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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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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节 温暖唤人心


  长孙没有心思看这神奇的一幕,反正这片林子都是皇家的,自己想看什么时候都能看,不急在一时,自从兕子告诉自己说有人说能治兕子的病,长孙就抛开了一切,带着断鸿匆匆的赶到了迷林,李二这个时候已经在李纲的陪同下去了后山,她派人给皇帝传递了消息之后就想立刻见到兕子说的那个走路像飞一样的美丽女子。

  开始的时候还不至于这样紧张,只是担心见不到真正的高人,后来听兕子说那个女子去了书院迷林,这才紧张起来,书院迷林是一个怎样的存在,长孙太清楚了,全天下的毒虫都在这里安了家,听说还有几种洪荒异种,迷阵现在谁进去谁死,想通过迷阵成为书院的先生这条路彻底的被毒虫堵死了。

  现在那个女子竟然要闯进迷林,这不是自寻死路吗?自己和云烨闲聊的时候听他说迷林的毒虫现在已经在火炷的调教下懂得了配合,甚至能使用一些简单的阵法,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那个地方已经完全成了人类的禁地。

  只要是女子就没有几个喜欢那些丑陋的毒物的,所以长孙对密林的兴趣不是很大,唯一让她和迷林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就是迷林出产的蜂蜜,听说那里的大黄蜂已经学会了饲养蜜蜂替他们采蜜,这些怪事和书院里的其他怪事想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今天不同,作为母亲,只要自己的孩子能够得救,就算是再恐怖一千倍的地方长孙都不会眨巴一下眼睛。

  兕子的心情和母亲完全不同,因为她坚信那位姐姐一定能够救活自己的,那样的一个美人儿不会欺骗自己的。

  所以她就把目光盯在那个举着尾钩在前面爬行的蝎子身上,越看越是喜欢。她刚刚看到小武姐姐用手拎着蝎子的尾钩,好像这个东西的脾气很好,好奇心大起,一把揪住蝎子的尾巴就拎了起来,这个动作差点把长孙吓死,断鸿更是面无人色。只有小武并不是很紧张,自己已经被这个家伙蛰了不下三次,这次让这个家伙乖乖地听自己话的,现在兕子抓着也没有什么大碍。

  “母后你看,多好看的蝎子啊,孩儿也想要一只。”

  长孙强忍着晕眩,颤声对兕子说:“扔掉,小心点,扔掉。”

  就在断鸿准备从要里抽出软剑打算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这只蝎子斩成几块的时候。小武从兕子手里接过蝎子对皇后说:“娘娘勿惊,这只蝎王不知为何养着养着它就没了毒性,如今只能当做引路使者,不能御敌了。”

  听了小武的话长孙紧缩的瞳孔这才恢复正常,好奇的瞄了一眼蝎王,就命断鸿推开院子的大门,进到院子里长孙再一次惊呆了,只见院子里有一个黑衣女子盘腿坐在地上。见到小武进来,伸出双手流着口水似乎要小武抱她。

  “兕子。你说的高人就是她?”长孙失望极了,她本来已经有了无数种说服高人治疗兕子的说辞,现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因为地上坐着的就是一个大白痴。

  “姐姐,您怎么!”兕子焦急的走上前,抱着黑衣女子连声问道。

  黑衣女子不回答。咯咯笑着伸手去抓兕子头上亮晶晶的头饰,抓到之后看都不看的就往嘴里塞,兕子刚刚夺过来,黑衣女子就哇哇的大哭起来。

  “母后,我见到这个姐姐的时候她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个时候她很聪明,不像现在这样傻,走路就像飞一样,漂亮极了。”

  兕子从小到大从不说谎,长孙是清楚的,既然人在刚才还是好好地,怎么可能这一会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再一看地上折断的钢剑,还有一根带血的弩箭,窗棂上无数的劈砍痕迹,立刻就明白黑衣女子是在和小武大战之后才成这个样子的。

  “狄武氏,怎么回事,如果这位高人受了你的禁制,就解开她,本宫需要她为兕子治病,不管你们有什么的仇恨都必须放下。”

  长孙的话说的寒意森森,不容小武有半点的违逆。

  小武苦笑着说:“回禀娘娘,从头到尾都是这位高人找妾身的麻烦,她要妾身的女儿,妾身自然不给,四处躲藏,躲到迷林她也不肯放过。

  您看看窗棂就知道,当时妾身躲在屋子里瑟瑟发抖,她发疯一样的劈砍窗棂,钢剑折断了,结果她被蝎王叮咬了一口,她害怕之下就大声的喊什么,元婴赤子,维我心灯,之后就成了这个样子,妾身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娘娘您就来了。”

  长孙冷冷的盯着小武看了很久,没从小武的脸上看出什么不对来,然后就转头问断鸿:“你是武学的行家,可曾听说过这门功法?”

  断鸿摇摇头说:“奴婢不知,天下功法繁杂不堪,咱们皇家的功法就叫做鸡鸣狗盗,元婴赤子?这门功法奴婢实在不清楚,不过既然提到了元婴,那么它必定是道家的不传之秘,娘娘只需唤道门的高手一问便知,再不济,找到孙思邈先生也定能解开这个谜团。”

  “带上她,我们去找孙道长。”长孙对断鸿下了命令,又看了小武一眼慢慢的说:“我知道你和你师父其实是有一些秘密的,宾媚人,狐媚子,这些奇怪的说法等你师父回来必定是要给本宫一个说法的,你师父的脸皮本宫撕扯了十余年,也没有撕扯下一张人皮面具来,所以他是过关的,至于你,从你师父一开始就不愿意把你嫁入皇宫的时候本宫就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对你忧心忡忡,问了无数遍,你师父就是不愿意说,看得出来,他在保护你,他非常的疼爱你,对你的疼爱甚至超出了对本宫的敬爱。

  他可以说是本宫一手培养长大的,能让他对你产生这样的情感太奇怪了,我以前以为他对你有男女之思,直到他把你许配给了狄仁杰我才明白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很好奇,非常的好奇,等你师父回来,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的。”

  小武红着眼睛抬起头倔强的看着长孙说:“小女子也想知道,何德何能让他对我如此的上心,小女子对师父只有崇敬之心,他在我的心中比我父亲的地位还要重一些,在我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是师父替我遮挡了所有的风雨,善良我不如蒔莳,仁厚我不如人杰,能拿的出手的就剩下刁钻古怪,我不值得师父这样对我费尽心力,娘娘问话的时候,请允许小女子在一旁倾听。”

  长孙呵呵一笑点头答应,然后就要出门,兕子很高兴的拎着蝎王的尾刺在前面开路,她非常喜欢看着满树林的毒物在自己的身前纷纷逃避的样子。

  看到兕子高兴,长孙也开心,这孩子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心了,看样子她对这个女子治好自己的病有着莫大的信心。也是,兕子的病情是先天的,是上天给皇家的惩罚,孙道长自然回天乏术,现在这个女子的病情却是后天的,这难不住孙先生吧?

  目送皇后出了树林,小武悲伤的面容顿时消失不见,一只脚踩在台阶上摸着光洁的下巴暗自寻思道:“确实如此啊,师父的行为确实古怪了些,师姐弟三人中,师父确实对自己下的功夫最深,这一点就连小杰这个开山大弟子也比不上,但是对自己也是最严厉的,为什么呢?”

  回头又看了一眼院门,确定长孙已经走远了这才自言自语的说:“师父心里有好多的秘密啊,你是皇后又怎么样,他还是不会对你说的,不知道把师父灌醉了会不会听到一些秘密?”

  孙思邈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巨大女婴对一脸期待的长孙说:“她没有什么大碍,腰肋处受了一箭,入肉两分不算重,肩膀上被利器刺了一个小洞,也不严重,腰肋处的伤口里有老夫特制的麻药,她这个时候应该昏迷不醒才是,但是看她的样子却非常的清醒,肩上的小伤口里没有发现毒素,不是造成她目前情形的主因。

  人在睡眠的时候会自然缩成在母胎里的样子,因为那个姿势是最舒坦的,现在这个女子恢复成了婴儿状态,只能说明她处在极大地恐惧当中,哼!云烨师徒都是攻心方面的高手,这个女子肩上的小洞必然就是兕子手里那只蝎王的杰作,谁会想到一个如此恐怖的毒物居然是没有半点毒素的废物,心中必然恐惧万分,然后趁着人家心神大乱的是时候伺机用涂抹了麻药的强弩暗算,达到置人于死地目的,蝎王这样的废物在云烨师徒手里才会拥有无穷的威力。好好地一个世外高人,硬是被吓得灵肉分离,真是不知所谓。”

  长孙不想知道事情的经过,他现在唯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女人能不能清醒过来。

  “孙道长,不知这位高人何时能够清醒?”

  “很简单,当外界传来安全的气息让她切实的感受到,她自然就会清醒过来。”

  “如何传递?传递什么?”

  “母亲的低语,父亲的笑声,潺潺的流水,和煦的微风,温暖的房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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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节 兕子出走


  兕子很忙,不但要抱着黑衣女子的头轻轻地拍她的后背,还要照顾云烨送给自己的小桥流水玩具,保证汩汩的流水声不绝于耳……

  这对她来说是一项有着很大挑战性的工作,苍白的笑脸因为过于激动而变得有些潮红,黑衣女子嘴里叼着软木的奶瓶子咕咚咕咚的喝着牛奶。

  长孙除了照顾皇帝跟照顾自己年幼的孩子之外是不会照顾任何人的,听了孙思邈的药方,回头对断鸿吩咐一声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这是一个极度理智的女人,不会做任何的无用功,兕子的病情再紧急,也需要等到这个女人清醒过来才能进行下一步,所以这个时候,她认为估量玉山书院的能量比无奈的等待黑衣女子醒过来更加的重要。

  兕子撵走了断鸿,执意要和自己的乳娘一起照顾黑衣女子,不但给她洗了澡,还特意给黑衣女子扎了一个漂亮的发式。

  褪掉黑衣的女子变得更加的美丽,穿着兕子从箱子里找出来的美丽衣衫显得甘贵典雅,这些衣衫都是皇后给兕子准备的,希望她长大些就能穿这些漂亮衣衫。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兕子的歌声在空旷的房间里响起,这首歌是云寿教给自己的,他爹爹在他小的时候就经常唱这首歌哄他入睡,是最好听的歌曲,兕子很喜欢。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月亮已经走到了头顶,乳娘靠在大床的柱子上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瞌睡,兕子早就趴在黑衣女子身上睡着了,此时子时刚过。

  原本呼呼大睡的黑衣女子,全身颤抖几下。忽然睁开了眼睛,她的身子没动,只有视线在缓缓地移动,陌生的房间,陌生的陈设,陌生的女人。当她的目光落在兕子的小脸上的时候,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看样子自己被这个小姑娘救了。

  还好,灵智没有丢失,记忆依然存在,她甚至能想起以前已经遗忘了的小事情。一丝笑容浮上了她的面颊,那个蛊虫的能力还没有办法消磨自己的道心。

  想到狐媚子,她的牙齿就咬得吱吱作响,事不过三。这是规矩,自己不管吃了什么样的大亏都没有办法再去找狐媚子和宾媚人报复,想到这些就让她感到无比的沮丧。

  “你醒了?”兕子那双大大的眼睛出现在黑衣女子的面前。

  “小声点。”黑衣女子低声说,并且拿手指指正在打瞌睡的乳娘。

  兕子打发走了乳娘,又跳回床上,满怀希望的问黑衣女子:“我真的还有救?孙思邈爷爷说我是先天的疾病,云侯也说我的心出了问题,还说我的心不足以负担我日渐长大的身体。等我真正成了大姑娘的时候,就会死掉的。

  他们说的话我信。因为他们从不说谎,我不信那些神棍的废话,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长生不老这回事。”

  “你是怎么把我从狐媚子的手中夺过来的?她有没有捣什么鬼?”

  “狐媚子?哦,你说的是小武姐姐,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被小武姐姐打倒了,那个时候你变得很怪。像是一个婴儿,如果我去问小武姐姐要,她不会把你给我的,她一向都非常霸道,不过。我请了母后帮我要,她就不敢不给。”

  “你母后?你是李唐的公主?”

  兕子高兴的说:“是啊,姐姐,我叫兕子,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黑衣女子伸出手摸了兕子的小脸一把笑着说:“我叫隐娘!”

  隐娘的笑容让兕子有些失神,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仙子一样,兕子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隐娘的笑容。

  “那只蝎子的毒性很强,你们是怎么帮我解毒的?”隐娘很奇怪,那样的洪荒异种蕴藏的剧毒一定非常的恐怖。更何况那还是专门培育出来的蛊苗,毒性一定更加的古怪。

  “哈哈,小红是没有毒的,姐姐您被骗了!”兕子掀开床头的一个玉盒,提着那只蝎子就放在隐娘的眼前晃动。

  隐娘一惊,身子就像水中的游鱼一般滑下了大床,赤着脚站在地上戒备的看着兕子手里的蝎王,那只蝎子的尾钩虽然被兕子提着,前面的两只大钳子依然在张合不已。

  “无毒?”隐娘不由得追问一遍。

  “没有毒,听说这只蝎王是火炷先生养的蛊毒,整只蝎子变得很强大,眼看着就要成功了,谁知道这只蝎子却彻底的没了毒性,所以啊,您别看它的样子奇怪,其实最好玩了。”

  听了兕子的话,隐娘夹手夺过兕子手里的蝎子,仔细的观看了好一阵子,苦笑着将蝎子还给兕子,现在的隐娘有一种想要将小武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太丢人了,明明已经稳操胜券了,却被人家生生的用语言吓住了,一只无毒的蝎子就让自己彻底的没了抵抗的念头。

  自己的失败不能怪任何人,白玉京诛心,这就是他们的本事,这群人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不管是宾媚人还是狐媚子,他们的话听不得啊!

  隐娘闭上眼睛,高耸的胸膛起伏不定,思考了良久之后对兕子说:“跟我回山去吧,你的病拖不得,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内息之法,只有学会内息之法,你才能借助天地的力量帮你运转全身的血液,而不是单纯的依靠心脏。

  宾媚人没有说错,你的心不足以供给你身体足够的血液,白玉京虽然有夺血续命只能,却不能去除你身上的病根,你的毛病不是血太少,而是心太脆弱,只有强壮的心脏才能连续不断的将全身的血液运输到枝节末梢,你的眼角发紫,指尖发紫,你脚上的指甲长得一定不好,另外,你的年岁已经大了,到现在,你的葵水还没来吧?”

  兕子激动地浑身发抖,拿手拧着被子担心的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要离开长安?能不能不要走得太远,我舍不得父皇和母后。”

  隐娘一边换上自己的黑衣黑裙,一边对兕子说:“这个世界上有舍才能有得,什么都舍不得,那就什么都得不到,你只有如此才能有大气运,我们是一群和天挣命的人,天地不仁,我们只好自己去争取,遁去的一无所不在,只要抓住它,就能活命!

  我会教你怎么抓这东西的方法,能不能抓住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你现在为天潢贵胄,随我走后就只能是能田舍郎,想清楚,富贵的生活并不属于我们,只会削弱我们的意志。“

  兕子欢喜的直拍手,她非常清楚的知道,哪怕自己跟着隐娘走掉,自己依然是晋阳公主,这一点不会有分毫的变化,将身体弄好之后再回来就是,谁敢质疑自己的身份?父皇一定会砍掉他的头。

  自己一直都向往游侠的生活,当初住在皇宫的时候,看着四角的屋檐就在幻想外面的世界,挟长剑,纵烈马,行侠四方,惩奸扶弱,进则替家国效命,如潜龙升渊,退则明哲保身,如同龙归大海,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姑姑能够在千军万马中和群雄争锋,底定关中,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只要补全这个烂糟糟的身子,当真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女儿怎么可能是那种婉转娇弱的小女子?李家什么样的公主都会有,唯独不会有软弱的公主。

  打定了主意跟着隐娘去闯荡江湖,所以兕子就开始收拾包裹,隐娘无奈的看着面前的巨大包袱对兕子说:”不成的,只能拿两件换洗的衣服,至于这些玩偶,毯子是不能拿的,桂花糕也不能拿,茶具更不能带,这把剑倒是很不错,我可以帮你拿着,这颗黑乎乎的小圆球是什么?还有这个小小的弩箭,也不能带,一看就是小孩子的玩物,伤不了人的。”

  兕子依依不舍的放下了毛熊,放下了自己柔软的绣花毯子,扔下了大堆的衣服,但是却固执的把两颗黑乎乎的圆球塞到腰间,捡起两只手掌大小的弩箭,上好弦,扣发弩机之后,四寸长的弩箭就嗖的一声钉在柱子上,隐娘走过去看了一下,发现弩箭钉进柱子足足有半寸,拔下弩箭放在鼻端轻嗅一下,一股淡淡的蜜糖味道就传了过来。

  “你抹了毒药?”

  “没有,是一种痒痒药,问小武姐姐要的。”兕子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隐娘说。

  “那两颗小黑铁球一定也是问她要的了?这东西太恶毒。我的胳膊就是伤在这东西上面。”

  兕子很懂事的掏出一颗火药弹递给隐娘,分赃的意思很明显。

  隐娘的袖子从兕子的手上拂过,她手上的那颗火药弹就消失不见了。

  长孙站的一出阴暗的角落里,眼瞅着隐娘带着兕子爬过高墙消失在黑暗之中,隐藏的更加幽深的李二拍拍手,两个宦官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跟着公主,直到公主的病体痊愈,不得打扰公主,也不得允许别人伤害公主!”李二的话音刚落,两个宦官就下拜应诺,起身后就如同猿猴一般攀上了高墙,也消失在黑暗里。

  “孙先生,您确定那个隐娘也是先天不全的人?”长孙擦拭一下眼角的泪花,问低头沉思的孙思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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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 最后的较量

      疼痛,疼痛,非常的疼痛,云烨觉得自己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哀鸣,在哭泣,双脚泡在热水盆里,能明显的看到肌肉在抽搐,那日暮的胸口半敞,美丽的峰峦在胸围子下面若影若现也不能分解云烨的半分疼痛。

  导致云烨疼痛的罪魁祸首就是走路,而促使云烨走路的人就是杜如晦和刘方!

  三十里路啊,走了一个来回,从清晨出发整整走了四个时辰,旺财脚上有蹄铁走不了冰面,只好劳动云烨自己走。

  都说黄沙远上白云间,其实远上白云间的又何止是黄沙,面前的这条冰河就远远地升入到了苍天尽头,看起来就像是一条破天河,亮晶晶的,宛如神迹。河岸走不成,上面布满了火药,云烨不打算出师未捷身先死。

  五万正兵,三万辅兵,满满当当的铺出去三十里,为了迷惑大食人,那里的旗幡都是相等的,老虎旗,飞豹旗,飞马旗呼啦啦的在寒风里招展,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彻底的将大食人击垮在这里。

  大河的对面就是大食人,在云烨观察他们的时候,大食人也在观察云烨,几个立功心切的家伙甚至驱赶着马上了冰面,打算将云烨生擒活捉。

  只是还没过河心,就被强弩射杀在冰面上。给闪着强光的大河添上了一块小小的污渍。

  “此战当一鼓作气,在防卫战中消耗敌人的力量和胆气,而后我们就要展开追击,彻底的将敌人打散,打怕!打一仗,就要让这一仗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刘方站在台子最中间,敲打着地图对所有的将校咆哮。老头子对这一战倾注了无数的心力,所以充满了热情。

  这根本就是一个越活越年轻的老头子,总说自己快死了,现在看他的精神头,云烨觉得自己死了以后,这个老家伙还能龙精虎猛的活下去。

  不关白光的事情。白光除了让几个老头子的肤色有了一点改变之外,其余的没什么变化,不过他们不在乎,老头子多晒晒太阳对他们有好处。

  云烨躺在椅子上一动都不愿意动,激发士气,鼓励战士这原本就是一个苦差事,作为统帅,你至少需要让自己的士兵知道自己的主帅长得什么样子,这个时候没有海报一类的东西。那么只能劳动自己的双腿去见大家了。

  见了不如不见,云烨肯定的认为自己的部下这时候应该很伤心,传说中的云帅勇冠三军,有吞云吐雾之能,撒豆成兵之技,上可裁云分月,下可驭鬼役神,绝对不会是自己这个面容有些清秀。嘴唇上只有薄薄一层短须的有点威严的男人。

  好吧,云烨自己也承认。后面几句关于自己的评价稍微和现实有点出入,威严谈不到了,或许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但是路走的多了,威严也就慢慢消失了,一个两条腿就像弹琵琶一样的人即使有那东西也会被将士们自然的理解为恐惧。

  刘方就是这么认为的。他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抨击云烨,说他是世界上最不像主帅的家伙,一个走了几十里地就软绵绵的主帅偏偏统帅着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支军团,这是对人类战争史的一种严重亵渎。

  这明显就是嫉妒,他自己倒霉的遇到了隋炀帝这种二货皇帝。不但得不到信任,也得不到尊重,打个仗还要随时堤防皇帝会不会砍死自己全家,所以老头子对云烨现在拥有的信任非常的嫉妒,自己当年要是敢和云烨现在这么干,全家保证已经被杀的连根毛都留不下。

  战争的间隙享受一下天伦之乐这是极好的休闲方式,至于那种没事干就拿自己老婆孩子立威的统帅云烨是看不起的,要立威,也该拿敌人立威。

  “夫君检校大军的样子真是威武,妾身偷偷看过两场,您站在那里底下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出,耳朵竖的高高的听夫君讲话,尤其是您最后那句干掉大食人就回家过年的话最是振奋人心,好多将士都泪流满面。”

  那日暮的话总是这样的对胃口,今晚需要好好地恩爱一下,至于刘方的毒舌,自然在这股微风下被吹拂的无影无踪。

  怀里抱着闺女,二老婆帮着自己洗脚,小老婆在身后卖力的帮着揉捏肩膀,这样的享受就算是神仙也会嫉妒的,于是,他就跳出来捣乱了。

  山崩海啸般的呼喝声突然响了起来,就在这个有着金黄落日的傍晚,大食国东方总督优素福率领着逐渐汇聚过来的二十万大食军队以及吐火罗,大勃律,五万联军号称五十万,向大唐帝国北庭都护府大都督云烨率领的八万远征军发起了史无前例的疯狂进攻。

  坐在高台上的云烨奇怪的问刘方:“时间不对啊,难道优素福就不该在早上发起进攻吗?”

  “试探,这是试探,优素福的想法是展开一次全面的进攻,想看看效果再做决定,现在离天色完全黑下来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这样短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办法对他们形成重创。

  你的无赖战术起作用了,人少的一方显得比人家五十万大军还要嚣张,所以优素福想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依仗。

  你看,先冲过来的都是骆驼,骆驼背上扛着沙袋子,袋子上有裂口,沙子淌到了地上,就会起到防滑的作用,这样一来,你苦心经营的寒冰防线就起不到让敌人人仰马翻的效果了,记住,小聪明只能得逞一时,这个世界上聪慧之人到处都有,万万不敢轻敌。”

  刘方就是这个样子,从来都不会放过任何教育云烨的机会。

  火药弩和火油弩这个时候用实在是不合适,所以将士们手里的强弩就成了主力,一些八牛弩换上普通的攻城凿也开始发威,密集的箭雨向骆驼队伍漫射了下去,明明有一些骆驼已经被攻城凿射死了,它还能顽强的往前跑,仔细一看才知道,大食人将骆驼串成了一长串,就算是有几头死了,也会被别的骆驼拖着继续向前走。

  得意的看了刘方一眼,云烨的二郎腿就翘了上来。

  “瞎猫碰到了死老鼠,算不得本事,你埋在寒冰上的那些桩子加上铁丝网确实能让这些骆驼不得寸进,不要高兴的太早,这样的损失原本就在大食人的预料之中。”

  骆驼撞到了这些深深的埋在寒冰里的尖刺上下场凄惨,好多的骆驼和被尖刺插进了肚子,被牢牢的固定在桩子上,内脏流了一地,它的痛苦还没有结束,因为所有的骆驼都是被绑成了一串,它停止了前进,但是别的骆驼却在继续前进,分尸就是这些倒霉骆驼的唯一下场。

  十余道铁丝网轻易地就将这骆驼阻拦在外面,骆驼只能通过惨叫来宣泄自己的痛苦,刘方低下头看看自己这一方那些有些不安的骆驼队云烨说:“早就告诉你刺破这些骆驼的耳膜,你都干了些什么?心慈手软的如何能成大事?”

  “我从来没想过干什么大事情,能干到现在的位置我自己都感到奇怪,我认为把事情不能做绝,以前我一点都不在乎冥冥中的报应,这些年经历的事情越多,我越是相信这东西,胆子也就越小,刘先生难道您就没有这种感觉?”

  “有!嘿嘿,我是你的谋士,所有啊,不管我想出多么恶毒的计策,执行的人却是你,所以报应会落在你头上,命令都是你下的与老夫何干?”

  就在俩人斗嘴的时候,大食人到底还是出动了,潮水般的人群从对面涌了过来,大食人推着一种类似盾车的东西走在最前面,一丈多高的巨盾宛如城墙般的横推过来,看样子这是驼城给了优素福新的灵感,创造出这种前所未有的东西。

  智慧的火花经过碰撞之后就会产生绚烂的光芒,有盾出现了,迟早就会有刺穿这个大盾的矛出现,云烨不得不承认,这种可以推着走的盾车确实是对付驼城的最好武器,至少它在压制驼城的远程力量方面,有着很好的效果。

  八牛弩的弩枪击打在上面,只会让这些盾车摇晃两下,却射不穿他们,这些用来制作盾车的材料一定非常的结实。

  箭矢密密麻麻的钉在盾车上,就像是一面面过来借箭巨帆,刘正武自然不是曹操,不肯把自己的弩箭让人家借走,所以他就下令火油弩开始做准备了。

  云烨下了高台,来到火油弩的阵地上,只见无数的八牛弩仰角被拉到了最大,随着校尉手里的小旗子一挥,带着火星的火油弩就轰的一声窜到半空,当力量消失的时候,开始下落,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这些弩箭带着刺耳的尖啸从半空落了下来。

  当火油弩上面的火药绳完全烧尽之后,它在半空中就爆出大蓬赤红色火焰,无数的火油弩在天空爆响,组成一张硕大无朋的火网兜头向大地笼罩了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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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节 火凤凰


      美极了,大地正在慢慢地隐入到黑暗里,只有山巅还铺着一片金黄,天边的火烧云如同怒浪翻波,一片红色的火网照亮了阴暗的大地,就像是一只浴火的凤凰在引颈高歌。

      火网在下降的时候不时地爆出蓝幽幽的火苗,这是储存在弩箭尾部的白磷在燃烧,它们甚至会脱离弩箭,慢慢的从天而降,给火红色的火凤凰披上一层绚烂的蓝衣。

      大食人将巨盾覆盖在自己的头顶,想用盾牌挡住这道火网,整只军队仿佛在刹那间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乌龟,除了那些受伤的大食士兵无助的哀嚎,剩下的人都已经钻进龟壳里去了。

      云烨踮起脚尖透过巨盾的空隙想看看这一轮火箭的打击效果,刘正武却不慌不乱的再一次下达了发射命令,就在第一道火网将将落在大食人头上的时候,第二波弩箭就再一次尖啸着飞上了半空,他和云烨一样对自己的放火功底非常的有信心,俩波火箭足矣焚毁河面上的所有物体,尤其是对人的打击尤甚,因为像这样密集的火油弩箭燃烧,会抽干打击范围内的所有氧气,形成一片恐怖的无氧地带……

      大食人的盾牌还是有效果的,火网落在盾牌上迸射出更加绚烂的火花,液体的火油弹彻底的爆裂开来,黏黏的油脂附着在一切能附着的物体上燃烧,乌龟变成了一只火乌龟。

      缓缓下降的蓝色白磷火,被温热的气浪卷的上下飞舞,就像是有无数的冤魂在索命,它们从气浪的空隙里钻了进去,有些甚至钻进了乌龟壳里。

      当白磷火附着在钢刀上继续燃烧的时候,乌龟阵终于崩溃了,只要是人,就无法抵挡白磷火往肉里钻着燃烧的痛苦,当一面盾牌被扔掉之后。就有更多的白磷火顺着空隙钻进这只铁乌龟,当所有人扔掉盾牌想要逃走的时候,他们绝望的发现,天上第二只火凤凰已经形成,正在尖啸着向无遮无拦的他们冲了下来……

      云峥揉揉鼻子。这样的战果本来就在预料之中。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优素福会就此离开战场,自己的驼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追击武器。单纯的依靠程处默的骑兵追击,他又觉得极度的不划算。都已经答应将士们回家过年了,怎么能失信于人?

      刘方已经瞠目结舌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见云烨从下面上来,就像是见到了鬼,指着他嗬嗬的叫唤,能让这样的老贼震惊成这样子,云烨说到底还是有些骄傲,关心的握住刘方粗糙的大手说:“您离开的时间有点长,不知道军备发生了一些变化。也是情有可原,您老看看,接下来咱们是要进攻呢,还是会去睡觉?我已经瞌睡了。”

      刘方愤怒的将自己的手从云烨的掌中抽回来,指指云烨,又指指白雾蒸腾的战场。勉强挤出来一句话:”你打算将这些人煮熟了以后吃掉吗?“

      云烨揉揉鼻子,这里的味道确实不太好闻,火焰落在冰上,会将冰融化,但是火焰却不会熄灭。他只会将融化的冰水加热,然后再融化更多的坚冰,现在距离上冻的时间并不久,坚冰只有两尺厚,如果再来一波火箭绝对能够把这里的冰层烧化,现在烧不化,整个冰面就成了一口巨大的煮肉的开水锅。

      驼城上的热气球不断地把敌人的消息传达了过来,说对面已经有无数的人站在河堤上,却没有向前走一步,都想看看战场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至于战场上,水汽蒸腾的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有限的几十个人因为不在火网的笼罩范围逃回去了。

      在两军的对峙下,所有人眼睁睁的看着最后一缕火苗熄灭了,战场上安静极了,只有偶尔一两声坚冰爆裂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

      ”风!大风!风!大风!“唐军阵营里突然爆发出关中人特有的战歌口号,以前大家都是喊狂风的的,现在已经没人喊了,特意把这个殊荣留给抓住敌军主将的英雄。

      说起来无趣,喊完了口号大家就准备回营睡觉了,因为对面的大食人向后撤退了三十里,估计他们想要另外想办法对付唐军,今天这一幕太出乎他们的认知范围了。

      唐军没有追赶,只有程处默的骑兵绕过战场从大河的上游踏上了河对岸,并且在那里连夜修筑营寨,驼城在非战时不允许暴露在敌人的正面,这也是幕僚们总结出来的条令。

      与其说驼城是一支军队,不如说他是一架巨大的机器,适当的保留这架机器的神秘感非常的有必要。

      ‘老天爷,你到底造出了一个怎样的怪物?”刘方和云烨回到帅帐之后就忙不迭的发问,原本以为会有一场激烈的战事,想不到整个战争在短短的一个呼吸间就彻底的结束了,结束的如此的彻底干脆,五千人的性命就这样轻易地从人世间消失了。

      “我讨厌没完没了的打仗,所以就想着早点把这些仗全都打完,打完以后我就准备回家种地,我的本质就算是一个地主,天生喜欢在土地里刨食吃,所以我会把这个传统承继下去。

      这些骑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总以为自己要比种地的强悍一些,所以我不服啊,那就一次把他们打怕,打服,我要他们见到唐人的作战方式后,在梦里都会呼唤妈妈保护自己。

      正因为我讨厌战争,所以我才会这样疯狂的投入到战争里面去,刘先生,我知道您心里的担忧是什么,完全没有必要为驼城担忧,任何强悍的武器只会得逞于一时,绝对不可能长久的占据高峰无数年。

      难道您就没有发现驼城有一个致命伤吗?那就是行动缓慢,作为防御武器他几乎是最强的存在,但是作为进攻武器,它还有非常多的不足,如果敌人装备有驼城上的武器,驼城就只会成为一个靶子,会死的极为难看。

      就因为他有诸多的缺点,所以我敢肯定,陛下现在一定在找人日夜研究如何才能干掉驼城,很有可能已经有了腹案,所以才会任由我们在西域横行霸道,刘先生啊,您只管作战,这些事朝堂上的较量您把它交给我就好,我一定会把握好其中的度量,不会越雷池一步。“

      杜如晦从外面走进来,外面的天气太冷了,他呵着手搓了几下之后对云烨说:”以后杀人不要杀的那么难看,刚才军士们打算去看看战场,准备打扫一下,结果一个个呕吐着回来了,告诉老夫说那个战场没必要打扫。

      大食人退走了,你怎么办?程处默不能无休止的留在河对岸,那里其实很危险。”

      刘方摇摇头说:“不会的,我们明天就拔营离开,继续回国,反正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突厥人突破了沃尔城,正在一路向西攻击前进,再无回头的可能,所以就如云烨说的那样,孩子们也该回家过年了。”

      杜如晦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啜了一口问云烨:“你们真的确定优素福会追上来?如果老夫是优素福亲眼看见了今晚的战局,是不会和你硬憾的,咱们退走,说不定正和他的意思。”

      刘方冷笑道:“他不敢退,只能追击我们,不管死多少人他都会紧紧地追击我们。”

      云烨笑着给杜如晦解释道:“您老人家也是宦海沉浮多年的老人,追击这两个字的意思难道您还不清楚?追击是功劳,不追击就是承认失败,听说哈里发并不是一位仁慈的君主。”

      杜如晦不耐烦的说:“这一点老夫知道,问题的是我们有必要和优素福演这场戏吗?按照我们的实力,回头重新进入大食,他会死无葬身之地。”

      云烨看了刘方一眼嘿嘿笑道:“当然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他必须送人过来给我们杀,直到我们认为他已经没有力量入侵西域为止。”

      杜如晦眯缝着眼睛看着云烨,小小的眼睛里精光大作,这一刻看不出有半点的老态龙钟,他佝偻的腰背也在这一瞬间挺得笔直,戟指云烨大声说:“国法纲纪在上,汝敢做出鼠窃的勾当?优素福给了你多少好处?“

      云烨笑到:”您先暂息雷霆之怒,听我把话说完,优素福的好处还没给我,我就在等好处,这一次不给,我就继续打到他给为止。“

      杜如晦长长的喘了一口气说:”军国大事,重如山岳,你们怎么能如此的儿戏,自古以来骄兵必败,名将折损在骄傲二字上的还少么?云侯,我们不需要什么好处,只要干掉优素福的大军我们要什么都有,这片大地就会任由我们予取予夺,不需要别人送上门来,只要我们想要,上门去取就是了,此事万万不可苟且。“

      ”不苟且,不苟且,咱们就是想换一种打发,这样比较轻松一些,既然您不愿意,咱们就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就好。“云烨无奈的回答杜如晦。

      杜如晦这才放松了语气缓缓地对云烨说:”老夫浸淫官场一辈子,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一条,那就是尽量的少和敌军暧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这样做,和敌人暧昧就会给敌人可趁之机,这个敌人可不单单指的是国外的敌人,同样适用于国内。

      这场战争我们已经胜券在握,不要走捷径,没有必要,走远路虽然费力气,但是胜在安稳,老夫只求我们能荣耀的骑马入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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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节 回马枪


      杜如晦的话让云烨想了一晚上,老家伙还是看的仔细,自己这些年生活的过于顺利了,总以为李二会对自己无底线的包容,却不知这个世界上谁都有底线,尤其是皇帝,他的底线很可能就是生死线。或许自己的忠诚才是自己的最大保命符,这道根基万万不能受损,也损失不得。

      早上起来之后,在和杜如晦,刘方无舌一起吃饭的时候,恭恭敬敬的向杜如晦行了礼,然后四人就坐下来吃饭,那日暮亲自伺候汤水。

      早上没有什么好吃的,西域的地方只要大雪下来,就见不到半点绿色,云烨并不允许驼城上有温室,因为这样不可能供应全军,所以就没有多少意义。

      羊肉汤加上饼子,就是早餐,今天给杜如晦特意熬了一碗小米粥,自从进入西域,这东西就彻底的没有了,就这点小米,还是云家的掌柜在碎叶城的时候送给那日暮补身子用的。

      杜如晦喝完了米粥瞅了云烨一眼叹息一声道:”你还真是从善如流啊,老夫还以为你少年得意,不会在乎这些细节末叶,你一晚上就能扭转自己的心态确实难得,这样的话老夫对杜荷也说过,你知道他怎么回答?

      他说少年人自当有少年人的跋扈之气,还拿霍去病来做比喻,杜荷一介纨绔子弟,没有你这样可以媲美霍去病的功绩,更没有你的灵巧心思,将来难免会有大祸临头,云烨,你要是觉得欠老夫的,就把这份福报给杜荷吧,老夫风烛残年,用不上。没必要拿妇人催奶的物事来表达心意,老夫喝羊汤,吃面饼就很好了。“

      云烨嚼着面饼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杜如晦作为杜家的家主,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特意去点醒别人家的家主,只会默默的站在旁边观看,不上去推波助澜就算是两家人的情谊深厚了。换了云烨自己也是如此,这也是勋贵间的规矩,看似相安无事。其实剑拔弩张。

      被寒风吹得冰凉的阳光冷冷的照在身上,云烨看着昨晚的战场心里越发的感到冰冷,这是一个怎样的冰封地狱啊。

      到处都是焦黑的尸体被禁锢在寒冰里,偶尔有几根残肢突兀的伸出冰面,像是索命的厉鬼伸出的爪子。外面是晶莹的冰,晶莹剔透。清晨的落霜将它装扮的极为美丽,那些荡漾在冰棺里的死尸却是想要重见天日,需要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

      不能苟且!脑子里总有这样的一个声音在提醒云烨,所以在眼看着大军收拾行装准备出发之后,就命程处默先行,驼城结成一字长蛇阵在后面断后。

      走了不到二十里,风中就传来悠扬的诵经声。优素福在给自己的部下招魂。

      四十里之后就彻底的停止了行军,三千里地云烨打算用八十天走完,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大军旁若无人的走在他国的领土上总归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这是一次武力宣示的游行,这是狮子在悠闲地淌过鬣狗的领地,你只能低声呜咽不能大声咆哮,咆哮的后果就是被撕碎的下场。

      对于大唐来说,大勃律就是一只鸡,莎栅或者是一只兔子?吐火罗勉强算得上一只鬣狗。所以敢凶猛扑上来攻击驼城的就只有大食这只猎豹了。

      这一回大食的三千骑兵凶猛的选择了长蛇阵的中部,打算一鼓作气的将驼城从中间冲断,然后让大批的骑兵将驼城分割包围之后聚而歼之。

      很明显,优素福没有读过李靖写的《六军镜》不明白一字长蛇阵的特质,那就是击头尾至,击尾头至,击中腹。首尾至,在三千骑兵和中腹的驼城作战的时候,大食人眼睁睁的看着驼城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环,无论他们派出多少兵力阻止驼城合围。都无济于事,程处默,郭平,陈数率领的骑兵沿着驼城冲杀过来,躲在驼城的八牛弩范围内,借助自己强大的远程攻击,将前来救援的大食人斩杀在五百步这个极限范围内。

      驼城的两头相交的时候,驼城围拢的圈子里的厮杀声就渐渐的消失了,三千人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就被这条大蛇吞噬的干干净净。

      吃饱了的大蛇再一次结成方阵,在号角的指引下缓缓地向东移动,云烨想要回家的**无人能够阻挡。

      走在最后面的是程处默。他不知何时给自己换上了一把长长的马槊,等自己的部下全部撤离之后才抖动马缰跟着大部队后撤。

      不到时候,敌军还没有疲惫,也没有丧失胆气,还不到自己大举进攻的时候,这个时候的程处默对自己的麾下充满了信心,不管是关中子弟,还是那些仆从军,相信他们在见识了驼城的强大之后,已经对自己将要取得胜利这回事坚信不疑。

      仗打到这个地步,顺风顺水的,就是兔子这时候也敢撵狼,这些天都是驼城在立威,还轮不到骑兵出来死战。

      想到自己兄弟的性子,程处默就恨不得拍自己的大腿,说什么战略目的已经达到,没必要将部下损失在这些无意义的战斗上,不希望将来有人念诗说什么可怜什么什么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之类的酸话。

      不打仗自己跑了上万里来这里干什么?将士们来这里又干什么?听说玄奘取西经也不过就这点距离而已。

      现在不错,兄弟的脑子似乎开化了,一句不苟且就让人精神大振,说的也是,已经能在这里横着走了,为何要与敌人苟且?

      程处默虽然勇猛,却也不是一介莽夫,作为将军,他依然是一个合格的将军,能分清楚自己在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

      范弘一严格的遵守着大帅的命令,在军中不断地巡视,身后跟着十几个军法官,他们所到之处,无数的将官都会立刻检查自己的装备和衣着,百人队长小声的传递着命令,要自己那些邋遢的部下注意了,千万不要被军法官抓到,这些天大帅在整顿军纪,不能出岔子。

      范弘一对自己的威慑力非常的满意,他虽然不知道大帅为什么会突然开始整顿军纪,在他看来最需要整顿军纪的就是大帅本人,在军中连闺女都生出来了,还怎么要求别人?

      想想那顿满月酒,范弘一就哭笑不得,这是自己这辈子第一回在军中喝满月酒,云家的人都讲究,小小的闺女洗三之类的礼仪半点都不能少,客人还需要遴选,听说那日暮夫人拿着将官的花名册翻了三天才定下人选。

      丑陋的不要,杀气重的不要,不会说话的不要,这是对部下的羞辱,当自己打算当着大帅的面指责这样做不对的时候,老元悄悄地拉扯了自己一把,示意自己不要太认真,反而端起酒杯祝贺云家小娘子福寿康宁,还从怀里掏出俩件精美的银器送了过去,笑着说是自己和他的贺礼。

      ”老范,大帅这是在自污,你怎么就看不出来?咱们这一次立下的功劳太大,大的有些过分了,胜利之后我们就该考虑退路了,只有大帅遭到人家的弹劾,陛下大度的原谅了大帅的这些举动,我们才有好日子过,大帅才能顺利的进爵。

      咱们的大帅是一个多么聪慧的人,那日暮夫人也不是一个狗眼看人低的女人,那日暮夫人在火堆边上给大火跳舞唱歌的时候,怎么就不端贵妇架子?闺女的大喜日子怎么就开始嫌弃大伙了?没道理。“

      听了老元的话范弘一这才明白过来,立刻就回到自己的帐房,恭恭敬敬的记录下了云烨这一次违反军纪的记录,并且拿给大帅过目。

      ”以后不许徇私情!“这是大帅抱着闺女给的一句评价,此时,帐外激战犹酣……

      刘方手里拿着望远镜在不断的观察优素福的大军,连续四十天的不间断追击,大食人的军阵明显的已经开始散乱了,大队人马拖拖拉拉的跟在后面,前军和后队已经被扯开了足足有五十里的一道缺口。

      可以了,大食人已经疲惫了,该到程处默穿插到敌后去了,只要他带着四万骑兵挡住这十万大食人一个时辰,驼城就会沿着这道谷地将这十万人碾成肉泥。

      程处默终于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角声,听到号角声就证明大军已经做到了将大食人肥的拖瘦,瘦的拖垮的目的,自己这些天带着部下屯居在驼城上养精蓄锐,等的就是这一刻。

      又是一个下弦月,清冷的月辉洒在黝黑的铁甲上,反射着幽幽寒光,包裹着棉布的马蹄踏在布满霜花的碎石上,心情激昂到了极点,终于又有一场像样的仗可以打了。

      云烨焦躁的在驼城上走来走去,他非常的担心自己的四万游骑,两万仆从军的命运云烨并不是很在乎,他们必须要经历一场大战来表现自己的忠诚。死伤其实就是投名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想比之下,程处默带领的两万关中子弟才是导致云烨焦躁的原因。

      ”不要着急,他们才走了一个时辰,按照路程计算,他们至少要走三个时辰,再休整一个时辰才能投入战斗,既然是打仗,伤亡在所难免。“

      杜如晦披着皮裘抬头看着月亮小声的劝慰云烨,像是一个诗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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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节 黄叶落


      秋风漫卷了关中,鸭脚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被寒风从树冠上撕扯下来,随着寒风婉转飘逸,打着旋越过高高的皇城,从城头的金甲武士的耳畔悄悄地飞进了紫禁城,长长的甬道里一个人都没有,平日里急匆匆走路的宫女太监,这时候都已经躲在自己的小屋子里跺着脚抱怨着早到的寒冷天气,所以这片树叶并没有在这里停留,跌跌撞撞的穿过甬道来到了万民宫前。

      宽阔的广场一尘不染,高大的宫殿挡住了寒风,寒风不甘示弱,想从这座阻碍他前行的宫殿里找到前进的道路。

      于是,风声就越发的急促,在一个宦官开门的一瞬间,携带着那片鸭脚树叶闯进了这座属于帝王的殿堂。

      李二身前的纸片被吹拂的漫天飞舞,就像是一片片巨大的雪花,眉头一皱就打算发火,无意中看到被寒风带过来的那片鸭脚树叶,却不由得安静了下来,捏起那片树叶仔细端详片刻,就把它夹进了那本《大唐西域记》,然后重新拿起一本奏折继续批阅,没有理睬那些战战兢兢地到处捕捉纸片的宦官和宫娥。

      “启奏陛下,晋阳公主进了云台山,身子康健。”进门的那个宦官小声的禀报。

      李二抬起头朝洛阳的方向瞅了一眼,“唔”了一声就表示自己知道了,抬手就把放在桌面的一个绣着熊猫的手帕塞进怀里,但愿小兕子也有自己的福缘。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李二都要去云家做客的,享用一顿秋日肥羊,云烨烹煮的肥羊真正做到了肥而不腻,一把青盐而已,就将羊肉的美味烘托到了极致,问他要方子,这个混蛋居然不给。

      自己已经有三年没有去过云家吃羊肉了。看来今年也吃不上了,这家伙今年是回不来了,一支大军孤身钻进了别人的领土,还在那里长气的问人家君主要补给,也只有这个胆大包天的混蛋能干的出来。虽然满朝文武都说这小子嚣张到了极点。却不得不承认这样做确实长精神。

      假道伐虢也不是这么干的,只能说这家伙对自己的驼城有信心到了极点,这是将暴戾的军事思想运用到极致的一种表现。

      隔着两个国家去打第三个国家。什么人干过这种事情?不过,从目前的军报来看这家伙居然干的有声有色,沙珊国保持中立?这个论调几乎让朝臣们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一个野猪一样的家伙冲进了你的国家,攻破你的城池,问你的子民要补给,作为国君你居然保持中立?

      这在大唐是不可想象的,大唐的官员已经偏执到了别的国家的野猪冲进唐境拱坏了一些玉米,当地的官员也会习惯性的问对方国君是不是对大唐产生了敌意。

      举世攻唐的战火方息。现在轮到大唐去问问那些人为什么要攻打自己,比如问善德女王,虽然她已经自杀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侄女金胜曼,张俭依然不打算放过这位新的女王,这一回你就算是把给皇帝的情书绣在内裤上也不可能平息大唐朝野的万丈怒火。

      靺鞨人。室韦人彻底的回归了原始状态,丢失了所有能住的简陋房子之后,他们现在只会从山洞里出来拿自己的女人换酒喝。

      李二对于自己儿子干的缺德事很满意,白登山下已经开辟了无数的女人牧场,这些原本属于野人的女人。在吃饱肚子之后,就再也不愿意回到寒冷的山洞里去了,她们很勤劳,喜欢牧羊,喜欢在草原上抓兔子,更喜欢和干净的汉人在天地间野合。

      当第一批孩子被那些野人妇女用擀面杖从肚子擀出来之后,(这是鄂伦春人的习俗)一个新的部族就慢慢建立了,这是一个个以女人为主导的部族,她们认为自己没有男人也会活的很好。

      想到这里李二就笑的气都喘不上来,自己早年和魏征的战争现在想起来是如此的可笑,自己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儿子,已经快把魏征折腾疯了,就算是有仇也早就雪过恨了。

      魏征老先生主导了美酒换女人的大计,魏征老先生主导了人口融合的大计,魏征老先生同意边军每年在这些妇人的部族里停留十天。魏征老先生……

      李二狂笑着命史官将郑国公魏征的事迹记录在史书上,并且将这些光辉业绩当成恢复魏征爵位的证据明发天下,还特意派了断鸿走了一趟晋阳当面向魏征宣读自己的决定,据断鸿回来讲述,魏征听完之后面如土色,撕扯着晋王的胸衣当堂就翻脸了。

      魏怀柔的大名已经传扬天下,现在每个人都说老魏在对付女人方面很有一手,尤其擅长血脉融合之道,兵不血刃使得十万贼虏退回山林当野人,功盖天下,至于云侯那种远征万里战无不胜的功绩在老大人鬼神莫测的手段面前就落了下乘。据坊间传闻,和吐蕃人在大非川对峙的卢公听闻此事之后也亲手写了三个“服”字派人送到了魏征府上。

      李二对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的满意,国内百姓的生活在日渐改善,哪怕在战事最紧张的时间里,自己也没有增加任何的赋税,虽然丁役频繁了些,百姓也能理解,毕竟满世界的国家正在攻打大唐,往前线运输物资原本就是自己该做的事情。

      明年开春,已经停止的大工程就能继续开工了,这一次投入的力量和资金会更多,因为多了几十万的战俘,有了他们,百姓们就能大大的喘口气了。

      “该有口羊肉汤喝!”李二砸吧两下嘴,这样的天气里就该喝羊汤才是。

      “咦?陛下从何得知妾身熬制了羊汤?”长孙提着一个食盒从里间走了出来。一出来就听到了李二自言自语的声音。

      李二呵呵一笑,就从桌案后面走到前厅,坐在梨木花桌边上等候皇后给自己端吃食。

      羊肉汤端上桌子,李二嗅了一下,味道不错,可以和云家的羊肉汤相媲美。里面还放了晶莹的粉丝,绿莹莹的芫荽,发青的罗卜片子,只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不错。

      “云家的羊肉汤也不过就是这个味道。”李二吃了一口之后惊讶地看着皇后说。

      “没什么难的,云家的秘方说出来简单的您都不信。”长孙拿起那本《大唐西域记》翻看着。

      “那小子不是不给么?”李二挑起粉丝欣赏一下,随口问一句。

      “就是给煮羊肉的锅里扔一根新鲜的松木棒,就这么简单,青雀他们早就知道,他云家也不缺少这样一门手艺,您当年问的时候不是恰逢那个《专利法令》出台的时候吗,他自然要拿您一把。”一片树叶子从书里掉了下来,长孙俯身捡起来,放在鼻端嗅一下,朝李二晃晃,又夹到书里去了,神情诡异,

      李二大口的吃着自己的饭食,直到一大碗羊汤下了肚子,这才满意的擦擦嘴回敬长孙:“朕可没心思和妇人玩耍这些小心思,今日批阅奏章的时候,正在看云烨的军报,忽然起了大风,这片树叶就是在那个时候落在朕的案头,这片树叶既然和朕有缘,就留了下来。”

      长孙咯咯的笑了起来,冲着皇帝施礼道:“您的事情妾身可不敢过问,不过您也是的,不能总是围着我们几个老女人打转转,那些年轻的您总要雨露均施才是,现在已经有幽怨的深宫怨词传出来了,再者说,您应当再有些子嗣才对,我们几个您是指望不上了。”

      “朕觉得子嗣已经够多了,十四个儿子算不得少,再多,分封就是麻烦事,这一回将云烨,郭孝恪他们用命挣来的土地划分给了十六王,朕已经觉得对不起那些浴血奋战的将士,宫里的事情,算得了什么大事,明年就不要选秀了,只需要挑选一些明艳些的女子,奖赏大臣就是。”

      长孙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翻过年各路大军就要班师回朝,边患既然已经平定,也就到了酬谢诸位将帅的时候了,各个大营的军士也该回到自己的营地里继续休整才是。

      “二郎,这一次太子的功绩有目共睹,您是不是该对他进行一次奖励了,上一会否定掉象儿的世子位,对他的打击不算小。他的后宫现在乱糟糟的,烟容那样好脾气的孩子都不愿意在东宫停留,您说,是不是到了该妾身去管束一下东宫的时候了?”

      “这是你的事情,承乾应该明白,李象不适合继承皇位,这个恶人我们来做,要比他自己做来得轻松,他是储君,必须要坚持住,这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青雀这孩子你应该多去看看,飞船飞不起来这不是他的错,让他不要把过多的心思用在那个东西的上面,有了是好事,没了也没有什么好可惜的,研究点别的东西换换脑子,我还听说,希帕蒂亚也放下自己手头的活计全力帮助青雀。

      这样做不划算,大唐两位人尖子都把精力损耗在这东西上面不值得。”

      “劝不下来啊,青雀就是一个迎难而上的性子,希帕蒂亚也是如此,两头倔牛钻了牛角尖,想要把他们拔出来,必须云烨回来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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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节 北风寒


      今年的寒风注定不会刮的太长久,人世间的热度会很快融化寒冰,长安到处都是游走的人群,云欢从弥漫着蒸汽的包子铺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今天一整天没去上学,也不知道母亲会不会知道。

      他讨厌上学,讨厌从先生嘴里冒出来的每一个字,他宁愿看书也不愿意听先生讲述那些枯燥的道理,在他看来,在山上打猎都比读书好的太多了。

      云欢和哥哥云寿完全不同,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与众不同的性格,他最喜欢和女孩子呆在一起,比如这家包子铺老板的闺女。

      从早上就要了一屉包子,枯坐到晚上,直到必须回家的时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包子铺,自然,包子铺里的饭食他是不吃的,这里的包子和家里的包子根本就没法比,这已经他来包子铺的第三天了。

      回家的路上,云欢看着云彩发呆,撞到了路人他也不知不觉,他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自己为什么要娶程花花!

      说实话,如果花花不喜欢抡板斧的话,还是一个可人的美女,为什么她偏偏就喜欢抡板斧呢?女孩子只要拿起板斧的那一刻浑身的美艳就彻底的消失了,剩下的只能是彪悍。

      这门亲事是爹爹亲自定下的,程爷爷,程伯伯都是应承了的,所以没人能改变这件事,如果是娘亲订的,自己找爹爹说不定还能有个商量的余地,可是现在是爹爹亲自出面的,神仙老子也没法子了。

      三天前爹爹从遥远的西域寄信回来,自己的事情没说,只是要求娘亲现在就把聘礼送到程家去,给自己的婚事彻底的敲定了脚跟。

      正在云欢哀叹的时候。耳朵根子一紧,大姐云暮出现在他的面前揪着他的耳朵不肯松开。”小欢,你死定了,娘亲正在家里大发雷霆,我和大哥都被派出来找你,今天的这顿揍你是逃不掉了。赶紧跟我回去。“”为什么是你们找我,不是钱管家他们?“”你少来,钱管家被你捉弄过多少回了,告诉你吧,今天小武姐姐也在,我听见娘亲亲口说了,准备请小武亲自教你。“”噢!“云欢听了这话立刻就惨叫一声,这个世界上谁恐怖都没有小武姐姐恐怖,他从小到大从来就是在小武姐姐的阴影下成长的。

      蒔莳姐姐人非常好。会给自己带许许多多的好玩的和好吃的,要什么给什么,甚至会陪着自己去山里打猎,可是小武姐姐就不一样了,她根本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

      云欢打不过云暮,只好乖乖地跟着姐姐垂头丧气的回家,到了家门口就看见狄家的仆人正在大包小包的搬行李,云欢的脸蛋抽搐两下。这下子彻底的完蛋了,小武姐姐准备在家里住一段日子。看来云暮说的一切都成真了。

      宁愿挨母亲的一顿揍,也不愿意在小武手底下受尽折磨,因为自己不管是智力还是武力都不是小武姐姐的对手,最恐怖的是她手上有一种很痒的痒痒药,自己只不过偷她的衫子闻一下,结果就中招了。整整痒了一天,一天之内洗八遍澡都不能缓解,又不敢对别人说吗,只能一个人在屋子里翻腾。

      云欢喜欢美丽的花朵,喜欢悠扬的琴音。喜欢馥郁的香味,喜欢美丽的人,几乎喜欢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当然,美丽的小武姐姐除外,云欢发现小武姐姐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那就是邪恶,非常的邪恶。

      他之所以喜欢去那家包子铺原因就是喜欢看蒸汽缭绕中的小姑娘,他觉得那一刻小姑娘就像是神女下凡,美得不可方物。”跪下!“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欢习惯性的跪了下来,然后就是鸡毛掸子抽在身上的灼热感,大冬天的穿的又厚,母亲的力气还打不疼自己,现在不能嚷嚷,总要等到母亲消气才好。

      很奇怪,今天居然没有惩罚不许吃饭,原本都做好准备了,现在突然没有,这就让云欢的心里升起了警惕之意。”小欢啊,你以后要听话,乖乖地跟着姐姐读书,不要再淘气了,你看把师娘气成什么样子了,从今后要改知道吗?“

      母亲的一顿揍都比不上小武姐姐的两句话,在这个家里,小武姐姐几乎能做一半的主,家里的大小姐与其说是云暮,不如说是小武,现在早就嫁人了还是那样的讨厌。”师娘啊,其实咱家小欢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上一会偷偷地闻我的衣衫,知道分辨脂粉香味了,这可是大小伙子才有的毛病。“

      听到这句话云欢把眼睛一闭,知道狂风暴雨来了,果不其然,鸡毛掸子又落在自己身上,这一回真的很疼,娘亲下了死力气。”我是管不了你了,你爹爹在西域征战,为娘管着诺大的一个家,对你少了管教,谁知道你变成了一个下流胚,小武是你姐姐,怎么也这样胡为?“新月听到小武说的话,几乎要崩溃了。

      小武将辛月拉扯到一边小声说:”师娘,您弄错了吧?为什么小欢闻我衣服您就说他是下流胚?我小的时候,也喜欢这么干,喜欢闻您的衣衫,师父的衣衫,这么说我岂不是也成了下流胚,我就是想从衣服上的味道找到亲昵感,对小武来说您二位衣衫上的味道可以让我感到安宁,尤其是师父衣衫我房里一直有一件,没事干还喜欢穿穿,难道您就没有闻父兄衣衫的习惯?“

      辛月这个时候完全目瞪口呆了,只能呆滞的僵在那里听小武说这些奇怪的话。”咱们书院最近有一项发现啊,小兽其实就是依靠味道来分辨自己母亲的,狼群也是依靠气味来分辨自己的族群的,我们是人,可是也有兽性,越是感觉灵敏的孩子就越是能觉察到这些细微的不同,我敢说小欢能依靠味道分辨出家里的每一个人,这是长处,可不是什么缺点。您要是不信让小欢去调香,一定能调处非常好的香水出来。”

      辛月怀疑的看看小武,发现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非常的真诚,虽然小武喜欢闻夫君的衣衫有些奇怪,不过家里的怪人已经足够多了,窗台上就站着一只快要成精的大公鸡,谁家会把公鸡养八年?见多识广的辛月终于安静了下来,想到了外面那个对于夫君的传说立刻就转变了念头,把鸡毛掸子塞给小武说:“好,你是你师父的好徒弟,现在你小师弟成了混账,那就你去教,反正你们是一脉相传,我这么做也算是对得起你师父了。”

      小武见辛月气冲冲的被丫鬟簇拥着出了前厅,似笑非笑的对云欢道:“师父是宾媚人,小杰是宾媚人,我是传说中的狐媚子,小欢,你来告诉我你该是什么?说说。“

      云欢努力的把身子往后仰,就是这个样子,就是这个样子,小武姐姐就是这样一副邪恶的样子,美丽的脸庞都要碰到自己脸颊上了,但是那双眼睛好像是死鱼的眼睛不管是谁都感觉不到半点的美感,只有冷飕飕的寒气从脚底板一直上涌到脑门上。”小武姐姐是妖怪!“云欢惨嚎一嗓子就窜出了前厅,飞一样的向自己的房间跑了过去,咣当一声就将大门紧紧的合上,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小武看着远遁的云欢,拿手指敲打着桌子所有所思的自言自语:”不管有没有白玉京,我们是不是该重新弄出一个白玉京出来?“

      同一时间辛月也在思量,程夫人私下里悄悄地问过自己关于宾媚人的传闻,开什么玩笑,夫君就是夫君,怎么会是什么劳什子宾媚人,听名字就不像是好人的名字,虽然在先秦时期确实是一位智计无双的厉害人物,说到底不过是一个说客罢了,在大唐说客也有很多,全都挤在东西二市帮别人侃价呢,拿说客来比喻夫君,这是对夫君的最大侮辱,比败家子,纨绔之类的言辞更加的恶毒,纨绔子,败家子,也必须是身份到了一定阶段才能有的名号,说客算什么。

      不过小武和小杰明显的不一样,就算是和蒔莳这个大师姐比起来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行事方法像绝了夫君,胆大包天,却能过的自由自在。

      小杰在大理寺根本就是一个异类,别人离不了,还不太受欢迎,所以和小杰关系很好的同僚几乎没有,小武在贵妇中间的地位也是如此,所有的妇人都仰望,却不会围拢在小武周围,能勉强和她说话的就是自己和希帕蒂亚。

      夫君说过他们太聪明了,所以就和周围的笨蛋们就自行惭秽,主动的离聪明人远一些面的暴露自己愚蠢的一面。

      想到这里,辛月就无比的期盼自己的夫君早点回家,随着孩子们逐渐长大,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管束住他们,就像刚才一样,自己没办法辨别小武说的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只能把云欢交给小武,至少跟着聪明人能学着聪明一点,变聪明没坏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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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节 战犹酣


      “不干了!”李泰愤怒的将桌子上的东西划拉到了地上,墨水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漆黑的墨汁将地面涂黑了一大片。

      对面的希帕蒂亚抬起头,从鼻梁上取下自己的水晶眼镜折叠好挂在胸口上,金黄色的支架在两半雪白的山峰印衬下显得极为醒目。

      “不要诱惑我,没用的,你就算脱光了站在我面前也没用。我们用尽了办法,依然不可行,火药作为一个长久的推动力量似乎并不可行,因为这股力量过于暴烈,不好控制,只要我们一开始着手控制就会发生爆炸,用什么方法都不行,火药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推进剂,这话云烨以前说过,我不相信,现在不信都不成了。”

      李泰垂头丧气的坐在巨大的桌案旁边,用两只手支着下巴,意兴阑珊的说。

      “真的?”希帕蒂亚的眉头一挑,她居然真的在脱衣服,房间里有些阴凉,褪去衣衫之后,希帕蒂亚光洁的皮肤因为寒冷出现了一些细微的突起,两只手半掩着胸部,却怎么遮掩也遮掩不住,粉红色的**在指缝里若隐若现,桌面遮住了下面的春光,让李泰想看也看不见。

      李泰很没出息的咽了一口口水,刚才话在一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三两步走过去,就把脑袋埋在希帕蒂亚丰满的胸膛上……

      过了很久,**着身子的李泰用手轻轻地在希帕蒂亚曲线玲珑的身体上缓缓滑动着,小声的对希帕蒂亚说:“谢谢你,小雅。你总是对我这么好。”

      希帕蒂亚媚眼如丝,红润的脸颊像是能挤出水来,将自己发烫的脸颊埋进李泰的怀里蹭蹭,笑着说:“你对我也很好啊,青雀。不管我多么任性,你都没有管束过,只是让我快快乐乐的生活,像只小鸟一样尽情的高飞,有了你的庇护,我才能将自己的传承进行下去,知道吗?我比所有的希帕蒂亚都幸运,有一个强壮如山的亲王在宠我,爱我。”

      男人没出息的一点就在这里,经不起女人的三两句甜言蜜语。被人吹捧一下就觉得自己可以拔山填海,穿好衣服的两个人又坐在桌案前面分析上一次失败的原因,严肃的就像是书院的课堂,根本就看不出俩人刚刚翻云覆雨过,只有房间里**的气息还没有散去在努力地证明在两人高尚的面孔背后。好像还研究了点别的。

      “这是我们学问的极限了。如果物理学没有进一步的发现,没有理论上的支持,我们已经做到极限了,想要有进一步的拓展,我们需要云烨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我现在只希望这家伙能早点回来,这对我们的研究很重要,非常的重要,一个好好的学问家,现在变成了军人。和政客,还是三流的,我要在他忘记那些高妙的学问之前,挖空他的脑袋。”

      用不着李泰来挖空,云烨现在自己就已经快把自己的脑子挖空了,拳头大小的启明星还没有消失的时候,灿烂的烟花就在地平线上升起,程处默已经从后方向大食人发起来突然进攻,两万多仆从军正在山谷口不断地拉铁丝网,修筑阵地,在程处默看来,与其被动地防守,不如积极地进攻,打乱大食人的阵型,让他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有效的进攻。

      四十天的艰苦跋涉,已经耗干了这支队伍的精气神,不管他们的信仰如何的坚定,**的疲惫还是如约而至,只要不行军,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要睡觉。

      凌晨是人的睡意最浓烈的时候,简陋的拒马挡不住程处默的铁骑,几乎在一瞬间,营寨的大门就被火药弹炸开,程处默的骑兵在大食人的营寨里纵横奔驰,很多时候用不着多下功夫,纵马从低矮的营帐里踏过去就是了。

      火药弹的爆炸声惊醒了沉睡的大食人,他们穿着单薄的衣服从营帐里冲了出来,好多彪悍的大食人连鞋子都没有穿上。程处默的挥舞着马槊声嘶力竭的要求自己的部下随着自己冲锋,他想彻底的答乱大食人的部署,这样一来,驼城碾压过来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他们彻底的消灭。

      在程处默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驼城开始迈开步伐缓缓地向优素福的大军逼近,十里之地并不远,刘正武玩命的催促骆驼,将驼城前进的速度提升到最高,骆驼厚厚的脚掌踏在大地上竟然也形成了类似千军万马奔腾的效果。

      就在驼城靠近大食人营寨的时候,大地上突然出现了一溜火光,大食人黑漆漆的营寨突然间变得灯火通明,营寨的高台上站满了全身甲胄的大食人,那一溜火光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蔓延成了一片火海,刘方的脸色在刹那间就变得阴冷如铁。

      “这是大食人的计谋,他们预料到我们会突袭,所以提前布置了陷阱,这片火海阻挡了我们的去路,程处默危险了。”

      眼看着山谷里整队的大食人开始往后营汇集,大唐诸将站在驼城上一筹莫展,急的团团转,骆驼怕火,事实上只要是牲畜野兽都会怕火,整个驼城来到火海边缘就戛然停止,感受到烈火炙烤的骆驼哀鸣着往后倒退,以至于步伐不再整齐重量产生了偏移,最前面的一座方阵轰然倒塌,百十头骆驼生生的被驼城的重量压成了肉泥。

      这根本就是一个陷阱,连续四十天的追击,确实消耗了大食人得精力,却也让优素福的神经绷紧到了极限,驼城的恐怖他是见识过的,所以每天扎营的时候,就会在自己的营寨前方设置一条这样的火海,没想到在今天居然收到了奇效。

      “大食人的火油并不多。”云烨举着望远镜瞅了一眼那些往往火海里投掷火油的投石机若有所思的对刘方说。

      “他们不需要有太多的火油,只需要阻拦我们一个时辰就成,现在程处默已经在后营发起来攻击,那些落在后面的大食人,吐火罗人,大勃律人就会快速的赶上来将程处默的骑兵包围在峡谷地带,我们会蒙受极大地损失。”

      云烨回头看了一眼刘方说:“难道您以为程处默的四万大军撑不过一个时辰?只要大火熄灭,大食人依然逃脱不了被驼城碾成肉酱的命运,来人,甲三号方阵校尉斩首,甲二,甲四号驼城清理甲三号驼城,让开大路。命火药弩准备,命投石机准备,我要炸灭这片火海!“

      范弘一抱一下拳就匆匆的离开,甲三号驼城在今晚实在是很丢人,驼城最讲究平稳,他连自己的五百头骆驼都控制不了死有余辜,不但让敌人看了笑话,还挡住了其他大军前进的道路。

      范弘一刚刚离开,无数的火药弩就飞进了火海,密集的爆炸声在火海里响起,产生的爆炸气浪在一瞬间就将大火压灭,旋即又开始燃烧,火势比刚才小了很多,都是刚才那一轮爆炸掀起了地上的泥沙覆盖在火油层上的结果。

      眼见火药爆炸很有效果,杜如晦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但他如此,其他的将士也是如此,刘正武精神大振,挥舞着独臂再一次下达了轰炸命令,火药弩箭和火药弹再一次升空,按照已经计算好的方位精准的落了下来,这一次的爆炸彻底的将连成大片的火海分割成了零星的小块。

      从驼城中冲出几千名扛着木板的铺路军士,将自己背负的木板丢下就快速的跑回来,有专门连接木板的军士将木板上的搭扣牢牢地锁死,将木板铺成了一条平坦的大路,这条木板路每延伸一丈,驼城就前进一丈,只要驼城接近优素福的营寨,就会宣告他末日的到来。

      大食人发疯一般的将仅存的火油倒进自己营寨前的空地上,试图让火焰变得更高,可是他们拥有的火油和驼城拥有的火油是两回事,粘稠的油脂在砂砾的土地上形不成蔓延的趋势,只要被火药弩箭炸起来沙土覆盖之后,很快就会熄灭,不像驼城上经过提炼的火油,它们蔓延在空气中都能剧烈的燃烧。

      甲三号驼城被甲二,甲四两个相邻的驼城分担了一部分重量,缓缓地脱离了战场,后面的乙字号驼城迅速上前做了弥补。

      驼城迅速的变阵为一字长蛇阵,这样就不需要大面积的铺设木板路,到处都是火药炸出来的大坑,对驼城的行军非常的不利。

      天色已经大亮,天空依然昏暗,蓝蓝的天空已经被黑色的烟雾所笼罩,整个山谷里更是黑烟弥漫,宛如人间地狱。

      大火燃烧后的土地烫的人脚都放不上去,却有一群人在身上浇了凉水之后就带着猪嘴冲进这片灼热的土地,用铁铲,用衣服,甚至用手捧着热砂将残存的火焰扑灭。

      云烨的命令要求驼城快速的穿过这片土地,万一这些火油在高温的炙烤下挥发出汽油一类的东西,驼城就完蛋了。

      当一只火药弩箭在大食人的营寨墙壁上炸响,将寨墙生生的撕开一个大洞以后,云烨这才放下高悬着的心,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打击范围内,就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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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节 孤注一掷


      当一只火药弩箭在大食人的营寨墙壁上炸响,将寨墙生生的撕开一个大洞以后,云烨这才放下高悬着的心,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打击范围内,就无处可逃。

      程处默的马槊再也无法负担两个人的重量,在第二个人被刺穿后,在马力的推动下弯成了一张大弓,他大喝一声,将马槊向前一推,只听得嘎嘣一声老藤条鞣制的马槊杆子从中折断,大食人的抵抗越来越坚强,他们的军阵也在逐渐变厚。

      原本用不着他亲自上阵的,但是热气球上传来的消息让他坚定了亲自冲阵的想法,驼城在山谷前受阻,正在想办法突破敌人的防线,这都需要时间。

      自己身后的防线也需要得到加固,十五里长的黑河谷拥挤了十几万人在这里厮杀,没有一个坚固的防线可不成。

      副将给出的建议是撤退,却被程处默拒绝,出于对自己兄弟的信任,他选择了在这里坚守到最后一刻,直到驼城过来将大食人彻底的碾碎。

      父亲曾经说过一句话,战争的输赢其实就是看谁能坚持到最后,程处默深以为然,现在就到了比拼意志的时候了,他也不相信一片火海就能将自己的兄弟阻隔在山谷之外。

      抬手射出一只弩箭,将一个穿着皮甲的大食军官射落马下,程处默开始兜转马头向后缓缓地撤退,一路上大食人的箭矢如同漫天的飞蝗,敲打在铠甲上叮叮当当的作响,他并不在乎这些。参与这次突击的都是自己的亲卫,身上的铠甲全部出自云家的匠人之手,云家虽然不以出售铠甲出名,实际上大唐最好的铠甲出自云家这已经是一个共识。

      放下面罩就是一个和封闭的小世界,战马身上的凯具同样如此。云家看似轻薄的凯具套在战马身上起到了极好的防护作用。

      当然,在这样的密集的攒射之中,总会有倒霉的,一支箭斜斜的从远处射了过来,毒蛇般的钻进了一个程六的战马腹部,战马哀鸣一声就倒在了地上,他艰难的将自己的腿从战马的身下抽了出来,感觉自己的大腿骨已经断了,用马槊支撑着身子抬头看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大队,他娘的死定了。没有马是回不到防线上去的,而对面的大食人骑兵已经开始冲锋了。

      密集的箭雨射在身上让他总是不能站稳,胸口中的那支箭,几乎击碎了他的胸铠,面甲上中的那一箭让他不得不吐出两颗牙齿。

      就在他已经将马槊抵在身后。准备做最后的厮杀的时候。两条绳子套在他的身上,拖着他快速的向后飞奔。

      他娘的,还不如死了算了,铠甲摩擦着砂石地在短短的时间里就产生了很高的热量,他感觉自己的屁股和后背已经要被烤熟了,勉强翻个身子,让自己的胸腹着地,这样换着烤才感觉舒服一点。生死瞬间他很想骂娘,不知道自己到了防线之后会不会被彻底的烤熟。

      不过在他转头四处观察的时候,他忽然想笑。因为和他同样命运的还有很多,程三最惨,绳子套在脚脖子上,被拖着飞奔,正在大声的咒骂。

      有比自己还惨的,这就让他感觉舒坦了很多,地狱般的煎熬没有经历太久,陈数校尉从斜刺里冲杀过来,这是来接应将军的,等到拖着自己的战马放缓速度之后,他就立刻解开了绳子,用最快的速度脱掉身上的甲胄……

      有机会脱掉甲胄的人不多,程三就没有动弹,滚到他身边准备帮忙的时候才发现这家伙的臭嘴里插着一支流矢。

      被同伴架着穿过几十道铁丝网,程六手里依然紧紧地抓着自己刚刚脱掉的铠甲,刚才大少爷说了,今天估计是要血战到底了。

      驼城在疯狂的喷吐着弩箭,几乎在第一轮发射就将大食人的营寨大门彻底的摧毁了,在弩箭的覆盖下,刚刚停止铺路的辅兵,又开始拆卸残存的营寨木桩,如果木桩过于粗大,他们就会立刻挂上火药弹引爆,彻底的去除这些障碍。

      右面的高山山势险峻,猿猴难攀,但是左面的大山山势稍微平坦一些,大食人很懂得利用地势,重新在缓坡上列阵,不断地从山上滚下巨石,用来阻塞道路。

      驼城的阵势再次发生了变化,从一列纵队变成了三列,其中两列纵队齐齐的向山上发射火油弹,转瞬间就点燃了整座大山,山谷里的温度起了变化,灼热的气流打着旋上升,让驼城上方的热气球也跟随着打转,一声悠长的惨叫声传来,云烨抬头看见一个斥候手舞足蹈的从气球上掉了下来。

      该死的,早就告诉他们必须拴好绳子的,这混蛋仗着自己飞了无数次大咧咧的不在乎,这下子算是用自己的命诠释了绳子的重要性。

      太阳升起的时候,云烨的驼城已经向山谷里挺进了五里,十万大食人聚集在狭长的山谷地带,想要大规模冲锋都做不到,只能一次又一次徒劳的分兵向驼城进攻。

      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刘方担忧地说:”不知道程处默那里还能不能坚持,我们压迫的太狠了,我很担心他们狗急跳墙,一旦程处默那里顶不住,我们想要收拾优素福就很难了。“

      云烨再一次向幕僚下达了点燃左面大山的命令,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刘方说:“没有问题,处默顶得住,命令刘正武加快行军步伐,只有我们迅速地碾压过去,程处默那里的危险才会减轻,刚才斥候传来消息,后面的大食联军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战况,正在全速赶过来,骑兵估计会在半个时辰之后赶到,处默到时候受到的压力就会来自两面。到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危机,我唯一担心的是两万仆从军能不能管用。”

      杜如晦插嘴道:“不用担心他们,老夫在招募士兵的时候,招募的都是有家有口的,只要我们的还占据优势,那些仆从军就不会背叛,他们自己也清楚,只要被背叛,他们的妻儿老小就会立刻被驻军斩杀,所以老夫断定他们不敢!”

      云烨眯着眼睛看着大食骑兵像海浪一样的拍过来,摇摇头,叹息一声对刘方说:“大食人确实比我们遇到的任何对手都要恐怖,这种明知会死依然酣战不休的气势就不是突厥人和其它种族的人能比拟的,宗教蛊惑人心的力量确实很恐怖。”

      刘方嘿嘿的笑道:“你不是也在向这一片土地上的人输出宗教吗?老夫不相信寒辙,熙童他们会袖手旁观,毕竟这是他们向你这个西域霸主示好的最后机会,在夹缝里厮杀的人是程处默,他们不会不知道程处默在你心里到底有怎样的地位。

      如果程处默出事,我觉得你有可能会干出最恐怖的事情来。所以老夫敢断言,他们说不定就守在山谷的出口处,等着在你最需要援兵的时候出现,唯有如此,他们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不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一个是神棍,一个是马贼,虽然和我有过命的交情,但是在牵扯到自己那群人的利益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很难说。人一旦有了立场,就变得不纯粹了,我最讨厌朋友向我说对不起之类的屁话,只要说了这句话,他就准备继续对不起你。

      范弘一,一万五千名关中子弟,我分你一万,绕过山谷去支援程处默的前军,此战,本帅孤注一掷了,把所有的本钱全部压上去,我不相信大食人能逃过此劫。”

      驼城上的号角声再起,云烨自己也下了驼城,跨上旺财的后背,准备亲自执掌最后的五千精锐骑兵,这支游骑很重要,驼城防卫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它来进行补充防御,五千精骑已经是驼城作战手册上的最低标准,云烨在驼城的重要性,还比不上在这支游骑军中,老无舌絮絮叨叨的跟在旁边,一个劲的骂刘进宝为何不给他准备甲胄。

      “这个时候还不到你亲自统御骑兵的时候,我们有更好的人选。”刘方抓住旺财的缰绳,朝后面指指,云烨回头望去,只见小苗已经顶盔掼甲正在驼城上向眼泪巴叉的那日暮告别,她的身边站着那个波斯管家,穿着短裙,左手持大盾,右手擎着一柄大的过份的大剑。

      贺天殇,狗子已经被云烨派去了北庭加强那里的防守,当时就担心还有突厥流寇骚扰守捉城。小苗没舍得派出去,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了大用处。

      “夫君,我去吧,您需要在驼城上主持大局,这支游骑就由我来统领。”

      云烨还想说些什么,旺财却发脾气了,它不喜欢打仗,不喜欢在脏乎乎的战场上跑来跑去的沾染灰尘,嘶鸣一声,就躲在云烨的背后。

      “你还是回驼城吧,老夫也回去,就你的身手还是不要冒险的好,这支骑兵交给小苗就好,他比你我都清楚战阵。”无舌发话了,并且已经背着手上了高台,将空间留给了云烨和小苗。

      “小心!”云烨想了一下,就抓着小苗的手重重的握了,一下,从怀里抽出一支令箭递给刘进宝说:“照顾好她!”

      小苗轻笑一声,就跨上自己的战马,轻轻地抽了一鞭子就向守护在驼城左前方的骑兵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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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节 痛苦地选择


      “压缩,压缩,一定要将优素福的活动空间继续压缩,我不管驼城上还有多少装备,也不管后勤能不能赶上,老元,后勤要是出了岔子,你就提头来见吧。”

      老婆都上了战场,所以这时候的云烨就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整座帅帐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阴冷,坐下的将军校尉没有一个敢发话的,杜如晦坐在一边闭目养神,仗打到了这个份上,确实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启禀大帅,火油已经消耗了四成,火药已经消耗了一半,您当初说过,驼城火药,火油的消耗超过三成,就要进行补充,可是咱们身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想要获得补给非常的困难,想要齐装满员,除非我们到达碎叶城,您就算是砍了卑职的脑袋,卑职也没有办法变出火油和火药来,消耗的太快了。”

      田元义尽管很害怕,还是很勇敢的站了出来向红着眼睛的云烨诉说后勤的苦衷,刚才无休止的发射火药弹灭火,就已经消耗了一半的火药武器,再这样下去,驼城上的装备支撑不到战争结束的,更何况,大食人不但有前军,还有后队,后队的人数更多。

      云烨敢接自己跌不太阳穴在扑扑的跳动,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对田元义说:”军中所有辅兵开始着甲,准备作战,从现在起,暂停火药武器的发射,改为常规武器“

      田元义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抱了一下拳头就匆匆的离开帅帐,去后营盯着那些匠人加紧的制造火药弩箭,火药其实还有一些,大部分都是以原料的形态储存在驼城上,现在必须加紧赶制。

      狭长的山谷就像是一锅烧开的水沸腾不休,将士的咆哮声。弩箭的争鸣声,战马的嘶鸣声,火药弹的爆炸声。烈火燃烧的声音汇集成一股沸腾的巨音,让人血脉贲张。

      优雅的优素福已经没有半点优雅的样子。肥胖的的身躯跨在一匹巨大的顿河马上,声嘶力竭的指挥着大食骑兵向程处默的防线发起又一波攻击。

      他现在已经能够看到驼城上的热气球了,这就说明驼城就在自己五里之内,一把扯过自己的侍卫长小声的说:“拉辛,你必须爬上右面的山峰,从上面垂下一条绳子来,这是我们最后的退路。急着,地点一定要选择的隐蔽,不能让别人看见,真主在上。他会保佑你的。”

      彪悍的拉辛亲吻一下优素福套在马镫上的脚尖,就带着二十几个心腹护卫去为自己的主子找逃生之路去了。

      眼看着拉辛走了,优素福给自己的脸上蒙上厚厚的一层麻布,策动胯下的巨马,抽出自己的弯刀。向战火最激烈的地方指去,立刻就有一队骆驼骑兵呐喊着投入了战团。

      不管程处默的弩箭有多么的密集,总有一些拿着圆盾的大食人可以穿过铁丝网来到军阵前面,这些大食人悍勇之极,冲进军阵就会抛掉圆盾。双手持刀在军阵中砍杀,他们的身手非常的灵活,在短距离里都能避开弩箭的攒射,眼看着这些家伙在军阵里左冲右突,陈数艰难的对付着面前的两个大食勇士险象环生,一支短矛飞了过来,钉进了一个大食人的腰肋处,尖锐的矛尖带着大蓬的鲜血从他的腹部钻了出来,陈数趁机挥刀砍下另一个正在嘶喊的大食人的头颅。气息未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呜呜的牛角号声。

      不知道郭平能不能挡住后面的大食人,只要牛角号响起,就说明敌人的援军到了。正在踌躇着要不要派人去支援,却听见远远地后阵部位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陈数焦急的抬头望向本阵的热气球,却看见代表自家援军的旗子正在拼命地晃动。

      援军?哪来的援军,不会是敌人伪装的吧?大帅那里就剩下一万五千骑兵了,驼城要是没有骑兵护卫就会寸步难行,哪里能分得出人手支援我们。

      ”估计是大帅的好友过来帮我们了,陈数,别发楞,他娘的被流矢射死才是真正的冤枉!弟兄们加把劲,我们就要赢了!”

      程处默如同惊雷般的声音在陈数的耳边响起,陈数也忍不住大声的呼喝起来:“弟兄们加把劲,老子们就要赢了。”

      一传十,十传百,短短时间自己就要胜利的消息立刻就传遍了战场,这个时候,最勇敢的反而是仆从军,此时不捞取军功更待何时,他们没有弩箭,在将手里的箭全部用骑弓射出去之后,拔起插在沙土里的长刀就迎着在铁丝网区下马步战的大食人……

      郭平有点迷糊,自己已经做好了接受敌军冲击的准备了。没想到从山坳里猛地杀出来两支队伍,人不算多,每支也就五千人的样子,却非常的凶悍,一支队伍盔明甲亮的头上插着鲜艳的鸡毛,每个人都披着白色的披风,宛如神仙下凡。

      另一支军队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盔甲都有吗,还有几个光膀子作战的,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重锤到弯刀无所不包,嗷嗷叫着和大食人酣战。

      在确定这两支队伍确实在帮助自己之后,郭平立刻下令给副将,命他带着五千精锐出阵加入战团,专门攻击这支大食人军队的腰腹。

      优素福等了很久没有看到对面的唐军有任何骚乱,他们的后阵好像也没有战事发生,倒是在远处的戈壁上尘土飞扬,明眼一看就知道,距离自己最少有三十里地。

      再回头看看越发靠近的驼城,闭上眼睛哀叹一声,清楚的知道山谷里的军队这一次算是在劫难逃了,唐人的那些铁丝网和尖刺,完全让大食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变得没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骑在高大的阿拉伯战马上挥舞着弯刀所向披靡的骑兵,如今只能迈着罗圈腿在铁丝网里艰难的行走,即使是圣堂里的武士,在越过那些障碍之后,也会被唐人的大潮淹没掉,最精锐的武士也不过能在这片大海上泛起一丝涟漪。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哈里发鹰隼般冷酷的眼神,自己的大帝,自己的万王之王,还沉浸在默罕默德时期战无不胜的美梦里,以为只要派出自己的东方总督就能将整个东方收入囊中。

      学问虽远在中国吾亦当求之,这是默罕默德说的话啊,一个以智慧闻名的种族,不发动全部的力量,怎么可能击败这个聪慧的庞然大物。

      自己这一次来到远东作战,其实是作为报复的力量来到这里来的,富饶的大食海域,正在被唐国的战舰肆意的烧杀抢夺,精悍的大食骑兵只能站在海岸线上愤怒的叫骂,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哈里发以为大食的骑兵是无敌的,不管他们和波斯人,还是以色列人,罗马人,鞑靼人作战永远是胜利者,现在和唐人作战之后,优素福才发现,他们早就改变了作战的方式。

      这一回和自己作战的是唐国的西方总督云烨,自己的人数占优,却没有取得战场上的优势,自己的布置没有任何差错,前军和后队拉开的空隙本来就是陷阱,将自己的军队全部安置在这个大峡谷里,也是为了方便坚守,只要自己的前军顶住驼城的进攻,自己和后军就能将钻到口袋里的这几万人完全消灭。

      优素福苦笑一声,抓兔子的笼子里现在钻进来了一头雄狮,苦心布置的火海都能在唐人恐怖的武器下迅速的熄灭,自己输得无话可说。

      “这场战争的失败不是我的过错!”优素福大叫一声,就从高大的顿河马上掉了下来,七八个穿着锦衣的小丑连忙把自己的身子垫在地上,好让尊贵的老爷掉在自己身上,避免受伤。

      矫健的拉辛从山崖上跳了下来,挥舞着弯刀将这些忠心耿耿的小丑全部砍死,然后就和其余的两个护卫,将绳子牢牢地拴在优素福的身上,由山崖上的武士小心翼翼的将已经昏迷的老爷吊上悬崖,这是自己这群人唯一的活路。

      冲到程处默阵前的大食人终于全军覆没了,后面那些面带悲容的大食人想要上去继续作战,领队的将军却接受不到总督的命令,惊惶失措的将军找遍了山谷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总督大人,只看到总督大人的那匹巨马,还有七八个已经死亡的小丑。

      这个打击是致命的,将军们纷纷的在交头接耳,以至于激烈的战争忽然出现了一小段时间的停顿,一位年高德劭老将接过了指挥权,当他准备以最强悍的阵容做最后一击的时候,自己的前军突然发生了骚乱,无数的大食人从抵抗驼城的前线死命的往回跑,绕过发号施令的将军,直接就凶猛的扑向了唐人的军阵。

      难道说这里的唐人要比驼城更好对付一些?那些闪着寒光的尖刺到处都是,那些挂满尸体和死马的铁丝网难道更加的容易突破?

      老将军横过手里的弯刀,痛快的让刀锋从自己的咽喉上拖过去,他知道,大食人彻底的完蛋了,一支失控的军队只能任由敌人屠杀,除非安拉能伸出他怜悯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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