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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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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节 恐怖的交通管制


      马车里的人看到小苗从马上下来,来到紧闭的大门前,正在用自己的马缰绳把门环绑上,见她她绑的很认真,很仔细,又问身边的长老:“长老,她在做什么?”

  长老爱怜的摸摸这个少年的头发笑着说:“她准备把门关上,然后自己跳进去把里面的人杀光,绑上门环就是为了不让阿史那家的人从门里跑掉,她毕竟只有一个人。”

  “阿史那家的人很多啊,她一个人可以么?我们要不要帮她?”少年人的很兴奋。

  “不行,贺鲁,我们和阿史那家是一个和祖先,既然不愿意帮他,也不能去害他们,金狼王的子孙已经凋落了很多,没想到这里又要消失一家。”

  “我们就帮阿史那家,驳马叔叔一定能打败这个安吉的。”少年显得更加的兴奋。

  “不能,我们不能帮助阿史那家,贺鲁,你今年十三岁了,马上就要成为雄鹰一样的男子汉,你有大义,却实力不足,现在你能争取的就是这些贫民,阿史那家族的少爷既然在安吉给孩子们施舍的时候纵马践踏,就要准备承受来自底层贫民的怒火。

  你看到了么?孩子,安吉作为一个外来人,在大街上公然屠杀阿史那家的骑兵,而街道两边的突厥人却在为安吉欢呼,这说明什么?说明阿史那家族到了该灭亡的时候了。孩子,你记住,不要违逆神明的意愿行事,那样只会受到神明的责罚。“

  对于长老的话少年并没有听进去,他兴奋的指着车窗外对长老说:“长老,您看呐,她爬上墙头了,轻灵的就像猫一样。她要进去杀人啦“。

  长老叹了口气。见十几个扛着大盾的战奴匆匆跑了过来,就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阿史那家的大门口围满了人,大家都在等待事情的结果,突厥人的神色木然,听着院子不断发出的惨呼声,眉头动一动。却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这一回,阿史那家族半点道理都没有,死了的孩子中间,原本就以突厥人最多,这是一位精灵在为那些死去的孩子讨还公道,是不是突厥人都不重要。

  莫阿斯皱着眉头听着院子里的厮杀声,几次想要解开绳索,冲进院子里帮助小苗,却被一个山一样粗壮的光头突厥人拦住了:“安吉如果能杀光阿史那家。那是她的本事,事后也只会获得无上的荣光,不会受到任何责难,如果你们也冲进去,突厥人不会眼看着你们去屠戮突厥人的,无论如何,阿史那家属于突厥一族。“

  薛西斯才不管这些,他的神就在里面作战。作为仆人哪有不冲进去的,用大盾护着身体。想要撞开那个大汉,冲进去再说。

  那个大汉只是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薛西斯的大盾上,一声巨响过后,薛西斯被强大的力道止住了冲锋的势头,身子连退四五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扛着盾牌的左肩膀似乎已经没有了知觉。莫阿斯吃惊的看着铁皮盾牌上留下的那个清晰的拳印,自知不敌,只能守在门外,焦急的等待战果。

  半个时辰过去了,里面的厮杀声渐渐平息。偶尔有一声短促的惨叫声传了出来,那个壮汉看了莫阿斯一眼说:“你的主人赢了,好女子!“说罢就离开大门回到了马车旁边,莫阿斯看到那辆白色的马车窗口上趴着一个神色激动的少年。

  众人解开绳索,艰难的推开大门,大门后面堆满了尸体,以至于他们需要三四人合力才能推开一扇大门。

  大门被推开了,尸体也被推开了,被尸体挡住的血液湖泊开始往外流淌,一道粘稠的血泉顺着门槛流到了街道上,又开始慢慢的汇集成小小的血洼。

  小苗正在抓着阿史那问问题,莫阿斯发现阿史那博坦已经双睛突出,脑袋耷拉在后颈上死的不能再死了,小苗依然不依不饶的拿着一把长刀用力的拍着阿史那博坦的脑袋问他为什么。她的长枪在墙上,一个全身甲胄的中年男子被长枪钉在墙上,小苗的左臂上插着一支箭,肩膀上也插着一支,浑身沾满了血迹,那张清秀的脸上也是星星点点的血点子,整个人如同从血池里捞出来一般。

  “殿下,他已经死了,回答不了您的问题了。“莫阿斯小声的对小苗说。

  小苗努力的转动一下眼珠子,看着手里的阿史那博坦,也觉得有些无聊,一松手就抛下了尸体,在沙地上蹭蹭鞋底子,就跨出了大门。

  一看到门外面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头就来气,那些可怜的孩子就躺在自家的门口,孤零零的,这会也许都冻硬了吧。

  手里的长刀脱手就飞了出去,颤巍巍的插在街道的中间,小苗大声说:“城西之地不许骑马,违者,死!“

  大街上立刻就鸦雀无声,少年人把头缩回马车奇怪的对长老说:“长老,这个时候她应该说城西是她的地盘,违者死才是,怎么就下了一个不许骑马的禁令?“

  长老睁开眼睛看着贺鲁小声说:“因为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给那些孩子报仇,她对于权势没有半点的兴趣,所以出现这样的禁令很正常,她确实是一位天使,老夫都从心里为她喝彩,西域之地,风雨飘摇,也该出现一两位头角峥嵘的人物了。”

  小苗很疲惫,所以她是被四个战奴用门板抬回来的,她就坐在门板上,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回到了自己的家。

  两个侍女用最恭敬的礼仪迎接自己的殿下回家,家门口和小苗想的不一样,尸体都消失了,地上也重新垫上了黄沙,墙上带有血迹的墙皮也被小心的铲掉了,门口的石板也用清水仔细的清洗过非常的干净。

  “那些孩子的身体哪里去了,”小苗沙哑着嗓子问侍女。

  “来了很多人,他们把尸体都运走了,孩子的尸体也运走了,说是会好好埋葬的,我看到人群里有卖馕饼的那个商人。”侍女小声的回答。

  “也好,这一生活的太苦,来生说不定会好点,至少不会挨饿吧?”

  侍女拿着剪刀小心的剪断了狼牙箭,小苗皱皱眉头从自己的胳膊上抽出了那支箭,看着冒血的伤口难过地说:“要是总这样受伤,以后还怎么嫁人啊。”

  侍女帮着小苗上了药,绑好了伤口,见小苗为这事伤心,不由得笑着说:“您将来会成为王后的,不管您的身体有多少伤疤,您都会成为至高无上的王后的,奴婢对此坚信不移,只有奴婢这样的女人,才会在意身体的美丑,您不需要。”

  小苗任由侍女解去了自己的血衣,站在澡盆里让侍女帮着自己清洗身体,低头看看侍女丰满的胸部,再看看自己小小的胸部,不由得再次叹了一口气,想起那晚看到的场景,摇摇头,寻思道,那日暮姨娘的胸部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第二天一大早,小苗早早就起来了,依旧提着篮子来到了家门口,打开门,门外一个人都没有,往日里那些流着口水等待自己的孩子一个都看不见,街口那些卖馕饼和羊肉的小贩也一个都不见了。

  小苗放下手里的篮子,坐在门槛上发呆,两个侍女远远的站在她的身后陪着她难过。

  一个白胡子老头从巷子里走过,他的年纪很老,拄着一个拐杖,他的拐杖很奇怪,最上面镶着一个带角的小羊头,在经过小苗身边的时候看到她篮子里的油黄的馕饼,还有煮的稀烂的羊肉笑着说:“女娃,老夫饿了,你的馕饼和羊肉能给老夫一点吗?人老了,吃的并不多,一点就好。“

  小苗立刻就来了精神,端着篮子来到老人的身边说:“您尽管拿,不够了家里还有。“这个时候,只要有人从自己的篮子里拿东西,小苗就感到非常的快活。

  老人拿了一张馕饼,一块羊肉,当着小苗的面咬了一口馕饼对小苗说:‘味道很好,老夫多年没吃过这样的馕饼了,女娃,你的善良和勇敢,就连天神腾格里也会微笑祝福。“说完就拄着拐杖一步步的离开。

  “如果你饿了,明天还可以来拿。”小苗听不懂老人说了些什么,她只是觉得老人很慈善,和师父很像。

  “姐姐,我也饿了,三天都没吃东西了,能不能也给我一块饼和一块肉?”一个披着拌臂的少年抬起脑袋,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着向小苗伸出来手。

  “有,当然有,这就给你拿。滚!”小苗本来很开心的给少年拿羊肉和饼,但是不小心看到了这家伙穿的小牛皮软靴,顿时火气就上来了。

  “为什么?你给别人都给,为什么不给我!”少年人涨红了脸颊,愤愤不平的和小苗争辩。

  “把你的牛皮靴子卖了,够你吃半年馕饼的!”小苗鄙夷的瞅了小少年一眼,最讨厌这种装穷套近乎的傻瓜。

  少年人看看自己的靴子,面红耳赤的从小苗的身边跑开,小苗轻笑一声,觉得这个少年人非常的有趣。

  再回头的时候就发现一大群孩子从巷子口冲了进来,和昨日一般无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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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节 小武的新婚


      有了一个走的,其余的人也就起身准备离开,老农最是和善笑眯眯的吆着牛车从大路离开,道士走的最是奇特,他是翻到房顶上走

  只有番僧还在嚼着烧鹅的骨头,小武发现,这个番僧吃的那只烧鹅竟然一点骨头都没有留下来,番僧吃完了东西,念了一句经文,站起来用怪声调问小武:“孔雀明王安在?”

  小武摇头表示不知,她确实不知道,人当年已经被刘进宝扛到酒坊,放在炉子里烧成灰了,她自认对此事一无所知。

  “光明盘断成两半,我找到了其中的一半,告诉我,另一半光明盘子在哪?老僧自己去取。“番僧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不知道他依仗了什么能在这里大呼小叫。

  李纲瞅瞅单鹰,见他低着头不说话,叹息一声就被小武推出了房间,门还没有关上,里面就传来拳脚破风的声音。”今天是的大喜的日子,唉,好好地一个吉日被彻底的毁掉了。“李纲拍拍小武的手,很是遗憾。”爷爷啊,这有什么关系,小武今日里穿的是红裙子,有点血光小武的婚礼才会更加的吉祥,光明盘的事情师父对我说过,说那是拜火教的圣物,被师父一刀砍成了两瓣,这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今日这个番僧既然提起往事,那就不要想着活着出去,您说,单鹰姑父和寒辙神王能打得过那和番僧吗?“

  李纲想了一下说:”离石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谁能有攀登武道极限,在他看来不超过两个,一个是无舌,一个就是单鹰,寒辙,熙童都不行。所以你没有必要为单鹰担心,好好地当你的新娘子,你看·小杰的马车已经过来了……“

  二管家老赵接替小武推着李纲的小车,对小武说:”小娘子不用担心,酒坊的人过来了,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的·老奴还没有恭喜小娘子′这是老奴的女儿绣的一方锦帕,手艺粗糙了一些,小娘子莫要嫌弃。“

  小武接过锦帕谢过了老赵,就看到酒坊的几个老人推着一辆车子向小院子走了过去。

  家臣老谭到了小院子门口,让别人等着,自己提着一把刀子就进了院子,只见姑爷正在和客人坐在磨盘上喝酒·旁边的杀猪用的木头架子上挂着一个人,这人还没死,胸口还在微微的起伏·偶尔咳嗽一声,就有黑色的血块从嘴里吐出来,肺叶子已经被击碎,这人死定了。”问清楚有没有同伙,然后就放到炉灶里烧了吧。“单鹰看了老谭一眼,吩咐完了继续和寒撤喝酒。

  狄仁杰今天精神抖擞,骑在马上左顾右盼得意非常,今天是自己成婚的大好日子,经不住母亲的哀求·硬是抹了脂粉,白脸红嘴,就这样路边上还有人夸他好人才的。

  在门口等了好久都没有打开门·于是他身边的沈功海就扯开嗓子开始念诗,他今天在外衣里面穿了皮甲,今日的傧相不好做·尤其是云家的妇人,恶名声一向在外。

  还没等沈功海贿赂门子,大门就开了,里面全是盛装的妇人,他的头皮立刻就开始发麻,这里的妇人对自己准备的银钱封子没有任何兴趣,只要看她们拿着花杖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知道自己今日在劫难逃。

  这是一个恶习,新郎官或许不会挨揍·主要是为新娘子着想,象征性的打两下就算是过关,但是傧相纯粹就是来挨揍的,关系不到位,打死都不干这差事。

  狄仁杰兴冲冲的冲进府门去找自己老婆,他没有发现庞匙儿抱着一个小小的花杖正在冲着他媚笑,这个时候顾不上看别的女人,身上不轻不重的挨了几下,虽然有几下好像有尖刺一类的东西,狄仁杰也不在乎,以为这是这些女人们新想出来的花样。

  沈功海找了一个铁盔往自己的脑袋上一扣就冲了进去,棒子雨点般的落下来,好多敲在铁盔上叮叮当当的,也不知道是那个妇人给自己使了绊子,扑倒以后,那些棒子就结结实实的敲在屁股上,皮甲还护不住屁股。

  庞匙儿趁着狄仁杰去拜见辛月和程处默的时候悄悄地上了小武的绣楼,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看着那些喜娘给小武梳妆打扮,小武瞟了庞匙儿一眼,嘴角微微带着笑意。

  自己总是胜利者,在书院的时候庞匙儿就对小杰不是一般的上心,这没有用,小杰还是喜欢自己,师父说的没错,自己只能嫁给小杰。”匙儿,你也来了,姐姐今日就要出嫁,酸涩难言,不知妹妹场曾有心上人?“!”没有,你把好男人都抢走了,挑剩的我可不要。“

  小武的笑意更盛,好心的劝解庞匙儿:“那可不行啊,女人总要走这一遭的,书院里的好男儿比比皆是,你又何必自苦。”

  “妹妹给姐姐送了一份大礼,希望姐姐喜欢。”

  盛装的小武推开给自己开脸的喜娘,拉着庞匙儿的手不舍的道:“你就要去雪原上传教,你身子虚弱,万万顾好自己,这是我以前的旧氅子,你穿上它,也好抵御一下风寒。”

  说着就从旁边的衣架上取过一袭白狐裘披在庞匙儿的身上,情义深重。

  庞匙儿笑着感谢了小武,出了绣楼就把氅子扔给了侍女说是赏赐给她了,粉脸一片铁青,抓着栏杆好不容易喘平了气,恶狠狠地说:“我的礼物就是让你过一个难忘的新婚夜!”

  辛月带着满嘴的酒气过来看小武,这本该是母亲才有的权利,但是小武的母亲已经是庶人,小武想要以后不失身份,这时候过来看妆的只能是辛月。

  上上下下的自己检查一遍,辛月笑的像是开了花,揽着小武笑的咯咯的,好像小武真的是她的闺女一样。

  “本该是你母亲上来,她却死活不愿意上来,求我上来给你看妆容,你要晓得你母亲的一片苦心,莫要生怨,不过也没关系,你九岁的时候就在家里,是师娘我看着长大的,师娘我代替你的母亲也没有什么不妥。”

  小武伏在辛月的怀里啜泣了两声表示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意思自己不愿意出嫁,辛月自然义正言辞的训诫一番,贼眉鼠眼的把一本春宫放进了小武的被子里,一会这床被子就要成为嫁妆的一部分送到洞房。

  小武的嫁妆自然很排场,比起莳的一点都不差,小丫看来以后得意地对小武说没有她的嫁妆多,不但辛月的脸黑了,小武也很想堵住小丫的那张嘴。

  好在婚礼非常的顺利,李承乾派来的礼官亲自主持了礼节,小武就被云寿开心的背上了马车,对于云寿来说,小武的出嫁实在是太大快人心了。所以干起活来很卖力。

  小武趴在云寿的背上贴着他的耳朵小声的说:“小胖子,别得意,我的绣楼师娘答应给我留着了,师父的书房还是归我使用,你要是对贺兰不好,嘿嘿。”

  云寿向要问你都出嫁了为何还要赖在家里,小武却不给云寿半点机会,马车帘子垂了下来,让云寿不好早说什么。

  回到了狄家,净街鼓已经响了,狄家的客人已经陆续离开,不走不行,过一会就走不成了,只有至亲和乡邻留了下来观礼。

  狄知逊的笑容一整天就没有从脸上消失过,他的夫人也是同样地表情,两个弟弟被也换上新衣迎接自己跌嫂嫂的到来。

  看着一对璧人向自己行礼敬茶,狄知逊板起面孔训诫了两句,又开始大笑着去找自己的同僚夸耀,天仙般的儿媳妇不但人长得美丽,就连智慧也是长安城里拔尖的,老头子实在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娶这样的儿媳妇他完全认为是祖上积德所致。

  进了新房,狄仁杰总是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眼看着坐在红烛下的小武美艳的不可方物,那里还回顾及自己的身体会有什么不妥,就算有不妥,也不是今晚能去理睬的。

  喝了交杯酒,吃了生馄饨,花帐里的干果也被喜娘搜刮一空,好不容易等喜娘关上了门,小武就立刻褪下外面的喜袍,卸去了头上的首饰,太重了,当初听了小丫的话绣嫁衣的时候用了三斤金线,好看是好看了,就是穿上很重,头上的插满了那些女眷们添的嫁妆,头上几乎没地方插了。揉揉发酸的脖子,准备让狄仁杰给自己按按肩膀,那里酸困难耐。

  见狄仁杰托着下巴趴在桌子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不禁大羞,坐到床沿低着头忐忑的等待着自己的美好时光来临。

  等了好一会,狄仁杰还是那副死样子,小武摆了一个更加魅惑的样子,希望能打动这个傻瓜,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怎么还是没动静。

  小武跳起来走到狄仁杰身边正准备拍他一下,发傻也不是这种傻法。走到半截她就发现狄仁杰不对路,他不是在发傻,而是昏过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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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节 利刃


      小苗非常的奇怪,莫阿斯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薛西斯一千门,总是到晚上才回来,还总是显得非常疲惫,不过这没关系,只要每天回来就好。

  小苗还是保持着云家的传统,每天清点完人头才会回去睡觉,这一招是和辛月学的,辛月每天就会干这些事情,如果晚上要是少了谁,家里的大门总是会给他留着,当然,单鹰和狗子这种喜欢爬墙的就不留大门了。

  今天早晨去给那些孩子送吃的,那个小少年又来了,这一回比较聪明,换了靴子,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冲着自己笑,伸手要吃的。

  小苗给了他食物,他转手就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又伸手讨要,被小苗一脚踢飞之后,他居然趴在墙角对小苗说,明天还来。

  禁令是有效的,那把刀子就抽在街道中间,于是这条大街也改名叫做插刀街,突厥人一般不来这条街上,城主的卫队也不来这里,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街变得非常的繁华。

  小苗现在买食物不用给钱了,每天早上都有商人把食物装在篮子里送过来,都是她的侍女伊利斯姐妹打理,她只需要早上起来之后提着篮子给孩子们送食物。

  有一天,小苗看到伊利斯姐妹艰难的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卧室,就上前帮了一把,箱子果然很沉,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铜币和银币。

  “这是谁的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苗吃惊极了。

  伊利斯姐妹笑着行礼拿过来一个账本放在小苗的跟前说:“这些当然是殿下您的钱财,整个城北都是属于殿下您的,这些都是那些商人们缴纳的赋税。”

  “赋税?”小苗挠挠头发,发现头发很痒,底下的黑头发又长出来了,不过伊利斯姐妹一点都不奇怪,见小苗不太会染头发,就帮着小苗拿药水重新染于是小苗总是保持着亚麻色的头发。

  提到赋税,小苗就想起那个总来云家搬走好多钱财的小官,如果不是辛月拦着她,她都想把那些从家里搬走的钱财都拿回来这不太难,运钱的都是些酒囊饭袋,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侯爷说一个人赚了钱就必须要交税,要不然国家就没钱打仗,没钱修路,也没有钱救济灾民,侯爷的俸禄也就没人给了。

  小苗从小就练武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对外面的世界很是陌生,她其实想不明白侯爷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需要国家发俸禄侯爷说干了活就该给钱,这是道理,不管那个人富不富裕。

  怎么自己也开始收税了?难道自己也成了那个小官一样的人?

  不过有钱就很好,谁去管这些钱财是那里来的,不用自己晚上去大户人家拿钱,也不错。

  她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在城外,莫阿斯每天都要带着五百人进行操演,他们拿着大盾排着整齐的方阵一步一刺,或者,或者一部一挡这样的训练要维持到中午,吃过饭之后,他们又开始进行一对一的作战训练。莫阿斯原本就是最好的教官。

  薛西斯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吹响了一支号角,所有的人开始哀叹着离开操演场坐在地上休息。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靼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靼国的贵族?”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妁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怛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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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节 气急攻心


      “殿下有所不知,在哪无边的草原上,到了春日美的几乎令人窒息,盛开的鲜花,洁白的牛羊,青翠的嫩草就在蓝天下尽情的生长,牧人唱着优美的歌谣,那里安乐祥和的让贫僧一度想要犯戒,从此不回中原,就在蓝天白云下诵经礼佛,最后长眠于此。

  好在我佛慈悲,贫僧在高天上看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宇,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这才是佛国,贫僧深知,有僧自然需要有庙,有菩萨自然需要有道场,所以贫僧发下了大宏愿,想要在草原上建立一座宏大的佛国道场,为那些慷慨善良的人日日祈祷。”

  “你这和尚倒是长得清秀,竟然是玄奘大师的弟子,想要化缘,就要对我们姐妹解说佛法,如果解释的通透,自然会襄助你完成宏愿。”马车里传出一个慵懒的女声。

  “愿意之至,向世人传播佛法也是辨机身为僧人的自觉。”和尚合十双手念了一声佛号,恭敬的回答。

  魏征冷眼旁观,叹息了一口气,一个走火入魔的和尚,几个糜烂颓废的公主,遇到一起只能让事情的走向变的更坏,想到这里,挥挥手立刻放行,用不着自己去惩罚这几个犯戒的人,他们自己会慢慢走到断头台上去的。

  皇帝如今志得意满,雄心几乎可以吞并天下,因为自身的原因,他不会容忍任何道德上的瑕疵,自己只要犯得不是什么谋反之类的大罪,死了以后一个文字的谥号还是会有的。

  勋贵们走了,纨绔们走了,只有云寿和贺兰两个人依然贴着墙根站立,不是不想走,而是因为魏征规定的时间没到。

  魏征满意的笑笑。走到两个孩子身边,老仆搬过来一把椅子,坐在椅子上和云寿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你爹爹不会有事的,骆驼已经送过去了,有了驼城,你爹爹防守的三角区域。不会有大麻烦,至于吐蕃人如果想要抄你爹爹的后路,自然会有苏定方顶上去,你爹爹只是北庭的最高长官,唔,现在安西也归他管辖了。

  孩子你不明白,你爹爹如果没有朝廷的旨意,是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的,和你一时说不清楚。你只要知道羁縻州和边军的区别在这里就行了。

  不错,你家的果子味道不错,爷爷现在不能吃梨子,点心倒是没问题,回家就给你娘说,没有到那个份上,当年霍去病带着两万人就能在狼居胥山纵横,你爹爹的实力比霍去病好十倍不止。西域人打仗也是要吃东西的,就算是有一百万人。也不能一下子扑上来。

  在西域那个鬼地方,长途奔袭最大的限度就是十万人的规模,再多了粮草就供不上了,就这十万人他们至少需要三十万人赶着羊群,牛群负责供应,他们没那个实力。

  咦?这是果子露?什么果子?桃子的。大冬天的喝桃子蜜也只有你家有,味道很好,明天再去宫里上学的时候给爷爷多带点,这东西喝了长精神。

  在宫里就守规矩,不要总是把那些皇族子弟打的吱哇乱叫。好好地玉山书院不去,怎么就要去乱糟糟的皇宫里受罪。”

  “老匹夫,你倒是给朕说清楚,朕的皇宫怎么就乱糟糟的了?”李二的声音突然从旁边传了过来,魏征丝毫不感到惊讶,起身就要恭敬的给皇帝施礼,施礼才施了一半,就看见李二没穿龙袍,没戴冠冕,就硬生生的止住了将要弯下去的腰,进言道。

  “您还是喜欢白龙鱼服,既然未着冠冕,小臣就不行朝觐大礼了,至于说到皇宫乱糟糟的,这是小臣一时的口误,请陛下恕罪,如果您觉得不惩戒一下不足以平息怒火,不如就让老臣去守玉门关如何?三千里发配正和朝廷典律。”

  李二背着手从旁边走过来,让云寿赶紧滚,再敢胡闹就把腿打折,眼看着云寿拖着贺兰跑了,这才阴着脸对魏征说。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个道理你说了无数回,今天朕就给你一个说清楚的机会,再遇到惩处也不会有人再说朕不给你分辨的机会。”

  “《起居注》的事情确有其事,褚遂良没说错,小臣确实将自己和陛下之间的交谈呈送给了颜家抄录在《起居注》上,就在昨天,陛下的那道旨意微臣也送给了颜家,颜家向来公正无私,断然不会胡说八道,这是微臣在弥补《起居注》缺少的内容,律法规定陛下不能看,可没有规定微臣不能看,都说盖棺才能论定,微臣就是贪心了些,想要在棺材盖上之前看到自己一辈子到底奋斗了些什么,想看看世人如何评价我魏征,就这些。”

  “你真的如此在乎身后名吗?”

  “这是自然,微臣一生不好财货,不在意官职,倒是对身后名看得极重,豹死留皮啊,老臣这头已经力衰体弱的羸马,想留下一张好看些的皮货,有何不妥吗?”魏征还是那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对自己在《起居注》里添加文章的事情毫不在意。

  “你想留一个好名声朕不阻拦你,只想问你魏征,这些年以来你竭力的护佑山东豪族所谓何事,这个时候你我都在青天白日下,就不要说鬼话了。”李二的话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呵呵,确实有私心,不过这样做对我魏征没有半点的好处,老臣想问问陛下,现在您的权利已经达到了鼎峰,一言出可令江山变色,四海震惊,拥有这样的权利陛下的心可曾安稳?”

  “朕乃是天子,替上苍牧民,拥有无上的权利有何不可?老匹夫,你处心积虑的想要为朕设置拌索,可恨,可恼!”

  “脱缰的骏马跑的并不是最快的,我的陛下,”

  “朕是神龙,自当在九霄行云布雨,握雷电鞭策世人。”

  魏征听李二这样说,愣了一下,然后摊开双手道:“陛下自然是神龙,甚至是我华夏史册中最有威严的一条神龙。

  敢问陛下,我等蝼蚁一样的人是否不管陛下降下的是冰雹还是暴雨都必须鼓掌称快?数年前陛下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个时候微臣每每听到这句话都欣喜不已,现在您已经成了能够兴云吐雾神龙,是否就能按照自己的旨意让世人景从?

  微臣听说,百姓如水,帝王如舟,顺流直下自然能够一日千里,逆水行舟自然事倍功半,既然陛下现在已是九天上的神龙,逆水顺水对陛下已无牵碍,微臣就无话可说,请容许微臣在城门郎这个职位上继续为大唐效力至死,如果死了,臣也不敢要坟茔,只求将我的尸体烧成灰炭,铺在这城门里,或许在敌军进城的时候,老臣的幽魂还能拖住一个敌人的脚步。”

  “大胆,你敢诅咒大唐灭国?”

  “伍子胥悬人头的事情老臣做不来,铺地还是可以的,如果陛下再这样一意孤行,不听劝谏,亡国之祸迟早就会到来,即使不是异族进城,也会是乡农揭竿而起,不管如何,老臣生是大唐的臣子。死也是大唐的死鬼,您放心老臣不会诅咒大唐的,因为这个国家也有老臣的血汗。到时候一定全力襄助大唐江山万世千秋。

  时候不早了,陛下请回,老臣这就要去执役了。“

  魏征说完,就整理一下衣衫,将腰里的横刀摆正,回到了城门旁继续看着来往的人群进城,出城。

  他们的谈话没有别人听见,只有两只落在城头的麻雀似乎听到了一些。”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这个匹夫,朕不但要杀他,他的全家一个都不留!”匆匆回到宫里的李二暴跳如雷。

  心爱的八宝玉如意被他摔得粉碎,桌案上的笔墨纸砚香炉之类的东西全部被他推到了地上,他的脸色通红,青筋暴起,刚刚发了两下脾气,就感觉头疼的厉害,大叫一声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整个皇宫顿时就乱了,御医匆匆的赶过来,想遍了办法却对面如金纸的皇帝束手无策。皇帝依然昏迷不醒,杨妃,阴妃这些品级高的嫔妃围在龙床周围哀哀的哭泣。李泰不断地往殿外看,李承乾按照典制已经去了十六卫的大营坐镇。长孙坐在李二的身边,小声的对李二说:“二哥再等会,孙道长马上就到了,再忍忍。”

  很少骑马的孙思邈这一次骑着一匹快马,不断地挥鞭,战马穿过朱雀街,在皇宫未作丝毫的停留,直接来到了万民宫。

  快步走到皇帝床榻前的时候,已经是汗流浃背,顾不上抹汗,也顾不上和皇后见礼,闭着眼睛等自己的狂跳的心慢慢恢复,这才抓起皇帝的手腕探究病情。

  “准备银刀,银碗,陛下这是气急攻心,药石的效果太慢,耽搁不得,否则会有性命之忧,就是现在,陛下的眼睛也会受伤,老道这就要下手放血,请娘娘下令吧。”

  长孙站起来冲着孙思邈施了一礼说:“本宫相信道长,请尽力施为。”

  孙思邈手里的银刀,轻轻地割破了李二脑袋上的三处血管,鲜血滋滋的往外窜。三个太医拿着银碗心惊胆颤的接着皇帝头上流出来血液,眼睛一眨不眨,豆大的汗珠子不断地从额头流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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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节 一日三惊


      当血液不再往外喷的时候,孙思邈在李二的头上连续插了几根针,拿着纱布按在李二头上的伤口处,紧紧地按住,李二的呻吟声渐渐地低沉了下去,很快就变成了正常的呼吸。

  孙思邈把金针取下来,回头对皇后说:“陛下的血气过于充盈,以后必须制怒,放血之术乃是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使用的法子,用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再管用了,这一次很危险,一旦头部的血管爆裂神仙也无救,戒之,戒之。”

  长孙哀叹一声道:“身在那个位置,那里有清闲的一天,多谢道长了。”

  孙思邈点点头对皇后说:”陛下现在需要静养,这里不要围着这么多的人,老夫去偏殿歇息片刻,等陛下醒转之后再唤老夫过来重新给陛下把脉。“

  长孙让宦官陪着孙思邈去偏殿休息,自己遣散了那些嫔妃,只留下杨妃,阴妃,以及一个太医在宫里等待。

  过了良久李二才醒了过来,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气死朕了。“谁知道这句话一出,长孙顿时就大哭起来,引得杨妃,阴妃一起跟着哭。

  她们三个一哭,李二非常的奇怪,眼泪滂沱的长孙可不多见,玄武门之时长孙进宫清理后宫,出来以后也只是呕吐,没有哭泣,怎么现在就哭成这样?

  眼睛一扫,发现御医扑倒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下,发现了三道伤痕,忽然觉得自己的视力好像有点模糊,眼睛里好像总有一只蚊子在阻挡视线。

  嗅嗅大殿里的药味,问长孙:”刚才朕是不是很危险?“”您一回来就大发雷霆,在书房里乱扔乱砸,不一会就感到头疼,然后您就人事不省了,御医熬了药汤一点都不管用,幸好妾身命人去请了孙道长,他说您是气急攻心,血气太旺,就用银刀给您去了好多血,您这才睡安稳,四个时辰了,才醒。

  陛下,妾身是妇人,不想管朝廷上的事情,只求您万万保重龙体,为我们姐妹您也应当保重,不能再这样呕气了,妾身宁愿您用杀戮来平息怒火,也不能再这样伤自己的身体了。“

  李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对三个老婆说:”朕为了这个江山费尽了心力,可是今天,有人拿朕当桀纣之君来看,还说自己死了以后要烧成灰,洒在城门口帮着朕拖拽敌人的脚步,好让朕逃跑的快一些,朕很想当场剁下他的人头,还是忍住了,回到了宫里,越想越气,所以才有这样的灾祸。“”是谁?“长孙狠狠的从牙缝里挤出来这两个字,眼睛里的凶光大盛。

  李二摇摇头无奈的说:”算了,算了,那就是一个不怕死的,你去杀他,说不定正中他的下怀,然后史书上就有的写了,我们夫妇的名声也就彻底的毁了,还是忍忍算了。“

  孙思邈进来的时候,李二正在向自己的三个老婆诉苦,诉到委屈之处,连宦官的禀报声都没有听到,猛然间看到孙思邈在门口,顿时弄了一个大红脸。”陛下继续,这样很好,这是最好的纾解心胸的法子,老道乃是医家,只要能对病情有利,怎样做都不过份。“孙思邈面无表情,刻板的就像是一根木头。

  李二闭嘴不言,他还做不到像云烨一样无耻。

  孙思邈给李二重新把脉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有把李二的眼皮翻起来看眼睛,摇着头说:”贫道紧赶慢赶想不到还是迟了一步,陛下的眼睛已有蚊蚺重影,这是淤血进入了眼睛,如不消除,会有后患。“

  长孙连忙追问:”如何才能消除?“”去火才能明目,安静修养半月,每日粗茶淡饭,佐以醋芹,再服用清淤活血的汤药,就会无碍,陛下万万不可小视之。“孙思邈给出了药方,然后就打算出去,帝后待得地方还是少留为妙。”多谢道长。“李二闭着眼睛还是感谢了一下孙思邈。

  云寿和贺兰出不了皇宫了,不但他们出不去,无数的皇族子弟也出不去,今天长孙没有在学堂出现,几个礼教老夫子,也特意免了他们的功课,都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一看到皇宫里到处都是甲士,就知道出大事了。

  皇帝病了,这个消息被严格的锁在皇宫里,对外面宣布的消息就是皇帝心有所感,决定闭关半月,参悟一些道理。

  辛月现在对朝廷的变化非常的敏感,丈夫不在,自己必须看好这个家,现在李靖家的大门晚上都不关,只要有路人从他家的门前经过,就能看清楚里面的活动,那面用来保护**的照壁都被拆除了。

  魏征家里不用说,每天魏征都穿着九品官服去城门上班,魏叔玉特意到云家要了一些金丝楠木,现在他家里的工匠,在日夜的赶制棺材,还一次做了三口之多。没有人认为皇帝会找他的那个傻儿子算账。备三口棺木就是为了好收敛魏征夫妇和魏叔玉。

  房玄龄已经告病一个月了,对外面的事情充耳不闻,只知道抱着自己的小孙儿四处闲逛,到云家打秋风混糕点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在皇帝参悟大道的这段时间里,市面上都萧条了好多,辛月的马车经过燕来楼的时候,能看见那些花枝招展的歌ji,闲散的趴在栏杆上闲聊,以前可没有这样的状态。

  那些牵着豹子,驾着鹞子的纨绔们销声匿迹了,都被自家的长辈关在家里不许出去,有好些勋贵官员,对书院每七天就要休息一天的制度有很大的意见,要求书院每年只需要在清明除夕的时候放两天假就足够了。没事不要把学生放回家,关在玉山很好。

  辛月瞅着自己的大门一会让打开,一会又让关上,甚至撺掇着老祖宗,要全家搬到岳州去住几天,冬鱼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一艘快船在码头听命,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辛月就会立刻就让冬鱼带着全家老小坐船跑去岳州,如果岳州还不够远,她准备去邕州。

  小武回来了,牵着云香的手玩耍了一会,实在看不下去辛月坐立不安的样子,就上前对辛月说:”师娘,您在害怕什么?害怕我师父战败,最后全家跟着倒霉?“

  辛月眼泪涟涟的对小武说:”你师父在边塞,对面是几百万胡子,他只有五万人,怎么打的赢?师娘我现在每过一天就当是赚的,你看看,魏家,李家,再看看长安城里的大户人家哪一个不是过的战战兢兢地,生怕陛下的怒火降到自家的头上。

  如果这个家里只有我和你师父,师娘我反而不会害怕,反正你师父出了事,我跟着去就好,可是现在不行啊,师娘死不成啊,也不敢死,全家几十口子人的人命全压在师娘的肩上,我只要一个念头没顾及到,说不定就会有滔天大祸。“

  小武皱着眉头听完辛月的哭诉,好笑的说:”师娘啊,论到人,咱们大唐现在快有一万万人了,胡子才几个,行军打仗可不是全家老少一拥而上的去斗殴的,这里面需要章法。

  我师父都没有告诉您他会打败仗,您担心什么?师父的性子您又不是不知道,如果这场仗的成败会影响到全家老少的性命,您觉得以我师父的智慧,他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药?

  再者说,就算是我师父战败,这也没什么,那些老国公们打败仗的多了去了,就那个薛万彻,还被人家活捉过,剃了秃瓢送回来,您见到陛下砍他全家的脑袋了?还不是把公主嫁给了他,用来安他的心?

  就您说的这个道理,五万人怎么能打得过人家好几百万人,您都知道的道理,陛下怎么会不知道?那五万人可都是关中子弟,是精锐,是大唐的根本,谁损失得起?

  既然不是去派我师父他们去送死的,那就是说朝廷有后手,陛下不是在参悟什么大道,其实是生病了,小寿儿和贺兰已经五天没回家了,说是被皇后娘娘留下了,可是孙爷爷也不见了呀,我去药庐问过,说是五天前有侍卫快马来请孙爷爷入宫。结果孙爷爷自己骑着马就跑了。

  这个世间能让我孙爷爷惊慌之下连马车都不坐,骑着快马跑的人除了陛下,我想不出谁还有这个面子。“

  说到这里,小武诡异的一笑,对辛月小声说:”陛下得病了,一定是了不得的大病,所以我孙爷爷才会惊惶。

  其实啊,这对咱家有好处,而且还是大好处。“

  辛月见小武故意卖关子不说话,气恼的抽了小武两巴掌生气的说:”你这个死孩子,师娘急的都要上吊了,你还在卖关子,快说,咱家哪来的好处,只要平安师娘就谢天谢地了,好处咱家不要了。“

  小武咯咯的笑了一嗓子在辛月的耳朵边上悄悄的说:”要是陛下不小心病死了,太子殿下继承大统,您说以我师父和太子殿下的交情,岂不是能占大大的便宜?“

  辛月啊了一声,伸出手来又开始揍小武,小武嘿嘿笑着支着脊背让师娘出气,自己还没心没肺的对着云香挤眼睛。

  辛月揍完了小武,警告她不许胡说八道,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就不一样了,小女子的神态没了,一出门还是威风八面的云家大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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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节 变形的驼城


      骆驼多的没数了,卧在诺大的荒原上占了老大的一片空地田元义第一回发现骆驼这东西会如此的能吃,储存的的草料勉强够吃两个月的,为了给骆驼找食物,他这段时间算是操碎了心。

  每天回到自己的房间,都能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发出哀鸣,仆人看到老爷有时候吃着晚饭就仰面朝天的倒在椅子上睡的香甜,不止一次的劝说老爷顾惜一下身体。莫要再如此操劳了。

  田元义总是笑呵呵的打发掉老仆,苦不苦,累不累的他自己清楚,只有现在玩命的干活,尽快的熟悉驼城后勤的供应,将来自己才会名正言顺的成为驼城的专门管理后勤的军务司马。

  大唐最凶悍的军城司马是个什么职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这是一个新的军种,如果驼城的作用明显,帝国将来的驼城绝对不会只有这一座,西域太辽阔了,按照大将军的计划,这片瀚海之上最少需要四座驼城才能防卫的过来,而关内道的草原上难道就不需要这样一个稳定的军城作为战略依托?那么作为唯一熟悉驼城后勤供应的官员,自己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权势这些东西对于大将军来说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已经站在权势的顶峰了,这个时候跟着一位胸无大志的大将军绝对要好过跟着一位野心勃勃的大将军,侯君集就是他的上一任主子,什么个下场田元义知道的非常清楚。

  “老子的黑账,现在该被大将军涂抹的差不多了吧?”田元义自言自语一句,美美的喝了一杯烈酒,眼睛鼻子缩到一起,良久才吐出一口酒气,扔掉鞋子,一头钻进被子里,早点睡觉·大将军明日还要擂鼓升帐,安排军务呢。

  昨晚和程处默喝了大半夜的酒,天亮的时候云烨还是爬了起来,而程处默已经在外面舞刀继续练自己的六九·现在的关中早就该是杨柳依依的好时节,天山脚下却依然是冰天雪地,不过春天的气息已经临近了,河里的春水已经开始上涨了,不时地有大块的浮冰从上游流下来。

  万物开始复苏,人心也该复苏了,被冻结了五个月的人心·现在开始浮躁起来了吧?

  没办法说苏定方,一个带着大军盘踞在河西这样的富庶之地,还能让自己的军队过的和叫花子一样·云烨实在是没话说,就这还有脸向云烨讨要火油,准备顺路带回去一些,好改善一下自己军队的贫困现状。

  这就是没有根基的难处,云烨只要不涉及谋反,就能在西域为所欲为,苏定方就不成了,驻守在河西,所有的军需都是兵部下拨下来的·敢劫掠立刻就会有无数道本章弹劾他。

  当然,弹劾云烨的更多,一般情况下·中书省只要发现不是弹劾云烨造反的奏折都会扔到一个小车里面,然后会有吏推着小车把这些奏折倒进炉子里。

  明知道没有效果,还弹劾什么?六部的大佬知道皇帝能从其他渠道知道云烨的一举一动·所以也就不废那个事了。

  “云兄你不知道,小弟过的苦啊,同样在西域,边军们能够捞钱,可是我老苏不成,动弹一下,五蠡司马就会跑过来问我为何要把派出一支小军队·什么目的,什么章程·您说,这样的环境下我能干什么?

  咱兄弟都是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论不起亲疏远近,这一回你怎么也要帮帮哥哥,哥哥的大军和你一比都成叫花子了。”

  云烨马上就要擂鼓升帐了,苏定方还是不走,看样子他是赖定了。

  “行啊,火油这事交给你也成,反正我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你如果能在玉门关放一支最凶悍的部队在我困难的时候帮我一把,火油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我总感觉西域不太对劲,现在还没有拿到确实的证据,害的我的大军只能在北庭,安西瞎转悠,不敢去碎叶城,陛下交代的差事只完成了一半,逼迫胡人西进这事还一点眉目都没有。”

  “这简单,玉门关已经是我的防区,怎么派军队是我这个主帅的职权,五蠡司马还无权过问,就这么说定了,火油的事情交给我,我派副将驻守玉门关,随时注意你的动向。

  除非我确定你受到了攻击我才会出兵,否则我不会动弹,这是规矩,你知道的。”

  苏定方志得意满的走了,范弘一从后面走到云烨的身边小声问:“大帅您真的认为那些西域人在图谋不轨?他们已经离开了,难道还要返回来不成?”

  云烨点点头道:“以土地换时间,以土地换空间,这对兵家来说并不稀罕,我们驻守的北庭,安西,对于大唐来说已经很远了,运送一朴忄常的困难,更何况他们去了更远的怛罗斯和阿拉木图!携带走了自己的部族,就是不愿意让我们得到补给,至于纵兵抢掠,这差不多算得上是坚壁清野,如果我们去了怛罗斯,他们正好以逸待劳,此消彼长之下,我们想要获得胜利很困难,更何况我们是人少的一方,去了那里,对我们来说将是一场灾难。”

  范弘一想了一下又问云烨:“大帅,难道您的目的就是死守乱石城到高昌一线不成?”

  “没错!土地换时间,老范,你以为这时候难受的只有我们吗?我们难受,突厥人也一样的难受,西域土地贫瘠,怛罗斯,阿拉木图并不是丰饶的土地,现在那一小片地方上聚拢了三五百万人,再加上上千万头的牛羊,光是食物就会让他们头疼,你听说过不转牧场的牧人吗?”

  范弘一笑了起来:“大帅,他们在收缩,我们也收缩,看谁能耗得过谁,一旦耗无可耗,他们就必须做出决断来,到底是西进还是东进,到时候总要有一个结果的。”

  “很可惜,我前几年一直把目光钉在南海,对于西域很陌生,如果早几年能在他们中间暗中扶持一股势力,在他们即将做决断的时候率先西征,就由不得他们不西征了,到时候他们往西走,我们跟在后面捡便宜,这样多好啊。”

  云烨后悔的敲着桌子,有点生都水监的气,黎大隐这个蠢货,难道就没有预料到现在的场面早点做出一些布置吗?

  点将鼓响了,等手下的将校全部到齐之后,范弘一就开始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方略开始布置,今年的工作依然是防守,收缩,再把道理讲明后,大家也认为防守,收缩是一个好办法,如果想要出击,那也该是驼城建立起来以后的事情。

  郭孝恪也必须向后撤退,以前没有统属关系的时候,他可以自作主张,现在云烨既然成了天山道行军总管,自然不会容忍他再打自己的小算盘。

  郭孝恪的副将满脸的悲愤,在他看来,自己本部撤退到龟兹,去年所作的所有努力就会付诸东流,这分明是云烨在惩罚郭孝恪去年不听劝阻所做出的决定,但是军令已下自己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大唐军队天下无敌,自当勇猛精进,如何能像乌龟一样把脑袋缩进乌龟壳,这对军人来说是一种极大地羞辱。尤其是驼城看起来更像乌龟。

  云烨对自己人生不起来气,即使这个副将的言语足够挨军棍了,云烨依然没有生气。

  这样的蠢家伙不值得自己大动肝火,也不用猪脑子想想,占了点空城有个屁用,田元义已经在抱怨郭孝恪所部跑得太远,自己的粮秣无法随时跟进,导致安西军的将士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自己连部下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还提什么西进。

  “军略既然颁布了就要施行,张庭月,你告诉郭孝恪,脱了战袍,我们斗殴都没关系,在这个时候他要是胆敢违反军令,我不会容情的。

  你们的补给已经成了问题,你去军司马那里看看,这一次多领一些辎重粮秣,固守龟兹即可,养精蓄锐,等待应付接下来的大变,想要立功有的是机会,我们不要城池,我们要的是突厥人西进,就算是有反复,我们也必须让突厥人西进,这样一来帝国西疆将会百年无战事,这样的大功足够我们所有人分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解释军略,下一次,将会是五蠡司马去找你们。”

  云烨说完话,就结束了这次会议,驼城那里还需要自己亲自盯着,万万不敢出岔子。

  书院的学生带着工匠正在按照图纸制作安装各种机构,公输甲对于这种大型的建筑丝毫不陌生,进展很快,现在一个巨大的横隔已经出现在云烨的面前。

  “大将军,您看这就是驼城的大致样子,每个横隔将会有五百头骆驼,通过鞍具将这个横隔所载负的重量均匀的散布在每头骆驼上,希帕蒂亚先生对驼城做了一点修改,那就是这五百头骆驼所载负的横隔,其实就是一个单独的作战堡垒,每个堡垒都是一样的,行军的时候散开,作战的时候一百个这样的横隔就能按照将军的意愿按照地形组建成各种形状。

  书院已经邀请了朝中老将军,演示各种形状的具体战法,相信不久,就会有纪要下发到大将军手中,我们也想看看这样的城池到底有什么样的威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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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节冰川


      第一个驼阵已经安装好了,虽然上面还没有加装护甲,和高盾,骆驼的负重比较轻,甚至还能慢慢的跑两步,虽然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麻烦,比如几个懒骆驼会被别的骆驼拖着跑之类的事情,云烨认为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只要证明自己的想法可行就好。

  成功了第一个,剩下的建造起来就非常的顺利,眼看着驼城正在一点点的变成现实,云烨对骆驼的性格满意到了极点。

  温顺是骆驼最重要的性格。云烨很少能看见骆驼发脾气的时候,不论环境多艰苦,驮再多的东西,骆驼总是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一切,实在忍不住了就来回走几步,“喷”一下人。

  一口口水而已,云烨认为就算是喷到自己脸上都不要紧,只要不像驴子一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就是好样的,一个方格上有十名熟悉骆驼性格的军士在负责指挥这些善良的生灵,看着第一座全副武装的方阵在沙漠上轻松地来回行军,不管是谁见到它都会叹为观止。

  有画师在不断地为驼城作画,因为皇后想要看到自己的骆驼到底被用在了什么地方上,所以一张张的行军图就出现在了画家的笔下。

  爬坡还是有问题,小一点的坡还没有问题,一旦上到陡坡,骆驼身上的负重就会发生变化,很容易压垮后面的骆驼,这是一个死结,没办法解决,在检验了驼城最大的爬坡能力之后,书院的那些学生就把这些数据记录进了绝密的档案里,不是谁都能看的。

  眼看着天山的冰雪消融了,袁守城再一次坐不住了,已经四月份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好的爬山时刻了,再不去天池,他从云烨漠不关心的态度上,算是看出来了,云烨一点都不在乎什么时候爬天山。

  皇帝的旨意摊在云烨的面前,这个不好违逆。如果只有老袁和自己,一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能推的干干净净,但是身边站着两个陪着送骆驼过来的宦官,就没办法拒绝了。

  十天时间,这是云烨最后的让步,自己只有十天时间,不管十天之内到没到天池,云烨都会立即返回,没有那些闲工夫耗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

  说走就走。第二天一大早,云烨就带着无舌还有三十个老兵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千精锐的骑兵护送,单鹰已经去了碎叶城找曲卓他们,云烨认为他们更需要单鹰的帮助。

  快马奔驰一天,就到了天山脚下,看着眼前熟悉的天山山脉,云烨的心思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想去天山,又害怕去天山。每到一个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云烨的心情都不会好。

  军士们在生火做饭,云烨来到山脚下的小河边,捞起两块洁白的石头,互相敲击一下,立刻就有火星冒出来。青色的石头也能冒出火花,却没有白石头冒出的火花大。

  四月的天气里,山脚下已是繁花点点,山顶依然白雪皑皑,山谷里的巨大冰川正在悄悄地融化。所以这里的水很清澈,没有鱼,甚至一点杂质都没有。

  吃过晚饭,云烨坐在一张软椅上还是不断地敲击着燧石,每当火星窜起,云烨的脸庞就会出现在黑暗里,显得格外的诡异。

  “老夫知道在这个时候让你离开军营,去天山寻找神仙地有些委屈你,可是云侯啊,你也要体谅一下老夫的心情,袁守城七岁学道,至今已经百余载,都希望老夫八百寿,你知道老夫强撑着不死所谓何来?

  如果不是心中的那一缕道火不灭,老夫早就想死了,颜之推死的时候老夫就想死了,多活已经无益。

  百余载的寿数让老夫看遍了人世间的生死荣辱,花开花落,如果生命不能长久的延续下去,多活一俩载对老夫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你来自白玉京,老夫已经仔细打探过了,确实如此,你身上的谜团太多,多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陇右的天地异象,让老夫惊诧的几乎不能自己。

  按照你家祠堂里的画像,我们重新制作了你恩师的相貌图形,天下道门苦苦的寻访了十年,依然对他一无所知。这就是纳影藏行的手段吧。

  你和你的恩师行走于天地间,世上却无一人知晓你们的存在,老夫有时候都在想,一个青袍的老叟,怀抱着两三岁的你,走过繁华的闹市,顺手拈过一枚糕点放在你的手里,买糕点的却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一阵风掀开了他遮挡尘土的帘子。

  你们师徒走遍了人世间,却没有留下踪影,看着世人老去,看着世人生病,看着世人互相砍杀,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云烨,你瞒不过我的,你看着朝堂里的纷争就像是一个人看着两只野狗撕咬,看顺眼了帮一把,看不顺眼就任其自生自灭,这种飘然出尘的气息,在这个世上为你所独有。

  你觉得老夫求长生显得非常的愚蠢,所以你鄙视老夫的为人,这不要紧,没关系,既然老夫要求得长生,自然就会被高人所误。

  我们眼前的这座山,是一座灵山,老夫上回看到的可不仅仅是野人和雪龙,这一次上去的时候你一定会吃惊的。”

  云烨抬头看着袁守城说:“你活了一百二十余岁,难道还不够么?大唐十年前每个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我所知道的长生手段没有一种不是极度邪恶的,而且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老袁,你太贪心了,不论你在天山上看到了什么对我的吸引力都不会太大。早点睡吧,明日四更我们开始登山,拿好自己的装备,掉进冰缝里会要命的,那个时候你就真的长生了,坚冰会包裹着你的身体万年不坏。“

  袁守城见云烨还是不愿意向自己交底,长叹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帐房。

  云烨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三更天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睛,刘进宝点着了蜡烛,帮着云烨穿衣服,这一次云烨全身都是短打扮,鞋子底下都是长长的钢钉,手里拿着一根雪杖,穿过冰川的时候必须要用到这些。身上的背包里只有两根粗大的鲸蜡做的蜡烛,以及一些风干肉,这些东西必须自己亲自背负,不能假手他人,真正的危机到来的时候,谁也帮不了谁。

  吃过早餐,云烨一行人就沿着冰川进入了天山,这时候的天山和云烨在后世见到的天山有很大的不同,至少在那个时候冰川早就消失不见了,现在咔嚓咔嚓的踩着冰行走,让云烨非常的兴奋。

  高原上的天亮的很早,云烨戴着墨玉水晶制作的墨镜抬头看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是个好日子,没有风,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能见度很高,这是最好的登山日子。

  冰川很长,不断地有巨大的裂隙出现,这是冰川在不断移动造成的结果,巨大的冰块里包裹着各种各样的石头,有些石头看起来非常有价值的样子。”看路,不要东张西望,在冰面上行走随时随地要盯着脚下的路。“云烨一巴掌抽在戴着狗皮帽子的刘进宝脑袋上。”无舌先生就没有看路,他老人家在仰头看天。“刘进宝嘟囔一声。”张本事了,还知道顶嘴了,你和无舌先生能比吗?他老人家就算是蒙上眼睛也不会掉沟里,你有这种本事吗?“云烨教训了刘进宝一顿,招来别的老兵阵阵大笑。”云侯,你上回如果给我咱们自己的子弟兵,老夫说不定已经见识过神山了,用不着来第二次。“袁守城想要墨镜云烨不给,自家的士兵还不够用呢,谁还顾得上老道。”咱们自己的子弟兵是拿来作战的,不是给你探路的,找神仙这种事情是您的私事,子弟兵是国家的财富焉能让你随意的挥霍。“

  其中一个老道似乎很愤怒,自己的老祖宗被云烨说的一无是处,感觉不舒服,想要发火,被袁守城硬是给压了下去。

  整条冰川足足有上百里长,冰面上已经被阳光晒得坑坑洼洼的,一些小小的凹坑装满了水就有了凸透镜的效果,云烨把手探进去试一下,发现水竟然是温的,就着这些温水洗了一把脸,就吩咐大家休息。”云侯,咱们才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应该再走走,争取今天入夜把这座冰川走完。“那个道士终于找到了讥讽云烨的机会。

  懒得和这样的笨蛋多说,云烨从背上拿下来一小块熊皮,铺在冰上,吩咐老兵们开始准备热食,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耗干自己的体能,那就是在找死。

  稀粥里面加了奶干,还加了酥油,味道极其的古怪,但是它能迅速的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酥油还能防止嘴唇干裂,难吃归难吃,却是高原上必不可少的宝贝。

  云烨不排斥酥油的味道,刘进宝也不排斥,在草原上的时候,他和云烨就没少吃,老兵们从不在乎嘴里吃的是什么,只要是吃的,他们就不排斥,无舌也和刘进宝一样,对于酥油很喜欢,他老人家研究自己的茶道的时候,这东西没少放。

  难受的只有袁守城和四个道士,听到云烨说必须喝这个东西,只能一小口,一小口的吞咽,不时地发出两声干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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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节 雪龙和蝴蝶


      吃完了午饭,一行人继续前行,道路开始难走起来,到处都是巨大的冰瀑,和裸露的黑色岩石,云烨看到了旱獭不断地出没,就拿出自己的冰镐,沿着一条小跑爬了上去,在冰雪间到处都是浅绿色的雪莲,时间不到,所以看不到它盛开的样子,不过做药,这样的已经很好了。

  雪莲这东西只有长了四五年以上的才会开花,对妇人来说是一味良药,云烨拿出小刀子从根部割下雪莲,装进了自己的背囊,拿回去给那日暮用。

  刘进宝是个聪明的,见侯爷动手,自己也立刻行动起来,他的身手要比云烨好的太多,不一会就采了很多,无舌也采了一颗,撕下一片叶子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然后吐掉对袁守城说:“确实不错,就是药性发凉,该是妇人用的药材。”

  “耻与众草之为伍,何亭亭而独芳!何不为人之所赏兮,深山穷谷委严霜?“云烨抬头作歌,清亮的声音传出去老远,惊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旱獭。”云侯,此为险地,我们不宜久留,去年就是在这里遇到雪龙的。“袁守城警告云烨。

  云烨笑而不语,见众人都采了几颗雪莲,这才继续前行,两边的松树在逐渐变矮,松林也变得稀疏了好多,再走走说不定就只剩下低矮的灌木林了。

  一头熊旁若无人的拿后背蹭着一棵树,身形肥硕,说明这家伙这个月的伙食不错,应该没兴趣攻击人,雪化的时候,总有好多被冰雪冷冻了半年的动物尸体会露出来,足够它饱餐的了。更何况去年的时候袁守城在这里丢下了四十几具尸体。

  能捡到玉石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块拳头大的玉石晶莹剔透,根本就不像是原石,握在手里还有丝丝的暖意,云烨高兴地把这块暖玉放进了刘进宝的背包。

  袁守城的脸色很难看,自己是来找神仙地的。云烨的行为更像是一次游春。不过自己好像来的真的不是时候,上一次到了这里就已经损失了十几个人了,而现在,不但没有发生一点危机,还能采草药捡宝石,最大的威胁就是刚才拿头蹭痒痒的狗熊,还有头顶上不断盘旋的巨大岩鹰。

  这种鹰非常的巨大,双翅展开足足有一丈长,六七十斤重的岩羊都能轻易的提起来。云烨上天山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抓到两只小鹰带回家养。

  在长安的时候别人都带着鹞子,自己不会玩,那了长孙冲家的一只鹞子充数,谁知道被鹞子一膀子扇在脸上,半个月都没办法见人。在纨绔中间成为了笑谈。

  如果自己弄两只这样的岩鹰回去,再打猎的时候,不让岩鹰抓猎物,专门抓别人的猎狗。看看那些混蛋还敢不敢嘲笑自己的往事。

  寒辙家就有两只这样的老鹰,可惜被自己放跑了。不过那些控制老鹰的铁片还在,这个时候说不得会派上用场。

  一声响亮的鹰唳传来,只见一只老鹰箭一般的俯冲袭来,旁边的雪山上顿时雪粉飞扬,等到老鹰飞起来以后才发现它的爪子上抓着一条一丈多长的雪龙,这时候的雪龙身体已经恢复了白色。脑袋被老鹰的两只爪子抓的稀烂,软塌塌的吊在空中。”袁先生,您看,就是这样,这个世上一物降一物。到了这个时候,老鹰会出来觅食,那些雪龙全部都藏了起来,所以我盟就能大摇大摆的上山了。“

  袁守城闷哼一声,不言语,自己的一个弟子就是死在这里的,现在听到云烨的风凉话让他心里如何能舒服的起来。

  快日落的时候,走了六十里路,这已经是云烨的极限了,如果不是自己的靴子非常的松软,这时候两只脚绝对已经起血泡了。

  路面明明就是大块的红砂岩,云烨却要求大家继续把帐篷支在冰面上,袁守城和四位弟子原本想要把帐篷支到砂岩上,见云烨似笑非笑的表情,袁守城还是命令自己的弟子听云烨的。

  搬过来一个大石板,在上面点起了火,云烨瞅瞅马上就要落山的太阳,和刘进宝两个人小心的来到红砂岩,刘进宝掏出来一小瓶子鸡血,加入热水化开,倒在旁边的石头上,然后主仆二人就躲在一边,静静地看着那块石板,不一会,一个黑黝黝的巴掌大的东西从石头下面钻了出来,原来是一只巨大的蝎子,刘进宝一下子就用火钳子夹住了那只蝎子,云烨飞快的拿着长刀将它的尾针砍掉,刘进宝把大蝎子扔到冰面上,不一会,那只蝎子就蜷缩成一团不动了。

  用这个法子一连捉了七八只大蝎子,眼看着天色变黑,两人很不情愿的回来了,刘进宝拿着小刀子很快的将蝎子肢解开来,去掉毒腺,露出了雪白的蝎子肉,这是烧烤的好东西。

  吃着晚餐,一人分了一点蝎子肉,味道果然美妙绝伦。袁守城看着正在和无舌说话的云烨神色非常的奇怪,他弄不明白云烨为何会对这里如此的熟悉,来过一趟也不至于如此。

  四个老道不见了,云烨刚要问,就看见他们从那边的冰雪堆里走了过来,手里还拖着一条雪龙,云烨看着那条雪龙的血液洒了一路,立刻就大叫起来:”快,快收拾东西,做好应对准备。“

  老兵们训练有素,听到云烨的话,立刻就抄起了身边的强弩,横刀也出了鞘插在面前的冰块上,警惕的四处观望。

  云烨四处看看,没有发现异常,连忙又说:“收拾帐篷,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待不成了。”还没等云烨再说别的话,那边的小雪山就像是开了锅,无数头雪龙从山上蜿蜒而下,张着大嘴冲了过来……

  “跑!”云烨二话不说扭头就跑,而且还是沿着砂石路开始跑路,在这样的地形上雪龙跑不快,身后有惨叫声传过来,无舌想要回去,云烨紧紧地拉着他快跑,三十个老兵和刘进宝自然紧紧地跟随着自己主人,谁有工夫去管老道,那么多的雪龙谁能顾得过来。

  足足跑出去一里地,云烨这才停下脚步,回头数人头,又少了了一个老道,站在回头看自己的营地,那里已经被雪龙挤满了,帐篷全部都被压倒,甚至有几条雪龙在试图压灭火堆。

  “以后没有号令不要自作主张,在这里会害死人的。”云烨淡淡的说了一句,就命人重新生火,好在出发的时候已经告诉每个人了,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背包丢掉,所以现在还能继续往前走。

  “云侯因何对天山如此熟悉焉?”

  “熟悉?你知道我在登山之前做了多少事情吗?”云烨回过头看着袁守城反问道,见他不言语,就接着说:“这个冬天,你们整日里躲在屋子里念经修道,我可没闲着,田元义在这个冬天里为我抄录了关于这座山的所有传说,堆积起来的文牍足足有一箱子,我的幕僚又从中归纳整理出有用的,可信的传说,最后整理成册,交给我过目,我看了一个冬天,才把这些事情记在心里,其中就有雪莲,黑琵琶蝎子和雪龙的传说。

  我看过了,这些传说里就没有不死人的,既然是生命换来的教训,所以每一样教训我都牢牢地记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它就会救我一命。

  雪莲是好东西能治病,黑蝎子出没于乱石滩,雪龙最是难缠,只要伤一个,其余的雪龙就会倾巢而出,吞噬掉冒犯他们的人,冬天的时候雪龙发情,会主动攻击人,这个时候的雪龙白天不出来,躲在雪地里躲避天敌,不惹它就会没事,你的人不知好歹的去招惹,自寻死路,下一次再这么干的话,小心我动用军法处置。”

  “可怜乘风为了赌一时之气,就这样命丧黄泉,云侯放心,以后定然以你马首是瞻。”袁守城伤感的拱拱手,就和其他的三个弟子坐在大石头上为那个死去的乘风念经。

  没了帐篷,一群人只能在身下垫着兽皮,裹着毯子互相依靠着在冰面上过了一宿。天亮之后,又回到营地,找到了自己的睡袋,帐篷却要不成了,那条死去的雪龙不见了踪影,袁守城的弟子乘风也不见了踪影,地上只有一个粘糊糊的背包,和一块毯子。

  再往进走,冰川就消失了,这里已经到了天山的阳面,和山阴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厚厚的青草铺满了整个山坡,紫色的鲜花正在竞相开放,马莲草一簇簇的开得正艳,很可惜,却没有香味,不但马莲草没有香味,其余的花朵也大多没有什么香味,最多有一点淡淡的药香,虽然不认识,袁守城还是和徒弟们在大肆的采摘,认为自己到了西王母的花园。

  左侧有一个小山谷,云烨捡起一把碎石子,狠狠地扔进了山谷,整个山谷似乎一下子活了起来,那些色彩斑斓的树木仿佛在掉叶子,叶子色彩斑斓,不往下落,而是扶摇直上,就像一条彩龙,从山谷里倾泻而出,上到高天又一头扎到了地上,就仿佛摔碎了一般,整个草地上都是纷飞的碎锦。

  “这是什么?”袁守城拉着云烨的胳膊问。

  “蝴蝶,蝴蝶而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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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节 妖精


      在阳光底下,地狱也会变得光明,更不要说小小的天山了。云层就在山腰,谁能想得到白云之上还能有这样一片人间盛景呢。

      袁守城任凭蝴蝶在自己的身边飞舞。虔诚的跪了下去,亲吻眼前的这片土地。他的弟子也是如此,老兵们也想跪拜,但是发现大帅正在用纱罩扑捉蝴蝶,然后把它们装在一个个的小盒子里,似乎对这片土地没什么敬意,老兵们也就没有动弹,既然是一伙的,行事的方式自然要一致。

      云烨猛猛的打了两个喷嚏,蝴蝶翅膀上有粉末,只要煽动翅膀就会飞扬的到处都是,自然让鼻子很不舒服,快点离开,要是对这东西过敏就完蛋了。

      踩着松软的草毯,一行人继续往前走,没一会,草地就没了,地上全是小小的乱石,山崖上的大石头上全是暗绿色的苔藓,天池就在山背后。

      螺旋状的盘山路,有阳光的地方就是天堂,没阳光的地方就变成了地狱,猴子这种东西也住在山崖的后面,浑身长满了白色的毛发,看样子已经适应冰雪天气了,长长的毛遮住了眼睛,只有一个黑鼻子露在外面,不时地张开血红的嘴巴露出黄黄的獠牙打瞌睡,

      一个个全部蜷缩在幽暗的角落里,旁边就是春光明媚的草地,它们却视而不见,听说这种东西就是靠鼻子混饭吃的,眼睛已经退化了,现在看起来。牧人的传说一点错都没有。

      袁守城这样的人物见了猴子都不由得抽出了自己背后的古剑,其余的人都已经想要跑路了。这些猴子太大了,在牧人的传说里。这东西会抢走男人,会把一匹马撕裂,云烨看着这些家伙的胳膊,认为它们绝对有这个能力。

      最大的一只正坐在大石头上清理怀中小猴子的毛发,小猴子调皮的叼着母亲的乳头,东吃一口,西吃一口。想要逃跑,却被母亲的大手揪着短尾巴给抓回来。

      “这东西悍勇无匹,以贫道的身手。只能对付两头,不知云侯的麾下将士能对付几个?”袁守城的徒弟不怀好意的问云烨,自从乘风死了以后,他们对云烨临阵脱逃的行为极度的鄙视。

      “哼。我家侯爷带了火药和火油。还有强弩,三十具强弩攒射之下就算是神仙都难以活命,只要我们据守这个地方,把猴子引过来,自然能杀的干干净净。”刘进宝出言反击。

      刘进宝的话除了那句神仙也难以活命这几个字之外,其余的都非常的符合袁守城的想法,见那些老兵已经占据了有利地形,他就打算发啸声把猴子引过来。

      云烨拦住了老道。手指头蘸着唾沫举着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递给刘进宝:“拿你的弹弓把这个瓶子迎着风打出去,小心,别沾到自己身上。”

      刘进宝立刻就拿出弹弓,咻的一声,那个瓶子就远远的飞到山谷下的一个石头上撞的粉碎,可是猴子依然没动静,该喂奶的喂奶,该吃奶的吃奶,该抓虱子的继续抓虱子,云烨一群人守在下风口,闻着腥臊的味道不敢动弹。

      猛然间最大的一只母猴子站了起来,鼻子不断地翕张,小猴子也从她的怀里溜下来,一下子就钻进洞里去了。

      那只母猴子抓起一块巨大的岩石随手就扔到山谷里去了,看得云烨心头一抖,娘的,这是一个会扔石头的猴子,只听那只猴子呜哇了一句,两只粗壮的胳膊就攀着石壁飞快的下了悬崖,她的身后跟着百十头身高超过五尺的大猴子。

      猴子攀爬的速度很快,两只胳膊交替着摆荡,不一会就下到了山谷,围着那个大石头不断地嗅来嗅去,久久的不愿意离开。

      云烨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示意刘进宝再把这个瓶子射到更远的地方去……

      猴子走远了,云烨带着队伍小心的穿过猴子的领地,期间虽然有两只小猴子从洞里探出脑袋朝着云烨呲牙,在云烨把一块肉干扔进洞里之后,洞里就传来猴子打架的声音。

      “以后不要把打打杀杀挂在嘴边上,这里是人家的家,我们是一个借路的,而且还心怀不轨,既然这样给人家献上见面礼是理所当然然的事情。

      这些猴子不知道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了,你们看,人家已经会用工具了,而且尾巴也变得很短了,就说明人家快成人了,都活的不容易,能放一马就放一马。”

      过了猴子窝云烨才开始教训刘进宝,这种快要进化成人的猿人,如果在后世,一定会被全世界的人仔细的关注,绝对是宝贝中的宝贝,从那只首领猴子是只母猴子来看,人家已经快到母系氏族社会了,在冰天雪地里进化成了这个样子,这是奇迹。

      “云侯你说这些东西是猴子?还有可能变成人?”

      老道的这句话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老兵们也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家大帅,前面有雪龙那样的怪物已经够让人吃惊的了,现在竟然出现了妖精。

      云烨很想告诉他所有人的祖先基本上都是猴子演变的,这句话过于惊世骇俗,达尔文老人家说出这句话都让人家嘲笑了一个世纪,自己要是说出来,这些人说不定会有杀死自己的冲动。

      唐人最尊敬的就是自家的祖宗,没有一个好祖宗都要努力的攀上一门祖宗,比如李二家,谁都知道他们家是胡种,偏偏没人敢说,拿着老子的名头在招摇撞骗,满世界的修道观,现在,老子不是他家的祖宗都不行了。

      现在要是告诉刘进宝他们家的祖宗其实是猴子演化的,这家伙要么和自己拼命,要么剖腹自杀,祖宗都成猴子了,这就没脸活下去。骂人的时候才说人家祖上八代全是畜生。

      “你们看看,这些猴子已经能够使用工具了,刚才它们在扔石头,还有两只强壮的猴子手拿着木棒,袁先生,你们上回和猴子打架的时候他们使用木棒了吧?”云烨边走边和袁守城聊天。

      袁守城没答话,他的一个弟子插嘴道:“确实如此,力量很大,我的剑几乎都磕飞了,不过他们只会简单的抡木棒,来回就那么两下子。”

      云烨点点头说:“这就已经是人了,人和野兽的区别就是能使用工具,书院轩仁先生对社会有一个精彩的论断,他认为上下尊卑只是在食物得到富余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在食物匮乏的年代里,人应该是没有尊卑之分的,最多分工上有所不同罢了。”

      “老天爷,这里果然是神仙地,猴子也能变成人,可见这里天地元气充足,老夫如果能在这里开辟洞府,那会是何等的幸运。”

      袁守城总是曲解云烨的意思,现在听他这么说,云烨只好叹口气,随他去自由想象。

      “小烨,这些猴子真的能变成人?”无舌跟在云烨后面小声的问了一句。

      “有这个可能,或许经过几十万年之后,他们如果还没有灭绝,说不定会的,也会有语言,也会有国家,这是他们发展的必由之路。”

      “任何艰难的变化总是需要时间,云侯,我们一旦发现长生的秘诀,就能在我们的前路上再打开一扇门,假以时日,天空,星辰,大海,再也不会成为让我们迷惑的所在。”

      袁守城的话总是很有道理,云烨不知道点头好,还是摇头好,只能率先离开大湖就在前面,早点让他看到天池,也好早点死心。

      “您给山谷里扔的是什么?”一个道士好奇的问云烨。

      “香水,只要是女的都喜欢,那些母猴子又何能例外?”随便回答他一句,云烨就看到了一块巨石,后世的时候,这块石头上还刻着天池两个大字,现在上面什么都没有。

      没时间睹物伤怀,艰难的穿过乱石堆,攀上了山梁,天池就再一次出现在云烨的面前。水是深蓝色的,深隧而宁静象个风华绝代的美人。

      对这个美人云烨好感不多,上一回到这里的回忆绝对不算美好,所以到了现在,哪怕她披着薄薄的云雾轻纱,自己也没有多看一眼的兴致。走了三天路,温泉才是自己最大的期望。

      “我的天,我的天!”袁守城看到天池的第一眼就舍不得闭上眼睛,他唯恐一闭眼睛,天池就会消失,道士们已经换上了华丽的道袍,手里居然还有勿板,还是白玉做的,云烨自己的勿板是象牙的,至于穷酸一些,比如魏征的勿板就是一块杨木板子。

      老袁在虔诚的膜拜,香烛,歌舞一样不缺,袁守城和道士们在跳舞,做祭拜,云烨在努力的找温泉,这个时候只有温泉才能安慰一下他疲惫的身体。

      天池从来就不缺少温泉,这里本来就是一处火山口,周围黑色的岩石是火山喷发时的产物,至于红色的岩石,那是融化的岩浆,冷凝之后依然保留了当时的样子,看来这里的铜铁很丰富啊。

      没用多长时间,就找了温泉,一股细细的水流从岩石缝隙里流出来,云烨试探了一下,非常好,很适合洗澡,这股水流下面有一个很大的水潭正在冒着热气,水溢满了水潭,就继续朝下流去,最后流进天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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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节 又一座名山完蛋了


      天池传说就是王母的洗澡盆,到了这里不好好洗个澡对不起自己一路上的辛苦,爬个山,还要被虫子咬,野人拦路,后世的时候就没有这种糟糕的情形。

  虽然那些景区的管理人员和虫子,野人区别不大,至少管理人员不会要你的命啊。一丈多长的虫子就能把一个人吞下去,然后把自己埋起来慢慢消化,这种事情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大唐的人太少,所以造就了满世界的洪荒,无数的上古遗存的物种快乐的在这里生活,这些物种愚蠢还一根筋,想要把你咬死,就要会锲而不舍的干下去。

  已经告诉袁守城没事别去湖边上,后世的游人还能时不时的见到水怪,云烨对这个湖里充满了神奇生物的可能性非常乐观。

  所以现在出现一只类似蛇颈龙一类的东西叼着一个道士上下摇摆着吞咽丝毫不感到惊讶,袁守城手里的强弩到底还是显示了它强大的威力,老道士射的准极了,三支弩箭全部都钻进了那个怪兽的鼻孔里,估计受创不轻,一口就把那个道士吐了出来,踩着沉重的脚步就上了岸,袁守城大叫着转身就跑,剩下的两个道士也顾不上那个生死不知的道士,跟着袁守城跑得飞快。

  老兵们吃惊的和云烨一起把自己的身体埋进水潭里,只露出脑袋看着正在疲于奔命的三个老道,这样的大家伙,别说三十个人。三百个人也不够它祸害的,上了岸,首先倒霉的就是那个受伤的道士,一尾巴下去,人就不见了,看得云烨心头一颤。

  那个家伙追了两步,可能觉得肚子摩擦在石头上不舒服,又重新回到了湖里面,往湖水的深处走去,不一会水面上就剩下了一大圈的涟漪。

  无舌脑门上顶着一块毛巾。一个老兵在帮他擦背。舒服的直哼哼,喝了一酒对云烨说:“我们这样洗澡看猴戏,一会你怎么向袁守城解释,在这里你说了算。别忘了你终究是要回长安的。回到长安。陛下会找你麻烦的。”

  云烨摇摇头说:“他想来天池,我带他来了,帮他避开了雪龙和野人。还告诉他不能靠近湖边,他以为自己是神仙的仆人,那些怪物就不吃他了,笑话,陛下凭什么说我,他们么要是不搞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和我们一起洗澡,哪里会有这样的惨剧发生?

  您想多了,说不定袁守城觉得自己这一趟太顺利,故意给自己找麻烦也说不定。”云烨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刘进宝和老兵们也跟着大笑。

  袁守城好不容易攀上了岩壁,来到云烨他们洗澡的地方,神情悲愤至极。

  “袁先生,您先不着急办事,还是先洗个澡去去乏再说,这里是神仙地,您还是小心些好,幸好您不属于北庭属下,就你们刚才不尊将令这一条人头就能挂在旗杆上风干了。”

  “这就是你见死不救的理由?”那个叫做奔雷的老道流着眼泪冲着云烨大吼。

  “你再吼,不妨把声音喊得更大一点,你多喊两声这里就会下雨,现在是春日,如果有雷电产生,你的名字真的就名副其实啦。”云烨小声的说话,到了高原上,有些山非常的古怪,如果你多喊两嗓子,立刻就会下雨,再倒霉一点就会有雷电产生,云烨早年在西北这样的地方遇到的绝对不止一处。

  “奔雷,听云侯的,我们对这个地方很不熟悉,还是听云侯的劝告吧,云侯,刚才是老夫鲁莽了,你不要往心里去,从现在起,我们一定会做到令行禁止。”

  袁守城到底是一个老狐狸,知道这个时候不适宜和云烨起争论。自从来到这里,他心里已经认定了云烨绝对不是第一次来,从他对付雪龙,蝎子,再到引开野人,手法非常地纯熟,如果全部都归功于情报,未免有点说不过去。

  他一来到天池就准备洗澡,还轻易地找到了温泉,待在这里不但能避开危险,还能监视整个大湖,如果不是对天池非常熟悉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更何况这里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落脚地。

  奔雷老道不干,可能刚刚被怪兽一尾巴拍死的家伙和他感情很深,根本就听不进去人话,明明已经开始下起了小雨,竟然还敢举着宝剑大声的咆哮说要杀死那个怪兽。

  无舌捡了一块石头甩手就打在那家伙的手腕子上,他手里的剑一下子就被打飞了,刚刚飞起来没多远,一道闪电伴随着惊雷就击打在剑上,看着那柄剑冒着黑烟掉在地上,剑身扭成了麻花样,袁守城的嘴巴就再也没有合拢过。(在高山上的凹地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里的水汽聚集到了饱和状态,只要有震动,就会下雨,打雷也是一样,好多名字叫做雷公山,雷公岭的地方都会随时随地的打雷,很神奇。)

  “洗澡!”袁守城带头脱掉衣衫钻进了水潭,两个道士也乖乖得钻进水里。神情古怪的待在水潭里一动不动,生怕再招来雷电。

  天上下着雨,还越下越大,所有人都把身子蜷缩进水里,只露出脑袋仍凭雨打风吹。这里积蓄的能量释放有一个过程,好在这个时间并不长。冰冷的雨水浇在脑袋上并不舒服,云烨感觉自己的皮肤都泡的发皱了,这场雨终于停下来了,一道彩虹就挂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似乎触手可及。

  从水潭里爬了上来,浑身酸软,肚子咕咕叫,泡温泉非常的消耗体力,所有人包括无舌都被那道惊雷吓坏了,天地之威不是凡人的肉体所能抗衡的。

  最大的好处就是云烨的耳根子清净了好多,大雨过后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找不到柴火生火做饭,但是这个时候需要好好地吃一顿热食,云烨就带着老兵端着锅来到了热泉的泉眼附近,卤蛋,卤肉,干饼,这些东西一股脑的丢进锅里,然后再把锅架在冒着蒸汽的泉眼上,等着把食物煨热了再吃,这眼泉水和洗澡的那眼泉水不同,热地惊人,鸡蛋扔进去,不一会就能煮熟。

  等饭吃的功夫,云烨对袁守城说道:“这个世界太大了,所以什么事情都能遇到,你们都认为这里是神仙地,可是你们看到神仙了吗?这里只有野人,怪兽,唯独没有神仙,这里也不适合人生活,我们这一次悄悄的来,然后就悄悄地走,不打扰这里的生物,总算看过天池了,就当是来欣赏美景的,人一辈子这样的机遇不多,再看看,明天我们就下山。”

  袁守城摇头道:“你刚好说反了,这里才是神仙地,山下有怪虫,有即将变化成人的妖精,湖里有怪兽,花园里有无数的蝴蝶和奇花异草,奔雷开始对神仙不敬,就会有雨降下来以示惩戒,当他再一次咆哮的时候就有惊雷降下,敢在神仙地拔兵刃确实该受到惩罚,这一次我们明日就下山,到了城里我会即刻修书一封,立刻就会有无数的道门高士来到这里,老夫要在天池边上,修建一座道家神殿,作为向世人宣法的所在。

  云侯乃是世外高人,对我道家学说有所不知,葛洪的《枕中书》中记载:混沌未开之前,有天地之精,号“元始天王”,游于其中。后二仪化分,元始天王居天中心之上,仰吸天气,俯饮地泉。又经数劫,与太元玉女通气结精,生天皇西王母,天皇生地皇,地皇生人皇。

  西王母乃是先天阴气凝聚而成,天上天下、三界十方,女子得道登仙者,都隶属于西王母管辖。据《山海经》载,上古之时,黄帝讨伐蚩尤之暴时,蚩尤多方变幻,呼风唤雨,吹烟喷雾,西王母即遣九天玄女授黄帝三宫五意、阴阳之略,太乙遁甲、六壬步斗之术,阴符之机、灵宝五符五胜之文。黄帝遂克蚩尤于中冀。虞舜即位后,西王母又遣使授白玉环、白玉琯及地图,舜即将黄帝的九州扩大为十二州。

  听了西王母的典故,云侯难道还不明白老夫为何要在天池建立神殿么?我们即使无缘得见西王母,但是这份机缘,老夫还是要留给道门的,西王母不但是神仙,也是地仙之祖,陛下的江山传承自黄帝,而黄帝又受了西王母的恩惠,所以陛下也会感同身受,此地对我道门意义重大,不可轻易舍去。“

  瞅着袁守城悲苦的面容,云烨无言以对,或许袁守城一直虔诚的信奉着漫天的神佛,一百多年的自我催眠,已经让他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俯身看着脚下的一汪天池水,看着怪兽欢快的在水里游来游去的的快活模样,他们不知道,自己马上就会大难临头。

  一旦庞大的道门大举进入此地,山下的虫子会被吃光,山上的野人会被圈养起来,湖里的怪兽说不定也被道门的高人收服当做坐骑,云烨只希望自己再来的时候,道门的高人不要问自己收取昂贵的门票费用。

  又一座名山大川完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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