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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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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富庶了?
   
      云家真正的大小姐出嫁,自然是宾客盈门,前两个姑娘出嫁的排场远远比不上大丫的排场,一娘还无所谓,光顾着替大丫高兴了,向来心高气傲的润娘就很不高兴,看到十二朵宫花就在红漆盘子里一朵一朵的摆在那里,不管式样还是做工,都比自己出嫁的时候强的太多了,眼圈有些发红。

      秦老二在旁边小声的劝慰:“夫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你是姨表亲,故去的岳父大人也不是官身,这些代表军功的宫花,你用不了,也用不起,大丫不同,她是大哥的嫡亲,所以能够享受这些尊荣,想要这些宫花,等我从战场去亲自给你取回来,这样的宫花,你戴着才显荣耀,现在你只要照顾好腹中的孩儿就好,将来会有的。”

      润娘这才露出笑脸,抚着高耸的肚皮一脸的慈爱,很希望孩子现在就从肚皮里爬出来。

      单鹰被程夫人收拾的英姿勃勃,骑在一匹大黑马上,真正是人如玉,马如龙,才到街市,就招来一片喝彩声,耳朵后面别着一朵硕大的宫花,不知是谁选的,牡丹式样的,从后面看就看不见脑袋,大红色的喜服穿在他身上,不得不赞一声的确是最好的衣服架子,不过脸上没有擦粉,难免有些美中不足。

      单鹰讨老婆这事几乎就是一个传奇,街市上的店家都知道,他原本就是一个杀猪卖肉的穷小子,祖坟上冒了青烟,这才娶了侯爷家的嫡亲大小姐,比起故事里的穷小子更加的具有励志性,不少的庄户就对着单鹰指指点点,不断地告诉自家的孩子只要争气。将来总会抱得美人归,看了云家的陪嫁之后,不由自主的又加了一句,大金猪啊。

      真的有一只大金猪趴在盘子上,凡是够品级的显宦之家,大小姐出嫁都会有这东西,四个人抬着嫁妆,呲牙咧嘴的,这也是习俗哪怕这头金猪只有一层金漆。里面是木头的,他们也必须做出不堪重负的表情。

      云家自然用不着作假,云奶奶一口气花了八百两金子打制了这头猪,模子是离石亲自刻的,趴在盘子里憨态可掬。非常的喜气。

      云烨和辛月坐在奶奶身边,面色阴沉的接受新人的大礼,奶奶欢喜的说不出话来,云烨警告单鹰,如果将来不好好对待大丫,退绝对会被打折。

      听了云烨这番极度没有意思的废话,辛月的表现就堪称上嘉。长嫂如母,不但劝慰了单鹰,叮嘱了大丫,婚礼上所有的喜气话被她说尽了。

      等到院子外面狗子大声的念着催嫁诗。铜钱雨点般的抛撒出去,云烨背起大丫,送她上了马车,单鹰准备连夜就回洛阳。那里还有好几百人等着庆祝呢,这一路上足够显摆好几百里的。大船已经准备好了,大丫的新侍女也已经到位,云家从来都没有陪嫁丫鬟这一说。

      把泪流成河的大丫送到灞河边上,云烨挥挥手就转身离开了河岸,听到船工离岸的号子声,心里非常的不舒服,倒是老程非常感性的说了一句话:“看到嘉儿嘉女成婚,老单,你他娘的再有怨气,也该平息了吧。”

      单雄信高不高兴云烨不知道,城里的那些什么五通神,白马神,玉娘神,抱子神之类的乡野毛神遭了秧,都被那些来头很大的神仙驱逐出了长安,老君观在大兴土木,赦建慈恩寺也在大兴土木,崇宁坊的一间袄教的寺庙也悄然的开始筹建,听说规模不小。

      袁天罡花了大价钱从云家买走了一扇屏风,然后道家的神仙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增加,一位位都有来历,脉络也是一以贯之,老君观里日夜不停地有工匠造像,不是慈眉善目的,就是凶神恶煞的,同一时间,蜀中也有地狱阎罗殿开始初具规模。

      掺沙子而已,道家很无耻的引用了很多佛家的概念,而佛门也开始加入强烈的道门元素,原来佛像上鹰鼻深目的胡人形象逐渐的被淡化,观世音美得不像话,有胡僧问起,就会有人说,观世音千变万化,男变女身没有什么好奇怪的,都是教化世人的好神佛,样子丑陋有碍观瞻。

      玄奘弄回来的经书其实都是树叶,也叫贝叶经,这东西不耐储藏,需要干燥通风的地方存放,万一被虫子咬了,玄奘会发疯。

      也不知道是谁说长安城里的一片荒地上有大雁回沙之美,于是,和尚们就打算在那里修建一座砖塔,如今正在到处募捐塔角飞檐上的铃铛,据说只要风吹铃铛响,那就是一次祈福,你募捐的铃铛就会把你的心愿带给神佛知道。

      云家闺女多,将来东一个西一个的让人揪心,需要有个念想,云奶奶执着的认为挂铃铛这是一个千古难逢的好机会,一层飞檐上要挂整整十二个铃铛,云家包圆了第九层的所有铃铛。

      原以为铜铃铛就不错了,和牛脖子上挂的一样大小就好,直到奶奶去仓库搬银子的时候,云烨才知道,大雁塔的铃铛必须是银子的,铜铃铛人家和尚嫌丢人,主要是金子敲起来声音不好听,要不然一定会用金子。

      云烨记忆里的大雁塔从来都是铜铃铛,怎么就变成银子的了?每一个还必须净重九两九钱,就是铜铃铛听说还总是莫名其妙的就不见了,挂银子做的铃铛,这不是故意招贼么?

      “呸呸呸,烨儿,赶快向菩萨求告,请他饶恕你这种杀千刀的话,谁会去偷佛塔上的铃铛,就不怕被打入地狱受苦么?来世再变成牲口?”

      其实云烨就想偷,后世的时候连广场上摆的盆景都不放过的人,会对一大堆银子做的铃铛无动于衷?这和他自己有多少钱没关系,就是见不得把银子挂在飞檐上听响的败家作风,大唐的米价现在不过七文钱,这些银子能卖多少米面。

      和房玄龄说起这事,老房总是呵呵一笑说:“盛唐,盛唐,总要有些富贵气息才对,朝廷不缺那点银子,倭国为了能送更多的遣唐使过来,每年都要送银子过来,银子和人等重,现在老夫就在筹划,看看高丽,新罗,还有其他外族的学生能不能也照此办理,老夫算了一下,能给朝廷结余不少银子,户部的钱币准备发行,金银这些准备金自然是越多越好。”

      “这就开始收留学费了?”云烨惊讶地差点以为房玄龄也是从后世过来的。

      “这是自然,金银有价,学问无价,既然他们都想从大唐学点东西回去,付银子就是必然的事情,各处的学堂都需要修缮,官学学子的米粮也需要增加,朝廷这方面的预算很少,能补贴一点就补贴一点,聊胜于无,倭国王女说了,如果玉山书院能够接纳遣唐使,银子加倍,而且一年一结童叟无欺,考虑,考虑。”

      “房相,书院就算了,即使他们用金子换,我也不干,倭国肯付出这么重的代价,就说明他们国家准备改革的意志非常的坚决,书院里的教的都是些要命的学问,还是不要泄露才好,今后书院的书籍,我会大力封锁,高端的学问,坚决不会让它流出书院一步。”

      房玄龄听云烨说的郑重,放下手里的笔,奇怪的对云烨说:“老夫一直都很奇怪,云侯为何总是对倭国,高丽,新罗,百济这些人充满了恶感?他们说起来也算是大国,但是你我清楚,大唐如果真的动了杀心,他们难逃一劫,这样的国家用不着如此防备吧?

      说到底我们中原最大的祸患是草原上的蛮族,他们才是心腹之患,周边的这些国家,虽然讨厌,也只不过是疥癣之疾,用不着如此郑重其事吧?“

      云烨哑口无言,这个时代的高丽和倭国总体上是和善的,他们对大唐充满了好感,大到城池,皇宫,小到衣食住行,无不在勉力的追寻大唐的脚步,想比草原上的那些祸害,他们确实无害的多,房玄龄没有说错,因为云烨的顾虑,房玄龄特意仔细思考过这些国家存在的威胁,最后发现,除了高丽必须干掉之外,其他的国家没有收拾掉的必要,不管从哪一方面说起,都得不偿失,他们只要从骨子里尊敬大唐就好,维持现状是最好的结果。

      云烨不能说倭国还没有犯的罪恶,在大唐,不要说倭**队踏上本土,就算是在海上伤害了商船,也会被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杀死绝不干休,从来只有大唐商人欺负别人的份,很少听到大唐被别人欺负。

      尤其是这几年,死了一条狗都会质问人家的国王,侯君集在人家皇宫周围打猎的时候,一只猎犬死了,他真的揪着人家国王的脖子问怎么办?勒索了很多钱财回来,结果被军中司马给告了,皇帝下了旨意斥责一顿了事。

      五年前,皇后还穿着高过脚面的裙子,现在?她还是那么穿衣,只不过用的料,还有坠饰,不敢算,脑袋上那颗硕大的蓝色宝石在日头底下就能晃瞎人的眼睛。

      大唐富庶了?为何远处还有饥荒的消息不断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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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你昨晚和谁睡的?

      辛月有了身孕,这还了得?云府上下欢声笑语一片,奶奶笑的合不拢嘴,整天在菩萨面前为没有降世的孩子祈福,直到听说李安澜的月事也没有来之后,老奶奶的精神彻底焕发了,家里的大权重新收归自己掌管,李安澜不许回到岭南当野人,孩子出生以后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这个孩子必须姓云,没得商量。

      老奶奶把功劳全部归结于自己的铃铛远见,十二个铃铛整天在风中摇曳着向神佛祈福,想要云家多子多福,神佛都被吵得不耐烦了,一发脾气,一次给了两个。听奶奶的话的意思,这两孩子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是神佛经的手?

      孕妇不能伺候人,奶奶又想起来云家只有一妻一妾很丢人,谁家侯爷没有个七八房妾侍,至于通房丫鬟就更是不计其数,你看看崔家,从崔一狼能够一直排到崔三十九狼,人家只不过哥三而已,就有三十九匹狼,闺女更是嫁的满世界都是,云家严重的滞后了。

      云烨没打算学崔家三兄弟做种马,禁欲一年有利于身体健康,学孙思邈当神仙也不错,最近尉迟恭就迷上了修道,身高九尺的壮汉披上道袍挽着发髻,不像道士,更像山贼,尉迟家人丁不旺,两老婆就一个儿子,尉迟宝林和火炷的妹子成亲的时候,老家伙是发了大誓愿的,结果宝林不负众望,两个月后就传来喜讯,儿媳妇有了身孕,老家伙大醉一场之后,就买了三头猪去道观里还愿,跪在大殿里哭的人都软了。

      回来之后,就换上了道袍。一口肉都不吃,程处默娶公主的时候他宁可流口水,只吃豆腐不吃肉,葡萄酿喝了不少。

      云烨穿着盔甲去迎亲,还是遍体凌伤的回来了,棒槌敲在身上权当是听响了,没威胁,但是那些缝衣服的细针就不是盔甲能抵挡的,云家的盔甲为了讲究透气性。有好多的地方都有密密的小眼,这就给了那些仇恨云烨的公主们一个撒气的途径,以高阳为最,下手最狠。

      人家打新郎的都是出了嫁的小媳妇,你一个小闺女在中间凑什么热闹。更何况还戴着一幅驴耳朵。

      “这是兔子耳朵,不是驴耳朵。”高阳已经纠正了云烨三遍。十五六岁的丫头戴着一副俏皮的兔子耳朵的确显得人可爱了好多,雪白的两只长耳朵固定在发卡上,忽闪忽闪的招人喜爱,房遗爱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高阳。

      戴驴耳朵的不止高阳一个,兰陵也戴着一付蓝色的长耳朵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最后挤到云烨的坐席很不客气的坐下来。气呼呼地说:“姐夫,你给高阳这么漂亮的发饰,干嘛不送给我,还以为妹妹里面你最疼我。”

      “别叫姐夫。你就不怕别人听到了,我还要杀人灭口,这么多人你让我如何杀的过来,你看看薛万彻那种货色我能杀得了么?”

      “你少耍赖。我姐姐又怀了你的孩子,你不承认的话。她就只能去投河了。”

      “胡说八道,你姐姐才不会投河,你不是说驴耳朵么,怎么又扯到你姐姐的身孕上了。”

      “这是兔子耳朵,不是驴耳朵,有一天高阳来找我,就戴着一副很难看的长耳朵来找我,想问怎么才能把毛料卖一个好价钱,毛料厚实,我就告诉她做成毯子和冬衣,一定很暖和,我又问她为什么把这么漂亮的兔子耳朵做的和驴耳朵一样,她就说是你的手艺不好,明天她找宫里的好裁缝作一付漂亮的,她现在闲着没事,就准备卖兔子耳朵了。你怎么不给我,知道我娘去世了,你也不帮我。”

      这个死丫头的眼泪说来就来,而且一来就止不住,高阳的母亲也死了,宫里的女人就没几个长寿的。无奈之下,云烨就把自家做金猪的模子答应送给她,这才让她止住眼泪,蹦蹦跳跳的学着兔子模样一溜烟的跑了。

      老尉迟正在和秦琼交流生孩子的秘方,看得出来,老秦已经快要崩溃了,两个老男人交流点喝酒,杀人都不错,为什么要交流这个?

      老尉迟桌子上全是素菜,这很对云烨的胃口,这几天有些上火,多吃点素菜败火,尉迟恭见秦琼装着和旁边的李靖探讨周边的局势,不理睬自己,见云烨自己凑过来,笑眯眯的把一盘子过油紫瓜推过来,让云烨吃的方便些,顺便给他讲讲自己是如何去了道观拜神,最后儿媳妇果然怀上的经过。

      老人都是一个德行,儿媳妇怀孕,这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努力结果,和神佛没关系,如果真的是神佛一手包办的,老尉迟恐怕会暴跳如雷的挺着蛇矛枪和神佛算账。

      “这是好消息啊,宝林这次有了孩儿,您和婶婶的心也就落地了,不过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您,小侄的媳妇也有了身孕,安澜也有了。”

      尉迟的反应云烨做梦都想不到,他没有恭喜,也没有惊讶,而是一把揪住云烨的脖领子小声的逼问:“小子,快把秘方拿出来,老汉就这一个儿子,如今小火儿有了身孕,这是神仙保佑,下一次就要仰仗你的秘方了,赶紧把秘方拿出来,家里的东西随便你拿,看上什么就拿什么。”

      “这种事情您应该问孙道长才是,怎么问起小侄来了?”

      “问了,老孙很不给面子,拿着扫把把老夫撵出药庐,看样子他这是有宝贝啊,藏着不给别人,你和他关系最好,一定不会瞒你,赶紧拿出来,等小火儿生了以后,用得上。”

      老天爷,尉迟敬德疯了,儿媳妇这才怀上,他就迫不及待的为下一个孙子的降世做准备,不过,他干嘛不给儿子纳妾?

      “老婆还是少点好,你婶婶跟着我吃了半辈子的苦,虽然人长得粗陋,却不闻丑妻乃是家中宝,互相扶持着过了一生,各种滋味不足与外人道,宝林这孩子和小火儿将来也一定会好好过一辈子,孩子多生些,自然是福祉,只有一两个也不差,你看看老刘家,都打成猪头了,等老家伙死了,他们全家才会热闹,这样过日子,用不了三代,就会败落,老夫就指望小火儿多生些,都是亲亲的兄弟,将来也好扶持着往前走不是?”

      老家伙的话,让云烨一瞬间就悲从心来,那日暮带着闺女在草原上苦熬,李安澜如果不是有了身孕,早就该动身去岭南了,都是自己的亲骨肉,却东一个西一个的,让人想起来就心酸,李安澜迟迟不动身,就是舍不得离开,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临,行程总是拖了又拖,拖到现在走不成了,看得出来,她满心欢喜,李容孩儿也高兴。

      烦恼了就喝酒,而且很容易醉,程家的酒席上,就数云烨豪迈,酒到杯干,喝完了酒还会打拳,引来老帅们的一致咒骂,菜盘子乱飞算什么拳法?

      不知道怎么回的家,总之半夜醒来之后口渴的厉害,有人给自己喂水,眼睛懒得睁开,反正不是被辛月,就是李安澜,喝完了水,粗暴的把喂水的人拽到床上,抱着软软的,香香的身子,舒坦的打个哈欠,继续睡觉。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晌午的时候,懒洋洋的爬起来,走到院子里准备用井水洗漱,云烨就是喜欢用凉水洗脸觉得这样做会振奋一整天。

      两孩子跑前跑后的在帮倒忙,云烨乐呵呵的蹲下来,让儿子给自己擦脸,凉水从脸上一直滑到肚皮上凉丝丝的很舒服,洗完了脸,浑身上下也就和洗澡过后差不多,拖着儿子去厅堂里用早饭。

      很奇怪,平日里侯爷要吃饭,立刻就会有饭,侯爷要喝水,立刻就会有水喝,今天父子三人坐在大桌子边上等了很久,就是没人招呼。

      云烨最是忍不得饥饿,肚子咕噜咕噜直响,看两孩子眼巴巴的瞅着门外。明显的,这也是饿了,怒火这就上了头,出了门大喊:“人都死光了么?”

      辛月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笑着拍了丈夫一把,很猥琐的问:“昨夜睡得可还安逸?”

      “安逸个屁,都快饿死了,赶紧的,把饭端上来,怎么当娘的,没看见孩子们都饿了,给我来一大碗哨子面,多辣子,多醋,快去。”

      辛月奇怪的看着云烨问:“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快去弄饭,把饭弄回来就算是救了命了,面汤也来一碗。”说完就进了屋子,家里是越来越没有规矩了,堂堂侯爷饿成这样也算是少有。

      辛月把丫鬟喊过来,让赶紧去煮面,自己坐在云烨的面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发傻,这婆娘最近总是这样,有时候经常偷笑,不知道乐些什么。

      面碗总算是端上来了,父子三人一人一碗,吃饭的动作都很像,没有一点贵族教养,都是吃的西里呼噜的,云烨从不去可以的改变,不这样吃面,吃的一点都不香。

      辛月伺候两孩子吃完,就打发他们出去玩,又坐在云烨的面前死死地看。

      “看什么,最近上火,你又是大肚婆,收拾不了你,看了也白看。”

      “您知道昨晚是和谁睡的?”辛月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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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大球

      昨晚把铃铛睡了,这就是后果,虽然只是搂着睡了一觉,结果就是云烨必须纳妾,从李安澜,辛月鄙视的目光里,云烨知道自己的好名声全毁了。

      高兴地只有老奶奶,自己这些年攒下的一点家当都给了铃铛,管家跑了礼部三趟,才搞定了铃铛的身份,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套官服。

      “夫君啊,铃铛的年纪太大了,都已经二十岁了,这样子做妾有份,要不然你再看看,挑一个年纪小的?”辛月现在不在乎小铃铛是不是当小妾,她现在更加的在乎云家的脸面,说实话,纳一个二十岁的小妾确实有点丢人,管家去礼部,人家主要就是要核实云家是不是真的纳了妾,上门来打问的官员被云烨追杀了三里路。

      谁都没办法理解云烨现在的心情,对小铃铛他一直抱着一种类似兄长的情怀,忽然间她就变成了自己的老婆,还是自己主动地,如果告诉人家自己当时根就没有意识,只是错误的话,小铃铛除了上吊就再也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长安城里每年被主人睡了的丫鬟足足有好几千,但是成功的当上有职位的妾侍的就只有寥寥的几个,被睡了不是大问题,睡了以后不承认才是最大的耻辱。

      看到小铃铛羞答答的模样,辩解的话云烨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不过辛月还是相信丈夫的,小铃铛水葱一样的美人儿放在身边这些年都没有碰过,怎么可能在一瞬间就出了事故,从丈夫的神色中间,她已经断定,丈夫是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把小铃铛当成了自己或者李安澜。

      “我要去度蜜月,就我和铃铛两个。你们两个留在家里嗑瓜子吧。”

      李安澜才不在乎,她早就想把铃铛塞给云烨,现在终于成功了,嗑着瓜子无所谓地说:“有了新人,忘了旧人,这是男人的性,去吧,去吧,我带着容儿自己过活。”

      话说的悲惨。可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让人心中冒火,小铃铛羞涩的依偎在李安澜怀里撒娇,李安澜刮刮铃铛的眉毛,忽然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眼珠子一转。立刻就笑的起不了身了,小铃铛那天傻乎乎的告诉她侯爷和自己睡觉了,这个意思可就太广泛了,两种可能,自己选择了最可能发生的一种,今天才发现铃铛还是处子,如果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白白的在岭南摸爬滚打三年了。

      和辛月交头接耳一番,两个人搂着笑的活不成了,小铃铛被笑的莫名其妙,惊恐的看着她们。以为两位贵妇抽了风。

      云烨也笑了起来,李安澜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意,拽着铃铛就去了卧房,云烨知道。这个女人的房间里有一春宫画册。

      “二十岁的女子居然不知道这些房中事,夫君。你打算先教她然后再圆房?”辛月很得意自己能够讲出这么好笑的笑话,立刻就被自己的笑话感染了,气都喘不上来。

      云家有了三夫人,长安城里的好友都知道了,长孙冲从荆州赶回来特意来看新弟妹是一个怎样的绝色佳丽,能把守身如玉的云烨勾引的无视她二十岁的年龄。

      程处默的新郎官做了不到十五天,听说此事,立刻就抛下家中的娇妻,特意过来看热闹,都说娶妻娶德,纳妾纳色,云烨这样眼光奇高的人,会有怎样的艳福。

      铃铛出来见客之后,这些混蛋一哄而走,不是铃铛长得不漂亮,而是因为太熟了,娶了铃铛有什么奇怪的,他们早就认为铃铛是云烨的通房丫鬟,无趣之极。

      一群人围着一颗柿子树拿长杆子捅柿子,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看已经熟透的柿子到底会掉在谁的脑袋上,李承乾的脑门子上已经全是柿子浆,程处默的嘴比较大,柿子掉下来的时候正好掉在嘴上,一时高兴,忘了吃柿子要剥皮,舌头被涩的都不会拐弯了。

      李泰站在柿子树底下,大骂李怀仁打个牌都要耍赖,明明手里还有四张牌,为什么一瞬间就变成了两张?害的自己输牌还要被柿子砸。

      李怀仁嘿嘿的笑,手里的长杆子捅的更加起劲,柿子雨点般的掉在李泰的身上,不一会整个人就像是从酱缸里捞出来的。

      已经祸祸了三棵树,只有李恪依然一身月白长衫纤毫未染,他的洁癖毛病越发的严重了,现在已经发展到不管去哪里都要自备茶碗,饭碗,勺子,白色的丝绢手帕绝对只使用一次,脚能不沾地,就不沾地,最过分的是他现在出门连女人用的锥帽都戴,程处默说过,再过三年,他就是第二个称心,风行长安的戏剧《花木兰》该去找他当主演才是。

      自从出了长安三害之后,相对的就出现了长安三公子,为首的就是李恪,学问一流,风度极佳,听说他对女子能够做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家里的女人早就比下人还多。

      所以他固执地认为自己风流潇洒,弟弟李黯应该会有自己的几分影子才是,当他看到傻笑着的李黯把一篮子最大的葡萄送给蒔莳,只不过换来蒔莳的一声感谢就欢喜的张牙舞爪,然后就被小武抓过去勒索的情形,懊恼的拿扇子轻轻地敲自己的脑袋,那一篮子葡萄是自己王府地窖里所有葡萄的精华所在,李黯在地窖里挑了两个时辰才凑出一篮子,这种放置好的时鲜最忌讳的就是翻动,现在地窖里的剩余葡萄估计是放不了几天了。

      “怎么就不开窍呢?”才转过头,一枚红彤彤的柿子就照着脑门飞了过来,轻轻地一歪脑袋,柿子擦着脸颊飞了过去。那群人疯了,觉得傻呆在原地等柿子往脑袋掉太傻了,现在开始拿柿子打仗,刚才飞过来的柿子不过是意外罢了。

      一颗是意外,但是意外接二连三的出现就不是意外了,一招大翻身倒插秧后才站定身形,两颗柿子就准确的印在了他的脸上,一颗柿子很硬,还没有完全熟透,砸在腮帮子上生疼,掉在地上都没有裂开,这他娘的就是石头,李恪怪叫一声加入战团……

      黄鼠家的澡堂子里,七个人赤条条的泡在水里,程处默痛苦地呻吟一声说:“无聊啊,我明天不去皇宫值班了,太无趣,太没劲,太……”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老爹去荆州,那里人烟稀少,野兽纵横,我除了打猎就是打猎,山贼湖匪都跑到大泽的深处去了,诺大的云梦泽现在成了盗匪横行的所在,我讨厌和土贼打交道,剿灭他们没有半点的技术含量,我需要去寻找更加狡猾的敌人,再和土贼打交道,我感觉我已经变得傻了好多。”

      “我还不错,有数不尽的书要读,有数不尽的奏章要看,每天一睁眼就开始忙,直到熄灯的时候才能偷闲片刻。”

      李怀仁嗤嗤的笑着说:“俺老爹现在把俺当猪养,只要不去惹是生非,乖乖地待在家里陪他老人家下棋就好,可是他的棋艺也太臭了,我饶他一车一马也能杀他个片甲不留,我还不能赢,赢了他就会发脾气,输给他就会嘲笑我,日子没法过了。”

      “一群俗人,我们春有花,夏有叶,秋有果,冬有雪,闲暇时有美女相伴,弹琴奏和,雅趣无边,美人的一颦一笑都是故事,不知道欣赏,我不知道我怎么能忍耐你们这些俗人这么些年,看样子还要继续忍耐下去。”

      “该动动身子骨了,我感觉我都生锈了,走路的时候都能听到我的骨节摩擦的声响,尤其是武德殿的底下,更是静的可怕,那个笑苍生已经快变成夜猫子了,黑乎乎的地方都能看到他绿莹莹的眼睛。”

      “没这个可能,陛下绝对不会把我们七个全部放到外面去,虫子去了西域结果就出现了屠城,我去了高丽结果就出现了无人区,满朝武眼睛都死死地看着我们,动弹不得啊。”

      “烨子,其实我最想的就是带着十万兵马,我做主帅,处默为先锋,虫子为左翼,怀仁当右翼,你做后营,青雀掌管将作,小恪主管粮饷,我们从玉门关出发,一直向西进军,遇城破城,遇国灭国,一直杀到天的尽头,看看天边还有何物可供我们继续征服。”

      云烨坐起来,看看沉浸在梦想的几个家伙,大声说:“杀个屁,如果你的将作够牛,能够造出巨舟,我们一路向西的结果最后就是你发现自己又杀回了大唐,而且登陆的地方就是登州,绝对不会有错。”

      “不可能,我们一路向西,又不走回头路,干嘛会跑到登州?那是东面,你是路痴,我们不是。”长孙冲对云烨的胡说八道很是不满。

      “虫子,我们打个赌,我不管你向东还是向西,甚至向南,还是向北,只要你不停地走下去,你绝对会走到原点,相信我吧,不会错的,这是有人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弄明白的事情,你就当我们生活在一个大球上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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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守密的人是傻子

      “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可笑,他只会让我感到恐惧,按照你的理论,我们随时就会有灭顶之灾,一个漂浮在暗夜里的大球,随时随地都会有灭顶之灾,我们的生命还真是譬如朝露,啊,烨子,以后不要再说这么吓人的话。”

      云烨在心里鄙视了李承乾的无知,却不再多说话,兄弟们凑在一起很不容易,听他们的话,一个个都活的生不如死。想要率性而为?这个希望还遥远的不可触摸。

      很多的倒霉事情都是闲的蛋疼的时候自己鼓捣出来的,尤其是现在这里有七个快要发霉的顶级纨绔,站在柿子树底下等着柿子砸脑袋这种蠢事都能玩两个时辰的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太奇怪。

      长孙冲对于上回抢夺玉牌的事情耿耿于怀,时候才知道自己像狗一样被遛了一大圈,家将死了三个,最后什么都没捞着,说是想看看玉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能正大光明的说出来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进步,长孙家只玩阴的,这个不好指责,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特性,这是他老爹的性格决定的,不关他的事。

      啃着黄鼠煮的老玉米七个人来到了迷林,榆树的叶子已经掉的差不多了,当李恪看到挂在树枝上密密麻麻的蜘蛛网,还是呕吐了出来。

      不过洁癖归洁癖,和胆量没有任何关系,火炷给每个人都涂抹了一点药水,就让他们进了迷林,这来是云烨一时兴起时随便捣鼓出来的玩具,如今已经是长安人嘴里的死地,话说的也没错,那些大蜘蛛连不小心落在树上的鸟都吃。自然当得起死地的称呼。

      “你看看,一到冬天这里的毒物一个个都行动迟缓,过一阵子就会彻底的进入冬眠,烨子,你在这里存放了这么多的宝贝不怕人家来偷?”

      “虫子,你如果闲的没事,可以让家将来偷,没关系,偷到就算你家的。作为兄弟,你的安危我得负责,你就不要进来了,出了事,我还要去祭奠。听你的三个儿子哭,很烦。”

      云烨没好气的警告长孙冲,冬天这里的蚂蚁可不休眠,反而正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那些过不了冬天的毒虫就是靠它们来清理的,冬天干活谁都会不舒服,蚂蚁也一样。冬天才是它们最狂暴的时候。

      “你这么开柜子,就不怕密码泄露?”李恪现在掌管着皇宫的财富,对于密码这东西很是敏感。

      “柜子里有齿条,每个转轮就是一道锁。转轮上有一道豁口,只有豁口对正齿条,两者不接触,才能把柜子打开。九个数字呢,想要蒙准的概率太低了。只要最后放东西的人记住自己最后的拨好的数字就好。你看他打开的密码没用,下次就不是这一组数字了。”李泰对与这套精密的设计很是自得,这是他和公输木根据鲁班锁的原理设计出来的,只要方法对,密码可以转换。

      玉牌被拿了出来,长孙冲发现云烨居然有三个玉牌非常的吃惊,以他的毒眼,一眼就看出这三个玉佩的取材来自同一块玉石,也就是说,这三块玉牌都是真的。

      狗看星星啊,他们七个人把玉佩翻来覆去的看,除了发现玉佩不错之外,就看不出别的差别,只有李泰好像看出点名堂,他发现玉佩上的线条排列的很有规律,捡了一根小木棍测量了一下三块玉佩上最长的那根线,结果发现这些线段的长短都是一样的,最长的和最长的一样,最短的和最短的相同,这些线段一定表示着某种含义。

      “这是《阴符经》的写法,当初姜太公就是利用长短不一的木棍来表示不同的意思,这些线段也应该是如此,可是我们有谁知道第一个线段表示的什么意思?没有开头就不会有结尾。“

      “我早就决定了,把这东西作为书院的一项学术研究,已经在进行了,或许这东西在别的人眼里代表着财富,或者长生,但是在书院人的眼中,它代表着智慧和远古的遗留下来的信息,金竹先生已经开始研究了。“

      长孙冲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云烨会把这东西拿出来进行大规模的研究,这样的东西难道不该藏在密室,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把玩么?

      “不要把它看得太重,能研究出来固然不错,研究不出来也没什么损失,大唐要注意的是将来,而不是过去,就我看来,世上没有白吃的果子,想要长生一定会付出等价的代价,就像白天和黑夜,寒冬对夏天,很有可能这种代价我们付不起。“

      李承乾只是把云佩把玩了一会就抛给了云烨,没有丝毫留恋的样子,云烨笑着把玉佩放进柜子里,随意的拨动一下转轮,记了一下数字,就把门关上,再打乱数字就带着大家出了迷林。

      云烨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才是秘密,七个人知道的那只能算是秘闻,七十个人知道的秘密那就不是什么秘密,那叫新闻。

      白玉京从自己嘴里被散布到朝堂,自从出现就引来无数的猜测,以前还想着肚子享受这个秘密,后来却发现,这是一个极度愚蠢的行为,好奇是人类的天性,当所有的人都想知道你家独享的秘密的时候,这个家族就离败亡不远了。

      云烨来就对白玉京没什么概念,凭什么要让云家为这个不值钱的秘密陪葬?李家,长孙家,暗地里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对这个秘密感兴趣。

      自从发现辛月和李安澜又有了身孕之后,云烨就把开放白玉京这个秘闻的事情提上了日程,实在是赌不起啊,白玉京和自己的妻儿比起来,屁都不算,既然今天人都在,彻底的放出来没什么不可以。

      “你这家伙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自己背负这个秘密太辛苦,就拿弟兄来顶缸,算不得好人,今后人家就会说白玉京的秘密长孙冲这小子也知道,要不要抓回来拷问一下,今后我如果出了事,八成就是因为这个东西,其实我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线段代表了一种《阴符经》的语言,亏不亏啊。”

      程处默鄙夷说:“难道你真的不想看?又没有人逼你。“

      “我当然会看,不让我看我才会生气,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你知道这里面有大的快乐么?所以明知道是坑,我还是跳的一往无前。“

      出了迷林,七个人直接去了书院的食堂,今天几个人都是空着肚子吃了很多的柿子,明知道这样不好,但是那种肆意的快乐的勾引下,谁还去计较。

      书院里到处闲逛的人少了很多,高年级的学生毕业了,新学生还没有招收,这个必须要等到开春才会进行,没了高年级的痞子,低年级的学生似乎更加开心,没人和他们争球场,没人让他们去干那些肮脏的活,比如清猪圈,去了图书馆也可以大摇大摆的坐在往日根就不敢占据的椅子,也可以大大方方的把桌子上那些恫吓的语言擦掉,要不然你总对着那些敢占老夫座位的家伙必杀其全家的屁话,谁有心思看书。

      他们每个人都在无比渴望的期盼着新学弟的到来,蹂躏那些乖巧的如同鹌鹑一样的小少年,无疑是自己最大的乐趣,或许今年不一样,有一个已经被一群女子凌辱的遍体凌伤的小子满怀仇恨的准备进入书院彻底的放开自己的心胸,开始自己的报复之旅。

      没办法,打不过蒔莳,又没有小武狡狯,也没有小丫刁蛮,小东总想嫁给自己,小南总是让自己吃新做出来的菜品,小西对自己的每个月的例份非常的感兴趣,只有小北算是正常一点,但是只要遇到需要民主的时候,自己总是少数派,一个大男孩去玩跳绳,翻花很有趣么?狄仁杰打死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居然会绣花。

      李承乾虽然很想和李泰,李恪,长孙冲,李怀仁,一样住在书院,听说他们几个今晚打算吃火锅,顺便把白天没有进行完的牌局进行到底,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但是想到明日的早朝,就只能怏怏不乐的回了东宫。

      云烨,程处默新婚燕尔,自然没兴趣陪着他们去熬夜打牌,在接受了长孙冲,李怀仁精尽人亡的恶毒诅咒之后,各自回自己新房陪老婆。

      小铃铛很害羞,给云烨洗脚的时候会脸红,帮云烨更衣的时候会脸红,甚至看到那张大床也会脸红,以前的小铃铛可不是这样,自从接受了李安澜野蛮的婚前教育之后就成了这副摸样。

      “二更天了,我们睡觉吧。“云烨随意的说了一句话,就这么随意的一句,小铃铛慌得把手里的铜盆都滑掉了。

      看她手忙脚乱的收拾地上的水,云烨笑着把她横抱起来,放在床上,吻吻她鼻尖上的汗珠,立刻就感觉到小铃铛瘫软在床上。

      眼睛闭得严严的,呼吸急促,云烨解开她的衣衫,才发现这个容易害羞的女子胸颈间呈现出一抹诱人的玫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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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春情的味道

      一连三天,云烨上午陪着铃铛在玉山里闲逛,一会儿去草丛里看看有没有小兔子,一会儿下到河滩里捡拾花纹最漂亮的石头,下午的时候两个人就躺在阳台的躺椅上,喝着茶,听云烨给她讲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小铃铛总是最好的听众,一会儿为有情人的幸福祝福,一会儿为女主角的悲惨遭遇流泪,听到骑士大战坏蛋的时候总是紧张。

      二十岁的年纪在后世还是花一样的女子,但是在大唐,超过十八岁还没有出嫁的闺女会被统统归结为问题少女,小铃铛难得的保持了赤子的心态,如果不是因为遇到的总是好人,以她逆来顺受的性格,不知道会吃多少苦头。

      对于柔弱的女子,男人总是对她的怜爱会更多一些,只要看到小铃铛娇羞的模样,云烨总会邪恶的联想到小楼里的那张大床,在那上面,铃铛总是显出一副任人摆布的可怜模样,老虎从来不会怜惜兔子,所以云烨的每个晚上,总是过得非常的癫狂。

      王子和公主的幸福故事里从来不缺少巫婆的,更何况云家现在有两个漂亮的巫婆,大清早的就蛮横的冲进卧房,在小铃铛的尖叫声里,被子已经被无情的掀掉了,一对光腚的情侣被人家堵在了床上。

      小铃铛无助的抱着胸口,被两个奸笑的女人上下其手,欲哭无泪。

      “夫君真是好福气,你看看铃铛的,又挺有翘,白的不像话,腰也细,屁股和葫芦一个模样。怪不得能让夫君乐不思蜀,寿阳,我们这些生过孩子的是没法比了,你说我们生产完了之后,要不要和天魔姬学两手,好把夫君的心挽回来?“

      辛月粗暴的扯开小铃铛的手仔细看人家的胸部,嘴里啧啧不停地赞叹,李安澜笑嘻嘻的在铃铛的屁股上拍了一把,还把手放在鼻子上闻一下。撇着嘴摇摇头,表示味道不好。

      这下子铃铛算是活不成了,想把头扎进床缝里面去,云烨把被子抢过来给铃铛盖上,见她把自己紧紧地裹起来才毫无羞耻的光着腚站起来。让辛月伺候自己穿衣。

      当李安澜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发现云烨还是衣衫不整的,而辛月也是钗环横乱,不由得笑骂:“不敢胡来,想要了,去里屋,那里有一个新鲜的。衣服都没穿上,孕妇可不敢肆意妄为,多大的人了,还是没点节制。“

      当李安澜被云烨和辛月两个人剥成半裸的时候。只能咬着牙让云烨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游走,只是死死地护住肚皮,不让碰那里,一回头就看见小铃铛瞪着大眼睛看自己。难得的有点害羞,想要叫出来。却见云烨站了起来,哈哈大笑着整理好自己的衣服,随便秃噜了两把脸,漱口,几乎是同步完成,朝自己的妻妾挥挥手,就背着手扬长而去,今天是孙思邈的受封大典,去晚了可就失礼了。

      老孙上回没有接受皇帝陛下的封赏,自己带着药人遁入荒山差不多半年之久,回来之后,皇帝陛下没有提,老孙也乐得忘记,可是袁天罡不干,拼着老脸不要进了三次皇宫才让皇帝陛下回心转意,重新给老孙拟定了道号,妙应宣化真人。

      玉山上原来不准备有寺庙道观出现,但是该死的袁天罡不知道是怎么说服孙思邈的,硬是把药庐改成了药庐观,从老君庙里星夜派人运来三清造像,当云烨知道的时候,药庐观已经存在七八天了,捏着鼻子也得认啊。

      老孙见到云烨还是有些内疚的,老实人就是老实人,最善于按照感情的远近来进行牺牲,这简直就是一个悖论,云烨这些年下来,和老孙相处的宛如一家人,可以说两人的感情最接近,称之为过命的交情不为过,所以悲剧就发生了,相同条件下,云烨和另外一个人都得重病,同时需要老孙施救,云烨相信,老孙一定会选择救别人,眼睁睁的看着云烨死掉,然后再自杀谢罪,仔细衡量过老孙的性格之后,云烨再一次确定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以后打死都不会让这种两难的选择出现在老孙的面前,做朋友做的很辛苦啊。

      给辛月就是另一幅样子,不要说选择,让她当场把另外一个活人的心挖出来救丈夫她也会立马下手,不耽搁。

      袁天罡心里乐开了花,道家的道场在不断地开辟,龙虎山感应观,九山地藏菩萨道场,大泽边上的北极大帝道场陆续开始了新建,整个道门呈现出了一片兴旺发达的势头,如今有把道观开到了玉山,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谁去管杜如晦到底念了些什么,只要妙应宣化真人的头衔落定,玉山的真人驻跸地确定,就是道门的大胜利,虽然佛门重启了龙门大佛的雕刻,可是费时费工,虽然有大愿力,想要雕刻好,没有百八十年的功夫不会有大作用。

      “小子小气啊,老夫只不过问你讨个秘方,不给也就算了,还一回家就连夜纳妾,看样子是把灵丹妙药都吃完了吧,一点都不体恤老头子想要多抱孙子的苦心,都是命啊,老孙平日里豪爽大气,这些天也变得小气,老夫特意出钱帮他休整了道观,也不领情,今天老夫来祝贺,他还黑着脸吼老夫。”

      云烨的眼睛都已经翻得只剩下眼白了,指望老尉迟干一点合心意的事,比母猪上树都难,孙思邈这些天一直就在为道观的事情糟心,如今找了幕后真凶,要是有好脸色才是怪事情,这事落在谁的头上,谁都会翻脸。

      云家秘方多了,泡酒的法子而已,壮阳强身的肉苁蓉,淫羊藿,补血补气的枸杞,人参,全放进烈酒里泡着,每日一盅,有奇效,听说就是太监喝了,也会有欲念,想要多子多福,除了努力耕耘之外,没有别的法子,当初跟驻地隔壁的老狱警学来的药方,听说药方的来历古怪,是一个马上就要执行死刑的老罪犯不忍心让这个秘方失传,见老狱警在他的断头饭里多放了两块肉,这才把药方传了下来,并且逼着他发誓,不能传的满世界都是,云烨足足花了三斤高档辽东莫合烟渣子,才换得这个秘方,荒山野地里喝了几口,鼻血流的老长,遭到老狱警的严厉批评。

      结过婚的男人都需要保养,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所以为了不让尉迟恭再来烦自己,拿走了老尉迟最喜欢的一把短刀,这把刀原是一把长刀,为敌将所持,锋利异常,斩杀唐军无数,后来敌将被李靖无耻的用诡计干掉,把刀献给了秦王,秦王不忍心见到这柄杀伤自己数百部下的凶刃,命军中铁匠用大铁锤砸断,这把宝刀也不负重望,后来在铁砧上力抗大铁锤的九九八十三下轰击,无奈碎裂成两截,一截被尉迟恭改造成了短刀,另一截听说在李靖手里,平日里视若珍宝,从不轻易示人。

      “小子,你确定这东西有用?如果没用的话,老夫可就亏惨了。”尉迟恭狐疑的翻看手里的手帕,上面有云烨记录的药方。

      “您放心,伯伯也应该喝一些,说不定来年婶婶还能给小侄添一个弟弟。”尉迟恭羞恼的在云烨后脑勺拍了一巴掌,把刚刚吃下去的一颗素丸子又给拍了出来,之后向酒席上的诸位老兄弟告一声罪,连跑带颠的就进了药庐观,让制药的童子帮自己把这些药物全都检出来回家的时候好带走。

      “尉迟用那把短刀和你换了什么,平日里视若性命的东西也能放弃一定是了不得的好东西,说来听听,他为什么打你?”

      李靖对这把刀觊觎了很久,现在发现宝刀居然换了主人,自然要打问清楚。

      “小侄不过说尉迟婶婶会老蚌生珠,就挨了一巴掌,短刀是我拿秘方换的。”

      “该打!小小年纪拿长辈开玩笑打死都不为过,不过,这个药方真的灵验?”程咬金把脑袋凑过来小声地问。

      见云烨着嘴不说话,程咬金对刘弘基使个眼色,两人悄然离席,也向观里走去,等到云烨把一盆子米饭吃完,才发现诺大的桌子上就只剩下自己的一个人,其余的都进了道观,秦琼这个气血两亏的人也进去了。

      端起酒碗来到孙思邈的面前祝贺老道被晋封真人,不再是有名无实的真人,老道惨笑连连,摇着手说:“老道来打算这一生只需要钻研医术,让天下的人少受一些病痛之苦,谁会想到微末之功,竟然受到如此厚赐,老道汗颜啊。”

      “道长此言差矣,您的身份越高,就越是能轻易地推动新医学,为了您一生的心血,个人身份上的微小差别,算不得什么。”

      “云侯说的极是,道长想要在全天下推广您的新医学,咱们道门自然会义不容辞的进行帮助,只要道门还有用得着的地方,您尽管直言就是。”

      要的就是袁天罡的这句话,他们如此庞大的资源空闲着不使用的确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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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节乘胜追击

  回到家里的第二天,贺天殇前来拜访,寒暄了两句就莫名其妙的问云烨:“侯爷与道门交情深厚,可知道他们为何会在一夜之间改变了自己的主意,同意将道观的田亩纳入租庸调制度的管辖之下?并且极力的向陛下请罪,说以前道门自私自利,作为出家人不知缓解百姓的痛苦,反而成为吞噬国家财源的囊虫,罪孽深重,如今幡然悔悟,愿意将道观的田亩按照道人的数量按照永业田和口分田的办法进行分配,并且愿意用钱财的形式向朝廷赎买徭役,毕竟出家人做徭役实在是有些为难了。”

  “陛下答应了没有?”云烨好像一点都不奇怪,似乎道门的做法早在他的掌握中。

  “陛下让户部工部在做计算,自己也和房相,杜相他们商议权衡利弊,不过依我看来,朝廷同意的可能性很大,道门这一回算是占尽了先机,不知道这么大的决心他们是从何时下的,我非常的奇怪,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

  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云烨才发现贺天殇这家伙其实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云家好吃的糕点有几十种,但是,这家伙从来都只吃最简单的桂花糕,对别的糕点看都不看,而他母亲居然也只吃蛋糕,他从不拿别的糕点回家,这次也一样,管家不用吩咐,就把他带来的篮子装满,放在一边的桌子上。

  “你这个密探不合格啊,还整天神出鬼没的有个屁用,但凡有点用处的消息一点都打探不出来,悲哀啊。”

  “陛下也这么说,这不,为兄就来请教云侯了。从你这里知道了多少也给陛下有个交代。”贺天殇的这声为兄说的流畅自然,没有半点的顾虑,以前他都是说卑职的。

  “书院这次参加大考的人数你就没发现少了一个人么?那么有名的一个走读生你都没发现?”

  “你是说李淳风?他只是一个后备小道士,还没有这个能力,他师父袁天罡都没有。“贺天殇平静的回答了云烨的话。

  “名望这东西,往往会被事实击打的粉碎。而算学一道是最真实的一门学问,李淳风在书院三年,专攻算学,我记得我以前拿老君观产业在课堂上做过一次验算,结果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我朝的税务和土地政策之间有很大的空隙,通过合理的手段,就能逃避过很多的税务,水浇田的税务和旱田的税务就是不同的两种概念。一亩水浇田的价格是旱田的八倍,但是很有趣,一亩水浇田的产出却只有一亩旱田的一倍多点,水浇田在扣除税务之后剩余的收获,只比旱田缴税之后的收获多了三成,你说应该种水浇田还是应该种旱田?“

  贺天殇迷茫的说:“人人都在争水浇田,人人都在种水浇田,把这种天字号的田亩的价格弄得飞涨。尤其是现在,长安的勋贵们都非常的有钱。水浇田的价格还会看涨。不过,这和道门的这次行动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道门把自己的水浇田高价卖出去,然后再大量的卖进旱田,按照口分田的规定,一个人如果拥有水田五亩,那么一百亩的口分田就会锐减到了五十亩。如果口分田里面没有水田,就会分到一百二十亩旱田,甚至更多。三年之内新开垦的旱田是不纳税的,大唐规定了上面只有种上五谷,桑麻。蔬菜才开始缴税,人家不打算种这些,玉米,土豆这些朝廷新规定的作物人家也不种植,你从哪里收税?”

  贺天殇的眼睛都要有漩涡出现了,重重的在脑门上砸了一下说:“他们难道不吃饭?”说完又砸了自己一下大声说:“好,我承认刚才说了蠢话,他们用钱去集市上买,可是他们不种粮食,蔬菜,桑麻,难道种草不成?”

  “你说的很正确,他们就是要种草,只不过有的草可以做马料,卖给朝廷就有利可图,你知道上好的苜蓿草是什么价格么?有些草正好可以治疗某种疾病,药铺里面价格昂贵啊,最大的好处就是用不着上农税,我朝三十税一的商税在他们看来算个屁啊,都他娘的把地税降到最低了,甚至没有了,还有脸向朝廷开口说什么用钱物来抵消徭役,这个该死的李淳风,什么好处还都想要。”云烨说的激烈,神情却非常的平静。

  贺天殇的汗珠子顺着下巴滴答滴答的往下掉颤声说:“前面有车,后面就有辙,杂毛们如此恶毒,秃驴们就敢效仿,万一蔓延到百姓,大唐那里还有粮食可以吃。”说完怪叫一声就要往外跑。

  “慌什么,这种小伎俩你以为朝廷里的官员会看不出来?看书流眼泪替古人担心,好好地把这些桂花糕吃完。“

  “你知道什么,王珪,萧禹,这些老大人已经在弹冠相庆,说什么只要把道门的田亩纳入朝廷管辖,佛门就独木难支了,这是朝廷的大胜利,已经回家给陛下写贺表去了。“

  “我没说这些老大人,他们都是中正耿直的人,谁会去想到道门的这些鬼蜮伎俩,但是还有一些人,他们可不是吃干饭的,书院教导了他们足足三年,如果连这点手段都没有办法应付,我会把他们一个个的摁在盆子里淹死,李淳风虽然学的还不错,但是,他不是最优秀的,以为学了算学就能纵横天下?扯淡,学问是一个综合素质的积累,瘸子在跑路这一项上就比正常人弱了三分。“

  贺天殇还是坐立不安,屁股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的好像得了痔疮,半天又挤出来一句话:“书院的学生如今只是在观政,这样重要的文书他们不一定就能看到。“

  “少替他们操心,这些混蛋连我准备好第二天考试的试题都能提前弄出来,他们上官的一点小心思,瞒不过他们的,更何况这些学生现在正是一脑门子报效国家的心思,掌握信息是他们的第一要务,会知道的。“

  “不能偷看,这是忌讳,他们如果偷看会坏了规矩,即使立了功劳,也会被陛下责罚,那些大佬也会瞧他们不起。“

  “谁说要偷看了,我的考卷也不是他们偷看的,打听消息这不违反朝廷的规则吧,你干的不就是这些事吗?“

  既然云烨毫不在乎,贺天殇也就慢慢放下心来,撇开烦人的朝政,和云烨两个人喝茶吃点心,说说长安市上的一些奇闻怪谈,尤其是神怪,这是长安最近很热门的话题。

  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一个聪明的人屡屡用智慧挑战权威,不管手段是否龌龊,总会让老百姓们欢呼莫名,挑战权威这是谁都在梦里做过的事情,现实中如果出现一位,那就是英雄。

  最近长安饱受神佛的照顾,光芒万丈的佛爷降世,有桃花从天而降,有浓烈的香气四溢,引得引得长安城里的愚夫愚妇们纳头就拜,欢喜的涕泪横流,几近癫狂,只是向来对佛事非常感兴趣的云奶奶却很不高兴。

  最近云家的玻璃镜子被一个不知名的大户一气买走了六十面,都是一人高的穿衣镜,暖房里的晚桃花也被人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更离谱的是称心好不容易调制出来的龙涎香,也被人用黄金全部买走了。

  这些不算什么,最怪的就是客人宁愿多花三倍的价格,要求云家对这三桩买卖保密,除了家主和经手人,不得再有其他人知晓,云家做生意的信誉在长安是出了名的,既然贪图钱财签了协议,那就一定会保守机密,老奶奶刚刚开始管家,就有这样的好生意上门,自然很欢喜,至于客人的那点子要求不算什么。

  当佛爷降世的时候,云奶奶第一天还坐着马车去朝拜,看到地上的桃花,立马就没了兴致,让马夫赶着马车就回家了,陪她去看佛爷的小丫才说一句话,就被老奶奶抽了两巴掌,撅着小嘴,不情不愿的回了家,看到哥哥还告状说奶奶打她。

  云家被黄金钱财糊住了眼睛,封住了嘴巴,只能躲在宝库里数着金子骂两声,做不了别的,但是,世上的聪明人不光云家有,比如太史丞傅奕就很聪明,从骨子里看透了佛门的虚伪,所以他就不相信会有什么佛爷降世,打算去和佛爷近距离的对对话。

  荐福寺的和尚不肯,说佛爷已经回西天去了,刚才只不过路过长安,降下一点神迹,好安抚一下善男,善女的心,还嘲笑傅奕不自量力,小心佛爷降下灾祸,将来会被打入无间地狱受苦。

  荐福寺也是皇家的寺庙,小小的一个太史丞还不能随便进入,傅奕只好沿着外墙游走,打算找个矮点的地方爬进去,看到百姓们在捡拾地上已经枯萎的桃花,他的神情也是迷茫一片,看看漫天飘零的落叶,想不通怎么深秋时节也会有桃花。

  无奈的回到家里,却发现司天监的袁天罡已经来家中坐了好久,一言不发,但是桌子上的花瓶里却插着一支红杏,粉色的花蕾含苞待放,秋日里看着就让人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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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换桌子的辛苦

  元嘉小心的捧着一个小小的茶壶进了公廨房,长安秋日阴寒,抄了一早上的民户册书,已是腰酸背疼,不是自己的身体不行,而是户部的案几实在是要人老命,盘腿坐在木板地上,佝偻着身子忙碌,对身体的损害真是太大了,只要一看到那几个老主事走路都和大虾一个摸样,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忧虑,毫无疑问,只要自己也这样干上二十年,下场不会比老主事好多少。
  
  啜了一口热茶,浑身舒坦,唯一不好的就是茶水淡了点,但是就这,也总比没有的强。出了书院,就没有茶叶这一项的供应了,他记得书院里的茶叶只需要三文钱就能买好大一包,足够喝一个月的,昨日家里没茶叶了,打发元宝去西市购买,结果元宝跑遍了西市,才给丈夫买回来一小包,元嘉喝了一口,立马就喷了出去,这不是茶叶,这是树叶子。
  
  茶叶在书院才是廉价品,出了书院,身价立刻暴增百倍,原以为全家有十文的茶叶钱就够喝一个月的,谁知道,就买来这么一点带着土的树叶,为此,元宝内疚的不行,准备当掉自己的簪子给丈夫买茶叶,结果被元嘉臭骂一通。
  
  自己从书院出来的时候,就只有一付被褥,几箱子书,元宝更是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窈娘更不要说了,三个穷鬼开始过日子,自然很艰难,好在朝廷考虑到了这些情况,提前给他们发放了半年的俸禄,这才得以勉强凑成一个家。
  
  窈娘穿着素净的青衣,头上包着布帕,痴肥的身子已经变瘦了好多,就是那对木瓜一样的**不见变小,为此窈娘已经做了好久的重回美女的美梦。
  
  两进的院子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住,热闹惯了的窈娘,不敢上街,只能趴在门缝里往外看热闹,今天新官人家娶新娘子了,明天另一位新官人往家里抬新家具,她都能在饭桌上和元宝说的热闹。
  
  今天出门的时候,元宝悄悄地给自己的书包里装了一小包茶叶,小小的油纸包,看样子只够喝三五天的,但是元嘉不在乎,元宝给的东西他从不拒绝,知道这两天元宝用篮子提着窈娘做的点心在崇宁坊贩售,或许挣了一点钱。
  
  猪鬃从外面匆匆的走进来,寒雾弥漫的日子里他居然一脑袋的汗水,绿色的袍服紧紧地绷在身上,把整个人勒的和蚕一样,见到元嘉案几上有茶水,抱起来一口抽干,直到一滴水也控不出来才罢休。
  
  “猪鬃,你他娘的知道我最恨的就是溜茶根的混蛋,可是你偏要和我作对是不是?“元嘉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几百次提出抗议了,虽然没什么用,但是抗不抗议在自己,听不听在猪鬃,人都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是?
  
  “哪来那些废话,早点把你的那点茶叶喝干净,让你把喝茶的冇毛病戒掉,免得看见元宝在崇宁坊提着篮子卖糕点,看得人心酸。“
  
  “兄台,那好像是我老婆,你心酸什么?“元嘉警惕的看着猪鬃问道。
  
  “娘的,堂堂的本次科举前十名的老婆整天提着篮子叫卖点心,你还要不要一点官声和体面了?给你送银子被你拒绝,偷偷的给窈娘,被你硬是逼着送回来,我们是兄弟,不是那些心怀不轨的奸商,等你有钱了再还给我就是了,干嘛非要折磨你身边的所有人?“
  
  “你的银子是你的,我已经欠你狠多了,那时候是在书院,我们还不算是先生口中的社会人,所以有些银钱上的瓜葛不要紧,现在不同了,我是一个独立的人,有多少能力吃多少饭,元宝是我老婆,跟着我吃苦天经地义,窈娘是没地方去,所以就没得选择。
  
  对了,你倒是给我说说,元宝提着篮子叫卖点心那里丢人了?“
  
  猪鬃被元嘉的一句话噎的差点栽个跟头,烦躁的摇着手说:“不和你争了,你的话里面总是有一股子陈年棺木的味道,让你计算的事情计算好了没有,赶紧给我,等着用呢,下回不让我家丫鬟买你家的糕点了,窈娘出品,总好像沾着一股子骚味,我是一口没吃。“
  
  “滚蛋,你是财主,应该多买一些才是,今天嘱咐窈娘多做些,你们应该发动全家一起吃才算是尽到了朋友之意。
  
  这是我昨晚半夜没睡才算出来的,最后的结果就是朝廷得不偿失,想要堵住这些合理合法的避税漏洞,只有赶紧制定新的条例才行,还有商税制定的比例也不合适,各种货物应该区别对待,粮食的税率需要低,奢侈品的税率就需要成百上千倍的翻,另外,我朝的盐铁的税率高的惊人,弄得好多地方的人都吃不起盐,这些都要纳入我们明天讨论的范围。“
  
  猪鬃记下来元嘉的话,把元嘉的计算结果揣进怀里,刚要出门就听见元嘉又说:“你们买元宝的糕点的时候,不要挑难吃的拿,该怎样,就怎样,免得让窈娘困惑,以为最难吃的那种才是最畅销的。以后我家要开糕点铺子的,你这是害我破产知不知道?”
  
  猪鬃狠狠的甩甩袖子,仰着头咒骂了一声,表达了一下心头的愤怒,又匆匆的杀向礼部,王玄策这个王八蛋,居然强烈的同意道门的建议,蠢得不能再蠢了,自己长了个猴子模样还敢指着老龘子的鼻子说俺是人头猪脑?
  
  “看看,这就是元嘉元大才子计算出来的结果,道门会因为这一举动发财,而且会永远的逃脱”调“这个朝廷的大杀器,游离于大唐法制之外,王玄策,你祖宗是道士?这么不遗余力的替杂毛说话?”
  
  “我想想啊,你别说,我祖上真的有人披发入山当了道士,不过这和我的意见有关系吗?谁告诉你这个人头猪脑的家伙同意道士的建议就是能让他们的小伎俩得逞?“
  
  猪鬃一屁股坐在王玄策对面的椅子上刚要斥责,却发现屁股下面的椅子坐起来甚是舒坦,不由得问:“你是怎么说服那些老古董们同意把桌椅摆进礼部公廨房的?我这些天坐在地板上窝着,胃都要从嗓子眼里出来了。“
  
  王玄策得意的说:“你看看,我们都是从书院里出来的,坐在地板上屁股冰凉,脊椎难受,眼睛充血,都知道是坏事,你们都选择闭嘴,所以受罪是活该。“
  
  “滚蛋,礼部的规矩最是森严不过,能轻易地改规矩?我也给堂官建议过,被人家骂的狗血淋头,说少年人就应该多吃些苦头,什么官场之上萧规曹随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多吃苦,将来受益无穷,这些屁话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我只过不愿意将来成为大虾,哪来那些道理好讲,说说,你是怎么办到的,我看看有没有可能在刑部施行。”
  
  王玄策拿起一块白色的绸巾,擦擦手,面现苦色地说:“真他娘的不容易啊,为了这个目的,老龘子天天早早就来给诸位上官擦拭案几,泡好茶水,每日都在公廨门口恭迎每一位同僚向他们问好,说实话,对俺爹都没这么孝敬过。
  
  老先生们吃饭的时候手抖,夹个菜非常的吃力,堂官老先生也是如此,我是看不下去了,就贿赂了饭堂的人,天天给老先生们吃青豆,青冇豆炒的水泡发的虾仁,这可是咱书院的一道名菜,青豆炖的红烧肉,我担心先生们吃不了黄豆,所以特意给换成了软软的青豆,这样一来,每回吃饭的时候,看着老先生们颤巍巍的用手捡拾掉在地上的青豆,我心里凄凉啊。为了能达到我的目的只好先委屈先生们一下,我也能每顿饭多歇息一些时候。“
  
  “你不是凄凉,你是缺德,明知道他们手抖得不成样子,还让他们用筷子夹青豆吃,我都能想到那是一个怎样凄惨的画面。“
  
  “胡说八道,青豆虾仁对老人家的身体大有裨益,青豆红烧肉更是绵软醇香,入口即化,对没牙的老人家最是适宜,堂官老先生已经夸奖我不下三回了,说是伙食尾子没变化,但是饭食却上了不止一个档次,就是捡拾青豆有些费神,问我有没有法子?“
  
  “你就是这么让老先生们同意用桌椅的?“
  
  “哪有那么容易,为了把老先生养成这种小事参考我的意见的习惯,我给老先生们提供了银勺和银叉子,堂官老先生才不会让我这样的好心小辈吃亏,给我补偿了五十两银子,当然,我在银勺,银叉里面掺了锡的事情就没必要告诉老大人了。“
  
  “无耻,你居然贪污公帑,以后不要说你认识我。“
  
  “书院出来的人会没出息到贪污公帑?再说了,老堂官奖赏我,是因为我的一片诚敬之心,又不是因为几把银勺,银叉,我又没说那是全是银子做的,勺子和叉子不加锡,硬度不够,你以为老堂官不知道?那五十两银子其实就是对我的一种试探,看看会不会受到诱龘惑,你哥哥我是何等样人,岂会中他的计策,那五十两银子我转眼就找了云家的工匠,把公廨房高处的的窗户都给换成了玻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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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不疯魔,不成活

  “干嘛只换最高处的,不换下面的?全换了也用不了几个钱啊。“

  “说你是人头猪脑你还不信,全换了,公廨房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上官没事干就喜欢到处走动,我这人又懒,喜欢偷个懒,发个呆,被抓住的次数多了,对我的官评不好,再说了,我就打算让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这一块地方就够了,其余的地方让阳光从他们的头顶掠过就好。“

  猪鬃对于王玄策总是说自己人头猪脑非常的不满,但是听王玄策做事古怪,不由得再问:“为什么?“

  这句话恰好问到王玄策的痒处,见猪鬃发问得意的说:“为了换桌椅啊,只要换了桌椅大家都能晒到太阳了。“

  “原来你前些天搬着梯子爬上爬下的就是为了计算阳光照射的角度?太自私了吧,万一堂官还是不同意换桌椅的话,就你一个人能在这个冬日里晒到太阳,其余的老汉都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老鼠一样发抖?“

  “怎么会呢,所有人都知道就我那个最糟糕的位置可以晒到太阳,我自然不会独自享受,所以就把位置让出来,没给年龄最大的,而是给了身体最差的,这样其他人虽然还是不满意,却也无话可说。

  公廨里的事情你是清楚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没两天,年纪大的就说自己最近腰酸背痛腿抽筋,想来是太阳晒的时日过短的缘故,上过战场的,就说自己往日在战场上受的伤痛也被阴寒天气诱发了,需要多晒太阳,而且他们往日里都是不错的酒肉关系,这下子。三四天都不说话,身体弱的那位拼命的想要把位子让出去,但是迎接他的总是白眼,最后我无意中说了一句话,就是只要把座位抬高,大家不是都有太阳晒了,那个最好的位子就请那几位身体弱的,上过战场的,年纪大的同僚十天一轮。岂不美哉。

  结果同僚里面有见多识广的立刻就说便宜坊里有那种高高的椅子和桌子,只要买回来就好,听说花不了几个钱,那个坐在太阳唯一能晒到的位置上的同僚,这些天过的生不如死。公廨房里的同事都在莫名其妙的疏远他,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于是他就自告奋勇的去找堂官,声泪俱下的求堂官给所有人都换上桌椅,否则他只能死路一条。“

  “然后,你就椅子坐?”猪鬃吃惊的看着王玄策“你为了坐椅子,不惜孤立自己的同僚。有意识的把他们的矛盾表面化?你为了坐椅子,不惜让一个好好地公廨四分五裂?”

  王玄策坦然的看着猪鬃说:“为了达到目的坐椅子的目的,即使发动战争我都在所不惜,对他们。我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猪鬃摇着脑袋说:“你他娘的就是一个疯子,不,你现在已经疯了。”

  “我没疯,从来没疯过。相反,我的头脑无比的清醒。大唐如今处在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之中,我们要打造一个从来没有过的盛世,并且要让他永远的延续下去,就需要疯狂,你看看史书上,哪一个彪炳史册的人不是疯子?冠军侯是疯子,八千铁骑突进三千里,才有了勒石燕然的功绩,班超是疯子,带着三十二位随从就敢把匈奴的使节杀光,让草原上的豪雄不得不向长安叩拜。

  嘿嘿嘿,猪鬃,不疯魔,不成活,你如果没胆量,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大唐腹地做个州府之官,整日里坐着牛车,替天子牧民,回到家里就和庸俗的老婆造人,把一辈子过的和一天一个摸样。

  我不一样,我要看最高的山,射下最高傲的雄鹰,在荒野和野狼撕咬,如果不死,凭我掌中的横刀,一定会为大唐子民,处理掉所有的威胁,甘做他们的鹰犬,敢有心怀叵测之辈,我一定会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地狱的恐惧。“

  看着王玄策满嘴的白牙,猪鬃拔腿就跑,和这个家伙待久了,自己说不定也会染上疯病,书院早就教过自己,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个混蛋不是危墙,是一座马上就要爆发的火山,绝对会把自己烧成灰烬,当然,这家伙自己也会烧死,看他的样子,已经被平安祥和的长安逼成疯子了。

  “明天聚会,我会阐明我的观点,如果说服不了你们,老子自己单独干。”王玄策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清明而有条理。

  傅奕看着花瓶里的红杏,摘了一朵,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打开后把杏花和那朵几乎枯萎的桃花放在一起,抬头对袁天罡说:“你想利用我?要知道,我对你们道门也没有什么好感,不过看在你们已经上表要求纳入大唐税制的管制之下,老夫也不以为甚,你们好歹还是知道进退,这些僧人已经丧心病狂了,一个泥胎木偶也妄图自称神佛,可笑,可笑。“

  “太史丞精于天文历法的精算,自然之道如何取舍,贫道只是不忍心看到世人被蒙蔽,自然要揭发他们的恶行,虽九死而犹不悔。“袁天罡的一番话说的道貌岸然,大气磅礴。

  傅奕轻笑一声,奇怪的看着袁天罡说:“果然只有敌人才最了解自己啊,你担心什么我清楚明白,你道门的神仙也不断的降世,和这次佛门做的事情有什么区别?不过算了,这次只要能揭发他们的丑态,老夫被你利用一次又如何,告诉我,这些杏花出自何处?是谁有这样巧夺天工的手段?“

  袁天罡不说话,掏出一张五百贯的汇票推到傅奕的面前,见老傅须发皆张的要发怒,连忙说:“这不是给你的,云家的货物从来都不便宜,你想要的东西都在云家,你老傅清贫了一辈子,就算是见到了镜子,桃花,香料,你也只能干瞪眼,这些钱是给你购买哪些东西用的,别以为是给你的。既然是我们得利,百姓得利,我们出些钱财是应该的。“

  “想到了,也只有云侯才会有这种本事,或许人家才是真的神仙子弟,土豆,玉米,粉条造福大唐百姓,把好多的仙家手段用来调剂民生,这才有点神仙的样子,孙思邈一辈子行善无数,就算是没有神迹,老夫也会尊称他一声孙神仙。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越是真的神仙,就越是害怕人家知道,拼命地掩藏身世,唯恐和别人不同,越是假的玩意,就越是想搞的天下皆知,生怕百姓们把自己看成凡人,不是鄙视你们,整天的靠骗人揽财,真的很有趣?“傅奕老头子的话,让袁天罡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如果不是为了打击佛门,他才不来受这个气。

  傅奕是一个坐起而行的人,既然已经知道事情原委自然不会耽搁,命仆役架好牛车,就吱呀,吱呀的出了长安城,直奔云家庄子。

  云家庄子老傅也不是头一回来,没事干的时候,拿着自己的借书证在书院里的图书馆泡上一天已经是他休沐时候的一种习惯,中午再要上一份便宜但是并不简陋的饭菜,配上家里带来的米酒,能够熏熏然很久,他不喜欢荡舟,也不喜欢游山,唯独喜欢去庄子上和老农们叙话,听着他们说家里的日子逐渐好过,如果有一两个喜欢吹牛的就更加喜欢,这样就能从他们的话里探听到云家庄子的实际情形。

  今日没有功夫做这些自己极喜欢的事未免有些遗憾,老仆拿着拜帖去敲云家的大门,不一会,就看到青衣年轻人出门迎接,礼节周到,为人谦逊,门边上有一个农妇正在台阶上整理自己的果子,挡住了路,他也没有催促,而是耐心的等待农妇整理完了,这才邀请老傅进门,老傅没觉得这样失礼,反而觉得云家这样做才是豪门的风范,傲上而不侮下,从来都是士大夫们称赞的一种美德。

  “先生来云家庄子可不是一次两次了,每回都有心请先生进府一叙,但是看见先生和庄户们谈笑的开心,就没有打扰,今日先生能够登门,云家蓬荜生辉啊。“

  傅奕笑着说:“云家高门大户,登一次不易,所谓夜猫子进宅,没有好事,老夫就是长安出了名的夜猫子,能少给人家带去晦气,就少带些,只是今日登门确实有事,失礼之处,还请云侯海涵。“

  两人谈笑言欢,并排向大厅里走去,傅奕一路上看到云家的井井有条的布置,就不断地出言赞叹,的确,云家给所有人的感觉就是轻松,仆役们挑水的时候会唱歌,丫鬟们忙忙碌碌的做活也是笑声不断,老管家忙着踹仆役的屁股,踹人的和被踹的都是笑意盈盈,女管事跳着脚在哀求爬到树上的少爷从上面下来,两只土狗目中无人的卧在太阳地里,懒洋洋的打着哈欠,一匹雄壮的战马把脑袋伸进窗户里看得津津有味,可能有侍女在换衣服,羞恼的把硕大的马头往外推,还夹杂着羞恼的笑骂声。

  这才是人间该有的气息,傅奕看着面前的青衣男子,忽然突发奇想,神仙地是不是就是这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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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师太嫁给秃驴?

  傅奕从袖子里拿出一小枝红杏递给了云烨,云烨接过来苦笑着说:“就知道瞒不过高人的法眼,佛门辛辛苦苦的给家祖母设计了圈套,让在此事上闭口不言,可是大唐长安人才济济,想要靠一些小门道蒙蔽世人,终归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手法虽然神奇,但是在智者眼中不值一晒。“
  
  傅奕听了之后更是满意,云家不推脱,不掩藏的气度让他一瞬间就对云家的满意度上升到了极点,笑着说:“老夫只是见不得他们骗人,云侯才是真正的高人,想必也清楚佛门的危害,老夫之所以处处针对佛门不是出于私怨,而是出于公心。
  
  佛家不讲君臣父子之义,对君不忠,对父不孝;游手游食,不从事生产;剃发易服,逃避赋役;此为一。
  
  剥削百姓,割截国贮;讲妖书邪法,恐吓愚夫,骗取钱物。百姓通识者少,不察根由,信其诈语。乃追既往罪过,虚求将来的幸福。遂使人愚迷,妄求功德。此为二。
  
  不畏科禁,触犯法律。其身陷刑纲,还在狱中礼佛,口诵佛经,以图免其罪。人生死寿夭,本取决于自然;刑德威福,皆由君主决定。而佛教徒诈称,贫富贵贱由佛主宰。这是窃人主之权,擅自然之力,此为三。
  
  佛教肆行,其恶果是“海内勤王者少,乐私者多。”立于五庭,看膝下,不忠不孝者,聚结连房。故它入家则破家,入国则破国,我等废寝忘食才打造出盛世的苗头,焉能毁于这些奸人之手。“
  
  “先生说的极是,五帝三王时,无佛教,则君明臣忠,祚年长久。汉明帝始立佛寺,然只西域桑门自传其教。西晋以前,有严法禁止国人剃发为僧。万勒之后,禁令松弛,因事佛,君主昏庸,臣又奸佞,梁武帝尤足为戒。”
  
  和傅奕这样的道冇德君子说话,云烨说的极为艰难,动不动就需要引经据典,一个佛门的来历,就说的他汗流浃背。
  
  傅奕大笑起来,牵着云烨的手说:“云侯果然有见地,昔日褒姒一人,迷惑幽王,而能亡国。今十万僧尼,刻绘泥佛,以惑天下,必须禁止。令僧尼自相结为夫妇,生儿育女,十年长养,十年教训,自可富国足兵。四海可免僧尼蚕食之殃,百姓也能知道威福之所在。”
  
  傅奕如此jī进的话语,还是让云烨目瞪口呆,把所有的师太嫁给秃驴?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赢得和尚们的欢迎,说不定可以哦。
  
  “先生之言有理,但是把周幽王失国之事强加给褒姒此言不妥,窃以为周幽王失国,乃是他自己造的孽,与褒姒无关,一个弱女子何德何能让一个老大的帝国分崩离析?如果把褒姒嫁给咱们现在的陛下,了不起就是一个后宫的宠妃,多得一些赏赐也就是了,想要影响朝政,恐怕才一张嘴,就会被冇皇后娘娘挂在东南枝上晒太阳了。
  
  所以说啊,这朝代更替,天下兴亡,帝王有责,我们匹夫自然也有责任,强加于一个弱女子,不是大丈夫所为。“
  
  傅奕看看云烨忽然拱手道:“谨受教,这几年在书院读书也有些心得,书院讲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确是一种有志气的想法,还说妇人被强人**,乃是男子无能,老夫也是心有戚戚焉,破开心翳,有我为天下的大气魄,才能有海纳百川的大心胸,确实了不起。”
  
  说话间两人就漫步到了云家特制的玻璃房里,看着水晶宫一样的巨冇大房间,傅奕惊讶地差点厥过去。
  
  “傅先生莫要惊诧,这间大房子全是由玻璃制成,不但云家有,程家有,长孙家有,书院也有,皇宫里面还有一座更大的,值不了几个钱,整座房屋造价不超过两千贯,云家因为要做很多的实验,所以这座大棚修建的稍微大了一些。”
  
  看到傅奕极度的惊诧,云烨必须给他解释一下,免得以为云家在越制,穷鬼是没办法理解自己这些富人的心态的。
  
  等傅奕收拾好了心怀,重新镇定下来,仆役打开门,请侯爷和客人进去一观,没办法进去的时候很繁琐,需要换鞋子,还要换衣服,懵懂的傅奕任由仆役们摆布,等他穿好护衣,和云烨一起进入大棚以后,看到里面姹紫嫣红的景象以后,立刻就以为自己到了莺飞三月的曲江,红的是桃花,粉的是杏花,白的是梨花,更离谱的是还有一两丛紫牡丹开的正艳。
  
  这些花的花期都不在同一个时刻,可是它们偏偏在同一时刻开放,好些树枝子上还有未开的花蕾,摘下来一朵桃花,摘取了花蕊含在嘴里,一股子微凉的苦意传来,这是童年时期自己常做的一件事,早就烙进了傅奕的骨子里,这一刻他才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为何会这样?”傅奕迷茫的问云烨。
  
  “先生切不可为五色所迷,世间万物都有它的脉络可以追寻,只要掌握了植物的生长规律,就会创造出眼前的一切。
  
  我们在很久以前就发现植物的生长与温度有关,温汤监的事情先生不会陌生吧,有诗云:酒幔高楼一百家,宫前杨柳寺前花。内园分得温汤水,二月中旬已进瓜。“
  
  傅奕想破了脑袋也没想起来这首不错的诗到底是谁做的,不过云烨素有诗文大家的赞誉,想来这是他的即兴之作。
  
  云烨见傅奕好像不知道这首诗,就知道自己一不小心又剽窃了一回,于是继续说:“这种用温泉地热来催熟瓜果的技术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只不过他们的规模很小,直到玻璃重现世间之后,我们才有了真正的温室大棚,这样的环境里种出来的瓜果与外界的几乎没有差别。“
  
  “云侯,老夫想询问一下这桃花如何才能做到现在才开放,比外面的桃树晚了足足八个月,是何道理?“
  
  “很简单,只要把种在花盆里的矮桃树放在冰窖里半年就好,等到秋风吹起的时候,把它移到温室大棚里等待复苏,一旦温度合适它开花,它就会开放,没什么好神奇的,云家在制作一种香料需要桃花,所以种的桃花就多了些,没什么好神奇的,就是人为地把冬天延长而已。”
  
  傅奕长出了一口气,只要眼前的一切都在他理解的范围之内就好,绕着温室走了一大圈,云烨请傅奕在一个石桌子前面坐下,自己从架子上摘下一个挂起来的西瓜,在水池里清洗之后,就用那把从尉迟恭手里弄过来的宝刀剖开,不错的西瓜,抬手请傅奕用瓜,老头子也不客气,拿起一瓣慢慢品味。
  
  这两年西瓜这东西在长安已经算是泛滥成灾了,每到麦收时节,总会有瓜农赶着牛车一车车的往长安城里运,都是蓝田县产的,这个时节的蓝田县衙门连税收这等一等一的要务都会放下,派了衙役,捕快跟着大队的瓜车进城,负责协调卖瓜的地方,这可是旱塬上十几个村子的大进项,西瓜卖不好,村子里的人就只能一整年都只好啃土豆了。
  
  旱塬上种麦子那是种一葫芦收两瓢,只要老天爷稍微不给面子,就会颗粒无收,那一带是蓝田县出了名的穷地方,虽然种了土豆,可是产量也不高,县令请教冇了书院的农事方面的专家,决定种西瓜,结果,种麦子,种土豆都算不得好的沙地,种上西瓜,却结的满地都是,上一年,就靠种西瓜,旱塬上的百姓终于没有了饿肚子的,所以今年种了更多,长安市上的西瓜身价直线下掉,从豪门之家的宠儿,变成了工匠们上工都要带上一个解暑的大众物品,傅奕家今年也买了不少,手里的西瓜虽然品相比大田里的好得多,但是味道却远远不及。
  
  听到傅奕的评价,云烨放下手里瓜说:“这就是违反自然之理的代价,云家花费了无数心力,种出来的西瓜却不如旱塬上瓜农随意种出来的好吃,也就是一个样子货,逢年过节的时候,摆到看盘上好看一些罢了。”
  
  “云侯乃是神仙中人,做出来的事情无不以造福万民为起点,如今假佛爷肆虐长安,难道云侯就眼睁睁的看着不成?”
  
  云烨再一次苦笑着说:“云家一着不慎,中了人家的奸计,被迫闭嘴,实在是对此事无能为力,为了家族颜面唯有将这个绿头大苍蝇生生的吞下去。”
  
  “这有何难,云侯无需毁约,只要助老夫一臂之力就好,到时候就看老夫出手,云家作壁上观如何?”
  
  “这是自然,不知先生要云家如何助你?”
  
  “老夫打算成佛,不知云侯可有良策教我?”
  
  “这个,这个,想成真佛恐怕云家无能为力啊!”
  
  “狗屁的真佛,老夫就要成为一个谁都看不穿的假佛爷,也好去和那个又是冒光,又是散发奇香,又是有桃花飞舞的佛爷当面较量一下,和尚们不是常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反过来说也成,我不成佛,谁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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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孔雀明王

      荐福寺的法会开的极度成功,那尊高达三丈的佛陀像立于青天白日之下,人站在他的脚下,显得何其的渺小,佛陀的一双慧眼慈悲的看着世人,像是怜悯,又有些不舍之意,信徒们用柳枝蘸着清水,替佛像洗浴,洗过佛像的清水又会从佛陀像上流下来,云烨看着那些张着嘴努力的去接洗过佛像的水的人,心头郁闷极了。

      法言和尚双手合十高宣佛号,趾高气扬的迎接云烨的到来,今日乃是荐福寺法会的最后一日,到了明日,这尊大佛像就要被帐幔覆盖起来,等着修建大雄宝殿。

      总是先有佛后有殿,这尊大日如来佛像,已经有灵,自然要快快的供奉起来,好在香火缭绕之下,接受八方贡献,殿堂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怠慢的,瞅瞅周围量地做准备的工匠,很多都是云家庄子的人,公输家的一个青年人,正拿着巨大的墨斗,四处弹线,寺庙的后门还有络绎不绝的马车进出,上面满载了各种建筑材料,连琉璃瓦都有,看样子这次修建的殿宇规格不低。

      随着法言进入了寺庙最幽深之处,看到玄奘穿着一袭月白色的僧袍,坐在蒲团上冲着云烨含笑点头,身后还是那俩个怪莫怪样的人,戴着毗卢帽的猴形孔雀王,居然就愣愣的坐在布满霜花的石头地上,云烨甚至能看到他腿上长长的腿毛。

      “云侯莫要奇怪,他本就是苦行僧,天为帐幕,地为床,日月星辰自然是他房间的装饰,不推窗就能青山入怀。饮一口水是为因,吃一口饭便是欲,不取时间一草一木,便是大自在,贫僧甚是羡慕。”

      玄奘的眼中全是暖暖的笑意,看不出有烦恼,也看不出有丝毫的悲苦,整个人就在那里坐着,他比那尊佛像更像佛陀。

      云烨到现在都认为。这一趟遥远的旅行对他来说就是一种修行,效果一定要比弄回来的那些佛经更好,其实他只需要走到天竺,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修行,没必要带着这些树叶子回来。这些贝叶经才是他这回远途修行的最大败笔。

      “大和尚,修行归修行,带着这些劳什子做什么,还带着三个厌物回来,你觉得中原的信仰还不够混乱么?”

      玄奘依然微笑着说:“你不是我,焉知我的喜乐,你眼中的劳什子在我看来都是无上的妙音。你口中的厌物都是已经成就功德的大德高僧。

      听说你已经坠入红尘,灵根泯灭,日日为妻子家人奔波,造下了无边杀孽。贫僧都能看到你浑身的孽缘牵绊,不若抛了,随我入山修行,总能渡过红莲河。去彼岸一观。“

      “你少来忽悠我,和你在一起整天青灯古佛的怎么比得过和我妻子的鱼水之欢。青菜豆腐怎么和我喜欢的大鱼大肉相媲美,红莲河?在哪?只要你找出来,我就能渡得过去,找不出来就是你在撒谎,听说佛门打诳语是要下拔舌地狱的。”

      “云侯,你是贫僧见过的人中最具灵根的人,先天六识,你已开启,做任何事情都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舍弃大安宁,大自在,贪图红尘间的那点欢乐,愚不可及啊。”

      “玄奘,你少年落发,根本就不知道红尘的极乐,不如我带着你去一趟燕来楼,在红尘中打个滚,尝到十丈软红的滋味之后,再说佛门极乐世界如何?”

      玄奘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云烨说出这种几乎是亵渎性的语言,他连眼波都没有任何变化,还是怜悯的看着云烨,就好像看到了一个人明明能吃绝美的珍馐,却偏偏跑去吃狗屎一样。

      “都说度化,都说皈依,如果贫僧能在妓院度化云侯,这个臭皮囊受到玷污又如何,妓院是人间的悲苦交集之所,我佛慈悲,不如明日我们就去燕来楼如何?”

      云烨哑口无言,这家伙早就把所有人,所有的地方看成和他一般无二的人和地方,妓院和他的禅房没有区别,妓女和云烨也没有什么差别,想到这里云烨有些恼怒,大声说:“我以前看过一个虚拟的幻境,在那个幻境里有一个高僧,打算拯救一个九世恶人,一个九世乞丐,一个九世妓女,想尽了办法未能得逞,是因为他们的灵魂被一个强大的魔王抓走了,高僧去找那位魔王打算要回灵魂,魔王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玄奘笑着问:“却不知那位魔王说了什么,让云侯对这个幻境念念不忘?”

      云烨看着玄奘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魔王说,让释迦摩尼来跟我谈!那个魔王不过杀人百万,就成了大魔王,我在辽东杀的人不会少于十万,做不了大魔王,一个小魔王还是没问题的,玄奘,让佛陀来跟我谈皈依的事情。“

      “一沙一世界,世界犹如恒河沙数一样多,九天十地的佛陀数之不尽,我就是佛陀,佛陀就是我,你也是佛陀,他也是佛陀,山是佛陀,水是佛陀,草木是佛陀,秋虫也是佛陀,佛陀无处不在,云侯也是有大智慧的人,为何拘泥于佛陀的表像?“

      “算了,不麻烦你了,明天抓一只寒蝉佛陀养起来让它慢慢度化我吧,百八十年总会有效果的,寒蝉佛陀不行,我就换别的佛陀好了,只要不是外面院子里的那具假佛陀就好,听说今天有一个浑身冒光的佛陀要过来砸场子,你还是先应付他把。”

      玄奘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了:“顽皮。”就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了云烨,继续说:“往日的因,结下今日的果,这本《西域记》是我在回国途中记下来的,西域五十六国,都有记载,了了你的因果贫僧也好早日修成正果。”

      “嘿嘿嘿,玄奘,你的这个因果结的有点大,我之所以要你的《西域记》就是为了大唐进军西域的五十六国的方便些,如今我朝大军正在边陲整戈待旦,一旦有了你的《西域记》领路,数十万铁骑就会像蝗虫一样横扫整个西域,到时候西域的城郭会处处冒烟,处处哭泣,人头满天飞,烧杀抢掠无所不为,什么昭武九姓,什么龟兹于阗,就是消失的楼兰我朝大军都要去找一找,确定最后一个楼兰人已经死了,我们才会放心。

      所以啊,玄奘,我感觉咱们两个将来一起在地狱里做魔王的可能性更大,我先回去排兵布阵,你在这里好好念经,等将来我们地狱见面后发现地狱的环境不佳,再讨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事。“

      玄奘念了一声佛号,并不动怒,反而笑着说:“当年地藏王菩萨发下宏愿说: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誓言说了三遍,天地动了三动,没关系,该是我的罪孽,贫僧自然应该承受,总能在地藏王菩萨成佛之前成就正果,也是好事。“

      或许成了高僧的人就是这个样子,胸怀已经练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哪怕外面传来巨大的喧闹声都不能让他有半丝的动容。

      云烨指着外面对玄奘说:“你听听,外面吵翻天了,一定是有人在破坏法会,您不去阻拦一下,以您的身份,估计没人敢造次。“

      玄奘起身慢慢往禅房走,边走边对云烨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死了的人会活过来,我们当年有过这种遭遇,所以见得多了,就不奇怪,自己造的因自己享受果,不管是菩提果,还是苦果,总归要自己吃的,邪魔外道蛊惑人心,贫僧不为,也不肖为,法相唯识宗没有替别人说谎话的教义。“

      见到玄奘进了屋子,云烨问孔雀明王:“佛祖的滋味如何?生吞会不会难以下咽?“天竺苦修僧鬼魅一样的窜了出来,抓住云烨的胳膊就要发力,可是手掌上传来一阵剧痛,拼着双手受伤,还是把云烨重重的推了出去。再看自己的双手,上面全是密密的小洞,鲜血不断地流了出来,最为诡异的是除了刚开始有点疼,现在双手已经没有一点知觉了,大骇之下,朝云烨看去。

      早有准备的刘进宝在云烨刚刚飞起来的时候就抱住了自家侯爷,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消去了力道,扶着侯爷站起来。

      云烨掸掸身上的灰尘,撩起自己宽大的袍袖,从里面解下一副护臂,这副护臂上面全是锋利至极的钢刺,呈现出诡异的蓝色。

      天竺僧踏前一步,才要动武,却发现周围站满了云家的护卫,每一个手里都端着一架强弩,只要他再敢动一下,从云烨不怀好意的眼神里就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比刺猬的下场好一些。

      “我最恨人家抓我的胳膊了,我只是想试探一下你是不是会说中原话,没想到你果然会说,现在好了,夜陀已经死了,田襄子也死了,你万里迢迢的来到中原,是为了什么?你应该是夜陀的弟弟吧,看你大腿上的刺青就知道,你居然没有被虫子吃掉,告诉我,你来中原做什么?“

      “你是怎么知道的?“孔雀明王嘶声问道。

      “和尚告诉我的啊,夜陀死了,人头我见着了,死了的人会活过来,部下活过来意义不大,那就只有夜陀的那个被虫子咬掉脑袋的弟弟复活了,你没发现,和尚和我说了很久的废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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