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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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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五节流民的心思

  姓云的就该住在云梦泽里,就像老鼠回到了老鼠窝,只不过现在自己的老窝里面闲杂人等太多,站在这座本该叫做岳阳楼的阅军楼里,思绪万千,人家都是往事越千年,云烨的思绪却是未来跨千年,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个叫李白的家伙在柱子上题诗,还会有一个叫杜甫的家伙在这里写诗,过上几百年会有一个叫做范仲淹的会给这座楼写下一部千古名篇,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两句话,在大唐必须忽视,因为这种把自己和天下融在一起的圣人,会被李二干掉。韩愈不过上了一部辨佛的折子,就立马被远窜到岭南。
  
  李家很固执,认为有这种包容天下心思的人只能是皇族,最好是皇帝,太冇子都不该这么想,家天下的思想牢牢的禁锢着他们的头脑,允许你有一点小心思,他甚至会为此高兴,如果完全大公无私到了极致,他们会立刻把你捧上神龛,或者送去地狱。
  
  一座楼就能看出社会的百态,孟浩然能够写出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名句,就在于大唐开阔的胸襟。强盛的国势,就会催生李白,孟浩然,这样的浪漫的人才,当然,倒霉的时候就会有孕育杜甫,白居易,这样悲天悯人的家伙。你只要把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诗和死去元知万事空,放在一起,就能彻底的品味出社会的强盛与否对个人命运的影响。
  
  范仲淹可以喜悦,可以忧愁,云烨不行,保持古井无波的心态很重要,漫步在阅军楼看着水天一色的世界,沉沉暮霭之中似乎有猛兽潜伏。高天上就有一只老鹰在飞翔……
  
  如何把无形的敌人变成有形,这是云烨最近几天一直在考虑的问题,你自己站在大太阳底下,人家躲在你看不见的阴影里,想要对付完全找不到人。
  
  不过现在不用想了,有了漫山遍野的流民,水贼,响马,那些人一定会受不住这种诱冇惑的。控制了这些人和云烨真刀真枪的干岂不是更加的有趣?
  
  就害怕人家不干啊,刘方来信说自己已经到了岳阳,可是云烨连影子都没看见,烟波浩渺的八百里洞庭,百十只老虎放进去。也看不见踪影,不知道老刘如何把那些人从暗地里逼到和云烨真刀真枪的干,这需要很大的毅力和智慧,幸好,刘方这两种品质都不缺少。
  
  那些人一点都不遵守规矩,明明鬼脸尸已经给了长孙冲,现在又弄出一具来所为何事?洞庭湖的波涛不停地拍击着阅军楼。一个大木桶被波浪送到了楼下,看了一眼,发现是鬼脸尸体,云烨就命人小心的在尸体上写了。送错了三个字,又把尸体用船牵着送回了洞庭湖,有没有效果先辩驳了再说,改不改正在人家。辩不辩驳在你,既然有这个权利为什么不行使?要知道随随便便的放弃自己的任冇何一种权利都是愚蠢的。
  
  人家的挑战之心从来不会停止。云烨就只好,写了文告,告诉漫山遍野的流民,只要从荒野大泽里出来,就会得到官府的照顾,以前的种种罪孽都可以一笔勾销,关庭珑早就想这么干了,可惜他的官职让他没有这样做的权力。
  
  正三品的大员当地方刺史,这也算是史无前例了,洛阳,晋阳这样的上州刺史不过是从三品的大员,岳州这样一个下州,有五品官当刺史已经是大材小用了,不过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这里云烨彻底的说了算,那些敢和关庭珑争辩的官员,到了云烨面前,就只能不断地大声应诺,一个国侯的话不是你一介小小的地方官能质疑的。
  
  所以云烨说宽恕流民的罪行,那就宽恕,出了问题板子无论如何也打不到自己的屁股上,岳州如今有一个巨冇大的头颅,不但能遮阳光,连雨水都能遮住,底下的官员办事的热情就高涨了起来,办对了有奖,干错了不受罚,只有不干事的人才会被刺史大人收拾。
  
  这就算是长见识了,以前被各个刺史当成法宝的下级官员考评册子,被侯爷刺史,当垃圾一样的扔进火盆,眼瞅着淡蓝色的火苗子从火盆里升起,有人黯然,有人欢喜,更有人打算行五体投地大礼,所有人都没了过往,过去的功劳也好,污点也罢,统统消失不见,别的刺史可以用这东西要挟下属,也好真正的掌控地方大权,云烨用不着,没有谁不长眼的去和一位国侯抢刺史的权利。
  
  烧掉那东西是犯律的事情,不过大家都很聪明的保持了沉默,谁能把百骑司的人从大堂里揪出来问话?刺史大人可以,百骑司的人很不习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当刺史大人问清楚了自己的官职,却被轰出了大堂,原因就是自己的职位太低,不配知道刺史大人的事情,必须把自己的长官找来,才能告诉。
  
  岳州长史韩城脑袋上的汗珠子掉的噼里啪啦的,原因就是他才发现,自己的属官居然就是百骑司的人,而这个人,一向都是自己最信任的人。
  
  “你们三个不用出来了,都揪出来了,岳州没个监督也不好,不过啊,你们该记的记,不要跳出来捣乱,侯爷我砍几个小兵的脑袋还不用对谁负责。”
  
  钱升很想跳出来大骂,可是他不敢,云烨这样做比不揪出百骑司的人更可怕,现在谁是友人,谁是密探,只有天知道,到底有没有,或许只有云烨自己清楚,三个?骗鬼去吧。
  
  云烨这个主帅当然要住在船上,大船就停泊在阅军楼边上四周全是战舰,海里的战舰开到了大湖里,那种碾压一切的威势绝对让人叹为观止。更何况上面密密麻麻的安置的那些投石机,八牛弩,更是让人望而生畏。
  
  每隔两个时辰,就会有水鬼跳下去检查大船,云烨不打算再从军营里出来,有强大的优势不加以借用,至少云烨做不出来,一切一切的做法,就是为了把敌人从暗地里逼到明面上,一旦两军对垒,云烨觉得自己就已经稳操胜券了。
  
  政令不断地从船上下达,岳州的官府全力发动,好些官员骑上青驴就带着老仆去荒野里劝说那些流民把握好现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时机,赶快入籍,到时候会有田土分派下来,岳州的刺史大人特意求得陛下恩准免了岳州三年的钱粮,三年不纳税,还要怎样?
  
  那个被抓走的流民首领也回去了,他带回去的话和官府说的可不一样,想要转入民籍?没那么容易,必须先做一整年的苦工,官府管饭,一年后结束苦工,分给田地,想做工,会有工钱发放,和那些良民同样对待。
  
  钱升听了这话,哈哈大笑,他骑着驴子走到流民水贼中间告诉他们只要从大泽里走出来,就能得到民籍,云烨这样说如果有人肯走出来才是怪事,好好地一桩功德,被云烨的粗野和无知毁的干干净净。
  
  世间的人总是相信自己到人间就是来受苦的,那些骑着驴子的官员,满嘴胡柴,那里有不吃肉的狼?哪里有会有不吃屎的狗?无缘无故的恩德,谁会相信?把官府的告示往最坏里想,然后再降低一个等级,才能信。
  
  这不是,大狗就带回了最准确的消息,罚做苦工一年冇,什么苦工?就是在工地上挖土挑砖,砸石头,官府没人可使唤,这才勉强给了大家一条活路,一切都豁然开朗,既然他们需要人,就不会做的太过分,做一年苦工,就做一年苦工吧,听说管饭,在那里不是混个肚子圆?大泽里的热越来越多了,总是没完没了的抢地盘,总是死人,算了,还是出大泽,去接受官府的压榨,他们总要讲点道理的。
  
  在韩城和钱升不解的目光中,大批的流民开始走出云梦泽,一见到官府的人员,就问做苦工到底管不管饭?
  
  钱升告诉他们不需要做苦工,只要去官府报备就能分地,和颜悦色的说话还是不能让他们相信,一个白发老者不断地作揖说:“行行好,老爷,俺们就求一碗安生饭吃,您就不要骗俺们了,只要告诉俺去哪里做工,吃饭就成。”
  
  钱升再一次说明了官府的态度,并且发誓赌咒的说绝无欺瞒,已经把老祖宗搬出来了,依然不能取得信任,迎接他的是一双双鄙夷的眼睛。
  
  一个粗豪的汉子拎着鞭子走了过来,把腰刀往柱子上一砍,大声说:“你们给我听着,每天天亮就上工地,日落回驻地,他娘的,你们算是拣着了,侯爷说了,最近全是力气活,人不吃饱没力气,所以一天吃三顿干的,干满一年,就给你们上民籍,奶奶的,什么好事都落到你们头上了,要不是侯爷等劳力使,想有这样的好事,做梦去吧。
  
  一个个都他娘的像鬼,去南边,军中有大灶,有糜子米饭,听说还有肉汤,先吃饱了,睡一晚上缓缓力气,明天就上工地,听到了没有?“
  
  听说有吃的,流民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呼儿唤女的跟着那个凶恶的大汉去南边吃饭,只要今天有干饭,明日一定也会有。
  
  只留下韩城和钱升百思不得其解,相顾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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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六节铁爪

  云烨坐在船上,旁边放着一罐子鱼粥,这是冬鱼的手艺,只要他在云烨的船上就一定会有一罐子粥给侯爷,这一回粥里面居然加了莲子,捞上来一颗尝尝,确实不错,洞庭湖里的莲籽确实不错。最出名的却是财鱼,脑袋上了七颗星,到了晚上,洞庭湖里的财鱼肯定会把脑袋朝着北斗七星的方向,很长时间以来,岳州人都是不吃财鱼的,不过对于云烨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有机会吃龙肉都不会错过,更不要说这个小小的财鱼。

  军中司马站在一旁嘴里滔滔不绝的报出各种数据,最后告诉大帅,粮食不太够了,主要是前一段时间被一伙水贼抢走了一大批,听说为首的头子,是一个姓刘的老家伙,下手狠毒,计算精准,等云烨的船队急匆匆的杀过去之后,水面上就剩下一些被捆起来的船夫,守护粮食的兵丁一个个都在水里扑腾着呢。

  军中探子来报,湖里的水贼有逐渐聚拢成大股的趋势,如今的大湖里面,不断地有小股的势力被大股的势力吞并,这股兼并风潮没有一年多的时间无法完成。

  云烨的舰队封锁了长江,洞庭湖里的水贼只能在湖里称王称霸,一旦云烨的目的达到,岭南舰队就会立刻扑上去,把湖里最后的水贼,一网打尽。

  现在吃鱼远比听水贼的消息管用,这时候的放任不管,就是为了将来好收拾,大唐现在已经开始把目光放进自己的家院,一些顽固的毒瘤,都在清剿的范围之中,什么绿林,什么赤眉,这些以山野为家的人,想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已经不可能了。

  家里不知为什么硬是把铃铛派来照顾家主,只好把她安排在船上,听她每天叽叽喳喳的和自己说一些自己看到的好玩的东西。云烨就觉得烦恼尽去。

  船上也有很多的乐趣。比如做菜,今天冬鱼送来了一条巨大的黄鳝,还有一小桶泥鳅,黄鳝就算了,被铃铛乘着云烨出去的功夫偷偷放回大湖里去了,云烨无奈之下,打算做一顿泥鳅钻豆腐来解解馋。

  今天单鹰回来了。满身的风霜,在大湖里面不间断的搜寻了十几天,铁打的人也会感到疲惫,送给云烨一张自己画的地形图,就回到舱房里睡觉。

  把这东西扔给老赖他们,云烨只是一心照顾自己的菜。泥鳅在加了盐的水里吐尽了泥沙,然后被放进清水里,缓缓加温等待水温稍微有点热,就把冰凉的豆腐加进去,随着水温的升高,泥鳅就会自己钻进豆腐,然后再加高汤等调料烹煮,一道美味的菜式就出了锅。云烨一口没吃。让狗子给单鹰送去,这些天不停地奔波在荒野之外。身体的耗损实在是有些大。

  这些驭下之策云烨本来不想使用,后来被刘方教训了一顿才明白,不管两个人的关系再好,一定要让对方知道他在你心里重要地位,一句问候,一点关怀就能起到极大地作用。

  今天就拿单鹰来试试,反正弄砸了,最多招来一些埋怨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整整一锅泥鳅豆腐被吃了个精光,没有人受到感动,狗子和单鹰一起吃的,问他们有没有感受到什么特殊的味道没有,两个人一起狐疑的问云烨,是不是做菜的时候加错了调料,或者东西不干净?

  明珠暗投啊,云烨从这次的试验里看出来,自己就不适合干这种事,刘进宝如果犯了错,自己就会大脚丫子上去暴揍,揍完就完了,单鹰是自己的亲戚,如果不高兴了可以端起大舅哥的架子训斥,家里的家臣们好像也很不习惯这样故意施恩,谁都不自在。

  最不自在的就是云烨,总感觉这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不好,很假,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种事情在云家必须禁止,太丢人了。

  没打算在军中施恩于人,有两个说的来的同事是好事,要是把岭南水师弄成自家的,那样就不妥当了,所以云烨只抓住自己组建的陆战队,对于水军的官职任免,从不多嘴,这一点也是皇帝欣赏自己的原因之一,知道哪些是自己的,知道哪些是别人的,很有自觉,这样的人谁都喜欢,有时候到了半夜,云烨自己都会暗自得意一下,能把胆小如鼠的本事运用到这个程度,连自己都佩服自己。

  住在船上一个月是好事,但是住一年就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好事了,可是头顶上总有恐怖的鹰唳传来,弄得云烨现在走路都不看地,需要仰着头看天,按照无舌的说法,那两只老鹰确实恐怖,让人防不胜防,两只扁毛畜生,就让自己只能困居船上,这让云烨伤透了脑筋。

  想要重新布置一番,学学长孙冲,装一点陷阱来把这两只鹰弄死,可是无论云烨怎引诱,那两只鹰绝对不会靠近阅军楼,无舌带着伪装好的八牛弩想去把老鹰干掉,尝试了好几回,也无奈的放弃了,因为那两只老鹰飞的太高了,八牛弩都没有办法达到那个高度。

  单鹰算是非常熟悉老鹰习性的人,这几天不断地骑着马追踪老鹰的落脚地,追到了山脚,战马没办法进入群山,只好蹲守在最高的山上查看老鹰到底会到哪里去。

  一连看了三天,终于确定了大概的位置,带着有毒的强弩和狗子两个人去找老鹰,云烨必须躺在甲板上晒太阳,吸引一只老鹰的注意力。

  一天没动静,两天没动静,躺在甲板上的云烨感觉自己已经快要被初夏的太阳烤焦,忽然间,一声响亮的叫声引起了云烨的注意,头顶上的老鹰匆匆忙忙的向山里飞了过去,却没有另外一只老鹰来换班,单鹰得手了。

  去了五十二人,回来的只有三十一人,还有两个躺在担架上,胸腹间血肉模糊,云烨看得心头一痛,一只老鹰换二十一个人,还要绕上狗子,这笔生意亏大了。

  “狗子和二十个弟兄还守在那里,想要看看有没有人去老鹰那里,如果有,准备追踪一下,先把他们的老巢找到再说。”

  听了这话,心痛的差点昏厥过去的云烨,立刻就来了精神,仔细检查了两个伤员的伤势,发现伤口虽然恐怖,却没有伤到内脏,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只老鹰装了一只铁爪,而且可以活动自如,就这只铁爪而言,堪称巧夺天工。”无舌从旁边看着铁笼子里面的老鹰,一句话就把云烨从喜悦中勾了回来,蹲下来看那只铁爪,果然,这只爪子黑黝黝的,好像长在了这只老鹰的腿上,云烨抓着那只铁脚来回搬了两下,发现它纹丝不动。

  “这些人一定是用秘法把铁爪固定在了老鹰的骨头上,要不然不会这么结实,你看看,这只爪子不但有勾,镰,刀子的作用,还能起到平衡老鹰体重的作用,虽然老鹰没办法把这只爪子用到极致,但是战斗之中,出于本能,它比另一只爪子的作用更大。”

  单鹰忽然对云烨说:“大哥,这件事结束之后,您能不能把这对老鹰给我?”

  云烨抬头看了单鹰一眼,见他一副很急迫的样子,就笑着说:“事情结束了,老鹰也就没了用处,如果你喜欢拿走就好,不过啊小鹰,我听说成年的老鹰是不会被第二个人收服的,你要去了也没用处,更何况它这么危险。”

  “大哥,我原本就没指望它们会屈服,我的名字里有个鹰字,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老鹰,所以娘亲才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是雄鹰就该无拘无束的飞,被人使唤来,使唤去的算什么。“

  “你不会是想把它放回去吧?你也看见了,这东西凶性不减,伤着其他人怎么办?“

  “伤着人,就伤着人,算得什么大事,每年被老虎,豹子咬死的人还少了?识英雄,重英雄本该如此,这对老鹰是鹰中的王者,还它自由才是正理。“无舌也跟着瞎起哄,没办法理解这些人,越是可怕的敌人,就要越早的消灭,刚才如果不是单鹰出口,云烨已经想把这只鹰就地杀死,他的观念里没有这种奇怪的心态。

  见他们都坚持,云烨只好答应,指指头上说:“这才抓住了一只,还有一只在头上飞,你们听听他的叫声,就知道这家伙有多么愤怒,赶紧布局吧,要不然过一会这家伙狂性大发飞下来,我们都要遭殃。“

  八牛弩全部上了满弦,这一次要发射的却不失弩箭,而是绑在一根根软木上的大网,单鹰在回来之前就考虑到了,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没想着把老鹰干掉。

  湖面上忽然起了一阵风,一阵低沉古朴的的声音传了过来,这是陶埙的声音,云烨一挥手,立刻就有几百名军士随着杨月明上了码头,向声音传来地方摸去。

  老鹰的叫声越发的急促,地上的埙音也变得高亢,这两者之间如果没联系,打死云烨都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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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诈死还生

  陨这东西云烨从来都不喜欢,呜呜呜的,吹起来就像哭,颜之推说骚人听此凋朱颜,满座尽白衣。

  当初和老先生两个人戴着范阳笠,踩着河东屐,身着素衣,挟一木杖,过密林,度水洼,夜半敲僧门,寒僧无餐饭缪客,唯有陶埙一曲,以待嘉宾。

  一时间腹中雷声共蛙鸣一色,坐中客涕泪横流,无他,需要背老先生回家。一曲《山鬼》一曲《苏武牧羊》让云烨恨死了陶陨这种东西,不管是谁,被一个长得像鬼的老僧用呜咽的曲子折磨了半个时辰,而后扭身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好像已经给足了面子,颜之推老先生从云烨袖子里摸出一大块赤金,放在蒲团上,大声说:“失礼了。”就让云烨背他回家,给人家金子,还要道歉,这种歉云烨也很想让让人给自己倒。

  能把低沉哀婉的曲子吹得高亢入云也是一种本事,天上的老鹰看起来非常的痛苦,一会向东飞飞,一会向西飞飞,总是舍不得离开云烨所在的地方。

  被困在网里的这只老鹰也翻腾起来,爪子把甲板抓的木屑横飞,云烨想了想,让单鹰抓着老鹰的头,自己在老鹰的脑袋上细细的摸索,果然,一个薄薄的铁片就在老鹰的后脑勺上,不断地发出嗡嗡嗡的响动,很有规律,陨的声音变急促的时候,铁片就震动的强烈,陨的声音变得柔缓的时候,铜片就震动的轻微。

  把铁片从老鹰脑袋上拿下来以后,这只老鹰就变得温和了许多,躺在甲板上双脚朝天,看着天上飞的那只老鹰,不停地叫唤。

  “就是这个东西控制老鹰的?这是什么东西?”单鹰单纯的脑袋里混乱一片。

  “小铃铛的百宝箱里有一套铃铛。总共十八个,是我送给小铃铛的礼物,你去问她要过来,给你变个戏法。”云烨没回答他的废话,而是让他去找小铃铛。

  很快,单鹰就拿来一个精美的银盒,小铃铛不放心的跟在后面,担心单鹰把自己的宝贝损坏了,这是夫君送的生日礼物。

  打开盒子。里面并排放着很多的铃铛,从大到小都有,云烨先拿起一个中等的,摇一下,见铁片没反应。又拿起一个继续摇,等他试验到第四个铃铛的时候,那个铁片终于有了反应,摇一下,铁片就震动一下,非常的有趣。

  云烨笑着站起来,没命的摇晃铃铛。只听得叮铃铃一阵脆响,天上的老鹰一个跟头就栽了下来,掉了半截,又忽闪着翅膀飞上了天。云烨把铃铛悬在手上,一阵陶陨的声音响起,铃铛居然无风自鸣。

  云烨笑的越发得意了,又把手上的铃铛使劲的摇晃。单鹰,无舌都抬头看天。只见那只老鹰在空中不停地翻滚起来,似乎非常的痛苦。

  “这个戏法如何?这只老鹰再也威胁不了我了,如果可能,今天就把它玩死。”于是得意地把铃铛左摇摇,右晃晃,嘴里还哼着莫名其妙的歌。

  “叮铃铃,叮铃铃,铃儿响叮当……”

  看到天空上的那只老鹰像个玩具一样的一会被陨声袭扰,一会又被杂乱的铃声所惑,不断地发出惊惶的叫声,闭着眼睛不忍卒看的单鹰,忽然间操起一架八牛弩,身子躺在地上,把粗大的弩箭直接对准了那只已经降低了很多的老鹰,没用踏簧,直接用手扣动了扳机,被巨大的后座力震得虎口部位鲜血直流。

  三支弩箭呼啸着就上了天,单鹰闭上眼睛,他似乎已经看到了老鹰中箭的情形。云烨可不想这只老鹰就这样死了,多好玩的东西啊,在发现单鹰意图的时候,干紧摇晃一下自己的铃铛,老鹰痛苦地翻滚一下,三支呈品字形的弩箭就从它的身形上方呼啸而过。

  地上的老鹰忽然间凄厉的叫了一嗓子,天上的老鹰,就箭一般的呼啸而下,冬鱼他们连忙用木槌敲击了八牛弩,一张巨大的渔网就向老鹰扑了过去。

  怎么都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光用翅膀,就把渔网扇的朝下掉了下来,云烨和单鹰都被渔网盖了个结实,匆忙之间,解不开身上的渔网,

  老鹰的目的不在伤人,而是抓起船上的那只老鹰就要飞走,好不容易从渔网里脱身的云烨阻止了冬鱼他们准备再次攻击的举动。

  老鹰拖不走那只网,云烨早就把困老鹰的那张大网,钉在了甲板上,无论它如何努力,也拖不走,绳子绷得笔直,可惜只能离地三尺,见带不走,只好无奈的抛下,冬鱼淫笑着就要把八牛弩的长箭射出去,却被单鹰一脚踹飞,看着眼睛泛红的单鹰,只能自认倒霉,单鹰惹不起,急红眼的单鹰更加惹不起,你只要看看侯爷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知道他这个时候不想惹单鹰。

  鹰飞冲天,果然厉害,转眼即逝,躲在云层里不见了,可是转瞬间,一只黑点就从云端直直的冲了下来,看它头下脚上的样子,这是没打算活啊,云烨一把抄起铃铛盒子,立马就钻进了船舱,单鹰大叫起来,剩下的弩手立刻做好了准备,一连三层防御用的大网就遮盖在了船头,要是真的这样砸下来,说不定船都会被砸个大窟窿。

  只听噗噗的两声,前面的两张渔网轻易地就被撕开第三张大网,也是最粗,最结实的,拇指粗的绳子被绷得笔直,好几股绳子都已经被崩开,不过好歹把老鹰拦住了。

  大船都在不停地摇晃,云烨探出脑袋,发现那只老鹰的脑袋从渔网的窟窿眼里把头软软的探下来,无力的摇摆着,船上的那只老鹰不停地拿长长的喙拨拉它的脑袋,啾啾的声音不断,看样子这是一对老鹰夫妻。

  “怎么辨别老鹰的公母?”云烨挠着鼻子问无舌。

  “滚开!”无舌也很愤怒,这些人都在发神经,害人虫被除掉了,应该高兴才是,单鹰的横刀闪耀出一片雪亮的刀光,那些渔网顿时就被刀光绞成了一截截的,走到那只老鹰跟前,单鹰低下头,从老鹰的脑袋后面抠出一片同样的铁片,随手要扔掉,却被云烨拿走,这是好东西,年经人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好东西,造孽啊。

  老鹰似乎死了,满船的人除了云烨有点高兴,剩下的都是一脸的肃穆,更死了爹一样,云烨心里暗暗诅咒。

  单鹰把另外一只老鹰也放开,这只老鹰也不逃跑,就呆呆的窝在那只死老鹰的身边,长长的鹰嘴在它的羽毛里啄来啄去,像是在梳理羽毛,听说老鹰一辈子就一个老婆,或者丈夫,一旦成亲,就会至死不渝,不知道这只活着的鳏夫或者寡妇,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雁丘词》里说的好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这下子好了,它们不用飞来飞去的被人使唤了,云烨非常期待这只老鹰上演一出被撞或者凄婉的戏码,然后自己吟诵一曲《雁丘词》以为祝贺,这样一来它们也不枉这世间走一遭。

  单鹰闭着眼睛,不忍心看,也不忍心听那只老鹰咕咕的低吟,英雄末路,就这副样子,想当年霸王乌江自刎之前,还不是和虞姬唱了一出《霸王别姬》想想唐明皇和杨贵妃在荒野里的凄惨离别,云烨心中就充满了吟诗的冲动,赶紧啊,惜别的时间有点长,用铁爪,或者把脑袋往甲板上撞都能达到目的,个人建议用铁爪,这样比较悲壮惨烈。

  老鹰迟迟的不自杀,云烨都以为这家伙是不是变卦了,不由得装出一副悲伤地样子,走上前去,准备就近观察一下这只老鹰的情绪到底适不适合自杀。

  才到跟前,异变突起,那个明明已经死了的老鹰居然挥动了翅膀,鼓荡起来,一膀子就把云烨拍的飞出来船舷,冬鱼大呼小叫的喊着救侯爷,自己一头就跳下了水。

  单鹰就地一个翻滚,还没有站定,另外一只老鹰也呼扇起翅膀来,只好再一次后退,两只老鹰就像滑翔机,在甲板上跑了两步就从船舷上飞了出去,顷刻间就飞的远远地,远处的陶陨声再一次响了起来,这回的声音很温柔,很可惜,两只老鹰理都不理的就朝着大湖的深处飞去,无论陶陨的声音如何变化,都不理不睬,清亮的鹰唳远远传来过来,声音中充满了喜悦,这一飞,好像没有再回头的意思。

  云烨被冬鱼从水里丢上甲板,肚子鼓的老高,刚才被老鹰一翅膀扇晕,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水,无舌把云烨倒挂起来,大股的湖水就从口中,鼻子中往外喷涌。小铃铛哭的样子比刚才那只老鹰更加的凄惨。

  一声长长的喘息声传来,众人这才放下心来,云烨睁开无神的眼睛吩咐:“那两只老鹰不要放过,侯爷我要把它们生吞活剥。“

  所有人都在看着太阳的方向,无舌带着嘲讽的口气说:“抓不到了,天空之王只要到了天空,谁有办法捉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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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读书的痛苦

  笑脸侯爷笑不成了,脑袋肿的像猪头,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打人,单鹰都挨了一脚,这是因为单鹰感到内疚,如果不是自己任性,大舅哥不会成为猪头,小铃铛看一眼夫君就咒骂一声该死的老鹰,插着蛮腰,一只手对着老鹰飞走的方向指指点点,回头就告诉夫君自己替他报了仇,以后离扁毛畜生远点。

  人脆弱的时候需要安慰,枕在铃铛丰腴的大腿上,脚丫子踩着旺财肚子帮它挠肚子,这是云烨认为最能安抚自己受伤心灵的方法了,只是脸上戴着的黑布巾子,让人看起来有一股子鬼气森森的感觉。

  “一个月见不了人,淤血一时半会消不下去,老夫的跌打药算是灵验的,老孙都从我这里拿,我知道味道不好闻,有一股子鸡屎味是不是?这是小瑕疵,只要效果好就行,练武之人哪来那些讲究,效果好就行。”无舌给云烨换药的时候总要做一下自己的药物广告,孙先生不在,只好依照无舌的吩咐给脸上涂抹这些不明成分的药膏。

  流民们不像云烨这样愁苦,他们很高兴,谁家每天都放开肚皮吃干饭?早上是小米粥,中午是糜子饭,浇上一勺子肉汤这就算是过年了,晚上是熬的稀烂的土豆汤配米饭,真正的白米饭,可怜啊,种稻子的人一辈子没吃过几顿米饭,吃完饭,抹一下嘴巴,砸着嘴说:“再有些青菜下饭就好了。”

  活是力气活,来的时候就知道,挖土,挑砖,砸石头,这些活计就没有轻松的。不过,周家的大小子怎么就那么好的运气?轻飘飘的就成了石匠头,狗日的,不就是来工地的时间最长么?老子的手艺比他好的太多了。一个月顿顿吃白米饭,也不怕撑死,昨日还给老娘拿来好大一块子肉,怪不得老子们的锅里只有肉汤,感情肉都被这些狗日的捞着吃光了。

  军爷们虽然凶神恶煞的,鞭子甩的山响。倒是没见过落在谁的身上,看到有谁推的车子上不了坡,也知道帮一把。

  老百姓就是这样,既然工地上的日子并不难熬,有住的。有吃的,孩子都能在锅边上混个肚园,就期盼着工地上的活计永远不要完工。

  人吃饱了,要求就高了,总幻想着能有一间自己的屋子,前院种点青菜,后院养头猪。逢年过节一宰,啧啧,油汪汪的肥肉片子啊,梦里面都流口水。

  官家的事情就是多。今天要按个手印。明天要清点一下人口,那个把自己骗下山的官员,这些天阴着个脸,看谁都像是看仇人。没人喜欢和骗子打交道,俺们穷。但是不糊弄人,只有黑了心的官员才会这么干,侯爷不愧是军伍上出来的,说话就是算数,一口唾沫砸个坑,说给干饭就给干饭,不含糊,要不然人家为什么年纪轻轻的就成了侯爷,那些胡子一大把的官员整日里花天酒地的不干好事,要不然干到现在这把年纪了,还要听年轻侯爷训斥?

  侯爷不训斥老百姓,可是就因为干饭插了筷子会倒,这让他老人家大发雷霆,说这样会坏了他的名声,说了干饭要插筷子不倒,就算是插了棒槌也不许倒,最喜欢看那些无良的官员被训斥,一个穿绿袍子的官员还被侯爷从大帐里踹了出来,该啊,一定是克扣了大家伙的口粮被揍了,只是,为何不砍头?听说军伍里最喜欢砍头了。

  “云侯,插筷子不倒的是粥,不是干饭,您再发火,,也不能让亲卫穿着下官的袍服被您一脚踹出去吧,弄得百姓现在看下官就像看见了仇人。”

  “没办法啊,粮食没到,只能吃这种粥了,好不容易把百姓的心聚拢到一起,这时候可不能把人心弄散了,你们就吃点亏,以后定有补报。”

  面巾子不能撤,眼角还有大片的乌青,还是见不了人,根据快马回报,岭南水师的一部,已经在洛阳装载了粮食,不日就要运抵岳阳,再坚持几天就会有粮食吃了。

  云烨就想不通了,怎么荒郊野岭的地方,粮食反而比长安,洛阳这些城市里贵好多?这里明明就该是产粮食的好地方,怎么没几个人种地?

  岭南水师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闲呆着,附近河汊里已经跑了个遍,猪婆龙被猎杀了无数,这些喜欢在水面上装木头的家伙的皮肤还抵挡不了八牛弩的轰击,当一条快俩丈长的猪婆龙被送到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就开始理解,为什么这些人不种地了,到处都是这东西,又喜欢在草棵子里下蛋,一不小心就会碰着,个头比窦燕山杀死的那条小不了多少。

  军队就是用来杀戮的,岭南水师也是如此,想要把岳州建成适合人口居住的城市,就必须先把这些东西消灭干净,至于它们会不会绝种,云烨懒得考虑,这个时候,人都活不下去,哪有功夫理睬这些。

  想要消灭猪婆龙,就需要把这东西变成一项产业,比如比如皮包,比如皮靴,鳄鱼肉是上好的治疗咳嗽的药材,长孙总是在冬天咳嗽,这需要关心一下,只要皇宫里的人养成吃鳄鱼肉的习惯,云烨相信,洞庭湖里的鳄鱼,很快就会被吃光。

  最近云烨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厨艺不足以应付面前这些种类繁多的肉食,老虎这东西怎么这么多?一个小山头一只,有时候还会结成群,老天爷,它不是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吗?

  野猪能长成小象大小,猴子会不停的从山里跑出来,农家种点稻子容易吗,一个晚上,一大片田地就会被糟蹋的干干净净。

  “韩长史,你们以前是怎么对付这些野兽的?“云烨终于想起来这些土著官员,向他们问策,说到底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打鼓,敲锣,放火烧山!“韩城的话说的言简意赅。

  云烨敲敲脑袋,山神打鼓自己才是祖宗。怎么把这事忘记了?山上的猛虎就该去深山老林,总和人杂居在一起不好,山神要是总打鼓,相信附近山林的沼泽的动物们就该搬家了,注意拿定了,就把刘进宝找来,吩咐他去派人山里探路,选好路线那就把山神打鼓的旧事再来一遍,说不定要来好多遍。

  谁家的侯爷还有家庭作业?云烨有!李二一直讥笑云烨乃是一个读书人中间的白丁。有时候都懒得用大白话和云烨说事情,认为一件不论多么高雅的事情,用乡间俚语说,总是落了下乘。

  于是长孙就认为云烨给她丢了人,找来泰山上的几位老人。合力给他列了一个书单,云烨看一次书单,就叹一回气,管氏的《牧民》《山高》《乘马》《轻重》和《九府》,再加上《晏子春秋》自己几乎闻所未闻,如今要拿起来读,还要写读书既要。每个月要把读书体会加进邸报里面,给她送去,这些都是做臣子的必须要懂得学问,这个时候开始学。是不是晚了点?估计满朝的文武都要笑死了,李二对这种事,从来都不会有保密的想法。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这是长孙指明要云烨背诵的,回到长安的时候要考核,这样美的辞,对于修心养性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后面,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最让长孙欣赏,好几回在玉山看着山景都要吟哦一番。

  “云侯,你这些辞念得有问题啊,归去来兮!断句没错,田园将芜,这里也必须断句,不能一口气念成田园将芜胡不归,这样一来,意境就大大的减弱了,不美!“

  读书的时候总有这样的混蛋跳出来吹毛求疵,云烨实在受不了,拿着书本指着上面的文字对钱升说:“你倒是给我从上面找出标点来,全是黑漆漆的一大坨,我怎么念是我的事,不许纠正,我觉得这样很美,没错,是你弄错了。“

  看着神情激动的云烨,钱升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说:“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下官指正云侯学问上的错失乃是美德,何以激动如此?“

  云烨这就崩溃了,三两把就将书本撕了个粉碎,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两脚,而后扬长而去,王八蛋,有本事和我比赛背乘法口诀,让你先背到四,背到三都算是欺负你。

  还是小铃铛好,只要云烨开始背书,就托着下巴一脸崇拜的看着夫君,从来都没有指责过云烨,当然,这也和小铃铛的学问有关系,她只会写简单的信,就这样还需要添加很多的圈圈叉叉,她的信,目前为止,只有李安澜和云烨能猜得出来,这样的好听众才是好人,钱升这种随时都好为人师的家伙需要滚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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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李承乾的政治秀

  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官员必须要做的,后世的各种秀看得都要呕吐了,到了大唐这样的好东西怎能不用一下?

  于是围绕着新城干活的那些百姓们就看到了一幅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画面,大唐的太子李承乾殿下,挽着裤脚,腿上全是泥点子,身上穿着麻衣,戴着一顶范阳笠,在全身整洁,紫金冠闪闪发光的云侯的陪伴下,到处视察工地。

  朝廷已经为新城的开发拨了不下四十万枚银币,可是听说城墙都还没影子,云烨的奏表上总是在说正在建城,就是不见有大动静,房玄龄坐不住了,准备亲自到两湖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被皇帝阻止了,于是大唐的太子殿下就带着随从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岳州城。

  太子殿下一会问问民夫们能不能吃饱,一会又问问住的地方漏不漏雨,亲自走到灶房那里,盛了一小碗糜子米饭,浇上肉汤,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边吃边聊。

  这下子就没了距离,太子殿下留着一小撮胡子,坐在小凳子上,吃一口糜子米饭,就问一下百姓将来对生活的希望,说道高兴处,一群人哄堂大笑,甚是愉快。

  吃了饭,就去了民夫们住的地方,看到四面漏风的房子,疾声厉色的命令浑身光鲜的云侯,必须尽快解决百姓的住宿问题,天气马上就要热了,蚊虫一旦滋生,引发瘟疫,就是大灾祸,这件事必须首先进行,哪怕城池的工期往后拖延,也必须将人命放在第一位。

  光鲜的侯爷狼狈不堪的答应,回头就命令属官立刻就去做准备。尔太子殿下已经抱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给她擦鼻涕,把小脸擦干净之后,就给了小女孩两块奶糖,小女孩不会吃,太子殿下就给她剥了外皮,塞进她的小嘴里。

  小女孩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挣扎着从太子的怀里溜下来,拿着另外的一块糖。剥开了就塞进一个没牙的老妪嘴里,还恋恋不舍的把自己嘴里的糖块吐出来,喂给了旁边的一个更脏的小男孩,自己嘀嗒着口水看弟弟吃糖。

  这一幕把个大唐太子殿下看的泪流满面,身边的随员也是泣不成声。百姓们扶着工具有的已经嚎啕出声,韩城和钱升更是扑倒在地,大声的怓哭,声称要为大唐服务五百年。

  好孩子就会受到奖赏,太子殿下把自己带来的奶糖,一个一个的分发给民夫的孩子,见到太子殿下把糖块都发光了。一个孩子下了很大的决心,咬下来半截糖递给李承乾,瞅着那双脏兮兮的手,糖块上还沾着孩子的口水。云烨戏谑的看着李承乾,这家伙从来不吃剩饭的,更别提一块沾着口水的糖块。

  见鬼了,李承乾没有半丝的犹豫。一张嘴就把那半块糖含到嘴里,吃的香甜。还伸出手在孩子鸡窝一样的脑袋上揉了两把,摸摸身上没有带礼物,见云烨腰带上挂的玉牌不错,随手扯下来,放在孩子手里,笑着说让他将来娶媳妇的时候当聘礼。

  “大唐如今百业待兴,只要是大唐的子民就要自觉的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今天下的战乱已平,外敌都被大唐将士驱赶了苦寒之地,好日子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双手来创造的,要不来,等不来,朝廷在这里建立新城,就是为了让这座联系南北,交通东西的大城给大家伙带来更多的财富,你们想想啊,只要这座大城建成了,两湖的物产就能源源不断的运出去,会有无数的大船在这里停泊,人多了,地也就旺了,每个人讨生活也就更加容易了,这就是朝廷花巨资在这里建城的目的,我们苦几年,争取把这座城建的更加雄伟繁盛。“

  李承乾平淡无华的讲话,却赢得了所有人的爱戴,不论官民,一起单膝跪地,大声称“喏!“一个麻衣布衫的太子殿下,远比浑身光献的侯爷更加的受人拥戴。

  太子殿下说完话,就首先拿起一个铲子,往工地上走,后面跟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男女老幼全都来了,见太子殿下开始挖土,所有的人就各奔自己的岗位,挖土,挑石,凿岩,忙得一刻不停歇。

  大日头底下挖了一下午的土,太殿下的两只手上已经布满了亮晶晶的水泡,瞅着自己的手对靠在树上喝醪糟的云烨说:“烨子,你看看我这双手,才两年没练武,就变得细腻了,挖了一会泥土,就成了这幅样子。“

  “我才发现,你天生就合适当皇帝,那半块糖,你是怎么吃下去的?我记得你从不吃别人的口水,这回倒是吃了个干净利落。“

  手上的水泡不算事。三两天就干了,倒是李承乾的行为,很是让云烨吃惊。

  “我父皇说过,从百姓手里抢东西那是昏君才干的事,让百姓自觉缴纳钱粮,那需要一个好皇帝才能做到,至于让百姓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东西当成礼物送给你,这样的皇帝,他的江山就是铁打的,我想做一个最好的皇帝,可是未来的日子还长,就从这半块糖开始做起吧,再说了,那半块糖在我看来就是情义,情义这东西不好论价,有了,我就赶紧收着,谁有工夫管那个孩子的手是不是肮脏。“

  云烨点点头,能全心全意的去演戏,这需要极高的修养,李承乾看样子被他老子训导的不错,只是做的不够完美。

  “承乾,假如你今晚和那些民夫一起睡到工地上才算是做到了极致。“

  “少来,工地上湿气重,睡一晚上第二天跟洗过澡一样,你当我傻啊,赶紧的,我已经闻到火锅的香味了,吃点辣椒驱驱寒气。“

  小铃铛早就把饭桌安排好了,伺候着李承乾净了手,这才下去,李承乾毫不客气的掀开火锅盖子,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说:“你有美人陪伴,到哪里都是享福的命,自从你走了,我就不好去你家蹭饭,青雀也说家里的饭食不好吃,话说你当初为什么走的那么急啊。“

  云烨慢慢的给自己调着油碗无奈的说:“不管谁脑袋上总有一只大鹰盘旋,他在家里都待不住,在老鹰的眼里,我们就是一只只的鸡,在和它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就是家里的那只看护小鸡的母鸡,一直玩下去,老鹰总会叼走一两个小鸡,我不想家里损失任何一只小鸡,所以啊,我这只母鸡就勇敢的跑了出去,把老鹰带的远远地,免得小鸡被叼走。“

  “是啊,都有牵挂,大凡伟人的处世之道有三,其一曰正蒙难,其二曰法授圣,其三曰化及民,你不属于这三种的任何一种,你是亲人第一,故旧第二,良心第三。做人做成你这样的看家狗,也实在难得。“

  “胡说,正蒙难这种事情就算了,我还没有伟大到为了正义甘愿牺牲的地步,可是第二条法授圣我还是做到了,我把治国大法传授给了你这个未来的圣王,凭什么说我没做到这一点?至于化及民,这是我的本行,玉山书院的一砖一瓦无不凝聚着我的血汗,将教化普及到万民,本来就是化及民的精髓所在,你看,我是多么伟大的人物,以后不要随便诽谤我。“

  冬鱼提着两尾鲜鱼走了进来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伟业,伟业。“云烨早就告诉过他,不要一天闭上嘴巴不说话,能出声就出声,时间长了不说话,听力都会下降,虽然含糊不清,总比两只爪子比划来比划去的要好,效果不错,大家现在已经很习惯他说些什么了,不用手就能和别人沟通,这对冬鱼的吸引力很大。

  当着云烨太子的面,用自己的小刀子,三两下就把两尾财鱼收拾干净了,分成段装在青草编成的盘子里,很有野趣,见云烨没有别的吩咐,这才躬身退下。

  “你好像总是在和神仙对着干是不是?“李承乾拿筷子指指草盘子里装着的肥鱼没好气的说:”听说这种鱼那是北斗七星所化,乃是天上的星君犯了错被贬下凡间的,时候到了还要会去的,你就不怕神仙怪罪?“

  “你老爹比神仙可怕一百倍,我不是一样没放过鲤鱼?他老人家不也吃的赞不绝口?哪来那么些神仙,过两天请你听山神打鼓,那动静才是神威如狱,百兽奔走,我们藏在山谷边上去打猎,随便扔下去一块石头都能打到一个猎物,野兽多的已经成灾了,再不杀掉一些,建好了城池,也是给野兽盖得窝,人都没法待。“

  李承乾嘴上那么说,手底下却半点不含糊。端着草盘子就把鱼下了锅,在煮鱼的间隙里问:“听说你吧老鹰放走了?我爹爹很是失落了一阵子,要是把那两只洪荒异种的大鹰送到长安,说不定你会有赏赐。“

  “我也想拿两只老鹰换钱,可是你看看,我眼角到现在都没好,还有一片淤青,就是被老鹰一膀子给我扇飞的,结果,人家就跑了,无舌说,天空之王到了天空,没人有办法对付它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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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一波三折

      “你真的以为把城池建成一个圆形真的没问题吗?“李承乾站在模型前面摸着自己短短的胡茬子狐疑的问云烨。

      “这没办法,地势造就了这样形状城池,我最喜欢这样的城池,圆圆的看着都喜庆。“云烨毫不在乎的对李承乾解释。

      “好好说话啊,大唐的城池你去看看,有哪一个是这样的乌龟状,要是上报,我会被大臣们骂死的,说道理”“。“李承乾有些忍不住了。

      “好,咱们说道理,你看看北面那座山,名字叫相思山,你再看看南边的那座山,名字叫大云山,这名字听着就喜欢,一座绵延七十余里,一座直接就接到幕阜山上去了,仔细看看,就发现这是两条龙在相争,所以啊,这片土地从来没有安宁过,区区一座小城经历了多少大战恶战,远的不说,河间王就在这里差点被人家干掉,两万大军尸骨无存,这就说明,这地方不是什么善地容易招兵灾。

      咱们把这座城修的圆圆的,你看看,像不像一颗龙珠?只要是龙,谁不想要这颗珠子,这里有个说法啊,就叫二龙戏珠,相思山龙气走动,行徊曲折,伸缩起伏,从北面蜿蜒而来,行至岳阳境内龙气益旺,到洞庭湖处便停顿起嶂,更含蓄旺气,于是九起九伏,乃是上好的龙脉,这样的好地方不造一座圆圆的龟城,实在是说不过去。“

      李承乾抬头看了云烨一眼,敲着桌子问:“你什么时候开始懂风水堪舆了?“

      “自从我发现袁天罡随便糊弄两句,就弄到大量的钱财之后,这是一门好手艺,必须学会啊,将来云家没落了,好歹也有一技傍身,饿不死。“

      李承乾把所有人都撵出去以后,掐着云烨的脖子咆哮:“你个王八蛋有完没完,糊弄别人也就是了。怎连我也糊弄。“

      “不能掐。再掐就死了,好好,我告诉你原因。“李承乾这才松开手,瞪着眼睛听云烨的真正说辞,云烨倒了一杯水不喝,合在掌心里来回的揉,过了好一阵子才说:”原因只有一个。我想尽量的减少支出,创造更多的利润,这片平原就这么大,想要遏制水陆两处要冲做不到,按照朝廷的规划,一座城不但要起到富民的作用。更要起到遏止南北交通的作用,让南北的两处的交通要冲,处在岳阳城的鼻子底下,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想过没有,这座城就太大了,大的没样子了,你们打算派多少兵马守护要冲?

      十里之城。七里之郭。这些都不算,光是城墙就需要三十六里长。开什么玩笑,三十六里长的城墙谁能守住?需要多少兵马?兵马驻扎的多了,就会无偿的占有好多资源,这些建城的钱就白白的打了水漂,徒费国帑而已。

      知不知道,在算学里有一个道理叫做相同周长的形状,圆的面积最大?没听过?哦,是我没给大家讲,我必须建造最短的城墙,圈出最大的地皮,到时候朝廷光是卖地,都能维持好长一阵子的岳阳财政。

      这个乌龟伸出去的四个爪子,恰好可以掐死陆路,至于水路,没有一支强大的水军,你想封锁谁?所以啊,这座城就成了一个巨大的圆,至于城墙为什么没有?是因为还没有必要建造,谁家在自己国内建城的时候先要造城墙?现在先把内部都弄好了,再建造城墙不迟。因为城墙会阻碍材料的运输。“

      李承乾坐了一会,拍着桌子说:“你总是这样肆意妄为,这样做不行啊,你原来的构想不是挺好的么?怎么一到岳阳就变卦?建城必须先建造城墙,这是惯例,你轻轻松松的就想改变自古以来的规矩,这样行不通,你知道这会对你造成多大的阻力?你即使要建造一座龟城,那也需要先把城墙立起来,担心材料的运输,很简单啊,你只需要多留几个豁口就成,又不费什么事,说吧,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做。”

      一段时间不见,李承乾果然变聪明了,不再是那个随便说两句就能蒙混的小子了,云烨很欣慰,也很失落,一个懂得自我思考的人终于被自己熏陶出来了,只是以后想要糊弄他,难度就大了,这是标准的自作自受,历史上那个暴虐狂妄的李承乾在这一刻没了踪影。

      “岳阳就要打仗了,还是一场大仗,恶仗,洞庭湖里的水贼,在贼人的蛊惑之下,居然搞出了一个什么十二连环坞,他们正在一股股的歼灭,吞并湖上的小股水贼,搜刮能收集到的一切粮食,这就是为什么你来岳阳,都需要运粮的原因,因为岳阳本地没粮食了,迟早,岳阳会有一场恶战,且一触即发,你没见岭南水师这阵子从来都不敢远离岳阳吗?“

      李承乾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伏在两湖的地图上查看,低声说:“不但新城有警,附近的巴陵也不安全,环云梦泽的州府都有危险,需要立刻传警。需要禀报我父皇。”

      “陛下知道,陛下清清楚楚的知道,你以为陛下为何派你来,不让房玄龄来,就是因为,担心会被老房查出什么马脚,你来了最好,陛下说了,如果你发现了问题,就和盘托出,如果你没有发现问题,就把你送回长安,你看看,这是陛下在你来之前,给我的旨意。”

      云烨掏出一封密旨递给李承乾,李承乾摇摇头,捶着桌子低声说:“怎么会这样,我一直以为洞庭湖里的水贼那是疥癣之疾,怎么就一瞬间就成了心腹之患?”

      “因为是我派人过去把水贼都组织了起来,然后一不小心被一个很厉害的人夺了权,现在这个很厉害的人,一门心思的想和我决一死战,为自己的老鹰报仇。”

      “是他们?你是故意把水贼拧成一股绳的?”

      “没错,十二连环坞的名字都是我起的。“

      “然后被人家夺了权力?“

      “是啊,那个叫水龙王的家伙没本事,守不住自己的位置,所以被一个更加强大的家伙代替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那个水龙王,不是你的人?“

      “书院和云家从来都没有蠢货,最多有两个忠贞的傻子,在云家祠堂里扫地。剩下的都是人精,他们连自己多吃一个包子的权利都不肯轻易给别人,更不要说洞庭湖大王这样一个地位,想要拿走,最少需要比他们聪明十倍,或者利害十倍。”

      “这么说洞庭湖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

      “不是,陛下不知道给水贼里面塞了多少探子,有几个小水贼王是以前书院的学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贼窝里。“

      李承乾一口水就喷了出去,书院的学生会当水贼?打死他都不相信,这些家伙如今都在各个衙门历练,怎么就成了水贼头子?

      “你家谁在里面?或者书院的哪一位在水贼里面?”

      “刘方,刘先生,他如今是新水贼头子的军师,麾下三千强悍的水贼,几乎都是水贼里面的精华人物,水贼头子对他几乎言听计从,他在陛下派去的水贼里面也很有威信。”

      李承乾这才长出了一口气,能控制水贼的攻击方向,就好说,让他们一味的来攻击新城,就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现在你全知道了,就明白新城为什么不修建城墙了吧?我们没修建城墙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在修建地堡,自古来我们都把贼人称之为流贼,不怕他们结成一股,就怕他们星散,每次围剿,总会有流贼散落各地,暗地里接着做杀人越货的勾当,一个流贼被杀了,立刻会有好多的流贼站起来,很可怕,所以啊,我们这一次就要毕其功于一役。”

      李承乾知道有些话云烨没说,流贼对大唐强悍的大军来说算不得什么,没必要计算到如此地步,只有那一群人,才是最恐怖的,父皇大概想通过这一次的试探,找到这些人确切的落脚地,父皇对这些人的重视,远远不是一座城池能比的。

      两个人出了门沿着门外的小湖漫步,月光将两个人的身影脱得老长,落在水面上,被晚风一吹,就变得扭曲,云烨把一个石子踢进湖里,看着泛起的涟漪把月亮的倒影也弄皱,拉长,这才舒坦一些,话说多了,两个人都懒得说话,晚上的小湖边上实在没什么好待的,五月里不断地有蚊虫从湖里孵化飞出来,翅膀都没有完全展开,就凶狠的向两个人扑了过来。冬鱼和李承乾的侍卫拿着大把点着的艾草挥舞,想要把虫子都驱赶跑,不多时湖面上就遮上了一层淡淡的轻雾。

      算计人并不能让人感觉好受一些,抱着腿坐在湖边的李承乾忽然唱起了一首歌,唱的不错,嗓音也很轻柔,就是口音古怪,听不明白,这是一首非常温柔的歌,仔细听,才能听出,这不是一首汉人的歌曲……

      唱完了歌,李承乾呲着白牙朝着云烨笑着说:“这是我小时候,母亲教我唱的,每当我感到不愉快,或者憋闷的时候,就会唱,唱过之后就浑身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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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斩蛟龙的魔神

  云烨的眼光穿不透洞庭湖上的烟波,云梦泽自古以来就是烟波浩渺不可知之地,八百里的滚滚春水,隔绝了世俗的尘嚣,也阻挡了云烨想要在君山上种茶树的梦想。

  刘方忽闪着大褂的下摆,将围绕着自己的蚊虫驱赶开来,君山上的这座泻湖已经成了蚊蝇的滋生地,早就想把这里填平,只是泻湖里有两只很大的猪婆龙,这些天已经咬死了很多的水贼,都说要绕着这个小湖走了,为什么就不听话,非要去试试自己是不是天命的豪杰,想要杀只蛟龙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刘邦斩白蛇赋大风,何等的豪迈英雄,为何这些人只是听了一句闲话就会前赴后继的去喂蛟龙?身边的白衣男子和云烨很像,不是长相的原因,而是因为两个人都给刘方一种不似生人的感觉,云烨还好些,不管做什么都有脉络可以寻找,但是,这个寒辙的家伙,给刘方的感觉就非常的不妙。

  丹凤眼长得非常的有特质,细长的眼睑,微微闭起,嘴角自然的上抽,好像在嘲讽世间的所有东西,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见刘方在观察自己的左手,寒辙就抬起手笑着对刘方说:“这两根手指毁在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手里,稳操胜券之下,结果横生突变,局面急转而下,不但丢了两根手指,当时如果再犹豫片刻,这条命也会丢掉,现在的我就不敢小看任何一个人,包括大先生阁下。”

  “公子过奖了,老夫不过是一山野鄙夫,原本过着有了今日没明天的生活,仗着识得几个字,被兄弟们拥戴,战战兢兢地坐在军师的位子上,寝食难安,何德何能与公子这样的高人名士相媲美。老夫之求每日有两餐饭食,夜间有一室安身足矣。“

  刘方对这个年轻人执礼甚恭,他到现在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四十天前水龙王是如何被活生生的送进蛟龙口中,成为食物的。

  “大王运泽云梦,犹如巨蛟化龙,如今就差一块梗骨,只要化掉这块梗骨,大王定会随随心所欲,有无数化身,天下自然会任由大王纵横,正虽驽钝,还能供大王驱使几年,虽刀山火海,也不退缩。”

  “韩先生,你也算是水贼群里拔梢子的人才,就不要用这些话来恭维我了,如今李唐气运正旺,已经到了如日中天的时候,不要说长安城里谋士如雨,猛将如云,就是一个少年侯爷就死死的把我们困在这座湖里动弹不得,谈什么纵横天下。

  只要能借助云梦泽八百里水波将云烨送进九幽地狱,我就算是得偿所愿,这十二连环坞的总瓢把子的位置送给你又如何。“

  寒辙任由蚊蝇飞舞,毫不在意,不过非常的奇怪,那些蚊蝇飞到他的跟前就不再前进,好像他的身边有一层无形的帐幕一般。

  又有一个全身重凯的壮汉跳了出来冇,手上擎着一柄巨冇大的陌刀,一只枯瘦的山羊,被他随手就扭下来一条腿,带着血花惨叫着被扔进了泻湖,壮汉把撕下来的羊腿丢给后面的伴当,让伴当给他就地烤熟,杀完蛟龙,他要进食。

  “这是十二连环坞里出了名的猛霸王褚牛,据说以前是绿林大王熊阔海的部将,熊阔海死了以后,他就带着自己的部属来到了洞庭湖,堪称洞庭湖第一猛将,有生撕虎豹之能,这样的人请公子怜惜,日后也好有人驱使。”

  寒辙抽冇动了一下嘴角说:“这样的蠢驴要来何用,昨日在宴会之上居然敢出言不逊,杀牛宰羊之辈,在我眼中不值分文,我家缺少的是韩大先生这样睿智的高人,至于褚牛这样的莽夫,算不得什么。”

  “公子此言差矣,海不拒溪流方能成海,不管公子有多少豪杰力士,多一个总是好的,老夫尝闻,欲成大事者,心胸必然宽阔,昨日褚牛不过对公子稍有不敬,焉能就因此而将他置于死地?这不是为人长上的心胸。”

  寒辙第一次开始正眼看刘方,见他躬身作揖,为褚牛求情,手脸上趴满了蚊虫也不躲避,一心一意的为自己考虑,不由得有些好笑,把刘方扶起来,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递给了刘方说:“我不是普通的人,我的追求也不在世俗的权利,你不明白,这个世间能明白我们的人或许只有云烨,一样都是从世外进入人世间,我们追求的是永恒,云烨只是担心成为石头,就再三逃避,弃光明大道于不顾,留恋人世间的那点情欲和繁华,何其可笑。

  这一回必须要他身败名裂,回归正途,虽然我和他不是一脉,他出自白玉京,我出自另一个所在,我相信,目标是相同的,人才难得,他必须回归。

  我知道你是出于好意,但是,我们的尊严不容人侮辱,洗刷这种侮辱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用血来洗。你戴着这颗珠子旁观就是,不得多言!“

  刘方躬身结过那颗珠子,果然,蚊虫一瞬间就离自己远远地,一只都没有,而寒辙身边还是没有蚊虫,看样子这样的珠子,这家伙不止一颗。

  感jī涕零的刘方,站在寒辙身侧,微微躬身,表示对他地位和身冇份的尊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让寒辙感受到权利的美妙,当初在云烨身上没用,不知道在寒辙身上会不会有用,抱着这种心态,刘方的礼仪表现的无可挑剔。

  寒辙欣赏的看着刘方说:“也罢,这次事冇件结束之后,你就做我的管家吧,上一个管家被一个小僮射死了,不过他是白玉京的嫡传弟子,倒是不好计较。做了我的管家,记得离那些贵人远点,他们杀死你用不着任何理由。”

  刘方大声应诺,而后便一言不发,真的很像一个很有规矩的老管家。

  湖面被那只山羊打破,凄厉的声音回荡在湖面,鲜血染红了好大一片湖水,褚牛长吸一口气放下面甲,隔着面甲的铁栅栏,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湖面看。

  一截枯木飘了过来,褚牛把陌刀放在顺手的位置,只要那只蛟龙去碰那只羊陌刀就会雷霆一击,或许是闻到了血腥,那截木头漂的越发快了,果然,直直的就来到那只羊的跟前巨冇大的嘴巴张开,褚牛吐气开声,陌刀闪电般的横劈了过去,一时间狂暴的陌刀将蛟龙的门齿全部击的粉碎,并且深深的嵌在蛟龙的嘴角,蛟龙疼痛的翻滚起来,褚牛不紧不慢的松开陌刀,又将自己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在蛟龙肚皮朝天的时候,就一刀捅在蛟龙的肚皮上,随着蛟龙翻滚的力道环割了下去,这一刀又深又狠蛟龙差点就被割断,内脏稀里哗啦的就掉进了水里,蛟龙的动作一下子就变得缓慢了,嘴里嵌着一柄陌刀,无力的在浅水处偶尔扑腾一两下。

  褚牛非常的小心,多年战阵生涯,让他学会了谨慎才是保命的不二法门,所以他站在浅水区,一动不动的等待蛟龙咽气,同时眼角的余光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水面的监察,湖里有两只蛟龙,说不定那一只就在附近,准备偷袭。

  粗大的胳膊上缠着铁链,一颗人头大小的流星锤上带着尖锐的铁刺,就因为有这些武器,他才敢在蛟龙吞噬了很多人之后,才跳出来扬冇名立万,那个娈童一样的公子哥凭什么一来就坐上总瓢把子的位置?老冇子为这个位置努力好久了,如果不是你把水龙王弄死,老冇子也会弄死他,想借着蛟龙弄死老冇子?老冇子不是水龙王那个蠢货。

  又有水波纹了,褚牛缠在胳膊上的流星锤一瞬间就飞了出去,带着风声狠狠的砸在蛟龙刚刚露出来的脑袋上,带着无数倒钩铁刺的锤头牢牢地嵌在蛟龙的头骨上,看到自己一击就中,褚牛大喜,大喝一声,把铁链缠在自己身上,倒转过身体,想要把蛟龙拖上湖岸,才转过身,就发现自己的伴当拼命的叫喊着指着自己身后。

  已经感觉到冰凉的湖水打湿了自己的重凯,没有可能,就是真的蛟龙在这一记重击之下也没有可能活过来,到底是军中磨练多年,立刻抛开手里的铁链,扭身就向身后重重的击出一拳,这一拳几乎用尽了全力。

  铁拳套上的铁钩划过蛟龙的血盆大口,击飞了两枚牙齿,蛟龙猛力的合上大嘴,褚牛能听到自己胳膊上的骨头断裂的声音,惊怒之下就要左手拳头重重的击打在蛟龙的眼睛上,蛟龙的眼睛立刻变成了一团血污,却不肯张开嘴,而是扭转身子,疯狂的旋转起来,重凯在这股巨力的作用下,片片碎裂,褚牛眼睛几乎要突出眼眶,强忍着疼痛奋力挣扎,猛然间身子一轻,蛟龙跌落到水里,褚牛单手拿过自己别在那只死去的蛟龙身上的横刀,不断地刺在这只咬了自己的蛟龙身上。

  平静的湖面掀起来波浪,断去一臂褚牛终于杀死了那只蛟龙,瞪着血红的眼睛,擎着横刀指向了站在岸边看热闹的寒辙,愤怒的大吼从染血的大嘴里迸发出来,站在浅水里,宛如一尊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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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憨奴

  褚牛的伴当见到如此惨状,无不骇然,见他的长刀指向了寒辙,发一声喊,就向寒辙杀了过去,刘方闪身挡在依然含笑的寒辙身前,抽出横刀,护住了他。

  寒辙把刘方推开,瞧都没瞧那些冲过来的那些水贼,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站在水里的褚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褚牛单手扯下自己的里衣,甩成绳子就手齿并用的绑在自己不断喷出鲜血的右臂上,白色的麻衣立刻就被鲜血浸染成红色,血腥味刺激的那些蚊蝇疯一样的朝他身上扑,恨极了寒辙的褚牛,哪里顾得上这些,重新捡起横刀,就要找寒辙拼命。

  一只铁链赫然横在寒辙和那些水贼之间,刘方的瞳孔都在缩小,两个巨人一般的光头大汉,嘴角流着口涎,呵呵的叫着从地底站了起来,一步就迈出深坑,儿臂粗的铁链被横着甩起来,重重的砸在人群里,血雾爆起,两条铁链乌龙一样的交错着一遍遍的抽向人群,开始还有凄厉的惨叫声传出来,片刻间,惨叫声戛然而止,只有铁链子砸在地上的沉闷响声,夹杂着骨头爆裂的脆响。

  寒辙厌恶的从衣袖上抖掉一块血肉,回过头对刘方说:“憨奴就是这样,很喜欢杀人,只要开杀,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真是该死。”

  刘方看着两个肉山一样的壮汉,惊诧的嘴巴都合不上,远古时期就传说有黄巾力士,信陵君有击杀晋鄙的好汉,张良也有铁锤力士,没想到自己面前也活生生的出现了,而且一出现就是两个,他们的本钱如此强大,怪不得皇帝和云烨步步小心。

  “老奴刚才鼠目寸光,还请公子恕罪。”刘方已经很自觉地把自己放在管家的位置上了。对于刘方的自觉寒辙很是满意,指着在水边急行的褚牛说:‘你看看,这就是困兽犹斗,湖里面本来只有两只猪婆龙,后来让憨奴又抓了两只,觉得不用出动憨奴就能把他们都给收拾了,这些人总是不按照我的计划进行,而云烨,总能把自己的目的贯彻到底,说起来,我不如他啊。“

  刘方听到他的话,连忙把头转向湖边,果然,褚牛已经被一只蛟龙叼在嘴里,拼命地挣扎,可惜他到底失血太多,还是被最后一只蛟龙拖进了水里,水面下翻涌起大片的泥沙,大股大股的血将水面染的通红,在白森森的月光下,显得格**森,那只被当做诱饵的山羊还没有死,犹在咩咩的叫唤,声音被传出老远。

  寒辙冲着岩石后面大声说:“还有人对我当瓢把子有意见么?“

  不用喊第二声,岩石后面就走出一大群人,悄然无声的单膝跪地大声的叫喊:“参见总瓢把子。“

  “从今后,韩先生说的话就是我的命令,你们必须遵从,否则,休怪我手下无情。“刘方见寒辙指着自己说话,就跨前一步,等待寒辙进一步的命令。

  ‘劫掠民船,收集物资,等待天时。“寒辙的命令简单明了,刘方应诺,等他直起身子,就看到寒辙已经带着两个巨人憨奴走进了大寨。

  巨鹰,憨奴,这只是这些人显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只出来一个寒辙,就让大唐朝野不得安宁,如果他们的势力全面展开,还不知道有多么惊人,刘方脸上的忧色越发的浓重。

  “再敢抢我的布偶我就揍你。”小丫蛮横的把自己的布偶兔子从匙儿手里夺过来,这是哥哥亲自画的图样,找高手匠人做的,里面塞满了雪白的棉花,是专门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就算是小武,她都不让碰,更别说这个娇里娇气的匙儿。

  书院里的男学生都瞎了眼,这样一个爱哭的受气包哪里好,只要她一出现,那些男生一个个都变成了目不斜视的正人君子,狼吞虎咽的家伙会立刻变得极为斯文,头发凌乱地也会沾上唾沫往上理一理,最可气的是打饭,只要她一出现,排在最前面的家伙一定会大声喊:“匙儿小娘子,来这里打饭,女子饭堂的饭不好吃。”虽然会引来厨子的不满,报复性的只给他一小勺汤汁,这些家伙依然乐此不疲。

  “小丫,你这个布偶兔子好可爱哟,从哪里买的,我让我爹爹也买给我。”匙儿通过这些日子的了解,也清楚小丫就是这样的性子,嘴上说的尖酸,但是心地却是极好的,好几次都是小丫拽着自己跑完圈子的。

  提起布偶,小丫就得意极了,夸奖布偶兔子比夸奖她本人还要来的高兴,犹豫了良久才把兔子递给匙儿说:“只准你抱一小会,这是我哥哥亲自给我做的,是兔子哦,世上就这么一只,蒔莳的是一只老虎,小武的是一只熊,哈哈哈,最可笑的是小杰的,是一个背着叉子的乌龟,东南西北她们的全是一头猪,就我的这只兔子最漂亮,小南要和我换,我才不换呢我以前养了一头猪叫憨憨,最后胖死了,我就再也不养猪了。”

  匙儿小心的抱着兔子轻轻地抚摸兔子的耳朵,眼中全是羡慕的神色:“你哥哥会的可真多,我们家里的哥哥都是傻子,好不容易有一个聪明的哥哥,还总是不在,我见过你哥哥,当时就是他同意我进入书院的,一个很好的人。”

  “那是当然,我哥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非常非常的厉害,知不知道,小时候,哥哥不在家,跟着老师父学本事,别人都欺负我和奶奶,还有大丫,后来哥哥找到了我们,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蛋全都找来,跪在我家门口,我还踢了那个总是欺负小南的胖少爷,嘻嘻,他们躲都不敢躲,就那么直挺挺的跪着喊着:小娘子饶命。后来哥哥带着我们上街,把我架在脖子上,玩的正高兴,有一个坏蛋想欺负一娘姐姐,结果,被哥哥差点打死,当时我很害怕,又很高兴……“

  小姑娘之间,只要产生了信任,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当小丫正在给匙儿显摆家里的美食的时候,小武走了进来,从匙儿手里抢过兔子,塞给小丫,生气的说:“平日里倒是看的紧,我抱一会都不行,现在大方起来了,我的小熊都被你弄脏了,我都没说话,既然不许别人碰,那就最好谁都不要碰,师父说过,这是原则。“

  小丫尴尬的抱着兔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匙儿见事情不对,就一矮身走了出去,小丫嘟哝着说小武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

  “别嘟哝了,师父来信了,让我把你和蒔莳看好,一个是滥好人,一个惹祸精,我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有你们两个拖累,难怪我不快活。“

  “不许学嫂子说话,她就是这样整天的埋怨,明明高兴地都成一朵花了,还总是抱怨,好像我们都欠她的,耳朵都听出茧子了,我来书院一大半就是因为她,不想听她唠叨。“

  小武只好搂着小丫的肩膀说:“知道了,师父不在家,小杰狡猾的像只狐狸,不会吃亏,就是你和蒔莳最让人操心,那个匙儿妖里妖气的,以后少和她来往,今天居然敢进咱们的寝室了,好大的胆子。“

  两个人很快就变得高兴起来,小武抱着兔子不撒手,说要好好补偿一下自己,看着小武又提溜兔子耳朵,有把兔子的鼻子往下按,看得小丫心痛不已……

  狄仁杰躺在师父的寝室里,只要师父不在,这间屋子就归自己使用,拿着那只沉甸甸的老鹰爪子,轻轻地挠着地上的方砖,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父亲狄之逊已经入朝为官了,可是自己已经很不适应家里的生活,总觉得家里少了生气,平静的就像一潭死水,在家住了三天就匆匆的赶回书院,或许云家才更像自己的家。

  师父如今不知道在洞庭湖怎样了,想起那个八牛弩都射不死的家伙,狄仁杰就充满了忧虑,强敌环侧不知道师父能不能应对,上一回师父是在弄险侥幸赢了一局,只要海岛的事稍微露出半点破绽,师父就会一败涂地。

  我是不是该去岳州帮师傅一把,狄仁杰从床边上滚到床里面,把手里的老鹰爪子挥舞两下,可是看到床头上师父的信笺,就立刻叹了口气,那些精彩的生活和自己没关系,换药看着家里不出事,无奈啊,宝宝总也长不大,师父好像也没有再收徒弟的打算,自己必须看家,书院里不用自己多管,家里还是不行,就自己一个男子汉。

  又听到讨厌的筚篥声,这个小武,就不知道安稳一点么?有侯杰那个傻子使唤还不够?非要本少爷出马?

  撅着屁股趴在狗洞边上,听着狗洞那边小武列出来的一长串单子,头皮都发麻。把狗熊布偶拿进去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手弩?师父不许随便动用的,那东西出了岔子会死人的,不行啊!

  那字书院的女子不许走出书院大门,男子当然没问题,可是从家里拿手弩,还要软钢造的那种,武库的钥匙在师娘手里,能要的出来才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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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云家武库

  “师母,弟子想去武库看看,有没有适合弟子的武器,书院里的刀剑总是用起来不顺手。“狄仁杰一边卖力的帮着云宝宝擦洗身上的墨汁,一边对愁眉苦脸的辛月说。

  ‘小杰啊,你是这些孩子里面最乖的,不要去学蒔莳她们,练武有什么好的,一个好好的闺女整天上蹿下跳的不得安宁,男孩子更不要学什么武艺,你看看你程伯伯他们哪一个不是满身的伤痕,这才上了几次战场啊。

  好好和你师父学,他不会武艺,却是他那一辈人里面战功最卓著的,拿着刀子趴在城墙上和人家拼斗不是咱家的男人该干的,咱家的男人就该站在远远地,指挥别人上去打仗才是,你身子骨自幼就弱,孙先生也没给你调理好,一年里你害病的次数比小武都多,听话,傻子才劳力,你是聪明人,咱们只需要劳心就好。“

  给云宝宝好不容易洗干净了墨汁,狄仁杰耷拉着脑袋往外走,辛月看得不忍心,就说:“给你钥匙,你啊,就挑最轻便的拿,你师父做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听说威力很大,有几种听说会爆,那些不能拿,很危险。”

  接过钥匙,狄仁杰立马就开心了起来,谢过辛月之后出了门,揉一揉腮帮子,一直装出一副苦兮兮的样子,腮帮子很不舒坦。

  云家的武库就在假山下面,那里常年有护卫守护,见狄仁杰拿着钥匙走过来就笑着说:“杰少爷,你怎么到武库这里来了,夫人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张叔,李叔,师娘忙着给小师弟擦身子洗澡,就让我自己来了。放心我不会乱动的。进去看看。再拿两件轻便的武器练练手。”

  守卫的护卫见狄仁杰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了打铁锁,也就不再阻拦,任由他一路点着山洞里的油灯走进了武库。

  到了这里狄仁杰才发现云家的武器收藏之丰富,昏暗的烛光下,各色的钢铁制品闪烁着寒光,有的雪亮,有的发出暗暗地幽光,数十具木偶人的身上披着铁甲,头盔里漆黑一片。宛如黑色的魔神。

  沿着兵器架慢慢往前走,流星锤这东西不是自己能使得动的,连枷也是。只要看看锤头上黝黑的铁刺就知道这不是善类,一柄巨大的陌刀摆在刀架上,别的陌刀都没有开锋,只有云家的陌刀刀刃部分全是豁豁牙牙的锯齿,放在那里不动都看着渗人。淡绿色的鲨鱼皮包裹着三把剑。黄铜的吞口,狄仁杰轻轻地抽出最前面的一把,拿在手上轻轻的挥舞几下,很是喜欢,在剑下的底座上有师父写的一行字:此剑名为夺雄,重三斤六两七钱。乃是真正的百炼精钢,混合云家独有的工艺,斩钉截铁小事而。不知何时有英雄持此宝剑让天下英雄束手。

  狄仁杰遗憾的把这把夺雄宝剑放回剑座,自己的体质不适合练武,无舌老公公已经看过无数遍了,真是可惜,要不然拿着这把剑。纵横天下是何等的快意。抚摸着这把剑闭上眼睛幻想自己站在黑压压的人群前面,缓缓地抽出宝剑大喝:“谁敢与我一战!”天下豪杰之士无不后退。这是何等的豪气,何等的英雄。

  恋恋不舍离开那把剑,走到刀架前面,云家的刀和外面的横刀也有区别,他们的横刀都是直的,只有云家的刀带着优美的弧度,一把系着红绸的宝刀没有刀鞘,就这样夹在两个铜块上,刀身上全是坑坑洼洼的铁锤敲击出的印痕,看起来似乎粗糙之极,刀柄上也只是简单的缠着一些麻绳,但是走到跟前,不得不为这把刀的霸气所凛,刀锋不见得多锋利,却偏偏给人一种可以开山裂石的错觉,刀柄处的饕餮配重,仰首朝天,似乎要吞噬天空。

  看一下下面的文字,果然,师父给这把刀起了个很相称的名字:此刀名曰吞天,取陨石精英所制,煅烧三日纹丝不动。后加入煤精方才消融,倒入模范中,自然成形,铁锤敲击不为所动,只有以水锤轰击,三月方成,非豪侠不得轻用,天下间配有此刀者,唯熙童一人而已,余者碌碌,或有武功超越熙童者,心胸气度远不能及。

  看完铭文,狄仁杰的心头压抑极了,这里所有的兵刃自己都能随意取用,可惜啊,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看着他们在这里蒙尘,不能习武算是自己此生最大的憾事。

  再过去就是各种弩箭,其中有一把带着滑轮的长弓倒放在弓架上,这个狄仁杰倒是知道,这把弓和送进宫去当弓奴的黑齿长用的是一样的材料,但是弓弦却是师父手里的那卷子丝线搓成的,而黑齿长的那把弓用的是蛟筋鞣制成的,两者天差地别,虽然都是五石弓,这一把要比他的那把强的太多了。

  手指在弓背上敲击一下,现在没有挂弦,有谁知道这把弓几乎是天底下最强的一把弓,一个射雕手如果有这样的一把弓,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自己当初就是这样对师父说的,可是师父却笑着摇头,狄仁杰当时非常的想不通还有什么远程武器会超越这把强弓。

  诸葛连弩,狄仁杰撇撇嘴,这东西虽然能密集发射,但是劲力不足,只能在近处使用,稍微一远,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

  终于见到了小巧精致的燕翅弩,这才是好东西,原来只能一次一发,但是经过师父和公输家改良之后,就能发射三发,可以齐射或者单独发射,而且力量很大,百步之内可贯重甲,轻便好使,很轻,师父经过再三改良之后,把燕翅弩的重量减轻到了二斤七两,几乎是这种武器的极致了。

  师父不许狄仁杰用别的武器,但是却命他必须掌握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所以,他对这东西使用的极为熟练,从架子旁边拿起助力器,轻松地就挂上弓弦,把一个箭匣装在弩箭的下方,箭匣里有弹簧,总共装了六枝箭,一抬手就扣动了扳机,只听一阵嗡鸣,三支箭就呈品字形钉在墙壁上的圆形箭靶上,费了好大力气才拔下来,又装回箭匣里,把燕翅弩挂在腰带上,这把弩本来就是自己的,旁边还有一把粉红色的,那就是小武的小燕子,杀人的东西也装扮的很漂亮,起个怪怪的名字,不像自己的,名曰追星,何等的威风,小燕子,戚,只是一个玩具罢了。

  小武能练武,是她自己不愿意练,认为关在书房里看那些典籍,远比上蹿下跳的有意思,就像天魔姬说的,美女不能练武,胸口上的肉会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会练到大腿上,一点都不漂亮。

  狄仁杰以前不能明白女人要那么那么大的胸部还有浑圆的屁股做什么,现在明白了,看了希帕蒂亚就知道,自己只要多看一眼就会心跳加速。女人确实应该有大胸脯和一个漂亮的屁股,自己将来的老婆必须是这样的,身材像带鱼一样的小武绝对不考虑,一旦师父非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一定要以死相拒,想想小武的霸道狄仁杰就头疼的厉害,可是师父好像就有这个心思,话里话外的说了好几回,虽然是开玩笑,但是狄仁杰知道,师父从来不干没意思的事情,八成是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

  不成啊,必须把小武推给另外一个小杰,那家伙也不错,也算是书院里的佼佼者,家世显赫,是未来皇帝的小舅子,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个人杰,小武师姐嫁给他不算辱没。

  想到这里就开心,这个世上还真有飞蛾扑火的蠢货,小武那么折磨他,他还是一往无前,这就是标准的夫妻相啊,一个喜欢折磨人,一个喜欢被折磨,多么般配的一对璧人啊,如果他俩能成亲,自己决定送一份重礼。

  又从盒子里拿出六个箭匣,一人三个,怎么都够用了,想想那些人的可怕,狄仁杰用从架子上拿了一个小药瓶,这里面是最烈的麻药,涂到箭头上以防万一。

  可以弹出刀刃的匕首也拿了两把,武器给小武可以,但是给小丫就会天下大乱,蒔莳的武器她早就拿走了,谁也不知道放在哪,不用管她。总算拿齐了,把箭匣和匕首放在盒子里,小武的小燕子也被放在盒子里,自己的追星就挂在后腰,用袍子遮起来,别人看不出来。

  守卫武库的老张和老李将武器一一检查了一遍,找来账簿让狄仁杰画了押,用了自己的印,这才同意狄仁杰把武器拿走。

  才要离开就听见假山上江爷爷嘎嘎的笑着说:“小小子,够黑的,专挑阴人的武器,也是,你身子骨弱,没法子,好好地保护好自己,让武丫头也多长个心眼,这里最近可不安宁,你师父交代过,一旦发现危险,就立刻进入迷林,不要有半点的迁延,谁的命都没有你们的命重要,知不知道?”

  “江爷爷,你发现了什么?”

  “没发现,但是老夫的紧迫感越来越近,整天心惊肉跳的,所以,小子,小心些,不要为敌所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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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神的战争

  小武要的东西算是找齐了,狄仁杰扛着一个硕大的棕色狗熊布偶沿着小路走向书院,不是他不愿意坐马车,而是因为他要在半路上做一件事情,这两天总是有人跟踪这让他烦透了,跟踪的人很聪明,还知道换人,最可笑的是,自己去集市上买了回猪肠子,居然第二天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摊贩,专门卖猪肠子,猪内脏的葫芦头小吃摊便宜又好吃。

  云家喜欢吃猪肠子的只有师父和自己,再加上小丫,师娘见不得这东西,只要青椒肥肠这道菜摆上桌子,她就立刻会捂着嘴往外跑,在她的强力压制下家里吃这东西的,只能是自己和师父,小丫三个人单独吃,为了这事,自己没少受小武的数落,说什么跟着师父好的不学,偏偏嗜臭,以后不要靠近她三尺之内,因为这句话,狄仁杰更加的喜欢吃肥肠了。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了,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本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本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滩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的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本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

  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

  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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