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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大宋的智慧(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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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包拯追来了


  密云不雨是一种病态,乌云从昨晚就出现了,只是罩在成都城的上空不动弹,早上起来得时候夫妻俩趴在窗台上忧郁的看着天空,阴雨天对云家非常的不利,原定今天要收蚕茧的,这样的天气蚕农们还怎么把蚕茧运过来。

  这时候的蚕农就像关中百姓一样都是要抢农时的,只不过关中百姓抢的是麦子,蜀中的蚕农抢的是蚕茧,这时候的蚕正在休眠,一旦它们醒过来,就会咬破蚕茧化茧成蝶。

  这个词听起来很美,却是蚕农的大敌,被咬破的蚕茧没有半点用处,一旦夏蚕结茧,就要送到缫丝场拿盐把蚕茧腌起来,用盐水杀死蚕茧里的蚕,然后才能煮茧缫丝。

  天空阴沉沉的,空气里也弥漫着水汽,山里有青色的雾气慢慢的往外溢,就像有妖怪要从山里出来祸害人间。

  “哪里来的妖怪,早年间不说妖怪都被张道陵弄死了吗?现在出妖怪,说笑了。”云峥安慰一下正在着急的陆轻盈,其实他的担忧都是装出来的,让自己的心情随着怀孕的老婆的步调走,是任何一个好丈夫必需做到的。

  陆轻盈指着天空在骂,云峥废了好的大力气才把她拖走,万一老天发怒了开始打雷,自己的孩子就会遭殃,这时候的云峥非常在意这些东西。

  不过他很快也就陪着陆轻盈一起咒骂,老廖过来禀报,说知府衙门送信过来请家主去十里亭接官,原本云峥不在乎。笑着说身体不适,这些虚礼就不凑合了。但是知府衙门的疍吏说人家指定要都虞侯接官,因为来的是包拯。

  “夫君啊,您还是要去啊,开封府的人得罪不得。”陆轻盈劝慰怒气冲冲的丈夫。

  “那个黑脸老贼,原以为他会直接返回开封,谁知道他竟然直接到蜀中来了,你不知道,我在秦凤路骂了他。人家现在是来找茬的,不过我是债主,他能把我怎样,拿了五千贯就要买我的两千五百匹战马,这分明就是抢劫,最后拿出一根皇后的金凤簪子当添头,老子一两金子就能打造出来一根。我老婆用得着拿人家的旧簪子吗?”

  原本微笑着听丈夫抱怨的陆轻盈,在听到五千贯的时候,脸色微变,当听到有一根皇后的金凤簪子的时候,立刻就忘记了外面阴沉的天空,那头顶着云峥要他去接官。顺便把那根簪子拿回来,她等着戴呢。

  内忧外患的云峥只好披着油布做的披风,带着憨牛和猴子骑上马去十里亭接官,战马在晨风里疯狂的奔跑,根本就不用鞭子。战马也知道天气不好,大路上一个人都没有跑的肆无忌惮。

  转眼间就到了十里亭。张方平已经在那里等候了,见云峥过来,就招手示意他过去,张方平现在对云峥非常的满意。

  有些年轻人或许聪慧,却没有过人的毅力,吃不得苦,这是大部分聪明人的通病,但是这种毛病在云峥身上他没有看到,他去查探甲子营的时候,往往会看到云峥满身泥水的跑在军列里,不管是奔跑,还是负重,亦或是练力气,挥刀都做得一丝不苟,只要在甲子营,他看不出云峥和普通兵卒有什么不同。

  同甘共苦这是融进一个集体最简单也是最难的法子,就冲这一点张方平坚信自己发起的少年军一定会成为一支强军。

  “既然你夫人有了身孕,又是头一胎,这段时间就多留在成都府照顾一下,你们兄弟从荒野走出来殊为不易,如今光大门楣和传宗接代同样的重要。”

  张方平见云峥并不高兴,自然知道缘由,故意避而不谈,只是一个劲的安慰她。

  “明公,属下不想见龙图学士啊,您这是为难属下了。”

  “胡说八道,公务是公务怎可与私交混为一谈,包龙图为人耿直,心胸最是开阔,你在秦凤路的作为我也有所耳闻,幸亏包龙图为人豁达,换一个人你试试。

  小子你给我记住了,朝堂之上虽说是政见纷纭可是也讲私交的,如果让人家对你的品德提出质疑,你在朝堂也就没办法立足了。

  老夫当年吃亏就吃在一张嘴上了,当御史中丞的时候得罪的人太多,所以才会被远窜到穷荒,现在思量起来自己也有过错,当初只要把一些事情换一种说法就能不得罪人,却没有做好,生生的把对手逼到墙角没了转圜的余地,所以我后来倒霉的时候才没有人帮我说话。

  议政议政,既然带着一个商议的意思,那就是什么事情都是商量着来的,一味的强干,只会伤人伤己,而且对你自己坚持的政见毫无益处,记住,以后不得口出恶言。”

  张方平这是在教育云峥,这样的话不是经常能听到的,云峥赶紧俯身拜谢,张方平这分明是在把自己当学生一样的教导,不管正确不正确都必须感谢人家一下。

  张方平见云峥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满意的点点头又说:“你只要不骄傲,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将来的前途比老夫还要光明。‘

  说到这里张方平这个老古板竟然眨眨眼小声的说:“雨已经落下来了,包龙图此时尚在五里之外,蜀中的大雨到底有怎样的威力你是清楚的,一会看见包龙图倒霉的样子万万不可笑出来,听说他的破马车四处漏风吗,这样的雨估计还挡不住。”

  云峥咕唧一声笑了一下,赶紧走到张方平身后继续听他讲述包龙图的各种穷酸旧事,周围的同僚也一起大笑,今年蜀中的商税,农税已经全部交清,剩下的秋税最少有四成会落进成都府自己的腰包,所以大家对今年过一个肥年充满了期待,自然会对张府尊百般奉承。

  没打雷,大雨就毫无征兆的落了下来,豆大的雨点敲击在长亭的瓦面上如同密集的战鼓,凉风卷集着水汽扑进长亭暑气顿消。

  探马从雨幕里钻了出来,落汤鸡一样的不断向张方平禀报包龙图的位置,云峥很想问问老包的狼狈样子,被张方平瞪了一眼,就乖乖的站在边上拼命地摇扇子。

  老包的仪仗到了,其实已经算不上仪仗了,打着牌子的,喝道的,护卫的,乱成一团,紧紧地围着一辆破旧的马车,马车上顶满了防水油布根本就看不出这是一辆官车,代表皇帝出行的旌旗被雨水浇的乖乖缠绕在旗杆上。

  就在张方平起身打算走到雨地里迎接老包的时候,就听老包在马车里大笑道:“安道兄且慢,反正愚兄已经被浇透了,你就不要过来遭这个罪了。”

  张方平笑吟吟的依旧往雨地里钻笑着说:“希仁兄不远万里来到蜀中,方平安敢怠慢。”回头见云峥不动弹,皱着眉头在云峥的小腿上踢了一脚,然后就毫不犹豫的钻进了大雨,后面的官员也跟着走进了雨中。

  云峥揉揉自己的膝盖,瞅着一群蠢货连雨伞都不打就钻进了大雨,叹息一声也跟着走进大雨,这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老包嘴里说着不要别人遭罪,偏偏不快快的下来,这就是在等别人迎接他,没办法,人家是天使,有这个权力。

  跟在张方平的身后像个蠢货一样的瞅着一群人在大雨里打官腔,云峥抬头看看天空,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片刻的功夫自己浑身的衣衫就湿透了,渗进去的雨水顺着光脊梁往下淌最后从小腿灌进靴子里,走一步路就发出咕叽咕叽的流氓声音,很有力,也很让人很难堪。

  老包哎呀呀的惊叫着从马车上跳下来,大胡子都被雨水黏在一起了,往日的威仪见不到一分,偏偏还要在雨地里拉着张方平的手寒暄,很牛啊,能一边和主人寒暄一边用和煦的目光将周围淋雨的同僚都照顾到这是一种功力,云峥自认没有。

  和煦的目光到自己这里就变成刀锋一样的犀利,这就是区别对待了,云峥觉得自己站在大雨里迎接老包已经非常给面子了,如果不是因为老婆想要拿皇后的金凤簪子出去显摆,自己打死都不会过来。

  老包可能不愿意和云峥这样的低级官吏说话,代替皇帝抚慰问候了几位成都府的大官,然后就邀请张方平一起去接官亭更衣。

  没经验啊,别人来的时候都带了更换的衣服,只有自己没有合适的衣服,憨牛的衣服太大,要脱给家主,云峥嫌弃这家伙身上的味道大,不愿意穿,猴子的衣服又太小,穿上就会被人家看猴戏,所以更不愿意。

  这些人更换完衣服重新按照宾主之位坐定,仆役献上热茶,老包喝了两杯热茶之后朝开封方向拱拱手道:“本官代天查访蜀中,此次前来任务有三,其一,陛下很想知道蜀中的国计民生,需要本官亲眼目睹而后编篡成册的真实景象。

  其二,少年军的动议陛下已经允肯,但是阻力不小,陛下认为范围只能在武胜军中进行,不宜扩大,不宜张扬,待到有了成绩方才能决定是否一体推行。

  其三,巴中剿匪,陛下非常重视,蜀中弥勒教能否一体成擒,就是体现蜀中官员能力的一个标准,老夫添为督察官,不容松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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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趁着下雨流眼泪

  
      听完包拯的话,张方平若有所思的的瞅瞅云峥,见他朝自己无奈的摊摊手就知道这家伙并不知情,老包将自己的身份明白无误的交代出来,就说明刘玉成剿匪的事宜不能轻描淡写,如果不能有一个显著的战果,皇帝那里根本就交代不过去。

      张方平轻笑一声,邀请老包去馆驿休憩,别的事情等三天后再说,这时候所有的时间都非常的宝贵,刘玉成已经出去一个多月了,现在该有战果报回来了。

      三天时间的空当老包当然会给张方平,这时候就算体健如牛也必须自称偶感风寒,需要歇息几日,这一套云峥上辈子就见识过了,自己的导师外加校长那个坏老头这种事经常干,喝醉酒的时候还哭号两嗓子说自己再也不是一个学问人了。酒醒之后,依旧撸起袖子精神百倍的在官员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老包想要歇息,这没问题,只要去找驿丞就能被伺候的舒舒服服,可是老包指名道姓的要住到云家,说云家乃是蜀中望族文风斐然,自己居住在云家也能多沾染一些文气。

      这话说出来就是在骂人了,云家满打满算在成都才住了三年,家主是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如今还是别人的学生,蜀中望族的话也不知道他从哪里说起。

      张方平看看包拯,最后哑然失笑道:“希仁兄这是要宠坏孩子啊,不过有你老包一句话。云家日后不难成为蜀中望族。”

      包希仁笑道:“老夫也是受人所托,一个小小的步军都虞候,尽然劳动两位宰执,两位卿相,两位封疆大吏亲自过问,到了蜀中,又见到你张方平百般回护,呵呵,这样的人家如果不是望族,老夫把眼珠子抠出来扔地上当泡踩。”

      张方平嘿嘿笑道:“您这是连我也宠坏了。张方平何德何能敢和朝中卿相比肩。”

      老包叹口气说:“当得起啊。一个少年军就替朝廷减少了一万厢军的负担,连带着养活了数万人,这样的人不需要太多,一个军路有一个足够了。大宋两百军州就能翻天覆地。只可惜事与愿违。多了一个云峥,到底只好了成都府一路而已。”

      张方平干笑一声苦涩的说道:‘兼济天下那是宰执们考虑的事情,我只能考虑蜀中的事情。能代天子牧民保证一方平安就是我的职责,这也是我名字的由来。”

      俩个老家伙说的语重心长,云峥却没有这样的心思,瞅着外面瓢泼的大雨愣愣的出神,下了雨,天气并没有变得凉爽多少,穿着湿漉漉的衣服让人难受至极。

      大雨中钻出来一匹马,却是浪里格,他背上背着一个油布包奔驰到云峥面前并不下马,将那个包裹扔给云峥,又策马回去了,从他出现到离开,只有短短的一瞬间。

      两位说话的大人物亲眼目睹了一人一骑的出现,非常的惊讶,要知道十里亭已经被衙役封锁了,一般人是没办法过来。

      张方平黑着脸问云峥:“你家的仆人都是这么无礼么?”

      云峥一面更换自己的湿衣服,一边说:“明公又错怪我了,人家是骑兵,就算见了李元昊也不下马的,被我骗到大宋,当然应该骄傲一点,谁让人家有本事呢,您对下官不是也优容有加么,如果您老人家真的执行军法,下官的脑袋差不多早就搬家了,怎么现在认真起来了。”

      张方平最吃这一套,哈哈一笑,指着云峥对老包说:“就是这样一个混账,好在还知道厉害轻重,这样的人老夫可不敢送到陛下面前丢人现眼,还是等老夫调教顺溜了再去不迟。”

      老包若有所思的瞅了云峥一眼道:“这么说你们早就猜到老夫的来意了?”

      张方平笑而不语。

      老包再次叹口气说:“韩琦,富弼,曾公亮都说不能将云峥放在外面,只能回到京师担负重任,这样才显得朝廷优待功臣。”

      “和狄汉臣一样?”张方平语带讥讽,老包愣了一下说:“一州的团练使无论如何不能说是亏待了。”

      “是老虎就该放在山林里称王,是恶狗就该锁在大门前看家护院,放在内宅锦衣玉食的供起来算什么?我朝供起来的猛虎和恶狗还少吗?

      如果不放心,杀掉也就是了,这样消磨英雄,不觉得暴殄天物吗?”

      彭蠡先生将手拢在袖子里,翻着白眼看着包拯继续说:“我的弟子如果不能才尽其用,那就不如随老夫回书院做学问,磨练几年,东华门唱名并非难事,因何要早早的被人家当猪养起来?包希仁,你见到陛下的时候帮我问问他,老夫什么时候教过他如此阴损的折磨人的法子?

      他当年在潜邸虽说年幼,却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帮我求求他,莫要再折损我大宋悍将了,现在的大宋,不是悍将太多,而是太少了。”

      包希仁拱手道:“彭蠡先生莫要恼怒,陛下并无此要求,如果要怪罪,就怪在包拯的头上,是我认为头角峥嵘之辈需要受到监管。”

      彭蠡恼怒之极,指指包拯挥挥袖子就大踏步的走进雨地里,云峥赶紧和猴子以及憨牛举着油布和蓑衣给老人家披上,他要是淋雨生病说不定会要命。

      张方平朝老包拱拱手道:“你得罪了人家的老师,云家可能不会招待你了,你还是住驿站吧,实在不行住我府上也成,张家好歹也算是蜀中望族,晚上我们同榻共眠,正好叙叙往日的旧事,你看如何?”

      包拯无奈的说:“你们用这种伎俩对付老夫难道就不亏心?”

      张方平大笑道:“亏心啊,所以请你住我家,最多喝酒的时候我自罚三杯也就是了。”

      彭蠡先生带着云峥和猴子憨牛走过树林,老先生就顿足道:“还不赶快去军营,留在这里干什么,放心,老夫淋点雨还死不掉。

      一旦你进了京师,想要周全的出来就难比登天了,鲁清源来信说的清楚,如今朝堂乱象已生,陈执中老好人的相位不保,贾昌朝这样的佞人就要上位,夏竦出毫州,唐介出黄州,陛下铁口直断毫不容情,这让人感到非常的陌生。

      据鲁清源判断,贾昌朝对你可是垂涎三尺啊,他手里就缺少你这样的悍将,一旦和佞臣有了瓜葛,你想当白璧无瑕的君子都不可能。

      对了,那个林蓝蓝你认识吗?怎么蹿升的如此之快?难道说不但朝堂要乱,内宫也要出现宠妃不成?”

      云峥小心的帮老头子系上蓑衣的绳子笑着说:“蓝蓝您见过啊,在我家住了差不多一年,跟着我轻盈和腊肉一起折腾缫丝作坊来着,您当初还夸奖她来着。”

      彭蠡先生怵然一惊指着云峥半晌才说:“你安排她进的宫?”

      云峥摇头道:“不是,我非常不愿意她那样一个好人家的闺女进宫,当初我极力阻拦,也没拦住,人家说了,这是她爹爹的希望。”

      彭蠡先生擦擦额头上流下来的水,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惊魂未定的说:“长生,告诉老夫,这不是你安排的。”

      面对先生满怀希望的神色,云峥发誓道:“弟子从来没有怂恿,或者暗示,亦或强迫林蓝蓝入宫,如有此事,我定然不得好死。”

      彭蠡先生欣慰的叹口气道:“以后离这个女人远远地,就当从来不认识她,更不要和她有任何的勾连,否则你这一生就会被毁掉,不管你曾经立下什么样的大功,人们也只会记得你给陛下献上了一个女人,是一个幸进之臣,此生休想干成任何事。”

      云峥抽抽鼻子低头看着自己再一次变得湿漉漉的衣衫道:“除非我需要进京大考,否则绝对不会走进东京汴梁城一步。”

      彭蠡先生拉住云峥的手高兴的说:“好孩子,这才是好孩子,去吧,直接回都江堰,带着你的部下去远处训练,包拯不走你不要出来。”

      云峥心甘情愿的跪倒在彭蠡先生脚下叩拜了三拜,对这位一心为自己着想的方正老人非常的感激,骑上马离开的时候回头再看,那位老人依旧站在大树下向自己挥手,云峥的鼻子酸涩的厉害,朝老人挥挥手纵马离去。

      战马跑的很快,云峥的心里却如同开锅的水沸腾不休,回想自己的过往,难道真的做的完美无缺吗?自己的谎言难道真的可以维系到地老天荒?

      以前认为骗了张方平自己心安理得,现在已经觉得有些不妥,以前认为对自己的老师说两句无关紧要的谎言问题不大,现在看起来谎言这东西不伤害无关紧要的人,只会伤害自己和最在乎自己的人。

      大雨浇不灭云峥心中的愧疚,趁着下雨可以多哭一会,这样没人能发现自己已经哭过了,后世那种谎言张嘴就来的习惯,必须得到最彻底的改正。

      一口气跑到都江堰,瞅着波涛汹涌的江水,才觉得口渴,刚才哭的太狠,身体里的水分流失的有点多。(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fi62773490 于 2014-8-11 23: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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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午餐


  云峥以为人生在世不管多么成功或者多么失意,都不能将别人施加在自己身上的好意漠视掉,或许唯有这些好意才是表明自己做人是否成功的一个标杆。

  这与财富无关,与智慧无关,更与地位无关。

  自己来到了大宋,最缺少的就是别人的关爱,和云二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的对抗整个世界的时候他就清楚那样做是行不通的。

  所以才会有了腊肉,后来就有了陆轻盈,没有家就制造一个家,父母没办法制造,只能在大脑里臆想,自己没见过父母,云二的父母有等于没有,所以兄弟两就一起炮制了一个完美的父母形象,云峥自己不好意思说,云二则很干脆的将父母的形象和云大的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有了父母就需要有一个近乎完美的老师,彭蠡先生耿直方正的性格非常的适合,鲁清源虽说也不错,云峥却认为他的感情里夹杂了太多的其他东西,没有彭蠡先生的感情来的纯粹。

  甲子营全体出动了,他们排成了一列纵队悄无声息的钻进了大山。

  今天其实不是一个好的进山天气,大暴雨很容易招来泥石流和山崩,但是甲子营的部众已经习惯接受云峥的命令,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既然将主要进山,那就有必须要进山的道理,周同只不过多问了一句,就被梁楫和彭九把他当傻子一样的看,在这哥俩的脑子里。将主的话不需要质疑,跟着走就是了,只要将主走在前面,刀山火海走一遭也不是不行。

  “将主,咱们这样进山,真的明智吗?”周同强忍着别人鄙视的目光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云峥抽抽鼻子,今天哭的太多五官没有一个是正常的,到了现在才知道哭泣其实是一件非常耗费力气的事情。

  “不明智,甚至算得上愚蠢,但是我的命令已经发出了。你认为有什么问题?”云峥瞅着周同问道。

  周同抹掉脸上的雨水无奈的说:“你是将主。这里的一切自然是你说了算,我是你的部下只有跟着走的份。”

  云峥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我以前听说过一句话,叫做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在你没有成为大将军之前。还需要努力的向这个道理靠近一下。”

  这句话顿时就让周同来了兴致。紧跟在云峥身后问道:“你难道不担心我抢了你的位置?毕竟我如今正在一日千里的进步着,迟早有一天会追上你的。”

  云峥笑道:“那就赶紧,你如果把志向调整的再高一些。我会更加的高兴,只有你们都成为一军的将主,我才能有足够多的人手干我自己的事情。”

  “造反?”周同停下脚步问道。

  “狗屁的造反,我们要去打到让所有人觉得造反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才成。很小的时候我在读史书的时候就发现,造反其实是最无聊的一件事情,除了把国家搞得更糟之外,没半点好处,陈胜,吴广起义是这样,绿林赤眉起义同样是如此,打着讨伐昏君名义的人其实没想着为百姓谋福利,他们是想自己当皇帝,才去积极造反的,只要出现造反的事情,你会发现最倒霉的就是百姓,

  曹操说得好啊,世间如果没了他,不知道几人称帝,几人为王,什么样的祸害都没有诸侯林立可怕,周同,我这个人其实没有多大的志向,就是打算活的开心写意,谁不让我开心,我就让他难过,如果能顺便干掉一些喜欢当皇帝的王八蛋,我的生活就更加的完美。”

  云峥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忽然感觉全身都舒坦,这就是说实话的感觉,很踏实,很自在,很愚蠢,这种肺腑之言,以后一定要少说。

  周同撇着嘴说:“想当忠臣怎么把自己的感觉放在第一位?难道不是应该把官家的意志放在第一位吗?”

  云峥干脆停下脚步看着周同说:“你觉得像我这种人会单纯的崇拜某一个人?或者没脑子的把别人的意志当成自己的意志?老子是人世间独一无二的人,这世间能让我弯腰的只有情义,至于别的笑笑就算了。”

  “我当第二个成不?”周同笑着问道”我觉得这样做人很过瘾。”

  “你是第三个,云二才是第二人,就比我差一点。”

  雨一直下,军队在雨地里行军,因为沉默的关系,整支披着油布雨衣的军队显得非常的诡异,偶尔遇到在大雨中赶路的人他们或者钻进树林,或者跪倒在泥水里把头杵在膝盖上,看都不敢看这支沉默的令人窒息的军队……

  包拯来到都江堰的时候,军营里除了几位看守营房的老兵之外,就剩下苏洵这位参军大人正指挥着一群老弱病残休整都江堰上破损的地方,前日里的大雨,大堤上有很多石块已经松动了,需要重新加固。

  这是一个富足的地方!

  当了多年的亲民官老包第一眼就看出这里的不同。富裕的军营在大宋并不少见,至少东京捧日军营地里就非常的富裕,他们占据着京城里最好的地方,可以做很多的生意,东京汴梁城最大的生猪,生羊买卖就是捧日军的,这门生意别人也可以干,大宋律法没有规定只有捧日军的才能这么干,但是,整个东京确实只有捧日军一家买卖,别的买卖家都打不过捧日军。

  暗地里死了多少人包拯是清楚的,可是要动曹家很难,枢密院和皇后,以及皇帝的颜面都要照顾,最重要的是曹家真的有免死金牌。

  那东西是祖宗传下来,曹彬功高盖世,又自解兵权,赵宋皇家认为只要曹家不谋反,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原谅的,包拯已经警告过捧日军无数次,但是人家每回都能找出替死鬼,杀一个人抵命而已,还自称捧日军上下有五万多人足够开封府杀的。

  老包带着随从走在干爽的校军场边走边笑,还拿脚跺一下这块平坦的空地,这地方应该是经常被使用才是,上面铺着一层河沙,见不到一丝积水,放眼望去才发现整个校军场中间高,四周低,水根本就留不住。

  一些妇孺正背着河沙往校军场上填补,一些孩子还趴在地上,检查自己铺的是不是平整,每个人都很用心。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有的在喂马,有的在喂羊,喂猪,年纪最大的老婆婆也端着一碗瘪谷子在喂鸡。

  营地里干净的令人发指,老包敢确定,皇宫里面的空地也没有这里干净,营房的门窗上刚刚上了漆,这是在预防白蚁,潮湿闷热的天气里最适合那东西繁殖。

  绕过军营,总算是找到了一些青壮,他们的活计非常的劳累,不过看起来精神很不错,这就是一个制砖的作坊,好多壮汉打着赤膊正在制坯,精壮的身体上糊满了泥点子,一个个张着大嘴嘻嘻哈哈的,时不时的被一些老汉臭骂催促干活。

  小媳妇过来送饭,会被所有人调笑却不下流,瞅着这样的一群人有条不紊的干活,老包发现自己阴郁的心情好像也变得好起来了。

  有人在敲钟,此时已经到了晌午,军营变得热闹起来,匆匆赶回来的苏洵邀请老包一起用餐,老包拒绝了苏洵请他去军官饭堂用饭的邀请,执意带着仆从学着排队,一面和身前身后的老军聊天,一面四处观察每个人的反应。

  日子过得好不好只要看精气神就足够了,一些妇人头上还戴着孝,手里牵着不大的孩子等着端饭,面容上见不到多少悲切的意味,孩子更是叽叽喳喳的玩闹,直到被老军吼一嗓子才会抱着母亲的腿把脸藏起来。

  老包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军士和妇孺的饭堂里竟然能吃到肉,确实是肉,油汪汪的一勺子肉,米饭也是精米,再配上一大勺子青菜,就是今日的午餐。

  跟在老包后面的苏洵笑道:“让明公见笑了,您来的突然,只能吃这些粗劣的饭食,失礼之处还请明公海涵。”

  老包看着自己餐盘里的饭食,疑惑的问道:“明允,你老实告诉老夫,今日的饭食是因为老夫来特意做的,还是平日里就是如此?这样的饭食已经超过大宋富裕人家的饭食了,老夫不信你甲子营能餐餐如此。”

  苏洵笑道:“今日的午餐只是很平常的一顿,说实话,我到军营上任的时候也问过,将主不愿意解释,把账簿丢给我就不闻不问,我是看过账簿之后才确认他们平日里就是这么吃的,遇到年节的时候,还会更加的丰盛。

  将主说过,钱财根本就不是从嘴上省出来的,而是挣出来的,这一年多甲子营不但参与剿匪,还有自己的营生,将主带着大伙走了一趟青塘,西夏更是收获不菲,所以完全支撑得起这样的伙食,听说明公这里还有我甲子营五千贯银钱未收。”

  包拯从袖子里抽出一沓子交子放在苏洵手里说:“五千贯交子,银货两讫,记得把账本给老夫看看,老夫也想看看甲子营凭什么顿顿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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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你还是处子啊


  吃饭的时候能自由跑动的只有一些孩子,他们走到老军的身边长大了嘴巴,老军笑骂着把碗里的瘦肉填进这些张大的嘴巴里,然后在他们的屁股上抽一巴掌,这些孩子就继续跑到别的老军那里要肉吃。

  包拯看到老军吃了几口饭之后,就从腰上解下一个不大的酒葫芦吱溜一声咂一口酒,好半天不喘气,等到酒气被吸收的差不多了才吐一口气,酒香四溢,看样子喝的是好酒。

  苏洵见老包脸上的疑惑之色更重,就笑着要火头军给拿一壶酒,放在老包的面前说:“卑职如今是营里的最高长官,公务缠身不敢饮酒,明公请自便。”

  老包拿过酒壶,打开闻了闻盯着苏洵说道:“这样的酒在开封最少值俩贯钱,你甲子营难道说已经富比王侯了吗?”

  苏洵吃着自己的米饭,抬头见老包在诘问,放下筷子道:“这就是甲子营自己酿的一些土酒,没有什么好处,就是性子烈,好的拿去治疗伤患,次品就留在军营里当军卒的福利,如果明府觉得好喝,就多喝些。”

  “最好的拿去疗伤?拿酒疗伤吗?”

  “是啊,这是军品,现在我们造出来的酒精,不但要满足甲子营用,还要满足永胜军所用,这次刘通判去剿匪就从甲子营调走了三十一坛子酒精,导致环州边军的订单都无法满足。”

  老包听着苏洵的话就像是在听神话,他很想发怒。但是又担心自己误会了甲子营,强忍怒火问道:“美酒治病医理何在?”

  苏洵拱手道:“可以预防伤口化脓,不会让小伤口最后变成致命的伤,明公,您不必怀疑,这是经过检验的,甲子营赵公山一战损伤惨重,如果不是将主把这个秘方献出来,您今日看到戴孝的人会多出好几倍,环州知府相公亲自做过检验。所以环州每年都需要花高价从甲子营调集酒精。用来治疗伤患,自从有了酒精,边军的士卒伤亡率减少了至少六成。

  甲子营酿酒这是府尊亲自批准的,或许就一些酒被送给了亲朋好友。但是却没有流入集市。甲子营不依靠酿酒赚钱。这种酒太耗费粮食,府尊命令不许多酿造,所以酿造酒精剩下的残酒就变成了军卒的福利。”

  包拯阅人无数。一个人是否说谎想要逃过他的眼睛实在是太难了,他不但看出苏洵的表情很诚恳,还听出苏洵在哀求自己放过甲子营,他的感觉不会错的,苏洵确实在哀求自己。

  他对苏洵的了解还是从文章里了解到的,这个人或许不是一个为官的好手,他绝对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汉子,被诗书熏陶多年,不会看得起蝇营狗苟的勾当。

  “你不赞成云峥进京?”包拯就着壶嘴咂了一口酒眯缝着眼睛问苏洵。

  “您就当可怜可怜这里吃饭的这些人,好不容易过几天人的日子,就不要把他们的希望夺走,云峥到了京师,整个人就会废掉,您不要以为云峥不会当官,他要是一门心思的钻研怎么当官,下官向您保证,不出十年他的官职绝对不会在您之下。

  他来到甲子营是府尊硬塞进来的,甲子营之所以有今天,是他可怜这些衣食无着的人,随便出手两下给他们改变一下活法,改变一下命运,好让他们知道真正做人是个什么滋味。

  这些话下官都不敢大声说,万一被他们听到了,他们说不定连杀您的心都有。人啊,只要尝试过好日子,要他们重新变成原来的样子,他们宁愿去死。”

  包拯沉默无言,环首望望安逸祥和的饭堂,把一块肉塞进嘴里,快速的吃完自己的饭,学着别人的样子将餐盘放到案几上,将碗筷分门别类的放好,一些包着头发的妇人就端走了碗筷放到门外的清泉里洗碗,最后泡在滚开的水里过一遍,这才摆到架子上晾干。

  包拯是看完这个流程才走的,既然在体验甲子营的生活就要体验全套。

  午间的军营静悄悄的,大部分人都在睡午觉,只有几个睡不着的老军坐在榕树下修理破损的军械,一群白鹇落在校军场上悠闲地漫步,一阵风吹过来,那面血红的云字大旗正在呼拉拉的翻卷,坐在窗前翻看账簿的包拯此时完全没了查账的心思,因为这种奇怪的记账法子他根本就看不懂……

  一个人改变了一个军营,这是包拯最直观的认知,现在这个军营,与其说是一个军营,不如说是一个中等的财团势力,账目包拯看不懂,但是结余那一栏写着两万三千贯,只此一项就如同一个炸雷在耳边响起,让包拯头晕目眩,自己今日交给苏洵的五千贯还没有入账……

  “甲子营的每一文钱都是干干净净的,有一些上面或许带着血,不过这些血都是贼人的,对军人来说这是缴获,是荣耀,没有什么好忌讳的。

  一部分是我们自己挖石头,烧砖挣来的,还有一部分是我们贩马得来的,还有一些是甲子营护卫商队过赵公山,窝牛山挣来的,当然,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剿灭这两个地方的盗贼拿到的赏赐和分到的战利品,最后加上西域所得和崆峒山剿匪,所以结余多了一些。

  不过将主另有打算,他准备垄断成都府的砂石市场,再加上我们自己烧砖,将剩余的劳力组建成施工队,打算等到冬闲的时候就发动。

  我们还要派人去环州挖煤,人手总是不够用,将主又不许动用那些战兵,明公,能不能把武胜军的人给我们再弄些过来,您是知道的,人在他们那里基本上没用处,都在挨饿,我去武胜军营地看过,那里的孩子饿的皮包骨头的可怜,不像这里的孩子一个个都壮实的像牛犊子一样。”

  包拯合上账簿叹一口气说:“是啊,朝廷有顽疾,冗兵就是一项,这些年大宋灾害频繁,厢军在短短的三十年间竟然增长了一倍,谁都知道把没饭吃的百姓变成厢军这是饮鸩止渴之策,可是贼老天却不给大宋一点喘息的余地。

  若按照老夫的看法,只要有人需要厢军,我会毫不犹豫的将厢军全部塞给他好减轻国家的负担,可是,信任是个大问题。

  自古以来恩出于上,如果厢军只念云峥的好处而忘记了官家,这是在给云峥找杀头的罪过,所以,这个话只能由陛下自己开口,否则不论我们谁提出这个建议,谁就是云峥的敌人,还是生死大仇。”

  苏洵悲伤地叹口气,遥指着远处的青山道:“都说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有谁知道人世间还有这样无奈的事情,甲子营人手不够,别的厢军却在饥寒中呼号,只因为一个恩出于上,说什么与士大夫共天下,这是人世间最大的讽刺。”

  包拯也有些无言以对,恩出于上这是一条政治铁律,根本就不容人破坏,也是士大夫们这些年竭力维系的关系。

  皇家只有在需要士大夫的时候才能说共天下的话,现在这些事情已经变味了,话说到这里俩人已经无话可说,各自握着一杯热茶,瞅着校军场上的踱步的白鹇发呆。

  与此同时,大宋皇宫紫竹轩却热闹非凡,皇后娘娘来到紫竹轩亲自来品鉴一下林氏名扬皇宫的包子,据说陛下吃了包子就变得非常迷恋林氏,所有的嫔妃都想知道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样的秘密,自己不好过来,一些和皇后曹氏亲厚的宫妃就怂恿皇后带着她们亲自尝尝。

  所以今天的紫竹轩非常的热闹!

  林氏依旧是那副打扮,脸上脂粉都没有涂抹,除了头上插着一支代表身份的孔雀簪子,竟然见不到任何首饰。

  见了皇后依旧和往日里一般的谦卑,对别的宫妃也礼敬有加,花娘曾经说过一句非常精辟的话语:“想要和别的妃子处好关系这根本就不可能,除非你比她们所有人都丑!”

  所以今日林氏打算彻底的贯彻一下这句话,亲自下厨招待这些难缠的妃子,小心的把包子端上去,曹氏尝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轻声问道:“你就给陛下吃这样粗陋的食物?”

  林氏躬身道:“妾身乃是边远之地的土著,弄不好那些名贵的吃食,慢待了陛下和娘娘,请娘娘恕罪。”

  曹氏板着脸说道:“昭容妹妹,看样子陛下是在拿你作伐,打算对付那些不恭敬的臣子,你要记住,你是一个宫妃,有自己的立场和主见,万万不可恃宠而骄,后宫不得干政,这是从祖上传下来的规矩,你要记住了。”

  林蓝蓝一脸惊惶的说道:“妾身出身低微,对朝政一无所知,哪里敢和陛下提起朝政,妾身只想让陛下来到妾身这里的时候能够安心,能够舒服的休息一下就成,万万不敢簪越的。”

  曹氏看着林蓝蓝的眉眼,忽然站起身走到林蓝蓝的面前,伸出长长的指甲拨弄一下林蓝蓝的眉毛,似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原来你还是处子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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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姻缘这回事


  年轻美貌的处子在皇宫外面就是一个好人家闺女的标志,但是如今出现在一个被皇帝极为宠爱并且一夜之间连升十级的嫔妃身上,就成了大笑话。

  曹皇后非常的确定,自己的皇帝丈夫就是在拿这个可怜的女子在做人样子和朝臣争斗,不管以后争斗的胜负如何,这个女人已经死定了,那些朝臣在失败之后一定会反扑的,到了这个时候,自己的皇帝丈夫只需要将这个可怜的女人抛出去就足够熄灭那些朝臣的怒火了,这是一种政治智慧,皇帝经常在用这样的法子,她见得多了,郭皇后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不管她以前多么威风,如今还不是留在暗无天日的冷宫里夜夜嚎哭?

  想到这里的曹皇后悲悯的看看依旧对自己陪着笑脸的林氏,顿时就没了对付这个可怜女人的想法,短短几天的欢愉和荣耀换来的是一辈子的悲惨命运,自己就不要再落井下石了,作为将门的虎女,这点心胸曹氏还有。

  一大群人闹哄哄的赶来,又闹哄哄的离开,林氏一直陪着笑脸站在紫竹轩的门口恭送,不管人家脸上的嘲讽之色多么浓重,她依旧憨笑如昔,这一招是和云峥学来的,云峥曾经就说过:“憨厚的人别人总会对你少几分戒备和宽容的。”

  快两个月了,皇帝除了去皇后那里总是在紫竹轩安寝,来的时候也很少说话,只是疲惫的躺在林蓝蓝教人做的躺椅上。有时候还会头疼,把脑袋搁在椅子背上让林蓝蓝给他按摩太阳穴,休息够了就会躺进一个浴桶里,他很喜欢浴桶的味道,这不是好木料做的,但是很新,热水浸泡的时候有淡淡的松木清香传过来,沐浴过后总能快速的进入梦乡。

  林蓝蓝从来没有要求皇帝宠幸自己,其实她自己也很迷茫,将自己清白的身子交给权利作为交换。对她来说这是一种很深的伤害。或者说是一种屈辱。

  花花活的自由自在,骄傲的就像一只最美丽的狐狸,腊肉活的清纯可人,不管是谁见到她都会让她三分。至于陆轻盈。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这才是女子最大的幸福。

  而自己。说到底不是嫁给了人,而是嫁给了权利!

  赵祯今天变得很反常,脸上的忧郁之色更重。躺在椅子上直愣愣的看着星空,这位天下第一人今天似乎有无数的苦楚淤积在心里,不管他有多么强大的权势,如今也是一个可怜人。

  林蓝蓝自然知道这样的男人该如何招呼,花娘曾经教过她的,所以她没有说话,只是拿手托着下巴陪着这个男人一起忧郁,到了这个时候,作为男人一定会问起女子为何会忧郁,这样的举动不是因为男人有礼教,而是因为男人想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比自己更惨,好从中获取一点点虚假的安慰,林蓝蓝不认为换成皇帝就有什么不同。

  赵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朕为朝政忧虑,你一个妇人女子有什么事情好忧虑的。”

  林蓝蓝如梦方醒道:“刚才见陛下看着星空,臣妾也有所思,东京汴梁城的星空没有豆沙县的星空好看,妾身还是小女子的时候,父亲就抱着我看星空,告诉我天空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棋盘,漫天的星斗其实就是一枚枚的棋子,只是不知道是谁在下,刚才见官家对着星空发呆,还以为您在下棋呢!”

  赵祯听了林蓝蓝的话语之后笑的非常开心,拿指头按了一下林蓝蓝的鼻子笑道:“天作棋盘星做子谁人可下?”

  “自然是您,也只有您才有资格用天做棋盘,日月星辰做子,只是您的棋局过于深奥,妾身看不懂,也帮不上您的忙,小时候我父亲要教我下棋,妾身总是学不好,妾身还是更喜欢刺绣和做饭。”

  赵祯收起笑声阴冷的说道:“不会下棋,或者下不好棋这就对了,女子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纺织做饭,能让自己的相公孩子穿暖吃饱就是好女子,学什么琴棋书画,一个个为了献媚都忘记了女子的本分。

  朕的母亲哪怕流落市井,也能依靠一手好绣工养活我的姐姐,没有丢我皇家的颜面,你看看现在宫里的女人,除了你之外,她们要是流落市井,除了能在青楼混一口饭吃之外,还能做什么?衣食唯恐不够华美,琴棋书画唯恐不精通,填点小词,做点小曲就以为自己是盖世才女?”

  赵祯的话说的非常的阴毒,至少林蓝蓝就听得出来皇帝对自己身边的所有人都非常的不满,不管是大臣还是后宫的嫔妃。( 平南既然皇帝不开心,林蓝蓝就没心没肺的讲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来,甚至将自己和同伴去白云禅寺进香的事情也说了出来。

  “陛下,您不知道啊,那个五沟禅师长得肥极了,不但吃肉,还喝酒,妾身带着俩担精米去他的白云禅寺进香,他居然埋怨妾身给的少了,说什么布施的少了佛祖会怪罪的,害的妾身将一支簪子也投进功德箱他才满意。

  可是转天妾身的丫鬟上街回来说,妾身的那支簪子竟然插在屠夫娘子的头上,那个屠夫的娘子长得和屠夫很像,身板可能还要壮硕些,妾身想要讨回簪子派丫鬟去要,结果丫鬟被屠夫娘子打了一顿……”

  “这个该死的和尚!”

  “陛下,五沟大师是高僧,除了喜欢喝酒吃肉,心肠倒真的是菩萨心肠,当初豆沙县出现战乱的时候死了好多人,五沟大师不眠不休的给患病的人治伤,还掩埋了好几百具尸体,最后还带着庙里的和尚帮着无家可归的人盖房子。

  您不知道啊,白云禅寺的功德箱是不装锁的,只要有人需要就可以自己去拿,用来救急,白云禅寺从来都没有阻拦过。”

  “哦?这么说这个和尚还真是一位得道的高僧!”

  “是啊,是啊,陛下您不知道,五沟大师其实是极好的,只是不会交朋友,后来我再去进香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邋里邋遢的老道,在逼着五沟大师喝酒,五沟大师不断地在喊:”笑林牛鼻子,你今天不灌死佛爷,你就是白云山上的山猪。”好可怜啊,妾身都不敢上去劝……”

  赵祯听到蓝蓝说到了笑林愣了一下,当他听完蓝蓝的话之后,再也忍不住笑意,狂笑了起来,一把将林蓝蓝抱进怀里扭着蓝蓝的鼻子道:“哈哈,笑死朕了,那个贼和尚明明是在骗笑林的酒喝,你竟然觉得他很可怜?哈哈哈……”

  林蓝蓝被皇帝抱进怀里,鲜血立刻就涌到头顶,自己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到底还是要发生了,一张脸变得通红,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皇帝的无理,花娘教过的那些诀窍似乎没有一样能奏效的。

  赵祯看着自己怀里手足无措的林氏,见她面色玫红,额头有细微的汗珠子渗出来,色心大起,将林氏横抱起来,一脚踢开房门就走了进去,今晚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邹同抱着拂尘眼观鼻,鼻观心如同一个入定的老僧,心里虽然对官家今晚的表现非常的吃惊,面色上绝对不会表现出来,这样香艳的场景他见多了。

  等皇帝进了屋子,他就立刻将门窗掩好,挥挥拂尘,无数道黑影就潜伏在了紫竹轩的周围,邹同很清楚,皇帝今夜不会离开紫竹轩了。

  这位昭容娘娘如今彻底的飞上了枝头,如果她的运气好能给陛下诞下龙子,邹同都不敢想象昭容娘娘会走到哪一步……

  葛秋烟正在伺候陆轻盈洗澡,如今,陆轻盈的小腹只是微微的凸出来,自从怀孕之后,陆轻盈就不肯让小虫伺候自己了,她很担心粗手粗脚的小虫会不小心伤到自己的孩子。

  还是葛秋烟比较好使,练武的人手上有劲,不但擦背捏脚舒坦,最重要的是非常的细心,这样的人白白的放在家里吃闲饭这可不成。

  躺在澡盆里的陆轻盈把玩着一支金凤簪子,这是包拯到家里特意传旨赏赐的,皇后娘娘的贴身饰品唉,一般人家岂能得到。

  “秋烟啊,你说我明天戴这支金凤簪子回娘家要不要在脖子上配一副珍珠链子?”

  葛秋烟笑道:“那是自然,如果能配上家里的那条粉红色的珠链才是最衬人的,夫人您本来就长得白皙,不像我这样黑,不管穿戴什么都是极好的,依我看啊,这支簪子您插上比皇后插上还要好看。”

  陆轻盈笑道:“休要胡说,这些话会给夫君招祸的,以后不能说,我现在正在孕期,你和夫君挑一个好日子成亲算了,我已经把你的户籍落在云家了,就当是从小长在家里的家生子,这样也能遮盖一下。”

  葛秋烟僵在那里了,过了一会才说:“夫人,您真的想要将我娶进云家的门?”

  陆轻盈笑道:“这是自然,我们的夫君就是一个木头,你这样一个美人儿放在家里都不知道怜惜一下,还要我这个当家主妇操持,我知道夫君的想法,你进门之后就能保证云家后宅的平安,如果不把你娶进门,这对你来说非常的不公平,而云家从不委屈人,你要是愿意,我这几天就帮你准备媒证和婚书,女人一辈子就盼望这一回,我一定会把你风风光光的娶进门,云家的如夫人也不容忍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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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宠妃

  
      阳光透过窗棂,穿过纱幔,柔柔的落在赵祯的脸上,他睁开眼睛朝四周看看,这是习惯,很多时候他并不清楚自己昨夜到底睡在哪里。

      很久没有睡的这样舒坦了,没有做梦,没有在半夜猛然间惊醒,更没有邹同扯着公鸭嗓子喊自己起床,这是一个无梦的夜晚,除了睡眠平静无波。

      看看身边,那具绝美的身躯已经不在那里了,想到这里赵祯无声的笑了一下,谁能想到在那袭布衣下面隐藏着一具怎么样娇美的身体。

      纤细的腰肢柔软有力,平坦的小腹,高耸的胸膛,浑圆的臀部,以及修长的双腿给了赵祯极大地视觉冲击。

      女人的身体赵祯看过无数,唯有这具身体让他着迷,当他问蓝蓝腰肢为何会如此纤细的时候,那个女人害羞的说乡间干活的女子大部分都是如此。

      这就对了,人只要不当蛀虫,上天自然会格外的恩宠一些,给她一具完美的身体这是必然的事情,有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上天该不会再对自己过于苛刻了吧,该将自己那些被拿走的儿子还给自己了。

      女人梳头很美,穿着亵衣,葫芦状的身体显露无疑,嘴里含着一枚簪子,双手正在盘头,薄薄的亵衣根本就挡不住视线,饱满的胸膛被阳光照射过后,有一种类似白玉般的质感。

      赵祯觉得一股热流从小腹升起,赤着脚下了床榻。走到蓝蓝的身后轻轻地握住那一对饱满的山丘,蓝蓝惊叫一声,拍掉了皇帝的手,又好像想起了什么,难堪的望着皇帝不做声。

      “帮你相公梳洗打扮一下,一会西夏的使臣要来见朕!”赵祯哈哈大笑一声就坐到椅子上,让蓝蓝伺候他梳洗穿衣,原来这些活计都有专门的太监来帮他做,今天他没有让那些人进来,虽说他们就在门外伺候。他如今只想享受一下真正的夫妻生活。

      蓝蓝不会帮男人梳头。手法很生涩,不过赵祯不在乎,新婚妻子都不会做这些,寒门小户出来的人家也不可能专门请人教授她这些东西。即使头发被梳的很紧。有时候还有些疼。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认为这才是新婚妇人的做法。

      跨出大门的时候赵祯伸了一个懒腰,今天的朝阳都显得格外红些。从袖子里抽出一方锦帕放在邹同捧着的一个朱漆木盘里笑道:“记入玉牒,林氏乃是处子,朕破之!”

      邹同抬起那张丑脸笑嘻嘻的说:“陛下威武!”

      赵祯仔细看看邹同的那张脸砸吧一下嘴巴道;“今天才发现你怎么这么丑?”

      邹同立刻苦着脸说:“官家昨晚看的是绝世名花,现在自然觉得奴婢其丑无比。”

      赵祯品味了一下邹同的话,表示同意。

      “陛下,您左面的发梢比右边的发梢足足高出了两个刀刃,而且发髻拴的太紧,您的眼角都被提起来了。容奴婢给您重新梳理。”

      专门给赵祯梳头发的太监好不容易找到机会,立刻跪下禀报。

      “朕觉得很好,就这样了,起驾明德殿,朕又要开始一天的操劳了。”赵祯笑着命人起驾,自己走了两步又转身对恭送自己的林蓝蓝说:“中午送一碗你说的羊肉汤面过来,朕尝尝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美味。”

      林蓝蓝恭声答应,送皇帝出了紫竹轩,等所有人都散去之后,林蓝蓝吩咐宫女去御厨拿羊肉,自己走进了紫竹轩。

      打开自己的一个小箱子,从里面小心的捧出一个牌位,这是自己父亲的牌位,林家已经绝嗣,但凡自己的祖宗想要一点荣耀都必须自己努力去争取。

      供好了牌位,点燃了香烛,林蓝蓝拜倒在父亲的灵位前小声的说:“父亲,您总说女儿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儿,说我不能像男子一样建功立业,您就在这里亲眼看着,看着你的女儿是如何一步步的杀出重围,最后母仪天下的。

      如果您有一个像云大哥一样的儿子,女儿不敢比,可是这天下庸碌之辈何其多,女儿迟早有一天会役使天下英雄如役牛马,驱赶天下百姓如同牧羊,给您一个大大的惊喜,要您在天国也能感受到女儿身上的万丈荣光……”

      林蓝蓝跪拜在灵前,等到那三根香缓缓燃尽,才起身将灵位重新用白色的绫子包裹起来,小心的放进自己的小箱子里,这个小箱子是花娘特意让云家工匠给制作的,只要扭开上面的拉环,就会出现一个夹层,这里面放满了交子,花娘说是云大哥送的,也是自己一年多辛苦所得,她曾经仔细数过,绝对不会少于三千贯!

      这是一笔很大的钱财,当初花娘拿给自己的时候,自己还以为钱财在皇宫里用处不大,现在才知道云大哥是何等的高瞻远瞩,皇宫和花娘口中的青楼差不多,如果女人没有姿色,没有钱财,在皇宫里根本就没有好日子过。

      送铜钱太显眼,送银子太俗,送金子会被砍头,只有送交子才是最隐蔽最方便的做法,蜀中的商号已经接到了梁家的口信,只要是自己送出去的交子,绝对会全额照付,并且不问来历和去处,也不管是谁来兑换。

      云大哥的事迹如今是宫里最热门的话题,一些杂耍艺人甚至将云大哥怒斩西夏使节的事情编成小戏在宫里演出。

      自己每场都看,这是自己可以正大光明的怀念故人的唯一地方,只是由女子扮演的云大哥总少了那么几分英气和活泼,变得古板而无趣,云大哥是一个多么有趣的人啊,笑的时候让人如沐春风,他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笑,可是一旦发怒,就会山崩地裂,元山是这样,乘烟观是这样,青塘是这样,西夏又何能例外?

      如果不是为了完成父亲的梦想,给云大哥做妾也不是一个不能接受的选择,在那个家里至少可以活的写意自如,一辈子快快乐乐的过活,也没什么不好。

      宫里的云板响了三下,皇帝正在接见西夏使节,过一阵子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在云家的时候云大哥最喜欢吃的就是羊肉面片,最喜欢腊肉将面片揪的像指甲大小,洒上香葱之后他一顿能吃好几碗。

      云大哥喜欢的吃食,必然是最好的,天下人挑嘴,都没有他们云家兄弟挑嘴挑的厉害,云二总说要娶腊肉当老婆,估计他更喜欢腊肉做的吃食而不是腊肉,他们年龄差七八岁呢,又不是找母亲,云大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正在切羊肉的蓝蓝拍了自己的大腿一下,怎么想起这些事情来了,皇帝的午餐这时候比较重要,要想把羊肉切成薄片,这很考验刀工,不过云大多聪明啊,他都是把羊肉冻得半硬才开始切得,有一次他甚至是在拿木工用的刨子在刨,薄薄的羊肉片就像刨花一样从刨子的上面钻出来,全家上百口人吃都没有问题。

      真是太聪明了,蓝蓝一面小心的切着羊肉,一面努力地回想云家到底是怎么制冰的,腊肉好像先弄来好多硝石倒进大缸里,然后把铜盆装上水飘在上面,不大工夫铜盆里的水就结冰了,皇帝最近自称燥热无比,东京汴梁城的秋老虎最是凶猛,每年到这个时候,窖藏的冰早就没有了,如果有一盘子冰镇的奶酪消暑皇帝一定会非常满意,只是吃羊肉面片再吃乳酪,会不会吃坏肚子?不管了,了不起分开吃就是了。

      宫里有的是硝石,勤快的管事太监立刻就拉过来一车,昭容娘娘要用的东西他们总会在第一时间办到,邹同公公说过,将来要想在宫里活的自在,一定要照顾好昭容娘娘,和邹同亲厚的宦官们都知道,却心知肚明秘不外宣,那些不知所谓的家伙活该倒霉,得罪别的娘娘最多也就是得罪一位主子,得罪了昭容娘娘说不定得罪的就是陛下,得罪了陛下还怎么在皇宫里混生活,所以他们听到别的太监宫女对昭容娘娘冷嘲热讽,自己却一言不发,心里带着不可告人的心思准备看这些蠢货倒霉。

      赵祯的中午饭非常的简单,一大碗羊肉面片,一碟子糖蒜,一碟子炒好的青菜,还有一小碗茱萸熬成的清水辛辣无比。再就是一个漆盒,里面的东西据林氏说需要到午后闷热的时候才能吃,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皇帝端着碗西里呼噜的吃那一碗面条,时不时的吃一口邹同剥好的糖蒜,清炒的青菜带着锅气,青盈盈的看着就有食欲,比起皇后守着的那一大桌子油腻的食物更加的招人喜爱。

      皇后一口都吃不下去,愣愣的看着皇帝吃饭,今天特意吩咐御厨做了烤羊,这是皇帝最喜欢的食物,可是今天皇帝看都没有看那只被装点的非常漂亮的烤羊,自己还特意命人在烤羊的嘴里塞了一个红艳艳的果子,还给这道菜重新起了一个叫做舞羊含珠的好听名字,这是一道大菜,皇帝却在那里吃一碗面片子和腌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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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学问的实际应用

  
      吃完面片子意犹未尽的皇帝好奇的看着漆盒问邹同:“漆盒里面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非要到午后燥热的时候才吃?不是说食不过午吗?”

      曹氏走过来打开漆盒,她也很好奇,林氏凭什么能依靠一些粗劣的食物来获取圣心,如果说皇帝没碰林氏,曹氏还不会多心,但是皇帝昨晚临幸了林氏,并且命人将贞洁帕子郑重的记录进了玉牒,这就说明皇帝这一次对林氏很看重,而且很认真。

      大宋对妇人的贞洁并不是很看重,上一任皇帝的皇后就是一位再嫁的妇人,还带着一个拖油瓶,所以皇帝在临幸妃子之后很少有记录贞洁的事情发生,而今,所有的事都不一样了。

      曹氏打开漆盒愣住了,皇帝也好奇的扭过头来看,只见漆盒里面缓缓地往外冒着白色的雾气,最中间是一碗乳酪,这没什么稀奇的,可是存放乳酪的瓷碗周围却布满了冰屑,寒雾就是那些冰遇到热气之后冒出来的。

      “邹同!本宫前几日问你宫中冰窖可有存冰,本宫记得你当时的回答说七月底的时候就一块都没有了,是也不是?”曹氏的声音比漆盒里的寒冰更加的阴冷。

      邹同连忙跪地道:“启禀娘娘,您现在问奴婢,奴婢也会告诉您冰窖里一块冰都没有了,奴婢就算长十八个胆子也不敢蒙骗娘娘。”

      曹氏的面色缓和了下来,她也认为邹同不敢在这件事情上骗自己。毕竟自己才是后宫之主,既然宫里一块冰都找不见,那么这里的冰的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宫外,一个妃子私自和外面沟通传递物品,这可是大罪,用不着皇帝出手,自己就能赐死林氏。

      皇帝也皱着眉头问道:“邹同,告诉朕冰是哪里来的。”赵祯也觉得林氏很不懂事,这件事做得很不妥当。不过他还没有打算将林氏交给皇后处置。自己处置多少还有转圜的余地。

      邹同看看皇帝,再看看皇后吃惊的说道:“陛下,这些冰自然是昭容娘娘在紫竹轩自己做的,还是奴婢搭的下手。昭容娘娘不许别人插手陛下的饮食。”

      “自己做的?邹同。如今烈日炎炎。不是寒冬腊月如何做得出冰来,你竟然敢欺君罔上!”曹氏见皇帝有心回护林氏,胸中的怒火更是不断升腾。

      邹同是皇帝的贴身太监。地位仅仅次于老祖宗陈琳,如今老祖宗已经老了,但是皇帝念着老陈琳对自己的活命之恩,只要他还在世一天,他就是宫里的总管,地位无人能动摇,皇帝如今见了陈琳都要喊一声大伴。

      邹同就是陈琳调教出来接班的,身为皇帝的贴身太监,他的立场自然是跟着皇帝转的,听到皇帝说出如此明显的回护的话语,哪里会不知道如何说话。

      指天发誓道:“官家,奴婢的命都是您的,怎么敢欺瞒您,早上您接见西夏使节的时候,昭容娘娘派人问奴婢要冰,奴婢手里自然是一块都没有,所以婉言回拒了昭容娘娘的要求,昭容娘娘奇怪的说,皇家乃是人世间最富贵的所在,如何会没有冰,蜀中的平常百姓家在夏日难熬的时候都知道制作些冰消暑。

      听了这话奴婢自然不服,冰窖里的冰能存放到七月也只有咱家玉泉山的冰窖能做到,蜀中气候比东京还要热,根本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再说冬日存冰,需要在饮水河事先挖好储水大坑,等到三九天水完全变成冰,让匠人把这一大块冰凿成三尺见方的冰砖,最后拖运到玉泉山冰窖储存,还需要彻底的将冰窖密封,如此一来,皇宫里夏日才会有冰消暑。

      蜀中冬日里根本就不结冰,就算结冰也结不成大冰砖,想要冰只有从高山上取,比东京的靡费还高,所以奴婢也不相信昭容娘娘的话,就打算去看看昭容娘娘如何制冰,结果,就在奴婢的眼皮子底下,昭容娘娘一面给陛下做饭,一面随意的把一个大铜盆放到接雨瓮里,不一会接雨瓮里就结冰了,过了一会铜盆里的水也起了冰皮。

      昭容娘娘就揭下冰皮,给陛下冰镇奶酪,奴婢也取了一小块吃了发现哪真的是冰!请陛下明鉴,奴婢若有半句假话狗都不吃啊。”

      曹氏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样,青天白日的能制造出冰来,这就是妖孽啊,颤抖着身子指着紫竹轩的方向对皇帝说:“陛下,这就是一个妖女,您必须早下决断,万万不可被他迷惑,作出祸乱江山的事情来。”

      赵祯拿指头挠挠额头又问邹同:“你说那些冰是凭空里出来的?”

      邹同摇头道:“昭容娘娘说只要把干净的硝石扔水里水就会结冰,然后那些硝石水又会把铜盆里的干净水冻成冰,这样就有冰可以用了,蜀中人家都这样取冰,傻子才会去高山上取冰再运下来,那是败家子才干的事情。

      昭容娘娘还说奴婢愚蠢,劳师动众的窖藏寒冰,说教会了奴婢一门手艺,开玩笑的问奴婢要秘方的报酬。”

      赵祯嘿嘿的笑了起来,拍着桌子说道:“一个个高高在上的习惯了,把藏冰当成一桩风雅事在干,殊不知百姓早就有解决这种麻烦的办法,这种道道恐怕也只有林氏这种见过百姓疾苦的人才会知道,宫里的贵人恐怕只知道在夏日里用冰,却不会关心这些冰是从哪里来的,如何来的,果真是肉食者鄙啊!”

      曹氏不信,命人找来硝石按照邹同的法子制冰,果然,在硝石投进去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里,接雨瓮里果然起了冰皮,又过了片刻,铜盆里的水也开始结冰,曹氏长叹一口气,就闷闷不乐的回自己的寝宫去了,赵祯在批阅完奏折端着冰镇的乳酪出来看了一眼,就边吃乳酪边对邹同说:“果然如此,子不语怪力乱神,皇后的气量小了些,殊不知这世上能工巧匠多了,匪夷所思的法子也数不胜数,不能把什么事情都归结到鬼神上来,对了,今年皇家不存冰,下旨,赏赐林氏玉如意一对,邹同,算是朕代替你给人家的秘方钱。”

      就在赵祯感叹世间种种奇思妙想的时候,老包却留在甲子营里亲自督造蒸酒事宜,酒精可以清洗患处减少伤口化脓的事情被他通过实验证实了,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采购一批带回东京汴梁城,有些事情还是请皇帝自己亲眼看到更加的具有说服力。

      从蒸酒的竹管上接了一杯残酒,据蒸酒的老兵说剩下的东西做不成酒精,只能当酒喝,还是非常好的美酒,性子很烈却香醇无比。

      一杯酒下肚,老包强忍着翻江倒海的眩晕感对坐在桌子边上喝着新酒吃着小菜的张方平说:“这样的残渣都能让你我两位朝廷大员乐此不疲,世间的欢乐莫过于此啊。”

      张方平摇头道:“你不会喝酒,新酒需要和陈酒混着喝滋味才好,把这些酒在地里埋一阵子去去火性滋味更好。老夫甚至听云峥说高粱酒酿好之后,最好在酒里淋一些童子尿,酒的味道才会更好,老夫相信此言不虚,就是没胆子喝尿,老包你回到开封汴梁可以尝试一下。”

      包拯没好气的说:“心胸,心胸啊,你张方平也算是学富五车之人,让满朝文武喝尿这样的主意可真的不算是高明。”

      张方平放下手里的筷子道:“没开玩笑,云峥那小子真是那么说的,或许他是抱着要老夫喝尿的龌龊心思,不过,这法子绝对没错,不信啊,你去尝试一下就知道了,那小子说的话虽然是气话,但是却不说谎话,这法子一定成的。”

      包拯坐回座位,用力的吸了一口酒坊里浓郁的酒气笑着说:“你很相信他啊!”

      张方平点点头说:“我自从来到成都没干别的事情,就忙着和云峥斗法了,虽然我胜利了,驱使云峥为蜀中百姓谋福,你可知道仅仅是丝绸一道,就为蜀中平添了三成赋税,而这中间我只是给了他一道命令,他把这个命令完成的完美无缺而已。

      所以我相信他,但是却不会放松监管,这小子就是一只皮猴子,整天奇思妙想不断,最可怕的是他自己有一套可以预测未来的法门,只要让他看到事情的开始,就能将未来看个八九不离十,他说不是什么神怪的事情,而是算学在实际生活里的运用。

      就像兵棋推演一样,世间的任何事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只要找到规律就能总结出个一二三来,首先想要驭神算测无常就要先学好算学,大宋人人都侧重诗词歌赋,圣人文章,却对算学这一门对国计民生非常重要的学科不屑一顾,就像我们在重文轻武一样,都把其中最重要,最精华的部分当成糟粕丢掉了,是人间最大的惨事。

      我如今正在做朝花夕拾的努力,正在和云家二小子一起钻研算学,最近已经学出点门道来了,就是苏家的二小子太过调皮,已经捉弄我好几回了。

      老包,这门学问你不打算进修一下?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你在开封府断案无数,迟早会用到算学,放低身姿,学学算学没坏处,在学问面前低头不是丢人的事情。”(未完待续)

      PS:第二章,明日三章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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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万般无奈苦肉计

  
      甲子营的一切对老包来说非常的陌生,这里不是一个正常的世界。

      京城里的厢军如今正在疏通五龙河,他们在疏通五龙河之余,还需要记得向周边的商家讨要些食物,如果能有些旧衣服送过来,他们就会非常的感激,没有衣服穿的厢军比比皆是。

      甲子营不是厢军,也不是禁军,即使是皇帝的亲卫他们也没有整天喝俩贯钱一坛子的美酒的待遇,清廉如老包者,看到老兵拿着酒葫芦灌装美酒的时候心口也在隐隐发痛。

      又一口猪被杀了,就挂在架子上,一群孩子嚷嚷着问杀猪的老兵讨要猪尿泡,这东西只要放在沙土上慢慢揉,再慢慢地插上竹管往进吹气,就会变得膨胀起来,然后一群光着脚丫子的孩子就会撒着欢在校军场上蹴鞠,这东西比藤球踢起来更舒服。

      猪脖子上有一片脆肉,按照云峥的理解,那东西就是淋巴,后世宰杀肥猪的时候都要割掉喂狗,但是在这里却是屠夫的专利,趁着新鲜割下来一小条子扔嘴里嚼的咯吱咯吱的,被誉为难得的美味。

      张方平指着肥猪说:“云峥快回来了,应该在下午回来,这些肥猪就是给军士们准备的,你等了半个月也算是有了结果,那小子知道没有可能永远把你晾在一边,毕竟你这一关他是必须要过的,包兄,对这个年轻人不要苛责,他只是想做些事情,不想早早的去京城养老。”

      包拯没说话。背着手瞅着蜀中的青山出神,江风拂过绸衫,吹得衣角猎猎作响,自己早年进士的时候就说过“仓充鼠雀喜‘的名言,只可惜自己这只猫捉了几十年的老鼠,老鼠却越捉越多,他们盗窃粮仓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多年的霹雳手段带给自己唯一的东西就是孤独,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都在躲避自己,如果硬要说一件最伤心的事情,那就是皇帝也在躲避自己。

      贪官躲避他是因为心虚害怕。好官躲避自己是因为不想和一个铁面无私的人交往过密。这样的人无情而且往往寡义,皇帝躲避他是因为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和事情往往都是这个帝国最黑暗的一幕。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老包一字一句的吟诵着柳宗元的这首《江雪》语调孤寂而落寞。

      “柳河东的这首诗念之断人肠。包兄何必自苦到如此地步?不如趁着江风习习。佳肴美酒当前你我共谋一醉如何?”张方平举杯相邀。

      “神憎鬼厌之人也有人愿意共醉?”

      张方平嘿嘿笑道:“乌鸦落在猪背上,老大莫说老二黑,你包希仁铁面无私。我张方平难道就是蝇营狗苟之辈?刘玉成回来任你检校,但是把云峥留给蜀中吧,这无关私情,只与蜀中刚刚起步的少年军有关,我对他们寄予厚望。”

      包拯张嘴哑然失笑道:“刘玉成大军围剿巴中贼巢,如今大胜而归有什么好检校的,佛子高昙晟的人头已经被你放置在宝库中,弥勒教的精英也大半折损在了西夏,重拳打死老虎的本事刘玉成还是有的,到时候老夫只需要上表为刘玉成和张公请功就是了,张公一场大功就要得手,如今却要我放弃最后的一点职责,非君子所为!”

      张方平张着嘴干笑了一声,就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刘玉成的战报送回来了,此次在巴中,用关门打狗的法子将高昙晟苦心经营多年的弥勒教一举剿灭,刘凝静,万宝山,黑军头这些弥勒教残余部众全部被擒,饶是如此,攻破万户山山门的时候官兵依旧伤亡惨重。

      不过贼巢里堆积如山的财宝足以让张方平忽略掉永胜军的伤亡,张方平挟剿灭蜀中弥勒教之威来到甲子营就是为了逼迫包希仁让步走开,蜀中的事情就该蜀中官员自己决定!

      执拗的包希仁却不愿意退让,他还是希望和云峥面对面交谈之后再做判断,不能将这个人逼迫的太紧,否则挂印隐居的事情将会重演,到时候云峥从明处走到暗处继续操控甲子营甚至是武胜军那才是大麻烦。

      包希仁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只见远山上的小径上忽然出现了一队人马,整支队伍走的稀稀拉拉的似乎每迈出一步都是在压榨身体里最后的精力。

      走近之后老包才发现这些人就是甲子营的军卒,军容不整,盔歪甲斜不过还好弩弓和武器好歹全在身上,脚下的草鞋已经变得破烂不堪,一些军卒的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脚上布满了伤口,每个人的神情都是呆滞的,只知道像僵尸一般的跟在最前面的那个人身后走。

      为首的人正是梁楫,对站立在营门边上的老包和张方平仿佛没有看见,僵硬的走到校军场中心,一头扎倒在沙坑里就一动不动。后面的人在梁楫一头扎倒的时候也七扭八歪的倒在校军场上,有些人的呼噜声立刻就响了起来。

      老包皱着眉头瞅着这支狼狈到极点的军队一连问了几个人为何会如此,也没人答应,他们一个个只知道走进军营倒在地上睡觉。

      张方平看到了一个熟人,这个人是周同,身上的盔甲和武器已经不在身上了,他的装备分摊在其余几个同伴的身上,他脚上的靴子已经张开了口子露出黑油油的脚丫子。被张方平轻易地从队列里拽出来,转悠一下眼珠子瞅瞅张方平,张开干裂的嘴巴吧嗒几下就倒在张方平的怀里睡过去了,没人能把这个胡子拉碴肮脏的汉子和那个风流倜傥的周同联系到一起。

      “云峥呢?这是怎么了?”张方平让部下将周同扶到校军场上厉声问道。

      “将主在后面。”厉鬼一样造型的彭九艰难的回答一声就进了大门。

      老包平静了下来,抱着胳膊不断地打量这些军卒,这分明是走了长途的人才有的反应,他准备等云峥过来之后再问,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

      不大工夫云峥就出现了,牵着自己的那匹大青马,大青马上驮着两个人生死不知,是被捆在马背上的,云峥的形象也好不到那里去,盔甲不见踪影,头发散乱,脸上全是星星点点的泥点子,大青马和他一样都仿佛是从泥地里钻出来的。

      “怎么回事?”张方平见云峥还知道向自己和老包行礼就连声问道。

      “走了三百五十里就是这副模样,明公且容我休憩一会再说。”云峥匆匆的回答完,就在战马的屁股上拍一下,营地里迎出来的老兵接过缰绳迅速的把马上的人解下来,放在地上,而云峥站在营门口咬着牙坚持,等到浪里格出现在队伍末尾的时候,这才一头栽倒。

      看着躺在校场上的一地军士,老包笑道:“走了三百多里路?说笑了吧?走了多久?”

      张方平脸上却没了笑意,眼看着后面走过来一队大车,大车上全是人,吴杰、孙大志、郎坦,姜哲,侯大义等人都在马车上,见到张方平站在营门口羞愧的低下了头。

      “怎么回事,吴杰,你来告诉老夫。”

      这是张方平第三次发问,吴杰抬起头难堪的说:“将主命令大军从峨眉山脚下步行回都江堰,用时两天零三个时辰,卑职实在走不动了,走的昏倒了这才被抬上马车!”

      包拯看着张方平说:“老夫虽然不懂兵事,然步军日行八十里应该已经是上上之选了吧?”

      张方平皱着眉头说:“能全副武装日行五十里,在我大宋已经是选拔上军的条件,两天多行军三百五十里,云峥这是要干什么?就不怕把大军练废掉吗?”

      包拯指指躺在地上的人说:“这不是都回来了吗?你刚才还在劝说我不要苛责云峥,怎么才眨眼的功夫你自己就变卦了?”

      张方平一把扯过吴杰掉在车板外面的脚丫子怒吼道:“你看看,这双脚还能看么?”老包瞅瞅吴杰破破烂烂的脚底板点点头说:“确实过了!”

      两个人虽然说着气话,正要吩咐人照顾这些被云峥修理的很惨的军士,却看到苏洵带着无数的人走过来,两个抬一个,全部扔到一个个大凉棚底下,所有人的双脚全部耷拉在地上,那些妇人就用热水清洗军卒的双脚,动作很熟练,洗干净之后就拿棉布蘸着烈酒擦拭他们的脚底板,包拯知道这样做非常的疼,那些军卒也只是在睡梦里抽搐两下,就任由那些妇人挑开脚底板上的血泡之后拿麻布包裹自己的双脚。

      云峥受到的待遇和军士都是一样的,脚底板受创,习惯性的把身体缩成婴儿状,也就到此时,张方平才发现睡梦中的云峥还非常的年轻。

      心胸郁气难平的张方平回头看看包拯,还没说话,就听包拯说:“他到底赢了,老夫明日就去广元检校刘玉成,他能对自己狠,就已经具备了将领的气质,文官统御军队这条路或许真的能走出来,老夫乐见其成!”(未完待续)

      PS:第一节,睡醒了,天却黑了,我的身体告诉我需要睡觉,不受我大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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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包拯的让步

  
      周同一觉醒来之后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断掉了,盯着房顶好一阵子才感觉到自己的四肢好像还在,噩梦一样的两天时间,让他对身边躺着的那个男人有了新的认知。

      这样说或许有些暧昧,可是一张大通铺上躺满了赤裸的男人就没有任何美感可言,各种稀奇古怪的呼噜声,以及各种刺鼻的味道让整间房子如同人间地狱。

      扭一下脖子,那里有骨头相互摩擦的嘎巴声非常的疼,好在看到了将主就躺在旁边忧郁的望着房顶,心情这才好一点。

      “将主,我们的苦肉计真的能打动包拯,让他不要把我们弄到京城去?其实我觉得去京城也不算什么坏事,毕竟那里距离天子近一些。”

      “不知道,听天由命吧,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把自己该做的做了,剩下的就看老天的安排,包拯是一个务实的人不会让别人的心血白白的浪费掉,我对他的人品很有信心。”

      “可是我们真的背着铠甲武器走了三百五十里路啊!”

      “废话,苦肉计有不疼的么?周瑜当年打黄盖不也是真的在打吗?反手间覆雨翻云那是朝廷大佬的事情,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里努力求生,努力的给自己营造出一个宽松的环境,不要指望别人,我们今天受的苦,将来会让我们受益无穷。

      阿同,不要想着去京城做官,而且是做一个闲散官。对我们来说做那样的官也就代表着自己已经死亡了,如果兄弟们有谁想做官,我会不遗余力的去帮他达成目的,甲子营将来是要做事情的,做大事情的,跟不上步伐的人我们不会等。”

      周同艰难的侧过身子看着云峥说:‘其实我很不明白你的想法,以前我们都想着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依靠学识完成自己的身份地位的变化就足够光宗耀祖了,你想的好像更远一些,带着甲子营在夹缝里艰难生存。我们为什么要背上这么大的一个包袱啊?”

      云峥想了好久才对周同说:“我打算改变一下未来。多年以来我们中华向来都是一个勇于探索的族群,我们的先祖有的人变法,有的人造反,有的人死谏。有的人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他们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可是,你仔细的想一下自从秦汉以来我们的族群有过根本性的变化吗?

      没有啊,从最久远的国人暴动。到太祖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统治者总是在变幻,唯独没有变化的是我们的世界,总要经历崛起,兴盛,平庸,衰落这样一个怪圈,难道就没有一种法子可以让朝代的兴盛一直延续下去?

      管他谁做皇帝,说句难听的话,皇帝宝座上坐着什么人我一点都不关心,皇帝从来都不是这个族群的根本,只要这个族群自己不放纵自己,没道理不能长盛不衰的。

      和唐朝比起来,大宋先天不足,抵御北方蛮族的重要关隘燕云十六州被儿皇帝石敬瑭献给了辽国,导致大宋在军事上只能保持固守的态势,想要在大平原上防御人家的铁骑,除了人海战术没有别的办法。

      咱们大宋越富庶,对那些蛮族的吸引力就越大,这个世上那里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总一天你会发现用厢军和禁军组成的防线并不足以抵挡人家的铁蹄,所以,我想试试精兵的道路,再辅以器械之道,看看能不能走出一条新路来。”

      周同砸吧一下嘴巴说:“你的想法很危险,这是无君无父的言论,被别人听到你这一生都休想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云峥笑了起来,却不小心牵动了腹肌,疼的他不断地咳嗽,拿手拍着竹席对周同说:“你觉得我是一个死心眼的人吗?我现在就是在看朝廷大员,以及皇帝陛下对我到底有多少忍耐力,瞅瞅他们能接受的底线在那里,如果我的尝试全大宋的人都不赞成,我就会立刻解散甲子营回豆沙关老家,种地养牛,教书,闲暇时去元山那边欺负一下吐蕃人取乐,我可没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想法,说实话,甲子营的尝试只是我一时心血来潮搞起来的,早就厌烦了,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在苦撑,如果他们感受到了威胁,觉得我是一个大麻烦,我是没打算和天下人为敌的,身为局中人他们都不支撑,凭什么要我去强撑。”

      “君子之道一以贯之,云长生,你就是这样做学问的?”

      这不是周同的声音,云峥睁开眼睛就看到包拯那张黝黑的脸膛,旁边还有张方平那张怒气冲冲的脸。

      “明公,下官实在是站不起来,还请恕罪,明公窥人隐私似乎也不和君子之道。”

      “这里是军营,还是受老夫节制的军营,你只是营里的一个军汉,何来隐私可言?老夫想要砍你的脑袋也只是下道手令的事情,保证没人多吭一声,年纪轻轻的被惯的不成样子,有这么跟上官讲话的吗?滚起来!”

      包拯是客官,张方平人家是主官,说话就用不着讲究什么方式方法,军队里是最讲究上下尊卑的地方,云峥只好努力的爬起来听张方平训话。

      不等包拯问话,云峥先说道:“明公,甲子营很小,只有千把人,就算把整个武胜军加上也不过一万人,大宋兵将两百万余万,卑职只是打算小小的改造一下这一万人,还不用朝廷出力,出钱,平白得到一支精锐的大军,这样对国家,对陛下,对百姓都有利的事情,您因何会反对?是担心我带着这一万人造反吗?这样想的话,大宋还要什么军队啊。

      按照这样的想法,所有百姓都有可能成为罪犯,所有的官员都想贪污,所有王爷都想夺权,所有将领都准备随时造反,这样的国家还用得着别人攻打吗?早就四分五裂了,适当的有一个制约方式是合适的,可是朝廷现在将军队的手脚全部捆起来不让动弹,等到需要打仗的时候军队却没了战力,会出大事的。”

      包拯摇摇头道:“老夫见你只是受人之托,富弼托我带来了买马的钱,你到时候没有战马交给人家你才会有大麻烦,据老夫所知,大宋没人敢收了富弼的钱不给人家货物,再者,曾公亮从京师让我给你带来一部营造书,他说上一次给你看的那本不太全,这本全一些,不过他将火药部分空出来了,等着你去填,快些写,老夫后日就要途径广元返京。”

      见老包不谈带自己和甲子营回京的话,云峥自然也不会多嘴,皱着眉头说:“富弼相公要的战马豆沙县的商家已经在准备,今年雪山后面的吐蕃人征战不休,逻些的吐蕃人打算一统吐蕃,地方上的部族不干,双方都不放牧了,打了整整一年的仗,估计明年开春还要接着打,正好是一个做生意的好时间,他要的五百匹战马很容易凑够,不是难事。”

      包拯笑着摇头道:“一千匹,你在秦凤路戏弄了人家,想要平息怒火,就要卖给人家一千匹战马,富弼没你想的那样容易被糊弄。”

      “其实角厮罗的日子也不好过,西夏如今穷困潦倒,为了维持和辽国,大宋的关系不敢轻起边衅,所以就把目标对准了距离自己最近的角厮罗,没藏讹庞也想洗刷一下上次战败的耻辱,如今再次屯兵黄河,这里面有大生意可做,战马应该不是不可交易的货物名单上,下一批去青塘交易的商队只需要和他们交易战马,估计弄出五百匹战马也不难,他秦凤路的旁边就是秦州,干嘛不自己去交易?”

      张方平大笑着插嘴道:“人家不卖马给富弼,他当初在秦州任职的时候将角厮罗骗的很惨,损失了三百多里土地,富弼至今提起来还非常自傲。”

      云峥知道大宋的高官大部分都有骗蛮族的习惯,他们将这种作为当做自己智力上优胜蛮族一筹的明证,现在那些蛮族越来越难打交道的原因就是被骗害怕了。

      种世衡那种诚实的君子已经见不到了,所以横山的蛮族都非常的怀念死去的种世衡。

      云峥并不在乎富弼的要求,一千匹战马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不管是雪山后面的部族,还是青塘吐蕃人他们对铁器和粮食的要求几乎没有止境,想要真正的造出一把合适的弓箭来,都需要从大宋内地进口鱼胶,他们没有多少选择。

      至于曾公亮那个脑袋被驴子踢了的建议,云峥根本就不想理会,火药配方交到他手里,不出十天,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了,这种为全世界谋福利的事情云峥根本就没打算做。

      大宋就剩下火药这样一个能克制骑兵的利器,如果被那些善于学习的蛮族知道后果太可怕,云峥不敢想象骑兵手里拿着弯刀,腰里别着简易手雷冲锋陷阵的恐怖模样。

      “火药配方不给,曾公会弄得全天下都知道,我已经抄录了一份给密谍司,上面明明白白的注明不许给曾公看,一部《武经总要》已经有卖国之嫌,这种插标卖首的行为他的头被驴子踢了能干,我们万万不能再干了,大宋好东西不多啊!”(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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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见闻

  
      “君子慎独,而文章传天下是文人的心愿,即使藏诸于名山也总有名扬天下的一天,此为文教,曾明仲苦心孤诣皓首穷经而后成《武经总要》是对前人智慧的总结归纳和发扬,乃是煌煌正事,你如何能用驴子这样的蠢物来比拟他,这对他非常的不公平。

      《武经总要》是陛下下令命曾公亮,丁度二人主持编修,用时五年方成,这中间文秩繁浩,想要从中找出对大宋有用的东西,非大智慧,大毅力而不可得。

      这本书里不光有军械的原理,还有作战的原理,是大宋在前人认知的基础上做出的新的理解和进步。

      云峥,这本书在大宋也不是谁都能看到的,说到军械,大宋并不比西夏或者辽国强多少,仅仅是铠甲和神臂弩,西夏工匠技艺就远超大宋,老夫听曾明仲说过,西夏铠甲皆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可入,神臂弩的射程更是远超强弩,而契丹鞍、夏国剑、高丽秘色,皆为天下第一,他处虽效之,终不能及也。

      就连小小的倭国都有名器见世,欧阳永叔还专门为日本刀作歌名曰:“宝刀近出日本国,越贾得之沧海东。鱼皮装贴香木鞘,黄白闲杂鍮与铜。百金传入好事手,佩服可以禳妖凶。”

      大宋在这些方面大大的落后于人,如不能博采众长,会非常的危险,我国百姓身体羸弱,比不了契丹人和西夏人。又缺少战马,如果连造械一道都跟不上别人的步伐,如何是好?”

      老包说的非常的诚恳,甚至有些放低身段,这对一个时时讲究气度威严的高官来说太难得了,没有用自己的权势来压迫云峥,只希望能通过苦口婆心的劝说,达到自己的目的。

      说了一大堆的话,他话里面的意思依旧离不开军械和战马,如果云峥不能给他一个完整的答案。或者一个可以让他看到希望的场面。他依旧会遵循自己原来的想法,将云峥带走,空口说白话不是一个能说服他的方式。

      云峥回头对爬起来的周同道:“全军集合,取出床弩。火药。破甲锥。以及从西夏弄来的铠甲,将那些铠甲裹在木人身上,再牵来几十只羊拴在火药试验场。我们请两位上官看看大宋到底有些什么东西,最后将我们复原的神臂弩取出来一并展示吧,到了现在确实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

      周同敲响了军营里的大钟,他如今身为云峥的副将安排各种军务活动就是他的职责。

      张方平看着那些布履依旧蹒跚的军士全身披挂着走出营房,各自去准备,就对云峥的统御能力不作半点的怀疑,因为没有一个人叫苦,也没有一个人有怨言,所有的准备都是在军官一道道的命令下无声的完成的。

      他和包拯亲自查看过军卒脚上的伤势,脚上的血泡证明,他们真的走了很远的路,再翻看吴杰他们亲笔书写的行军日志,他们不愿意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在作伪,也不该怀疑这一千余人的意志和忠诚。

      云峥邀请张方平和包拯去了军营最深处,那里有一座小山,临江的一面有一片空地,是甲子营试验火药的地方,从不轻易示人,张方平也只是知晓有这样的一个地方而不清楚火药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曾经想让云峥演示一下,在听到云峥说火药现在依旧在摸索之中,就打算等他研制成功再看,既然今天云峥拿出来了,就说明离大成之期不远了。

      《武经总要》里的突火枪和一窝蜂已经算得上是火药的终极应用了,而这两样东西又同时以不可靠著称,突火枪因为铸铁不合格或被炸断,一窝蜂飞不出来最后伤不到别人反而伤到自己人的事例也数不胜数。

      所以在看到新式火药石破天惊的威力之后,他果断的闭上了嘴,不等硝烟散尽就进入爆炸场和张方平一起查看火药爆炸后造成的伤害。

      “床弩巨矢挟火药,盖以纸为之,辅以糟铁……自空而下,……其声如雷,纸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马之目,人物不相见。糟铁飞迸,杀羊无数,时有木人穿西夏铁甲,强弩不能破之的铁甲,其上布满孔洞,除甲观之,有糟铁入木三分,状如蜂窝,此非人力所能敌也……大败敌军当如探囊取物一般……

      其守城之具有名‘震天雷者,铁礶盛药,以火点之,砲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笼罩范围半亩之上,火点著甲铁皆透,臣虽立于壕沟亦能感觉热风扑面不能呼吸,云峥名为试验场的所在猪羊惨状不忍卒睹,肠破肚烂惨绝人寰,微臣不敢想象此物在人群中爆响之后会是何等场景,最让臣心惊肉颤者乃是距离爆炸点三十步外的猪羊,全身无损伤,唯口鼻血如泉涌,令军士破开外皮检视内脏,心肺皆碎矣。

      云峥言道,此物燃之,声如雷霆,其音也可杀人,用之破城无往而不利,即使敌人拥有坚城,只需将此物用大车堆积于城下,也无不破者,一旦大量火药点燃,大地震动而城土皆崩,烟气涨天外,兵多惊死者,火熄入视之,当灰烬无遗矣。

      张方平命云峥构造石城,而后攻之,此次火药堆积如山,点燃之后可谓之天变,威力尤酷。……变化之际,光焰倏起,即而延燎,火抢奋起,迅如惊蛇。……未几透入火药堆,诸砲并发,大声如山崩海啸,成都倾城骇恐,……远至百里外,屋瓦皆震……。事定按视,则木制守兵百人皆糜碎无余,楹栋悉寸裂,或为砲风扇至十余里外。平地皆成坑谷,至深丈余。所筑石城不见踪影,四比居民二十余家,悉罹奇祸,房倒屋塌,多有损伤,云峥奇曰:“药多矣!……

      微臣之奏本为绝密,云峥言之,官家知晓,老臣知晓,张方平知晓,密谍司知晓就足够了,其余人等知晓恐事有不谐。

      所谓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老臣深以为然,火药秘方老臣不知,张方平不问,密谍司遣使专门护送入京,陛下观之后当记在胸中,而后焚毁秘方,则此物将为我大宋独有,只要有此物,老臣对收复燕云十六州第一次有了坚实的信心。

      老臣命云峥入京督造火药,他言说此事当遣一陛下心腹完成,何必要他,火药督造不是难事,只需要忠诚即可,再辅以周密的心思,谨慎的性格就足以担当大任。

      还戏言道,吃鸡蛋的时候没必要把母鸡放在眼前,他这只母鸡打算下更多的蛋,至于已经下出来的蛋,自然就需要陛下找其它母鸡孵卵,一旦小鸡成群,他这只母鸡的性命就稳如泰山,杀鸡取卵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云峥此人聪慧绝伦,幼年时就放言说自己当在东华门唱名,乡野老叟言说狂妄,老臣在考校了此子的学问之后以为,东华门唱名对他似乎并无难度,只是如今学问还未到精熟的地步,但是每每有新论令人耳目一新。

      此子在算学一途恐怕真如坊间传言的那样,可以与先贤比肩,他家中的幼弟,以及弟子苏轼,苏辙对算学的认知都非老臣所能企及。

      云家中堂之上悬挂着一副字,为云氏家训,其言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老臣初观之,怒火盈胸,此言狂妄嚣张到了极点,如此之言置我大宋人物为何地!

      然而细细思之,此人到目前尚无空言被人笑话,不论是元山剿匪,还是用二桃杀杀三士之策毁灭吐蕃雄鹰部,都属谋定而后动,青塘,西夏万里之行也所向披靡,能成人所不能成之事。

      火药一出,天下将无天险可言,也无坚城可守,霹雳声中天险坚城都将化为灰烬,据云峥言说,火药的声响对战马有非常大的威慑力,即可与天威比肩,请陛下慎之,慎之,再慎之。

      临表涕零,老臣不知所言,唯有胸中如同碧海翻波,有如此利器,又有如此贤才,我大宋多年以来的固守之态将会完全翻转,云峥言说:“以攻代守并非不可行,我们今年拔一城,明年再下一城,十数年后,燕云之地将会尽归我手,太祖所立的封桩钱库终于到了可用之时。

      破燕云者封王!有如此大功业,不愁天下雄才不蜂至沓来,老臣与云峥笑言此事之时,他竟然说还是不要封王的好,一旦封王,人的野心就会立刻像野草一样的疯长,而人心这东西最经不得试探,多试探两次,不造反都要造反了,老臣深以为然。

      乘烟观的事情,老臣私下里问过云峥到底是不是他所为,结果此子表情承认,话语里却斩钉截铁的否认,坚持认为那些老道是被天谴所杀,而非遭受了火药的轰击……

      老臣在蜀中所见所闻者,无不令人耳目一新,张方平施政得当,铁钱之祸已经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交子”。此物被成都府牢牢地控制在一十二家最大的商家之间,在官府的严格管束下,“交子”已经可以代替铜钱在商贾间运行……“(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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