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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侠玄幻] 雪中悍刀行(12月22日 更新至“第一百四十四章 天下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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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章 知了

  
      大江南北,暮秋已至,一只只挂树秋蝉,做着最后的嘶鸣,呱噪得委实让人心烦.

      春上枝头,秋下枝头,一个愁字,就这么上了又下更上心头.

      这个祥符元年的晚秋,中原大地之上,再度狼烟四起,让许多经历过春秋战事的老人感到胆战心惊.尤其是版图仅次于南疆的广陵道,战火绵延,完全没有熄灭的迹象.

      在离阳官史上,大楚变成了西楚,神凰城更名为定鼎城,如今那些史官更是已经想好了新的措辞,西楚换为后楚.哪怕已为天下正统的离阳朝廷出师不利,他们也还是不觉得这帮本该跟随春秋一同随风而逝的亡魂野鬼,就真能成就大事.事实上,只要继徐骁之后的第二位大柱国顾剑棠没有挪位置,没有从北地边防南撤,那就意味着局面依旧掌控在朝廷手中.

      本名姜姒的女子没有跟随那位棋待诏叔叔离城,她此时安静坐在这个庞大的"家"中,石桌对面是跟她禀报东线战况的老太师孙希济,她没有像头回走入白鹿洞那样心不在焉,而是认真听着每个字,但她也没有出声,更没有想着要借着自己的超然身份对军国大事指手画脚.曹长卿亲临广陵江畔,坐镇水师旗舰之上,与年轻的将领寇江淮一水一陆,矛头直指广陵王赵毅的那栋春雪楼.姜泥已经习惯了听取捷报,先是初出茅庐的裴穗联手谢西陲,不光守住了重镇櫆嚣,还顺势请君入瓮,一举将大意轻敌的春秋名将杨慎杏领军的四万蓟南老卒,死死钉在了青秧盆地之中,这不过是诱敌之策的第一回合,谢西陲很快就打了一场骨头磕骨头的大硬仗,阎震春的三万阎家精骑,全军覆没.与此同时,寇江淮趁势向东经略,战功仅是略逊色于谢西陲,牵着赵毅数支嫡系大军的鼻子遛街一般,一动一静,动静转换,奇正结合,完全出乎离阳的意料.按照老太师的刚才说法,寇江淮的分兵之法如臂指使,已经打得赵毅的西部防线如同筛子,三支大军可战之兵总计六万人,分别龟缩在梳妆郡,右舷城和火枣山三处,加之大楚水师极大震慑了赵毅后方大军主力,不敢轻易投入西线去填窟窿,主动权已经全盘握在寇江淮之手,接下来就看这个年轻将军是先打哪个地方了,在外人看来,寇江淮颇有拥兵自重之嫌,从不向皇城这边上报递交战事意图,甚至都极少跟近在咫尺的曹长卿磋商.

      对此粗具规模的大楚三省六部不是没有非议,已经有人谏言要让用兵更为稳重的谢西陲调入东线,再将桀骜难驯的寇江淮转入西线,在大楚庙堂之上,淮南王赵英和靖安王赵珣在内的离阳几大藩王兵马,加在一起,不论是人数还是战力,都比不上敢于跟北凉争天下第一雄军的赵毅一条胳膊那么粗,为此寇家老爷子前两天还战战兢兢主动到皇宫内负荆请罪,姜泥少不得好言安抚,她清晰记得孙老太师分明跟寇家是世交老友,但仍是在一旁狠狠敲打了年近八十的寇老爷子,姜泥当时看着跪地老人站起转身后的背影,汗水浸透,再联想到朝堂上,连她都看出三省六部一些官员已经有开始争权倾轧的苗头,没有棋待诏叔叔在身侧做主心骨的她,顿时泛起一阵浓重的无力感.

      精神气还算不错的老太师喝了口茶解渴,放下杯子后,笑道:"老臣略通兵事,不敢妄自揣测寇江淮的下一步动作,不过老臣想啊,只要能打掉梳妆郡三地任意其中一个,赵毅的那员福将宋笠肯定就得上任之初便要焦头烂额."

      孙希济想了想,用手指蘸了蘸茶水,在石桌上点了三点,"入夏时,寇老儿带着寇江淮登门拜访,听过这个年轻人一番见解,都是古人古书不曾说过不曾写过的东西,他说以后的战事,会逐渐倾向于野外之战,攻城拔寨的份额要渐少,简而言之,打仗,就是一时一地慢慢推及一国全局,无非是点线面三字精髓,寇江淮说他比谁都要重视那个‘线’,他的兵马一定会是最懂得快速转移和长途奔袭,如此一来就能保证己方即便总体兵力不如敌人,但在某些重要时刻务必做到以多欺少,不打无谓胜仗,只求吃掉对方单独的大量的精锐兵马."

      老人心情舒畅,说道:"起初老臣也以为不过是这个成名于上阴学宫的黄口小儿,欺负老臣老眼昏花,在那儿纸上谈兵卖弄学识,如今细细思量,寇江淮确实是胸有成竹."

      孙希济笑眯眯道:"听说春雪楼已经给戊守要隘火枣山刘楼崖的下了死命令,一旦丢了火枣,都尉以上所有武将,就算活着逃回去,也要一个个乖乖提着脑袋去见赵毅."

      老人说到这里,似乎想起什么,感慨道:"又记起谢西陲说过的一句话,敌我攻防其实是攻心,就看谁抓得住心态和大势.这让老臣不得不提一提那个陈芝豹,此人被誉为白衣兵圣,就在于他除了擅长将兵极致之外,尤其喜欢琢磨别人的心思,这么说来,谢西陲和寇江淮倒像是他陈芝豹的高徒,各有所长.当然,随着战局推进,他们两人的潜力也会得到更多的挖掘,至于他们到底能走到什么高度,很大程度就看每天参与朝会的文臣是否拖后腿了……"

      一名大太监快步走入院中,弯腰递交了一份六百里加急的军情谍报,然后弓着身子退下,从头到尾一言不发,也没有什么繁缛礼节,对此习以为常的.[,!]孙希济翻开一看,是曹长卿送来的,老人笑逐颜开,望向公主殿下,满脸喜庆道:"这个寇江淮是铁了心要给乱嚼耳根的老臣一个下马威啊,加上长卿这么一句话,估计以后朝会短时内是没人胆敢说话喽.殿下,你瞧瞧,宋笠显然是想要来一手兵行险着,孤注一掷要将火枣山前方的红水沟当做一个鱼饵,要钓起寇江淮这条神出鬼没的大鱼,同时用自己的嫡系亲军绕过红枣山,想来这位将军如何也想不到寇江淮的的确确咬钩了,但是他宋笠却仍是没有提竿的机会,一个半时辰,寇江淮只用了一个半时辰就全歼了红水沟四千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吃掉鱼饵后,迅速撤出八十里,等到行军速度已经足够迅猛的宋笠赶到红水沟,黄花菜都凉啦."

      孙希济哈哈大笑,"倒不是说这个仗有多大,只是让宋笠一上任便吃瘪,实在大快人心,这对春雪楼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对于寇江淮而言,则是一箭三雕,打压了宋笠的气焰,吃掉了红水沟兵力,同时更是让我们这边那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们也无话可说.也难怪长卿要在谍报上加了一句,‘东线归寇北线归谢,两人用兵调度,大可以自行其是’.好一个自行其是!"

      姜泥轻声问道:"离阳南征主帅卢升象,不是战功彪炳的春秋名将吗?还有龙骧将军许拱,也是棋待诏叔叔都称赞智勇双全的将领,离阳那边为何都不用?而且我们这边有谢西陲和寇江淮,敌方阵营就没有这样的年轻将领吗?"

      老人敛了敛笑意,耐心说道:"这就像黄三甲首创的象棋,我方大楚将帅士卒之间间距分明,各有所职,该陷阵的陷阵,该领军的领军.但是界线那一边的离阳朝廷,赵家瓮号称囊括天下英才,赵家天子手底下可用之人可动之棋实在太多,密密麻麻,反而拥堵在一起,打个比方,卢升象兵临界线之处,但挤在他前头的,先有杨慎杏阎震春,后有下一位春秋老将,轮不到他这个根基浅薄的兵部侍郎打先锋,至于那许拱,在离阳朝中比卢升象还要位置靠后,既非京官,更非老将,想要领军独当一面,首先需要在己方阵营中杀出一条血路才行."

      姜泥叹了口气,听着一阵阵蝉鸣,有些难以掩饰的心烦意乱.

      老人笑了笑,抬头看着入秋犹然绿荫阴郁的常青树,然后起身随口说了一句便请辞离去,"蝉声无一添烦恼,自是愁人在断肠."

      姜泥怔怔出神,喃喃自语.

      她不愿意承认,相比身处的这个家,这个世间唯一能媲美太安城皇宫的天子之家,她总是会经常想起那座山上,那个不大但独属于她的小屋子,夏日炎热冬天酷寒,硬板小床,缝缝补补的窗户,总是跟难兄难弟的破旧被子默默地两两相望.在那里的那些年,没有半句阿谀奉承,只有杂揖鬟们的冷言冷语,但那份恶意,谁都摆在脸面上,她看得懂也认得出,恨归恨,但从来不会觉得心里没底.不用像现在这样去想那一张张毕恭毕敬肃穆脸庞后的勾心斗角,不用自己的肩膀去挑起担子.

      她偶尔也会在梦中回到武当山的茅屋,会梦到自己在打理那块总是满眼绿意的小菜圃,会梦到自己蹲在菜圃里,伸出手指仔细数着收成.

      在她能够御剑飞行之后,见过太多天下壮观景象,可这些景象,看过了也就忘了.

      很多年前,也是这个时候,一个吊儿郎当的少年拿着枝桠猛拍一株寒蝉凄切的大树,转头对一个少女嬉皮笑脸道:"知了知了,知道个屁了!小泥人,你可知了?"

      此时,姜泥下意识脱口而出,一如当年.

      "知道你个屁了!"

      那时候,少年一手捧腹大笑,一手用枝桠指着她,嘻嘻笑道:"小泥人,你懂我!我以后要是万一找不到媳妇,你凑个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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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江湖登高

  
      江湖热闹了。

      徽山突然向整座武林发出了数以百计的英雄帖,广邀天下群雄前往那座高耸入云的大雪坪缺月楼。对此几乎无人质疑和讥笑,因为新近出关的徽山紫衣的拳头未必大,却绝对够硬。传说中她曾是新凉王的座上宾,然后又与其分道扬镳,而她在大江之上拦截过王仙芝是毋庸置疑的壮举,命悬一线,因祸得福,已是实打实的天象境界,闭关之后天晓得是不是跻身陆地神仙了。更有好事之徒推波助澜,说太子殿下赵篆在微服南巡之时,跟这一袭紫衣也发生了一段秘而不宣的精彩故事。

      原本就访客络绎不绝的徽山,登山之人摩肩擦踵,一些见多识广的江湖老油条开始扳手指算着哪个帮派哪个宗门已经到场,像那青城山青羊宫的小真人吴士帧就下榻徽山精舍了,还有快雪山庄庄主尉迟良辅带上了头一回走入江湖的爱女尉迟读泉,新兴于北地辽西的刀庄台前话事人也大摇大摆上了牯牛降,南疆龙宫小宫主林红猿的出场,依旧排场恢弘惊人。还有西蜀春帖草堂的新主人,同时是蝉联胭脂评美人的那个“谢谢”,露面之时被无数男儿视为天人,只是想到她跟蜀王陈芝豹千丝万缕的关系,才没人胆敢惹是生非。跟徽山做了数百年邻居的龙虎山,新天师赵凝神亲自走出天师府做客大雪坪。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人物们,寻常时候能在江湖上偶遇其中一人都是难如登天,现在纷纷现世,让没资格做缺月楼贵客的闲杂看客们直呼大饱眼福,只觉得这趟赶赴徽山耗费的那点盘缠真不是个事儿。除了龙虎山春帖草堂快雪山庄这些位列新十大帮派的庞然大物,还有许多在州郡之内可算执牛耳者的老牌武林宗门,还有那富可敌国却喜欢装穷的丐帮和漕帮,在收到英雄帖后也都遣出分量最重的当家人物来到徽山,一个都没落下,要么已经优哉游哉登山赏景,要么在匆忙赶来的路上。

      以及还有一大串江湖散仙式的名宿豪客,莫不以自己收到一份英雄帖为荣,像那位江湖人称什么中原剑侠的范青松,都九十高龄了,半截身子入了土,一样要咬着牙拼着老命赶到徽山。至于那些才入江湖没几年就闯出偌大名号的武林新秀,更是一个个志得气满,神采飞扬,穿最好的衣服,骑最好的马,佩最好的兵器,相貌英俊的,怎么玉树临风飘然出尘怎么来,在容貌先天劣势的,最不济也要怎么能够引人瞩目怎么来,比老江湖还更知道出门在外人靠衣裳的道理,教一些老前辈好是一番感慨唏嘘,不愧是后浪推前浪前浪没死也要半死在沙滩上了。有趣的是这次收到英雄帖的女子极少,那些在江湖上混出名堂的女侠仙子可谓屈指可数,不过徽山不邀请,不意味着她们就愿意错过这桩百年难遇的江湖盛会,有厚实人脉的,就跟大门大派携手前往,暂时还没能在帮主宗主们面前混出个脸熟的,也是输人不输阵,好歹会吆喝一些拜倒在她们裙下的爱慕者掏腰包,心甘情愿为她们当冤大头。这些大多姿色不俗的女子,或明或暗争芳斗艳,无形中又为徽山增添了无数茶余饭后的谈资。

      凑热闹游览徽山看神仙是一回事,怎么落脚找个睡觉的地方是实打实的大难题,周围的郡县城镇村庄,只要是能住人的地方都挤满了,别说客栈,连驿站民居都用银子敲开大门了,如今徽山周边的邻里之间每天都忙着争吵谁家的贵客更江湖高人些。一时间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于此,也不是没有为非作歹和浑水摸鱼的货色,但都给负责山外巡视的徽山客卿驱逐甚至是当场打杀,期间有几条过江龙仗着官府背景,目无法纪,结果被大客卿黄放佛亲自出马痛下杀手,事后从县令到太守再到刺史,竟然连收尸的人都没有一个,江湖这才第一次认清了徽山的隐藏底气。

      数以千计的武林中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往徽山更高处走,哪怕能在解剑碑处露上一面都是天大的幸事,大概混江湖,本就是一场登高望远的路途。有些人止步于山脚,有些人艰难走到了山腰,然后就只能看着那些背影,随着幸运儿的愈行愈高,高处人渐稀少,直到有资格心中窃喜却嘴上自嘲一句“高处不胜寒”。

      哪怕今天距离武林大会召开还有三天,但游人如织,几条登山之路都拥挤不堪,性子急躁的已经开始骂骂咧咧,还夹杂许多孩子稚童的哭哭啼啼。

      徽山山脚临时搭建了许多茶棚酒摊,以供游客驻足休憩,不远处就是渡口码头,不下百艘的大小船只来往于徽山龙虎山之间。

      茶肆酒摊之中尽是高谈阔论,一个个大嗓门在那里指点江山,其中就有一位衣饰鲜亮的豪客在那里点评已随江水逝去的天下豪杰,每点名一位必然要喝一杯酒,被此人提名的先后有武当王重楼洪洗象两代掌教,人死剑不退的剑痴王小屏,有那陆地神仙之下无敌手的人猫韩生宣,有两禅寺的龙树僧人,有东越剑池宋念卿,黑衣病虎杨太岁,西蜀铁匠剑九黄,春帖草堂谢灵箴,以及一对祖孙和父子,轩辕大磐和轩辕敬城,龙虎山那双联袂飞升的天师,当然还有那老剑神李淳罡,以及重中之重的王仙芝。最后说及卢白颉也颇多遗憾,有望成就陆地剑仙的棠溪剑仙,成了兵部尚书后连佩剑也送人了。

      隔壁桌上,一位眉清目秀的稚童依偎在气态雍容娘亲的温暖怀中,他的爹则满脸笑意,浅饮慢酌,桌上搁放了一柄剑气外溢的古朴长剑,观其风度,定然不会是江湖俗人,孩子嗓音清脆悦耳,眼巴巴望着那个满嘴酒气满腔豪气说豪杰的汉子,好奇道:“敢问这位伯伯,武帝城王仙芝死后,真的是那北凉王高居天下第一了吗?我家长辈说了,他跟王仙芝交手后,境界注定会大跌不止,现在还打得过那位北莽军神拓跋菩萨吗?”

      童言无忌,不惹人厌。

      正喝完一杯酒的汉子抹了抹嘴,哈哈大笑,正要倒酒喝,提起酒壶,已经一滴不剩,就在汉子打算跟掌柜讨要新酒的时候,那孩子的父亲伸出一根手指,在自己酒桌上那未开封的酒坛脖颈处轻轻一拍,酒坛悠悠然旋转了一圈,恰好落在汉子身前,这等送酒手法并不玄奇,可这位不知名剑客的妙就妙在对力道的掌控,臻于巅峰,酒坛在触及桌面后,仿佛落子生根,纹丝不动。这份炉火纯青的火候,肯定是二品小宗师境界起底了,那汉子也不客气,点头致意后,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爽朗道:“这位小少侠,我王伯坡不是那信口开河之辈,只说自己心里有数的事情,且不去说姓徐的异姓王境界是跌了还是涨了,我只晓得在他与王仙芝一战后,吴家剑冢的当代家主亲自出山,在幽州边境上人至剑去了一趟,使出了第十四剑,仍是没能留下那年轻北凉王,如今又有一位从不在江湖上现身的剑道老前辈去了凉州,我猜呐,少不得又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巅峰大战。”

      那孩子摇了摇手,“我可不是少侠,起码现在还不是。我爹说啦,一定要等我及冠以后才能独自行走江湖,我娘都帮我取了十多个响当当的绰号名号哩,可惜都跟每年的压岁钱一样,只能攒着,唉,怎么长大就这么难呢?”

      整座酒肆的男女都哄然大笑,被这孩子的天真稚趣逗乐。那妇人敲了一下自己儿子的小脑袋,那剑客则眼神温柔中有着宠溺和自豪,这是每位父亲看待自己孩子都会有的感情。

      孩子继续稚声稚气说道:“我可崇拜北凉王了,总有一天我要跟他老人家拜师学艺!”

      那汉子忍俊不禁打趣道:“那你可得看他‘老人家’收不收你为徒喽。”

      孩子愣了一下,拍胸脯道:“爹说了,我天赋异禀,是百年难遇的习武奇才,早生六十年,都能跟隔壁龙虎山上的齐大真人比划比划!北凉王他老人家要是不收我做徒弟,那真是……真是……娘,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妇人柔声道:“明珠暗投。”

      又是满堂笑声,这儿童的父亲一脸无奈。

      这座酒肆内有那汉子和稚童这般一打一闹,其乐融融。突然酒肆外传来一阵喧哗,很快就有人跑进来嚷道:“那离开天师府游历江湖多年的小吕祖齐仙侠,也从渡口下船登山了!”

      不仅是这座酒肆,附近茶摊也都跑出去十之七八,那稚童听到齐仙侠这个名字后只是撇撇嘴,大概是还没能入他的法眼,不乐意挪窝,趴在桌子上,看着爹温吞喝酒,趁着酒肆没什么人,用一种中原人士听不懂的腔调低声说道:“爹,北凉王是不是不屑参加这种武林大会啊?”

      若是闯过北莽的徐凤年在场,肯定听得出这是地地道道的北庭方言。

      那中年剑客微笑道:“他需要忙着应付咱们百万大军南下,是没空搭理,否则我想他会来的。那人啊,我想他心底是憧憬江湖的。”

      孩子伸出一只手掌,唉声叹气道:“离阳江湖走了这么多顶尖高手,可咱们就要幸运多了,五大宗门,就死了一个提兵山第五貉,公主坟大小念头都还在,棋剑乐府洪敬岩,剑气近和铜人,更是一个没死。”

      说到这里,孩子嘻嘻一笑,“爹,你可与他们不一样,你一人就是一个宗门,而且还排在棋剑乐府前头,要不是娘是离阳人氏,你就可以去挑战北凉王老人家啦,然后输给他,我呢,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认识他老人家。”

      那男子望向自己的妻子,用纯正的辽东方言笑道:“媳妇啊,瞧瞧,这闺女还没长大,就开始胳膊肘往外拐了。以后还了得?”

      男子原本笑脸温煦,猛然之间浑身绽放出一股滔天气势,那柄原本剑气昂然的古剑反而骤然收敛锋芒,那妇人轻声笑问道:“谁来了?值得你如此对待?总不是你那死敌拓跋菩萨和那新秀白衣魔头吧?”

      男子望了眼她,磅礴气势缓缓松懈下去,略带苦涩道:“不巧,都来了。”

      妇人云淡风轻道:“你早就说过退出北莽江湖了,总不能绑着你回去吧?”

      容貌并不显眼的男子捏了捏自己下巴,“想当年,女帝陛下那可是……”

      妇人瞪眼,拧了他一把,“想什么当年?!不就是想认你做女婿吗?怎么,娶了我这么个拖你后腿的黄脸婆,后悔了?那你倒是回去啊!”

      男子笑而不语,这时候说什么都是错,说多错多,还不如闭口禅。

      世间痴情男儿,不论地位高低,大抵都是喜欢女子便是错了,而且希望能一辈子知错不改。

      那稚童问道:“爹,你又不是剑客,为什么总喜欢佩剑?以前你总不告诉我缘由,给说说呗?娘要是怪罪你,我替你教训娘亲,反正咱们家你老三,我老大,一物降一物。”

      男人小心翼翼瞥了眼自己媳妇,见她没动静,这才轻声笑道:“你娘啊,年轻时候只仰慕那青衫仗剑的游侠儿,爹空有一身通天本领,你娘也瞧不上眼,后来只好佩一柄剑装装样子。媳妇,我都佩剑多少年了?”

      那妇人伸手握住自己男人的大手,温柔道:“孩子有几岁,你便佩剑几年了。”

      男人忍不住感慨道:“可不是。”

      酒肆外,一名长臂如猿的矮小中年汉子看了眼酒肆,犹豫了一下,继续登山,在人流之中,毫不起眼。

      姓拓跋的他,之所以将生平第一次进入离阳王朝的落脚点选择徽山,是王仙芝不等他,而徐凤年已经在凉莽边境等他,那么群雄汇聚的大雪坪就成了首选。

      在此人上山后,酒肆来了三位新客人,一位白衣和一位红袍,加上一名背负行囊的魁梧男子。

      就坐在那一家三口的桌对面。

      不练剑却佩剑剑气更惊人的男人笑了笑,没有看向那位英气非凡的白衣人,而是看向那背囊男子问道:“邓茂,手下败将的手下败将,怎么,仗着有帮手,要以多欺少?”

      邓茂冷着脸说道:“你不也是三人吗?”

      那男子被这个很冷的笑话给愣了一下,“你小子的臭不要脸,还真是一如当年。”

      然后他就不再理睬囊中有断矛的邓茂,转头望向那白衣和异常扎眼的红袍女子,“洛阳,你在极北冰原毁掉那柄神兵,坏了拓跋菩萨和王仙芝的那场大战,他为何跟你擦肩而过,却不找你麻烦?”

      一身白衣的逐鹿山之主神情淡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没有作声。

      稚童突然开口打破沉默,笑呵呵道:“你是叫洛阳吧,天下男儿,我只佩服北凉王这位我未来的师父,女人中,我只佩服你。你们两个人怎么不在一起啊?以后我可以一起喊你们师父师娘!”

      洛阳哈哈大笑,仰头一口喝尽杯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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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 江湖之远

  
      一抹紫色如同一颗从天而降的紫色天雷,蓦然从大雪坪之巅坠落在渡口,无数登山游客都悚然大惊。

      出关出楼的轩辕青锋站在渡口上,望向一艘青州水师辖下的黄龙战舰,这艘巍峨楼船的船头站着一名披甲校尉,船上剑戟森森,散发出异于本地青州甲士的气焰,随着楼船的靠近,眼力稍好的岸上江湖人都看到一杆旗帜,写着一个如何都料想不到的字,徐!在认清这杆在王朝西北猎猎作响的王旗后,那些甲士腰间对于中原地带相对陌生的佩刀,称呼也就呼之欲出,凉刀!轩辕青锋眯起那双狭长眸子,心情远比她的恬淡神情要复杂许多。她毫不在意那船头所立的北凉校尉,洪骠,曾是徽山仅在黄放佛之后的次席客卿,虽是江湖武夫,却因为精于兵法韬略尤其是骑战,后来追随那人前往北凉,不惜背负两姓家奴的骂名,希冀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只是进入北凉军伍后一直名声不显,轩辕青锋原本以为洪骠会就此消沉,不想一封密信送达大雪坪,信上说,在武林大会开始之前,将由幽州新任骁骑都尉洪骠领着一百精锐,护送九十余只大箱子赠礼缺月楼,恭贺她轩辕青锋荣登武林盟主之位,信上还用了“一统江湖”这么调侃意味十足的四个字。

      轩辕青锋冷笑着喃喃自语:“明明人之将死,也没见你说话有多好听。”

      楼船之上,大箱之中,是清凉山听潮阁这座武库的珍藏秘笈,而且全是第一流的珍本孤本。

      轩辕青锋望着眼前的滚滚江水,大江东去不复还,你是要千金散尽不复返吗?想当年大难当头,对上人猫韩生宣,我为了徽山家业和父亲遗愿,离你而去。那时候你不过是武榜十人眼中的蝼蚁,依然没有躲没有退。怎么,如今成了天下第一人,而且坐拥北凉三十万铁骑,不过是对上一个北莽,就开始为自己安排身后事了?

      闭关修习天道大成的轩辕青锋没来由生出一股怒气。

      在心底,她其实一直将他当做自己的追逐目标,他们两人,几乎跟离阳北莽两座所有武评高手都不一样,他们练武时间都太短了,天赋也称不上百年难遇,只是靠着一次次搏命赚取而得的机缘,才得以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江湖顶点。她轩辕青锋在大雪坪高手几乎死绝后,为了力挽狂澜,自甘堕落,坠入魔道,几乎自毁性命,然后在北凉与他做买卖,汲取了那枚玉玺的气运,稳固境界,与王仙芝一战后,借王仙芝通神之力斩去己身之情,断去一切尘缘因果,凶险万分地渡过了“自己关”,返璞归真,比那佛子道胎剑胚还要高出一筹,最终又因为他的出窍远游杀天人,跟离阳赵室有莫大牵连的赵黄巢在身死道消之前,逃出一条残缺黑虹,窜入牯牛降大雪坪,将一生所学所识灌输给她,让她轩辕青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自信可以与拓跋菩萨邓太阿也可倾力一战,不过是胜算略小而已,但是她尚未三十岁,她的境界更是气势如虹一日千里。什么北莽武神什么桃花剑神,迟早有一天会被她踩在脚下,成为陆地天人轩辕青锋的垫脚石。

      她坚信,新的江湖百年,不过就是她和他的事。

      结果,他一举掏空了武库家底,只留给她一个面北背影。

      我拦江,是为了跟你两清。你赠书,是为了跟我两清?

      不知为何,只在徽山这边,大雨骤至,满山泥泞。

      也不知为何,轩辕青锋并没有流露出一丝气机,去抵挡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但是在雨滴沾身的瞬间,她的身影一闪而逝,下一瞬她已经走在一条登山小径上,任由大雨泼在身上。

      紫衣浸湿,拖泥带水。

      黄龙楼船即将靠岸,洪骠抬头看了眼牯牛降那块巨石,嘴角翘起,自己这算不算衣锦还乡了?在离阳王朝这边别说都尉,就是杂号将军和掌兵校尉也多如牛毛,可谁敢轻视北凉当下的一员都尉,并且是有实打实十六大老牌校尉名号之一的骁骑都尉?这个称号,前辈骑军大将徐璞背负过,现任骑军统帅袁左宗担任过,甚至连蜀王陈芝豹也做过一段时间。洪骠身材敦厚壮士,光看长相,就像一个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年村夫,在徽山黄放佛一直压他一头,而他自己也从没有把大雪坪当做可以养老的地方,洪骠在北凉内盯着一个人,幽州将军皇甫秤,这个江湖出身靠卖家求荣上位的封疆大吏,简直就是给洪骠铺出了一条他完全可以亦步亦趋的阳关大道。放言徽山,除了轩辕青锋不敢小觑,黄放佛这条帮人看门护院的家犬已经不在他眼中,洪骠很难不心情舒畅,不过即便如此,洪骠还是得小心翼翼看身边一位年轻女子的脸色行事,鱼龙帮帮主刘妮蓉,她的身手和家世不值一提,但洪骠自然听说过她跟北凉王千丝万缕的关系,说实话,一路行来,洪骠实在想不通以徐凤年的挑剔眼光,为何会偏偏相中这么个姿色普通的江湖女子,那陈芝豹入蜀之后,好歹扶持了个胭脂评上名叫谢谢的美人,搁置这么个只花瓶在身边眼前,最不济还能赏心悦目。那么北凉王又是图个什么?对此洪骠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真是如北凉江湖人所言,是在调戏江湖?

      旁观者洪骠不懂,局中人刘妮蓉更不懂,她和鱼龙帮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就像一场秋日的春梦,不合时宜。

      刘妮蓉抬头遥望着那座徽山,山巅那边,仅见山上高楼的出挑翘檐,先前那紫衣女子如一颗紫雷降世,好大的派头,这般气概雄奇尤胜男儿的女子,刘妮蓉打心眼佩服,她觉得那个靠自己登上武林盟主宝座的轩辕青锋,若能跟那人一起游历江湖,才算登对。刘妮蓉没来由想起当年的那场出塞之行,这些年午夜梦回,不知为何,忘记了那些跌宕起伏的厮杀,却唯独清晰记得那小小关城里的井水,那人蹲在井口与水贩子讨价还价的滑稽场景。

      刘妮蓉收回视线,看着滚滚东逝的浑浊江面,偶尔有几尾游鱼跃出江面,一闪而逝,落回大江,不知是它们是返乡还是离乡。

      楼船靠岸之际,大船缓缓撞在渡口,身形微微摇晃的刘妮蓉喃喃自语道:“你要是离开庙堂不当北凉王,只做个江湖人,该有多惬意?”

      当年春秋硝烟四起,却也没有烧到这么个不起眼的镇子,它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虽是江南,也无太多膏腴良田。听走南闯北的几个生意人说,广陵江以北那边又遭灾了,可对于小镇子上偏居一隅的百姓而言,做井底之蛙就挺好,天空永远只有井口那么大,平安是福,知足常乐。今天的小镇,秋雨绵绵,从一栋酒楼门口看去,不断有脚步匆忙的行人撑伞走过那座青石板小桥,生意冷清,不需要伺候客人,酒楼的店小二就得闲地坐在门口,等着那位心仪女子走近,她说今天会跟着朋友一同到酒楼隔壁的胭脂铺子拣拣选选,因为她的朋友马上就要出嫁了,嫁了一个好人家,是位功名在身的读书人。

      店小二叹了口气,心底有些苦涩,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呐,她自是不在乎那些荣华富贵的,否则也不会瞧上眼他这么个落魄瘸子,可一个好歹还剩下点担当的男人,总还是想着能让自己喜欢的女子过上好日子,她虽不是镇上的大家闺秀,却是远近闻名的良人,家户殷实,衣食无忧,她性子又好,那一手女红更是百里挑一,都说谁娶了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她偏偏就看上了自己,为此她的好几个一起长大的玩伴都气恼得差些要与她绝交,为她打抱不平之余,少不得一些阴阳怪气的言辞,比如什么遇人不淑和猪油蒙心了,都是当着他和她的面直接说出口的,那时候,她望向他,纤细小手怯生生拧着衣角,那双眸子里满是歉意,好在他脸皮厚,还能强忍着笑,可心中何尝不是满怀愧疚?

      他被人拍了一下肩头,转头一看,那个还算关系熟络的家伙一屁股坐在自己身边,憨憨笑脸问道:“温大哥,想啥呢?”

      他跟这小子算是同命相怜,不过这小子处境还要难堪些,去年才与娘亲搬来镇上,一本书摊开认不出十个字,哪怕打架也就不顶用,成天被那群最欺生的街上地痞当乐子耍弄,惨到好不容易买了双新靴子都要被人一脚一脚踩得破破烂烂,文不成武不就的,好在她娘亲还有些积蓄,置办了一间布铺子,日子还能熬,熬着就能活,就是活得不舒坦而已。他跟这家伙住得近,大概是唯一不去火上浇油的当地人,久而久之,两人就成了所谓的朋友,他只知道这小子姓王,爹出了一趟远门还未归来。

      他笑了笑,看着雨滴顺着屋檐串成线,问道:“竹子,听说过一句话吗?天雨虽宽,不润无根之草。”

      那人愣了愣,摇头笑道:“温大哥,瞧不出啊,还是个学问人?啥意思,有讲头吗?”

      姓温的店伙计哈哈笑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没听懂,当时也没好意思问他,只装着听明白了,早知道应该问问他的。”

      绰号竹子的年轻小伙子疑惑道:“温大哥,你还有读书的哥们?”

      店小二揉了揉下巴,笑眯眯道:“他可不是什么狗屁读书人,他就是打不过我,才瞎显摆这些玩意儿。”

      小伙子乐了,“那这人可真不咋的,连温大哥都打不过,又不是读书人,岂不是跟我一路货色?”

      店小二白了他一眼,却还没有说话。

      竹子是个管不住嘴的年轻人,很怕混江湖的人,怕那些人身上的匪气和江湖气,但是又很憧憬江湖,整天就喜欢混迹大小酒肆茶楼,听那些自称江湖人的家伙胡吹,这会儿就跟姓温的店小二说那桩真真正正称得上百年一遇武林盛事,说他才知道徽山有个喜欢穿紫色衣服的女子,不但美若天仙,而且武功绝顶,号令群雄,广邀天下好汉去她家参加武林大会。竹子说得唾沫四溅,就没注意身边的温大哥在那儿要么不停翻白眼,要么满脸恍惚笑意。

      竹子说得口干舌燥,他也不是个讲究人,弯腰伸手掬了一捧雨水,喝了一口,故作豪迈道:“好酒!”

      店小二微笑打趣道:“还给你喝出江湖的味道了?”

      竹子转头盯着这个人,一本正经问道:“温大哥,你是咋的拐骗到刘姑娘的?要不你教教我,回头我也好找个媳妇。”

      店小二一脸高深意味,说道:“靠相貌。”

      竹子呸了一口。

      他看竹子不信,笑道:“你还真别不信,我当年和那兄弟在外逛荡,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就是靠脸混饭吃的,我啊,什么都比他强,就是这张脸,输了他。当年跟他争谁做大哥谁做小弟,从年龄比到

      身手再比到家当,若不是输了相貌这一场,我就能当上大哥了。”

      竹子嘴角抽搐,终于还是心善,没去挖苦温大哥跟他的兄弟。

      接下来两人一时无言,就这么听着雨水滴滴答答落在石板路上。

      竹子突然小声说道:“温大哥,跟你说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

      店小二拆台道:“爱说不说。”

      竹子犹豫了一下,“年初搬到镇上那会儿,听一位江湖高手说那天下有数的高手,其中有个人跟我爹同名同姓。”

      店小二被逗乐了,“竹子,行啊,你爹是武帝城王仙芝那老怪物?”

      竹子怒了,大声道:“放屁,是当年那位天下第十一!”

      店小二突然沉默下去,许久之后才轻声道:“原来是王明寅啊。”

      竹子神情黯然,自言自语道:“不过我知道的,我爹其实就是个只有几斤气力的庄稼汉子,这也没什么,不是那死在襄樊城外的天下第十一更好,我和娘都能等着他有一天回家。”

      店小二叹了口气,也不知如何安慰,只是拍了拍他的肩头。

      竹子突然站起身,指着小桥,嬉笑道:“温大哥,不耽误你了,我先走。”

      姓温的店小二顺着竹子的手指,看到有女子撑伞过桥,姗姗而来。

      他站起身,笑容灿烂。

      初见她时,是返乡时在镇上集市的那场萍水相逢,那时候她的朋友都在笑话他这个瘸子,言语不善,把他当做了揩油的登徒子,只有她不一样。

      以前,小年说他是见一个女子喜欢一个,对谁都一见钟情,他自己原本以为遇上那回家之前的女子之时,会是最后一个一见钟情的女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之后,他就不再对谁一见倾心了,可是遇上小镇上的她后,他觉得如果这辈子都能跟她过日子的话,平平淡淡,就已经比什么都强。

      他小跑出去,她刚走下桥。

      小镇小有小的好,没那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刻板礼数,而她也不怕这些,倾斜了一下油纸伞,脸色微红着,替他挡雨。

      他在她这儿,从不油嘴滑舌,而且事实上回家以后,他就再不像从前那样口无遮拦,老实本分,平平凡凡,大概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地方。

      搁在以往,才见着一个女子,他就敢当面调戏一句“姑娘,哥哥我帮你把生米煮成熟饭吧”,若是女子不理睬,他还会说“姑娘你能遇见我是修了三辈子的福,不嫁给我,肯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若

      是女子恼羞成怒,他还有无数后手。

      可是他如今不一样了,那时候,见着水灵女子,都是满脑子想着滚被窝,现在站在她身边,却连牵手的胆量也没有。

      江湖里,有他。

      江湖外,有她。

      老天爷不欠他温华什么了。

      她低下头,鼓起勇气说道:“我爹帮我说了一门亲事,我没答应。”

      他挠了挠头,没说话。

      她抿着嘴。

      他突然笑道:“要不,咱们以后生个儿子吧?”

      她微微张大嘴巴,一脸错愕。

      他长呼出一口气,不像是在开玩笑,说道:“当年跟我一个兄弟订了一门娃娃亲,谁生了女儿谁吃亏。当然,要是咱们生了个女儿,也很好。”

      她撇过头,涨红了脸,但似乎点了点头。

      他无意中低下头,看见她不撑伞的那只手又习惯性拧着衣角,他一咬牙,终于壮起胆子又握住她的手。

      她轻轻抽了抽手,然后就由着他握住。

      温华咧嘴笑着。

      不握剑了。

      握着她的手,这样的江湖,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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