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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大宋的智慧(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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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我要人们都记住我


      从懂事起,恐惧就像浓雾紧紧地包裹着她,很奇怪她能从自己这个异族人身上感受到温暖和安全,云峥敲敲自己的脑袋,仔细的回想一下,自己好像真的对她狠不起来,这些女人用本能把自己吃的死死地,想想花娘,想想蓝蓝,再想想梁琪,似乎真的是这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目标,花娘说到底就想开一家热热闹闹的青楼,如今如愿以偿,好像活的非常高兴,蓝蓝不知道去了皇宫会有什么样的遭遇。至于梁琪,走的时候听梁家的管事说他家老爷已经给大小姐物色了一个赘婿,听说才学不错。

      云峥不是不想陆轻盈,而是不敢想,一想起来心口就发疼,自己没有给这个女人一个孩子,却把自己弄到一个生死不知的环境里。一旦自己出了事,这个女人一生就被自己生生的毁掉了。

      隗明说的那些事情,远远比不上云峥自己知道的事情,事实要比隗明想的严重百倍不止,军营里算是最安全的所在,如今的兴庆府街头,大白天的都看不见几个人,只要家里还有一口吃的,就绝对不会有人上街,整个兴庆府如同鬼蜮。

      杀人,杀人,这是西夏人唯一会的统治方式,当出门去杀人的军人都开始面色铁青的时候,就说明他们真的已经杀了很多人。

      莫移家的小姐就要嫁给宁令哥了,这是这个恐怖的时间段里的唯一一抹亮色,听说莫移家的小姐长得国色天香。算得上是西夏的头号美人,他们的婚礼是盛大的,非常的盛大,可能李元昊也知道自己杀人杀的太多,所以特意用一场热闹的婚礼来冲淡兴庆府的紧张局势。

      他下了命令,整个兴庆府都要为这一对新人祝福,所以云峥不得不走上街头,去找最好的礼物献给宁令哥,不这样做不成,因为宁令哥打算在一天之内娶两个女人。一个是莫移氏。另一个就是葛秋烟,这家伙只要发现有羞辱云峥的机会就绝对不会放过。

      西夏最廉价的居然是珠宝,还是各种各样早就成型的珠宝,很明显不是西夏的手艺。那么他们的来历就只能是抢劫。云峥手里拿着一朵美丽的珠花看着珠花的花瓣的缝隙里还残存着干涸的血迹。心里就一阵阵的发痛,这该是一朵属于少女的珠花,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戴上这样的珠花显得格外活泼。那个年龄段的女孩子云峥是最熟悉不过的,他以前教的学生里就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子,骄傲,蛮横,自恋,不讲理,虽然毛病多多,但是云峥却从心底里希望这些孩子都能愉快的长大,生活会一点点的教会她们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

      这里已经陨落了一个,云峥把珠花放进手帕里,然后,他又发现了一朵,最后,他的手帕里包着四枚这样的珠花,放到鼻端轻嗅,闻不见处子的幽香,只有浓浓的血腥气。

      老板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西夏人,粗野而且无理,长大的嘴巴里满是黄牙,牙缝里还有一些血红的肉丝,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实的,云峥下意识的以为这就是一头吃人的野兽。

      笑着和老板交谈过之后才知道,这家伙还真是一头野兽,他居然是捉生军的一员,只是在战场上少了半条腿才不得不回乡,如今兴庆府粮价飞涨,为了买粮食才不得不把往日的分到的战利品拿出来卖,他对云峥这个年轻俊秀的西夏小后生很有好感,拍着云峥的肩膀,从大堆的战利品里拿出一根银锁拍到云峥的手里,要云峥将来有了漂亮娃娃再给孩子挂上。

      云峥笑的很开心,接纳了老板的好意,付过钱之后,无论如何也要请老板喝一口自己酒葫芦里的酒,老板豪迈的接受了,接过酒葫芦一口喝干,大笑着把酒葫芦还给了云峥。

      猴子看到将主转身之后那双泛红的眼睛,也看到了他那张铁青的脸,今天的将主非常的失态,他什么时候和西夏人好到把自己的酒葫芦送给一个肮脏的西夏人直接喝了?要知道就算给五沟和尚喝酒,将主也是把酒倒在瓷杯子里再给和尚喝,从无例外。

      这间卖首饰的小铺子里没有其他人,在云峥走了之后,那个笑眯眯的数着铜钱的老板,忽然张口干呕了一下,紧接着就用双手死死的抱住自己的脖子,眼睛在向外凸,嘴角有白色的口涎流出来,一个人在铺子里翻腾,等到眼睛里开始流血的时候,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就寂然不动了。

      这样的场景在兴庆府共发生了三宗,不过没有人理会,云峥带着一尊美丽异常的红珊瑚的登门拜访宁令哥,这是早就约定好的,宁令哥如今春风得意,戏耍云峥是他不多的乐趣之一。

      云峥那张铁青的脸,和发红的眼珠子根本就不用伪装,这才是见到宁令哥应该有的表情,也是宁令哥最喜欢看到的表情。

      见到云峥过来,他大笑着张开了双臂,狠狠地拥抱了一下云峥,在他耳边说:“今夜,明天,你的女人就会成为我床榻上的玩物,等我玩腻了,只要你能忠心耿耿的侍奉我,我说不定会把她还给你。”

      云峥面颊上的肌肉不自然的抽动几下,挣脱宁令哥的怀抱,躬身将那株红色的珊瑚双手捧给宁令哥,希望他能收下。

      宁令哥单手抓住红珊瑚大笑道:“你能来就是最好的礼物,要这些俗物做什么。”说完就顺手抛给管家,亲热的拉着云峥的手回到大厅,热情的给所有人介绍云峥。

      在西夏人的嘲笑声里云峥找了一个偏僻的座位坐下来,一杯接一杯地喝酒,高昙晟来到他身边的时候都一无所觉。

      “女人而已,回到国内老夫再给你找几个美姬伺候你,葛秋烟你就不要想了,他如今是我弥勒教在西夏立足的根本,不容有失!”

      云峥喝了一杯酒小声的说:“黑风峡的事情,你做的不好啊,如果没藏讹庞死掉,黑山军司就会立刻造反,这时候的兴庆府应该是战火不断才是啊!”

      高昙晟四处看看笑道:“老夫不这样认为,没藏讹庞活着要比死了好,要是没藏讹庞和李元昊火并,西夏的实力就会被削弱,老夫将来就不能完整的接收整个西夏,你可知道,老夫采纳了你的建议,开始把人手向西夏汇集,大宋的皇帝死掉了,大臣们只会再选出一个王子当皇帝,在西夏,没有那么些阻碍,只要我们愿意,并且足够强大,就能控制这个国家,好好应对,将来这个国家的宰相非你莫属!”

      云峥漠然的点点头,现在还是高昙晟说了算的时间,等到自己说了算的时候,他会知道这么做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云峥,我的左庶长你去了那里?既然已经是我的属下,这样偷闲可不成,香烛还需要你去采办,秋烟认为,成亲的时候没有香烛那就不算是成亲,还必须是什么龙凤的香烛,不过这正好符合本王的身份,快去吧!”

      于是云峥再一次被撵了出来,走出大厅回头望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葛秋烟带着丫鬟从自己的身边匆匆的走过,两个字在俩人交错的一瞬间传了过来救我!

      云峥点点头,就面无表情的走出来太子府,街面上又死了人,这一回是被箭矢杀掉的,不知道是谁做的,好像他也喜欢看到兴庆府变的混乱起来。

      面对骑在马上拿鞭子抽人的西夏军卒,云峥手里的那面太子府的令牌让他通行无阻的走在兴庆府的大街上。

      遇到了米勒古,那个精明的老家伙,见云峥的面色很差,轻笑了一声,就要打开云峥的车队检查一下,他总觉得云峥非常的可疑。

      云峥一言不发的让到一边,军士们见这里面都是太子成亲的东西,也不敢随意的翻动,匆匆的检查了一遍就算了事。

      米勒古看着怏怏不乐的云峥拿鞭子点点他的脑袋惋惜地说:“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啊,大宋男人还是一如既往的无用。”

      云峥猛地抬起头看了米勒古一眼,又把头低了下去,抱抱拳头打算离开。

      “男儿的血要趁热才能横行天下,你这样忍耐,迟早有一天血会变凉,老夫不知道你为何会如此的忍耐,你不像是一个为了荣华富贵抛弃妻子的人物,老夫的这双眸子还算阅人无数,你骨子里是一个极度骄傲的人,你从来没有看得起过宁令哥,所以你才会肆无忌惮的戏弄宁令哥,知道吗小子,乌龟遇到危险的地一个举动就是缩脖子,反噬那是豺狼才有的本性,老夫睁大了眼睛看着你打算干什么,虽然现在一刀砍了你更加的轻松。”

      云峥再一次抬起头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对米勒古说:“我要让西夏人都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也是一个合格的战士,我会让宁令哥后悔现在的作为,我也会让西夏的百姓知道宁令哥羞辱我,其实就是在羞辱他自己!”

      米勒古大笑道:“只要你忠心耿耿的辅佐大夏,老夫认为会有这么一天的,等到你功成的时候,老夫如果还没死,当为你举杯祝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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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胡说八道显威力

  
      冷冰冰的云峥走在兴庆府冷冰冰的街道上,身后的马车里装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有黑色的碳粉,有雪白的硝石,还有一些硫磺,数量很大,远远超过了在婚礼上施放傀发药火所需要的量,西夏人有这样的传统,在跳傩舞的时候,傩神会举着火把一边帮新郎新娘祝福的时候,一面会把混合了碳粉和硫磺的粉末扔到火把上,爆出大团明亮的火焰,意在驱邪。

      他们不知道,只要再给这里面加上大量的硝石,再把比例弄对,就会成为一种恐怖的东西黑火药。

      三百斤黑火药就让乘烟观变成了废墟,这一次有上千斤的黑火药,云峥就不信炸不飞宁令哥的太子府?不知道现在的李元昊还有没有抢儿媳妇的心情,什么事情都要做两手准备,李元昊要是能忍得住色心,把火药点着就是云峥的第二手准备,如果李元昊果真对莫移氏念念不忘,并且当众行淫,云峥就打算帮着宁令哥弄开西夏黄土夯成的皇城围墙。看着他们父子相残,什么仇都报了。

      因为明日就是太子的大喜日子,兴庆府难得的安静了下来,各处守卫的军士全部回营,青天子赏赐下来很多的酒肉,关上门大吃大喝也是一种牵绊方式。

      甲子营的军士很忙,因为他们比起西夏人来,都算得上是厨艺的高手,再蠢的人,炸个油饼还是会的,于是分散在各个军营里帮厨。

      云峥要给西夏人的是一个永远都难以忘记的教训。这片土地不相信眼泪,只相信暴力,云峥的目的就是让他们感受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暴戾!

      怀里的四根珠花,彻底激起了云峥的凶性,全身散发的浓郁杀气,或许只有五沟才会明白这个男人现在愤怒到了何等地步。

      宁令哥在享受云峥的愤怒,只要看到云峥那张铁青的脸,他就能多喝两杯,这是一种征服的快感,比征服女人更加让他觉得有成就感。

      指挥着宁令哥的仆役混合吗。搅拌。黑火药然后装缸封存,大殿的门口出现了两个大缸,一个里面装满了清水,这是用来防火的。至于另一口大缸。就完全是用来放火的。

      宁令哥对云峥高效率的指挥和安排非常的满意。挑剔如他者,也找不出多少的毛病,云峥表现的如此的驯服。终于让他放弃了再羞辱云峥的打算,难得的递过来一杯酒笑着说:“我抢走了你的一个女人,明天你也可以从莫移氏的陪嫁女中带走任何一个,她们都是莫移氏一族中千挑万选的美女,不比葛秋烟差多少,从此,你我之间的矛盾一笔勾销如何?”

      “殿下因何会有如此大的改变,让云峥受宠若惊!”

      “米勒古说的,他说你将来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要我不可对你羞辱过甚,西夏的人中不缺少武士,也不缺少悍将,甚至不缺少百战百胜的大帅,真正缺少的是你这样懂得内政的人,我今天其实一直在冷眼旁观,你在暴怒之下依然能够将繁琐的小事一一的理清头绪,诺大的太子府被你用了半天时间就调配的井井有条,这确实是一个本事。

      如果不是因为葛秋烟已经上了元府名册,还给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大丈夫顾忌的是一张脸面,谁在乎一两个妇人女子,给个痛快话,成不成?”

      见着宁令哥拍过来的手掌,云峥紧绷的脸终于松弛了下来,探出手掌和宁令哥三击掌为誓。眼见云峥和宁令哥化解了矛盾,坐在上首的米勒古频频地点头,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结果,他真的很看好这个年轻人。

      “明日的守卫是个大问题,现在兴庆府可以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两场刺杀怎么能掀起这么大的波澜?明明只是小事而已,暗地里派人追查就是了,何必动用大军全城搜捕,这里是兴庆府,不是什么军镇,大军也应该遵守规矩,有事情也该是开封府的事情,而不是军队的事情。

      事实上兴庆府越乱,敌人就越是高兴,也只有让兴庆府乱起来,人家才好浑水摸鱼,西夏的军力强盛不假,我们不能骑在马上打下天下之后,再骑在马背上治理国家吧,军队是用来防止外敌入侵,或者开疆拓土的,不是用来杀百姓的,就算是要杀,也是开封府衙役的事情。

      如今,西夏照搬了大宋的管制,连开封府都搬过来了,这没什么,既然搬过来了,就要用啊,中书,枢密,三司,御史台,开封府,翊卫司,官计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飞龙院,磨勘司,文思院,我们一个都不缺。

      为什么开封府不审案子?为什么飞龙院不去监视天下,为什么中书如同摆设?为什么磨勘院这么些年居然没有磨勘出一个可用的文官?

      青天子一言可决天下事这是不对的,一个人就算天纵英才,也不可能不出纰漏,一个人就算精神再健旺,也不可能统御一个国家。所谓的朝廷,就是一个将所有人的智慧统一起来然后再释放出去的机构,朝堂上,互相妥协,互相让步这是常有的事情,不这样就只能硬碰硬,如果将来殿下没有青天子的威望统御国家,就什么事都办不成。

      在我看来,大宋的弊病就在于文人统军,军人低人一等,文官的毛病是只要不打仗,能用其他法子应付,就应付,这就造成了他是三国中最富庶的一个国家,兵力却是最弱的一个,而西夏恰恰相反,是武人担任文官的职责,武官最大的毛病就是老子手里有刀,谁他娘的耐烦去用嘴说服,手起刀落,人头落地,什么都用不着解释了,只是你的子民少了一个。这样下去,西夏永远都富庶不起来。

      银夏二州乃是帝王之基,更是天府之国,那里农田肥沃,甚至可以种植稻米,只要把会种地的汉人都迁徙到银,夏,他们只会种地就让他们去种地,每年只需要收缴税收就是了,党项人喜欢放牧,那就去放牧,贺兰山脚下有的是现成的牧场,每年也只需要缴纳牲口就是了,至于兴庆府,完全可以成为西夏的商业,文化的都城,一个都城本该就是这样的,繁华,平安,不会随时随地看见死人,不会听见马蹄子响就会抱头往家里蹿。

      有粮,有马,有商人,有工匠,再加上西夏战无不胜的猛士,这样的国家没理由不兴盛,为何会被弄得蜷缩在河套之地动弹不得?”

      云峥开始说的时候,宁令哥还不是很在意,可是慢慢的他就放下手里的酒杯整个人变得郑重起来,米勒古也凑了过来,紧接着别的西夏勋贵都闭上了嘴,听云峥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的见解。

      说到高兴处,云峥请宁令哥拿出一副地图来,指着四面皆敌的西夏土地又说:“西夏是四战之地,所以军力只可增强不可减弱,南面的大宋一时半会拿他没办法,东面的契丹人我们也拿他没办法,这两个国家太大,就算是一时半会沾点便宜,也于事无补,向西攻击吐蕃不划算,我们是一路往上进攻,太吃亏了,

      事实上我们的进攻目标应该是回纥人!有一条道路叫做丝绸之路,而西夏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唐朝的时候一条丝绸之路让长安成为一个两百万人居住的庞大都市,现在为什么没落了?唯一的原因是丝绸之路断绝了,其中最大的祸患就是回纥人,如果青天子能击败回纥人,打通丝绸之路,允许宋朝的商贾和西域的商贾交易,我们从中收取赋税就足够青天子带兵攻伐八次环州所得。”

      “你怎么知道朕攻伐环州所获不丰厚?”李元昊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看样子偷听了很长的时间。终于忍不住发话了。

      云峥抱拳道:”大王明鉴,环洲一地,在大宋实在算不上富裕之地,边塞城池,苦寒之地,就算大王将环洲整体搬到西夏,也不会有多少进项。”

      李元昊笑了,跨进门槛瞅着云峥说:“这番话大概就是你陷害太子,并且在这场风浪中岿然不动的根基吧?朕不得不说,确实有些见地,不过千斤重牛不是一天能培育出来的,说说看,目前最紧迫的是什么?”

      “粮食,屯田,西夏人不能守着肥沃的良田饿肚子!”

      “谁去屯田?你去么?”

      “可以,但是臣下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给我人力,物力,和一个不受干扰的环境,至少五年之内我只会投入不会产出,如果五年之后,西夏还是缺粮食,粮食依旧不能丰足,请砍我的脑袋!”

      “哈哈哈,宁令哥,你再看看,当初在开封府我要你仔细的看看这个人,你不愿意,现在再看看,就这一番话,你承受三十鞭子就不算冤枉。

      云峥是吧,既然你夸下了海口,朕就满足你的愿望,只要五年时间,你让西夏的粮食充盈,朕在三司给你留一个位置,绝对不会是你刚才所说的空闲官职,你可愿意?如果五年之后不能成事,朕会杀掉所有跟随你的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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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 酒后乱性的皇帝

  
      云峥非常愉快的领受了这个命令,并且一丝不苟的将李元昊刚才说的话誊写在纸上,然后才拿给一脸佩服之色的宁令哥,请他转交给青天子加盖印章,似乎很担心青天子反悔。

      他的认真态度招来李元昊的一声大笑,很没礼貌的从脖领子里掏出一枚鬼头印绶,沾了一点火漆就按在那张纸上,扔给云峥之后笑着说:“少年人有豪气,却也鲁莽,刚才没有加盖印章,朕说的话还有一点回旋的余地,现在加盖了印章,云峥,你没退路了。”

      云峥小心的将那张纸收到怀里拱手道:“我不需要退路,人一旦有了退路,就会生惰性,臣下年轻,正是做事的时候,惰性万万不敢有,太子大婚之后,臣下就会即刻离开兴庆府,从沙湖一带开始勘测,还需要一些民伕,一些会打井的民伕,看看那里的沙地里能否打出水井来,按照臣下的估测,那里一定有大量的水,哪怕是沙漠里也会有大量的水,向东全部都是沙漠,沙漠也需要治理,否则不管我们开垦出多少良田,最终还是会被沙子吞掉的。”

      米勒古举杯向李元昊笑道:“恭贺大王再得一员干吏!”

      李元昊展颜一笑,举杯道:“饮胜!”

      宁令哥手掌一拍,乐人再次奏乐,舞姬翩翩起舞,李元昊斜倚在椅子上意兴懒散,不太看歌舞,却在不停地饮酒,他的酒量很大。云峥暗地里计算过,半个时辰里,一坛子葡萄酿已经下了他的肚子,为了让李元昊更加的畅快一点,云峥悄悄地把一坛子云家的烈酒拿了出来,塞给了宁令哥,宁令哥大惑不解的拍开酒坛子,一股浓烈的酒气顿时就在大殿里弥漫开来。

      李元昊抽抽鼻子疑惑的问道:“什么味道,因何如此甘醇,莫非是难得的美酒?”

      宁令哥见父亲这样说。就把这坛子酒递给了侍卫。大言不惭的说这是太子府里的珍藏,只有这一罐子云云。

      米勒古端着杯子走上前说道:“闻味道就知晓这是绝世佳酿,却不知老臣是否有幸饮上一杯?”李元昊笑着挥挥手,知道这是米勒古向自己表忠心的一种手段。打算亲自验酒。侍卫就给米勒古斟满了一大杯。

      不知酒性的米勒古一口喝干烈酒。一张黝黑的老脸顿时就成了紫色,张开嘴吐出一口酒气,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向李元昊说道:“陛下,这酒的性子太烈……”

      李元昊大笑着阻止了他剩下的话:“米勒古,你想多喝一杯,朕知道,不过这样的烈酒才是朕的恩物,骑世上最快的宝马,杀最难以杀掉的仇敌,玩最美丽的女人,和世上最烈的美酒,这本就是帝王最后的追求,来,给朕满上。”

      满堂宾客齐齐大笑,宁令哥则幽怨的看着云峥,直到看见云峥的那个瘦小的仆人,将一个柳条编织的篮子小心的隐藏在帷幕后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红酒加上白酒,云峥就不信李元昊不会醉,史书上记载李元昊因为酒后乱性,当众临幸了莫移氏,这才导致宁令哥发疯从而发生了叛乱,现在云峥只担心李元昊会醉的睡过去。

      到底还是小看了李元昊,一坛子烈酒下肚,这位自封的青天子变得更加的兴奋,跳下场子亲自在歌姬群里舞蹈起来,抖肩膀弯脑袋的一看就是胡人的舞蹈。

      不过这家伙的两只手却依旧刚劲有力,搂住一位歌姬疯狂的吻了下去,等到他吻够了,那个歌姬已经被他生生的给勒死了,手一松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嘴里不断的往外喷涌鲜血,云峥仔细一看才发现,那个歌姬的舌头被李元昊生生的咬了下来。

      “美人香舌配美酒,人间佳肴莫过于此!”

      李元昊咀嚼着美人的舌头,就着美酒一口吞下,拿袖子擦拭一下嘴角的血迹,像野兽一样的盯着宁令哥道:“莫移氏在那里,让朕看看!”

      米勒古上前劝慰道:“陛下,今日天色已晚,不如明日再见也不迟。”

      李元昊一脚踹翻了桌子大叫到:“你们没有听到朕说的话?”

      云峥碰一下宁令哥小声道:“随意给大王一个女人也就是了。”

      宁令哥摇摇头说道:“父王见过莫移氏,骗不了的。”

      “陛下喝醉酒之后总是这样么?莫移氏过来很不妥当!”

      宁令哥咬咬牙道:“大王的命令不可违,如果出了岔子,我们一起上去阻拦就是了。”

      云峥担忧的点点头,他其实更担心黏在酒坛子底下那颗裹着薄薄一层蜡皮的春药丸子化尽了没有,刚才那坛子酒虽说被内侍温了一遍,但是李元昊喝的也太快了些。

      五沟说这种春药传自吐蕃,是精修欢喜禅的高僧从天竺带回来的,也不知道药性如何,怎么李元昊现在看起来更像是魔鬼而不是色心大发,这里半裸的女人很多,除了被他搂死了一个,也不见他发情,难道说这家伙眼光高到非绝色美女不要的地步了?

      有李元昊在,根本就轮不到宁令哥说话,内侍很快就把盛装的莫移氏从后面带了过来,云峥若有如无的瞅了一眼大厅外面,那里有一颗大柏树,虽然在初春,依旧青翠如昔,枝繁叶茂。

      宁令哥眼看着父亲托起莫移氏的下巴,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而莫移氏似乎并不反抗,反而带着媚笑迎合李元昊。把牙齿咬的咯吱吱直响,想要冲过去阻拦,却被内侍拦在圈子外面,任他如何冲撞也无济于事。

      一件红色的斗篷飞了出来,落在地上,宁令哥转身就要找刀子,打算弄死面前的内侍再把莫移氏抢过来,被米勒古一干老臣死死地按住。并且紧紧地捂住了他的嘴巴,将他拿帷幕包起来,不让他出声。

      花嘛流着眼泪劝道:“殿下,您忍忍,好赖不过一个女人而已,为了将来的王位,您要忍住啊,不光是为您忍耐,也是为我们这些臣子忍耐啊。”

      宁令哥的眼泪像泉水一般的往外喷涌,云峥觉得花嘛说的这些话好像很熟悉。哦。对了,葛秋烟被宁令哥抢走的时候,这家伙也说过这样的话。

      云峥烦躁的从自己脑袋上扯下一条带着浓郁香味的肚兜丢在地上,这是李元昊撕扯下来并且乱扔的战利品。不巧。那个肚兜正好落在宁令哥的面前。

      当一条湖绿色的亵裤落下来的时候。宁令哥火山一样的爆发了,一脚踹开站在他脚下不断劝说他的花嘛,双臂一挣居然把一层厚厚的帷幕生生的撕扯开了。米勒古想要将宁令哥擒住,却看见宁令哥拎起那个已经死掉的歌姬的腿,抡的向风车一样,狠狠地砸在那些内侍的身上。

      人群被砸开了一条缝隙,云峥不小心看到了野兽一样的李元昊正在粉团一样的莫移氏的身上耸动,而且口鼻间还有野兽撕咬猎物一般的呻吟传过来。

      一声清脆的神臂弩开弓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就是箭矢刺耳的厉啸,这就是云峥答应浪里格和孙七指的允诺,给他们创造一个接近李元昊的机会。

      米勒古扯过身边的一个人挡在那个空隙上,但是强力的神臂弩刺穿了那个人的脖颈带着一蓬血花再次飞向李元昊,或许是战士的本能,李元昊在这样的情形下还知道转个身子,把莫移氏挡在自己的身前。

      莫移氏惨叫一声,那枝强弩就深深地扎在了她饱满的胸膛上,两座雪白的粉丘间出现了一朵嫣红的血花,一张如花的俏脸带着震惊和恐惧低低的垂了下去。

      “你敢弑父?”李元昊赤身裸体的站起来,在人群里咆哮。

      米勒古扔掉手里的尸体,箭一般地窜向那颗古树,今日如果不能抓住这个刺客,西夏绝对会发生恐怖的事情,刚刚窜出房门,只听一声轰鸣,火光飞溅,饶是米勒古的身手矫健,也被爆炸的气浪带的飞了起来,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是口鼻出血,狼狈不堪。

      三道黑色的身影从树上窜了下来,口里喊着“杀掉昏王,太子万岁”的口号就在人群里掀起了一片血雨。

      寒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勇猛过,一刀下去,死的不是宋奸,就是西夏的重臣,他已经不打算活了,只要能多杀一个,对大宋来说就是一个重大的胜利,自己的这条命本就该在这个时候拿来死死地拼一回,哪怕死了,都他娘的太值了。

      浪里格咆哮的就像是一头饿狼,手里的长刀闪电般的起落,他的目标很简单,就是眼前赤身裸体的李元昊,眼前飘过父母妻儿的面庞,他的面容扭曲的就像是一个恶鬼,十年等待,就是为了这一刻活着,能和那个野兽一起死,是他最甜美的梦境。

      三个人里大概也就孙七指还有些理智,点着了手里的火药弹,不断地往人多的地方丢,每一声轰鸣过后,总会死伤惨重,嘴里不断地用标准的党项话表示自己就是太子一系的人。

      云峥和猴子相拥着躲在帷幕后面,花嘛也非常聪明的跟在云峥身边,云峥带着哭腔对花嘛说:“你们要杀大王好歹给我说一声啊,我还有大志未伸……”

      花嘛怒吼道:”老子也不知道!不管了,说了也没人信,好歹拼了!”花嘛说完,劈手抢过云峥手里的一把短刀子,狠狠地刺进旁边一个老将的脖子,站起来对傻掉的宁令哥吼道:“殿下,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拼了!”

      一句话就把宁令哥给喊醒了,大吼一声:“杀掉李元昊!”举起粗大的铜鹤砸向身边的李元昊一系的老臣。

      (今天这一章的故事都是历史事实,作者除添加一些演绎的元素之外,完全忠实于历史,延祚十一年正月初二[3](1048年1月19日),元昊夺占太子妃莫移氏,其子宁令哥趁元昊酒醉时,割其鼻子,元昊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死,享年46岁,庙号景宗,谥号武烈皇帝,葬泰陵。宁林格后来因弑父之罪被处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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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 死人,活人

  
      大殿里血肉横飞,惨呼不绝,云峥这时候很想抽根烟,如果有一只烟在手的话,可以平心静气的欣赏李元昊光着身子在内侍的簇拥下狼狈逃窜,也可以欣赏宁令哥这个被怒火冲昏头脑的家伙是如何的勇冠三军,最让云峥感到满意地就是花嘛的刁钻,这时候才发现这个家伙其实是一个非常阴险的家伙,一把小刀子被他使用出鱼藏剑的效果。

      只要看看寒林,云峥就赞叹不绝,在浪里格还在和一个老家伙拼刀的时候,他就像是鬼魅一样在人群里做到了一步杀一人,浑身都被血浸透了,依旧大笑着进击。

      看得正热闹,忽然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不要杀了!”

      谁这么扫兴?

      云峥转过头却发现隗明那个傻姑娘站在血水里无助的向大殿里的厮杀的人群哀求,让他们停下来,他的身后还有无数的甲士正在涌进来,这个傻丫头眼看就要被人家踩成肉泥。

      云峥窜了出去,拽着隗明躲到一个石头柱子后面,对猴子点点头,猴子就就把一个鸽哨含在嘴里吹了起来,这是云峥要点燃火药的前兆。

      寒林虽然舍不得离开,但是知道再不离开,云峥一定会点燃火药,不论他们三人能不能出来,都会这么干,这是事先就约好的,云峥说过,三声鸽哨之后,火药一定会被点燃会被外力阻挠。

      浪里格听到了鸽哨,却不愿意理会。妻儿的音容笑貌浮现眼前,让他有一种强烈的想要死去的冲动,如今仇人就在眼前,他不觉得自己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他已经杀疯了。

      耳畔传来第三声鸽哨的轻鸣,孙七指扔掉手里的火药弹,帮着浪里格挡住敌人,他的武功并不好,转瞬间就被人家在身上劈了两刀,浪里格大吼一声击退敌人。拖着孙七指滚进了偏殿。

      云峥在拿火折子点着火药捻子的时候。米勒古就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见云峥在点火,张着被血糊满的嘴问云峥:“这是什么?”

      云峥被吓了一跳,他刚才以为米勒古已经死了。现在怎么又活过来了。在确定米勒古的骨头已经断的差不多了。这才小心地说:“黑火药。”

      米勒古感觉到了危机的降临,吃力的抬起头对云峥说:“你要干什么?”

      “你不觉得这里是人世间最丑恶的地方么?我打算清理一下。顺便让西夏人在投胎转世的时候都记得我,这话我以前对你说过。”

      “你已经在西夏混出头了。只要你用心办差,以你的能力,不出五年一定会成为西夏的肱骨重臣,在宋国有这样的可能吗?”米勒古对西夏很有感情,到了这个时候依旧打算说动云峥放手。

      “你只要杀了我就没人会知道你干的事情,你在西夏照样就可以得到高官显爵。”

      云峥回头看看嗤嗤冒火的火药捻子笑着对米勒古说道:“我是宋人啊,谁在乎西夏的官爵,只有张元那种不能在东华门唱名的混账才会在乎西夏的官职,像我这种注定会在东华门唱名的人,西夏的官职就是一个大笑话,谁喜欢和野人待在一起。”

      说完话,云峥起身就走了,小孩胳膊粗的火药捻子已经烧了快一半了,无数条小的火药捻子也在向四面八方蔓延,再不走就走不掉了。

      云峥走后,浑身没几根好骨头的米勒古居然在缓缓地向火药捻子跟前爬,一丈长的距离对他就像是天涯,眼见着无数根火药捻子沿着墙壁嗤嗤的游走,眼中流着泪,用最后的力气抓住了一根还没有来得及烧完的捻子塞进了自己的伤口里,然后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瞅着湛蓝的天空大吼一声:“老天啊!”

      “轰!轰!轰!”

      大地颤抖了起来,三声巨大的震响,震傻了所有的西夏人。

      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躲避,砖瓦落下来砸的人骨断筋折,他们不知道逃跑,巨大的梁柱掉下来将人砸成肉泥,他们也不知道躲避,他们认为这是上天在惩罚西夏。

      三十里外的没藏讹庞瞅着三道高高升起的烟柱,惊疑不定,斥候像疯了一样在大地上乱窜,最后向兴庆府慢慢的靠拢。

      高昙晟心若死灰,这次来到西夏不但损耗了无数的教中好手,没想到最后落了一个这样的下场,葛秋烟死了,云峥死了,这两个人死了,就表示自己的大计彻底的失败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过成功,葛秋烟会成为宁令哥的宠妃,云峥会成为宁令哥的大臣,再加上自己暗中运作,用极乐丹慢慢的控制臣子,最后执掌西夏不是幻想,如今,整个太子府成了一堆废墟,听说李元昊没死,太子宁令哥也没死,不过这父子俩也就剩下一口气了,被人从废墟里挖出来的时候李元昊的阳具依旧高耸,宁令哥拼死一刀砍掉了这个惹祸的根苗。

      “天不佑我,非战之罪啊!”

      感慨完毕的高昙晟才要从城外的高坡上离开,就看见山坡下站着三个骑马的人,看样子是西夏的哨探,胸中郁闷无比的高昙晟心中忽然又一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

      大踏步的从山坡上下来,他打算杀掉这三个人泄愤,再说自己也需要马匹回到大宋东山再起。三个骑兵也在慢跑着慢慢的靠近,这是狼群狩猎时的标准阵型。一个手无寸铁的宋人竟然胆敢向自己冲锋,他们准备慢慢的虐杀这个人,最后用战马将他拖成碎片。

      大鹰一样从高坡上扑下来的高昙晟,只用了一脚就把中间的那个骑士的脑袋生生的踩进脖腔里,抢过来的连枷再击碎了另外一个骑兵的脑袋,看向另外一个骑兵的时候,那个家伙已经转头狂奔起来,在高昙晟把连枷扔过来之前,死命的射出了一枝响箭。

      高昙晟来不及皱眉,就听见有密集的马蹄声向这里包抄过来,他紧紧自己的袍子,抄起挂在马鞍边上的长矛,就打算硬冲出去,刚才到底还是小看了这些西夏的侦骑。

      五沟带着重新集结的甲子营军士,拿着李元昊给云峥的命令,收拾好家底,有条不紊的离开了兴庆府,皇帝的命令是即刻出发,不得迁延,所以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违背皇帝的命令,哪怕五沟带人又从马厩里牵走了一千匹战马,副将都没有任何话说,皇帝的命令上,就是这么写的。

      五沟带着人除了兴庆府一路向南,对云峥的一些小聪明,他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谁能想到他给皇帝的折子是黏在一起的?只要把黏在一起的地方打开,正文和皇帝印玺之间就会出现大片的空白,想在上面填什么都行,比如命令马步军都指挥使给云峥一千匹战马。

      隗明和自己的丫鬟坐在马车里一言不发,她有看到了人世间最丑陋的一幕,自己的叔父当着自己的儿子的面,强奸了他的儿媳,然后又杀了她,隗明看见了莫移氏那具美丽的一丝不挂的尸体。

      如果不是云峥和丫鬟拖着自己走出太子府,自己也会死吧?听云峥说要回到大宋去了,这是隗明听到的唯一的一见喜讯,早就听云峥说过豆沙关是如何的好玩,是如何的清静,那里的人是如何的善良,她想住到豆沙寨子里去,像那些妇人一样学着养蚕,学着纺纱,学着缫丝。

      听说那里总有云雾落下来,也听说那里有一间很正规的寺庙,庙里的主持就是前面的那个胖和尚,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有白云和高僧,自己的心应该可以安宁下来,应该可以忘掉那些人世间最丑恶的事情,也能快快乐乐的品尝美食了。

      反正自己已经死掉了。

      同样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憬的是葛秋烟,听说有一个女人能通过简单的化妆就能让自己改换容颜,她想去找这个女人,听说那个女子开了一家很大的青楼,但是却活的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样的生活葛秋烟也想过,也不知道人家需不需要自己去帮忙。

      葛秋烟在心底里还有一个很小的梦想,她更希望能住到云家去,听说他家里很安静,自己不要求有一间很大的屋子,只要一件很小的,可以摆一张床,一桌一椅就足够了。

      不过看到云峥依旧恢复了对自己的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只好把这个小心思藏在心底,或许,时间长了会有一点改变。

      在宁令哥的府邸里的一个多月,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一场噩梦,正因为在黑暗的江湖混过,所以葛秋烟知道这个世上有很多能让人失去知觉的法子,于是,她睡觉从来都是睁着一只眼睛的,当厮杀声传过来鸽哨吹响的时候,她的全身都感到阵阵的放松,第一时间杀掉了看守自己的仆妇,给她换上自己的衣衫,然后点着了整座楼阁,藏在井里等待云峥说的雷霆,她听到了高昙晟的叫声,也听到了那个暴戾的佛子在小院里大杀四方的声音,听到了他看到仆妇那具烧的乱七八糟的尸体时发出的绝望怒吼。

      现在好了,都以为自己死了,有时候当死人要比当活人轻松得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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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不归路

  
      前方被堵的死死地,西夏人不再蜂拥向前,而是用密集的箭雨阻拦高昙晟,弃掉长枪的高昙晟高举着两具满是箭矢的尸体,怒吼一声蛮牛一样的横推向前,一只右手如同铁叉一般插进一个裨将的咽喉,五指收缩竟然生生的将那个裨将的脑袋拧了下来,脱手掷出,整个人竟然也随着这颗血淋淋的脑袋踩着墙壁硬生生的走了八步之多,也就这八步的距离,让他脱开了重重的包围,眼看就要窜进对面的街巷之中。

      一身重甲的苏鲁站在大街中间,一丈长的斩马刀呼啸着向高昙晟劈头砍了下来,对于高昙晟已经扔过来的短刀不闻不问,从上一次拼杀之后他就知道,和这个人作战想要命,首先就不能顾及自己的性命,要不然绝对会死。

      已经砍的如同锯齿一样的短刀击打在胸口冒出一溜火光,苏鲁闷哼一声,后退两步,长刀却已经劈空了,高昙晟正待上前拧下这个甲士的脑袋,一柄丈二的长枪从苏鲁的肋下钻了出来,直奔自己的咽喉,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弓弦震动,让高昙晟不得不放弃杀掉苏鲁,倒地翻滚,避开拿条毒蛇一样的长枪,一只箭矢钉在他脑袋边上,再有几寸就足以贯脑而入。

      一连三声弓弦震响,高昙晟大吃一惊,这是连珠箭的射法,脚尖蹬地身子如同利箭一般的窜进苏鲁的怀里,双手发力竟然将粗壮的苏鲁凌空举了起来,但是已经晚了。一箭落空,一箭贯入苏鲁的后背,而剩下的一支箭却刺进了高昙晟的肩背,一时间痛彻心扉,这个人射出来的箭矢上有五道横刺,这样的箭根本就不是为了杀人的,而是为了伤人。

      高昙晟反手拔出箭矢,核桃大的一块肌肉也被他生生的撕了下来。

      他狼一样的嚎叫一声,一脚踹在那个拿着长矛的武士胸口,那个武士张口就吐了一口鲜血。眼看不活了。高昙晟借助一脚之威,趁着移形换位的时间居然抓着苏鲁的两条腿,大吼一声将一个壮汉生生的撕成两片,抬手就把一片扔向那个藏在街角的箭手。抡着剩下的一半尸体打倒了一大片追兵。他其实很想杀掉那个箭手。但是逃亡的机会一瞬即逝,不得不扔掉残尸,拿手掩着鲜血狂流的肩膀。一头钻进一条幽深的小巷子里。

      也火环赤沉默不语,自己的将士尽力了,作为老将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做,没有责备军士,而是第一时间就命令响箭升起,全城戒备,尤其是城墙,他不认为这个人能逃出西平府,同一时间,大队的军士开始挨家挨户的搜索。

      高昙晟坐在一个木头墩子上,旁边是熊熊的铁匠炉,这是一家打铁铺子,老铁匠牛犊子一样强壮的儿子倒在地上,高昙晟的右脚踩在他的脖子上,一个黝黑的烙铁正在大火里慢慢变红,老铁匠抽出烙铁,看看高昙晟,高昙晟将衣衫的下摆咬在嘴里,朝老铁匠点点头,老铁匠就咬着牙将烧红的烙铁死死地按在高昙晟肩膀上依旧汩汩冒血的伤口上。

      青烟冒起一股烧肉的味道充斥在铁匠铺子里,高昙晟的脸色瞬间变得雪白,黄豆大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从额头掉下来,脖颈上的青筋暴跳,脚上不由自主的发力,那个小铁匠的的舌头被挤了出来,眼珠子也慢慢的凸起,等到老铁匠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儿子已经七窍流血而亡,悲愤的老铁匠抡起烙铁死命的砸向高昙晟。却被他一手掐住咽喉手腕子一转,咔嚓一声就扭断了他的脖子,顺手抛掉尸体,高昙晟并没有从木头墩子上站起来,刚才被烙铁烙住了伤口,血不留了,但是却耗费了他大量的体力,现在每一分体力都必须珍惜……

      人嘶马叫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搜索到这里,高昙晟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的离开城池,否则在这座全是敌人的城池里,自己隐藏不了多久的。

      人生地不熟这是最大的问题,高昙晟辨别了一下方向,最后还是选择一路向南,只有回到大宋地界自己才算是真正的安全了。

      发髻已经散乱,披头散发的高昙晟鬼魅一样的在小巷里穿行,不大的功夫,他已经在逃窜中搜集到了足够的食物和水,从西平府出去,就要面对一片沙海,而这片沙海足足有四百里,他打算独自穿越沙漠,也不愿意去尝试翻越城关,静塞军司的西夏军人更多。

      城墙上满是来回游走的军卒,高昙晟慢慢的接近城墙,只要出了城,自己就能一头钻进茫茫的沙漠,在沙漠里,马匹的行动速度不一定有双腿快。

      一只三丈长的椽子被高昙晟握在手里,跑动几步,就把椽子抵在城墙根上,整个人如同大鸟一般的被自己的力量带的飞了起来,站在城墙上的西夏军卒就像看到神仙降临一般惊呆了,完全忘记了自己发现敌人第一时间报讯的任务,直到自己的身子被踹下城墙,才知道惨嚎一声,西平府乃是西夏防备大宋的第二道防线,所以城池很高,城墙底下有宽阔的护城河,这些水都是从沙泉里流出来的,最终汇成这条宽阔的护城河。

      高昙晟将椽子从搭在城墙的另一边,在漫天的箭雨中再一次飞了起来,不过这一次他将身体蜷缩成了一团肉球,让自己的后背成为自己最大的护盾,那面软甲背心,应该能抗的住这一波攻击。

      高昙晟的身子在半空飞翔,无数的箭矢以他为目标疯狂的攒射,他感到有无数双拳头砸在他的后背上,腰腿上也一阵阵的麻木,也不知道这一瞬间自己到底中了多少弩箭。

      还好钢铁般的肌肉绷的够紧,腰腿上的箭矢因为角度关系都只能算是擦伤,身子一落地,他就像一个肉球一样的滚出去好远,眼看到了山坡下,把心一横,又向断坡底下落了下去。

      高昙晟赌赢了,断坡下面是松软的绵沙,身子落在上面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震动,四仰八叉的躺在沙子上,他只能大口的喘息着,瞅着湛蓝湛蓝的天空,不知为什么,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低头看看自己的身子,他好像回到了儿时,父亲留给自己的破布偶,就是自己现在的模样,他不敢去数自己的身上到底有多少道伤口,总之自己的情况一定非常的糟糕。

      只恨老天没有给自己一双翅膀,如今只能在地上艰难的跋涉,如果日落之前自己还不能逃进沙漠,那么之前做的事情都会是无用功。那些西夏人有马,他们很快就会绕过城墙追击到这里来。

      一条腿很麻木,可能是失血过多的缘故,高昙晟也感到一阵阵的头晕眼花,只是凭着胸中的一口气在支撑着自己不让自己倒下。

      平日里总觉得日头如同飞逝一般,而今天日头却仿佛不愿意落下去,今日没有晚霞,浓重的阴云覆盖着落日的地方,也许沙漠中很快就会落雪。

      身后的蹄声如雷,十余骑发现了自己,他们借助的是落日前的最后这一丝微曦,高昙晟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力量再去和十余个骑兵鏖战,能做的只能是疯狂的往沙漠里逃窜。

      弓弦响起,这是神臂弩的声音,高昙晟哀叹一声闭上了眼睛,身上却没有中箭的感觉,惊愕的回头望去,才发现三个彪悍的身影在骑兵群里纵横,这是三个身手还不错的人,短短时间就杀死了这十六个骑兵。

      不过高昙晟没有任何危机过去的感觉,因为这三个人呈三角阵型正在向自己走来。

      “三位英雄所为何来?”既然逃不掉,高昙晟就坐了下来,想要恢复一点体力之后再作打算。

      “我家主人要你的命,他说了,你若不死,他寝食难安!”一个西夏人低声说道。

      “贵主人是谁?和我有何冤仇?我杀了他的人?”高昙晟撩起头发笑着问道。

      两声神臂弩的震响就是人家的回答,这两支箭矢穿透了高昙晟的双腿,将他牢牢地钉在戈壁上,一个宋人走上前说道:“无论如何你是宋人中的英雄,所以不能死在西夏人的刀下,贫道前来送你一程。”

      高昙晟眯缝着眼睛仔细看了寒林一眼尖叫道:“你的主人是云峥?”他认出寒林来了。

      “我的主人是大宋官家,他们的主人才是云峥!”

      “他没死?”高昙晟怒吼着问道。

      “哈哈哈哈哈”三个人一起大笑起来,寒林指着高昙晟说:“我们弄死了李元昊,弄死了宁令哥,还将西夏弄得翻天覆地,血流成河,最后还弄到三千匹战马,任务完成当然要风风光光的回大宋,该升官的去升官,该发财的去发财,该归隐的去归隐,该去当人家小妾的去谋求当小妾,反正我们进西夏的是多少人,会去的还是多少人,一个不少。”

      “葛秋烟还活着?”

      “当然活着,就是她一心想当云峥的小妾。”

      “云峥吞服了老夫的极乐丹!”

      寒林笑的更加大声:“云峥说了,论到对罂粟的了解,你差了他十万八千里!那东西吃了不要紧,只要下决心不吃,就会什么事都没有。

      你如此英雄,千不该,万不该碰这东西,云峥说,只要碰这东西,不管是谁都杀无赦!”不等高昙晟再说话,寒林的长剑就掠过他的脖颈,一颗斗大的人头就冲天而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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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 皇帝的新衣

  
      云峥坐在松软温暖的马车里翻看寒林他们缴获的西夏文书,历史果然在严格的走自己固有的道路,李元昊的私处被宁令哥在盛怒之下斩掉,结果血流不止,两天后死在了含元殿,宁令哥还没有来得及控制兴庆府没藏讹庞的大军就趁势攻占了毫无防备的京师。

      他甚至没有问宁令哥谋反的细节和参与的人数,直接就在兴庆府掀起了滔天的血狼,所有和自己政见不和的西夏勋贵和老将没有一个能逃脱,一时间,兴庆府的城头挂满了对西夏立下汗马功劳的老臣人头。

      不过,他依旧给了宁令哥足够的尊敬,至少是在杀他的方式上给足了尊敬,青色的绸布帷幔遮挡了人们的视线,只能听见宁令哥的怒吼和飚飞的血迹。

      刚刚满两岁的凉诈成为了西夏新的统治者,没藏氏成为了太后,没藏讹庞兼任大相,他昭告天下,要求外地的将领安守本分,给他们加官进爵,他们在京师的家人也没有受到骚扰。

      云峥看着手里的这张文告,不得不佩服没藏讹庞的手段,他几乎用一种近似无赖的做法告诉边关的守将,如果安守本分,大家依旧能保有西夏国,如果不能安守本分,大家一拍两散,回归原始的游牧生活,而且那吐蕃作为例子,重点说明一个国家崩溃之后后果有多么的可怕。

      我能杀人,你们只能乖乖地,因为我已经做好了西夏崩溃的准备。这就是没藏讹庞话语里的含义,好一个盖世的奸雄。

      猴子蹦蹦跳跳的跑过来,钻进云峥的马车笑着说:“道爷他们杀掉了高昙晟,把他的尸体和人头都带回来了。”

      “好好地埋葬吧,我就不看了,杀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让人高兴不起来!”

      猴子不明白家主为什么会不高兴,不过这不妨碍他高兴,高昙晟啊,高昙晟的人头啊……

      云峥放下手里的卷宗。拿起一本书慢慢的读了起来。读了许久,眼看着车窗外,猴子他们正在一个坡地上挖坑,笑得很开心。葛秋烟一遍遍的检视高昙晟的人头。也非常的兴奋。叹一口气,看着手上的书本小声道:““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如今,我不是皇帝,你却是猛士,还你首级,愿你魂魄可以安然归乡。”

      马车启动的时候,路边多了一座孤坟,没有墓碑,坟头上只有一颗硕大的石头压在上面作为标记,不管生前是何等显赫的人物,死之后,能拥有的不过是三尺之地而已……

      车队过韦州,云峥却变得激愤起来,这样的表情让他很容易的融进了边塞大军的队伍,无缘无故的要给大宋,给种諤三千匹良马,这无论如何也让人想不通,这几乎就是卖国的作为。

      如果不是云峥拥有皇帝旨意,也火环赤将军的手令,这些凶猛的汉子就会将云峥撕成碎片,只有他们知道和种諤对敌有多么的痛苦,环州如今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堡垒,想要攻破一个村子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现在还要资敌到底是什么道理?

      大军在环州不能掳掠到财物和人口,就只能依仗西夏糟糕的后勤供应,这样的日子是根本就没发过的。面对群情激愤,泪流满面的诸将,也火横川一言不发,只是把自己的拳头攥的咯吱吱作响,要一群骄傲的西夏军卒去承认自己需要大宋的帮助是极其艰难的,岁币从来都是大宋给西夏,而不是西夏给大宋进贡,云峥缓缓站起来说。

      “也火将军,但凡有一点办法,陛下也不会出此下策,三千匹马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大宋每年给的那点岁币,根本就不值其万一,这样做从商人的角度看自然是亏本的,亏得让人心里流血,但是有时候我们必须要做亏本的生意,因为和砍头比起来,钱财只是身外之物而已。

      有些话,我不好明说,这两天也火老将军的家书想必你也收到了,老将军的谨慎和英明是我西夏国出了名的,您作为他老人家的晚辈,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心中在流血吗?

      痛苦不能让老将军一个人承担,所以我背负了一些,知不知道,我去大宋之后会遭受怎样的羞辱你们做梦都想不到,韩琦,夏竦,甚至死去的范仲淹也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嘲笑我。

      我带着西夏最美丽的公主,带着西夏最宝贵的战马,去干什么?我他娘的都不知道。不过有人知道,陛下的命令不会无的放矢。给我战马,送我离开,送我去宋人处卑躬屈膝,这口气不忍不行,我们自己出了大问题,如果我不能完成使命,请在我回来的时候将我的头颅带给陛下。”

      云峥一番话,说得自己泪流满面,满屋子的西夏将领也跟着嚎啕大哭,也火横川一拳砸裂了案几,咬着牙大吼:“给他战马,送他去大宋!”说完就走进了后堂,不多时就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砸东西泄愤的声音。

      西夏骑兵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战马被将军从马棚里牵出来,一个年轻的宋人仆役拿着白色的油彩在马屁股上写下一串奇怪的数字,不由得心痛如刀绞一般。

      云峥就站在营地边上,每看到一拨战马被牵出去,就痛苦的不能自己。有时候还需要拿头去撞门框借助疼痛的力量才可以阻止自己大笑出来。

      一位西夏老将走过来,拍拍云峥的肩膀说:“不要紧,只管把战马送去,这些战马我们迟早会从战场上抢过来,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莫要让陛下的心血付诸东流。”

      云峥勉强点点头,悲哀的向老将摇摇手,就一步一挪的落寞的走上马车,亲自将西夏使节的旗帜插在自己的马车上,眼看最后一拨战马被梁楫赶出马厩,大吼一声道:“出发!目标,宋国开封府!”这一声喊得声嘶力竭,也喊的西夏将士潸然泪下,老将军痛苦地拿拳头砸着自己的脑袋,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坐在马车里的五沟小声的问云峥:“难道这些人都是瞎子,看不出你是一个宋人吗?如果是我我就会想这个王八蛋赶走了三千匹战马要是不回来怎么办?”

      云峥黯然失神的坐在马车的车辕上回答道:“他们的眼睛里只有我的痛苦和悲伤,再加上李元昊的旨意,他们就会忽略掉我发型的差异,不是我问他们要马,是他们为了某种原因不得不把两千匹战马送到我手里。”

      五沟思索了良久又问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啊?和尚想不出来。”

      云峥催动马车不耐烦的说:“我哪知道,天知道也火老头是怎么想的,李元昊都不知道的事情,他好像想通了,事情就是这样子,我告诉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送三千匹战马给大宋,这是大实话啊,偏偏他们很聪明的帮我想通了,我省点事情不好吗?

      知不知道,世上的事情根本就不能胡思乱想,人的脑袋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器官,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而每个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比别人蠢,别人能想通的事情,自己也必须想通,要不然会显得自己比别人蠢的,这可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估计,现在那些西夏人有一大半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同意把战马送出去,都忙着表现自己的痛苦之情了,因为他们的将军现在就非常的痛苦。你是一个和尚,念好自己的经文也就是了,不要理睬这些阴暗的勾当。”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和尚将来一定会下无间地狱的,贫僧已经可以预期!”

      云峥不理睬呵呵大笑的五沟和尚,如果真的有地狱,他早就该下去了,用不着等以后。

      彭九和梁楫带着两百名部下骑在马上,用长长的马竿驱赶着三千匹战马洪流一样的沿着割踏寨涌出来,后面跟着五百名西夏骑兵护送,眼看着青涧城上吹起了号角,那些西夏骑兵才恋恋不舍的转头回了割踏寨。

      青涧城城头的宋军猛然发现了战马搅起的烟尘大吃一惊,最近两军很少有交锋,这一次怎么会有如此大规模的骑兵兵临城下?只看烟头,骑兵的数量绝对不会少于三千匹。

      值星的校尉大吼起来:“八牛弩戒备,强弩戒备,灰瓶火油准备,滚木礌石准备,敌袭!”

      随着牛角号的响起,整座青涧城顿时就慌乱起来,人头攒动,民伕也被第一时间召集起来,分成无数队,伺立在城下,水龙车被十几人推着沿街道奔跑准备去自己的位置,城里的妇孺全部钻进了地窖,瑟瑟发抖的准备等候战争结束。

      种諤全身披挂走上城墙,嘴里不停的嘀咕着:“这不合常理,这不合常理,李元昊刚刚和角厮罗大战一场,这时候不应该来犯大宋,如今是初春时节,他什么都抢不到的。”

      不过当他走上箭楼手搭凉棚观看的时候大吃一惊,一面西夏大旗正在滚滚烟尘中随风飘荡,如雷的马蹄声让大地都在微微的颤抖,这的确是战争开始了。

      “全体戒备,杀敌!”种諤大吼一声做好了最后的战争准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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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发疯的种谔

  
      云峥烦躁的挥挥衣袖,驱散弥漫进来的烟尘,种谔这个家伙为了开阔自己的防御视野,居然把青涧城前面的杂草和树木全部都清除掉了,弄得战马一跑起来,就满世界都是灰尘。

      该死的种谔甚至在灰尘里夹杂了一些石灰,以至于大家都只好戴上黑色的绸缎哈达,看起来跟马贼似的。

      “咳咳,隗明啊,如果你不想当公主,现在就要做决定了,如果你不愿意做公主,我就不会把你介绍给大宋官府,这样的话,你就能去豆沙寨子里过安静祥和的生活,如果你不能放弃你的公主身份,为了你,我只能把你介绍给官府,这样一来你会享受到公主的待遇,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却再无可能。

      不管你选择当公主还是选择隐居豆沙寨,我们这次弄来的三千匹战马,其中有你的五百匹,我会帮你卖掉,然后在豆沙县帮你盖一座大院子,你想怎么生活都行。”

      木头一样的隗明抬起头惊讶的望着云峥说:“你愿意分钱给我?”

      云峥皱着眉头说:“没有你我上哪去弄三千匹战马去,如果不是因为拿着太多的钱对你没好处,我至少应该分你一半的,隗明,忘掉那些生死仇杀,忘掉你公主的身份,好好地去生活,体味做人的乐趣,在豆沙寨你可以早起看云彩,晚上听春雨,闲暇的时候带着侍女去看看远山近树,可以去集市上采购。可以自己琢磨一点好吃的东西,自由自在的生活,你说不定会遇到一个让自己倾心的男子,感受一下相互爱恋的感觉……”

      隗明的木讷的眼神慢慢的恢复了灵动,嚎哭着对云峥说:“我以为你会把我当做战利品送给宋国的官家!”

      “胡说八道,我从不出卖朋友,隗明啊,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么珍惜我生命中出现的朋友,那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的动力和源泉。”

      云峥挑挑眉毛笑道:“吹出鼻涕泡来了,看样子你不愿意当公主了。也好。不当就不当,公主和女奴的区别不大,不做就不做,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才是真的。”

      隗明重重的点点头。脸上第一次有了笑容。那些失去的东西。远远比不上自己得到的。

      云峥跳下马车,不过很快又爬上来了,笑着对隗明说:“还是不放心你。豆沙县的好多人很混账,你还是带着浪里格和孙七指吧,你们都是西夏人,你走了,只有他们两个人日子也不好过,你,两个侍女,再加上浪里格和孙七指,可以组成一个新的家庭,都是历经罹难的人,都不愿意在人世间打滚了,索性让你们一起生活吧,去豆沙寨,会有人帮你们上户口,这样一来你们就是土生土长的宋人了。”

      见隗明很兴奋,云峥拍拍她的脸颊说:“我去帮你说,他们应该非常的愿意。”

      事实上不用云峥多说,当云峥告诉浪里格和孙七指他们已经履行完了自己的诺言之后,云峥发现一丝笑意从他们的脸上慢慢的荡漾开来,就像是环形扩散的涟漪。

      浪里格重重的拥抱一下云峥道:“你是人世间最好的主人,浪里格永世不忘。”孙七指的眼眶里也蕴藏着泪水,当他听到云峥让他们和隗明一起生活,不受任何尘嚣打扰,欢喜的想要张嘴唱歌,却被灰土呛得剧烈咳嗽起来。他自己明白,飘泊了这么多年之后,受尽了人间的苦楚,现在能有一个安静的地方让他暗度残年,算是上苍对自己最大的恩赐。

      “前面就要到达八牛弩的最远射程了,不能往前走了。”寒林喝止了队伍,打算等尘埃逐渐散去之后再和种谔取得联系,如今的城头定然是戒备森严,再往前走一段距离,说不定种谔就会下令射击,从青塘到西夏都没死一个人,现在死在自己人的箭下,那也太冤枉了一些。

      猴子习惯性的举着一面白色的旗子嘻嘻哈哈的骑着马向城头跑去,而城头上的种谔也是满脸的不解之色,如果要进攻,就该有盾阵向前,弩手在后,盾阵掩护弩手向城头释放弩箭才是,怎么会停在八牛弩射击的范围之外?拿人命消耗光八牛弩弩矢才是西夏人的正确做法啊。

      种谔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远处的军阵,尘埃未曾落定,看不清是谁的军伍,对面割踏寨的每一位西夏将领种谔都非常的清楚,只消看清楚旗号就真相大白了。

      一个瘦弱的骑兵打着一面奇怪的旗子跑了过来,最奇怪的是那个家伙还非常的得意,整个人站在马鞍子上任由战马奔驰而不掉下来,有这样的骑术只能是党项人。

      一个粗壮的部将气恼的对种谔说:“相公,莫若让末将用八牛弩将此獠射杀,一个人就敢耀武扬威,难道视我大宋无人不成?”

      随着战马跑到城下,种谔的表情变得异常奇怪,他发现这个人他认识,自己在甲子营参观伤兵营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子伺候的自己,这是云峥那个叫做猴子的亲兵,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对面是割踏寨啊,他难道不应该在银星和市么?

      莫非?种谔心头有一个念头升起,却不敢相信,大踏步的走到城头,就听猴子笑嘻嘻的大声说:“府尊,是我啊,猴子,在甲子营伺候过您的那个猴子,我家将主从西夏做生意回来了,您快点打开城门,我们的战马要进城。”

      远处的尘埃终于落定,只见对面密密麻麻的都是战马群,却不见骑士,人数最多只有两百人,在前后奔跑着维持战马群不让他们星散。

      “这不可能!这他娘的不可能!”种谔咆哮了起来,部下也大怒,抄起强弩就要将猴子射杀之后泄愤,却被明明已经发狂的相公一脚踹了一个跟头。

      “马金虎,你给我带着两百人出城去验证一下,看看马肚子底下是不是藏着西夏人,如果没有,就收缴他们的武器,然后带他们进城。”

      那个被踹翻的部将一点都不明白相公是什么意思,自己带着两百人过去,万一马肚子底下藏着西夏人,自己就死定了,不过见相公似乎处在一种癫狂的状态里,不敢违背命令,只好挑选了两百个最精锐的部下,把心一横就跑步向五百步之外走去,军令不可违抗啊。

      不过他越走神情就越是安定,远远地就看到马肚子底下没有藏人,那些赶着战马的家伙好像也是宋人,见到自己过来,还在振臂欢呼,有些还在哭,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总算是活着回来了。

      马金虎确定云峥是自己见到的最牛最嚣张的厢军将主,自己这个统制官阶比他高两级,但是不由他控制的就把自己放在一个下属的位置上。

      那个穿着黑狐轻裘的少年见自己过来了就笑着说:”辛苦将军了,兵刃全在后面的马车上,不过有两个人的兵刃不交,有本事你自己去拿。

      赶紧的,好好检查一下,没问题我们就赶紧进城,万一西夏人反应过来,这三千匹战马就遭殃了,快点!”

      再仔细检查之后,他确定自己没有疏漏,马车里的女眷不好探查,相信也翻不出大浪来,于是就亲自驱赶着载满武器的马车,带着大队人马向城关走去。

      云峥站在马车的前面,见种谔站在城头就大笑着说:“府尊啊,见到债主登门。您为何如此的严阵以待,我又不是过来催债的。”

      种谔没工夫理会云峥的调侃,他眼睛放光的看着从城门鱼贯而入的三千匹膘肥体壮的战马,这很明显的都是真正的战马,有些战马背上的鞍鞯印子都没有消除掉,这些战马很可能是直接从西夏人的军营里直接拉出来的。

      “老子就要有两千骑兵了,老子就要有两千骑兵了!”种谔欢喜的大叫出来,却听身边一个清越的声音说道:“好啊,有钱什么都好说,为了这三千匹战马,我可是把脑袋挂在腰带上拼了一次命,你想白拿却是不成的。”

      “老子的命拿去换三千匹战马都成,只要你把这些马都留在青涧城,你想要什么都成,我老婆长得也算是如花似玉,你看得上一并拿走!”种谔贪婪的看着这三千匹马,眼神灼热的似乎能喷出火来。

      云峥一屁股坐在城墙箭垛的缺口上,抚摸着斑驳不堪的城墙叹息道:“我也很想把战马都留给你,不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青涧城应该无战事才对!知道不,李元昊死了,他的太子宁令哥也死了,让你们胆寒的米勒古也死了,西夏的大臣这一次恐怕死了一半还多,一个两岁的孩子登基了,他母亲和舅舅掌握了大权,如今,你对面的也火环赤和也火横川他们还不知道,我是用这个法子让他们送我回大宋的。”

      “李元昊死了?谁下的手?”种谔结过云峥手里的西夏诏书,并没有打开,而是盯着云峥问话。他想从云峥的表情上看出端倪。

      “谁知道呢,下手的是宁令哥,一刀子把自己父亲的子孙根砍掉了,结果李元昊就失血过多而死,然后宁令哥又被他便宜舅舅没藏讹庞给砍了头,西夏的事情谁说的清楚!”

      云峥无所谓的回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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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 做官就是做乌龟

  
      “你就这样大摇大摆的从西夏走到我青涧城的?你怎么做到的?我的斥候想要过割踏寨都需要经历九死一生才成。”

      “所以我是将主,你的斥候不是,告诉你啊,身份越高,当斥候越好,如果陛下愿意走一趟西夏,一定能看遍西夏的。”

      “少胡说八道,你是成么成为西夏的太子府的左庶子的?这可是从四品的官职,属于太子清贵,放到大宋,绝对是一个打破头争夺的官职。”

      云峥笑嘻嘻的道:“我是人才啊,西夏人一看就知道,所以就委任我为高官,如果我愿意,现在的我就是银,夏二州的屯田总管,五年之内只会伸手问西夏要钱粮,不给他们一粒粮食,喏,李元昊的旨意上写的很清楚明白。”

      “怎么做到的?”种諤只想知道原因。

      “如果李元昊不发疯强奸儿媳妇的话,宁令哥的婚礼说不定都会是我一手操办,府尊大人您就不要问了,队伍里有一位朝廷的密探,怎么回事他会解释清楚的,现在我们需要做的事情是您手里有多少钱,三千匹战马每天的草料钱就是一大笔开支,在西夏有人免费供应,到了大宋只好我自己掏腰包,供不起啊。”

      种諤不想问传说中孩儿军的事情,听云峥这么说,长叹一声道:“你知道的,环州地瘠民穷,三千匹战马又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莫说现在,十年之内环州都出不起。”

      说完话就肃手邀请云峥去他的府衙歇息。这一刻他将云峥看成可以和他平起平坐的好汉,而不是一个蜀中的小小将主。

      彻底放下心来的云峥也是脱力般的困倦,紧绷的那根弦一放松下来就只想睡觉,种諤看出了云峥的倦意,安排下人伺候云峥洗浴休息,自己来到马厩失神的看着满坑满谷的战马长吁短叹,最后起身来到书房,提笔向东京汴梁城汇报这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既然云峥不愿意自己名声大噪,只好写了两封奏折。一封给皇帝御览。一封给政事堂上的诸位相公。

      给皇帝的奏折将事情说的非常详细,云峥进入西夏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都说的清楚明白,这些事情都是五沟再三斟酌过后才告诉种諤的。一些犯忌讳的东西全部得到了修正。

      给政事堂相公的奏折就用春秋笔法将云峥的经历一笔带过,只说蜀中张方平遣部将云峥入西夏交易。最终满载而归。获得三千匹良马。

      一个侧重于讲事情。一个侧重于讲收获,不管是那一方都说不出种諤的不是来。

      睡梦里的云峥就像一只自由飞翔的鸟儿一夜飞跃万重山,他看到了自家的院落。看到了戏弄看家蛇的云二,看到了在小轩窗边梳妆的陆轻盈,也看到了勤快的腊肉,甚至看到了古板的苏洵,西夏的仇杀太多,青塘的寒风过于猛烈,只有那里才是心灵真正可以栖息的港湾。

      盖世功业比不过妻子家人的微微一笑,疲惫之时,只想快马加鞭的回到蜀中,回到那个属于自己的小院落。

      清晨的时候,他极不情愿地被军营的号角声惊醒,披衣起床,青涧城弥漫着黄土的气息,昨晚的东风带来的不是春天的气息,而是漫天的黄土。

      早饭的时候听了五沟说起种諤上奏章的事情,他叹了口气说:“这件事恐怕不是什么好事。”

      五沟放下粥碗奇怪的问道:“名扬天下难道还不算是好事?”

      云峥再次苦笑着说:“大宋讲究君子温润如玉,光不外露,性情内敛,方是可造之材,我这样锋芒毕露,事事争先,恐怕会是政事堂诸位相公磨堪的对象,只有把我的棱角磨光,才会真正地进入大宋的政体,在大宋声名远扬者不会有太好的下场,或许只有一个人例外,我只愿此生不见到这个人。”

      种諤插话道:“你这样的少年英雄,难道不该受到重用吗?西夏人都知道的道理,政事堂的诸位相公并不昏聩,难道会没有见事之名明?你想的太多了。”

      云峥笑着摇摇头只顾着低头吃饭,现在他只一心想着早日回到蜀中,其余的事情等到事到临头再说,总归需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少年人戒之在色,中年人戒之在怒,老年人戒之在得,这三句话很多人都知道,却不知少年人还需要戒之在名。如果不在乎仕途,自然可以像柳三变一样奉旨填词,赢得青楼薄幸名,云峥是要在东华门唱名的,所以就必须稳重的如同王八一样,慢慢悠悠的立功,慢慢悠悠的做官,慢慢悠悠的积困问,慢慢悠悠的一步步升迁,在云峥自己看来,只要一切向王八看齐就能仕途无忧。

      只要你在王八的步伐里加入了猎豹的速度,这绝对是一种不守规矩的手段,云峥不想当一个官场上的异类,那样的家伙不要说做事情了,能否安全的把官当下去都成问题。

      大宋的乌纱就很像乌龟的脑袋,文官的帽子上有两个长长的翅膀,是为了防止文官们在金銮殿上交头接耳,而武官的乌纱纯粹就是一个硕大的乌龟头。

      这也是武官总想着往文官队伍里爬的原因。

      “府尊可知道今年有没有大比?”云峥吃完饭之后问种諤。

      种諤摇摇头道:“似乎没有,官家认为大宋夯官甚多,大比不宜过勤。你现在已经是从七品武官,小小年纪身居将主之位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莫非你打算锁厅参加大比?”

      云峥哀叹一声,什么夯官甚多,其实都是狸猫换太子闹的,时到今时今日,皇帝依旧怨恨读书人当初不帮着自己说话,不能将自己的母妃立后,所以才会有八年不大比的惨事发生,让苏洵这样的人只能白白的耗费八年光阴。

      好多人都是十年寒窗,铁砚磨穿,只盼着一朝金榜题名,鲤跃龙门,八年不大比,对读书人的惩罚非常的残酷。

      “武官也不错啊,你看看狄青,如今补录进入枢密院,也是我朝的高官显贵了,那些将门世家,不也是富贵荣华一样不少。”种諤再以此劝诫云峥,希望他不要多想,他非常的希望云峥能够成为真正的武官可以和自己在边疆作战。

      “当武官也不是不成,只要能打仗,我也不忌讳当一个武官,反正追究跟脚,我还是文官,亲友叔伯也大都是文官,所以我天生就是文官,就算身居武职,我也是文官。您也知道我是被张府尊硬塞进军队的。”

      云峥的话说的很不讲理,现在自己功勋在手,一心往文官队伍里钻这对文官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荣耀,一个文人做到了武人做梦都不敢做的事情,这种荣耀当然要死命的往文官队伍里拉扯。

      别人看重的都是云峥这一次到底赚了多少钱,到底立下了多大的功业,唯有云峥比较看重文武的区别,如果被大宋文官认为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武夫就倒了大霉了,文官政治中你当将军,人家有一千种法子卡你的脖子。

      听了云峥分析了大宋文武的区别之后,种諤惊诧的说不出话来,一般年轻人要是立下了这样的盖世功业,自然会变的骄矜自满,而云峥却已经在谋求以后的道路,感慨了一句说:“你就是一个天生会做官的,你将来也一定能把官职坐到极致。

      你说的没错,狄青现在在京中左右为难,一日三惊,一个面带金印的罪囚高居庙堂之上,确实是一种煎熬,还不如留在边关活的自在。”

      云峥呲着牙笑道:“您去做这个枢密副使一定没有他那样的麻烦,您祖上就是大儒,文官也会自动的把您列入文官队伍的。”

      种諤听了这话,放声大笑,和云峥又多了几分亲近之意。

      说完了闲话,种諤自然要把话题引到战马上来,种諤才提起话头,云峥就笑着接口道:“您没钱,但是还想要战马,您想想,环州还有什么是我想要的东西。拿东西换也可以!”

      种諤尴尬的摊开手说道:“环州民穷地贫,有什么能和战马做交换的。”

      五沟看看云峥,看看种諤,种諤还就罢了,云峥脸上那种狡诈的笑容再一次出现,就说明种諤这里确实有他看重的东西,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他对云峥太熟悉了,太了解了。

      “其实不难,这些战马其中最优秀的一千匹,是要拿去做种马的,谁都拿不走,剩下的两千匹战马,你环州能拿到五百匹就算不错了,这样吧,你尽量的付钱,剩余的你可以给我一块地作为补偿,我也不要你的良田和草场,要的都是荒原,成不成?您是环州知府,这点权利您是一定有的。地方不大,方圆五里之地就足够了。”

      种諤惊讶地站起来低声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他不是傻子,更清楚云峥不是傻子,五百匹战马换取方圆五里之地,还是荒地,事出反常即为妖,这里面一定有鬼。

      云峥笑着从种諤家的围墙上抠下一块夹杂在黄土里的煤炭笑着说:“我要这东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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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杀不尽的恶贼头

  
      石炭在大宋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东西,甚至算不上贵重东西,种諤看不出这东西能和珍贵的战马相提并论,这东西在环州很多,真的很多,有些地方只要掀开土皮底下就是无穷无尽的这个东西,他没有窃喜,相反的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青涧城虽然需要战马,但是骨气才是支撑将士们这些年辛苦鏖战的根本,他不容许这个根本有任何的松动。

      “明珠蒙尘啊!世人愚昧,以为这东西除了烧火之外再无大用,而且就烧火来看,除了耐烧这么一个优点之外,再也没有好处,烧的多了人还容易被炭气所伤,所以将这东西弃若敝履。

      殊不知,这东西还有无数种用法,只要经过一定的工序之后,它就会变成焦炭,有了焦炭,就能炼制钢铁,可以制造出更加优质的刀剑,那些粉碎的煤灰也是宝贝,只要经过秘法加工一下,立刻就会变成非常好的燃料。

      人人都知道大雨过后柴草潮湿,每到这时候家家户户就会破灶烧湿苇,却不知石炭即使是湿的也可以燃烧,东京的柴薪价格昂贵,周边的山上早成牛山,百万人的城市,您算算烧柴的话需要多少才能满足,听说在东京汴梁城,水都可以成为货物,我的秘法所制煤炭,如果不能卖一个好价钱,在下从此再不言商。”

      种諤狐疑的从云峥手里接过那块煤炭仔细的看了一阵子说:“果真如此?”

      云峥翘着二郎腿坐下来笑着说:“当然如此,五百匹战马在东京汴梁城可以卖一个天价。可是再多的钱财也比不上给子孙找一个稳妥的万世财源,所以,我用五百匹战马换取五里之地可还使得?我会在那片土地上修建一座庄院,并且组建一支商队,府尊,在下准备在庆阳一带圈地您看如何?那里距离京兆府只有不到五百里,距离东京汴梁城只有千里之遥,而且因为边患的关系,为可能够迅速出兵,朝廷在这里修建了宽阔的大道。这才是我看中环州的原因。要不然啊,环州的无烟石炭虽然优良,却还比不过太原府,两地的距离差不多。所以我首选环州。”

      听到云峥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似乎早就有预谋。但是五沟才不相信云峥在很久以前就想过做什么石炭的生意,一定是临时起意,这家伙一定还有原因。只是不方便对种諤说而已。

      “既然你真的有这个打算,本官给你十里之地,如你所说只要不是侵占良田,随你使唤,官府绝不过问,同时,你的商队在环州不上税,这是本官在自己权限之内能做的最大帮助,如果你真的赚到了钱,本官发誓,只要种家还在环州,就会保你一天的平安。”

      云峥哈哈一笑,伸出手掌,痛快的和种諤三击掌,就算是把这事情定了下来,种諤去挑选战马去了,五沟瞅着无所事事的云峥笑着问道:“你又干了什么?”

      “我这一次回去,可能会升官,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把永兴军分出一支给我,张方平估计早就这么想了,你看看永兴军的防御地方就知道了,紧挨着环州,京兆府都在他们的势力范围,说实话,永兴军的督将在汴梁城,手下六支大军到底都在那里他恐怕都不知道,进入川中的永兴军迟早是要回京兆府的,我们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回到京兆府。

      回到了这里,麻烦就大了,军队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你也知道,身为将主不但要管理军队,还要管理军队家属的吃喝拉撒,要不然就没动力,没人帮你。

      我们是当一路军官,不但要打造一支强军,还要致富一路军队,他奶奶的,老子的能力要是差点,根本就应付不过来。”

      听着云峥骂骂咧咧的说话,五沟点点头说:“这才符合你的性子,人家是狡兔三窟,你是处处把事情算到头里,这么说石炭就是你给永兴军找的一条活路?”

      “还不是被张方平逼得,上一次一个甲子营将主的差事一棍子差点把我打晕,现在黄胄死了,你说我不去当那个破都监谁去?黄胄是得罪了高昙晟,让人家弄死了全家,现在那个职位还空着,平日里一个个都削尖了脑袋想当官,现在人人都对这个官职躲避不及,回去后张方平要是不把这个官帽给我准备好,他就不是张方平!”

      睡了一觉,那个精明的云峥又回来了,从种諤对自己的态度,以及张方平的脾性和作为,很快就推断出这样的一个结果。

      到了国外劳心,到了国内劳力,真是的,云峥恨恨的跺一下脚就去找隗明研究一下中午吃什么,和心思单纯的人待在一起要比想那些老狐狸要好得多。

      换了一身宋人装束的隗明,正在向葛秋烟学习怎么梳妆,老顶着一个倩女幽魂里面那个姥姥的发型让云峥瘆的慌,意见已经提了好几回了,如今,不但隗明和丫鬟开始改变装束,就连浪里格和孙七指也在慢慢的改变自己固有的行动举止,不要让人家一眼就看出来这几个人是西夏人。

      “云大哥,我的环髻梳的可好?”一身明艳的汉家少女装束把隗明装扮的活泼了起来,脚底下一扭,旋转着就站在云峥的面前,要他品评一下自己的装束。

      “很不错啊,小姑娘就该是这样的打扮才对,以后就不用整天想着糟心事,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怎么开心,怎么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卖掉了五百匹战马,收到的钱归你,换到的地归我,我估计到了京兆府,你的五百匹战马的马钱就能收齐,你已经是很富有的富婆了,反正你什么都不会干,等你学会了,就拿一些钱去做生意,这样好几辈子都会衣食无忧。”

      隗明似乎没有听到云峥说钱的事情,依旧欢喜的摆弄着自己的衣裙,转来转去的,只可惜葛秋烟也没有什么好首饰,隗明的头上少了一条活泼的金步摇。

      云峥的心里一动,就从怀里掏出从西夏购买的那四支钗子,从中间选出一支镶了一颗明珠的金步摇,抖手插在隗明的发间,最妙的是金步摇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银铃,走一步就会有细微的叮铃铃的声音传来,云峥固执的把这些响声归类为原主人大仇得报之后的解脱。

      原来隗明自己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现在有了这样的一支簪子高兴地不得了,不断地在地上走来走去,就是为了多听听银铃的响动。

      看着现在的隗明,云峥不由的想起当初依托自己才活下来的隗明,见到自己的手冷,毫不犹豫的就把一个男子的手塞进自己的肚皮上取暖,那个时候,她该是多么的凄惶无助,不管是那一族的女子都不会这样做,除非那个人是自己心爱的人儿。

      看到别人快乐,云峥自己也快乐起来,顿时决定今天中午要和所有的将士痛痛快快的吃一顿红烧肉,总算是活着回来了,确实值得祝贺一番。

      梁楫,彭九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威信,军营里面的事情基本上不需要云峥自己出马,他们就能很好的解决掉,甲子营还是老规矩,每天无论出现任何事情,操练的事情绝对不会停止,尤其是在西夏军营里待了三个月,在西夏人的嘲讽中,他们的进步神速,虽然在向西夏人请教的时候被人家揍得鼻青脸肿,不过,在临走的时候,他们把将主那一大包夹竹桃粉,全部活到面粉里,喂给西夏人吃了,只可惜药量太少,死不了人,不过还是需要躺在床上好几天才能缓过来,这本身就是将主为了预防万一,做的安排。

      种諤侧着眼睛看甲子营做饭,疑惑好久之后才问云峥:“你们甲子营向来都是这么吃饭吗?我一直不明白你们的财源都是从哪里来的,我从蜀中回来,学着你们的样子剿灭了一些马匪,结果收获并不大,‘

      云峥拿着一把铁锹用力的翻搅着油汪汪的红烧肉笑着说:“这是必然啊,环州太穷了,再说那些马匪如果有点钱,就拿去购买甲胄和兵刃了,环州民风彪悍,百姓为了一文钱就敢和强盗作战,由不得强盗不小心,你废了大力气,剿灭了盗匪却收获不丰富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你敢越境去京兆府剿匪,我保证你收获多多。”

      种諤想想道:“也是道理啊,不过,这一回要借用你这个财主用一下,你一路上招摇过市,我让马金虎带着五百精兵假扮成厢军,等那些强盗来抢劫,然后我们再抄了盗匪的老巢,这样京兆府的富弼相公就不会怪我越境了,我也有钱付给你,你看如何?”

      云峥笑的直不起腰来,指着种諤笑着说:“我算是自作自受,不过这也是一个好办法,你这么说一定是有了目标才会这么说,敢抢劫七八百名厢军护送的马队和车队,一定不会是无名之辈,你到底要对付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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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章 砍不断的贪欲手

  
      当官的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就是能把一个人利用到极致,直到把最后的剩余价值压榨出来才会罢休,种諤何能例外?

      崆峒山是古丝绸之路西出关中之要塞,它西接六盘山,东望八百里秦川,南依关山,北峙萧关,泾河与胭脂河南北环抱,交汇于望驾山前。以其峰林耸峙,危崖突兀,幽壑纵横,涵洞遍布,怪石嶙峋,蓊岭郁葱,既有北国之雄,.又兼南方之秀,被誉为陇东第一山。又因相传为仙人广成子修炼得道之所,人文始祖轩辕黄帝曾亲临问道广成子于此山而被道教尊为‘天下道教第一山‘。

      很麻烦,山上的洞多了,于是盗贼也就多了,盗贼算得上是大宋的特产,因为官府比较弱,所以是个人就能占山为王,拿把破刀就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糟蹋来往的客商,弄得云峥自己都想去当强盗了,太容易了,一个县只有十二个弓手,那些衙夜榨百姓是把好手,想要去擒拿盗匪根本就指望不上。

      十人出一豪百人出一杰千人出一英万人出一雄,这是人群中的惯例,只要有人群,养蛊的规律就适合人群,总要弄出一个王来不可。崆峒山很大,最要命的是他和太白山还能连起来,进了太白山,那就完蛋了,几千里的秦岭就随他们折腾了。

      崆峒山的王叫做盖天王,百姓又把他叫做肉馒头,这个外号一点都不好笑。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把不愿意交买路钱的人抓回来,包成肉馒头,让交了买路钱的客商吃下去,把这叫做“吓破胆”,没人愿意吃人肉,所以路过的客商宁愿绕道走庆阳府,也不愿意过仪州(平凉)。

      说起来仪州属于德顺军的防区,西军向来是强军,但是想要对付盖天王却没有办法,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京兆府的大军出动。这家伙就会立刻知道,带着自己的一大帮土匪远远地藏进了深山,崆峒山有大峰十二,小峰无数。可怜德顺军只能漫山遍野的搜索。每一次在人困马乏之际。就会遭受人家的反噬,落得个兵败的下场,因罪被斩首的德顺军都监。不下六人,其中被韩琦砍头的就有四个,所以崆峒山成了德顺军的伤心地。

      种諤指着崆峒山的地形图对云峥说:“山上的盗匪其实不过千人,只要我们尽遣精兵良将,人数不要多,七百人足矣在平原上击溃盖天王。

      以前我拿不出足够让盖天王动心的东西,所以盖天王能忍的住不动心,他知道本官也不是好惹的,现在不同了,你手里有两千多匹战马,这是一桩天大的买卖,只要盖天王知道,他就一定会忍不住出手,到时候,我们以逸待劳,一举将他击溃!”

      “很好的计策。‘云峥击掌赞叹。

      ‘我有五百亲卫,马金虎也是悍将,再加上你甲子营的两百军将,荡平盖天王当无问题。”

      “有问题!”云峥见种諤说得滔滔不绝,不由得插一句话。

      “什么问题?”种諤奇怪的问道。

      “我的部下是我的,不是你的,我们在西夏都没有战损一人,明明回家了,却要在崆峒山和悍匪死拼,拼杀过后,我们还没有多少好处,因为你打算把缴获的钱财拿来付马钱,您告诉我,我们拼死拼活的是为了什么?

      别拿大义来说服我,我的弟兄珍贵着呢,您知道甲子营战损一个兄弟,他的烧埋银子是多少吗?十五贯!所以甲子营的人命值钱,您最好不要打主意。”

      云峥丝毫不客气地否定了种諤的想法,知道种諤打的什么主意,从他刚才的谈话里知道不管是环州军营,还是京兆府军营,都有人家盖天王的探子,所以和盖天王死拼的只会是这七百人,抢钱抢红眼的强盗战斗力并不弱,没人能保证一个人不死的就拿下盖天王。

      而且种諤对盖天王的实力并不了解,万一人家有好几千人,自己这点人岂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无回?自己已经是胜利之师,所有人都心急如焚的准备回家,这时候作战并不是一个好时候。

      种諤沉默片刻攥着拳头说:“大丈夫当替天行道,荡平世间的魑魅魍魉,还天地本来颜色,士人心与天心,地心同呼吸,嫉恶如仇方为大丈夫。”

      云峥摇头道:“我是士人,你让我提刀子杀敌都没问题,战死了朝廷也会有封赏下来,子孙无忧,他们不是,死一个家里的天就塌了,所以只要能避免他们去送死,我就会竭力的避免,说实话,这次带他们去西夏我现在都非常的后悔,建功立业是我的想法,不是他们的想法。

      盖天王的实力一定不会只有你说的千把人,德顺军也属禁军行列,却屡战屡败,这些年被盖天王活捉的将校绝对不在少数,人呐,只要手上沾了一次血,就很难洗干净,那些投降保命的军官,才是盗匪中最凶狠的人,你的五百人会被击破的。”

      种諤抬头看看窗外,轻扣着窗扉又说:“难道说就任由盖天王逍遥法外?”

      云峥撇着嘴苦笑道:“我们刚才说的好像是打土匪是为了拿他们的银子,你现在怎么又拐到王法上去了,你就不能用分赃的法子打动我么?我说了这么多,就是在告诉你甲子营不为虚名拼命,但是为了银子绝对没问题。你的人多,我的人少,我拿三成,行不行?

      战马要是有损伤,你需要赔偿,这就是我的底线。五百人绝对不成,马金虎和我在一起可以当诱饵,但是有个前提,你必须先把你军中的奸细找出来,要是找不出来,哈哈,我还是绕道回京兆府,不过你想想,能不能利用奸细把盗贼引出崆峒山,我不是说引下山,是彻底的引到平原上。”

      种諤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云峥说:“难道财帛才能打动你的人心吗?”

      云峥呲着大白牙笑道:“师出无名是为不吉,利益才是永恒的借口。”

      种諤深深的看了云峥一眼转身离去,走到院子里才说:“我确定了几个人,把他们送过来,奸细就该在这几个人中间,你自己找出来,自己策划,我只负责出兵。”

      两千五百匹战马啊,如今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谁都想要,从官府到强盗,都抱着同一个心思,张方平现在不在这里,否则一定会侵占一部分的。

      云峥认为这些战马属于每一个去西夏的部下,生死悬于毫发之上,到底经历了什么,也只有自己才清楚,有时候赚钱并不太难,如何保住这些钱才是难事,赚钱的时候你只需要想着如何赚钱就成,而当你赚钱之后,向你伸手的人就会非常多,而对付敌人的法子不适用于他们,到了这个时候才是考验一个人智慧的时候。

      种諤获得了五百匹战马并不满足,他希望获得更多,剿灭盖天王这个任务根本就不容云峥拒绝,一个手握环州军政大权的知州用商量的口气说话,已经给足了云峥面子。

      五沟见云峥握紧了拳头,在一边说:“世尊成佛之前,有百千亿恶鬼噬身,有无上法力的世尊谨受凄苦,血肉化作血食饲养众恶鬼,如是七年方成佛。”

      “恶鬼能够喂饱,人心中的贪欲是喂不饱的,地藏菩萨发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个大宏愿恐怕非常的难以实现,有人就会有贪欲,就会有纷争,这是灵魂印记里的东西,去除不掉,地藏菩萨在地狱的差事也干得不好啊。

      我不管,世尊佛祖是怎么做的,谁向我伸手我就砍手,伸脚跺脚,拿盖天王立威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我宁教人怕,莫教人欺!”

      想好了法子的云峥起身走到外面,见梁楫,彭九他们依旧在傻乎乎的高兴,不准备影响他们的好心情,今天说好了要高兴,那就高兴地彻彻底底的。

      梁楫见云峥出来,就大喊一声开宴,一坛坛的酒被倒进大碗,大块的肥肉也被端了上来,干菜的卖相虽然差了一点,但是浇上肉汤,一样是绝世美味。

      用不着别人相劝,得胜归来的将士有自己的庆祝方式,今天甲子营没有任何的规矩,有的只有无边的欢乐。

      在青塘和西夏停留的久了,也学会了他们粗犷的舞蹈,酒喝多了,就会不由自主的舞蹈一番,隗明笑的最大声,穿着彩色的裙子如同蝴蝶一般在人群里飞舞。

      云峥手上的酒碗空了,就会有人立刻添满,他酒到杯干,别人喝酒脸越喝越红,他却越喝越白,两个眼珠子却变得红彤彤的。

      寒林站在窗前,看到了这一幕,无声的笑了一下,就将一个密封的折子递交给了一个站在黑暗里的人,拍拍那个人的肩膀说:“早日送到京师。”

      然后就坐在窗前,捻着碗里的炒黄豆,吃一颗豆子,喝一口酒,这一趟西夏之行,在自己一生的经历中算不得最危险的任务,绝对是收获最大的一次行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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