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野草花 发表于 2008-2-29 16:35   全显示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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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文字,不如删去,以静我心。

[ 本帖最后由 无名野草花 于 2010-11-22 15: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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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文“谢幕”
无名野草花 发表于 2008-2-29 16:38   全显示 2楼
今天早上上网查《判例》时,见缝插针,上了论坛,发了我写的小说《凡人小记》的正文的最后一章。突然间,就有了想写出另章〈生子〉的欲望。于是回到办公室,就“算”是“废寝忘食“的开始写的起来,其间,我还和我的主管局长写了向市纪检委的作案件汇报。所以这小说因为工作牵扯经历,没经过修改,只是初稿,就发了上来。是否符合征文要求,请版主评定。下一步,我发到“舞文”版时,还会增加内容、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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