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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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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节 差异

  
    人不能有恶习,一旦有了想要改掉太难了,云烨戒烟戒了一千多年都没有戒掉,所以当云烨沉浸在吞云吐雾的快感中的时候,别人看他就充满了敬畏。

    李泰的坏毛病就是好奇心太重,自从看到云烨抽烟之后,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这是一个好东西,每天来上一锅子,确实提神醒脑。

    云烨知道这是错觉,都是尼古丁在作祟,但是并不打算说出去,免得后世拿自己做禁烟标志,现在云烨和李泰的共同点越来越多。

    一起放下饭碗,一起漱口,然后不约而同的拿出烟袋锅子躺在椅子上当神仙,烟雾缭绕中说鬼话显得别有一番味道。

    “自从你没能杀掉周兴之后,倒霉的人很多,昨天还有一位宗室也被弄进去了,第二天脑袋就被割下来了,宗室不该由宗人府发落吗?怎么也成了推事院的事情?”

    “现在是不是有点后悔当日没让我杀掉索元礼?那个家伙现在和周兴两个人可是推事院的两尊门神,文武百官听说路过推事院都胆战心惊的。”

    “有点,不过我更加的好奇你怎么只要一听到一个人的名字就知道他的本性?我好像不比你傻,为什么这种本事我就没有?”

    “这个啊,说来话就长了,公冶长的故事听过吧?就是那个”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只羊,你吃肉,我吃肠”的故事。”

    李泰喷出一口烟雾翻着白眼说道:“你不要说你也懂鸟语,现在你家树梢上不断叫唤的那只虎头凤在说什么?”

    云烨翻着眼睛瞅了一眼那只鸟,想了一下说:“她正在埋怨我们俩为什么不走开,你刚才吃饭的时候在地上掉了很多米粒!”

    李泰哼了一声就转过头去和旺财说话,认为云烨是在胡说八道。

    不过旺财似乎能听懂李泰说什么,大脑袋不断地点着。过了一会就不理睬李泰了,转而跑到云烨的身边又卧下了,李泰刚才把烟往他的鼻孔里喷,算不得好人。

    李泰磕磕烟锅子重新装了一锅,熟练地拿指头把烟丝往瓷实里压一下,点着之后说:“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天赋。我很怀疑你的天赋就是预知,这个天赋太厉害了,你现在能知道我打算干什么不?”

    “除了放屁你还能干什么!”云烨话音刚落,李泰的臀部后面就传来一声闷响。惊得旺财都抬头四处寻找声源。

    李泰一骨碌爬起来,要往云烨跟前走表示一下钦佩,却被云烨拿脚蹬的远远地:“屁味散尽了再过来。”

    李泰胡乱抖两下袍子,这才过来谄媚的对云烨说:“怎么知道?教教我呗!”这一次他非常的确定云烨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云烨无奈的放下烟锅子对李泰说:“你被迷惑了,你好好想想,以你的智慧能想出毛病处在那里。你真的相信这个世上有未卜先知的人?”

    李泰翻着眼睛想了一会又躺回自己的椅子道:“我放屁之前习惯皱眉毛,想想都无趣,一个人要是知道自己明天会干什么,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这样的日子没发过啊。整个人活的就像是一条直线,没意思极了。

    我打算去皇宫告诫我大哥一声,让推事院收敛一些,再这么下去会出大事的。我大唐不光是需要严刑峻法,还需要春风化雨龙虎相济才成啊。你明天和我一起去呗?”

    “不去,你不用劝我,我打算看你大哥能不能把朝堂上的百官全部杀绝,等他快杀到我们这个级别的时候,我就搬家去远岛,坐看风云变幻。

    我受你李家的恩惠太重。造反的事情做不出来,看着别人造反我过过干瘾总成吧?你看看你大哥,刚刚把玉龙雪山的李道宗抽调回来,人家寒辙立刻就进驻了玉龙雪山,那里可是吐蕃的精华土地。转眼间,大唐就少了好大一块土地。

    我就不信,少了李道宗守卫京城,他就睡不安稳?松州的战局一直在拉锯,那里的将士为了一条小道都在和吐蕃人死掐,你大哥的一句话就让那些人的死亡变成了笑话。

    还雷霆大怒的向吐蕃下了一道诏书,要吐蕃人滚回高原,他以为他是太上皇?一声令下天地都俯首帖耳?我敢说他现在连一个真正让他放心的将领都找不到。

    李敬业的人头没了,按理说这事就到此为止了,英公李绩的功劳保证自家人活命该没有问题,李绩提着自己孙儿的人头在朱雀门跪了三个时辰,你大哥的怒火犹自未平,还要将李绩罢官夺爵,发配岭南。

    独孤谋这样的人都看不下去,死死地苦劝,这才收回成命,是个人就知道李敬业是李绩派人杀的,做到这一步已经是难得的忠臣了,一个白发人抱着黑发人的脑袋求皇帝给全家一条活路,一个功勋卓著并且已经致仕的老臣这一点恩遇都不给吗?

    要不是太上皇下旨把李绩接到上阳宫暂住,李绩当时恐怕连自尽的心思都有,出了什么事情让他刻薄到了如此的地步?

    你知道不,李绩已经求我把家里的亲房子弟要往远岛送了,这叫什么?这叫以图后势,你指望这些到了远岛的人会对你李家有好感?”

    李泰被云烨说的没话说,只能嗫喏的说:“去劝劝啊,你的话他还是肯听的。”

    “不去,我身负守卫玉山城的重责,那里都不去,太上皇,皇太后疼爱了我一辈子,是我劝说太上皇禅位的,所以,我就要保证太上皇无忧无虑的把剩下的岁月过完,你大哥要是敢碰玉山城,我宁可和他同归于尽,玉石俱焚!”

    “不至于,不至于啊,我大哥再混蛋,也不敢碰玉山城一根毛的,你想的太多了,太多了……。”

    云烨瞅瞅李泰笑着说:“怎么,被我的这番话吓着了?你也觉得有可能是不是?他在竭尽全力的收拢权力,长孙冲的赵州刺史被他剥夺了,云寿的岳州刺史的职位也没了,变成了莫名其妙的银青光禄大夫,蜀王不日就要进京和兄长叙一叙亲情,小黯来信问我这一次来了会不会被砍头,或者把十六王宅变成十七王宅?

    按照先远后近的原则,先是小黯,接着就是小佑,然后就轮到李恪了吧?先帝一个人都无法将全天下的权利收归己有,他难道比先帝还要高明?

    离长安城最近的军城是哪一座?当然就是玉山城,天下精华玉山城占了一半,这座城池他要是不握在手里如何会安心?

    你去长安城也好,告诉承乾,玉山城是太上皇的寝宫,一旦太上皇龙御归天,这座城就是他的,我一刻都不会在玉山城停留,立刻滚出中原,去远岛钓鱼,不碍他的眼。”

    李泰烦躁的跺跺脚,就离开了云家,他心中也憋了一肚子的气,准备明天去亲自问问承乾,怎么短短的两年时间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夜已经深了,万民宫依旧入同白昼般光明,屋顶的玉牌散出白光,让着这座辉煌的宫殿如同天上的神宫。

    李承乾依旧伏在案几上,瞅着桌案上的地图长久的陷入了沉思,如今的李承乾瘦的厉害,完全没了当太子时候的俊朗丰神,不过两年时间,他的鬓角已经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白发。

    只有成为皇帝,才会知道身上的担子有多么的沉重,等到自己接手才发现帝国的权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四分五裂,三个明显的阶层已经出现,皇族,勋贵,商人,居然有瓜分天下权利的意图,这如何能行,皇帝的权利受命于天,当然要既寿永昌,父皇对天下过于仁慈了,既然父皇的持政之道在松,那么自己的执政之道必须加倍的严苛才行,否则李家一旦把权力下放,想要收回来那就太难了。

    云烨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来长安了,他甚至寸步不离玉山城,每日都要检验玉山城的城防,而且雷厉风行的撤换了所有自己派去的军官,全部换上了太上皇一系的将领,而且在玉山城和长安城之间不足五十里的路途上,设置了三道假想防线,环形工事已经在建设了,目的非常的明确,就是在提防长安城。

    想到这里,李承乾郁闷的几乎想要纵声长啸,自己怎么可能去进攻玉山城?怎么可能?且不说那里是太上皇的寝宫,就算不是,那里还有玉山书院,和武研院,大唐的精华几乎都在那里,一场大战下来,那里还能剩下什么?

    这是自己最好的兄弟和朋友啊,怎么就不理解自己的一片苦心?权力分散只会导致大唐四分五裂,一向不允许大唐出现任何分裂的老友,如今为何如此的忌惮自己,扪心自问,李承乾依旧是李承乾,从来都没有变过。

    周兴,索元礼只不过是两只用来咬人的恶犬,一旦朕完成布置,这两条恶犬送给你烹煮又有何不可?李绩年老昏悖,他的儿子反意昭昭,就在朕打算将他擒拿归案的时候,被他自己派人枭首,殊为可恶啊,相州一代隐藏的恶意,转瞬间就销声匿迹,如此恶徒,岂能一死了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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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节 李承乾没上过学

  
      李承乾看着坐在自己面前好像全身都不自在的李泰,皱着眉头拿筷子敲敲盘子说:“有话就快点说,吃完饭,我还要去上朝,一大早过来一句话不说算怎么回事?不愿意说话就吃饭,用饭把嘴堵上就好了。”

      李泰勉强喝了一碗粥之后对李承乾说:“大哥,你把周兴和索元礼交给我好不好?刚才进宫的时候,已经有好多臣子拉着我哭了一鼻子。”

      李承乾大口的吃完自己手上的包子对李泰说:“可以啊,再等一年,我把它们用完之后,随你怎么处置。”

      “一年?”李泰惊得跳起来说:“大哥,您再任由这两个家伙胡搞下去,就会出大乱子的,您的目标改达到的已经达到了,没必要再这么下去了,您没看见老臣全部搬到玉山去住了吗?高阳那样跋扈的性子,在您收走她掌管织造司的权力之后,也哭哭啼啼的去了玉山,这样下去不成啊,再来一年,天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李承乾漱了口,将茶水吐到痰盂里笑着说:“出乱子?能出什么乱子,等到东海舰队,和商埠全部处理完毕,那两个人就算是你们不杀,我也是要杀掉的,平息一下民愤是很有必要的,现在他们在侦办东海舰队的案子,不能撤回来。”

      李泰抱着脑袋痛苦地吼了一声道:“张亮!他又怎么了?”

      李承乾笑着说:“他有一个吃人肉的儿子,在敌占区这样做问题不大,在我大唐依旧吃人,这就不好了,不过看在张亮非常识情知趣的情况下,只要杀掉他那个吃人的儿子。他依旧可以荣归故里,做他的侯爵。

      你秉性善良,就不要掺和在这些肮脏事情里面,好好地做你的研究,对了听说希帕蒂亚又有了身孕?不错,还真是一个能干的。不过做哥哥的也要说你两句,你汉家妃子不是也不少么?怎么总是希帕蒂亚生孩子?咱们李家本来就带有胡人血统,现在正是我们慢慢清洗血统的时候,你总是生蓝眼珠的孩子这不妥当啊。

      徽儿是你的嫡子,袁守城帮着你确定了苗裔,将来当然可以继承你的爵位,可是血统的事情马虎不得啊,哥哥我现在是族长,宗人府那边总是唠叨。你加把劲,再生一个不是蓝眼珠的孩子搪塞他们一下。”

      李泰顿时就怒了,拍着桌子大吼:“我和那个妃子睡觉难道他们也要管吗?”

      李承乾连忙温言道:“好,好,好,是他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问了,你去宫里看看你嫂嫂和他新生的孩子吧。我已经起名叫做李厥,非常的聪慧。去看看,我去上朝了。”

      李承乾说完话,就宣布摆驾上朝,李泰一点都不喜欢去看赵氏那个妖媚的女人,天知道大哥为什么趁机将苏氏那个温婉的女子扶上位,侯氏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估计没几天好活了,那个倔强的女人在女儿嫁给云寿之后,就没日没夜的咒骂了这么些年,如今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苏氏依旧是一身粗布衣裳,住在掖庭宫的一间院子里。既不表现出愤怒,也不表现出伤心,每天都在照顾自己院子里的花草,自从第二个孩子染病死掉之后,照顾花草就成了她唯一的爱好,宫里有人传言,他的孩子就埋在这片花草底下……

      李泰进宫的时候带了很多的礼物,尤其是一个很大的熊猫布偶最得苏氏欢心,和苏氏面对面坐着喝了一杯茶,就要告退,苏氏从屋子里拿出一包花茶递给李泰说:“叔叔收下吧,这是我专门给希帕蒂亚准备的,她就是喜欢这个,上回进宫看我,还说起来过。”

      李泰接过花茶小心的对苏氏说:“叫象儿不要再闹了,现在不同于往日,我这个做叔叔的说话现在也不太管用,一旦出事,谁都帮不了他,云烨都已经快和大哥开战了,就更指望不上了,衡山王虽然只是郡王,但是身份高贵,不要再奢想了。”

      苏氏垂泪道:“妾身的话现在有谁会听,有谁肯听,也只有你会认我这个嫂嫂,不管了,我谁也帮不了,只会成为人家的阻碍!”

      李泰不知道说甚好,只得长叹一口气,走出小院子,准备再去看看侯氏。

      已经瘦成一把骨头的侯氏如今终于不再咒骂了,被宫女抬出来放在一张躺椅上,裹着毯子晒太阳,她这里的条件要比苏氏那里好得多,李烟容虽然不在长安,四时八节的孝敬却从不短少,也因为李烟容的缘故,侯氏才能活到现在。

      李泰让宫女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侯氏的对面,拿手在侯氏的面前晃晃,侯氏好像没有知觉,眼睛依旧痴痴地看着院子里的那株已经落光叶子的桐树。

      让随从的宦官将礼物放下,李泰就打算离开,头发斑白的侯氏如今早就不复当年艳丽的容光,她一辈子想要成为皇后,到了最后,下场却最是凄惨。

      “我要见烟容!”

      侯氏突然说话了,眼睛从梧桐树上移开,盯着李泰又大喊一声:“我要见烟容!”

      李泰笑着把一盒子桂花糕放在侯氏的面前笑着说:“烟容马上就回来,他夫君云寿已经成了银青光禄大夫,马上就要回到兵部任职,你很快就会见到她。”

      “烟容生儿子了没有?”侯氏不理睬桂花糕,厉声的问李泰。

      “生了,两个!云烨的嘴都笑的快歪了,天天在我面前念叨自己的两个孙子。”李泰依旧陪着笑脸尽量的让侯氏开心。

      果然,侯氏苍白的不见半丝血色的脸上有了红晕,粗鲁的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咕囔着说:“那是自然,烟容身份高贵,又是无敌大将军的外孙,这个世间,也只有云烨的儿子还勉强配得上我的孩儿,那孩子福泽深厚,自然会生儿子的。

      我要吃的饱饱的,等我的孩儿过来看我,那些死奴才,从来都不给我吃饭,等我的孩儿回来,我要他们都去死!”

      李泰阴沉的看了看那些宦官宫女,那些奴才立刻磕头如捣蒜,一个长期照顾侯氏的老宫女颤抖着对李泰说:“魏王明鉴,给奴婢们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虐待夫人,每餐的饭食从不敢短缺,甚至公主出京时安排的牛乳也从未断绝。”

      跟在李泰身后的宦官头子躬身道:“王爷,这一点奴婢可以作证,侯夫人的饮食从未有人敢短缺过,要不然夫人熬不过这些年的。”

      李泰点点头,眼神变得柔和,见侯氏递给了自己一块糕饼,就笑着接了过来,这时候的侯氏就像是刚刚成为自己嫂嫂的时候一般,埋怨着谁家的礼物送的轻了,谁家的礼物叫人欣喜,李泰就拿着糕饼笑嘻嘻的听侯氏说话,直到精神不济的侯氏睡着之后,才示意宫女将侯氏搬回房间。

      回过头看着宦官头子说:“我知道宫里的事情,但是这两个人你给我看好了,如果她们真的出了事情,那就是大事情,到时候,陛下都不可能护得你们的周全,记住了,用心记住!”

      李泰从侯氏那里出来,却没了再去看赵氏和李厥的心思,看着巍巍宫阙长叹一声,就在瑟瑟的秋风中离开了皇宫,走出大门的时候还在想,云烨说的是对的,自己就不该来皇宫!

      不过李泰还是站在朱雀门前,因为自己今天答应那些朝臣保证他们能安全的回家,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但是,李泰现在不这么认为了,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推事院的大门前,只许进,不许出,他要等待那些臣子们走了之后才离开。

      魏王爷泥雕木塑般的坐在那里,现在也只能当一个挡灾的泥菩萨,所有出宫的臣子见到魏王都躬身下拜,就像是拜菩萨一般,而他身后那些鬼鬼祟祟的推事院的主事,就像是阴曹地府里的恶鬼,如今有菩萨挡灾,大家的步伐不免就加快了一些。(推事院的威风请参见神龙年间旧事,当时周兴,索元礼,来俊臣,就是真正的索命恶鬼,短短五年时间攀诬陷害致死的人数就达三千人之多,以至于官员早上出门都要先安排好后事!)

      李泰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坐了多久,直到侍卫首领上来请安,问王爷要不要多加一件衣衫,才从那种木然的感觉中走出来,见宫里再也没有往外走的人了,这才起身上了车架,不知为什么,心痛的厉害。

      大哥有自己的主见,说不上对错,站在李家的立场上似乎没有错误,估计这也是父皇之所以能容忍的原因。

      杀人,从来就不是皇家的忌讳,是一种必须的手段,这个道理李泰在很小的时候就清楚,就明白,没去玉山书院之前,书房里的先生,早就把这些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的讲解过无数遍,这是帝王学说的重头科目。

      为什么大哥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自己却无法接受?为什么自己还隐隐觉得大哥的做法是错的?李泰想了很久,终于想通了,他发现,大哥李承乾从来没有在玉山书院接受过教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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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节 跑起来啊,火车!

  
      今天是个大日子,云烨起来的很早,在前厅见到了许久不见的二儿子云欢,和三年前相比,这孩子变黑了,也变壮实了,见孩子笑吟吟的向自己请安,云烨上前拍拍儿子壮硕的肩膀,充满了感慨,

      修一条八百里长的铁路整整修建了三年,三个月前刚刚试着运行了蒸汽机车,这是大唐的第一辆机车,据说他的速度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基本实现了从长安到洛阳朝发夕至的目的,而今天,就是这辆蒸汽机车第一次正式运行,这个冒烟喷火的怪物,第一次用自己的吼声让关中平原变得雄浑起来。

      为了这条铁路,云烨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岳州的家产已经基本上被这条铁路吞噬殆尽,倔强的花花甚至变卖了自己的嫁妆才帮着丈夫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修铸铁路的两万余倭国奴隶,到了现在仅剩下不足八千,这几乎是一条拿人肉铺就的一条血泪之路。

      这些不算什么,奴隶的死亡在大唐掀不起任何的波澜,但是在火车试运行期间,撞死的人和牲畜就是大麻烦了,大唐人因为从未见过火车,当他们将火车道当成一条梯子状的道路行走的时候,火车过来了,面对这样的钢铁怪兽,他们没有跑,而是傻傻的站在原地,等着呼啸而过的火车撞成一具残尸。

      还没有从火车运输的便利上获益的大唐官员,认为这就是楚国公的一个大玩具,为了这样的一个大玩具,竟然罔顾人命,在他们看来这是残民之贼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很可惜,大唐的官吏一个个都被推事院吓破了胆子。东西两阁,竟然对火车的事情不闻不问,直到楚公说出,凡是被火车撞死的人和牲畜,云家不赔偿,反而要追究被撞死者的责任的时候。地方官被这条冷酷到令人发指的说法震惊的狂怒起来,他们不惜擅离职守,亲自到云家来讨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好些官员还是玉山书院的学生,他们不能相信这句话是出自一向爱民如子的楚国公之口。

      铁路运行的宣传从刚开始修筑铁路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不知道火车只要一跑起来,在重力的作用下,想要停下来非常的艰难。往往火车司机发现不对开始停车到火车停稳,事故早就已经发生了。根本就没有办法停下来。

      云烨没有解释,只是带着他们观看了一下火车模型,又让云欢带着他们亲自上到火车上观察了火车是如何工作的,试验了停车需要的最短距离。

      在那些官员要求停止火车在自己辖区内奔跑的时候,云烨把一堆数据砸在那些书院出去的官员脸上,然后就要他们滚蛋,最后警告一声:“管好自己的百姓!”

      从长安到洛阳需要经过十六个县,具备一定发展能力的县只有七个。所以火车会在这七个地方停靠,书院出去的官员看懂了手里的报告数据。开始约束自己治下的百姓,而那些顽固的官员,依然在向皇帝喊冤叫屈。

      在这个纷乱的时候,火车终于迎来了试运行,玉山书院穷五年之力总共制造出两辆火车头,为了制造火车头。冶金和金属加工的工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最简易的车床已经出现,自从这东西出现之后,整个工业终于可以由粗糙向精细化发展,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于是,标准工件开始大行其道。眼光非常独到的书院,在第一时间就确立了自己的标准,而这个标准也成为整个世界工业的标准。

      李泰馋涎欲滴的等待着将蒸汽机小型化,这样他就能把自己的飞机彻底的开上蓝天,这些年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无论是滑翔机,还好是滑翔伞,都已经可以自由地飞翔了,他的眼光终于从人力,畜力转向了机械力。

      李承乾不允许云烨在长安城墙上开洞,这一点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在他看来在函谷关要塞上开洞已经是天大的让步了。没有高大巍峨的城墙护着,他总觉得自己睡不安稳,于是,火车站只能设立在长安城外。

      云烨祝贺了儿子的伟大成就,今天李承乾会去乘坐火车,所以云烨就不打算去,两个人见了面总是争吵非常的没意思。

      李二也不去,但是长孙去了,李二现在对所有新事物深恶痛绝,自己开着李泰送的蒸汽车,一头撞在树上,差点要了老命,从那以后,他就不再喜欢新生事物,当然,这不包括新式的武器,只要有新武器面世,他总是要去观摩一下,这是这两年两条腿彻底的失去了知觉,这才作罢,所以他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钓鱼,酒都不太喝了,主要原因是喝完之后全身疼。

      辛月骄傲的带着全家去了,自己儿子的成就,她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一回非常大方的将那日暮,铃铛,小苗全部带上,前呼后拥的去坐火车,她很想感受一下,夫君所说的,坐地日行八百里的奇妙感觉。

      李二钓鱼不去别的地方,就在东羊河,初冬的阳光依然带着几分暖意,河水青碧荡漾,还没到开始结冰的时候,一声碧绿的玉兰草蓑衣,带着馥郁的香气,最是提神醒脑。

      嘴里叼着白玉烟杆的李二就像是一个老农,虽然他身上的那件蓑衣就够埋百八十个老农的,依然不妨碍他自称老农。

      云烨把鱼钩扔进河里,悄悄地坐在李二的身边静静地钓鱼。

      “你再忍忍,朕就快要死了,朕死了你就不用被死死地拴在玉山城了,现在害得你连自己儿子的盛会都不能去参加,以朕看来啊,承乾没有朕的手段,也没有朕的胆魄,所以他不会攻打玉山城的,你要去就去,用不着陪我钓鱼。”

      云烨也把烟锅子叼上,面无表情的说:“我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万一的,禅位的主意是我出的,那就必须让您随心所欲的生活才行。”

      李二嘿嘿一笑,收回鱼钩,重新给上面挂上鱼饵,将丝线扔进河里笑着说:“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如果朕不愿意,谁能说动朕?记住了,是我李世民当皇帝当得厌烦了,不是因为你的几句废话,这句话记得写进史书。“

      初冬的时候水温低,鱼儿都懒懒的不愿意动弹,俩个人枯坐了好久,都没有什么收获,正在意兴阑珊之时,一声汽笛声远远地传来,云烨用小车推着李二上了高坡,眼看着山脚下的平原上,一条乌黑发亮的长龙正在轰隆隆的从玉山城下驶过直奔函谷关而去,火车头喷吐着黑烟,一个在前面拖,一个在后面推,中间是三十几节车厢,前面是客车,后面是货车,铁路两边的便道上有骏马在狂奔,那些人该是李承乾的护卫才是。”这就是火车啊!”李二坐在轮椅上指指点点的,脖子伸的老长。

      “是的陛下,这就是火车,它的诞生不仅仅是拉人运货,还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微臣总想着把铁路铺遍大唐,让它既成为大唐的血脉,又成为束缚大唐国土的一道道铁链,有了这些铁链,大唐的国土就是混为一体的,谁都休想分割掉一寸。”

      李二见云烨说的有些动情,就拍拍云烨的手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做好,不留遗憾就成,至于身后事谁能晓得。

      你呀,现在和承乾的关系闹得这么僵不是好事啊,难道说朕死了之后,你真的不打算入朝为官了?现在才是你为官的最好时间,不论是智慧,人情,手段,眼光,经验都已经登峰造极了。浪费在山野,可惜了了啊!”

      “没什么好可惜的,微臣从入仕开始,就抱着混吃等死的念头,这些年如果不是您总拿着鞭子在后面抽,我一定是长安城最大的纨绔,日子过得无比的逍遥。”

      李二笑了起来,见火车已经跑远了,就让云烨把他推下去,重新来到河边,说来也怪,没有人在,两支鱼竿反倒上了鱼,两个侍卫正在收线,云烨和李二大呼小叫的下了山坡,等走到跟前,鱼竿上的鱼已经被侍卫拖的没了力气,云烨和李二轻轻一收杆,侍卫就拿着抄子,抄上来俩尾大鱼,红艳艳的鳞片在阳光下显得红彤彤的非常的漂亮。

      “娘的,怎么又是鲤鱼?”李二不满的叨咕一声。

      “陛下现在还有忌讳?”

      “有个屁的忌讳,早就吃了不知道多少了,天底下的好多事情都是被嘴破坏的,虽然有祖训,这东西却是粮食啊,不吃可惜,今天人少,皇后,杨妃,阴妃她们都不在,明天才能赶回来,你家估计也就剩下你一个了吧?

      把这两条鱼洗洗,下锅烹煮出来,滋味弄足,咱们君臣的午饭就是它们了,朕好些日子没喝酒了,皇后从来不让朕碰那东西,男子汉大丈夫碰不得酒算什么英雄,今天日头足,阳气旺,应该能喝几杯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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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节 死亡会传染

  
      两条红鲤鱼,一条洒上葱丝清蒸,一条拿来红烧,和李二商量好了吃法,回到行宫,李二就躺在躺椅上继续晒太阳,隔着厨房的窗户和云烨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李二和云烨的胃口很相近,都不喜欢吃菜,所以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也就不整,就两条鱼,不大工夫,一条上了笼屉,一条进了油锅……

      闻着炖鱼的香味,李二吧嗒一下嘴巴道:“朕以前总以为天下最好吃的莫过于羊肉,谁知道短短的数年,羊肉就成了百姓的普通食物。

      知道不,李家倒霉的时候,也穷的一塌糊涂,我母亲去我舅舅家回来带了三只羊,说好了一只祭祖,一只给我爹爹留着,剩下的一只才是全家妇孺的食物。

      母亲也是用大锅煮羊,就是白水哦,煮好之后蘸着盐沫子吃,给我们兄弟四个分了一条羊腿,我大哥建成只吃了一点,元吉,玄霸年纪太小,吃不了多少,结果一只羊腿被我一个人几乎吃光了,我还想吃,结果被母亲痛责了一顿。

      那时候隋炀帝对我家一点都不好,十八子坐江山的谣言传的满世界都是啊,又有人说我父亲脑后有一缕红发,乃是帝王之兆,所以户部连我父亲的俸禄都不给,全家人的吃喝全靠我舅舅接济,我当时很想吃羊肉,但是留给妇孺吃的那只羊已经被吃光了,爹爹把另外一只羊拿去招待朋友宾客了,家里只剩下一只等候清明祭祖的羊。

      那年我八岁啊。拿着一把刀子就把那只羊给杀了,不会杀羊,杀的自己满身沾满了羊血,知不知道,朕杀那只羊整整杀了半个时辰!

      我娘过来的时候,我还笑着说这下子可以吃羊了,结果,我挨了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顿教训,晚上我屁股疼的睡不着,我爹和我娘进来了。我假装睡着了。结果我娘看着我屁股上的伤,就留着泪说都是杨广造的孽,要不然堂堂上柱国的子孙,何必为一只羊遭受这样的责罚!

      我本来很恨我爹的。打我下手那么重。不过听了我娘的话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件事,真正害老子挨揍的罪魁祸首原来是杨广啊!

      从那个时候我就发誓,一定要弄死杨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就玩命的练武,读书,这个混蛋害的我没有羊肉吃,慢慢的有人说我有天日之表,龙凤之姿,呵呵,其实那些人见了权贵家争气些的子弟都那么说。

      我是一个小心眼的,又是一个骄傲的,既然杨广欠我的羊肉,我又是天日之表,龙凤之姿,当然是要做皇帝的,结果后来我就真的成了皇帝。”

      听着李二的唠叨,云烨隔着窗户笑道:“您的这些话如果被杨广听见,不知道他心里会是一个什么滋味,为了一只羊丢掉了江山,太冤枉了些。”

      李二张着嘴呵呵笑道:“一个不起眼的小事情往往会决定人的一生啊,是非成败,其实早就注定了的,多少英雄在这片土地上厮杀,挣扎,到最后都变成了一抷黄土,看得多了,心也就淡了,欲望也就不那么强烈了,现在我已经是在混吃等死啊,小子,要谢谢你,如果我还在皇位上一定做不到这样淡漠。”

      云烨见鱼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就洗了手,让厨子把鱼装盘子,自己推着李二回到了前厅,屋子里不暖和,李二却不让关门,他说总是透不上气来。

      云烨根本就不提酒的事情,帮着老眼昏花的李二剥鱼刺,一条鱼吃完,李二才想起喝酒的这回事来,让侍卫拿回来一坛子好酒,不是云家的烈性酒,而是一坛子黄酒。

      确实是好酒,酒色就像琥珀一样,李二笑道:“你看,玉碗盛来琥珀光,这是最好的兰陵美酒,可怜我的兰陵孩儿,如今独守空闺,她的夫君就是一个短命的,不过窦家如今已经烟消云散了,兰陵再嫁也就不算什么事情了。”

      云烨摆手道:“您还是不要折腾兰陵了,人家现在活得快活着呢,自己有产业,有人手有宅子,整日里忙碌自己的生意,听说现在正在和何邵争夺糖霜的买卖,两方人的商战打的正如火如荼,各出奇招,岭南的甘蔗价格已经快要成天价了,她可不是您心中那个娇弱的小女儿了,堪称商场的巨头,这些年,不但养牛挤奶,做奶糖,现在把水果都拿来做糖果了,咱大唐最大的糖果商人是谁您知道吗?就是兰陵。

      人家好不容易把姓窦的熬死了,当然要过几年快活日子,您就不要操心了。”

      李二慢慢的呷了一口温热的黄酒笑着说:“也好,只要她活的愉快,朕也就放心了,只是兕子,兕子实在是让朕伤心。”

      云烨一口喝完碗里的酒,给李二夹了一块鱼继续说:“兕子已经成神仙了,那个玉女门的大姐头现在就是她,您睡着的时候兕子可是来看过您好几次,只是不让娘娘她们说,说没脸见您,来到京城将承乾,青雀,高阳,还有我打劫了一通,带着一大笔钱又回去了,您可能还不知道,承乾把兕子的封地给换到云台山去了,从此以后,那座山就是兕子的封地。”

      李二惊愕的放下筷子道:“这孩子怎么会这样?朕早就说过不怨她,一碗迷迭香而已要不了朕的命,怎么到现在还耿耿于怀的,朕难道就睡的那么死?”

      云烨没好气的说:“他到我床跟前,我都不知道,跟一个鬼一样的抱着腿坐在窗台上,如果不是无舌暗中拿石子敲打我一下,我也不知道她来过。

      到您那里去一定是娘娘同意了的,看看您就走,人家现在是神仙中人,不入凡俗的,您以为她勒索走大批的钱财干什么,也在给自己盖宫殿,和小武一个德行,那里偏僻往那里盖,青雀又把如何联系王玄策的法子给了兕子,现在应该有好多倭奴帮着她盖宫殿呢,”

      李二抽抽鼻子,又喝了一口酒,喝的非常节制,一碗酒喝完,就不再添加,云烨自己很快就把一坛子酒全部喝完了。

      酒喝完了,两条鱼也吃光了,云烨摸摸油光光的嘴打算告辞,李二幽幽的对云烨说:“告诉孩子们,如果想见我,就来,不用等到我睡着的时候,他们的父亲再也不会让她们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了……”

      云烨一愣,想要说话,李二却自己摇着轮椅慢慢的隐入到了宫殿的深处,云烨觉得李二似乎在哭,不过这个人到了现在依旧不会将自己的情绪表露在外面。

      旺财见到云烨从行宫里出来,欢喜的跳跃两下,率先往家的方向走了两步,见云烨没有跟上来,就停下脚步等候。

      云烨在回头看行宫,今天的李二和平日里的李二大大的不同,帝王的威严似乎已经消失殆尽,现在他只是一个希望见到自己孩子的慈爱的父亲。

      现在明白行宫里为什么会只剩下李二了,他在做补偿,补偿自己的妻儿,一次性的让皇后以及其他嫔妃统统都去坐火车游玩,这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巍巍深宫,锁住的不止是三千后宫佳丽,也有李二这个寂寞的帝王。

      刘方不打算住在云家了,他改变了主意,不愿意把自己的尸体埋进书院的墓园里。他的孩子来接他了,希望能自己照顾老人家天年,刘方先生貌似坚强的意志在一瞬间就被自己的重孙儿冲击的七零八落,迫不及待的就要随着自己的重孙去甘州老家,于是无舌就更加的寂寞了。

      还好,云雷搬进了无舌的院子,有了一个调皮的没边的孩子,无舌总算不太寂寞了,云家的物质条件很优厚,无舌看重的也不是这些,老头子最害怕的就是死在床上无人知晓。所以无舌对小苗特意嘱咐过,每天早上,必须去给他请安,看看他死了没有。

      他一点都不忌讳说这个死字,亲自给自己准备好了棺木,非常的奢华,能用檀香木做棺材的云烨就见到他一个人,刘方先生走了之后,他就不再睡床铺了,而是在那个非常大的棺木里铺上被褥睡在里面,晚上进入他的屋子,眼看着一个鸡皮鹤发的老人直挺挺的从棺木里站起来,胆子小些的会被活生生的吓死。

      人老了就非常的在乎棺木,刘方从云家走的时候,拒绝了任何金银宝贝,只要了一口上好的金丝楠木的棺材,亲自押运着回到甘州去了,看样子他也很希望早日睡到里面去。

      云烨觉得自己好像也老了,不是身体感到老迈,而是心境,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好像都能闻到自己骨子里面散发的那股子腐朽的味道。

      才打算给自己弄口棺材也躺进去试试,结果被发疯的辛月一口回绝,还说只要云烨自己开始准备棺木,她就立刻先把自己弄死。不但辛月不同意,那日暮,小苗也不同意,平日里对自己百依百顺的铃铛也哭的让人心烦。

      眼瞅着全家陷入了悲伤地海洋,云烨无奈的长叹一口气,现在还真的死不得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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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节 偶遇

  
      云烨进了灵堂以后,李承乾想了很久,还是摇摇头,喃喃自语道:“社稷家国,焉能操于他人只之手,权利握于一人之手是权力,操控在千万人手中也就不叫权利了。”

      云烨不知道李承乾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这都不关他的事情,现在的事情是好好地把李二送走,完美的埋在昭陵,等长孙死了之后,再把她送进去,最后覆盖上流沙和巨石,弄死一些觊觎陪葬品的盗墓贼,自己的任务就算是彻底完成,李承乾怎么想,怎么做,谁能顾得上。

      在大灾面前,大唐雄厚的国力就完全展现出了它应有的威力,火车日夜不停地从洛阳运回来大批的帐篷,极大地缓解了人命的损失,十六卫的大军蝗虫一样的散布在这四个受灾县,工部,将作监,玉山书院的建筑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建造好了很多的房子,为此,书院的先生对这些地方重新进行了规划,以前杂乱无章的建筑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种最省材料的连体房屋,一排排的立在原野上,红砖碧瓦的非常美观。

      三十万户受灾,在质朴的大唐百姓的努力下,很快就从灾难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没有其他原因,只因为春播开始了,只要杏花开,燕子来,日子依旧要过下去的,掩埋掉亡者,牵着耕牛,背着耕犁,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最让李二害怕的停尸不顾束甲相攻的局面没有发生,他的灵柩在受人祭拜了八十一天之后,就由一些决意殉葬的宦官抬着走进了昭陵,当断龙石落下的时候,哭声遍野,或许上天接受了百姓的诚意。一场春雨不期而至,就向李二为政一样,先是狂暴,而后就是无尽的抚慰。

      关中大地并不因为一个盖世君王的离世就停下它匆匆的脚步,冒着白烟的火车依旧匆匆的奔驰在长安和洛阳之间,燕子依旧在去年筑好的巢下生儿育女。世界平静的就仿佛不知道曾经有李二这样一个伟大的君王曾经在这片大地上,征伐过,统治过,或者说存在过……

      杜维非常烦躁的在火车站台上走来走去,该死的,从洛阳到长安居然需要一整天?不是说换了火车头速度提高了么?为什么到现在对面的火车还没有来?单行道就是麻烦,按照杜维的看法,修火车道就该一次修两条,一个专门往东跑。一个专门往西跑,半个时辰就能有一列火车发出,从效率上来讲是最快的,从玉山书院毕业的杜维很容易得出一个最优良的方案,作为大掌柜,这点计算对他来说没有半点问题。

      满腹肥肠的勋贵子弟才是这个世上最大的蠢货,只知道守着祖先留下来的那点财富懵懂度日,杜维根本就不相信这条铁路是云欢自己想出来的。他很自然的将这个功劳归结到那个受人尊敬的公爵头上。

      从洛阳到晋阳的铁路听说这几天也就要通车了,从晋阳到长安的铁路也已经开始破土动工了。不过,因为桥梁的问题,想要在最近几年完成三京贯通,恐怕只能是做梦了。

      作为商人杜维的嗅觉从偶来都是敏锐的,听说玉山书院已经有了一种新式的桥梁设计方案出世了,完全不同于古老的石拱桥。或者吊桥,它承载的重量和跨度是前两种桥梁根本就无法比拟的,据说这样的桥梁全部由钢铁构成,是名副其实的铁桥,建造的方法也非常的简单。只需要把事先制作好的工件用铆钉铆起来,搭建在几个桥墩子上就成了,这样的桥不但能够支持车队马匹在上面行走,低层也能供火车穿行其上,现在已经有人叫嚣要在长江上搭建这样的桥梁,免得大唐国土被一条大江分割成南北两岸。

      或许这样的桥在政治上有其他的用途,书院出身的杜维对朝政并非一无所知,但是他不愿意去想,他在乎的是铆钉,想要造桥,需要的铆钉一定是数不胜数的,而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周记的铆钉是最可靠的,军中连接大型器具的铆钉都是周记供应的,没理由建造大桥了却不用周记的铆钉,他这一趟就是打算进京,去找找工部的几位同窗,看看大桥什么时候建造,自己好去争取订单。

      远远地听到汽笛声,杜维松了一口气,该死的火车终于来了,等对面开过来的火车轰隆隆的从身边驶过,杜维才睁开眼睛,火车上总是会落下来黑色的煤灰,非常的讨厌。

      对面过来的那一列火车一大半都是货车,只有很少的客车,现在的运货要比运人赚钱,所以云家总是尽可能的拉货,运人,只是捎带而已。

      能坐得起火车的依旧是少数人,骑着毛驴往长安走的人没少咒骂云家,杜维明显不是咒骂的那群人,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火车能快点开!

      又等了足足一柱香的时间,杜维已经问了车厢里的管事三遍了,每回得到的答复就是还有一个没上来,再等等!

      “畜生啊!”杜维暴躁的在心里骂道,窝在狭小的座位上,旁边是一个散发着羊骚味的胡人,大热天的还穿着一件羊皮坎肩,一张三人坐的长条椅,被他一个人占据了半个。

      平日里自己都是坐前面那节车厢的,座椅是软软的羊皮椅子,如果疲惫了还能放倒了当软榻,一天的旅行,只需要蒙头大睡一觉就能精神抖擞的到长安下火车去拜会那些正在青楼里吟诗作赋的同窗。

      今天没有那样的好事了,两个锦衣大汉握着横刀铁塔一样的立在那节车厢的门前,整个豪华的车厢被勋贵征用了。

      不用说,火车就是在等这位勋贵,如果是一个平民没有上车,火车这时候早就跑到几十里开外了,云家的人很强硬,从来没有退票只说,还总拿“人不守信非人哉!”这句话来搪塞百姓。

      杜维扭头向窗外看去,呼吸都要停止了,他不是看见了美女,这些年经历的欢场次数多了,多么美丽的女子也见识过,不会引起他的惊奇。

      他之所以惊奇,是因为看到了一匹马,一匹传说中的马,这不是一匹千里马,以前可能是,现在连百里马都算不上,枣红色的毛皮都已经变得稀稀疏疏,只是脑瓜顶上还扎着一个小小的冲天辫子,最为过份的是那撮毛发上居然缀着一颗硕大的绿宝石……

      旺财边走边放屁,云烨回头看看旺财,就叹口气,怎么就喜欢吃煮软的豆子呢?肠胃不好就不要吃那些胀肚子的东西。

      没法子,自从带了旺财坐了一次火车,他就喜欢上了火车,或许是自己跑不动了,但是它依然怀念风驰电掣的感觉,所以只要云烨出门,让旺财见到火车,它就兴奋地拿蹄子刨地面……

      李二故去已经五年了,今年的大祭祀云烨不想放过,想不通皇家为什么要把祭祀时间选在一年中最热的一天,或许是这一天阳气重,冤死的皇家子弟不会来找那些活着的帝王。

      云烨不过问朝政已经很久了,日子过得非常的安宁,这五年他的脚步最远到达过远岛,李泰成功的将蒸汽机安装在大船上了,所以去远岛的时间被大大的缩短了。

      上了火车,旺财习惯性的卧倒在马夫准备的一块大草垫子上,把脑袋搁在云烨的脚下从底下的玻璃窗往外看,云烨从不允许旺财把脑袋探出窗外,虽然这是它最喜欢的。

      年经的管家过来请示公爷是否可以开车,云烨点点头,侍卫就帮着公爷将软椅子放倒,拿来一张薄薄的毯子盖上,坐车睡觉从来都是公爷的习惯。

      杜维不再埋怨了,能和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坐在一辆火车上,他觉得很幸福,在书院读书的时候就知道旺财,也见过旺财,只是这几年公爷不再给学生上课了,算学课都是武媚老师和希帕蒂亚老师在上,听说这位老人家毅然放弃了所有的权利,躬耕田园。就这一条就让天下人敬服。

      进则叱咤风云,退则海波不兴,多少人希望还能够达到这样的人生目标,却只有楚国公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火车轰隆隆的开,将云烨从睡梦中惊醒,看看沙漏发现火车已经过了函谷关,马上就要进入关中平原了,黄河就在不远的地方静静地流淌,只是河水泛黄,这已经好的太多了,前几年的时候,黄河简直就是一条黄泥汤子河。

      旺财总是睡不安宁,云烨起来了,它也挣扎着在马夫的帮助下站了起来,铁鞋子踩在枣木铺就的地板上咚咚作响。无论如何,旺财都陪不了自己太久了,一匹马只要自己站不起来的时候,也就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晚辈们为了让自己高兴,引经据典的想要证明一匹马可以活过八十岁,并且拿出陈寿编篡的《三国志》指着赤兔马的年鉴信誓旦旦的说明一匹马足足可以活五十年不成问题。

      陈寿的话也是能听的?谁给钱,就给谁说好话的史家,颜家早就将他归类到了败类中间,《佞人传》里就有关于他的记载。

      活的年岁够大,云烨已经能面对死亡了,房玄龄死了,杜如晦也死了,贞观老臣就剩下不多的几个,除了程咬金依旧大碗酒,大块肉活的舒坦之外,尉迟恭和牛进达已经日暮西山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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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节 旺财的战斗

  
      旺财越发的粘人了,现在晚上的时候都不去马厩,就躺在云烨的床边,晚上起夜的时候都能看见旺财的大眼睛在熠熠生辉。

      那日暮坐在床边上拿脚在旺财的肚子上踩来踩去的,旺财欢快的打着响鼻,云烨的手才搭到那日暮的胸口上,就被那日暮推开了,年纪太老,干不了多少多余的事情,这只不过是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旺财看着呢!”那日暮嘀咕一声把身子缩到墙角。

      瞅着无辜的望着自己的旺财,云烨拿手抓抓旺财的耳朵,叹口气就闭上了眼睛,旺财的大限就要到了,这一点整个云家的人都清楚,喝不了醪糟和稠酒的旺财时日不多了,好多时候旺财总是喜欢往陇右的地方叫两嗓子,有时候还会往那里走几步,别人不清楚,云烨知道旺财想回那个山谷了……只是舍不得离开自己才走几步又往回来走……

      既然旺财喜欢死在那里,云烨觉得陪着兄弟走一遭陇右,确实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而且这个时间还不能耽搁的太晚。

      日出的时候云烨就决定去陇右,只带几十个随从,而且是骑着马去,随着旺财的脚步走,他想走就走,他想停就停,这是云烨能为自己兄弟做的最后一件事。

      踏上陇右的路途,旺财明显的来了精神,跑前跑后的非常欢喜,甚至还有多余的精力去嗅嗅路边的盛开的蒲公英。

      走的不快,但是道路却走的非常的正确,旺财从来就没有忘记回家的道路,鸡鸣山远去了,没有看见色彩斑斓的野鸡,秦州远去了。旺财特意在麦积山下畅快的打了几个滚,就是爬起来的时候,需要别人帮忙。

      云烨的脸色从来就没有好过,马夫这些天从来都在悲怆中度过的,伺候了旺财几十年,如今才算是真正得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

      没进兰州城。旺财走了整整一个月,显得非常的疲惫,很多时候云烨也下马走路,旺财就把自己的大脑袋搁在云烨的肩膀上,听着旺财喷出来的带有草腥味的热气,云烨只知道闷头往里走,连鸡蛋都吃不下去的旺财,这时候大概只有凭着一种本能在坚持。

      最喜欢吃云烨拿羊油煎好的蒲公英,不过云烨看到旺财拉出来的绿色马粪蛋。只有狠狠地掐着自己的大腿,才能忍住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黄河水有些浑浊,流水的声音就像是无尽的叹息,山口就在眼前。

      这里是云烨的封地,辛月在计算家族得失的时候,把别的地方都标注成可以兑换的筹码,唯有蓝天祖祠和这里从来没有动过。

      云家常年在这里驻扎着一队家将,这个山口也从来不允许别人进来。在这里有一群狼在愉快的生活,也有一个马群也在这里繁衍生息。

      秋日的草长得非常的茂盛。云烨站在草丛里几乎被高大的蒿草淹没掉,亲自拿着刀子帮着旺财开路,旺财已经摔倒三次了。

      这里有一条小溪,云烨在这里抓到过一只羊,还用羊皮做了一条内裤穿,奋力的砍着茅草。就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面前没有草了,出现了一个大湖,这个湖不大,但是非常的深,据兰州人传说。每年到了月圆之夜的时候,这里就会出现一道亮晃晃的水柱,足足有七八丈高!

      留守在这里的家将证实了这个传说。

      云烨和旺财悲苦的待在大湖的边上,不管云烨如何努力的和马王沟通,马群依然不愿意接受旺财,彪悍的马王甚至在吃光了旺财身上背着的鲜美果子之后,依旧不理睬,甚至还咆哮两声威胁旺财离开。

      豆子被吃光了,不理睬,云烨甚至将醪糟装在袋子里马王依旧不要旺财,没办法的云烨给旺财背上驮了一大块咸盐,马群只是机械的上来舔舐盐块,一旦没有了盐,他们第一时间就会把旺财从马群里撵出去。

      云烨明白了,他们嫌弃旺财太老了,老的只会拖累别的马,这是云烨在听到狼嚎之后明白的一个道理。

      云烨狠狠的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到底都是自己太自私,应该趁着旺财还能跑的时候就把他送回来,这里才是他的世界。

      旺财小声的悲鸣着,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小马驹,不断地拿自己的头拱云烨,希望他能帮自己,就像以前帮自己一样,甚至就像最早的时候在自己腿上裹布条一样……

      云烨站了起来,衣服湿了大半,秋露浸湿了衣衫寒彻入骨……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露水就该散尽,可是这里的露水没有,只是从泛黄的草叶上滚落,掉进草根上,等待夜晚再出来。

      云烨准备再和马王沟通一下,这些马被云家保护了这么多年,你们不能这样无情无义。大筐里装满了最饱满的黄豆,每一粒都是细细挑选出来的,没有一粒是坏的或者不饱满的。

      马王已经习惯时不时的被云家的家将喂一些美味的豆子,见云烨过来,并不抗拒,但是云烨把好话说尽了,马王依然只顾着吃豆子,只要旺财一靠近,立刻就会拿壮硕的身子把旺财挤开。

      云烨非常的愤怒,一抖手就把黄豆洒的满地都是,发现只有自己和旺财站在最中间,别的马都围着他们在低头找豆子吃,顾不上驱赶旺财了。

      云烨的眼睛一亮,朝远处挥挥手,立刻就有家将背过来好多黄豆,马夫甚至背来了一筐自己精心配置的马料,里面添加了好些食盐和炒熟的蛋花。

      当着周围都撒满了美味的食物之后,那些马就开始围着旺财的周围找吃的,哪怕旺财去嗅母马的屁股,也不会被母马拿蹄子踢了。

      云烨缓缓地从马群里走出来,这里只应有旺财,而不应该有自己存在的余地……

      旺财幸福的在马群里踱步,在一大片低头吃食物的马中间,只有他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马王在巡视自己的臣民。

      马夫含着泪花对云烨说:“公爷,咱家旺财就该是马王才对!”

      云烨笑着拍拍马夫的肩膀,对他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旺财不是马王,那一匹马配当马王?如果愿意,云烨甚至可以用黄豆铺满整个山谷。

      马群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草丛中慢慢的露出几张阴险的脸,这是草原上的狼群,时隐时现的呈口袋状包围了马群。

      云烨拿着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这些草原狼非常的有组织,有纪律,云烨以军事家的眼光发现这一次狼群的狩猎成功的可能性高达八成,一个完美的口袋战术已经成型了。

      马夫和家将抽出横刀就要冲上去,云烨却把他们按住了,这就是旺财的生活,能不能彻底的融入到马群里,就看运气了。

      旺财的耳朵本来谦卑的耷拉着,讨好的到处闻别的马屁股,但是在一瞬间就挺了起来,仰着脖子长嘶一声,勇猛的向第一匹发动进攻的草原狼冲了过去,这一刻从旺财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的老态。

      这种活计只有马群众最勇猛的公马才能担任,母马们顾不上吃东西第一时间开始鸣叫召唤自己的孩子赶紧过来。

      那匹贪吃的马王也长嘶一声,前蹄抬起猛地向一匹冲过来的狼狠狠地踏下去,他非常的愤怒,可惜那头狼非常的狡猾,身子一扭从他的胯下就钻了过去,继续向马群里的小马发起进攻。

      旺财穿着铁鞋子,是云烨用百炼精钢打造的,蹄子底下还有两枚尖锐的钢钉用来抓住地面,见到第一匹狼,他不像马王那样站起身子,而是狠狠地撞了过去,战场上的骑兵就是这么干的,旺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带着铁钉的鞋子踹在那匹狼的肚子上,转瞬间就把那匹狼的肚子生生的破开了,旺财的后蹄子踩在那匹狼的场子上,三两下就把肠子踩了一个稀烂。

      旺财得意的跳了两下,又听到母马群里有哀鸣声,又匆匆的向母马群里奔去。

      “强弩戒备,一旦旺财出现险情,就地射杀那些狼!”云烨放下望远镜冷冷的对家将门下令,见所有的强弩都已经到位,这才拿着望远镜继续观察旺财作战。

      一匹小马被一头狼咬住了后腿,不断地哀鸣着挣扎,母马却被别的狼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开来,进不到小马的身边。

      旺财的鼻孔张的老大,又踢飞了一头狼之后,前蹄子死死地踩住那头咬着小马后腿的狼,这头狼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了不少,但是在旺财的铁鞋子之下却讨不了半点的好处,脑瓜顶上的皮毛被旺财脚上的钢钉生生的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头盖骨,哀鸣一声从旺财的蹄子下挣脱出来,忘命的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头狼跑了,剩下的狼顿时呈鸟兽散,向四面八方逃遁而去……

      旺财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昂着头在马群里巡梭,哪怕是马王都会亲昵地过来闻着他的嘴,马王长嘶一声,带着马群向别的地方缓缓离去,旺财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草丛中泪流满面的云烨,打个响鼻,也随着马群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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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节 生命的延续

  
      云烨暴怒的赶走了所有人,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太阳落山了,星星慢慢的出来了,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只要旺财回来,云烨不介意多拍拍他的马匹,天天拍都不是问题……

      快到半夜了,云烨的心越来越凉,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怎么活动都不得劲。

      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最后变得非常的寒冷。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是在哄孩子,云烨哭的更加的伤悲,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

      “旺财走了!”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

      “旺财没走,他只是回家了,他守了您四十年,足够了,也该回家了,谁都要回家的,哪一个都不例外。”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

      那日暮眼睛红红的,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他,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会给他最好的草场,最干净的水源。最平坦的大地供他奔驰,您看看天上的星星,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又开始捶胸顿足,大吼着说:“腾格尔算什么,旺财是我的兄弟,凭什么要他宠爱,要宠爱也是我宠爱!‘

      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马儿长了四条腿,他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

      云烨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没有理会那日暮,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你养的兔子死了,你难过了半年。我那时候还笑话你。还拿别的兔子来偏你。是我不该啊,”

      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您哄骗妾身的时候,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

      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显得很落寞,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到了现在,歌声也没有了,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再过几年,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

      “夫君,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能和妾身说说么?妾身不会说出去的。”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

      “白玉京啊,和大唐没什么两样,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从长安到岭南,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那个世界很脏,天是灰色的,很多的地上不长草,天上飘满了塑料袋子,你们不用急,过几十年这样的场景就会出现在大唐,你夫君这些年就在不断地把大唐改造成白玉京。

      你看看,大唐的炸弹是不是越来越厉害?青雀的飞机是不是一次比一次飞得远?大唐的人是不是变得越来越世俗?等到大唐的商人开始用火油炸油饼的时候,差不多就成白玉京了。

      那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不喜欢,我喜欢大唐,可是大唐终究又一天就会变成白玉京。

      小武在建造的白玉京只是一个山洞,里面除了宝石用的多了些,没一点用处,她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身在白玉京的雏形中了。”

      辛月兴奋的朝四周看看,小声的说:“夫君,就是要把大唐变成白玉京,别人不知道白玉京是什么样子,可是您知道,这样一来咱们家就占了先机,永远立在不败之地,妾身到今天才知道夫君您的雄心壮志。”

      不光是辛月觉得夫君高深莫测,那日暮铃铛,小苗也一致这么认为。

      云烨瞅瞅家将说的那个方向小声的说:“这里万籁俱寂,最适合说鬼话,我说鬼话,你们就当鬼话听,不必觉得我高人一等。”

      云烨说完这句话,四个老婆也就没了说话的心思,小苗铺开睡袋,每人一个,五个人钻进睡袋把脑袋露在外面,瞅着灿烂的星空久久的不能入眠。

      睡梦中感觉脸上湿湿的,像是被别人用舌头给洗了一个脸,睁开眼睛就看到旺财的大脑袋凑在自己的眼前,见云烨醒过来了,欢快的踱着步子将另外几个睡袋踩得一塌糊涂。

      云烨张嘴笑了,旺财到底还是来了,正要伸手去搂抱旺财,却发现旺财的身边还有一匹马,这匹马很小,而且它的腿上同样有一个可怕的伤口。

      “这是你的后代吗?”云烨轻轻地问旺财,旺财拿嘴把那匹小马拱过来,然后又看了云烨一眼,欢快的叫了一嗓子,然后就慢慢的走进草丛里去了,这一次云烨非常的肯定,旺财不会再出现了。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毛皮软软的,腿上的伤口很严重,伤口边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很显然他非常的疼。

      “既然你家大人把你托付给我,那就和我回长安吧,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你不用再和旺财一样吃尽苦头才能吃香的喝辣的,你现在就能享尽人间富贵,这是我给你的承诺,也是给旺财的承诺,既然旺财喜欢当野马,自然就不能用名字,否则会被别的马笑话,所以,旺财这个名字就归你了,好不好啊?旺财!”

      云烨蹲下身子,从自己的身上扯下一些布条子,小心的把孙思邈研制的白药给它上好,最后拿布条子包裹起来。

      那匹小马最后卧在云烨的身边,任由老泪纵横的马夫帮着它梳理凌乱的毛发,顺便还要清理一下毛发里的寄生虫。

      “公爷,旺财变年轻了!”不知道原因的马夫双手颤抖的厉害。轻轻地那指头抚摸着旺财鼻头上的那一块白斑,这是旺财才有的特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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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节 权臣的生活(1)

  
      在把李象弄进大坑之前,断鸿带着长孙的信函过来,一个不认识的太监也带着小皇帝李厥的旨意匆匆的赶过来,不用说,都是为李象求情的。

      李象在大坑里不断地祈求,哀嚎,恳请云烨先看看皇太后的书信,看看弟弟的旨意然后再处理自己,并且痛哭流涕的表示自己一定改过。

      云烨的脸就像冰块一样寒冷,坐在大帐前的椅子上一言不发,强大的气场让断鸿几次想要说话,又闭上了嘴巴,另外一个太监就更加的不堪,躲在断鸿身后根本就不敢看面前的这场惨剧!

      活埋人这一招是李二亲自教云烨的,当年在高丽,云烨和李承乾呕吐的天昏地暗,那个时候云烨认为这是一种极度残忍的杀人方式,是不道德的行为。

      不过现在他发现,愤怒有时候一定会遮蔽人的理智的,为了大唐以后再不出现这样的恶事,云烨决定用这个最残暴的法子震慑一下那些野心勃勃者,命令画师将面前的这一幕完整的画下来,从各个角度展现一下人在绝境的恐惧。他准备将这几幅画,装饰在万民宫,名字就叫做《叛乱者》!

      李象被黄土慢慢的掩埋掉,直到最后他都没有放弃告饶,但是那些铁血的玄甲军将士无视他许诺的金山银海,机械般的把最后一锹土丢了下去,遮住了李象的脸庞……

      战马连环着在土堆上不停地踩踏了一整天,直到那个土丘变得和大地一样平坦。云烨才住手,要过画师手里的草图看了之后,就命他们必须一刻不停地作画,在断鸿他们回京之前一定要完成,他需要断鸿将这些画作在万民宫做一个展示。

      打开长孙的信函,果然如同云烨预料的那样,长孙请求云烨在可能的情形下饶李象不死,从云烨出京展现的怒火来看,长孙认为李象死定了,稚嫩的李象想要和云烨这样的名将交锋。根本就是在找死。所以写下了这封信,希望可以救李象一命。

      云烨将长孙的信函放在一边,当着那个送信太监的面打开李厥的旨意,这封旨意是李厥亲手写的。上面的字迹还非常的稚嫩。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自己哥哥的同情。和歉疚,认为是自己当了皇帝才导致自己的哥哥发了狂,希望先生不要杀自己的哥哥。让他能够好好地活下去。

      云烨看完皇帝的旨意,长叹一声取过笔墨亲自给李厥上奏折,长孙的信函他可以不理会,回京之后解释一番也就是了,李厥的旨意自己却必须要有一个交代,必须清楚的将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干的原因,抽丝剥茧的给他说清楚,讲明白。

      “臣云烨在万里之外顿首,衡山王李象……”

      李厥的贴身宦官,恭敬的在一边伺候云烨上书,原以为以大将军的作风,三言两语就能给皇帝一个交代,但是他发现,云烨已经写了满满的十页纸依旧没有住手的意思,从开篇李象造反开启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说起,再说到衡阳七府的惨状,好好地富庶之地被李象弄得宛如人间地狱,然后再说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用最残酷的手段处理掉李象的原因,一桩一件说的非常清楚明白,最后告诉皇帝,自己的大军在剿灭衡阳叛乱之后,皇帝就该派出大臣来抚慰衡阳的百姓,奖励在叛乱中坚贞不屈的臣子,处罚那些追随李象造反的佞臣,挑选地方贤良从他们中间任命地方官吏,重新组织生产,收拢离散的流民,清剿流窜于乡野里的零星叛匪,让衡阳在最短的时间里安宁下来。

      “臣率大军平叛,自当迫之以武,凌之以威,大军过处摧枯拉朽当为第一,陛下当怀之以柔,示之以恩,以收拢民心为上。

      臣受皇家三代恩惠,尤受先帝托孤重任,不敢有半分的懈怠,遥想太宗,高宗情义,十年之内自当为陛下前驱,荡平大唐不法事……”

      写完这封奏折,已是月明星稀之时,想到李承乾如今尚未入土就遭逢人间惨事,不由得伤感万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杀掉了他的儿子,当年俩人一起被绑在椅子上观看活埋俘虏时的情形,如今更是历历在目,李承乾与其说是自己的皇帝,不如说他是自己的朋友,李承乾从未在自己面前说过朕这个字,他都是在用我这个称谓。尤其是在临死前任命自己为骠骑大将军,长安留守,就说明他对自己的信任是没有任何条件的。

      既然已经说好了十年之约,那么自己就再看守这个由无数人缔造的辉煌盛世十年。

      太监小心的将奏折上的多余墨迹那干布吸去,摊开来晾干,这才一一收进奏折的本章里,云烨很不习惯在小小的本章上书写,谁都知道他的这个癖好。

      当着云烨的面太监封好了火漆,小声的向云烨请示自己的归期。

      “明日就走吧,请陛下早日派大臣下来收拾乱局,此事不可迁延,如果李义府和张谏之胆敢无端阻挠,老夫回京之后自然会去问罪,大军明日就会出发荡平涪州。”

      太监躬身从云烨的大帐里退出来,摸摸怀里揣着的那本厚厚的本章,得意的看了一眼依旧守在军帐前的断鸿,甩甩袖子就回了自己的帐房。

      断鸿走进大帐之后就听云烨没头没脑的问道:“太后怎么会给我这样的一封信?李象不死不足以震慑天下,尤其是现在陛下尸骨未寒,他的儿子就束甲相攻,何其的恶劣,这哪里还有半点父子兄弟的亲情?这样的人如果都不杀之,太后打算以后让多少人称王?”

      大帐里没有别人了,断鸿找了一把椅子坐下来说:“太后是做人家祖母的,当然就要有祖母的慈悲心怀,陛下是做人家兄弟的,自然也要有孝悌之念,这些话是必须要说的,至于行不行,自然要看您这位骠骑大将军的意思。

      您也清楚,现在朝堂上以您为尊,太后和陛下不好下的决心就需要您来拿,您也是皇族,大长公主殿下已经进京,大鸣大放的住进了云家,虽然被咱们的一品夫人送到小院子里去住,这也是您的家事,外人管不着,皇家在处理您的家事的时候,依然是采取捏着鼻子认了,只不过皇家宗人府这一次把你家写进了宗谱,这是太后的主意,估计您没办法拒绝吧?

      衡山王造反,天下局势变得微妙,兼之衡山王早就派出细作在长安城宣扬谣言,说陛下得位不正,还说是陛下害死了先帝,世人都知道这是无忌之谈,但是有些居心叵测的人却愿意相信,并且跟着传播谣言。

      但是随着您带着三千铁骑出京之后,所有关于衡山王乃是真命天子的言论就消失了,因为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官员,勋贵,王族,亦或是我们的敌人都知道,李象的军队在您面前根本就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他们唯一还能有的一点念想就是您不会下杀手。

      太后在得到岳阳的奏报之后,叹了口气说衡山王死定了,还说别人杀王爷可能还有顾虑,但是您杀起王爷来没有半点的顾忌,当年太宗爷在位的时候,您就敢弄死李元轨,现在将衡山王活埋奴婢是一点都不吃惊啊。

      太后还说您要是执意处死衡山王,就说明您已经开始烦躁了,想用重手段威慑天下,好让您安安生生的渡过和先帝的十年之约,奴婢和您也是老相识了,今日散发着杀气的您,还真的是暴躁的前兆,奴婢本来还想劝您给衡山王一个体面的死法,后来还是住了嘴,楚公,您现在可不能烦躁啊,一个操持不好,大唐国君年幼,镇不住场面,会出大问题的。”

      云烨没好气的的断鸿说:“人家收拢权臣,送到家里的都是年轻美貌的公主,怎么到了我这里就送来一个老婆子?”

      断鸿尖锐的笑声在大帐里响起,拱拱手对云烨说:“却不知楚公满意哪一位公主?奴婢这就传信回去,要他们把您中意的年轻貌美的公主洗干净了送到云家庄子,这点事奴婢还是能做主的,先帝可是留下了六位公主啊!”

      想想李承乾那几个糟糕的女儿,云烨叹口气摇摇头说:“还是算了,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老婆子就老婆子,好歹是娃他娘,吃点亏就吃点亏吧。

      不过太后这么做岂不是要我的家宅不宁?辛月的脾气你知道,你恐怕都没少受她的气吧?安澜也是一个习惯掌权的女人,这两个女人住到了一起,我的家里恐怕有的乱了。太后这根本就不怀好意,她到底是要我处理朝政呢,还是处理家事?

      知道太后担心什么,你回去告诉太后,我处理完这里的事情就回长安,以后只要不出现叛乱我就不会离开京城,即使有了叛乱我也不打算再出来了,躲在长安调兵遣将即可!”

      断鸿笑着说:“太后不管多么睿智依旧是女人,有点奇怪的念头有什么好稀奇的,她最喜欢看到的事情就是你能每天去给她请安,只要看到你在长安,她的心就是安定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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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节 雄风的传承

  
      云烨回到京师,向皇帝交还了虎符,再一次说明了衡阳的事情,小皇帝非常有礼貌的邀请大将军饮宴,还在宴席上当场赋诗一首,赞颂大将军的英勇果决,战功无双,云烨听的哈哈大笑,告诉皇帝,他父皇当年可没有这两下子。

      用过晚饭后,皇蝶请大将军去御花园散步,云烨欣然同往,一老一少走在碎石子铺就的小路上,说说笑笑的很是融洽。

      “朕知道皇宫的晚宴不合大将军口味,可是慰劳将士的餐饭就是那几种,朕也不喜欢醋芹,不喜欢拿香料裹起来的羊肉,味道很差。”

      云烨笑着说:“礼制这东西就是给外人看的,是国家酬谢将士功绩的一部分,不过要论到饭食好吃,云家的饭食那是有口皆碑的,但是你拿云家的饭食赏赐有功的将士,那些将士却不会愿意,云家的饭食只能满足口腹之欲,礼部制定的菜单虽然难吃,却是最高的荣耀,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再比如,书院的红烧肉这道菜是从云家的菜谱里传出去的,但是无数人在云家吃过最正宗的红烧肉,却异口同声的评价云家的红烧肉没有书院大厨拿大铲子炒出来的好吃。

      这是什么缘故?就是心情在作祟,人啊,不能只满足口腹之欲,他们还需要从心理上,精神上得到满足,只有这样,人才算是完整的。”

      李厥嘿嘿的笑道:“大将军说的有理,朕记下了,不会改弦易辙的,今后欢迎将士凯旋的菜式不会做改动的。”

      云烨大笑道:“理当如此啊,老夫吃了一辈子半生不熟的猪肉,那些后生晚辈岂能幸免。自从樊哙把猪腿放在盾牌上大嚼之后,这道名菜就成了皇家菜单上的主菜,陛下下次再主持宴会的时候不要忘记把猪腿赏赐给最勇猛的一位将军,这才是美谈。”

      李厥的眼睛笑的弯弯的,他发现和云烨谈话,不但有道理。还非常的风趣,不由自主的说:“大将军是我大唐的智者,今后朕仰仗之处尚多,还请您不吝赐教!”

      “这是自然,但是只有十年时间,这是我答应你父皇给你成长的时间,十年后老夫就会彻底的隐退,为了这个国家老夫自认殚精竭虑的服务了一辈子,保家卫国一辈子却没有来得及好好地欣赏一下着秀美的山川。太亏了。”

      “难道是朕不堪教导,您不愿意多辅佐一下朕吗?”

      云烨恨恨的说道:“如果你父亲现在在世,老夫会跑得更远,说不定早就带着舰队去红海欺负那个倭国的鬼女人了,他自己不保重身体,快活的死掉了,生生的将年幼的你托付给老夫,一句话拖住老夫十年不得动弹。”

      李厥见云烨伤感起来。也不再多说话,默默地陪着云烨看池塘里层层叠叠的荷叶。一阵凉风吹过来,荷叶翻卷如同波浪起伏,云烨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指着不远处的东宫对李厥说:“我和你父亲的相识是从斗殴开始的。

      那时候我是左武卫的一员裨将,你父亲带着太子六率的人去陇右学习如何打仗,结果我们起了冲突。从而相识,你父亲那时候只比你现在大一岁,我比你父亲又大一岁,我在花盆里种的土豆获得成功,就偷拿了俩个假装吃吃看。试试有没有毒,当时程大将军不知道其实是我们嘴馋,就给了俩个,回到营帐里我们就拿土豆烧了牛肉,吃的很过瘾……

      后来违反了军纪,被牛大将军关进了地牢,我是狂睡了两天,你父亲和程处默,长孙冲,还有死在我怀里的李怀仁,他们被整治地很惨……”

      长孙远远地看着一老一少骑坐在栏杆上说话,心里暖暖的,见云烨说的起劲,就小声的吩咐侍卫,宫女太监,都不得靠近荷花池,唯恐惊扰了他们的谈话。

      “朕听说您是长安……”李厥忍了好久才问出自己心头的疑惑。

      “哈哈哈,老夫是长安城最大的祸害,刚进长安,就把一个不长眼的敲打的骨断筋折,子孙根都没有保住,然后就和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还有你爹爹我们整日里笑傲长安,你爹爹别人不敢说,其余的三个混蛋都是有跟脚的,只有我看起来好像比较好欺负,所以我就成了长安三害之首,其实啊,这个名头是我们五个人一起闯出来的。

      这不算丢人,主要被你皇爷爷从青楼里擒住才丢人,然后被太皇太后绑在椅子上学礼仪,那时候的日子虽然倒霉,却非常的开心。

      你祖母现在没有把你绑在椅子上学礼仪吧?”

      “没有,祖母说我的凤仪很好,不用学,现在需要学习帝王术。”李厥得意的张着嘴向云烨显摆,皇祖母也说过他曾经把父亲和楚公绑在椅子上学礼仪的事情,还说那两个人根本就不算是勋贵和皇族,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吃东西像野猪一样……

      云烨怜悯的看着李厥说:“你皇祖母其实就不会教人,她老人家教人的手段一个是板子,一个是假装哭泣,我和你爹爹这辈子就栽在这件事情上了。

      学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结果成年之后当了大官才发现,当年的罪白受了,比我们官小的,我没必要主意礼仪,比我们官大的,脱成光膀子在你皇爷爷的酒宴上打架,想要吟诗,嘴还没张开,一斗酒就被人家捏开嘴巴灌进去了,喝醉了就被扔到角落里,告诉你,千万不要被太宗的《起居注》骗了,贞观年间的名臣勇将一个个不是反贼出身,就是响马出身,没一个好人,尉迟恭和程咬金两个人在宴席上就在腰里围一条毛巾角力,太宗就在边上开盘子赌钱……老夫经常输,不输不行,因为程咬金摔不过尉迟恭,我只能押程咬金,不押的话,回去就是一顿臭揍……”

      李厥笑的前仰后合的,差一点掉进荷花池子,等到自己的气息喘匀了,李厥才神往的说:“爹爹过的真快活啊,不像我,只能在皇宫里待着。如果可能,我也想当一个走马飞鹰的纨绔,可是不成啊,爹爹将大唐的天下交给了我,我发誓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君王……”

      云烨拍拍李厥的肩膀说:“有志气就好,伟大的君王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你继承了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帝国,东边日出的时候,西面还是星斗漫天,北面的寒风吹不到温暖的南方,小子,你的大军是这个世界上最强悍的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你的舰队如今正在大洋上肆无忌惮的横行,只要是海上漂浮的舰船,见到大唐的舰队都需要落帆,停船,任你予取予求。

      去看看,去边塞看看你的大军是如何的威武,去南海看看你的舰队是如何的强横,去玉山看看你的大唐是如何的人才济济!

      你不必非常的强壮,你最细小的声音传出万民宫之后也会变成神祗的咆哮,你是苍天下最有威严的人,小子,看清楚自己,不要自怨自艾,拿出你的雄心壮志来,整个大唐的臣民都在等你发出自己的声音!”

      李厥激动地浑身颤抖,云烨说一句,他们就共同拿拳头击打一下坚硬的栏杆,哪怕指节上全是鲜血也毫不顾忌,李厥的热血在胸膛里奔涌燃烧,这一刻他是骄傲的,李家骄傲的血脉在这一刻在他的身上复活了……

      云烨大笑着离开了皇宫,边走边大声的吟诵着那些早就在大唐盛传的名句:“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大唐,与天不老!壮哉,我大唐少年,与国无疆……”

      大将军出宫,慷慨豪迈,虎步龙行。

      皇帝拱手送别,太皇太后也微微蹲礼以示谢意,所有奴婢尽皆下拜,李泰站在新建的武德殿前击鼓相送,长孙冲等人闻讯,自动的战立两厢长揖不起……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满是血迹的双手笑的极度开心,也就是从这一刻,一个阴柔的少年被大唐的烈烈雄风重新洗涤了一番,大唐不需要阴柔的皇帝,大唐的皇帝天生就该是骄傲的,天生就该是慷慨义烈的。

      这里不需要有什么和亲,不需要有什么割土赔款,这里不需要什么隐忍,只要我需要,就可以张嘴讨要,讨要不成就自己去拿,这是大唐皇帝的特权!

      普天之下,唯此一人!

      长孙来到了承天殿,抚摸着李承乾的牌位笑着说:“你没有给你儿子上的一课,云烨帮你补足了,我是一个妇道人家,志士的刚烈,勇士的无畏,帝王的雄霸,男儿的雄风,母亲我教不出来,我以前还担心李厥长于妇人之手对天下不利,担心他因为母亲之死变得阴柔,如今,不用担心了,你挑选的人非常的对得起你,有这样的朋友,你的一生就没有缺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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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节 不属于神的国度

  
      人的生存能力很强,有时候会超越沙漠上的骆驼草,大唐军队就像镰刀一样的从大漠上横扫过后,斩不尽那里的凄凄青草,二十年的时间,足够让西域再一次变得繁荣起来。

      随着大唐政策趋于缓和仁慈,丝绸之路上又出现了叮咚的驼铃,骆驼背上也出现了弹奏着胡琴的西域商人,只是歌声变得苍凉了许多。

      红海上的战火依旧弥漫不休,海洋之王的舰队不放过任何一个靠近红海的海港,伟大的罗马帝国变得衰弱不堪,不得以,只好唱着哀歌远远地离开那片对他们来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故土,一个叫做云海的男人向全世界宣布了他对那片土地的所有权。

      不过大唐鸿胪寺对这样的可笑的事情照例是不理睬的,鸿胪寺的官员在向兵部尚书云寿询问过之后,就把那封可笑的文书扔进了焚化炉,云家的家主说了,他不认识这个人,既然不认识那就和大唐无关,大唐舰队要过红海从来用不着和任何人打什么招呼。

      苏九经是玉门关的一位裨将,每天最大的工作就是往来往的客商拿着的文书上盖章,出关的人很好办,用不着看直接签发就是了,大部分人的目的地就是前去大雪山朝拜,每年九月的西王母诞辰总会有大量的信徒前往祝贺。对于入关的胡人,苏九经只要一想起自己的切身之痛就变得烦躁不堪。

      “尊敬的老爷,玉苏普希望能去关内投奔我的儿子。”

      一位头发斑白的胡人操着熟练地关中话引起了苏九经的注意。

      “进入关中需要有特殊的通行证件,否则胡人不得过河西。这是朝廷的规定,不容置疑!”

      “尊敬的老爷,玉苏普没有通行证件,但是我的儿子胡安却是大唐人。他如今是大唐的官员,是一位高贵的官人,难道这样也不行吗?我的孩子没有告诉我进入关内会需要什么证件,他说我们是他的家人不需要那些东西。”

      苏九经的眉头皱了起来。放下手里的毛笔瞅着玉苏普说:“这话也没错,如果你的儿子是我大唐的官吏,你们全家就会自动拥有大唐的户籍,但是,没有证明,我如何能够确定你说的就是事实?”

      “安拉在上……”

      “不要用你们的神灵发誓,在大唐神灵比不上确凿的证据有用,不过这件事情还好是可以商量的,你们可以进入河西。但是你需要尽快的提供证据。最好是你儿子从长安发来官凭确认一下。否则,你们就算是到了河西,也过不了武威和张掖。”

      苏九经提笔在一张空白的证件上书写了河西两个字。就拿给了玉苏普,挥手让他离开。玉苏普并不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他甚至在原来的国度拥有不错的地位,自认为遭受了小吏的刁难,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个时候,七八个人快马赶了过来,玉苏普看到为首的那个汉子,顿时就把胸膛挺得很高,这就是自己的儿子胡安。

      跟随在玉苏普身后的妇孺已经嚎哭着奔向了胡安,一个年老的妇人紧紧地拥抱着从马上跳下来胡安,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

      “母亲,你们还好么?上苍保佑,你们都安好,全部活着到了这里,既然到了这里,就不用再担心有人会追杀了,我们全家终于可以好好地在一起过日子了。”

      胡安快速的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家人,发现一个都不少,立刻就高兴起来,松开母亲,张开双臂向父亲迎了过去,大笑着说:“父亲,您的儿子来接您了。”

      玉苏普老泪纵横,也伸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住儿子,用最快的语速向儿子诉说了自己一行的艰难和狼狈。

      “放心吧父亲,来到了大唐, 那些神灵就无法再处置你,在这里说话算数的唯有《唐律》,就算是安拉,也无法再让您改变您对事物的认知。

      您是一位优秀的学者,既然安拉认为您的学说是错的,哈哈,安拉真该去玉山书院的图书馆去看看,您的学说在大唐已经是一套完备的思想体系,而不是猜想,就在十几年前,大唐的舰队完成了环球旅行,证明了地心说的不可靠,真理已经掌握在我们的手里,而不是神灵的手心,赵延陵院长的观星楼有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望远镜,您可以去玉山书院仔细的观察星体,重塑您的天星运转体系,黄道十二宫并不是一个完备的星体。”

      玉苏普听了儿子的话,非常的惊讶,自认为自己的学说已经是超越了这个时代,想不到自己依旧落后了。

      叹息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那张证件拿给儿子看,儿子瞅了一眼就来到看热闹的苏九经面前说道:“威风在别人面前耍,别在我父亲面前显出你高人一等的姿态,我父亲是受了玉山书院的邀请,去做交流的。”

      苏九经笑着回答道:“《唐律》面前人人都没有特权,您穿着六品的官服,卑职不好不向您行礼,不过在这之前,能看看您的官凭么?”

      胡安愤怒的拿指头指指苏九经,这世上还有人敢假冒朝廷官员?不过他还是掏出了自己的官凭给苏九经看了一眼,忽然问道:“你为什么会对胡人没有好感?”

      苏九经不情愿的给胡安行礼道:“我之所以在这里当裨将,就是因为没考上玉山书院,没考上玉山书院的原因就是因为陛下同意将你们胡人正式纳入玉山书院的招生范围,我们那一届,如果没有招收五十一名胡人,卑职早就是玉山书院的学生了。”

      胡安哈哈大笑道:“你现在去考,更加的考不上,因为今年收录的异族考生多达一百四十余位,以后你的上官说不定就是一位胡人官员,哈哈哈,赶紧的,给我换关内的文书。”

      苏九经翻着眼睛极度不情愿的给胡安准备了通关文书,随意的递给胡安,抱抱拳,就打算离开,却听胡安说道:“官方的礼仪不是这样的,你是一个不入流的裨将,我是六品官员,你应该立正,通名,报告公务,这是惯例,不容错过!”

      苏九经恨得牙根都痒痒,只好从胡安的手里重新接过文书,站的笔直大声的禀报道:“启禀

      员外郎,您的文书已经准备妥当,请签收!”

      胡安笑着谢过之后,接过文书拍着苏九经的肩膀说:“知道大唐为什么强大无匹吗?是因为他会收纳全天下的力量为己用。”

      说完就转身离开,大声的安排随从将已经转备好的马车弄过来,想要坐火车,只有到了秦州之后才有。

      走了一路的玉苏普无数次的以为自己到了长安,却被告知这里是武威,这里是张掖,这里是秦州……

      等他在秦州看到火车的时候,几乎不能呼吸,这是安拉才能创造出的奇迹……

      火车在关中大地上飞驰,玉苏普的眼睛根本就来不及观看这片土地,五月的关中正是收获的季节,一眼望不到边的农田里正有无数的农夫在忙碌,他们的操作非常的粗鲁,麦子被随意的割倒在地上,揽成一捆之后就扔到牛车上,然后被运走,那些珍贵的麦穗难道不应该用剪刀剪下来用头巾包着送到谷场上去么?

      胡安看到父亲的样子叹了口气说:“父亲,您一路上见到的城市只是大唐的三级城市,玉门关甚至不过是四级城市,等您见到长安城,您就会知道大唐的君主为什么会被称为万王之王了,尽管现在的帝王只有十五岁。

      玉山书院也不是您想象中的学院,您需要把您想到的事物扩大一千倍之后才能勉强触摸到玉山书院的根基,那里有巨龙的头骨,大鱼的骨骼,无数的藏书,和全世界最珍贵的财宝,去年的时候,太皇太后将自己的一副头饰捐献给了玉山博物馆,那上面镶嵌着一颗最大的钻石,名字叫做海洋之心,乃是真正的无价之宝,听说还有一颗更大的钻石,叫做光明之山,被皇帝镶嵌在通天冠上。

      父亲,玉山是大唐智慧和财富的聚集地,孩子请求您在那里不管看到任何奇迹,请不要惊讶,哪怕是看到有人在天空飞翔,都不要奇怪,尽量的保持大食学者的尊严。

      大食虽然已经被大唐远远地甩在后面,但是他依然是我们的故乡,孩儿不愿意因为我们的惊讶从而让大唐人看轻大食。”

      玉苏普看着儿子问道:“我看到的那些城市已经比麦地那大了,秦州甚至比得上大马士革那座天国的城市,人间若有天堂,大马士革必在其中,天堂若在天空,大马士革必与之齐名,儿子,这是古书上的记载,不会错的,我不相信人世间还能有那一座城市可以媲美大马士革。”

      “有的,父亲,大马士革的人口只有二十万,而长安的人口足足有两百余万,那是人世间最大的城池,没有那一座城市可以与他并肩。

      即使有也是大唐的另外一座巨城——岳阳城!”

      半信半疑的玉苏普在见到长安城之后,迷茫的对儿子说:“我来到了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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