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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全本] 【艳遇编年史】【全】作者:何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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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七节 报应

  一把抓着爱玛那湿淋淋的头发,然后把她扔到水桶边,说:“我数到十,你马上给我洗干净!”

  爱玛瑟瑟发抖,连滚带爬,进了水桶,飞快地洗起她的长发和身体。

  等我数到十的时候,也不管她的尖叫,一把将她湿淋淋的身体,从水桶里拎了出来。

  那其他几个女人,都不敢正眼看我,但都有点担心地看着我,她们猜不出来我要做什么,在她们的计谋得逞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的武力是她们不能抗拒的。在她们的心里,肯定认为我是一个被她们百般凌辱过的受害者——是这样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回事情,但按现在这个世界的通常的认识,大概也就是这样吧!她们猛然发现我比她们预想的时间更早的清醒过来,而且开始报复她们的时候,她们害怕了,她们不知道我将开展的报复是什么——也许,她们害怕会被我割掉鼻子或者乳头等等。

  但等到我一把将爱玛从水桶里提了出来,然后顺手一挂,把爱玛的脸冲着水桶,两条湿淋的手臂趴在水桶边上,就这样从后面开始将分身直接送进爱玛的身体里去的时候,她们明显放松起来。这……大概在她们看来,简直就是爱玛的一次艳遇!

  但很快,爱玛的叫声,又叫她们紧张起来——那叫声,可不仅仅是叫春那样的简单,而且任谁都能感觉到,那声音里有一分惨厉——是一种痛苦的声音。

  我的心里有气,所以分身已经涨到最大,而且以一种极高的频率在向爱玛疯狂报复。

  爱玛的头发不停地甩动,无数的水滴,随着她的头无助地甩动而四处飞洒着。

  便她那样带着哭喊的叫声,在让我开始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兴奋后,慢慢地却让我有些反感,因此也越来越没有感觉。

  我气得用力在爱玛那白花花的臀部猛击一掌,然后把她推开,说:“滚一边去,你让我讨厌,婊子!”

  转身,我的眼光一扫,落在另外一个躺在床边上正在瑟瑟发抖的一个女人的身上。这一次,我连让她洗一洗的时间都等不及了。

  直接上了床,举起她的两条腿,直接进入她的体内。

  “噢~”那个女人叫了一声。象是很害怕,又象是期待已久,她甚至偷偷看了一眼,象个害羞的小女人飞快地偷眼看她的情人。

  很快的,她的声音也变成了惨叫。

  我发现自己原来特别讨厌她们以这样的声调叫春……

  把向下这个女人的两条腿往床上一摔,下了床,手一指,命令她位:“都给我过来,在床前给我趴好了!”

  没有动静,她们似乎都被吓傻了!

  这些胆小鬼!刚才轮暴时的勇气和得意都跑到哪里去了?

  “啪”的一声,我的手无情地落在那个刚才在床上被我“临幸”的女人的屁股上,顿时五只手指印在她的那丰硕的臀部显现出来,由白到红,然后变得青紫。

  “过来趴好!”我再一次举起手。

  那个刚刚被打了一下的女人顿时滚下床,把汗渗渗的脸贴在床上,手臂伏在床沿上,身体微微战栗着,无数细碎的鸡皮疙瘩在她的肌肤上直若隐若现。

  “都过来!”我再喝了一声。

  其他几个女人顿时也都飞快地爬了过来,都撅着屁股在床前趴着,低着头,不敢年无。只有那个珊德娜犹豫着,她刚才没有加入到这群疯狂的女人行列,她不知道我这一次的喝令是不是包括她。

  我也不理会珊德娜,她也是有罪的,但我要惩罚的人,暂时并不是她。

  我也不吭声,在床前来回走了一圈。

  这些女人,我都不熟,但这个夜晚,她们做的事情,都不是我所能容忍的。

  所以我随便挑了一个,然后搞得她鬼哭狼号……

  然后再换一个……

  一直搞得她们都瘫软在床上,连在床沿上趴着的力气也没有了。

  但真是不是那么有意思,和想象里的那样刺激的感觉完全不同。

  甚至是味如嚼蜡。原来这种事情的感觉竟然是这样的差!

  大概是没有什么征服的快感的原因——我知道,不管我怎么想,她们一定会把这件事情作为一件很炫耀的事情来说,不管她们强暴我,还是被我搞得鬼哭狼号的,因为这是一个女性社会,而男人,是应该为女人守着自己的贞洁的……

  这样的感觉是让人如此不爽。

  等我体内的欲火慢慢平息,我看了看这几个倒在床边上,手捂着她们的小腹和那活儿的女人,真想把她们都吊起来用皮鞭抽上一顿。

  但估计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

  “都给我呆在这里,谁要是敢动一步,哼,你们也知道,要想这样的事情不被传出去,我最好的选择是杀人灭口!”我阴森森地说。

  几个女人脸色大变,都忙不迭点头……

  这时候,已经快到三更天了。

  我转过脸来,指了指珊德娜,勾勾手指,让她过来。

  珊德娜小心翼翼地走过来。

  我让她把床收拾干净,她麻利地做到了。

  我让她用毛巾把我身上擦干净。

  珊德娜喘着粗气,也按我的要求做了。

  “睡觉!”我说。

  珊德娜不解其意。

  我一把抱起珊德娜,把她扔在床上,然后自己也上了床,抱着珊德娜,她的身体因为紧张而有些发硬,但我不理会这些,也没有安慰她叫她放松什么的,自顾开始睡觉。

  抱着一个温顺而且温热的身子睡觉的感觉很不错的,很快入睡,而且因为折腾了大半领先,所以睡得还很香。

  但清晨太阳照进房间的时候,我又很快地醒了过来。

  低头一看,珊德娜仍然睁着眼睛看着我。

  “怎么,珊德娜,你没有睡?”我问。

  珊德娜在我的怀里挣了两下,委屈似的说:“睡得着才怪……”

  我转脸看了看床下,果然,除了爱玛,其他几个女人都睁着眼睛,压根没有睡,也没有敢跑的。仍然都弯曲着腿,呆在原地。倒是那个爱玛,睡得死死的,而且,还微微打着鼾。

  “怎么处置她们?珊德娜!”我征求了一下珊德娜的意见。

  “把她们送官府里去……”珊德娜说。

  “我看不如在院子时挖个坑,直接把她们埋了,一了百了!”我伸了个懒腰,威胁说。

  “这……”珊德娜不知道如何接口。

  下面的几个女人听了,顿时傻了眼。她们没有想到我睡了一觉之后,起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说要挖着抗把她们都埋了。顿时哀求声四起,把那个爱玛也惊醒了。

  而且这时候,爱玛的朋友们把爱玛出卖了,说一切主意都是爱玛出的,是爱玛把她们叫来的说要和她们分享一个美男的……总之,希望我能放过她们,要埋,就把爱玛埋了吧!她们发誓不会把昨夜发生的事情说出去。

  七嘴八舌的,吵得我头都昏。

  “够了!谁再说话,我先把谁活埋了!”我大声说。

  顿时再没有人说话。

  真是头痛。

  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呢?

  “都把衣服穿上!”我随口说道。这些光溜溜的身体气味不太好,偏偏我的鼻子又很灵敏。

  她们各自从屋子的各个角落里把自己的衣服找到,穿起来。

  穿上衣服的这些女人,一下子好看了许多。

  这让我更下不了决心杀她们了。

  我顺便问了一下这些人都是谁家的孩子。

  原来除了这个屋子的主人家的孩子外,另外五个,一个是这个城的城主家的小女儿,一个是捕头家的小女儿,还有三个,一个是盐商家的,另外一个是铁器商家的和一个家俱商家的——都是这城市里数一数二的富商家的女儿。说起来算是这个吉它城的太子党了。

  按理说,最经济的做法,是让她们每人都赔一笔“青春损失费”给我……但我毕竟是从一个男性社会过来的,这样做,我自己首先觉得太过下作了!要是让艾丽斯知道,那她岂不是要笑话我?

  但要这样放了她们,我似乎很不甘心。

  正犹豫着的时候,这丝绸商家的大门被敲得咚咚作响,然后有仆人通报说爱玛家的仆人有急事要找爱玛。

  我犹豫了一下,示意爱玛隔着门说话。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仆人隔着门,带着哭腔对着爱玛说,她昨晚上家里有点事,请假吉它城,今早上去牧场后,发现爱玛一家人从上到下,九十三口,被人杀了个精光,家里的东西都让人抢光了,房子也烧了……

  爱玛“哎呀”叫了一声,顿时晕了过去。

  我也愣住了,没有想到昨天的一场风波,会闹成这样的结局。

  我的眼睛首先转向珊德娜:“是你的人做的吗?”

  “不不不不不不……”珊德娜一连串地否认,然后她解释也是一个孤儿,只是出来跑江湖混口饭吃,要是有那么大的势力,何至于到赌台上抛头露面?

  嗯,珊德娜的话逻辑上是讲得通的。

  “那你们说大概会是什么人?”我问:“这吉它城是不是经常有强盗?”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吉它城还真是盗贼出没的城市。

  其实我先前已经见识过了:比如那个山口的强盗,离吉它城不过二天的路程,但却一直都没有人去攻打她们,那很说明问题了。

  据她们说,爱玛家原来是有五十多个家丁的,但按她家的仆人说的来推测,这五十多家丁,看来也是让强盗斩尽杀绝了!所以这强盗肯定不寻常……按理说,吉它城附近还没有这么厉害的强盗,说不定,这强盗是流窜作案的外来强盗!

  我想了半天,没有什么头绪。但却明白,如果有人追查起来,我却是很麻烦的!因为我刚刚和托马斯家的马场有一笔交易,这难免要有人会推测我是为了独占她家的马场才会把她一家人杀个精光。

  但爱玛现在是唯一活着的托马斯家的传人,而且她可以证明我不在现场——但谁又能证明我没有委托其他人那样做呢?

  如果有捕快来讯问我,那她首先要问的是我从哪里来?

  难道我要回答我从天上来?或者说我是一个跨越时空的旅行者,或者说自己来这个世界做救主的?就算我说了,谁又会相信?我又怎么来证明给她们看?就算能证明,那我会去那样做吗?把自己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展示给她们看?

  见我兀自不语,她们也不敢说话。

  我伸手,在爱玛的胸口拍了一下,顿时,那丫头吐了一口血,醒了过来,她呆了半晌,然后爆发一般地大哭起来。

  几个人安慰她,但她都止不住哭声。

  我想了想,挥挥手,让另外几个小痞子女人散了,只留下爱玛、珊德娜和那这房子的主人。

  “你打算怎么办?”我问爱玛。

  爱玛只是哭,过了半天才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按道理说,那群人也不应该把我家的马场杀个鸡犬不留……我估计说不定是我母亲在做生意时得罪了什么人?”

  “不会是因为你母亲刚刚拿了五万两黄金回去的原因吗?”我问。

  “也有可能,但这个世道,抢钱,一般不会把苦主家的仆人都杀光的……看起来,我仍然相信是仇杀……她们一定会找到我的……我好害怕……”爱玛抽抽泣泣说。

  真是头痛……这丫头竟然示弱,而且象是要跟着我混一样。我可不想身边有这个害人精!

  “那你还不赶紧去报官?你的那个朋友的母亲不是城主吗?去找她,让她妈替你出头呀?”我出主意。

  但我的主意显然爱玛看不上眼,她说吉它城里,又 没有多少兵,所以吉它城的官方只有象征意义,指望城主是没有用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我……我能跟着你走吗?”爱玛飞快地看了我一眼,问。

  “跟我走?然后再下迷药,然后再找一帮朋友来搞我?”我反问她。

  “不敢了……”爱玛哼了半声,但却发现她的话怎么说也难让人相信,索性她不说话了。

  “珊德娜,我们走!爱玛,你的事情我帮不了你!看在你家里遭难——神已经替我惩罚了你的份上,我这次就饶了你!但我告诉你,你和你的朋友,下次见到我,赶紧逃得远远的,不然我见到了,见一次我就打你们一次!”我狠狠地说。

  爱玛撅着嘴,没有说话,我也懒得再理这个玩主,带着珊德娜出了门。

  但爱玛却象一只小狗一样跟在我们身后,也出来了。

  走过一条街,爱玛仍然跟在我们后面。

  我停下脚步。

  爱玛隔着五六步路,见我停下,她也停下,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我挥了挥手,示意她滚。

  但她仍然可怜巴巴地站在那里,看着我和珊德娜。

  “珊德娜,你去把她揍一顿,这丫的真是讨厌!”我说。

  “……也许,让她跟着也行。你在托马斯马场还不是有一大笔股份吗?要是这样翻脸,寻孙是会有所损失?”珊德娜反过来劝我。

  “这……”我心里一动。虽然托马斯马场被人洗劫一空,但那马场的土地还在。而且那成千上万匹飞马,目标太大,强盗们也不会带走,所以马场的损失是表面上的,而且托马斯的人死光了,对我是有好处的……只要经营得法,应该很快能恢复元气。而这个爱玛,现在确实是马场最合法不过的主人了——她却想跟着我混。而我是马场的合伙人,要说见死不救似乎也说不过去。但爱玛这丫头昨夜竟然……算了,反正我的观念和她们这个世界不一样,而且昨晚上……我已经算是报了仇了。

  人不能得了便宜还场乖,那样不好!

  我招了招手,让爱玛过来。

  爱玛害怕,但仍然慢慢吞吞地走了过来。

  “算了,那你就跟着我吧。但我要说明白,要想保命,也不是那么容易。你今天危险了,我跟着我,以后没有危险,你一样要跟着我!以后你就算我的仆人了,这样你能接受吗?”我问。

  爱玛皱了皱眉头,过了一会儿仍然没有出声。

  我拉起珊德娜就走。

  后面这才传来爱玛的声音:“好……我答应你就是。”

  我不理她,和珊德娜继续向前走。

  爱玛追了上来,一边走一边喘着气说:“要不,我做你三年仆人,三年后要是你觉得我表现得还不错,你就还我自由好不好?”

  “你回家去吧!”我头也不回地说。我要表达的意思是要让她知难而退,所以压根不和她讨价还价。

  爱玛不再说话,只是跟着我们走,也许她确实无处可去了。

  过了两条小巷,到了我们在吉它的家。

  在门口停下,我对爱玛说:“你怎么还跟着我?”

  “我是你的仆人呀!”爱玛理直气壮地说,而且在她的语气里,一丝的失去亲人的悲伤也没有。

  “你家里人都死了,你就不用回家去看一看吗?”我问她。

  “她们会死,我回去一样会死掉。我怕死!”爱玛一样说得理直气壮。

  我没有脾气了。

  但进门的时候还是叮嘱了她们一句:“到我家里,你们是仆人!而且是半哑巴仆人,哼,谁要是多嘴……”说着,我做了一个在脖子咔嚓一下的手势,这才头也不回地进了院子。

  艾丽斯正在后花园里练她的功法,我以前以为她练的是瑜珈,但问她的时候,她说不是。但艾丽斯又说,我也可以这样理解。

  海伦在后院的鱼池里练习游泳,每天早上,她总是风雨无阻的一口气游两个多小时,当成她例行的体能训练。

  玛利亚在房间里用她那蛊惑人心的语调在读一段旧约。这些日子,她的土著语言学习进展很快,正打算把一套圣经都翻译过来。

  只有戴安娜仍然在她的房间里睡觉,享受着这世界。

  我们进屋后,直接把这两人领到了前院,这里本来就是仆人们住的地方。我把我们的管家找来,给这两人安排一个住处,同时告诉她,这两人,也算是我的仆人,也算是我的贵宾,所以安排要好一些。管家答应了。

  我也不理这两人是不是乐意,拔腿回了后院。

  艾丽斯见我回来,微微一笑,慢慢的收了功,然后走过来,抱着我亲了亲,然后皱了皱眉头,说:“老公,你身上的味道可不好闻!是不是昨晚背着老婆去鬼混去了?”

  我脸已经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变红了:“瞧你说到哪里去了!”

  但我仍然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遭遇。象我这样一身女人的味道,要不解释清楚,夫妻之间不信任那可就不妙了。艾丽斯不仅是我的老婆,而且显然她也会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战友。

  艾丽斯皱了皱眉头,但却并没有责怪我:“是呀,要说你的功夫,这世界上确实没有多少人是你的对手,但要是用毒,嗯,这可就要麻烦一点!”

  我也说是。事实上,我来这世界上吃了三次亏,一次是被蚊多势众的军蚊群连追了许多天,一次是被强盗的毒箭吓出一身冷汗。还有一次是昨晚上着了一群疯女人的道儿,让我羞愧难当。前面的一次还算是天灾,没有办法的事情,而后面的两次,却是因为自己对毒物没有抵抗力。我们生物的肉体,是不可能抵抗所有的毒物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一点抗药性而已。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我一样不是无敌的!不仅如此,如果我是自己的敌人,可以在瞬间想出一千种对付自己的办法……

  “所以我们来到这个世界,首先是要保全我们自己!”艾丽斯说。

  “嗯,以前我曾经幻想过自己不害怕面对面的敌人,只担心隐藏起来的敌人,但现在……估计什么样的敌人,我们都要重视了!”我点头说。

  “是不是很不开心?”艾丽斯见我情绪不高。

  我苦笑了一下,仍然不能为自己被几个简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那个而释怀。

  艾丽斯转移话题说:“我没有对你说过我的修炼方式上与你有什么不同?”

  我摇了摇头。

  艾丽斯接着:“其实我看你功夫和功夫的理论,是建立在太极的基础上的,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即使不完全是,也差不多。

  艾丽斯接着说:“我的修炼,要复杂一些,不知道你研究过没有?”

  我一怔,事实上我没有注意,顶多也只是捕风捉影的听一些,对于外国的功夫,我只是从警校的时候,从美女教官那里学了点搏击,另外就是学了一点印第安人的巫术,至于象艾丽斯那样的修行,我还以为她的那一套和我以前理解的差不多呢……不就是佛家的那一套吗?和少林功夫是同源?

  但艾丽斯一开口说她的修炼的基本法门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错了。原来我自己的思想仍然没有放开,仍然有一种自己是天朝大国的那种不合情理的可笑傲慢。

  艾丽斯说:“最基本的讲,你大概会认为一个人分两部份,一是肉体,一是精神,一阴一阳,是这样吗?”

  我点了点头。

  艾丽斯说:“在我的修炼里,一个人要是分开的话,那么最基本的切分首先是物质的躯体,然后是生命,最后是心思。”

  “物质的躯壳?生命?心思——它不就是精神?生命似乎多出来了,是不是?”我问。

  艾丽斯解释说:“要是按你那种太极的理解,生命是精神与肉体的混合物。但在我的修炼里,它,是一个独立的部份。似乎与一个生物的本能与它相关的一切……似乎能这样理解。”

  我想了想,点了点头。可是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或者它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艾丽斯接着说:“有些事情是不用心思认真去想的。比如说人要是饿了,那么就会想吃东西,不然就会饿死,那么生命就不存在了,那么躯壳也会解体,心思也无从依附!”

  “心思……你觉得饿得难受的感觉不是心思,不是属于精神方面的东西?”我问她,很虚心地向她请教。

  “心思,在我的修炼里,指的是和肉体和生命关系不太大的想法,要是说得醒目与绝对一点,比如说冶金学,或者说金星的研究类的学问,这些都和生命的关系并不太大。”艾丽斯解释道。

  我想一想,点了点头。确实,似乎我所修行的东西,似乎半点也没有涉及到冶金学,似乎我的修炼里,所有的领域都只是与生命有关,而且我们的先人似乎对长生不老羽化登仙极感兴趣至于其他,确实想得不多。

  艾丽斯接着说:“生命是承接躯壳和心思的桥梁,影响很大。比如说,你在饿的时候,在饱的时候,在绝食的时候,在被强制进食的,你的心思里盘算的事情肯定会不一样,就算想的是同一件事情,得出来的结论也会不同……”

  我恍然:“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性欲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在一个人的性欲得到满足的时候,在一个人禁欲的时候,在一个人被人强暴的时候……所感受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会有无穷的烦恼,而根源是生命的本能!”

  艾丽斯微微一笑说:“我说的是吃,是维持生命的基本方式,你说的是性,是延续生命的基本方式,都是最基本的方式方法,也最能说明问题了。你看,你出去偷吃,我并没有生气!倒是你自己垂头丧气得想不开!肉体和生命的本能,是我们躲不过的也要时时面对的宿命!所以根本就不用躲!你也不要太勉强自己。在你想和其他女人上床的时候,你就去吧!也无需太约束自己。总有你看得开的时候!就象你知道哪些感觉是饱,哪些感觉是饿,哪些感觉是自己在禁令,哪些感觉是自己被强制进食……你摸透了生命的各种方式,这样才会受生命本能的干扰,才能让你心思的修炼更上一个台阶!”

  我无语,事实上昨夜的事情,确实起因于我想偷吃……

  我真的能放开自己的……

  和艾丽斯汇报了一下后,我打算还是去托马斯牧场去看一看,毕竟那也算是我的一份产业,而且一个合作伙伴死了,总要有人去打理一下。并且让艾丽斯告诉海伦她们,晚上我们大家聚一下,看看经过这些时间之后,大家对未来还有什么想法。

  但等我到了前院,到仆人的房间里一看,真让我哭笑不得——她们竟然在爱玛的带领,正在赌钱!而且显然那个珊德娜是个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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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八节 领地

  “你们在干什么?”我喝问。

  众人慌忙起身,珊德娜连忙把钱往怀里塞。

  我一探手,从珊德娜的怀里,把那一大把钱给掏了出来,扔在地上,然后,又把手伸进珊德娜的怀里,仔细摸了一回,不仅是搜一搜还有没有钱,也顺便把这个小女人的胸肌探寻了一番。

  我让那些仆人把自己输的钱都拿回去。仆人们千恩万谢,这一次,她们输的钱可不少,大概大部分人把一两个月的工钱输了个精光——这可不利于老爷我府里的安定团结!

  并且警告她们以后不许再赌,犹不解气,又一边向外走,一边在爱玛的屁股上踢了两脚,没有想到这个厚脸皮的爱玛竟然放声大哭,说她心里难过,当然要找点事情来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不然她还不疯掉?

  我让她这么一哭,竟然象自己理亏了一般。也难得她说的这么有理!但我还是喝令她不许再哭,不然就剥了她的衣服吊起她还要用皮鞭抽她,这才吓住她。

  出了门,架着十一辆马车,带着爱玛,珊德娜和家里的十一个仆人,另外,又在街上叫了二十个挑夫,一路上浩浩荡荡出了南城门,往托马斯马场去了。

  马场离吉它城并不远,大约有二十里路,坐着马车,缓缓而行,也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也就是一个小时)。到了马场,进了那个庄院,果然血腥味大盛。

  现在是初秋时分,估计要是时间向前一个月,这时候尸体也就臭不可闻了——但现在,只有房子被烧毁时残留下来的焦味儿,尸体倒是没有被烧过,都在院子中间,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看来那些人都从房子里被躯赶出来后再杀掉的。

  田园生活并不美好,我一向知道!不方便就不说了,要是遇到这等事情,那简直就是被当成案板上的肉肉了!

  “就在这院子里把她们都埋了吧!在坑前,竖个牌子,写上她们地名字。”爱玛定了定神,淡淡的对她家那个和她一样偶然漏网的仆人说。

  我点了点头,爱玛是这样的表现,而不是哭得天昏地暗。让我很高兴,也有一点淡淡的不快——这丫头怎么没有一点亲情观念呀?

  但很快,我发现爱玛自己动手去把她的祖母、母亲还有姐妹等等亲属的尸体抱到一边,然后,默不做声开始挖坑。这让我和诧异,这才认识到,这个世界是个女性社会。女人们已经是有泪不轻弹了!比如象爱玛表现她孝心的方式,就是亲自动手把她的亲人挖个坑埋了。

  至于说不去报官,我能理解:既然吉它城是一个盗匪横行之地,去报官,那只会被官府再宰上一刀,白白费掉自己的一些银钱!我所奇怪地是另外一个方面:难道说不需要一个简单的仪式和一点点陪葬品吗?从我来的那个世界,大哭一场是难免地事情——而且渐渐的,还发展出专业的哭丧队伍了……

  我问了一下身边的珊德娜。

  珊德娜的解释更让我吃了一惊:象托马斯家这样地身份,还不足以有资格举行葬礼和使用陪葬品!

  “那……要什么样的人家才有资格?”我问。原来这个世界不仅人活着地时候不平等,而且死了以后,也是不平等的。

  珊德娜解释说,至少要到象吉它城的城主这样的官员级别或者是受到恩准的皇亲国戚,才有资格举行葬礼和使用陪葬品。如果私自举行这样地仪式和使用陪葬品,要是被揭露,可是要满门抄斩的!

  我想了一下,这样的制度,确实比较节约!而且,一但违抗,惩罚也特别严重——满门抄斩——这倒确实让人不敢以身犯险!但似乎这样的制度又太冷冰冰了,人死了,就不声不响的挖一个坑埋了……

  但这个社会显然也不是一个节约型地社会——如果是这样,那么官员又怎么可以举行葬礼和使用陪葬品呢?

  而对官员优待、官员有某种普通民众无法分享的“特权”,这正是封建制度的一个非常典型不过的特征。

  说起飞马帝国的历史,按我这些天来所查阅的资料,以及虚心向吉它城里的史官请教(这花了我不少金子请客送礼),它已经存在了一千多年时间,但这块土地之上的封建制度史,按我的理解,应该至少有五千年了,而且,再向上追溯,有文字记载的奴隶制性质的历史,也应该至少有九千年!当然,奴隶制和封建制只是我为了向诸君解释时更好的理解这个文明而使用的词汇,事实上,至少我很难分清某些细节上的东西,比如说,珊德娜现在因为欠我的钱成了我的仆人,能不能说她是我的家奴呢?在赌场上,她们说珊德娜已经是我的奴隶了!

  也就是这块土地上现在这样的文明,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有一万四千多年!它远远的要比我来的那个时代的文明更悠久!

  所以,封建专制在我脚下的这块土地上,也更是坚固。

  一切都以严酷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严格的法律在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维护皇权;维护封建的母权妇权,维护家长专制;维护封建的尊卑贵贱等级关系,维护官僚贵族的封建特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压制商品经济;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而一切,所有人因为千万年的思维惯性而觉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

  我们要改掉自己的一个小毛病——比如睡懒觉什么的小习惯都难于上青天,何况是想去变动一个社会的根基?所以,我这个“救世主”,其实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丧气的话就不说了吧……

  等到把所有的死人都埋了之后,我和爱玛商量一下:马场要怎么运营下去?

  爱玛摇了摇头,说:“一万两,这个马场就是你的了!怎么样?”

  我一楞,没有想到她会要卖掉这个马场。

  “你需要用钱?”我问她。

  “当然需要。而且,我想出去散散心,不想再呆在吉它城了!”爱玛说。

  “你……”说实话,这爱玛除了有点荒唐无稽的事情发生在我和她之间外,并没有多大的关系。而且,爱玛提的价钱也算是合理。

  爱玛指了指南方的一座山说:“你瞧!从吉它城的南城墙下开始,一直向南,翻过南面的那座山,再向前走十里路直到一条河,这南北距离上的土地,都是我家的牧场!恩,东面,是从吉它南城门出来后通往萨拉郡的那条路,西面到西方地那座山的中脊线……事实上西面的土地也是无主之地,要是你乐意,一直向西发展肯定也不会有人管你!你看怎么样?”

  爱玛说话倒是条理清楚,而且很有诱惑力!不能不让我心动。

  但是我还是问了一句:“那吉它往萨拉郡的路东是谁家的牧场?”

  “是乔伊斯家的。”爱玛淡淡的说,但我却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一丝怒火一闪而过。

  我便问:“乔伊斯家?是吉它最大的马场吗?你家和她家有什么过节?”

  爱玛摇了摇头。却说:“这你不用管!你是你,我家是我家。”

  我心里暗暗地觉得不妥当。

  但这牧场的价钱还算公道——公道得有些便宜!要知道这马场里的飞马便有近八千匹,也要值八千两金子!

  于是也就接受了这个价钱。

  接着,爱玛又带着我骑着马巡视了一下这个牧场。

  这个牧场与我原先想象的并不太一样,整个牧场的土地就成分而言,大致上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牧场主的私有土地。第二,仆人家地份地。第三,供放牧的草地。第四,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而且,爱玛也指点了一下原先牧场里的各种建筑物存在的位置。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原来则大致分为三种:第一,是位于高处,爱玛一家的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第二,简陋的牧民茅舍。第三,公共设施,包括神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等等。

  爱玛在说她家原先住处的时候,眼泪在眼睛里直打转儿。

  而且,我也了解到,在她家的这次牧场里死去的人里,并不仅仅是她的家人。事实上,这个大陆上的每一个庄园里,基本上除了必然的有庄园的领主和她的家人之外,还要有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所以,她家里有五十几个遇害,说明她家的马场的规模并不算大!另外,替她家照看牧马的人算是佣人,基本上两三个牧马人,照看二三百匹的牧马群,所以,平常并不回到庄园里住,她们也没有在这次灾难里遇害。也就是说牧马照看的事情,仍然可以由那些牧马人来做。爱玛顺便提了一句,牧马人的工钱是一年两到三两黄金。

  我当然也不想到其他地方去找人。

  我还指了指南面的山问爱玛:“我能在那座山顶上修一个城堡吗?”

  爱玛摇了摇头,说:“不行的!只有贵族才有资格拥有自己的城堡!就算是吉它城的城主,她不是贵族,她也不能拥有自己的城堡。”

  这让我的心一沉。

  要是没有城堡的保护,在这荒野里住下来,哪里还有什么安全性可言?

  “有什么办法绕过这些规定吗?”我问爱玛。

  “基本没有办法……”爱玛说。

  珊德娜这时候插了一句话说:“除非有战争发生,军队要驻扎的时候做一个堡垒……战后废弃了,经过同意才可以出让给普通人住……”

  珊德娜说的这种可能性,仍然在目前是行部通的。

  “那……有什么办法能构建一个防御体系阻止悲剧再次发生呢?”我问。据说,爱玛一家来这块牧场也只是经营了五十多年时间,她家的前一个牧场主一家,也是让人灭门的。

  爱玛阴着脸摇了摇头。

  “那……乔伊斯家也是住在野外吗?”我问。

  “那倒不是,但她家是贵族,可以修建城堡,城堡里人也多,有六百多人,小股强盗根本不敢去,而且,她家里一直有人在萨拉大营里做将军,所以,就算有大股地盗匪也是不敢去她家的领地上生事……”爱玛说着,丧气地摇了摇头。

  “哦……她家的牧场岂不是很大?”我问。

  “嗯,比我……你的这块牧场要大十几倍。”爱玛说。

  我心暗暗的吃惊。现在我打算经营一个牧场,原来竟然身边有这样的一个厉害的竞争对手……干脆过几天转手把这牧场卖给乔伊斯家算了。要不然,看看能不能借她们家的壳儿,说是她家的分店,以这样的名义在我的牧场上也修一个城堡——安全第一呀!

  但后来,我们真正带着笑脸去和乔伊斯家的人谈论合作的事情地时候。别说乔伊斯的主人,就连她家的家人都没有一个愿意出来哪怕是小小的瞧我们一眼!就是一个小小的管家——连大管家都不出来见我们一面。

  那个小管家说起话都是从鼻子里出气地一般趾高气扬!

  她反问我们,只要她家想要,这周围的草地多着了,为什么我们认为她们会花钱去买?

  特别是当我提出想借一下她家的贵族称号……她简直是震怒了!

  她觉得这是我们这些该死的贱民对她家的贵族称号的最让人无法忍受的亵渎!不仅如此,她立刻让一群凶恶的家丁过来把我们马上赶走——若不是我们算是她的邻居,她扬言那一定会把我们都立刻打断腿让我们爬出她们的城堡!

  真是太伤自尊了!

  我心里想,要是大爷愿意,今晚上一个人过来,也能让你这阴暗潮湿的破城堡血流成河!

  但艾丽斯说,还是不要生事的好……当然,这都是五六天之后地事情。

  还是接着从爱玛和我参观完了托马斯牧场回家那段说吧!

  我和艾丽斯说了一下,艾丽斯对我经营的事情从来不反对,她说我自己做主就行了。

  于是,请了中间人,并且,通报了吉它城的城主,办了有关手续,交了手续费,晚上还在吉它城请了几个吉它城的名流吃了一顿,把这件事情敲定下来,而且,把一万两黄金也交给了爱玛。

  这样,我就成了飞马帝国的一个新的领主,托马斯牧场成了我的领地。

  但爱玛并没有立刻走掉。

  她又在我家里住了几天——她真是幸运!因为三天后,有一个对她来说是个非常好的信息。

  三天后,也就是我和四个女人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九十九天!

  兰花忽然回来向我汇报工作。

  她说她前几天拦截了另外一帮强盗,而且从强盗的马背上抢了七万两黄金!但她们审讯了一下被她们捕获的强盗,知道这些黄金是托马斯牧场,所以,她便分文不动地送回来了。

  我一听很高兴,便让她说的细一点。

  原来那伙洗劫托马斯牧场的强盗是从太阳帝国流窜过来作案的,一伙人一共二十六个。到了兰花的关卡后,先是杀了两个在山下设卡的人后,那帮异国强盗又冲上山想把由兰花把持的那个山寨洗劫一番。

  谁知道这山寨现在正是兰花和她的护卫队的训练营!本来就有二十过个归顺的山贼,再加上经过近一个月严格训练已经小有规模的三十个护卫队员,所以,兰花她们人数上有优势!再加上我传授给她们的枪法很管用,所以,几个回合下来,那伙异国强盗不敌兰花,转头就跑。但在下山时慌不择路,结果闯进了兰花她们设伏的陷阱区,所以,最后,竟然连一个强盗都没有跑掉……

  既然钱找回来了,那我也没有理由独占,于是,我知会了爱玛,告诉她的家仇已报,而且,还退了两万两金子给她!

  这次事情,除了让我很开心之外,也让我不由得对兰花的那个小小的护卫队刮目相看!

  所以,特意多问了一会儿关于那个护卫小队的事情。并且,当即决定再由兰花再找一百人做佣军。而且决定,在训练期间,兰花负责那个一线天关口的过路费中原定上交给我的四成部分改由兰花留用,专门用来改善护卫队人员的伙食——穷习文,富练武!伙食跟不上,那么体能训练就不可能跟得上!训练出来也不太可能是好兵,仅靠一时冲动去打仗是危险的!

  另外,我找来了海伦,让她等到兰花的护卫队新人征集齐后,由海伦亲自带她们训练一周,并且编一个基本的体能和队列训练大纲出来!

  既然兰花的队伍出了成绩,那么,我也很乐观地问一下关于莉莎她们运盐队的情况。

  但一问之下,觉得她们的进展不是很好,问题在于,莉莎她们的人一多,组织协调上顿时出现了问题。

  这也是难免的。本来是一个二三十人的小队,现在,一下子膨胀到了三百多人,一千多匹马,自然莉莎就调度不过来了,每天在路上走的里程,比以往慢了一半!再加上各种奇多的损耗,所以,增加了十倍的投入,实际上只多了三倍的收益。

  对这个问题,我想也不想,把莉莎传过来,而且,让她把她认为能力比较好的伙计找十个人过来。

  人找来之后,她们都面有愧色。

  我先是慰问了她们一下,对她们这些天来所受的苦,表示了一下感谢,而且,立刻给她们每人发了一个三两金子的红包。立刻,她们的脸上的愧意更盛了。

  我问她们问题出在哪里?

  她们都检讨了一下,但大体上都说是自己不够努力。

  我摇了摇头,说:“问题并不出在你们身上,而是在现在的条件下,这样一支三百多人一千多匹马的队伍的组织形式出了问题!你们走的都是小路,忽然出来这么一大队人马,再等前伺后,难免要耽搁许多时间!所以,我想把你们这三百多人的队伍,分开来,重新组织一下!”

  这些丫头们有些恍然。

  我接着解释:“你们的路途上,最耽搁你们时间的一段路程应该是过那条大河,对吧?”

  她们都点头。

  我说:“我们先把那个渡口修建好,增加过河的缆绳,这样能节省很多时间,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地问题,还是要把分组分好。我看这样吧,河东西的一百里路,只要一个组就差不多了!但要在中途和河边设立两个补给站!这一组大概只要二十个人就差不多了!每天把补给物资从吉它城运送到河边的补给站,然后,再从河边的补给站把盐运回到吉它城!这样效率会高一点,而且,一个二十人的商队,行动肯定要利索很多!另外,河边再放一组二十个人,专门负责把盐和物资来回运过河!因为每天都在做船工,所以,她们的效率也一定要成倍提高!……河西面的情况也差不多吧,因为河西的环境恶劣一些,所以,平均五十里放一对人马周转物资也应该满足需要了!这样,河西放上六个二十人一组的运输队,最后是在盐池边上留下一队人专门负责挖盐!最后,有兰花负责调度,调整每个队伍的人手和马匹,保证我们挖到的盐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吉它城下!恩,对了,我们就在城南的托马斯马场建一个库房来存放吧,我怕我们挖的盐太多,城里会放不下!”

  说到最后,我改变了主意,临时决定在托马斯马场建一个仓库来放盐。

  事实上,并不是我太乐观!

  一个月后,新鲜盐块源源不断的被送到了托马斯马场的库房里,很快,几十吨盐便把库房存满了!

  所有人都喜上眉梢!

  但我的眉头却皱了起来!

  我决定认真去做这个小生意的时候,自己认真仔细地研究了一番食盐市场。不由得对自己的冲动有些后悔。

  吉它城的盐商压根就接收不了这么多的盐。事实上,这些商人做生意简直有点死板,就算我降低食盐的价格卖给她们,她们也坚决不收,说她们吃不下这么多盐!

  既然她们吃不下这么大的批量,那么按理说,我可以自己去搞推销,正好不用受她们的中间盘剥!但事实上,这几乎也是不可能!因为,食盐虽然是生活必须品。但市场却是基本饱和的,更要命的是,食盐是专营的!

  一方面是食盐源源不断地送过来。另外一方面是压根卖不掉但挖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也源源不断……转眼之间,我口袋里的金币少了一小半。

  专营!封建制度真是讨厌……但一想到那生我养我的地方其实也是一个德性,我便骂不出声了。

  还是打劫好,收的都是现钱,而且很容易控制成本……我去看了看兰花训练的护卫队,训练倒是有声有色,很让我满意。

  但不管是我的老婆艾丽斯还是海伦、戴安娜就更别提玛利亚了!她们都反对我的打劫行动。甚至对兰花她们小队在一线天关口征收过路费也很不理解!我对她们据理力争:交警对过路车还狠狠罚款呢!我把别的强盗赶跑,自己经营这个关口只是收点钱至少不会杀人吧!要是我们一走,我百分百肯定会再有强盗过来重新经营她们的无本生意!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让兰花她们的小队做一下业余交警?

  这个理由让她们鄙视了一番,而且,她们说她们的国家的警察不乱罚款……但她们也知道我后面的理由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她们可都是不事生产的家伙,但我们现在的衣食住行,哪样都要花钱!钱从哪里来?当然是我出的!我的钱从哪里来?我告诉她们,主要就是由兰花征收过来的。

  因为食盐生意是赔本的!

  托马斯马场的生意还没有开展开来,根本没有人乐意找我这个陌生人买马,而且,马场接手过来,我也投入了不少钱……

  要说真正赚钱的,还真的只有收过路费开始的时候赚了一笔,特别是那一家伙从另外一伙强盗手里抢回了六万两黄金!

  我这样苦心经营,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一直在等着她们恶补土著语言的成功,尽量让她们熟悉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当然,我也是在拼命学习这一切——这是我们既定的方针。

  在我们到这个世界一百天的时候,我亲自下厨为几个丫头做了一桌可口的饭菜,还喝了一些本地酿造的甜酒。然后,我们交流一下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我是个现实的人,知道自己很难回到过去的时空……有人会问,黑山呢,那个时空穿梭者泰天呢?找到他也许会有办法。但隔着一个大洋,我又怎么能有办法回到那个地方去?游过去?再说了,这个大陆变化的这么厉害,要是我游过去了,但黑山已经早已不存在了呢?所以,面对现实是更好的选择,罗曼蒂克的想法就算了!因而,我提议我们要融入这个社会中去,先是要慢慢地富有起来,强大起来,然后,成为这个世界众生的榜样性人物,最后,再言传身教,改变这个世界!

  这样的想法,艾丽斯能接受。

  但其他女人就不能了。特别是玛利亚,这简直是犯罪对她来说!怎么能看着这世界不公?怎么能……反正她有一大堆理由认为我这样做不妥当。

   讨论到最后,就连最现实的海伦也觉得,也许,我们应该致力于创建一个新的世界!

  我妥协说:那么我们就新建立一个城市吧,比如说像中世纪时意大利的港口城市一般。在这个城市里实行民主管理!……这个城市最好是一个海岛,易守难攻的海岛,我们只要几百条船建一个舰队就能保卫它。对了,人口怎么办?谁愿意到我们的城市里来?

  她们说只要城市好,自然会有人来。

  怎么好?我反问她们?就凭我们几个人建设一个城市来吸引人?这要多久?我们一辈子时间够吗?

  她们答不出来。她们以前倒是真的学习过若是要发生核战争,那么,她们怎么配合男人快速恢复文明,但是,她们毕竟主要责任是传承后代……而且,条件也变化了,真的困境出现的时候,她们原先的那些办法几乎就派不上用场!

  没有办法,我替她们想。我说:要是有战争发生的时候,我们买一些奴隶过去,特别是优待买一些手工业匠人,然后,带到岛屿上去。这个岛屿最好是在以前五大湖的西区,那里靠近铁与煤矿的产地,恩,我们就靠我们先进的炼钢的技术,从陆地上进口生铁块,然后,在岛屿上冶炼成钢,再出口,顺便,再发展造船业……总之,有了铁势力壮大后,就扩大地盘……

  这个主意她们很是赞成。而且,艾丽斯本身就是冶金学博士,机械学专家,只要时间足够多,用生铁块炼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但这些都是半年以后的问题。

  她们也承认,现在是要让自己更像是这个世界中一员。

  而且,更需要做的事情,是我来赚我们事业的启动资金,而且,这启动资金,不用想,也应该是庞大的一笔。

  所以,我忙前忙后的,她们嘴里不说什么,甚至对我的某些做法恶语相向(比如说做业余交警),但她们正常的时候,对我还是很……

  我知道自己的责任很重,也知道,老是呆在吉它城也不是个事情,所以,我决定去一趟飞马帝国的首都飞马城。一方面,看看能不能碰巧也混一个什么贵族的头衔,另外,也考察一下在百日宴会上我们说的那个岛屿是否存在。

  我一直想走,但也一直不太放心,所以,一直等到兰花的新百人护卫队训练了一个多月而且勉强通过了我的验收,并且,除留下四十名继续做交警外,其他的一百人都移师到托马斯牧场后,我才告别了几个丫头,踏上前往飞马城的路。

  艾丽斯没有和我一起走,她说,若是我一个人,以我的武功,自然会来去自由,但若是有她负累,那就难说了!所以,她决定不和我走,而是呆在托马斯牧场等我回来。

  艾丽斯不和我一起去,海伦、戴安娜和玛利亚就更没有理由走了。

  但我走的时候,仍然带了两个女人上路,但她们一个是爱玛,另外一个是珊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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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九节 旅行

  我领着两个女人上路,按理说,最紧张的应该莫过于老婆艾丽斯。但事实上,最不紧张的恰恰是她。
  在她向我传达了人的存在是由物质的驱壳、生命和心思构成后,我按她的方法验证了一番,发现她的修炼方法确实有许多可取之处。

  也正如她所说的那样:确定一个高于心思的生命,是所有印度支系的修行方法的理论基础。而且,心思在这样的修炼里,绝对不是高于生命的,也不会是生命的终极的目标,反过来,心思和人物质的躯壳一样,只是生命的工具!也就是说,在她看来,她自己不是太在意周围存在的一切,也很少去想它们,更很少想要去破灭它们或者改变它们,相反,她是更注意自己的生命与环境的和谐与共。

  同时她也告诉我,她的修炼的方式,并非神秘主义的,而是能实践、可操作并且经得起验证的一项修炼!这已经被千万年来所有的修行者所取得的成就所证实。

  我相信自己的老婆不会骗我,所以,我决定把她的修炼方式整合到我的日常修行中。

  核心是:心思是生命的工具!

  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并不容易!比如说,我所练的增加所有功法的修炼速度的《多心经》,便是以心思为主的,这明显要与艾丽斯的修炼理论相冲突…但事实上,非常奇怪,这些我设想的冲突并没有存在!一旦我开始不再去“存天理,灭人欲”,而是放任生命的各种欲望,不再让它们受一直以来自己奉为正统的思想束缚,让它们自己!随之而来的便是我再一次突破了自己对身体的认识程度。紧接着,便是自己身体的各种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地提高。

  在漫长的旅途里,如果不是我还记得自己有一项改造世界的目标——这是任务——那么,我可能真的会是快活似的神仙!

  爱玛是个玩主,而且,她手里有钱了更是花样百出,所以,一路上,我们见识了许多新鲜的玩意儿。

  珊德娜也是走南闯北地家伙,见识极广,每见到什么我们没有见过的东西,她总是一口道出那东西的来历,让我惊叹不已。这另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省了一个导游。

  有人会好奇:你带着两个女人,晚上怎么睡?

  没有什么悬念,事实上,这两个女人每晚都和我同床共枕。

  俗语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而且是女性社会,这个道理就要倒转过来了。所以,我稍稍主动了一下,两个女人喜上眉梢,立刻也就投怀送抱。

  我还不至于到了一个女性社会里立刻说话就扭扭捏捏起来,觉得自己应该遵从女性社会的性道德规范。老婆又不太管我这方面的事情,我自己又何必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我本来就不是,我只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

  开始地时候,犹是分开房间,但过了几天觉得很不方便,干脆在再一次住店的时候,我只开了一个房间,虽然两个丫头会相互争风吃醋。但过了几天也就习惯了。而且,在床上,我把她们收拾得服服帖帖,又哪里有她们提意见的时候?

  不过,下了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爱玛说她到了飞马城后,会和我们分开,去投靠她的一个亲戚。

  倒是我说给珊德娜自由后,珊德娜并不相信,说她永远都是我的仆人……不知道她是否真心。但是说有人不向往自由,这我不信!

  珊德娜留在我身边,却是让我觉得非常的方便,所以,我也不追问她为什么了。这就叫难得糊涂!

  一路上我要收买的东西主要是地图。

  偏偏这玩意儿不好买。

  而且,要是我看来,这些贵族老女人们简直固执地不可理喻!我开了几千两金子的价钱,她们都不屑一顾,似乎她们都很有钱,根本不在乎我出的价。

  事实上,很多人都是没落的贵族,正是需要钱的那种人,这我才会觉得有机可乘,才去找她们,谁知道总是碰一鼻子灰……

  珊德娜笑了,说:像她自己这样的坏人,这世界上并不多,而且,特别是贵族,你可别小看了她们,事实上,几千年的传统教育,早已经让道德观念深入她们的内心。所以,她们并不在乎这种意外之财,更不会出卖自己的荣誉。

  另外,她还提了一条:要想得到这样的地图,其实向大的商队买要更合适。

  但我需要的,是那些贵族手里用的那种军事地图,有山川河流和军事要地的那种,而不是商队手里简单的地名图。

  珊德娜说,那么,就只有一条了,那就是成为那些贵族的朋友,去借来看一看,再还给她们。

  不过,这也有难度。因为贵族们的等级观念很强,她们只和她们本阶级的人来往,而不屑于和我们这样的贱民来往,更别说做朋友了!这也是这个世界的传统习惯。

  能不能救某个贵族一命,然后,那贵族一感激事情就办妥了呢?

  事实上在这块土地上很好区分什么人是贵族。

  不同等级的人的衣食住行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贵族出门的时候,一般是要坐着豪华的马车的,就像从我来的那个世界里,官员要是出行没有车接送,那是根本没有办法出行一样。但并不是说,坐车是贵族的特权,事实上,贵族的最典型的标志不是车,而是她们头顶上的帽子,说得文雅一点,就是冠。贵族的等级不同,帽子也不一样。简单说,就是更大,装饰更多,而且,色彩更亮丽。因为不能画出来,就打个比方吧,就像要是某个官员坐着非常显摆的大奔,那么,他的官阶一定要比坐着简陋的普桑要大。

  确定了目标之后,仍然很难下手,因为这个时代贵族或者官员们并不喜欢外出旅游。似乎也没有出国考察的习惯……所以,也没有让我找到机会去救人………、

  既然走正道行不通,我不得不考虑去“借”几张地图来了。不然的话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来。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我短时间内又不可能走遍这个世界。

  决定去做这种为贵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不耻地事情,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当我决定这样去做的当天晚上,单人快马接近萨拉大营,然后,我在寅时(也就是半夜二点左右)这个时候人睡眠最深的时候,翻越了萨拉大营那高高的木栅栏,然后,直接去了中军帐里。

  因为现在基本上算是和平时期,压根就没有人想到会有人敢到如狼似虎的士兵的窝里来偷东西,所以,军营里的防卫几乎都是摆设一般!我闪身进了中军帐,果然看到了我想要的地图。正挂在一块板上,是一块很大的牛皮地图。我正准备把它解下来,但眼光一扫,却发现桌子上也放者一张同样的地图,拿起来一看。却是绢做的地图,和那挂在木板上的地图却是一模一样的。

  再仔细看了一看,就看出了一点门道:“原来,那张牛皮地图,是母版。如果军营里其他谈需要复制地图,只要把那块牛皮地图弄湿,然后,把一张白绢放上去刷几下,一张新的地图就因为沾上了牛皮上的颜料而被拓印出来了。

  既然地图可以这么容易的搞出来,这些该死的贵族却从不肯卖给我,偏要害得我来偷……哼,那可不能便宜她们,于是,我顺便,又在军营里偷了点看起来值钱的东西,这才罢手,溜出了军营。从出萨拉城再到回萨拉城,前后一功这用了不到三个时辰!而且,手里不仅有了地图,而且,还有了能值几万两金子的古玩……

  可见,求人不如求己。

  事情顺利的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的索然无味。

  不过,我对古玩的兴趣并不大,这东西只是理论上的价值很高,但偷来的东西又不能拿出去卖,所以,只好找个地方把它埋了。但埋东西,最好是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埋,所以,我决定在萨拉城也买一套房子。

  买房子要不少钱呀!所以,我决定再去向有钱的贵族再借一点。

  于是,在萨拉城里,我们呆了五天,不过走的时候,我在萨拉城里也多了一套四合院儿。

  但到处借东西的不良习惯却是在萨拉城里养成了。

  在接下来的行程里,每到一处,总是先把全城的好吃的东西吃一遍,白天也去一去赌场,晚上也跑一跑我的借款生意。

  偶尔看到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也会托人送回到吉它城边的托马斯牧场去让我的老婆和其他几个女人看看新鲜,也告诉她们我还记着她。

  就这样,快快乐乐的一路往飞马城而去。一路上经过了无数的小镇,十三个小城市,六个郡城,然后,在一个叫努米亚的城市里,改乘船,又水路,往飞马城进发。

  除了是水路走的更快更舒适的原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们被飞马帝国的捕快盯上了。

  这其实是怪我没有做贼的经验,犯了一个唯生产力论的错误。

  在船上的时候,我反省了一下自己:我只是以为自己偷东西的水平高,所以,下手没有什么顾忌。

  但在处理那些偷来的钱物时,尽管我一直的做法都是把东西玩弄一番后,能烧的就烧了,不能烧的就埋了,尽量不留下痕迹,但是在使用那些金子的时候,仍然不够小心。

  这些金子偷来后,我都会找个店铺,把金子融化了,变成一个大一点的金块再使用,这本事是改头换面的做法,确实能减少风险。但是,如果有人追查起来的话,这里面的漏洞就大了:一旦某城里某贵族或者官老爷家里失窃,那么,过不了几天,街上的金铺里就有我拿一些碎金子去融化成一块大金子。而且,数量很是可疑…而且,每个失窃严重的城市,都有我置下的产业,这些房子,每套都要值千万黄金,我哪里来这么多的钱?就算在文明社会里我有权保持沉默的话,也能治我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

  所以,我决定开溜!

  只要我不让那些捕快捉到去对质,那么,所有的怀疑都只是怀疑而已。

  这样,在上了船之后,我立马给了船老大一条“小黄鱼”,声明把这条船包了!

  船老大本来就是为了赚钱才开船的,所以,她自然不反对。

  于是,在接下来的旅程里。一条能坐三十多人的船,只有我和爱玛和珊德娜三个人。等到船再停下来靠在城市的码头补给的时候,我也不再允许她们俩人下船去玩了,最多只是夜里,我潜上岸去偷几张地图。偷到的金银细软,都找个坛子密封一下,找个地方埋了,而不再象以前那样的嚣张地买屋置地了。

  所以,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很平静,也很无聊乏味。

  若不是我能时时在床上把爱玛和珊德娜那两个丫头喂得饱饱地,这两个玩主肯定早就闷得跑掉了。

  除了继续新的功法的修炼外,一张新的世界地图日益完整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了。

  一百多张零碎的地图,拼接成了一张大的地图,在揭示着一个新地大陆的海陆地貌……变化让人简直不敢相信。

  当船停靠到飞马城的时候,我们弃船登岸。

  巍峨的城墙就在我们面前,繁华的城市就在城墙地怀抱之中。

  两个丫头欢呼雀跃,准备进城。

  我却停了脚步。

  我问她们,怎么看以前我们一路从萨拉城到努米亚那十九个城市里买的十九套房产?

  她们楞了一下。

  我再问她们,她们难道不知道买房子的钱都是我“借”的?

  她们开始害怕。

  我又说从努米亚开始就有人盯上我们了,我们借着水路才摆脱困境,现在我们进防卫严密的飞马城,是不是自投罗网?

  她们的脸色大变。

  一人做事一人担!我说,钱是我偷的,自然不会要你们负责任。

  要是你们被抓到了,你们不用管我,只管交代就行了。告诉捉你们的人,我可能就是个小偷,所有的钱可能都是我偷的,因为从吉它城出来的时候,我没有带那么多的钱出来,所以,我买房产的时候,你们也很怀疑!但至于怎么偷的,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事实上你们也根本就不知道,不是吗?——我告诉她们如果让人捉住了应该怎么办……

  她们很犹豫不决。

  但最后,爱玛仍然决定进城,珊德娜仍然决定跟我走不管到哪里去。也许是爱玛觉得她身上有三四万两黄金,不进这飞马城消费一下,对不起她的青春年华和她的玩主身份。珊德娜却身无分文,她觉得留在我身边更符合她的利益吧。

  于是分了手。

  我和珊德娜又包了一条船,一条更大更舒适的一条船。

  我们的目标是去星星海!

  星星海!

  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但传说确实非常恐怖的。

  在我脑海里的地图上,星星海是一片硕大无比的海!它南北至少跨越了十个纬度,东西更是有二十个经度左右!

  也是一个形状美丽的海。

  它像一个美人的瓜子脸一样的形状!下巴放在原先五大湖的西部,头部向西南方向,放在了美洲大陆的正中间。以前美国版图上中部平原的大部分土地,除了南面的一小块之外,都被这个湖泊覆盖了!除了南部、东部、西部和北部极靠近大洋很近的几条为数不多的河流仍然向南流入大海之外,几乎所有的北美洲的河流都把河水注入到这个星星海里!无数的河流,像是这张瓜子脸美人头上长的长发!而在河流上越是靠近星星海,就越有许多一串串的湖泊,像是头发上的水滴一样漂亮!更神奇的是,在这张瓜子脸的下面,有一串七个湖泊,像是一条被河流串起来地宝石项链,挂在这张瓜子脸!

  传说星星海以前是富饶的平原(我知道这不是传说,而是事实,但新世界上的眼睛里,似乎只是传说),但在亿万年前,天神忽然发怒了,因为那个时代,男人统治着世界,而男人是怎么的,是虚伪的,是懦弱的,是荒淫无耻的……所以,这一切天上的众神不能容忍!于是,天上众神便要毁灭这个世界。

  于是,无数的星星从天上落下来,把平原变成了一个辽阔的海洋!于是,就有了星星海!

  传说揭示了星星海是由陨石冲击而成的……但估计也不太可能,因为要形成这样大的一个陨石坑,那要多大的一块陨石才行?我估计先是陨石冲击,然后,火山爆发,最后,地壳运动,一连串的反应,估计经历千年时间,才有可能形成这样的一个大湖!

  但更神奇的是,这片海洋虽然大,但是,确实人类无法企及的!因为星星海是神居住的地方!众神,就居住在星星海中间的岛屿上,她们不愿意人类打扰,所以,人类只能在近海里航行,一般不必进入海洋深处,据船夫说,哪怕只要离岸边超过一百一十米的距离航行一段时间,都会船毁人亡!

  这个传说,让我很好奇,因为它涉及到神。

  而且,我曾经自诩是神使,也比普通人更想知道,神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在我们的船开到下一个城市的码头补给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一个叫爱玛的丫头,因为拒捕,而被捕快当场击杀了!捕快从她身上搜出黄金四万多两,因为确定她就是系列大盗的主凶!另外,飞马帝国公开悬赏爱玛的两个同伙,并且贴出了爱玛两个同伙的肖像画。

  我去城门口看了一下,果然画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头像,但都一点也不像我和珊德娜。

  尽管如此,珊德娜仍然脸色大变。

  我也没有安慰她,只是若无其事的带她进城大吃了一顿,然后,又大大方方的经过几条繁华的街道,买了大包小包的物品,一路回到船上。结果大半天时间,连向我们皱皱眉头的人都没有。

  这样,珊德娜才稍稍放下心来。

  但我这只是做个样子给珊德娜看。

  事实上我心里也挺难过。

  爱玛再是个玩主,毕竟,她和我们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时间,而且,在有人捉她的时候,她没有束手就擒,而是拒捕被杀。

  这样,她自然也不会象是我交代她那样的对捕快说起关于我的一切来。

  爱玛死了,她们托马斯一家,在这个世界上就完全消失了。也许,爱玛这个丫头,看起来没有原则,自私自利,一切以玩以享乐为中心,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我慢慢感觉到,其实,这个丫头除了玩世不恭之外,其实,她算是一个好人。而且,她家人死了以后,她一直是在强颜欢笑。也许,她那时候就想到了死……

  现在,她的愿望被满足了,她追随着她的家人去另外一个世界上去了……

  我坐在船头的月光下,船无声无息的在波澜不惊的河水里行驶着。

  因为失去了一个人,失去了我对她所有的淡淡怨恨、轻视欣赏、亲切、疑问……也许更有着一种说不出来而且从来没有向她表达过的喜欢。这样的情感,忽然失去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对象,一下子,无处着落,让我觉得自己的心思,有一种空荡荡无处依附的难受……

  在这个新的世界上,我又一次思索起生命的意义!

  我要改造这个世界,但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即便立刻恢复了原来的文明,让世界的一切,变成我来的那个时代的样子——但,那真的就是我想要的吗?

  生命的本意,它终极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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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节 贵族

  从飞马城到星星海边上的水月城,坐船需要六天的时间。
  行程的第五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我和珊德娜在船头的甲板上,看着天上的流云,无声无息,背靠背坐着。

  珊德娜曾经对我说,她家里人都已经去世了,而她,以前是一个赌场老板的奴仆,但在几个月前,她为那个老板赢了几万两金子,所以,她的老板一高兴,就给了珊德娜自由。于是,珊德娜就到处游历,恰好在吉它城遇到了我。

  我问过她还记得她的家人吗?

  珊德娜忧伤的点点头,说,她记得。她家,以前也算是飞马城里的一个显赫的贵族,但是,因为与另外一个更显赫一时的贵族闹出了矛盾,后来,被那个贵族找了个借口谋害,珊德娜全家人,凡是成年的,都被以谋反的罪名给杀了个精光。而未成年人,都被卖掉做奴隶了。但她家里人丁不旺,而且,做奴隶是很苦的一件事情,所以,最后活下来的人,只有她一个——赌场的老板觉得她挺精灵的,教她赌术,所以,她没有被迫去做那些她不能胜任的粗重劳役。

  我再问她是不是还算是贵族?

  珊德娜摇了摇头,说她不是了。

  我问要怎么样她才能重新获得贵族的身份?

  珊德娜说不太可能,因为要恢复她的贵族头衔,那就是要皇帝承认当初杀她一家是个错误!以皇帝的傲慢,她是不可能承认自己竟然犯了错误,所以,即使最后,皇帝真的在心里承认当初做的不对,也顶多是皇恩浩荡的再赐珊德娜一个贵族的头衔。

  贵族……从我接触过地那几个来看,不管我怎么不爽,但我还是承认,确实,这些家伙很拽。而且,和其他普通人比起来,她们更有风度,特别是按这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来说,她们都是值得景仰的高尚人士……

  贵族的头衔,看来更是个好东西,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会给我们许多方便。但要搞一个,按珊德娜说,那却是很难!因为贵族的头衔,要么是世袭的,要么是对帝国有大的贡献,才会被皇帝恩赐一个。

  我也只是问一问,也许在这些事情上,我暂时还帮不了珊德娜多少忙。

  但珊德娜这丫头,似乎越来越对我着迷了。

  比如说,我要是和其他女人说几句话,或者看到某个我认为好看的女人因而多看了几眼之后。珊德娜便显得很忧郁……但她从来不会抱怨,更不会因此而对我无礼——她把她的身份摆的很正,她一直以一个仆人的身份在伺候着我。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也只当她是个仆人。也没有指望她对我忠心之类。但也许应了那句“日久生情”的老话,我承认自己在慢慢的喜欢她。但我更知道,自己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懵懂的男孩,我知道,不管怎么样,我的使命注定会让我能给她的东西很少,所以,我甚至自私地希望我和她之间在感情上不要有更深一步的进展……

  仆人……竟然真有这样的美事?

  如果自己不是个仆人的话,而是自己有许多仆人……这倒不失是件有意思的事情!但谁又能保证噩运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或者,就算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又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孩子或者亲人的头上?

  中午的时候,对面驶过来一条船。

  船上的风帆是淡黄色的,而且,上风帆上绣着一只飞马——这是王侯级的贵族标志。

  见到这条船过来,我这条船上的船老大立刻把我们这条船靠向岸边,给那条船让出宽阔的水面——其实,这条河已经接近星星海,能行船的水面,已经宽的足够十五条船并行了,但按照这个世道的规则,其他船,见到贵族船过来,还是要远远的靠边停泊下来,等到贵族船过去后,才能再继续向前开船。(我很习惯这种事情,也没有多少反感。想当初,我在安全部门的时候,某些领导外出,到处写字也就罢了,还常常是每到一处就要封锁几百公里的道路——要是贵族这点小特权都有罪,那么,某些人岂不是该死……但毕竟是自己在让路,所以,心理上仍然有一点点的不爽。)

  静静等那条船过去。但我看到了珊德娜眼睛里的热切,似乎,她在等着自己能有这样的一天……

  那条贵族船是一条近二十米长的双层大船,船上有许多人,特别是甲板上有几个在欢呼奔走玩耍的孩子。

  孩子见到了我们的船,跑到船舷边上,用手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其中一个小毛孩子,特别的顽皮,竟然从甲板上拿了一张弓来,然后,拿了一枝箭,射向了我们的船。但孩子毕竟力小,那枝箭只飞了十几米,便掉进了飞马河的河水里。

  另外的孩子似乎得到了启示一般,也纷纷去找弓箭来射我们的船。

  一时之间,许多枝箭,不停地向我们的船飞来,但都离我们的船有好长的一段距离便堕入了水里。

  其中一个孩子索性从甲板上拿起一只瓷瓶,猛地扔向我们。

  那只瓷瓶儿,在空气里啸响着飞了一段路,也掉进了河水里。但因为有啸响声,而且,入水后,还能漂浮一段时间,所以,更多的孩子开始在甲板上找各式各样的东西来投掷。

  我心里黯然——看来,这些贵族们,根本就不会把普通的百姓当人看!所以,才会放纵她们的孩子用箭射平民地客船…

  正想着,忽然,一个孩子因为投掷时用力过猛,竟然收不住脚,一头载进来了青青的河水里。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入水救人。

  有一个女人,身穿着贵族地衣饰,似乎想向河水里跳,但却被一群人拉住。

  孩子的头,在水里几个起落,顿时不见了踪影。

  我奇怪的问珊德娜:“为什么她们不救那孩子?”

  珊德娜说:“飞马河是条神河,特别是靠近星星海的这一段,据说也居住着神灵,她们害怕冲撞了神灵……一年以前有个公主掉进河里,皇帝命令下去救人,结果,下去了一百多人,一个也没有回来,所以,就算不怕冲撞神灵,想下去救人,也不一定能救得上来!”

  我看了看,灵觉在水里一搜索,已经发现了那个淹没在水流里地孩子,它正被河水挟带着向下游去了。不过所谓的神灵我却感觉不到。

  “我去救!”我说着,把外衣一脱。手轻轻一挥,震开了珊德娜拉着我的手,一头扎进了幽深的河水里。

  初秋的河水已经有些凉,而且,水也不是那么透亮,而是带着一点点明黄的颜色。但河水并不太深,遇到一个深塘也就只有五六米的样子,所以,采光条件还不错,我在水下能看到水中的鱼儿和水草。而且,我的灵觉也为我找到那个落水的孩子提供了非常好地帮助,所以,十几秒时间,我便从水下,直接潜到了那个孩子地身边。

  那孩子已经被水呛得晕了过去。

  我一只手拖住孩子的头发,另外一只手托着她的腰,把她托出水面。

  很快,我游向了那条贵族船。

  那条船上的人都惊呆了,她们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人会去救那个孩子…

  我顺着船锚,攀上了船,在我的双脚都离开水面的时候,感觉到水面下,确实有一股阴森恐怖的水流,急速从我脚下几十公分的地方一窜而过……像是一条恶鱼,又不像……似乎是另外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生物体。它带着阴森恐怖的杀气,而且,它和水一色,似乎很难分清它是水流还是有形的生物…

  我的脸上开始冒汗,身上也有些发冷——刚才的一时之勇,似乎太莽撞了一些。

  这条河,看来真的古怪。

  这条河尚且古怪,就更别说一望无际的星星海了!

  所以,我表演自己有点吃力的站在甲板上的时候,我的脸色却是自然的有些苍白,而且,心里有一种真实的寒意。

  那个贵妇人,扑了过来,一把从我的手里抢走昏迷不醒的孩子,抱在怀里摇晃着,想把那个小女孩摇醒。

  “你疯了!”我一把将她按住,然后,把孩子不容置疑的从她的怀里夺了过来,然后,在她目瞪口呆的看着我的时候,我狠狠瞪了她一眼,然后,大声说:“弯下腰!”

  那个贵族女人楞了一下,但立刻被我的气势所压倒,顺从地弯下了她的腰。

  我刷地一下,撩起那个贵族的上衣,露出她后背上白生生的皮肤来,接下来,不等她发出尖叫,立刻又顺手把那个孩子的的上衣扯掉,让她的肚皮贴在了那个贵族的赤裸而滚烫的后背上,孩子的头脚下悬。

  我再把孩子的一只手和一只脚交到那个女人的手里,然后,再她的屁股上推了一把,说:“快点背着孩子绕着甲板跑!”

  那贵妇开始听话的踉踉跄跄的在甲板上跑了起来,很快,有几个反应过来的人,跑上去,搀扶着那个贵妇人在甲板上跟着她跑。

  跑了不到两圈,那孩子开始哇哇的从嘴里向外吐水。

  那个贵妇人迟疑了一下。

  我示意她停了下来,接着我走过去,在那孩子的背上轻轻拍了几下,但力量却每一下都渗入孩子的内脏里,刺激那孩子把肺里的水和胃里的水都吐了出来。

  很快,那孩子嘴里不再吐水,而是吐出带血丝的粘液。

  我把孩子抱下来,同时,一股真气送入孩子的肺里,护住了她那脆弱的肺叶,孩子剧烈的咳嗽顿是停止了。

  孩子清醒过来,一抬头,看到我这个陌生人,楞了一下,然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把手伸向了那个贵妇,嘴里叫着妈妈。

  那贵妇看了我一眼……但没有敢立刻伸手要孩子。

  我扬手,把孩子送到了那贵妇的手里——果然是贵族的胸脯,大概是她的营养好,所以,胸脯挺的要命,可惜这女人太胖了……

  但那孩子到了那贵族的手里后,失去了那股真气的护佑,立刻,肺所受的伤立刻发作起来,孩子立刻又咳的让人心痛。

  那贵族求救似的看了我一眼。

  我一伸手,也不客气,把孩子抱了过来,仍然是一股真气护住孩子的肺,但没有把孩子立刻医治好。

  孩子咳嗽立刻又止住了。

  这时候,所有围在我们身边的人,都似乎看出了点什么。

  但那个抱受惊吓的孩子,咳嗽一止,立刻又开始要她的妈妈抱。

  这时候,那个贵妇人不知所措了。

  她不知道是应该把她的孩子从我的手里接过来,还是任由孩子在我的怀里哭着要她抱抱……

  我不动声色,转脸去看了看远处我刚才乘坐的那条船,珊德娜正在焦急的向这边看,大概是在等着我的消息。

  过了十几秒,我诊断了一下孩子的肺叶受损情况,估计过不了几天,这孩子会好的。所以,我也没有用真气为她治疗,而是把孩子递给了那贵妇人,说:“孩子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过几天她的咳嗽也会好的。要是她还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好了,也算是我和这孩子有缘!”

  说完,我也不听她们的挽留,几步走到船舷,然后,一后翻,身体轻盈入水,然后,像一颗鱼雷一样,借着惯性,快速的在水下向珊德娜的那条船上滑了过去。

  虽然手举在前面,但手里却多了一把匕首——饮血匕首!那是我在从船上跳下的一瞬间,从腰带上摸下来握在手里的。

  我在等着刚才那让我恐惧的生命体的再次出现。

  相信只要它是有生命的,那我手里的武器,必然能给它致命的一击!

  但我又希望能平安上船!

  而不是和这种莫名其妙的恐怖生命斗个两败俱伤……

  珊德娜乘坐的那条船,转眼之间就有眼前了,我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有点失落——难道,这该死的恐怖生物害怕了吗?

  正这样想着,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头皮一麻,似乎在水里,所有的头发也竖了起来一般!这正是一种莫大的危险来袭时我的灵觉给我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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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一节 恐怖天使

  真正的水手在水里与对手搏斗,这情形其实和战斗机在空气里格斗差不多。
  转弯,爬升,俯冲,横滚,筋斗,分离S机动……一连窜的战机动作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最后,我选择的是眼镜蛇机动!

  但也只是借用了一个战机格斗的名词,其实我的这一招是在水里和鲨鱼这类的猛鱼相互追杀时自己捉摸出来的。

  感觉到了身后的危险,我猛然把身体一弯,让伸在面前的手和水平面保持一百二十度左右的角度,同时,用尽全身的力气把自己在水中急速前冲的惯性力,完全转化成了向下的力量,保持身体紧张。

  就像一条受了惊吓的鱼,我身子一甩,已经是头向后看了。

  一般的,水里的生物也是有灵性的,比如它是捕捉鱼类和各种生活在水面以下的生物,它会算计着猎物向下潜的方向,然后,去截击猎物。

  但要是捕捉的是水面上的生物,比如水面的水飞虫,那么它会很直觉的也冲出水面,以在那小飞虫逃跑的路上将小飞虫一口吞下,而不是傻傻地直接冲向猎物。

  人类,并不是水下生物,所以,在水路遇到危险的时候,一般本能的会向水面扑腾。所以,我要反其道而行之,放弃了扑向那条小船的机会,而是直接下潜,同时转身面对这样的危险。

  战斗机的眼镜蛇动作是向上拉起,整个过程中会有一个动能全部转化为势能的几秒钟,这时候,飞机会静止,然后,会失速而下坠!

  而我,是在水里下潜,除了保持身体的平衡外,不再用力去击打水面去获得反作用力,所以,在下潜了四米多深之后,水的压力越来越大,很快的压力就能与我身体由于惯性而下冲的力量相抗衡,我的身体,便猛然停下来。

  紧接着,我身体顺势一转,借着深水的压力,同时双脚一蹬,两手在身体边上快速一划。然后,又快速的合掌举过了头顶,在手掌中间,夹着的是那把森森可怖的饮血匕首。我的身体,在刹那之间,便像刚出发射筒的鱼雷一般,急速地向着刚才威胁着我的安全的那个隐约的光影射了过去。

  它没有料到我会下潜躲避,所以,它一击不中,顿时冲到了我的前面去了。

  它更没有料到我会这么快的占据了有利地形,而且开始向它发动反攻。

  它乱了方寸。

  它在水里翻滚了两下,似乎是在希望能与我错身而过。

  但我手里的匕首,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直接射向它的中心。

  一秒两秒……时间每过去一点点,我的匕首就越是接近那个可怕的怪物的躯体。

  我的眼睛睁大,直视着它,但它却真的像是子夜里远处微弱的灯光一样,会忽隐忽现。如果不是我的意念,始终清醒地锁定了它的方位,估计,我在眼镜蛇动作做完后,抬起头来就找不到它的踪影了。

  它几乎和水完全没有什么两样——它简直就是一团活着的水,在这浩渺的水波里,常人很难把它区分出来……打个比方说,就像是极薄的保鲜膜,被放在清水里,而很难与水分开一般!

  但是,它的好运已经耗尽了。

  我并不是仅仅靠眼睛来确定它的存在,更多的,我靠的是我的直觉。所以,我手里的匕首,越来越可能刺进它的躯体里,将它切割成随意的碎片!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的匕首就要刺中那个莫名的怪物的时候,突然一波强大的电流,从匕首尖上传来,刹那之间,电流就传遍了我的全身。

  电压在瞬间,非常的高,足以一下子放倒一头健壮的水牛。

  也幸亏我曾经是和千万条电鳗打过交道的人,这一点电压,还不足以将我放倒。

  我只是觉得麻了一下,同时我的躯体稍稍一顿。

  电流从匕首,到指尖,顺着胳膊,迅速传向了脚底板,但,也只是一过即逝。

  就这么刹那之间,那个怪物已经尾巴一甩,掉过头来,慢慢地围着我游了一圈之后,再一次游到我的面前,它很自信地看着我,它一定以为我被它电昏死过去。

  我将计就计,一动也不动,甚至止住了自己的心跳。

  但我已经基本把握了这个怪物的模样了。

  慢慢地睁开眼睛,也能在水里看见它淡淡的轮廓。

  它像是一条完全由密度稍稍比水高一点的液体做成的一条飞鱼一般。

  身后有一双透明的翅膀,那翅膀要比飞鱼那寒伧的翅膀华丽许多,像是透明的绢丝做成的一般,我能感觉到那对翅膀上有无数随着水波荡漾而不停改变的图案……也许很美。

  但那种美,是一种让人觉得头皮发麻的美。

  因为这样一种长着飞鱼翅膀的怪物,它的嘴,是尖尖的,我感觉它又像箭鱼!

  特别是它的眼睛几乎看不到,但却总让人觉得,在它那光秃秃的额头,肯定有一双甚至好多少阴森森的眼睛。

  它的眼睛在看着我。

  它肯定是一种智慧的生物!

  但它,也肯定不是人类的一系!

  长着翅膀,难道,它算是天使?

  也不大可能,如果能与神话挂得上钩,估计它要算是恶魔一类。

  ……

  它又绕着我的躯体转了两圈,然后,尾巴一甩,快速地离开了我的身边——这让我有一点困惑:难道,它这样的捕猎我,只是为了兴趣?或者,只是取我性命以维护这条神河的威严?等到达到它的目的之后,它就掉头弃我而去了?

  它吃什么?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存在?它与传说里的神到底有没有关系?

  我把匕首收到腰后的刀鞘里,正准备上浮的时候,那个怪物去而复返,这一次,它像是瞄准了一块肉体的鞍子一般,径直向我冲来。而且,我能估计出,它是想把它的尖嘴,一下子扎穿我的心脏!

  就在它高速冲了过来的,快要接近我的躯体的时候,我在水里忽地打了一个旋,身体做了一个螺旋的动作,与那冲过来的怪物擦身而过,与那怪物接触到的皮肤,顿时有了麻痒的感觉。

  我一个激灵!这水里,毕竟是这怪物的天下,我可不能冒险……我毕竟是独一无二的,保存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样一想,便从背后取出了我一直放在身上的飞虎爪,瞬间把爪头的三根稀有金属拼装成飞虎爪儿。同时,一根纳米材料做的细丝,结在了飞虎爪头上。

  等那条怪物,从远处再次冲了过来的时候,我仍然是身躯微微一晃,仍然是和那条怪物擦身而过。但这次不同的是,我手里的飞虎爪儿,已经挂在了那条怪物的脊骨的两条翅膀之间的肉上。

  做完了这一切,我不再潜水,而急速冲出了水面。

  珊德娜正紧张地在船头上看着我,见我冒出了头,她像孩子一般的尖叫大喊,让我赶紧上去。

  我的身体快速滑向船舷,手一搭,跃上了船。

  珊德娜不顾我身上的水珠,一下子扑到我的怀里,哭了起来。这丫头,竟然是这样……也让我心里暖暖的感觉很好。

  “别哭了!”我拍了拍珊德娜,对她说:“我捉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你快来看一下!”

  说着,我缓缓拉动我那飞虎爪儿的细索,感觉到那个怪物正在剧烈地挣扎。

  每当它疯狂的挣扎的时候,我就把爪索放一放,像钓鱼一般。

  就算那怪物也是智慧生命,但它毕竟没有手足!所以,它不可能挣脱钉在它后脊背上的飞虎爪!

  很快,它便消耗掉了它挣扎的力量,慢慢的,便被我拖上了船甲板。

  我开始的时候,还担心它会有什么诡计,所以,格外地提防它。

  但让人失望的是,这怪物越是向上提,它就越是轻,最后,竟然像是提上来一件薄绢衣衫上来一般。

  我甚至怀疑自己提上来的只是一张怪物的皮!

  而且,是一张几乎是透明的皮。

  算了,有张皮也是好的。

  但过不了几秒,我又不得不又一次失望了!

  那张皮,一接触空气,便慢慢地融化了。

  甲板上,只余下四溢的水流,除了看起来比别处粘稠之外,并无其他异常。

  但又过了十几秒,我的眼睛越睁越大:甲板上的那个怪物的尸体所化成的水,把厚厚的木甲板腐蚀掉一大块焦糊的印痕!

  这玩意儿,竟然是有腐蚀性的……难怪空气里有一种奇特的酸味!

  我赶紧把自己的飞虎爪收回来,用一块布把爪头仔细拭擦了一番,又放在水里清洗良久,再放到阳光下一看:本来哑光处理过的合金爪头儿,已经被那莫名的生物所化成的尸水给腐蚀了一点,本来颜色通体没有差别的飞虎爪上,有了一点淡淡的花纹。虽然比以前好看了一点,但我要的是实用性,所以,这让我有些心痛。

  心痛了半天,这才注意到珊德娜的脸色异常的难看,而且,她捂着胸口,似乎要呕吐一般。

  这时候船老大过来,正要说什么,忽然看到了船甲板上的那滩液体,顿时脸色大变。

  “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她用一种颤栗的声音问。

  “是……谁知道是什么?大概是河里的水溅了上来吧!”我不想告诉她实情,也不想解释更多。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几乎是歇斯底里般地尖叫起来。

  “那……你看它是什么?我也正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不动声色地问她。

  “这……这是恶魔的唾液!是死亡的……”那船老大说不下去了。

  珊德娜强忍着恶心,伏在我的肩头告诉我说:飞马河里过了这一段,是没有渔民的。而上游的渔民,如果偶尔在渔网里出现这样有腐蚀性的液体之后,那就预示着船上的人要遭到不幸!——不幸的意思就是不久会死掉!以往凡是在网里出现那液体的渔民,都会在河里消失掉,船会成为空船,就算几十个人的大船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渔民发现网里出现那种腐蚀性液体,第一反应便是弃船登岸,逃之夭夭,永远也不再到船上去,不靠近水边……

  珊德娜接着在我的肩头低声说:“我们也快走吧……别再坐船了!”

  我虽然见识到了那怪物的厉害,而且,也对怎样杀死它有了一点点经验的积累,但要是这种怪物,就算没有我上次遇到的蚂蚁那样多,比如说十个,估计我就麻烦了。要是有二十个这样的怪物,或者有二百二千甚至两万条这样的怪物一起涌过来,那我……几乎没有什么意外,肯定要被它们一举分而食之了!

  我点了点头,决定暂时避一下风头,还是稳当一点的好。

  船老大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

  她一点主张也没有。

  我不动声色,从河里取了几桶水,小心地把那甲板上的液体冲掉,然后,再指挥船上的水手把船就近靠到了河边上。

  跳板刚刚搭好,那个船老大一声号叫,首先冲向岸。

  我正要扶珊德娜也上跳板登岸,却被一个水手拉住了。

  除了船老大,其他的水手原来都是在船的另外一头,所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们奇怪地看着我,问我她们的船老大是怎么回事?

  我看了看珊德娜,让她去解释。

  珊德娜想了想,说:这条船现在是条凶船,因为船上出现了“恶魔的口水”,船老大她先逃跑掉了……

  珊德娜还没有说完。

  顿时,六七个水手,更是来不及拿她们在船上的东西,顿时乱了方寸,一起向跳板冲了过去,而且上了岸也不敢停留,转眼之间便跑得远远的了。

  除了我和珊德娜,船上的人走得光光的。

  我让珊德娜先上岸,而我,却到船舱里搜索了一番,找了几件有用的东西,这才上了岸。

  那条船,成了无人的幽灵船无声地停泊在河边上,估计船老大清醒之后也可能再派人来把它拖走卖掉……

  本来,从这里到水月城,还有一天的水路,但要是从陆路走,却需要四天的时间,而且,没有从水路走舒适安逸。

  珊德娜上岸后哇哇哇哇地吐了半天,把胆汁都吐了出来,再也没有力气走路了。

  我先是背着她走了几里路,然后,又做了个架子车拖着她走了十几里路,这才遇到人家,才有机会向路边的一个小村庄里的猎户买了两匹马。这种马,不是吉它城边上放牧的那种飞马,它的形状倒是和我们常见的那些马的体型差不多,但要小不少,就像大一点的猪一般。

  珊德娜受了极大的惊吓,一路上她都沉默不语。

  一直等到晚上,我们遇到了一个只有七八户人家的小镇找地方住了下来,吃了晚餐,我拥着她上床躺下时,珊德娜这才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我会死吗?……我好害怕……”珊德娜大哭着往我怀里钻,像是在躲避已经在追逐她的危机。

  “没事!有我在呢!我不是已经杀了那怪物了吗?”我解释说。

  “……可是,那是天使呀!……我们肯定会受到惩罚的……”珊德娜哭的六神无主。

  “天使?”我奇怪了,同时也有了不好的预感。怎么会?不是说是恶魔的吗?

  “星星海里住着神,神会派出天使出巡,天使穿着洁白无暇的绢纱,天使有一双可以收拢的翅膀……”珊德娜哭了好一会,才定定神告诉我她自小就知道的东西。而她猛然看到我从水下拖上来一个东西,而这东西,正是白色的,正是把它的翅膀收拢,然后又神奇的越来越小,最后化成了一滩腐蚀性的水……她越是想,就越是觉得我杀死的正是一只天使!

  涉及到神的领域,一切都不是人所能揣测的。

  因为未知,所以,珊德娜像是堕入了无底的深渊一样惶恐不安,以至于我用玛利亚的招牌声调也不能抚平她心里的波澜……

  我沉默了。

  天使?我还自诩自己是神使呢!而且,我还杀掉了那个所谓的“天使”!(我也承认,要是它逃脱了,我想再次杀它,估计也要难许多!)

  接下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真的会有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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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二节 重叠之梦

  更大的问题仍然是我担心的那几样:这样的怪物多?还是少?
  这种怪物,可不像我刚来这个世界时击杀的那种叫恶鸟那样体型庞大,因而,在一个很大的区域里,只有一只两只的恶鸟。

  像这样的怪物,别说是星星海,便是飞马河里随便几公里长的一段水域,便可以养活几千万条!

  在我的理性里,是没有天使这类动物存在。那怪物,应该算是一种鱼!就算它有智慧,它也只是一种有智慧的鱼。

  鱼,一般有群游的习惯,所以,它一大群一起出现,完全是有可能的事情。

  以它的杀伤力,如果是赤手空拳,确实很难对付!

  要是有一条机械化的大型渔船,用拖网拖一番,倒是可以多快好省的消灭它……

  转念又一想:我为什么想着要消灭它呢?

  算了,如果它没有要毁灭我的行动,我也暂时不要去动它!

  看来,这世界上的人,对鬼神,还是敬畏有加的,这,倒是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也许,用我所会的巫术和医术,是能取得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的信任的。

  至于是不是欺诈,那就不在讨论的范围之内了,而且,善意的谎言是被道德所允许的……

  与其把怪物供奉成为天使,还不若我这样有血有肉的人,成为神使!

  但我也想清楚了,做神的使者其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我这样天马行空、浪荡惯了的人。

  也许,让艾丽斯来坐这个神的位置上对我来说最有利不过了,但要命的是,她也是个崇尚自然力量的人,不喜欢装神弄鬼的,她像我一样觉得自己的力量在自然的力量前,宛如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所以,要让她来做……也不太可能。

  戴安娜,就是让她去做,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露出马脚来,许多破绽,肯定会让我们补不胜补。

  海伦,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野心家!要让她做神,她当然会乐意,而且能做的很好,但估计她一旦获得了权力,第一个想解决掉的人大概就会是我。

  所以,想来想去,还要算是玛利亚比较合适,虽然不太认同她的宗教信仰,但她至少是个职业的牧师,由她来传教,肯定是很称职的。

  而且,从总体上来说,我对她的信仰虽然不认同,却也不反感,毕竟,她的宗教,并不反人类,如果要是经过她的教化,这个世界上的人,真的信仰了基督,这倒是件好事情……但神使的位置,似乎这样轻易给她,有点便宜她了……她自从和我见面以来,一直对我持一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特别是她每次见到我色迷迷地看着漂亮女人的样子,她那眼光,简直就像是看到了一个巨大无比、臭不可当的狗屎堆一般!

  选择做什么样的人,既是我们的宿命,也是我们的自由!比如说我并不反对她做个牧师,也不反对她单身,不反对她清心寡欲……但为什么玛利亚要对我的一点点小爱好,要表示出不加掩饰的不耻?要是大家都清心寡欲,那这世界上人类的传承岂不是要成问题了?要是喜欢异性是一种犯罪动机,那么,就让我为了人类种族和文明的传承而作自我牺牲好了!——这是多么伟大的人类解放事业呀!为什么偏偏玛利亚就不能理解?哼!就算她做了神使,我也会找机会让她知道,做一个普通人和异性相拥而眠是件多美好的事情!当然,这样的艰巨的任务,还是由我亲自来实行比较好——也算是她做神使的代价吧。

  好了!就让玛利亚来做神使来宣扬她的教义吧,而我,嗯,自己就做一个护法的天神!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神的体系,那么,这神与神之间的关系,会怎样摆布呢?

  她们之间会有冲突吗?

  而且,基督是个男性的神,而这个世界,因为是个女性社会,所以,几乎所有的宗教信仰里,主神和众多的神使,都是女性——这神与神之间的冲突,会是一场演变成一场两性之间的冲突吗?要是这样可就有意思了!

  要是我来宣讲一个教义,我肯定会为了快速的达到效果而与原来的宗教达成某种妥协,比如说,我会讲,上帝是个女人!当然,不仅如此,而且上帝还是个女孩,是个极其漂亮的女孩,而且,是个永远的处女!但要是让玛利亚来宣讲她的教义,那么,上帝就是上帝,耶和华就是耶和华!还有什么埃及、以色列、耶路撒冷、亚当夏娃……她一个字也不会变!

  但基督教的所有的教义是建立在一个男性社会的基础上的,而现在,在一个女性社会里,玛利亚修女,却要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来维护一个男性神灵的地位——那么间接的,她是在维护男人在这个世界的主宰权利,而且,在教义里的所有的主角,基本都是男人,这也肯定很难被这个世界上已经取得霸权的女人们坚决反对……哈,我真想立刻就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

  胡思乱想了半夜,让我很兴奋了一番,结果,最后靠和珊德娜连续做了许多次,才在一点微微的疲倦和满足里进入了梦乡。

  但夜里,我却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在一个院子里,像是一个很大很大的贵族家里的庄院子,前后有七八进,最里面还带着一个非常大的后花园,后花园里有一个很漂亮的水池,我在夜色里,站在草地上入静、练功。

  恍惚之间,觉得自己竟然站着就睡着了,而且还进入了梦乡。

  接着,忽然又像清醒过来一样,觉得惊奇的是,一个身穿着奇怪的衣物的人站在我的面前两三米远的地方。她在看着我,她是个女人!她的头上,有一只硕大的眼睛……哦不!立刻,我又像是明白过来,这不是一只眼睛,而是,她戴着头盔!一只像太空飞行员一样的头盔,但头盔里面并不是空气,而是一种液体,我几乎立刻又肯定了。那种液体是水!而且,她穿的一整套衣服完全像宇航员的太空服,而且,太空服里灌满了水!里面没有半点空气。

  她就是泡在水里的!她看着我,在宇航服里有两只让人难以理解的眼睛,那两双眼睛正在看着我!

  她似乎想要威胁我!

  但我不能理解她的意思,所以,她也就不能威胁到我。而她在水里,又发不出声音,所以,我和她之间没有办法交流!

  她很不耐烦,抬起手,对着我。

  我一惊,感觉她手里的似乎是一种武器!

  旋即,这种预感得到了证实!

  一股水流,带着一种酸味,径直向我射了过来。

  想也不想,我便向边上一个翻滚,同时,已经在翻滚时把上衣脱了下来,顺手一甩,在躲过主要水流的同时,把拨溅过来的水珠也封锁住,不让它沾上我的身。

  我在翻滚的同时,除了一只手挥舞衣物外,另外一只手,在地上顺手捡起了一块称手的石头!

  上衣沾上了水珠之后,顿时,冒出了一股白烟,丝绸衣物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已经被那水珠腐蚀出了无数的小洞来!

  等我见到衣物被腐蚀,心里大怒,手里的石头顿时往那个身穿宇航服的怪物头上扔了过去。

  咚的一声沉闷的响声!像是扔在一个灌满水的牛皮鼓里一般。

  我吃了一惊,那怪物也是吃了一惊。

  我吃惊的原因是那怪物的宇航员太空服一般的东西,竟然很结实,我那块能把一条狗的狗头砸碎的石头,竟然没有损坏她的那套行头,只是让她稍稍退后一两步。

  而她可能没有想到,我竟然手里会有一块随时能抛出去伤她的石头!她也想不通,为什么我的手上会有一块石头?

  她慌忙抬手,似乎想再射我一些液体……

  我这时,手里已经没有东西了,但急中生智,为了吓唬她一下,也顺手使劲一掷!虽然我掷的是空气,但这一掷,仍然吓坏了她!

  她手臂所指的方向再也不是指着我,而是指向了天空,而且,这一次是连续不断的水流,而不是刚才只有一串!

  大概,刚才她那只是示威性的。

  她在慌张中射不中我,于是惊慌的转身,几步便到了水塘边,然后,扑通一声跳下了水塘,很快沉下去消失了。

  我远远地看了看,然后,扔了两块石头下去,仍然没有动静。我的意识,自始至终,都感应不到它有生命存在,但自己的眼睛又偏偏看得真切!能感觉到它就曾经悄无声息的站在离我二三米远的地方,威胁过我,而且,要伤害我……

  我慢慢的后退,担心自己一转身,那怪物又会忽然从身后出现。

  接着,像是清醒过来一般!啊!这是一个梦,我站在草地上想。

  但我摸了摸自己的衣服上,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来!

  我那丝绸的上衣,真的有无数细微的小洞,它已经被不知名的液体腐蚀掉了,几乎不能穿了!……一时之间,又是迷惑,又是紧张,又是茫然不知所措。

  紧接着,我真的从梦里清醒过来。

  身边还躺着睡得香甜的珊德娜,窗外仍然凄凄月色。

  坐起身来,摇了摇头,自己竟然做了一个梦里套着梦的荒唐而恐怖的梦!

  我想喝点水,便起身走到窗前的桌子上,准备端碗喝点水,但忽然一个激灵!

  那水碗里,竟然有一丝清晰的水纹,从水碗中央,慢慢地荡漾开。

  想起刚才的那个梦,我忽然有了胆怯,转身看了看搭在床头的那件上衣,忽然觉得自己得到了某种启示一般。

  我的头皮开始发麻,甚至,我推醒了仍然在睡着的珊德娜,然后,这才拿起搭在床头上的丝绸上衣。

  慢慢地展开,无数的月光,正从上衣上的破洞里穿过,然后,射在床上。

  我的心跳得厉害。

  “什么时候你的衣服破了这么多的洞?”珊德娜问我。

  我无言以对。

  难道,那个梦里套着的梦,竟然会在现实时部分地实现?

  只觉得全身都发冷。

  看了看放在桌子上的水,它表面上的波纹仍然在不住地荡漾,本来让我觉得亲切的水,这时候却让我不寒而栗……

  把水倒在地上,却并没有想象中的把地面的条石腐蚀而直冒白烟的事情发生。

  那一碗水在石头地面上,闪烁着窗外的月光。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怎么了?”珊德娜裸着身子,软软地贴在我的后背上,两只小巧玲珑的乳房,轻轻磨擦着我的脊梁。

  “我的衣服……”我不知道说出来,珊德娜会不会相信。

  “是不是在梦里被神的使者烧坏了?”珊德娜在我的耳边小声问。奇怪的是她的声音平静,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意味。

  “你怎么会知道?”我更奇怪了?难道,她能看透我的梦?还是看透我的心?

  这样想更让我心惊胆战。

  “害怕吗?”珊德娜问。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这时候的语气,像是在安慰,又像是怜悯。事实上,这并不是她轻视或者小看我甚至幸灾乐祸的原因,我知道,这是一个世界的第一性问候第二性的口气,就像我来的二十几世纪时男人安慰女人时用的口气一模一样。

  “你呢?”我明显是有些担心,所以,不承认这一点,反而会让她看轻。

  “我不害怕!甚至,我有些欢喜,因为能和你一起死!”珊德娜的话,直白,但却也很认真。她知道她帮不了我的忙,所以,她觉得,她和我一起死,便是件值得的事情。

  “仆人需要为主人殉死吗?”我硬着心肠岔开话题,避免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的尴尬。

  珊德娜一愣,脸色一暗,摇了摇头。

  “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的衣服是在梦里被烧坏的?”我再一次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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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三节 方阵

  “这样的事情,也只有你不知道。”珊德娜声线有点沙哑:“我们从小到大,一直是在这样的传说里长大的。谁要是冒犯了神,那么神会在梦里,来到那个犯了罪的人的身边,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小的时候,我有一个很要好的伙伴,曾经因为向神河里扔了几块石头,当天夜里,她的手指被切掉了三只,她当时扔的石头也是三块!”
  我心里一紧:这神也太苛刻了。

  “那么,神总是在夜里,在人的梦里出现吗?要是白天人睡着了,是不是也会被神惩罚?神杀人吗?”我接着问珊德娜。

  “神总是在夜里的梦里出现,根据冒犯神的程度,有的人被割了舌头,有的人被烧掉了脚,当然,也有的人,会被神烧成一块木炭。”珊德娜说话的声音轻飘的,没有一丝的感情,她大概被我那句“仆人”的话伤了心。

  “那么,比如说,我和你挺要好的,那么,会诛连到你吗?要是我冒犯了神。”我问。

  “神是正直的,这我倒是没有听说。我见过多得数不清的被神惩罚过的人,但没有说是因为受到诛连。”珊德娜说。我问她一句,她答一句,不再像以前那样的发言涌跃了。

  “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我说:“你瞧,你不会有事!而我,只要把睡觉的时间放在白天,或者晚上睡觉不做梦,那神就无奈我何了!”

  “可是……人怎么可能不做梦?”珊德娜疑惑道。

  我笑而不答,不做梦,其实只要保持一息清明就可以了。别人是不是也能做到我不知道,但我却绝对能做到这一点。

  “等到了水月城之后,麻烦你回一趟吉它郡,把我老婆和我的其他几个同伴带回来,好么?”我对她说。

  “我是你的仆人,愿意听你的吩咐。”珊德娜语气更冷清了。

  “等你把她们带过来,你就自由了,以后,我们是平等的,要是你乐意和我们一起,那你是我们的同伴,要是你不喜欢和我们在一起,你愿意去哪里都可以!我会送你几千两金子,给你做赌本……”我说。

  “真的?”珊德娜惊喜道。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言而无信过吗?”我淡然道。

  珊德娜不再生气,重新高兴起来。

  但我却因为有了这样的事情之后,高兴不起来。

  事实上,有一个威胁,一个致命的威胁压在头上的时候,估计高兴得起来的人并不多。

  所以,接下来,我睡眠的时间非常的少,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无所事事。于是,我便把自己以前学过的武功的一套,系统地复习了一番。

  有压力的情况下,倒是把丢掉了许久的东西练得比以前更精进了不少。

  另外,我也感觉到了那个印第安巫师给我的那颗丹药的厉害,稍稍整合了一下它的威力,适应了它的药性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肉体,确实得到了极大的改良。比如,以前根本搬不动的大石头,现在,简直一只手就能把它轻松地举过头顶!——这意味着,我的力量,比以前提高了一倍有余啊!另外,身体也更灵巧了。比如说经过这几天连续地有意识训练后,随手一挥手臂的速度也比以前的速度提高了一倍……

  可见,灵丹圣药,也是需要有意识地加以发掘才能得以发挥,也许,我现在能理解能明白的灵丹的用处,只是这些。至于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妙用,我还不知道。

  等到了水月城,我们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套房子,找人简单装修了一下,花了近六万两金子,但房子的规模,虽然不能和王侯将相家的花园豪院相比,也可以算是中等富裕人家的平均水平了。

  最让我满意的是院子紧靠东城墙,而城墙外,是一望无垠的星星海,站在我们的三层楼阁的顶层,便能看到星星海的美景。

  房子收拾好了,珊德娜又张罗着,给我雇了四十多个佣人过来——佣人是自由人,而仆人是没有自由的,这是有区别的。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我打发珊德娜去吉它,在这之前,我已经让人送信回去了,相信珊德娜去了之后,艾丽斯她们应该已经准备就绪了。

  等珊德娜走了,我一个人住着这么大的院子,还真有一些不习惯。

  于是,除了练功外,郁闷的时候,便去酒楼喝酒,顺便用自己灵异的听觉,去偷听酒店里喝得醉熏熏的酒鬼们说的那些醉话……

  本来,这是件平常的事情,但我没有想到,这也会给我惹上许多麻烦。

  我一个人跑酒楼喝酒,这简直就像二十几世纪的时候,一个单身美女泡吧一样有吸引力。

  所以,总是有无数惹人讨厌的女人,过来缠着我,说一些无聊和傻话,想要泡我……要是她们都很有意思也倒不失为一件美事,可惜的是这些“花花女子”无趣得让人恶心,不管是谁,泡男人,都是那么几句干巴巴的话,远远没有珊德娜那么有意思,要是比起艾玛,那更是差得远了!——现在,我都有点怀念起和艾玛一起的那些花天酒地的生活了,不知道她在另外一个世界还好吗?……

  过了两天,更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了!

  有几个女流氓,竟然要来个霸王硬上弓,要把我强拉到一个阴暗的角落强暴了……真是可笑!我又怎么可能再吃这样的暗亏?

  我的手轻轻一震,几个无赖顿时飞了出去。

  但麻烦也跟着来了!酒楼的楼板年久失修,其中一个女流氓竟然在跌倒的时候,一屁股把楼板坐了个洞出来。同时,那个破洞边上的尖锐的木茬,把那个女流氓的屁股刺得像只刺猬一般。

  在嗷嗷的尖叫声里,她的同伴跑得飞快。

  我不理会她,自顾把目光越过远处的城墙,望向东方的大海。

  这星星海,照我说,应该能算是上帝送给人类的一个最大最珍贵的礼物!这么大的一片海,竟然完全是干净清冽的淡水!不过,这样大的一片海,大概被那种莫名的生物占领了。而且,传说星星海是陨石砸出来的,那么,那块威风的陨石上,是不是有外星生命的存在?或者,珊德娜她们所畏惧的神,莫非就是外星生命?也许那种生命来自一个完全被水覆盖的星球,所以,那些“神”,便不能接触空气。而且,它们有意念伤人的本领……回头笑了,不管是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但在艾丽斯她们来到之前,我还是不打算到星星海里探险。所以,只能每天对着这片海,浮想联翩……

  很快,一大群人围住了酒楼。

  其他食客,见势不妙,顿时脚底生风,溜之大吉了。

  伙计们都缩到后面的厨房里不敢出来。老板娘本来想劝阻,但也只是伸了伸头,却什么也没有敢说,便小步快跑,从后门跑掉了。

  看来,这伙人来头不小。

  但我并不担心,尤其是在这些天温故知新,功力大长后,也需要实战,来再把自己的战斗技巧,提升到新的高度。

  我也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喝着酒,但同时,也警觉的用自己的意识,把这一大群人的底探了一番。

  这群人里,有三个算是高手,五六个水平一般,其他的都是乌合之众!

  那伙人先是替那个爬在地上的女流氓拨了屁股上的木刺茬,然后,冷静地在一个女人的眼光里,极其专业地把我坐的那张桌子围了起来。

  我意识扫了一下那个领头的女人,嗯,并不是现在流行的胖妞型,虽然不瘦,但身体的曲线很不错,而且,显然,这女人是这群人中武功最高的一个。一想到她的身体每一块肌肉,都因为常期训练而很有弹性,我便有一丝兴奋。

  “水月帮三当家肯维妮这边有礼了!”那女人的话,翻译成江湖语言,就是这个意思,当然,她用的是她们那个世界的客套话,而且,叽里呱啦,说了十几句。

  我的眼光,顺着她的眼光,看了过去,从她的头顶,看到脚底,然后,又从她的脚底,看到头顶,仔细的,而且,带着明显的促狭意味。我以前倒是听说过水月帮,这是一个水运船队的护航佣兵组织(其实是镖局性质,但那个世界上就叫佣兵),在水月城,也算是第一江湖门派了。但是这个世界上,封建官府的力量异常强大,所以,江湖门派,除了赚的钱比普通人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那个叫肯维妮的女人,被我那种促狭的目光一扫,顿时,变得有点恼怒。特别是我根本不答她的话,让她下不了台了。

  她的手一指,不再客套,而是气势汹汹地问我:“你为什么伤我姐妹?”

  我哼了一声,眼睛冲着那个趴在凳子上,被两个女人架着,正嗷嗷叫唤不停。被我凌厉的目光一扫,顿时,吓得大气不敢喘,连叫唤都忘记了。

  肯维妮向前一步,再一次问:“臭男人,你为什么伤我姐妹?”

  我的目光,在她鼓鼓的胸前一扫,淡淡地说:“想知道?”说得一点火气也没有,反倒让肯维妮的火气无法发出来。

  她见我说话,刚才的怒气像是被哽在咽喉里,她咳了几声,这才适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情?”

  “坐!”我指了指我对面的空位子,同时,提起酒壶,给另外一只空酒碗倒了一碗酒。

  肯维妮不好发作,又不能退缩,便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把酒倒满,我顺手一推,那只酒碗,向前一冲,然后,像是被桌板的摩擦力阻挡,向前一倾,接着,在空中一个翻滚,然后,在桌子上晃了几晃,最后,像是滚到肯维妮面前一样,却也勉强停了下来。

  肯维妮眼睛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看,而没有注意酒碗。

  等到她眼睛飞快地看了一眼酒碗之后,她的眼光再也无法从酒碗上移开了。

  酒碗里仍然是满满一碗酒,桌子上连半滴酒也没有洒出来,虽然它在空中曾经翻了个筋斗。

  “我告诉你吧!那女人欠揍,就这么简单!来,喝了这碗酒,我们来打一架!”我说着,端起酒碗,一口喝光。

  肯维妮的手慢慢伸过去,端起酒碗,喝得很慢,她一时之间,还没有把事情想清楚,她更猜不透我的实力,但我随便一推酒碗这个“简单”的动作让她已经很害怕了。但我这样,大庭广众之下挑战,她却没有办法不接受。

  “守护神!”我站起来说。

  “守护神?”肯维妮也站了起来,她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我便是守护神!其他的你不用知道太多!”我说:“你们一起上吧,我不在乎的,也不会觉得不公平,因为我们不一样!我是守护神!”

  要想别人相信你说话,首先要说得响亮,然后,不能说得太明白,而是要让别人的想象力去补充……

  肯维妮,眼睛扫了一下她带来的那帮人,顿时,那帮人会意似的,开始暗暗地准备,竟然丝毫没有觉得自己以众取胜是件可耻的事情。

  “来吧!”我顺手一推,把面前的桌子推到一边。

  肯维妮也不答话,一拳直接冲了过来。

  我微微一侧身子,同时,向前踏进一步,身体,顿时和肯维妮贴在一起,并且感觉到她胸前波涛汹涌的那种澎湃的压力。

  肯维妮大吃一惊,一声尖叫还没有喊出声来,我的手,已经环着她的腰,然后,手轻轻一拨,顿时,她的身体,在空中转了一圈。

  嗯,手摸为实,果然是一副我喜欢的好身材!

  珊德娜走了之后的这几天,我心里一直空荡荡的,现在,乍然摸到一个喜欢的女人的身体,不由得有了几分感觉。

  肯维妮脚上一沾地,却再不敢向我进攻,而是身形一矮,竟然是蹲向地面,紧接着,就地一滚,脱出了我手脚的控制范围,回到了她的伙计们中间。

  这一招,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没有想到她这么决断,一招不中,立刻感觉到她技不如我,一有这样的感觉后,她丝毫没有不服输,而是立刻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逃得远远的。

  虽说她跑得快,但我仍然能控制住她,但我并不想太早的把她拿得死死的,我还想多见识一下这群佣兵还有什么其他的手段。

  等肯维妮一退回队伍里,顿时,这群佣兵队形一变,不再是包围着我,想要围困我的队形了,而是前面五六个是这一群人中力量最弱的几个,后面,是稍强的几个,最后,才是肯维妮和另外两个“高手”。

  这队形……似乎很让我觉得熟悉!很快,我明白过来,她们的这种阵形的布置力量的方式,原理和历史上的“罗马方阵”的原理差不多,确实不同于一般的民间打斗方式,而是一个小型武装的战斗队形,这让我很感兴趣。我还感觉到,在两翼上的几个人,手里已经悄悄地扣上了几枚暗器——这完全不是要分个高下,而是以消灭对方为目标的打法。不知道这是这世界上最流行的斗殴方式,还是水月帮的独创的打法。

  我微微一笑,勾了勾手指,示意她们进攻。

  肯维妮在队伍后面,发了命令,顿时,这个小型战术方阵,向前移了两步。

  我想了想,如果不是我的力量和她们相差很多——比如说,她们对付的是另外一个普通人的话,那她们已经胜了!因为要想打倒她们,那么,我必须先要解决阵地最前面的几个家伙。这几个家伙虽然是乌合之众,但做盾牌消耗一般人的体力还是很有用的,而且,因为两边的几个家伙手里扣着暗器,她们肯定会抽冷子,忽地扔一把匕首或者射一支弩箭等等……就算打不中,也很伤人脑筋,让人没有办法去专心对付那几个乌合之众。

  而且,就是解决了这前面几个人,后面几个人的力量,又增加了一些,所以,更难对付一些。

  如果这中间的一层又解决了,那么,面对最后几个以逸待劳的几个高手,肯定又要大吃一惊……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肯维妮在瞬间,便把这十几个人,组织起来,用一种非常简单实用的方式,把她们的人数的威力发展到最大,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这更是让我对她兴趣浓厚……

  “前进!”肯维妮再次命令。

  哗~哗~,这个战斗小队又向前走了两步,脚步整齐划一。

  我不得不退了两步,看看她们会不会露出什么破绽出来。

  但让我失望的是,目前看不出来,这样的方式已经基本上把她们这些人的力量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凝聚起来!

  她们再前进,我不得不再后退,直到无路可退。

  “你要进攻了!”我示意道。

  但她们肯定以为我是在虚张声势,好吓唬她们一下,然后,撒腿就溜。

  不过,我是说进攻就进攻,转眼之间便到了她们的阵形前,而且,像鱼一样地轻轻一摆动身子,就钻进了她们的队形里。

  她们像缓慢摆动的水草,而我宛若一条自在的游鱼,从她们身边滑过。

  她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过来,更别说进攻。

  阵形在我的面前实如虚设。

  一转脸,我的手,已经捏住了肯维妮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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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四节 美俘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我本来以为,拿住了肯维妮,就算大功告成了,所以,得意的含笑看着肯维妮,感觉着她小脖子的细腻的时候,忽然,无数只拳头,像暴风雨一般,向我泼了过来。

  一时之间,竟然是狼狈不堪。若不是我的速度是超乎想象的快,我肯定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被几十只拳头,揍个鼻青脸肿!但我,在情急之下,像刚才肯维妮那样的身形急速下沉,然后,就地一滚,出了那些花拳绣腿的包围圈。

  在我的怀里,紧紧的搂着的是肯维妮。

  我一时之间,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肯维妮的这些手下,竟然会不顾她的安危,直截了当的向我进攻——难道她们一点也不担心我会出手杀了肯维妮?

  我手一撑地面,从地上翻身跳起,同时,再一次把肯维妮拉在面前。

  “慢着!”我说。

  她们不理我的话,但却也不再像刚才那样急怒的进攻,不过,一个更严密的包围圈,却已经在几分钟之内形成了。

  我已经隐隐感觉到,肯维妮已经被她们抛弃了,已经有另外一个女人代替肯维妮,来指挥这十几个人,那个不动声色的女人所站的位置,就是刚才肯维妮所站的方位——那个位置是这个包围圈的关键的指挥之位。

  “她们抛弃你了,肯维妮!”我说

  “当然!只要我受你控制,我就失去指挥权了。”肯维妮受制于我,但头脑却很清醒,也没有慌乱,除了因为我贴着她的后腰,而让她的呼吸有些急促之外。

  我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好办法。而且,我也开始承认,像肯维妮她们这样的小的佣兵队伍,确实不是简单的镖局里的一队镖师,而是一队军人,一队头脑清醒的军人。

  我不再小看她们!

  一个民间的护航的小队,尚且如此训练有素,我就更不能小看这个世界的帝国军队了。她们的战斗力,应该更惊人,而且,悠久的历史,也一定留下无数的战争的战例供她们学习参考……我甚至怀疑,她们适应这个冷兵器时代的战斗理论,要比我来的那个世界,更险峻许多!

  “你不是三当家吗?”我不甘心的问。

  “我又不是大当家……”肯维妮快速的说了一句。

  她说的也有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女皇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第一,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而在她们佣兵队里,肯定大当家的一手遮天……其实也不难理解,就像书记是皇帝而副书记什么的只是跟屁虫是一个道理。

  我正想说什么,但对面的佣兵们,不给我这个机会了,她们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真烦人!

  我身形一晃。蓦然发动,手一挥,脚下不停,凭我那让人难以置信地快速身法,刷刷刷刷,一口气打了那十八个女人每人一个耳光,而且,每一记耳光都准确的落在那些女人的左面的脸上,还烙下了指印。

  那些女人惊诧的用手捂着脸,看着我,有些不知所措。

  她们可能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竟然会有人能在瞬间给她们每人一个大耳光子。如果不是相互之间脸上有手指印,她们肯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很是满意,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练身法,虽然也能感觉到步伐节奏的美感,但却没有现在这样打一群人每人一个耳光有成就感。

  一不做二不休!

  我轻声一笑,将自己的手竖了起来,非常自信的晃了晃,然后,身体蓦然发动,再一次向这伙女人冲了过去。再一次噼里啪啦,给她们每个人的另外一侧脸再来一次打击。

  转瞬之间,我再一次轻松的回到了肯维妮的身边。

  这一群女人,现在,只有肯维妮的小脸上没有手指印了。

  “谁还敢动?”我居高临下的口气。

  没有人再敢动,她们都惊慌的用手捂着已经开始肿胀起来的脸,不再用来恶狼的眼神,而是用一种兔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看来她们更是一群崇尚实力的人!

  不仅仅是她们惊讶,事实上我也很吃惊。

  这样的一支小的佣兵队伍,竟然是如此地识时务。完全没有一般军人的冲动,似乎不需要任何人指挥,她们都能头脑清醒,都能自觉的采取行动。而且,她们的行动如果仅从军事角度上来说,简直都是最优化的!她们配合的天衣无缝!就算是经过更专业的“现代”军事训练后,所能达到的配合默契,也不过如此!

  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她们大部分人是乌合之众,现在,我知道她们如果分散开来,也许我的判断还是正确的,但要是把她们集合在一起,那就不能小看了。

  她们现在只有十几人,虽然有些战斗力,但对我来说,仍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要是她们有几千人,甚至有几万人,那对于任何人开说,都将是一场噩梦了!想对付她们,那只有一条路——组织一支象她们一样或是比她们更强的队伍,不然……那就受她们的蹂躏吧!

  “哼……其他人都给我滚蛋!这丫头留下!”我指了一下肯维妮说。

  没有人反对,肯维妮也是一声不吭。

  那群佣兵,抬着她们的伤员,偃旗息鼓,很快走掉了。

  只有肯维妮站在我身边,她看着我。

  我坐下来,继续喝酒。

  开始时也不招呼肯维妮,我在想:要不是这丫头,会像珊德娜那样,因为输了钱,结果做了我的奴隶,嗯,按理说这肯维妮,也是输了……

  喝了十几杯酒,肯维妮一直在一边,连大声喘气都没有过。

  觉得有些无趣,指了指桌子,我问她:“你怎么不做下喝两杯?”

  肯维妮说:“我是你的俘虏,你不让我坐我当然要站着。”说话时,她面无表情。

  “俘虏?嗯,这个词我喜欢。对了,要是刚才我败了,是不是就成了你们的俘虏了?”我问她。

  肯维妮坐了下来,在我的示意下喝了一口酒,才说:“是的,历来如此,难道你不知道?”

  我不承认也不否认什么,接着问她:“那么,你会怎么对付自己的俘虏呢?”

  “要是喜欢,就留下,不然就卖了,要是实在讨厌,我也会杀了她!”肯维妮自然而然的说。

  “要是我呢?”我再喝了一杯酒。

  肯维妮再喝一杯酒,恨恨的说:“先拿来折腾一下,然后卖了,一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我心里一惊,但面上声色不动,说:“嗯。这倒是个好办法。好吧,现在,我就开始折腾你,然后再把你卖掉。”

  肯维妮眼睛扑闪扑闪,看了看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害怕的意思,只是无所事事一般的端起酒杯喝酒。

  这样沉闷的喝了半天酒,我忍不住问肯维妮:“你的同伴什么时候才来救你?”

  “救我?”肯维妮摇了摇头:“为什么要救我?”

  “你……”我却也没有办法都问。越是接近这社会,越是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外星来客一般。许多事情,我以为是以情理之中的事情。但他们看来,却是天方夜谭!

  “没有把握的事情,她们都不会做,要不染,她们做佣兵根本做不了这么多年——会早就被人杀了!”肯维妮百无聊赖一般的打了个哈气。

  这样在这里等,也不是办法。酒店里一直没有客人敢来,我们在这里显然影响了人家的生意。

  我意兴阑珊的喝了一口酒,眼光在肯维妮凹凸有致地身上扫了几扫,拖长声音说:“算了,回家睡觉去……”

  肯维妮站了起来。

  她那利索的职业佣兵的动作,让我忽然打不定主意:是带她回家去,还是放她走,或者出了门,就在大街上把她卖了?

  俘虏,特别是漂亮迷人的女俘虏——真让人头痛。

  想了想,我忽然问肯维妮:“你能背得动我吗?”

  肯维妮一愣,然后,缓缓点了点头。

  “好吧!今天不骑马回去了,你背我回去好了!马是自己的,可是俘虏却是以后要卖掉了!”我心里奸笑着说。

  肯维妮脸色难看。

  但出了门,她还是乖乖的把我背了起来。

  我舒舒坦坦的趴在她的后背上,一手牵着我骑来的那匹马的缰绳,另外一只手,垂在她的胸前,不时碰到她丰满的胸部……

  大街上行人的眼光奇怪的看着我们。

  我摇头晃脑,嘴里哼着她们听不懂的小调,也不在意这些人怎么看我。

  但肯维妮却是脸热地烫人,羞愧难当。她压根没有想到我会在这样一个繁华的街道上,非得背着我走过数条街……累就不必说了,她大概也算是水月城里的名流,却没有想到竟然会不得不背着一个男人招摇过市,而且,有那么多的人指指点点,说她现在是个俘虏!!!

  肯维妮的头,在开始的时候,还会抬起来,像是很倔强的样子,但过了两条街以后,就再也没有抬起头来过。

  其实我做人一向还是比较低调的。不过,要是收个俘虏,她还傲气冲天的,那我这个胜利者就不好玩了。

  偶尔高调了一下,果然有意外的收获——倒不是“香汗”淋漓的一个不再嚣张的漂亮女俘,而是另外一个惊喜。

  等我回到自己的府第,让仆人带肯维妮去洗澡,并且告诉她,要是她逃跑,那么,她先用哪条腿跨出第一步,那么,我就把她肯维妮的哪条腿割下来,送到后院去喂狗。

  ……

  等我自己洗了一把脸,在客厅里舒舒服服的嘬饮仆人送上来的酸马奶的时候,门房慌张的来,说水月王来了。

  水月王?我一怔,但已经明白过来,就是那个在船上女儿掉到水里去,然后让我撕开衣服背她女儿在甲板上跑步的那女人。这些天来,我也早就明白她不仅是水月城的城主,更是整个水月郡的女王!我还以为她早就应该来找我——毕竟我还是她女儿的救命恩人嘛!要是搭上这家人,那可以减少好多因为自己是个平民百姓身份而受到的诸多限制。

  说话之间,先是几个卫兵进来,然后,那位水月王跟着就进了我的客厅。

  我按当时的理解,安排她坐在上首,但我却没有向她行跪拜的礼,而且,很自信的坐在她身旁边——按例,这要是大公以上的贵族爵位,才能有这样的权力,离水月王怎么近坐下。

  不过水月王并没有说什么,而且,她的随从也并不知道我的底细,只是在下面各自按规矩站的好好的。

  “不知水月王光临寒舍……”我和她客套了一番。

  她先是和我客套一番,然后,使了个眼色,下面的那些随从,便带着我的仆人出了我的客厅——可气的是我的那些仆人竟然在自己家里也不敢稍稍表示异议,而是乖乖的跟着水月王的卫兵和随从们出了门。

  我看了看水月王。她先是郑重感谢了一下我对她女儿的救命之恩,然后,直截了当的问我是不是能做她女儿的老师。

  我愣住了。为什么?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老师?教她什么?”

  水月王的意思是让我教她女儿的武艺。

  我沉吟了一下。看来水月王是有备而来,显然已经知道我的武艺非同一般,但要是做她女儿的老师......

  “哪一个?”我问。我知道她有四个女儿,我那一天在神河里救的那一个是她的小女儿。

  “就是你那天救的那个,安雅公主。”水月王目光炯炯的看着我。今天,她已经完全是个女王了。威严,理性,气势不凡,不复是那天在游船上那个为女儿的生死而担忧的惊慌失措的妇人了。

  这又是我没有想到的。这女孩也太小了一点吧?才六七岁,虽然练武越早越好。但她真的舍得自己的孩子受苦?而且,现在也算是天下太平,为什么她还想她的女儿学习武艺?据我所了解,这个叫安雅的公主,虽然小,却是现在的飞马帝国的女皇帝最宠爱的一个小公主!女性社会不比男性社会,比如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据说有儿子就好几千个……夫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孩子的血统也以夫人为主。一般,普通人家的夫人一辈子里,也只能生几个孩子而已。更别说是俗务缠身的女皇了!女皇一般也就只生五六个就再也不想再生育下去了,而且,假如她生下了四个孩子,一般会有一半是男孩,而男孩,却是没有继承权的,所以,并不会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皇子阿哥什么的激烈地争夺皇位这样的故事发生。

  不过,对权势的争夺却是哪里都不会少。

  飞马帝国的女王一共有三位,除了这个水月王,另外一个还有镇山王和松涛王。

  水月王颇得现在的女皇的欢心,特别是她生下了安雅公主以后,更是如此。她的领地是在水月城周围,地处帝国东部偏南,还是比较富庶的。

  镇山王的脾气暴躁,但却很有军事才能,女皇也很倚重她,她的领地主要是帝国的北方,领地最大,但领地里山地较多,所以,经济情况并不好。不过因为领地面积较大,所以经济总量也倒不差,特别是如果发生战争,帝国的军队,主要是由镇山王领地内征发的……

  松涛王地处帝国西方,我们来的吉它城,就是松涛王的领地内。松涛王的领地里主要特产是盐,松涛王是个花花女子,所以,并不太讨女皇喜欢。

  三王的王位,并非可以世袭并且自由传承,而是必须由女王指定。比如说水月王死了,如果女皇不喜欢水月王的女儿们,那么,女皇也许指定镇山王的女儿来接替水月王的王位……所以,要讨女皇喜欢,是女王们最重要的事情。

  水月王让安雅公主学习武艺,难道,现在的女皇是个尚武的皇帝?还是水月王看出了我身上的某个秘密?以她的阅历,不太可能贸然来请我这个不明底细的外人来做她很有希望做未来女皇的安雅公主的老师!

  我可不太相信水月王对我是一见钟情,所以,以请个家教的方式来接近我……

  水月王到底知道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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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五节 封地

  “我听说安雅公主有可能是……”我说了一半,没有直接说安雅有可能是未来的皇位接班人,越是接近权力的中心,这样的忌讳就越是多。
  水月王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说:“安雅才七岁,就算是有可能,也要到一二十年以后,时间太长,变故随时有可能发生,所以,希望也许就是失望。”

  这倒也是,真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又问她:“那么,女皇会喜欢安雅学武艺吗?骑马打天下,坐轿治天下……似乎,安雅学点其他的东西会更符合她的身份——是不是有其他的原因?”我随口试探了她一下。

  “原因……也许是你和安雅有缘分。我直接告诉你吧,在那件事情发生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每一夜我都心惊肉跳,总是梦到安雅掉进水里去,直到最后关头,才被一个看不见脸的人从水里捞起来……等到事情真的发生了,我才知道,我那并不只是一个噩梦,而是一个预言!王府里的预言师也一直告诉我不会有事,因为安雅一旦有危险,会得贵人相助!等你从水里抱着安雅,跳到我的船上,我一下子清晰地看到你的脸,便明白过来,你就是梦里的那一个人!你就是安雅的贵人!……”水月王缓缓地说。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疑惑万分。

  我并不能肯定,她说的是否是真的——在政治场合中混得久的人,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极有可能是由于某种需要而说的完全性谎言!但如果水月王说的是真的,那么,事情便又变得复杂起来!

  按道理说,印第安人既然有能力把我投送到这样的一个世界上来,那么,怎么也应该有人接应我一下!(至于玛利亚那几个丫头,对印第安人来说,只算是意外的乘客。)没有谁能一个人就完成改变世界的宏伟大业!

  安雅那孩子,我手向她的小胳膊上一搭,便能感觉到,她肯定是个印第安人的后代!那种肌肤的细滑的感觉,即使是在水里,即使她只是个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那样的感觉,我曾经多次在四十七女巫的躯体之上悉心体会过。那样的细滑的感觉是与其他种族完全不同的……难道,我和安雅有缘,指的是需要通过我对安雅的扶持,来达到印第安人的目的?

  要真的是这样,那我看来是做不了一代大帝了,而只能替人做嫁衣了——即使我愿意,像海伦,像玛利亚,像戴安娜和艾丽斯,她们会愿意吗?——我看完全没有可能!

  水月王见我不说话,接着说:“当时,我被这样的事情,惊呆了,你又走得急,所以,没有留住你。而且,我们是去替女皇祝寿,时间不允许我们去找你……我昨天才回来。这些天我一直在派人找你,没有想到你就在水月城里!……

  水月王年纪三十六,虽然是七个孩子的母亲,却越发显得气度优雅不凡,特别是说话并不是盛气凌人,而且,语音语调明显是经过专业人士指点过的,虽然不像玛利亚那种传教士的专业声音那样蛊惑人心,但听起来却也让人觉得格外的悦耳!不过,现在我并没有心情欣赏她,我更关心自己和艾丽斯她们未来的命运。

  “做安雅的老师……你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终究要问一下,看她了解我有多少。

  “……这个……皇室的规矩你应该也知道的,所以,我对你说,确实有人去查过你的身世,我想这你也能理解。我们只知道你是从吉它城过来的,而且,在吉它城南郊的牧场里,积存了不少盐。你有一个夫人和三个女伴,据说她们都是很突出的人,与当地人格格不入……一个叫兰花的人,证明你们是她的族人……不过,不会有人相信。事实上,这些事情,如果由我们皇家来说,会有说服力!你说呢?”水月王看着我。

  这倒也是,没有什么谎言能比官方所说的谎言听着更“可信”了!

  “女王殿下,你的意思是说,由你来安排我们一个新的身份?或者,你是说,我们以前的身份是假的,根本就没有用?”我微笑着问。事实上,我也认可她的说法,但我更觉得,如果真的要一个身份的话,那么,最硬的,莫过于建立一个自己的王国!那样,还需要什么身份?全世界都知道,我就是那个王国的国王!其他的身份就根本不再需要了。

  水月王点了点头说:“英雄不问出生!我不会问你们从哪里来,来做什么……只想安雅以后能有个好运气!至于有捕快说你……我会让人叫她们闭嘴!”

  我觉得好笑。

  不问出生——那还去调查我们什么?不就是偷了点小钱吗?水月王好像是在向我卖好,又像是在威胁我。

  “其实,能做安雅公主的老师,对我来说也是件很荣幸的事情……我当然不会拒绝!不过,除此之外,我会得到什么?”我笑着说,开始和水月王讨价。

  水月王没有想到我刚才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突然之间,便接受了这样的事情!而且,更出乎她意料的是,我没有感恩戴德,而是和她这位尊贵的女王谈起了价钱!在这个社会时,谈交易是件异常可耻的事情,似乎一切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大家都付自己认为应该付出的东西,然后,希望能拿到自己需要的东西……这也确实是件优雅的事情!但我不想这么麻烦,因为这一切都不确定!不确定,就没有办法计划未来,就没有办法实施有效的控制,所以,我不接受贵族的优雅作风,宁愿做个势利小人……

  “这个……先生需要什么?”水月王问道。她仍然微笑着,但我感觉到了她的不悦。

  而且,我还知道,她本来可以把她的不悦掩饰得很好,但她又故意让我感觉到——她希望我能知难而退。

  可是,我不会!

  我不会退却!要是我一开始就表现的很好,那以后水月王的期望就高了,还不如现在表现得很势利,以后,稍稍再给她点甜头,让她慢慢地觉得我还不坏!

  我想想——其实早就想好了:“你也说了,我在牧场存了不少盐,但没有专营权,所以,存着卖不掉可惜了!要不,你把帝国的食盐的经营权给我吧!”

  水月王一愣,过了半晌,说:“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帝国的食盐经营权,一向是我姐姐松涛王管理的……要不,这样吧,在水月郡,你可以自由卖盐,至于整个帝国,我会在三个月内帮你办妥这个事情,你看怎么样?”

  我很开心,真是一笔大买卖!

  盐是生活必须品,而且,我有稳定的货源,以后,不再发愁没有钱赚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说。

  水月王脸色难看,但仍然微笑着说:“请讲。”

  “这个,既然做点生意,自然要仓库!这个……似乎把盐运到水月城里存放有诸多不便。能不能把河南面的荒地,都划给我来经营?嗯,就是把它送给我作封地,十年内免了我的所有税赋,二十年内,我们分享这块封地内的税收,五十年后,所有我土地内的税收,我只取一成,其余的都归安雅公主所有!”我指的那荒地,在圣河南边,确实是一块荒地,到处是芦苇荡,没有人烟,但这块地却是很大,要是水月王慷慨的话,从河边一直到南方两百里的一直到边境的地方,这块地的西面,有一条路,路东到星星海,少说也有七八里地——这些都能算是我所说的地方。传统意义上,这里谁的封地也不是,因为每到雨季,这里便成了一片泽国。我很心仪这块地,因为它靠近星星海,有航运的便利,如果以后搞定了那水里的“神”,那么,这块地,就成了宝地了!在有经营食盐所带来的利润,我完全可以把它建成一个“威尼斯”式的城市!

  水月王脸上仍然带着例行公事的微笑,说:“好的,是这样呀!也好,就按你说的办吧!”

  “那……是不是今天,就请女王殿下让人把这块封地的文书送过来?”我追问了一句。

  这让水月王更是不快,但她仍然很有涵养地说:“当然!过一会儿,会有人把文书送到你的府上!安雅就拜托给先生了!”

  “嗯,但我的教学方式,却请女王殿下不要干涉!”我再次紧追了一句,但旋即又补充了一句说:“当然,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安雅好!”我也担心这笔大买卖搞砸了。

  水月王点了点头,又很有礼节的客套了几句,然后告辞了。

  我留她晚餐,但水月王婉言拒绝了。

  不过,说实在的,她的优雅、大度和临场决断的气势,倒是很让我喜欢。在她来之前,我实在没有想到,在几句话之间,把我这些天来一直在盘算着的事情就这么简单地解决了。可见,越是接近权力中心,事情就越好办。

  水月王走了,但却留下了几个王府的管家,和我谈安雅教育的事情。

  我并不反对。教学的细节,她们也问了,我便安排了一下安雅的伙食,告诉她们,每天只能给安雅吃什么东西,每天什么时候安排她练武艺等等。

  这倒是没有什么异议——水月王府的管家本来也是练家子出身,所以,对我的建议是言听计从,也许,她们本来就打算这么办。

  所以,也就是几句话的功夫,事情就好了。

  我让自己的管家把她们送走,这才想起来,有一个漂亮的女俘虏,大约已经洗得干净,让仆人放在我后院的卧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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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六节 佣兵

  心情愉快地回到卧室,果然看到了肯维妮头发湿淋淋地坐在我的卧室靠窗户的一张椅子上,窗外的光线,错落有致地洒在她的身上,让她看起来有些忧伤,这样也更有女人味了——当然这是我的想法。
  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慌忙站了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那个俘虏,过来!”我往床上一躺,头歪在枕头上,伸出一只食指,轻佻地勾了勾。

  肯维妮咬了咬牙,恢复了脸上的平静和坚毅,她大步走了过来。

  我挥了挥手,让她返回到窗户前。

  肯维妮一愣,但让她回去,毕竟让她不再紧张,她听话地快步走回到窗户前。

  我手指向下点了点,示意她坐下。

  等她满腹狐疑地坐下后,我再手指勾了勾,让她再走过来。

  肯维妮迷惑地站了起来,又一次几步走到我的面前。

  我哈哈一笑,再一次挥手让她回去。

  肯维妮的脸涨红了。

  但她仍然听话地回去,而且,不用我指挥,一屁股坐在了窗前的椅子上。

  她呼哧呼哧地喘气,似乎有些激动。

  我哈哈又是一笑,然后,用手指对着她遥遥一点,说:“站起来,慢慢地!”

  肯维妮惊讶地呆了呆,脸色更是难看,气喘得更厉害。

  “快点!不然我们就再上街上去逛荡逛荡?”我催促她。

  肯维妮无奈,只好慢慢地站起来。

  我仍然嫌她站起来的速度太快,而且,姿势太过大义凛然,便再让她重新站了两次,这才稍稍满意。

  接下来,我让她再慢慢走过来……

  接着,又让她以“猫步”的形式走过来。

  肯维妮简直要哭鼻子了,她走了两趟猫步之后,说什么也不肯再走了。

  她说:“你不能!你不能这样虐待你的俘虏……”

  “……”我很有兴致地看着她,并不答复她。说实话,她走猫步不像猫,简直像一条警觉的猎狗……

  肯维妮说:“你怎么能让我一个女人,像一个男人一样扭扭捏捏的走路?你这是在侮辱我……你杀了我算了。”

  说完了,真的再也不听我指挥了。

  我其实是有办法让她听我的话的,因为刑讯的手法,我能随便拿出一千种来加在她身上,她不可能顶得住。

  不过,听她这么一说,我突然想通了:男人!女人!是呀,并不是女人天生就应该温柔体贴或者姿态文雅,我的审美观念,也并不是这个世界天然的条例,所以,如果肯维妮天生就不会温言细语地说话,一直生活在所有人都耻笑女人轻手轻脚的走路的环境里,她当然会一直不屑于抛媚眼,她当然会更耻于做一个弱者……那么,我即驯化了她,那么驯化后的肯维妮也不再是她自己了,而只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泡制的一个怪物。

  而且,这个世界上,其实忸怩作态的人不是没有,只不过这种人由几亿年前的女人,换成了男人罢了。

  我摇了摇手,让肯维妮过来,允许她以自己的方式走过来。

  肯维妮惊喜,果然以她的方式,大步流星,几步到了我的面前。

  我甩手给了她一个大耳光子,顿时把她打蒙了。

  肯维妮用手捂着脸,胆怯地看着我。

  “不听话的教训!”我淡然说道:“因为是第一次,我就轻罚你。下一次,哼……”至于下一次怎么罚她,我没有说,让她开展她的想象去。

  肯维妮不敢出声,只是害怕地看着我。

  “上床睡觉!”我命令她。

  “把衣服脱了!”我冷冷地说。

  肯维妮果然不再敢反抗,而是很利索地脱了个精光,很快上了床。

  看透了两性之间的一些东西,似乎超脱应该很超脱,但事实上,这反而让我今晚有了太多的欲望。

  这样的冲动,确实是来自于躯体,而非灵魂。也许我很快就能做到像是艾丽斯所说的:要确立一个高于心思的肉体……

  肯维妮的目光挣扎了一下,便放弃了。

  抬起手来,像是因为经过了我刚才的训练,这一次,她的手,是轻轻地抬起来,然后,又是罗衣轻解……

  但她的前胸却是一块绷得紧紧的束胸布。

  肯维妮看了我两眼,见我面无表情,不得不又双手无力地把束胸布向下一拉,一对锥形的巨乳,顿时解脱一般地跳了出来,然后,似乎调皮一般地颤抖了几下。

  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一些!

  我的手指在那近在眼前的美肉上轻轻弹了两下,面无表情地说:“带着这两个大家伙,到处跑,还做佣兵的小头领,做什么事情都要身先士卒,嗯,真是难为你了!”

  肯维妮身子一抖,虽然没有后退,但她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恐吓一般,无数鸡皮疙瘩在她的肌肤上突然出现,顿时,她的肌肤看起来,粗糙了不少。

  本来,乳房上的那两点蓓蕾,还很小很小,但现在,突然受了惊吓,一下子,弹了出来。

  伸出小指,用指甲,轻轻在她的乳晕上挠了挠,顿时,那两点蓓蕾,更是膨胀得更大,而且,颜色也红得发紫。

  肯维妮扭了扭躯体,气息陡然变粗。

  “不要……”她脸上潮红得像要滴出胭脂油一般。

  但她立刻警觉,这样的抗拒,会被揍,或者受到其他的惩罚,于是,她装作弯腰脱她自己的裤子。而且,她似乎知道,她这样的大乳,对男人是有诱惑力的,所以,她弯腰的动作,也是对我的讨好。

  一条水色的真丝裤子脱了下来,里面,果然像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女人一样,是真空的。

  她转身,将裤子,挂在窗前的椅子上,同时掩饰了一下她的不安。

  “把我的衣服脱了!”我命令她。

  肯维妮无奈地伸出手来,但她的手接触到我的肌肉的时候,她的身子又是一抖。

  脱了上衣,接着,她又脱下了我的长裤,然后,她开始迷惑——因为我在长裤里面,还穿着一条短裤,这肯定是她没有见过的。

  她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愣了一会,她伸出手来,想像脱裤子一般如法炮制,将我的短裤脱下来。

  我的一只指头,点在她的前额。

  然后,我用指尖,点了点她的嘴唇:“用你的嘴,把它脱下来!”

  肯维妮眼睛眨了眨,没有反对,她说不定以为,这玩意,就是专门用嘴来脱的呢……

  我抬了抬腿,让肯维妮用她那丰厚的嘴唇和她整齐的牙齿,替我把内裤脱掉。

  冲天而起的一枝火箭,已经满满的灌注了高能燃料等待发射。

  “上来!”我躺着不动,命令她道。

  “……”肯维妮像是想说什么,但却只是咽了咽唾沫,听话地起身,爬到我身上。

  她并不害羞,事实上,我能感觉到她隐隐的兴奋——毕竟,在这个社会里,男人是弱势群体。她现在,简直就像从我来的那个社会里的花花公子,免费的、轻易的奸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一样的欢喜……而且,她还可以装成受害者……

  但她的欢喜,似乎还有别的内容。

  我的眼睛虽然半睁半闭,但却能敏锐地感觉到她的欢喜,绝对不仅仅是情欲的催发。

  那是什么?

  我不动声色,只是注意看着她。

  很快,我发现她会偷偷向窗外瞟一眼——难道,外面有人今晚来接应她?不应该呀!我感觉不到有人在窗外。

  “快点,别磨蹭了!”我再一次命令她。

  肯维妮那一对椎形的巨乳,在我的小腿上轻轻蹭了几下,特别是硬梆梆火辣辣的乳头在我腿上轻轻蹭过的感觉,煞是销魂——看不出来,她挺懂得讨好男人的。

  然后,顺着我的两条腿,慢慢地一路用她的巨乳摩挲着我的肌肤,向上而来,在我的两腿之间停下来。

  她似乎想用她那丰厚的嘴唇来讨好我。

  伸手,我的手指,贴着她热腾腾而又滑溜溜的头皮,深深地插入她的头发里。

  肯维妮全身一抖,身体有了激烈的反应。

  我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难道,她全身最性感的地方,竟然是她的头皮?

  “过来!”我拉着她的头发,顺着我的身体,把她拉到我的身子。

  肯维妮用一只手,扶着我的分身,很快进入了实质性的接触——她忽然变得有点迫不及待一般。

  没有一点阻碍,肯维妮已经湿得不像样。

  我闭上眼睛,开始完全用身体,来体会这阴阳交合的乐趣。

  果然,在这样的情境下,得到的快乐,非同一般,那是一种与理智的快乐截然不同的另外一种极乐……

  但我,仍然让自己的意识,保持一线的清明。

  ……

  越飞越高……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仿佛,空气里的氧气不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不由得呼吸变得困难起来,不过,身体的感觉也变得越发敏锐起来。

  蓦然,我嗅到了一丝烟气,虽然这一丝烟气不那么重,而且,也许,它离我们还有五六十米的距离。但我总觉得这些烟气有一点诡异,它绝对不可能是附近人家的炊烟,因为这烟气里带着一种暴戾的感觉。

  恋恋不舍地从那种身体的混沌状态里把意识重新激活起来,灵觉顺着那些袅袅飘来的烟气追了过去。

  不等我探来源,便感觉到了这烟气的极度危险。

  事实上,已经有数十枚火箭,破空而来,从我院子的东南方,射向了我的四排房子,每一排的东南角和中央部位,都中了五六枝火箭。

  那种火箭,似乎是一种竹筒做的,更像一个小的火箭筒,被投掷过来后,撞到墙上。竹筒里的液体四处飞溅,瞬间,又被火箭上的火苗引燃。

  这时候,正刮着不太大的东南风,正是放火的最好天气!

  转眼之间,我的院子里的四进房子,都烧了起来——好毒的火箭!本来,这些房子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就是用来防火的,但在这样的攻击下,所有的防范措施,根本就没有用了!

  不过,仅仅是火箭的攻击,并没有其他的人,趁火攻进来。

  “走火了……”肯维妮骑在我的身上,停了下来,低头看着我。

  “继续……暂时我们的房子还不会烧塌掉,我们又不打算救火。快乐这一阵子算一阵子!”说着,我在她屁股的精肉上捏了捏,让她继续……

  肯维妮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双手交叉,抚着她自己的一双硕乳,越动越快,开始了对快感的追逐……

  在我的房子烧得噼里啪啦的时候,在烟气缭绕和火光映照下,我和肯维妮……

  也许是这样的氛围特别的刺激,也许是因为肯维妮希望早点结束,所以她格外地卖力……这一次,竟然连我,都有一些把持不住自己,从房子着火,到最后一刻的到来,这之间只有几分钟的时间……

  真是刺激!

  特别是忘记自己灵魂的时候,肉体能提供的快乐,更是无穷无尽……

  在最后的时刻到来的时候,我不由得闷哼了一声,然后,突然灵魂里灵光一闪,本来摊放在床上的两只手忽地一抬,纂住了急速落下的肯维妮的手。

  她的手里,握着一个尖锐的物件,而且,那个物件,蓝幽幽的大概是沾了剧毒的尖端,几乎就要戳到我的胸口……若是再慢半秒,这样的一根尖刺,便会直接戳进我的心脏——真是狠毒。

  我本以为她有点野性,也不过是一匹可以驯服的骄傲小马,却没有料到她竟然是一只黑寡妇蜘蛛!

  我本想甩手给这个该死的肯维妮一个大耳光子,但突然,我感觉到了仍然包裹着我分身的那圈圈腻肉体的悸动——这生死关头的紧张,竟然触发了她的高潮。

  肯维妮哎呀叫了一声,然后,那一圈圈嫩肉,像是无穷无尽的收缩着,紧抽着,竟然力道特别的大,给我带来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她握着那根尖刺的手,已经松开,那根尖刺落在我的手上她也不顾了。

  她瘫软在我的身上,汗渗渗的身子,特别是她胸前的一对硕乳……总之,那种感觉特别的奇怪。

  有一种什么东西,像是一股清泉,灌注到了我干渴的身体里,也或者浸透进了我的灵魂。

  原先的气愤,在肯维妮高潮后瘫软在我身上的一刹那间,所有的要揍她或者惩罚她之类的思想,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代之的,是一种怜悯……我的心硬,被一个女人在自己身上高潮时的忘我给征服了!

  她的高潮足足持续了七八分钟,甚至又过了四五分钟,我才慢慢感觉不到她身体里的悸动。

  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屁股,那里,也是水渗渗的。

  “起来,火就快要烧到你的屁屁了。”我说着,把手里的那个尖锐的东西,轻轻一折,仍然把它复原成了一个发卡——难怪先前我摸她的头皮的时候,她异常的紧张,我还以为那是她的性感带呢——帮她把一头零乱的头发收拢了,仍然把那个可以当成致命武器的发卡,卡在她的头发上。

  肯维妮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她飞快地看了我一眼,但却再也不敢正眼多看我半眼,她的目光,只是盯着窗户。

  我的这个新院子的第一进房子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第二和第三进房子,也几乎要烧完。只有这最后一进房子,大概是靠近一个池塘,水气较重,所以,烧得比较慢。

  这院子外面是高墙,与邻居相互隔开一段距离,围墙其实也是防火墙。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担心我的房子烧着了,会危及她们的家园,所以,外面来救火的人既不多,也不积极。

  肯维妮,呐呐地从我身上溜了下去,轻手轻脚地穿起她的衣服。在下床的时候,她打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这一次的高潮,肯定把她爽得头晕眼花了!

  我也起床,穿好衣服,携着肯维妮的手,出了这个正在熊熊燃烧的房子。

  仆人们有的跑了,有的徒劳地从池塘里担水,浇到房子上——房子着火,除非在开始的时候有希望救下来,一旦它真正烧起来,就基本上不把房子烧成废墟,火就不会停下,这也是我不去张罗救火的原因。

  “似乎,她们用了一种油,来放火,是吧?”我问肯维妮。我猜这种从天空里抛过来的竹筒里装的应该是石油一类的东西,如果靠近我们所能理解的东西,那应该和煤油有点像。

  肯维妮无声地点了点头,显然她很清楚这次把我房子烧掉的是什么武器。

  “是你的佣兵在报复我,是吧?”我再问她。

  “……”肯维妮再次默认了。

  “可是,她们怎么不进来救你?”我问她。

  “……因为我已经没有荣誉了……我的荣誉已经让你毁了!若是我活着回去,她们会很难安排我的职务,所以……她们会希望我永远不要回去,最好立刻死掉……”肯维妮解释了一下。

  “这些无情无义的家伙!不过,若是你是佣兵的头,你是不是也会这样安排?”我问她。

  肯维妮站在一棵大树下,手扶着树干,转脸看了我一眼,又把脸对着火光,然后,几乎是难以觉察地点了点头。

  “哦,规则原来是这样的。她们烧了我的房子,也没有关系,我这就去她们那里,把她们从住处赶走!听说她们佣兵团的驻地,不仅挺大,而且是座小型的城堡,是吧?哈哈!我终于有借口把那城堡霸占下来了!”我看着肯维妮,开心地说。

  这是显然的事情,所以,肯维妮应答与否,都不重要了。事实上,自从肯维妮刺杀我而被我识破的那一秒起,肯维妮的眼睛,再也不敢看我,有事情,只是嗯一声。

  “嗯……”果然,肯维妮嗯了一声。

  “对了,我现在去对付她们!你带我过去吧。但我想到时候,你是帮她们,还是帮我?”我问肯维妮。

  肯维妮欲言又止,过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说:“我……我谁也不帮……你也不需要人帮你,你那么厉害。”

  “哪里厉害?”我轻轻一笑,看了看她水色的真丝裤子,某处,已经被水渍浸湿了——现在这个社会,不穿内裤的习惯真不太好。(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样,大约可以在医疗条件差的情况下,防止真菌感染之类妇科病……)

  肯维妮又闹了一个大红脸。

  “谁也不帮?你的意思是,若是我和那个佣兵团之间的战争结束了,那么胜利者若是我,你就会跟我走,是吧!但若是我失败了,那么,你就会回到佣兵团,仍然做你的小头目!总之,你已经让你处于不败之地了,是吧?”我转移话题。

  肯维妮点了点头,索性承认了!

  “可是,我担心,到最关键的时候,你又突然拔出发卡,给我来一下!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呀!”我看着她躲闪的眼睛。

  “不……不会了……”说着,肯维妮忽然小声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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