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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生活] 宝鉴 【作者:打眼】(12月27日更新至“第九百五十七章 出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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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章 包在钱空

  “小伙子,你们几个的钱包找到没有啊?妈的,现在的贼胆子越来越大了!”

  那地摊的老板倒是认得冯永康几个人,虽然在这市场里丢钱包是常事,但一次丢了三个人的事情,还真的很少发生。

  更重要的是,本来将要做成的生意也不翼而飞了,所以那老板对这几个人是记忆犹新,对那偷钱包的贼,却是恨之入骨。

  “找个鬼啊?警察都没办法?能找到才怪了呢。”

  冯永康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他这会正在心里埋怨秦风呢,钱包丢就丢了,还非要回来丢人现眼,话说这丢钱包,也有一半的责任在他们人粗心大意上的。

  “大哥这摊子上的钱币倒是挺齐全的,哎呦,这铜钱都锈成这样了,还能卖吗?”

  秦风笑嘻嘻的蹲了下来,伸手在那摊位上挑挑拣拣,浑然没在意冯永康正在身后拉扯着自己的衣服。

  “小兄弟,这你就外行了,这个可不是铜钱,它叫做元宝,知道什么叫光绪元宝吗?”

  摊位老板对秦风的话很不满,看着冯永康说道:“哎,哥们,我说这鼻烟壶你还要吗?正宗乾隆朝传下来的,说不定皇帝老子就用过……”

  这个摊位是个杂货摊,从铜钱到陶瓷木雕鼻烟壶应有尽有,刚才冯永康就是看上了那个内壁雕画的鼻烟壶。

  而韦涵菲则是看中了摊位上的一个内有双开门的漆盒,她是想买回去放在宿舍里装置化妆品用,没成想两人的钱包都被偷了。一样都没买成。

  “钱都被偷了,拿什么买啊?”冯永康没好气的瞪了那老板一眼,这会他火气特别大,看着这老板都像是和小偷一伙的。

  “哎。不买你们倒是让让啊。”听到冯永康这话,那三十来岁的老板顿时不耐烦了,摆了摆手说道:“哥几个赶紧让让,我这还要做生意不是。”

  “这就走,耽误不了大哥您的生意。”秦风把玩着一枚铜钱。随口问道:“这位大哥,刚才丢东西拿好,您那会就没看到点什么?”

  “没有,我看自己的摊子还来不及呢,哪儿有功夫管那些闲事!”地摊老板摇了摇头,甭看他刚才还在骂着那些小偷,但其实就算是真看见了,他也不敢吱声。

  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这些地摊老板每到周日都会来摆摊。万一把小偷指出来。那就是结了怨仇。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报复。

  在去年的时候,就曾经有个地摊老板抓住了个小偷,将其扭送到了派出所。当时是人赃并获,那小偷很快被刑事拘留了。

  可事情过去没一个礼拜。那个见义勇为的地摊老板,就在一个夜晚被人拍了黑砖,头破血流不说,还得了个轻微脑震荡,打那之后就没在潘家园出现过。

  所以从那件事之后,这些地摊老板们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有些事情也是视而不见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派出所抓贼不力,也是和群众们不配合有很大关系的。

  “得,那不耽误您练摊了。”

  秦风的眼睛看在一枚钱币上,闪过一丝异彩,不过还是站起身来,目光并没有在那枚钱币上停留多少时间。

  稍微打量了一下周围的地形,秦风看到了一家店铺外的指示牌,当下招呼了冯永康等人一声,按着指示牌出口的方向走去。

  虽然不知道秦风要干什么,但几人还得跟着。

  三绕两转之后,一行人已经是出了古玩市场,眼前是条四通八达的马路,他们此刻正站在人行道上,十多米外则是地铁的入口。

  “我说秦风,咱们还是去吃饭。”

  冯永康有气无力的抓住了秦风的胳膊,说道:“秦老大,钱丢了我认了,您能请我吃碗拉面吗?这会哥们都快饿死了。”

  本来冯永康就没吃早饭的习惯,这会都快下午一点了,他早就饿的前胸贴肚皮,而且脑子里就没找回钱包的心思,眼下只想找个地方吃东西。

  “老冯,想要钱包还是想吃饭?”秦风笑着问道。

  “吃饭!”

  冯永康脱口而出这两个字后,神情却是犹豫了起来,迟疑着问道:“真的能找回钱包?我说秦风,你可别忽悠哥们姐们啊。”

  “是啊,秦风,找不到就算了……”朱凯也说道:“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来这种地方多长个心眼就行了。”

  “钱包应该能找回来,不过钱嘛……估计就没了。”

  秦风指了指四五米外摆在地上的一个绿皮垃圾桶,说道:“老冯,去,去那垃圾桶里扒拉一下,看看有没有你的钱包。”

  “你是说小偷会把钱包扔里面?”

  冯永康闻言愣了一下,半信半疑的看着秦风,说道:“这不大可能?那市场的出口有七八个,你怎么就能断定小偷是从这里跑的呢?他凭什么又会把钱包扔这垃圾桶里?”

  “信不信随你,反正我又没丢钱包……”秦风摊了摊手,做出一副爱信不信的样子来。

  “秦风,我的钱包也在里面?”一直都有些闷闷不乐,好长时间没有开口说话的韦涵菲出言问道。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如果贼是一个人,那应该也在里面。”

  “那好,我去找!”

  挂念着母亲与自己的那张合影,韦涵菲哪里管这垃圾桶又脏又臭?当下卷起袖子就要去掀垃圾桶的盖子。

  “唉,还是我来……”

  看到韦涵菲这娇滴滴的美女要亲自动手,而秦风还是抱着膀子一动不动,冯永康无奈的走上前去,回头瞪了一眼朱凯。说道:“老朱,还不过来帮忙,你丢的不是钱啊?”

  “你还真信秦风的话啊?”

  朱凯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过去。这会用的还是那种铁皮垃圾桶,两人合力才将上面的盖子给搬了下来。

  “秦风,要是找不到,你小子死定了!”

  垃圾桶里能有什么好东西?不是烟头就是吃剩下都馊掉了的盒饭。那股子问道闻的冯永康和朱凯都是眉头紧锁,练起了闭气的功夫。

  “妈的,谁他娘的跑大马路上玩野战,这东西也扔里面?”

  用一根树枝子挑出一团东西,冯永康忍不住破口大骂,那分明是个用过的避孕套,里面不知道承载了哪位仁兄的万千子女。

  “哎,还真有个钱包……”

  正当冯永康转头去呼吸的时候,朱凯忽然嚷嚷了起来。说道:“是个红色的钱包。看皮子还不错啊。应该是个女孩用的。”

  “红色的钱包?”

  站在不远处的韦涵菲,眼睛一下亮了起来,也顾不得那一股子的馊臭味。跑到垃圾桶前往里面看了过去。

  “是……是我的钱包。”当看清楚那个钱包后,韦涵菲瞬间激动了起来。直接就将手伸到垃圾桶里,将自己的钱包取了出来。

  “谢天谢地,妈咪的照片还在。”忙不迭的将钱包打开,韦涵菲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对着照片看了好一会,韦涵菲小心的将那照片和钱包里的几张卡抽了出来,鼻尖却是闻到了垃圾桶里的问道,“哎呀”一声,又将钱包扔了回去。

  “钱包又不脏,扔了多可惜啊。”秦风对韦涵菲那败家行为很是不以为然,因为他看出来了,那钱包是个名牌,能值好几千块钱呢。

  “我的钱包也找到了,老朱你的也在,还真是一个人……不,妈的,是一个贼干的!”

  这边韦涵菲刚将钱包扔进去,旁边的冯永康却是从里面又拿出了两个,正是他和朱凯两人的钱包。

  打开一看,里面的证件银行卡一个不少,不过钱却是一分都没给剩下,冯永康平时包里放着坐车的几块钱硬币都不见了踪影。

  “行了,老冯,满足,身份证能拿回来就不错了。”

  朱凯将自己钱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后,看了看钱包,一甩手也扔进了垃圾堆里,虽然钱包并不是很脏,但想想刚才翻出来的东西,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冯永康也是如此,不过在扔钱包的时候,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嚷嚷道:“哎,哥几个,里面还有好几个钱包呢。”

  话音刚落,冯永康就转脸看向了秦风,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秦风,你怎么知道贼一定会把钱包扔这里的?他就不能跑远点再扔?”

  “东南两个出叉的中间是派出所,小偷没事不会从那边过的,另外几个方向都是市场人流量大的地方,小偷在那里不方便转移包里的钱。”

  秦风指了指他们来时的小巷,说道:“这地方是小道,游客几乎不走的,而且从市场出来这一路都没有摄像头,小偷完全有时间将钱取出来,这钱包自然就没用了……”

  “秦风说的对!”

  秦风话声未落,朱凯就接口道:“前面还就是地铁,往地铁里一钻,就算是他妈的神仙也逮不到他们了,更不用说那些警察了!”

  “秦风,你是怎么猜到的啊?”

  找回了母亲的合影,韦涵菲实在是很感激秦风,不过国外长大的孩子好奇心强,秦风的这一番举动,又让韦涵菲将其惊为天人了。

  “猜到的?”

  秦风闻言笑了笑,说道:“我在监狱里呆了好几年,什么样的天才小偷没见过?这种手段哪里用猜啊?”

  “秦风,你小子连美女都骗啊。”

  秦风此言一出,几人先是愣了下,继而大笑了起来,冯永康更是指着秦风说道:“还蹲监狱呢,就你这样,不蹲监狱都坏的流水了。”

  秦风笑了笑也没分辨,谢轩则是在一边眨巴着眼睛,场内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说的全都是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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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七章 谁坑谁?(上)

  “行了,包找回来了,钱没了,就当是破财消灾。”

  冯永康很阿Q的安慰了下自己,又将主意打到了秦风的身上,“我说秦风,今儿可是跟着你来的,钱丢了,吃饭你总得管?”

  “我让你跟来了?”秦风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冯永康。

  “哎,我来,今儿想吃什么,都算我的,秦风你别和我抢啊……”

  一直没开口说话的莘南站了出来,今儿别人丢钱,他是感觉丢了面子。

  在进潘家园的时候,莘南将胸脯拍的震天响,可就在他眼皮子底下,三位学弟学妹的钱包都被人顺去了,他还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这会抢着请吃饭,也算是莘南给冯永康等人的一点补偿。

  “有人请吃客我干嘛抢啊。”

  莘南显然低估了秦风脸皮的厚度,话题一转,秦风说道:“随便吃点就行了,回头咱们再去古玩市场,今儿的损失总得找补回来啊!”

  “找补损失?”莘南闻言愣了一下,说道:“秦风,你这话的意思,是想去捡漏?”

  莘南从小就是在古玩街长大的,虽然有点书呆子脾性,不太会处理生意上的那些关系,但他对古玩街的了解却是很深。

  捡漏这种事儿不是没有,而且经常会发生,不过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所谓的捡漏都是买到了赝品,真正淘到好东西的人,最多只有那百分之一。

  所以莘南跑潘家园,一来是想寻个店铺开个古玩店,二来只是打发时间,他心底还真没有捡漏的心思。

  “没错,韦涵菲有钱不在乎。”秦风打了个响指,说道:“老冯和老朱要是不赚点,以后还不要来天天吃我的?”

  “谁说我不在乎的?那……那也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啊。”韦涵菲对秦风的话很不满意,虽说花着老爹的钱心安理得,但最起码这个月的零花钱没了。

  “问你爸要去呗,回头我给你挑个玩意儿,你就说花一万块钱买的。”

  秦风很无良的给韦涵菲出起了馊主意,反正她老子的钱这辈子都花不完,女儿帮着败败家,那也是天经地义的。

  “好主意……”韦涵菲果然是聪明孩子,当下就举一反三道:“我……我就说花两万买的,老爸肯定会再给我一万的。”

  “好,好,就说两万!”

  秦风强忍住笑,这真的是坑爹啊,不知道回头韦老板见了那最所值二十的玩意,不知道会是种什么表情?

  出了寻钱包这一档子事,众人对秦风简直就是高山仰止、倾慕不已。

  既然秦风说能捡漏,那就跟着呗,反正现在一分钱没有,兜里比脸干净,就算是敞开怀在潘家园里逛,也不怕再遭小偷惦记了。

  不过秦风显然是不想让几人如此安心的去逛街,在潘家园附近找了家小馆子坐下后,秦风对谢轩说道:“轩子,带钱没有?借给他们每人五百。”

  “带了,身上装了两千呢。”谢轩掏出了个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来。

  “哎,秦风,你让谢轩兄弟给我们钱干嘛?”冯永康不满的说道:“你是不是经常欺负人啊,别人喊你声大哥,你还真以为是大哥了?”

  要说谢轩还真有本事,这才相处多长时间啊,就忽悠的冯永康把他当兄弟了,眼下居然出来帮他打抱不平。

  秦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老冯,我说的是借,难道不用还的吗?”

  “靠,我明白了,怪不得你小子让谢轩兄弟拿钱,敢情你……你真是个贱人!”

  冯永康眼珠子一转,顿时明白了秦风的打算,因为秦风知道,他要是掏出钱来每人给五百的话,韦涵菲先不说,反正他和朱凯是一定不会还的。

  但谢轩掏钱就不一样了,不管今儿是不是能捡漏找补回损失,等回到学校这钱还是要还的,毕竟他们还没熟到和秦风的那个份上。

  “哼,就你们两个还想算计我?”秦风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大声喊道:“老板,上菜,一人一碗二两拉面,不加肉啊!”

  “去你的,还真当我是葛朗台?一顿饭都请不起吗?”莘南在一旁听得是哭笑不得,连忙出去点菜了,却是将冯永康和朱凯的注意力转移开来。

  其实秦风倒不是在乎那一两千块钱,主要是他真的想找补点东西给二人,不光是此次丢失的钱,就连开学时住院坑这二位的,秦风也想给补偿过来。

  不过秦风很了解这冯永康和朱凯,别看他们两个平时大大咧咧的,似乎可以随便花秦风的钱,一点都不生分。

  但如果是秦风给了他们的钱,并且指出了捡漏的物件,这哥俩一准不会要的,就算买下来,那也会算到秦风的头上。

  所以秦风这才让谢轩掏钱的,至于冯永康和朱凯这哥俩会不会将捡漏的物件算谢轩一份,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看到三人接了谢轩的钱后,秦风交代道:“老冯,韦涵菲,回头咱们还去那摊子,你们把开始要买的几件东西都给买下来。”

  “凭什么买他的啊?”

  冯永康不满的说道:“那人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说不定小偷掏钱包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呢。”

  “就是啊,秦风,潘家园卖那些东西的摊子多的是,咱们非要买他的吗?”

  朱凯也是连连摇头,这几人都算是古玩世家出身的,虽然不防小偷,但察言观色还是有一套的,在那摊主说话的时候,朱凯也发现他的眼神有点闪烁。

  “和人可以生气,但绝对不要和钱怄气。”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你们听我的就对了,老冯,你要买东西的时候,我会拿起个物件,到时候你就嚷嚷着要添头,那人不给,你就扔东西走人……”

  “他摊子上真有好东西?”

  冯永康闻言一愣,半信半疑的说道:“就他那摊子,我和老朱看了半天了,没发现有什么好东西啊。”

  秦风玩的这一套,是古玩行里很常见的,有些眼力高明的行家,在看中一个物件的时候,往往会和老板讨价还价去买另外一个不值钱的东西。

  当价钱僵持住之后,行家往往就会故作随意的拿起个东西,让老板当成添头,这样的东西,一般都是不起眼和不值钱的。

  但就是这不起眼不值钱的物件,才是行家真正看中的,往往其价值要比他所买的东西高出百倍千倍,这才是真正考验眼力的捡漏。

  “别问那么多,你们懂得怎么做的……”

  看到服务员开始上菜了,秦风立马闭嘴不谈,那哥俩如果还听不明白,算是白生长在那种家庭里了。

  秦风找的是间兰-州拉面馆,除了叫了盘大盘鸡之外,也就是羊肉那些菜,几人简单的吃了点之后,又杀向了潘家园市场。

  他们走的依然是那条小道,进入到了市场里面,刚好还是那个拐弯的地方,看到地摊还摆在那里,秦风心中一喜,带着几人走了过去。

  “哎,我说你们几个怎么又来了?”

  地摊老板看见秦风几人走了过来,不由皱起了眉头,说道:“这市场见天的丢钱,没见过你们这么执着的,有本事找贼去,找警察也行,可是找我干嘛啊?”

  “找你当然是买东西了?”

  冯永康叫道:“我说你嚷嚷什么啊?哥们专门回家拿了钱来买东西,不卖是?那我去别的摊儿买,没了张屠户,还要吃带毛猪了?”

  “哎,哥们,别……别介啊,你看我这臭嘴!”

  这长年练摊的人,大多都是二皮脸,那地摊老板一把跨过摊子拉住了冯永康,不轻不重的在自己脸上打了一记,说道:“我说哥几个,咱们能认识,那也是缘分啊,在我这摊上买就好了,几位放心,东西一定比别家的便宜。”

  原本在丢钱包之前,冯永康等人就是准备掏钱包买东西的,说明这几人是真心要买的,而且那几样东西加起来足足有一千多块钱呢,在这地摊上也算是个大生意了。

  “缘分个屁,刚才谁赶人的啊?”冯永康不依不饶的说道,甩开那老板就要走。

  “您当我是个屁放了不就完了?生意归生意啊。”地摊老板的脸皮果然够厚,嬉皮笑脸的将不情不愿的冯永康,又拉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面。

  “马猴,又在忽悠人呢?”

  看到这场景,旁边几个地摊老板纷纷起哄道:“小哥几个,到我们这边来看看,东西绝对比马猴那的便宜。”

  “去,去,都一边去,不带这样抢客户的啊。”那老板腰背有点驼,整个人干瘦干瘦的,长得还真像只大马猴。

  “几位,刚才要买的是这几样?”

  马猴老板记忆力不错,为了怕被人抢走了生意,三下五除二的就将冯永康等人之前想买的东西挑了出来。

  “没错,一共多少钱啊?”

  冯永康见到秦风已经蹲下身体在摊位上寻摸起来,当下说道:“价格贵了可不行,那几位大哥摊子上都有这些物件!”

  “小兄弟,您放心,一准的比他们便宜。”

  马猴老板冲着那几人呲了呲牙,指着摆在面前的东西,说道:“漆器可是晋省的物件,这漆盒是明朝传下来的,我也不多要,八百块钱不算贵?

  这东西是人工手艺的根雕,用的是老黄花梨,按理说最少值一千,当老哥给几位陪个罪了,我只收七百,算是厚道人?

  还有这个鼻烟壶,您看,这里面画的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多有名的故事啊,说不定就是当年康熙爷把玩的,六百块钱,您拿走……”

  “康熙爷?康熙爷的时候,曹雪芹还没写《红楼梦》呢!”

  冯永康脸色不善的瞪着马猴老板,说道:“大爷的,还刘姥姥进大观园,您是把我们哥几个当成乡巴佬进京城,可劲的拿刀子准备宰的?”

  “小伙子说的不错,这明摆着蒙人的啊。”

  “就是,连年代都分布清楚,就敢胡吹大气?”

  旁边几个摊位正在看东西的游客,听到冯永康的话后,不由都乐了出来,也有人在谴责那不良摊主。

  “哎,别生气,别生气,我这不是说顺嘴了吗?”

  看到自己惹起了众怒,马猴老板一脸悻悻的说道:“得,这鼻烟壶200块钱您拿走,怎么样,我这可真的是赔本赚吆喝啊。”

  “两百块?二十块都不值。”

  冯永康家里就是开古玩店的,虽然是开在大栅栏那边,经营的都是高仿艺术品,但对于京城周围一些进货的渠道他还是知道的。

  像这种鼻烟壶,基本上都是在津天附近的小作坊里吹成型然后烧出来的,说白了就是玻璃而已,成本最多就是几块钱。

  “二十块钱,大哥啊,二十块钱我连裤子赔的都没了。”

  马猴老板做出了一副可怜相,说道:“要不这样,我喊个最低价,一百八十块钱,行,您就拿走,不行,我只有留着了。”

  “老冯,一百八就一百八,这内壁画上的工艺还不错。”

  站在一旁看冯永康讲价的朱凯,突然见到秦风冲着自己使了个眼色,往前走了一步,从秦风手上接过了个物件,说道:“老板,三样东西我们要了,不过这玩意当个添头给我们。”

  朱凯拿在手中的,是一把铜钱剑,这东西有个学名叫做青蚨剑,传说把青蚨的血摸在铜钱上,你花出去它还会自动会来,用铜钱穿的剑就有招财的寓意。

  另外像是一些风水先生,在给人堪舆风水寻龙点穴的时候,也多会使用这种青蚨剑。

  朱凯拿的这把青蚨剑并不是很长,大概是由两百多枚铜钱穿制而成的,不过那些铜钱都已经被氧化了,看上去黯淡无光,并不怎么显眼。

  “哎呦,哥们,这可不行啊,这个可是我的镇摊之宝啊!”

  见到朱凯手中的铜钱剑,马猴老板发出一声怪叫,继而面不改色的说道:“几位要是真想要的话,这铜钱剑六百块钱拿走,哥们我不赚你们一分!”

  “我说你就不能实诚点?买了你那么多东西,要个搭头你还那么多废话?”

  冯永康做出一副大怒的样子,一把从朱凯手中抢过铜钱剑扔在了摊子上,怒道:“老朱,走,整个就他**一奸商,不在他这里买东西了!”

  “哎,哎,我说哥们,别冲动啊……”

  见到冯永康真要走,马猴老板顿时急眼了,哭爹喊娘的拉住了冯永康,忙不迭的说道:“有话好好说,那铜钱剑我搭给你还不行嘛?”

  要知道,单是漆盒加上根雕这两个物件,那一千三的价格,马猴就能净赚一千。

  再加上他十二块钱进货卖了一百八的鼻烟壶,这单生意马猴足足能赚一千一百八,对他来说,这可是笔大生意了。

  至于那铜钱剑,虽然是真铜钱穿制的,但铜钱再真,它也不值钱啊,在这古玩市场里,想买铜钱都是论斤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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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八章 谁坑谁?(中)

  在这市场里,卖铜钱剑的摊子并不少,这东西的成本不过就是百十块钱,出售的价格也就在三百到五百之间,有些焊接而成的假铜钱剑价格就更低了,百八十块的都能买到。

  所以即使搭上一把铜钱剑,马猴老板还有一千多块钱的赚头,他要是真放冯永康走了,那才是脑袋被驴踢了呢。

  “愿意送了?”冯永康斜着眼睛看了马猴一眼。

  “愿意,愿意,就当交个朋友嘛,这东西您拿着。”

  马猴老板连连点头,弯腰从摊位上捡起那把铜钱剑,塞到了冯永康的手里,生怕他不要似的。

  “我说你这人就是不实在,早说送不就完事了。”

  冯永康撇了撇嘴,打量了一下手中的铜钱剑,有些摸不清秦风的想法了,这上面的铜钱多是清朝和北宋的制钱,流传数量很大,并不怎么值钱的。

  “哥们,这三样东西我根本就不赚什么钱,可是吐血白送啊。”马猴老板习惯性的还想贫几句,不过看到冯永康阴沉的脸色后,悻悻的闭上了嘴巴。

  “鼻烟壶180块钱,黄花梨根雕700,漆盒八百,加起来一共1680块!”

  拿着个计算器噼里啪啦的敲了一番之后,马猴老板将计算器的显示屏摆在了冯永康的面前,说道:“几位是一起付款,还是各付各的?”

  冯永康从兜里掏出了一叠钱熟了下,却是只有一千五百块,在刚才的时候,韦涵菲和朱凯将他们俩的钱都给了冯永康。

  “嗯?超了啊……”冯永康拍了拍手中的钱,说道:“老板,就取了一千五块钱,你看卖是不卖?”

  “这个,已经给你便宜那么多了……”

  马猴老板一张脸拉的愈发长了,为难的说道:“本来就是小本生意,三个物件加起来才赚你们几十块钱,这……这要再去掉一百五,我……我可就赔钱了啊。”

  但凡是做生意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你赚到了对方多少钱,都不能表现出来,所以明明这单生意赚了一千多,马猴老板仍然摆出一副赔了老爹棺材板的面孔。

  “你也知道,我刚才钱包才被偷了,就只有这么多了,你就说要不要。”

  冯永康有些不耐烦了,他自然知道这几件东西值多少钱,要不是秦风之前的那番话,他才懒得和这奸商磨叽呢。

  “小兄弟,你和那哥们姐们的钱包被偷了,可……可是……”

  马猴老板指着秦风谢轩还有莘南三人,说道:“他们的钱包没被偷?你们都是一起的,借个一两百块钱不算什么,我看这三位也不是小气的人啊。”

  在这潘家园摆两天的摊子,一共需要200块钱,马猴老板自然不肯轻易松口,他知道像秦风那样的年轻人都要面子,自己这么一说,对方肯定掏钱。

  果然,马猴老板话声未落,那个长着圆圆脸,一脸憨厚的小胖子掏出了两百块钱,说道:“冯大哥,不就是差了一百八十块钱吗,我给了!”

  看到冯永康将钱递给了马猴老板,谢轩笑着说道:“老板,钱是您的了,东西可归我们了啊!”

  “那当然,您几位拿好,买定离手,要是磕了碰了的,您也别回来找我!”

  找了二十块钱给冯永康,马猴老板的脸上乐开了花,那根雕哪里是什么黄花梨木的?整个就是一杨树树根,他屁股底下的货箱里还有十几个呢。

  至于那漆盒,自然也不是从晋省进来的,而是在廊市小批发市场买的,两个东西加起来不到200块钱的成本,这生意算是赚大发了。

  旁边的那些地摊老板们,则是一脸羡慕的看着马猴老板,他们虽然一开始的时候起哄咋呼,但生意进行的过程中,却是没人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也是古玩行里的规矩,在客人上手要买之后,同行只能吹捧抬高,而不能竞价打压,否则那样的人在潘家园是混不下去的。

  “**,整个就一奸商!”听到马猴老板的话后,冯永康忍不住骂出声来,他家里全是做古玩生意的,自然知道马猴的意思。

  “秦风,这铜钱剑到底有什么玄机啊,这玩意还不如黄铜贵呢……”

  朱凯则是一脸不解的看向了秦风,他刚才也把玩了一番铜钱剑,几乎是一枚枚铜钱看过来的,但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

  古代的铜钱除了秦朝之前多为刀币之外,秦始皇以方孔铜钱应天圆地方之说,将钱币改为了这种样式。

  古代可没有纸币,于是人们在出远门办事探亲之时,只能带上笨重的成串铜钱。

  把铜钱盘起来缠绕腰间,既方便携带又巡全,因此古人将这又“盘”又“缠”的旅费叫“盘缠”了。

  自秦朝以来数十个朝代更迭,铜钱始终都作为钱币在流通,2000多年下来,历朝历代的累积,可想而知一共发行了多少铜钱?

  虽然每个朝代都会融化以前的铜钱重新烧铸,但是在现代,仍然有海量的铜钱留存了下来,其价值甚至还不如卖纯铜值钱呢。

  “老朱,你没看仔细?我耍套剑法你就看明白了……”

  秦风笑着将那铜钱剑从朱凯手上接了过来,走出摊位四五米外的一个店铺门口,像是小孩子般的在手上挥舞起来。

  “秦风,你还小吗?这练的是独孤九剑还是葵花宝典啊?”

  看到秦风的举动,冯永康等人都是哭笑不得,只是朱凯的话声未落,秦风像是一个失手,铜钱剑“啪”的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铜钱剑有两种制作方法,一种是用红丝线或者是金银丝线,将一枚枚铜钱穿在一起,做出剑的形状,这是古代沿袭下来的办法。

  到了现代,为了追求美观,有些人则是将铜钱的边角融化,将一枚枚铜钱焊接在一起,然后再镀上一层金粉,使其看上去精美漂亮。

  秦风拿在手上的这把铜钱剑,是用第一种方法制作的,按理说是不怕摔的。

  不过这把铜钱剑上的红绳似乎有不少年头了,这一摔之下,掉在地上的时候看上去还是无恙,但秦风往上一拎的时候,红绳脱落,整把剑却是散开了。

  “哎,怎么散开了?”

  见到秦风将那铜钱剑搞散掉了,几人顿时围了上来,好在秦风拎动剑身的时候就散开了,不是从高处坠落的,铜钱并没有滚的到处都是。

  “秦风,你说你不是闲的蛋疼啊,好好的非要整一堆破铜钱回去?”

  冯永康满腹牢骚的蹲下来捡起了铜钱,再怎么说也是花钱买来的,总不能就这么扔在地上不管?

  “老冯,哪儿来的那么多牢骚?”

  秦风在铜钱剑散架的时候,眼睛却是紧紧盯着那双层剑身里面的几枚铜钱,几乎在红绳散开的瞬间,他就将那四五枚铜钱抓在了手里。

  “喏,给你看看,这是什么。”

  秦风一脸笑意的将一枚满是铜锈的铜钱,交在了冯永康的手里,说道:“你小子也算是古玩世家出来的,如果不认识这玩意,我会鄙视你的。”

  “不就是枚铜钱吗?”

  冯永康翻了个白眼,厉害哄哄的说道:“你也太小看哥们了?告诉你,就是古钱五十名珍,我都见过七八枚,家里现在还有收藏着两枚呢。”

  作为国家钱币,铜钱一直就是历朝历代研究的对象,到了近代虽然已经退出了钱币流通的历史舞台,但仍然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在一九八二年的时候,国家成立了古钱学会,由多位著名古钱研究专家和学者们,列出了五十枚最为珍贵稀少的古铜钱钱币。

  只要位列古钱五十名珍的钱币,几乎都是身价不菲的,最便宜的一枚也要在万元以上,是所有钱币收藏者们都梦寐以求的铜钱。

  “嘿嘿,老冯,那你看看这枚。”秦风也不说话,只是笑嘻嘻的看着冯永康。

  “这枚的锈迹太厉害了啊?”看着手中的铜钱,冯永康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枚铜钱的方孔几乎都没锈迹给堵塞掉了,整枚钱的品相极差,也无法辨别钱面上的文字,冯永康手头又没工具,想了下将那铜钱使劲的在牛仔裤上蹭了几下。

  “咦?这枚钱好像鎏金啊?”铜锈只是附在铜钱表面的,在粗糙的牛仔裤上蹭了几下之后,钱面依稀浮现了出来。

  “老冯,你他祖母的小心一点。”

  刚才秦风没来得及制止冯永康的动作,看到铜钱并没有损坏,这才松了口气,一把抢过那枚铜钱,指着上面模糊不清的几个字,说道:“再仔细看,一点儿眼力介都没有!”

  这次不光是冯永康,就连莘南等人也围过来去看铜钱上的字,不过谢轩离得最近,他最先还了出来:“风哥,我……我看清楚了,好像,好像是天……天荣府宝?”

  “天荣府宝?好像没听过这种钱?”

  莘南摇了摇头,正想说话的时候,脑中忽然闪过一次考古发掘时的发生的事情,不由失口惊呼道:“秦风,这……这枚铜钱,不会是天策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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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九章 谁坑谁(下)

  “策?南哥,我好歹也上过初中啊,那字肯定不是策,明明是荣嘛……”

  谢轩一向是看到书就头疼的人,好容易认出了个铜钱上的那个繁体“宝”字,还被莘南质疑认错了另外一个字,小胖子表示非常不满。

  “你先别打岔……”

  莘南此刻也顾不上礼貌不礼貌了,一把推开了谢轩,将脑袋伸到了铜钱上面,嘴中也还急道:“秦风,我说的是不是?”

  “天荣?不对,这一定是策!”

  带着高度的眼镜看了半晌,莘南终于将上面模模糊糊的几个字认了出来,大声喊道:“天策府宝,没错,就是天策府宝啊!”

  “天策府宝?那不是铜钱吗?”

  “刚才那人喊的是天策府宝?难道五十名珍又出现了?”

  “快点过去看看,刚才那帮小子是抓着把铜钱!”

  激动之下,莘南的嗓门有些大,顿时周围方圆一二十米内的人都停在了耳朵里。

  那些外地来京的游客们听到莘南的话,倒是没什么反应,不过那些摆地摊的摊主们,脸上的表情就丰富精彩的多了。

  在潘家园这里混的人,谁都有捡漏的梦想,但是想捡漏,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必须对古玩有深刻的了解以及丰富的经验。

  要说陶瓷字画以及玉石这些知识,地摊老板们很难掌握,因为这要系统的学习,但是作为潘家园几乎每个地摊上都摆着的铜钱,他们还真是不陌生。

  抱着捡漏发财的梦想,这些老板们几乎将铜钱“五十名珍”的名字如数家珍,做梦都想着能在自己所收的铜钱里面发现那么一枚属于五十名珍的铜钱!

  只不过铜钱收藏,自明清二朝就有之了,数百年下来,那些珍贵稀少的铜钱,早已被人收入囊中,否则那么多的朝代更迭,也不会仅仅评选出五十枚珍贵铜钱了。

  从潘家园形成古玩市场至今,还没听闻过哪个地摊上出现过“五十名珍”铜钱,但这并不妨碍地摊老板们心中那神圣的向往。

  所以莘南这一嗓子喊出口后,周围顿时沸腾了起来,那一个个地摊老板们也不顾自己的摊子了,纷纷围了上来。

  “哎,小伙子,真的是天策府宝?”

  “拿出来看看吧,让我们也见识下。”

  “就是,这么多人,还怕我们抢你的吗?”

  一群人将秦风等人围在了中间,眼睛死死的盯在了秦风的手上,有惊奇有羡慕,当然,也有深深的嫉妒。

  这道嫉妒的眼神,自然就是来自于马猴老板了,莘南那声音刚喊出口,他整个人就像是触电一般跳了起来。

  因为就在刚才铜钱剑落地的时候,刚好被马猴老板看在眼中,他还在心里嘲笑秦风几人傻逼呢,搭配了个值不了一百块钱的破烂铜钱,就忽悠的他们买了一千多块的东西。

  可是当莘南喊出“天策府宝”这四个字后,马猴再也坐不住了,如果莘南说的是真的话,恐怕他不光要坐实了傻逼的称号,日后在这古玩市场也将会是个笑料了。

  “老弟,你看错了吧?哪有什么天策府宝的铜钱?”

  马猴眼珠子一转,说道:“那铜钱剑是我搭给你们的,现在摔坏了,我再给你们换一个,你们看怎么样?”

  马猴端的是打的好主意,即使那铜钱剑里的铜钱没有天策府宝,最多就是他再拿丝线将这散掉的铜钱剑穿起来,但如果有的话,他可就赚大发了。

  “喂,你坑谁呢……”

  谢轩站了出来,洋洋得意的说道:“知不知道,天策府是当年李世民没等级的时候,李渊特许他成立的,历史上有天策府,怎么会没有天策府宝呢。”

  “轩子,少说几句啊。”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恨不得一脚将他踹出人群去。

  “风哥,怎么了?我可是听过隋唐演义的,唐初的时候,天策府可是大大有名啊,李建成那小子,就是被李世民的天策府给玩死的。”

  小胖子以前在津天古玩街上厮混的时候,整日里见那些古玩老板们谈古论今,心里很是羡慕,那才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体现。

  无奈谢轩初中都是混下来的,肚子里实在是没货说不出来,眼下刚好碰到个他听过的典故,自然是要显摆一番了。

  “得了,你把嘴巴闭上吧。”秦风真的想装不认识谢轩,这完全不靠谱的事情,居然被他说的头头是道,这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哎,这胖哥说的没错啊,小兄弟,怎么样,把那铜钱剑还给我吧。”

  马脸老板听到谢轩的话,心中却是升起一丝希望,看来他们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天策府宝,自己或许还能把那铜钱给骗回来。

  “老板,行了,别忽悠我们了。”

  秦风一脸戏谑的看着马脸老板,说道:“天策府宝是五代十国时楚王马殷所铸,时在乾化元年,钱币内外廓齐整,币文真书,旋读,背面无文,我说的可对?”

  这几句话,就是天策府宝被收录进“五十名珍”中的原话,此刻被秦风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马脸老板顿时面如死灰。

  天策府宝的名字,的确出自“天策府”三个字,不过在历史上,除了李世民所建的“天策府”之外,还有一个“天策府”的存在。

  说起那个天策府,就不能不提到在历史上占据着承上启下地位的“五代十国”,唐朝灭亡之后,中国历史再一次进入了大割据时代。

  在北方广大地区,军阀混战的结果是先后出现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个较强大的王朝。

  与此同时,南方各地又陆续并存过九个较小的割据政权,即吴、南唐、吴越、楚、前蜀、后蜀、南汉、南平及闽等九国,北方河东地区则有北汉势力,史称:五代十国。

  因为连年混战,各国征伐不休,所以对于金属的开采都几乎完全停顿了下来,由于缺铜,各割据政权较少铸造铜钱,民间仍是沿用唐开元旧钱。

  在梁太祖朱温建立后梁朝之后,封当时的潭州节度使马殷为天策上将军,建天策府,后为楚王。

  后唐灭梁,殷建国承制,自置官属,建楚王天宫幕府,任用高郁、吕师周等人,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楚境的独立和地方安定,发展经济,使楚国在五代十国中强盛一时.

  国力强盛与否,货币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富,马殷让人铸造了三种天策府宝,分别以铜、铁,生精(银)为质材。

  这三种铜钱中,铜者有背龙及鎏金,是为最罕见的。

  不仅如此,由于楚国只存在了五十多年,发行的货币大多都毁于战火之中,就连其它两种质材的天策府宝,留到现在也远比一般的铜钱珍贵。

  “小伙子,博学多才啊……”

  “说的没错,马猴,你小子就别想再坑人了。”

  “天策府宝的确是这来历,这位兄弟,能不能把东西给我们看下啊。”

  古玩市场里面,最不缺的就是明白人,别看都是些地摊的老板,他们个个都能将五十名珍的来历说出大半。

  所以秦风此话一出,围观的那些人顿时开始奚落起马猴来,这小子忒不地道,东西虽然是他卖出去的,但买定离手,别人就算是买了个金山,他也不应该有反悔的道理。

  “诸位大哥,东西不是不能看,不过这地儿,不太合适吧?”

  秦风往左右四周拱了拱手,说道:“人多手杂,万一失了物件,小子连哭都来不及,请各位体谅一下。”

  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店铺的老板们也都走了出来,足足将秦风等人站立的地方围了个里外三层。

  秦风这话说的在理,不过五十名珍在潘家园可是第一次现身,谁都不肯离去,而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秦风等人就是想走都走不了了。

  “这位小兄弟,要不然,到我店里来吧!”

  正当秦风有些为难的时候,一个老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抬头一看,秦风顿时笑了,敢情自己正是站在了之前那家文房四宝店的门口。

  “好,那就麻烦您了。”秦风也不客气,直接推开了挡在前面的马猴,径直进入到了那家文房四宝店中。

  “各位,散散吧,老朽这店,可容不下那么多人,再说诸位还有生意要做呢。”

  老先生年龄不小,但中气十足,他似乎在这块有些威望,此话说出来后,那些地摊老板们也怕摊子上的东西被人拿走,拥挤的人群逐渐松动了起来。

  不过马猴老板却是心有不甘,回去将摊子交给旁边的人照料后,一头钻进了那家文房四宝店,他现在的心理是:就是要死,也要死个明白啊!

  和马猴一样想弄明白那钱是真是假的人还有不少,此刻都一窝蜂的涌进了店子,原本挺宽敞的古玩店,此刻却是显得有些狭小了。

  “老先生,实在是叨扰了。”

  秦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幸亏这不是陶瓷玉器店,否则被那些人打破一个物件,恐怕都要算到自己头上了。

  “无妨。”老头看了一眼众人,对自己店里的伙计说道:“去,让他们都往后退退。”

  虽然是开店迎客,但进来的大多都是同行,他们也知道规矩,当下往后退了几步,使得柜台前只站了秦风和那店老板几个人。

  “老先生贵姓啊?”秦风说了句没营养的话。

  “老朽姓周……”

  老头答了一句,开门见山的说道:“小伙子,说实话,我对你那枚铜钱也很感兴趣,不知道能不能给老朽看一看呢?”

  “当然可以,周老板,您请看……”

  秦风之前不肯拿出铜钱,是因为围观的人太多,现在柜台前除了古玩店老板就是自己和冯永康等人,他也不怕后面的人上来抢。

  “好,老朽久闻五十名珍的大名,这也是第一次得见啊!”

  周老板拿出了个老花镜戴在了眼睛上,又从柜台里面摸出了个放大镜,接过秦风递来的铜钱后,小心的将其放在一张白纸上,这才仔细的验看起来。

  为了顾及围观群众们的感受,周老板一边看,一边说道:“是有个天字,嗯,府字也很清楚,就是这个策字,上面被铜锈挡住了。”

  “风哥,怎么样,我说是荣字也没错吧。”刚才失了面子的小胖子,忍不住低声嘀咕了一句。

  “你小子,回头有文物鉴定课,你给我到京大来听课。”

  秦风被谢轩说的哭笑不得,他这兄弟精明则是精明的可以,坑蒙拐骗也算是无所不精,只是在专业知识上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好在谢轩也知道自己身上的短板,在津天古玩街的时候,任是别人说的口吐莲花,他也从来没花过一分钱去收购物件,所以也没吃过亏。

  这会众人都在关注着周老放大镜下的那枚铜钱,也没人关注秦风哥俩,有个声音问道:“周老,这是铁银铸造的,还是鎏金的啊?”

  周老仔细看了一下,说道:“是鎏金的,在这去掉铜锈的地方,有鎏金的痕迹。”

  “妈的,那……那是我的啊!”

  听到周老的话后,挤在最前面的马猴老板心中几乎要滴血了,他恨不得在自己脸上狠狠扇上几巴掌。

  为了防止众人冲上来抢钱,秦风一直都是侧着身子站的,看到马脸老板脸上的神色后,秦风眼中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冷笑。

  早在第一次向马脸老板询问被窃事情的时候,秦风就发现了,在那铜钱剑里面有几枚铜钱不太正常,它们体型稍大一点。

  不过这几枚铜钱锈迹过重,加上又被缠绕在里面,一般人很难发现,秦风当时用指甲抠掉了一些铜锈,才看到了那个策字。

  对于“五十名珍”同样如数家珍的秦风而言,他自然晓得有铜钱以来,只有天策府宝才有这么个“策”字,当时心中就存了要将其买下来的心思。

  这也就应了古玩行最考究眼力的那句话,马脸老板自以为做了比成功的买卖,坑了秦风等人,却不知道秦风心中比他更为惊喜。

  俗话说占小便宜吃大亏,这桩买卖究竟是谁坑了谁,看此刻两人脸上的表情,自然就有了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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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价高者得
        “还不知道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啊?”

    放下了手中的放大镜,周老板长长的吁了口气,文房四宝虽然和这铜臭气不怎么沾边,可偏偏周老板就是古钱币收藏的爱好者。()

    只是玩了十多年的古钱币,周老板一直都没能收集到一枚五十名珍,看着这枚铜钱,他却是想将其收入到囊中。

    秦风笑了笑,说道:“我姓秦,不知道周老板有什么指教?”

    在秦风说话的时候,冯永康和朱凯的脸上露出一丝焦急的神色,眼睛紧盯着那枚铜钱,似乎想说点什么,不过出于对秦风的信任,两人还是紧紧闭上了嘴巴。

    “小兄弟是行家,自然知道这枚天策府宝的价值,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只是想问一句,这枚铜钱卖不卖?”

    “哦?周老板想买?”

    秦风沉吟了一下,说道:“请问周老板能开出个什么价?这天策府宝在五十名珍里面,那也是大有来头的……”

    既然能称得上一个“珍”字,就说明了天策府宝的稀少和珍贵。

    这五十名珍中的五十种铜钱,也是分等级的,一共有一二三四级和特级,特级最为名贵,基本上传世量连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再往下排,就是一级为尊了。

    而这枚天策府宝,就是被列为一级的五十名珍,价格是除却特级铜钱的数倍甚至十多倍。

    “秦风,这……这枚铜钱不卖!”

    还没等周老板开价,冯永康就嚷嚷道:“铜钱给我。多少钱回头我拿给你,不过就是不能卖,这样的物件,卖了可就再也找不到了!”

    “没错。秦风,真不能卖……”

    朱凯的声音紧接着响了起来,这哥们哭丧着脸说道:“我家老子也收藏铜钱,要是让他知道我卖了枚五十名珍。恐怕他会把我的腿给打断的。”

    像这种极其稀少的名贵古钱币,虽然是有价格可以参考的,但一般却是没有市场,因为藏有他们的人舍不得拿出来,而市面上发现的,实在又是太少了,也就是俗称的有价无市。

    冯永康和朱凯家里,都是做古董买卖的,对于这种极其珍稀的古钱币。那自然是多多益善。所以冯永康和朱凯的反应才如此强烈。

    “周老板。您也看到了……”秦风转脸看向了周老板,皱着眉头说道:“我……我这两位兄弟不肯卖啊。”

    “小秦,我能问一句吗?”周老板有些摸不清情况。开口问道:“这枚天策府宝到底是谁的?”

    此话一出,冯永康和朱凯顿时不说话了。两人都想说铜钱是自己的,但这枚铜钱是如何来的,他们都心知肚明,所以无论如何都是说不出那句话来。

    “呵呵,看来铜钱还是小秦你的吧?”见到这一幕,周老板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是,这玩意还真不是我的。”秦风摇了摇头,用手指了指马猴,说道:“是我那两位兄弟买别的物件搭着送的,不信您问问那位老板。”

    “什么?是白送的?”

    “马猴,小兄弟说的是真的吗?”

    “我靠,还有这样的好事?”

    秦风这话一出,场内顿时炸了锅,毕竟知道刚才那桩买卖的人只是少数,秦风说出来之后,算是彻底帮马猴扬名了。

    “妈的,老……老子哪知道啊,那……那铜钱缠在铜钱剑里,我哪知道有枚天策府宝呀!”

    马猴几乎是哭着说出这番话的,他此时肠子都悔青了,而且马猴也隐约察觉到了,对方来自己摊位上买东西,很可能就是冲着这把铜钱剑来的。

    这样的事情,在古玩行并不鲜见,有些眼力高明的古董商在逛地摊时,如果发现了值钱的物件,往往就会装着买别的东西,让老板送个搭头。

    只不过那些人比较厚道,占了便宜之后很少有往外张扬的,如此一来,吃亏的人不知道,自然也不会感觉难受,哪里会像马猴这般恨不得一头去撞死掉。

    当然,众人除了在心里骂几句马猴有眼无珠之外,嘴上倒是也没再多说什么,毕竟马猴现在那张充满了悲伤的脸庞,实在让人很容易起怜悯之心的。

    “周老板,确定是天策府宝吗?”

    这时从人群里出来了一个中年人,看向秦风,说道:“这位小兄弟,我叫华天宝,是对面《涛雅轩》的老板,不知道我能不能也看下这枚铜钱?”

    “小华,东西是真的,不过你就别和老头子我争了吧?”看到来人,周老板的脸色有些紧张。

    古玩行里的买和卖,区别很大的,客人买东西的时候,同行是不允许拆台的,但是卖东西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是价高者得,这也正是拍卖行生意兴隆的主要原因。

    所以这在收古玩的时候,他们最厌烦的就是遇到同行,原本可以低价买的物件,被同行一竞价,最后的成交价就是翻上个十几倍都说不准。

    “周老板,看看,先看看。”华天宝笑嘻嘻的也不和周老板斗嘴,眼睛却是看着秦风。

    “华老板,请……”秦风也没废话,将身体侧了下,让开了一条道。

    华天宝更是不客气,拿起周老板放下的放大镜,仔细查看了起来,他和周老板一样,都都是行家,两人的动作一样,都没有用手去接触铜钱,生怕手上的汗渍对这钱币造成损害。

    “是真的,字体中间的鎏金都能看清楚,不过就是锈斑太重,品相损坏的太厉害了。”

    看了半晌之后,华天宝摇了摇头,看向秦风,说道:“小兄弟开个价吧。”

    “哎,小华。你不是说不和老头子争吗?”

    听到华天宝的话后,周老板顿时急眼了,都要快六十的人了,错过这枚天策府宝。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遇到一枚五十名珍呢。

    “周老板,话不能这么说啊,您看我的姓名里面有天有宝,这枚天策府宝明明就是冲着我来的啊……”

    华天宝说话的时候笑眯眯的。但却是一步都不肯退让,像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玩意儿,只要碰到了,很少有人愿意放弃的。

    “好吧,那就价高者得!”

    周老板心里明白,现在消息还没传出去,如果能潘家园的行家们都听闻了,那到时候就不是他们两个人在这竞价了。

    “哎,二位等等。我可没说这东西要卖啊。”就在两人憋着劲准备出价的时候。秦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小兄弟。你也不反对不是?”从刚才那两个年轻人出言阻止的时候,周老板就看出来了,秦风似乎并不抵触将这枚铜钱卖掉。

    “当然。卖是可以的,而且是价高者得……”

    看到冯永康和朱凯又要说话。秦风摆了摆手,说道:“不过刚才华老板说我这铜钱品相不好,这一点小子有点意见。”

    “哦?有什么意见?”

    华天宝有些诧异的看向秦风,说道:“小兄弟,这天策府宝是真的不假,但这品相,大家都能看得到吧?”

    “这锈斑是别的铜钱沾染上去的,华老板不会看不出来吧?”

    秦风微微笑了笑,右手拿起了那枚铜钱,左手又拿过柜台上的一个镇纸,不轻不重的将铜钱在镇纸上敲打着。

    随着秦风的动作,那枚铜钱上的锈斑纷纷脱落了下来,用两根手指捏住铜钱,秦风缓缓的举到面前,说道:“大家说说,这铜钱的品相如何?”

    经过秦风的这一番处理,铜钱上的锈斑几乎完全没有了,天策府宝四个字清楚的显露了出来,而铜钱表面的那层鎏金,也清晰可见。

    “秦兄弟好手段啊。”

    被秦风当场揭破了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华天宝也不尴尬,古玩行原本就是凭本事吃饭的地方,赚的就是别人看不“明白”的钱!

    “小华,少说废话吧。”

    周老板害怕夜长梦多再来几个竞争的人,当下直接说道:“天策府宝是五十名珍的一等品,现在的市价是四万左右,我也不糊弄小兄弟,四万块钱,我要了!”

    “周老板,您报的价格是市价,不过这东西有价可不一定能买到啊。”

    既然都想要秦风手上的天策府宝,华天宝也顾不得抬高钱币的身价了,开口说道:“六万,我出六万块钱!”

    看着华天宝殷切的目光,秦风只是笑而不语,转脸看向了周老板,这才第一轮叫价,他除非脑子坏掉才会答应下来。

    “秦风,我出八万。”

    不过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周老板还没喊价,身后的朱凯就憋不住了,大声喊道:“秦老大,求求你了,要是我爸知道我错过这五十名珍,哥们我就惨了啊!”

    “老朱,你着什么急啊?一边去,咱们回头再说。”

    秦风瞪了一眼朱凯,那微妙的面部表情却是被其解读到了,虽然不知道秦风打的什么主意,一脸焦急的朱凯还是将话咽回到了肚子里。

    “两位老板,天策府宝是我的,你们可以再开价了。”

    打消了朱凯竞价的念头后,秦风一脸笑容的说道:“不过我这兄弟都出到八万了,两位要是比这价格低,那我倒不如便宜自家人了。”

    “小狐狸!”

    看着秦风那如春风般和煦的笑脸,华天宝和周老板却是齐齐在心中骂了句。

    到了这会两人算是明白了,面前这个姓秦的少年,看上去年龄不大,但行事却是比他们这些老狐狸更是奸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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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一章 天价

  肚子里虽然在腹诽着秦风,但华天宝和周老板,谁都不愿意错过这枚属于五十名珍的“天策府宝”。

  像这种珍贵的铜钱,平时出现的极少,那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并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得到。

  不过现在这枚“天策府宝”的价格已经被炒的有点虚高了,周老板沉吟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小秦啊,你是行家,也知道这物件的价格,八万块钱……是不是有些高了?”

  “周老,话不能这么说。”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周老,您也应该了解,这类藏品的价格,只是一些人虚订出来的,参考价值并不大,要不……我给您八万块钱,您给我拿出来一枚天策府宝的鎏金大钱?”

  “这个……老朽还真是拿不出来。”

  听到秦风的话后,周老板脸上全是苦笑,别说被列为五十名珍中一等品的“天策府宝”了,就是让他拿出枚四等品,自己也是没有的。

  “那不就得了!”

  秦风双手一拍,笑道:“行情是跟着价格往上涨的,两位买下这天策府宝之后,想必五十名珍的价值也会水涨船高,二位在古玩行里可就出名了啊!”

  秦风此话一出,华天宝和周老板的脸色都不禁一变,在古玩行里混,除了有眼力之外,还要有名气,按照秦风所言,买下这枚铜钱,的确是扬名的好机会。

  “好,我出八万五千块钱,小秦你看怎么样?”

  在心里衡量了半天,周老板终于出了个价格,他这次的报价有点谨慎,因为现在的价格,已经高出市场价很多了。

  “九万!”

  华天宝毫不犹豫的在周老板的价格上又加了五千,说道:“周老板,如果换一枚五十名珍的铜钱,我也就不和您争了,不过这天策府宝实在和我的名字有些渊源,您就让给我……”

  虽然说着让对方相让的话,但华天宝的态度却是很坚决。

  在五十名珍的古钱币中,如果花费大力气,或许三四等级的还能找到一些,但像这种一等品,那是打着灯笼没处找的玩意儿,不拿下来他一准会后悔的。

  “小华,你这是将我老头子的军啊!”

  周老板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一脸淡然的秦风,心中是无奈之极,他算是明白了,今儿如果不花费个“天价”,是甭想将这“天策府宝”收入囊中了。

  看着华天宝,周老板说道:“小华,对于咱们来说,古玩行里的东西,都有自己的价格,这枚铜钱虽然很珍贵,但钱币市场的行情如此,真要用个离谱的价格买下来,恐怕你我都会被人笑话?”

  其实今儿发生这种情况,原因正在于周老板和华天宝都不是做钱币生意的,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叫出现在的高价,毕竟还是要在商言商嘛。

  正因为这二人只是钱币收藏的爱好者,这才会不计代价的去喊价,因为在平日里藏友交流中拿出这物件,肯定会引得众人瞩目的,在圈里混,谁不要个面子啊?

  “周老说的也是。”见到周老板如此“推心置腹”,华天宝笑了起来,说道:“您老再给个价,我琢磨琢磨要不要买,您看成不?”

  “好,一口价,十二万!”

  周老板开始时气势被对方压住了,他知道如果不能出个高价,肯定是拿不下这枚五十名珍的,咬了咬牙之后,干脆一口气加上了三万。

  “十二万?”

  饶是华天宝有了心理准备,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按照天策府宝的品相,市场给出的价格一般是四万到六万之间。

  这枚天策府宝的品相很不错,基本上算是全品相的物件,但最多也就值个**万,对方一下子就涨上去那么多,让他也不禁犹豫了起来。

  “怎么着?老朱,这价格还不满意?”

  在一旁看戏的秦风,不动声色的往后退了一步,看着一脸愁容的朱凯说道:“你家老子能不能出到十二万?要是能,我就不卖了……”

  “我……我要是出到十二万,老爹一定骂我败家子的。”

  想想自家老子的秉性,朱凯摇了摇头,出到八万或许老爸不会说什么,但要是十二万,回家一顿揍是少不掉的,因为这个价格,升值空间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或许华天宝的心思也和朱凯差不多,稍微犹豫了一会之后,华天宝开口说道:“周老板,这东西是您的了……”

  “多谢,多谢!”

  周老板冲着华天宝拱了拱手,心中却是没有多少得偿所愿的欣喜,为了一枚五十名珍,他足足掏出去高出其价格一倍的钱,这心里未免有些膈应的慌。

  回过头来,周老板看向秦风,说道:“小秦,你看怎么着?咱们是去银行转账,还是你收现金?”

  “转账!”

  “现金!”

  说转账的自然是冯永康等人,而且是异口同声。

  今儿出了那么一档子事,哥几个都被古玩市场的贼给吓怕了,要是揣着十多万出去,他们不知道能不能安稳的走出潘家园的大门。

  喊现金则是只有秦风一个人,除了想着拿到钱后分赃之外,秦风还有点别的想法,毕竟冯永康等人是跟着他出来的,钱包被窃这件事,还是要有个说法的。

  “秦风,还是转账,这……这地儿的贼太多了。”想着自己的那个扔掉的名牌钱包,韦大小姐此刻也是心有余悸。

  “没事,听我的,就拿现金!”

  秦风摆了摆手,看向周老板,说道:“周老,您这里钱要是凑手的话,还是给现金,这钱哥几个是要分的。”

  “好,现金就现金!”

  周老板点了点头,他是潘家园最大的一家经验文房四宝的古玩店,单是这家店的投资,就在三百万以上,平时店里都会储备十来万的资金用于周转的。

  “诸位,热闹咱们就看到这里。”周老板冲着围观的那些人拱手赔了个罪,回头冲着自家的伙计喝道:“小刘,清场。”

  “各位叔伯兄弟,这交易就不用看了?”

  穿着老式马褂的伙计站了出来,很客气的将众人请出了店子,围观的这些人也明白,别人金钱交易的时候,是不会让人旁观的,一个个都退了出去。

  捡漏即使在潘家园来说,那也是难得一见的事情。

  尤其是这枚铜钱又卖出了个相应的“天价”,那更是像长了翅膀一般,众人出去之后没过五分钟,整个潘家园不管是摆摊还是坐店的大小老板们,却是都知道了。

  消息传出去后,各个摊位顿时都热闹了起来,白搭的东西居然能赚十二万,这让所有的地摊老板们眼红之余,也开始憧憬了起来。

  这件事带来的最直观的后果,就是整个潘家园在以后的一个星期里,都再也见不到铜钱剑的出售了,可谓是一剑难求。

  原因很简单,这些老板们都将铜钱剑给拆开了,希望自己也能撞次大运,在里面发现枚五十名珍。

  可惜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上千把铜钱剑被拆散,数以十万枚的铜钱被一枚枚的过滤之后,却是再没有一枚五十名珍的古钱币出现,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小秦,你看看,十二万,一分不少!”

  独自进入到了店子的里间,周老板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标有银行字样的袋子,往柜台上一倒,十二捆钞票顿时堆满了柜台。

  “不用看了,周老板为人大气,小子自然是信得过的。”

  秦风嘴上说着没什么,手底下却是将每一捆钱都快速的翻了一遍,这古玩行交易不仅是买定离手概不负责,这钱交了出去,老板们也是不会认账的。

  最近几年有些骗子在行骗的时候,一捆钱里面,往往只有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真的,如果一个不小心,就会着了道。

  “这小子,莫非在娘胎就开始入行了?”

  看到秦风如此谨慎,周老板不禁在心中暗叹,他做了这么多年古玩生意,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妖孽的少年。

  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秦风将十二捆钱都翻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周老板,多谢了。”

  周老板客气道:“哪里话,小兄弟以后要是在潘家园遇到事儿,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招呼一声……”

  “哎呦,还真有事要请教周老您呢。”以秦风的脸皮之厚,自然可以完全忽略周老板话中的客套。

  “嗯?什么事儿呢?”周老板脸皮抽搐了一下,难道这小子不懂得什么叫客气吗?

  秦风笑了笑,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不瞒周老您说,我以前在津天也是做古玩生意的,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子,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周老您人面熟,不知道有没有好介绍呢?”

  “你想开古玩店?不知道小秦你想经营什么?”

  周老闻言顿时皱起了眉头,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秦风如果来开家文房四宝店,那岂不是要和自己争生意?

  秦风自然知道周老板在想什么,当下笑道:“我做玉石字画,周老,和您不冲突的。”

  听着老人的对话,莘南突然插口道:“周老板,秦风他老师可是齐功先生,如果想做文房四宝,您怕是争不过他的!”

  “什么?齐老的徒弟?”周老板冷不防被莘南的话吓了一跳,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要知道,齐老的名气,可不局限在古玩鉴定和修复上面,他最为人所知的,还是那一手的好字画,在齐老身体好的时候,每天上面求字的人都是络绎不绝。

  以齐老在圈子里的人脉,他的弟子如果想经营文房四宝的生意,那岂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算周老板在行里干的时间长,怕是也顶不住齐老弟子这个名号的冲击。

  想到此处,周老板的脸色不禁难看了起来,这还真应了开始所想的那句同行是冤家的话。

  “周老板,我只是老师在古玩鉴定方面的弟子,以后要是在潘家园生意,绝对不会涉及字画和文房四宝。”

  看到周老板的脸色,秦风还是出言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想平白结个仇家。

  “当真?”周老板紧紧盯住了秦风的眼睛。

  秦风点了点头,斩钉截铁的说道:“当然是真的,秦某虽然年龄下,但吐出去的吐沫,难道还能舔回去不成?”

  “好,小兄弟爽快。”

  周老板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不知道何时出现的汗水,苦笑道:“小兄弟,你还真是吓了我一跳,你要来做文房四宝的生意,我们可就没活路了。”

  周老板这话说的是半真半假,不过秦风年轻,想必喜欢听些好话,多吹捧几句自然是没错的,而且周老板也想和秦风打好关系,说不定以后就能攀上齐老这条路子。

  “周老您客气了,不知道那店铺的事儿?”秦风脸上做出一副受用的样子,不过开口却还是在追问店铺的事情。

  既然想着日后会有求于秦风,周老板这会可就拍起了胸脯,道:“小兄弟你放心,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我一定给你个准信,咱们不光要找到店铺,还要找个位置好的!”

  周老板根本就没问秦风要多大的面积,齐老的学生还能缺钱吗?再说以秦风这几人的做派,显然家境都是极好的。

  “好,那多谢周老,我们就先告辞了!”秦风笑着将柜台上的钱收了起来,冲着周老板抱了抱拳,在对方的相送下走出了店子。

  “秦风,你就不能转账吗?拿着钱多危险啊。”出了店门,冯永康看谁都像贼,脸上满是紧张的神色。

  身上装个万儿八千的都能被掏干净,此时秦风手上拎着十几万,更是让莘南冯永康等人如临大敌一般,将秦风团团的围在了中间。

  “拿着钱回头好分账啊。”秦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要是有贼能从他手中把钱偷走,那秦风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唉,天策府宝啊,就这样被你卖掉了。”

  从秦风要出售那枚天策府宝的时候,朱凯就一直唉声叹气,此刻又出言埋怨起秦风来了,他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也喜欢收藏铜钱,见到好东西落在别人手里,那心里像是被刀割了一般。

  “老朱,把心放肚子里。”

  秦风一抬头,刚好发现自己走到了马猴老板的地摊前,而那位马猴老板,正一脸怨恨的盯着自己,好像自己干了杀他孩子夺他老婆那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一般。

  事实上要不是秦风人多势众,马猴老板还真有上前抢钱的心思了,他知道,秦风手中的袋子里,可是足足装了十多万呢。

  “没点眼力介,就甭出来做生意!”

  秦风要是坏起来,远非一般人能比的,略微抬高了一点声音,秦风说道:“老朱,你真以为我就发现了一枚天策府宝?嘿嘿,告诉你们,一共有四枚呢!”

  “四……四枚?”

  朱凯等人都吃了一惊,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这种珍稀的铜钱,平时发现一枚都很罕见,怎么可能一次出现四枚呢?

  “什么?四枚?这……在这不就是四十多万了?!”

  一直都竖着耳朵在听几人对话的马猴老板,突然感觉胸中一堵,紧接着嘴中一甜,一股鲜血脱口就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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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二章 股份

  看着马猴老板的摊前一片慌乱,秦风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秦风的心胸虽然还算宽广,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秦风早已明白,这就是个人吃人的社会,善良和同情心,只是上位者无聊时玩的游戏而已。

  马猴老板的吐血倒地引起的慌乱,也让那些地摊老板们没有注意到秦风几人,混在人群之中,片刻之后,他们已经来到了潘家园的停车场。

  “秦风,你……你小子故意的?”

  莘南一脸惊疑的看着秦风,眼神之中带有了一丝敬畏,古有诸葛亮骂的人吐血而亡,莘南没成想刚刚自己就看了一出活生生被气吐血的好戏。

  “心理承受力太差,本来就不是混这行的料。”

  秦风不以为然的说道,在古玩行里混,虽然说不上荣辱不惊,但像是遇到打眼和捡漏这种事,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的。

  “秦风,你刚才说的可是真的?真的一共有四枚天策府宝吗?”

  朱凯却是对马猴老板吐血的事情没什么兴趣,这一路上他的注意力可都在秦风之前那句话上了,如果自己没听错,秦风手里应该还有三枚天策府宝。,

  “上车说。”秦风左右看了一眼,扬了扬手中的袋子,说道:“先把钱分了,然后再说铜钱的事情。”

  谢轩的那辆面包车只能坐五个人,秦风干脆将车门拉开,让韦涵菲站在了门口。这么娇滴滴的大姑娘和他们挤在一起也不合适。

  “一共十二万,都在这里了。”

  秦风坐在副驾驶上,转过身将钱袋递向了冯永康,说道:“老冯。我早就说了,这钱是你们三个的,你们三个人分。”

  “秦风,你别开玩笑了。这钱,我们一分也不能要啊。”

  冯永康苦笑了一声,说道:“哥们今天算是服了你了,在潘家园转悠这么一圈就赚了十多万,你那双眼睛是怎么长的啊?”

  “眼睛都一样,只是你们不注意观察细节而已。”

  秦风摇了摇头,看向朱凯,说道:“老朱,要不……你来分?毕竟今天是我叫你们来玩的。丢了钱。责任在我。这钱就当时补偿给大家的了。”

  “别,这钱我们可没脸要。”

  朱凯连连摆手,说道:“我可没脸拿这钱。就算要给,这钱也是给谢轩的。老冯,韦小姐,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丢的钱又不是你偷的,干嘛要你来补偿啊?”

  韦涵菲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找到与母亲的合影就已经非常高兴了,至于那一万块钱,则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得,都不要是?这样,钱给轩子,让他来分。”秦风将那袋钱扔给了谢轩,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秦风很高兴,自己交的这几个哥们,都不是见钱眼开的人,相比有些家族里的亲兄弟为了几万块钱都打的头破血流的事,能交到这样的朋友,也是自己的幸运。

  “让我来分?”谢轩拿着这袋子钱,挠了挠头说道:“风哥,我不过就是借了点钱出去而已。”

  秦风笑道:“你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好了,不想分自己揣兜里,一准也不会有人说你。”

  “我倒是想啊。”

  谢轩闻言也笑了起来,从那包里将钱掏出摆在腿上,说道:“既然风哥让我分,这钱发给谁谁就拿着,也甭推推让让的了。

  南哥,这五千块钱您拿着,俗话说见者有份嘛,中午那顿是吃您的,就当是那周老板请客!”

  谢轩的手头十分准,拆下一叠钱后,两手一分,将五千递给了莘南。

  “给……给我?”

  莘南将头摇成了拨浪鼓,连连摆手道:“当哥哥的就够羞愧了,把哥几个都带贼窝里来了,这钱说什么我都不能要。”

  “南哥,话不是这么说,今儿要不来,咱们不是也赚不到这十几万嘛?”

  小胖子将那五千块钱硬塞到了莘南手中,说道:“给您五千不算多,您要是不拿着,下面的钱我可就没法分了……”

  “那好,我拿着。”

  莘南也知道,秦风等人都是不缺钱的人,而谢轩虽然年龄不大,但那气度也是让人心折,再推让下去倒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

  “好,韦小姐,您拿两万……”

  看到韦涵菲一脸不解的样子,谢轩解释道:“一万是您丢的钱,另外一万,是给您的青春损失赔偿费,好像国外都流行这说法?”

  “是精神损失,不是青春……”韦涵菲被小胖子说的笑了起来,却是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那两叠钱。

  不过韦涵菲从小在国外长大,契约精神非常强,接过前后就抽出了五张递给了谢轩,说道:“这是我向你借的五百块钱,还给你。”

  “哎呦,我都忘了。”谢轩也没矫情,接过了那五百块钱揣到兜里,笑道:“这个可是本钱,我得先装起来。”

  见到谢轩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朱凯摇头道:“谢兄弟,反正这钱我不要,你也甭看我。”

  “朱大哥,您失窃的钱多点,给您一万五,您收好了。”

  “冯大哥,您就丢两千,多了不给,只给一万。”

  谢轩也不管两人要不要,将钱拿出来后,塞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口袋里,拍了拍剩下的钱,说道:“今儿这事,大家都明白,不是风哥,咱们这钱也找补不回来,所以剩下的这八万,按理说都是风哥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没错,我们这钱拿着都亏心啊。”

  莘南等人连连点头,钱又不是秦风偷的。而且冯永康和朱凯包括韦涵菲在内,都是上赶着追着秦风来潘家园的,丢钱也怪不到秦风的头上。

  “谢轩,都分了。你自己可是还没拿呢。”冯永康径自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万,塞到了谢轩怀里,说道:“既然是见者有份,这一万你也得拿着。”

  “嘿嘿。好,我拿着,那这七万,就都是风哥的了。”

  谢轩也不推辞,看着秦风话题一转,说道:“不过我知道风哥仁义,他肯定不会要这钱的,要不我说个章程,大家看看怎么样?”

  “什么章程?”谢轩的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这分钱怎么扯到章程上去了。

  “是这样的。我呢。以前在津天古玩街做点小买卖,生意还算不错。”

  谢轩指了指了距离停车场不远处的潘家园,说道:“现在呢。我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面,继续做古玩生意。这七万块钱,就算是风哥入股的了,风哥,您看怎么样?”

  “咱们兄弟,说那些干嘛,你缺钱就拿去用。”秦风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他有点明白谢轩的意思了。

  “倒是也不缺钱,我拿还有小三十万,盘下家店子是绰绰有余的。”

  谢轩有意无意的看了莘南等人一眼,说道:“哥几个关系都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做这家古玩店呢?”

  “谢轩,你要经营什么古玩啊?咱们这一起做,是个什么做法?”

  莘南年龄最大,他考虑的事情也多一些,原本他就想在潘家园开店,只是经过今儿这事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这店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

  只是莘南话声未落,就被冯永康给打断掉了,“南哥,你管他做什么啊,有秦风在,还能赔钱不成?”

  早在谢轩说想盘店面的时候,冯永康等人就动了心思,别的不说,就凭秦风那手鉴定古玩的本事,还怕这店不能赚大钱?

  “呵呵,南哥有想法才正常嘛。”

  谢轩笑嘻嘻的打起了圆场,说道:“风哥其实之前和那周老板也说了,我们经营的是玉石字画,说白了,除了文房四宝之外,什么赚钱卖什么……

  至于这股份嘛,暂时这家店分为十股,小子主管经营,出资三十万,占五成的股份,另外风哥出资七万,加上第一鉴定师的身份,占三成的股份……”

  谢轩还没规划完,冯永康就急道:“还有两成呢?哥们,给我们留的忒少了点?”

  “别急,听我说完。”

  谢轩不紧不慢的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剩下两成份子,每份五十万,几位要是想参与进来的话,可以考虑下。”

  “五十万?!”

  谢轩此话一出,冯永康等人顿时愣住了,听着谢轩原来的话,他们本以为剩下的两成股份也就是十万一份,没想到这小胖子居然喊出了五十万来。

  “不瞒几位说,现在古玩热已经兴起了……”

  谢轩看了几人一眼,慢悠悠的说道:“我这店,原本只想拉着风哥进来的,不过看在大家关系不错的份上,才让出的这两成份子,其实我手上的钱,完全可以将店子支撑起来。”

  这番话一说出来,冯永康等人脸上倒是露出了释然的神色,也对啊,这么赚钱的买卖,别人明明可以不带自己玩,能让出这些股份,自然需要大价钱去购买的。

  不过五十万可不是小数目,且不说还花着家里钱的冯永康和朱凯,就算是上班两年并且继承了爷爷遗产的莘南,在买了套房子后,也拿不出这笔钱来。

  “各位,不急,大家可以考虑下。”

  见到几人都不说话了,谢轩说道:“在店铺盘过来之前,你们只要愿意入股,谢某人都承认,不过店子开张之后,就不接受股份了。”

  听到谢轩这话后,莘南咬了咬牙,说道:“谢轩,我要半成份子,二十五万一会就能取给你!”

  虽然不知道谢轩的能力如何,但秦风实在是个妖孽,莘南有种感觉,如果错失了这次机会,他这辈子都会后悔的。

  “我……我能入股吗?”看到谢轩说的吐沫横飞,韦涵菲也有些心动了,她现在的户头里还有几百万。拿出五十万来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可以,不知道韦小姐想入多股份?”

  谢轩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那还飘无虚渺的古玩店压根就不像是他说的那样不差钱,前期的投资是多多益善。

  韦涵菲想了下。说道:“剩下的一成半,我……我想都买下来。”

  虽然从小学艺术,但有个做生意并且做得很成功的老爹,韦涵菲也不缺乏商业嗅觉。当然,与其说是投资给谢轩,倒是不如说她更加信任秦风。

  “哎,那可不行,韦小姐,你都买下来,我和老朱怎么办啊?”

  原本还在犹豫怎么向家里开口要钱的冯永康,这下忍不住了,一拍大腿说道:“我也拿出二十万万买半成份子。老朱你呢?”

  “你们都买了。我能不买吗?”

  朱凯哭丧着脸说道:“明儿我就回家。老头子要是不给钱的话,哥们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学也不上了。”

  “那好。韦小姐,总得给冯大哥和朱大哥留点?你也买半成份子……”

  空手套白狼的忽悠进来一百万。谢轩心情大好,说道:“回头我起草一份股权协议书,大家签订一下就行了,这事儿不强迫,各位没交钱之前,随时都能退出。”

  “行了,轩子,事儿谈好了吗?”秦风一直都在听谢轩忽悠,正确的说,谢轩的那些话,其实有一半都是秦风教的。

  按照谢轩的意思,那肯定是想吃独食的,以他的经营能力和秦风造假鉴定的本事,古玩店赚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不过秦风的眼界就要比谢轩开阔多了,一来冯永康和朱凯家中都是经营古玩买卖的,在早期的时候,这种人脉是相当重要的,有他们的加入,进货渠道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二来自己这家店开业后,缺少什么古玩,也能通过这层关系从冯家和朱家调拨,这样就会给客户一种底蕴深厚的感觉,这对客户的积累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就是,秦风和谢轩手上的资金,并不足以支撑一家上规模古玩店的运营,但是有了这一百万资金的注入后,他完全可以盘下潘家园任何一家大店铺,起点就可以做的很高。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秦风从来就没想过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做,要知道,诸葛亮就是事必躬亲而被累死的。

  “风哥,我这儿没事了,您还有话要说?”虽然古玩店还在镜花水月之中,但谢轩这会满脑子都是日后如何经营古玩店了。

  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的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摊开之后,笑道:“老朱,老冯,有了这东西,你们筹款会容易很多?”

  “还……还真的是天策府宝啊?”当看清楚秦风手心的三枚铜钱后,车内坐着的几个人,齐声惊叫了起来。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运气不错,一共四枚天策府宝,或许是什么人故意将其缝合在一起的?”

  当最初看到这几枚天策府宝的时候,秦风心中就怀疑是哪位前辈收藏家故意如此的,而且那些铜锈都像是做旧做上去的。

  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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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

  “好,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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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谁有这么高明的身手?恐怕就连师父在壮年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段吧?”

  越想于鸿鹄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岁,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正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当年于鸿鹄才十八岁,因为盗窃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一位被判无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于鸿鹄的师父,江湖人称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长了六根手指,他从小在沪上长大,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沪上有名的神偷。

  后来沪上被日本人占领,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实像他这种人,在哪都是一样的,不过苗六指的运气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时候,却是偷到了军统的头上。

  如果仅仅是偷的钱,那还没什么,关键在那个公文包里,还有一份绝密的文件,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发了,整个陪都的小偷,尽数被投入到了监狱里。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尽管没承认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气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间,外面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穷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

  要说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么都不属于穷苦大众人民的范畴,在解放后案子一重审,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眼看出狱无望,苗六指也绝了这念想,不过闲极无聊,总是要琢磨点事情干,于是苗六指决心将祖宗的事业发扬光大,再培养出一批盗门精英来。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尤其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事业,都有着一种狂热的喜爱。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不少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年龄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坚定了毕生奋斗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不知道于鸿鹄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这个寓意鸿鹄之志名字的儿子,却是立志要成为贼王之后,会不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跟着苗六指学了两年,于鸿鹄就出狱了,不过于鸿鹄并不是那种天生吃这行饭的人,两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出师。

  于是在出狱一年后,于鸿鹄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六年,让于鸿鹄欣慰的是,他还是被关在京城的监狱,又和师父团聚了。

  这次于鸿鹄充分认识到专业改变人生的道理,在狱中除了认真改造之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之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出狱之后的于鸿鹄,发现社会已经乱了套,一帮子小屁孩带个红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头们的麻烦,治安更是没人管。

  这种环境对于于鸿鹄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这些年在监狱里学的技术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帮子红小兵后面,去到谁家直接拿就行。

  不过这种没技术的活终究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家”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回来堵在了屋里。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可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这次于鸿鹄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活了四十多年,于鸿鹄除了吃牢饭就是靠偷窃吃饭,他实在也没别的本事,于是还只能干老本行,不过蹲了二十年的监狱,于鸿鹄的反侦察能力也已经是专业级的了。

  在出手了几次之后,于鸿鹄就老实了下来,他收养了好几个孤儿,将自己的那身技艺传授给了弟子,平时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着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钱财,于鸿鹄活的很滋润,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蹲了近半个世纪的师父苗六指终于出狱了。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良心,将师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养天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汇报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过的也不错。

  但是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于鸿鹄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没过了两年,坏消息又来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于鸿鹄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帮小子,由于和一群东北帮抢地盘的人争斗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骗偷的行业,由对方接手了。

  那帮东北人说起来都不算是盗门中人,他们虽然也偷东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镊子,手指头上压根就没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抢的。

  而且这些人可没听过于鸿鹄的大名,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打下地盘后就想于鸿鹄下了通牒,给出了两条路。

  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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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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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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