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ormat163 发表于 2009-11-9 11:41   全显示 1楼
浑身发痒,非常精彩的文章,只要两个人喜欢,就可以做爱,交媾。
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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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ormat163 发表于 2011-6-4 21:35   全显示 2楼
整篇文章的亮点:我觉得做人不应该被那些所谓的道德条款
限制,只要两个人喜欢,就可以做爱,交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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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ormat163 发表于 2011-6-4 21:39   全显示 3楼
文章写的马马虎虎,但是结尾讲出了本文的亮点:我觉得做人不应该被那些所谓的道德条款
限制,只要两个人喜欢,就可以做爱,交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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