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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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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节加塞



  云烨恋恋不舍的放下盘子,这东西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晓得自己能不能在虬髯客败退之前吃到热乎乎的莲藕。

  虬髯客看到云烨清秀的脸上带着一丝对人肉的眷恋来到自己面前,不由自主的汗毛直竖,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但是在拿人肉当食物的恶鬼面前都不足论,如果手脚完好,虬髯客并不畏惧与这样的恶魔作战,但是现在全身被牢牢的缚在木板上,那些细绳子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然自己动弹不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

  “杀了我吧,不要折磨那些妇孺,冲着老子来就是,皱一下眉头老子就不是好汉。”

  “知道你是好汉,所以才不找你,你在陇中荒原上见到了逍遥子和一个少年的事情,你还有印象吗?”

  “老子不记得了,老子不记得了,刚才有了一些眉目,好像要想起老子是谁了,王八蛋,不要打搅老子想事情。”

  “那不行,你好好想想,在六年前的一个秋日的午后,你来到了陇中荒原,荒原上有一间草房,一个白发的老人招待了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坐在一边听你们聊天,你说你知道了白玉京了,问老人家怎么去,老人家没有告诉你,你就扔下一个布袋子离去了,说是老人的友人送来的,你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这些你还记得吗?”

  虬髯客瞳孔都缩小了,奇怪的问云烨:“你是谁?为何知道我过去的事?为什么我记不起来?”

  “知道这件事的人有三个,老人家去世了,你说我是谁?”

  “是了,是了,几年时间过去了,你也该长大了,你就是那个少年?”

  “你居然想起我来了,那就告诉我白玉京在哪?你的脑子好用了许多。一定会有好多的生活片段出现,一片片的连接就是了,我们从你离开荒原去了南海说起吧,你去了那里?”

  “我去了南海?我去了南海?我想不起来,想不起来,头疼,头疼,头疼的厉害。让我安静一会,滚开!”

  云烨笑的越发灿烂,屋子外面小女孩微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虬髯客再次转过头,天啊,盘子里居然有了两条胳膊。

  “恶贼,恶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无论虬髯客如何用力,只能把自己割得遍体凌伤。云烨怜悯的给他擦拭了鲜血均匀的把药粉涂在伤口上,要不然一会李靖回来。会有大麻烦。

  “你去了南海那里?出海了?“云烨再一次问虬髯客。

  “是了,是了,我出海了,我和六十个弟兄出海了,玉牌上就是一座海岛,听闻海外有仙山,飘泊于大海之上。由玄龟负载,上面有琼浆玉液,有四时不谢之花。有仙人飞舞,有衔芝美凤,骊龙游于山巅,白猿戏于水滨,好一座白玉京,我张仲坚既然有幸得一玉牌,得窥仙门,为何不求一求与天地同寿的执念?“

  云烨鼓着掌说:“好啊,好啊,你终于想起来你叫张仲坚,可是当年你踢了我一脚,这个大仇 怎可不报,你再想,把你以前的事情都想起来,你那些兄弟在哪?都是谁?六十个兄弟,够我杀一阵子的。“

  张仲坚奇怪的看着云烨说:“就因为我在陇中荒原踢了你一脚,你就衔恨至此?“

  “你以为呢?当初我只不过想看一下你的包裹,你就把我拎起来一脚踢开,我师父都没舍得动我一根指头你居然踢我?“

  云烨说这段话的时候脖子上的青筋直跳,面目狰狞,拿着拳头在张仲坚的胸口不停地擂,完全一副被仇恨冲昏头脑的模样。

  “老子一生纵横天下,见过无数恶贼,但是论险恶你当数第一,仙人子弟如此暴虐者,实在罕见,我当年踢你一脚,你将我碎尸万段就好,为何要迁怒于他人?为何我想不起你师父的名字,为何?”

  云烨的脸涨得通红,跳到虬髯客的身上,掐着他的脖子怒吼:“你又羞辱我,你又羞辱我,我师父神仙中人,你连逍遥子的名字都忘记了?该死的。”直到虬髯客的脸色青紫,云烨才松开手。

  “呵呵。”虬髯客剧烈的呛咳过后开始发笑,他对云烨极为痛恨,只要看到他不舒服,自己心里面就感觉异常的舒畅,哪怕代价惨重也不让仇人痛快。

  “逍遥子也是一个老贼,教出你这样灭绝人性的畜生,我猜他一定是被五雷轰顶而死的吧?”

  云烨又要跳起来揍虬髯客,可是又停了下来,嘿嘿笑着说:“你想激起我的仇恨,让我放过外面的人,是这样的吧?想死的痛快,你是在做梦!”

  虬髯客才说了一声不要,就听得外面惨呼不断地响起,浓的几乎化不开的血腥气从敞开的大门外涌进来,门咣当响了一下,一个满身鲜血的青衣人冲着他的方向伸出了满是鲜血的手,随即就被一只大手揪着脖领子拽了出去,惨叫声才响起,又半途没了声音,钢刀砍肉的声音虬髯客捻熟无比,自然之道这一刀砍断了那个人的脖子。

  “云烨可恶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响起:”张仲坚,你拿到的玉牌是不是这样的?“虬髯客的眼角有鲜血流下来,嘴角也有,眼睛里流露出的不再是仇恨,而是哀求。

  “杀了我吧,怎么杀都好,不要再杀其他人了,只要你答应,我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你,包括玉牌的事。“

  “杀几个凡人对我没有一点用处,既然你要开口,那就说个痛快,说完后,我也会给你一个痛快,其他的人我无所谓,放他们一条生路无妨,本来我想把他家的小儿子蒸熟了给你送过来的,现在没这必要了。“

  “你发誓?“

  “没必要,我发誓你得说,不发誓你也得说,所以你必须告诉我你的经历,我也想去找海外仙山,也想去找白玉京,师父的遗愿我必须做到。“

  虬髯客忽然变得高兴起来,他脑海里居然想起自己和兄弟们在惊涛骇浪里挣扎的场景,高山一样的海浪轻易地把巨舟抬起来,再重重的摔进波谷。还没到底,自己的兄弟们就被海浪带走,自己腰间拴着一个木桶,才得以逃生,海浪带着他来到海边,无情的把他拍击在悬崖上,不知道受了多少撞击,只记得最后头部重重的砸在石头上自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而后的思绪忽然就连贯了起来,自己是一个大盗,海上最大的强盗,当初见到李渊的儿子,自觉不如他,远遁海外,招兵买马,很快就统治了南海七十二岛,自号扶余王,雄霸南海外洋,好不自在。

  只是自己为何要去陇中荒原?那几个月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虬髯客清晰地记得自己背着一个包裹,去了荒原,踏着枯黄的野草,头顶有大雁南飞,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山谷,见到了一个叫逍遥子的人,那间草屋虽然简陋,但是屋子里的人却一点都不简陋,白发童颜的高士,一个梳着总角的青衣童子甚是活泼,在那里偷偷翻检自己的包裹,出于喜爱,拎起来轻轻地踢了一脚,这些细节都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里,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前因和后果,也许,可能,自己还是丢失了一部分的记忆。

  五年时间,足够让自己的帝国灰飞烟灭,得力的六十个弟兄全死了,他不认为那些被自己慑服的各国海盗会安分守己的等自己五年,可惜了,五年青灯古佛的生涯浪费了啊,如今更是落到现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可惜了我的二弟药师,可惜了我的三妹出尘,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仙境全部葬身于此,张仲坚心中大恨,药师啊,到了阴曹地府,你当大哥就是,我再也不和你争了……

  “你的玉牌上有白玉京三个字是吗?还有一些莫名的文字是吗?你附耳过来,我给你一个人说。”

  “不去,你当我是傻子?我把耳朵送到你嘴边,估计我以后只能叫一只耳了,你要说,就大声说,我才不在乎被别人听见,最多我杀光他们就是。”

  “你是少有的聪明人,为何心地如此恶毒?也罢,我就告诉你吧,那些莫名的文字其实就是一幅地图,你吧玉佩放在日光下,日光透过玉佩,光影照于墙上,文字的投影就会变成地图,可惜不全啊,如果你凑齐四枚玉佩,就会有正确的登天路,你这样聪明,一定会成功的,小子你可以杀了我了。”

  云烨听着虬髯客的胡说八道,心里笑的快要打跌,忽悠别人去送死一向是自己的专利,没想到这个家伙也学会了,这家伙的故事编的委实不错,以后可以拿来用用,要是别人怀疑,大可正大光明的说这是虬髯客说的,有麻烦找他去就好。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葫芦,对虬髯客说:“你是好汉,我给你留一个全尸,让你们兄妹三人在地下相会的时候也好见面。”

  虬髯客嘴凑在葫芦上一口喝干了苦涩的毒药,厉声问云烨:“你叫什么名字?莫要我做一个糊涂鬼。”

  感觉到浑身轻飘飘的虬髯客最后模模糊糊的听到他说“小子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李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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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跑路

  确定虬髯客昏死过去之后,云烨解开了他身上的丝线,小心的缠好,单鹰那里也没有这东西了,他去山里找铁线蛇,忙乎了一个多月才抓到了七八条,只够做一根一米多长的绳子,想要和云烨的绳子一样长,没有十年时间的积攒恐怕不行。
  
  两个书院的大夫进来细心地给虬髯客包扎,除了腿上,肩上的刀伤,其他的都是小伤,丝线勒的并不严重,有十天时间足够长好了,更何况,孙思邈研制出来的药粉被不要钱一样的洒满了全身,虬髯客心智身体都遭到了重创,需要深度睡眠才能解决,千日醉的秘方,孙思邈不给,要了好几回,都不给,担心云烨拿它去闯祸。
  
  出了门云烨就后悔,两个小小的家伙趴在案子上吃两只胳膊,做哥哥的还给小的拿刀子把莲嘉切开,吹凉了,才给妹子吃,笨手笨脚的惹人怜爱。
  
  一头猪已经快要被剁成肉酱了,猪血流了一地,刘进宝在考虑要不要再多砍几下,拿回庄子包包子,几个青衣男子,还有白衣女子都高兴地围在那头猪跟前,对着刘进宝讨要满意的那一块,兴化坊的戏子,对于制造出来一点声音表示没有问题,女子的凄惨哭声,男子的告饶的声音,就出自他们之口,两个小演员更是表演的精彩,把恐惧和痛苦这两种情绪刻画的入木三分。
  
  兴化坊剧院现在已经能表演一些小段子了,云烨把他们定位为舞台剧,《木兰诗》,《女驸马》。,《霍去病》《苏武牧羊》这些剧本经过书院好事之徒的编译,早就风靡长安。
  
  闺阁里如果传出“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为了多情的李公子……”这样的歌词,父母早就不以为怪,不会以为闺女是要和别人私奔,只是一种消遣罢了。
  
  《苏武牧羊》这样的名曲,每到酒至半酣的时候就会有人扯着嗓子唱:“白发娘,盼儿归,红妆守空帷。”的悲凉调子,唱完了就会去找一个胡姬为苏武复说...…
  
  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那两个孩子是刘进宝从路上捡的,打听了很长时间,也没人认领,干脆就当自己的孩子养了起来,三个人相处的倒也融洽。
  
  这些都是云烨给虬髯客编织的一场梦,一场可怕的噩梦,等他十天后从睡梦里醒来,就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发生,或许会记得李怀仁这个名字,但是这和云烨有什么关系,倒霉的只会是李怀仁,云烨还没忘记在燕来楼就是这个家伙第一个栽赃自己的,不还回来可不成。至于虬髯客的十天时间会被省略掉,他的新生会从十天之后开始。
  
  对于把没有的事情硬硬的塞进一个人的脑子里,并不稀奇,在后世就有一种把心理学运用到商业上的成功范例,比如传销,或者保险?简单的洗脑罢了,一个好人都会被忽悠成冇六亲不认的疯子,更不要说虬髯客这种懵懵懂懂的半傻子,太简单了。
  
  事情做得很完美,在两个孩子脸上亲一下,鼓励他们把两只胳膊全部吃完,就背着手去找张出尘,也就是红拂。
  
  “云侯,不知我拜兄的病情如何?”见到云烨进来,红拂就迎上来发问,刚才云烨把那个院子列为禁地,不许李家的人进去,红拂只能远远听见惨呼声,和虬髯客的咆哮声,其余的一无所知。
  
  “回婶婶的话,您的拜兄现在正在睡觉,也许需要睡十天左右,他的精神,肉体都遭到了重创,不过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记忆恢复了,您必须告诉他,和别人战斗只是昨日才发生的事,为此我专门阻止了他俩处刀伤的痊愈速度,就是为了告诉他,他只不过劳累过度,睡了一夜而已。”
  
  “小子,这是为何?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侠客打扮的李靖匆匆的进门,把剑挂在墙上,他对云烨的观点从来都报以怀疑的态度,明知道这样不妥,但是出于高人的自尊,也不由自主的要怀疑一下。
  
  “夫君,云侯把仲坚的病治好了,再有十天,仲坚就会醒过来,他丢失的记忆就会舍部恢复。”
  
  “云烨,果真如此?”李靖的嘴皮子有些哆嗦,再坚强的人心里也有柔软之处。
  
  “是的,不过让他沉睡十天,是为了让他的精神,肉体得到全面的恢复,现在我们以精神恢复为主体,肉体的损伤愈合放在次要的位置,所以小侄没有立刻给他治疗刀伤,就是为此考虑。
  
  您也许听说过恢复精神需要对他进行极大地心理刺龘jī,所以等他醒来后,您只需要说时间只过去一天,绝对不能说过去了十天,让他认为刚才的残酷刺龘jī,只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没有经历过那个场景,您无法想象他经历了什么,晚辈告辞,“说完医嘱,云烨就拱手告辞,他现在还要去关心一下李怀仁他们,不知道李靖的报复的程度到了何种地步。
  
  柴令武的屁股像个紫茄子一样露在外面,见到云烨进来,想要把屁股盖上,可惜毯子一挨屁股,就疼得冷汗直冒,看样子没有一个月的休整,是下不了地的。嘘寒问暖一番,孙思邈特制的伤药送了一大包,相约下次再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嫖妓,兄弟二人才洒泪相别。
  
  李怀仁还在祖宗牌位前跪着,李孝恭与李靖多年战友,感情深hòu,听说李怀仁殴打了虬髯客,李孝恭第一时间就揍了李怀仁一顿,罚他在祠堂思过。
  
  对于云烨来看李怀仁,李孝恭还是比较满意的,当着一屋子客人的面训斥了云烨一顿,告诫云烨以后不得再和李怀仁瞎胡闹,应该确立远大的理想共同奋斗才是。
  
  俯首帖耳的听他说完屁话,充分满足了老头子的虚荣心,这才夹着一个包袱去看李怀仁,打着给他看伤势的招牌撵走了看管李怀仁的家丁,放下包袱,还没说话,就看见李怀仁从包袱里翻出一只烤鸡,狼吞虎咽的开始进餐。
  
  给李怀仁倒了一杯茶,让他吃的慢些,李怀仁边吃边含含糊糊的说:“我都饿一天了,那里慢的下来,明天记得再拿两只烧鸡来,我的思过还有一天,家里不给吃的。”
  
  “兄弟知道你心里不高兴,凭什么疯子可以打我们,我们就不能打疯子,所以为了给兄弟几个出气,我给疯子看病的时候狠狠地折磨了那个疯子一顿。”
  
  “是不是惨不堪言?”
  
  “当然,眼泪都下来了!”
  
  “痛快,痛快,恨不能亲手干掉这个贼人。”
  
  “知道哥哥有这个心思,所以最后那家伙万念俱灰的时候问我是谁?小弟想起自己的名头不够威慑力,所以就报了哥哥的大名,怎么样?兄弟做的够意思吧。“
  
  李怀仁手里的烧鸡掉在了桌子上,喃喃的说:“我有你们这样的兄弟,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刘鸿基家的小儿子,痛并快乐着,屁股和柴令武一样花花绿绿的,身边围绕着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衣着清凉,刘正武的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才伸出爪子,不小心牵动了伤口,就呲牙咧嘴的吸冷气,估计有一阵子是当不成人狼了。
  
  长孙冲夹着一卷书,斯斯文文的在花园见了云烨,除了眼角有冇一点淤青,全身上下居然不见一点伤痕,见他安坐不动的样子,就知道长孙家的家法,对他没起多大作用。
  
  “既然是来看病患的,就不要把药拿走,孙先生制作的伤药家里多多益善才好,哥哥才躲过一劫,这次用不上,难道说下回还有这样的好运气?李靖想拿咱兄弟作法,演戏给陛下看,看他可怜,就陪他演一遭,家里谁还能真的打我不成?”
  
  “我把虬髯客弄得睡了十天,所以我们还有十天的好日子过,过了这十天,就不好混了,李靖给虬髯客翻了案,佛门要是不找我们的麻烦才是怪事,他们就是希望长安乱起来,快想办法,咱哥几个怎么脱身,绝对不能卷到佛道两家的冲突里去,那就是一个烂泥坑,谁沾上,谁倒霉。”
  
  ‘三天后我族叔过寿,我必须赶到洛阳去给老人家贺寿,你去不去?“长孙冲翻开书本,无意识的翻看几页,慢悠悠的问云烨。
  
  “不去,孙先生还在秦岭,让人实在放心不下,我决定带着家里的家将去山里找,估计没个十天半月的出不来,处默也会去,怀仁也去,听说李恪也去,承乾很想去,可惜他是太龘子走不开,青雀不见人了,谁都找不到,不知去哪里了,既然你要去洛阳,那我就不管了,我们去秦岭。“
  
  “胡说,谁说我要去洛阳,我也去秦岭,家里打猎的好手带上几个,我家的猎犬可是出了名的好。“
  
  刘政会家的就算了,已经被他老龘子撵去封地管家去了,用不着别人瞎操心,和长孙冲约好了日子,就匆匆去了程咬金家里。
  
  照例在老程家里大吃了一顿,把自己去秦岭的事情给说了一遍,程处默立刻就表示自己也去,老程笑吟吟的看着兄弟两谈论出行时的装备,欢喜的又喝了一坛子酒。
  
  尉迟大傻不想去,是被他老龘子在后脑勺抽了两巴掌,才很不情愿的答应,嘴里不停地嘀咕说什么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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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节 三岔口

  风声不知道怎么就传出去了,当云烨来到出发地饿狼屿的时候,那里已经塞满了人,一千多全副武装的人是准备打猎还是准备造反?反正核准纨绔们入山的蓝田县主簿吓得快要尿裤子了,满头大汗的央求夫家拿出一个章程来,最好组织有序的进山,不要乱糟糟的进去。
  
  李恪的身龘份最高,被大家推选出来,成为了秦岭行军大总管,统一调配人手资源,程处默为先锋,李怀仁与长孙冲为左右护卫,云烨为后军大都督,官职选定,所有的纨绔全部挂上校尉的官职,一起发誓不把秦岭的最后一只兔子抓回来绝不收兵,然后就带着各自的爪牙,嗷嗷叫着杀进了秦岭。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聪明了,你说呢,玄龄兄?”杜如晦看到案子上蓝田县的快报,回过头问旁边的宰相。
  
  “聪明些好啊,犬子遗爱也加进去了,与其在乱糟糟的长安让人担心,不如一起进了秦岭狩猎,荒山野地的,别人总不能再抓小尾巴了吧?打个猎还能犯了谁家的忌讳不成。”
  
  “说的也是,犬子也去了,还说要带回来一张虎皮给老夫暖腿,以前可不是这样,整日里章台走马的让人担忧,书院到底还是一个育人的好地方,后辈学聪明了,就是我等的福气啊,玄龄兄,明日正是休沐之期,不如我们也结伴同游玉山如何?赵延陵先生的茶道据说越发的精湛了,正好去叨扰一下?”
  
  “贤弟之言甚合吾心,整日里案犊劳形,不胜其烦,如今事情已经完成大半,你我的确是该松快松快了,那就明日把臂同游。”说完两人哈哈一笑,继续埋首卷宗之中。
  
  李承乾没地方去,躲在钱庄数银子,如今的钱庄,已经成为了大唐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李恪走的时候,把账目交代清楚,请大哥帮着盘一下库房,这个举动让李承乾既欢喜,又是心酸,这是弟弟专门找的机会,让自己彻底了解一下钱庄的运作流程,知道钱庄的底子到底有多少,兄弟间如今也变得生份起来,再也不会有话明说了,难道说这就是长大的代价?
  
  自己昨天才处罚了一个进言的幕僚,说什么魏王进驻武德殿,与东宫只是一墙之隔,陛下对魏王的恩宠过甚,将来说不定会威胁到东宫,需要尽早的做出对应之策,比如派出探子搜集魏王不法的证据,好供将来反击之用。
  
  李泰为什么进驻武德殿,云烨讲的很清楚,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成了禁地,如果没事干就离那个地方远一些,一个搞不好,说不定甘露殿的悲剧会重演,李泰现在管的,是一个巨大的天雷,而且一个操作不好,就会爆,不要没事干去打听那里的事情。
  
  话说的云山雾罩,可是李承乾还是听明白了,那里是大唐秘密武器的研发地方,青雀的性子最是适合干冇这件事,所以进驻武德殿不是荣耀,也不是什么恩宠,而是一份极为重要的责任。
  
  进言的幕僚被他贬到州县当地方官,并且严令今后不得有类似的言龘论,违者决不宽贷。此令一出,被贬的幕僚仰天长叹曰:“殿下,您一定会为今日不纳忠言而后悔。”说完就一驴一童孤独的上任去了,充满了有志难伸的抑郁。
  
  长安城里少了章台走马的纨绔,却塞满了道士和和尚,有些豪迈的道爷还会光顾一下燕来楼,那些拿着锡杖,捧着钵盂的和尚就讨人厌了,寺庙里已经住不下了,那些和尚就住到一些富贵人家的家庙里,云家的家庙就住着四五十个老和尚,其中莳莳的爹爹就住在云家,父女俩难得一见,见了面却有些陌生了。
  
  觉远怎么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贵气逼人的小娘子就是自己的女儿莳莳,见她脚下穿着鹿皮短靴,身上穿着一袭淡蓝色织锦短衣,一条同样颜色的裙子怎么看怎么合身,手腕上有掐金丝扭成的镯子,上面的宝石熠熠生辉,头发不再是以前乱蓬蓬的模样,行动之间自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身后的小丫鬟捧着一袭灰色僧袍,一双千层底的布鞋,一把古朴的长刀被女儿抱在怀里,这还是自己那个从小吃尽苦头的孩子吗?
  
  明眸皓齿的小姑娘俏生生的喊了一声爹爹,才把觉远从梦幻里唤醒,小女孩抱着自己的和尚父亲嚎啕大哭。檀印老僧宣了一声佛号,就进了云家的家庙,去和老夫人谈论佛法,出家,出家,就是要斩断俗缘,如今觉远被孽债缠身,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
  
  莳莳擦掉眼泪欢喜的把自己亲手缝制的僧袍披在父亲的身上,又蹲下去给父亲换上亲手纳的布鞋,见父亲打扮停当,这才把那把长刀捧给父亲。
  
  “爹爹,这是女儿用自己的例份给您买的,师父说这是一把好刀,本来想请云家的商队给您送过去,女儿不愿意,害怕弄丢了,这次您回来了,正好把这把刀带走,您是武学大师,就该有一把趁手的兵刃才是。“
  
  “膊莳,你在这里过的可好?“觉远结果长刀,放在茶几上,他更关心女儿的近况。
  
  “您是知道的,师父一向都疼女儿,师娘对孩儿也好,老奶奶也好,大丫,小丫,小武,最近还加了小杰,女儿在师父这里很好,爹爹不要担心。“
  
  觉远喝着茶,听女儿唧唧喳喳的给他讲云家的趣事,什么小丫的肥猪胖的走不动路了,旺财因为不小心吃了花椒,吐了一天口水了,小杰不小心看见小武洗澡被追杀了三天了,小丫学问没学好被先生打手心了,总之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就是这些小事情,让觉远焦躁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听得出来,云烨对自己的女儿很疼爱,完全是在当自己的孩子在养,莳莳一派大家小龘姐的风范,背后的小丫鬟也中规中矩的,这是大户人家才有的风范。
  
  蒋莳看样子不用担忧,但是佛门这次想借云侯的门路将自己的意见直达天听的愿望,看样子要落空了,云烨早不走,晚不走,偏偏在最要紧的时候离开长安去泰岭狩猎,不用说,这是在躲避自己,不想参与到斗争之中。
  
  莳莳沉浸在自己的欢乐梦想里,想去求老妈奶让自己的爹爹永远留在家庙里修行,可惜啊,她不知道,自己的爹爹这次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为佛门争最后的一丝机会。
  
  如果这次得不到最后的机会,流血已经不可避免,皇帝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俯瞰世间万物,道门独大,还是佛门昌盛都不符合他的利益,所以他选择了两不相帮,如同游离在羊圈的一头饿狼,随时在窥伺羊圈里两群即将斗殴的羊,老弱病残一定会进入它的腹中,成为最可口的食物。
  
  云烨还是算错了一点,虬髯客没有沉睡十天,只是睡了八天就醒了过来,才睡醒,见四肢活动自如,大喝一声就从床上窜下来,准备和恶贼决斗,可是再强壮的人也经不住饿八天,每日里只能进一点稀粥,虬髯客下肢酸软无力,单膝跪倒在地,强提精神,四处寻找恶贼的下落。
  
  门开了,一个红衣妇人走了进来,很熟悉,不由得唤了一声:“三妹。你不是已经遇害了吗?那个恶贼在何冇处,我要将他碎尸万段。“
  
  “大哥,哪里来的恶贼,那天和您交手的高手是夫君请来帮助您恢复记忆的,您能记得小妹,实在是太好了,夫君上朝去了,他要是知道您已经痊愈,还不知有多欢喜呢。“
  
  “没有恶贼?小妹你们定是被恶贼蒙骗了,他在这里肆无忌惮的杀人,还吃人肉,绝对是天下第一号的恶贼。待我休息片刻,就去找他算账,那个小女孩的双臂就是被他活生生的砍了下来,为兄亲眼所见。还能有错?“
  
  说完就从红拂手里盘子里接过一碗粥,一仰脖子就倒进自己的嘴里,又对红拂说:“给我弄只羊来,腹中甚饥。“
  
  说完自己跨出房门,神情一愣,院子里几个孩子在嬉戏,其中一个红衫子的小姑娘,不就是那天被斩断双臂的孩子吗?为何还能在院子里捧着一个硕大的鸭梨在啃?
  
  “这是何故?”那个最后被砍断脖子的仆役挑着水桶从院子里经过,见到虬髯客还行了礼,才继续挑着水去了后宅。
  
  伸出双牟,又摸摸自己的颈项,上面的皮肤还很完整,明显不像刚受伤的样子,可是为何腿上的伤口宛如昨日才伤的?
  
  “小妹,我昏睡了几日?“
  
  “您整整睡了十四个时辰,大夫说您精神肉体损耗过甚,需要睡三天,这才过去了不到一半,您就醒了,不要想太多,您在梦里也不停的喊恶贼,您只要醒过来,小妹就欢喜,其他的别想了,小妹先给您弄些吃的过来,大夫不让您吃荤的,说是对脾胃不好。
  
  红拂捂着嘴轻笑,唤过丫鬟让去准备食物,自己搀着虬髯客坐回大厅,不断地陪着虬髯客说话,生怕他再一次忘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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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入宝山而空还

  虬髯客陷入了长久的思考,自己从荒原出来之后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从日出之时,想到日落,还是没有一点头绪,越想越是混乱,也就越发的狂躁,他是一个豪迈的侠客,一语相加,便会流血五步,如今这些细腻的思考却非他所长,无论如何想,就是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去荒原。
  
  殊不知,他的思路从出发点,就被云烨带进了烂泥潭,首先确定了自己的确去过荒原,其他的想法都只不过是是在完善这个错误的想法,没有的事情,又如何能够想的明白?
  
  豪迈勇烈的人处理事情的办法也简单,想不通就不去想,老冇子只要钢刀在手,到时候杀他个天翻地覆就是。
  
  虬髯客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就埋头大吃,给自己补充能量,只要填饱了肚子,力气复生,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只是玩笑罢了,李怀仁啊,李怀仁,不管你出于好意,还是坏心,虐待老冇子这件事,老冇子迟早会还会来。
  
  怨念是强大的,一瞬间就来到了秦岭,正在山顶比赛撒尿的李怀仁顿时就打了个寒颤,到手的冠军没了。
  
  人常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花间饮酒,那么到了松林怎能不撒尿?尤其是站在高山之巅,俯瞰大地,长安城虎踞龙盘,渭水白亮亮的穿过平原,光秃秃的田野里,只剩下一片片火红色高粱,站在高处人就容易变得自大,看什么都是如此的渺小七八十个少年人顿时觉得一泡尿就足以冲垮关中平原。
  
  程处默最后获得了胜利获得了鸟王的称谓,赢来的七八十面玉石牌子挂在腰间,对着绵延的群山大叫,引得回音四起,顿时雄风大振。
  
  “怀仁,你出门用不着带着八十个家将吧!“程处默奇怪的问李怀仁,每个人出门带上十来个已经很威风了,李怀仁足足带了八十个,他家总共也不到两百个家将弄不明白他倾巢而出是为了何故?
  
  “小弟朵来出门就不带家将,带两个小厮我都觉得心烦,自从我们在青楼里出卖了某个人之后,小弟就觉得我家的护卫人手严重不足,自己有大难临头的感觉,多带些人也是为了有备无患。“
  
  程处默了然的点点头,对李怀仁说:“我听到风声说李靖原本准备放弃寻仇,后来被小人蛊惑,进了谗言,然后我们就遭了秧我的问题不大,主要第一个出卖那个人的是你,小心了,认识他这么些年,兄弟也做了很多年,他的心胸从来就没有大度过,你多做些准备也是好的,虬髯客骁勇绝伦,咱哥几个还打不过。“
  
  明知道这两个人说小话给自己听说不定是早有预谋的,但是云烨还是装作没听见,陷害别人的时候很爽,现在也该尝尝被陷害的滋味了,当陷害成为一种习惯,以后说不定在其他事情上也会照方抓药,不能给他冇冇们贯这种毛病,必须根除。
  
  虬髯客现在该醒了吧,也该知道都是为了给他治病才折磨他的吧,但是像他这种桀骜不驯的枭雄在他人面前展现了自己脆弱的一面,就是一种极大的屈辱,如果是曹阿瞒,绝对会把给自己看病的人砍死,虬髯客没那么狠,所以一顿重捶估计是逃不掉,自己挨?凭什么,还是李怀仁去挨好一些。
  
  秋日的秦岭充满了野趣,各种野果子数之不尽,尤其是成片的山楂,引来云烨的欢喜,辛月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去年做了一点,吃的牙齿酸软都不肯多分给那日暮一点。
  
  提着篮子捡掉在地上的山楂,选个头最大的,准备带回去,再做一点,松子也是首先,这东西山里面多得出奇,刘进宝嘟嘟囔囔的捡着松子,说这是娘们才干的活,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就该和其他人一起去打猎。
  
  今天才知道打猎的名堂很多,长孙冲选了一座大小合适的山谷,作为狙击阵地,其他的人都拿着锣鼓去撵野兽。
  
  一时间,哟,哟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树林子里的小鸟扑棱棱的飞上天空,有几只色彩斑斓的锦鸡,也同时飞了出来。
  
  云烨站起身,眼见着刚刚飞起来的锦鸡翅膀都没有忽闪几下,一支狼牙箭就飞了出来,穿透了锦鸡的脑袋,锦鸡就如同石头一样,掉了下来。
  
  纨绔子弟说起来好像一个个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什么都不懂,其实大家族里出来的,有几个是无能之辈?
  
  射箭一道,云烨连边都沾不上,柴令武举着弓闪电般的射冇出三箭,每一支箭都穿过那些可怜的动物的眼睛,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好皮子。
  
  麋鹿,狍子,獐子,狐狸,甚至于还有一头熊,在这些杀才的面前唯一的命运就是死亡,箭不虚发,是及格,射到野兽的身上会招来耻笑,只有每一箭都正好射在眼睛里的,才算是好汉。
  
  原来不明白尉迟大傻为什么要穿着明晃晃的光明铠,现在知道了,是专门用来和狗熊打架的,他严厉的禁止所有人攻击拿头黑熊,这是他离开长安之前,送给李纲先生的最后的礼物,先生年纪大了,怕冷,需要一件熊皮袍子,这头熊就很好,全身都是鸟黑发亮的长毛,很适合做袍子。
  
  看到他被狗熊拍了一巴掌,爪子抓在光明铠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尉迟大傻用头顶着狗熊的下巴,戴着铁指套的拳头,一拳拳的砸在狗熊的腰上,一人一熊在地上不停的转圈,就听得尉迟大傻狂吼一声,居然把狗熊一个背摔,重重的砸在地上,自己骑上去,拳头雨点般的砸在狗熊的头上……,
  
  云烨一直认为一个人的头脑最要,但是看到眼下的场景,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魄。一个人和熊搏斗的场景,你不能不说,场景虽然血腥,虽然野蛮,但是这种粗犷的,原始的较量未尝不是一种美。
  
  “杀戮场没什么好看的。“李恪手里拿着一个松塔,在不停的逗他肩上的一只松鼠,昨晚睡觉的时候,它钻进了李恪的靴子里。把早上准备穿鞋的李恪差点吓死,最后还是一个胆大的侍卫把松鼠抖了出来,腿受了一点伤,结果就赖在李恪身边不打算离开,可能是李恪喂了红枣的缘故吧。
  
  “你不喜欢杀戮?“云烨问李恪,不喜欢杀戮的皇家子弟比较少见,云烨和他们一起上过学,知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到底教了些什么,杀戮就是先生告诉他们的最后的武器。
  
  “我喜欢掠夺,但是讨厌杀戮,每个人活着都有价值,人是这个世界的财富之源,没有人就没有财富,没有人,财富也就失去了作用,叶子啊,想一想,这个世界如果就剩下咱们哥俩,我就算是有数不尽的财富那又如何?有价值么?
  
  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这才是一种享受,人让他活着,我们不可能只掠夺他一次,就像庄稼,我们不可能只收割一次,我现在发现啊,经商有时候和天地的道理是相通的,我准备把这种观念贯彻进我的经商生涯里,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其实,你带着李家的大军抢劫可能更快一些。“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恪一眼。
  
  他不是看不起商人,而是商人里面有李冇恪冇这种人才让人看不起。李恪挠挠松鼠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笑着说:‘你看,你只要开始嫉妒就会恶语相加,怎么,学生超过老师你不开心?你不是说过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这些可都是你说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致,小人哉。“
  
  “你学了什么?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你知道什么是《资本论》吗?你知道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吗?你知道《货币论》吗?你知道《大环境下小经济的微循环》吗?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就没有一点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竖子不足与谋。“
  
  李家的混蛋都是一个毛病,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立刻就会刨根问底,至于学到手以后,师父一般都会抛到墙外面,这一点和倭国人很像。
  
  莫非遣唐使连这种行为都学去了?
  
  李恪立马弯腰施礼,拱手的时候两只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李恪知错,还请先生指教。”
  
  “刚才那些话也是在说我,我也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当初师父让我好好学学,说是治国安民的第一流的学问。”
  
  “结果如何?”
  
  “师父讲《资本论》的时候,我在底下看小书,师父讲《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我在偷看窗前走过的小娘子,至于那个什么微循环的名字,我是在梦里隐隐约约听到的,所以啊,你问了也是白问。”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怎么能把将来要教给我的学问弃之如敝履?天杀的,你赔我的《资本论》,你赔我的《政治经济学》,你赔我的《微循环》。
  
  天底下有你这样的人么?身入宝山空手而还,你有何面目对我?天啊!老天啊,你降下一个雷劈死我吧。“李恪如丧考批,伸开双臂向老天祈求,想要请老天来结束自己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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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节绿野仙踪



  脱缰的野马说的就是这群富贵人家的子弟,平日里家里管得严,白白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却什么坏事都没干。

  说起来也可怜,只要有欺男霸女的事情,万年县的县令就敢把他们从家里拎出来游街示众,而且,这些底层官吏似乎特别爱这一口,没胆子对付身上有爵位的,但是对爵位继承人从来就没有手软过。

  地方上的衙内还有招摇过市的时候,长安城里的纨绔,想要抖一下威风,马上就会有强项令出现,顶着从来没有过的压力,就要公事公办。

  公主家只不过在河上多架了几架水车,开个磨坊,都会有魏征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出现,拆了磨坊抓走了恶仆,最后公主还要受罚,没一点人情。

  家法比国法狠多了,念书时候的情形凄惨的就不敢想,柴令武屁股上的伤还没好,可是听到兄弟们自己去秦岭玩耍,没一个长辈在跟前,当即表示爬也要爬着去。

  捉迷藏?没等云烨反应过来眼睛上就被蒙上布条子,必须从一年到一百才能摘掉布条,不知道多少年没玩过了,但是看着李恪跃跃欲试的情形,只好随大流,玩吧。

  程处默,李怀仁,长孙冲这三个家伙不用找了,匿影潜行这三个家伙是练过的,据程处默自己说,只要自己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藏哪了。

  他的语言匮乏,就靠着这些病句混呢,一脚踹在张公瑾家大儿子的屁股上,这混蛋也太藐视本大爷了,拿个树枝子遮住脑袋就算是藏好了?

  抬头看着身边的大树说:“这种树叫枫树,分泌出来的汁液发甜,有一种黑毛毛虫最是喜欢,当然毛毛虫没什么可怕的,但是我要告诉你。这种毛毛虫掉脖子里,你会比李元昌还惨,到时候不要怪我没说清楚。”

  话刚说完,树上就掉下来三个人。

  “柴令武,你就不要想了,想想你爹他们是怎么抓到颉利的,你不想被老鼠咬死吧,说不定这是一个蛇洞。你自己爬出来吧,快点。”

  柴令武把脑袋从洞里探出来问:“烨哥儿,你是怎么知道我藏在这里的?”

  “下回藏洞里之前,你把洞口收拾一下,脚印都在呢。”

  柴令武重重的拍了一下脑袋,怏怏的从洞里爬出来,跳着脚:“这次算你赢,你一定找不到我表哥藏哪里。”

  云烨找来一把柴火,放在洞口点着,拿袍子的下摆忽闪。不一会洞里就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长孙冲一下子就窜了出来。被烟熏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一巴掌就抽在柴令武的后脑勺上:“不多嘴你会死啊,云烨狡猾的跟狐狸一样,你一说就暴露了。“

  有洁癖的李恪要是肯藏在野地里才是怪事,到他帐篷里一看,没人,那个装衣服的大箱子也不见踪影。不知什么时候,谁把帐篷外面的防火坑给填上了一截,上面居然还插着一根竹管。站在竹管旁边,听着竹管里呼呼的喘气声,就从怀里掏出一粒黄连丸,这是清热用的好东西,形容起来就一个字“苦“,孙思邈坚持不许给黄连丸里放蜜糖,说是会减少药性,得不偿失。

  黄连丸一放进竹管里,一连串的咳嗽声就从地下传了出来,旁边的护卫赶紧把箱子从土里挖出来,扫干净了尘土,这才打开箱子,把呛得面红耳赤的李恪从里面扶出来,虽然不知道自己吸进去的是什么,但是从嘴里苦涩的味道判断不是什么好东西。

  “烨子,我刚刚吞进去的是什么?“李恪担心的问一脸坏笑的云烨。

  “今天还没洗澡,浑身发痒,就在身上搓了一下……“李恪铁青着脸已经在大口大口的呕吐,全身都抽了。”后来发现没什么泥,就拿了一颗黄连丸,放进去了。“

  李恪闻身软软的倒在地上,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一下嘴角,心有余悸的问:“你确定是黄连丸,不是别的东西?“

  李怀仁,程处默找不见,云烨也就不打算再找了,火堆里的叫花鸡已经熟了,再不吃就要烤成焦炭了。

  看到云烨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泥疙瘩用脚在地上踢着走,其余的纨绔也不是傻子,立刻就从火堆里开始扒拉,十几个火堆呢,一座山的野鸡都在这里,足够吃了。

  赤条条的程处默从水塘里跳出来,光着脚在地上跳着走,蹲在火堆边上就开始找泥疙瘩,用小木棍左挑右选的找出来一个比较大的,这才罢休。

  “处默,你好歹穿上短裤不行吗?知道你是鸟王,我们都承认,可是都拖到地上了,沾了灰就不好了吧。“

  “管他娘的那么多呢,都是爷们,谁没有,让你们涨涨见识也好。“

  “处默,你这就错了,这东西不是给男人看得,你需要给和男人不一样的那种人看才有威慑力。“长孙冲剥着自己的泥疙瘩,回头看了程处默一眼,好心的劝他。

  纨绔们吃东西很有趣,不约而同的把叫花鸡撕成两半,一半给身边的护卫,让他们也尝尝,然后自己才吃剩下的一半,李恪这个王爷也是如此。

  不知道半只鸡十几个大男人怎么分,但是看到那些护卫一脸感激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贵族的必修课之一,笼络人心。

  云家没这规矩,即使吃鸡也是一人一只,云家从来都是庄主吃什么,底下的人就吃什么,除了老奶奶例外,就剩下给孩子喂奶的那日暮了,再说刘进宝他们早就知道怎么做叫花鸡,乘早就给自己留了肥的,云烨用不着矫情。

  山里的野鸡其实很柴,没有油水,烤出来有些干吧,云烨撕了一只鸡腿就把剩下的给了光屁股的程处默,这家伙饭量一向都很大,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武将没有饭一斗肉十斤的饭量,也叫武将?“对云烨送过来的食物程处默从不拒绝,风卷残云的一扫而空。

  等大家安静下来,才发现李怀仁还是没有出现,这才让人担心起来。没人知道李怀仁藏在哪里,但是想到这家伙的身手,云烨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危险。

  果然,李怀仁匆匆的从树林后面走了过来,没有接云烨送过来的泥疙瘩,而是兴奋的说:“我发现孙道长他们的足迹了,就在后面,我仔细看过了。没错,就是能够满足六个人休息的一个临时棚子。“

  云烨抛下手里的泥疙瘩,随着李怀仁来到后面,一座简陋的竹棚就坐落在这里,里面堆满了枯枝败叶,伸手摸摸火塘,发现炉灰冰凉,云烨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失望之色。

  对于孙思邈,云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表述,实验证明了天花在人体的潜伏期最多二十天。但是出于完全,这个受人尊敬的长者宁可带着五个人在秦岭里流浪。也不肯靠近有人的地方,秦岭里并不荒凉,李家的祖庭楼观台就在附近,孙思邈如果去那里会得到最好的照顾,他没去。

  白鹿原就在山谷中间,那里常年都有人家,他在秦岭采药时。不止一次的去过白鹿原,到了那里,乡民们会给与他最热烈的欢迎。他也没去。

  哪怕抱着最恶毒的心思去佛家的道场草堂寺,他也会受到尊敬,这位道士还是没去,两个月的风雨交加,餐风露宿,不知道把这位圣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云烨扔下手里的灰烬,问李怀仁:“你判断一下,孙道长他们已经离开几日了?“

  “烨子,依我看,足有半个月了,”李怀仁的判断一定是准确的,或许这里还是离人群太近,孙思邈依然不放心,准备再深入一点。

  云烨抬头看看云遮雾绕的太白山,咬着牙说:“兄弟们,咱们的目标改变了,我们不再是来游玩的,我们一起去寻找孙道长,只要把孙道长请回来,一定是大功一件。”

  原本就闲的无所事事的纨绔们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全部轰然应允,派了几个家将赶回去告诉家里的大人,自己发现了孙道长的踪迹,准备再深入秦岭一些,把孙道长请回来。

  牵来的猎犬在棚子里嗅嗅,去没有新的目标出现,光是围着主人的腿脚打转,云烨知道,时间太久了,更何况最近总是下雨,有痕迹,也被大雨冲刷的点滴不剩。

  孙道长总是说秦岭是一座宝库,而且分地络之阴阳,从远古时期就被认为是华夏的三条龙脉中最重要的一条。

  而且,八水绕长安,七水出秦岭,长安一百零八个坊市,三十八个坊市有湖泊,不能不说是秦岭护卫了长安,也孕育了长安。

  孙道长喜欢水,也喜欢山,他是智者,也是仁者,云烨不觉得把最美的词汇加在他的头上是一种吹捧,反而认为,这些词语和他的行为比起来,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必须找到这位可敬的人,独自孤苦算什么,凭什么一个人就要把所有的苦难架在自己的肩膀上,现在那些躲在长安随时准备互相撕咬的人,凭什么得到他的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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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大秦岭

沿着能走人的山路,云烨与长孙冲,李怀仁兵分三路,各自沿着一条路向深山里进,不想错过一丝半点的希望唐砖。穿过一个峡谷,又翻了一座山,面前依然是延绵的群山,孙思邈就在山里,只是云深不知处。
  
   云烨不打算放弃,身后都是些精壮的汉子,在秦岭里不愁找不到食物,在全副武装的武士面前,任何猛兽都只不过是盘中餐而已。
  
   真正让他绝望是面前的这条古道,孙思邈不会主动到有人的地方。虽然已是午后,古道上依然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牛车,马车,驮马,独轮车,充斥了整条古道,还不时地有快马从古道的右侧穿行而过。
  
   正是这条五百多里穿山古道,把关中平原和富饶的巴蜀大地有限的连接在一起,这条具有血脉功能的狭窄通道就是大名鼎鼎的褒斜道。
  
   这也是一条多灾多难的古道,张良伙同刘邦为了施行自己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一把火烧光了栈道,诸葛亮因为大意丢了街亭,也不得不烧毁了一段栈道,史书上讲的理性,说这是战争思想的一次闪光,说书人笑开怀,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些大人物是如何骗过对手,上演一出出或悲或喜的权利闹剧,这些王八蛋就不知道修建一条褒斜道会死多少人吗?老梁家只是想开凿一小段,就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包括哪些被埋在山谷底部的民夫。帝王将相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能毫不犹豫的对一条血脉一样重要的道路下这样的毒手?
  
   谁会记得他们,当杀戮声渐渐平息,蜿蜒在秦岭腹地的古道上,只有来往不绝的商队,昼夜穿行;遍布秦岭的驿站把温暖的家书。传向南方与北方。面对绵延山岭和刚刚飘逝的烟云战事,过往的文人雅士,用手中的笔墨,留下了他们对大人物的慨叹。
  
   在与大汉历史纠葛最深的褒斜道两旁,镌刻着数量众多的汉代遗迹。
  
   十三块历经风雨,今天已经模糊不清的汉代石刻,就是两千多年以来,深刻影响着中国汉字演变和书法艺术走向的《汉魏十三品》。在此之前复杂难辨的篆字,到了汉代这个大变革的时期。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种更简洁,更便于书写与辨识的字体——隶书,把中华书法推向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文明高度。
  
   面对一个个斑驳遒劲,稳健雄厚的方块汉字。令人至今还能感到大汉王朝那囊括天地,气吞八荒的气象精神。
  
   “烨子,这里有个王八蛋居然写了一个错别字,就这样的德行也好意思刻在石头上?那哥哥我也找几个石匠把自己的名字也刻上,怎么样?别咧嘴,不丢人,错别字都能上去。哥哥我的名字一定不会写错,上去有什么不可能的。”
  
   程处默终于现了一件事,原来自己还是很有学问得,迫不及待的就跳出来显摆。
  
   “处默。你说的那个王八蛋的名字叫曹操。衮雪这两字是他和刘备争汉中失败之后在这里写的,当然还随手杀掉了杨修,一个比我差一点的聪明家伙。”
  
   “开什么玩笑,老曹会写错别字?他写的《长干行》我就很喜欢。千里无鸡鸣这样的好句,当初哥哥可是背过的。这个衮字明显少了水字旁,不是错字是什么。“
  
   “其实我也认为是老曹写错了,被手下人指出来了,老脸挂不住,就拿沟里的褒水说事,说什么有这样的河,还会缺水吗?“
  
   “他拿沟里的河水当水字旁?“
  
   “没错,史书上是这么说的,至于真实的情况,只有天才知道,我还知道有一个白痴写了“虫二”两个字,拾人牙慧的叫什么风月无边,都是这种无耻的格局。“
  
   “那哥哥以后写东西,是不是可以把木字旁去掉?俺是趴在桌子上写的,桌子是木头的,上好的金丝楠木!“
  
   “好了,处默,你不要安慰我了,咱们追错了路,没找到孙道长,没什么大事,大不了折头回去就是,不过我们的粮食快没了,整天吃肉会吃出毛病的,我就是因为这个才为道长担忧的,
  
   在野外的时间越长,体力就下降的越厉害到时候万一病,就一不可收拾了。“
  
   “没粮食?这不是商道吗,咱们两家的商队还会少了?就算是没有咱们家的,别人家的还没有吗?你看,牛叔叔家的商队不就过来了?问他们要粮食就是了。“
  
   程处默和云烨往道路中间一站,那些小商人都不敢过来,百十个全副武装的大汉头乱蓬蓬的,好似响马,又像山贼,胆小的都要跪下来喊“大王饶命了。“
  
   牛家的管事牛久也算是见过世面的,自家的商队一般没人敢动脑筋,凑到队伍前面一看,顿时就笑了,是云侯和程小公爷带着家将打劫呢。
  
   赶紧凑上去施礼:“侯爷,小公爷,您二位今天怎么有兴致玩响马这一套了,如果这堆人手里有红货,您二位说一声,小的这就把他们扒光了搜检。“
  
   程处默飞起一脚,就把牛久踹了一个跟头,大声说:“胡说八道,你他娘的听说过有侯爷和我这样的当小公爷的人物跑出来劫道的,没工夫废话,赶紧把给我们准备些吃食,这就要进山找人,赶紧的。“
  
   被踹了一脚的牛久也不生气,武将家里就这样子,不善言辞那就拿脚踹了,这两位和自家的公子没多少区别,连忙把商队里的粮食都给了程处默,自己不要紧,到前面的驿站再补充就是了,可是商队里的粮食不多,侯爷那里百十条汉子呢。
  
   牛久在商队还是有些脸面的,招呼一声,就把其他商人手里的粮食都搜集了起来,打好包裹,送了过来。
  
   “牛久,回去以后给家里带个信,就说我们现了孙先生的踪迹,正在搜检,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找到先生的,叫家里不要担心。“
  
   牛久点头应是,云烨把粮食分担在每个人的身上,挥挥手,就再一次钻进山里,这一回,如果再找不到,就只好打道回府了,莽莽群山想要找到六个人实在是和大海捞针没有区别。
  
   长安三千金世界,终南百万玉楼台”,“一片白云遮不住,满山红叶尽为僧,就足以说明山里面的道士和尚到底有多少,云烨不想掺乎佛道两家的纠纷,无奈,这秦岭里到处都是道观和寺庙,事实上他们才是秦岭的主人,想要知道孙思邈的踪迹就必须向他们打听。
  
   奇怪的是不管是道观,还是寺庙,似乎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观门紧闭,寺门也合的严实,就算是有应门的,也往往拎着棍子或者扁担,眼神凶恶,态度嚣张。
  
   “烨子,这些狗日的要是再拿那种眼神看老子,我就活劈了他。“走了三家寺庙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程处默不由自主的急,脾气也变的暴躁起来。
  
   不行啊,必须修整了,在这样下去,找不到孙道长,先把自己拖垮了,每个人都是一副疲惫的模样,在山里不知不觉的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漫山的阔叶林经霜之后,就变成橘红色,霜冻的越是厉害,叶子的颜色就越的红艳,远远望去,就像一片燃烧的火海。
  
   云烨就把营地安排在山口,这是他和长孙冲,李怀仁约好的汇合地,明日如果还不能见到孙先生,就要回家了,云烨没有理由把长安城里的大纨绔们都困在秦岭里。
  
   人6续都回来了,长孙冲,李怀仁都是空手而归,当一个人存心躲着别人的时候,想要找到难度太大了,孙思邈出于对天花的恐惧,执拗的认为自己身体里还有那种类似小虫子一样的东西存在,按照他的理论,人体的循环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不经过若干个循环不可能将身体的余毒排干净,为了保险,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最大的循环值,那就是半年,不到半年,他是不会出来的,老道的脾气云烨太了解了。
  
   一个月的餐风露宿,纨绔们早就没了刚来时的热情,现在支撑他们继续留在秦岭的原因,就是因为没人提出回家,都在咬着牙,等着第一个懦夫的出现,面子比命重要,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很可惜没有一个人提前退出,就算是已经闹了三天肚子的柴令武也没有。
  
   今晚月明星稀,是一个好日子,每个人都缩在毯子里看着天空呆,远处飘过来一缕阴云,可怕的是这股阴云居然会出轰隆隆的巨响,顷刻间密密的覆盖在天空,当所有人都毛骨悚然之时,云烨翻了个身对他们说:“没什么要紧的,这是南飞的鸟群,白天不敢过山口,这里猛禽很多,所以就选择了晚上,不要奇怪,有时候鸟也是很聪明的,你需要担心的是别让鸟粪沾到你的身上。“
  
   有些飞鸟几乎是贴着众人的头顶飞了过去,有了云烨的一番话,大家也就安静下来,躺在地上看一个有一个的飞鸟从头顶快的掠过。
  
   隐隐约约的有惨叫声传来,还有火光,有些鸟居然直接飞到有光亮的地方去了,云烨听到了,捂住耳朵继续睡觉,身边的李恪觉得自己该去看看,毕竟自己是皇子。
  
   才准备起身,就被云烨按住,塞回毯子里,低声的告诉他:“外面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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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神仙的烦恼

  李恪很明显的还不成熟,你只要听听长孙冲,李怀仁和其他纨绔忽然响起来的呼噜声,就知道成熟与青涩的差别,全世界的贵族都知道和尚一定会和道士打起来,皇帝也知道,但是和尚和道士都不在万民册里,官府的赋税账册里也没有这些人的名字,那就不算是皇帝的子民,所以李二不在乎死几个和尚活着道士的。
  
  李二现在非常的讲理,你给我纳税,我给你保护,天经地义,童叟无欺,所以贫民百姓死一个就是大事,一定是要追查到底的,和尚死了,还是道士死了,则无关紧要,自从上回云烨和他说了契约精神之后,他就自诩自己是一个很尊重契约的好皇帝。
  
  这次大庆典之初,李二就把监狱里所有的死刑犯放回家,让他们与家人团圆三天,三天后就必须自己领死,这事啊周文王干过,被人家称颂为万世贤君,在得到天可汗的大帽子之后,李二就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是万世贤君的料子,三百多名死刑犯大哭着回了家,感恩戴德之极。
  
  果然,大唐皇帝陛下就是万世贤君,三天后死刑犯全部都自己回到监牢里,穿的干干净净的等待死亡的降临,这下子,全天下的子民都在赞叹皇帝的仁德,高兴之下的李二大笔一挥,赦免了全部死囚,让满朝文武目瞪口呆。
  
  最悲苦的就算是百骑司大首领,自己和手下为了皇帝陛下的美名,整整三天都在暗地里监视那些死囚,关中人性子暴虐,杀了人的有几个好的,不逃跑才是怪事情,百骑司费尽心力的把那些要逃跑的家伙一个个的逮回来,最凶悍的一个家伙都跑到潼关了,为了抓他,百骑司一个战死,四个受伤,才抓住这个家伙,虽然免不了暗地里给他一点苦头吃,但是为了皇帝的面子,还是把他送回了监狱。
  
  当那个家伙听说自己居然被赦免,狂笑着就要上青楼嫖ji,完全不顾百骑司众人铁青的脸色,虽然这个家伙当天晚上就死在了ji女的床上,那也是乐极生悲,据说死的香艳无比。
  
  云烨从来都不相信死刑犯会因为感念皇帝的恩德而自己回来引颈受戮,这世上哪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是自己,跑的一定比那个跑到潼关的家伙都快。
  
  这是大祥瑞,必须百官上表祝贺,云烨愁了一晚上,很想画一张猪头送上去,可是又没胆子,只好那任务布置给小武,必须给师傅写一篇花团锦簇的马屁文章,明天师父要用,不敢耽搁。
  
  魏征为这事病了十天,当大朝会的时候云烨讥诮的看着他的时候,避无可避的魏征只能以袖掩面,落荒而逃。
  
  现在又是这种事情,李恪还没有被污染,总想着自己这里好大一群武士,应该去阻止惨案的发生,也有能力可以阻止。
  
  “在南诏这个地方,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冇,那里的一些部族最喜欢把五种毒物放在一个盆子里养,养的结果就是盆子里只剩下一种,然后再把这组胜利的毒物和其他胜利的毒物凑齐五种,再接着放在一个盆子里养,经过也不知道多少轮这样的厮杀之后,留下来的一定是所有毒物中最恐怖的一个,这时候,饲养毒物的主人就会用自己的心头血来饲养这只毒物,据说可以达到与毒物心灵相通的把结果,最后把这个毒物活活闷死,焙干研成粉末,就成了蛊毒,使之害人无往而不利?”
  
  “烨子,这些传奇我也知道哦,我还知道金蚕蛊扫屋子的故事,你要不要听听?”李恪谈话的兴趣大增,不由得开口问云烨。
  
  “既然想说话了,那就闭嘴,睡觉,谁要听的讲什么鬼故事,只要你不去想那些着火的地方,随便你想什么。”
  
  “你这是在欺负人,没头没尾的讲一个破故事,才把人家谈话的心思勾引起来,你又要睡觉,不行你得听我把故事讲完。”
  
  “滚蛋,离我远一点,一个大男人动不动人家,人家的,叫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男子汉大丈夫,变得女兮兮的,不许靠近我。”
  
  无奈的李恪只好再一次钻进毯子,瞅着天上的大月亮发愣,鸟群飞过有一阵子了,远处的喊杀声也渐渐平息,直到燃烧的火堆被扑灭,秦岭也再一次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烨宣布今日回家,纨绔们一边掩饰不住自己的欢喜,一边又抱怨这次秦岭之行玩的不够痛快,程处默想说两句,有闭上嘴,这次秦岭的行动,纨绔们表现的已经足够好。
  
  等早饭的间隙,纨绔们都围在一起小声的讨论着昨夜发生的事情,自己躺在毯子里睡觉,不代表家将不去,把自己得到的消息说出来综合一下,就生动的描绘出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么说,昨夜受到袭击的是金阁寺?金阁寺的长老还来过我家,为我祖母祈福,算得上是一位得道的高僧,家将说死伤的很多,也不知道有没有长老,如果有,那真是太可惜了,袭击者是道士,家将们听到杂毛,秃驴这两种称谓,那就是说,他们到底是撕破脸了,从口角之争,发展到真刀真枪的较量了,不过,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还是回我们的家为好,
  
  烨子,这段时间我还是住到我家玉山别墅里好一些,没事的时候去听听先生们讲课也不错,就不知道李纲先生还亲自授课不?“
  
  长孙冲很明显的有其他事情不愿意说,粗枝大叶的给大家分析了昨夜的那场火拼,就把话题绕开,说起玉山别墅来了。
  
  都是富贵人家,即使没有别墅在玉山的,也说好了去找相熟的人家去借,总之纨绔们受够了荒山野地的生活,准备享受一下精致的别墅休假生活。
  
  秦岭里骑不了马,所有人的马都被放在饿狼屿,教给了蓝田县的主簿看管,自己回去后再和他清算马料这些东西的费用,主簿先生在这一点上绝对不会有半点通融的。
  
  柴令武躺在滑竿里,无聊的张着嘴巴四处张望,秋日的山景姹紫嫣红,还是很有看头的,常年在长安城里待着也确实有些无趣。
  
  当他目送一只离群的孤雁飞到天边的时候,忽然一挺身从滑竿上蹦了下来,拉着云烨的手,啊吧,啊吧的说个不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云烨的眼泪一下子就滚落下来,前面半山腰的位置上,孙思邈衣衫破烂,拄着一根木杖,笑吟吟的看着他们。
  
  人群一下子就疯了,欢呼一声就涌了过去,程处默第一个到达,离着十丈远,就一个头磕了下去,长孙冲,李怀仁,尉迟大傻,包括李恪都毫不犹豫的纳头就拜,这时候在孙思邈的面前没有什么公子王孙,有的只是一群年少的晚辈。
  
  云烨拉着孙思邈的手说:“您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身体可还安好?”
  
  孙思邈笑着把纨绔们一个个扶起来,这个在后脑勺拍一把,那个训斥两句,最后谢了他们的一片深情hòu义,少年禁不住又欢呼起来。
  
  云烨看到孙思邈身后的五个药人,一个个头发胡须都分不清楚,乱草一样,但是精神都不差,背着竹筐,里面都是药材。
  
  “他们五个以后决定跟着我炼药了,冇你去把他们的家眷迁到玉山,这一回是老道对不起他们,都是不错的好汉子。”
  
  找到了孙思邈,军心自然大振,长孙冲本来有些阴郁的脸,现在也变得开朗,孙思邈就是不愿意看到和尚道士砍砍杀杀的,这才会出山,牛痘的成功给孙思邈增添了无数的光环,现在说他不是神仙,都没人相信。
  
  硬是把孙思邈请上了滑竿,纨绔们轮流抬着老孙走,闹肚子的柴令武随侍在一边,不停地给老孙讲述自己这些人是如何的辛苦,不过最后结尾的时候总要说,就是累死都值得,这回进山,也许是他从小长到现在最辛苦的一段旅程,找到孙先生这样的大功,让这个少年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老孙抓过他的手摸了一把脉,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子,让柴令武吞下去,不要喝水,硬吞下去就好,治疗拉肚子这样的病,有奇效。
  
  路过金阁寺的时候,看到焦黑的残垣断壁,孙思邈长叹一口气,却没有停留,那些和尚们看他的目光是那样的仇恨,这让老孙心头顿时沉重了许多。
  
  一路走来,被烧毁的可不光有寺庙,还有许多的道观,那些无处可去的道士见到孙思邈都是嚎啕大哭,指着寺庙的方向控诉和尚们是如何的凶残,请求孙神仙救救道观,救救日益颓废的道门。
  
  面对他们孙思邈还是一言不发,问云烨要了最好的伤药替他们包扎,自己还去大门清洗被砸坏的牌匾,在纨绔们的帮助下把神像一一复位,自己一个人在大殿里打坐了两个时辰,外表没有变化,只是精神委顿了好多,经常性的一整天都一言不发,云烨给他端来的米粥,也只喝小半碗,没有食欲,神仙也有无穷无尽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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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到处都是断肠人

  云烨以为所有的争斗只会出现在长安。谁能料到整个长安风平浪静,不要说杀人,和尚道士们连吵嘴这种事都没有,和尚还是在继续自己的水陆道场,道士们则忙着给百姓家里送平安符,好些白发飘飘的道士拎着拂尘,下到各个坊市给看不起病的人免费看病,并且连药都大度的赠送。
  
  孙思邈坚持要回自己的小道观,短时间不准备回玉山,看着他孤独的走进道观,云烨心情沉重的命令刘进宝带着护卫守在道观外面,只要有丝毫的风吹草动就必须禀告,自己会马上带着大队人马赶到。
  
  云烨才做好安排,一队右威卫的骑兵就飞驰过来,为首的校尉黑着脸赶走了所有的人,当云烨亮出腰牌,告诉他自己是一位侯爷的时候,那个军官也没有给一点面子,左武卫和右威卫从来都是冤家对头,用不着给谁面子。
  
  李二安排的很好,不要说只派来一队百人的将士,就是只有一个府兵给孙思邈看门,和尚们也不敢打上门来。
  
  李二的大礼仪还在继续,听说要八十一天才算是圆满,决定走一趟左武卫,准备探听些消息,长安安静的太诡异。进了军营,发现了很多陌生的将领,原来的老熟人不是被调到别的卫所,就是转成了文官,老赖抱着自己的东西站在营帐门口,苦笑着和云烨打招呼:“侯爷,您怎么来了,程帅进了柱国衔,今后不再管理营中琐事,只有出任一路总管,才能重新带兵,现在的管营是杜大将军,你要找大将军?”
  
  “老赖,你搬着东西去哪,我记得你除了打仗好像就不会别的,这是要离开军营去哪?‘一句话把这个挨了三刀都面不改色依然大呼战斗的硬汉子问得眼圈泛红。
  
  “侯爷,您知道末将是个什么料,你要末将带兵冲杀,刀山火海末将都敢闯,可是现在,杜大将军要考校兵法,末将虽然识得几个字那里是那些后来的娃娃们的对手,两军交战,统帅当然要文武兼资,可我这样的游击将军不就是遵照大将军的命令照顾好弟兄们奋力拼杀用的吗?为何要问我粮草军资的事情为何要我知道一个月的某一天月亮在那?末将手下一千五百人,冲杀起来锋矢阵最佳,防守起来五花阵就好,这是在战场上检验过的,是最好的,为什么末将要知道偃月阵?末将就问了两句立马被开革出营,侯爷,您帮末将去求求情,放过俺这回,俺再也不敢了。“
  
  看着扑倒在脚下委屈的嚎啕大哭的汉子,云烨心里很不是滋味,李二这是在给自己的军队更新换代,先把老帅们捧得高高的再派人接收营盘,没了老帅们撑腰,像老赖他们这样的小虾米,还不是任人摆布?
  
  李二真的以为有了炸冇药就能百战百胜?不再需要这些勇猛之士了?不见得吧,现在的炸冇药冇还处在最原始的状态,说句不好听的话,威慑力远远不够,刚开始或许能给敌人一个惊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战事的频繁,炸冇药的性质迟早会被敌人摸清楚,那时候你少了勇猛的悍将,怎么应对那些了解炸冇药知道炸冇药的敌人?
  
  别人不清楚,云烨会不知道?在枪这种东西发明之前,弓箭长矛依然是主力兵种,少不了的,至于枪炮,现在的大唐,铜用来造铜钱都不够,哪有余力造大炮,再一个,大炮这东西需要的技术太多,云烨自认没这个本事凭现在的原始手段就造出枪炮。
  
  自己炼的地条钢,打几把刀子还凑活,要是浇筑大炮,一百们有一门成功就算是李家祖先显灵了,最可怕的是造出来之后,你还不知道哪一门是好的,哪一门是坏的,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气泡,裂纹都在铸件里面,在没有探测仪的时代,只能靠猜的。
  
  等老赖哭的差不多了,就对他说:“哭什么,左武卫什么时候出了你这样的孬蛋,这里待不住,咱们换地方就是,老杜不要你,那是他没眼光,都是当兵吃粮,那就到我这里来吧,我去和老杜说说,收回你的开革令,换成调令,去岭南水师大营报道,正好,侯爷我准备成立陆战队,你去陆战队里当继续当游击,老人里还有谁待不住,都叫过来。“
  
  老赖几乎高兴地要跳起来,岭南水师说是地方守备的军队,可是大营居然在长安,每年只需要走两趟岭南,押运物资回来就好,听说现在一个个都肥的流油,侯爷把海边猪都不吃的海带都卖出天价,现在长安人吃海带都成习惯了,不愁没有粮秣发放。
  
  手里的东西往旁边一扔,就窜回军舍,不一会就带了七八个老人走了过来,见了云烨齐刷刷的单膝跪地,称呼大帅,军营里对于一应主将都叫大帅。
  
  有了大帅撑腰,自然胆气壮了许多,刚才还垂头丧气的老赖,这时候立马就恢复了平日里的豪迈气质,说话声音也大了许多。
  
  一个穿着铠甲的年轻军官走过来大声的斥骂老赖:‘你这黑贼,已经被大帅开革,还不滚出营地,等着砍头哪?“
  
  又抬手指着骑在马上的云烨刚要大骂,就被云烨一马鞭抽在脸上,到底是军营的汉子,挨了一鞭子,也不畏惧,吐了一口血唾沫,看样子准备说比刚才还要难听的话,并且把刀都要拔出来了。
  
  他居然指着脸对并烨说:“小子,有种的给爷爷再来一鞭子,一鞭子爷爷挨得不过瘾。”
  
  听他这么说,云烨自然不会客气,这几年玩马鞭子也玩出一些道道来,两尺长的马鞭子带着哨音就抽在了这家伙的脸上,第一鞭子是在抽嘴,第二鞭子结结实实的抽在眉心,等他松开捂着脸的手,那张脸已经见不得人了。
  
  云烨低头对那个军官说:“我又抽了一鞭子,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再来一下?年轻校尉就像被激怒的狮子,跳起来就要找云烨拼命,拳头还没到云烨跟前,一个腰牌就垂在他的眼前,上面写着左武卫行军长史背面的桃心圈圈里写着一个醒目的云字。
  
  刚才不知道他还可以装傻,现在知道了,再敢冒犯云烨,就立马会被云烨身后的老赖他们给剁成肉泥,冒犯长官这一条军律,就足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还没等云烨说话,一个四十余岁,留着三绺长须的白面男子就笑着走了过来,大声的和云烨打招呼:“哎呀呀,云侯,那阵风把您给吹过来了,一向听说您在水军得意,没想到您还是左武卫的长史,杜预失礼了,主要是的腰牌太多,哥哥没记清楚啊,莫怪,莫怪。“
  
  “老杜,你是知道的,我这个长史就是挂个牌牌,欺负一下小兵用的,你们不用管我,我今天来呢,就是为了这几个不争气的属下来的,听说他们连大将军的基本考核都过不了,丢人啊,准备带回水师去再重新调教,调教,老杜,这个面子你可得给兄弟我啊。“
  
  杜预是杜如晦的侄子,这次被安排进左武卫的官职就是行军长史,但是李二好像忘了,这个职位虽然从云烨的身上卸下来了,牌牌却没有收回来,他见云烨的时候,十次里面有A次是在发怒,还有两次一定是乐不可支,所以他忘冇记了,云烨也假装忘记了,有了这个牌牌,宵禁之后可以在大街上瞎溜达也没人过问,有了这个牌牌,可以随便欺负人而不必担负后果,就像现在一样。
  
  杜预嘿嘿一笑说:“云侯不忘旧情,实在是让兄弟敬佩,只不过这几个人都有一点小问题,担心会给云侯惹来麻烦。“
  
  “什么小问题,有麻烦也是杜相的麻烦,当年工部的事情,杜相一句话,就让小弟差点、成为穷光蛋,就不知杜兄现在是不是也要说同样的话。“
  
  云烨不必给杜预颜面,上次如果不是杜如晦多嘴,自己根本就用不着盖什么皇宫,现在好了,一座万民殿,彻底成了万民宫殿群,工程量暴涨了一倍还多,到现在都没有完工,云家的好些工匠都被圈在那里回不了家。让云烨很不满意。
  
  杜预知道自己惹不起云烨,真正激怒了云烨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他叔叔杜如晦,也差点脱层皮,如今,云烨的爵位已经与国同休,算得上是天子面前的第一宠臣,得罪了没好处,这几个人的能力他很清楚,原来准备放在手里拿捏一番,再为自己所用,谁知道偏偏被云烨捡了便宜。
  
  从云烨手里拿过那面行军长史的牌子,揣进自己的怀里,叹息一声就命军中文书去给老赖几人开具了调令,五品一下的小武官,还用不着皇帝点头。
  
  云烨自己也写了任命文书,命刘进宝带着他们去渭河边上报道,自己死气沉沉的往家里赶,大环境下的小人物命运,从来就不曾掌握在自己手里。
  
  老赖他们如此,孙思邈如此,李承乾大栖,也是如此,恍惚间,云烨有些怀念自己那个充满了怨愤的时代,至少,可以说,不像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憋在心里,给谁都不能解释,给谁也不能说。

[ 本帖最后由 410015896 于 2013-6-9 2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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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饿鬼上门

      长安城阴云低徊,路上的行人脚步匆匆,青衣小帽的仆役说话的声音都小了三分,李二的龙威笼罩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让所有人都不得开心颜。
  
  最底层的百姓反而是最平静的,虽然也有一点紧张,但是绝对没有高门大户们的那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在长安这座城市里,见识过太多的权力更迭,兴衰荣辱,如果第二天起来,发现皇帝换人了,他们都不会有太多的惊讶,他们对于工钱的变化,要比对朝堂的变化关心的多。
  
  云烨懒洋洋的躺在房间里,辛月,那日暮卖力的在他身上揉按,一个多月的野外生涯,让他白皙的肩背多出来几分肌肉的轮廓,对于云烨发出的怪叫,两个女人无动于衷,不管怎么样,只要这个男人回来就好。
  
  把手放在辛月丰冇满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被人家在手上抽了一下,小动作被那日暮看到了,就觉得丈夫很可怜,抓过丈夫的手,放在自己的屁股上,还冲着辛月嘻嘻的笑……
  
  秦岭里发生的事情瞒不住人,金阁寺死了三十七位僧人,云台观死了十四位道士。官府给出的答案是正在追查凶手。
  
  不过听说刑部最为老辣的办案高手都被远远地派到延州调查猛虎食人案。那么调查出家人死亡的任务就被分派给了新晋的捕头,听说也是一个猛人,名字叫贺天殇,据说生有一对阴阳眼,左眼看阳,右眼看阴,无数奸恶之徒被他送进了法场。
  
  一个不小心采错了花的采花贼,被他狂追了三千里,最后在河东之地被他擒获,只是送回长安的时候,这个采花贼已经没有人样子了,五肢去其三,眼耳鼻,只剩下几个洞,他还大度的替采花贼求情,请求官府免了采花贼的死刑,改为坐牢,而且遇赦不赦。
  
  每年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忌日,贺天殇都要用铁链子牵着赤身裸体的采花贼去给小女孩上坟,每回都要招摇过市,已经持续了三年,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长安市上的采花贼绝迹了。
  
  如今这位铁血捕头就站在云家的门廊下,递了帖子求见云侯,管家认为太丢人,那有侯爷见捕快的,随手就把帖子搁在门房,让他等着,自己到隔壁的院子找账房先生喝酒下棋去了。
  
  贺天殇知道自己会遭遇怎样的待遇,所以并不着急,标枪一样的站在云家门前,等候云侯的传见,从早上一直到日落,云府的侧门都没有开,只有后门里进进出出的仆役丫鬟,所有人权当他不存在,有些仆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鄙夷的瞄一眼,觉得这人很讨厌。
  
  净街鼓响起来的时候,贺天殇朝着大门拱拱手,就转身离去,躲在大门后面从门缝里看他的仆役们嘿嘿的笑着,嘲弄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吏。
  
  住在长安很讨厌,开市的鼓声不管你愿意冇不愿意,总是往你耳朵里钻,云烨痛苦地睁开眼睛,从腰上扒拉下来一条腿,有从脖子上去掉一只胳膊,那日暮睡觉总是不老实,辛月光光的躺在最里面,可怜得很,没被子盖,只能蜷缩成一团,这个世界上论到抢被子,那日暮绝对是第一高手,自己的被子在床底下,辛月的被子在身子底下,现在云烨的被子也有一大半在她的身上。
  
  云烨挠挠头,记得昨晚最后睡觉的时候辛月在中间的,为什么中间就成了那日暮的地方?辛月贴着墙,那日暮的一只脚还蹬在辛月的背上,自己半个身子在床外面,翻个身就会掉下去。
  
  赶紧把那日暮的那条腿收回来,再把被子给辛月盖上,要是等辛月醒来,那日暮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盖被子的动静大了一些,辛月打个哈欠也醒了,睁开眼睛看到云烨在给她盖被子,笑着说了声“夫君。”
  
  “日头还早,再睡一会,昨晚太累了,我去告诉厨房让他们给你熬些粥喝。”云烨摸着辛月的头发安慰她,辛月缩着脖子吃吃的笑,大概也想起了昨夜的荒唐,有些害羞。
  
  用柳树枝子捅完牙,再嚼了一片橙皮香嘴,洗干净了脸,这才精神抖擞的准备迎接新的一天,适当的锻炼还是很有好处的,昨夜荒唐到了三更天,今日依然龙精虎猛的,很不错。
  
  撵走了送饭的丫鬟,自己端着木盘,准备一家三口来一个浪漫的床上早餐。进了门,就知道自己想要浪漫一把纯粹就是奢望,辛月正骑在那日暮的腰上,拿巴掌抽那日暮的屁股,那日暮咬着牙不叫唤,辛月的手很重,屁股上都有手印子了。
  
  “好了,好了,不就是抢你被子吗,至于总是欺负她。”云烨头疼的把盘子放在桌子上,把辛月从那日暮的身上抱下来,从地上捡起她那件绿色的胸围子递给她。那日暮则一脸委屈的要云烨给她穿衣服。
  
  看着云烨帮那日暮穿衣服,辛月咬着牙说:“你就好好的贯,现在越发的没规矩了,昨晚赖在床上不走,还把我蹬了一夜,要不是她又抢被子,又蹬我,我还不知道,以为腰疼是受了风寒,你还一大早的给我盖被子替她遮掩,哼,总有一天她会爬到你头上睡。”
  
  “我婆娘趴在我头上睡又怎么了,只要我不喊脖子疼,有什么关系有本事你也来。”
  
  见云烨训斥辛月,那日暮就喜欢,把头靠在云烨怀里娇气,还冲着辛月伸出长腿摆弄脚趾头,这下子完了,辛月拽过长腿,在那日暮的屁股上狠狠地掐了几下。
  
  穿个衣服就穿了半个时辰,明明每回都是那日暮吃亏,她偏偏还要撩拨辛月,被打了还乐此不疲,弄不明白女人心思,只是早饭全凉了。
  
  辛月招呼丫鬟重新拿热的饭菜来,云烨从不吃热过的饭菜,夫妻多年早就清楚。现在云家大少爷的名头早就是云宝宝的了,两岁的孩子刚学会走路,一到大厅里,傻乎乎的给爹娘行礼,看他手抱在胸前,撅屁股的样子,让云烨心疼的不得了,抱在怀里,拿了一个肉包子就要喂儿子,辛月恼火的推开丈夫的手说:“孩子还小,吃不了那些东西。”
  
  “胡说八道,我两岁的时候,我师父就拿肉骨头喂我,虽然没有肉,啃骨头就是为了练牙,谁家孩子两岁了还吃奶,今后不许。”
  
  话一说出来,跟了云宝宝两年的乳娘立刻就眼泪哗哗的,其实云烨到现在都没搞清楚,这个时候的女人,为什么会有两三年之久的哺乳期,当年自己的孩子不过吃了一年的奶水。两岁的时候,青菜,米饭,大鱼大肉的就开始招呼了,云宝宝现在还吃奶,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出于对奶**尊敬,云烨就说:“韩家的,你不用伤心,孩子只是不吃奶水罢了,夫人喂了这孩子快一年,你也喂了一年,夫人是他的母亲,是该的,但是你的恩情云家不会忘,只要你喜欢,就一直照看这孩子长大吧,但是奶水就不必喂了,云家的孩子今后喂奶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半,长了牙,就该吃饭。”
  
  由于云烨是在大厅里说的,辛月,那日暮即使再不愿意,也只能点头答应,并且以后会严格遵照执行,这就是家主权利的威严性所决定的。
  
  云宝宝估计也不喜冇欢吃奶了,那东西什么味道都没有,那里有大肉包子吃起来过瘾,虽然只是一个包子皮,还是吃的津津有味,并且在不停的窥伺他老冇子碗里的小米粥。
  
  丫头还小,云烨抱了一会,就换了两身衣服,虽然云烨不在意,但是辛月绝对不会允许带着尿骚味的侯爷出现在长安大街上。
  
  吃完饭,云烨在院子里看书,书院送来了元章先生的《文字考据》一书,这本书的目的在于要推翻仓颉造字的传说,他认为现在的文字都是从生活中得来的,或许仓颉进行加工整理,但是文字的出现绝对要早于他的时代。
  
  他在拿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到现在的各种字体做了比较研究,把同样的字逐一列出,就看到了一条明显的发展脉络,的确了不起。是一本好书。
  
  书院现在总有新书出现,赵延陵拿了一笔钱,雇了很多人,在不同的地点,同样的时间观察星象,他发现岭南看到的星象就和北海看到的星象不同,所以也就很烧包的给自己也印了一本《天像论》,这是一本除了他,谁都看不懂的书,云烨也不懂,赵延陵说那个当初和自己辩论《甘石星经》的卢寿卢子安或许能看懂,只可惜那样一个高人,被云烨给活活气的吐血而亡,可惜了,世间又少了一个知音。
  
  合上书卷,拿着书卷子敲敲脑袋,看着桌子上高高的一摞子图书,心中满是得意,都是书院最近的成果,云烨要求书院的作品不要求把语言精练到极致,用不着省印书的人工,和显摆自己的学问,先把事情交代清楚才是最重要的,绝对不允许出现“积木,连车,纺车成。”这种白痴一样的介绍,谁他娘的可以从这七个字里知道纺车是怎么制造的。
  
  书院现在连公告都是印出来的,再用这样的语言,就是在侮辱人了,李纲先生,元章先生也是大为赞成,认为写书就是给人看的,想把自己知道的学识传播开来,你写的云山雾罩的,谁能弄明白,写的越是直白,受众就越多,知识传播开来不好么?

[ 本帖最后由 410015896 于 2013-6-10 22: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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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节弱小的屠龙手(求票)



  管家已经探了好机会脑袋,也不知有什么事,不过看样子不会是什么大事,不是大事就不该管,这个家是辛月和那日暮的,她们喜欢管这些小事情,自己总是早出晚归的,家里的事情不了解,万一管错了,会伤了辛月的威仪,所以不管为妙。

  这是一封书信,李靖的,他在信里说自己的《六军镜》已经完成,问云烨有没有胆子给印出来卖的满世界都是?为了支援云烨,他决定只要一文钱的稿费。

  太好了,这个必须赞成,书院就是教书,印书的,《孙子》《孟德书》《六韬》《吴子》《尉缭子》都已经做到了书院学生人手一本了,上回李二来书院还从书院图书馆借走了十几本,相对于书,他更喜欢自己那本编号零零零零一的借书证,还非常无耻的把第二号借书证给了长孙。

  他连《史记》这种大路书都借,虽然说这些书都是经过玉山,元章,金竹先生编校过,特意分了段落,你也不能一借就是三个月不还,这不行,口子一开,到时候王公贵族每个人都这么干,图书馆的书还有的剩么?

  反正今天闲着没事,去皇宫里催一催书,读书人偷书不算偷的恶习,不能给他们养,现在那个贵族来到书院要是不顺路借走几本书,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到过玉山,天杀的尉迟老傻,《素女心经》不是黄色读物,你一个只能勉强看懂书信的家伙看得懂那些深奥险蜮的文字?许敬宗已经抱怨好多回了,说图书馆的藏书在迅速减少,只见借出,不见送还,好些不要脸的把书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冒充自己的藏书,他见了不止一两次了。

  今天是大朝会,现在一定没有下朝,自己到太极宫去催书。一定很有效果,文人做起贼来,尤为可恶。

  想到这里,云烨吩咐备马,穿好官服就要去皇宫,路不远,走两条街就到了,兴化坊就是占着这个便宜才卖的如此贵。

  辛月打扮的花蝴蝶一样的跑过来。她一般不这么打扮,一打扮就是要去和那些贵妇们去看马球,云烨看了两回,就对这种运动嗤之以鼻,缓慢的节奏,不大的场地里马就跑不起来,撞在一起也没有足球运动撞在一起好看,书院的足球现在正在向野蛮化发展,不少牛高马大的壮汉颇受球场边上的无聊女士们的欢迎。

  “夫君,今日校场上有马球。您不是也没事吗,陪妾身去看球赛如何。今日是韩王和寿王家的比赛,据说赌注是一只华龙簪,上面的宝石就有核桃大,最是华贵不过,陪妾身去看看吧,您还没有陪我们看过马球呢。”

  看着辛月的的小妇人摸样,云烨那里还记得自己要去催书这件事。马球,今天就去看马球,瞅见那日暮偷偷的往过看。两忙改口:“去,当然去,全家都去。”

  那日暮把女儿塞给奶妈就快快的赶过来,还是素面朝天站在云烨边上,辛月的脸色顿时就变黑了,那日暮仗着自己好看,这是在故意气她。

  气归气,球赛还是要看,不许那日暮和自己并排走路,必须垂着头走在后面,妾么,就该有点妾的自觉。

  骄傲的那日暮从来都不知道低头这回事,把头昂的高高的,那气度跟女王差不多,辛月总是要摁她的脑袋,看得云烨头疼,从怀里掏出一包奶糖递给那日暮,这招管用,那日暮立刻就低着头吃自己的奶糖,再也不抬头了,因为她只要一吃好东西就会流口水,这草原上养成的习惯总也改不掉。

  马车才出门就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传过来:“刑部微末小吏贺天殇见过侯爷,下官有罪案要请侯爷验证,请侯爷拨亢一见。”

  云烨听到这话,掀帘子从马车上下来,很恼火,谁喜欢见刑部的那些恶鬼,现在居然在街口就大声嚷嚷,懂不懂规矩,就算是刑部尚书李绩,为了公事也需要依例拜见,云家不是一个排不进官品的小官能进的。

  面前站着一个青衣小吏,衣袍都很旧了,鞋子上甚至于还有补丁,腰间挂着一柄横刀,从明亮的黄铜刀锷上能看得出来这把刀用了已经很久了,说不定是祖传的,人虽然低头施礼,但是腰板挺得笔直,见云烨下了马车继续说:“云侯,下官失礼,但是事关五十一条人命,还请侯爷恕罪,等罪案查清,下官一定前来认罚。”

  腰硬的人一般胆子也硬,别的捕头到了云家估计连头都不敢抬,但是这个人居然敢当街叫住一个侯爵,要求他配合自己查案子,云烨对着个人忽然有了兴趣,看他的装扮家境一定不好,难道说这个人想借自己来成全名声?

  “既然你已经叫住了,本侯也出来了,有什么就问,我赶着去看马球,至于惩罚之类的,我会问李尚书。”

  贺天殇脸上有一丝黯然,但是依然抬起头问云烨:“敢问侯爷,您九月三十日身在何方?身边还有谁,在那里干什么?请侯爷回答。”

  “哦,九月三十啊,当时我在秦岭,带着好些人打猎,都是勇猛之士,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如果没有,那我就去看马球了。”

  云烨抱着胳膊看着面前的捕快,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法子从自己嘴里问出那夜发生的事情,别人遇到这种案子躲都来不及,只有他接了,不知道是被同僚害了,还是自己接的。

  “侯爷有所不知,就在当夜,秦岭金阁寺,云台观各有极重的死伤,两家主事之人都是一问三不知,不知道侯爷有没有看见当晚发生了什么事,据小的调查,您当晚就夜宿在离他们两家不远的地方。”

  “人家主事之人都不在乎发生了什么事,你一个小小的捕快为何要追根问底?如果你没地方推了,本侯给你出个主意,你看啊,本侯当晚就在案发地,而且身边有很多彪悍之辈,你干脆告诉上官,我因为讨厌秃驴和杂毛,就带着人把他们干掉了,你看这样汇报如何?”

  听到云烨在调侃自己,贺天殇咬着牙说:“侯爷,下官的官位再小,也是官,大唐律法规定下官有辨恶查奸之职,莫非侯爷就是如此看待官家不成,您可以看不起我,但是下官以大唐律法的名义再请您回答一遍。”

  这种人能一直当捕快实在是不容易,长安的捕头虽然官小位卑,油水却不会少,所谓龙游天,蛇游地,各有各的道,别的捕头哪一个不是家境殷实,有些极品甚至富的流油,这家伙居然穿着带补丁的鞋子,也算是奇葩了。

  “你说的没错,那本侯就告诉你,我那晚在睡觉,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看见,一觉睡到大天亮,睡得很舒服,早晨起来煮了一碗粥,味道不错,散了一泡尿,在松林里拉了一泡屎,心情大好。”

  辛月,那日暮的轻笑从马车里传了出来,贺天殇的脸红了变白,白了变红,最后只能颓然长叹一声,对云烨躬身一礼说:“侯爷,既然不愿意说,下官这就告退,原以为侯爷为了一个娼妓一怒掀翻豪门,现在面对五十一条人命为何熟视无睹?难道说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只可惜五十一条人命就将冤沉海底,再无昭昭之日。“

  云烨看着他转身离去,笑一下就上了马车,马车往前行驶,很快就追上了那个捕快,云烨从窗子里探出头说:“你算是一个不错的捕快,但是这件案子你就随便结吧,五十一个人没有一个是被冤枉的,在我看来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相信我没人会去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有这个时间,去看看谁家的牛丢了,都比你清查这个案子强。“

  “侯爷谬矣,人命就是人命,没了就要查,至少要知道到底是谁要为这桩血案负责,您既然说透了,小的也告诉侯爷,这件事我会一直追查下去,小民虽然卑微,命不值钱,但是绝对不能任人玩弄于股掌之上,您告诉我的已经够多了,至少小的已经知道调查的方向,多谢侯爷。“

  贺天殇迈开两条腿很快的就消失在人群里,平凡的几乎认不出来,只是他的腰比别人似乎挺得更直些。

  云烨不由自主的也把自己的腰拔了拔,昨夜的荒唐对腰部还是有点影响,然后就趴在马车里让辛月给自己再按按。

  有意思,现在有人在追查李二,真是太有趣了,那个盘踞在皇宫里的恶龙,如今正鼻子里冒着火,卷着血红的舌头,在石头上一边磨爪子,一边看着天下间的那些忙忙碌碌的肥羊们,随时准备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吞之。

  不知道贺天殇这个屠龙英雄是不是恶龙的对手,不过云烨按照以往的经验看,恶龙无疑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肥羊最终会被他吞进肚子,当然在排泄出的龙粪里,贺天殇的家传宝刀或许还能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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