的地方折磨的关中将士,弄不好会未战先溃,长安城里从北庭回来的将士很多,许多人到了长安好像还能听到魔鬼城里那些魔鬼的嚎叫,午夜发狂斩死家人,然后再自杀的例子数不胜数,就算是没有伤人的,诺大的一条汉子也颤抖着缩在墙角大呼救命。

      云烨不想自己的部下也出现这样的情形,所以决定西出阳关,避开魔鬼城,沿着沙海到达婼羌国,再折回向南到达楼兰,看看狄仁杰有没有给自己准备好藏兵之地,然后一路经过尉犁国,龟兹国,越过石漆河绕一个大圈子最后到达天山下的庭州。

      算算路途,已经超过了六千里,这是名符其实的行军,大军不知疲倦的每日走五十里也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就算是自己的大军都是骑兵,每日走一百里,这已经是极限了,也需要走两个月。

      看着地图上的红线,云烨在发愣,这是临出发前,几位老帅精心为自己准备的行军路线。时时刻刻都保证自己的大军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这样一来,就把被伏击的危险降低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只靠云烨的智慧来应对了。

      现在准备西征的胡子已经不光是突厥,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这些人还要加上西域的这些小国家萨车,疏勒,连早就认为灭亡的大宛国都有余孽存在,更不要说乌孙、康居、奄蔡、大小月氏、安息、条枝、大夏这些遗族了,当云烨看到自家商队统计上来的情报,就恨不得拿头去撞墙,扜罙、于窴、楼兰、姑师、黎轩、身毒、驩潜、大益、苏薤这都是些什么国家,为什么去长安朝拜的就那么几个小国家?

      难怪李二认为苏定方的权限不足以处理这些事务。非要把自己弄过去,黑眼珠的汉人打过来了,于是西域的那些蓝眼珠,灰眼珠,乱七八糟眼珠的人就要搬家,三十万大军,两百多万妇孺全部聚集在恒罗斯城,伺机进入吐火罗。开始自己的漫漫长征。

      恒罗斯城置优越,展开昭武九姓国的地图。康国位于石国的西南,再往南是米国和史国,而石国都城的东北方向依次是白水城和罗斯城,这几地仿佛是一件大衣上一排斜斜的纽扣,而罗斯就是这件大衣的领子,北是茫茫沙漠。东被千泉山阻隔,西临药杀河,具有‘提裘之势’的战略地位,而云烨最终的目的就是到达这里,等待这些人西进。

      心绪烦躁之下出了大帐仰望着漫天的星空。感叹的不行,那些人为了给自己寻找一块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地,这一次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就像非洲大草原上迁徙的角马群,云烨至今都清晰的记得角马渡过马拉河时的惊险和悲壮,生命的意义在那一瞬间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食人是他们迁徙途中的鳄鱼,萨珊人或许算得上是河马,沿途的那些小国家或许算得上是鬣狗,那么大唐在这里代表着什么样的角色?

      角马群并不畏惧狮子,他们畏惧的是即将到来的旱季,也只有大唐才能让这些民族在努力战斗后看不到任何希望,只能选择最残酷的迁徙来逃避自己将要面对的残酷命运,两者之间仇怨太深,看不到任何化解的希望,所以大唐就是这些胡人的旱季。

      戈壁滩上看星光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这种见不到月亮的夜晚,天空就像是一匹巨大的黑绸布,而那些不断闪烁的星星就是点缀在绸布上的宝石。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该是何等的寂寞啊!”云烨自言自语了两句,也不管地上是否干净就躺在了地上,两手枕在脑后打算美美的欣赏一下这漫天的星辰,如果能做一个好梦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短暂的欢乐袁守城也不打算留给云烨一个人享受,他的徒子徒孙在戈壁上给他铺上了精美的地毯,老家伙就坐在云烨的身边喋喋不休的诉说着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自三皇济世,五帝定伦以来,我们从未有过这样宽阔的天地供我们驰骋,从南跑到北需要一年时间,从东跑到西估计也需要一年的时间。

      小子,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畅快的翻个身了,我们的家国如此之大,足够我们在这里翻转腾挪了,所以啊,你就不要总是愁眉苦脸的,我们应该有更高一些的追求。“

      “比如找神仙?我对神仙一点兴趣都欠奉。”云烨不耐烦的回答。

      “你当然没兴致,你曾经得到过,所以就不会珍惜,老夫都能想得到,你那个时候小小的年纪,对于长生之类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感,因为你认为自己还有悠长的生命可以供自己享用,得到的就不会珍惜,就像是女人,没得到的时候心痒痒的,得到了也就那么回事,更何况你得到的时候年纪那么小,哪里会懂得其中的妙趣。”

      那日暮珍藏的那个红星二锅头的酒瓶子现在握在了老家伙的手里,里面装满了美酒,说两句话,就喝一口,如果不听他说些什么,这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高人。

      “那可不一样,我对老婆的感觉怎么是相处的越久,就越是觉得稀罕呢?世上的美女多了,难道你都能一一收到帷帐里?皇帝都做不到,别人搂着美女翻云覆雨,我抱着自己的丑老婆呼呼大睡,很难说谁比谁更高一筹。”

      袁守城嘿然一笑,又喝了一口酒对云烨说:“颜老头临死前难道没告诉你关于华胥之国的事情?老头子我胡说八道习惯了,你可以不信,难道你觉得颜老头也会胡说八道?那个老家伙可是一句废话都不说的主,他说见过华胥之国的人,那就一定见过,这句话你拿到当铺都能当几枚银币使使。

      他当年对老夫说过,自己在大业五年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个华胥之国的人,老夫对他的话没有半点的怀疑,只有你这个小子才会疑神疑鬼的认为老头子说谎,小心他从坟墓里跳出来找你算账,他活着的时候没人说过他胡说八道,死了以后被你这样的一个小子诟病,你说说,他能在坟墓里睡得安心?“

      这其实也是云烨的困惑所在,颜之推老先生断然不会说假话,他做出的判断一般不要随意的去否定,因为那必然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您能不能告诉我到底什么才是您眼中的神仙?您对神仙的定义是什么?挟泰山以超东海,还是能够腾云驾雾,撒豆成兵?“

      絮絮叨叨的说神仙已经把云烨给说烦了,想要找神仙,必须先把神仙的定义确定下来,不能像长安的那些俗人见到一个人有点神奇,立刻就把神仙的帽子给他扣上。“

      袁守城一下子愣住了,他活了这么些年,第一次有人要他对神仙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从他懂事以来,就认为神仙就是神仙,是有却别于人的,现在猛然间提起人和神仙的不同之处,他顿时就茫然了。

      “您看,您这样的人都没办法给神仙确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怎么去找神仙,您说神仙能飞,现在长安城里坐热气球能飞的人多的是,你把一头猪放在热气球上面,它也能飞,您说神仙力大无穷,好么,书院现在制造出来的龙门吊,可以让一个瘦弱的学子轻松地扯起几千斤的石头,无非是多加几个动滑轮,把绳子多绕几圈而已。算不得神奇。

      您又说长生不老,这个是最讨厌的,您老人家已经是人瑞了,活了一百二十岁了,彭祖也不过活了一百三十岁,这已经是举世难求了吧?您还能找出一个人活得比您长寿的人么?小子很想去拜谒一番。

      所以啊,就搞不懂,您和那些人怎么就要一门心思的想要找神仙?田襄子您一定认识,被小子编造了一个小小的谎言,就不辞劳苦的去极北之地找天门,哪怕历经千辛万苦到最后身死道消也不放弃,都是为了什么呀?

      不是小子对您不敬,而是小子看不起所有企图长生不老的人,您也不例外。

      为了长生,英明的帝王失去了自己的英明,被骗子玩弄于股掌之上,为了长生,田襄子那样智深如海的高人被一点小小的天地异象骗得临死都大叫不悔,现在到了您了,您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小子的脑袋里装满了奇闻异事,您想要的异像我一定能给您找到,比如说海外的仙山,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驻地,我还知道在一个遥远的海岛上有无数巨大的石人,没人知道十几万斤重的石头是怎么垒上去的,您想不想去看看?“

[ 本帖最后由 悠然自樂 于 2014-1-10 1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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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被遗忘的人

      茫茫的沙漠与草原之间,一丛丛、一片片灰绿色的草,在漫天的灰尘和沙砾中傲然挺立着,草尖上有的像火柴头般的红骨朵,有的已经开了花,一种白色的花。它叫狼毒花。

      刺耳的风声里,在落日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也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他更喜欢金露梅,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那日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而这个时候,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

      云烨不喜欢狼毒花,旺财也不喜欢,它的嘴巴肿的厉害,口水不断的往下流,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还拿清水给他洗嘴,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狼毒花有大毒。

      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难得见到一片绿洲,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日,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习惯性的准备献上礼物,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

      这片草甸子并不大。方圆不过三里,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如今干涸了,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

      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

      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虽然行动迟缓,胜在稳妥,想要穿越沙漠,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

      “大将军,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非常的忧虑。

      “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吧?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否则,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那样的话,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

      卫青走过这条路,李广利也走过。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卫青大胜。全师而还,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精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自己投降了匈奴,原因就是自己阴谋败露,皇帝杀了他全家。

      所以啊。老范,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我们不敢丢脸,只能往前走,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说实话。也没有回头路好走。“

      “下官明白,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士气一旦松懈,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

      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他总是在担忧,一会担忧牲口,一会担忧补给,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

      “打一仗就好了。“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全是杀气。

      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一字一句的问云烨:“这里是无人的荒漠,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怎么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自己就迎着那日暮走了过去,此时的那日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云烨一把拉住那日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背靠着背小憩一会。

      “弟兄们,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范洪一都要疯狂了,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这让他情何以堪,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

      每年的四月是西域驼队往来大食和长安的最好的时节,这个时候,无数的强盗就会出现,还有许多会说吐蕃话的强盗,他们少则数百人,多则四五千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会留下遍地的尸骸,今年也一样,狄仁杰特意拜托驼队给师父送来了强盗准备攻击的地点和时间。

      黑风彻底的对自己的族人和祖先失去了最后的爱意和敬意,他只想快快的把这十年过完,只要立下足够多的功勋就能搬到关内去住,他打算在长安开一家酿酒的小店铺,专门酿造葡萄酿,安安生生的把这辈子过完。

      所以他就将那伙吐蕃强盗每年到来的时间和集结的地点都告诉了狄仁杰,往年那伙强盗的粮草就是楼兰人提供的。

      今年,那些强盗又派人来了,狄仁杰就让黑风继续给强盗提供消息和粮草,幸喜若狂的程处默原本想把这股强盗一口吞掉,结果发现,今年的强盗非常的反常,他们居然在集结,不管大股的强盗,还是小股的强盗,准备抱团了。自己的三千人马实在是不够,只能向云烨传递信息,希望云烨能够在强盗i出现的时候赶到若尔盖。

      消息的来源并不止一处,狄仁杰知道,云烨也知道,他们不约而同的将功劳安在了黑风的头上,楼兰不远处的鄯善城里的那个卖羊肉汤的汉子,被他们师徒同时从这份功劳中抹去了,现在还不到那个人出现的时候。

      鄯善国早在北魏时代就被大将万度归所灭,如今只保留了这样一座鄯善城,荒原上的城池原本就是无主之物,有人居住才被称之为城,才被称之为国,无人居住,也就变成了鬼蜮,由于丝绸之路的重新畅通,这座大城在荒芜了百十年以后又开始有了人烟,并且人口越来越多。

      人一多就会出现一种东西,叫做英雄豪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伴随着人群而诞生的,胜十人为英,胜百人者为雄,力敌千人者为豪,万人敌自然为杰,所以这些英雄豪杰们在经过一阵厮杀之后,这座城池自然就有了主人,也有了城主,一切都和万度归来到之前一模一样。

      鄯善城北门口有一家羊肉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汉家子,据说是经商失败,无颜再回汉地,只能在鄯善城开一家羊肉汤的铺子聊以维持生计。

      店铺主人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而且为人很好,善于交朋友,也不知道是哪一年走了运,娶了一个南诏的野女人当了自己的老婆,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娃娃。

      他做的羊肉汤堪称一绝,城主大人每天要是不吃一碗羊肉汤,抓耳挠腮的就无法入睡,在城主大人的保护之下,这个铺子的生意一直都是最好的。

      “茧娘,咱们的无忧草不多了,只要保证城主的肉汤里加上这东西,别人的肉汤里就不要添加了,这是一个丧天良的办法,还是少用为妙,你去吧肉汤里的松木棒捞出来,这锅汤就好了,饼子不要烤那么多,这几天没有什么商人过来,来吃饭的都是些要赊账的混混。”

      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答应一声就从锅里捞出松木棒小心的放好,这是自己买卖的秘密,羊肉汤比别人家的好,就是好在这根棒子上。

      留着短须的曲卓麻利从锅里舀出一大勺羊汤,将一些撕碎的羊肉烩进了羊汤,等到翠绿的沙葱漂在羊汤上的时候,曲卓就从怀里取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黑色丸子,丢进了羊汤,揉一揉脸孔,带上笑容,将手里的食盒提着送到外面一个妖艳的胡姬手中。

      一个银饼子拍在了曲卓的手上,胡姬娇笑着拿手指挠一下曲卓的手心扭着肥硕的臀部离开了店铺,茧娘站在里间,看的清清楚楚,不由得哼了一声。

      回到了里间,曲卓随手把银饼子抛进了头顶挂着的藤篮里,开始在案板上揉面团,他的手法非常的熟练,操持这一行已经久的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大唐帝国的七品官。

      很多时候曲卓都在想,长安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最初的命令就是要自己收集西域各国的动向,如今自己收集的材料已经装满了三口大箱子,却没有人来取。

      直到六个月前一个翩翩的贵公子来到了鄯善城坐在自己的小店里喝了一碗羊肉汤,付账的时候却是一块木牌,那一刻,曲卓几乎要欢喜的大叫,还有人记得自己。

      那一夜,他喝得大醉,抱着茧娘说了无数遍:他们没有忘记我,他们需要我。“茧娘知道他心里的苦,抱着他听他喃喃自语,听他哭泣,流着眼泪为自己的丈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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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抢劫不需要理由

      “我要在细微处发现真相,我要在黑暗里见到光明,投进了大海我就是一滴水,进入了沙漠我就是一粒沙。

      我无处不在,所以世界对我没有秘密,我无所不能,所以听到了风的声音,见到沙漠的暴虐,明白青草的呓语,并且,在最深的地狱触摸到了最光明的绳索献给曲卓。

      曲卓的酒意很快就消散了,拭去了泪水,被沙漠的风沙磨砺的有些粗糙的面容迅速的恢复了冷静,大唐对西域的统治是不完整的,也是非常薄弱的。

      大唐的铁骑到处万人跪拜,铁骑走了之后,西域依然是胡人的天下,在这里酝酿着无数的阴谋,他们想自立,他们想称王,他们甚至在做着攻破长安的美梦,并且不懈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他们看不起那些懦弱者,认为离开就是对祖先最彻底的背叛,西域曾经被无数的中原王朝统治过,那些中原王朝不过是一场大洪水,洪水过后,露出地面的依然是石头,他们以石头自居,潜伏下来耐心的等待着大唐这股迅猛无比的洪水慢慢渗进砂砾,西域是他们的乐园,这些人从来都这么认为。

      茧娘将孩子的被子掖好,举着一盏油灯随着曲卓来到了仓库里,仓库里吊着两头洗剥好的肥羊,这是明日的食材,推开一个笨重的柜子,曲卓接过茧娘手里的油灯率先走进了柜子后面的黑洞。

      洞里非常的干燥,也非常的干净,三口樟木箱子齐齐的摆在这里,掏出钥匙打开第一口箱子,曲卓仔细的检查着箱子里那些纸张的完好情况,这里面全是他亲手做的记录。有些是最神秘的传说,有些事从牧羊人那里听来的歌谣,还有一些是对一些事件的分析,狄仁杰之所以确定楼兰人就在附近,最大的依仗就是曲卓关于楼兰人的描述。

      “这是一个懦弱自私的民族,他们只会向旱獭一样的藏起来。没有必死的作战决心,也没有澎湃的激情可以让他们做出远征的决定,他们会砌高高的围墙把自己围起来,想要靠时间慢慢的化解他们的危机。”

      有了这段话,狄仁杰才开始有目的的一步步逼迫楼兰人现身,果然在楼兰城找不到结果之后,在挖掘太阳墓的时候,思想简单的楼兰人终于出现了。

      沙漠里的强盗因为有马,他们又被称之为马贼。或者沙盗,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每当一个城邦开始兴盛起来他们就会过来劫掠,却不会毁掉城市,也不会过多的杀伤这里的居民,他们清楚的知道没了这些羊一样的人群,他们也会被活活饿死。

      这是狼和羊的关系,也是天地间最质朴的一个道理。在这里被完美的遵循着,不管是羊群。还是狼群,都将非常的肯定这种关系。

      西域的城市是脆弱的,每当一个城市发展到了极致,剩下的只能是毁灭,树木被砍伐干净,土地被耕种的在也长不出粮食。这座城市的寿命也就到头了。

      大名和鼎鼎的统万城在赫连勃勃的野心之下也只兴盛了三十二年便迅速地衰败了。所以在西域一鸡死一鸡鸣为常事而。

      西域的顺民将自己的妻子送给马贼一年,然后再接回来继续过日子,这在汉地被认为是奇耻大辱,在这里却不然,他们平静的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不但个人如此,城市的贵族们将自己的城池送给马贼收一年的税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混乱,混乱,极度的混乱,没有人给他们一个有序的环境,也没有人出来维持这里的秩序,只有战刀才是决定一切公理的唯一手段。

      曲卓检查完了三口箱子,又小心地合上,挂上锁,举着油灯从洞里钻出来,和茧娘一起将柜子推回原来的地方,茧娘很小心的清扫了推拉柜子产生的痕迹,夫妇二人这才回到了卧室,两个孩子依旧睡得香甜,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哥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回长安?娘的坟茔也该修整了,南儿改到识字的年龄了,您总说自己的学问不好,在这个破城池里,还有比您更博学的人么?“茧娘帮着曲卓脱掉外衣,忧心忡忡的问。

      曲卓洗了手,小心的看着熟睡的两个孩子笑着说:“很快了,云侯的大军已经到了北庭,等到他来到鄯善就是我们随着大军离开的日子。

      吏部叙功,我这次怎么也能连跳三级,不到三十岁就官至六品下,国朝罕见啊,到时候我就请命做一方的地方官,最少也该是别驾,就算去不了地方,在部堂怎么也该是六品的郎中。陛下从来不会亏待有功之臣,到时候就把南儿送进玉山学堂,学上几年就会直接进入书院,曲家再也不会是奴隶人,也不会有人说曲家的屈辱往事,可惜娘命薄,见不到啊。“

      夫妻二人正在说话,忽听得窗外的道路上有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曲卓怵然一惊,一口吹灭了蜡烛,侧着耳朵倾听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马蹄声越来越密集,片刻功夫,城主府方向就传来喊杀声,透过窗棂往外面偷看,只见城主府冒起了大火,战事进行的非常激烈。

      一只流矢带着风声咄的一声钉在窗棂上,曲卓小心的将那支箭拔了下来,借着外面的火光,观察手里的这只箭,箭杆上刻着一只老鹰,见到这只老鹰,曲卓连忙就把茧娘和两个孩子带到密室,再一次推开柜子,让她们母子三人进去,自己又推回柜子,小心的消除了痕迹,这才回到了大厅里等着飞鹰族的人来敲门。

      随着城主府的火光渐渐熄灭,鄯善城里的人家却响起了哭嚎声,飞鹰族从来都不会放过任何劫掠的机会,男人在哭泣,女人在发抖,有些人家还有惨叫传过来。

      曲卓叹了口气,拿火筒吹着了灶火,取过一只羊,放在案板上飞快的分解,等到水开的时候就把羊肉一股脑的倒进大锅,开始旺火煮羊汤。

      才把调料和木棒放进去,他家的们就震天响了起来,一伙子彪悍的胡人拿火把点着了墙上的灯火,就坐在桌子旁边大声的喊叫着要曲卓端羊汤上来。

      “尉迟家的小伙子急什么,羊肉已经下到锅里了,再心急也要等到肉熟了才成,我在长安的时候就听说过尉迟家的一个年轻人,非常的了不得,画的一手好画,已经是大唐皇帝的离不了的心爱之人,你们怎么还不去长安投奔他,反而把鄯善城的城主给干掉了。“

      这些飞鹰族人其实都是于阗人,尉迟是他们的国姓,而尉迟乙僧的大名曲卓还是知道的,大小尉迟的画技早就名动长安了。

      说到尉迟乙僧这些人都沉默了一下,一个最为健壮的胡人拍了一把桌子道:“他是他,我们是我们,我们是天山下的雄鹰,不会落到唐人的城池里去。你的女人呢?“

      曲卓揭开大锅,搅着大锅里的羊肉说:“我还想问问你们,她晚上的时候去了城主府,如果你们见到了,就还给我,我给你们多煮一锅羊肉。“

      那些胡人顿时大笑起来,指着还有明灭火星的城主府对他说:“族长说鄯善城的城主是一头没用的牦牛,只会吃肉和睡女人,所以我们就一把火把城主府给烧了,你女人估计也被烧成灰了吧?哈哈哈,把肉煮得香一些,三个月后我从那些女人堆里给你找一个带崽的,你一次能得两个,哈哈哈。“

      曲卓从锅里捞出一大块肉,放在木盘子里就端了过来,除了一把磨细的青盐,什么都没放,这些胡人抽出腰里的手叉子,就开始分割这些还带着血丝的肉块,蘸上青盐嘻嘻哈哈的吃得极为痛快。

      “我这里还有些酒,你们要不要,不过需要付钱,如果你们三个月后还来,能不能给我带点青盐回来,我这里不多了。“

      一个吃的满嘴流油的胡子放下手里的肉块说:“说不好,听说大唐的军队又来了,这一次来的是一个狠角色,吐谷浑的长老说,这个人是魔鬼,而且是最凶恶的,最强大的魔鬼,要我们赶紧抢一些粮食和牛羊就迅速赶到阿拉木图去,在这个魔鬼到来之前我们就要走远路了,所以,青盐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昨天还听说吐蕃的汉子准备去找那个魔鬼的晦气,他们的人很多说不定就能杀死那个魔鬼,你们没必要走,都走了,我的生意就没办法做了。“

      曲卓才说完,那些胡子齐齐的放下手里的肉块大笑起来,一个年长的胡子指着曲卓大笑道:“吐蕃人都是些蠢牛,大长老只是告诉了他们吐蕃大相在唐国所受的屈辱,他们就嗷嗷嗷叫着要去杀死魔鬼,大长老说,这些吐蕃人不会有一个人活下来,那个魔鬼是魔王,听说他把东边的一个国家杀的一个人都没了,听说那个国家的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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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白羊原

      飞鹰族的人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们到来的目的就是杀掉城主,抢劫一些食物回去,没有目的性,或许是城主说了飞鹰族的坏话,或者是城主无意中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人家路过顺手宰掉的一只肥羊。

      曲卓带着笑容拿自家的粮食拿给了这些强盗,强盗的心情也很好,羊肉不能长期储存,剩下的那只羊就留给了曲卓,最后好心的把自己的青盐也送给了他。

      这就是强盗和百姓的关系,互相依存,互相劫掠,也互相杀戮,在这里你分不清楚谁是强盗,谁是百姓,曲卓一般把身上有武器的人统统称之为强盗。

      想到自己已经送出去的情报,曲卓就非常的开心,先生既然已经知道有人要伏击他,自然不会让这些强盗得逞,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的人都清楚大唐精锐部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只有吐蕃人不知道,他们认为,只要自己集中五千人就能所向无敌。

      勇猛的吐蕃人从来不问敌人有多少,他们只问敌人在哪,胆小鬼会被他们在脖子上绑一条狐狸尾巴,嘲笑他像狐狸一样的胆小。

      曲卓忽然想起书院先生说的一句话,因为野蛮,所以才强大。

      从墙上的夹层里取出来一些饼子,这是给给孩子们留下的,看到锅里剩下的羊肉已经能煮的彻底熟透了,就舀出来,装在一个陶盆里,关上店门,就把这些食物给茧娘和孩子们送了过去,这段时间,那些英雄豪杰们又要开始争斗了。准备决出新的城主,这个时候,茧娘和孩子们还是留在地洞里比较安全。

      程处默抱着手里的马槊坐在石头上休息,他的头脸上,铠甲上到处都是血渍,来到楼兰的强盗已经被他带着将士们杀光了。

      行军书记正在统计战果。那些强悍的老兵正在给强盗的尸体上补刀,有些有特殊爱好的甚至要把脑袋剁下来,才会靠近尸体,在战场上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黑风带着族人在太阳墓附近挖大坑,刚才的战斗把他们吓坏了,漫山遍野的强盗冲向了空荡荡的楼兰,他们不是来杀人的,他们是来毁掉这座城市的,,黑风知道那些准备离去的西域人打的什么盘算。不就是想把西域之地变成焦土吗?

      自己带着族人躲进乱石滩,不就是为了预防这些强盗杀过来么?他站在山坡上亲眼目睹了刚才的战斗,那些在铠甲外面套着楼兰人衣衫的唐国军人,面对呼啸过来的敌人,没有一个转身逃跑的,尽管他们的人数要少得多。

      事实上不是强盗在进攻,而是唐人在进攻,最前面的那一排大汉两只手抡着一把硕大的长刀。三步一挥刀,挡在他们面前的不管是强盗还是马匹。在那一瞬间都会碎裂开来,强盗射出的羽箭击打在他们的身上叮叮当当的,最后无力的掉了下来。

      这些强壮的士兵只前进了一百多步就停了下来,然后那位恐怖的将军,就带着骑兵开始冲锋,黑风第一次知道人数少的一方是可以包围人数多的一方。

      战马在咆哮嘶鸣。人也在咆哮嘶鸣,高大的战马撞击在一起轰然倒地,还有那些被穿在马槊上的强盗在死命的拍打马槊的杆子,大唐军士松开马槊,从背上抽出横刀继续催马砍杀。有的胳膊掉了,有人的耳朵飞了,还有的战马上驮着半截身子在战场上乱窜的。

      黑风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穿着黑甲的将军用手里的横刀将一个最凶悍的马贼的脑袋从中间劈开,又从马包里掏出连枷把另外的一个马贼的肩膀打蹋,连枷抽回来的时候上面还挂着一丝丝的皮肉,那个连枷的锤子上有倒钩。

      战士勇敢,将军勇敢这没什么话说,可是身边的那个少年和那个长胡子的文官坐在山坡上喝茶看战况就有些奇怪了,他们好像丝毫不害怕,还在低声的评论那位将士的身手比较好,最后看得无趣居然在山坡上摆上汉人的棋子,开始下棋。

      强盗们总想从这个看似疏漏的包围圈里跑出去,可是无论他们怎么挣扎,就像是一群被扣在筛子里的麻雀,只能徒劳的煽动翅膀。

      强盗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些跪地求饶也不行,那些唐国的士兵毫不犹豫的砍下了他们的脑袋,黑风这才明白,唐国的军人没打算要一个俘虏。

      黑风踌躇着要不要过去帮助,狄仁杰收起了棋子对他说:“等一下,将士们补完刀之后,你们再去收拾,打仗我们来,其余的你们做。”

      许敬宗背着手看着凌乱的战场,指着其中的两匹高头大马对狄仁杰说:“那两匹大马似乎有汗血种,一会给我牵过来,好不容易上了一次战场,总要有点念想才成。”

      狄仁杰笑着点头,许敬宗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这是应有之义,说完话,两个人就从山坡上走下去,身后的胡姬背着棋盘,宛如刚刚郊游完毕的名士。

      战场对于许敬宗来说并不陌生,他早年间就追随李二东征西讨,虽然只是文职,沙场的血腥早就对他形不成刺激了,平淡的在横七竖八的尸骸间行走,看到披甲的还要翻过来看看脸,如果是大唐的将士,就吩咐楼兰人小心抬走,如果是强盗,就接着前行。

      大唐的伤兵被抬走了,战场上顿时死寂一片,和煦的春风从远处吹起了沙尘覆盖过战场之后,血腥气总算是少了几分,只是颜色发生了变化,一切都灰蒙蒙的,狄仁杰看着沙尘吹进了死尸的眼睛,死鱼一样的眼睛,变得更加的浑浊。

      楼兰人收拾战场的效率很快,他们将强盗身上的甲胄剥下来,散乱的刀枪收集起来,杀掉无法复原的战马,他们连死尸身上的衣衫都不放过,最后把赤条条的尸体抛进大坑,埋上沙子就算是完事了。

      “全体退回乱石城,这一次来的是西域强盗,如果是吐蕃强盗,我们一定会损失惨重的,那些强盗还是交给云侯去对付,他统帅的才是作战的大军。”

      许敬宗拍拍程处默的肩膀,这道命令与其是对别人发布的,不如说是专门对程处默说的,程处默也没有反驳,只是意犹未尽的看着满是血渍的战场,有些不舍。

      沙漠中风沙最大的时候不是冬天,而是天气回暖时的春天,灰蒙蒙的天空下,一队黑甲骑兵从黄沙中隐约出现,马上的骑士全都带着面纱,半眯着眼睛在风沙中疾驰,马蹄子踏在脆弱的砂岩上,砂岩碎裂,隐隐有火花冒出来。

      这里就是恐怖的白羊原,牧人口中的死亡之海,他们的歌谣里充满了对这片土地的恐惧:当年我赶着马群寻找草地,到这里来驻马我了望过你。茫茫的戈壁像无边的火海。我赶紧转过脸,向别处走去。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你没有草也没有水,连鸟儿也不飞,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

      云烨之所以要穿越白羊原,只有一个原因,不想走流沙区,走出流沙区大军已是人困马乏,这样的条件下和吐蕃马贼硬憾实属不智,白羊原在西域人眼中乃是魔鬼之海,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总是会出现海市蜃楼,戈壁滩上的海市蜃楼与沙漠里的不同,它们是浮在两米高的半空里的,天上往往会出现两个太阳,位置还不断地会发生变化,真实的太阳在水汽的遮映下显得模模糊糊,而那个假太阳,反而会红红的挂在天上,那些依靠太阳指路的商队往往会被迷惑,在茫茫的戈壁滩里走错路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生命。

      白羊原没有参照物可供选择,远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沙丘,东南西北全都一样,这里原来就是一个大湖,湖水没了,就剩下极为平坦的湖底。

      风停了,停的极为突然,没有半点的征兆,眼看着被刮上天空的沙子从天上落下来,袁守城伸出手,眼看着沙子薄薄的铺满手掌问身边的云烨:“这里的风怎么这么怪?说停就停。”

      云烨摘掉面纱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回答道:“我倒是希望有风,只有风才是最准确的方向指引,太阳靠不住,说不定指南针也靠不住。”

      袁守城呵呵一笑道:“老夫只要罗盘在手,断无迷路之忧。”

      “少说大话,这个鬼地方听说有磁山,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分辨方向,现在我必须赶到前面去,很担心赖传峰会带错路,向导已经快要崩溃,指望不上了我亲自去。”云烨抖抖马缰绳,旺财立刻就向前狂奔,不一会就追上来领路的赖传峰。

      三百里方圆的白羊原对云烨来说也是一个极大地考验,敢带着大军从这里经过的唯他一人而已,苏定方进北庭,老老实实地出了玉门关,过了魔鬼城,沿着商道摸索,就是这样也经历了损兵折将,士气低沉的一度需要靠抢劫杀人来提升。

      尘埃落地,太阳就白花花的照耀着大地,短短的时间,整个白羊原就干热的如同火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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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孤军

        在白羊原上行走,最调皮的旺财都不愿意多打一个响鼻,那日暮给旺财的脑袋上顶上一块湿毛巾,只不过凉爽了片刻,湿毛巾就彻底的被蒸干了。

       看到旺财难受的样子,云烨从背后取出自己的铜水壶,把毛巾润湿之后包在水壶上,用力的摇动,还没等到毛巾上的水汽被蒸干,铜壶里温热的水就变得冰凉,水壶外面还挂着很多的水珠,那日暮非常好奇自己丈夫的动作,见云烨把水壶递给了自己,大大的喝了一口之后发现,铜壶里的水变得冰凉可口。等到那日暮喝完,云烨自己也喝了一口,就把铜壶嘴塞进旺财的大嘴里,旺财感受到了凉气,却不会用用铜壶喝水,云烨转过身找到一个盘子,把水倒在盘子里喂旺财,直到它全部喝完才罢休。

       这样的天气里就骑不得马,只能牵着马步行,如果是六,七月份,云烨绝对不会准许大军在大日头底下行军的,那样纯粹是在找死。

       赖传峰一脚踢飞了一个羚羊头骨,吞咽一口唾沫,再一次喝了一口水,这一次大军携带的水非常的充足,本来沙漠里装水的最好器具就是羊皮口袋,之所以不用铜铁器具,就是担心这些器具会把牲口的皮肉磨破,结果,云烨特意改良了水壶,这些水壶的内侧都有厚厚的棉花,贴在骡马的身上走远路也不会磨破他们的皮肤,一个军士携带的就是他和战马五天的饮水量,这是为了穿越白羊原特意多带了一天的水量,如果在平日里,最多只带四天的水,不能多带,超过这个时间。水就会变质。

       沙漠里多说一句话也会损耗自己的体力和水分,这在出发前,云烨就交代过的,所以在这片五颜六色的戈壁滩上,一只黑色的人流在悄然的行进,一个紧跟着一个。

       每走半个时辰。云烨就会下令支起简易的帐篷,休息一柱香的时间,让军士们在阴凉下喘口气,补充一下水分。

       一大朵云彩飘了过来迅速的变成了黑云,闪电开始在头顶闪烁,炸雷就在头顶鸣响,眼看就下雨了,趁着太阳被遮住的好时机,云烨下令快速行军。

       “大帅。眼看就要下暴雨了,我们是不是立刻转移到高处,卑职担心会有洪水。”赖传峰乃是带兵的老人了,见天色不对劲,连忙向云烨谏言。

       “不会有雨落到地面的。”云烨轻声的对赖传峰说完,就继续加快步伐赶路。

       赖传峰看看头顶的乌云,又看看不为所动的云烨,扶一扶头上的皮盔。随着云烨继续赶路,现在没有太阳确实是最好的赶路时间。

       又一声炸雷在头顶响起。赖传峰眼看着白亮亮的雨点落了下来,准备在手上接一点拿给大帅作证据,谁知道手掌摊开了,雨水也从天上落下来了,可是手掌上却一滴雨水都没有。

       “别忙乎了,在白羊原。雨水还没等落地,就被蒸腾干尽了,沙漠里的怪事情多,以后你们会慢慢见识到的。”云烨的话语从前面慢悠悠的传了过来。

       眼看着大片的乌云飘走了,看看战马已经恢复了一点精神。云烨下令全体上马,趁着日落前的余晖,加紧再赶一段路。

       太阳刚一落山,就没有人再喊着热了,而是不断地给自己身上添加衣物,在这个该死的地方早晚能冻死人,中午偏偏又热的受不了,赖传峰匆匆的给自己套上呢子披风,不断地咒骂该死的沙漠气候,这里真不是人能待的鬼地方。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大军终于开始安营扎寨了,吃了干粮,喝了水,在军官的督促下,每个人都洗了脚,抖干净了靴子里的沙子,否则,明天粘在脚上的沙子会进入到皮肉里,能把一个八尺的汉子折磨的死去活来。

       整个大营都已经被震天的呼噜声笼罩的时候,云烨,赖传峰,范洪一带着两百余名将校开始巡营,每一个帐篷都要巡视到,这是云烨的要求,等到云烨巡视完了营地,安排完值夜的军官,刁斗上响起了三声梆子,已经是三更天了。

       嘴里呼出的白气足有一尺多长,回到了营帐,倒在行军床上就不愿意动弹,那日暮帮着云烨脱掉了衣甲,洗脚的时候就听到云烨发出的呼噜声,他以前不打呼噜的,这一回算是累惨了,那日暮学着铃铛的样子细细的将丈夫的脚捏了一遍,这才安心。又将他鞋子里的软垫子抽出来,重新换了一双,才躺在夫君的身边甜甜的睡去,快活极了。

       “一,抽,啪!二,抽,啪!三,抽,啪!……云烨被整齐的号令声惊醒,嗔怪的看了那日暮一眼道:”下一回不管我有多累,必须在天亮前唤醒我。“

       那日暮连连点头,她其实很想叫,可是看到丈夫睡得香甜,就忍住了没叫。

       云烨穿好衣服,出了大帐,就看见军士都在各自的队官带领下整理行装,刚才的口令就是队官在按照云烨的吩咐让军士抽打自己的卧具,靴子临睡前是要扎口子的,免得蝎子之类的毒虫进入,衣衫更是要挂起来,穿之前一定要用力的抽打。

       军士们惊恐的看着黑乎乎的蝎子从自己的被子里掉了出来,难道老子昨晚就是和这东西同床共枕的?怪不得大帅一定要大家抽打被褥。

       “用筷子把蝎子给我装到这个玻璃瓶子里,不许跑掉一个,一群笨蛋,这可是沙漠里最美味的东西,唯一能和它媲美的就是华山阴面的大蜈蚣。“为了消除军士们对蝎子的恐惧,云烨特意把一个瓶子扔到军士面前,要他们给自己抓蝎子吃。

       “上好的琵琶蝎子,好东西,千万不敢糟蹋了,老夫以前吃过几只,真正的人间美味,用油煎了,还是放在瓦片上焙干都是人间极品美食,万万不敢糟蹋了。“

       袁守城看到蝎子也来了兴致,不得不说这个老家伙的号召力确实比云烨强,刚才还半信半疑的军士现在一窝蜂的开始抓地上的蝎子,还有军士特意跑到别的营帐里宣布这件事。

       “你说的没错,老夫的罗盘确实在昨日的时候出了岔子,三个时辰里,指针都在转圈,你说的没错,这里的确有铁山。“袁守城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唏嘘。 如果昨日领路的人是自己,说不定会把这支大军带进万劫不复的地步。

       “其实在沙漠里认路的法子有很么多,我昨日就是按照咱们脚下的小沙堆来分辨的,你看看这个沙堆,他的迎风面和背风面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就是要沿着风吹过来的方向走绝对不会有错,不信啊,我告诉你,脚下的这个小沙丘,形状绝对和远处的大沙丘一模一样,只要有两个小沙丘,就能确定你的方向,一定不会错。“

       袁守城点点头,看了四五个小沙丘,发现他们虽然有大小的差别,形状却大同小异。看来云烨说的是有道理的。

       袁守城准备和云烨再说说西昆仑的事情,见赖传峰和其余大小军校走了过来,知道云烨要安排军务,拱拱手就离开了,他准备去找无舌,这些日子无舌似乎消失了,总是留在帐篷里一步都不外出,饭食都是他的那个女徒弟给送到帐篷里去的。

       “根据探马回报,我们再有五十里地就能走出白羊原,我的意见是在今日晚间争取走出去,赖传峰,你带着本部人马,即刻出发,在白羊山给大军建立稳固的营寨,我们要在这座营寨里休整三日,然后沿着思浑河(塔里木河)一路北进,最后在孔雀河畔与吐蕃强盗决战,这些人说是强盗,其实他们都是吐蕃的士兵,在西域一向骄横惯了,他们最嚣张的时候甚至骚扰到了沙州,这一次,如果上天保佑,吐蕃人不逃跑,最好将他们阵斩在孔雀河畔。对我们来说这是清除后顾之忧的最好机会,绝对不能让他们逃窜进黑石山口。那样一来。就后患无穷了。”

       范洪一敲着桌子道:“大帅,卑职认为我们过于保守了,大军作战在疾如烈火,在出其不意掩其不备,五十里路只消半日就能走完,我们在山口休整一夜,儿郎们明日就能沿着思浑河北上,两天之内定会到达孔雀河战场,打那些吐蕃人一个出其不意。”

       不但最稳重的范洪一这样看,其他的将校也是这样看的,关中的府兵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卒,虽然比不得玄甲军那么强悍,却也是天下数得上号的强兵,对自己的认识很深,知道自己的能力在那里,均衡过自己的实力之后才做出这样的决断。

       云烨敲着桌子上的地图,指着阿拉木图这个地方对范洪一说:“老范,到了现在,我也不瞒你了,我们这次没有仆从军,即使有我们也不敢用,这片土地上的人各个居心叵测,对大唐并不友好,一旦开战,从背后捅我们一刀的可能性要远远的高于帮助我们的可能性。阿拉木图汇聚了无数胡人,碎叶城,恒罗斯城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战场,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稳扎稳打,打好每一仗,尽量的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只有三万四千人,损失一个,就少一个,如果战事糜烂,北庭就会彻底的从我们的手里丢掉,这个险我们冒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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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

       “大帅所言极是,我们不能和那些杂鱼混杂在一起战斗,如果是我们自家兄弟,背靠背战死都不冤枉,和那些杂鱼背靠背战斗,老子宁愿背靠一堵墙。‘

       “老邱所言极是,我们全是骑兵,西域之地本来就适合骑兵作战,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天大地大任我等纵横,大帅又熟悉西域地形,今天吃不掉敌人,我们就一口口的吃掉它。三万四千兄弟足够了,了不起杀他个天翻地覆。”

       “吐蕃人确实悍勇,兄弟我就是从松州过来的,那些家伙给条绳子就赶往城上爬,丝毫不顾虑头顶上的石头和弩箭,杀掉一个,后面的接着就上来了,后来杀的老子的手都软了,这些家伙还是顺着绳子往上爬,一根筋,不砍死不回头。弟兄们小心了。”

       听着军帐里的讨论,云烨挥挥手,赖传峰就躬身一礼,匆匆的离开,准备带着本部人马率先出发,给大军找一处休整的场所。

       “大帅,既然这些西域人已经拿到了朝廷的救济,他们就应该迅速地西进,屯留在怛罗斯所为何事?难道他们就不担心吃光那些救济害的自己无法西进吗?难道他们以为咱们大唐会无休止的给他们供应补给不成?

       一斤粮食运到怛罗斯需要耗费不止十斤粮草,他们打得什么盘算?“

       云烨嘿嘿一笑道:“这就是我们的活计,不但要把西域人逼得西进,还要保证吐蕃人不会趁虚而入,那些人西进对大唐好处多多啊,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早就对西域垂涎三尺了,我们如果把这些祸害赶出怛罗斯,让他们进入吐火罗的国境,这一路上烧杀强掠,自然就会大大的削弱大食人的实力,只要战火不烧在我们的土地上。烧在别人家与我等何干,更何况经过这一次的大变,说不定能改变吐火罗和大食莎栅之间的地位,如果们能够找到机会突破葱岭,就能在大食,吐火罗,莎栅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我们有大目标,将人手折损在这些吐蕃人手上不值得,我们只能和吐蕃人打一场阵地战。这一次我不想首先用骑兵突击,只有在保证我们有效杀伤吐蕃人大半之后,我才会出动骑兵。能用武器杀死敌人,就尽量的不用肉搏。“

       “大帅说得对,咱们想要军功只能从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那里去找,从今往后咱们将门的功劳。子弟的幸进,都需要从这三个地方找由头。所以万万不敢松懈。”

       商量好了战术,诸将就有条不紊的开始准备,各自带队缓缓向山口压了过去。五十里的路缓缓地走了一天才到,早早到达的赖传峰已经立好了营寨,辎重营甚至连晚饭都准备好了,这是大军这些天来吃到的第一顿热饭。

       沙漠里的景致就是这样多姿多彩。山的那边满目疮痍,黄沙漫天,山的这面却是绿草如茵,高高的山顶白雪皑皑,一条不大的河流就从山脚下流过。云烨晓得这条河叫做塔里木河,只不过现在叫做思浑河。

       这条河乃是高山雪水融化之后的产物,在沙漠里无数次的改道,变成了一条神秘莫测的河流。,每年春夏之交水量充沛的时候就会在沙漠里泛滥成灾,每一次泛滥都会给沙漠带来一片绿洲,它就像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一旦厌倦了哺育这些绿洲,就会重新选择河道,继续在沙漠里流浪,继续繁衍新的绿洲。

       云烨的大军在河边彻底的休整了三天之后,就沿着思浑河北上,不需要过河,只需要沿着河边行走,河道的两边到处都是高大青翠的胡杨树,他们长得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整只大军都行进在浓荫里,这是最好的道路,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软绵绵的宛如在地毯上行走,旺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土地上打滚,四个蹄子竭力的朝天空蹬,看得出来它非常的喜欢这里。

       不断的有弓弦崩响,总会有一只兔子或者野鸡或者羚羊被外围的军士从草丛里拎出来,这是他们最后的放纵,一旦,过了孔雀河,大军就要去把那些吐蕃人全部赶到沙漠里去,云烨不认为没有任何准备就钻进沙漠的军队会有活下来的可能。

       既然你们想在沙漠的出口狙击我,那就不要怪我将你们全部赶进沙漠活活的渴死。迪那山口,那是从东面进入楼兰的唯一通道,如果不想走迪那山口,就只能和云烨一样从白羊原穿过,或者在沙漠里走一个半月绕道从尉犁国重新回到孔雀河畔。云烨不认为那些吐蕃人能够再不带水的情况下在沙漠坚持一个半月。

       走了两天的林荫大道,再一次暴露在酷烈的阳光底下,让所有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受,人啊,就是享不得福气。在白羊原都没有叫唤一声的勇士,在这里却叫苦连天。

       孔雀河边的鄯善城,在经历了十几天的厮杀之后,终于再一次平静了下来,曲卓打开了关闭了半个月的店门开始做生意,街面上的血渍已经被黄沙掩盖住了,一些穿着皮甲的大汉,在挨家挨户的宣告新城主的命令。

       税又加了两成,鄯善城的人好不容易把上一个城主喂成了肥猪,税率恢复了正常,现在又来了一头饥饿的野猪,他饥肠辘辘的肚皮,等着全城的人把他再一次喂成肥猪。

       曲卓习惯性的从水井里拎上来清水,小台子上放了四个小木盆,他在每一个水盆里加满了水,等一下准备全家在一起好好地洗一把脸,孩子们窝在地洞里的时间太久了,小脸都脏的没了样子,习惯性的抱着两个孩子亲昵一阵子,就把他们放在水盆边上,父子三人准备把头塞进木盆里看看谁憋气憋得时间长。

       这是他们家最欢快的时间,只要曲卓喊一声开始,两个孩子就会立刻把头扎进盆子里,曲卓慢条斯理的洗完手,洗完脸,发现孩子们快要忍不住的时候才把脑袋扎进水盆,憋好一阵子才在俩儿子崇拜的目光中抬起头,再告诉一下孩子憋气的要领,咳嗽一声在茧娘的笑声中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

       今天他依然准备这么干,孩子越来越大了,也越来越聪慧没几年好骗的了,就在他的眼光扫过木盆的时候,他发现平静的水面上居然出现了涟漪,脸色顿时大变,伏在地上拿耳朵听了一会,就大叫一声,将两个莫名其妙的孩子夹起来,朝着四处张望的茧娘大吼一声,“快走,有大队的骑兵过来了。

       还是老样子,曲卓将妻儿关进了地洞,自己迅速的来到了前院,将门死死地顶住,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有用,他只是单纯的希望有用。

       一把横刀被他从柴堆里翻了出来脸色煞白,他明白,这一次可能在劫难逃了,大股的骑兵只有可能是那些守在迪那山口的吐蕃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野兽,他们不但抢钱,抢粮食,抢女人,他们还喜欢杀人,屠城这种事情一直都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大军过后,身后只会是一片白地。

       大地都开始颤抖了,曲卓更加的感到绝望,有这样威势的骑兵至少有万人之多。趴在门缝里,他看到了那个新城主跪在地上浑身抖得像是在筛糠,不用躲了,在这样的大军面前任何躲藏都没有意义,不管是逃跑,还是抵抗最后的结果不会有差别。

       不但城主从城主府走出来跪在地上,其余的鄯善城的居民也从家里拖儿带女的走了出来,把自己的头杵在沙子里,希望城外的那些人能够仁慈一些,少杀点人。

       好些人在流泪,没有流泪的眼睛里也是空洞一片,所有人都在等待城外的那些人进来,曲卓咬咬牙,推开门走了出来,今日既然没有活的可能了,他不想和这些人一样跪着等死,他把刀柄绑在手掌上,希望能够战死而不是屠杀。

       “曲卓,你要干什么?”城主沙哑着嗓子朝他吼叫。

       曲卓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不让自己的腿发抖,用力的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对城主说:“城主,对不住,我是唐人,不能跪着死,只能战死!”

       城主想要再说点什么,大地的颤抖居然停住了,只有一股股的骚腥味道从城门外随着风飘了进来,这是战马的味道,每个鄯善人都极为熟悉。

       曲卓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有把那身皮甲穿上呢?那是自己花了十五枚银币才买来的,浪费啦,现在来不及了,就这样吧。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和我一战!“

       当这句话钻进曲卓的耳朵时候,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吼出来的话,一辈子都在受苦,当了官之后依然在受苦,不能光宗耀祖,只能在黑暗里行走,太亏了,自己的名字需要有人记住,至少那个将要杀死自己的人必须记住,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攒足了气力大声的又吼了一嗓子。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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