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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大宋的智慧(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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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火拼


  庞籍坐在距离城门最近的一家小店铺里,这里的窗户被打开了,他端着一杯酒慢慢的啜饮,韩琦和文彦博就坐在他对面隔着一张不大的桌子也端着一杯温热的酒。

  酒不算好,甚至还有些浊,不过三人的意兴都不在酒上,全部把目光投向了大梁门。

  魏国于公元前391年大败楚军于仪邑、榆关,魏国从此占有了大梁地区。此后通过对楚国的战争,陆续占有了黄河以南的广阔土地,为后来迁都大梁打下了基础。

  由于魏国的领土主要在今山西西南部的河东以及今河南北部、中部的河内一带,东西两部分呈哑铃形。安邑在魏国西部,距东方太远,经上党通到东方,崎岖多山,交通不便。因此,安邑不仅不便于控制东方诸侯,也不利于统治东部地区。如果再有像魏惠王元年公中缓作乱事件,韩、赵很容易攻占上党,截断魏国东西两部的联系,使安邑陷于韩、赵、秦四面包围之中。另在公元前340年,公孙鞅曾趁魏国10万大军在马陵中了孙膑的埋伏之际,亲自率兵攻打魏国,一直打到魏国都城安邑,迫使魏国与秦国讲和。

  在这样的形势下,魏惠王为了避强秦之锋芒,维持和巩固魏国的霸主地位,更为了便于统治东部地区,加强对东方诸侯的控制。因此,公元前364年夏四月初三日甲寅,魏惠王把都城从今山西南部的安邑,迁到今河南东部的大梁。也就是现在的开封城。

  不过大梁城已经被黄河带来的泥沙深深地掩埋在底下。也掩埋掉了魏武卒最辉煌的时代,昔日朱亥,侯赢的铁血刚烈,也如同大梁城一般都被历史随意的用黄沙掩埋掉了,只剩下大宋东京汴梁城的绝世繁华和才子佳人的低吟浅唱。

  韩琦叹息一声道:“不成的,西夏铁骑当属今世第一,武胜军成军不过一年,就算是云峥军中的精锐甲子营成军不过三年,他们虽然攻无不克,面对的却是盗匪和相对虚弱的侬智高。正面冲阵。想要和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西夏铁骑较量,未免不自量力了一些。”

  文彦博眼光流转,看看雄踞马上的西夏人问韩琦:“既然您早就知道结果,为何不加以阻拦?这些人能答应决战就算是猛士。白白的牺牲岂不冤枉?”

  庞籍放下酒杯道:“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士气可鼓不可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为猛士也。

  猛士可以战死,唯独不能退让,只要退让一次,就会退让无数次,此乃两军交锋的要则也。”

  文彦博点头道:“也是,要是都没了血气之勇,都如对面街市里的那些人一般,也是大宋的灾难,老夫现在至少知道一件事,武胜军至少是一支敢战之军,将来可托大事!”

  韩琦痛苦地道:“边陲朔风紧,大雪满弓刀。好水川一战,老夫战败辱国,当失败西夏以铁骑为前军,乘善马,重甲,刺斫不入;用钩索绞联,虽死马上不坠。遇战则先出铁骑突阵,阵乱则冲击之;步兵挟骑以进。百里而走,千里而期,最能倏往忽来,若电击云飞。每于平原驰骋之处遇敌,则多用重甲以为冲冒奔突之兵,悍将任福战死,此战令老夫痛彻心扉,夜半思及每每泣不能言。

  眼前这三十骑身着鱼鳞甲战马也罩有重铠,刀矢不能伤,武胜军虽然悍勇,却非铁甲之敌,且容老夫背对战场,免得心有所扰.‘

  庞籍拿起勺子给韩琦添满了酒道:“稚圭莫忘了云峥以一人之力将西夏搅得天翻地覆,内部血战不绝,大宋官员中若论对西夏的熟悉程度恐怕连生在环州的种諤都不能与之相比,老夫不信像他这样的聪明人会没有教会部下如何与西夏铁骑交战?

  武胜军的那个都虞候必然是云峥麾下的心腹重将,唯有如此才能担纲说服陛下允许他们进军升龙府的重任,此人面对陛下侃侃而谈条理清晰,断然不是鲁莽之辈,现如今就看云峥如何应敌而已。”

  韩琦点头称善,勉强挪过身躯,面皮抽搐着准备亲眼目睹一场生死鏖战。

  赵祯站在窗前,瞅了一眼即将落下的太阳问护卫在身边的寒林:“日头已经半落,武胜军为何还不来?莫非这是惑敌之计?”

  寒林摇头道:“陛下,军中无戏言!”他的耳朵忽然动了动对皇帝说:“来了!”

  赵祯向落日的方向看去,大街上并无骑兵出现,但是那个骑坐在马上的射雕手“忽律”一声吹响了口哨,三十名骑兵已经在缓缓地向前冲,很快就形成了一道锋矢阵,战马也从步行开始了慢跑,那名射雕手却慢慢的落在后面,手里大弓上已经搭上了三枝拇指粗的箭……

  赵祯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西夏人的战阵,他对战场非常的陌生,这样的生死战斗距离他很远,这是他最缺少的一课,如今他非常的想补上。

  茶杯里的茶水渐渐的泛起涟漪,紧接着如雷的马蹄声就传进了赵祯的耳朵,他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两只拳头紧紧地攥着,踮起脚尖想要看的更加清楚一些。

  大梁门内街并不宽阔,长不到百丈,街道两边种满了榆柳,榆树的叶子早就落尽,只有柳树上还有不多的叶子,如今也在闷雷般的马蹄声中飘落下来,就像相国寺撒花节时飘落的春花。

  郎坦手里擎着一面不大的盾牌,两只脚站在马镫上,嘴里不断地狂喊着数字,当他喊到六的时候,西夏人的马速也已经逐渐提升,那些人已经张弓开始射箭。

  三枝粗大的箭矢已经呼啸着从西夏人战阵的后方向为首的郎坦扑了过来,射雕手果然名不虚传,此时两军相距尚有五十丈,还不到强弩的最佳射距,而四石的强弓却能将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眼看着三点寒星向自己扑过来,郎坦依旧大吼着数字五,却把盾牌立在面前,箭矢瞬息即到,郎坦觉得自己胳膊就像是挨了三巨锤,强大的力道撞击在盾牌上把盾牌生生的推了回来,如果不是他早吧自己捆在马背上说不定早就掉下战马,被后面的战马踩成肉泥了。

  孙三扣动了自己的强弩,与此同时其余的同伴也同样扣动了扳机,一矢三发,十五人十五把强弩射出的弩箭如同黄蜂一般的飞了出去,西夏人才射出手里的箭,也立刻举起了臂盾,人群里传来密集的弩箭入肉的声音,但是受伤的却不是人,而是战马,武胜军强劲的三棱弩矢轻易地钻透了战马的链甲,一匹眼睛中箭的战马轰然倒地,其余的四五匹战马也随着摔倒,马上的骑士来不及站起来,就被后面的战马生生的踩死。

  孙三的咽喉上出现了一个血洞,那是箭矢穿过造成的撕裂性伤口,鲜血从后面的洞孔里飚出来被风吹成了一片血雨。

  同时中箭的还有三个军卒,其中一个并没有被射中要害,但是他的左肩已经被那支箭生生的穿透了。

  “三”郎坦怒吼一声,将自己的战马生生的拨向一边,左面的剩余的军卒也跟着一边闪开,并且同时强力的勒住缰绳,让马速降下来。

  七八匹备用战马从人群的后面钻出来,屁股上插着一把刀子,发疯一样的随着已经战死却没有从马上掉下来的军卒冲锋,那个受伤的军卒并没有闪到一边,而是带着这群备用马奋力的向敌军靠近。

  西夏人似乎知道不妥,也想把战马拨到一边无奈地上都是倒地的战马让他们的马速缓了一下,那个西夏射雕手大吼着再次射出了三支箭,全部牢牢地钉在那个受伤的军卒身上竟然将他从马上带的飞起来,又被绳子拖拽住重重的掉在地上,随着战马的奔跑,地上出现了一道粗大的血痕。,发疯的战马带着他刚刚进入敌阵,一道寒光闪过,已经战死的三个军卒的人头就飞了起来,尚未来得及凝固的血液泉水般的从脖腔里流出来。

  战马背上有青烟冒出来,一朵小火苗窜了出来,紧接着一大团火光从人群里升起,庞籍听不到声音,只感觉到一阵热浪扑面而来,老仆死死地挡在他的身前,他眼睁睁的看着一条血淋淋的马腿重重的砸在老仆的背上。

  韩琦一面用力的掏着耳朵,一面灰头土脸的往外看,他很想看看那些西夏人是不是都已经被炸死了,武胜军从来就没打算和西夏人在马上论输赢,他们之所以狂飙,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火药弹送进敌人的战阵里……

  赵祯的觉得脑袋里在开水陆道场,钟儿,铙儿,磬儿,铃儿都在响,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觉得脸上湿乎乎的,拿手一抹,才发现那里竟然有一片血迹。

  “陛下,是马血,您没有受伤。”寒林连忙解释。

  赵祯愣愣的坐了片刻,尖着嗓子问道:“都死光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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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猴戏


  街面上的人很多,都在嚎叫着往后面跑,刚才这一声恐怖的巨响,已经吓破了他们的胆子,都是一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心血来潮想看看真正的杀伐战阵,好些人还带着自己的娇妻美婢,打算一同观赏难得一见的奇景,这时候却顾不得那些已经昏倒的美人,只想快速的离开这片让他魂飞魄散的地方……

  大街上烟尘缭绕,尘土飞扬,坐在城门洞子里的宁太古已经完全傻掉了,宁令哥大婚的时候他在白马军司巡守,对那与天罚之说根本就不信,也不在乎,如今亲眼看到才知道自己的那些亲友说的没有半点的夸大,宋国竟然有这样的武器!!

  文彦博勉强坐直,擦拭掉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根本不理会胡须上沾染的血迹,站在韩琦的后面紧张的朝大街上看。、.、

  一阵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咔咔的从尘雾中传出来,一支小小的只有十五人的重铠甲士不急不缓的出现,一人多高的大盾将自己的身体护的严严实实,五面巨盾连在一起就像是一堵移动的钢墙,一丈长的长矛从钢墙的间隙里露出很少的一部分,义无返顾的向遍地尸骸的西夏阵地冲锋。

  一阵风从城门洞子里吹进来,带走了那些扰人视线的尘土和硝烟,西夏人冲锋的地方用人间地狱已经不足以形容,遍地都是撕碎的战马和人的尸体,道路边上的榆树上还挂着好多花花绿绿的肠子和内脏,几个侥幸没死的西夏人呆滞的坐在血肉模糊的战场中间。木讷的看着周围,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声。两个眼珠子吊在眼眶外面的西夏人伸出手胡乱的向外摸索,这种听不见,看不见的状态让他们迫切的想要抓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

  郎坦和剩下的武胜军军卒带着狞笑在安抚自己的战马,如果不是因为战马受惊,他们早就冲杀过去了,不过让牛大带着甲士前进也不错。

  一只血糊糊的大手掀翻了一匹死掉的战马,西夏射雕手浑身糊满了战马的血肉,勉力的站起来,他手上的巨弓已经折断了。所以他抛掉手里的巨弓。捡起一把西夏长刀,步履蹒跚的继续向大宋甲士冲锋,那一声巨响已经严重的破坏了他的平衡能力,明知必死他也想死在冲锋的道路上。嗡的一声。五杆破甲锥从盾阵的后面飞了过来。他勉强格飞了两杆,其余的三杆破甲锥轻易地撕开他破烂不堪的甲叶,从他的身体穿了过去。牢牢地插在地上。

  盾阵分开一条缝隙,牛大的脚从缝隙里露了出来,一脚就把那个射雕手犹自不倒的尸体踹飞,盾阵继续向前。

  宁太古老泪纵横嘶声道:“我们认输!”

  而盾阵依旧如同一堵移动的钢墙继续向前进发。

  长枪刺进呆坐在地上的那些西夏人的胸口,而后长枪一挑,尸体就会飞到一边,武胜军甲士的铁靴踩在粉红色的场子上发出奇怪的声音,铁靴过后,肝肠寸断!

  韩琦挑着眉毛看西夏人飞起的头颅可谓意兴思飞,庞籍摇着依旧嗡嗡作响的头颅也是笑容满面,文彦博一会睁开眼睛,一会又闭上,最后强迫自己将眼睛睁得大大的。

  赵祯在呕吐,邹同脑袋上缠着一个染血的布帕端着铜盆伺候皇帝呕吐,小声的劝皇帝早点离开这片血肉磨坊。

  赵祯一边呕吐,一边摇头,呕吐完之后来不及擦嘴就接着看战场,然后再接着呕吐……

  甲士笔直的向城门洞子走过去,庞籍现在只希望宁太古不要死在这些已经完全变成杀人机器的军卒手里,还好,盾阵里伸出一只大脚重重的踢在宁太古的脸上将他踢到一边,那些甲士头也不回的向城外走去。

  郎坦唿哨一声,武胜军剩余的战马都围拢过来,西夏人的战马也随着一起走过来加入了马队,两辆无人驾驭的大车缓缓地从街道尽头走过来,郎坦和部下将战死的四位军卒放到马车上,再把武胜军的军旗插在车头,自己亲自驾驭着第一辆马车也向城门驶去,他是最后走出城门的人,在走出城门的那一瞬间,他暴怒的敲打着自己的胸甲吼道:“武胜军,万胜!”

  郎坦走了,直奔他要去戴罪立功的地方,身后留下一大片被鲜血染红的大地……

  直到郎坦走的不见踪影,庞籍这才长出一口气道:“汉唐雄风多年未见,想不到竟然雄壮如斯!”

  韩琦叹了口气道:“火器之威原来如此霸道!老夫先前小觑了这东西,曾公亮曾言今后能左右军阵战事的唯有火药,老夫还以为这是夸大之言,如今亲眼目睹之下,确非人力所能敌。武胜军之所以打算强攻升龙府,狄青之所以借道大理国,依仗者火器也。”

  文彦博擦拭着自己的美髯道:“那也看掌握在那支军队的手里,如果掌握在捧日军手里,今日的恶战依旧是西夏人大胜,诸位信是不信?”

  赵祯终于停止了呕吐,若有所思的看着黑洞洞的城门洞子,吩咐摆驾回宫。

  皇后送来的莲子羹只喝了一口又开始呕吐,惊得皇后以为自己煮的羹汤出了岔子,连忙喝了一口,奇怪的看着皇帝,羹汤没问题。

  赵祯痛苦地摆摆手道:“不是羹汤的问题,是朕自己的问题,见天看到了一场真正的生死搏杀,场面太过残酷,胸中似乎总有一股子血腥气未散,吃什么吐什么。”

  皇后犹豫一下问道:“战事如何?”

  赵祯坐直了身子道:“武胜军大胜!只是胜的过于残酷了,四名将士当场战死,西夏人全军覆没,包括一位传说中的射雕手。

  宁太古竟然敢把射雕手带进东京,看来他本身就心存不轨,实在是大胆!你去问问密谍司,为何没有查出西夏人中有射雕手!幸好已经被武胜军斩首,否则朕能不能安稳都有问题。”

  皇后听皇帝这么说才拍着胸脯说:“臣妾在宫里听到一声巨响,跟闷雷似得此为何故?”

  赵祯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血色,得意的道:“那就是火药弹炸开的声响,皇后有所不知,火药弹炸开之后,果然有霹雳之威,那些凶悍的西夏人顷刻间就被撕成了碎片,肠子都挂在街边的榆树上了……皇后,你怎么了?”

  赵祯笑眯眯的看着皇后捂着嘴奔逃出去,清秀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一些不正常的红晕自言自语道:“武胜军强悍到了如此地步?而捧日军却过于衰弱了。祖宗留下来的家法早有明证,只能是强干弱枝,强弱之分岂能本末倒置!

  现在动不得啊,还是等武胜军归来之后再作计较,朕一定让你们荣耀无比!”

  走出京城十五里,郎坦这才下令扎营,皇帝的旨意是即刻出行,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离京十五里才算是遵从了皇帝的命令。

  一直默默地跟在后面的兵部职方司郎中吕公著命人将早就备好的棺木抬了过来,自然有仵作帮着死去的孙三等人收敛尸体。

  郎坦一屁股坐在土堆上,看着漫天的星光,只觉得心中似乎有无数的冤屈和怒火要倾诉,这些好汉子没有死在广南的战阵上,没想到来到大宋的京城还要和最凶恶的敌人作战,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牛大等人嚎啕大哭,昨日还在一起饮酒作乐,想不到现在却天人永隔,虽说见惯了生死,但是这些兄弟死的真是没道理啊。

  吕公著眼看着四座坟堆被建起来走到郎坦的身边道:“头七之后官府会重修坟墓,战死的将士官进三十八节武节郎!”

  郎坦惨笑一声道:“却不知我若战死又会有什么样的封赏?‘

  吕公著抬头看着星空道:“生时死祭而已,你会有道场和法事,官进十九节武略大夫!你的母亲会有封诰,你的妻子称夫人!荫一子。”

  郎坦点点头道:“确实不算薄待,我该知足才是!”

  吕公著从袖子里拿出几封文书递给郎坦道:“这里是四封空白的告身,你填上战死者的姓名和军职,我回去之后自然会办理后事。”

  郎坦流着泪将孙三四人的姓名填上去,交到吕公著手上,吕公著收入袖中忽然道:“本官职司兵部职方司,曾经给无数人办理过告身哀荣事,唯有这一次,本官是心甘情愿的办差,否则,你还要付出不少的红差才能办到,放心,这一次绝对不会有丝毫的克扣。”

  郎坦看看身边的四座新坟,又看看远去的吕公著,牙齿咬得咯吱吱道:“知道你们一个个的都打着什么样的盘算,想要将我武胜军当做炮灰来使,做你们的大头梦去吧,老子可以戌边,可以杀敌,唯独不受你们的窝囊气。

  若有外敌入侵,老子第一个轮刀子上,想要我们去给你们当看门狗,你们看错了!”

  牛大抹一把眼泪道:“军侯,我们攻破升龙府就回去,老子不稀罕他们的什么破武节郎,宁愿去将主家里作家丁,也不去当官。娘的,京城就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来一趟四个亲亲的弟兄就没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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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章不一样的绥靖


  一队大象踩着山间的枯枝败叶慢悠悠的沿着浅浅的小河溯流而上,小河边上的马队也驮着各种各样的物资在军卒的驱赶下贴着山壁艰难的向特磨道挺进。

  这条原始的道路原本就是大象踩出来的象道,后来被人工简单的修整一下就成了特磨道和广南之间的交通要道。

  这是武胜军运往特磨道的最后一批物资,只要这批物资安全到达,狄青的大军就可以连续作战三个月而不用担心后勤补给跟不上。

  狄青最欣赏武胜军的一点不是他们的彪悍,而是武胜军几乎完美的后勤补给,从蜀中道广南,武胜军的路途最远,道路最险恶,但是第一个到达广南的恰恰就是武胜军,而且是全军到达。

  因为后勤补给强大,所以武胜军不管从作战还是到生活,他们的质量远远的高过了西军,西军之所以吃的很差,可用的东西很少,不是朝廷舍不得给这三万人给丰富的食物和武器,而是因为后勤根本就无力承担。

  不论文官们多么的看不起武将,防备武将,在战时他们的脑袋还是非常清醒的,说到克扣禁军战时的粮饷,还没有那个文官敢伸手,一旦战事不利追究起原因来,从皇帝到百姓没有人会对伸手的人有半分的仁慈。

  大宋军队的补给称之为“就食”所谓的“就食”就是军队按照军令走到哪里,就由当地的官府来负责。不足的部分再由朝廷补足,这样的法子其实是对的,在大宋,如果把军粮从东京运送到广南,路上的耗损就要达到七成之多,远不如就地供应来的方便和便宜,朝廷只需要将军队的补给算到地方府县每年的赋税额度里面就好,这样一来算是最简洁有效的法子。

  世界上的大部分主意其实都是好的,可是一旦中间掺和进去了“人”这个东西,好主意就会迅速的蜕变成一个非常愚蠢的主意。

  人和人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有的人聪慧不说还机变百出。一点点军事供应当然难不住他,不但伺候好了大军,自己的衙门还能落下不菲的好处,所以就天天盼着大军从自己管辖的地盘上路过。

  有的人除了会读书之外什么都不会。大军来了。顿时就鸡飞狗跳墙。自己不懂就把这样重要的公务交代给了疍吏处置,于是,大宋著名的疍吏群就会像蝗虫一样的扑向军事供应。反正出了事有主官顶着,于是,到了这里的大军就倒霉了……

  当大军来到战区,这才是最麻烦的,因为这里没有官府,他们又没有自筹粮草的习惯,所以就会变得格外艰难,有时候会导致大军寸步难行。

  武胜军不同,天生就是需要自己自己找吃的,厢军么,地方官也不会将供应厢军当成一回事,反正这些人到了战区就是去送死的,或者是去卖苦力的,怎么刻薄怎么来就好。

  所以云峥根本就没有指望地方官府,也没有那个时间去扯皮告状,自己从蜀中出发的时候就带足了粮食和装备,再加上崔达带着两眼发绿的商贾团一路供应,自然没有任何的麻烦,武胜军和商贾已经结成了利益的纽带,在那些商贾的眼里,武胜军就是来帮助自己开拓商道的,他们的战利品也是自己商业利益中最丰厚的一块,农忙的时候农家给大牲口都要喂几口精料,更不要说武胜军如今在前面打死打活的,因为如此,武胜军中从来不缺少物资。

  这一次运送物资的军侯是吴杰,英俊的少年郎早就被广南的烈日晒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莽汉,叉着腿坐在一头大象的脑袋上,嘴里不停的嚼着槟榔,不时地吐一口紫红色的口水。手边就放着一张已经上好弦的强弩,随着大象迈步前行,他的身子也跟着颠簸,现在已经到了僚人居住的区域,他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唯恐那些不要命的僚人猛地冲出来抢劫。

  僚人的居住区已经走了一大半了,依旧没有发现可能出现的袭击,这很不正常,派出去的斥候在两边的山林里不断的传来平安的鸟鸣声,还是三声,这就说明这地方一个僚人都没有。

  他的副将褚大志从马上下来,攀到大象背上对吴杰道:“不太对劲啊,我总觉得这里安静的让人发慌,是不是僚人都堆在一起在前面等我们?一旦我们走出大山,他们哪来的机会和我们作战?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啊?”

  吴杰摇摇头道:“我们还是小心些为好,僚人这一次死伤惨重,再被瘟疫荼毒一遍,我都不知道他们还能剩下多少,狄帅乃是名将,他老人家一路走过的地段按道理是安全的,这一次他们是在绥靖羁縻州,我认为狄帅已经把这一片地方绥靖好了。”

  褚大志惊愕的道:“你的意思是狄帅在故意的制造无人区?”

  吴杰翻了翻眼睛道:“咱们武胜军的绥靖和人家狄帅的绥靖是两回事,我们认为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狄帅绥靖地方又不是第一次了。”

  褚大志怒道:“什么是绥靖?不就是用姑息、牺牲的办法以求地方安定,你觉得狄帅带着三万虎狼一样的西军是来委曲求全的?”

  吴杰吐一口槟榔水,褚大志恶心的转过头去,吴杰哈哈一笑张着满是槟榔的血红大嘴道:“狄帅是君子,咱么武胜军是小人,这两者你一定要分清楚。

  既然是君子狄帅的晋绥之策当然是以苦口婆心的劝说为主,杀戮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当然为辅,狄帅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只要在军中待得不高兴了,把铠甲一脱穿上青衫,谁敢说我们不是风度翩翩的士子?即使杀戮我们也能找出一千种理由为自己解脱,这就是先当士子再作军汉的好处,不管是来文的,还是武的都能进退自如。

  狄帅他们就不一样了,别看他现在风光,你没听说他的悍将被人家斩首的时候狄帅嚎啕大哭的惨状?别给他找事了,遇到事情我们多担待一点为好。

  “你嚼槟榔的样子真恶心!”褚大志笑骂一句就从大象身上溜了下去,重新带着马队搜索前进,为首的军卒不断地在更换,走在第一位拿着刀子砍探到路上的树枝很麻烦。

  小河变成了瀑布,山路一瞬间变得平坦了,卸掉大象背上的火药,那些大象就飞快地钻到瀑布底下冲凉,欢快的叫声隔着好几里都能听见。

  小心谨慎的褚大志亲自带着斥候向前搜索了十五里,回来之后就满脸愁容,前面是平原不假,可是到处都是沼泽,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路径,根本就没办法前行,也不知道狄青的大军是怎么走过去的。

  褚大志将前面的情况讲给吴杰听,正在瀑布底下洗浴的吴杰穿好衣衫,笑着说:“人家三万人都过去了,老褚你就没发现点蛛丝马迹?”

  褚大志点点头说:“沼泽中间有一溜子白骨,都是被挂在架子上的人的白骨,估计是狄帅通过沼泽的时候杀掉的当地人,我不太喜欢从那条白骨道穿过,再说那里已经被水淹了,咱们的大象太重恐怕也不适合走沼泽。”

  吴杰指着大堆的物资道:“我觉得我们其实已经到目的地了,狄帅不需要我们进入人家的军营,一定会担心我们把瘟疫传过去,将主也说两军不适宜接触,我们毕竟是从疫区过来的,只要在这里点上三堆狼烟,自然有人过来接应,我们的任务完事了,把这批物资送到之后,朝廷的旨意也该下来了,到时候我们两军一个向北,一个向西,也没工夫见面了。”

  褚大志这才吐了一口气,见吴杰开始负责警戒了,自己也把衣衫脱掉开始冲凉,广南的三月份就已经酷热难当,真是见了鬼了。

  今天一丝风都没有,三道黄里泛黑的狼烟笔直的冲上云霄,不大工夫,沼泽对面也升起了三道狼烟,吴杰站在高处手搭着凉棚盯着沼泽看,一队人拖着什么东西沿着沼泽专门走有白骨标识的地方慢慢走过来,等这些人上了岸,日头已经偏西。

  马金虎用火将自己的手叉子烤热,将手叉子贴在腿上,不一会地上就掉了很多的蚂蝗,看着蚂蝗圆滚滚的身子,一脚下去就踩了一地血。

  见部下都处理完了水蚂蝗,黄金虎呲着白牙笑着对吴杰说:“好兄弟隔着好几百里送东西,哥哥我无以为报,就用自己的血当见面礼,兄弟们不会觉得我老马失礼吧?”

  吴杰哈哈一笑,拧开酒壶,将里面的烈酒倒在马金虎的腿上消毒,马金虎夹手夺过酒壶直接就往嘴里灌,喝了好大一口才说:“别浪费了,明天回去还要挨一遭叮咬,还是喝到肚子里舒坦,娘的,走沼泽还要拿塞子塞屁眼,拿竹管套家伙,哥哥我想起来就想哭。”

  褚大志从自己的马包里取出两条丝绸短裤拿给马金虎道:“赶紧把那些恶心玩意扔了,去洗洗换上这样的内裤,下沼泽的时候记得内裤裤腿和裤腰上的牛筋往紧里收一下,牛筋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了会变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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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奢华的军备


  “兄弟,你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不怕瘟疫啊。大帅打听过了,广源州死了一地的人了。”马金虎往嘴里刨着饭食还想打听一些军事机密。

  吴杰陪着他吃饭,听他这么问就叹息一声道:“其实很简单,就是多洗澡,隔绝蚊虫,身上不长虱子跳蚤,不喝生水,不随地方便,有一点苗头就立刻隔离。”

  马金虎抬头惊愕的道:“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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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杰肯定的回答道:“就这!只要做到,感染疟疾的危险就几乎没有。”

  马金虎把脑袋凑到吴杰身边小声说:“如果有什么灵丹妙药,你给哥哥我说,一定不会泄露出去,咱们都是亲亲的兄弟,我现在听到瘟疫的名声头皮都麻。”

  吴杰朝一遍看看,顺手采了一把黄花篙放在马金虎的眼前道:“万一有兄弟感染了瘟疫,立马给他灌这种东西榨出来的水,喝了就好。”

  马金虎仔放下饭碗仔细瞅瞅面前的植物皱着眉头道:“这是臭蒿啊!”

  吴杰点点头,小声说:“就这东西,你不问我也会把这个事情告诉你们,我家将主还写了专门的文章,让我拿给狄帅看,一会吃完饭之后就拿给你。”

  马金虎拿着那把子黄花蒿来到小河边拿水涮涮,就强忍着刺鼻的味道把那一把子黄花蒿全部吃了下去,还吩咐自己的手下都去采这东西吃。

  吴杰觉得自己用不着告诉马金虎提前吃黄花蒿一点用处都没有,但是他明白什么叫做安慰剂。这是将主说的话,这件事他曾经亲自验证过,非常的正确。

  反正黄花蒿也吃不死人,随他们去吧!

  这些人来到沼泽这边来接收物资,不zhidao心里有多么的恐慌,估计是没什么人有胆子接触武胜军,他们对疫区出来的人从内心有一种排斥感。

  否则上千人的运货队伍,就不会只有马金虎敢吃武胜军的饭菜了。

  吃了黄花蒿之后,马金虎的部下终于敢和武胜军说笑了,也敢吃武胜军中丰盛的饭食。他们吃的都是自己带来的饭团子。大热的天悟了好长时间已经有味道了。

  环州的军队和武胜军很亲,至少在广南这地方双方的关系最好,崆峒山一战,让双方有了交集。武胜军的军阵其实就是出自环州军。马金虎带回去的那些铜钱。更是解决了环州军大麻烦,种諤不但给武胜军留了好大一块地方,还非常聪明的在那片地方紧挨着武胜军的堡垒也建立了环州军的一个堡垒。虽然不能像武胜军一样炼铁,制作焦炭,但是作为武胜军工业体系的上游,他们能挖煤,挖铁矿,再把这些东西一股脑的卖给武胜军。

  因为两家的利益相同,所以很容易打成一片。

  “火药弹能不能多给我们一点啊,这东西好使啊,见到僚人只要扔几个过去,那些僚人就嗷嗷叫着跑了,很长时间都不敢靠近我们,据我们抓来的僚人说,他们认为我们会打雷是天军,怪不得你们总能轻松地打赢别人。”

  马金虎自从出了沼泽,那张嘴就没闲着,身为将领,尤其是一个有责任的将领,作战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把所有的子弟都安全的带回家。

  上阵杀敌战死那没话说,为国捐躯这句话到哪都能说得通,可是无缘无故的死掉就很难交代了,西军中大部分都是父子兵,兄弟兵,更讲究情义,也更加的能抱团。

  吴杰指指远处用油布包裹起来的木桶道:“火药我带给你们了,但是火药弹武胜军很需要,所以带的少些,你把这些火药装在竹筒里,捆成一捆,效果一样很厉害。

  我们因为要穿越丛林,很keneng十几二十天都不见天日,带火药会受潮的,所以需要完整的火药弹,对不住了。”

  马金虎小声道:“你们真的打算进攻交趾?交趾国的实力远高于大理国,我听大帅说交趾国的太子李日尊已经呈兵广源州边境,而且还在源源不断的增兵,交趾人不同大理国,他们建国时间并不长,所以武勇依旧在,你只要看人家的太子敢带兵作战就很说明wenti了。”

  吴杰嘿嘿笑一声道:“你还是操你们自己的心吧,武胜军从不打无把握的仗,将主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说明我们能攻克升龙府,到时候我们带着金山银海回去你可莫要眼红。”

  马金虎也学着吴杰的样子吐一口血红的唾沫道:“你以为我们进大理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财富?大帅说的好听,说什么西军需要添置一些家当,怎么添置,一个个穷的都要当裤子了,。还不是在打大理国的主意,放心吧,西军的搜刮手段也不是白给的,当年狄帅固守秦州青城的时候不也是把对面的西夏人搜刮的叫苦连天,他老人家的威名就是那时候闯出来的。”

  吴杰只是笑了一下并不反驳,军卒去搜刮,毕竟是外行,哪里会有商贾去搜刮来的专业,只要一想到军营里那些穿着铠甲,眼睛冒着绿光的商贾,吴杰就会下意识地瞅一眼地上早就被太阳晒得干瘪的死蚂蝗。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双方交接完毕,马金虎带着物资重新下了沼泽,这一次他们的走路姿势不再怪异,统统换上了武胜军特制的内裤,准备接受新一轮的蚂蝗叮咬。

  “都是好汉子啊!”褚大志看着在泥水里拖着竹排踉跄前行的马金虎由衷的说。

  “打仗其实和帝王无关,和大臣无关,甚至和将军无关,只要不上阵厮杀,战争和其他人都无关啊,唯一有关系的就是我们这些厮杀汉,胜利都是拿命堆出来的,拿小兵的命堆出来的,将主zhidao这个道理,所以咱们武胜军的命比较贵。

  说实话,将主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将军,我们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侯,我一直以为,只有浪里格和孙七指才算是合格的军侯,狄帅,没藏讹庞,角厮罗这些人才是合格的统帅,余者皆不足论,将主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咱们武胜军上下万众一心。

  一个人的力气有限,一万个人就能翻天覆地,一个水坑可以绊倒一个人,但是同样的水坑绝对绊倒不了一个巨人。

  一力降十会,将主就是这个巨人的首脑,当我们的力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巨人的肌肉要比脑子管用,更何况我们的这个首脑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却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这就足够了,所以啊,老褚,我们以后想要在军事上有所作为,就要将自己部下的心牢牢地牵绊住,形成一个个的小巨人,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力气去应对那些阴谋诡计。”

  褚大志点点头忽然笑道:“恐怕也只有我们的将主听到帮你的这番话不会发怒吧?”

  吴杰瞅了一眼褚大志道:“你还不了解云峥吗?你认为他不会发怒?他恼羞成怒的时候还少了?只不过不会放到心里去这是真的。”

  褚大志哈哈一笑,拍着吴杰的肩头道:“会去的时候我打算骑着大象,你带着马队,我准备了一个鞍子,可以在大象背上睡觉。”

  吴杰笑着点点头就径直去了马队,军卒们已经准备好了行囊,大家都是轻装,所以队伍的气氛也好了许多,吆喝一声就原路返回……

  余靖坐在昏黄的烛光底下正在碎碎念:“老天爷啊,你们要走林莽?那可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啊,老夫听说那里面危机四伏,到处是瘴气,毒蛇,猛兽以及各种毒虫,要是毒蛇咬了战马可怎么得了啊。”

  云峥揉着太阳穴痛苦地对余靖道:“战马从来就不害怕毒蛇,再说了我们不是已经搜集了一百多头大象么?有大象在,森林里的蛇啊,猛兽啊,早就跑了,至于毒虫,我们也有对付的法子,您zhidao我家就开着一家缫丝作坊,我这一次特意带来了大量的绿色丝绸,准备给将士们以及战马身上穿衣服,戴面纱,只要有这样的东西,就不担心虫子了。”

  “暴殄天物啊,丝绸是给人穿的,你给马穿衣服算怎么回事?怎么穿?这需要多大的一笔钱财啊,云峥啊,咱们还是不要打交趾的主意好不好,老夫怎么觉得这么危险呢?”

  云峥从旁边拿过来一件四条裤腿的衣服让余靖看,余靖拿起来看了一眼就zhidao这不是给人穿的,还真的是给战马穿的衣服。

  “我这次可是下了大本钱,要是交趾国的国库不能让我满意,我说不定就会破产,你说我辛辛苦苦的来到广南,没赚到钱财,反而赔了一大笔,回去怎么给弟兄们交差啊?”

  余靖咬咬牙道:“老夫手里还有你上缴的一些缴获,不行的话你就拿这些缴获去填窟窿。”

  云峥摇摇头道:“给您的缴获,就是让您拿去堵那些文官的嘴的,一场大战下来,每个人都应该有好处,咱们大宋之所以文官看不起武将,很大的原因就是武将赚到了钱不给文官……”

  “放狗屁!”余靖怒不可遏,拿手点着云峥的脑袋怒吼道:“平日里看你也是一个聪明人,怎么说出这么混账的话,你拿钱财去收买一下那些文官试试,人家不把你弹劾成筛子,骂成狗屎一堆才怪!”

  云峥拿手搓搓脸笑道:“所以晚辈请您出马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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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权利的秘密


  野叟这些天就生活在武胜军营地里,看得出来他对武胜军的生活非常的羡慕,不过作为高棉族的圣人,云峥很自然的将这种羡慕归结为老和尚在为自己的族人羡慕。。.。

  洗澡这回事老和尚干的很勤快,一天雷打不动的三遍凉水澡,天冷的时候如此,天热的时候依旧如此,他一年到头只在腰里围一条麻布,精瘦如铁的肌肉似乎能忍耐广南所有的温度,山里面冷的让云峥想穿皮袄的时候,老和尚一脸镇定的赤着脚,光着身子从云峥身边走过,三月的烈日当头的时候,老和尚还是神情安详的坐在太阳底下看书。

  云峥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在大太阳底下看书,那样对眼睛非常的不好,当云峥问起来的时候,老和尚只是高深莫测的指指太阳告诉云峥:“太阳下的智慧!”

  天知道太阳下的智慧会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有一点云峥是一定要问清楚的,这个整天不穿衣服喜欢半裸着的野叟,他身上居然看不见一个被蚊虫叮咬的包,皮肤虽然黝黑,但是却如同缎子一般油光水滑。

  虫子叮咬是森林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如果老和尚能帮着武胜军解决这个麻烦,云峥不介意多给他一点交趾国的破铜烂铁。

  “苏马来?这是什么东西?”云峥仔细的看着眼前的这一从发青的植物,模样古怪,气味倒不难闻,不过这不是重点。黄花蒿同样难以下咽,却是治疗疟疾的良药。

  “吃三年就能不怕蚊虫!”野叟伸出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听了野叟的话之后,云峥基本上就没了再问的兴趣,武胜军那里有三年的时间吃草,不过自己吃了一口,发现这东西不错,吃到嘴里清香可口,当菜吃也不错。

  野叟能感知到远方大海的气息,站在高高的悬崖上三天三夜之后,告诉云峥再有十天。森林里的洪水就会退去。大地就会变干,正是大军可以进入森林的时候。

  森林里有洪水?这个问题云峥不打算和野叟争辩,一个几乎没去过热带雨林的人,和一个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雨林里的人没办法说雨林的常识。

  既然已经可以进雨林了。武胜军最后的准备工作就开始加紧进行。不论朝廷的旨意下不下来。云峥都打算走一遭交趾升龙府。

  其实之前和余靖说的话是实话,武胜军以及蜀中的官府,商贾。都对这次远征充满了渴望,庞大的胃口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侬智高可以填满的。

  苏洵将高棉人对雨林的认识编成了小册子,要求每一个军卒都必须会背,为了不在雨林中迷失,云峥甚至命令部下必须带着笨重的司南。

  虽然说云峥知道怎么快速的辨别方向,比如把一根针烧红之后快速的冷却,再用头发吊起来就能辨别方向,或者把针在脑袋上蹭几下,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不过这种法子打死云峥都不敢用,稍微出一点偏差死的不是自己一个人,司南虽然很笨重,却非常的精确。

  原本想制造几只真正的指南针,但是广南这地方根本就找不到手艺精湛的匠人。很多时候人类的发明都和战争息息相关,只有战争才会把人送到一个极端的环境里,相对抗这样的环境,就需要很多新的器械,人自己本身拥有的能力还不足以对抗。

  野叟希望云峥能把战象的指挥权交给他们,却被云峥一口回绝,这绝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战象将是这次背负物资的主要力量,命脉之属云峥不容他人染指。

  野叟有些难过,毕竟高棉人驱赶大象才是行家里手,作为智者他认为云峥这是在做一件并不聪明的事情。

  云峥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才对野叟道:“您的建议绝对是正确的,我的决定并不理智,如果我只是一个人去森林游玩,您的话语绝对是金玉良言,而我一定会欣然接受。”

  野叟叹口气道:“为何您现在却拒绝了,而且拒绝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那是因为我是将军,将军的思考方式和云峥的思考方式孑然不同,作为将军,我必须对整只军队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而这个控制权根本就不容任何人染指。

  在军队中,我们有时候必须用一些看起来非常蠢的办法,不是将军不知道有更好的选择,而是将军需要稳妥,愚蠢的法子虽然愚笨,但是同样能够到达目的地,在稳妥面前,作为将军必然会放弃先进,除非这种先进拥有压倒一切的力量。

  贤者,您是一个高洁的人,通过我们这段时间的接触来看,您绝对是一位真正的贤者,但是请您记住,在我的军队里我必须控制一切。

  当您的族人日后也拥有军队的时候,也请您牢记这一点,军权绝对不可操控在别人的手中,一旦军权旁落,我相信您的末日就会来临,同时您的那些追随者也会凋零。”

  野叟那双如同婴孩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云峥的道理非常的粗暴,这几乎颠覆了他对人性的认知,云峥似乎在说,只要别人拿到军权就一定会对自己展开清洗,部族的杀戮也就会同时降临,高棉族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自己的军队了,他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云峥的话。

  云峥并不指望野叟会听从自己的话,权力这东西只要拿在手里,就很少有人能经受得住他的诱惑,作为权利中最粗暴的军权,它本身就有摧毁一切的魔力,你根本就不能指望一个手里握着巨锤的人去用别的方式去解决难题,它解决事情的方式就是一锤子砸烂。

  野叟这位还生活在理想国度里的智者想要明白暴力和权力之间的联系估计很难,反正云峥看到野叟一个人坐在石头上在冥想,一条蛇从他的膝盖上攀援而上最后拿信子舔舐他的面颊,他的眼睛都没有丝毫的闪动,只是抬起胳膊,在身体和石头之间搭了一座桥梁,于是那条毒蛇就沿着他胳膊搭建的桥梁游走到石头上,而后就摆摆尾巴钻进了草丛。

  “如果野叟成为一座桥梁如何?”野叟找到云峥问得第一句话就是自己的顿悟所得。

  “过河拆桥的人何其多,权力有自然的排他性,您打算执掌神权,再以自己为桥梁设立一个王权是不是?您打算主导族人的精神世界,让世俗的国王来统治族人,您可以试试,反正权利的征伐这种事情好像没有解决的办法,说不定您可以走通。”

  云峥正在研究野叟拿来的森林密道的地图,这一次赌注很大,一条道路用来进攻,一条道路用来撤退,想要保证两条道路都可以通行,这就需要非常好的运气,听野叟说过森林里竟然有洪水这么奇葩的事情,道路毁坏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既然在烦恼这件事,所以对野叟的提问就有些敷衍了事。不过野叟似乎得到了启发,或者说他根本就相信自己是正确的,他不是来问云峥自己的想法对不对,而是来告诉云峥自己的决定,瞅着走出帐幕的野叟,云峥摇摇头,或许这个世上的智者都是这幅德行,不撞南墙不回头。可能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

  如果没记错的话,西方的世界如今正在因为神权和王权在大打出手,不知道打出结果来没有,野叟的眼界还需要加强啊。

  崔达给武胜军送来了海量的战争物资,这些物资要准确的安排在大象背上,马背上,以及军卒的背上,这是一门繁浩的工作,好在有苏洵和崔达,他们日夜不休的工作,终于在所谓的森林洪水退去的时候准备完毕。

  乌巢城吹响进军的号角的时候,广源州原野上啃食尸体的野兽纷纷的向四处奔逃,大象的嘶鸣声回荡在四野,武胜军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疲惫的笑林从广源州的边境赶了回来,李日尊的大军已经在凤凰原严阵以待,八万大军将广源州封锁的严严实实,飞鸟难度……

  郎坦跪在云峥的面前讲述自己在京师的遭遇,讲述四位同袍如同猴子一样死在了大宋的大梁门下,战士不是任人观赏的玩物,即使自己战胜了西夏人,他依旧觉得这是自己平生的大耻辱。

  “我的大军将要开始最艰难的征伐,我的大军将要开始大宋五十年来最辉煌的战役,那些人却在将我无畏的勇士当成猴戏,好啊,我们会让他看一场真正的猴戏,让他们明白什么是猴戏,什么才是真正的战争。

  我死去的部下不是乞丐,他们的地位和身份不需要别人赏赐,我们会在这场光荣的战争里证明我们的存在,证明大宋的男儿依旧有可以沸腾的热血。

  哈哈,而后?而后这支军队就会消散无踪,他们会如那些人的愿望变成农夫,变成工匠,变成地主,变成一些可有可无的商贾……

  郎坦,我们走吧,到升龙府见证我们的荣光,这是最后的荣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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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紧张


  “为了方便我们突袭升龙府,狄帅的大军会从特磨道转道向西进攻大理国的最宁府,摆出从最宁府突进交趾的意图,但是狄帅的大军最多只会进军到麻栗坡,调动高智升的大军向西运动之后,他们就会在最宁府和大理国的军队决战。

  最宁府和交趾接壤,狄帅兵进最宁府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威胁李日尊的后路,帮助我们威胁李日尊的后路只是顺势为之,狄帅的主要目的是要将高智升的军队调离已经建好的坚固防线,在最宁府的平原上利用西军强大的骑兵力量一次将高智升彻底击溃,为自己北进扫清障碍,决战过后,狄帅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星夜突进石城郡,而后一路北上,再也无暇顾及我们。

  按照我们的估计,李日尊一定会严密的监视狄帅,对我们只要做出防御的态势就好,毕竟狄帅的盛名让李日尊不敢有丝毫的大意,而我们,只是一支厢军而已,即使能征善战,也不会被李日尊放在眼里,如果不是广源州如今是疫区,李日尊早就驱动大军来收复广源州了。

  在这样的战争态势之下,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穿越林莽,在敌人措手不及的情形下抵达升龙府,李日尊想要从广源州返回升龙府,至少需要十五天,即使是他们最精锐的骑兵星夜出发,也需要三天时间,再加上消息传递的时间,我们至少有六天的时间来攻占升龙府。

  一旦我们攻占升龙府得手,就必须以用最快的速度肃清升龙府所有的军事力量,只留下商贾和他们的护卫搬空这座城市,武胜军将会全体出城,在升龙府以东的凉山阻截李日尊回援,如果可能在这里大量的杀伤李日尊所部之后,立刻转进交趾七源州,从永平寨回到大宋境内。

  此战用时预计七十二天,行军距离超过三千里,所以可以预见,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李日尊而是长途行军,迟滞和杀伤李日尊所部的目的就在于为崔达率领的商贾争取时间,直到崔达带领的商贾全员回到大宋,我们的作战计划才算是圆满成功。”

  周同拿着一根竹竿,指着桌子上的地图,说的口沫横飞,很有后世总参谋长的气势,不过这不怪他,云峥的表现更加的差劲,面无表情的在那里鼓掌赞叹。

  这个作战计划是整个武胜军智慧的结晶,将自己能用到的所有优势都考虑到了,云峥,苏洵,周同,吴杰,褚大志等人为了这个计划可以说是绞尽了脑汁,一群并不是专业军事人员能把战争谋划到这样的程度,连狄青都大为赞叹,这才有了狄青更改自己作战计划,配合云峥调动李日尊的军事行动。

  郎坦忽然道:“如果我是李日尊,明知道自己来不及救援升龙府,我会即刻东进,进入广源州,从乌巢城突进大宋境内,让你不得不回师,然后再和你决战。”

  苏洵笑道:“不会的,升龙府是交趾的根本要地,不容有失,一旦他听到升龙府失陷,一定会第一时间回师救援。

  且不说广源州如今依旧是疫区,进军广源州并不明智,李日尊不得不回师还有其它的原因,那就是王位!

  李德政共有六个儿子,全部都被李德政分封在交趾各地,也都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如果李日尊冒险进入大宋,其余的王子一定会趁着我们离开的空挡重新占领升龙府,我相信,李日尊来到大宋容易,想回去就会难比登天,到时候他的那些弟弟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让他这个最强势的皇子留在大宋,甚至是全军覆没于大宋。”

  余靖桀桀笑道:“明允说的没错,说到军事老夫不懂,但是说到对政事和王权的认知,这里应当以老夫为尊。

  攘外必先安内,这是一个根本的次序,也是王者做事的一种手段。

  此语原本出处是张仲景《伤寒论,太阳病上》是一药理,攘外安内。

  后为春秋齐桓公提出的口号“尊王攘夷”就是出处——先“安内”以“尊王”,“尊王”而后才能“攘外”,其时,葵丘会盟,成就霸业。

  西汉景帝的老师晁错力主削藩“攘夷必先安内”,引起当时朝廷的激烈争论,大多数人都不同意或认为时机还未到,以窦婴为首的认为当时应一致对外,对付匈奴;晁错说服汉景帝最后选择继续和匈奴和亲,而将注意力集中到削藩上。结果,汉景帝的削藩除去了内忧,加强了中央集权,增强了国力,为武帝对匈奴动武、解决边患创造了条件。

  大宋初年 ,宰相赵普给太宗的折子中说“中国既安,群夷自服。是故夫欲攘外者,必先安内”。

  呵呵呵,李日尊不是一个莽夫,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根本所在,没了交趾王位,他的生死都将不由他自己掌控,所以,回师平乱是必须的,说不定剿灭入侵的武胜军都会成为次要的目标,如果武胜军能在此时大量的削弱李日尊的力量,老夫以为,交趾国将会陷入持久的战乱,四分五裂都有可能。”

  周同笑道:“既然野叟和尚在,我们不如请野叟和尚派高棉族人在我们进入升龙府之后游说李德政的部将和其他王子,就说我们的目标就是李日尊,与其他人无关,不知这样会不会有好的效果,至少会避免我们四面皆敌的纷乱处境。”

  云峥点点头道:“你去和野叟说吧,相信那个聪明的老和尚会明白交趾越乱,高棉族人的处境就会越好的道理,他想重新建立“水真腊国”的希望就会更大。

  顺便问问,他开拓的道路如今开拓的如何了,如归可能,请他尽量的将林莽中的道路加宽,我们回程的时候,一定要快速。

  万一出现郎坦所说的情形,我们在坐的恐怕都逃不掉大宋律法的处置!此事出的纰漏越少越好,估计要不了多少时间,朝廷的天使就会抵达广南。

  现在我们商讨一下进军的确切安排,必须做到环环相扣,还要有备用的军略可供选择,一旦有突发状况,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

  军侯以上的军官在将主的帐篷里已经商议了整整一天了,军营里的气氛也跟着变得紧张起来,毕竟这一次和以往任何一次作战都不相同,是要深入到别的国家抢劫,武胜军中的兵卒大部分都觉得呼吸都困难起来了。

  只有一群人是例外,那就是身为队正的甲子营老兵,他们有的在准备自己的行囊,有的在青石上磨自己的武器,显得非常的淡定。

  “队正,咱们这次能成吗?”一个三十余岁的武胜军老兵悄悄地问队正。

  队正从自己的小酒葫芦里抿了一小口酒道:“把那个吗字去掉,武胜军没有干不成的事情,狗日的,小小的交趾就吓破了你的胆子?老子当初随将主去西夏国也没你这么怂,想发财还没胆子,滚,别在老子面前碍眼。”

  “队正,弟兄们就是嘀咕两声,没别的意思,就是问问升龙府什么样子,城墙高不高?”另一个军卒凑了过来小声的说。

  “高,听说有七八丈高,全是大青石垒成的,八牛弩的弩枪都钉不进去,我还听说交趾野人吃人呢,还是生吃,要是没胆子去,老子把你们调到后勤营去,不敢打仗帮我们背锅总成吧?”队正斜睨了一眼那个凑过来的军卒不屑的道。

  “吃人?”那个军卒脸色发白的问道。

  “是啊,吃人,进到森林里面,一大群拿着棒子和石头的野人嗷嗷叫着冲过来,将你这种已经被吓破胆子的胆小鬼抓住撕开胸膛,一把把你的心揪出来吃的满嘴都是血……”

  一句话把那个军卒说怒了,红着脸说:“您说他们拿着石头和木棒就能把俺抓住开膛破肚?难道俺手里的强弩和钢刀是吃素的?”

  队正嘿嘿笑道:“放在别的弟兄身上当然不一样,他们会砍瓜切菜一样的把那些野人了,交趾人了都弄死,然后打开交趾的皇宫,把里面的宝贝都抢光,发财之后回家,你已经被交趾人吓破了胆子,别说拿着石头和木棒,交趾女人叉开腿也会把你活活的吓死,哈哈哈哈”

  “俺不怕,就是怕俺死了,家里没人照顾!”那个军卒大声说。

  队正吐口唾沫道:“狗屁的家人没人照顾,你的家人如今都在环州堡垒里面打铁,烧焦炭,卖蜂窝煤炉子过活,有你没你人家都活的好好地,你他娘的值钱的就是这身肉,战死了还能给家里弄更多的钱,别把自己说的有多重要,娘的,胆子小就别找借口!

  武胜军里大部分都是纯爷们,滋泡尿都能把地冲出一个坑来,老子的麾下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一个怂包,滚到后勤营里去背锅,那里安全些!”

  “你欺人太甚!老子和你拼了……”

  发狂的军卒被别的人硬是给架着往后退,殴打上官在武胜军里是重罪。

  队正走到军卒的跟前道:“给你一次机会,有本事战场上见,如果你砍的人头数比老子多,甚至不用多,有老子的一半,老子拼着被人耻笑,被军侯处罚,当着全队的面给你摆酒赔不是,要是你还是那副孬种像,别说老子把你弄到后勤营和那群老汉在一起是报复你。”

  “刘疙瘩,上了战阵你给老子睁大了狗眼看着,看看老子是怎么杀敌的,等回来了,老子把酒泼你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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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诽谤


  宦官邹同端着一个朱漆盘子匆匆的行走在御花园的小径上,几处春花开的正艳,邹同手上的木盘子里放着一枝粉色的桃花,他身后紧紧跟随的小太监,衣衫上有好几处泥点子,腿一瘸一拐的,好像受伤不轻。

  邹同穿行在花丛中,不时地回头训斥道:“小彬子啊,你可是我保举你进淑妃娘娘的紫竹宫的,怎么进宫都三个月了还是毛手毛脚的?

  淑妃娘娘给我这个老奴脸面,才答应你服侍旭皇子的,要知道这个差事可不是谁都能干的,淑妃娘娘性子随和,喜欢新晋的人手伺候,要不然就你这样毛脚蛋怎么可能一步登天。”

  小太监郑彬疾走两步小声道:“小的走路不方便,下刀的地方总是疼,刚才爬树的时候就是担心那里伤到,才从树上掉下来的。”

  邹同看看日头,皇帝这时候还没有下朝,就站在小路上恨铁不成钢的拿指节敲着小彬子的脑袋道:“你就是一个不安分的,净身之后一个月里头见不得水,更不敢乱动,晚上睡觉要把双腿绑起来才成,你倒好,我今早去看你的时候你绑腿了吗?”

  小彬子低着头嗫喏的道:“绑上腿睡觉不舒坦。”

  邹同怒道:“谁告诉你进宫就是来找舒坦来的?我们是奴婢,就是伺候人的,你是我的外侄,你母亲见我穿金戴银的以为进了宫里就能享福,殊不知从你挨了那一刀之后,享福这种事就和你没了缘分。

  我不同意她还以为我不愿意帮你,现在好了,进了宫了。你也就没了退路。

  小彬子啊,咱们做奴婢的都是看着主子的脸色活人呢,可不敢因为自己舒坦不舒坦的就耽误了主子的事情。

  主子就算要扒了我们的皮,我们也要自己把皮乖乖地扒下来,叠好了。装在盘子里恭恭敬敬的给主子呈上去,这才是一个好奴婢。

  你运气好,有族叔我照应少受了不少的罪,淑妃娘娘是新晋的妃子喜欢自己调教人手,所以你才能进紫竹宫,这里以前叫做紫竹苑。淑妃娘娘担心引起别的娘娘嫉妒,这才死活不进正式的后宫,你也算是紫竹宫的老人了,只要伺候好淑妃娘娘和旭皇子你家总会有发达的一天。

  族叔就交代到这里,你端着桃花去见见淑妃娘娘,机灵着点。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族叔,官家就要下朝了,我要赶着去伺候。”

  邹同说完就把木盘塞到小彬子的手里,自己匆匆的向大殿走去。

  小彬子拿袖子擦一下眼角,长吸了一口气就端着盘子向紫竹宫走去。

  蓝蓝靠在窗户边上在春日的阳光下绣花,这是一件很大的肚兜,皇帝最近肚子总是受凉。有一个肚兜戴说不定会好很多。

  她身前有一张很大毛很厚的毯子,赵旭正口水滴答的在毯子上爬,偶尔抓着毯子上的靠枕还能走几步,刚走了两步就摔倒了,张着嘴开始嚎哭,宫女们一窝蜂的想冲过去,却被蓝蓝瞪了一眼,就没有一个敢上去扶。

  皇后刚好走进来,看到这一幕道:“你这是何苦呢,旭儿还人事不懂。你不必这样严厉。”

  蓝蓝起身施礼,扶着皇后坐在软凳上道:“姐姐说的是,只是旭儿不同其他的孩子,他将来是要执掌我大宋朝纲的,一万万人都指望他吃饭呢。如果没个坚毅的性子可不成。

  妹妹我是个没见识的,只知道嚼得菜根百事可做,将来他还要跟着姐姐学着做人,跟着师傅们学着做学问,跟着陛下学习如何治理天下,这性子这一关就绝对不能软弱。

  现在受点苦,将来好处多多。“

  曹皇后拉着蓝蓝的手笑着说:“就冲妹妹这些话,谁敢说妹妹是个没见识的?这番道理虽然浅显,可是在这皇宫里面能说出来的不超过三个。

  这世上的道理不论浅显还是深奥,其实都是想通的,不过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

  世人都说蜀中乃是人才匮乏之地,我不这样认为,妹妹贤良淑德,深明大义就不说了,云峥荡平侬智高如同割草,听说他如今正在厉兵秣马准备进攻交趾,边关军情一日三报,那里的情形也一日三变,听官家讲,云峥的应对之策,让好多老将都深感汗颜。

  云峥这个人你认识吗?”

  蓝蓝抬起头笑着说:“对他的认知,朝堂中恐怕没有人比我更深了。小妹出身在蜀中豆沙关,这一点姐姐您是知道的,而云峥也是豆沙寨人氏,像他这样的人自小就头角峥嵘,小妹和他是邻居,焉能不知。”

  曹皇后点点头道:“你们是同乡,又是小时候的玩伴,这是没法子的事情,任谁也说不出个花花来,我听说云峥的妻室陆氏娘家是蜀中大族?”

  蓝蓝道:“确实如此,那陆氏小的时候被一个道人判为九阳伤官的命格,无人敢娶,但是云峥在桃花会上却一眼就看中了陆氏,还派了媒人上门求亲,这一举动当时在蜀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曹皇后皱眉道:“九阳伤官乃是妇人女子最差的命格,对男子最是不利,这个云峥为了求娶高门大户的女子,竟然付出如此大的代价?难道为了富贵连性命都不要了吗?”

  蓝蓝咯咯笑道:“姐姐啊,您没见过云峥,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一个怎样骄傲的人,平日里您要是看见他的德行,恨不得拿脚踢一下才好。”

  曹皇后啊了一声道:“我就说以妹妹的人才怎么可能有人会放过,原来是你不喜欢那个云峥才自愿参加选秀的。”

  蓝蓝笑的更加厉害了,拍着自己高耸的胸脯道:“姐姐啊,您又错了,云峥这个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这一点您不用质疑,这个人不但学问好,还身负陶朱公的本事,一年多的时间就把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寨子变成蜀中有数的富裕寨子,至于他领兵打仗的本事您也见到了,妹妹我就不多说了。

  至于您说他会招来女子的喜欢……咯咯……咯咯。”

  曹皇后看着笑的前仰后合的蓝蓝不明所以,就在她的膝盖上拍一把掌道:‘有话好好说,笑什么笑,知不知道已经有人传你的闲话了。”

  蓝蓝这才忍住笑道:“如果传别的闲话,妹妹一定会担心,被人泼脏水不舒坦,但是她们傻乎乎的传妾身和云峥的闲话,只会让妹妹我觉得好笑。”

  曹皇后疑惑的道:“难道这个云峥长得其丑无比?我看他的官凭上写着他面容娟秀,该是女子喜欢的那一类人才是。”

  “姐姐您还是别猜了,您越猜妹妹我就越是想笑,云峥这个人只要安静的站在那里,绝对是无数深闺梦里的良配,一旦他张嘴说话,只要是女子都想狠狠地扇他一记耳光。”

  说到这里蓝蓝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又开始大笑。

  直到小太监小彬子端着一枝桃花走进来,蓝蓝这才止住笑声,废了好大力气将桃花插进花瓶,指着桃花道:“妹妹就给你讲一讲云峥和桃花的事情……”

  赵祯下朝以后,迈着轻快地步伐来紫竹宫看自己的胖儿子,这段时间他的兴致非常的好,狄青三天时间三破大理雄关,出乎所有预料的是,他没有直接去攻打面前的高智升,而是折返向西连破大理最宁府玉弄山部,舍子部,阿月部,转瞬之间就将兵锋对准了交趾李日尊部,目的非常的明显,准备和云峥前后夹攻李日尊。交趾国大骇。

  庞籍抚掌赞叹道果然是我大宋名将,作战不拘一格,李日尊这一次恐怕危险了。

  既然自己的军队局面占优,赵祯剩下的心思都放在自己儿子的身上,刚走近紫竹宫,就听见皇后和淑妃歇斯底里的笑声,不由得皱皱眉头,想不出有什么事能让这两个温婉的女子如此的失态。

  “姐姐啊,您说说这样的一个人岂是妹妹我的良配?乡下有句话说的好啊,嫁鸡随鸡,嫁只猴子猴子满山跑,妹妹我这一生只想平安喜乐,可没有嫁给猴子满山跑的兴致,所以别人说什么就去说,只要官家不这么认为就好。”

  赵祯一头雾水的走进来道:“笑什么呢?吓着了孩子,什么是只要朕不这么认为就好?”走进门的赵祯习惯性的将自己的儿子从毯子上抱起来,掏出手帕擦掉儿子嘴上的口水,看着皇后和淑妃等着她们回答。

  曹皇后拿手帕擦拭着眼角笑出来的泪水道:“没什么事情,就是一些不长眼的在嚼舌头根子,说淑妃和云峥既然是出自一地,必然关系不浅的谣言。

  淑妃妹子给我讲述了你的心腹爱将云峥的一些事情,妾身真是担忧,一个猴子一样的人您也能放心的让他去替您征伐不臣之国?”

  赵祯皱着眉头道:“出自一地就有关系?谁这么胡说八道?给朕查出来杖毙,至于云峥怎么可能是什么猴子,以后这种诽谤大臣的话不可说。”

  曹皇后道:“谣言这种事臣妾当然会彻查,只是臣妾一想到您说云峥已经将好好地士子教成泼皮,臣妾如今再听到些别的消息,说他是猴子有什么不妥?”

  赵祯听皇后这么说,他自己也对云峥好奇的紧,抱着儿子坐下道:“说说,给朕也说说,朕的将军怎么就成猴子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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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安家


  皇帝和皇后走了,蓝蓝抱着赵旭送他们离开,让宫女掩上门,刚才还满面笑容,在大门关上的那一刻笑容就消失了。、.、

  赵旭安静的躺在蓝蓝的怀里睡的很安详,蓝蓝将赵旭放在摇篮里,摒退所有的宫女和宦官,自己坐在摇篮边上轻柔的晃动着摇篮。

  摇了一阵,她忽然伸出手轻轻地揉捏赵旭稚嫩的鼻子,这个孩子的相貌大部分都跟随自己,只有这个扁平的鼻子和赵祯很像,她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动作,让赵旭也长出一个和云峥一样笔挺的鼻子来。

  蓝蓝在皇宫里最大的享受就是回忆,而在她的回忆里面,最多的却是关于云峥的,那个坏家伙明知道道路转弯处有土堆也不说一声,害的自己胳膊上蹭掉了好大一块皮。

  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会把所有人都照顾到,比如陆轻盈,比如云二,比如苏轼,苏辙,比如腊肉,比如……我。

  也不知道他将包子放过来的时候心里怎么想……这样的行为不但粗鲁而且失礼,他却能干的理直气壮的……

  蓝蓝自言自语道:“除了他,从来没有人往我的盘子里放过食物……我爹爹都没有……”

  蓝蓝闭上眼睛思绪立刻就回到自己住在云家的时候,三月三放风筝的时候,自己的风筝明明是飞的最高的,别人却会说“看啊,云家的风筝飞的好高……”

  如今又到了三月时分,放风筝的时间早就过了。宫女们或者还有心思在风筝上写上**的句子,希望自己被剪断丝线的风筝能够被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捡到,虽然看不见,却能起相思。

  蓝蓝没有放风筝的心思,即使有也只希望自己的风筝能够飞跃千山万水最后抵达遥远的交趾,落在那个男子手里,不用署名,他应该知道。

  只可惜风是从东方吹过来的,只能将风筝带到遥远的北方……

  云大哥,我只愿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蓝蓝在香炉里上了一柱安神香。就跪坐在摇篮边,轻轻地摇晃那个承载着自己所有希望的摇篮,云峥说过,想要改变大宋。首先需要改变的就是大宋的皇帝!

  蜀中热闹极了。今天是祭拜蚕娘娘的日子。云家作坊里的女人们用七色的布帕包着头,举着一条用稻草扎好的龙敲着锣鼓来到了云家的大门前,头上插着桑枝为龙角的龙头。轻轻地在云家大门上叩击了三下,云家的侧门就打开了,管家老廖端着一盆白米走了出来,一扬手白花花的大米就落在这条草龙的身上,也落在那些举着草龙的妇人身上。

  现场的气氛立刻就热闹了起来,那些只能旁观的男子抱着手笑呵呵的看妇人们舞龙,今年的桑叶长势很好,比往年多抽了两片叶子,所以今年的春蚕行情也好,大忙过后总是需要找些乐子的,龙的眼睛还没有眼珠,只要在这里舞够半个时辰,主人家就会出来给草龙点睛。

  一炷香烧完,老廖端出来的装满铜钱的盘子是没有办法满足这些妇人的胃口的,为首的胖大妇人喊一嗓子,那些妇人就接着舞龙,周边的看热闹的汉子和妇人孩子也一边倒的为这些舞草龙的妇人们上劲,老廖笑嘻嘻的又在香炉里插了一炷香,只有这一炷香烧完之后,才会添加新的赏钱,这是规矩。

  妇人们舞龙舞的起劲,汗水早就湿透了布帕,却没有人喊累,今年的收成好,不管是蚕农,还是锦官城的织工,都收获不菲,而且没有出现往年只要一丰收,蚕丝的价格就回落的惨状。

  去年的时候,成都府库存的丝帛都被运走了,今年的丝帛蜀锦刚一面世,就被八方的客商抢购一空,官家不再禁止百姓身着丝绸了,明年还有更好的日子等着自己呢,试想她们怎能不高兴,怎能不卖力的宣泄自己的欢乐。

  汗水飞溅中,第二柱香缓缓的熄灭了,不管是舞龙的妇人,还是围在云家大门看热闹的人都发出震天的吼声,能亲眼看到盛装的官家夫人,对百姓来说每年只有这一次。

  云家的大门被两个家丁缓缓地打开,四个盛装的丫鬟拿着笤帚和簸箕细心地将门轴上的灰尘清扫干净,便蹲身恭迎蚕娘娘进家门。

  草龙的脑袋探进了云家的大门,三进三出之后就缓缓地落地,等官家夫人出来,腊肉是云家最大的丫鬟,独自站在门边,今天的腊肉打扮的非常漂亮,让那些平日里见惯了穿着粗布衣衫腊肉的妇人们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两根金灿灿的金步摇,一朵拳头大小的粉色宫花,立刻就把腊肉的身份给衬托了出来,那张经过修饰过的粉脸上全是笑意,她如今已经不太怕见大场面了。

  对那些妇人们议论她颈项间挂的那串明珠到底价值几何的声音充耳不闻,到现在她都沉浸在作坊里织出合格蜀锦的巨大幸福之中。

  见陆轻盈走了过来,就微微的蹲身施礼。

  陆轻盈穿着全套的诰命服饰,在得知云峥已经将侬智高斩首的消息之后,云峥的封赏还没有下来,但是云家祖宗三代和陆轻盈的封诰已经到了成都府。

  陆轻盈头上戴着金丝编织的凤冠,上面缀满了明珠流苏,和宫花,唯有正中间一支颤巍巍似乎要展翅飞翔的凤钗成为了唯一的装饰,四品诰命的凤冠本身只有明珠和流苏,获得皇后赏赐才会有宫花,想要插上金凤,非一品诰命不可得,陆轻盈比较特殊,她的金凤簪子是和皇后用战马换的。

  即便如此,一身褙子服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逼人的富贵气已经让这些人全部都自觉地低下头。

  就听陆轻盈沉声说道:“蒙蚕娘娘庇佑,托陛下洪福,今年桑蚕大收可喜可贺,蚕娘娘登门,云家无以为敬,着官银三十两为蚕娘娘添妆。”

  老廖笑呵呵的端出来一盘子小小的银锞子,每个银锞子一两,三十枚摆了一盘子,为首的胖大妇人连忙接过来,谢过陆轻盈之后,就奉上毛笔,请陆轻盈为草龙点睛。

  陆轻盈接过毛笔,在草龙的白眼仁上填上了两团墨迹,才起身,鼓乐大作,妇人们继续舞着草龙在云家大门转了三圈,形成盘龙绕门之势,而后就被人群簇拥着向江边走去,到了那里也就是龙归江河的时候了……

  云家的正门缓缓的合上,这座大门是官家重新给修的,门口的两座貔貅威风凛凛,代表着主人家是有官爵的人。

  回到房间的陆轻盈在小虫和葛秋烟的伺候下解掉头上的凤冠和身上的褙子服,来到摇篮边上看看熟睡的女儿,对跟进来的腊肉道:“吩咐下去,云家从明日起闭门谢客。”

  葛秋烟道:“夫人咱家正逢大喜,家里的老太爷祖太爷都受到了赠诰,成都府的官宦人家都递了帖子打算登门祝贺,这时候闭门谢客恐怕不好吧?”

  陆轻盈坐在窗前看着远山道:“夫君征战交趾定然困难重重,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这样的情形下,我那里有什么庆祝的心思。

  皇家的封诰和赠诰,不过是大将出征时的惯例,算不得荣耀,如果夫君大胜,我们再开门祝贺不迟,如果夫君战败,这些荣耀也就会被皇家无情的剥夺,我们甚至会有牢狱之灾。还是闭门谢客吧,既然彭蠡先生带着二叔他们去京师游学,这样也好,短时间回不来,有彭蠡先生庇佑,就算夫君战败官家问罪,他也会平安无事的。”

  葛秋烟点点头道:“夫人您放心,夫君早就做了万全的准备,苍耳他们就守在府外,只要有风吹草动,他们一定会第一时间知道,妾身的本事也不算差,护送咱们离开还是不成问题的。”

  说到这里,葛秋烟噗嗤笑了一下说:“夫人您不知道,老爷当初将妾身活捉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他说“当盗匪其实才是他一生的心愿。”到时候您去当强盗夫人也不错,能号令四方呢。”

  陆轻盈轻笑一声,见闺女醒了,就将闺女抱起来把尿,埋怨道:“夫君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闺女都一岁了,也不好好的给起个名字,总不能肉蛋,肉蛋的叫着吧。哪里像是一个大家闺秀的名字。”

  埋怨完了丈夫,陆轻盈又觉得心疼,眼看着家里一个男人都没有,不由得掉下泪来,正在暗自神伤的时候就听老廖在院子里高兴地大叫:“夫人,夫人,老爷来信了,刚来的。”

  陆轻盈匆匆的拉开门,勤快的小虫已经将信给拿了过来,陆轻盈颤抖着手拿刀挑开信笺,只看了第一句,眼泪就扑簌簌的留了下来。

  “轻盈吾妻,此信不是诀别书,更不是断头书,当然,也绝对不是什么休书之类的东西,你大可笑着看。

  为夫马上就要进林莽了,听说那里诡异无比,余心向往之,早年间就有心走一遭原始林莽,想不到竟然在此时此刻心愿得偿,你当为我高兴才是。

  给你说一声,我除了被虫子咬了两个包之外别无大碍,最近骗了一个熟悉森林的老和尚当向导,此去定然无碍。

  别哭!我死不了,狄青去攻打大理国了,豆沙县的位置就成了风水宝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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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林莽(1)


  云峥张嘴吐掉嘴里那口发涩的水,甩开身上的雨披问一同坐在大象背上的野叟:“大师,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为什么森林里还会下雨?”

  野叟指指高耸入云的大树道:“这场雨可不是老天下的,而是这些大树在吐身体里多余的水,天气越热,吐的就越多。。.。”

  猴子从脑袋上揪下一条一寸多长的虫子道:“不光下雨,还下虫子!”

  野叟笑着将猴子手里的虫子拿过来笑着塞进嘴里吃的极为香甜,云峥倒是知道交趾人有吃虫子的习惯,所以还能保持镇定,猴子惊骇的指着野叟,胃里一阵翻涌。

  “走进了丛林,丛林才是主人,我们是客人,主人家给什么我们就吃什么,佛祖是慈悲的,不会吝惜自己的仁慈,哪怕是穷山僻壤也会德泽广布。”野叟吃完了虫子盘膝坐在大象的头上,真的有一些得道高僧的模样。

  云峥站在大象背上向前看去,百十头大象挥舞着鼻子开路,还不时的叫一嗓子,沉重的脚步声咚咚的传出老远,让蛇虫猛兽远避。站在大象背上的甲士,挥舞着长刀将道路两边的藤蔓一一的砍掉,梁楫站在最前面,手持一架强弩,不断地巡视着周边的动静,作为先锋队伍,他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道路两边的丛林里有赤身**的高棉人在两边纵跃如飞,猿猴一样的攀着藤蔓在大树间荡来荡去,每个人的后背上都背着一桶吹箭。听说每枝箭上都涂满了蛇毒,有见血封喉之效。这东西不但是他们战斗的工具,也是他们打猎吃饭的家伙,在树枝密布的丛林里,让人防不胜防。

  象阵后面就是无数的驮马和骡子,骑兵坐在马上,手上拿着拂尘,不断地帮战马驱赶丛林中密密麻麻的吸血虫子,虽然这些驮马和骡子身上都罩着纱衣,但是只要停下来。纱衣上就会爬满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虫子。

  周同亲自押着后阵。他同时还要负责留下醒目的记号,好让商队在回程的时候不要迷路,虽然有高棉族人可以当向导,周同依旧对宋人之外的民族持怀疑态度。

  崔达带着十一位蜀中大商家的掌柜。紧紧地跟随在大军后面。这次跟着他们出来的伙计和掌柜的都是每家最精明能干的人手。同时他们还带着人数庞大的护卫。

  行走在丛林的泥地里,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掌柜的竟然没有一个人叫苦,眼看着自己巨大的投入就要得到收获。他们宁愿累死,也不愿意放弃这场商贾的血腥盛宴。

  崔达没有骑马,六个高棉人扛着一座轻便的纱帐,他悠闲地坐在里面,还有兴致四处张望,欣赏一下热带雨林的奇观。

  崔达不是军人,所以他能坐在纱帐里,这没什么,只要付给高棉人足够的报酬,抬一个人穿越丛林并不算什么问题。而崔达恰恰就是那个付得起价钱的人。

  商贾队伍后面还有一支断后的部队,就是郎坦的部下,在刚刚和彭九交接完差事走过崔达的纱帐的时候,咬牙切齿的道:“老子用两只脚在泥水里爬,你他娘的竟然可以躺在纱帐里睡觉,这还有天理吗?我看你就差带丫鬟来伺候了。”

  崔达从纱帐里拿过一串香蕉扔给郎坦道:“这是老子的本事,你要是有本事也能上来,好好的大爷不做,非要去当丘八,累死活该。”

  “哈哈哈哈,老崔,你就酸吧。”郎坦抓住香蕉揪下来一支随后就抛给后面的弟兄,自己剥了一支香蕉吃了一大口继续说:“你当初是被你老娘拖回去的,老子虽然吃点苦,这一趟回去一准博个封妻荫子,还丘八,你想当我们还不要你。”

  崔达收起笑容道:“老郎,你说我们这趟去升龙府能不能成啊?蜀中的大商行可是下了重注的,如果这一次不成功,蜀中的商业会受到重创,没有三五年的功夫可缓不过来。”

  郎坦嘿嘿笑道:“我听野叟大师说,升龙府最值钱的就是那座神木宫,整座宫殿都是上好的紫檀搭建而成的,你们要是有本事把那座宫殿拆掉带回去,估计就够你们付出的成本了。”

  崔达点点头张嘴问前面骑着一头骡子前行的花掌柜:“老花,一张紫檀木制作的棋盘值多少钱?我听说你们送给韩王一面,还大受赞叹啊!”

  精瘦的花掌柜翻了一个白眼道:“不懂就少说,那叫做棋秤,修身养性的东西怎么论价,不过你要是手头有紫檀棋秤,我给你开价三百贯。”

  崔达笑了一声道:“你等着,我给你弄几千个紫檀的棋盘,到时候你不给我开这个价格,我跟你急。”

  花掌柜道:“紫檀可以而不可求,你要是有本事弄几千块那么大的料过来,老夫倾家荡产也要,就怕你弄不来。”

  崔达打个哈哈就把这事遮掩过去,毕竟还没有见到那座宫殿,做不得数。

  郎坦又从崔达的纱帐里掏出一大把油炸的面叶子,一面吃一面问道:“老崔,咱们这一次出兵一共花了多少钱?我觉得可能不少于十万贯。”

  崔达苦笑一声道:“十万贯,你把十万贯看得也太大了,大军出动其实就是金山银海,不算我们提供的各种器械,粮草,光是大军从蜀中开拔到广南,就花费了不下七万贯钱,如果全部算上已经快二十万贯了,所以啊,将主明知道这次进军升龙府困难重重为了不让蜀中商人破产,还是坚持走一遭,就是为了填补窟窿。”

  郎坦奇怪的道:“不对啊,难道侬智高手里的财富不够支付我们的军费?温泉关的缴获就算了,光是宾州的缴获恐怕就不少吧?莫非全部被你这个黑心鬼给贪墨了。”

  崔达摸摸下巴道:“当然足够,不过也不太多,侬智高搜刮的都是穷苦人家,贵重物品不多,广南的高门大户在侬智高来之前就带着细软跑了,想把那些缴获换成钱需要的时间多,我的哥哥啊,跟着大军跑着做生意,没有个十倍的利,谁跟你跑啊。”

  郎坦愤怒的朝崔达喷出一颗果核,和这样的黑心鬼没法说,弟兄们打生打死的才捞几贯钱,好处全被这些人给拿走了。

  和黑心的商贾没话说,打一声唿哨,就带着部下匆匆的向本阵走去。大军是滚动式进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军队时时刻刻处在警惕状态。

  在密林中行军极为艰难,尤其是体力消耗更是恐怖,大军不过才走了两个时辰,就不得不停下来找一片干燥的露天的地方休息。

  原以为丛林里会到处都是水,进来后才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这里确实有很多的水,只可惜能喝的水非常非常的少。

  只要看看倒毙在水潭边上的野兽尸体,就知道这里的水有毒,而且山峦重叠、林莽如海、树林里沼泽绵延不断、河谷山大林密、豺狼猛兽横行、瘴疠疟疾蔓延,是被认为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野人山的蚊虫、毒蛇、瘴气,让人防不胜防,而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创伤。

  武胜军行走的道路与其说是道路,不如说是一条林间小路,最早的时候就是大象踩出来的,后来被人不断地拓宽,这才有了这些道路。

  云峥很庆幸有野叟大师和高棉人的帮助,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自己就算是想找一出干净的水源都难,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自己恐怕只有真的和李日尊拼命才能进入交趾,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已经不是简单的利益结合那么简单了。没有高棉人,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如今既然能绕过那些雄关,出现在升龙府城下,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这才进入林莽不到六天,将士们的脚就已经被水泡的发胀,如果不赶紧烘烤晒干,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双脚就会烂掉。

  好不容易遇到了一大片能够供大军扎营的地方,云峥下令全军休息,在这里休整两天之后再继续上路。

  “野叟大师,将林子里探路的族人喊出来吧,他们也应该休息,只要留下足够多的人手境界就行,我们的路还长,经不起折损。”

  云峥这几天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大军不过病倒了一些人,情形并不严重,再加上和大象走在一起,虽然会遭受蚊虫的袭击,但是,还没有遇到过毒蛇和猛兽。

  而那些在道路两边呼号奔走的高棉人,遇到的危险是最高的,云峥亲眼看见一条巨大的蟒蛇吃的肚子鼓鼓的躺在路边无法动弹,命人杀死这条蟒蛇,破开肚子之后发现,这条蟒蛇的肚子里居然有三具高棉人的尸体还没被消化掉……

  “这是高棉人的诚意,将军,我们几乎一无所有,唯一拥有的就是自己的生命,如今,我们把生命奉献出来,请求将军能帮助高棉人从蒙昧的世界里走出来,建立自己的国家,只有这样,我们的牺牲才会有意义。”

  野叟大师见族人的尸体被放在柴堆上焚化,悲悯的看着云峥,提出自己的要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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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林莽(2)


  成功没有侥幸的,哪怕你靠运气成功,那也是实力的一种,云峥一直这么认为。

  高棉人堪称一无所有的典范,全家人能拥有一间尖顶的破房子,和两块可以围在腰间的麻布就算不错的人家了,更多的人除了自己身上背着的吹箭之外,就什么都没有。

  云峥之前接触的是高棉人的高层,比如野叟这样的智者,当他进入丛林开始接触高棉人底层民众的时候,才知道野叟为什么会不顾一切的想要依靠大宋军队来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了。

  野叟今年只有三十二岁,他的外形看起来更像七十二岁人的外形,长年累月生活在林莽中缺衣少食,让他的部族百姓很少有活过二十五岁的人。更可怕的是这些人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他们祖先辉煌的历史也仅存在野叟这些智者的手中,剩下的人全部都在丛林中艰难的度日。

  野叟对云峥说起雨季来临时的惨状时,见云峥不相信,笑着说:“非常欢迎您三个月后来到林莽做客我的将军,到了那时,您会发现大宋境内最残酷的地狱到了林莽中,也好比人间天堂。大宋的子民是受到佛祖眷顾的人群,您应该满足,我的将军。”

  云峥摇摇头道:“野叟大师,我们会心安理得的享受我们拥有的一切,因为那些是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丰厚遗产。

  在数千年前,我的祖先和现在的高棉人一样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也需要在莽荒中为一口食物和强大的猛兽作战,为获得一点粮食的丰收兢兢业业的守护。

  我的祖先在艰难的环境中活下来了,他们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拓展自己的生存环境,最后才有了富庶的大宋。

  大师,你们还需要努力啊,不为你们自己,光是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你们也要加把劲才行,我们就好比是有一个强大而且富裕的父亲的孩子,而你们要做的就是努力成为那个强大而且富裕的父亲。”

  野叟点点头,晃动一下自己的手杖道:“这次大战之后,我想带着族人去中原看看,将军能否帮助我们成行?”

  云峥笑道:“自然可以,你们还能成为朝觐的使节,只要我们的皇帝恭敬一点,随便弄点礼物上去,就能获得大批的赏赐,估计那些赏赐换成粮食够你们全族吃半年的。”

  野叟怔怔的看着云峥道:“有这种好事?”

  云峥痛苦地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们的皇帝其实很好骗的,已经有无数的人骗过他了,他依旧乐此不疲,喜欢被骗啊,这没办法,与其让那些我不认识的家伙去骗皇帝,不如你们去骗比较好,至少你们和大宋是朋友。”

  “我听说大宋朝堂上的人都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就像将军您一样啊……”

  云峥摆手制止了野叟的吹捧敲着脑袋说:“他们确实很聪明,可是到了这种事情上,根本就看不见半点智慧的影子。野叟大师,你要感恩,这种事情除了你我从没告诉过别人。”

  野叟放下手里的木碗,双手合十诚心的感谢了云峥,这才继续吃饭。

  云峥带着猴子开始巡视自己的队伍,跑去看野人吃饭的憨牛跑过来对云峥说:“少爷,少爷,那些人在吃骨头和虫子。”

  云峥皱皱眉头道:“参军没有给他们分发炒米?”

  憨牛道:“发了,我看见后勤营在给他们发粮食,他们就闻闻,然后就装到一个密封的竹筒里去了,然后就去捡弟兄们扔掉的骨头……”

  这就没办法了,估计是那些人将粮食存起来了,高棉人和大宋军人想的不一样,现在既然能够用骨头和虫子填饱肚子,估计不愿意浪费那些珍贵的粮食。

  云峥在扎营之前就发现这片空地出现的非常的奇怪,按理说林莽中不该有这样的一大片空地,看样子更像是人为改造过的。

  找了一柄长枪挑开地面,结果在不到一尺深的地方就发现了石灰,石灰的下面又是厚厚的碳层,或许是这两样东西隔绝了植物的生长,只有一些粗大的藤蔓根茎从地里钻出来,覆盖在岩石上。

  挑开藤蔓,发现那些岩石并非天然生成的,而是一尊尊石像,石像雕刻的非常古朴,长脸大眼,看不出特别的标示,既不是佛像,也不是大宋境内的道教造像,完全是按照当地人的样子雕刻的,早就问过野叟了,他居然也不知道。

  这里应该是一个森林中的国度才对,一般的部族没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在森林中进行如此浩大的工程,边缘处还有残破的城墙存在,只是石头缝隙里长出无数的榕树。

  这里应该是建设前进基地的好地方,作为中转站,应该是极好的,那些商贾已经开始派人砍伐树木准备在这里建造房子,仓库,一旦从升龙府得手,就可以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这里来,然后用接力的法子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大宋境内。

  云峥探查这里的地势,不是为了研究考古,而是为了看看这里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事堡垒,万一战事不利,自己还有一个且战且退的去处,狡兔三窟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算多。

  看着将士们全部赤身**的躺在岩石上晒太阳,云峥不好苛责,连续多日的行军,他们的双脚和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溃烂的地方,而阳光无疑就是最好的治疗良药。

  人一多气味就重,云峥看到城墙边上蠕动着一些花花绿绿的蟒蛇,火药弹不时地发出一声轰鸣,哪里有响声,哪里就会有被炸的破破烂烂的蟒蛇被高棉人欢天喜地分成一截截的肉段扛回来,怪不得高棉人不舍得吃炒米,这些蛇肉就够他们饱餐一顿的了。

  那些高棉人几乎什么都吃,憨牛说的骨头他们也不肯放过,拿石头砸的粉碎,然后在仰着脖子吞下去,蠕动的喉结,就像蟒蛇在吞噬食物。

  甲子营的医官在人群里漫步,看着这些晒太阳的武胜军就像在看自己的收成,要求这些人必须将自己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晒到,尤其是胯下,这里是最容易被感染的区域。

  还有一些医官在给那些野人治疗,他们的皮肤不像武胜军的皮肤那样容易溃烂,受到的伤大部分都是擦伤,以及撕裂性伤口,好多人都需要医官将伤口缝起来。

  他们对自己的伤口处理的很简单,一些绿色的叶子在嘴里嚼嚼,直到嚼成糊糊这才拿树叶子包在自己的伤口上,那些医官已经采了很多的那种叶子打算回去之后就开始研究,因为那东西的疗效好像很好,贴上之后就会立刻止血,尤其是树叶被那些人的脏嘴巴嚼过之后贴在伤口上竟然没有炎症,在这样闷热的天气里,也不见炎症,这就太难得了。

  开会议的时候,云铮听完各部的汇报之后长出了一口气,减员的情况并不严重,自己在出发前做的那些准备都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路程已经走了三成,死亡和重伤的将士还没有出现,着给了云峥极大地信心。

  蜀中人到底和西北边军不同,武胜军常年驻扎在温暖潮湿的蜀中,对这里的气候还算是适应,狄青的军队里因为水土不服减员的情况很严重,最大的麻烦依旧是皮肤溃烂,所以狄青才会选择速战速决。

  作为疑兵存在的余靖,也不知道能蒙骗李日尊多久,此时此刻狄青必然已经掉头背上准备迎战高智升大军了,云峥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一走出林莽面对的就是李日尊大军的狙击。

  将士们如今都在渴盼着早日进入升龙府好结束自己漫长的行军,只有进入升龙府自己的万里跋涉才是有意义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才会彻底结束。

  第二天天气好的让人感动,太阳像个硕大的红果,在绵亘林际喷薄。朝敦灿然,山脉的弧线,林海的轮廓都被金光融蚀。昨夜下了一场小雨,早起的时候下雨的痕迹已被热带雨林无穷的生机轻而易举地抹平。这庞大的生命部族领受了洗礼,更是一派欣荣。繁茂枝叶挂满隔夜雨珠,怡然地吸吮晨光,荫翳处泻下百鸟无忧无虑的歌声瀑布。

  医官强烈建议再休息一天,再有一天时间,将士溃烂的皮肤就会结痂,人体对自然有一个熟悉的过程,等这个过程结束之后皮肤就很难再溃烂了。

  云峥接受了这个简易,他本来就打算休整两天的,既然老天给面子,那就多留一天。

  早餐吃鳄鱼,这是野叟的建议,那种令人恐怖的生物被几个高棉人轻而易举的从泥潭里弄出来,问宋人借了锋利的匕首将它开膛破肚,听说他们没有锋利的刀子的时候,都是拿石刀从鳄鱼的嘴开始下手的。

  切成小块的鳄鱼肉被扔进了大锅,不大的功夫就煮熟了,对于野叟特意剜出来的敬献给尊贵客人的鳄鱼眼珠,云峥实在是吃不下去,不得不落荒而逃去老老实实地吃自己小米粥,因为这事情,云峥被野叟埋怨了好几个月,认为这是对他最大的不敬。

  即使不敬也不吃鳄鱼眼珠子,自己不是梁楫,和笑林,他们两个一人一口就吞掉了那东西,还告诉云峥味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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