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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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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节移民出塞



  当天亮以后,云烨骑着马出城门的时候,城门口围了好多人,不要说车马,就是一匹马也休想挤过去,不是说大唐人口凋零么?这黑压压的一大片都是什么?

  大唐的兵威威慑四海的时候,哪怕是边塞也和内地一样安全,十亩荒地换取百亩良田,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更不要说免税三年的新举措。

  早就听管家说现在不管是谁,只要申请去云中的,就会得到官家的资助,不管你是不是关中人,只要你找到保人,就能带着全家去边塞种田,甚至于流民,官府都会装作不知道,重新给你填报户籍,再把你全家护送到云中去。

  唐武德二年(619)二月,大唐初定租、庸、调法,五年以后与均田制同时颁布执行。它以每一男丁授田百亩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实行“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的赋役,这在大唐初年是合理的,藏兵于农,平时为农,战时为兵,所谓无恒产者无恒心,当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哪怕最怯懦的瘟鸡,也会变成野兽。

  但是这种好办法注定不可能长久的实行下去,随着人口的增多,官府手里的土地会逐渐减少,到时候,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土地平均的分配给每个人。

  兼并土地一向是权贵们最大的爱好,云家老奶奶直到现在都认为,云家最值钱的还是两千亩的封地。至于仓库里的钱财,她没有多大的兴趣,人虽然老了,每个月坐着马车巡视一遍云家的土地,依然让她乐此不疲。

  库房里少了一千贯钱,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平日里接济流民,从不心疼钱,但是谁要是敢砍云家土地上的一棵树苗。她都会发现,并且会大发雷霆。

  云家现在种庄稼都已经快成负担了,可是每年里的头等大事依然是农稼,拜神,祷告,穿破衣服捡麦穗,新庄稼收到库房里贴上大红的封条,写上吉祥的话。仓房里的老鼠都会受到优待,从祖宗起就传下来的习惯,想要改变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自从马周揭露勋贵们兼并田亩的事实后,国朝的土地管制就达到了极限,一连三年,云烨没听说有谁家的土地大面积的增长过,亲王也是如此,倒是云家在塞外忽然多了一块田地,就在阴山脚下,连着那日暮的牧场。听说锲必这个家伙羡慕的直流口水。想拿自己的大片土地和云家交换,那日暮宁可跳井也不干。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那日暮最喜欢唱的歌。虽然她喜欢唱所有的歌,尤其是那首唱过的圈圈歌,是她的宝贝。开心的时候总是要唱上一段。

  都说人离乡贱,但是在良田的诱惑下,为了自己的永业田,好多的庄户都打点好行装,准备远出塞外,去那里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道路上总是能见到推着独轮车,或者挑着担子的汉子,独轮车上坐着老婆,或者两口子一起挑着担子,一个挑家什,一个挑孩子,不同于流民的孤苦无依,他们都在大声的笑着和同乡打招呼,黝黑的脸膛上全是希望。

  只有自发的才是最有秩序的,官府这回也拿出最大的诚意和耐心,皇帝特意派出了右威卫的三千大军护卫,一路上杀气腾腾,绿林道倒了大霉,被清剿了无数的山寨,最后这些强人也变成了要去云中垦荒的农民,只不过他们需要在刀枪的监视下劳作,各地官府送来了很多的大牲畜,几乎每三口之家就会分到一匹,这样一来就免去了移民的千里奔波之苦。都咬着牙赶路,到了地头,春天也就来了,还来得及种头茬庄稼。

  乡民们不知道,云烨却很清楚,心狠手辣的侯君集,如今就在大草原上进行新一轮的清洗,只要是稍微有些杂音的部落,往往会在一夜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当别人问起来,官府的回答就是那些牧民迁到别的地方去了。

  马周就在那里,还住在那日暮的牧场里,他和云七很熟悉,特意把自己的官衙设在那日暮的牧场里,这里也是他唯一不会受到白眼的场所。

  大草原经过侯君集的这一轮扫荡,估计连野狼的屁股上都盖满了大唐红艳艳的印章,关中的移民马上就要到来,开始大规模的养羊,种田,这是李二给大唐准备的产羊毛的地方,不容有失。只有云烨知道,农耕民族会对草原造成怎样的破坏,大汉民族本来就是喜欢种地的民族,每到一个地方,都要试着在土地里种点什么才会安心。

  所以在,戈壁,在荒原,在沙漠,在海岛,在高山,只要是人迹到达的地方,土地里总会长出庄稼来,而土地也总是很听大汉民族的话,种什么活什么,当你看到高山上层层叠叠的梯田,沙漠里葱茏的庄稼,还有鲜嫩的蔬菜,不要奇怪,一个能在全是石头的海岛上种出西瓜的民族,那些奇迹就不算是奇迹,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毛呢料子如今已经少量的出现了,价格很贵,云烨除了弄些回来做斗篷,再没干别的,以前的大红斗篷虽然好看,骑着马非常的飘逸,甩在身子后面,但是肆意流淌的眼泪鼻涕总是破坏了豪迈的气概。

  毛呢最适合做毯子,挺括的面料也最适合做军装,只有这种面料,才能把军人的气质衬托出来,李二对于云烨的这番话表示了深切的赞同。

  关中大地上唯一没变化的就是云家庄子,集市上依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杜家新开的店铺门口,活计正在声嘶力竭的招揽着顾客,云烨奇怪的从小窗口里问辛月:“两天的功夫,杜家的生意就已经开张了?“

  辛月捂着嘴笑着说:“我的糊涂夫君哟,杜家本来就在集市上有买卖,只不过地方是租咱家的,现在把地皮盘给他家,这买卖可就真的属于杜家了,不像以前,咱家想赶他走,他就必须走,心安不下来,生意就做不大,如今地皮,店铺都成了他家的,当然精神头会不一样,昨天妾身给了杜夫人一封信,说是准备把他家租的那块地皮卖掉,问她有没有兴趣接手,结果,管事的回来就带回了八百贯的票据,说是不够再补。人家早就料到了,价钱都打听好了,就等咱家点头了。“

  有这种脑子的,也只有杜如晦杜克民这个老家伙了,云烨笑笑,路过杜家店铺的时候往里看了看,顾客不少啊。

  云家庄子里见不到年轻人,不论男女,都看不见,只有老头子,老婆婆,坐在长椅上晒太阳,不时地推一下身边的摇篮,还有几个才会走路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到处爬。

  进了门,旺财就跑了过来,几天没见了,想得慌,旺财和云烨一样都不喜欢长安,云烨是不喜欢见到李二和长孙,旺财则是因为总是有善良的人准备把自己牵回家去养,它已经踢伤了好几个了,所以它觉得长安就是一个大马厩,到处都是马夫。

  钱通早早的拿着牛尾掸子,给侯爷掸去灰尘,云烨伸开胳膊,接受钱通的殷情,等他干完了活才问道:“管家,我一路上看到好多人拖家带口的准备出塞,咱家有多少,你统计一下,让他们跟着咱家的商队一起处法,用不着和那些人挤在一起。“

  钱通听得愣了一下,等想明白侯爷的意思之后笑着说:“侯爷,您多虑了,咱家庄子上没人出塞,自己家庄子上的人手都远远不够使唤的,谁有心思出塞,二流子才出塞,商队的管事总是问老奴要人手,点名要咱家庄子上的,但要是头脑活泛些的,老奴都给塞到商队里历练历练,至于头脑一根筋的那些,就老老实实的在家种地,在家里的作坊上做工,一年到头的没个闲人,老奴恨不得那些娃子们一下子就长成大小伙子,整天都要揪揪耳朵,可是那些孩子总是长不大。“

  老家伙在说笑话,话语里全是满满的自信,蓝田县的主簿也到云家庄子打问过,到底有没有愿意出塞的,结果很不好,坐在招牌底下等了一天,没一个上门的,好不容易有一个上门的,还是一个小屁孩,指着招牌硬说有一个错别字,鄙视主簿没上好学,连一个字都写的少了很多笔画,准备在沙盘里教教主簿,被黑着脸的主簿一脚奔出去好远,连草书都不认识,就敢来教训老子?

  听完管家的笑话,云烨咧着嘴从前院走进了后堂,给奶奶请了安,陪着老人家说了一会话,准备回书房,再看看那些新的塘报,现在塘报上总是有很多有趣的事。

  还没走到月亮门,就听得外面有程咬金,牛进达的声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两位老帅的声音都充满了惶急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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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试验



  李景恒尴尬的冲着云烨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又把头埋进垫子里,看样子是不准备再露脸了。

  人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朋友,有些人能随你走到最后,半路上有些人会掉队,比如李景恒,他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再和云烨,程处默,李怀仁这些往日的兄弟们混在一起了,地位不差,东平王府的长子嫡孙,但是做的事情总是让人看不起,纨绔里面不是没有好色的,但是像李景恒一样总还是欺负婢女丫鬟的就很少见了。

  这一次不知道又犯了什么事,估计还是这种事情,他没胆子犯别的事情,李道宗英雄一世,想不到有一个这样的儿子,真是丢尽了脸面。

  坐到李承乾的身边,拿肩膀顶一顶他,指着那两个挨揍的人说:“怎么样?再看自己一会怎么挨打?你是储君,不会也是这待遇吧?上回咱俩挨揍,你什么事情都没有,我屁股被打的开了花,这回最多处默和坏人倒点霉就是了。他两经常挨揍,不碍事。“

  “烨子,对不住,兄弟帮不了你了,挨不挨揍是小事情,可是你的事情才是要命啊,处默,坏人想和你一起去,求了我父皇半天,没求下来你一个人去总是让人不放心。“

  “谁说我是一个人去,还有我麾下一万三千将士,别操闲心,我一定会把任务完成,顺便发上一笔大财,回来的时候,算你们一股。“

  正说着话,就见那两个满脸横肉的老太监,已经把李景恒拖了出去,死狗一样的扔在外面,连个搭理的人都没有。

  李承乾站起身就要往案子上趴,老太监已经做好了要要揍的准备,好像没有什么优待,程处默咧着嘴过来。拦在李承乾面前说:“我先来,先去耗耗他的力气,接着是坏人,你最后,哥三里你最弱。“

  三个人都没什么好心情,事情没办成,都有点落寞,话都很少。

  “好了。你们都不用挨揍了,陛下饶过你们了,咱们这就走,去给你们压压惊。“云烨没好气的对三个垂头丧气的人说。

  “挨顿打还舒服一些,事情办砸了,你到了辽东日子不好过,都是做哥哥的没用,连一件小事都办不好。“程处默心里的憋屈一下子就爆发了出来,一脚就把案子踹个底朝天,对于云烨被逼着去辽东他心里很不舒服。

  如果是自己。他欢喜都来不及,越是危险。就越是合胃口,可是云烨不一样,他从来都是躲在大军背后,看风头,别说真刀真枪的杀敌了,就是杀人的场面都没见过几回。

  “谁说离了那东西我就没法子了?你们打仗靠力气,我打仗靠脑子。你们说靠力气的人厉害,还是靠脑子的人厉害?“

  “这有什么好比的,百人敌和万人敌没有可比性。哥哥我是百人敌,你又不是万人敌,朝中算的上万人敌的,满共就三个,怎么算都没你。”李怀仁没好气的对云烨说。

  “那你说拿着上好弦的弩弓的孩子厉害,还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大汉厉害,前提就是这孩子的弩弓用的很熟练,准性很好。”

  “当然是那个孩子强一些,我们去给你弄火药,就是要把你这个小孩子武装起来,只有这样你才能勉强和那些大汉较量一下,谁知道还没成功。”

  “青雀还是给我弄了一车,有总比没有的好,再说,兄弟我还有比火药更厉害的东西,破火药算得什么,一泡尿就能滋灭,看不上,所以才给了陛下,咱有更好的。”云烨不打算把李二算计哥几个的事情说出来,一来这话伤人,二来会给他们增添烦恼,对自信心是一种近乎于毁灭性的打击。自家兄弟,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让他烂在肚子里比较好。

  云烨说完话,就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旺财还在万民宫那里不知道在干什么,皇帝也知道旺财的脾性,所以就没找人把它牵走。

  没一会,旺财就得得得的跑了过来,背上的武器和褡裢都在,李承乾摸着旺财的长脸笑着说:“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和旺财,一起渡难关,一起出生入死,你身边的人和物,只要和你处得久了,都会显得有灵气。”

  云烨不回答他这种二百五的推断,从马肚子下面的挂包里又掏出三颗燃烧瓶,往台阶上一放,手指着三个瓶子说:“如果心烦,就用这三个瓶子把你的东宫烧了算了,看着都来气,一天到晚死气沉沉的,好不容易小象儿出生了,你却不去照顾,偏偏的要忙什么军国大事,吃饱了撑的,只要你这些年不犯错,到时候总有你大展雄风的一天,现在孝敬好你父母,照顾好妻儿,团结好弟妹就行。”

  李承乾揉揉鼻子,无奈的说:“我有你说的这么差么?我是太子,必须为国家考虑,为父皇分忧,这是天职,也是责任,逃不掉,东宫很大,你这三个小瓶子还烧不掉。”

  “真的?”云烨拧着眼睛蔑视的看着太子:“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怎么知道这三个小瓶子就烧不掉你的东宫?告诉你,我这次去辽东就是赶着去放火的。”

  程处默,李怀仁是两个动手快过动脑的人,已经一人拿起一个瓶子翻来覆去的看,发现瓶子上贴了标签,上面写着怎么使用的说明书,这是云烨来的时候特意贴上去的。

  读懂了说明书的两个家伙,就立刻打开瓶塞,从内衣上扯下布条子,塞进瓶子里,等汽油把布条浸湿之后,就迅速的点着,随手就扔进花园子里。只有李承乾手里还拿着一个伸长了脖子等着效果。

  云烨没听到瓶子破碎的声音,叫声不好,拖着李承乾,程处默就躲到矮墙后面,李怀仁见云烨紧张的样子,知道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也赶紧躲起来。

  瓶子没摔碎,那么就只有一个结果了,那就是爆炸,一声闷响过后,一大团橘红色的火焰立刻就腾空而起,粘稠的糖霜被爆炸推得漫天飞舞,掉在哪里那里就立刻燃烧起来。

  还没等四个人喘一口气,又是一声闷响,另一个瓶子也炸开了,同样的场景再一次出现,只是这次火焰有了叠加的效果,猛地腾起一丈多高,火雨的散落范围也大了许多。四个人从矮墙后面探出头来,只看见花园里烈焰蒸腾,那些树木和干枯的花草立刻就成了最好的助燃剂,火势在迅速的扩大,四个人面面相觑。

  随着一声尖利“走水了”的太监声音,皇宫迅速就陷入了慌乱,那些太监,拎着水桶从四面八方跑了过来,云烨刚想阻止,想了想又立刻闭上嘴,既然烧的只是花园,那就看看大唐的救火效率也好。

  为了更加的真实,他又悄悄地从惊呆了的李承乾手里拿过最后一个瓶子,也没点火,一扬手就扔进了大火里。

  一个太监正在往火上泼水,一桶水下去,火焰不但没有熄灭,反而越发的旺了 ,正在惊疑的时候,一声沉闷的响声在他前面响起,只见火焰一下子又腾高了很多,还带着火星子到处飞,腿一软,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以为自己泼的不是水,是油。

  一桶桶的水泼上去,火势丝毫不减,依然在熊熊的燃烧,宫里的侍卫这时候也赶到了,架起水龙死命的往火上浇,或许是汽油已经烧光了,在七八架水龙的同时工作下,火势终于慢慢的变小,最后终于熄灭,直到这时候所有的人才松了一口气,冬日里天干物燥,大唐皇宫里走水也不是一次两次,只是那一次也没有这次凶险,幸好是白日,如果是晚上,后果不堪设想。

  内卫首领刀子都抽出来了,指着跪了一地的太监宫女说:“是谁放的火?自己站出来,只死一个,如果被查出来,那就全死吧,连带你们的家人都活不了。”

  “老周,老周,我知道是谁放的火。”云烨高举着手从矮墙后面走了出来,太子,程处默,李怀仁也从里面走出来,眼珠子转个不停,不知道云烨会指证他们中的哪一个。

  “云侯,如果你能看见了,就请告知下官,下官一定秉公处理,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内卫首领老周见云烨和太子几人走了出来,大喜,以为这几人看到了纵火犯,赶紧向他们询问到底是谁放的火。

  “老周,你还是别问是谁放的火了,你不敢管,也不能管,太子殿下也看到了,他也没敢管,你说你来管合适么?”

  老周的眉毛立刻就竖立起来咬着牙问道:“云侯尽管告知,我就不信有人在皇宫里放火,居然没人敢言语,这是大唐,陛下才能这么干。”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忽然变小了,眼睛惊疑不定的瞅着云烨似乎要看出花来。

  “想起来了?上回我在宫里的时候,甘露殿是我炸的?当时怎么回事你就在跟前,怎么回事你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刚才的那把火是我们四个点的。其余的你就不要问了。“

  “云侯,委屈了,我老周什么都不说了,你是可怜我们这些人才顶罪的,您顶了最多受一顿训斥,下官们顶了,就是人头落地的事啊、“

  回头就对跪在地上的太监和宫女说:“这一回是太子殿下,云侯,救了大伙的命知道吗?谁要是嘴不严实说出去,决不轻饶,这次的火是柴草放的时间长了自己着的。再没别的原因,都知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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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诈死还生

  陨这东西云烨从来都不喜欢,呜呜呜的,吹起来就像哭,颜之推说骚人听此凋朱颜,满座尽白衣。

  当初和老先生两个人戴着范阳笠,踩着河东屐,身着素衣,挟一木杖,过密林,度水洼,夜半敲僧门,寒僧无餐饭缪客,唯有陶埙一曲,以待嘉宾。

  一时间腹中雷声共蛙鸣一色,坐中客涕泪横流,无他,需要背老先生回家。一曲《山鬼》一曲《苏武牧羊》让云烨恨死了陶陨这种东西,不管是谁,被一个长得像鬼的老僧用呜咽的曲子折磨了半个时辰,而后扭身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好像已经给足了面子,颜之推老先生从云烨袖子里摸出一大块赤金,放在蒲团上,大声说:“失礼了。”就让云烨背他回家,给人家金子,还要道歉,这种歉云烨也很想让让人给自己倒。

  能把低沉哀婉的曲子吹得高亢入云也是一种本事,天上的老鹰看起来非常的痛苦,一会向东飞飞,一会向西飞飞,总是舍不得离开云烨所在的地方。

  被困在网里的这只老鹰也翻腾起来,爪子把甲板抓的木屑横飞,云烨想了想,让单鹰抓着老鹰的头,自己在老鹰的脑袋上细细的摸索,果然,一个薄薄的铁片就在老鹰的后脑勺上,不断地发出嗡嗡嗡的响动,很有规律,陨的声音变急促的时候,铁片就震动的强烈,陨的声音变得柔缓的时候,铜片就震动的轻微。

  把铁片从老鹰脑袋上拿下来以后,这只老鹰就变得温和了许多,躺在甲板上双脚朝天,看着天上飞的那只老鹰,不停地叫唤。

  “就是这个东西控制老鹰的?这是什么东西?”单鹰单纯的脑袋里混乱一片。

  “小铃铛的百宝箱里有一套铃铛。总共十八个,是我送给小铃铛的礼物,你去问她要过来,给你变个戏法。”云烨没回答他的废话,而是让他去找小铃铛。

  很快,单鹰就拿来一个精美的银盒,小铃铛不放心的跟在后面,担心单鹰把自己的宝贝损坏了,这是夫君送的生日礼物。

  打开盒子。里面并排放着很多的铃铛,从大到小都有,云烨先拿起一个中等的,摇一下,见铁片没反应。又拿起一个继续摇,等他试验到第四个铃铛的时候,那个铁片终于有了反应,摇一下,铁片就震动一下,非常的有趣。

  云烨笑着站起来,没命的摇晃铃铛。只听得叮铃铃一阵脆响,天上的老鹰一个跟头就栽了下来,掉了半截,又忽闪着翅膀飞上了天。云烨把铃铛悬在手上,一阵陶陨的声音响起,铃铛居然无风自鸣。

  云烨笑的越发得意了,又把手上的铃铛使劲的摇晃。单鹰,无舌都抬头看天。只见那只老鹰在空中不停地翻滚起来,似乎非常的痛苦。

  “这个戏法如何?这只老鹰再也威胁不了我了,如果可能,今天就把它玩死。”于是得意地把铃铛左摇摇,右晃晃,嘴里还哼着莫名其妙的歌。

  “叮铃铃,叮铃铃,铃儿响叮当……”

  看到天空上的那只老鹰像个玩具一样的一会被陨声袭扰,一会又被杂乱的铃声所惑,不断地发出惊惶的叫声,闭着眼睛不忍卒看的单鹰,忽然间操起一架八牛弩,身子躺在地上,把粗大的弩箭直接对准了那只已经降低了很多的老鹰,没用踏簧,直接用手扣动了扳机,被巨大的后座力震得虎口部位鲜血直流。

  三支弩箭呼啸着就上了天,单鹰闭上眼睛,他似乎已经看到了老鹰中箭的情形。云烨可不想这只老鹰就这样死了,多好玩的东西啊,在发现单鹰意图的时候,干紧摇晃一下自己的铃铛,老鹰痛苦地翻滚一下,三支呈品字形的弩箭就从它的身形上方呼啸而过。

  地上的老鹰忽然间凄厉的叫了一嗓子,天上的老鹰,就箭一般的呼啸而下,冬鱼他们连忙用木槌敲击了八牛弩,一张巨大的渔网就向老鹰扑了过去。

  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光用翅膀,就把渔网扇的朝下掉了下来,云烨和单鹰都被渔网盖了个结实,匆忙之间,解不开身上的渔网,

  老鹰的目的不在伤人,而是抓起船上的那只老鹰就要飞走,好不容易从渔网里脱身的云烨阻止了冬鱼他们准备再次攻击的举动。

  老鹰拖不走那只网,云烨早就把困老鹰的那张大网,钉在了甲板上,无论它如何努力,也拖不走,绳子绷得笔直,可惜只能离地三尺,见带不走,只好无奈的抛下,冬鱼淫笑着就要把八牛弩的长箭射出去,却被单鹰一脚踹飞,看着眼睛泛红的单鹰,只能自认倒霉,单鹰惹不起,急红眼的单鹰更加惹不起,你只要看看侯爷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知道他这个时候不想惹单鹰。

  鹰飞冲天,果然厉害,转眼即逝,躲在云层里不见了,可是转瞬间,一只黑点就从云端直直的冲了下来,看它头下脚上的样子,这是没打算活啊,云烨一把抄起铃铛盒子,立马就钻进了船舱,单鹰大叫起来,剩下的弩手立刻做好了准备,一连三层防御用的大网就遮盖在了船头,要是真的这样砸下来,说不定船都会被砸个大窟窿。

  只听噗噗的两声,前面的两张渔网轻易地就被撕开第三张大网,也是最粗,最结实的,拇指粗的绳子被绷得笔直,好几股绳子都已经被崩开,不过好歹把老鹰拦住了。

  大船都在不停地摇晃,云烨探出脑袋,发现那只老鹰的脑袋从渔网的窟窿眼里把头软软的探下来,无力的摇摆着,船上的那只老鹰不停地拿长长的喙拨拉它的脑袋,啾啾的声音不断,看样子这是一对老鹰夫妻。

  “怎么辨别老鹰的公母?”云烨挠着鼻子问无舌。

  “滚开!”无舌也很愤怒,这些人都在发神经,害人虫被除掉了,应该高兴才是,单鹰的横刀闪耀出一片雪亮的刀光,那些渔网顿时就被刀光绞成了一截截的,走到那只老鹰跟前,单鹰低下头,从老鹰的脑袋后面抠出一片同样的铁片,随手要扔掉,却被云烨拿走,这是好东西,年经人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好东西,造孽啊。

  老鹰似乎死了,满船的人除了云烨有点高兴,剩下的都是一脸的肃穆,更死了爹一样,云烨心里暗暗诅咒。

  单鹰把另外一只老鹰也放开,这只老鹰也不逃跑,就呆呆的窝在那只死老鹰的身边,长长的鹰嘴在它的羽毛里啄来啄去,像是在梳理羽毛,听说老鹰一辈子就一个老婆,或者丈夫,一旦成亲,就会至死不渝,不知道这只活着的鳏夫或者寡妇,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雁丘词》里说的好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这下子好了,它们不用飞来飞去的被人使唤了,云烨非常期待这只老鹰上演一出被撞或者凄婉的戏码,然后自己吟诵一曲《雁丘词》以为祝贺,这样一来它们也不枉这世间走一遭。

  单鹰闭着眼睛,不忍心看,也不忍心听那只老鹰咕咕的低吟,英雄末路,就这副样子,想当年霸王乌江自刎之前,还不是和虞姬唱了一出《霸王别姬》想想唐明皇和杨贵妃在荒野里的凄惨离别,云烨心中就充满了吟诗的冲动,赶紧啊,惜别的时间有点长,用铁爪,或者把脑袋往甲板上撞都能达到目的,个人建议用铁爪,这样比较悲壮惨烈。

  老鹰迟迟的不自杀,云烨都以为这家伙是不是变卦了,不由得装出一副悲伤地样子,走上前去,准备就近观察一下这只老鹰的情绪到底适不适合自杀。

  才到跟前,异变突起,那个明明已经死了的老鹰居然挥动了翅膀,鼓荡起来,一膀子就把云烨拍的飞出来船舷,冬鱼大呼小叫的喊着救侯爷,自己一头就跳下了水。

  单鹰就地一个翻滚,还没有站定,另外一只老鹰也呼扇起翅膀来,只好再一次后退,两只老鹰就像滑翔机,在甲板上跑了两步就从船舷上飞了出去,顷刻间就飞的远远地,远处的陶陨声再一次响了起来,这回的声音很温柔,很可惜,两只老鹰理都不理的就朝着大湖的深处飞去,无论陶陨的声音如何变化,都不理不睬,清亮的鹰唳远远传来过来,声音中充满了喜悦,这一飞,好像没有再回头的意思。

  云烨被冬鱼从水里丢上甲板,肚子鼓的老高,刚才被老鹰一翅膀扇晕,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水,无舌把云烨倒挂起来,大股的湖水就从口中,鼻子中往外喷涌。小铃铛哭的样子比刚才那只老鹰更加的凄惨。

  一声长长的喘息声传来,众人这才放下心来,云烨睁开无神的眼睛吩咐:“那两只老鹰不要放过,侯爷我要把它们生吞活剥。“

  所有人都在看着太阳的方向,无舌带着嘲讽的口气说:“抓不到了,天空之王只要到了天空,谁有办法捉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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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读书的痛苦

  笑脸侯爷笑不成了,脑袋肿的像猪头,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打人,单鹰都挨了一脚,这是因为单鹰感到内疚,如果不是自己任性,大舅哥不会成为猪头,小铃铛看一眼夫君就咒骂一声该死的老鹰,插着蛮腰,一只手对着老鹰飞走的方向指指点点,回头就告诉夫君自己替他报了仇,以后离扁毛畜生远点。

  人脆弱的时候需要安慰,枕在铃铛丰腴的大腿上,脚丫子踩着旺财肚子帮它挠肚子,这是云烨认为最能安抚自己受伤心灵的方法了,只是脸上戴着的黑布巾子,让人看起来有一股子鬼气森森的感觉。

  “一个月见不了人,淤血一时半会消不下去,老夫的跌打药算是灵验的,老孙都从我这里拿,我知道味道不好闻,有一股子鸡屎味是不是?这是小瑕疵,只要效果好就行,练武之人哪来那些讲究,效果好就行。”无舌给云烨换药的时候总要做一下自己的药物广告,孙先生不在,只好依照无舌的吩咐给脸上涂抹这些不明成分的药膏。

  流民们不像云烨这样愁苦,他们很高兴,谁家每天都放开肚皮吃干饭?早上是小米粥,中午是糜子饭,浇上一勺子肉汤这就算是过年了,晚上是熬的稀烂的土豆汤配米饭,真正的白米饭,可怜啊,种稻子的人一辈子没吃过几顿米饭,吃完饭,抹一下嘴巴,砸着嘴说:“再有些青菜下饭就好了。”

  活是力气活,来的时候就知道,挖土,挑砖,砸石头,这些活计就没有轻松的。不过,周家的大小子怎么就那么好的运气?轻飘飘的就成了石匠头,狗日的,不就是来工地的时间最长么?老子的手艺比他好的太多了。一个月顿顿吃白米饭,也不怕撑死,昨日还给老娘拿来好大一块子肉,怪不得老子们的锅里只有肉汤,感情肉都被这些狗日的捞着吃光了。

  军爷们虽然凶神恶煞的,鞭子甩的山响。倒是没见过落在谁的身上,看到有谁推的车子上不了坡,也知道帮一把。

  老百姓就是这样,既然工地上的日子并不难熬,有住的。有吃的,孩子都能在锅边上混个肚园,就期盼着工地上的活计永远不要完工。

  人吃饱了,要求就高了,总幻想着能有一间自己的屋子,前院种点青菜,后院养头猪。逢年过节一宰,啧啧,油汪汪的肥肉片子啊,梦里面都流口水。

  官家的事情就是多。今天要按个手印。明天要清点一下人口,那个把自己骗下山的官员,这些天阴着个脸,看谁都像是看仇人。没人喜欢和骗子打交道,俺们穷。但是不糊弄人,只有黑了心的官员才会这么干,侯爷不愧是军伍上出来的,说话就是算数,一口唾沫砸个坑,说给干饭就给干饭,不含糊,要不然人家为什么年纪轻轻的就成了侯爷,那些胡子一大把的官员整日里花天酒地的不干好事,要不然干到现在这把年纪了,还要听年轻侯爷训斥?

  侯爷不训斥老百姓,可是就因为干饭插了筷子会倒,这让他老人家大发雷霆,说这样会坏了他的名声,说了干饭要插筷子不倒,就算是插了棒槌也不许倒,最喜欢看那些无良的官员被训斥,一个穿绿袍子的官员还被侯爷从大帐里踹了出来,该啊,一定是克扣了大家伙的口粮被揍了,只是,为何不砍头?听说军伍里最喜欢砍头了。

  “云侯,插筷子不倒的是粥,不是干饭,您再发火,,也不能让亲卫穿着下官的袍服被您一脚踹出去吧,弄得百姓现在看下官就像看见了仇人。”

  “没办法啊,粮食没到,只能吃这种粥了,好不容易把百姓的心聚拢到一起,这时候可不能把人心弄散了,你们就吃点亏,以后定有补报。”

  面巾子不能撤,眼角还有大片的乌青,还是见不了人,根据快马回报,岭南水师的一部,已经在洛阳装载了粮食,不日就要运抵岳阳,再坚持几天就会有粮食吃了。

  云烨就想不通了,怎么荒郊野岭的地方,粮食反而比长安,洛阳这些城市里贵好多?这里明明就该是产粮食的好地方,怎么没几个人种地?

  岭南水师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闲呆着,附近河汊里已经跑了个遍,猪婆龙被猎杀了无数,这些喜欢在水面上装木头的家伙的皮肤还抵挡不了八牛弩的轰击,当一条快俩丈长的猪婆龙被送到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就开始理解,为什么这些人不种地了,到处都是这东西,又喜欢在草棵子里下蛋,一不小心就会碰着,个头比窦燕山杀死的那条小不了多少。

  军队就是用来杀戮的,岭南水师也是如此,想要把岳州建成适合人口居住的城市,就必须先把这些东西消灭干净,至于它们会不会绝种,云烨懒得考虑,这个时候,人都活不下去,哪有功夫理睬这些。

  想要消灭猪婆龙,就需要把这东西变成一项产业,比如比如皮包,比如皮靴,鳄鱼肉是上好的治疗咳嗽的药材,长孙总是在冬天咳嗽,这需要关心一下,只要皇宫里的人养成吃鳄鱼肉的习惯,云烨相信,洞庭湖里的鳄鱼,很快就会被吃光。

  最近云烨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厨艺不足以应付面前这些种类繁多的肉食,老虎这东西怎么这么多?一个小山头一只,有时候还会结成群,老天爷,它不是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吗?

  野猪能长成小象大小,猴子会不停的从山里跑出来,农家种点稻子容易吗,一个晚上,一大片田地就会被糟蹋的干干净净。

  “韩长史,你们以前是怎么对付这些野兽的?“云烨终于想起来这些土著官员,向他们问策,说到底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打鼓,敲锣,放火烧山!“韩城的话说的言简意赅。

  云烨敲敲脑袋,山神打鼓自己才是祖宗。怎么把这事忘记了?山上的猛虎就该去深山老林,总和人杂居在一起不好,山神要是总打鼓,相信附近山林的沼泽的动物们就该搬家了,注意拿定了,就把刘进宝找来,吩咐他去派人山里探路,选好路线那就把山神打鼓的旧事再来一遍,说不定要来好多遍。

  谁家的侯爷还有家庭作业?云烨有!李二一直讥笑云烨乃是一个读书人中间的白丁。有时候都懒得用大白话和云烨说事情,认为一件不论多么高雅的事情,用乡间俚语说,总是落了下乘。

  于是长孙就认为云烨给她丢了人,找来泰山上的几位老人。合力给他列了一个书单,云烨看一次书单,就叹一回气,管氏的《牧民》《山高》《乘马》《轻重》和《九府》,再加上《晏子春秋》自己几乎闻所未闻,如今要拿起来读,还要写读书既要。每个月要把读书体会加进邸报里面,给她送去,这些都是做臣子的必须要懂得学问,这个时候开始学。是不是晚了点?估计满朝的文武都要笑死了,李二对这种事,从来都不会有保密的想法。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这是长孙指明要云烨背诵的,回到长安的时候要考核,这样美的辞,对于修心养性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后面,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最让长孙欣赏,好几回在玉山看着山景都要吟哦一番。

  “云侯,你这些辞念得有问题啊,归去来兮!断句没错,田园将芜,这里也必须断句,不能一口气念成田园将芜胡不归,这样一来,意境就大大的减弱了,不美!“

  读书的时候总有这样的混蛋跳出来吹毛求疵,云烨实在受不了,拿着书本指着上面的文字对钱升说:“你倒是给我从上面找出标点来,全是黑漆漆的一大坨,我怎么念是我的事,不许纠正,我觉得这样很美,没错,是你弄错了。“

  看着神情激动的云烨,钱升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说:“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下官指正云侯学问上的错失乃是美德,何以激动如此?“

  云烨这就崩溃了,三两把就将书本撕了个粉碎,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两脚,而后扬长而去,王八蛋,有本事和我比赛背乘法口诀,让你先背到四,背到三都算是欺负你。

  还是小铃铛好,只要云烨开始背书,就托着下巴一脸崇拜的看着夫君,从来都没有指责过云烨,当然,这也和小铃铛的学问有关系,她只会写简单的信,就这样还需要添加很多的圈圈叉叉,她的信,目前为止,只有李安澜和云烨能猜得出来,这样的好听众才是好人,钱升这种随时都好为人师的家伙需要滚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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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李承乾的政治秀

  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官员必须要做的,后世的各种秀看得都要呕吐了,到了大唐这样的好东西怎能不用一下?

  于是围绕着新城干活的那些百姓们就看到了一幅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画面,大唐的太子李承乾殿下,挽着裤脚,腿上全是泥点子,身上穿着麻衣,戴着一顶范阳笠,在全身整洁,紫金冠闪闪发光的云侯的陪伴下,到处视察工地。

  朝廷已经为新城的开发拨了不下四十万枚银币,可是听说城墙都还没影子,云烨的奏表上总是在说正在建城,就是不见有大动静,房玄龄坐不住了,准备亲自到两湖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被皇帝阻止了,于是大唐的太子殿下就带着随从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岳州城。

  太子殿下一会问问民夫们能不能吃饱,一会又问问住的地方漏不漏雨,亲自走到灶房那里,盛了一小碗糜子米饭,浇上肉汤,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边吃边聊。

  这下子就没了距离,太子殿下留着一小撮胡子,坐在小凳子上,吃一口糜子米饭,就问一下百姓将来对生活的希望,说道高兴处,一群人哄堂大笑,甚是愉快。

  吃了饭,就去了民夫们住的地方,看到四面漏风的房子,疾声厉色的命令浑身光鲜的云侯,必须尽快解决百姓的住宿问题,天气马上就要热了,蚊虫一旦滋生,引发瘟疫,就是大灾祸,这件事必须首先进行,哪怕城池的工期往后拖延,也必须将人命放在第一位。

  光鲜的侯爷狼狈不堪的答应,回头就命令属官立刻就去做准备。尔太子殿下已经抱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给她擦鼻涕,把小脸擦干净之后,就给了小女孩两块奶糖,小女孩不会吃,太子殿下就给她剥了外皮,塞进她的小嘴里。

  小女孩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挣扎着从太子的怀里溜下来,拿着另外的一块糖。剥开了就塞进一个没牙的老妪嘴里,还恋恋不舍的把自己嘴里的糖块吐出来,喂给了旁边的一个更脏的小男孩,自己嘀嗒着口水看弟弟吃糖。

  这一幕把个大唐太子殿下看的泪流满面,身边的随员也是泣不成声。百姓们扶着工具有的已经嚎啕出声,韩城和钱升更是扑倒在地,大声的怓哭,声称要为大唐服务五百年。

  好孩子就会受到奖赏,太子殿下把自己带来的奶糖,一个一个的分发给民夫的孩子,见到太子殿下把糖块都发光了。一个孩子下了很大的决心,咬下来半截糖递给李承乾,瞅着那双脏兮兮的手,糖块上还沾着孩子的口水。云烨戏谑的看着李承乾,这家伙从来不吃剩饭的,更别提一块沾着口水的糖块。

  见鬼了,李承乾没有半丝的犹豫。一张嘴就把那半块糖含到嘴里,吃的香甜。还伸出手在孩子鸡窝一样的脑袋上揉了两把,摸摸身上没有带礼物,见云烨腰带上挂的玉牌不错,随手扯下来,放在孩子手里,笑着说让他将来娶媳妇的时候当聘礼。

  “大唐如今百业待兴,只要是大唐的子民就要自觉的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今天下的战乱已平,外敌都被大唐将士驱赶了苦寒之地,好日子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双手来创造的,要不来,等不来,朝廷在这里建立新城,就是为了让这座联系南北,交通东西的大城给大家伙带来更多的财富,你们想想啊,只要这座大城建成了,两湖的物产就能源源不断的运出去,会有无数的大船在这里停泊,人多了,地也就旺了,每个人讨生活也就更加容易了,这就是朝廷花巨资在这里建城的目的,我们苦几年,争取把这座城建的更加雄伟繁盛。“

  李承乾平淡无华的讲话,却赢得了所有人的爱戴,不论官民,一起单膝跪地,大声称“喏!“一个麻衣布衫的太子殿下,远比浑身光献的侯爷更加的受人拥戴。

  太子殿下说完话,就首先拿起一个铲子,往工地上走,后面跟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男女老幼全都来了,见太子殿下开始挖土,所有的人就各奔自己的岗位,挖土,挑石,凿岩,忙得一刻不停歇。

  大日头底下挖了一下午的土,太殿下的两只手上已经布满了亮晶晶的水泡,瞅着自己的手对靠在树上喝醪糟的云烨说:“烨子,你看看我这双手,才两年没练武,就变得细腻了,挖了一会泥土,就成了这幅样子。“

  “我才发现,你天生就合适当皇帝,那半块糖,你是怎么吃下去的?我记得你从不吃别人的口水,这回倒是吃了个干净利落。“

  手上的水泡不算事。三两天就干了,倒是李承乾的行为,很是让云烨吃惊。

  “我父皇说过,从百姓手里抢东西那是昏君才干的事,让百姓自觉缴纳钱粮,那需要一个好皇帝才能做到,至于让百姓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东西当成礼物送给你,这样的皇帝,他的江山就是铁打的,我想做一个最好的皇帝,可是未来的日子还长,就从这半块糖开始做起吧,再说了,那半块糖在我看来就是情义,情义这东西不好论价,有了,我就赶紧收着,谁有工夫管那个孩子的手是不是肮脏。“

  云烨点点头,能全心全意的去演戏,这需要极高的修养,李承乾看样子被他老子训导的不错,只是做的不够完美。

  “承乾,假如你今晚和那些民夫一起睡到工地上才算是做到了极致。“

  “少来,工地上湿气重,睡一晚上第二天跟洗过澡一样,你当我傻啊,赶紧的,我已经闻到火锅的香味了,吃点辣椒驱驱寒气。“

  小铃铛早就把饭桌安排好了,伺候着李承乾净了手,这才下去,李承乾毫不客气的掀开火锅盖子,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说:“你有美人陪伴,到哪里都是享福的命,自从你走了,我就不好去你家蹭饭,青雀也说家里的饭食不好吃,话说你当初为什么走的那么急啊。“

  云烨慢慢的给自己调着油碗无奈的说:“不管谁脑袋上总有一只大鹰盘旋,他在家里都待不住,在老鹰的眼里,我们就是一只只的鸡,在和它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就是家里的那只看护小鸡的母鸡,一直玩下去,老鹰总会叼走一两个小鸡,我不想家里损失任何一只小鸡,所以啊,我这只母鸡就勇敢的跑了出去,把老鹰带的远远地,免得小鸡被叼走。“

  “是啊,都有牵挂,大凡伟人的处世之道有三,其一曰正蒙难,其二曰法授圣,其三曰化及民,你不属于这三种的任何一种,你是亲人第一,故旧第二,良心第三。做人做成你这样的看家狗,也实在难得。“

  “胡说,正蒙难这种事情就算了,我还没有伟大到为了正义甘愿牺牲的地步,可是第二条法授圣我还是做到了,我把治国大法传授给了你这个未来的圣王,凭什么说我没做到这一点?至于化及民,这是我的本行,玉山书院的一砖一瓦无不凝聚着我的血汗,将教化普及到万民,本来就是化及民的精髓所在,你看,我是多么伟大的人物,以后不要随便诽谤我。“

  冬鱼提着两尾鲜鱼走了进来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伟业,伟业。“云烨早就告诉过他,不要一天闭上嘴巴不说话,能出声就出声,时间长了不说话,听力都会下降,虽然含糊不清,总比两只爪子比划来比划去的要好,效果不错,大家现在已经很习惯他说些什么了,不用手就能和别人沟通,这对冬鱼的吸引力很大。

  当着云烨太子的面,用自己的小刀子,三两下就把两尾财鱼收拾干净了,分成段装在青草编成的盘子里,很有野趣,见云烨没有别的吩咐,这才躬身退下。

  “你好像总是在和神仙对着干是不是?“李承乾拿筷子指指草盘子里装着的肥鱼没好气的说:”听说这种鱼那是北斗七星所化,乃是天上的星君犯了错被贬下凡间的,时候到了还要会去的,你就不怕神仙怪罪?“

  “你老爹比神仙可怕一百倍,我不是一样没放过鲤鱼?他老人家不也吃的赞不绝口?哪来那么些神仙,过两天请你听山神打鼓,那动静才是神威如狱,百兽奔走,我们藏在山谷边上去打猎,随便扔下去一块石头都能打到一个猎物,野兽多的已经成灾了,再不杀掉一些,建好了城池,也是给野兽盖得窝,人都没法待。“

  李承乾嘴上那么说,手底下却半点不含糊。端着草盘子就把鱼下了锅,在煮鱼的间隙里问:“听说你吧老鹰放走了?我爹爹很是失落了一阵子,要是把那两只洪荒异种的大鹰送到长安,说不定你会有赏赐。“

  “我也想拿两只老鹰换钱,可是你看看,我眼角到现在都没好,还有一片淤青,就是被老鹰一膀子给我扇飞的,结果,人家就跑了,无舌说,天空之王到了天空,没人有办法对付它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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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斩蛟龙的魔神

  云烨的眼光穿不透洞庭湖上的烟波,云梦泽自古以来就是烟波浩渺不可知之地,八百里的滚滚春水,隔绝了世俗的尘嚣,也阻挡了云烨想要在君山上种茶树的梦想。

  刘方忽闪着大褂的下摆,将围绕着自己的蚊虫驱赶开来,君山上的这座泻湖已经成了蚊蝇的滋生地,早就想把这里填平,只是泻湖里有两只很大的猪婆龙,这些天已经咬死了很多的水贼,都说要绕着这个小湖走了,为什么就不听话,非要去试试自己是不是天命的豪杰,想要杀只蛟龙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刘邦斩白蛇赋大风,何等的豪迈英雄,为何这些人只是听了一句闲话就会前赴后继的去喂蛟龙?身边的白衣男子和云烨很像,不是长相的原因,而是因为两个人都给刘方一种不似生人的感觉,云烨还好些,不管做什么都有脉络可以寻找,但是,这个寒辙的家伙,给刘方的感觉就非常的不妙。

  丹凤眼长得非常的有特质,细长的眼睑,微微闭起,嘴角自然的上抽,好像在嘲讽世间的所有东西,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见刘方在观察自己的左手,寒辙就抬起手笑着对刘方说:“这两根手指毁在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手里,稳操胜券之下,结果横生突变,局面急转而下,不但丢了两根手指,当时如果再犹豫片刻,这条命也会丢掉,现在的我就不敢小看任何一个人,包括大先生阁下。”

  “公子过奖了,老夫不过是一山野鄙夫,原本过着有了今日没明天的生活,仗着识得几个字,被兄弟们拥戴,战战兢兢地坐在军师的位子上,寝食难安,何德何能与公子这样的高人名士相媲美。老夫之求每日有两餐饭食,夜间有一室安身足矣。“

  刘方对这个年轻人执礼甚恭,他到现在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四十天前水龙王是如何被活生生的送进蛟龙口中,成为食物的。

  “大王运泽云梦,犹如巨蛟化龙,如今就差一块梗骨,只要化掉这块梗骨,大王定会随随心所欲,有无数化身,天下自然会任由大王纵横,正虽驽钝,还能供大王驱使几年,虽刀山火海,也不退缩。”

  “韩先生,你也算是水贼群里拔梢子的人才,就不要用这些话来恭维我了,如今李唐气运正旺,已经到了如日中天的时候,不要说长安城里谋士如雨,猛将如云,就是一个少年侯爷就死死的把我们困在这座湖里动弹不得,谈什么纵横天下。

  只要能借助云梦泽八百里水波将云烨送进九幽地狱,我就算是得偿所愿,这十二连环坞的总瓢把子的位置送给你又如何。“

  寒辙任由蚊蝇飞舞,毫不在意,不过非常的奇怪,那些蚊蝇飞到他的跟前就不再前进,好像他的身边有一层无形的帐幕一般。

  又有一个全身重凯的壮汉跳了出来冇,手上擎着一柄巨冇大的陌刀,一只枯瘦的山羊,被他随手就扭下来一条腿,带着血花惨叫着被扔进了泻湖,壮汉把撕下来的羊腿丢给后面的伴当,让伴当给他就地烤熟,杀完蛟龙,他要进食。

  “这是十二连环坞里出了名的猛霸王褚牛,据说以前是绿林大王熊阔海的部将,熊阔海死了以后,他就带着自己的部属来到了洞庭湖,堪称洞庭湖第一猛将,有生撕虎豹之能,这样的人请公子怜惜,日后也好有人驱使。”

  寒辙抽冇动了一下嘴角说:“这样的蠢驴要来何用,昨日在宴会之上居然敢出言不逊,杀牛宰羊之辈,在我眼中不值分文,我家缺少的是韩大先生这样睿智的高人,至于褚牛这样的莽夫,算不得什么。”

  “公子此言差矣,海不拒溪流方能成海,不管公子有多少豪杰力士,多一个总是好的,老夫尝闻,欲成大事者,心胸必然宽阔,昨日褚牛不过对公子稍有不敬,焉能就因此而将他置于死地?这不是为人长上的心胸。”

  寒辙第一次开始正眼看刘方,见他躬身作揖,为褚牛求情,手脸上趴满了蚊虫也不躲避,一心一意的为自己考虑,不由得有些好笑,把刘方扶起来,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递给了刘方说:“我不是普通的人,我的追求也不在世俗的权利,你不明白,这个世间能明白我们的人或许只有云烨,一样都是从世外进入人世间,我们追求的是永恒,云烨只是担心成为石头,就再三逃避,弃光明大道于不顾,留恋人世间的那点情欲和繁华,何其可笑。

  这一回必须要他身败名裂,回归正途,虽然我和他不是一脉,他出自白玉京,我出自另一个所在,我相信,目标是相同的,人才难得,他必须回归。

  我知道你是出于好意,但是,我们的尊严不容人侮辱,洗刷这种侮辱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用血来洗。你戴着这颗珠子旁观就是,不得多言!“

  刘方躬身结过那颗珠子,果然,蚊虫一瞬间就离自己远远地,一只都没有,而寒辙身边还是没有蚊虫,看样子这样的珠子,这家伙不止一颗。

  感jī涕零的刘方,站在寒辙身侧,微微躬身,表示对他地位和身冇份的尊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让寒辙感受到权利的美妙,当初在云烨身上没用,不知道在寒辙身上会不会有用,抱着这种心态,刘方的礼仪表现的无可挑剔。

  寒辙欣赏的看着刘方说:“也罢,这次事冇件结束之后,你就做我的管家吧,上一个管家被一个小僮射死了,不过他是白玉京的嫡传弟子,倒是不好计较。做了我的管家,记得离那些贵人远点,他们杀死你用不着任何理由。”

  刘方大声应诺,而后便一言不发,真的很像一个很有规矩的老管家。

  湖面被那只山羊打破,凄厉的声音回荡在湖面,鲜血染红了好大一片湖水,褚牛长吸一口气放下面甲,隔着面甲的铁栅栏,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湖面看。

  一截枯木飘了过来,褚牛把陌刀放在顺手的位置,只要那只蛟龙去碰那只羊陌刀就会雷霆一击,或许是闻到了血腥,那截木头漂的越发快了,果然,直直的就来到那只羊的跟前巨冇大的嘴巴张开,褚牛吐气开声,陌刀闪电般的横劈了过去,一时间狂暴的陌刀将蛟龙的门齿全部击的粉碎,并且深深的嵌在蛟龙的嘴角,蛟龙疼痛的翻滚起来,褚牛不紧不慢的松开陌刀,又将自己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在蛟龙肚皮朝天的时候,就一刀捅在蛟龙的肚皮上,随着蛟龙翻滚的力道环割了下去,这一刀又深又狠蛟龙差点就被割断,内脏稀里哗啦的就掉进了水里,蛟龙的动作一下子就变得缓慢了,嘴里嵌着一柄陌刀,无力的在浅水处偶尔扑腾一两下。

  褚牛非常的小心,多年战阵生涯,让他学会了谨慎才是保命的不二法门,所以他站在浅水区,一动不动的等待蛟龙咽气,同时眼角的余光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水面的监察,湖里有两只蛟龙,说不定那一只就在附近,准备偷袭。

  粗大的胳膊上缠着铁链,一颗人头大小的流星锤上带着尖锐的铁刺,就因为有这些武器,他才敢在蛟龙吞噬了很多人之后,才跳出来扬冇名立万,那个娈童一样的公子哥凭什么一来就坐上总瓢把子的位置?老冇子为这个位置努力好久了,如果不是你把水龙王弄死,老冇子也会弄死他,想借着蛟龙弄死老冇子?老冇子不是水龙王那个蠢货。

  又有水波纹了,褚牛缠在胳膊上的流星锤一瞬间就飞了出去,带着风声狠狠的砸在蛟龙刚刚露出来的脑袋上,带着无数倒钩铁刺的锤头牢牢地嵌在蛟龙的头骨上,看到自己一击就中,褚牛大喜,大喝一声,把铁链缠在自己身上,倒转过身体,想要把蛟龙拖上湖岸,才转过身,就发现自己的伴当拼命的叫喊着指着自己身后。

  已经感觉到冰凉的湖水打湿了自己的重凯,没有可能,就是真的蛟龙在这一记重击之下也没有可能活过来,到底是军中磨练多年,立刻抛开手里的铁链,扭身就向身后重重的击出一拳,这一拳几乎用尽了全力。

  铁拳套上的铁钩划过蛟龙的血盆大口,击飞了两枚牙齿,蛟龙猛力的合上大嘴,褚牛能听到自己胳膊上的骨头断裂的声音,惊怒之下就要左手拳头重重的击打在蛟龙的眼睛上,蛟龙的眼睛立刻变成了一团血污,却不肯张开嘴,而是扭转身子,疯狂的旋转起来,重凯在这股巨力的作用下,片片碎裂,褚牛眼睛几乎要突出眼眶,强忍着疼痛奋力挣扎,猛然间身子一轻,蛟龙跌落到水里,褚牛单手拿过自己别在那只死去的蛟龙身上的横刀,不断地刺在这只咬了自己的蛟龙身上。

  平静的湖面掀起来波浪,断去一臂褚牛终于杀死了那只蛟龙,瞪着血红的眼睛,擎着横刀指向了站在岸边看热闹的寒辙,愤怒的大吼从染血的大嘴里迸发出来,站在浅水里,宛如一尊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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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憨奴

  褚牛的伴当见到如此惨状,无不骇然,见他的长刀指向了寒辙,发一声喊,就向寒辙杀了过去,刘方闪身挡在依然含笑的寒辙身前,抽出横刀,护住了他。

  寒辙把刘方推开,瞧都没瞧那些冲过来的那些水贼,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站在水里的褚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褚牛单手扯下自己的里衣,甩成绳子就手齿并用的绑在自己不断喷出鲜血的右臂上,白色的麻衣立刻就被鲜血浸染成红色,血腥味刺激的那些蚊蝇疯一样的朝他身上扑,恨极了寒辙的褚牛,哪里顾得上这些,重新捡起横刀,就要找寒辙拼命。

  一只铁链赫然横在寒辙和那些水贼之间,刘方的瞳孔都在缩小,两个巨人一般的光头大汉,嘴角流着口涎,呵呵的叫着从地底站了起来,一步就迈出深坑,儿臂粗的铁链被横着甩起来,重重的砸在人群里,血雾爆起,两条铁链乌龙一样的交错着一遍遍的抽向人群,开始还有凄厉的惨叫声传出来,片刻间,惨叫声戛然而止,只有铁链子砸在地上的沉闷响声,夹杂着骨头爆裂的脆响。

  寒辙厌恶的从衣袖上抖掉一块血肉,回过头对刘方说:“憨奴就是这样,很喜欢杀人,只要开杀,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真是该死。”

  刘方看着两个肉山一样的壮汉,惊诧的嘴巴都合不上,远古时期就传说有黄巾力士,信陵君有击杀晋鄙的好汉,张良也有铁锤力士,没想到自己面前也活生生的出现了,而且一出现就是两个,他们的本钱如此强大,怪不得皇帝和云烨步步小心。

  “老奴刚才鼠目寸光,还请公子恕罪。”刘方已经很自觉地把自己放在管家的位置上了。对于刘方的自觉寒辙很是满意,指着在水边急行的褚牛说:‘你看看,这就是困兽犹斗,湖里面本来只有两只猪婆龙,后来让憨奴又抓了两只,觉得不用出动憨奴就能把他们都给收拾了,这些人总是不按照我的计划进行,而云烨,总能把自己的目的贯彻到底,说起来,我不如他啊。“

  刘方听到他的话,连忙把头转向湖边,果然,褚牛已经被一只蛟龙叼在嘴里,拼命地挣扎,可惜他到底失血太多,还是被最后一只蛟龙拖进了水里,水面下翻涌起大片的泥沙,大股大股的血将水面染的通红,在白森森的月光下,显得格**森,那只被当做诱饵的山羊还没有死,犹在咩咩的叫唤,声音被传出老远。

  寒辙冲着岩石后面大声说:“还有人对我当瓢把子有意见么?“

  不用喊第二声,岩石后面就走出一大群人,悄然无声的单膝跪地大声的叫喊:“参见总瓢把子。“

  “从今后,韩先生说的话就是我的命令,你们必须遵从,否则,休怪我手下无情。“刘方见寒辙指着自己说话,就跨前一步,等待寒辙进一步的命令。

  ‘劫掠民船,收集物资,等待天时。“寒辙的命令简单明了,刘方应诺,等他直起身子,就看到寒辙已经带着两个巨人憨奴走进了大寨。

  巨鹰,憨奴,这只是这些人显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只出来一个寒辙,就让大唐朝野不得安宁,如果他们的势力全面展开,还不知道有多么惊人,刘方脸上的忧色越发的浓重。

  “再敢抢我的布偶我就揍你。”小丫蛮横的把自己的布偶兔子从匙儿手里夺过来,这是哥哥亲自画的图样,找高手匠人做的,里面塞满了雪白的棉花,是专门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就算是小武,她都不让碰,更别说这个娇里娇气的匙儿。

  书院里的男学生都瞎了眼,这样一个爱哭的受气包哪里好,只要她一出现,那些男生一个个都变成了目不斜视的正人君子,狼吞虎咽的家伙会立刻变得极为斯文,头发凌乱地也会沾上唾沫往上理一理,最可气的是打饭,只要她一出现,排在最前面的家伙一定会大声喊:“匙儿小娘子,来这里打饭,女子饭堂的饭不好吃。”虽然会引来厨子的不满,报复性的只给他一小勺汤汁,这些家伙依然乐此不疲。

  “小丫,你这个布偶兔子好可爱哟,从哪里买的,我让我爹爹也买给我。”匙儿通过这些日子的了解,也清楚小丫就是这样的性子,嘴上说的尖酸,但是心地却是极好的,好几次都是小丫拽着自己跑完圈子的。

  提起布偶,小丫就得意极了,夸奖布偶兔子比夸奖她本人还要来的高兴,犹豫了良久才把兔子递给匙儿说:“只准你抱一小会,这是我哥哥亲自给我做的,是兔子哦,世上就这么一只,蒔莳的是一只老虎,小武的是一只熊,哈哈哈,最可笑的是小杰的,是一个背着叉子的乌龟,东南西北她们的全是一头猪,就我的这只兔子最漂亮,小南要和我换,我才不换呢我以前养了一头猪叫憨憨,最后胖死了,我就再也不养猪了。”

  匙儿小心的抱着兔子轻轻地抚摸兔子的耳朵,眼中全是羡慕的神色:“你哥哥会的可真多,我们家里的哥哥都是傻子,好不容易有一个聪明的哥哥,还总是不在,我见过你哥哥,当时就是他同意我进入书院的,一个很好的人。”

  “那是当然,我哥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非常非常的厉害,知不知道,小时候,哥哥不在家,跟着老师父学本事,别人都欺负我和奶奶,还有大丫,后来哥哥找到了我们,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蛋全都找来,跪在我家门口,我还踢了那个总是欺负小南的胖少爷,嘻嘻,他们躲都不敢躲,就那么直挺挺的跪着喊着:小娘子饶命。后来哥哥带着我们上街,把我架在脖子上,玩的正高兴,有一个坏蛋想欺负一娘姐姐,结果,被哥哥差点打死,当时我很害怕,又很高兴……“

  小姑娘之间,只要产生了信任,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当小丫正在给匙儿显摆家里的美食的时候,小武走了进来,从匙儿手里抢过兔子,塞给小丫,生气的说:“平日里倒是看的紧,我抱一会都不行,现在大方起来了,我的小熊都被你弄脏了,我都没说话,既然不许别人碰,那就最好谁都不要碰,师父说过,这是原则。“

  小丫尴尬的抱着兔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匙儿见事情不对,就一矮身走了出去,小丫嘟哝着说小武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

  “别嘟哝了,师父来信了,让我把你和蒔莳看好,一个是滥好人,一个惹祸精,我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有你们两个拖累,难怪我不快活。“

  “不许学嫂子说话,她就是这样整天的埋怨,明明高兴地都成一朵花了,还总是抱怨,好像我们都欠她的,耳朵都听出茧子了,我来书院一大半就是因为她,不想听她唠叨。“

  小武只好搂着小丫的肩膀说:“知道了,师父不在家,小杰狡猾的像只狐狸,不会吃亏,就是你和蒔莳最让人操心,那个匙儿妖里妖气的,以后少和她来往,今天居然敢进咱们的寝室了,好大的胆子。“

  两个人很快就变得高兴起来,小武抱着兔子不撒手,说要好好补偿一下自己,看着小武又提溜兔子耳朵,有把兔子的鼻子往下按,看得小丫心痛不已……

  狄仁杰躺在师父的寝室里,只要师父不在,这间屋子就归自己使用,拿着那只沉甸甸的老鹰爪子,轻轻地挠着地上的方砖,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父亲狄之逊已经入朝为官了,可是自己已经很不适应家里的生活,总觉得家里少了生气,平静的就像一潭死水,在家住了三天就匆匆的赶回书院,或许云家才更像自己的家。

  师父如今不知道在洞庭湖怎样了,想起那个八牛弩都射不死的家伙,狄仁杰就充满了忧虑,强敌环侧不知道师父能不能应对,上一回师父是在弄险侥幸赢了一局,只要海岛的事稍微露出半点破绽,师父就会一败涂地。

  我是不是该去岳州帮师傅一把,狄仁杰从床边上滚到床里面,把手里的老鹰爪子挥舞两下,可是看到床头上师父的信笺,就立刻叹了口气,那些精彩的生活和自己没关系,换药看着家里不出事,无奈啊,宝宝总也长不大,师父好像也没有再收徒弟的打算,自己必须看家,书院里不用自己多管,家里还是不行,就自己一个男子汉。

  又听到讨厌的筚篥声,这个小武,就不知道安稳一点么?有侯杰那个傻子使唤还不够?非要本少爷出马?

  撅着屁股趴在狗洞边上,听着狗洞那边小武列出来的一长串单子,头皮都发麻。把狗熊布偶拿进去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手弩?师父不许随便动用的,那东西出了岔子会死人的,不行啊!

  那字书院的女子不许走出书院大门,男子当然没问题,可是从家里拿手弩,还要软钢造的那种,武库的钥匙在师娘手里,能要的出来才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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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云家武库

  “师母,弟子想去武库看看,有没有适合弟子的武器,书院里的刀剑总是用起来不顺手。“狄仁杰一边卖力的帮着云宝宝擦洗身上的墨汁,一边对愁眉苦脸的辛月说。

  ‘小杰啊,你是这些孩子里面最乖的,不要去学蒔莳她们,练武有什么好的,一个好好的闺女整天上蹿下跳的不得安宁,男孩子更不要学什么武艺,你看看你程伯伯他们哪一个不是满身的伤痕,这才上了几次战场啊。

  好好和你师父学,他不会武艺,却是他那一辈人里面战功最卓著的,拿着刀子趴在城墙上和人家拼斗不是咱家的男人该干的,咱家的男人就该站在远远地,指挥别人上去打仗才是,你身子骨自幼就弱,孙先生也没给你调理好,一年里你害病的次数比小武都多,听话,傻子才劳力,你是聪明人,咱们只需要劳心就好。“

  给云宝宝好不容易洗干净了墨汁,狄仁杰耷拉着脑袋往外走,辛月看得不忍心,就说:“给你钥匙,你啊,就挑最轻便的拿,你师父做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听说威力很大,有几种听说会爆,那些不能拿,很危险。”

  接过钥匙,狄仁杰立马就开心了起来,谢过辛月之后出了门,揉一揉腮帮子,一直装出一副苦兮兮的样子,腮帮子很不舒坦。

  云家的武库就在假山下面,那里常年有护卫守护,见狄仁杰拿着钥匙走过来就笑着说:“杰少爷,你怎么到武库这里来了,夫人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张叔,李叔,师娘忙着给小师弟擦身子洗澡,就让我自己来了。放心我不会乱动的。进去看看。再拿两件轻便的武器练练手。”

  守卫的护卫见狄仁杰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了打铁锁,也就不再阻拦,任由他一路点着山洞里的油灯走进了武库。

  到了这里狄仁杰才发现云家的武器收藏之丰富,昏暗的烛光下,各色的钢铁制品闪烁着寒光,有的雪亮,有的发出暗暗地幽光,数十具木偶人的身上披着铁甲,头盔里漆黑一片。宛如黑色的魔神。

  沿着兵器架慢慢往前走,流星锤这东西不是自己能使得动的,连枷也是。只要看看锤头上黝黑的铁刺就知道这不是善类,一柄巨大的陌刀摆在刀架上,别的陌刀都没有开锋,只有云家的陌刀刀刃部分全是豁豁牙牙的锯齿,放在那里不动都看着渗人。淡绿色的鲨鱼皮包裹着三把剑。黄铜的吞口,狄仁杰轻轻地抽出最前面的一把,拿在手上轻轻的挥舞几下,很是喜欢,在剑下的底座上有师父写的一行字:此剑名为夺雄,重三斤六两七钱。乃是真正的百炼精钢,混合云家独有的工艺,斩钉截铁小事而。不知何时有英雄持此宝剑让天下英雄束手。

  狄仁杰遗憾的把这把夺雄宝剑放回剑座,自己的体质不适合练武,无舌老公公已经看过无数遍了,真是可惜,要不然拿着这把剑。纵横天下是何等的快意。抚摸着这把剑闭上眼睛幻想自己站在黑压压的人群前面,缓缓地抽出宝剑大喝:“谁敢与我一战!”天下豪杰之士无不后退。这是何等的豪气,何等的英雄。

  恋恋不舍离开那把剑,走到刀架前面,云家的刀和外面的横刀也有区别,他们的横刀都是直的,只有云家的刀带着优美的弧度,一把系着红绸的宝刀没有刀鞘,就这样夹在两个铜块上,刀身上全是坑坑洼洼的铁锤敲击出的印痕,看起来似乎粗糙之极,刀柄上也只是简单的缠着一些麻绳,但是走到跟前,不得不为这把刀的霸气所凛,刀锋不见得多锋利,却偏偏给人一种可以开山裂石的错觉,刀柄处的饕餮配重,仰首朝天,似乎要吞噬天空。

  看一下下面的文字,果然,师父给这把刀起了个很相称的名字:此刀名曰吞天,取陨石精英所制,煅烧三日纹丝不动。后加入煤精方才消融,倒入模范中,自然成形,铁锤敲击不为所动,只有以水锤轰击,三月方成,非豪侠不得轻用,天下间配有此刀者,唯熙童一人而已,余者碌碌,或有武功超越熙童者,心胸气度远不能及。

  看完铭文,狄仁杰的心头压抑极了,这里所有的兵刃自己都能随意取用,可惜啊,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看着他们在这里蒙尘,不能习武算是自己此生最大的憾事。

  再过去就是各种弩箭,其中有一把带着滑轮的长弓倒放在弓架上,这个狄仁杰倒是知道,这把弓和送进宫去当弓奴的黑齿长用的是一样的材料,但是弓弦却是师父手里的那卷子丝线搓成的,而黑齿长的那把弓用的是蛟筋鞣制成的,两者天差地别,虽然都是五石弓,这一把要比他的那把强的太多了。

  手指在弓背上敲击一下,现在没有挂弦,有谁知道这把弓几乎是天底下最强的一把弓,一个射雕手如果有这样的一把弓,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自己当初就是这样对师父说的,可是师父却笑着摇头,狄仁杰当时非常的想不通还有什么远程武器会超越这把强弓。

  诸葛连弩,狄仁杰撇撇嘴,这东西虽然能密集发射,但是劲力不足,只能在近处使用,稍微一远,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

  终于见到了小巧精致的燕翅弩,这才是好东西,原来只能一次一发,但是经过师父和公输家改良之后,就能发射三发,可以齐射或者单独发射,而且力量很大,百步之内可贯重甲,轻便好使,很轻,师父经过再三改良之后,把燕翅弩的重量减轻到了二斤七两,几乎是这种武器的极致了。

  师父不许狄仁杰用别的武器,但是却命他必须掌握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所以,他对这东西使用的极为熟练,从架子旁边拿起助力器,轻松地就挂上弓弦,把一个箭匣装在弩箭的下方,箭匣里有弹簧,总共装了六枝箭,一抬手就扣动了扳机,只听一阵嗡鸣,三支箭就呈品字形钉在墙壁上的圆形箭靶上,费了好大力气才拔下来,又装回箭匣里,把燕翅弩挂在腰带上,这把弩本来就是自己的,旁边还有一把粉红色的,那就是小武的小燕子,杀人的东西也装扮的很漂亮,起个怪怪的名字,不像自己的,名曰追星,何等的威风,小燕子,戚,只是一个玩具罢了。

  小武能练武,是她自己不愿意练,认为关在书房里看那些典籍,远比上蹿下跳的有意思,就像天魔姬说的,美女不能练武,胸口上的肉会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会练到大腿上,一点都不漂亮。

  狄仁杰以前不能明白女人要那么那么大的胸部还有浑圆的屁股做什么,现在明白了,看了希帕蒂亚就知道,自己只要多看一眼就会心跳加速。女人确实应该有大胸脯和一个漂亮的屁股,自己将来的老婆必须是这样的,身材像带鱼一样的小武绝对不考虑,一旦师父非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一定要以死相拒,想想小武的霸道狄仁杰就头疼的厉害,可是师父好像就有这个心思,话里话外的说了好几回,虽然是开玩笑,但是狄仁杰知道,师父从来不干没意思的事情,八成是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

  不成啊,必须把小武推给另外一个小杰,那家伙也不错,也算是书院里的佼佼者,家世显赫,是未来皇帝的小舅子,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个人杰,小武师姐嫁给他不算辱没。

  想到这里就开心,这个世上还真有飞蛾扑火的蠢货,小武那么折磨他,他还是一往无前,这就是标准的夫妻相啊,一个喜欢折磨人,一个喜欢被折磨,多么般配的一对璧人啊,如果他俩能成亲,自己决定送一份重礼。

  又从盒子里拿出六个箭匣,一人三个,怎么都够用了,想想那些人的可怕,狄仁杰用从架子上拿了一个小药瓶,这里面是最烈的麻药,涂到箭头上以防万一。

  可以弹出刀刃的匕首也拿了两把,武器给小武可以,但是给小丫就会天下大乱,蒔莳的武器她早就拿走了,谁也不知道放在哪,不用管她。总算拿齐了,把箭匣和匕首放在盒子里,小武的小燕子也被放在盒子里,自己的追星就挂在后腰,用袍子遮起来,别人看不出来。

  守卫武库的老张和老李将武器一一检查了一遍,找来账簿让狄仁杰画了押,用了自己的印,这才同意狄仁杰把武器拿走。

  才要离开就听见假山上江爷爷嘎嘎的笑着说:“小小子,够黑的,专挑阴人的武器,也是,你身子骨弱,没法子,好好地保护好自己,让武丫头也多长个心眼,这里最近可不安宁,你师父交代过,一旦发现危险,就立刻进入迷林,不要有半点的迁延,谁的命都没有你们的命重要,知不知道?”

  “江爷爷,你发现了什么?”

  “没发现,但是老夫的紧迫感越来越近,整天心惊肉跳的,所以,小子,小心些,不要为敌所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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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神的战争

  小武要的东西算是找齐了,狄仁杰扛着一个硕大的棕色狗熊布偶沿着小路走向书院,不是他不愿意坐马车,而是因为他要在半路上做一件事情,这两天总是有人跟踪这让他烦透了,跟踪的人很聪明,还知道换人,最可笑的是,自己去集市上买了回猪肠子,居然第二天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摊贩,专门卖猪肠子,猪内脏的葫芦头小吃摊便宜又好吃。

  云家喜欢吃猪肠子的只有师父和自己,再加上小丫,师娘见不得这东西,只要青椒肥肠这道菜摆上桌子,她就立刻会捂着嘴往外跑,在她的强力压制下家里吃这东西的,只能是自己和师父,小丫三个人单独吃,为了这事,自己没少受小武的数落,说什么跟着师父好的不学,偏偏嗜臭,以后不要靠近她三尺之内,因为这句话,狄仁杰更加的喜欢吃肥肠了。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了,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本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本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滩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的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本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

  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

  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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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节流民入城疏

  落后地区需要的不管是钱财,还需要大量的思想冲击,多年以来固有的思维早就把他们的思想牢牢地禁锢在这片土地之上,大唐人没有自己的土地就活不下去,这不是云烨在故意夸大事实,事实就是如此,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一辈子走不出家门两百里这是他们生活的常态。

  两百里说多了,老婆婆一辈子住在原上,没吃过鱼,现在搬到了湖边,每天吃鱼,已经快把婆婆弄疯了,搞不明白肉里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刺,吃一天饭,卡七八回嗓子,这日子没法过了,只能每天吃白饭,浇肉汤,看着别人吃鱼,自己泪流满面。

  指望这样的人去新城购买房子?她会把猪养在后院,鸡养在前院,如果栓头水牛,这日子就美满了,光屁股娃满街乱窜,黄狗随意的在大街上繁衍后代,敲一棒子就鸡飞狗跳墙?

  李承乾被云烨连珠炮似地问话,问得满头大汗,自己的子民什么德行他很清楚,云烨说的这些很有可能实现,无奈的说:“你不可能把每座城池都弄得和书院一样干净,你有洁癖,小恪有洁癖,农家生活不可能一尘不染。”

  “如果是小城市,我当然不会苛求,光屁股娃也没有妨碍谁,可是新城是有大用处的,它还有教化的功能,一座整洁,有秩序的城池,谁都想住在这里,薛万彻把自己的私房钱都交给了我,希望我在新城给他以前的贴身丫鬟母子找一份好产业,利润我都算好了。这样的人呢,长安多得是。

  大城市里的人一般都有一点傲气,只要适当的引导这股子傲气,让他形成风气。就会很快的改变这里的习气,看到那个肚子很大的人了没有?知道是怎么染病的?他肚子里全是虫子,谁都不敢靠近他,说是中了蛊毒。没错,就是有一种小虫子跑进了肚子里了,名字叫血吸虫,染病的原因不是有人在害他,而是他自己喝了不干净的水,光着脚站在脏水里才得的病,这个病很难治,非常的难治。

  关庭珑如今就在不断地给这里的百姓讲述如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结果。不太好。明明是已经被证实的好办法。偏偏行不通。

  一个城市的硬实力就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军队的防卫能力。城墙的高大与否,人数的多寡。还有一种隐形的实力也很重要,现在朝廷里的人没人注意,比如政务的开明与否,城市的繁华程度,教化的进程。都是一个城市的实力。

  有一句话叫做久处鲍鱼之肆,久也不闻其臭,长居芝兰之室,长也不闻其香,在长安这个芝兰之室待久了的人,突然进入新城这个鲍鱼之肆,他们要是不立刻远遁三千里,你来问我。“

  李承乾的脸顿时就黑了,怒冲冲的问:“都是一样的百姓,从土地里刨食的苦哈哈,谁有工夫和你一样,一天换两身衣裳,洗一遍澡,吃个饭洗八遍手,去趟茅厕,回来恨不得把手剁掉,不许你看不起大唐的百姓,他们都是好样的,你是刺史,这些都应该是你分内的事情,一大群黑了心的财主,把长安瓜分完,现在又来瓜分新城,不行,原住民必须进城,弄脏了城市你想办法,害了病你去给他们治,光屁股娃你去给他们找衣衫。

  岳州的刺史是你啊,官员是要来干什么的?不是让你给财主们寻找发财的地方的,是要你把所有的人都变得有衣穿,有饭吃,收起你的小心思,说了一大堆,唯一的目的就是发财,就没有看到这些人过的什么日子,赚钱赚疯了,真的不在乎良心了?“

  这是李承乾第一次对云烨发火,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愤怒,身体都有些颤抖,似乎已经在强力的忍耐,如果面前的人不是云烨,估计他会像火山一样的爆发开来。

  云烨朝李承乾拱拱手,算是道歉,但是嘴上依然说:“你心忧百姓,说明你真的是一个合格的帝国继承人,可是啊,承乾,事态不会沿着你幻想的方向前进的,资本从他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是要喝人血的,当初我警告过你们,你们都被眼前的庞大利益迷住了眼睛,都不在乎,欢呼雀跃着向全天下揽财。怎么,现在到了承受恶果的时候就不愿意?

  我就算是把城里的地价,房价弄低,让土著们进城,那些长安来的财主们依然会从土著乡民手里出高价买走房子,到了最后,新城里住的依然是长安富户,土著居民们在发了一笔横财之后,依然会高高兴兴的去城外面居住,生产粮食,蔬菜,布匹,猪羊,供这些富户们享用,我们损失了很多的钱财,却没办法改变现实,承乾,你确定要这么做?“

  李承乾脚下踉跄一下,扶着一棵树喘了好久的气才说:“朝廷错了,那就让朝廷来承受过失,就这么做,把土地,房子折价分给他们,至于他们如何买卖,是他们的事情,这些钱本来就是他们该得的,这件事我做主了,如果倒霉就由我来承担。

  烨子,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我知道你是在愤怒那些人当初在地价上将你置于险地,烨子,别恨他们,百姓是愚昧的,所以才需要我们指引,他们错了,其实是我们造成的错,不要把我们的责任推在他们的身上。

  烨子,别恨他们,他们过于弱小,没经历过大的世面,上一次你的报复,几乎让岳州百姓万劫不复,可怜他们至今还不知道是你在推动,都在感激你,朝堂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是本事,请不要把这些用到他们身上,乡下人的见识,受不了你这样的折腾。“

  说完话,就甩开要来搀扶他的侍卫,一个人沿着那个小湖疾走,扯开了胸襟,白皙的胸膛迎着风,起伏不定,随侍在身边的东宫侍卫无不双目泛红,恶狠狠的盯着嚼着豆子一付无所谓样子的云烨。

  云烨没走,就站在湖边看着李承乾沿着湖岸走路,眼看着他强笑着和民夫们打招呼,眼看着他帮一个农妇把竹筐背上肩,眼看着他揉着一个光屁股小孩子的脑袋悲愤的不能自己。

  屈原悲愤所以会问天,祖逖悲愤所以才有闻鸡起舞,冉闵悲愤所以才有了《杀胡令》,如今李承乾悲愤,只能伤心。

  等李承乾绕了小湖一圈散发了一圈的悲愤,走回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折子说:“署名吧,我已经署了,这次会损失二十九万枚银币,岳州百姓算是发了,只是你我太倒霉了,我最多被人家攻讦,你被攻讦的多了可不是好事,所以这个窟窿我们得想办法堵上,干好事就会倒霉,我早就料到了,我一直想做一个奸臣的原因就在这。”

  李承乾疑惑的打开奏折,只见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流民入城疏》赶紧打开一看,眼睛顿时就湿润了,只见奏折上写着:臣云烨顿首,现有新城正在新建之际,臣在千里之外谏于我皇,闻听长安富者觊觎群集新城,臣以为不妥……

  将新城托于富户虽有金帛之利,却失天下之心,土著虽然愚氓,也是我皇的臣民,今日愚弄岳阳,明日就能愚弄江南,后日便能愚弄天下,未尝闻天下有靠愚弄便能长久的……

  自古以来,人们遇到的灾祸很多,于是圣人出现了,教给他们互相依附,共同生育繁存的本领,做他们的君王,带领他们驱除毒虫,长蛇,怪禽,猛兽而使他们在中原定居下来,冷了教他们做衣服,饿了,教他们种庄稼,住在树上容易跌伤,睡在野地里容易生病,便教他们如何盖房屋。教他们做工,以使他们的器皿充足,教他们经商,使他们的财物能够互通有无,教他们寻医问药,使他们不至于年纪轻轻就死掉……“

  李承乾只看了一截就把奏折揣进怀里,跑着去追已经走远的云烨。

  “圣人的职责就是现在官府的职责,教化万民原本就是应有之义,大唐的国土广袤,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如同长安一样富庶繁华,一旦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恐大唐天下将有倾覆之忧。因此微臣斗胆上奏,请求朝廷将至少一半的新城之地划归与土著,其余一半再用来发卖,如此一来,将会平息百姓之怨言……“

  房玄龄的声音在万民宫响起,云烨的奏折被公诸于众,整个万民宫肃静一片,李二面带笑容,似乎受损失的不是他,这样的笑容已经表示他对这封奏折的内容非常的满意。

  云烨既然开始真的办事了,自然不能凉了他的心,上的第一封言之有物,有担当的折子,自然需要大肆的宣扬,对于云烨的这个变化,李二从心里感到欣慰,虽然这封折子是要自己不要过度的搜刮百姓,会减少朝廷的收入,他依然旗帜鲜明的表现出全力支持的态势,这个时候没人出来搅局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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