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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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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节 不死药


      大浪淘沙之后沙子还是还是淘不干净的,黄金里面都有沙子的成分存在,更不要说泥沙俱下的朝堂,各色人等在万民宫整日里给李二上演各色的剧种,高高在上的李二需要看清楚各色伪装直指人心,这是一门极高深的本事,在纷乱的朝堂上从众说纷纭中找到正确的意见更是一种天赋,很明显,李象不具备这样的天赋,皇家的天赋不能遗传,想想就让人感到丧气,善于给自己打气的李二很快就从烦恼中走了出来,决定在今年秋天进行一次真正的秋猎,检校一下帝国的少年,看看他们是不是也已经退化成了窝囊废。

      出现一个李象已经让李二伤透了心,如果再多几个他一定就会发疯,富贵不过三代,检校少年人,就是在检校帝国的未来,现在已经到了为将来做打算的时候了。

      每天去两仪殿去看看兕子,是李二每天雷打不动的安排,不愿意见到爱女日益憔悴,心中却割舍不下,每天看到闺女苍白的小脸就不由得悲从心来。

      从闺女的房间出来,李二久久的站在江山社稷图面前一言不发,原来天下第一人在阎王面前也没有多少面子。

      “朕恨不能以身代之!”李二长叹了一口气。

      “陛下何出此言,公主的病情并非不可救药,我大唐万里疆域内奇人异士数不胜数,陛下之需下旨一封,明诏天下,定会有山野奇人甘愿为陛下解忧。”

      李二听了秘书丞褚遂良的话后,立刻就来到桌案前,挥毫写了一张诏书,拿给褚遂良之后对他说:“拿去吧,将人给朕带回来!有才不来者。死!“

      褚遂良眼中闪过一丝喜悦,躬身领旨,匆匆的出了万民宫,立刻就去了中书准备用印明发天下,房玄龄看到之后,看了褚遂良一眼说:”少杀几个人。陛下现在是病急乱投医,清醒过来之后你不一定能沾到便宜。“

      褚遂良指着房顶说:“我的心天地可鉴!”

      房玄龄点点头,就在诏书上用了行走印鉴,默默地将诏书还给褚遂良,就不再多说一句话,就好像刚才办完了一件极为普通的政务。

      龙虎山有不死药,这是张道陵时期就传下来的,据说能够活死人生白骨,不过只是秘传。乃是龙虎山的大秘密,不过现在这个秘密被褚遂良破解了,他从一本随意从街上买到的旧书里发现了这一秘密。

      现在他就要征辟龙虎山的道士出手,献出不死药为公主治病,这个秘密褚遂良也曾对皇帝说起过,但是李二还是一笑置之,如果真的有这样神奇的东西,它早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在发现的不死药的第一时间,就会被人吞服。只有这样才合情理,说龙虎山将这个秘密保持了八百年简直就胡说八道。

      现在不一样了,李二对兕子的病情已经绝望了,人世间的医家圣手孙思邈都已经束手,唯有求助于神灵,不管灵不灵。李二都想试试。

      既然是龙虎山的至宝,必然会受到龙虎山的极力反抗,所以房玄龄才会出劝告之言,龙虎山的大师兄参商恐怕不得不走一趟京城了。

      “百鸟朝凤凰,孔雀焉何独开屏?我道家竭尽全力的重建西王母神宫。天下道观无不供应财富,家叔更是散尽自己七百年积蓄应奉,既然龙虎山自认乃是神灵之后对神山并不在意,我们对他们也就不必太在意。”

      袁天罡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听了一个道士的禀报之后,神色不变,积蓄沉入到无尽的观想之中,冷漠的态度让那个道士愣在当地。

      风暴总归是要来的,既然朝廷已经打算拿龙虎山以及五斗米教做法,袁天罡只想置身事外,只要熬过这最初的几年之后,一旦神宫建成,道门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朝廷限制传教,口口相传之下,道家必然大盛。

      小武进宫去看了兕子,回来之后心情很差,兕子是她的学生,看到衰弱到极点的兕子,小武不由得想起来师父以前在梅花落地的时候吟唱的一首词中的两句:”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虽然身处盛夏,小武的心情却像是在经历严冬,那个精灵一般的女子哪怕憔悴的已经没了人形,依然在欢笑,因为瘦弱,所以眼睛显得格外的大,笑语盈盈依然有暗香传度。

      孕妇背着手站在小池塘边看起来格外的可笑,但是小武脸上却能刮得下来寒霜,刚才出皇宫的时候他看到了张贴在朱雀大街上的皇榜,小武毫不意外地从这张皇榜里读出来森森的杀意,不知道这一次将要被屠杀的人是谁,小武很是为云家担心,既然孙道长束手无策,皇帝只能求助于神灵,按理说除了佛道俩途,距离神仙最近的就是云家。

      “不可能,不可能是师父,时间,地点都不对,而且气氛也不对,在京城张贴的皇榜只有一十二封,还赶不上江西南道的数量的一成……”

      狄仁杰刚刚把话说了一半就忽然停了下来,小武转过身子阴森森的笑道:“接着说啊,怎么不说了?把你想要说的话全部说出来,我总要听到确切的目标才会放心,师父把家小交给我们照顾就不能出半点的茬子。”

      狄仁杰苦笑一声说:“看样子就是了,龙虎山要倒大楣了,陛下这是病急乱投医,师傅早就说过兕子是没办法活过豆蔻之年的,为甚还要看苦苦的折腾?难道师父和孙先生的判语陛下还信不过不成?“

      小武摸着肚子瞅了狄仁杰一眼说:”这和信任无关,陛下这是爱女心切,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闺女会死,他准备用自己的权势来给自己的女儿寻找最后的一丝良机,要是换了我,早就这么做了,为了我的孩子,就算是杀的血流成河又如何?“

      狄仁杰呸呸的吐着唾沫冲上来捂住小武的嘴恼怒的对他说:”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好好的生下来,你也会平平安安,我们全家都会平平安安,才不会出现这样的怪事。“

      小武推开狄仁杰的手,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啄了一下,欢喜的说:”这就对了,我们好好地过我们的日子,龙虎山从张道陵在那里传道以来,几百年下来也积累了一些人脉,总会有应对的法子,你好好的去查你的那个碎尸案,跟我说说,帮你出出主意,最近实在无聊,看了兕子我的心情很糟,换个心思,说说……“

      ‘不说,那是我的案子,上回跟你说了银钗案被你三两句就给理出了头绪,害得我老大的没面子,你现在有身孕,不要听这些血淋淋的凶杀。”就在狄仁杰抱着小武调笑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小武绷紧了身体,像是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

      惊愕的松开小武,见她脸色铁青,恶狠狠的看着后面,赶紧回头望去,只见一个带着锥帽的黑衣女子就站在池塘边的柳树下,露出一双冷冰冰的眼睛看着自己夫妻。

      狄仁杰正要问,就听小武说:“就是这个女人跟我说要带走我们的孩子。”

      狄仁杰呵呵一笑把身体挡在小武身前拱手朝那个女子说:“原来是前辈驾到,狄仁杰失礼了,不知前辈尊姓大名。”

      那个女子没说话,却猛地窜了出去,与此同时,一只红色的弩箭从狄仁杰的肋下钻了出来,钉在女子身后的那棵柳树上,弩箭的尾巴还在嗡嗡的晃动,如果那个女子躲闪的稍微慢一点,这支弩箭应该钉在她的咽喉上才是。

      小武的袖子抖了一下,一柄红色的燕翅弩赫然出现在她的手里,再一次对准了那个黑衣女子,并且毫不犹豫的再一次激发了弩箭,而且一次就把剩余的两支弩箭统统的射了出去。

      “咄咄两声轻响,弩箭钉在了一张小几上,那个女子抛掉手里的小几,冷冷的对小武说:”你逃不掉的,你的孩子必须交给我,这是你们白玉京欠的债。“”怎么能对前辈动粗!“狄仁杰疾声厉色的抓着小武的手夺下燕翅弩,抛到一边,斥责了小武一句,小武垂下了头,狄仁杰再一次躬身施礼道:”我们从未承认过自己是白玉京的弟子,前辈是不是认错人了?‘

      黑衣女子的瞳孔缩了一下,问狄仁杰:“你就是这一代的宾媚人?”

      狄仁杰摇摇头说:“不是,听说我师父是,你不如去找我师父报复?”

      “你师父已经是成熟期的宾媚人,我要来何用?我要的是没有成熟的宾媚人之子,如果是女儿最好。”

      狄仁杰嘿嘿的笑道:“前辈这样咄咄逼人,又不敢去找我师父,就不担心我师父回来之后找你的麻烦?”

      小武娇笑道:“呆子啊,你还没看出来,这是师父欠的风流债,师父欠人家一个孩子,所以人家很不高兴,就来找我们,父债子还,找我们也没什么错误。”

      黑衣女子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无比的愤怒,狠狠地瞪了一眼小武对狄仁杰说:“百变的妖魅,也是你能承受的起的?”

      小武接过话题说:“这是我们的事,不劳你操心,不过我师父有东西给你,接着把。”小武说完话,就把狄仁杰刚刚交给她的一颗黑乎乎的小圆球抛给了那个黑衣人,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只是铁球上似乎冒着火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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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节 火凤凰


      美极了,大地正在慢慢地隐入到黑暗里,只有山巅还铺着一片金黄,天边的火烧云如同怒浪翻波,一片红色的火网照亮了阴暗的大地,就像是一只浴火的凤凰在引颈高歌。

      火网在下降的时候不时地爆出蓝幽幽的火苗,这是储存在弩箭尾部的白磷在燃烧,它们甚至会脱离弩箭,慢慢的从天而降,给火红色的火凤凰披上一层绚烂的蓝衣。

      大食人将巨盾覆盖在自己的头顶,想用盾牌挡住这道火网,整只军队仿佛在刹那间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乌龟,除了那些受伤的大食士兵无助的哀嚎,剩下的人都已经钻进龟壳里去了。

      云烨踮起脚尖透过巨盾的空隙想看看这一轮火箭的打击效果,刘正武却不慌不乱的再一次下达了发射命令,就在第一道火网将将落在大食人头上的时候,第二波弩箭就再一次尖啸着飞上了半空,他和云烨一样对自己的放火功底非常的有信心,俩波火箭足矣焚毁河面上的所有物体,尤其是对人的打击尤甚,因为像这样密集的火油弩箭燃烧,会抽干打击范围内的所有氧气,形成一片恐怖的无氧地带……

      大食人的盾牌还是有效果的,火网落在盾牌上迸射出更加绚烂的火花,液体的火油弹彻底的爆裂开来,黏黏的油脂附着在一切能附着的物体上燃烧,乌龟变成了一只火乌龟。

      缓缓下降的蓝色白磷火,被温热的气浪卷的上下飞舞,就像是有无数的冤魂在索命,它们从气浪的空隙里钻了进去,有些甚至钻进了乌龟壳里。

      当白磷火附着在钢刀上继续燃烧的时候,乌龟阵终于崩溃了,只要是人,就无法抵挡白磷火往肉里钻着燃烧的痛苦,当一面盾牌被扔掉之后。就有更多的白磷火顺着空隙钻进这只铁乌龟,当所有人扔掉盾牌想要逃走的时候,他们绝望的发现,天上第二只火凤凰已经形成,正在尖啸着向无遮无拦的他们冲了下来……

      云峥揉揉鼻子。这样的战果本来就在预料之中。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优素福会就此离开战场,自己的驼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追击武器。单纯的依靠程处默的骑兵追击,他又觉得极度的不划算。都已经答应将士们回家过年了,怎么能失信于人?

      刘方已经瞠目结舌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见云烨从下面上来,就像是见到了鬼,指着他嗬嗬的叫唤,能让这样的老贼震惊成这样子,云烨说到底还是有些骄傲,关心的握住刘方粗糙的大手说:“您离开的时间有点长,不知道军备发生了一些变化。也是情有可原,您老看看,接下来咱们是要进攻呢,还是会去睡觉?我已经瞌睡了。”

      刘方愤怒的将自己的手从云烨的掌中抽回来,指指云烨,又指指白雾蒸腾的战场。勉强挤出来一句话:”你打算将这些人煮熟了以后吃掉吗?“

      云烨揉揉鼻子,这里的味道确实不太好闻,火焰落在冰上,会将冰融化,但是火焰却不会熄灭。他只会将融化的冰水加热,然后再融化更多的坚冰,现在距离上冻的时间并不久,坚冰只有两尺厚,如果再来一波火箭绝对能够把这里的冰层烧化,现在烧不化,整个冰面就成了一口巨大的煮肉的开水锅。

      驼城上的热气球不断地把敌人的消息传达了过来,说对面已经有无数的人站在河堤上,却没有向前走一步,都想看看战场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至于战场上,水汽蒸腾的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有限的几十个人因为不在火网的笼罩范围逃回去了。

      在两军的对峙下,所有人眼睁睁的看着最后一缕火苗熄灭了,战场上安静极了,只有偶尔一两声坚冰爆裂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

      ”风!大风!风!大风!“唐军阵营里突然爆发出关中人特有的战歌口号,以前大家都是喊狂风的的,现在已经没人喊了,特意把这个殊荣留给抓住敌军主将的英雄。

      说起来无趣,喊完了口号大家就准备回营睡觉了,因为对面的大食人向后撤退了三十里,估计他们想要另外想办法对付唐军,今天这一幕太出乎他们的认知范围了。

      唐军没有追赶,只有程处默的骑兵绕过战场从大河的上游踏上了河对岸,并且在那里连夜修筑营寨,驼城在非战时不允许暴露在敌人的正面,这也是幕僚们总结出来的条令。

      与其说驼城是一支军队,不如说他是一架巨大的机器,适当的保留这架机器的神秘感非常的有必要。

      ‘老天爷,你到底造出了一个怎样的怪物?”刘方和云烨回到帅帐之后就忙不迭的发问,原本以为会有一场激烈的战事,想不到整个战争在短短的一个呼吸间就彻底的结束了,结束的如此的彻底干脆,五千人的性命就这样轻易地从人世间消失了。

      “我讨厌没完没了的打仗,所以就想着早点把这些仗全都打完,打完以后我就准备回家种地,我的本质就算是一个地主,天生喜欢在土地里刨食吃,所以我会把这个传统承继下去。

      这些骑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总以为自己要比种地的强悍一些,所以我不服啊,那就一次把他们打怕,打服,我要他们见到唐人的作战方式后,在梦里都会呼唤妈妈保护自己。

      正因为我讨厌战争,所以我才会这样疯狂的投入到战争里面去,刘先生,我知道您心里的担忧是什么,完全没有必要为驼城担忧,任何强悍的武器只会得逞于一时,绝对不可能长久的占据高峰无数年。

      难道您就没有发现驼城有一个致命伤吗?那就是行动缓慢,作为防御武器他几乎是最强的存在,但是作为进攻武器,它还有非常多的不足,如果敌人装备有驼城上的武器,驼城就只会成为一个靶子,会死的极为难看。

      就因为他有诸多的缺点,所以我敢肯定,陛下现在一定在找人日夜研究如何才能干掉驼城,很有可能已经有了腹案,所以才会任由我们在西域横行霸道,刘先生啊,您只管作战,这些事朝堂上的较量您把它交给我就好,我一定会把握好其中的度量,不会越雷池一步。“

      杜如晦从外面走进来,外面的天气太冷了,他呵着手搓了几下之后对云烨说:”以后杀人不要杀的那么难看,刚才军士们打算去看看战场,准备打扫一下,结果一个个呕吐着回来了,告诉老夫说那个战场没必要打扫。

      大食人退走了,你怎么办?程处默不能无休止的留在河对岸,那里其实很危险。”

      刘方摇摇头说:“不会的,我们明天就拔营离开,继续回国,反正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突厥人突破了沃尔城,正在一路向西攻击前进,再无回头的可能,所以就如云烨说的那样,孩子们也该回家过年了。”

      杜如晦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啜了一口问云烨:“你们真的确定优素福会追上来?如果老夫是优素福亲眼看见了今晚的战局,是不会和你硬憾的,咱们退走,说不定正和他的意思。”

      刘方冷笑道:“他不敢退,只能追击我们,不管死多少人他都会紧紧地追击我们。”

      云烨笑着给杜如晦解释道:“您老人家也是宦海沉浮多年的老人,追击这两个字的意思难道您还不清楚?追击是功劳,不追击就是承认失败,听说哈里发并不是一位仁慈的君主。”

      杜如晦不耐烦的说:“这一点老夫知道,问题的是我们有必要和优素福演这场戏吗?按照我们的实力,回头重新进入大食,他会死无葬身之地。”

      云烨看了刘方一眼嘿嘿笑道:“当然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他必须送人过来给我们杀,直到我们认为他已经没有力量入侵西域为止。”

      杜如晦眯缝着眼睛看着云烨,小小的眼睛里精光大作,这一刻看不出有半点的老态龙钟,他佝偻的腰背也在这一瞬间挺得笔直,戟指云烨大声说:“国法纲纪在上,汝敢做出鼠窃的勾当?优素福给了你多少好处?“

      云烨笑到:”您先暂息雷霆之怒,听我把话说完,优素福的好处还没给我,我就在等好处,这一次不给,我就继续打到他给为止。“

      杜如晦长长的喘了一口气说:”军国大事,重如山岳,你们怎么能如此的儿戏,自古以来骄兵必败,名将折损在骄傲二字上的还少么?云侯,我们不需要什么好处,只要干掉优素福的大军我们要什么都有,这片大地就会任由我们予取予夺,不需要别人送上门来,只要我们想要,上门去取就是了,此事万万不可苟且。“

      ”不苟且,不苟且,咱们就是想换一种打发,这样比较轻松一些,既然您不愿意,咱们就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就好。“云烨无奈的回答杜如晦。

      杜如晦这才放松了语气缓缓地对云烨说:”老夫浸淫官场一辈子,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一条,那就是尽量的少和敌军暧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这样做,和敌人暧昧就会给敌人可趁之机,这个敌人可不单单指的是国外的敌人,同样适用于国内。

      这场战争我们已经胜券在握,不要走捷径,没有必要,走远路虽然费力气,但是胜在安稳,老夫只求我们能荣耀的骑马入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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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节 回马枪


      杜如晦的话让云烨想了一晚上,老家伙还是看的仔细,自己这些年生活的过于顺利了,总以为李二会对自己无底线的包容,却不知这个世界上谁都有底线,尤其是皇帝,他的底线很可能就是生死线。或许自己的忠诚才是自己的最大保命符,这道根基万万不能受损,也损失不得。

      早上起来之后,在和杜如晦,刘方无舌一起吃饭的时候,恭恭敬敬的向杜如晦行了礼,然后四人就坐下来吃饭,那日暮亲自伺候汤水。

      早上没有什么好吃的,西域的地方只要大雪下来,就见不到半点绿色,云烨并不允许驼城上有温室,因为这样不可能供应全军,所以就没有多少意义。

      羊肉汤加上饼子,就是早餐,今天给杜如晦特意熬了一碗小米粥,自从进入西域,这东西就彻底的没有了,就这点小米,还是云家的掌柜在碎叶城的时候送给那日暮补身子用的。

      杜如晦喝完了米粥瞅了云烨一眼叹息一声道:”你还真是从善如流啊,老夫还以为你少年得意,不会在乎这些细节末叶,你一晚上就能扭转自己的心态确实难得,这样的话老夫对杜荷也说过,你知道他怎么回答?

      他说少年人自当有少年人的跋扈之气,还拿霍去病来做比喻,杜荷一介纨绔子弟,没有你这样可以媲美霍去病的功绩,更没有你的灵巧心思,将来难免会有大祸临头,云烨,你要是觉得欠老夫的,就把这份福报给杜荷吧,老夫风烛残年,用不上。没必要拿妇人催奶的物事来表达心意,老夫喝羊汤,吃面饼就很好了。“

      云烨嚼着面饼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杜如晦作为杜家的家主,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特意去点醒别人家的家主,只会默默的站在旁边观看,不上去推波助澜就算是两家人的情谊深厚了。换了云烨自己也是如此,这也是勋贵间的规矩,看似相安无事。其实剑拔弩张。

      被寒风吹得冰凉的阳光冷冷的照在身上,云烨看着昨晚的战场心里越发的感到冰冷,这是一个怎样的冰封地狱啊。

      到处都是焦黑的尸体被禁锢在寒冰里,偶尔有几根残肢突兀的伸出冰面,像是索命的厉鬼伸出的爪子。外面是晶莹的冰,晶莹剔透。清晨的落霜将它装扮的极为美丽,那些荡漾在冰棺里的死尸却是想要重见天日,需要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

      不能苟且!脑子里总有这样的一个声音在提醒云烨,所以在眼看着大军收拾行装准备出发之后,就命程处默先行,驼城结成一字长蛇阵在后面断后。

      走了不到二十里,风中就传来悠扬的诵经声。优素福在给自己的部下招魂。

      四十里之后就彻底的停止了行军,三千里地云烨打算用八十天走完,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大军旁若无人的走在他国的领土上总归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这是一次武力宣示的游行,这是狮子在悠闲地淌过鬣狗的领地,你只能低声呜咽不能大声咆哮,咆哮的后果就是被撕碎的下场。

      对于大唐来说,大勃律就是一只鸡,莎栅或者是一只兔子?吐火罗勉强算得上一只鬣狗。所以敢凶猛扑上来攻击驼城的就只有大食这只猎豹了。

      这一回大食的三千骑兵凶猛的选择了长蛇阵的中部,打算一鼓作气的将驼城从中间冲断,然后让大批的骑兵将驼城分割包围之后聚而歼之。

      很明显,优素福没有读过李靖写的《六军镜》不明白一字长蛇阵的特质,那就是击头尾至,击尾头至,击中腹。首尾至,在三千骑兵和中腹的驼城作战的时候,大食人眼睁睁的看着驼城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环,无论他们派出多少兵力阻止驼城合围。都无济于事,程处默,郭平,陈数率领的骑兵沿着驼城冲杀过来,躲在驼城的八牛弩范围内,借助自己强大的远程攻击,将前来救援的大食人斩杀在五百步这个极限范围内。

      驼城的两头相交的时候,驼城围拢的圈子里的厮杀声就渐渐的消失了,三千人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就被这条大蛇吞噬的干干净净。

      吃饱了的大蛇再一次结成方阵,在号角的指引下缓缓地向东移动,云烨想要回家的**无人能够阻挡。

      走在最后面的是程处默。他不知何时给自己换上了一把长长的马槊,等自己的部下全部撤离之后才抖动马缰跟着大部队后撤。

      不到时候,敌军还没有疲惫,也没有丧失胆气,还不到自己大举进攻的时候,这个时候的程处默对自己的麾下充满了信心,不管是关中子弟,还是那些仆从军,相信他们在见识了驼城的强大之后,已经对自己将要取得胜利这回事坚信不疑。

      仗打到这个地步,顺风顺水的,就是兔子这时候也敢撵狼,这些天都是驼城在立威,还轮不到骑兵出来死战。

      想到自己兄弟的性子,程处默就恨不得拍自己的大腿,说什么战略目的已经达到,没必要将部下损失在这些无意义的战斗上,不希望将来有人念诗说什么可怜什么什么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之类的酸话。

      不打仗自己跑了上万里来这里干什么?将士们来这里又干什么?听说玄奘取西经也不过就这点距离而已。

      现在不错,兄弟的脑子似乎开化了,一句不苟且就让人精神大振,说的也是,已经能在这里横着走了,为何要与敌人苟且?

      程处默虽然勇猛,却也不是一介莽夫,作为将军,他依然是一个合格的将军,能分清楚自己在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

      范弘一严格的遵守着大帅的命令,在军中不断地巡视,身后跟着十几个军法官,他们所到之处,无数的将官都会立刻检查自己的装备和衣着,百人队长小声的传递着命令,要自己那些邋遢的部下注意了,千万不要被军法官抓到,这些天大帅在整顿军纪,不能出岔子。

      范弘一对自己的威慑力非常的满意,他虽然不知道大帅为什么会突然开始整顿军纪,在他看来最需要整顿军纪的就是大帅本人,在军中连闺女都生出来了,还怎么要求别人?

      想想那顿满月酒,范弘一就哭笑不得,这是自己这辈子第一回在军中喝满月酒,云家的人都讲究,小小的闺女洗三之类的礼仪半点都不能少,客人还需要遴选,听说那日暮夫人拿着将官的花名册翻了三天才定下人选。

      丑陋的不要,杀气重的不要,不会说话的不要,这是对部下的羞辱,当自己打算当着大帅的面指责这样做不对的时候,老元悄悄地拉扯了自己一把,示意自己不要太认真,反而端起酒杯祝贺云家小娘子福寿康宁,还从怀里掏出俩件精美的银器送了过去,笑着说是自己和他的贺礼。

      ”老范,大帅这是在自污,你怎么就看不出来?咱们这一次立下的功劳太大,大的有些过分了,胜利之后我们就该考虑退路了,只有大帅遭到人家的弹劾,陛下大度的原谅了大帅的这些举动,我们才有好日子过,大帅才能顺利的进爵。

      咱们的大帅是一个多么聪慧的人,那日暮夫人也不是一个狗眼看人低的女人,那日暮夫人在火堆边上给大火跳舞唱歌的时候,怎么就不端贵妇架子?闺女的大喜日子怎么就开始嫌弃大伙了?没道理。“

      听了老元的话范弘一这才明白过来,立刻就回到自己的帐房,恭恭敬敬的记录下了云烨这一次违反军纪的记录,并且拿给大帅过目。

      ”以后不许徇私情!“这是大帅抱着闺女给的一句评价,此时,帐外激战犹酣……

      刘方手里拿着望远镜在不断的观察优素福的大军,连续四十天的不间断追击,大食人的军阵明显的已经开始散乱了,大队人马拖拖拉拉的跟在后面,前军和后队已经被扯开了足足有五十里的一道缺口。

      可以了,大食人已经疲惫了,该到程处默穿插到敌后去了,只要他带着四万骑兵挡住这十万大食人一个时辰,驼城就会沿着这道谷地将这十万人碾成肉泥。

      程处默终于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角声,听到号角声就证明大军已经做到了将大食人肥的拖瘦,瘦的拖垮的目的,自己这些天带着部下屯居在驼城上养精蓄锐,等的就是这一刻。

      又是一个下弦月,清冷的月辉洒在黝黑的铁甲上,反射着幽幽寒光,包裹着棉布的马蹄踏在布满霜花的碎石上,心情激昂到了极点,终于又有一场像样的仗可以打了。

      云烨焦躁的在驼城上走来走去,他非常的担心自己的四万游骑,两万仆从军的命运云烨并不是很在乎,他们必须要经历一场大战来表现自己的忠诚。死伤其实就是投名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想比之下,程处默带领的两万关中子弟才是导致云烨焦躁的原因。

      ”不要着急,他们才走了一个时辰,按照路程计算,他们至少要走三个时辰,再休整一个时辰才能投入战斗,既然是打仗,伤亡在所难免。“

      杜如晦披着皮裘抬头看着月亮小声的劝慰云烨,像是一个诗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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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节 黄叶落


      秋风漫卷了关中,鸭脚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被寒风从树冠上撕扯下来,随着寒风婉转飘逸,打着旋越过高高的皇城,从城头的金甲武士的耳畔悄悄地飞进了紫禁城,长长的甬道里一个人都没有,平日里急匆匆走路的宫女太监,这时候都已经躲在自己的小屋子里跺着脚抱怨着早到的寒冷天气,所以这片树叶并没有在这里停留,跌跌撞撞的穿过甬道来到了万民宫前。

      宽阔的广场一尘不染,高大的宫殿挡住了寒风,寒风不甘示弱,想从这座阻碍他前行的宫殿里找到前进的道路。

      于是,风声就越发的急促,在一个宦官开门的一瞬间,携带着那片鸭脚树叶闯进了这座属于帝王的殿堂。

      李二身前的纸片被吹拂的漫天飞舞,就像是一片片巨大的雪花,眉头一皱就打算发火,无意中看到被寒风带过来的那片鸭脚树叶,却不由得安静了下来,捏起那片树叶仔细端详片刻,就把它夹进了那本《大唐西域记》,然后重新拿起一本奏折继续批阅,没有理睬那些战战兢兢地到处捕捉纸片的宦官和宫娥。

      “启奏陛下,晋阳公主进了云台山,身子康健。”进门的那个宦官小声的禀报。

      李二抬起头朝洛阳的方向瞅了一眼,“唔”了一声就表示自己知道了,抬手就把放在桌面的一个绣着熊猫的手帕塞进怀里,但愿小兕子也有自己的福缘。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李二都要去云家做客的,享用一顿秋日肥羊,云烨烹煮的肥羊真正做到了肥而不腻,一把青盐而已,就将羊肉的美味烘托到了极致,问他要方子,这个混蛋居然不给。

      自己已经有三年没有去过云家吃羊肉了。看来今年也吃不上了,这家伙今年是回不来了,一支大军孤身钻进了别人的领土,还在那里长气的问人家君主要补给,也只有这个胆大包天的混蛋能干的出来。虽然满朝文武都说这小子嚣张到了极点。却不得不承认这样做确实长精神。

      假道伐虢也不是这么干的,只能说这家伙对自己的驼城有信心到了极点,这是将暴戾的军事思想运用到极致的一种表现。

      隔着两个国家去打第三个国家。什么人干过这种事情?不过,从目前的军报来看这家伙居然干的有声有色,沙珊国保持中立?这个论调几乎让朝臣们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一个野猪一样的家伙冲进了你的国家,攻破你的城池,问你的子民要补给,作为国君你居然保持中立?

      这在大唐是不可想象的,大唐的官员已经偏执到了别的国家的野猪冲进唐境拱坏了一些玉米,当地的官员也会习惯性的问对方国君是不是对大唐产生了敌意。

      举世攻唐的战火方息。现在轮到大唐去问问那些人为什么要攻打自己,比如问善德女王,虽然她已经自杀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侄女金胜曼,张俭依然不打算放过这位新的女王,这一回你就算是把给皇帝的情书绣在内裤上也不可能平息大唐朝野的万丈怒火。

      靺鞨人。室韦人彻底的回归了原始状态,丢失了所有能住的简陋房子之后,他们现在只会从山洞里出来拿自己的女人换酒喝。

      李二对于自己儿子干的缺德事很满意,白登山下已经开辟了无数的女人牧场,这些原本属于野人的女人。在吃饱肚子之后,就再也不愿意回到寒冷的山洞里去了,她们很勤劳,喜欢牧羊,喜欢在草原上抓兔子,更喜欢和干净的汉人在天地间野合。

      当第一批孩子被那些野人妇女用擀面杖从肚子擀出来之后,(这是鄂伦春人的习俗)一个新的部族就慢慢建立了,这是一个个以女人为主导的部族,她们认为自己没有男人也会活的很好。

      想到这里李二就笑的气都喘不上来,自己早年和魏征的战争现在想起来是如此的可笑,自己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儿子,已经快把魏征折腾疯了,就算是有仇也早就雪过恨了。

      魏征老先生主导了美酒换女人的大计,魏征老先生主导了人口融合的大计,魏征老先生同意边军每年在这些妇人的部族里停留十天。魏征老先生……

      李二狂笑着命史官将郑国公魏征的事迹记录在史书上,并且将这些光辉业绩当成恢复魏征爵位的证据明发天下,还特意派了断鸿走了一趟晋阳当面向魏征宣读自己的决定,据断鸿回来讲述,魏征听完之后面如土色,撕扯着晋王的胸衣当堂就翻脸了。

      魏怀柔的大名已经传扬天下,现在每个人都说老魏在对付女人方面很有一手,尤其擅长血脉融合之道,兵不血刃使得十万贼虏退回山林当野人,功盖天下,至于云侯那种远征万里战无不胜的功绩在老大人鬼神莫测的手段面前就落了下乘。据坊间传闻,和吐蕃人在大非川对峙的卢公听闻此事之后也亲手写了三个“服”字派人送到了魏征府上。

      李二对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的满意,国内百姓的生活在日渐改善,哪怕在战事最紧张的时间里,自己也没有增加任何的赋税,虽然丁役频繁了些,百姓也能理解,毕竟满世界的国家正在攻打大唐,往前线运输物资原本就是自己该做的事情。

      明年开春,已经停止的大工程就能继续开工了,这一次投入的力量和资金会更多,因为多了几十万的战俘,有了他们,百姓们就能大大的喘口气了。

      “该有口羊肉汤喝!”李二砸吧两下嘴,这样的天气里就该喝羊汤才是。

      “咦?陛下从何得知妾身熬制了羊汤?”长孙提着一个食盒从里间走了出来。一出来就听到了李二自言自语的声音。

      李二呵呵一笑,就从桌案后面走到前厅,坐在梨木花桌边上等候皇后给自己端吃食。

      羊肉汤端上桌子,李二嗅了一下,味道不错,可以和云家的羊肉汤相媲美。里面还放了晶莹的粉丝,绿莹莹的芫荽,发青的罗卜片子,只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不错。

      “云家的羊肉汤也不过就是这个味道。”李二吃了一口之后惊讶地看着皇后说。

      “没什么难的,云家的秘方说出来简单的您都不信。”长孙拿起那本《大唐西域记》翻看着。

      “那小子不是不给么?”李二挑起粉丝欣赏一下,随口问一句。

      “就是给煮羊肉的锅里扔一根新鲜的松木棒,就这么简单,青雀他们早就知道,他云家也不缺少这样一门手艺,您当年问的时候不是恰逢那个《专利法令》出台的时候吗,他自然要拿您一把。”一片树叶子从书里掉了下来,长孙俯身捡起来,放在鼻端嗅一下,朝李二晃晃,又夹到书里去了,神情诡异,

      李二大口的吃着自己的饭食,直到一大碗羊汤下了肚子,这才满意的擦擦嘴回敬长孙:“朕可没心思和妇人玩耍这些小心思,今日批阅奏章的时候,正在看云烨的军报,忽然起了大风,这片树叶就是在那个时候落在朕的案头,这片树叶既然和朕有缘,就留了下来。”

      长孙咯咯的笑了起来,冲着皇帝施礼道:“您的事情妾身可不敢过问,不过您也是的,不能总是围着我们几个老女人打转转,那些年轻的您总要雨露均施才是,现在已经有幽怨的深宫怨词传出来了,再者说,您应当再有些子嗣才对,我们几个您是指望不上了。”

      “朕觉得子嗣已经够多了,十四个儿子算不得少,再多,分封就是麻烦事,这一回将云烨,郭孝恪他们用命挣来的土地划分给了十六王,朕已经觉得对不起那些浴血奋战的将士,宫里的事情,算得了什么大事,明年就不要选秀了,只需要挑选一些明艳些的女子,奖赏大臣就是。”

      长孙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翻过年各路大军就要班师回朝,边患既然已经平定,也就到了酬谢诸位将帅的时候了,各个大营的军士也该回到自己的营地里继续休整才是。

      “二郎,这一次太子的功绩有目共睹,您是不是该对他进行一次奖励了,上一会否定掉象儿的世子位,对他的打击不算小。他的后宫现在乱糟糟的,烟容那样好脾气的孩子都不愿意在东宫停留,您说,是不是到了该妾身去管束一下东宫的时候了?”

      “这是你的事情,承乾应该明白,李象不适合继承皇位,这个恶人我们来做,要比他自己做来得轻松,他是储君,必须要坚持住,这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青雀这孩子你应该多去看看,飞船飞不起来这不是他的错,让他不要把过多的心思用在那个东西的上面,有了是好事,没了也没有什么好可惜的,研究点别的东西换换脑子,我还听说,希帕蒂亚也放下自己手头的活计全力帮助青雀。

      这样做不划算,大唐两位人尖子都把精力损耗在这东西上面不值得。”

      “劝不下来啊,青雀就是一个迎难而上的性子,希帕蒂亚也是如此,两头倔牛钻了牛角尖,想要把他们拔出来,必须云烨回来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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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节 北风寒


      今年的寒风注定不会刮的太长久,人世间的热度会很快融化寒冰,长安到处都是游走的人群,云欢从弥漫着蒸汽的包子铺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今天一整天没去上学,也不知道母亲会不会知道。

      他讨厌上学,讨厌从先生嘴里冒出来的每一个字,他宁愿看书也不愿意听先生讲述那些枯燥的道理,在他看来,在山上打猎都比读书好的太多了。

      云欢和哥哥云寿完全不同,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与众不同的性格,他最喜欢和女孩子呆在一起,比如这家包子铺老板的闺女。

      从早上就要了一屉包子,枯坐到晚上,直到必须回家的时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包子铺,自然,包子铺里的饭食他是不吃的,这里的包子和家里的包子根本就没法比,这已经他来包子铺的第三天了。

      回家的路上,云欢看着云彩发呆,撞到了路人他也不知不觉,他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自己为什么要娶程花花!

      说实话,如果花花不喜欢抡板斧的话,还是一个可人的美女,为什么她偏偏就喜欢抡板斧呢?女孩子只要拿起板斧的那一刻浑身的美艳就彻底的消失了,剩下的只能是彪悍。

      这门亲事是爹爹亲自定下的,程爷爷,程伯伯都是应承了的,所以没人能改变这件事,如果是娘亲订的,自己找爹爹说不定还能有个商量的余地,可是现在是爹爹亲自出面的,神仙老子也没法子了。

      三天前爹爹从遥远的西域寄信回来,自己的事情没说,只是要求娘亲现在就把聘礼送到程家去,给自己的婚事彻底的敲定了脚跟。

      正在云欢哀叹的时候。耳朵根子一紧,大姐云暮出现在他的面前揪着他的耳朵不肯松开。”小欢,你死定了,娘亲正在家里大发雷霆,我和大哥都被派出来找你,今天的这顿揍你是逃不掉了。赶紧跟我回去。“”为什么是你们找我,不是钱管家他们?“”你少来,钱管家被你捉弄过多少回了,告诉你吧,今天小武姐姐也在,我听见娘亲亲口说了,准备请小武亲自教你。“”噢!“云欢听了这话立刻就惨叫一声,这个世界上谁恐怖都没有小武姐姐恐怖,他从小到大从来就是在小武姐姐的阴影下成长的。

      蒔莳姐姐人非常好。会给自己带许许多多的好玩的和好吃的,要什么给什么,甚至会陪着自己去山里打猎,可是小武姐姐就不一样了,她根本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云欢打不过云暮,只好乖乖地跟着姐姐垂头丧气的回家,到了家门口就看见狄家的仆人正在大包小包的搬行李,云欢的脸蛋抽搐两下。这下子彻底的完蛋了,小武姐姐准备在家里住一段日子。看来云暮说的一切都成真了。

      宁愿挨母亲的一顿揍,也不愿意在小武手底下受尽折磨,因为自己不管是智力还是武力都不是小武姐姐的对手,最恐怖的是她手上有一种很痒的痒痒药,自己只不过偷她的衫子闻一下,结果就中招了。整整痒了一天,一天之内洗八遍澡都不能缓解,又不敢对别人说吗,只能一个人在屋子里翻腾。

      云欢喜欢美丽的花朵,喜欢悠扬的琴音。喜欢馥郁的香味,喜欢美丽的人,几乎喜欢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当然,美丽的小武姐姐除外,云欢发现小武姐姐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那就是邪恶,非常的邪恶。

      他之所以喜欢去那家包子铺原因就是喜欢看蒸汽缭绕中的小姑娘,他觉得那一刻小姑娘就像是神女下凡,美得不可方物。”跪下!“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欢习惯性的跪了下来,然后就是鸡毛掸子抽在身上的灼热感,大冬天的穿的又厚,母亲的力气还打不疼自己,现在不能嚷嚷,总要等到母亲消气才好。

      很奇怪,今天居然没有惩罚不许吃饭,原本都做好准备了,现在突然没有,这就让云欢的心里升起了警惕之意。”小欢啊,你以后要听话,乖乖地跟着姐姐读书,不要再淘气了,你看把师娘气成什么样子了,从今后要改知道吗?“

      母亲的一顿揍都比不上小武姐姐的两句话,在这个家里,小武姐姐几乎能做一半的主,家里的大小姐与其说是云暮,不如说是小武,现在早就嫁人了还是那样的讨厌。”师娘啊,其实咱家小欢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上一会偷偷地闻我的衣衫,知道分辨脂粉香味了,这可是大小伙子才有的毛病。“

      听到这句话云欢把眼睛一闭,知道狂风暴雨来了,果不其然,鸡毛掸子又落在自己身上,这一回真的很疼,娘亲下了死力气。”我是管不了你了,你爹爹在西域征战,为娘管着诺大的一个家,对你少了管教,谁知道你变成了一个下流胚,小武是你姐姐,怎么也这样胡为?“新月听到小武说的话,几乎要崩溃了。

      小武将辛月拉扯到一边小声说:”师娘,您弄错了吧?为什么小欢闻我衣服您就说他是下流胚?我小的时候,也喜欢这么干,喜欢闻您的衣衫,师父的衣衫,这么说我岂不是也成了下流胚,我就是想从衣服上的味道找到亲昵感,对小武来说您二位衣衫上的味道可以让我感到安宁,尤其是师父衣衫我房里一直有一件,没事干还喜欢穿穿,难道您就没有闻父兄衣衫的习惯?“

      辛月这个时候完全目瞪口呆了,只能呆滞的僵在那里听小武说这些奇怪的话。”咱们书院最近有一项发现啊,小兽其实就是依靠味道来分辨自己母亲的,狼群也是依靠气味来分辨自己的族群的,我们是人,可是也有兽性,越是感觉灵敏的孩子就越是能觉察到这些细微的不同,我敢说小欢能依靠味道分辨出家里的每一个人,这是长处,可不是什么缺点。您要是不信让小欢去调香,一定能调处非常好的香水出来。”

      辛月怀疑的看看小武,发现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非常的真诚,虽然小武喜欢闻夫君的衣衫有些奇怪,不过家里的怪人已经足够多了,窗台上就站着一只快要成精的大公鸡,谁家会把公鸡养八年?见多识广的辛月终于安静了下来,想到了外面那个对于夫君的传说立刻就转变了念头,把鸡毛掸子塞给小武说:“好,你是你师父的好徒弟,现在你小师弟成了混账,那就你去教,反正你们是一脉相传,我这么做也算是对得起你师父了。”

      小武见辛月气冲冲的被丫鬟簇拥着出了前厅,似笑非笑的对云欢道:“师父是宾媚人,小杰是宾媚人,我是传说中的狐媚子,小欢,你来告诉我你该是什么?说说。“

      云欢努力的把身子往后仰,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小武姐姐就是这样一副邪恶的样子,美丽的脸庞都要碰到自己脸颊上了,但是那双眼睛好像是死鱼的眼睛不管是谁都感觉不到半点的美感,只有冷飕飕的寒气从脚底板一直上涌到脑门上。”小武姐姐是妖怪!“云欢惨嚎一嗓子就窜出了前厅,飞一样的向自己的房间跑了过去,咣当一声就将大门紧紧的合上,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小武看着远遁的云欢,拿手指敲打着桌子所有所思的自言自语:”不管有没有白玉京,我们是不是该重新弄出一个白玉京出来?“

      同一时间辛月也在思量,程夫人私下里悄悄地问过自己关于宾媚人的传闻,开什么玩笑,夫君就是夫君,怎么会是什么劳什子宾媚人,听名字就不像是好人的名字,虽然在先秦时期确实是一位智计无双的厉害人物,说到底不过是一个说客罢了,在大唐说客也有很多,全都挤在东西二市帮别人侃价呢,拿说客来比喻夫君,这是对夫君的最大侮辱,比败家子,纨绔之类的言辞更加的恶毒,纨绔子,败家子,也必须是身份到了一定阶段才能有的名号,说客算什么。

      不过小武和小杰明显的不一样,就算是和蒔莳这个大师姐比起来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行事方法像绝了夫君,胆大包天,却能过的自由自在。

      小杰在大理寺根本就是一个异类,别人离不了,还不太受欢迎,所以和小杰关系很好的同僚几乎没有,小武在贵妇中间的地位也是如此,所有的妇人都仰望,却不会围拢在小武周围,能勉强和她说话的就是自己和希帕蒂亚。

      夫君说过他们太聪明了,所以就和周围的笨蛋们就自行惭秽,主动的离聪明人远一些面的暴露自己愚蠢的一面。

      想到这里,辛月就无比的期盼自己的夫君早点回家,随着孩子们逐渐长大,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管束住他们,就像刚才一样,自己没办法辨别小武说的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只能把云欢交给小武,至少跟着聪明人能学着聪明一点,变聪明没坏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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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节 战犹酣


      “不干了!”李泰愤怒的将桌子上的东西划拉到了地上,墨水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漆黑的墨汁将地面涂黑了一大片。

      对面的希帕蒂亚抬起头,从鼻梁上取下自己的水晶眼镜折叠好挂在胸口上,金黄色的支架在两半雪白的山峰印衬下显得极为醒目。

      “不要诱惑我,没用的,你就算脱光了站在我面前也没用。我们用尽了办法,依然不可行,火药作为一个长久的推动力量似乎并不可行,因为这股力量过于暴烈,不好控制,只要我们一开始着手控制就会发生爆炸,用什么方法都不行,火药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推进剂,这话云烨以前说过,我不相信,现在不信都不成了。”

      李泰垂头丧气的坐在巨大的桌案旁边,用两只手支着下巴,意兴阑珊的说。

      “真的?”希帕蒂亚的眉头一挑,她居然真的在脱衣服,房间里有些阴凉,褪去衣衫之后,希帕蒂亚光洁的皮肤因为寒冷出现了一些细微的突起,两只手半掩着胸部,却怎么遮掩也遮掩不住,粉红色的**在指缝里若隐若现,桌面遮住了下面的春光,让李泰想看也看不见。

      李泰很没出息的咽了一口口水,刚才话在一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三两步走过去,就把脑袋埋在希帕蒂亚丰满的胸膛上……

      过了很久,**着身子的李泰用手轻轻地在希帕蒂亚曲线玲珑的身体上缓缓滑动着,小声的对希帕蒂亚说:“谢谢你,小雅。你总是对我这么好。”

      希帕蒂亚媚眼如丝,红润的脸颊像是能挤出水来,将自己发烫的脸颊埋进李泰的怀里蹭蹭,笑着说:“你对我也很好啊,青雀。不管我多么任性,你都没有管束过,只是让我快快乐乐的生活,像只小鸟一样尽情的高飞,有了你的庇护,我才能将自己的传承进行下去,知道吗?我比所有的希帕蒂亚都幸运,有一个强壮如山的亲王在宠我,爱我。”

      男人没出息的一点就在这里,经不起女人的三两句甜言蜜语。被人吹捧一下就觉得自己可以拔山填海,穿好衣服的两个人又坐在桌案前面分析上一次失败的原因,严肃的就像是书院的课堂,根本就看不出俩人刚刚翻云覆雨过,只有房间里**的气息还没有散去在努力地证明在两人高尚的面孔背后。好像还研究了点别的。

      “这是我们学问的极限了。如果物理学没有进一步的发现,没有理论上的支持,我们已经做到极限了,想要有进一步的拓展,我们需要云烨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我现在只希望这家伙能早点回来,这对我们的研究很重要,非常的重要,一个好好的学问家,现在变成了军人。和政客,还是三流的,我要在他忘记那些高妙的学问之前,挖空他的脑袋。”

      用不着李泰来挖空,云烨现在自己就已经快把自己的脑子挖空了,拳头大小的启明星还没有消失的时候,灿烂的烟花就在地平线上升起,程处默已经从后方向大食人发起来突然进攻,两万多仆从军正在山谷口不断地拉铁丝网,修筑阵地,在程处默看来,与其被动地防守,不如积极地进攻,打乱大食人的阵型,让他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有效的进攻。

      四十天的艰苦跋涉,已经耗干了这支队伍的精气神,不管他们的信仰如何的坚定,**的疲惫还是如约而至,只要不行军,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要睡觉。

      凌晨是人的睡意最浓烈的时候,简陋的拒马挡不住程处默的铁骑,几乎在一瞬间,营寨的大门就被火药弹炸开,程处默的骑兵在大食人的营寨里纵横奔驰,很多时候用不着多下功夫,纵马从低矮的营帐里踏过去就是了。

      火药弹的爆炸声惊醒了沉睡的大食人,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从营帐里冲了出来,好多彪悍的大食人连鞋子都没有穿上。程处默的挥舞着马槊声嘶力竭的要求自己的部下随着自己冲锋,他想彻底的答乱大食人的部署,这样一来,驼城碾压过来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他们彻底的消灭。

      在程处默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驼城开始迈开步伐缓缓地向优素福的大军逼近,十里之地并不远,刘正武玩命的催促骆驼,将驼城前进的速度提升到最高,骆驼厚厚的脚掌踏在大地上竟然也形成了类似千军万马奔腾的效果。

      就在驼城靠近大食人营寨的时候,大地上突然出现了一溜火光,大食人黑漆漆的营寨突然间变得灯火通明,营寨的高台上站满了全身甲胄的大食人,那一溜火光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蔓延成了一片火海,刘方的脸色在刹那间就变得阴冷如铁。

      “这是大食人的计谋,他们预料到我们会突袭,所以提前布置了陷阱,这片火海阻挡了我们的去路,程处默危险了。”

      眼看着山谷里整队的大食人开始往后营汇集,大唐诸将站在驼城上一筹莫展,急的团团转,骆驼怕火,事实上只要是牲畜野兽都会怕火,整个驼城来到火海边缘就戛然停止,感受到烈火炙烤的骆驼哀鸣着往后倒退,以至于步伐不再整齐重量产生了偏移,最前面的一座方阵轰然倒塌,百十头骆驼生生的被驼城的重量压成了肉泥。

      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连续四十天的追击,确实消耗了大食人得精力,却也让优素福的神经绷紧到了极限,驼城的恐怖他是见识过的,所以每天扎营的时候,就会在自己的营寨前方设置一条这样的火海,没想到在今天居然收到了奇效。

      “大食人的火油并不多。”云烨举着望远镜瞅了一眼那些往往火海里投掷火油的投石机若有所思的对刘方说。

      “他们不需要有太多的火油,只需要阻拦我们一个时辰就成,现在程处默已经在后营发起来攻击,那些落在后面的大食人,吐火罗人,大勃律人就会快速的赶上来将程处默的骑兵包围在峡谷地带,我们会蒙受极大地损失。”

      云烨回头看了一眼刘方说:“难道您以为程处默的四万大军撑不过一个时辰?只要大火熄灭,大食人依然逃脱不了被驼城碾成肉酱的命运,来人,甲三号方阵校尉斩首,甲二,甲四号驼城清理甲三号驼城,让开大路。命火药弩准备,命投石机准备,我要炸灭这片火海!“

      范弘一抱一下拳就匆匆的离开,甲三号驼城在今晚实在是很丢人,驼城最讲究平稳,他连自己的五百头骆驼都控制不了死有余辜,不但让敌人看了笑话,还挡住了其他大军前进的道路。

      范弘一刚刚离开,无数的火药弩就飞进了火海,密集的爆炸声在火海里响起,产生的爆炸气浪在一瞬间就将大火压灭,旋即又开始燃烧,火势比刚才小了很多,都是刚才那一轮爆炸掀起了地上的泥沙覆盖在火油层上的结果。

      眼见火药爆炸很有效果,杜如晦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但他如此,其他的将士也是如此,刘正武精神大振,挥舞着独臂再一次下达了轰炸命令,火药弩箭和火药弹再一次升空,按照已经计算好的方位精准的落了下来,这一次的爆炸彻底的将连成大片的火海分割成了零星的小块。

      从驼城中冲出几千名扛着木板的铺路军士,将自己背负的木板丢下就快速的跑回来,有专门连接木板的军士将木板上的搭扣牢牢地锁死,将木板铺成了一条平坦的大路,这条木板路每延伸一丈,驼城就前进一丈,只要驼城接近优素福的营寨,就会宣告他末日的到来。

      大食人发疯一般的将仅存的火油倒进自己营寨前的空地上,试图让火焰变得更高,可是他们拥有的火油和驼城拥有的火油是两回事,粘稠的油脂在砂砾的土地上形不成蔓延的趋势,只要被火药弩箭炸起来沙土覆盖之后,很快就会熄灭,不像驼城上经过提炼的火油,它们蔓延在空气中都能剧烈的燃烧。

      甲三号驼城被甲二,甲四两个相邻的驼城分担了一部分重量,缓缓地脱离了战场,后面的乙字号驼城迅速上前做了弥补。

      驼城迅速的变阵为一字长蛇阵,这样就不需要大面积的铺设木板路,到处都是火药炸出来的大坑,对驼城的行军非常的不利。

      天色已经大亮,天空依然昏暗,蓝蓝的天空已经被黑色的烟雾所笼罩,整个山谷里更是黑烟弥漫,宛如人间地狱。

      大火燃烧后的土地烫的人脚都放不上去,却有一群人在身上浇了凉水之后就带着猪嘴冲进这片灼热的土地,用铁铲,用衣服,甚至用手捧着热砂将残存的火焰扑灭。

      云烨的命令要求驼城快速的穿过这片土地,万一这些火油在高温的炙烤下挥发出汽油一类的东西,驼城就完蛋了。

      当一只火药弩箭在大食人的营寨墙壁上炸响,将寨墙生生的撕开一个大洞以后,云烨这才放下高悬着的心,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打击范围内,就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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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节 孤注一掷


      当一只火药弩箭在大食人的营寨墙壁上炸响,将寨墙生生的撕开一个大洞以后,云烨这才放下高悬着的心,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打击范围内,就无处可逃。

      程处默的马槊再也无法负担两个人的重量,在第二个人被刺穿后,在马力的推动下弯成了一张大弓,他大喝一声,将马槊向前一推,只听得嘎嘣一声老藤条鞣制的马槊杆子从中折断,大食人的抵抗越来越坚强,他们的军阵也在逐渐变厚。

      原本用不着他亲自上阵的,但是热气球上传来的消息让他坚定了亲自冲阵的想法,驼城在山谷前受阻,正在想办法突破敌人的防线,这都需要时间。

      自己身后的防线也需要得到加固,十五里长的黑河谷拥挤了十几万人在这里厮杀,没有一个坚固的防线可不成。

      副将给出的建议是撤退,却被程处默拒绝,出于对自己兄弟的信任,他选择了在这里坚守到最后一刻,直到驼城过来将大食人彻底的碾碎。

      父亲曾经说过一句话,战争的输赢其实就是看谁能坚持到最后,程处默深以为然,现在就到了比拼意志的时候了,他也不相信一片火海就能将自己的兄弟阻隔在山谷之外。

      抬手射出一只弩箭,将一个穿着皮甲的大食军官射落马下,程处默开始兜转马头向后缓缓地撤退,一路上大食人的箭矢如同漫天的飞蝗,敲打在铠甲上叮叮当当的作响,他并不在乎这些。参与这次突击的都是自己的亲卫,身上的铠甲全部出自云家的匠人之手,云家虽然不以出售铠甲出名,实际上大唐最好的铠甲出自云家这已经是一个共识。

      放下面罩就是一个和封闭的小世界,战马身上的凯具同样如此。云家看似轻薄的凯具套在战马身上起到了极好的防护作用。

      当然,在这样的密集的攒射之中,总会有倒霉的,一支箭斜斜的从远处射了过来,毒蛇般的钻进了一个程六的战马腹部,战马哀鸣一声就倒在了地上,他艰难的将自己的腿从战马的身下抽了出来,感觉自己的大腿骨已经断了,用马槊支撑着身子抬头看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大队,他娘的死定了。没有马是回不到防线上去的,而对面的大食人骑兵已经开始冲锋了。

      密集的箭雨射在身上让他总是不能站稳,胸口中的那支箭,几乎击碎了他的胸铠,面甲上中的那一箭让他不得不吐出两颗牙齿。

      就在他已经将马槊抵在身后。准备做最后的厮杀的时候。两条绳子套在他的身上,拖着他快速的向后飞奔。

      他娘的,还不如死了算了,铠甲摩擦着砂石地在短短的时间里就产生了很高的热量,他感觉自己的屁股和后背已经要被烤熟了,勉强翻个身子,让自己的胸腹着地,这样换着烤才感觉舒服一点。生死瞬间他很想骂娘,不知道自己到了防线之后会不会被彻底的烤熟。

      不过在他转头四处观察的时候,他忽然想笑。因为和他同样命运的还有很多,程三最惨,绳子套在脚脖子上,被拖着飞奔,正在大声的咒骂。

      有比自己还惨的,这就让他感觉舒坦了很多,地狱般的煎熬没有经历太久,陈数校尉从斜刺里冲杀过来,这是来接应将军的,等到拖着自己的战马放缓速度之后,他就立刻解开了绳子,用最快的速度脱掉身上的甲胄……

      有机会脱掉甲胄的人不多,程三就没有动弹,滚到他身边准备帮忙的时候才发现这家伙的臭嘴里插着一支流矢。

      被同伴架着穿过几十道铁丝网,程六手里依然紧紧地抓着自己刚刚脱掉的铠甲,刚才大少爷说了,今天估计是要血战到底了。

      驼城在疯狂的喷吐着弩箭,几乎在第一轮发射就将大食人的营寨大门彻底的摧毁了,在弩箭的覆盖下,刚刚停止铺路的辅兵,又开始拆卸残存的营寨木桩,如果木桩过于粗大,他们就会立刻挂上火药弹引爆,彻底的去除这些障碍。

      右面的高山山势险峻,猿猴难攀,但是左面的大山山势稍微平坦一些,大食人很懂得利用地势,重新在缓坡上列阵,不断地从山上滚下巨石,用来阻塞道路。

      驼城的阵势再次发生了变化,从一列纵队变成了三列,其中两列纵队齐齐的向山上发射火油弹,转瞬间就点燃了整座大山,山谷里的温度起了变化,灼热的气流打着旋上升,让驼城上方的热气球也跟随着打转,一声悠长的惨叫声传来,云烨抬头看见一个斥候手舞足蹈的从气球上掉了下来。

      该死的,早就告诉他们必须拴好绳子的,这混蛋仗着自己飞了无数次大咧咧的不在乎,这下子算是用自己的命诠释了绳子的重要性。

      太阳升起的时候,云烨的驼城已经向山谷里挺进了五里,十万大食人聚集在狭长的山谷地带,想要大规模冲锋都做不到,只能一次又一次徒劳的分兵向驼城进攻。

      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刘方担忧地说:”不知道程处默那里还能不能坚持,我们压迫的太狠了,我很担心他们狗急跳墙,一旦程处默那里顶不住,我们想要收拾优素福就很难了。“

      云烨再一次向幕僚下达了点燃左面大山的命令,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刘方说:“没有问题,处默顶得住,命令刘正武加快行军步伐,只有我们迅速地碾压过去,程处默那里的危险才会减轻,刚才斥候传来消息,后面的大食联军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战况,正在全速赶过来,骑兵估计会在半个时辰之后赶到,处默到时候受到的压力就会来自两面。到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危机,我唯一担心的是两万仆从军能不能管用。”

      杜如晦插嘴道:“不用担心他们,老夫在招募士兵的时候,招募的都是有家有口的,只要我们的还占据优势,那些仆从军就不会背叛,他们自己也清楚,只要被背叛,他们的妻儿老小就会立刻被驻军斩杀,所以老夫断定他们不敢!”

      云烨眯着眼睛看着大食骑兵像海浪一样的拍过来,摇摇头,叹息一声对刘方说:“大食人确实比我们遇到的任何对手都要恐怖,这种明知会死依然酣战不休的气势就不是突厥人和其它种族的人能比拟的,宗教蛊惑人心的力量确实很恐怖。”

      刘方嘿嘿的笑道:“你不是也在向这一片土地上的人输出宗教吗?老夫不相信寒辙,熙童他们会袖手旁观,毕竟这是他们向你这个西域霸主示好的最后机会,在夹缝里厮杀的人是程处默,他们不会不知道程处默在你心里到底有怎样的地位。

      如果程处默出事,我觉得你有可能会干出最恐怖的事情来。所以老夫敢断言,他们说不定就守在山谷的出口处,等着在你最需要援兵的时候出现,唯有如此,他们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不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一个是神棍,一个是马贼,虽然和我有过命的交情,但是在牵扯到自己那群人的利益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很难说。人一旦有了立场,就变得不纯粹了,我最讨厌朋友向我说对不起之类的屁话,只要说了这句话,他就准备继续对不起你。

      范弘一,一万五千名关中子弟,我分你一万,绕过山谷去支援程处默的前军,此战,本帅孤注一掷了,把所有的本钱全部压上去,我不相信大食人能逃过此劫。”

      驼城上的号角声再起,云烨自己也下了驼城,跨上旺财的后背,准备亲自执掌最后的五千精锐骑兵,这支游骑很重要,驼城防卫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它来进行补充防御,五千精骑已经是驼城作战手册上的最低标准,云烨在驼城的重要性,还比不上在这支游骑军中,老无舌絮絮叨叨的跟在旁边,一个劲的骂刘进宝为何不给他准备甲胄。

      “这个时候还不到你亲自统御骑兵的时候,我们有更好的人选。”刘方抓住旺财的缰绳,朝后面指指,云烨回头望去,只见小苗已经顶盔掼甲正在驼城上向眼泪巴叉的那日暮告别,她的身边站着那个波斯管家,穿着短裙,左手持大盾,右手擎着一柄大的过份的大剑。

      贺天殇,狗子已经被云烨派去了北庭加强那里的防守,当时就担心还有突厥流寇骚扰守捉城。小苗没舍得派出去,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了大用处。

      “夫君,我去吧,您需要在驼城上主持大局,这支游骑就由我来统领。”

      云烨还想说些什么,旺财却发脾气了,它不喜欢打仗,不喜欢在脏乎乎的战场上跑来跑去的沾染灰尘,嘶鸣一声,就躲在云烨的背后。

      “你还是回驼城吧,老夫也回去,就你的身手还是不要冒险的好,这支骑兵交给小苗就好,他比你我都清楚战阵。”无舌发话了,并且已经背着手上了高台,将空间留给了云烨和小苗。

      “小心!”云烨想了一下,就抓着小苗的手重重的握了,一下,从怀里抽出一支令箭递给刘进宝说:“照顾好她!”

      小苗轻笑一声,就跨上自己的战马,轻轻地抽了一鞭子就向守护在驼城左前方的骑兵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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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节 痛苦地选择


      “压缩,压缩,一定要将优素福的活动空间继续压缩,我不管驼城上还有多少装备,也不管后勤能不能赶上,老元,后勤要是出了岔子,你就提头来见吧。”

      老婆都上了战场,所以这时候的云烨就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整座帅帐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阴冷,坐下的将军校尉没有一个敢发话的,杜如晦坐在一边闭目养神,仗打到了这个份上,确实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启禀大帅,火油已经消耗了四成,火药已经消耗了一半,您当初说过,驼城火药,火油的消耗超过三成,就要进行补充,可是咱们身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想要获得补给非常的困难,想要齐装满员,除非我们到达碎叶城,您就算是砍了卑职的脑袋,卑职也没有办法变出火油和火药来,消耗的太快了。”

      田元义尽管很害怕,还是很勇敢的站了出来向红着眼睛的云烨诉说后勤的苦衷,刚才无休止的发射火药弹灭火,就已经消耗了一半的火药武器,再这样下去,驼城上的装备支撑不到战争结束的,更何况,大食人不但有前军,还有后队,后队的人数更多。

      云烨敢接自己跌不太阳穴在扑扑的跳动,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对田元义说:”军中所有辅兵开始着甲,准备作战,从现在起,暂停火药武器的发射,改为常规武器“

      田元义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抱了一下拳头就匆匆的离开帅帐,去后营盯着那些匠人加紧的制造火药弩箭,火药其实还有一些,大部分都是以原料的形态储存在驼城上,现在必须加紧赶制。

      狭长的山谷就像是一锅烧开的水沸腾不休,将士的咆哮声。弩箭的争鸣声,战马的嘶鸣声,火药弹的爆炸声。烈火燃烧的声音汇集成一股沸腾的巨音,让人血脉贲张。

      优雅的优素福已经没有半点优雅的样子。肥胖的的身躯跨在一匹巨大的顿河马上,声嘶力竭的指挥着大食骑兵向程处默的防线发起又一波攻击。

      他现在已经能够看到驼城上的热气球了,这就说明驼城就在自己五里之内,一把扯过自己的侍卫长小声的说:“拉辛,你必须爬上右面的山峰,从上面垂下一条绳子来,这是我们最后的退路。急着,地点一定要选择的隐蔽,不能让别人看见,真主在上。他会保佑你的。”

      彪悍的拉辛亲吻一下优素福套在马镫上的脚尖,就带着二十几个心腹护卫去为自己的主子找逃生之路去了。

      眼看着拉辛走了,优素福给自己的脸上蒙上厚厚的一层麻布,策动胯下的巨马,抽出自己的弯刀。向战火最激烈的地方指去,立刻就有一队骆驼骑兵呐喊着投入了战团。

      不管程处默的弩箭有多么的密集,总有一些拿着圆盾的大食人可以穿过铁丝网来到军阵前面,这些大食人悍勇之极,冲进军阵就会抛掉圆盾。双手持刀在军阵中砍杀,他们的身手非常的灵活,在短距离里都能避开弩箭的攒射,眼看着这些家伙在军阵里左冲右突,陈数艰难的对付着面前的两个大食勇士险象环生,一支短矛飞了过来,钉进了一个大食人的腰肋处,尖锐的矛尖带着大蓬的鲜血从他的腹部钻了出来,陈数趁机挥刀砍下另一个正在嘶喊的大食人的头颅。气息未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呜呜的牛角号声。

      不知道郭平能不能挡住后面的大食人,只要牛角号响起,就说明敌人的援军到了。正在踌躇着要不要派人去支援,却听见远远地后阵部位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陈数焦急的抬头望向本阵的热气球,却看见代表自家援军的旗子正在拼命地晃动。

      援军?哪来的援军,不会是敌人伪装的吧?大帅那里就剩下一万五千骑兵了,驼城要是没有骑兵护卫就会寸步难行,哪里能分得出人手支援我们。

      ”估计是大帅的好友过来帮我们了,陈数,别发楞,他娘的被流矢射死才是真正的冤枉!弟兄们加把劲,我们就要赢了!”

      程处默如同惊雷般的声音在陈数的耳边响起,陈数也忍不住大声的呼喝起来:“弟兄们加把劲,老子们就要赢了。”

      一传十,十传百,短短时间自己就要胜利的消息立刻就传遍了战场,这个时候,最勇敢的反而是仆从军,此时不捞取军功更待何时,他们没有弩箭,在将手里的箭全部用骑弓射出去之后,拔起插在沙土里的长刀就迎着在铁丝网区下马步战的大食人……

      郭平有点迷糊,自己已经做好了接受敌军冲击的准备了。没想到从山坳里猛地杀出来两支队伍,人不算多,每支也就五千人的样子,却非常的凶悍,一支队伍盔明甲亮的头上插着鲜艳的鸡毛,每个人都披着白色的披风,宛如神仙下凡。

      另一支军队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盔甲都有吗,还有几个光膀子作战的,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重锤到弯刀无所不包,嗷嗷叫着和大食人酣战。

      在确定这两支队伍确实在帮助自己之后,郭平立刻下令给副将,命他带着五千精锐出阵加入战团,专门攻击这支大食人军队的腰腹。

      优素福等了很久没有看到对面的唐军有任何骚乱,他们的后阵好像也没有战事发生,倒是在远处的戈壁上尘土飞扬,明眼一看就知道,距离自己最少有三十里地。

      再回头看看越发靠近的驼城,闭上眼睛哀叹一声,清楚的知道山谷里的军队这一次算是在劫难逃了,唐人的那些铁丝网和尖刺,完全让大食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变得没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骑在高大的阿拉伯战马上挥舞着弯刀所向披靡的骑兵,如今只能迈着罗圈腿在铁丝网里艰难的行走,即使是圣堂里的武士,在越过那些障碍之后,也会被唐人的大潮淹没掉,最精锐的武士也不过能在这片大海上泛起一丝涟漪。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哈里发鹰隼般冷酷的眼神,自己的大帝,自己的万王之王,还沉浸在默罕默德时期战无不胜的美梦里,以为只要派出自己的东方总督就能将整个东方收入囊中。

      学问虽远在中国吾亦当求之,这是默罕默德说的话啊,一个以智慧闻名的种族,不发动全部的力量,怎么可能击败这个聪慧的庞然大物。

      自己这一次来到远东作战,其实是作为报复的力量来到这里来的,富饶的大食海域,正在被唐国的战舰肆意的烧杀抢夺,精悍的大食骑兵只能站在海岸线上愤怒的叫骂,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哈里发以为大食的骑兵是无敌的,不管他们和波斯人,还是以色列人,罗马人,鞑靼人作战永远是胜利者,现在和唐人作战之后,优素福才发现,他们早就改变了作战的方式。

      这一回和自己作战的是唐国的西方总督云烨,自己的人数占优,却没有取得战场上的优势,自己的布置没有任何差错,前军和后队拉开的空隙本来就是陷阱,将自己的军队全部安置在这个大峡谷里,也是为了方便坚守,只要自己的前军顶住驼城的进攻,自己和后军就能将钻到口袋里的这几万人完全消灭。

      优素福苦笑一声,抓兔子的笼子里现在钻进来了一头雄狮,苦心布置的火海都能在唐人恐怖的武器下迅速的熄灭,自己输得无话可说。

      “这场战争的失败不是我的过错!”优素福大叫一声,就从高大的顿河马上掉了下来,七八个穿着锦衣的小丑连忙把自己的身子垫在地上,好让尊贵的老爷掉在自己身上,避免受伤。

      矫健的拉辛从山崖上跳了下来,挥舞着弯刀将这些忠心耿耿的小丑全部砍死,然后就和其余的两个护卫,将绳子牢牢地拴在优素福的身上,由山崖上的武士小心翼翼的将已经昏迷的老爷吊上悬崖,这是自己这群人唯一的活路。

      冲到程处默阵前的大食人终于全军覆没了,后面那些面带悲容的大食人想要上去继续作战,领队的将军却接受不到总督的命令,惊惶失措的将军找遍了山谷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总督大人,只看到总督大人的那匹巨马,还有七八个已经死亡的小丑。

      这个打击是致命的,将军们纷纷的在交头接耳,以至于激烈的战争忽然出现了一小段时间的停顿,一位年高德劭老将接过了指挥权,当他准备以最强悍的阵容做最后一击的时候,自己的前军突然发生了骚乱,无数的大食人从抵抗驼城的前线死命的往回跑,绕过发号施令的将军,直接就凶猛的扑向了唐人的军阵。

      难道说这里的唐人要比驼城更好对付一些?那些闪着寒光的尖刺到处都是,那些挂满尸体和死马的铁丝网难道更加的容易突破?

      老将军横过手里的弯刀,痛快的让刀锋从自己的咽喉上拖过去,他知道,大食人彻底的完蛋了,一支失控的军队只能任由敌人屠杀,除非安拉能伸出他怜悯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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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节 朋友


    小苗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自己的夫君就在城头看着自己,一军的统帅即使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存在,小苗非常的肯定,那日暮姐姐说夫君有时候像孩子一样喜怒无常,这一定是那日暮姐姐在调笑自己,夫君永远是那样的威严和睿智。

    这一枪应该捅在这个该死的大食人的那个部位?如果是以前小苗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将尖锐的枪尖捅进敌人的眼睛,只有这样才能让别的敌人感到恐惧,师父以前就是这样教自己的,恐惧到了极限,敌人就会崩溃的,现在夫君就在上面看着自己,女人不能太残忍,为了给丈夫留下一个好印象,小苗选择将枪尖划过敌人的脖颈,割断他的咽喉就好。

    所以她经过的地方就会有无数的血泉高高的喷涌起来,这和她的愿望相悖,无数的血泉在阳光下喷涌要比扎死地人更加的恐怖。

    五千骑兵绕着驼城,不断地清理着那些漏网之鱼,确保在驼城前进的路上没有一个站着的敌人,这本来就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小苗干的非常卖力,她觉得自己今天简直就是无敌的,甚至还有心情回头看看城头,夫君不在,这让她有点伤心,但是那日暮姐姐带着伊利斯姐妹在角楼上挥舞着手帮自己呐喊助威,还是让她感受到了无穷的力量。

    弩箭嗖嗖的从她的头顶飞过,她很想杀到最前面,却被莫阿斯死死地拉住马缰绳拖了回来,自己这群人是在收拾漏网之鱼,不负责攻击,军令之下不容违背。

    无舌跺着脚指着英勇杀敌的小苗对刘方说:“你这老狗。看看你出的主意,这分明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女将军,可以彪炳史册的,被你胡言乱语一通,就成了人家的小妾,她自己还不自知。反而心甘情愿,小苗的身手不管是做游侠,还是做将军都够格,你们生生的毁了她。”

    刘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我们都是被黄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你怎么还是想不开,怎么过一辈子最开心?还不事事符合自己的心愿最开心,如果云烨没有老婆,你觉得小苗能嫁给云烨当正房妻子吗?”。

    无舌摇摇头说:“不行的,小苗当不了正房大妇!管家这方面她远远比不上辛月。”

    “这不就完了。当大老婆她不合适,不当小妾当什么?你看看云家,小妾有小妾的样子吗?云家的小妾过的恐怕比别人家的大妇都要自在,这一点你承认不?”

    无舌难过的点点头,在斗嘴这方面他就是再活八十年也比不上刘方。

    杜如晦看着远处踌躇不前的大食骑兵,忽然开口道:“云侯,现在到了拿火药弩箭轰击的时候了,老夫断定。这些大食人的斗志已经磨损的差不多了,只要一轮猛烈地轰击就能夺其魂魄。丧其胆量,此战可以一鼓而下矣。”

    房谋杜断不是吹出来的,都是经历了长久的现实环境检验过的,云烨自然会从善如流,冲着远处的刘正武挥挥手里的红旗子。正在忙碌的刘正武顿时就紧张起来嘶声吼道:“全体换火药弩,标高三。引绳寸二,三发,急速射!”

    驼城上的弩手立刻就来了精神,射惯了火药弩箭或者火油弩箭,现在射了好一阵子的普通弩箭。早就感到乏味至极,现在终于到了狂攻的时候了,一个个精神抖擞的将八牛弩的仰角调到最高,固定好弩床之后,就从旁边的箱子里小心的取出火药弩,安放在弩床上,手里的火媒子就凑在引绳边上,见将军挥动了小旗迅速的点燃引绳,然后一锤子就将机括砸了下去。

    看都不看已经飞走的弩箭,又迅速地往弩床上添加火药弩,这样的动作重复了三次之后,才抬头看自己射出去的弩箭。

    后俩发还在空中飞翔,第一发已经落地,在人群里爆出黑红色的火焰,整个爆炸点旋即就被浓烟和灰尘遮挡的严严实实,黑烟夹带着灰尘扶摇直上,密集的爆炸声最终汇集成三声连续的爆响,在山谷回音的帮助下比九天上的炸雷还要响。

    首先受不了的就是大食人的战马,如果说开始的时候这些训练有素的战马在耳朵被堵塞之后还能勉强作战,现在就不成了,火药弹爆炸后产生的震波不但作用在心脏上,更作用在战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上。

    没有受到火药弹波及的阿拉伯骏马又蹦又跳的掉过头就疯狂的向来路跑去,不论马上的骑士如何驾驭也不能让它们安静下来。

    混乱由此产生,向前涌进的大食骑兵被掉头向后奔跑的疯马裹挟着也不断地向后退,恐惧在战马间蔓延,当骑着骆驼的战驼兵也被疯狂的骆驼带着向后奔跑的时候,前军的指挥官果断的掉头就跑,没有人能控制得住已经发疯的骆驼。

    驼城不急不缓的前进着,小苗率领的骑兵护卫着那些已经装备了铠甲的辅兵清理战场,敌军已经崩溃,现在驼城只需要将最后的五里地走完就是了。

    程处默也在进攻,也在往里面压缩,他明显的感觉到大食人的作战意志已经崩溃了,开始有条不紊的组织骑兵有序的开始冲击,他和陈数各自带着五千骑兵交替着前进,铁丝网组成的鹿角丫杈也缓缓地前进,左面的山坡上的燃烧着熊熊的大火,半人高的枯草被唐军有目的的用火油弩点着,这就算是断绝了他们最后逃遁的可能。

    程处默在准备更换手中的手弩的时候,他猛一抬头,就看见驼城高大的身影从尘土里缓缓露了出来。

    “停止前进,列阵,布障碍!”随着程处默的吼声响起,各处校尉也开始收拢自己的部下,后面的仆从军就把一列列缠满铁刺的鹿角丫杈密密的堆积在山谷的正面,当最后一列铁丝网被完全竖起来之后,程处默终于松了一口气,大局已定!

    “风!大风!风!大风!”程处默的身边的将士忘情的怒吼,这是逼迫敌军最后投降的手段、这个时候用不着舌人,大食人也知道自己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选择。

    几乎在同一时间,驼城上的弩箭和程处默军阵里的弩箭几乎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大食人的队伍也悄无声息,那些发疯的战马和战驼也渐渐安静了下来,只有山坡上的大火在呼呼的燃烧,黑色的灰烬,被气流带起,落在这个峡谷里。

    “陈数,带着你的本部人马去帮着郭平,这里用不着这么多的兵力了。”程处默吐出飘进嘴里的草灰,笑着向陈数下达了自己的命令。

    陈数呵呵一笑,调转马头向自己部下招招手,就呼啸而去,一群被彻底打垮的敌人确实用不着自己再操心。

    “他们为什么还不投降?傻站着干什么?“无舌烦躁的问刘方。”都是当兵的,这时候心里还是有点不甘心,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再挣扎一下。“刘方的战争经验太多了,随口就给无舌说出来这些人不投降的道理。”那怎么办?这样僵着不是个事情,你看看,后军还在和人家交战。“无舌指指远处的烟尘,那里的厮杀声甚至隐隐的随风飘过来。”会投降的,一定会的!“刘方狞笑着指着驼城上已经准备发射的弩箭对无舌解释。

    果然,刘方的话音刚落,十几支弩箭就再一次发射,这一次距离很近,弩箭强大的力道在密集的人群里生生的犁出一小片空白,每支弩箭上面都贯穿了不止一个大食人。”风,大风!大风!“唐军军阵再一次发出山崩海啸般的呼喝!

    一个大食勋贵,无奈的闭上眼睛,抛下手中被攥出汗水的弯刀,随着当啷的一声响,大食人终于开始缴械了,一排排的走出来解除了自己的武装,然后就走到另外一边呆滞的坐到地上,战俘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命运,这一点他们知道的非常清楚。

    在大食,战俘只能成为奴隶!

    这里的战争刚刚结束,郭平的战争也迅速的结束了,范弘一的骑兵大队从侧面袭击了大食人的后军,彻底的打消了大食人想要救援自己前军的想法,在付出可怕的代价之后沿着山脚迅速的撤离了战场。这是一场有组织的撤退,郭平看到了代表优素福身份的三角旗,上面的日月依然显得高贵无比。

    打扫战场是范弘一和田元义的活,此时的云烨在小苗和刘进宝的陪同下,正跪坐在茫茫的戈壁上仔细的烧烤一只肥羊,周围静悄悄的,驼城远在十里以外,旁边堆着七八个酒坛子,上面的数字很统一,都是五十。

    他在等候自己的朋友,自从成为了大将军,朋友们也成为一方霸主之后,信任这东西就变成了奢侈品,需要仔细的培养才能生根发芽。

    远远地来了俩骑,一个从南边过来,一个从北面过来,边走边四处张望,谨慎的就像两只惊弓的鸟。

    熙童摸摸光头想要说话,云烨抢先发话道:”闭上你的嘴,除了兄弟情义之外,你要是敢说半个字,我就立刻命人清剿了你的土匪窝,你不会以为我找不到你的老窝吧?“

    想必熙童的谨慎寒辙就显得很轻松,自己走到酒坛子堆上,仔细的检查过上面的数字之后点点头对正在烤羊的云烨说:”难得啊,难得你喝酒不耍赖,不坑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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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节 志向不同


      熙童指着云烨的身后慢腾腾的说:“那个死胖子也来了,他就是一只专门吃死尸的秃鹫。“

      ”他要是不来,你们两个在这片地方跟本就立不住脚跟,怎么来的还要怎么回去。“云烨用刀子将上面那层已经烤熟的羊削了下来装在盘子里递给满身都是血污的熙童。

      熙童放下烤肉,拎过来一个酒坛子,撕开上面的封蜡猛猛的喝了一口之后抱着酒坛子人有些萎靡,寒辙也抱着一个酒坛子 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云烨把烤肉的活交给了刘进宝,盘着腿在毡子上坐好,对俩个如同被寒霜打了的兄弟说:“见识大食人的凶悍了?听郭平说你们算得上死伤惨重啊,怎么样?想当国王的心稍减了没有?”

      寒辙扭头看着走近的何邵,指着他问云烨:“有了这个死胖子难道说你就能扭转我们的颓势?优素福在你这里惨败,这样的惨败我就不信他能淡定下来,接下来一定会向我们开战,你走了,倒霉的还是我们,我们以后的日子难熬了!“

      ”我婆娘把你们请过来帮我,兄弟自然是感激不尽,情义归情义,国事归国事,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北庭都护府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战略目标,自然就要回国,这一点不容置疑,你们在这片土地上肆虐了一年多,也捞的差不多了吧?够了就收手,一个回藏南当神棍,一个回河北当土豪,都是不错的选择,为何一定要来到这里当什么国王,这是给子孙招祸啊。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自己当国王的想法的?寒辙,我知道你干这些事情就是吃饱了撑的,熙童,让你婆娘消停一下啊,你不是只有她一个婆娘,你后面还有二十几个婆娘呢。小铁现在还躺在驼城上昏迷不醒呢,你疼老婆,难道说就不疼儿子?”

      熙童皱皱眉头正要说话,远远地就传来何邵公鸭一样的声音:“熙童兄,寒辙兄,万万不可离开这片风水宝地,其中缘由且听小弟一一道来。

      小弟盘恒在西域已经一年有余。对这里的风物人情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西域之地乃是富庶之地。物产很丰富,不管是麦子,还是棉花,或者是山里的玉石,铁矿,铜矿,都不是咱们中原能比拟的,两位只要能在这里站稳脚跟,小弟就能打通从这里到中原的商道。

      你们负责在外面抢劫,小弟负责向中原贩售。再时不时的借用一下云烨的威风禁止西域的商贩进入中原,哈哈,你们想想,我们会发多大一笔财啊!“

      重新肥起来的何邵喘着粗气艰难的坐到毡子上,今天走了十里路。确实要命。

      云烨看着正在那手抓羊肉吃的何邵,只想一巴掌抽死他,自己正在劝说他们两人离开,这个混蛋什么都没有听清,以为三个人正在商量发财大计,所以废话张嘴就来。

      寒辙笑道:”正有此意,何兄果然是商贾中的大人物,随便说说就立刻为我等兄弟找到了一条发财大计,小弟求之不得,想必熙童兄也没有什么意见吧?“

      熙童大笑道:”正该如此,我等兄弟纵横西疆,各个都是英雄好汉,只要我们联起手来,定能大大的发财,何兄放心,抢劫杀人之事就交给为兄来做,只要你能把货物运到长安贩卖就成,却不知云侯意下如何?“

      何邵拍着肚皮非常的开心,云烨说了很久都没有让这两个桀骛不驯的人物答应合作,自己不过三言两语就成功的达成协议,剩下的就是股份分配这样的小事情,这个世界果然是利益动人心啊。

      云烨的脸色黑的就像锅底一样,眼看着他们三个人喜气洋洋的拿着酒坛子碰来碰去的喝酒,自己此时却愁肠百结,这三个人现在都疯了……

      事情脱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就不去控制,熙童,寒辙都不愿意离开,他们不知道西域马上就会成为战国时代,只要十六王到了西域,还想发财,能保住命再说吧。

      仰面朝天的躺在毡子上,难得今天是个好日子,天上没有云彩也没有沙子,小苗把夫君的脑袋搁在自己的腿上,两个人都不愿意搭理那边正在喝酒的三个人。

      明白人说糊涂话啊,何邵不一定不知道自己的心思,但是他故意装疯卖傻的想要和熙童,寒辙取得联系,其中有没有自己参加并不重要,自己摆明了是要回长安的,新来的北庭都护何邵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让他混进这个发财的小群体里。

      原本就没想能说服他们两个,云烨不过是想做最后的努力,何邵的到来彻底地让这个努力成了泡影,也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不说那些恼人的事实,四个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非常好,杯筹交错之间太阳已经西下,瞅着天边的红霞,云烨在熙童,寒辙,以及何邵的肩膀轻轻地按了一下,指着营寨的方向说:”明天我就要走了,云家的势力也会彻底的从西域清空,你们的生意就不要算我了,既然你们喜欢,那就去做吧,只是小心十六王,他们没有一个善与之辈。

      这一次的出征,或许是我最后的一次出征,从今后我想做一个田舍翁,这些年总是东奔西跑,老祖母没时间孝敬,幼子无人教育,妻妾嫁给我也在独守空帷,说起来这辈子过的很亏,迷迷糊糊地就已经人到中年,现在好了,可以老老实实地过几年安生日子。

      你们还有在荆棘里开路的勇气,只愿上苍能够保佑你们心想事成,我回到长安之后你们记得给我来信,好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说到这里云烨的眼睛里已经有泪花闪现,强自一笑,一口喝干了坛子里的残酒,踉踉跄跄的就往大营的方向走,小苗赶紧搀扶住云烨。

      ”小烨!‘熙童喊了云烨一声。

      云烨停了一下,朝后面摇摇手,就慢慢爬上旺财宽阔的后背,不用催,早就想回驼城的旺财就带着云烨一溜烟的向驼城奔去。

      “我家侯爷给诸位留了些东西,等我们明日走了之后,你们就能去拿了。”说完这些话,刘进宝朝他们三人拱拱手,也跨上自己的战马迅速的离开。

      回到了驼城,整个驼城一片死寂,将士们也一个个阴沉着脸,其中以程处默的脸色最难看,范弘一闭着眼睛一言不发。

      他确实说不出来话,一天之内杀了三万多降俘,不管是谁心里都不会太好过,杜如晦很给云烨面子,为了不让云烨难堪,请他去安抚招待自己的盟友,自己接手了驼城的政务,请出皇帝的旨意,命令范弘一将三万多大食人带到山脚分割开来,然后用五个时辰的时间,将这三万多人全部杀掉,唯一的原因就是没有办法将这三万多俘虏全部带到大唐,杜如晦固执的认为,这些人迟早会是大唐的祸害,也不能放在西域,这只会大大的增强十六王的实力。

      “杜老贼丧尽天良!”程处默咬牙切齿的从牙缝里迸出这几个字。

      “你还要杜相怎么做?他原本用不着背负这样的恶名的,陛下一道手书下来,我们难道不做了?睁大眼睛看清楚,那些大食人对我们充满了仇恨,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媾和的可能,以前我想避免这样的情形发生,还是杜相点醒了我,他手里就有陛下的旨意,每战不留降俘!

      我们故意放走突厥人已经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次倘若再对大食人心慈手软,信不信,回到长安之后,你程处默所有的功劳都会化作东流水,这一次杜相没有做错。

      我知道你们对奋勇作战到最后一刻的大食人心存敬意,这是军人的想法,不是政客的想法,现在,战争结束了,你就必须把你军人的思想往政客这一面修正,回到长安你就少出门,给你令箭,你连夜带着两万骑兵开路,我们从现在起要全速回国,驼城上的补给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了。”

      程处默用马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拴马桩,害的这匹庞大无比的顿河马连连后退。程处默什么都喜欢大的,尤其是战马,打扫战场的时候,他一眼就看中了这匹马。据说这是大胖子优素福的坐骑。这匹马体重足足有两千斤,几乎超出别的战马四成。

      见程处默要往这匹马背上爬,云烨一把就将他拽了下来:“不行,这匹马不能给你,你还是骑你那匹乌骓,这匹马我有用处。“

      ”又怎么了,人杀了也就是了,怎么连马也不给我,这是我的战利品!“程处默终于爆发了。

      ”我知道!这匹马的用处大着呢,咱们远征到了大宛,难道就不给陛下带两匹宝马回去?看看你的告身,还是从五品,丢不丢人啊,长孙冲都已经是正四品的银青光禄大夫。“

      ”还不是拍皇帝马匹得来的!“程处默咕哝道。

      ”你还说对了,这匹马我就要拿去拍皇帝的马匹,最丢人的是我还要帮你去拍!趁着这个机会把你的官职弄到四品,你不要再惹我生气了,我今天还一肚子的不舒服。“

      程处默到底还是一边用马鞭抽击空气,一边骂骂咧咧的向骑兵的营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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