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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生活] 宝鉴 【作者:打眼】(12月27日更新至“第九百五十七章 出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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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价高者得
        “还不知道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啊?”

    放下了手中的放大镜,周老板长长的吁了口气,文房四宝虽然和这铜臭气不怎么沾边,可偏偏周老板就是古钱币收藏的爱好者。()

    只是玩了十多年的古钱币,周老板一直都没能收集到一枚五十名珍,看着这枚铜钱,他却是想将其收入到囊中。

    秦风笑了笑,说道:“我姓秦,不知道周老板有什么指教?”

    在秦风说话的时候,冯永康和朱凯的脸上露出一丝焦急的神色,眼睛紧盯着那枚铜钱,似乎想说点什么,不过出于对秦风的信任,两人还是紧紧闭上了嘴巴。

    “小兄弟是行家,自然知道这枚天策府宝的价值,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只是想问一句,这枚铜钱卖不卖?”

    “哦?周老板想买?”

    秦风沉吟了一下,说道:“请问周老板能开出个什么价?这天策府宝在五十名珍里面,那也是大有来头的……”

    既然能称得上一个“珍”字,就说明了天策府宝的稀少和珍贵。

    这五十名珍中的五十种铜钱,也是分等级的,一共有一二三四级和特级,特级最为名贵,基本上传世量连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再往下排,就是一级为尊了。

    而这枚天策府宝,就是被列为一级的五十名珍,价格是除却特级铜钱的数倍甚至十多倍。

    “秦风,这……这枚铜钱不卖!”

    还没等周老板开价,冯永康就嚷嚷道:“铜钱给我。多少钱回头我拿给你,不过就是不能卖,这样的物件,卖了可就再也找不到了!”

    “没错。秦风,真不能卖……”

    朱凯的声音紧接着响了起来,这哥们哭丧着脸说道:“我家老子也收藏铜钱,要是让他知道我卖了枚五十名珍。恐怕他会把我的腿给打断的。”

    像这种极其稀少的名贵古钱币,虽然是有价格可以参考的,但一般却是没有市场,因为藏有他们的人舍不得拿出来,而市面上发现的,实在又是太少了,也就是俗称的有价无市。

    冯永康和朱凯家里,都是做古董买卖的,对于这种极其珍稀的古钱币。那自然是多多益善。所以冯永康和朱凯的反应才如此强烈。

    “周老板。您也看到了……”秦风转脸看向了周老板,皱着眉头说道:“我……我这两位兄弟不肯卖啊。”

    “小秦,我能问一句吗?”周老板有些摸不清情况。开口问道:“这枚天策府宝到底是谁的?”

    此话一出,冯永康和朱凯顿时不说话了。两人都想说铜钱是自己的,但这枚铜钱是如何来的,他们都心知肚明,所以无论如何都是说不出那句话来。

    “呵呵,看来铜钱还是小秦你的吧?”见到这一幕,周老板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是,这玩意还真不是我的。”秦风摇了摇头,用手指了指马猴,说道:“是我那两位兄弟买别的物件搭着送的,不信您问问那位老板。”

    “什么?是白送的?”

    “马猴,小兄弟说的是真的吗?”

    “我靠,还有这样的好事?”

    秦风这话一出,场内顿时炸了锅,毕竟知道刚才那桩买卖的人只是少数,秦风说出来之后,算是彻底帮马猴扬名了。

    “妈的,老……老子哪知道啊,那……那铜钱缠在铜钱剑里,我哪知道有枚天策府宝呀!”

    马猴几乎是哭着说出这番话的,他此时肠子都悔青了,而且马猴也隐约察觉到了,对方来自己摊位上买东西,很可能就是冲着这把铜钱剑来的。

    这样的事情,在古玩行并不鲜见,有些眼力高明的古董商在逛地摊时,如果发现了值钱的物件,往往就会装着买别的东西,让老板送个搭头。

    只不过那些人比较厚道,占了便宜之后很少有往外张扬的,如此一来,吃亏的人不知道,自然也不会感觉难受,哪里会像马猴这般恨不得一头去撞死掉。

    当然,众人除了在心里骂几句马猴有眼无珠之外,嘴上倒是也没再多说什么,毕竟马猴现在那张充满了悲伤的脸庞,实在让人很容易起怜悯之心的。

    “周老板,确定是天策府宝吗?”

    这时从人群里出来了一个中年人,看向秦风,说道:“这位小兄弟,我叫华天宝,是对面《涛雅轩》的老板,不知道我能不能也看下这枚铜钱?”

    “小华,东西是真的,不过你就别和老头子我争了吧?”看到来人,周老板的脸色有些紧张。

    古玩行里的买和卖,区别很大的,客人买东西的时候,同行是不允许拆台的,但是卖东西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是价高者得,这也正是拍卖行生意兴隆的主要原因。

    所以这在收古玩的时候,他们最厌烦的就是遇到同行,原本可以低价买的物件,被同行一竞价,最后的成交价就是翻上个十几倍都说不准。

    “周老板,看看,先看看。”华天宝笑嘻嘻的也不和周老板斗嘴,眼睛却是看着秦风。

    “华老板,请……”秦风也没废话,将身体侧了下,让开了一条道。

    华天宝更是不客气,拿起周老板放下的放大镜,仔细查看了起来,他和周老板一样,都都是行家,两人的动作一样,都没有用手去接触铜钱,生怕手上的汗渍对这钱币造成损害。

    “是真的,字体中间的鎏金都能看清楚,不过就是锈斑太重,品相损坏的太厉害了。”

    看了半晌之后,华天宝摇了摇头,看向秦风,说道:“小兄弟开个价吧。”

    “哎,小华。你不是说不和老头子争吗?”

    听到华天宝的话后,周老板顿时急眼了,都要快六十的人了,错过这枚天策府宝。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遇到一枚五十名珍呢。

    “周老板,话不能这么说啊,您看我的姓名里面有天有宝,这枚天策府宝明明就是冲着我来的啊……”

    华天宝说话的时候笑眯眯的。但却是一步都不肯退让,像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玩意儿,只要碰到了,很少有人愿意放弃的。

    “好吧,那就价高者得!”

    周老板心里明白,现在消息还没传出去,如果能潘家园的行家们都听闻了,那到时候就不是他们两个人在这竞价了。

    “哎,二位等等。我可没说这东西要卖啊。”就在两人憋着劲准备出价的时候。秦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小兄弟。你也不反对不是?”从刚才那两个年轻人出言阻止的时候,周老板就看出来了,秦风似乎并不抵触将这枚铜钱卖掉。

    “当然。卖是可以的,而且是价高者得……”

    看到冯永康和朱凯又要说话。秦风摆了摆手,说道:“不过刚才华老板说我这铜钱品相不好,这一点小子有点意见。”

    “哦?有什么意见?”

    华天宝有些诧异的看向秦风,说道:“小兄弟,这天策府宝是真的不假,但这品相,大家都能看得到吧?”

    “这锈斑是别的铜钱沾染上去的,华老板不会看不出来吧?”

    秦风微微笑了笑,右手拿起了那枚铜钱,左手又拿过柜台上的一个镇纸,不轻不重的将铜钱在镇纸上敲打着。

    随着秦风的动作,那枚铜钱上的锈斑纷纷脱落了下来,用两根手指捏住铜钱,秦风缓缓的举到面前,说道:“大家说说,这铜钱的品相如何?”

    经过秦风的这一番处理,铜钱上的锈斑几乎完全没有了,天策府宝四个字清楚的显露了出来,而铜钱表面的那层鎏金,也清晰可见。

    “秦兄弟好手段啊。”

    被秦风当场揭破了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华天宝也不尴尬,古玩行原本就是凭本事吃饭的地方,赚的就是别人看不“明白”的钱!

    “小华,少说废话吧。”

    周老板害怕夜长梦多再来几个竞争的人,当下直接说道:“天策府宝是五十名珍的一等品,现在的市价是四万左右,我也不糊弄小兄弟,四万块钱,我要了!”

    “周老板,您报的价格是市价,不过这东西有价可不一定能买到啊。”

    既然都想要秦风手上的天策府宝,华天宝也顾不得抬高钱币的身价了,开口说道:“六万,我出六万块钱!”

    看着华天宝殷切的目光,秦风只是笑而不语,转脸看向了周老板,这才第一轮叫价,他除非脑子坏掉才会答应下来。

    “秦风,我出八万。”

    不过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周老板还没喊价,身后的朱凯就憋不住了,大声喊道:“秦老大,求求你了,要是我爸知道我错过这五十名珍,哥们我就惨了啊!”

    “老朱,你着什么急啊?一边去,咱们回头再说。”

    秦风瞪了一眼朱凯,那微妙的面部表情却是被其解读到了,虽然不知道秦风打的什么主意,一脸焦急的朱凯还是将话咽回到了肚子里。

    “两位老板,天策府宝是我的,你们可以再开价了。”

    打消了朱凯竞价的念头后,秦风一脸笑容的说道:“不过我这兄弟都出到八万了,两位要是比这价格低,那我倒不如便宜自家人了。”

    “小狐狸!”

    看着秦风那如春风般和煦的笑脸,华天宝和周老板却是齐齐在心中骂了句。

    到了这会两人算是明白了,面前这个姓秦的少年,看上去年龄不大,但行事却是比他们这些老狐狸更是奸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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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一章 天价

  肚子里虽然在腹诽着秦风,但华天宝和周老板,谁都不愿意错过这枚属于五十名珍的“天策府宝”。

  像这种珍贵的铜钱,平时出现的极少,那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并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得到。

  不过现在这枚“天策府宝”的价格已经被炒的有点虚高了,周老板沉吟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小秦啊,你是行家,也知道这物件的价格,八万块钱……是不是有些高了?”

  “周老,话不能这么说。”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周老,您也应该了解,这类藏品的价格,只是一些人虚订出来的,参考价值并不大,要不……我给您八万块钱,您给我拿出来一枚天策府宝的鎏金大钱?”

  “这个……老朽还真是拿不出来。”

  听到秦风的话后,周老板脸上全是苦笑,别说被列为五十名珍中一等品的“天策府宝”了,就是让他拿出枚四等品,自己也是没有的。

  “那不就得了!”

  秦风双手一拍,笑道:“行情是跟着价格往上涨的,两位买下这天策府宝之后,想必五十名珍的价值也会水涨船高,二位在古玩行里可就出名了啊!”

  秦风此话一出,华天宝和周老板的脸色都不禁一变,在古玩行里混,除了有眼力之外,还要有名气,按照秦风所言,买下这枚铜钱,的确是扬名的好机会。

  “好,我出八万五千块钱,小秦你看怎么样?”

  在心里衡量了半天,周老板终于出了个价格,他这次的报价有点谨慎,因为现在的价格,已经高出市场价很多了。

  “九万!”

  华天宝毫不犹豫的在周老板的价格上又加了五千,说道:“周老板,如果换一枚五十名珍的铜钱,我也就不和您争了,不过这天策府宝实在和我的名字有些渊源,您就让给我……”

  虽然说着让对方相让的话,但华天宝的态度却是很坚决。

  在五十名珍的古钱币中,如果花费大力气,或许三四等级的还能找到一些,但像这种一等品,那是打着灯笼没处找的玩意儿,不拿下来他一准会后悔的。

  “小华,你这是将我老头子的军啊!”

  周老板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一脸淡然的秦风,心中是无奈之极,他算是明白了,今儿如果不花费个“天价”,是甭想将这“天策府宝”收入囊中了。

  看着华天宝,周老板说道:“小华,对于咱们来说,古玩行里的东西,都有自己的价格,这枚铜钱虽然很珍贵,但钱币市场的行情如此,真要用个离谱的价格买下来,恐怕你我都会被人笑话?”

  其实今儿发生这种情况,原因正在于周老板和华天宝都不是做钱币生意的,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叫出现在的高价,毕竟还是要在商言商嘛。

  正因为这二人只是钱币收藏的爱好者,这才会不计代价的去喊价,因为在平日里藏友交流中拿出这物件,肯定会引得众人瞩目的,在圈里混,谁不要个面子啊?

  “周老说的也是。”见到周老板如此“推心置腹”,华天宝笑了起来,说道:“您老再给个价,我琢磨琢磨要不要买,您看成不?”

  “好,一口价,十二万!”

  周老板开始时气势被对方压住了,他知道如果不能出个高价,肯定是拿不下这枚五十名珍的,咬了咬牙之后,干脆一口气加上了三万。

  “十二万?”

  饶是华天宝有了心理准备,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按照天策府宝的品相,市场给出的价格一般是四万到六万之间。

  这枚天策府宝的品相很不错,基本上算是全品相的物件,但最多也就值个**万,对方一下子就涨上去那么多,让他也不禁犹豫了起来。

  “怎么着?老朱,这价格还不满意?”

  在一旁看戏的秦风,不动声色的往后退了一步,看着一脸愁容的朱凯说道:“你家老子能不能出到十二万?要是能,我就不卖了……”

  “我……我要是出到十二万,老爹一定骂我败家子的。”

  想想自家老子的秉性,朱凯摇了摇头,出到八万或许老爸不会说什么,但要是十二万,回家一顿揍是少不掉的,因为这个价格,升值空间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或许华天宝的心思也和朱凯差不多,稍微犹豫了一会之后,华天宝开口说道:“周老板,这东西是您的了……”

  “多谢,多谢!”

  周老板冲着华天宝拱了拱手,心中却是没有多少得偿所愿的欣喜,为了一枚五十名珍,他足足掏出去高出其价格一倍的钱,这心里未免有些膈应的慌。

  回过头来,周老板看向秦风,说道:“小秦,你看怎么着?咱们是去银行转账,还是你收现金?”

  “转账!”

  “现金!”

  说转账的自然是冯永康等人,而且是异口同声。

  今儿出了那么一档子事,哥几个都被古玩市场的贼给吓怕了,要是揣着十多万出去,他们不知道能不能安稳的走出潘家园的大门。

  喊现金则是只有秦风一个人,除了想着拿到钱后分赃之外,秦风还有点别的想法,毕竟冯永康等人是跟着他出来的,钱包被窃这件事,还是要有个说法的。

  “秦风,还是转账,这……这地儿的贼太多了。”想着自己的那个扔掉的名牌钱包,韦大小姐此刻也是心有余悸。

  “没事,听我的,就拿现金!”

  秦风摆了摆手,看向周老板,说道:“周老,您这里钱要是凑手的话,还是给现金,这钱哥几个是要分的。”

  “好,现金就现金!”

  周老板点了点头,他是潘家园最大的一家经验文房四宝的古玩店,单是这家店的投资,就在三百万以上,平时店里都会储备十来万的资金用于周转的。

  “诸位,热闹咱们就看到这里。”周老板冲着围观的那些人拱手赔了个罪,回头冲着自家的伙计喝道:“小刘,清场。”

  “各位叔伯兄弟,这交易就不用看了?”

  穿着老式马褂的伙计站了出来,很客气的将众人请出了店子,围观的这些人也明白,别人金钱交易的时候,是不会让人旁观的,一个个都退了出去。

  捡漏即使在潘家园来说,那也是难得一见的事情。

  尤其是这枚铜钱又卖出了个相应的“天价”,那更是像长了翅膀一般,众人出去之后没过五分钟,整个潘家园不管是摆摊还是坐店的大小老板们,却是都知道了。

  消息传出去后,各个摊位顿时都热闹了起来,白搭的东西居然能赚十二万,这让所有的地摊老板们眼红之余,也开始憧憬了起来。

  这件事带来的最直观的后果,就是整个潘家园在以后的一个星期里,都再也见不到铜钱剑的出售了,可谓是一剑难求。

  原因很简单,这些老板们都将铜钱剑给拆开了,希望自己也能撞次大运,在里面发现枚五十名珍。

  可惜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上千把铜钱剑被拆散,数以十万枚的铜钱被一枚枚的过滤之后,却是再没有一枚五十名珍的古钱币出现,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小秦,你看看,十二万,一分不少!”

  独自进入到了店子的里间,周老板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标有银行字样的袋子,往柜台上一倒,十二捆钞票顿时堆满了柜台。

  “不用看了,周老板为人大气,小子自然是信得过的。”

  秦风嘴上说着没什么,手底下却是将每一捆钱都快速的翻了一遍,这古玩行交易不仅是买定离手概不负责,这钱交了出去,老板们也是不会认账的。

  最近几年有些骗子在行骗的时候,一捆钱里面,往往只有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真的,如果一个不小心,就会着了道。

  “这小子,莫非在娘胎就开始入行了?”

  看到秦风如此谨慎,周老板不禁在心中暗叹,他做了这么多年古玩生意,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妖孽的少年。

  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秦风将十二捆钱都翻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周老板,多谢了。”

  周老板客气道:“哪里话,小兄弟以后要是在潘家园遇到事儿,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招呼一声……”

  “哎呦,还真有事要请教周老您呢。”以秦风的脸皮之厚,自然可以完全忽略周老板话中的客套。

  “嗯?什么事儿呢?”周老板脸皮抽搐了一下,难道这小子不懂得什么叫客气吗?

  秦风笑了笑,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不瞒周老您说,我以前在津天也是做古玩生意的,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子,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周老您人面熟,不知道有没有好介绍呢?”

  “你想开古玩店?不知道小秦你想经营什么?”

  周老闻言顿时皱起了眉头,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秦风如果来开家文房四宝店,那岂不是要和自己争生意?

  秦风自然知道周老板在想什么,当下笑道:“我做玉石字画,周老,和您不冲突的。”

  听着老人的对话,莘南突然插口道:“周老板,秦风他老师可是齐功先生,如果想做文房四宝,您怕是争不过他的!”

  “什么?齐老的徒弟?”周老板冷不防被莘南的话吓了一跳,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要知道,齐老的名气,可不局限在古玩鉴定和修复上面,他最为人所知的,还是那一手的好字画,在齐老身体好的时候,每天上面求字的人都是络绎不绝。

  以齐老在圈子里的人脉,他的弟子如果想经营文房四宝的生意,那岂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算周老板在行里干的时间长,怕是也顶不住齐老弟子这个名号的冲击。

  想到此处,周老板的脸色不禁难看了起来,这还真应了开始所想的那句同行是冤家的话。

  “周老板,我只是老师在古玩鉴定方面的弟子,以后要是在潘家园生意,绝对不会涉及字画和文房四宝。”

  看到周老板的脸色,秦风还是出言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想平白结个仇家。

  “当真?”周老板紧紧盯住了秦风的眼睛。

  秦风点了点头,斩钉截铁的说道:“当然是真的,秦某虽然年龄下,但吐出去的吐沫,难道还能舔回去不成?”

  “好,小兄弟爽快。”

  周老板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不知道何时出现的汗水,苦笑道:“小兄弟,你还真是吓了我一跳,你要来做文房四宝的生意,我们可就没活路了。”

  周老板这话说的是半真半假,不过秦风年轻,想必喜欢听些好话,多吹捧几句自然是没错的,而且周老板也想和秦风打好关系,说不定以后就能攀上齐老这条路子。

  “周老您客气了,不知道那店铺的事儿?”秦风脸上做出一副受用的样子,不过开口却还是在追问店铺的事情。

  既然想着日后会有求于秦风,周老板这会可就拍起了胸脯,道:“小兄弟你放心,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我一定给你个准信,咱们不光要找到店铺,还要找个位置好的!”

  周老板根本就没问秦风要多大的面积,齐老的学生还能缺钱吗?再说以秦风这几人的做派,显然家境都是极好的。

  “好,那多谢周老,我们就先告辞了!”秦风笑着将柜台上的钱收了起来,冲着周老板抱了抱拳,在对方的相送下走出了店子。

  “秦风,你就不能转账吗?拿着钱多危险啊。”出了店门,冯永康看谁都像贼,脸上满是紧张的神色。

  身上装个万儿八千的都能被掏干净,此时秦风手上拎着十几万,更是让莘南冯永康等人如临大敌一般,将秦风团团的围在了中间。

  “拿着钱回头好分账啊。”秦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要是有贼能从他手中把钱偷走,那秦风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唉,天策府宝啊,就这样被你卖掉了。”

  从秦风要出售那枚天策府宝的时候,朱凯就一直唉声叹气,此刻又出言埋怨起秦风来了,他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也喜欢收藏铜钱,见到好东西落在别人手里,那心里像是被刀割了一般。

  “老朱,把心放肚子里。”

  秦风一抬头,刚好发现自己走到了马猴老板的地摊前,而那位马猴老板,正一脸怨恨的盯着自己,好像自己干了杀他孩子夺他老婆那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一般。

  事实上要不是秦风人多势众,马猴老板还真有上前抢钱的心思了,他知道,秦风手中的袋子里,可是足足装了十多万呢。

  “没点眼力介,就甭出来做生意!”

  秦风要是坏起来,远非一般人能比的,略微抬高了一点声音,秦风说道:“老朱,你真以为我就发现了一枚天策府宝?嘿嘿,告诉你们,一共有四枚呢!”

  “四……四枚?”

  朱凯等人都吃了一惊,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这种珍稀的铜钱,平时发现一枚都很罕见,怎么可能一次出现四枚呢?

  “什么?四枚?这……在这不就是四十多万了?!”

  一直都竖着耳朵在听几人对话的马猴老板,突然感觉胸中一堵,紧接着嘴中一甜,一股鲜血脱口就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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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二章 股份

  看着马猴老板的摊前一片慌乱,秦风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秦风的心胸虽然还算宽广,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秦风早已明白,这就是个人吃人的社会,善良和同情心,只是上位者无聊时玩的游戏而已。

  马猴老板的吐血倒地引起的慌乱,也让那些地摊老板们没有注意到秦风几人,混在人群之中,片刻之后,他们已经来到了潘家园的停车场。

  “秦风,你……你小子故意的?”

  莘南一脸惊疑的看着秦风,眼神之中带有了一丝敬畏,古有诸葛亮骂的人吐血而亡,莘南没成想刚刚自己就看了一出活生生被气吐血的好戏。

  “心理承受力太差,本来就不是混这行的料。”

  秦风不以为然的说道,在古玩行里混,虽然说不上荣辱不惊,但像是遇到打眼和捡漏这种事,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的。

  “秦风,你刚才说的可是真的?真的一共有四枚天策府宝吗?”

  朱凯却是对马猴老板吐血的事情没什么兴趣,这一路上他的注意力可都在秦风之前那句话上了,如果自己没听错,秦风手里应该还有三枚天策府宝。,

  “上车说。”秦风左右看了一眼,扬了扬手中的袋子,说道:“先把钱分了,然后再说铜钱的事情。”

  谢轩的那辆面包车只能坐五个人,秦风干脆将车门拉开,让韦涵菲站在了门口。这么娇滴滴的大姑娘和他们挤在一起也不合适。

  “一共十二万,都在这里了。”

  秦风坐在副驾驶上,转过身将钱袋递向了冯永康,说道:“老冯。我早就说了,这钱是你们三个的,你们三个人分。”

  “秦风,你别开玩笑了。这钱,我们一分也不能要啊。”

  冯永康苦笑了一声,说道:“哥们今天算是服了你了,在潘家园转悠这么一圈就赚了十多万,你那双眼睛是怎么长的啊?”

  “眼睛都一样,只是你们不注意观察细节而已。”

  秦风摇了摇头,看向朱凯,说道:“老朱,要不……你来分?毕竟今天是我叫你们来玩的。丢了钱。责任在我。这钱就当时补偿给大家的了。”

  “别,这钱我们可没脸要。”

  朱凯连连摆手,说道:“我可没脸拿这钱。就算要给,这钱也是给谢轩的。老冯,韦小姐,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丢的钱又不是你偷的,干嘛要你来补偿啊?”

  韦涵菲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找到与母亲的合影就已经非常高兴了,至于那一万块钱,则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得,都不要是?这样,钱给轩子,让他来分。”秦风将那袋钱扔给了谢轩,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秦风很高兴,自己交的这几个哥们,都不是见钱眼开的人,相比有些家族里的亲兄弟为了几万块钱都打的头破血流的事,能交到这样的朋友,也是自己的幸运。

  “让我来分?”谢轩拿着这袋子钱,挠了挠头说道:“风哥,我不过就是借了点钱出去而已。”

  秦风笑道:“你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好了,不想分自己揣兜里,一准也不会有人说你。”

  “我倒是想啊。”

  谢轩闻言也笑了起来,从那包里将钱掏出摆在腿上,说道:“既然风哥让我分,这钱发给谁谁就拿着,也甭推推让让的了。

  南哥,这五千块钱您拿着,俗话说见者有份嘛,中午那顿是吃您的,就当是那周老板请客!”

  谢轩的手头十分准,拆下一叠钱后,两手一分,将五千递给了莘南。

  “给……给我?”

  莘南将头摇成了拨浪鼓,连连摆手道:“当哥哥的就够羞愧了,把哥几个都带贼窝里来了,这钱说什么我都不能要。”

  “南哥,话不是这么说,今儿要不来,咱们不是也赚不到这十几万嘛?”

  小胖子将那五千块钱硬塞到了莘南手中,说道:“给您五千不算多,您要是不拿着,下面的钱我可就没法分了……”

  “那好,我拿着。”

  莘南也知道,秦风等人都是不缺钱的人,而谢轩虽然年龄不大,但那气度也是让人心折,再推让下去倒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

  “好,韦小姐,您拿两万……”

  看到韦涵菲一脸不解的样子,谢轩解释道:“一万是您丢的钱,另外一万,是给您的青春损失赔偿费,好像国外都流行这说法?”

  “是精神损失,不是青春……”韦涵菲被小胖子说的笑了起来,却是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那两叠钱。

  不过韦涵菲从小在国外长大,契约精神非常强,接过前后就抽出了五张递给了谢轩,说道:“这是我向你借的五百块钱,还给你。”

  “哎呦,我都忘了。”谢轩也没矫情,接过了那五百块钱揣到兜里,笑道:“这个可是本钱,我得先装起来。”

  见到谢轩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朱凯摇头道:“谢兄弟,反正这钱我不要,你也甭看我。”

  “朱大哥,您失窃的钱多点,给您一万五,您收好了。”

  “冯大哥,您就丢两千,多了不给,只给一万。”

  谢轩也不管两人要不要,将钱拿出来后,塞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口袋里,拍了拍剩下的钱,说道:“今儿这事,大家都明白,不是风哥,咱们这钱也找补不回来,所以剩下的这八万,按理说都是风哥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没错,我们这钱拿着都亏心啊。”

  莘南等人连连点头,钱又不是秦风偷的。而且冯永康和朱凯包括韦涵菲在内,都是上赶着追着秦风来潘家园的,丢钱也怪不到秦风的头上。

  “谢轩,都分了。你自己可是还没拿呢。”冯永康径自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万,塞到了谢轩怀里,说道:“既然是见者有份,这一万你也得拿着。”

  “嘿嘿。好,我拿着,那这七万,就都是风哥的了。”

  谢轩也不推辞,看着秦风话题一转,说道:“不过我知道风哥仁义,他肯定不会要这钱的,要不我说个章程,大家看看怎么样?”

  “什么章程?”谢轩的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这分钱怎么扯到章程上去了。

  “是这样的。我呢。以前在津天古玩街做点小买卖,生意还算不错。”

  谢轩指了指了距离停车场不远处的潘家园,说道:“现在呢。我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面,继续做古玩生意。这七万块钱,就算是风哥入股的了,风哥,您看怎么样?”

  “咱们兄弟,说那些干嘛,你缺钱就拿去用。”秦风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他有点明白谢轩的意思了。

  “倒是也不缺钱,我拿还有小三十万,盘下家店子是绰绰有余的。”

  谢轩有意无意的看了莘南等人一眼,说道:“哥几个关系都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做这家古玩店呢?”

  “谢轩,你要经营什么古玩啊?咱们这一起做,是个什么做法?”

  莘南年龄最大,他考虑的事情也多一些,原本他就想在潘家园开店,只是经过今儿这事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这店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

  只是莘南话声未落,就被冯永康给打断掉了,“南哥,你管他做什么啊,有秦风在,还能赔钱不成?”

  早在谢轩说想盘店面的时候,冯永康等人就动了心思,别的不说,就凭秦风那手鉴定古玩的本事,还怕这店不能赚大钱?

  “呵呵,南哥有想法才正常嘛。”

  谢轩笑嘻嘻的打起了圆场,说道:“风哥其实之前和那周老板也说了,我们经营的是玉石字画,说白了,除了文房四宝之外,什么赚钱卖什么……

  至于这股份嘛,暂时这家店分为十股,小子主管经营,出资三十万,占五成的股份,另外风哥出资七万,加上第一鉴定师的身份,占三成的股份……”

  谢轩还没规划完,冯永康就急道:“还有两成呢?哥们,给我们留的忒少了点?”

  “别急,听我说完。”

  谢轩不紧不慢的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剩下两成份子,每份五十万,几位要是想参与进来的话,可以考虑下。”

  “五十万?!”

  谢轩此话一出,冯永康等人顿时愣住了,听着谢轩原来的话,他们本以为剩下的两成股份也就是十万一份,没想到这小胖子居然喊出了五十万来。

  “不瞒几位说,现在古玩热已经兴起了……”

  谢轩看了几人一眼,慢悠悠的说道:“我这店,原本只想拉着风哥进来的,不过看在大家关系不错的份上,才让出的这两成份子,其实我手上的钱,完全可以将店子支撑起来。”

  这番话一说出来,冯永康等人脸上倒是露出了释然的神色,也对啊,这么赚钱的买卖,别人明明可以不带自己玩,能让出这些股份,自然需要大价钱去购买的。

  不过五十万可不是小数目,且不说还花着家里钱的冯永康和朱凯,就算是上班两年并且继承了爷爷遗产的莘南,在买了套房子后,也拿不出这笔钱来。

  “各位,不急,大家可以考虑下。”

  见到几人都不说话了,谢轩说道:“在店铺盘过来之前,你们只要愿意入股,谢某人都承认,不过店子开张之后,就不接受股份了。”

  听到谢轩这话后,莘南咬了咬牙,说道:“谢轩,我要半成份子,二十五万一会就能取给你!”

  虽然不知道谢轩的能力如何,但秦风实在是个妖孽,莘南有种感觉,如果错失了这次机会,他这辈子都会后悔的。

  “我……我能入股吗?”看到谢轩说的吐沫横飞,韦涵菲也有些心动了,她现在的户头里还有几百万。拿出五十万来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可以,不知道韦小姐想入多股份?”

  谢轩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那还飘无虚渺的古玩店压根就不像是他说的那样不差钱,前期的投资是多多益善。

  韦涵菲想了下。说道:“剩下的一成半,我……我想都买下来。”

  虽然从小学艺术,但有个做生意并且做得很成功的老爹,韦涵菲也不缺乏商业嗅觉。当然,与其说是投资给谢轩,倒是不如说她更加信任秦风。

  “哎,那可不行,韦小姐,你都买下来,我和老朱怎么办啊?”

  原本还在犹豫怎么向家里开口要钱的冯永康,这下忍不住了,一拍大腿说道:“我也拿出二十万万买半成份子。老朱你呢?”

  “你们都买了。我能不买吗?”

  朱凯哭丧着脸说道:“明儿我就回家。老头子要是不给钱的话,哥们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学也不上了。”

  “那好。韦小姐,总得给冯大哥和朱大哥留点?你也买半成份子……”

  空手套白狼的忽悠进来一百万。谢轩心情大好,说道:“回头我起草一份股权协议书,大家签订一下就行了,这事儿不强迫,各位没交钱之前,随时都能退出。”

  “行了,轩子,事儿谈好了吗?”秦风一直都在听谢轩忽悠,正确的说,谢轩的那些话,其实有一半都是秦风教的。

  按照谢轩的意思,那肯定是想吃独食的,以他的经营能力和秦风造假鉴定的本事,古玩店赚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不过秦风的眼界就要比谢轩开阔多了,一来冯永康和朱凯家中都是经营古玩买卖的,在早期的时候,这种人脉是相当重要的,有他们的加入,进货渠道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二来自己这家店开业后,缺少什么古玩,也能通过这层关系从冯家和朱家调拨,这样就会给客户一种底蕴深厚的感觉,这对客户的积累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就是,秦风和谢轩手上的资金,并不足以支撑一家上规模古玩店的运营,但是有了这一百万资金的注入后,他完全可以盘下潘家园任何一家大店铺,起点就可以做的很高。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秦风从来就没想过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做,要知道,诸葛亮就是事必躬亲而被累死的。

  “风哥,我这儿没事了,您还有话要说?”虽然古玩店还在镜花水月之中,但谢轩这会满脑子都是日后如何经营古玩店了。

  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的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摊开之后,笑道:“老朱,老冯,有了这东西,你们筹款会容易很多?”

  “还……还真的是天策府宝啊?”当看清楚秦风手心的三枚铜钱后,车内坐着的几个人,齐声惊叫了起来。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运气不错,一共四枚天策府宝,或许是什么人故意将其缝合在一起的?”

  当最初看到这几枚天策府宝的时候,秦风心中就怀疑是哪位前辈收藏家故意如此的,而且那些铜锈都像是做旧做上去的。

  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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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

  “好,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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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谁有这么高明的身手?恐怕就连师父在壮年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段吧?”

  越想于鸿鹄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岁,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正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当年于鸿鹄才十八岁,因为盗窃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一位被判无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于鸿鹄的师父,江湖人称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长了六根手指,他从小在沪上长大,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沪上有名的神偷。

  后来沪上被日本人占领,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实像他这种人,在哪都是一样的,不过苗六指的运气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时候,却是偷到了军统的头上。

  如果仅仅是偷的钱,那还没什么,关键在那个公文包里,还有一份绝密的文件,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发了,整个陪都的小偷,尽数被投入到了监狱里。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尽管没承认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气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间,外面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穷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

  要说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么都不属于穷苦大众人民的范畴,在解放后案子一重审,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眼看出狱无望,苗六指也绝了这念想,不过闲极无聊,总是要琢磨点事情干,于是苗六指决心将祖宗的事业发扬光大,再培养出一批盗门精英来。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尤其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事业,都有着一种狂热的喜爱。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不少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年龄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坚定了毕生奋斗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不知道于鸿鹄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这个寓意鸿鹄之志名字的儿子,却是立志要成为贼王之后,会不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跟着苗六指学了两年,于鸿鹄就出狱了,不过于鸿鹄并不是那种天生吃这行饭的人,两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出师。

  于是在出狱一年后,于鸿鹄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六年,让于鸿鹄欣慰的是,他还是被关在京城的监狱,又和师父团聚了。

  这次于鸿鹄充分认识到专业改变人生的道理,在狱中除了认真改造之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之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出狱之后的于鸿鹄,发现社会已经乱了套,一帮子小屁孩带个红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头们的麻烦,治安更是没人管。

  这种环境对于于鸿鹄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这些年在监狱里学的技术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帮子红小兵后面,去到谁家直接拿就行。

  不过这种没技术的活终究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家”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回来堵在了屋里。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可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这次于鸿鹄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活了四十多年,于鸿鹄除了吃牢饭就是靠偷窃吃饭,他实在也没别的本事,于是还只能干老本行,不过蹲了二十年的监狱,于鸿鹄的反侦察能力也已经是专业级的了。

  在出手了几次之后,于鸿鹄就老实了下来,他收养了好几个孤儿,将自己的那身技艺传授给了弟子,平时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着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钱财,于鸿鹄活的很滋润,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蹲了近半个世纪的师父苗六指终于出狱了。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良心,将师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养天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汇报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过的也不错。

  但是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于鸿鹄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没过了两年,坏消息又来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于鸿鹄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帮小子,由于和一群东北帮抢地盘的人争斗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骗偷的行业,由对方接手了。

  那帮东北人说起来都不算是盗门中人,他们虽然也偷东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镊子,手指头上压根就没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抢的。

  而且这些人可没听过于鸿鹄的大名,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打下地盘后就想于鸿鹄下了通牒,给出了两条路。

  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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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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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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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六章 贼王(下)

  “什么?指缝中的刀片也被人取走了?”

  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苗六指再也坐不住了,身体霍然站起,看向那几人,问道:“刀片被取走的时候,你们几个可有察觉?”

  “师爷,一点察觉都没有,还是后来想割包的时候才发现的。(.c om)”

  三儿等人的脸上满是羞愧,他们几个玩刀片也玩了十多年了,这刀片夹在手指中,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刀片被人悄无声息的取走,等于是卸掉了一条胳膊而全无知觉。

  “这不怪你们,也没必要惭愧,你们和那人,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苗六指轻轻拍了拍三儿的肩膀,缓缓的坐下了身体,说道:“我想要从你身上取东西,都必须接触到你的肢体。

  而那人,根本就不碰你的身体,直接就将东西拿出来了,他取你们刀片的手法,叫做偷天换日,早年我也能做出来,但是现在……”

  苗六指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现在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几乎都快生锈了,要是敢上街去干活,说不定就会被人打死掉。”

  说着话,苗六指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扔到了面前的石桌上,看得三儿一愣,连忙往衣兜里掏去,却发现里面的香烟已经不见了。

  刚才苗六指的那一拍,顺势就将三儿口袋里的香烟取了出来,场内五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苗六指,却是谁也没发现他的这番举动。

  “师父,您是说。那……那人的手段比您还要厉害?”

  于鸿鹄被苗六指的这番话给吓住了,从拜在苗六指门下,于鸿鹄也接触过一些盗门的前辈,按照那些人的话说。苗六指是盗门中神偷门这一分支百年难遇的天才。

  认识苗六指也三十多年了,但是于鸿鹄从未见过师父流露出现在这种神态。

  要知道,往日即使国内贼王使出再厉害的手段,传到苗六指耳朵里后。他都是晒然一笑,从来没当回事过。

  不过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发生的这件事,居然让苗六指如此失态,话说像是刚才掏香烟那种表演性质的出手,于鸿鹄也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见过了。

  “我年轻的时候,或许能和这人一争长短,但是现在,我不是他的对手!”

  说出这番话。苗六指脸色如常。都已经是年逾八十的人了。又在监狱里蹲了近半个世纪,世间的荣辱兴衰,早已被这老人看透彻了。

  “师父。那……那您看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于鸿鹄心里凉了半截。连师父都自认不是对手,自己这徒有虚名的贼王,在对方面前更算不得什么了。

  现在于鸿鹄最怕的,是对方拿他来立威,这也是盗门中抢占地盘经常做的事情。

  当年豫陕两省的火车贼王为了争夺一辆车次所有权的时候,进行了一番争斗,但却不是技术上的较量,而是你死我活的拼斗。

  最后豫省贼王技高一筹,用刀片割开了陕省贼王的脖子,并且化妆成为一个女人安然脱身离去。

  用敌人的鲜血立威之后,陕豫两省在火车上混饭吃的小偷们,无不以豫省贼王马首是瞻,那人足足占据了陕豫两省火车线路长达十年之久。

  当然,豫省贼王最后也是落得了个吃枪子的下场,不过他也整整风光了十年,让无数老刑侦为止头疼,这辈子也算是没白活。

  于鸿鹄说白了,并不太适合在江湖上混,因为他的心不够狠,胆子也不够大。

  之所以挂个贼王的称号,无非就是技术还行,更多的则是沾了苗六指的光,否则早被各地贼王赶出京城了。

  所以于鸿鹄害怕今儿出手的这位高人是来抢地盘的,他过几天就要离开京城了,如果再白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那于鸿鹄还不如躲在苗六指这院子里自己抹了脖子算了。

  苗六指沉思了一会,开口问道:“你们今儿在市场里,有没有和人争执过,得罪过什么人呢?”

  “师爷,没有,绝对没有。”三儿等人连连摇头。

  “师父,您教导过我的,咱们玩的是技术,不要惹人注目……”于鸿鹄也开口说道:“我可一直都听您的,哪会去和人置气啊。”

  于鸿鹄说的这番话,其实是苗六指这辈子总结出来的最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当年沪上沦陷,几乎所有的富豪们都齐聚陪都,苗六指那会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每天到街上去晃悠一圈,就够他吃喝嫖赌好几天的了。

  不过苗六指那会年轻气盛,有一天在一家妓院里,和一个年轻人争执了起来,被那人扇了一记耳光,对方人多势众,苗六指当时只能忍了下来。

  有句俗话叫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吃了那么大的亏,苗六指自然不肯善罢甘休,接连跟踪了那个年轻人好几天之后,苗六指将他的一个公文包给偷走了。

  打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后,苗六指顿时就傻眼了,因为里面装的是一份绝密的军事文件,而上面还有蒋某人的签名。

  自知闯下了大祸,惊慌失措的苗六指直接就将公文包连着文件,丢入到了江中,正准备逃离陪都的时候,却发现整个陪都都被军统控制了起来。

  作为沪上有名的贼王,苗六指的目标实在是太显眼,躲了几天之后还是被抓了起来。

  好在苗六指为人谨慎,即使出去吃喝嫖赌,往往也会给自己化个简单的妆,那位丢失文件的军官,并没有认出他来。

  但是当时陪都的治安环境很乱,导致那些逃到这里的人都有些惶恐不安,戴局长一声令下,所有的小偷都被判了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时那些陪同苗六指一起落网的小偷,可是将偷文件那人骂了个狗血喷头,可怜苗六指不敢声张之余,还要陪着一起骂自个儿,其后更是一关就是半个多世纪。

  追根溯源,还是苗六指年轻气盛,如果当时他忍下去了,不再针对那个年轻军官,或许他这几十年的牢狱之灾都可以免去了。

  所以在教导于鸿鹄的时候,苗六指说的最多的,就是偷盗的目地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要因为和人生气而故意针对,那样终究会搬了石头砸自己脚的。

  “师父,您说,这会不会是另外一伙过江龙,想在京城开山立柜啊?”

  犹豫了一下,于鸿鹄还是说出了心里的担忧,“我看那人是想拿我立威,然后告诫京城的同行,收拾我们一顿,不过是先来踩盘子的……”

  于鸿鹄这几句话里,带了一些黑话,开山立柜指的是抢占地盘,以此为根据地的意思,至于踩盘子,则是事先侦查探探路。

  “放屁,就你们几个,还需要别人来踩盘子?”

  苗六指闻言脸上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神色,他一直认为于鸿鹄天资不行,但头脑还算灵活,但没成想遇到这么点事儿就乱了方寸。

  “以这人的手段,根本就没必要开山立柜,走到哪里都吃喝不愁的,而且有这种手艺,肯定是老辈人,如果是想在京城端碗水喝,一定会先递门坎的……”

  临到老了,苗六指身边就剩下这么一个徒弟,还指望着他给自己养老送终呢,所以还是把事情给于鸿鹄分析了一遍。

  “师父,那他今儿出手是什么意思?”

  于鸿鹄虽然信服师父的话,但还是想不通那人为何会如此做,都是江湖同行,做出这样的事情,不等于是平白结怨吗?

  “我估摸着是你们先惹到那人了。”

  苗六指皱起了眉头,一边想一边说道:“很有可能你们的手伸到别人兜里去了,这才惹那人动怒,将你们剥的一干二净,应该只是个教训。”

  苗六指果然是人老成精,虽然他并不在现场,但却是将事情剖析了个不离十。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的,要不是于鸿鹄偷到了冯永康等人身上,秦风又不是警察,闲得蛋疼才会管这些破事呢。

  “这事儿还是不对啊……”苗六指忽然摇了摇头,说道:“如果是这样,那人应该还会留下联系方式,让你上门赔罪的。”

  有这种本事的人,肯定是江湖同道,而且还是深明规矩的老辈人,按理说在小施惩戒之后,一定会将事情说明,化解掉这场恩怨的。

  “师父,可能对方是路过的?”于鸿鹄说道:“潘家园每天南来北往的那么多人,说不定就是进京来旅游的呢……”

  听了师父的分析之后,于鸿鹄知道对方估计不会再寻自个儿麻烦了,心中却是松了一口气,伸手抓向石桌上的香烟,想缓解一下自己的神经。

  “咦?三儿,你这记的是手机号码?”

  拿起三儿的那包烟,于鸿鹄发现在烟盒上面,写了个手机号码,不由心中大奇,在他们这个小团伙里,包括于鸿鹄自己在内都是用的传呼机,他们似乎没有使用手机的朋友。

  “我没记过手机号啊。”三儿接过烟盒之后摇了摇头,说道:“干爷,这号码不是我写的……”

  “那这盒香烟,是你自个儿买的吗?”于鸿鹄尚未说话,苗六指忽然将烟盒抢了过去,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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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七章 黑话

  “师爷,是我买的,今儿早上才买的。”

  三儿被苗六指问的一愣,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顺口说道:“也奇了怪了,这盒烟没离我口袋啊,难道是卖烟的老板记得号码?”

  “就这脑子,还能当神偷?鸿鹄这眼神是真的不行啊。”

  看着三儿,苗六指的脸上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他也算是看着这几个孩子长大的,知道三儿的脑筋有点迟钝,平时失手被打次数最多的,也就是他了。

  “师父,您的意思是,这号码是警告我们的那人留下来的?”

  于鸿鹄在苗六指将烟盒抢过去的时候,就想通了这处关键,还算是个明白人。

  “对,就是他。”

  苗六指伸手拿起了石桌旁的拐杖,在地上顿了顿,说道:“鸿鹄,你去瑞宾楼买点褡裢火烧,到金生隆炒个爆肚,再到和成楼切两斤酱猪头肉,恒瑞老号的酱牛肉也来一斤,另外全聚德的鸭子也来一只吧……”

  一口气报出了五六个菜名,这些都是京城地道的本地名吃,除了全聚德的鸭子名声在外,其它几种,却只有在京城生活很多年的老人才知道。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离天黑还早,正好请客人上门。”

  见到于鸿鹄站着不动,苗六指用拐杖敲了一下他的腿,说道:“对了,再买几斤二锅头,还有绍-兴的黄酒来一坛,不知道客人的口味,要先备下才行。”

  别看苗六指已经是年过八十的老人了,这一番吩咐下来井井有条,连酒带菜全都齐活了。

  不过废了那么多的口舌,苗六指却发现于鸿鹄还是站着那里不动,这次却是怒了,拐杖的力道也比刚才重了三分,说道:“怎么还不动啊?”

  “师……师父,我……我身上没钱了啊。”

  挨了重重的一拐杖,于鸿鹄委屈的几乎都要哭了,原本身上的几万块钱被人掏了个一干二净,他现在的衣兜比脸还干净,哪里有钱去买师父交代的酒菜呢。

  “你……你就这点出息?你是干什么的啊?”

  饶是苗六指涵养深厚,此时也是忍不住破口大骂道:“满京城都是人,你连这点钱都为难?那么多年学的东西,都学到狗身上去了?”

  当年苗六指学艺的时候,只要是师父交代下来的事情,根本就不用老师再操心,苗六指都会给办得妥妥当当,像这种不给钱买菜打酒的事儿,他不知道干过多少。

  可是于鸿鹄这都五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连这种悟性都没有,苗六指骂了一通之后,心头只感到一阵意兴萧索,他这神偷一脉,看样子真是后继无人了。

  “是,师父,我明白了。”

  别看于鸿鹄五十多岁的人了,但是在苗六指面前,向来都是大气不敢喘一口的,听师父这么一说,顿时慌慌张张的就要往外跑。

  “跑什么?回来!”

  苗六指轻喝了一句,从身上拿出了一叠百元钞票放在了桌子上,说道:“这钱你拿着,慌慌张张的不适合干活,你年龄也不小了,别在被人给打一顿。”

  像苗六指这样的经年老贼,岂是表面看上去的那般简单?

  甭看苗六指坐了一辈子的牢,但是他的家底,始终都没显露过,只是在刚出狱的时候,曾经去过一趟当年的陪都,至于取出了什么东西,就没人知道了。

  再加上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他早年各地弟子的孝敬,苗六指手上有多少钱,甚至连于鸿鹄都猜不出来。

  于鸿鹄只知道自己这位师父,每天的吃喝都要花费好几百,按照苗六指的话说,吃了一辈子的牢饭,还不得好好善待下自己的肚子。

  苗六指吩咐要买的那些菜,并不是在一个地方的,于鸿鹄师徒六人拿了钱,连酒带菜刚好一人去一家。

  看到于鸿鹄等人出了院子后,苗六指叹了口气,拄着拐杖站起身来,缓缓的往外面走去。

  “苗大爷,出来遛弯呢?”

  “哎呦,苗大爷,家里小子又来看您啦?”

  苗六指的人缘很不错,走在巷子里,不时的和周围街坊四邻打着招呼,颤颤巍巍的来到巷子口的小卖部,苗六指拿起了那部红色的公用电话。

  那烟盒不用拿,号码早已牢牢记在了苗六指的脑子里,伸手拨通了电话后,苗六指静静等待着那边人的接听。

  “喂,哪位?”

  嘟嘟几声响之后,话筒里传来了个年轻人声音,苗六指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想了想,电话号码没错啊。

  “哎,我说,消遣爷怎么着?再不说话挂了啊!”

  谢轩这会开着那破面包车,拉着秦风往学校赶呢,刚才在路上车胎爆掉了,换胎换的他一身臭汗,心情正坏着呢。

  “老荣?”

  苗六指试探着说出了两个字,如果对方是同行的话,应该能听得懂这两个字的意思,如果不是的话,那电话就算是打错了。

  “你打错了,爷姓谢,不姓荣!”

  谢轩没好气的挂断了手机,加速超过了前面的那辆车,嘟囔道:“什么老荣,还老谢呢,哥们有那么老吗?”

  “叫你什么?老荣?”秦风闻言一愣,自语道:“我还以为那边都是些不上道的家伙呢,敢情也有明白人啊。”

  谢轩莫名其妙的看着秦风,开口问道:“风哥,您说什么呀?什么明白人?”

  秦风想了下,说道:“轩子,车子靠路边停,可能一会还有电话过来,我来接就行!”

  谢轩不知道老荣的意思,秦风却是门儿清啊,在解放前的那套江湖黑话中,老荣就是小偷的意思,对方说出这两个字,显然是在试探。

  “哦,我知道了。”谢轩答应了声,打了转向将面包车拐入到了路边上,拿出手机递给了秦风。

  这手机刚掏出来,铃声就响了起来,却是苗六指怀疑自个儿年老记忆力衰退,又拨打了一遍电话。

  按下接听键后,秦风也不待对方说话,直接开口道:“合字上的朋友?攒儿亮吗?报个万儿吧!”

  秦风这句话的意思是在问对方,是不是江湖道上的人?如果要是懂事理的话,就报上自己的姓名和来头。

  之前在潘家园闹出的那档子事,看似是秦风将对方偷了个干干净净,其实却是秦风占着道理的,是以说话比较硬气。

  听到话筒里传来的声音仍然是很年轻,但那口黑话说得倒是很娴熟,苗六指微微一愣后,接口道:“合吾,小辈半开眼,抹了盘子,办了肘山,请您来抿山,给您叩瓢儿……”

  合吾的意思是江湖同道,半开眼的意思是对事情一知半解,也有不明白事理的意思,抹盘在黑话中,可以用丢人来解释。

  至于肘山是买酒,抿山则是喝酒,叩瓢儿这句话就有些重,是磕头赔罪的意思。

  这句话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大家都是江湖同道,我的晚辈不明白事理,得罪了您,丢了脸,我让人去买了酒,请您过来喝酒,当年给您磕头赔罪。

  以苗六指的身份,说出这等话来,算是给足了对方的面子,他相信对方要是听得懂他的话,应该是会来的。

  “您是太岁海了的,攒儿亮,说个倒、阳、切、密,我一准儿到!”

  果然,电话中传来了对方的回复,意思就是您是老前辈,明白事理,只要说个东南西北,我马上就能过去,倒、阳、切、密四个字,在黑话中就代表着东南西北的方位。

  “好,我在……”

  听到秦风的这番回复,苗六指再无疑虑了,对方虽然口音年轻,但这些黑话,不是在解放前的江湖上厮混过来的人,绝对是说不出来的。

  苗六指在入狱之初的时候,监狱里还有些老朋友能对上这些黑话。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朋友一个个都过世了,他差不多有三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再和人说过这些话了,刚才和秦风对话时,都有些生疏了。

  这也让苗六指对秦风不敢小觑,对方能如此流利的说出这些,显然平时用的很多,说明对方还在江湖道上混,而且交往的,还都是老辈人。

  只是苗六指却是不知道,曾经有一段时间,载昰逼着秦风用这些词汇和他说话,但凡有一句不对,那沾着盐水的柳枝,就会毫不留情的抽到秦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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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子,走,回头,到景山公园那附近去……”

  挂断电话后,秦风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以潘家园那几人的手段,他原以为是没什么传承的老荣(贼),没成想却引出来了个老家伙。

  在江湖中,想盘道,也就是套对方的来历,黑话无疑是最适用的,刚才那一番对答,就是连津天的常四爷都对不上来,可见对方是个经年老贼了。

  “风哥,您刚才又和人说黑话了?”

  谢轩发动了车子,一脸羡慕的看向了秦风,刚才那番话的每个字他都听到了,但那些话连起来之后,谢轩却是一个词都没能听懂。

  秦风伸手在谢轩头上拍了一记,说道:“让你小子学,你非嫌拗口,现在听不懂了?”

  “嘿嘿。”谢轩笑嘻嘻的说道:“风哥,您的那些黑话早就过时了,学不学都一个样。”

  “真过时了吗?也未必吧。”

  秦风摇了摇头,解放前活到现在的人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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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八章 三不偷

  接过苗六指递来的五毛钱电话费后,商店的小年轻看着苗六指,问道:“苗大爷,您刚说的那是什么话啊?我怎么一句都没听懂?”

  苗六指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家乡的土话,几十年没说,都快不会说喽……”

  在电话接通之前,苗六指都没想到对方居然能和他说黑话,这勾起了苗六指多年前的回忆,心中不禁有些唏嘘。

  “咳,苗大爷,我还以为您就是京城人呢。”

  小年轻闻言愣了一下,不过继而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笑道:“您老可能进京进的早吧?话说这满京城里,真正的老京城人还真没多少。”

  作为一个国家的首都,在建国初期的时候,当时的党政军中人,几乎就没有一个是京城人。

  近半个世纪下来,最少也有两代人出生,再加上这几十年中从全国各地涌入到京城里的各种人才,才组建成了现在的这个社会架构。

  “可不是啊,你小子老家是湘省的吧?你那京片子还着股子辣位呢。”

  苗六指的心情很好,和那年轻人开了几句玩笑,拄着拐杖缓缓往路口走去,他这是要去迎接对方,既然说出了叩瓢儿的话,那礼节上就要做足了。

  而且苗六指也真想看看,当今之世,究竟有什么人还能将盗门神偷技艺,施展的如此出神入化?

  要知道,就是在解放前江湖鼎盛的时期,苗六指自问除了自个儿之外,在江湖上也少有人能达到这种高度。

  十一月的京城已经是北风冷冽了,所以站在寒风中的苗六指,已经表现出了他最大的诚意的。

  “轩子,停车!”

  距离那个巷口还有二十多米远的时候,秦风就叫停了车子。

  虽然他只是听过苗六指的声音,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到那个站在巷子口处的老人时,秦风就知道那是刚才和他通过电话的人。

  “风哥,要我和您一起去吗?”

  谢轩有点儿担心,秦风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真正的贼窝,万一这些人要是不讲规矩乱来的话,秦风可是双拳不敌四手的。

  “不用,你在这等着就行。”秦风摇了摇头,想了一下之后,说道:“手机开着,有事我会给你的电话的。”

  拿起了从潘家园得来的那个贴身腰包,秦风顺手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抬脚走了下去。

  苗六指原本并没注意从车上下来的秦风,因为他实在是太年轻了,不过当秦风走到近处,苗六指那浑浊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却是看到了秦风手上的那个腰包。

  像他们这种人所使用的贴身腰包,基本上都是特制的,比腰带宽出不少,放在行家眼中,一眼就能分辨得出来。

  看着秦风,苗六指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老头子如果招子不昏的话,这位排琴,不像是吃捻念儿的?”

  招子不昏,指的是眼睛不亮,形容还没老眼昏花的意思,排琴在黑话中则是兄弟,如此称呼,说明苗六指并没有因为秦风年纪小而看轻于他。

  至于捻念儿,指的是江湖人的意思,这句话连起来就是说,苗六指如果没老眼昏花,兄弟你应该不是吃江湖这碗饭的。

  的确,穿了一身夹克衫的秦风,看上去十分的年轻,而且浑身上下,不带一丝江湖气,正如同他现在的身份那样,就像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

  “盘儿长得嫩,让老海笑话了……”

  秦风笑了笑,双手抬在胸前,两个大拇指却是一前一后,对着苗六指行了个礼,说道:“会江湖话的人不多了,老先生,咱们也与时俱进,还是讲点大白话吧!”

  秦风的这个礼节,也是江湖老辈人常用的,两个拇指如果同时弯曲,说明对方是前辈,那是在行晚辈礼,像秦风这样,则是自持身份,只和对方平辈见礼。

  这也说明,秦风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在江湖上辈分很高,否则绝对不会如此托大的,毕竟他连对方的来头都不知道。

  见到了秦风的动作,苗六指不敢怠慢,也是双手抱了个拳,微微往前伸了一下。

  表面上虽然没显露什么,不过苗六指这心中却是起了波澜,行内前辈的名字一个个在脑中闪过,他在猜测着秦风的来历传承。

  “四海之内皆兄弟,今儿老头子的人抹盘了,请小兄弟来,就是赔罪的。”、

  见过礼后,苗六指侧了下身体,说道:“已经让人去办了肘山,还请小兄弟里面坐,咱们絮叨絮叨,说不定就是一家人呢。”

  能不动声色的将于鸿鹄贴身的腰包取走,这种手段,也知道盗门中的神偷能施展出来,苗六指相信,秦风的师父肯定是盗门中哪位隐居的前辈。

  《庄子》中曾言: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这两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偷了一个带钩的人要受惩罚处死,而盗窃一个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

  其实这话原本和盗门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盗门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却硬是将这句话套用了进来,说明盗门不仅仅是偷盗,也能行那改天换日之举。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盗门并不是单纯偷盗的“盗”,而是和千门一样,都曾经出过不少经天纬地的大才。

  相比行走世间的那些盗门中人,包括苗六指在内,其实都是些不入流的,盗门中的精髓,大多都是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的。

  不过这极少数人,不是身居庙堂朝廷,就是归隐山野村间,外人很难得知他们的身份,就苗六指所知,一直到清末,民间都有这些隐居的高人前辈。

  老辈人的江湖,最是讲礼节,所以苗六指对秦风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虽然年长秦风几乎有一甲子了,但行为举止间,苗六指对秦风却是尊敬有加。

  “您太客气了,只是些误会,说开就好了。”秦风笑了笑,等苗六指转身之后,跟在他身后往巷子里走去。

  “奶奶的,不会出事吧?”不远处面包车上的谢轩,脸上露出一丝忧色,想了一下,掏出手机给李天远打了个电话。

  谢轩武力值太低,就算出了事,他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有李天远守在这里,万一对方真的下黑手,却是能帮得上秦风。

  在前段时间,游戏室里招了两个收银员,每人上12小时的班,李天远倒是能走得开,接到谢轩的电话后,打了个的士匆匆往景山这边赶了过来。

  其实谢轩这却是多虑了,秦风原本就和苗六指没解不开的仇怨,只是对方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稍微出手惩戒了一下,说开就好了,断然不会刀兵相向的。

  当然,秦风也不会全无防备,进了苗六指的那个四合院后,耳朵就耸动了起来,发现两边房里并没有人之后,秦风笑道:“闹中取静,老先生这地方选的不错……”

  “人老了就喜欢安静,小兄弟的师父想必也是如此吧?”

  苗六指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世间还有哪位高人能教导出秦风这样年轻的妖孽,苦笑了一声之后,干脆直接盘起道来了。

  “我师父?他可是清净了一辈子,到老反而喜欢热闹了。”

  秦风闻言摇了摇头,看向苗六指,说道:“今儿这事,是贵门弟子出手在先,原本也没什么,吃哪行饭做哪行事,不过四人同行,三人都被掏干净了,未免有点过吧?”

  秦风此来,一是想化解这段恩怨,毕竟盗门也是属于江湖外八行之列的,和他渊源颇深,真要是闹起来,那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第二就是,虽然现在各个城市都是小偷横行,但那些都是不成气候的,从今儿于鸿鹄出手秦风能看出,这是有传承的老贼,他也想看看其传承出自谁的门下。

  不过秦风原本以为会是于鸿鹄来找自己,却是没想到,在于鸿鹄上面居然还有个老贼,而且年龄大的有些出乎他的预料了。

  既然是来说理的,秦风开门见山的先说出了事情的原委,至于套近乎扯关系这些,可以等到把事情说明白之后再进行。

  “小兄弟,这事儿是劣徒做的不对,不过……也是有原因的。”

  听到秦风质问的话后,苗六指苦笑了一声,说道:“不管如何,事情总是我门下的人做的不对,老头子已经让人去备酒菜了,回头再向小兄弟敬酒赔罪!”

  俗话说盗亦有道,在老辈人的江湖中,真正的神偷,有三不偷,老弱病残孕不偷,救命之钱不偷,寄托哀思之物不偷,这也是江湖上有侠盗的称呼。

  另外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下手行窃,可一可二不可三,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一个人或者一伙人,不可赶尽杀绝,要给对方留有一些余地。

  而于鸿鹄的行为,就是做得有些过了,他先是划了韦涵菲的包,又夹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钱包,甚至连两人身上的钢镚都没放过,吃相确实过于难看了。

  深知徒弟秉性再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苗六指也知道是他理亏,所以对于秦风的话也没有做什么分辩,一口就将过错全部承担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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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九章 主门(上)

  看到苗六指欲言又止的样子,秦风摇了摇头,说道:“大家都是江湖中人,既然老先生有难处,这事儿就不用再提了,揭过去也就算了。”

  秦风不问原因,这也是有讲究的,如果问了的话,等会一叙师门,万一和其有旧,那麻烦是管还是不管?倒不如顺水推舟,直接将此事化解了事。

  “真是个小狐狸。”

  苗六指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他刚才是故意做出那为难的神色,就像是引得秦风询问,都是盗门一脉,他就不信秦风问了之后会不管。

  谁知道秦风压根就没接他这茬,轻描淡写的就将事情带了过去,表达的意思也很明确,各家自扫门前雪,你的麻烦不用和我多说。

  “小兄弟不追究,那老头子就多谢了!”

  苗六指伸出右手,用石桌上刚刚烧开的红泥茶壶里的水,给秦风泡了一杯茶,开口说道:“老朽姓苗,江湖人称苗六指,不知道小兄弟如何称呼?”

  苗六指算是看出来了,对方的年龄虽小,但却不是可欺之人,自己再绕弯子兜圈子也没什么意思,干脆直接报出了名号。

  苗六指解放前在沪上的时候,就已经出道成名了,算是当今之世盗门中辈分很高的人。

  当年被关入大狱中后,苗六指更是广收门徒,教出了不少大有名气的贼王神偷,他的名号并没有因为入狱而沉寂,反倒是越来越响。

  所以苗六指相信,对面的这个年轻人只要是盗门中人,就应该认识自己,是以在说出自己的名字后,苗六指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傲然神色。

  不过让苗六指失望的是,坐在对面的秦风听到他的名号后,面色居然丝毫未变,就像是从未听闻过一般。

  “小兄弟不是荣字行的人?”虽然早已看淡了世间名利,但苗六指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荣在黑话中。则是贼的意思。

  “让苗老失望了,我并不是荣字行的人……”

  秦风摇了摇头,其实他的内心,并不像脸上表现出来的那般平静,虽然第一眼看到苗六指的时候,他就猜出了三分,但听到苗六指亲口承认自己的身份,秦风还是吃了一惊。

  在解放前的那几十年,是江湖外八门最为鼎盛的时期,而当时最兴旺的几个门派,除了杀手门和向来长盛不衰的娼门之外,就是盗门和千门了。

  乱世之中,这几个门派却是如鱼得水,秦风曾经听师父载昰提起过这几个门派中的天才,而苗六指……正是盗门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不过苗六指在陪都被抓后,载昰就不知道他的消息了。

  按照载昰的推断,苗六指应该已经死在大狱里了,所以秦风即使刚才看到了苗六指那大拇指旁多出的一根小指后,还是不敢确认他的身份。

  “小兄弟真不是荣字行的人?”苗六指显然不怎么相信秦风的话,开口问道:“那……那你的这手功夫,是跟谁学的呢?”

  “六指神偷,这世上不是只有荣字行的人,才懂得这个吧?”

  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不过苗六指却是豁然色变,他将近半个世纪,没有再听人喊过这个名头了。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苗六指的一双眼睛紧紧盯着秦风,握着拐杖的右手因为用力过度,青筋都暴露了出来。

  “我和你们有些渊源,但却不是荣字行的人。”秦风微微摇了摇头,伸出右掌放在了石桌上。

  苗六指不知道秦风是何用意,正想开口的时候,眼睛看在秦风的手掌上,到了喉咙边的话,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原来,秦风原本空无一物的手心处,突然多了一枚铜钱,如何多出来的,就连苗六指都没看出来。

  不仅如此,秦风缓缓的将手掌翻了过来,而那枚铜钱,像是长了脚一般,居然从秦风的手心处,跑到了秦风的手背上。

  没错,在外行人看来,只能用跑这个字,才足以来形容铜钱在秦风手上的变化,但是看着苗六指的眼中,却让他心中翻起了一阵惊涛骇浪。

  行窃练的就是手上的功夫,小偷的手,要远比普通人柔韧,甚至可以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动作来。

  苗六指曾经听师父说过,如果将手上的功夫练到了极致,就能完美的控制双手的每一块肌肉,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之为神偷。

  不过这些终究是传闻,而且锻炼双手的功夫也早已失传了,苗六指经过苦练加上出色的天赋,也仅仅能将功夫练到十指,对于手掌却是无能为力了。

  原本苗六指以为这是个传说,但是他怎么都想不到,面前的年轻人,竟然可以做到这一点,一时间,苗六指的大脑似乎都停止了转动。

  “这手法其实也算是你们盗门的,不过恐怕失传已久了吧?”

  秦风的右手没见有丝毫的动作,但那枚铜钱却是突兀的消失在他手背上,就连一直死死盯着那枚铜钱的苗六指,也没看出来铜钱的去向。

  “你……你从何处学来的这手法?这……这连我师父都做不到!”

  苗六指的声音有些颤抖了,他的师父来头很大,在解放前的时候曾经是盗门的门主,只不过师门不幸出了个败类,苗六指这么多年以来,从未向外人提过师门的事情。

  盗门门主都没掌握的手段,却是出现在了秦风身上,苗六指的眼睛几乎射出了火光,如果不是自个儿七老八十,他恨不得冲进厨房拿把菜刀来逼问秦风。

  “你师父?还别说,我虽然听过你的名字,但还真不知道你师父是谁?”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愣了一下,载昰虽然曾经提过苗六指的名字,而且也关注过这个人一段时间,不过对于他的师门却是所知不多。

  “小兄弟,老头子说的已经不少了,你也没必要总是藏着掖着吧?”

  苗六指发现院子里的气氛似乎有点不对,对方好像知道自己的很多事情,但自个儿连这年轻人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这让苗六指的心里很不舒服,盘道没盘出来,反倒是被对方摸了个底儿掉,对于他这样的老江湖而言,简直是丢脸之极。

  “说了怕是你也不认识。”秦风笑道:“我姓秦,单名一个风字,你可曾认识我?”

  “姓秦?盗门中没有姓这个的……”

  苗六指想了好大会,摇了摇头说道:“你这技艺不是祖传的,而是师传,不知道你师父姓什么,叫什么?”

  “我师父姓夏,叫夏一,至于江湖上叫什么,我都不知道,你能认识吗?”

  秦风翻了个白眼,载昰虽然给秦风讲了许多当年的江湖见闻,但却很少提及自己的事情,秦风除了知道他出身清廷皇室和有个叫夏一的名号外,对师父的实在知道的并不多。

  “夏……夏一?没听说过这名字……”苦思冥想了半天,苗六指也没想到早年有谁用过这个绰号。

  “师父,我们回来了!”

  正当苗六指还在脑中思索夏一这个人名的时候,四合院的大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于鸿鹄一行几人拎着酒菜走进了院子。

  “嗯?师父,就是他吗?”

  看到秦风和苗六指对坐在石桌前,于鸿鹄等人的脸上都现出了不善的神色,性子有些冲动的三儿更是往前走了几步,指着秦风的鼻子说道:“小子,今儿下午的事情是你做的?”

  其实在三儿等人心里,压根就没认为是秦风从他们身上偷走的钱包,能悄无声息将他们几个扒光的人,最少也应该是个五六十岁的经年老贼。

  所以他们都以为,此刻出现的秦风是那老贼的弟子晚辈,三儿等人的这番作为,却是想恐吓秦风一番,让他将下午顺走的钱包还回来。

  “混蛋!”

  听到三儿的话后,苗六指忽然重重的拍了下石桌,大声骂道:“把酒菜都留下,你们全给我滚出去……”

  苗六指平时在三儿等人面前都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但此刻一发怒,却是吓得几人屁都不敢放一个,乖乖的将酒菜放在了石桌上。

  “鸿鹄留下来吧。”

  苗六指忽然叹了口气,他早年虽然收了不少弟子,但时至今日,那些弟子死的死抓的抓,除了于鸿鹄还在身边之外,再没有一个亲近的人了。

  “他资质不够,知道的多了对他没好处。”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的目光在于鸿鹄身上来回打量了好一会,将放在手边上的腰包扔了过去,说道:“下午你顺了我朋友两万多块钱,钱我扣下了,不管金条还在……”

  “下午的事情,真……真是你干的?”接过那腰包,于鸿鹄忍不住连退了几步,脸上满是惊骇的神色。

  在被人黑吃黑之后,于鸿鹄有过诸多设想,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让他一回想起下午那事就感觉心惊肉跳的人,居然会如此的年轻。

  “他原本就不是这块料,唉……”

  看到于鸿鹄的表现,苗六指脸上不禁有些发烧,摆了摆手,说道:“鸿鹄,你先出去吧,带着三子他们去吃点饭,今儿晚上就不用回来了。”

  苗六指也算是看出来了,对面这个叫秦风的少年,根本就看不上自己这徒弟,甚至连与之认识的心思都没有,这让苗六指忍不住感到一阵颜面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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