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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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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节暴雨至


  云烨放走了鹰奴,居然还能破解鼓耳环声,也很清楚神人间的约定,那就是不侵占对方的财物,鹰奴绝对是宝物,只要落在其他人手里,既然可以破坏鼓耳环声,就一定能够重新控制鹰奴,云烨没有那样做,只是放走了鹰奴,让谁也得不到,这就是神人间相互斗法之后胜利者最常用的手法。

  云烨是白玉京的人,老不死的已经活到了无喜无悲的年纪,听到白玉京之后,就再也坐不住了,原以为他会在少林寺扫地扫到老死,看样子白玉京一定不简单。

  寒辙只要想到云烨就会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左手,洁白如玉的左手上赫然缺少了两根手指,每回看左手,他都感觉这两根手指好像是刚刚掉的,前一刹那,还好好的长在手上,再看的时候却没了踪影。

  手指是什么味道?怎么就记不起来?当时的感觉非常的奇妙,浑身好像泡在温泉里面,飘飘欲仙,惑人心智,夺人魂魄,这就是白玉京的法门?下回再见到云烨,问他交换一点,很喜欢那样的感觉。

  云烨自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无能放跑了老鹰,会给寒辙带来如此多的联想,他现在很悠闲,坐着马车四处查看乡民们耕种的情况,还好,司农寺的人不太蠢,他们终于学会了如何育秧,知道把种子在苗床上先培育好,再种到大田里。

  秧苗长得很秀气,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叶子也泛出一种黄玉的颜色,这明显是营养不良的表现,以前告诉他们插秧的苗床要施足粪肥,看样子还是当成了耳旁风。

  他们执着的认为草木灰就是最好的肥料。所以育出这样的秧苗也就不奇怪了,至于云烨没事干拿白绫子盖在稻苗上的这种事情,早就已经是长安的大笑话。

  薄薄刷了一层桐油的白绫子可以当塑料布使,这个秘密云烨决定谁都不告诉,虽然贵了一点,看起来有败家的嫌疑,但是,老子有钱,你们管不着。因为这事,还被长孙叫到皇宫里臭骂,辛月哭哭啼啼的以为夫君发了疯。

  富贵日子过久了,就想找点苦力活干干,人家都在插秧。云烨也想插,选了一小块地,小铃铛就笑嘻嘻的挽起裙子,露出白生生的小腿,端着木盆就要下地,云烨看看浑浊的泥水,拽着小铃铛不让下。随手拿起稻秧就往地里扔,抛秧吗,老子又不是没见过,一小块地。用不着下去,小铃铛才不管夫君的行为合理不合理,见丈夫扔的痛快,自己也加了进来。不一会就给这块田地里扔的到处都是歪歪斜斜的秧苗,扔完了就收工。两人笑嘻嘻的钻进了马车,继续往前走。

  旁边的钱升笑眯眯的看着刺史夫妇干农活,来还有些欣慰,膏粱子弟也知道农家的辛苦,终于知道干活了,谁知道两个人胡乱的往田地里扔了一些稻秧,就上了马车,听说要去河边烤鱼,这就算是干完了?看着东倒西歪的稻秧,钱升浑身的肥肉都开始哆嗦了。

  “这是我岳州之耻!”钱升蛮横的阻止了从吏们要帮助刺史把秧苗插好,免得丢人现眼的举动,“就让这块地这么长,让所有人看看刺史是怎么种地的,好引以为戒。”

  刘进宝嘿嘿的笑着说:“我家侯爷早就是长安之耻,岳州之耻算得什么,皇后娘娘都说长安城自打有了侯爷,就庸俗了三分,势利了三分到了岳州,天空没高三分,就算岳州百姓有福了。”说完就哈哈笑着打马去追侯爷。

  钱升差点没被刘进宝的话噎死,喘了好久才恢复过来,吩咐从人找来一块木板,挥毫就在上面写了“蓝田县传命侯岳州刺史云烨种田于此”的大字,还让人在插木板的地方搭上凉棚,免得被风雨弄坏了上面的字。

  韩城不停地央求老友慎重,这样做是在往死里得罪勋贵,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毁了自己,可是怒发冲冠的钱升根就听不进去,红着眼睛警告韩城,如果他敢私自拔掉木板,就和他划地绝交。

  刺史大人的车架到了午后就返回了,钱升特意守在这块木板旁边准备拼死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韩城则在心里叫苦不迭。

  都料错了,云烨看见了木牌,大笑着下了马车,夸奖钱升会办事,只是木牌有些草率,糟蹋了一手的好字,如果换成石刻,就会好很多,并且和已经处于混沌中的钱升连干三杯,吩咐快些把石碑刻好,都有些等不及了。

  看着云烨车架远去,钱升指着背影,大喊一声:“无耻之尤啊!”喊完了就掩面大哭,踉踉跄跄的回了自己的简陋的草堂。

  钱升要辞官归隐,钱升要远遁三千里去越州,他认为和云烨待在一片蓝天下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都会让他窒息。

  告别了老友告别了亲友,收拾好了行囊准备乘船离开,好些天不见人影的韩城却拖着他去了田地边上,指着那块地里的秧苗对钱升说:“没死一棵,我这些天没事干就守在田地边上,没发现有人来重新栽种,可就是怪了,秧苗没死一棵。”

  钱升仔细看了一遍田地里的秧苗,依然是东倒西歪乱七八糟,但是秧苗都活着,没有死的,枯萎的,十三天的时间,那些鹅黄色的秧苗有的已经可是泛青,脱掉鞋子下到地里,提了一棵试了试,发现秧苗已经开始扎根了,这绝对是原来的那些秧苗,没人替换过。

  旁边的稻田里,秧苗虽然也没死,依然是鹅黄色一片,绝对没有这片田地里的秧苗如此的有活力,“什么缘故?”钱升揪着自己的头发问韩城。

  韩城木然的摇摇头,扶着一瞬间苍老了十岁的钱升去自己的府上,这时候的钱升需要大醉一场,多年的老友了,彼此知之甚深。

  对于钱升的困惑,云烨是听刘进宝传的闲话,听到之后自然是一笑了之,夏季已经来临,岳州就要迎来绵长的雨季。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

  云烨站在阅军楼上背诵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可惜没有知音,小铃铛一脸的崇拜,这无关乎章的好坏,只要是丈夫念的,就算是狗屁不通,她也会大加赞赏,另一个是刚刚跑到楼下对着洞庭湖撒尿的刘进宝,至于正在专心致志的烤鱼的冬鱼,完全可以无视,所以就注定了范仲淹的千古绝唱在大唐泛不起涟漪,更不要引得洛阳纸贵了。

  岳阳来雨一般就会有风,大湖上波涛连天,大浪拍击在楼下的石头上,溅起了漫天的水花,被风一吹就化作水雾,打湿了白色的纱幔,云烨后退两步,脚上的鞋子已经被水雾打的半湿,躺回自己的矮榻,随着大浪拍击的声响,敲击着矮几。

  只要云烨闲下来,小铃铛就会凑过来,她只是喜欢和云烨在一起的感觉,用手撕着冬鱼烤好的鱼柳,一点点的喂到云烨的嘴里,有时候云烨会故意咬到她的手指,逗得她咯咯直笑,小铃铛的笑声能带来好运,云烨从来都是这么认为的。

  刘方终于把战事拖到秋后进行,这是早就商量好的,洞庭湖的雨季没法作战,视野不清之下,随时都会偏离航道,撞到湖里林立的礁石上。在这样的天气里偷袭,估计还没有到达战场,就会损失一半的人手和战船。

  可是这对岭南水师并不是什么问题,海里面的风浪远不是洞庭湖能比拟的,就算是大海上的潮涌,也比这里的风浪危险,所以岭南水师趁着大雨的掩护,决定去君山试探一下敌人的力量,好做下一步的准备。

  休整了一个月的关庭珑被放出去查看塘堰的情况,刺史府里的大小官吏都披着蓑衣下到州县里坐镇,一旦有灾情,是要就地处理的,在大唐,最忙碌的不是那些高官显贵,而是底下的疍吏,俸禄不多,杂事无穷无尽,乡民丢了一头牛,就是一件大事,找不到牛,说不定有一家子就会破产,云烨来岳州处理过的最大的案子,就是连环偷牛案,贼偷被抓住,却无可奈何,一头吊睛白额虎,除了剥下虎皮发卖,你能将它如何?

  当时看到哭嚎连天的农妇,韩城就把目光盯在了刺史大人的身上,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虎皮在这里卖不上价钱,尤其是夏日里的虎皮,脱毛脱得厉害,不值钱,冬日里的虎皮价格就不错,换一两头牛还是没问题的,刺史大人审的第一件案子就以损失三头牛,换回一张脱毛的虎皮。

  水师的安危云烨不担心,自己的手下,这几年在大海里历练的都已经成了水上的霸王,一个校尉就敢喊着直捣水贼老窝,生擒贼首,献于阶下,从大海里忽然来到了澡盆一样的洞庭湖,非常的不习惯,经常说帆还没有张开,就已经到了对岸,海上的鲨鱼就不是可以养在澡盆里的,这次出击,也是那些穷极无聊的水师将领,在拉练的同时做一次简单的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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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节大开发

  官军的攻击是凶狠无情的,大雨滂沱中,被安置在密闭小房子里的八牛弩尽情的发挥着威力,无数的水贼大呼小叫着四处奔逃,对来犯的官军毫无办法,大雨浸湿了弓弦,拉不了弓,就没办法还击,投石机上的皮索也是如此,几个悍匪驾着小火船想要去烧官军的船队,每走多远,就被大雨将小船淋了个透,在水天一色中,不要说烧人,烧自己都办不到。只能被官军用强弩一一射杀在狂暴的湖水里。

  “舍弃第一道水寨,后退三里,避敌锋芒。”刘方的命令不断地传了出去,可是能执行的并不多,那些寒辙带来的人,桀骛不驯,对于刘方的命令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只有那几个年轻的悍匪,忠实的接受了命令,带着自己的部下让开那些急着要出去的水贼,缓缓退回自家的第二道水寨。

  “公子,一,三,七,十二,四支人马杀出了自己的防地,悍然攻向了官军,这是圈套啊,是去送死啊,公子,请公子命他们回转,迟了就悔之晚矣,官军战船已经呈环形逼近,头道水寨挡不住他们的巨舟,请公子下令。”

  刘方见事态已经不由自己控制,只能单膝跪地,请求寒辙下令,将不听命,这仗没打就已经输了一大半。

  寒辙轻笑着说:“没关系,我们看着就好,官军也只是在试探,大雨对他们也有影响,就算攻击前备有干燥的弓弦,这时候也该被淋湿了,我们人多,死伤一些不算什么,再看看。他们能主动出击就不错。”

  刘方惊愕了一瞬间,立刻就闭上自己的嘴巴,陪着寒辙在高台上眺望远处的战事,看了也白看,银亮的水幕将阻挡了视线,只能听到水贼的大呼小叫,官兵那里却寂然无声,除了偶尔响起的战鼓,没人叫唤。这比大呼酣战,更加的让人压抑。

  见第一道水寨里,已经挤满了贼船,官军战船上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将,点点头。对其他的将领说:“可以了,大雨马上就要停,投掷火油吧,烧掉这些人,我们就回去,侯爷不许我们把水贼杀光,说是有大用处。这样的敌人杀的多了也无趣。”

  随着一阵低沉的鼓声传来,官军大船上的投石机,全面启动,上面盖着的油布被揭开。士卒飞快的在篮筐里放置了火油罐子,顷刻间,无数的罐子就被投掷到水寨的栅栏上撞得粉碎,也有一些罐子越过栅栏掉在了船坞上。黑色的火油混合着雨水流淌的到处都是,雨天不火攻。这是傻子都知道的常识,官军的愚蠢举动招来无数的耻笑,就连寒辙都面露微笑。

  当点燃的火球被投掷到水寨里之后,官军毫不理会战果。立刻就扬帆远去,留下了一片火海……

  寒辙的眼神冰冷如水,刘方垂首叹息,其他水贼无不惊骇的手足无措,雨变小了,变得如雾如烟,火球掉到水寨里,大火就燃烧起来,第一道水寨已成地狱,躲无可躲,藏无可藏,湖面都在剧烈的燃烧,浓浓的黑烟遮天蔽日,被高空的风压下来,弥漫在湖面上,翻滚的黑烟里,无数撕心裂肺的呛咳声传了出来,让人揪心。

  “韩先生,你可知道官军从哪里得到了如此多的猛火油?此物听说只有海外之地才有,万里之遥运到大唐价值不菲,云烨为何存有如此多?”

  “老奴不知,今日看来,大雨依然对火油的威力产生了遏制作用,可是这些浓烟的杀伤力依然强悍,和老奴见到的猛火油有很大的区别。”

  寒辙点点头,等大风吹散了烟雾,才指指水寨无奈的说:“那四个人不适合当统领,你还是从其他人里面选几个吧,让他们做副手。”

  刘方面无表情的应是,送走了寒辙,就立刻开始准备救援,湖水波动的很厉害,很快就将大片的油污水面冲击的七零八落,水寨里只有星星点点的火焰在燃烧,只是水寨木栅栏上依然烈火熊熊。

  漂浮在水面上的死尸很多,水贼们用钩子打捞起尸体堆积在船坞上,那四个率军突击的蓝衣大汉,不断地指点着尸体说着什么,神情非常的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刚才大火才着起来的时候,他们就跳上小船,匆匆离开了,至于死多少人,他们毫不在乎。

  水贼也是人,看到死了这么多的同伴,就算往日里没有情义,这时候也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看到人家手里鞭子,敢怒不敢言。只好低下头,继续清理尸体,拖走损坏的船只。

  刘方带着四个年轻的水贼走过来对四个蓝衣大汉说:‘传公子令,你等四人轻敌冒进,撤销统领职务,由陈嘉四人代替,你们作为副将听候处置。“

  蓝衣人愣了一下想要发怒,但是听到是公子的命令,就随便拱拱手,算是听到了,正在打扫战场的水贼们则换了一副表情,继续干活,四个年轻水贼也不理睬离去的蓝衣人,径自指挥自己的部下,加快清理速度,现在天色已经有点放晴的迹象,如果官军大船再来,必然会是一场灾难。

  战场上的一次失利,寒辙并不在意,他正在山洞里检查怒脸尸体的准备进程,三风子现在如同一件工艺品,被摆放在石桌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全身的毛发都被剃掉,健美的身躯,涂上亮晶晶的桐油,显现出一种古铜色的美感,有人正在拿着拌好桶油的腻子,慢慢的将伤口部位抹平,直到看不出一点伤痕才罢休。

  寒辙抓了一把金粉试了试手感,还不错,磨得很细,加上鱼胶,就能把这些金粉涂在尸体的身上,而后穿上衣服,做成盘膝之状就能给云烨送去了。

  寒辙瞅着尸体,忽然想起玉山上关于云烨的一个典故,魏征去云府,云烨傲不为礼,只是让管家送来了汤水,并不热情,当魏征说道是奉皇帝的命令来的,云烨只好命管家煮了茶叶送上来,当听到魏征说,这次前来是给云家老妇人封君的,立刻喜笑颜开,命人筵开九席,亲自烹煮了最好的茶叶款待魏征,魏征临走时戏言道:何故前倨而后恭耶?云烨说:大不同,大不同啊。

  自己一开始只想杀掉云烨就是了,没想到交锋到现在,自己一点便宜没沾到,反而吃了大亏,只好不断地把云烨的身份往高抬,以至于到了现在和自己平起平坐的地步。这样的做法,和云烨招待魏征的典故有异曲同工之妙。寒辙觉得很有趣,自己和云烨太像了,如果不是因为该死的白玉京,两个人该是好友才是,一起祸害这个花花世界,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大雨不过停止了片刻,又开始无休无止的倾泻,好像是天河漏了一般,木栅栏上的零星火焰终于敌不住汹涌的雨势,逐渐熄灭,在冒出一股子青烟之后,就彻底的湮灭了。

  年轻的水贼首领,精赤着上身,带着水贼冒着大雨,抢修营寨,虽然活计艰苦,他们也没有叫一声的苦,只想着把这些保命的防御工事修建好。

  君山,这是一块好地方,云家早就打算在这里种植茶叶,这里气候湿润,温暖,多云多雨雾,是最理想的茶叶种植地,云家现在不缺少茶叶,只缺少高品质的茶叶,云烨说君山就是一块种植好茶叶的地方,刘方当然相信,船坞,码头,住宅,仓库,平整的地面,都是将来需要的,填平泻湖,也是应有之义,毕竟泻湖里的蚊子太多了。

  水贼们对刘方的指挥没有意见,毕竟,每一样活计,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自打填平了泻湖,岛上的蚊虫一下子就少了很多,再也不是那种一到晚上,就需要用薄纱遮面的情形,伙食也在改善,军师说岛上必须平整出农田,将来从岳州抓到农夫之后,就让他们在岛上种田,给大家种粮食吃,万一朝廷的大军封锁了大湖,自己等人不至于饿死。

  刘方做这些事情无一列外的落入了寒辙的眼中,他很不理解,韩大先生也算是少有的智者,为何还要如此愚钝的经营这座荒岛?朝廷可以封湖,难道就不知道攻下这座岛?流贼的优势就在于飘忽不定,让官府防不胜防,这样做无用功,简直就在给自己套上枷锁,只能用利令智昏来形容,不过这样也好,一个有野心的部下,也不是坏事。

  有些上了年纪的老贼,甚至给自己偷偷的开垦出来一小块田地,希望首领能把这块地方赏赐给自己,对于这样的事情,刘方更是大加鼓励,信誓旦旦的告诉那些老贼,只要君山上还在自己手里,这些土地谁开垦,就是谁的,没二话。

  岳州在大肆的开荒种田,水贼们也在热火朝天的平整土地,虽然谁都知道一场大战已经迫在眉睫,双方的人却都在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

  云烨听到这件事情之后,严令岭南水师不得再去破坏,都是自家的产业,打坏了损失的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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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节侯君集和云家大小姐

  岳州的官军和水贼在风雨里对峙,好像谁都没有抢先发动攻击的欲望,雨季里没办法施工,只能等到雨季过去,才会真正的见分晓。谁都知道洞庭湖里有水贼,但是谁都不会想到水贼居然会有五万之多。

  知道的人都闭口不谈,不知道的人都在欢庆自己家在新城已经有了一大块产业,回京的李承乾把岳州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自己的皇帝父亲,李二哑然一笑,就绝口不提岳州的事情,开始把注意力关注到了草原人的身上。

  侯君集是一个能把皇帝旨意应用到最大限度的人,带着大唐陇右十三州的府兵和草原上的仆从军,一遍又一遍的来回扫荡,大军到处寸草不生有些夸张,屠刀上的鲜血从未干涸过倒是真的,他很享受这样的杀戮,这个个漠北哄传着侯魔王的恐怖事迹。

  他清晨要吃两个少女的心,中午要吃四个强壮男人的心,配以鲜血,晚上不吃人,他需要换口味,吃掉一整头牛之后,就要六个最美的少女侍寝,不合心意的会成为他早上的餐点。人的名,树的影,所到之处无不竭尽所能的孝敬,当然,也有例外。

  阴山下的一个牧场,肥美的牧草笼盖了整个大地,大地上到处都是盛开的格桑花,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在前面奔跑,后面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紧紧追赶。

  四岁的小女孩正是调皮的时候,小短腿轻快地在草地上移动,那里是一个老妇人能够追的上的,气喘吁吁地老妇人双手扶着膝盖大声的呼唤:“小娘子,小娘子,小暮。小暮,快回来,你娘亲就要回来了,小心她揍你。”

  云家大小姐云暮毫不理会,继续往坡顶上跑,花裙子上很快就被草丛里的狗刺种子爬满了,直到坡顶才停下来,两只小胖手聚拢在嘴上,啊哦啊哦的大叫。

  “这是招狼呢?”宦娘好不容易上了坡顶。宠溺的抱着云暮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一下,又抱着在胖脸蛋上亲了又亲。看到身上爬满了狗刺的种子,就帮她一颗一颗的往下摘,头发上也有,有的勾在头发上。沾的很牢,往下揪难免会很疼,小脸一抽一抽的,但是绝对不会叫出声。

  宦娘怜惜的抱着丫头嘀咕:“好好地侯爷家的千金,就该养在闺房里,怎么就被弄到草原上来了,现在倒好。成了野丫头,到时候回了家,怎么跟侯爷交待哟。

  侯爷那么大的一个学问人,要是知道闺女成了这个样子。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那日暮也真是的,你回草原就是了,怎么把孩子也带回来。侯爷临去战场的时候,抱着闺女走了半夜。谁看见谁不心酸,侯爷把你已经惯得没了样子,这种事都会答应,祸水!“

  “我不是祸水!我娘亲才是!”云暮总是能从宦娘奶奶这里听到祸水两个字,也知道不是好话,因为娘亲听到这句话,总会哈哈大笑,还鼓励自己也做一个祸水。

  “好,好,小暮才不是祸水,你娘亲才是,明年开春咱们就要去长安看你爹爹,到时候小暮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文文静静的小娘子才是你爹爹最喜欢的,不要学你娘,整天就知道放羊,一个有品级的夫人,怎么就撂不下放羊的鞭子。”

  云暮听到宦娘奶奶提到了爹爹,转身就抱住宦娘的脖子奶声奶气的问:“我爹爹是大英雄么?他能摔倒草原上最壮的牛么?”

  “当然,你爹爹当然是大英雄,草原上的英雄都要听他的,他有好多,好多的大船,比我们住的驼城还要大,当初他带着这些大船,到最远的东方去打仗,打下了天底下最难攻克的大城。

  他还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院,听说现在啊,闺女也能进去,将来小暮也要进去哟。“

  “我喜欢爹爹,他在哪?”小暮的一句话让宦娘鼻子酸了好久,四处看看,找到了长安的方向,就指给云暮看:“长安就在那里,小暮到了长安就能看到爹爹,爹爹最疼小暮了,你小的时候,他整夜整夜的抱着你,看不够。”

  宦娘伤感,云暮可不会伤感,很快她的视线就被天边的一道黑线吸引住了,指着远处让宦娘看,宦娘一看大惊失色,从大地微微抖动的情况来看,这一定是一大队的骑兵,看不清楚旗帜,只能抱着云暮就要退进灌木丛。

  “宦娘不要担心,是侯大将军的骑队。’两个黑衣的老汉从山坡的另一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抱起来云暮,就要下去。

  云九已经笑容满面的在营地门口等待侯大将军的到来,刚才有信使到来,说侯大将军要来看看云大丫头。

  那日暮的身份还不够侯大将军亲自来拜访的,大将军只有打着看孙儿辈的借口来到云家的牧场做客,那日暮连见礼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两位家臣才会来接云暮,这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不害怕侯大将军的人物,每隔一段时间,老侯只要路过阴山,总会来看看云大丫头,这一回也不例外,心甘情愿的前来接受勒索。

  云家大小姐两只小手抱在胸前,站在一个木头台子上笑嘻嘻的看着大队的骑兵涌进营地,披着暗红色披风的老侯骑着一匹骏马哈哈的笑着从木头台子上经过,云丫头一纵身就跳到了侯君集的怀里,搂着侯君集的脖子甜甜的喊了声:“侯爷爷。“乐的侯君集咧开大嘴大笑起来,高举着云丫头奔驰了一大圈子这才下了马。

  侯君集的规矩很大,云丫头可以随心所欲,其他人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云九,宦娘,早早的跪在地上迎接,看到两个黑衣老汉直挺挺的站在门边,眼睛一直看着云丫头,就立刻清除了这两个人的身份,只有家臣才有这样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家臣才是一个家族的中流砥柱,侯君集那里有不清楚的。

  “丫头,你爹爹还真是疼你,居然把家臣派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了,人家大少爷才会有的待遇,你小小年纪,就有了了不起!”说完就抱着云暮进了大帐。

  侯君集毫不客气的坐到了主位上,把云暮放在自己的身边,两位家臣坐在下首相陪,宦娘轻手轻脚的帮侯君集解下披风,除去了头盔,端来净水,伺候着洗了脸,又浸湿毛巾将侯君集身上的铁甲,擦拭了一遍,这身盔甲是云家特意给侯君集量体打制的,甚是合身,也只有云家制造的盔甲能够用水擦拭,别家的铠甲这么做,早就生锈了。

  云暮围着侯君集不停地问这问那,最离谱的是问侯君集今天吃过人了没有,她家只吃羊咩咩,不吃人,老侯会饿肚子的。

  别人这么问老侯早死了八遍了,可是这话从云暮嘴里问出来就让老侯得意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嘿嘿笑着说:“最香,最甜的其实就是丫头你,不如把你给侯爷爷充饥如何?“

  “不好!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个臭娃娃,不好吃,侯爷爷还是吃羊咩咩,宦娘奶奶做的奶渣也很好吃,不吃丫头。”

  小人儿的小狡猾又惹得侯君集大笑,招招手,把丫头抱进怀里,拿胡子扎了好几下才松开,草原上风云激荡,情势瞬息万变,漠北草原的干系都担于一身,只有到了这里,侯君集才能放开心扉,尽情的休憩一阵子。

  云九端着一壶刚刚冲泡好的热茶低着头走了进来,木盘上还有几样点心,很是简陋,这里是草原,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东西了。

  毕恭毕敬的放在侯君集面前,就低头垂手的伺立在帐篷口,随时等候召唤,云家的好茶侯君集也有,可是总没有在云家喝的舒坦,宦娘斟满了一杯茶,放在案几上,侯君集轻轻地砸了一口,茶水的温度很合适,正是入口的好时候,一口热茶下肚,浑身都感到舒坦,喝了一杯茶,侯君集就问云家的家臣:“云侯最近在做什么?身体可还安康?”

  这就是正式的问候了,本来没有长辈问侯晚辈的,但是因为家臣的缘故,侯君集问的是云家的家主,不是那个自己随时可以修理的晚辈。“

  老孙俯首回礼说:“蒙侯公动问,主上身体安康,临来之时,主上吩咐门下一定要替他问候侯公,主上亲自选好了礼物,要我等必须当面献给侯公。如今家主正在洞庭湖准备与水贼大战,想来用不了多少时候,就会有捷报传来。“

  侯君集点点头说:“以他的本事,一群乌和之众还是会手到擒来的,无需担忧,不知道他给老夫带来了什么礼物,老夫帮他在草原上看护他的宝贝女儿,礼物轻了可不成。“

  云丫头此时正忙着吃自己最喜欢的桂花糕,没工夫理会这些大人说些什么,小胖手左右开弓,忙的不亦乐乎。

  家臣老孙双手奉上礼单,就退回座位,看侯君集是否对家主的礼物满意。

  “五十坛三年陈的好酒?不错,秘制的风干肉?想来味道不错,只是,这罐头又是何物?别管别的,先把罐头拿上来,既然是吃食,哪就一定不错,你家的主子,别的马马虎虎,但是论到吃,他绝对是祖宗积级的人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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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节云大小姐的社交活动

  云暮最喜欢吃罐头了,见到白色的密封罐子被端了上来,立刻就把手里的糕饼放下,矜持的让宦娘给她擦了嘴,坐在侯君集身边等候云九把罐子打开。

  “打开,快打开,没见丫头已经等不及了,看样子确实是好东西,云家的人嘴都刁,不是好吃食,丫头断然不会这么乖。”

  侯君集大手一挥,连连催促,草原上的食物就那么几样,吃来吃去的早没了胃口,他也想看看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云九满脸堆着笑,掀开了泥封,又去掉两层荷叶,最后把蜡纸也撕开,闻闻罐子里的味道,很好,没有变味,就把罐子里的物事倒在了一个很大的玻璃碗里,黄澄澄的甚是好看。

  “桃子?这时候就有了桃子?”侯君集奇怪的看着玻璃碗,不过马上就笑了起来,这些年长安人已经很习惯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样新东西,侯君集也习惯了。

  云暮挣扎着从软榻上跳下来,哒哒的跑到装桃子的大碗跟前,很熟练的拿着一把叉子,把桃子插到小玻璃碗里,给老侯装了满满一碗,口水滴答的捧给老侯。

  老侯也不客气,拿着叉子就插了一大块塞嘴里,果然不错,香甜可口,就是有些太甜了,他不是很喜欢,看到小丫头不停地在吞咽口水,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那里会不明白小人儿心里想的什么,就把自己的碗推到小丫头跟前说:“来,丫头,吃,你爹爹也真是的,这样粉嘟嘟的一个小人儿,也舍得放在草原上,一个小妾而已。真是宠的没边了。”

  云暮又把碗推还给老侯说:“侯爷爷,桃子可好吃了,杏子也好吃,梨子的也好吃,丫头不喜欢吃葡萄的,侯爷爷多吃些。”

  丫头守规矩的憨模样,让老侯又是一阵大笑,站起来走到大碗跟前,全部端起来,放在丫头面前。摸着丫头的脑袋说:“好好,侯爷爷把这一碗吃完,你把这一大碗吃完。不许剩下。”说完就端起自己的小碗,吃桃子,看小丫头的反应。

  小丫头又给三个小碗里装了一些,先捧给了两个家臣,再捧给宦娘。指着云九说:“你昨天骗了我半碗,今天不给你。”云九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想找个洞钻进去。

  丫头安排完了大家,这才搬着大碗大吃起来。

  侯君集放下碗,扭头对身后的宦娘说:“不错,丫头被你教导的甚是守规矩。云烨应当感激你才是,功不可没。到底是我汉家女儿,该有的规矩不能少。”

  宦娘一脸的惭愧。俯身下拜道:“侯公谬赞了,小娘子分食给众人,不是因为懂规矩,而是给每人一小碗,堵上大家的嘴。她自己就能落下最多的一部分,和规矩无关。”

  侯君集一愣。看看众人的碗,果然,一人就两瓣桃子,自己的碗里最多,小丫头的大碗里还有足足一半,正趴在碗边上吃的起劲。

  这一发现让侯君集笑的前仰后合,指着丫头断断续续的说:“人小鬼大,人小鬼大,确实是你云家的种,也只有云烨这样的小子,才能生出这样古灵精怪的闺女,不知道将来谁家的好儿郎能配得上这么个宝贝。”

  听见侯爷爷发笑,小丫头的头都没抬,这时候多吃些桃子,才是正紧,手底下加快了动作,小嘴里塞得满满的。

  等侯君集笑完,云九就给老侯端来了一大碗油泼面,周边配着几碟子碧绿的小菜,看着都让人有食欲,老侯到云家牧场就是来休憩散心的,每回云家都像对待自己人一样的招待,这样的做法,让老侯从心底里喜欢,一碗面条胜过山珍海味多矣。

  关中人就是喜欢吃面食,虽然关中有水的地方稻子也种了不少,可是老侯和程咬金,牛进达他们一样,就是喜欢吃面,一日不吃就觉得浑身不得劲,一个月不吃,就会觉得人生了无趣味。

  “嗯,腌菜不错,酸辣可口,下饭,走的时候给老夫备些带走。外面的将士们造饭了没有?早点吃完,一会还要去河口看看。“

  “侯公放心,将士们已经开始吃饭了,家里宰了五头牛,十只羊送了过去,妇人们还打了一些饼子,准备给将士们带上 ,路上做干粮。“

  侯君集听云九说完,这才端起碗吃饭,风卷残云的吃罢了饭,就牵着小丫头在营地转悠,一老一小说话说的极为高兴,这时候,根本就无法把这个和蔼的中年人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

  云丫头在侯君集的宝物堆里翻检了好久,最后带着一顶金灿灿的王冠,连蹦带跳的回到了帐篷,宦娘大惊,跪在侯君集面前哀求他收回这件礼物,这是王冠,小丫头戴着会犯忌讳,招来些没必要的麻烦。

  “西域之地,百人为英,千人为雄,万人就敢称王,这种东西大军中多的数不胜数,丫头拿一件玩耍有何不可?暮丫头也是我大唐贵女,休说一个不足万人的小国王冠,就是就是戴上那些大部族的王冠又如何,土鸡瓦狗一般的王国,谁会多瞧一眼,只要不和我大唐的规矩相悖,就百无禁忌。“

  侯君集不在乎,小丫头更不在乎,一会把那顶王冠戴上,一会取下来,上面明晃晃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玩的高兴了,还让侯君集俯下身来,在老侯的脸上亲一下,逗得老侯的笑声更是洪亮了几分。

  大军休憩了一个时辰,眼看日头偏西,就拔营继续往目的地进发,打头的飞虎旗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几欲破旗飞去。

  马上的骑士各个挺胸抬头,盔明甲亮,马队排成一行行的队伍,轰隆隆的如同铁流奔涌,快速的从碧绿的大地上碾过,云家牧场里的唐人,无不额首称赞,牧场里的胡人,敬畏之色越发的浓重,和唐人说话的语气也越发的谦卑。

  大军走后不久,嘹亮悠扬的牧人歌从远处就传了过来,’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随着歌声,白云一样的羊群就从远山涌了出来,咩咩的声音老远就能听见,先是羊群,紧接着就是哞哞叫的牛群,几十个身手矫健的汉子在羊群和牛群之间来回奔驰,不断地把跑到队伍外面的撵回来,几只脑袋硕大的獒犬不时地发出闷雷一样的吼声,震慑着牛羊。

  云家不养大马群,除了养几百匹供自家骑乘的好马之外,绝不多养,这是云烨对那日暮的禁令之一,什么东西只要和战备联系到一起就没什么好结果。一旦养马,就会成为军队的重点控制对象,云烨自己就是将军,哪里会不晓得军队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白了,军队就是一群强盗的组合,只不过更加的有效率,一旦说军中马匹不够,从你家牵你敢说不给?你家家主是侯爷,一次给脸面,两次给脸面,难道指望他们次次都给?侯君集是主帅也不能阻止军需官这样明枪暗夺,毕竟军需官是在为大军着想。

  给钱的话就不是军队了,就算给你钱,谁敢接?前面接了钱,晚上说不定家里就会遭盗匪抢劫,不但会拿走人家的,连你家存的钱说不定都保不住。

  只拿钱粮,不杀人就已经是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要知道这里是草原,不是大唐内地,法律在这里一文不值,就算是在大唐的统御之下,这里起作用的依然是铁与火。

  一匹火红色的骏马从羊群里趟了出来,戴着面纱的红衣骑士,轻轻地磕一下马镫,骏马顿时就奔驰起来,像一团火在碧绿的草地上滚动。

  那日暮回来了,云暮一见到母亲撒腿就跑,结果跑不过身高腿长的母亲,被揪过来死死地抱在怀里亲昵,一股子浓重的羊骚味,熏得云暮差点晕过去。

  看到闺女一副翻白眼的样子,那日暮讪讪的松开闺女,低下头不停地嗅自己身上,没闻见什么味道啊,又是这个小妮子在作怪,抱起来又是一顿蹂躏。

  “羊咩咩的味道,羊咩咩的味道,宦娘奶奶快来啊,娘亲要臭死我。”宦娘从帐子里走出来,没好气的从那日暮怀里抱走了云暮,指着那日暮说:“好好地长安贵夫人不当,非要跑来放羊,浑身都是腥臊气,还敢说自己不臭,侯爷可怜啊,娶了一个臭女人,丫头也可怜,有一个臭娘亲,这两个还偏偏都是有洁癖的人,也不知道你那里好,被侯爷宠成这样。”

  这事不能说,一说那日暮就得意,大唐小妾生的孩子能够被自己带走的,就她一个,谁家小妾生的闺女叫大小姐?自己的就是,云暮已经是有身份的贵女,大理寺有备案,祖宗祠堂有记录,听说宫里面给亲王选妃的册子上,云暮大小姐也榜上有名,这是公侯家嫡系闺女才有的荣耀。

  虽然和丈夫远隔千里,那日暮从来都没有感到孤独过,好像丈夫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个月都会有一封信传过来,也会有东西捎过来,自己的例份每个月也会有人从长安给捎过来,库房里的钱币多的是,那日暮最稀罕的却是捎来的这些,每一个银币都要数清楚,有的还要吹一口气,放在耳朵边上,听听银子的声响,看看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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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节云大小姐力破三军

  草原人上的人谁每天都洗澡?都是关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呜呜的被宦娘和女儿推着进了帐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欢抱着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会沾上羊膻气,一个合格的牧人会认为这是自然的味道,为何自己的闺女就不喜欢呢?

  吃东西会挑嘴,穿衣服会讲究,从小就喜欢在澡盆里扑腾,那日暮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的丈夫,丫头很小的时候就抱着进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闺女放在木盆里折腾,有时候父女俩会在水里玩的连晚饭都忘了吃,闺女一定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站在澡盆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日暮就充满了骄傲,饱满的乳房,高高的挺立,结实的小腹见不到一点赘肉,浑圆的臀部还是那么结实,为了防止脸被草原上的风沙磨砺变粗糙,费尽心力的请宦娘制作了这袭面纱。

  看着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来,这里有女儿,有牛羊,有草地,还有一个这样美丽的美人儿,哥哥你为什么不来呢?

  宦娘早就习惯了那日暮的自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好好地洗澡,我们整日里以牛羊为食,身体里的杂质本来就比关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变成臭女人,侯爷就是再喜欢你,也会被你身上的味道赶跑,这是家里拿来的香身体的药,听说吃了,整个人就会变得香喷喷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云暮就彻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犊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噜呼噜的跑了过来,站在丫头身边,比她还要高。笆斗一样大的脑袋在丫头身上蹭蹭。非常的亲密,雪白的长毛缎子一样的披散在身上,两只耳朵耷拉着,脸上有两块浅黄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额阔头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两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云丫头踮起脚尖拍拍大狗的脑袋,这只高原上送来的番狗就立刻低下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亲昵。

  云九躲得八丈远。远远地对云暮说:“小娘子。您这是要骑狗?我这就让狗奴去给您备鞍子。“话说完就跑的不见踪影。因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冲他翻獠牙。

  很快一个光头精赤着上身的壮汉就来到了云暮身边,蹲下来小心的把一个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来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头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枪。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后抱起小丫头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会帮你要过来的,你儿子我也会帮你要过来,明天他们都会来我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生活了两年,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堂,自己只要养好家里的狗就好,这样就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里哀嚎,没想到尊贵的小主人居然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立刻就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亲吻云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贵,只知道雪原上的大头人见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礼,他对小主人帮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过来这件事,丝毫不怀疑。

  “旺财!冲“云暮拿起自己的软木做的长枪,像个骑士一样的命令自己的坐骑,大狗立刻就狂奔起来,小丫头的这点重量,还对它造不成困扰。狗奴丹朱就跟在后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见它开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声一时间充满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战斗并且能战而胜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云暮带着自己的大军一头就扎进了敌群,当然,这是一大群羊,羊群顿时就炸了锅,咩咩叫着东奔西窜,小丫头的软木枪不断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乱。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听得外面的羊群炸锅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里才罢休。

  “丫头在游戏而已,羊群乱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还要不要脸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对宦娘说。

  “跑了就跑了,值几个钱,丫头可怜啊,没有家里那么些玩具,只能骑着大狗撵撵羊,扮一回大将军,就这点乐子,老身看着都心酸,你却在为几只不值钱的羊操心。“

  “羊是食物,牧人就靠羊活着……”那日暮刚说了一半就被宦娘打断:“那是牧民,你又不是,你是从六品的夫人,朝廷有俸禄养活你,你不靠羊吃饭,到了什么地步就要说那一步的话,明天是”乃日“,部落的头人都会到阴山下,还有远处的吐蕃头人也会来,你是他们中间身份最尊贵者,还要仰仗你向大唐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不好好想想该做些什么,怎么有时间去操心羊群。”

  那日暮烦躁的摇摇头,她喜欢放牧,在云家庄子已经收敛的性子,到了草原没三天就故态萌发,喜欢看到不断变大的羊群,喜欢看到越来越多的牛,也喜欢看牧民们吃饱饭唱歌跳舞的样子,但是一提到具体的那些事物,就头疼不以。

  以前在长安的时候,看丈夫处置堆积如山的文书,她就觉得夫君很可怜,看夫君时不时的拍着桌子大骂蠢货的时候,就更加的同情夫君,现在这些讨厌的事情居然找到自己的头上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我是妇道人家,那里处置的了这些军国大事,还是交给云九来做吧,他是管家,这些事难道不该他做么?”思量来思量去,那日暮居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让云九去。云九很聪明,夫君都夸奖过他,一定没有错。

  “夫人哟,这不行啊,云九是下人,你让一个下人去招待那些人,会被人以为是羞辱,搞不好会打起来,来的都是野人,就在乎这个,官府的人也会来,就是那个马周,听说他在这里待不了多少时间了,陛下已经命令他进京城了,边军的人也会来,那是来收好处的,还有给陛下的贡品,咱家不需要,侯爷早就处理好了,要是明天那些人的礼物不能让边军满意,也是麻烦,官府处罚的重了,你还要帮着说好话,这些事情云九代替不了的。“

  “烦死了,“那日暮把头埋进水里一点都不想听宦娘的唠叨,这么多事情,让她如何处理得了,不用管,反正自家没人敢欺负,管他别人去死。

  云家大小姐得胜归来,虽然中间被一只大公羊撞得从狗身上掉下来,算是吃了亏,可是那只大羊也被一群狗给撵到山那边去了,牧羊人还在找,必须找到,回来了自己还要抽两鞭子泄恨。

  瓷娃娃一样的漂亮孩子,和羊群大战一场之后就成了泥娃娃,狗奴帮着卸掉了皮甲,进了帐篷,就要脱自己的衣服,准备洗澡,看到母亲还在洗,就让宦娘奶奶给自己脱衣服,三两下就脱得精光,除了脖子底下的木牌牌不摘,爬上踏板,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木桶,溅了那日暮一脸的水。

  宦娘好一阵子忙碌,给大的洗完了,又把小的洗干净,敲着自己的腰说:“还指望跟着你享福,谁知道受不完的累,早知道就留在云家庄子,每天绣绣花,打打牌不比跟着你们两个猴子满山跑的要强百倍。“

  云暮一把抱住宦娘的脖子娇滴滴的说:“我才不要和奶奶分开,您不干活,丫头干,您坐好,丫头给您捶背。“

  宦娘亲昵地在她光溜溜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就你这张小嘴会说,奶奶就是被你骗死,也心甘情愿,先把自己的短裤穿上,小心蚊子咬。“

  受尽了折磨,无儿无女的宦娘早就把那日暮当成自己的闺女疼爱,当初云烨就说,年纪大了,就没必要跟着去草原受苦,留在家里高高兴兴的养老,没事干就和姑姑婶婶们打牌都好,他会派别的丫鬟婆子去伺候那日暮,宦娘怎么也放心不下那日暮母子,非要跟着回来,在她看来,有那日暮,有云暮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看着那日暮和云暮母女二人吵着嘴互相帮着穿衣服的样子,宦娘满是皱纹的脸上就漾满了温情,这一幕她盼了三十年,终于盼来了这样的好日子。

  对于母亲的为难事,云大小姐拍着小胸脯大包大揽,认为明天的“乃日“该她去,她还有事,要帮助丹朱要回他的老婆和孩子,那些人拿走了人家老婆儿子不给,实在是太可恶,如果明天给了就好。不给的话,就让旺财去咬他们,旺财的嘴很大,比自己胳膊还粗的牛骨头,一嘴就能咬成两半,就不信他们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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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节 乃日


  “乃日”是一个大日子,在大唐铁骑还没有踏上草原之前,这日子是颉利最喜欢的日子,因为每到这一天,他都能收到大量的财宝和牛羊,当然,美女是必须的环节,只是这些年不成了,为了能跳的动好看的舞蹈,他几乎禁绝了一切享受,整天在自己不大的宅院里研究舞蹈技艺,因为,皇帝总是喜欢看他的舞蹈。

  那些前来进贡的小部族没有资格去长安,就只能在乃日这一天,把礼物交给大唐的边军,请他们替自己把心意上交给伟大的“天可汗。”

  钱财过手扒层皮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至于什么时候出现的就无据可考,边军一般执行的是一半一半的规矩,就是给陛下多少,边军就要截流多少,皇帝陛下的数额是早就定好的,没人敢随意的改动,一根羊毛都不许少,所以边军需要的另一半就需要草原上的头人们自己出,不出恐怕不太好。

  那日暮没有这种忧虑,乃日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听胡琴,唱歌,拉着手跳圈圈舞,把好东西摆出来请大家吃的一个好日子,至于别人家高不高兴,那日暮从来不在乎。

  太阳还没出来,那日暮就已经醒了,把小丫头抓在自己酥胸上的爪子拿掉,再给睡的四仰八叉的闺女盖好毯子,见宦娘还在睡,穿上衣服就要出帐篷。

  “把牛羊交给牧人,你今天去参加乃日,还真的打算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替你去不成?羞不羞啊?”宦娘轻柔的声音从另一张床上传了过来。

  那日暮皱皱鼻子,无奈的脱掉衣裳又躺回床上,时候还早,去参加乃日用不着这时候去。自家是主宾,去的越晚,越表示身份贵重。宦娘早就教过。

  睡不着啊,往日的这时候,自己就该洗漱完毕,喝一碗酥油茶,再吃两团子糌粑,就会骑着马赶着羊群往草场里赶路,趁着青草还没有被太阳晒蔫,好让羊儿多吃几口新鲜的,一个个长得肥肥的,这是牧羊人最大的期望。

  小丫头睡觉的模样和她爹爹一模一样。那日暮瞅着丫头又钻进自己怀里,小手很自然的攀住自己的乳房,就甜蜜的想。

  自己在家里的早晨是怎么过的?对了。包子,云家的清晨怎么会少了包子,厨子会把各种各样的东西塞进面皮里,蒸出各种各样的大包子,想到那些咬一口就喷香的包子。那日暮就咽了好大一口吐沫,草原上东西少,除了肉包子就没别的,那日暮很想吃家里的三鲜馅的包子,就轻轻的对宦娘说:“我们早上吃包子好不好?不吃肉包子,我要吃三鲜馅的包子。”

  宦娘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小声说到:“好啊,今天吃粉条,沙葱羊肉馅的包子。我再往馅子里加一点地皮,味道一定不错,你带着闺女再睡会,我这就去给你们做,厨子今天要炸油饼。昨晚就发好了面。“

  那日暮不知不觉的又睡着了,梦里又见到了夫君。他总是带着坏笑看着自己,轻轻地拥着自己在东羊河边上漫步,有时候还会在自己的耳垂上吻一下,弄的人痒痒的浑身舒坦,温暖的河水包围着自己……睡梦里的那日暮柳眉倒竖,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这是在做梦,感到温暖的唯一原因,只能是闺女尿床了。

  睁开了眼睛,拿手摸一下床榻,果然如此,床榻湿了好大一片,自己的亵衣上也湿漉漉的,腰腹间受灾最严重,怒气冲冲的寻找罪魁祸首,却发现闺女睡在宦娘的床上,拥着毯子无辜的看着自己。

  宦娘头疼的掀开帘子走进了帐篷,把母女两分开,至于到底是谁尿的床,一时半会的分不清,从母女两的辩论来看,一定是那日暮尿的,因为小丫头说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那日暮还辩不过自己的闺女,事实是怎么回事,宦娘最清楚不过了,这个案子没必要断个清楚明白,让仆人烧了一大桶热水,赶着母女两去洗澡,带着尿骚味,是没办法参加乃日大会的,至于那日暮的委屈,谁去管她,这么大的人了连闺女都说不过,丢人。

  洗了澡,母女两打扮的香喷喷的坐在大木头桌子上吃包子,喝稀粥,小丫头心虚的瞅一眼宦娘晾晒在绳子上的褥子和毯子,立刻就绷着小脸,捧着粥碗大口的喝,包子是她最喜欢的食物,今天好像都引不起她的食欲,因为母亲一直在凶巴巴地盯着她。

  云家牧场的栅栏外面已经来了很多的人,都在忙着搭帐篷,沿着小河搭了好多,都是簇新的麻布帐篷,有的还在帐篷顶上挂了蓝色的三角旗,随风飘舞,非常的好看。

  云九带着人在正中间搭建一座很大的棚子,已经搭建完了,一面很大的云家翻云旗正在被拽上旗杆,怎么看怎么威风。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一些骑着马的家伙就从山里跑了出来,夏天还穿皮袄的除了吐蕃人就没有谁会这么干,大袍子方便啊,白天当衣服穿,晚上当被子盖,内急的时候就地一蹲,大大方方的和你谈话,直到人家起身离去,你才会知道,刚才人家在和你谈话的同时处理完了内务,留下一大滩黄白之物让你惊诧莫名。

  能在高山白雪间活下来的民族,本来就彪悍,再加上活的艰难,所以就把死不当一回事,打起仗来凶狠,残暴,厉害的给自己脸上涂上黄泥,表示自己很厉害,不要惹我,怂一些的就会被人家在后脑勺上栓一条狐狸尾巴,表示胆子小的和狐狸一样容易受惊。

  他们一般不敢来阴山的,侯大将军不准他们带着兵刃下来,抓到了就会被串在木头桩子上,下场凄惨,只是为了交易才敢赤手空拳的从高原上下来,拿他们的东西来阴山做交换,换点锅子,烈酒,粮食麻布回高原,不过还好,这些人非常的诚信,那日暮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上一回,吐蕃人带的五十张云豹皮,不够换十坛子烈酒的,那日暮就准许他们赊欠,头人拿自己衣服上的一颗红珊瑚珠做抵押,就回去了。

  谁知道在风雪最大的时候,来了三个吐蕃人给云家送来了补偿,两张巨大的黑熊皮。那日暮招待他们喝了一肚子酒就回去了,后来听云九说,这三个家伙在山口被冻成了冰雕,珊瑚珠子还攥在手上不松,他没敢动,就回来了。

  侯大将军也对这些人能在风雪最大的时候从高原上下来很好奇,派了最精锐的斥候去探路,结果,二十个人,就回来八个,剩下的全部把命丢在了雪原上,带回的就一句话,三五个人或许能过来,大军想要过来,一点可能都没有,巴掌宽的小路上全是冰雪,底下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好半天才能听到落地的声音。

  侯大将军这才安心,今年开春的时候那日暮让来这里的吐蕃人给那个头人带信说,我又没有催着你把货物送过来,乃日的时候给我就很好了,怎么还大风雪的派人来,勇士的性命不是这样糟蹋的。

  那日暮戴上面纱,穿上自己的诰命服饰,插上一支飞凤簪子,做工精细,只要走路,这只飞凤就颤巍巍的好像在飞,那日暮喜欢这支簪子,因为辛月没有,这是皇后赐给那日暮的,是闺女出生的时候赏的,今天必须戴上,宦娘说,这就是身份!

  小丫头拿着两个包子身后跟着大狗,自己吃一个,把另外一个包子递到旺财的嘴边,只见旺财的舌头一卷,嚼都没嚼,就咽了。丫头惊奇的掰开旺财的大嘴要看看它把包子藏哪了,被宦娘在屁股上抽了一巴掌,带着她去洗手,老天爷,谁家的贵女会去掰狗嘴,想想明年开春就要去见侯爷,宦娘就一阵阵的头疼。

  咚咚咚的战鼓声响起,一队骑兵从丘陵后面缓缓地走出来,旗帜上一个硕大的张字表明来的人是代州都督张宝相。

  李靖就是差点被这家伙坑死,当初干掉颉利之后,张宝相禀报说夷男可汗带着五万大军浩浩荡荡的杀向阴山,为此,李靖和李绩,柴绍特意准备了一个大口袋,打算把这个夷男可汗一口吞掉,谁知道包围之后才发现这家伙只带了五千亲卫,是来观察大唐有没有继续进攻的欲望的,没打算打仗,这下子事情大条了,谎报军情是个什么罪过,谁都清楚,李靖为了保住部下的性命,就隐瞒了此事,结果,百骑司的家伙把这事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皇帝,害的皇帝以为大将们要造反,把云烨支走,拍了长孙无忌去了定襄军查看,又派只有十二岁的李恪去给柴绍送药,打算看看实际情况如何,知道了事情真相之后。

  多事的李靖就被弄回长安当府尹,待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不敢动弹,柴绍回京就成了文官,再也没有碰过军印,至于张宝相大家似乎忘记了这个人,谁都没再提起,这让云烨对这个神秘的家伙充满了警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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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节 禄东赞


  坐在棚子里接受小部族长老们的问候,这让那日暮充满了骄傲,只要点点头就算是回了礼,张宝相来了,也没必要身,他还欠了家里两三缸旱獭油没给,今天遇到了,正好提一下,这是夫君特意吩咐的,见到了记得要回来。(“尊敬的暮夫人,求你可怜可怜玉都族吧,今年的草场长势不好,好多地方都见了地皮,牛羊瘦的几乎要熬不过这个冬天了,给可汗的礼物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可是,边军的老爷们要五十头牛,五百只羊,您是知道的,玉都族年轻人都已经在前几年的那场战争中死去了,族里只剩下老弱,求您看在大神腾格尔的份上帮我们说说好话吧,腾格尔大神一定会保佑夫人永远年轻美丽的。“一个瘦的几乎就成一把骨头的老牧人匍匐在台子下面,哀求那日暮,这个老人那日暮认识,是一个非常睿智的长老,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

  “睿智的长老,玉都族是最接近神的部族,为什么会落魄到这样的地步,难道族里的人都变成了懒汉?你这样瘦,为什么不派一个肥一些人来呢?今年的雨水充足,去年冬天也没有白灾,是一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你却说你的部族在挨饿,我如何才能相信?“

  “美丽的夫人啊,玉都族不是懒汉,族里已经找不到能够出去放牧的年轻人了,当初拿得动刀,骑得了马的人都死在了白狼堆,剩下的只有女人和孩子,腾格尔大神没有给我们修养生机的机会,沉重的贡品,实在是让我们喘不过气来。求求夫人,帮我们说两句好话。免掉额外的负担,就是拿我的这条老命去换,我也心甘。”

  听着玉都族的长老说的凄惨,那日暮不由得拿手帕沾沾眼角,草原上一旦没了青壮,剩下的老弱是没办法活下去的,天神保佑,幸好这两年没有白灾,旱灾。要不然,玉都族的人一定会活活的饿死在草原上,这种情况以前就有,并不稀罕。

  “我会帮你们说说好话,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全部免掉。军中的人并不好说话,一旦都督府的人取消了你们的草地配额,就是你们大难临头的时候,即使你今年能撑的过去,明年呢?后年呢?你们总会有无法承受的那一天,到时候你们又该怎么办呢?”

  那日暮早就想把玉都族吞并掉,一个全是老弱的部族。偏偏把持着自己草场的上游,那里有好大一片肥美的草场,那日暮已经去看了好几次,做梦都想把自家的牛羊赶到那里去放牧。

  长老趴在地上哭泣。这是一个无解的怪圈,那日暮说的是大实话,自己的部族连今天都没办法撑过去,更不要说明年。听夫人的意思,好像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赶紧站起来向那日暮求教。

  当面把吞并人家的话说出来那日暮做不到,云家的大管家云九,就笑容可掬的从那日暮身后走出来,搀扶着长老去帐篷里喝奶茶,吃油饼,顺便商讨一下把整个玉都族接收过来的事情,这种事情云九干了很多回了,驾轻就熟,没一点难度。

  云暮大小姐骑着大狗,穿着皮甲,挡在张宝相的必经之路上挥舞着她的软木枪大叫:“来将通名,本都督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张宝相的队伍一下子就笑翻了,一个粉嘟嘟的胖丫头骑在一只舌头伸的老长的大狗身上冲着自己叫嚣,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只看丫头全身的大唐闺女的服饰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牧民的孩子敢这样做,早就被战马踩成肉泥了,头上两个包包上的发饰,不是嵌金就是镶银,狗脖子上的项圈都镶嵌着宝石,草原上这样的汉家贵女就一个,云家大小姐云暮,军中将士都知道大总管侯君集把这个丫头疼到骨子里去了,哪里敢得罪。

  张宝相趴在马背上低下头笑着大声说:“吾乃代州都督张宝相是也,来将通名!”

  小丫头刚要张嘴说,宦娘就把小丫头从狗身上抱下来,欠身对张宝相行了一礼说:“大都督见笑了,暮丫头胡闹,耽搁将军行程了,夫人已经在前面棚子里恭候,马参军已经到了,就等将军到来了。”

  张宝相笑着点点头,从身上解下一把华丽非常的小刀子,递给了宦娘:“我与云侯乃是旧相识,今日见到贤侄女,小小礼物,莫要嫌弃。”宦娘双手接过,长着赐,不敢辞,这是起码的礼节。

  见宦娘抱着丫头退到路边,张宝相一抖缰绳,直奔木棚而去,今年的贡品的接收人是他,不能出半点的纰漏,

  云暮百无聊赖的骑着大狗,跟在宦娘奶奶的身边转悠,乃日虽然是献贡品的日子,也是一次草原上牧民物资的大交换的日子,铜钱,银币在这里并不好使,最好使的东西是铁锅,烈酒,和茶叶,茶叶这东西刚出现在草原,就立刻风靡开来,两年时间,云家制作的茶砖,就已经成了最重要的物资,喝了奶茶的牧民,都认为茶叶是天神赐下来的宝物,喝了之后,牧人好多身体上的毛病就不药而愈,现在虽然不多,却更加的珍贵,一小块茶砖换取一匹骏马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吐蕃人的帐篷里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人盘膝坐在毡子上,手里就拿着一块茶砖前后翻转着看了好几遍,才放下手里的茶砖,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吐蕃少女从一把铜壶里倒出来一碗奶茶,匍匐着捧给了中年人,然后就把头贴在草地上不敢动弹。

  中年人喝了一口茶,闭上眼睛品味,奶香里混合着一股淡淡的苦味,但是回味极为悠长,他不是没喝过茶,作为吐蕃的大相,只要中原有的好东西,逻些很快就会有,世上最无所畏惧的人就是商人,禄东赞放下茶碗,这次自己去长安,就是想替自己的赞普,松赞干布去长安求亲。

  两年前吐蕃的头人们怂恿赞普攻击大唐松州,抢占党羌和白兰羌,结果听到大唐一战平定高昌等十二国之后,就退回了高原,大唐强悍的军力让吐蕃人惊魂不定。再加上很早以前芳州的惨败更是让吐蕃人记忆犹新。

  眼看着天可汗的威名已经响彻寰宇,吐蕃作为邻国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安静的看下去了,如今吐谷浑已经成了大唐的藩属之地,松赞干布睡不安寝,食不甘味,在大相禄东赞的建议下,想到了和亲这个很好的办法。

  原本禄东赞从松州走蜀道去关中最为方便快捷,可是禄东赞很想看看大唐对草原的控制力如何,就走了阴山,恰好碰到乃日,这是一个暗地里观察大唐如何控制草原部族,是一个最好的视角。前面还有人在悲叹,哭泣,为何现在转瞬间就变得笑容满面,愁苦之色顿去,难道大唐的天可汗不征收今年的贡品了?这不可能,制度形成了就必须遵守,只有长时间的遵守制度,才能形成一种习惯,大唐的上位者不会不明白这些道理。

  为了弄明白这些事情,禄东赞特意打发了自己的随从去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今自己一个人坐在夏日的布帐子里,吹着凉风,感觉非常的惬意,到底没办法承受平原上的酷暑。

  一个小胖嘟嘟的丫头把头探进了帐子,鼓着腮帮子怒气冲冲的看着禄东赞,这一下子引起了禄东赞的好奇,朝着小丫头招招手,示意她过来,还指了指桌案上的奶渣和羊肉。

  原以为小姑娘会跑掉,谁知道那个小姑娘居然掀起了帘子,带着一只硕大的藏獒进了帐子,地上趴伏的侍女吓得浑身哆嗦,那是一只很凶恶的大狗。

  禄东赞把桌子上的羊肉抛给大狗,谁料想那只大狗看都不看,忠心耿耿的守在小丫头的背后。

  “旺财不会吃你的羊肉的,把丹朱的老婆和儿子还给他,要不然我就要旺财咬你。”小丫头凶巴巴的对禄东赞说。

  禄东赞在吐蕃也是出了名的英雄,哪里会把一只狗看在眼里,老虎他都杀死过几只,一只大狗,还引不起他的注意,

  “丹朱是谁?谁抢走了他的妻子和孩子?”禄东赞倾下身子含着笑问云暮。

  “丹朱是我的狗奴,我答应帮他把老婆孩子替他讨回来,我云暮说道做到,赶紧把人送过来,要不然旺财很大的嘴就要咬你。”

  禄东赞端起茶碗喝了口奶茶,把奶茶喝完之后,就把小小的银碗抓在手里捏,云暮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银碗在他的手里变形,最后变成了一块银疙瘩,吃惊的看看禄东赞,再看看身边的旺财,觉得旺财打不过这个吐蕃人,于是扯起嗓子大喊:“孙爷爷,刘爷爷,快来救命,有人欺负我!”

  话音刚落,两个彪悍的老头子就从帐子外面走进来,打头的老孙抬头一看禄东赞,就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多年的铁血生涯铸就的灵敏感觉告诉他,面前的这个人,是个高手,一个很厉害的高手。

  禄东赞抛掉手里的银疙瘩,慢慢的问老孙:“这是谁家的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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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节卖粮者言

  老孙把云暮护在身后,缓缓地往后退,老刘手里的弩弓已经备好,只要发现情形不对,他会立刻下杀手,刚才小娘子甩开自己两个独自进帐篷,实在是太危险了。面前这个坐这的吐蕃人,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

  没必要和吐蕃野人多说,报上名号更是显得气馁,这时候拼的就是一口气,禄东赞也不阻拦,见他们退出帐篷,也没动弹,只是瞅着把脑袋露出半个好奇的往外看的云暮说:“你是要替你的狗奴要回妻儿吗?怎么走了?”

  老孙止住了要说话的丫头对禄东赞说:“小娘子要的人,你们自然会给。“

  “哦?不一定吧,你们打算抢不成?我听说这里只有牧人没有强盗。“禄东赞又重新拿过一个银碗,倒了一杯奶茶,继续饮。草原上出现中原贵女,实在是新鲜,难道说唐人已经正式将阴山之地纳入了版图?否则怎么会有家眷留在这里。

  老孙抱起云暮,回头对禄东赞说:“不要打小娘子的主意,吐蕃王也担不起这个责任。“说完话就带着云暮匆匆离开,这里让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回去后,应该告诉夫人,早点做防范,因为刚才那个人看着小娘子的样子,很不对劲。

  “老刘,刚才你动手的话,有几成把握?“老孙回头问跟在后面的老刘。

  “不好,两丈之内应该是燕翅弩威力最强的距离,但是我的感觉不好,好像只要动手,死的该是我。“

  “我也是这种感觉,这个人不一般啊,小娘子怎么就找到他的头上去了。”

  “我要把丹朱的老婆孩子要回来,丹朱说他们在头人那里总是饿肚子。”云暮气鼓鼓的说。刚才要不是孙爷爷进来,旺财就会去咬那个人,一定能把丹朱的老婆孩子救出来。

  老孙没办法说说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小丫头还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那个人很明显的不是旺财能对付的,只能抱着云暮回去,旺财紧紧地跟在后面,乃日之后这个人如果还留在附近。那就说明心怀不轨,到时候再收拾他,老孙想起临来之时云烨的吩咐,好事干在明处。恶事干在暗处。不求扩张,只求安稳。云家没必要把自己搞成恶人。

  云暮走了不一会,就有一群人进了帐篷。规规矩矩的坐在下首。禄东赞不问,他们就不说话,这是禄东赞的习惯,他不喜欢多嘴的人。

  “什么原因让那些哭泣的人转瞬间变成笑颜?”

  “那日暮夫人同意那些小部族搬到阴山下来,今年的牛羊可以不必缴纳,但是从今往后的羊毛,却属于天可汗了。”

  “那日暮夫人是谁?”禄东赞有些奇怪。这里的首领居然是一个女子。

  “蓝田侯云烨的小妾,原来是突厥人,因为美貌绝伦,就被云烨收纳,这一片草场其实都是云家的,草原上有封地的中原大户,就此一家。”

  “她有一个女儿?”

  “名字叫云暮,今年四岁,是云家的长女,非常受宠,包括侯君集都非常的喜欢她。’”

  “小仙女一样的孩子,我也喜欢,如果我们带走,会有什么后果?“

  回答问题的吐蕃人猛地抬起头,吃惊的看着禄东赞说:“战争,死人,很大的战争,死很多的人。“说完就把鼻尖挨在地上不敢再说话。

  他不想告诉因为这个小姑娘和她的母亲草原上已经死了多少人,不要说想把小姑娘抢走的,就是对那日暮稍有不敬的部族都已经被灭亡了两个,而那个小姑娘的身份,明显比她的母亲要更加的高贵,一旦被相国抢走,以唐人的性格,此事只能不死不休。

  禄东赞呵呵一笑说:“我也就是看中了那孩子身上的一股钟秀之气,咱们的孩子身上可看不见,也罢,明知不能取而取之,智者不为也,是谁给那个小姑娘送了狗奴?那就连狗奴的妻儿一同送过去吧,就说是怪人送的就好。“

  见手下的吐蕃人应诺之后,就把皮袍在腰上扎紧,踱出帐篷一个从人都不带,就在稀稀疏疏的人群里闲逛,有时候从汉人商贾摆在外面的口袋里捞起一小把麦子,查看粮食是不是好粮食。

  “客人请尝尝,这是关中去年上好的麦子,簸的干净,晒得干,绝对不掺夹沙土。“见衣衫华贵禄东赞对粮食感兴趣,商贾连忙上前搭话。

  禄东赞把粮食扔到嘴里几颗,咬开,嚼了嚼,点点头说:“确实是上好的粮食,没有受潮,没有发霉,你做生意还算厚道。“

  “贵人哪里的话,大唐商贾从不掺假,做生意其实就讲了一个长久,老汉做这一行已经很久了,缺德的事情从来不做,不知道先生要多少粮食,就是一个部族的粮食老汉也供得起啊!“

  禄东赞的瞳孔不由得缩了一下,奇怪的问:“据我所知,大唐从来不允许粮食外流,老先生这里却能大肆的买卖,这是何故?“

  商贾闻言捋着胡子笑着说:“贵人一定在雪原上住的久了,不知平川里的事,您说粮食不许出关的事,那是贞观七年以前的法令,现在,关中粮食多的吃不完,朝廷的常平仓也收不了多少,百姓家里粮食又多,怎么办?总需要一个去处啊,不能烂在仓库里虫吃鼠咬的,就只好卖给草原上的牧民,换些牛羊皮张回去,就是换羊毛也好啊。“

  禄东赞被商贾的一番话说得头晕目眩,中原之地什么时候富庶的到了粮食吃不完的地步了?这不可能,粮食应该永远都不够吃才是,吐蕃人在冰雪里挣扎,在饥寒交迫中哀嚎,山下的人粮食居然多的吃不完?

  “呵呵,老先生诓我,世间那里有粮食吃不完如此离奇之事。”禄东赞不动声色的继续问,这次下了高原,看样子需要好好见识一下中原风物。

  商贾见禄东赞不信,更是得意,从筐子里抓出一把粉条递给他说:“那是您不识我祥瑞之故,您手里拿的是粉条,就是用祥瑞土豆做的,这东西一亩地产三五千斤不费事,还有玉米,如今也已经在关中大肆的开始种植,亩产也不错,如今朝廷已经把农税一降再降,看样子过上个几十年,就没有农税这一说了,您说说,多吃一口粉条,玉米的就少吃一口麦子,再说如今关中又兴盛养鸡鸭,猪羊,谁还没事干抱着锅盔整天啃?这样一来,粮食不就多出来了?‘

  “一亩地产三五千斤?”禄东赞眼中升起浓浓的戏谑之意,真把我当成普通吐蕃人来欺骗了?一亩地能收三石麦子,就算是不得了的好年景了,三五千斤?

  见禄东赞怀疑,商贾干脆停下手里活计对他说:“没指望您信,早几年说出来老汉我都不信,老汉家里也有地,老婆子和儿子在种,秋天的时候,地里面满世界堆得都是土豆,都在发愁,一亩地的收成,老汉一个人背了整整一天,才背回家。”

  禄东赞忽然发现,这个行商说的好像不假,因为剑南,南诏,这些和吐蕃接壤的地方,很久没有收到饥荒的消息了,听说好些部族已经放弃了种青稞,一门心思的养牛羊,当初自己百思不得其解,逻些在白灾的时候都是哀鸿遍野,那些部族何德何能可以平安的渡过灾荒?难道说他们的粮食都是从唐国得到的?

  吐蕃虽然被赞普统一,然而,这不过是一个名份而已,就是说所有的部族头人都承认赞普是王,但是,其他的权利依然是部族头人的,每年上贡一些粮食,牛羊而已,所谓令不出逻些就是这个缘故。

  “贵人啊,其实雪原上就没必要种什么粮食,青稞一亩地就打一点点,你们又不会种地,养牛羊才是本行,听说现在雪原上的羊绒已经价比黄金了,养上一群羊,剪毛,梳羊绒才是正经,把这些东西给老汉,老汉拿粮食跟您换,保证一年落到手里的粮食比你种田还要多,听说剑南高原上的一些部族,就和中原的大商家签订了合约,不种田,光养羊,衣食无忧的都肥成猪了,老汉插不进去手,只能到这里碰碰运气,想要粮食您发话,老汉一定给您备足了,就是高原上上不去,镖局也不愿意去,需要您自己运上去。”

  禄东赞的心,早就坚如铁石了,可是听到这个商贾的话,额头的冷汗就一直不停地往下流,关中有没有亩产三五千斤的祥瑞他不清楚,他从商贾的话里面听到了一个让他肝胆俱裂的可怕消息,那就是唐国商贾正在一点点的蚕食吐蕃,春蚕吃桑叶还会有沙沙声,这些商贾蚕食吐蕃,无声无息。

  人到底是需要吃粮食的,吃羊肉的时候吐蕃人都想有口糌粑配着吃,青稞这东西怎么可以不种?产量少就不种?天啊,养羊能换到更多的粮食?人家万一不换了,你们吃什么?把自己部族的命根子交到唐人手里,这需要短视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得出这样昏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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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节七品官马周

  大唐的粮食果真多的吃不完了?马周从不这样认为,他坐在营寨里一笔一笔的核算,进入草原的粮食都是有数量的,它们的数量恰好和牧民们自己种的青稞产量相差无几,这是需要极度深入牧民的生活中才能得出最准确的数字。

  来阴山这几年,他的时光并没有虚度,从开始行尸走肉般的活着到后来开始振作,这个时间并不长,长安那次鲁莽行为,几乎把他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如果不是云烨先生的一封长信,马周只想像个野人一样的活着,此生再也不回长安。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瞬间就从为民请命的英雄堕落成了背叛师友的龌龊之辈,马周扪心自问,自己的心里没有那些奸恶的想法,缘何自己人人都说自己错?

  土地兼并自古以来就是王朝身上的毒瘤,为什么就不能碰?富者愈富,贫者欲贫,大唐就算是北冥之鱼,也总有一天会被那些勋贵们瓜分殆尽,不甩掉蛀虫,想要一飞九万里?做梦去吧!

  李纲先生,元章先生,玉山先生,离石先生,云烨先生,你们都是人中的智者,这些危机怎么可能逃得过你们的法眼,缘何闭嘴不言?

  云烨先生想要通过开疆拓土来满足大唐百姓对土地的欲望,这是饮鸩止渴啊,睿智的先生为什么不明白?

  马周自认为在走出长安之前,自己就有了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高尚情操,没想到在漠北这几年,高尚的情操很快的就被繁忙的事物所淹没,自己这个参军不参与军事,下辖牧民七千户,想要把他们全部纳入大唐治下,何其的难也。

  到了如今,马周手里没有刀把子,这样一来,就对那些牧民们毫无威慑力,这是一个崇信武力的地方,很多时候,他对牧民们几乎是毫无办法。

  读了多年的圣贤书让他对杀戮和残暴非常的痛恨,想要用圣贤手段去感化牧民,最后的结果他自己都不愿意回想。

  好在自己还算聪明,武力折服不了这些人,那就用智慧来打动他们,还好有点效果,只是当智慧变成赤祼裸的欺骗,就让马周寝食难安了。

  帐篷不好,冬天太冷,最好用泥土和草来盖房子,这样到了冬天就不会被冻死了,羊毛没用处,只要拿剪子剪下来,打好卷子,送给商人,就能换一些粮食和麻布回来,烈酒是个好东西,制造起来麻烦,所以很贵,好东西一般都很贵,一头牛才能换一罐子,朝廷仁慈,两头牛可以换三罐子,还是和朝廷交易的比较好……

  马周很快就成了草原上最受欢迎的人,因为他总能拿牧民不要的废物给他们换回来粮食,布匹,盐,铁锅,羊毛剪掉羊还回长出来,就是剪毛之后的羊,全身上下红红的难看,牛角,牛筋,马尾,那些商人往死里要,牧民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可是马周知道,所以他坚定地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下阿鼻地狱。

  今年不错啊,阴山下的塔部,莫部,终于不会再种植青稞了,开始全力养羊,很好啊,马周拿着红笔在地图上把这两个部族划掉,已经没有了威胁的部落,只不过是一群羊而已。

  马周的眉头忽然皱了起来,怎么外面会传来小师妹的哭声?这样的宝贝疙瘩谁忍心把她弄哭?推开桌案上的文书,马周就出了帐篷,只见老孙抱着小师妹温言劝慰,小师妹却在不依不饶的大哭,声音非常的尖利。

  “孙先生,小师妹一向乖巧,从不哭泣,今日为何哭的如此伤悲?”马周不问还好,一问云暮哭的更加凄惨,朝着马周伸出小手要他抱,不要老孙抱她。

  从无可奈何地老孙手里接过云暮,见她白净的小脸上沾满了泪水,这可是真的伤心了,听她不断地喊爹爹,听得马周心中满是酸楚。

  老孙把前因后果给马周讲了一遍,顿时就把他气炸了肺,小师妹不是在瞎胡闹,而是在办正事,大唐堂堂的贵女,讨要两个贱奴竟然会受到如此的羞辱,真是岂有此理。

  “老福,老路,你们去吧白羊部,黑羊部,三花部的头人给我喊过来,我要看看他们长了几个脑袋敢这样羞辱小暮。”

  老孙都来不及劝,就看到两个老仆匆匆忙忙的去河边找人,马周把云暮抱进了帐篷,拿了一些奶渣给云暮吃,自己坐在案子后面,阴着脸等待三个不知好歹的头人过来。

  不大一会,三个围着羊皮袄的吐蕃人就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见到满脸怒气的马周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就笑嘻嘻的给云暮行礼,他们很清楚,这个帐篷里谁才是身份最贵重的那个人。

  “我小师妹要的人呢?”马周的声音缓慢而低沉。

  三个吐蕃人相互看了一眼,很是疑惑,不明白马周在说些什么,三花部的头人就小声问:“不知道小娘子要的是什么人?”

  “你前年送给我小师妹几头大狗可还记得?”马周也很奇怪,看三个人的样子好像并不知情,难道不是这三个?

  “记得,记得,不知道小娘子使唤的可还高兴,如果喜欢,我就再派人送些过来。”三花部的头人很得意,自己不过送了八只大狗,没想到夫人居然回赠了三坛子烈酒,和五口铁锅,虽然部落里不缺这点东西,但是现在只要到这里办事,总能受到礼遇,他最在乎这个。

  “小娘子要丹朱的老婆孩子,你送过来就好,你知道这次到乃日还有那些吐蕃人么?”马周很肯定,惹小师妹大哭的一定不是这三个人,因为作为熟番,常年和大唐打交道的人,清楚的知道这片土地上有哪些人是不能惹的,自然不会为了两个贱奴去得罪小师妹。

  白羊部的头人说:“前几天从雪原下来了好大的一队人,是从吐谷浑过来的,都是武士,刚才还有人问我大狗是谁送给一个小姑娘的,很凶恶,三花不在,我就说不知道,他们见到吐蕃人就问,我正想和参军大人禀报此事,没想到您就问了。”

  瞅着这几个谄媚的吐蕃人,马周从心底里感到骄傲,这些人就是自己三年来的努力结果,原来都是桀骛不驯的好汉,短短三年,就被大唐的繁华训导成了现在的模样。

  东女族,羊同族和松赞干布的战争还在继续,这些原来的吐蕃贵族就只能四处逃跑,躲避战火,不知道当年给了颉利什么好处,居然同意他们在草原安家,如今大唐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自然需要重新投靠大唐,比草原上的突厥人还要温顺。

  一大队吐蕃人过来了?马周不觉得笑了,又是一群前来躲避战火的可怜人,看来自己需要考虑要不要收编这些新来的吐蕃人。

  “马参军,不对啊,小娘子见到的那个人绝对不是一般人物,老孙我也是见过世面的人,能肯定那人是一个大贵族,身手不凡的大贵人。”

  “大贵人?”马周抬头看看老孙,又看看一边疯狂点头表示同意的三花部,把云暮交给老孙,他准备去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够让见惯了贵人的老孙如此评价。

  禄东赞如今完全搞不清楚,大唐这样做到底要干什么?让草原上的突厥人都去放牧?他们祖祖辈辈就是这么做的,这样无限制的提供粮食真的没问题吗?

  剑南的部族得到了粮食,证明他们对抗灾害的能力更强了,这属于资敌啊,刚才自己的想法真是太可笑了,他一瞬间就想到了无数种能让大唐吃尽哑巴亏的方法。

  聪明人想的总是比别人多些,唐国皇帝是一位英明神武的皇帝,不是一个无能之辈,自己能想到的,他一定也能想到,看到乃日集市上数之不尽的货物,他真的有些迷惑了。

  一个又一个的可能都被他一一推翻,没想到啊,自己和大唐人相遇的第一天,就碰到这样的难题,这一下子就激起了他胸中的傲气,想去长安看看的想法越发的强烈。

  “你是谁?那个部族的?来这里何干?”一个很没有礼貌的声音传了过来。禄东赞有些不悦,这种高高在上的语调,松赞干布都不会对自己用。

  眼前的是一位官员,唐国的,禄东赞看看他的绿袍,伸出一只手很自然的就把马周扒拉到一边,继续看这个摊子上的麻布,拿手往开撑一撑,甚至数了一下麻布上的经线,一寸五十七条才是上好的麻布,这些麻布只有四十五条,算不得好货。

  “我定襄军参军,马周,敢问阁下是谁?不可自误。”

  禄东赞这才笑着说:“去通知定襄军总管侯公,就说,吐蕃大相噶尔、东赞宇松奉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之命,前往大唐长安觐见大唐皇帝陛下。”

  “入我我关防须有文书,这是大唐律令,你吐蕃大相又何能例外?”

  “你是地方官?”

  “正是!”

  ‘官职几品?“

  “七品!”

  “微末小吏也敢阻拦本相讨要官凭文书?“

  “拦住你,九品就足够了,我是这里官职最低的,只能亲自来勘验,已是破格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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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节初战

  赖传峰站在岳州城上,想了很多,不管用什么样的心思去揣测大帅的心思,也无法把自己军人的天职和破坏,逃跑这些很负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三千弟兄加上一千四百名府兵,足以把小小的岳州城守卫的水泄不通,不要说是一群水贼来攻城,就算是其他精锐的军兵来攻,自己也能确定将这座城守上个半年不成问题,好好的一座城不守卫,为什么要拿来糟蹋?

  “将军,标下已经将滚木礌石,铅汁热油准备完善了,只待贼人到来,我们给他来个迎头痛击,听说有好几万水贼,不知道他们的脑袋算军功不?”

  “不算,死的不算,只有活的算,残废的要倒扣你的军饷。”听到属下的都伯表功的声音,赖传峰就没来由的烦躁。

  “啊?这样的仗怎么打,将军,如果贼人攻上来了,您说卑职要不要干死他?您昨天不是都说,要把贼人插在木头杠子上,插在湖边示威吗?”

  “当然要干死他,记住了,不要伤病,贼人只要受伤,就必须下死手补刀,速度要快,不能被司马看见,这是大帅特意吩咐下来的。”

  临阵限制将军的自由发挥,这完全就是取死之道,就算是再愚蠢的主帅也不会给自己将要上战场的部下颁布一条这样的命令,云侯一向睿智,绝对不会有失心疯的时候,这里面一定有自己这种粗人理解不了的东西。

  刘仁愿接到的命令接到的命令就不是这样了,彻底坚决完整的消灭所有敢于反抗的水贼,如果必要,一个不留。

  长孙冲的定武军,就在不远的巴陵驻守,六千甲士。足以应付所有的突发事情,这也是云烨为什么会大咧咧的告诉赖传峰需要捉拿活的水贼最大的的原因所在。

  水军的艨艟巨舟,依然和计划中的一样开始开始合围君山,木兰舟作为帅舰,漂浮在湖面上如同一座山一样的就像前来迎战的水贼扑了过去,小船对付大船,无非火攻而已,巨舟上伸出长长的挠钩,抵住火船。然后就有一个硕大的石头被丢到火船上,火船被砸了一个洞,汹涌的湖水就从船舱底部涌了上来,火船没有支持多长的时间打着旋就沉到水里,水面上只有那些浇了油的草球还在水面上燃烧。

  火船接连不断的从水寨里涌了出来。上面的风帆兜满了风,船头上布满了巨大的铁钉,借着风势直扑了过来,这一次,有的船上开始有了一些悍匪的影子,亲自掌着舵绝望的嚎叫着,想要和大船同归于尽。

  湖面上烟雾腾腾。官军大船不得不退避五里,想要在这里等待那些火船自然烧尽,宽阔的湖面上也用火攻,不知道是谁的蠢主意。刘仁愿吐了一口唾沫,并不说话,就站在甲板上眼看那些水贼的大小船只夺路而逃。

  “韩先生您的预料非常的准确,官军果然让开了大路。他们以为我们这次强攻岳州,是一次失败的战策。却不知,我根本就不指望这些人能活下来,只要彻底干脆的毁掉岳州,我们的计划就达成了。”

  刘方有些伤感的看着那些前赴后继的水贼,拍拍栏杆不做声,寒辙又说:“大先生也是人间智者,为何就看不透这世间的本源,人之将将,天地万物为我所用,区区几万水贼何足道哉,人世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生死的距离永远都只有一线而已,太执着,只会让自己心魔丛生,何苦来由?”

  刘方艰涩的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一句话:“公子乃是神人,自然可以风轻云淡的看这些,老奴不同啊,昨日一个小兄弟笑着给了我一个橘子,我吃的很香甜,今日就要他去送死,老奴心中不快一点,前天一个年轻的兄弟在老奴上船的时候,扶了一把,今日就要他去送死,心中的不快又增加了一点,前些日子一个和老奴年纪相差无几的老兄弟和老奴在落日里共享了一葫芦劣酒,今日就要他去送死,所以老奴心中的不快累积了很多,公子,如今你要我抛开一切,敢问我如何抛开,怎么能抛的开。”

  “你意欲何为?”寒辙讥诮的看了刘方一眼,很有兴趣的,瞅着刘方,看他要做什么。

  “公子是神,一来到洞庭湖就打开杀戮,轻易地收服了二十几股水贼,财货诱惑,名利昭彰,无所不用其极,憨奴在泻湖边上强悍凶残的一幕,吓破了所有人的胆,这洞庭湖还真的就属于公子了,官兵是水,水贼是石头,水总有流过的时候,石头永远会屹立在原地不动,现在我们的形势大好,因何非要毁掉所有人?

  老奴的年纪大了,手段没有公子狠,智慧没有公子高,又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被公子捏在手心里动弹不得,老奴肯定的相信,这座大营里,我唯一能够指挥的动的,就是我自己,恐怕连我的护卫现在都成了公子的人吧?“

  刘方的话一出口,寒辙就大笑起来,看着水贼前赴后继的去和官军水师交战,拍着手说:“我以为你还能忍耐多长时间,原来也不过如此,我还是高看你了,难道说想真正掌控这些水贼的欲望,竟然能够让你忘记了死亡是如何的恐怖了?“

  憨奴这个时候竟然站了起来,其中的一个把木球含在嘴里,拖着铁链子哗哗的走了过来,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刘方,只要寒辙一声令下,刘方就难逃成为一滩肉泥的命运。

  湖面上的厮杀任然在继续,水贼的凄厉的哀嚎不断地传了过来,密密的小船在逐渐变得稀疏,但是足足由三万水贼组成的庞大船队,官兵想要彻底的把他们吃干净,没有两天的时间绝不可能,云烨没胆子让这些水贼又分成很多股,为将来留下后患,寒辙从一开始就是清楚的,云烨之所以能够容忍水贼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结社成群,唯一的原因就是准备一战定大泽,否则,无法解释云烨的纵容,云烨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水贼,这是他唯一的缺漏,就这一条,就会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田地。

  喜欢一战平定大泽?寒辙想到这里就开心,如果只有三万水贼,自己就会有多远跑多远,哪怕回去被老家伙笑话,也绝对不肯冒险,可是现在有六万,就不太好玩了吧?

  从一开始寒辙就没想过和云烨拼斗什么智慧,他对自己有很深切的认识,老头子也给云烨下了断语,那就是自己比不上云烨,虽然很不愿意承认,无数的事实让寒辙说不出自己比云烨更加聪慧的话。

  没有人家聪明,那就用最笨的法子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三万人抵挡水军,三万人去攻击岳州,甚至于不用攻下岳州城只要把它变成焦土就好,不耍花招,就这样直白的杀过去就好,不计牺牲,哪怕用尸体填平河沟,也要攻下岳州。

  带着憨奴,让刘方的侍卫押着他,一起上了最后一条船,三万水贼,浩浩荡荡的就向岳州进发,这一趟不过只有百里之遥,顺风顺水之下,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

  刘仁愿非常的郁闷,这些水贼不是来打仗的,就是过来送死的,投石机,八牛弩刚把一艘船掀翻,把落水的水贼用强弩一一狙杀干净,又来了两艘比较大的船,他发现还没有轮到自己砍杀水贼,那两艘大船上的水贼自己已经杀了起来,

  一个蓝衫大汉手持横刀在水贼群里左右砍杀,虽然一人面对十几个水贼,嘴角依然噙着一丝冷笑,逼人送死的差事并不好干,不杀几个刺头立威可不行。

  左一刀削下来一个水贼的一大片皮肉,右手的拳头已经砸在另一个水贼的脖子上,颈骨折断的声音,清晰入耳,当他杀尽了挑衅自己的刺头,剩下的水贼只能低着头,冒着暴雨一样的箭矢,艰难的靠近官军,只有短兵相接才能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面对水贼毫不惜命的攻击之后,刘仁愿为了减少自己家的伤亡,不得不把阵型往后撤,水贼们发一声喊,继续咬着官军的尾巴纠缠不休。

  两天时间?刘仁愿认为大帅要自己两天之内消灭这些人,实在是羞辱自家啊,原以为水贼们一见战事不利,就会和以前一样,四散溃逃,这样一来,想要全部抓住,就是痴人说梦,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就算是自己想跑,这也水贼也会死死地咬住不松嘴,弄不清楚谁才是更强大的一方。

  韩城,钱升再一次骑着马在岳州城里巡视,远处天空上已经冒起了三道烟柱,这说明水贼们已经登岸了,正在快速的接近城池。

  城里空荡荡的,只有将士们在准备作战,赖传峰一遍又一遍的在喊话,要哪些年轻的府兵们不要慌,只要跟着自己的动作就好。

  兵一上万无边无沿,三万悍贼会给守军造成多大的心里震撼,赖传峰,杨月明都很清楚,第一次上阵的本地府兵,马上就会迎来自己人生的初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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