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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大宋的智慧(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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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后背交给你了

  云峥认为今天最有意思的谈话就数老陈琳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当初在李常担任自己的监军使的时候,云峥就发现现在的宋人其实都有一个高贵的品格,那就是尽心竭力的向权势和富贵的巅峰攀爬的本能,因为有了这个本能,只要主帅能够给他铺就一道又一道向上攀爬的阶梯,他们就会头拱地的帮助你,让你在前面为他们冲锋,尽最大的可能为他们闯出一条登天的捷径来。

  主帅和监军使如果不和睦傻子都会知道结果是什么,只要监军使襄助的这个主帅不是蠢猪,监军使绝对不会去从中作梗的去坏主帅的事情,因为两人从任命发布的那一天起就是捆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如果军事失败,谁都跑不了。

  陈琳自然不是为了什么富贵荣华,和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太监说这些事就如同在骂他一样。

  云峥知道陈琳最信服的人就是堪称史前人物道德标兵程婴,赵氏孤儿的故事即便是在大宋,也有着特殊的道德意义。

  赵氏孤儿里面有两个家伙叫做公孙杵臼、程婴。

  晋景公三年,赵氏家族遭难。司寇屠岸贾追究刺杀晋灵公的主谋,罪名加在赵朔之父赵盾身上,把赵氏全族诛灭。

  当时只有赵朔的妻子幸免于难,因为她是晋成公之姊,在宫中避祸。朔妻身怀六甲,如果生男,则是赵氏不灭。因此,保全和绝灭赵氏的两方,都盯住了这个尚未出生的遗腹子。

  此时,公孙杵臼见到程婴。问程婴为什么没有为朋友殉难,程婴说:“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

  这时程婴已抱定殉难的决心,但是把保全赵氏后代放在首位。二人心意相通,遂为救援赵氏后代结成生死之交。

  不久,赵朔妻产下一个男孩。

  屠岸贾风闻后,带人到宫中搜索。赵朔妻把婴儿藏在裤子里面,又幸亏婴儿没有啼哭。才躲过了搜捕。

  为寻万全之策程婴找到公孙杵臼商量办法,公孙杵臼提出一个问题,个人一死难呢,还是扶持孤儿难?程婴回答,个人一死容易。扶持孤儿难。于是,公孙杵臼说出一番计划,请程婴看在赵朔对他的深情厚谊的份上,担当起扶持孤儿的艰难事业,杵臼自己则选择的是先去赴死。

  计划已完,他俩花钱买了穷苦人家的孩子包上华贵的襁褓,带到山里藏了起来。(有人说是程婴自己的儿子,孑与觉得这不可能!他有足够的时间找一个替身。)

  然后程婴出来自首。说只要给他千金他就说出赵氏孤儿的藏身之处。告密获准,程婴带着人去捉拿公孙杵臼和那个婴儿。

  公孙杵臼见了程婴,装得义愤填膺。大骂他是无耻小人,既不能为朋友死难,还要出卖朋友的遗孤。

  然后大呼:“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求把他一个人杀了,让婴儿活下来。公孙杵臼的要求未被应允,他和那个婴儿都被杀了。

  程婴和公孙杵臼的调包计成功,人们都以为赵氏最后一脉已被斩断。那些附和屠岸贾的人都很高兴,以为从此再不会有人找他们复仇。程婴背着卖友的恶名。忍辱偷生,设法把真正的赵氏孤儿带到了山里。隐姓埋名,抚养他成人。

  15年以后,知情人韩厥利用机会,劝说晋景公勿绝赵氏宗祀。景公问赵氏是否还有后人,韩厥提起程婴保护的赵氏孤儿。于是孤儿被召入宫中。孤儿此时已是少年,名叫赵武,景公命赵武见群臣,宣布为赵氏之后,并使复位,重为晋国大族,列为卿士。程婴、赵武带人攻杀屠岸贾,诛其全族。

  赵武20岁那年,举行冠礼,标志着进入成年。程婴觉得自己已经完成夙愿,就与赵武等人告别,要实现他殉难的初衷,以及了却对公孙杵臼早死的歉疚心情。

  他其实也是以一死表明心迹,证明自己苟活于世,决没有丝毫为个人考虑的意思。赵武啼泣顿首劝阻,终不济事,程婴还是自杀了。

  这个故事听起来就让人有一种殉葬的冲动,一个人如果能有这样的两个朋友,简直就是人世间最大的幸运儿,即便赵朔已经死了,他有这样的两个朋友,就算是死了也是非常值得的。

  陈琳的故事其实和程婴是有一拼的,狸猫换太子一事至今还是大宋朝一个根本就不能提起的禁忌。

  虽然官方的描述中,有因有果整件事平淡无奇,但是身为故事主角的陈琳非常的清楚其中的凶险。

  如果他和皇帝不是经历了让人想象不到的磨难,他如何能够以一个奴才的身份,获得皇帝发自内心的尊敬?

  因此他不求什么荣华富贵,只求自己能够把自己平生做过的最伟大的一件事情做的完美,现在就差最后一项了,也就是自杀!证明自己不是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目的才去帮皇帝的,完全是处于一片忠心。

  这事听起来很是荒唐,但是老陈琳之所以坚强的活到现在就是在等自杀的那一刻,如果他寿终正寝,对他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对于这样一个死脑筋的老不死,你拿什么办法用在他身上都不合适,他才是皇帝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最忠诚的奴才。

  赵祯相信只要陈琳在云峥的身边当监军使,云峥无论心里有什么不臣想法都是没办法完成的,普天之下,无人能够收买陈琳,不仅皇帝是这样的认为的,就连云峥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这些年见过的变态太多了,包拯临死前的一击,让云峥几乎魂飞魄散,一瞬间就把云峥对传世名臣的好印象全部都给毁灭掉了。

  青谊结鬼章的自杀,把云峥最后一点关于友情的梦想也给糟蹋的干干净净。

  因此,如今在面对陈琳这样的变态,他已经能够很自然的面对了,既然这个人收买不了,威胁不了,利诱不了,那就干脆实打实的交往算了,如果这时候弄出什么不和谐的动静来,对北伐没有半点的好处。

  四路大军中,自己这一路大军的责任最重,其余的三路大军不过是负责全面推进而已,而自己这一路大军却要负责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甚至一路上还要斩关夺将,像一把尖刀一样把燕云十六州从蔚州分割成两个战区,让辽军东西两军不能呼应。

  给陈琳讲完京西军所有的安排之后,云峥敲着兰州的地形图对陈琳道:“这里是关键啊,如果富弼的大队骑兵不能从兰州转道河东,对我们来说,战争的进程就会缓慢很多。

  没藏讹庞之所以会把李清统御的骇胡儿派来兰州城,其实他也看到了兰州城的重要性,一方面可以把李清这个西夏太后的面首打发的远远地,另一方面,也能给我们顺利的调兵去辽国制造人为地障碍。”

  陈琳把目光移开地图,缓缓地道:“如果老夫也加派一些人手去兰州,不知能否与大将军在兰州的部属联合剿灭骇胡儿?”

  云峥摇头道:“这样做是不合适的,我们不能把骇胡儿给干掉,一旦骇胡儿被消灭了,兰州以北的西夏军队就会打着复仇的旗号再一次兵进兰州。

  然后我们再一次剿灭,西夏人再派军队,这样一来就会形成没完没了的局部战争,没藏讹庞只需要用很少的一部分兵力,就能把我们的力量牢牢地拖在兰州城,让富弼的大军不能顺利的去辽国,同时,有他们的大军在一边,富弼也不敢轻易地抛弃青塘,率领大部队去辽国参战。

  一旦没藏讹庞顺利的完成了弑君,独揽了西夏的大权,到时候他就会顺理成章的要求和大宋一起瓜分辽国,或者向辽国讨要巨额的财富和土地,然后和辽国联合一起来对付大宋。

  不管哪一种计谋得逞,他都已经算是赢得了这场局部战争的胜利。所以啊,兰州城在整个战场上,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陈琳皱眉道:“计将安出?”

  云峥笑道:“骇胡儿必然是要消灭掉的,否则这就是一个死结根本就无法解开。”

  “怎么杀?谁去杀?”

  “咱们宋人自然是不成的,当然只有西夏人自己去杀才成。”

  陈琳瞅了云峥一眼道:“很难啊!”

  云峥嘿嘿笑道:“我有一个不错的属下在兰州,还有一个脚底流脓的坏蛋也在兰州,现在他们两人绑在一块了,既然他们给了我这个主意,说明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我们静观其变就好。

  如果事成,我们就按照计划来进兵,如果事情不成,只好用蛮横的办法硬从西夏人的虎口里开出一条东进的道路出来。

  时间我们还有一点的,可以试一下。”

  “既然大将军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老夫能作什么?”

  云峥看着陈琳道:“我一旦开始作战,就会忘记自己后背的防御,监军使,我的后背就交给你了,请不要让我受不需要承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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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春哥儿的用人之道

  “你说对付骇胡儿不用我们出面?”

  “就你一个大肚婆带着百十个臭鱼烂虾能把人家骇胡儿怎么样?用脚底板想都知道云峥为什么会把你安在这里了,无非就是想让你帮他盯着兰州城的变化而已。

  你最多不过是一个眼线而已,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就因为兰州城太重要,云峥才会把我送过来。”

  春哥儿回头瞅瞅趴在身边的老婆,咬着牙道:“兰州城重要个屁,这是一个注定要被毁掉的烂城市,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出关和西去青塘的咽喉,云峥的目光绝对不会在这里停留一瞬间。

  人家大人物相互争斗,你一个大肚婆往里面掺乎什么?”

  小蛮得意的摸摸自己的肚皮道:“大肚婆用不着有其余的本事,女人嘛,只要能生就是大本事。”

  瞅着远处驼城进进出出的胡人,春哥儿叹口气道:“其实我知道你是为什么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硬硬的挨过五年的。”

  小蛮笑道:“还不是因为有你。”

  春哥儿苦笑道:“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我自己知道,排在孩子们的后面我无话可说,甚至有些窃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排在云峥后面就让我很受伤啊。”

  小蛮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冷着一张脸道:“你是说我不守妇道?”

  春哥儿摇摇头道:“别人可能会胡说八道说你招蜂引蝶,我是你夫君我如何会不知道你是如何的讨厌那些男人,你的性子清冷,如果不是这个该死的差事,你定然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妻子。

  同样的,也就是因为我是你夫君。所以我知道你最开始的时候喜欢上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云峥!”

  “你放屁!”小蛮的一张俏脸有些发白。

  春哥儿拿手摸摸小蛮的脸蛋,却被小蛮一巴掌给打落了,讪讪的收回爪子,春哥儿无所谓的道:“你即便是再聪明小心,也没有可能瞒过我这个枕边人的。

  你在兰州城总共喝醉过四回。其中两次你都是在无意识中喊了云峥的名字。你知道的,我一向警醒,不会听错的。”

  见小蛮的脸色愈发的苍白春哥儿笑道:“其实我应该感到庆幸,你只不过呼唤了云峥两次而已,以后的日子里你呼唤的更多的是我们的孩子,喝醉的时候还在念叨着大林子是不是盖好了被子。

  我说不上我到底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没有完完整整的得到过好东西,落到老婆这事上也一样!

  只要是我的东西我从来都不会放弃,在南风馆的时候连一个干饼都不愿意放过的人。怎么可能会放过你。”

  小蛮怔怔的瞅着春哥儿道:“我和云峥之间没有私情,我发过誓不给别人当小妾的。”

  春哥儿点点头重新抓住小蛮的小手道:“你是一个骄傲的女人,而云峥在这件事情上做的也非常的地道,没有强迫你成为他的女人,否则,他就是我的一世之敌!”

  看着春哥儿咬牙切齿的模样,小蛮心底温柔却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抽出自己的手拍拍春哥儿的脑袋笑道:“别发痴了。也就是你把我看得像珍宝一样,至于别人只会把我看成争胜的工具。”

  “那是云峥自己眼瞎。你好不好的我自己知道,知道不,当初听见你喊云峥的名字,我差点疯掉,为了把你留在身边,我不惜一连吃了一个月的春药……”

  小蛮面孔终于恢复了红润。探手扭住春哥儿肋下的软肉用力的扭着:“怪不得你那一段时间时间说自己阳亢,一个多月我们都没有开店……”

  春哥儿早就熟悉了小蛮掐人的手法,不但不在乎,反而眼睛发直的淫笑道:“那一个月我们就待在床上很少下来过……哈哈,虽说身体虚的厉害。却蛮有成就感的。

  当时我就在想,得不到你的心,先把你彻底的弄成我的人,万一有一天你突然跑了,我心里会觉得好受一点总算不是很吃亏!”

  小蛮忽然停下那只扭春哥儿软肉的手奇怪的道:“不对,以你的性子即便是又发现,也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更加不会在这个当口踢爆这件事,能告诉是什么原因吗?

  如果你的计划太过冒险,我们就立刻离开,我已经离开云家了,帮他是情谊,不帮他是道理,如果是为了报恩就把自己的丈夫赔上,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合适。”

  春哥儿听了小蛮这句话,猛地把她抱在怀里,狠狠地在小蛮脸上啃了几口道:“有你这句话,我们就帮云峥把兰州城的事情办得完美无缺,然后无牵无挂的离开西北,去江南采莲子去。”

  小蛮眼看着春哥儿从地上一跃而起,朝她挥挥手就一溜烟的向一个小山的缺口狂奔而去……

  红鹰是一个地道的西北汉子,性情憨厚,为人耿直,认准一个道理之后就会百折不回……重要的是此人力大无穷。

  春哥儿最喜欢找这样的人当手下,师父曾经说过,主人的心性一定是要卑鄙的,而且越卑鄙越好,否则无法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

  至于手下,却一定要善良,一定要憨厚,一定要懂得感恩并且能够向主人奉献自己的忠诚。

  也只有这样的属下,危难的时候才能托付性命,逃命的时候扔出去抵挡一下追兵,需要灭口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办到,而且背叛的危机可以降低到忽略不计的地步。

  如果主人是卑鄙之徒,手下再来几个刁滑之辈,可以想象的到,占便宜的时候比主人下手早,逃命的时候手下比主人跑的还快,灭口的时候会反咬一口,这样的属下弄来干什么?当大爷养吗?

  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调教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兰州城,长在兰州城,好容易有大哥带着我们闯出一片天,日子也总算是有了盼头,哪能就这样离开。

  大哥,您足智多谋这些年来我们战无不胜,队伍也从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四位好汉,如果我们能够把别的杆子里的人也联合起来,由您指派,咱们上千人就不信干不过什么骇胡儿!”

  春哥儿笑道:“红鹰,你在甘凉道上闯荡了这么些年,别人不知道骇胡儿是什么人,你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厉害,即便是有上千人,人数依旧不够,想要战胜骇胡儿我们人太少了。”

  红鹰听春哥儿似乎并没有完全打算离开的意思,心中欢快至极,自己这位大哥什么都好,不论是见识和智谋都是兰州城最顶尖的存在,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长了一副烂好人的心肝。

  在甘凉道上,为一文钱拔刀相向的人多得是,人命远没有大哥想的那样值钱。

  都是苦哈哈出身,最早的时候只想吃一顿饱饭,如今眼看着就要有自己的大屋子,有自己的老婆娃子,有自己的土地,谁会容忍这样的好日子被别人坏掉!

  即便是骇胡儿也不成,老子原本就穷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为了这些东西,豁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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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谁是恶人?

  春哥儿就是穷苦出身,岂能不明白家财对于穷人的重要性,人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明白性命的重要性,因为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是在享受生命。

  当一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唯一奢望的人生乐趣就是吃一顿饱饭,到了这个时候,生命往往就成了一种负担。

  由俭入奢易,春哥儿在最早招揽这批人的时候,要的就是那些赤贫的人,因为极度的贫穷,因此,一般性的抢劫对他们来说就算不上什么罪过。

  强盗和**其实就是这个社会最古老的两种职业,为了活着,尊严和操守这两个高尚的东西根本就无法阻拦他们继续堕落。

  无产者才是无畏的,云峥知道这个道理,并且能因为这句话写出一篇论据严密的策论来。

  春哥儿说不出这样有深度的话,他只是按照自己这个曾经的穷人的经验来做事情,让那些曾经赤贫的人逐渐过上好日子之后,这些人就完全无法离开他的战车了。

  这和云峥早年组建武胜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云峥的资源丰厚,可以借助国家这个洪水猛兽来完成个人的极大野心。

  春哥儿到现在还见不得人,因此只能像老鼠一样的藏在暗处小打小闹的弄一只见不得人的土匪队伍来扩充自己的势力。

  可以说他手下所有的盗匪包括红鹰都是既得利益者,吃进去的肉,如今要他们吐出来,不如一刀子杀了他们来的干脆。

  对春哥儿来说,利用自己的小店接触一些骆驼客,只需要很少的一点资料就能把这些骆驼客的行程和底细弄得清清楚楚。然后再驱使红鹰他们在路上抢劫,这几乎就没有什么难度,春哥儿一向把这种行为定位成自己的一种修炼。

  红鹰只想着联合那些骆驼客,春哥儿却不这么看,那些骆驼客对于兰州来说都是一些过客而已,只要发生战争。这些人才是兰州城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不管是投降还是内讧他们都非常的拿手,兰州城的陷落与否和他们无关吗,只要能保住他们自己的货物,即便是帮着骇胡儿攻克兰州城也没有任何心里负担。因此,这些人是要除掉的目标,而不是需要联合的目标。

  春哥儿认为自己最大的助力来自于兰州城的土著。

  自从没藏讹庞开始在横山的银星和市上横征暴敛以来,兰州城就成了另外一个和西夏人做生意的天堂,甘凉道上往来的商户越多。兰州城也就变得愈发的繁荣,这两年已经渐渐有了一丝古道名城的样子。

  红鹰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战争从他们的口中说出来,要比在集市里散布谣言要隐秘的多,煽动性也要大的太多了。

  看着红鹰气昂昂的回兰州城去了,春哥儿长叹一口气,因为他发现,骇胡儿根本就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意思。

  这支队伍已经驻扎在兰州城外一个月了。除了一些零星的骇胡儿会去城里做一些采买一类的工作之外,就是一群群的骇胡儿会去光顾城里的妓院。他们没有做任何强买强卖的勾当,每次出去都是大把的银钱散出去,当然,骇胡儿也从来不缺少这点花销银子。

  这就造成骇胡儿在兰州城有着很好的信誉,大家每天都盼着大群的骇胡儿能够进城散心。

  兰州城可以说是大宋的,也可以说是西夏国的。这座城市里只有几个能对平民百姓耀武扬威的差役之外,就剩下一个脑满肠肥的知府了,这是大宋在兰州城仅有的一点存在感。

  而兰州城的大规模交易对西夏是有利的,因为没有那一个国家在和大宋做生意的时候能够沾上便宜。

  大宋的小吏虽然贪婪,但是庞籍。韩琦,王安石文彦博这些人却是难得的精明人,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大宋的边境贸易才能让大宋从中捞取足够的好处。

  但是兰州城是一个例外,大宋的贸易法令在这里有太多的空子可钻了,兰州城里的人可以说是倒是那个子民,庞籍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允许那些禁运的物资不许进入兰州。

  春哥儿在经过仔细的研判之后发现,骇胡儿没有任何理由去攻打兰州城,只要青塘的宋军不来兰州,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在兰州城外驻扎下去,难怪骇胡儿那个领军的统领,开始把这里当成一个养病的场所了。

  骇胡儿必须攻占兰州城啊,春哥儿挠着自己的头发,龇牙咧嘴的努力地想怎么才能让兰州城变成一个战火连天的城市。

  骇胡儿必须从这里消失,或者远远地退回西夏境内,否则,青塘的宋军就下不来,这是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恨恨的在地上捶了一拳头,明明宋军可以正大光明的从青塘出来,在千军万马的碾压之下,五百个骇胡儿即便是再强大,也会被战马踏成肉泥。

  可恨的宋军偏偏不这样做,非要难为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真是该死!

  日头已经偏西了,坐在土包上的春哥儿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直到夕阳的光辉铺满整个兰州城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在缩小,他发现,整座兰州城就像是在火焰中燃烧一样。

  这个发现令春哥儿的头皮都在发麻,自己已经把宋军估计的够无耻了,没想到云峥那些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无耻。

  很早以前自己当先生学徒的时候,亲手毒死了一个村子的人,很久以前,他在帮先生毁尸灭迹的时候曾经把太原城最大的富商全家都给活活烧死了,很久以前,他亲眼看着对他恩重如山的先生被自己老婆剖开胸腹,而自己却没有半点帮先生复仇的想法。

  经过这些事之后,春哥儿认为自己应该是天底下最恶毒,最凶狠,最无情的坏蛋了,如今和云峥这些口口声声为国为民的家伙比起来,自己竟然算的上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之所以会这样认为,他发现云峥那些大宋高官最后的目的竟然是彻底毁掉兰州城!

  如果没有兰州城,骇胡儿就不会长时间驻扎在兰州,如果没有兰州城,这片地方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没人存在的渡口而已。

  如果没有兰州城,西夏人的防线就会立刻后退两百里。西夏境内的喀罗川在盐碱地里面,实在不是一个理想的屯兵地……

  春哥儿仔细的把自己的行为捋了一遍,最后发现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在一步步的将兰州推进毁灭的深渊。

  把兰州城毁掉对于春哥儿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如今想的是一旦自己按照云峥等人的想法彻底的毁掉兰州城之后。

  那些当**还要立牌坊的家伙,一定会把兰州城毁掉的罪责推脱到自己身上的,到时候小蛮身边的那些宋人很可能就会变成自己的催命阎王,他甚至能想到云峥在见到自己脑袋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义正言辞的模样。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不大不小的正合适扣这顶帽子,春哥儿就对着黄河开始破口大骂,自从跟着先生离开南风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说过那些足矣让人崩溃的恶毒语言……

  春哥儿抱着膝盖坐在黄河边上,瞅着夜色下发黑的黄河水发愣,自己到底该不该去做这件事情呢?

  李清也坐在黄河边上,哑娘跪坐在沙土里静静地陪着他,因为批准裘皮的缘故,李清的咳嗽声小了很多。

  “我小的时候就住在黄河边上,不过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兴庆府的边上,如果我们顺流而下,就能直接到达我的老家。

  黄河在哪里变得清澈无比,河边是大片的芦苇荡,每一次黄河泛滥的时候就是我的节日。

  哑娘,你不知道,黄河泛滥的时候会把原来已经逐渐变得贫瘠的土地湮没掉,带来新的肥沃的泥土,我们在上面栽种麦子和水稻,收成非常的好。

  不过这是大人的喜悦,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提着篮子去干涸的河湾里捉鱼就足够我们快活整个夏秋时节了。”

  哑娘见李清难得的高兴起来给自己讲故事,就把身子往李清的身边靠靠,准备仔细的听听李清讲古。

  李清揭开自己的裘衣,把哑娘瘦弱的身体包进来,把手放在哑娘并不饱满的胸膛上,这是哑娘的一个习惯,只有感受到李清对自己的**,才会彻底的安静下来。

  “你知道不?空手捉鱼的时候一定要把水搅浑,这样的话,那些泥洼的鱼就会拼命地把脑袋浮上水面,这个时候,你只需要看鱼脑袋的大小就能捉到让你满意的鱼了。

  我以前总是当捉鱼的那个人的,后来在秦州老老实实的当了一回鱼,云峥那个渔夫出了一点疏漏,结果让我成了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

  当鱼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可以说糟透了,我们就是从那一次可是学会吃人肉的,因此,从那一次之后我发誓不再当鱼。

  可是世事轮回,非常的让人捉摸不透,时隔多年之后,我他娘的再一次成了渔人眼中的那条鱼。

  你知道这一次把我当鱼来使唤的人是谁吗?”

  哑娘听不明白李清在说什么,感到他手上的力道在加大,就挺起胸膛好让李清抓的舒服一些。

  李清探出空着的那只手在哑娘的额头点了一下道:“你真聪明,居然猜对了,这一次把我当鱼的是国相没藏讹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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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章 罪恶

  “我以前的时候对国相非常敬仰,因此,即便是在秦州战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也对胜利充满了信心,带着几百个残兵向云峥的大队发起冲锋的时候,我还在想,只要我们能用命拖住云峥一时半刻,国相很可能就会找到反败为胜的契机,从而赢得那场战争!”

  李清说道这里冲着哑娘呲牙笑了一下又道:“结果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国相没有能够力挽狂澜,而我却坠入了十八层地狱,满身沾满了罪孽。⊙吃人肉是第一宗,救你是第二宗,睡皇太后是第三宗!呵呵,其实最没意思的就是睡皇太后。

  太后想要彻底的笼络住我,让我为她卖命,所以睡她的时候其中的过程索然无味,即便是在最激烈的时候,太后的那双眼睛也是冷冰冰的,我感觉就像是趴在一块冰冷的猪肉上面……”

  哑娘早就不会说话了,她经历的事情即便是在地狱也不多见,在那种情形之下,说不说话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不说话或许还能多活几天,那些会哭泣的,会喊叫的,都是优先被吃掉的目标!

  因此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哑娘就想紧紧地抱住。

  或许是哑娘搂抱的太紧的缘故,李清咳嗽了几声,这种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在黄河的呜咽叹息声中传出老远。

  “都不要脸面啊!舅舅想要外甥的皇位,不惜暗中下黑手。母亲为了保住儿子的江山只要那个男人有用处,就会把大腿叉开,堂堂的皇太后当得连娼妓都不如。

  哑娘,你说在这样的一个人群里混日子,我又能好到那里去?嘿嘿嘿。把人性抛掉之后我发现我的好日子就来临了,不用什么情谊和大道理去笼络部属,用纯粹的利益和严厉的军令去约束他们,效果反而要好得多。

  小时候学的那些仁义道德其实都是骗人的……而且害人不浅啊!”

  黄河是宽容的,因此它能够接纳天下间所有的污秽,再把它们带到烟波浩渺的东海。最后让这些污秽化作漫天的**,重新洒落在这个万花筒一般的人间。

  人心里的污垢清水洗不掉……

  黑夜的时候各种恶毒的心思就会如同野草一般疯长,春哥儿的面孔隐藏在夜色里看不清楚,只有他满嘴的白牙的星辉下闪烁着寒光,远处的兰州城已经完全入睡,没有人知道在这个静谧的夜晚,有一头带着瘟疫的饿狼正在向他们露出自己的森森白牙。

  事情从一个骇胡儿军士失踪之后就变得不可控制。

  骇胡儿的队正带着自己全副武装的部下,将兰州城所有的青楼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个人。

  于是,骇胡儿准备进攻兰州城。血洗这座城市的谣言就不胫而走,这个谣言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稍微有点脑筋的人就会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意外,军卒逃跑乃是兵家常事,不论是兰州城里的大宋官员,还是那些薄有身家的骆驼客都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来看。

  至于这种低级的谣言,谁信谁就是傻瓜!

  骇胡儿找了两天之后也就不再找了,骇胡儿的人手消失也不是第一遭了。即便是李清都认为这是一起逃兵事件,他根本就不相信没有军队支持的兰州城敢在骇胡儿这支虎狼之师的头上拍苍蝇。

  红鹰蹲在墙上。警惕的瞅着前面小巷子里走过来的三个骇胡儿军士,从他们歪歪扭扭的脚步就知道这三个人都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如今不过是靠着一种本能在向城外的军营走去。

  狼娃子手里长竿缓缓地向落在最后面的一个骇胡儿军士探过去,长杆子前面有一个恰好能够把脑袋套进去的生牛皮绳套,绳套准确的落在那个胡人的头上,胡人只觉得咽喉一紧。紧接着他的身体就被大力拖拽起来,双眼凸出,胡乱的蹬几下腿,随着尿液流出来,生命也就随之变得模糊最终消失。

  三个胡人经历了同样的命运。挂在长杆子上一动不动,红鹰从墙上跳下来,打一个小小的唿哨,一辆马车就从巷子口驶进小巷子,两个大汉快手快脚的把三具尸体从杆子上解下来,丢进马车,杆子倏地收了回去,而马车已经快速的驶出了巷子消失在密密匝匝的民居之中。

  马车从一家车马店的后门驶入,大汉们也不说话,提起三具尸体就丢进了车马店后院的一口枯井中,守在枯井边上的汉子迅速的往枯井里填土,另外有汉子不断地往里面泼水,等枯井被填平之后,一颗长得正旺的山杏树根部带着硕大的土块就被栽在枯井上方,略加修饰一下,枯井就消失了。

  马车被停在车马店的后院,那些大汉走出车马店之后,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李清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杆的时候,虞侯前来禀报,告知主帅又有三人失踪。

  李清喝了一口羊奶,可能不喜欢那种腥膻的味道,不过他依旧皱着眉头把羊奶喝完,哑娘用手帕轻轻地擦拭一下李清的嘴角。李清瞅着虞侯道:“你是说又失踪了三个?”

  虞侯双腿一软,就跪在李清的面前拱手道:“启禀将主,昨日辰时,没鹿旗所属三人获得出营令,因为是轮假,子时必须归营,可是到了天亮之后他们依旧没有归营,属下派了军士前去寻找,搜遍了兰州城不见他们三人踪影。

  同时派了游骑一路向喀罗川方向追赶,也不见三人踪影。”

  李清笑道:“这么说大活人是在兰州城给弄丢了?这是第几宗失踪事件?”

  虞侯额头的汗水涔涔而下,叩头道:“回禀将主,这是第四起失踪事件了。”

  李清拿手按着额头道:“都是第四起了,你们为何还会允许军士零散出营?难道就不知道这里不是我大夏的国土吗?”

  虞侯重重的把脑袋磕在地上道:“卑职这就去找,哪怕是把兰州城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李清苦笑道:“找出来?翻地三尺?失踪的人恐怕都已经死的硬硬的了,兰州城虽然算不得大城,却也有一万余人,你如何从一万多人中找到凶手? ”

  虞侯见将主似乎并不恼怒,抬起头咬着牙道:“骇胡儿不需要找凶手,只要把兰州城的人全部杀掉,凶手也就死了。”

  李清抬起头透过帐篷的窗户瞅着残破的兰州城垣疑惑的道:“我们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打算,甚至没有阻拦富弼的打算,我们的存在其实就是为了离开大夏国土,我的目的也不过是来兰州养病。

  老子已经委曲求全成这模样了,还有谁想要算计老子?”

  虞侯红着眼睛道:“将主请把此事赋予属下处置,定然会给将主一个满意的交代。”

  李清摇摇头道:“自从来到兰州的第一天,我们就向兰州知府递交了官牒,申明我们来这里只是单纯的养病,第一天的时候兰州知府也允许我们进入了兰州城。

  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宋官府对我们没有恶意,难道说这座小城之中还有别的什么人想要对付我们不成?

  算了,再等等吧,既然有人又是散布谣言,又是截杀我的手下,那就说明他们还会有后手,继续等等吧,这一回小心些,莫要让人家又把咱们的军士给捉了去,都是百战的悍卒,没来由的把命丢在兰州城那就太冤枉了。”

  虞侯又道:“可是我们已经有六个属下已经消失了,难道这口恶气我们就忍了不成?”

  李清无所谓的道:“身为战兵却被贼人捉去,这样的蠢货不要也罢,至于骇奴儿的尊严,等我们离开兰州城的时候再说,到时候如果还找不到凶手,就随便捉六百个兰州人为军士抵命就是。

  传令下去,从今日起,十人以下不许进兰州城,可以佩戴随身兵刃,只要发现贼人,允许他们先行斩杀!”

  虞侯躬身领命匆匆出了大帐,整座驼城就变得人声鼎沸,各种语言组成的噪音让李清不满的皱起了没有,小声的对亲卫吩咐一声,随着亲卫离开大帐,外面的鼓噪之声也就消失了。

  再被哑娘伺候着吃完早饭之后,李清就重新躺在厚厚的皮毛堆里,深秋的兰州城虽然阳光普照,却已经有了几分寒意,而李清的身体是最受不得风寒的,即便是在西夏国最南端的地方,对他来说依旧是不够的,传说大宋的最南端,从来没有什么寒意,那里一年四季都是绿意盎然的好日子,只要你愿意,一年四季都能享受温暖,从来就没有什么寒雾和雪花,在那里用不着穿什么皮裘,用不着和那些臭烘烘的胡人打交道。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哑娘,我其实很想去江南看看!”

  哑娘点点头,从一个小柜子里翻出一幅江南刺绣,在李清的面前展开,指着刺绣上的鸳鸯,啊啊的叫。

  李清吧嗒一下嘴巴道:“荷花,鸳鸯?你以前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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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 乌鸦的交易

  春哥儿没有预料到李清如此的能忍,接连弄死了六个骇胡儿,西夏人那边好像也没有动静,他们的驼城依旧驻扎在兰州城外,每天依旧有骇胡儿进出兰州城,只不过这一次他们都是成群结队的进入兰州。¤

  再想要突袭那些零散的骇胡儿已经完全不可能了,有了警戒之心的悍卒,只要遇上就是一场恶战。

  春哥儿不认为自己麾下的几十个马贼会是十个骇胡儿悍卒的对手,如果在马上冲锋,那十个骇胡儿甚至能够不损伤一人的将自己这支小小的马贼团轻易剿灭。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春哥儿当然不会是一个死板的人,自己的盗贼小队杀不了骇胡儿,难道还杀不了兰州城里的骆驼客吗?

  自己的目的只是为了积蓄兰州城和驼城之间的怨气和怒火,不论这些怒火和怨气来自何方,只要能够挑起双方想要战斗的**就成。

  红鹰带着部属出了兰州城……

  陈树站在树林的里,身形被有些枯黄的树叶团团包围着,只露出一双眼睛冷漠的看着红鹰他们杀人劫财。

  红鹰他们杀的是宋人还是西夏人这都不重要,陈树唯一在乎的就是此时的红鹰他们如今正在冒充骇胡儿,嘴里说的也是浓重的西域口音,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这有什么关系,陈树相信,那些骆驼客们也听不清楚,强盗杀过来的时候,大家只想着逃命,谁会在乎那些人说什么。

  蒙着面的强盗虽然想要遮盖住一脸的大胡子却非常的难,那些人身上的衣衫也是半中国,半西域的,欲盖弥彰的让人发指。

  计策是简陋的。红鹰这些人执行起任务来也是粗糙的,至少他这个武胜军前队正就一点都看不起红鹰他们冲阵时乱糟糟的队形。

  红鹰的长刀砍掉了一个年老的骆驼客的头颅,这才勒住战马,瞅着已经跑远的几个骆驼客,朝自己的部属下令道:“迅速清扫战场,不留活口。一炷香之后撤退!”

  六十几个盗匪轰然一声就四散开来,去捡拾骆驼客遗留在地上的财货,嘻嘻哈哈的向同伴炫耀自己抢到的东西。

  这是一支中等规模的驼队六十几峰骆驼如今乖巧的跪伏在地上,胡乱的磨着牙齿瞅着那些人类互相残杀。

  红鹰没有时间看骆驼身上到底背着什么货物,一声唿哨之后,那些盗匪就牵着骆驼重新启程,沿着一条进山的小路消失在苍茫的群山之中,这是春哥儿预先设计的撤退路线。

  陈树的皮靴踩在一团已经干涸的血迹上,手里的长刀毫不留情的刺进了一具尸体。那具明明已经死亡的身体,忽然惨叫一声,挣扎两下终于不动弹了。

  随着这声惨叫,另外两具仆倒在小沟里面浑身染血的尸体兔子一样的从小沟里窜了出来,亡命的向远方狂奔,陈树手里的长刀入鞘,一抬手,腰袢挂着的手弩就倬在手中。挂一次弩弦,一支弩矢就激射出去。手弩响了两次,没有逃出几步远的两个装死的骆驼客就重新扑倒在地上,只是这一次,他们是真的死了。

  在死寂的战场上巡梭一圈之后,陈树就重新回到了树林,坐在一棵已经落尽树叶的槐树底下擦拭着那两支已经沾染了鲜血的弩矢。

  “头。周围三里之内没有骇胡儿的探子,另外,走脱了五个骆驼客,他们回兰州城了。”

  一个身穿大宋鸳鸯袄的魁梧军卒拨开树枝来到陈树身边道。

  陈树点点头道:“辛苦了,坐下喝口水歇一会。”

  魁梧军卒从树枝上取下挂着的水壶大大的喝了一口水又道:“一群没用的猴崽子。学人家打劫,弄了一个四不像,我看见头您帮那些蠢货擦屁股了,这样一群吃啥没够干啥不成的家伙真的能够完成大帅的嘱托?头,您干脆从哪个婆娘手里接收指挥权算了,我们来兰州城已经半年有余了,屁事没干,还要藏得跟老鼠一样,快要憋死了。”

  陈树瞅了一眼魁梧军卒没好气的道:“让那个女人领头这是大帅下达的军令,你有胆子去试试!”

  魁梧军卒抱着刀子一屁股坐在树根上叹口气道:“老崔他们命好,跟着梁头去了河曲,听说大帅北征的时候出发点就是河曲,这下子老崔他们可美了,跟着大帅去打瘟鸡一样的辽人,不管是军功还是缴获一定能大大的捞上一笔。”

  陈树冷冷的道:“你很缺钱?还是感觉跟着老子很吃亏?”

  魁伟军卒脖子一缩媚笑道:“头,我老张跟着您鞍前马后的已经六年了,另投他人的话可说不到我身上,我这是为您不平呢。

  凭什么老崔能去河曲,袁大头能去雁门关,楼三狗这狗日的都能去唐县,我们为什么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整天吃羊肉,吃的我身上的腥臊味去都去不掉,再来半年,咱们兄弟和外面那些胡子有什么区别?人家都去捞功劳,只有我们活的憋屈。

  要是有事情干,我老张也绝对不说半个不字,问题是那个婆娘放着我们兄弟这样的精兵不用,偏偏弄来几个抢劫东西的杂碎,还他娘的抢不好东西,尽处乱子,再这么下去,惹怒了骇胡儿,那些牲口很有可能会干出屠城的事情来。”

  陈树把弩矢塞进箭囊里,拍拍手道:“张挺,你一个人战兵拿来那么多的主帅心思?

  听着,不该我们管的事情就莫要管,莫要问,来兰州的时候将主传达大帅军令的时候,就只说要我们听从黄小蛮的命令,其余的军事目的,和我们来兰州的原因,将主只字未提。”

  张挺奇怪的道:“这不是将主和大帅做事情的习惯啊,平日里就算是去执行必死的军务,大帅都是清清楚楚的把其中的凶险说出来,然后才问兄弟们愿意不愿意去,这一次怎么了?

  头,您确定这是将主亲自传达的军令?我怎么感觉这是死士才去干的活啊?”

  陈树那张冷冽的脸忽然笑了起来,一巴掌拍在张挺的后脑勺上道:“你这个蠢货这一次竟然把话说到点子上了,一下子让老子把所有的事情都想通了。”

  张挺摸着发疼的后脑勺呲着牙齿问道:“你想通什么了?”

  陈树狞笑道:“滚蛋,这是军中机密,你这种底层丘八还不能知道!”

  张挺大笑道:“又拿丘八来说事,您当年被人家拿丘八这借口拒婚,现在又拿这事来教训我,也不嫌丢人。”

  陈树笑道:“那婆娘说老子是丘八,不肯嫁给老子,结果如何你莫非不知道?老子娶了她的妹子,她嫁给了一个酸丁,五六年没见,她穷的上我家借粮食。

  想当初那么傲气的一个妇人,如果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无论如何也不会上我家门上来借粮食……”

  陈树不愿意让张挺再问自己想明白了什么关节,只好用自己昔日家里的事情随便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

  兰州城周边是没有马贼的,这是一个宋国和西夏之间达成的一个共识,最早的时候甘凉道上马贼成群,这条商路也是大宋最凶险的一条商路。

  甘凉道上曾经出了无数的绿林豪杰,崆峒山上的贼人盖天王如果没有被云峥剿灭,那个叫做秦垄的家伙说不定能和他那个妖媚的老婆一起把那里搅个天翻地覆。

  大军梳子一样的把兰州城周边百里梳理了一遍,不仅仅是靠近大宋的一方,即便是靠近西夏一方的秦王川也找不到半个蟊贼。

  现在麻烦了,四五个浑身鲜血的骆驼客一头扎进兰州城之后,就引来了众人围观。

  “有马贼?”

  这话从骆驼客的嘴里说出来就如同晴天霹雳一样的落在其余骆驼客的头上,他们从河西走廊弄来的货物,如果不能送到大宋去售卖,这和杀死他们没有多少区别。

  全城的骆驼客一窝蜂的来到了兰州府衙,几个刚刚被抢劫的骆驼客,用尽力气敲打那两面衙门前面立着的催堂鼓。

  鼓声震天,却催不出知府……

  兰州城的大宋差役一个个面色如土,战战兢兢的躲在公堂两侧的班房里面面相觑。

  知府刘文春枯坐在后堂汗如雨下,前任知府一年前被提刑官捉走之后,他就来到了这座大宋边陲城市。

  出身商人世家的刘文春,和大宋别的官员不一样,当别人对担任兰州知府这件事避之不及的时候,他却挺身而出自愿来到这里担任这个在别人眼中毫无意义的兰州知府。

  一年时间,刘家的商业利益在兰州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也只用了一年时间,刘家就迅速的成为甘凉道上首屈一指的大商家。

  现在,危机终于来了,城外的骇胡儿敌我不明,如果不是因为家族利益在兰州过于深重,他会在第一时间逃离兰州,在西北之地,骇胡儿的大名可以止儿啼!

  作为兰州的最高首脑和大商家,刘文春在第一时间就知晓了骇胡儿假扮马贼劫掠骆驼客的事情,他不在乎骆驼客死了多少人,他只在乎刘家的利益还能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来人啊,备一份厚礼,刘福随我去一趟城外的驼城。”

  左思右想之后,刘文春按捺下惊恐不安的心思,决定亲自走一趟骇胡儿大营,问问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刘家好不容易在兰州之地建立的家业无论如何不能毁于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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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章坐困愁城

  五色礼是皇帝敬天时候才能动用的礼节,所以刘文春就动用了三色礼,多少有些送瘟神的意思。

  李清看到面前摆开的礼物,叹了一口气就捡拾起一枚红枣放进嘴里慢慢地嚼,这东西最是补元气,能多吃一口酒多吃一口。

  至于莲子和茶叶他却看都没有看,就堆在一边。大帐外面还有两车陪衬的礼物,他更是不放在眼里。

  金珠玉石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在他眼中根本就不如那简单的三色礼来的重要。

  越是野蛮的人就越是希望人家能够用最文明的礼仪对待自己,这就是西夏人的一些风尚。

  珍贵的东西他们也非常的渴望,可是如果直接送那些金珠宝贝,那些野蛮的西夏人反而会恼火,认为你是在把他当做一个野蛮人来看,如果把金珠宝贝当做三色礼的陪衬,那就皆大欢喜了。

  无论如何里子和面子都会有了。

  自从云峥在兴庆府大闹一场之后,西夏人就没有收到过宋人官吏送来的三色礼,更多的时候都需要西夏人牵着自己的牛羊去宋人官员府上送礼。

  李清一连吃了三枚红枣,这才空出嘴巴笑道:“刘府尊,某家知道你的来意,只是你弄错了一件事,城外的盗匪并非是我的部下,虽然弄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穿上我们的衣衫,但是某家认为,此时的兰州城并不安宁。”

  刘文春拱手道:“将军,兰州城乃是我大宋与贵国盟约中的不战之城,你我两国百姓在这里安居乐业,四民各安其道,保留兰州这座商贾之城,对你我两国都是有利的。

  刘文春斗胆,请将军移驾河西!”

  李清点点头道:“府尊说的有理,李清来的无理,原本就该听从府尊之意离开兰州治下。

  只是……”

  刘文春霍然站起身道:“却不知将军难在何处,请尽管明言,只要能将军满意,刘某一定会竭尽全力。”

  李清朝帐前的虞侯招招手,虞侯就转身出了营帐,不大功夫又回转过来,身后跟着六位甲兵,没人手里抱着一套甲胄咣当一声丢在刘文春的面前。

  刘文春莫名其妙的看着李清道:“将军这是何意?”

  李清起身抚摸着那六套甲胄叹息道:“府尊可知道我骇胡儿的来历?”

  “自然是百战得名,就像我大宋甲子营一般。”刘文春的眼睛已经半眯了起来,想要努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恐惧。

  李清摇摇头道:“云帅麾下的甲子营李某见识过,秦州一战,李某也不过是甲子营刀下的一介游魂。

  骇胡儿虽然也经历了百战,想要和甲子营比肩还需要一些时日。

  当初李某从秦州侥幸生还之后,就一心想要组建一支不怕死的军队,只有不怕死的军队,才能勉强战胜别人。

  也只有把自己的性命不当成一回事的人,最后才能在战场上活下来,骇胡儿乃是从百战的猛士中挑选出来的,在漠北作战所向无敌,只可惜才来到兰州城,就战损了六人!

  这是他们的甲胄,李某想请府尊把这六副铠甲用活生生的血肉填满,唯有此六人复生,李某才能安心的退回河西。”

  刘文春被李清的一段话说的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巴半晌才道:“您的部属逃亡了,如何能够赖在兰州城百姓的身上。”

  李清笑道:“这六人确实没有逃亡,而是活生生的消失了,他们最后出现的地点就是兰州城!这一点不庸置疑。

  如果李某猜测不错的话,这六人的尸骨现在恐怕正在某一处的泥土中腐烂,府尊乃是兰州城的魁首,还请府尊给李清一个交代。”

  刘文春咬咬牙齿道:“既然将军一口咬定人是在兰州城消失的,就请将军容许兰州城用财帛纳命!”

  李清笑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骇胡儿所属部卒,在回到我大夏之后,每个人都是校尉的身份,府尊以为多少钱财才能补偿我骇胡儿的损失?

  再者,骇胡儿的名声府尊以为它一文不值吗?”

  刘文春脸上一片死灰色颤声道:“将军以为如何?”

  李清大笑一声道:“血债血偿就是了,这是唯一合适的方式!”

  “怎么个偿付法?”

  “如果府尊能够捉到凶手,只要交到某家手里自然万事皆休,李清即刻退出兰州地界,返回大夏。

  如果府尊不能捉到凶手也不要紧,这兰州城中活人甚多,只需让某家的属下去城里捉六百人回来斩首也就是了,李某也会带兵返回河西回到西夏,再也不给府尊添麻烦就是了。”

  杨文春步履艰难的离开了李清的大帐,仰天长叹一声,准备回到兰州之后就迅速的带着家眷离开兰州,商谈已经陷入了死角,李清的条件他根本就无法接受,自己麾下只有几十个差役,平日里在兰州城收些赋税还行,指望他们去捕凶缉盗那就成笑话了。

  秦州方向并没有援兵来到兰州,近在咫尺的青塘也没有军队来到兰州,杨文春第一次觉得自己当初来到兰州城说到底就是一个错误,敢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一纸盟约上实在是太天真了。

  如果同意李清带人进城捉拿六百个人去砍头,即便是自己的家人不受侵害,大宋提刑司也会把自己砍成肉酱,自己十年寒窗苦读造就的清名也会毁于一旦。

  刘文春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兰州城,将自己的知府印信挂在大堂上,而后换上百姓的衣衫,牵着百十峰骆驼趁着天边还有阳光,准备出城多走一些路,那些盗匪昨日已经截杀了一批客商,今日不一定就会继续在城外等候。

  还没有出城,就重新返回了府衙,城外有大批的骇胡儿全副武装的站在城外,不许任何人走出兰州城,勒令刘文春必须给骇胡儿一个交代之后才能离开兰州城。

  于是,兰州城就彻底的乱了,无数的百姓趁着夜色越过残破的兰州后城墙,亡命的向兰山进发……

  李清听闻此事之后,只是微微一笑并不派人去阻拦。

  全世界的人似乎都忘记了兰州城的存在!

  云峥今天起来的很早,带着全家祭拜了一下虚无缥缈的祖宗,就站在白虎节堂着甲。

  陆轻盈和葛秋烟今日被特许进入白虎节堂,从今天之后,白虎节堂就将随着云峥的离开而离开。

  云峥黑色的铠甲上有很多刀砍斧凿的痕迹,虽然都非常的轻微,却代表着这副甲胄曾经随着主人经历过无数的战斗。

  铠甲上有水渍,葛秋烟怎么擦都擦不掉,抬头看的时候,才发现是陆轻盈的眼泪。

  “不用担心,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们也要照顾好自己,多注意一下国子监里的纸鸢,只要出现红色的纸鸢,就立刻带着她们离开,家里尽管交给老廖守卫,只要还在,就没人敢对老廖他们无礼。”

  云峥拿手擦拭着陆轻盈的眼泪,却越擦越多,到了最后见没有一点效果,就提醒陆轻盈莫要忘记自己主母的责任。

  该说的话走就说了无数遍了,现在说,只是没话找话而已,云峥见葛秋烟已经把自己的束甲丝绦系好了,就抬手拍拍陆轻盈的脸颊。

  陆轻盈强忍着眼泪,取过一袭暗红色的双面披风系在丈夫的甲胄上,云峥哈哈一笑就狠狠的拥抱了一下陆轻盈和葛秋烟,大踏步的走出了白虎节堂。

  同样浑身甲胄的猴子和憨牛已经站在门外,见大帅已经出了门就大喝一声:“大帅出行!

  门外肃立的家将们就单膝跪地恭送大帅出征。

  这一次云峥并没有把家里的家将全部带走,彭九这员悍将还是留了下来,家里无论如何都该有一个人来照顾。

  云峥走到家将队伍的尽头停下脚步,站在彭九的跟前,瞅着他道:“我走了,你知道该如何做!”

  彭九将脑袋磕在地上道:“末将死而后已!”

  云峥笑道:“不说死人的话,大家都活着才是好事!”

  说完话不等彭九回答,就大步流星的走出大门。

  云家的大门外人山人海,无数的站在云家大门十丈以外的地方神情复杂的看着这道大门。

  当大门轰然打开之后,刚刚还喧闹无比的街市顷刻间就变得鸦雀无声,云峥冷冷的朝四周看了看,拱拱手,就跨上大青马在梁楫率领的京西军铁卫的护卫下,向东城的校军场奔去。

  就在今天十月初五,校军场已经搭建了三丈高的高台,礼部官员早在九天前就已经向上天祭祀了三牲,司天监的官员已经占卜过黄道吉日,山鬼在高台上作歌九首,如今就是最后一首的日子。

  山鬼作歌,歌罢礼成!

  东京汴梁城今日休市一日,自从这座辉煌的大城成为大宋的国都城之后,他的商业行为从未停止过一日,似乎什么也无法改变他惯有的节奏,今日他终于停摆了。

  过了天津桥,就到了马行街,两边高楼上有绢花抛洒下来,很快就把整条马路都给淹没掉了,云峥的战马踩在上面,香气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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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开始了

  校军场禁卫森严……

  校军场旗幡招展……

  校军场庄严肃穆……

  只因为准备了多年的北征就要开始了……

  皇帝说——即便天塌地陷,天雷虐世,地火喷涌,大军出征不达目标绝不召回!

  平章说——这是大宋百年以来最好的北征时机,如若北征失败,老夫定当在东京北门遥望燕云自刎以谢天下!

  参知政事说——积大宋百年国运,铸成一剑,剑出,天地惊。¤三司使说——后世子孙千年以下能否安居乐业在此一击,大宋百年积存供奉一战,即便拿老夫这身枯骨熬油,此战也必须进行到底。

  枢密院云峥说——我不回来了,老子要拿下燕州当王宫行在!

  号角响起,云峥佩印,辽国使者耶律会的人头随着号角声响起跌落尘埃,宋人已经自绝了宋辽之间任何可能的和谈之路!

  拜将台上云峥亲手撕毁了《宋辽平行顶条约》,碎片被司天监的官员投进祭台的火焰之中还给上天。

  三万京西军将士以血祭天,声言不胜不归!

  京中文人墨客无不悬腕赋诗,泼墨作画,为北征张目,一时间,北征之音从大宋东京响彻大江南北,黄河两岸。

  大军誓师完毕,庞籍亲自给云峥牵马缀蹬,太子于十里之亭捧酒恭送太保北征。

  也就在这一刻,因为战争的缘故,除了北征,其余的声音全部消失殆尽,即便是悲愤不已的王安石,也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天赋使命。安静的站在人群中,拱手恭送云峥离开东京,祈祷大宋一战功成!

  “北征,北征,这是我大宋臣民永远的话题,从太祖时期就念念不忘的战争。直到太宗手里才真正得以施行。

  只可惜,三次北伐,三次失败……损兵折将,更把大宋臣民最后的一丝胆气也消磨殆尽。

  遥想当年,太宗在烛光斧影的怀疑声中,携攻克太原城之威,开启了大宋声威最重的一次北伐。

  然此时的宋军已经是师老兵疲,前军司马崔彦进言“攻围太原累月,馈饷且尽。军士疲乏,灭国擒王之后,宋军上下人人有希赏意”。

  骄傲的太宗想要平灭国内对自己的怀疑之声,想要建立唐太宗李世民一样的功绩来堵塞悠悠之口。

  率大队身心俱疲的宋军北征,他本人已驾发镇州(河北正定)。由于军士意怠,“扈从六军有不即时至者”,士气如此,太宗仍执意伐辽。

  大军入辽境后。开始进军还很顺利,辽朝的东易州刺史和涿州判官先后以城来降。宋军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岐沟关等军事要地已落入手中。此情此景,与当年周世宗伐辽极其相似。

  很快,大军便包围了辽朝的“南京”――幽州城。太宗本人驻跸城南的宝光寺,指挥战斗。

  为避免夜长梦多,太宗分遣诸将攻城。宋渥、崔彦进、刘遇、孟元喆四将分别率军进攻幽州的南北东西四面城防。

  幽州城墙坚厚。自辽太宗以来一直是重镇所在,方圆近五十里。

  当时带领辽军守城的是辽朝燕王韩匡嗣之子韩德让,此人“有智略,喜建功立事。”韩德让是汉人,其祖父韩知古原为从汉地为契丹皇室掠走的私奴。由于得知于耶律阿保机,官至中书令。

  韩德让之父韩匡嗣深受辽景宗宠信,但他只是以医术见宠,并无军事才能。庸父有佳儿,韩德让不仅相貌堂堂,又深习边事,尽力契丹皇室,他与城内官将“整器械,安兵侧,随宜备御,志不稍懈。”

  虽如此,大军气盛,日夜攻城不息,连辽朝的一个都指挥使李扎勒灿也逾城出降,“城中益惧。”

  辽朝皇廷得知南京危急,忙遣南京宰相耶律沙将兵去救援,名将耶律休哥闻知消息,自动请缨,就被辽廷遣来替换耶律奚底,一同奔赴幽州。

  太宗皇帝攻夺幽州不下,围城打援击败了耶律沙,却在高粱河败给了耶律休哥。

  时值傍晚时分,耶律休哥下令其属下骑兵、步兵人持双火炬,边行军挥舞手中的火炬,宋军不知多寡,微微后退。

  很快,耶律休哥就与紧后赶来的辽朝南院大王耶律斜轸会师,一左一右,两翼包抄,向宋军奔杀过来。

  夜色中作战,辽军精骑手中钢刀飞舞,火炬乱飞,已经困怠多日的宋军早在心理上输了一截,交手没多久,阵脚已经松动。同时,幽州城内的辽朝兵马乘城举火,大声宣威,声震天地,守将韩德让等人也四开城门,列阵鸣鼓,大有里应外合,夹击宋军之势。

  宋军心怯,辽军势猛,南北西院大王奋勇当先,先前败走的耶律沙重整兵马又返战场。耶律休哥身受三处伤创仍旧纵马驰杀。

  不一会,宋军不支,崩溃四散。大败之下,太宗本人也身中流矢,狼狈得乘驴车狂逃,仅以身免。

  高梁河大战,宋兵被斩首的就有一万多,辽军“匹敌兵仗、符印、粮馈、货币不可胜计。

  太宗自燕京城下军溃,北虏追之,仅得脱。凡行在服御宝器尽为所夺,从人宫嫔尽陷没。

  太宗股上中两箭,岁岁必发。其弃天下竟以箭疮发!

  这是我大宋最有希望夺取燕云的一次北伐,其后两次,皆不能跨过高粱河一步。

  老夫只希望我大宋此次北伐能够得上天保佑,一战功成,百年以来以此次兵锋最盛,将士最是英勇,准备最是充足,粮秣,战马,器械堆积如山,封桩库中钱钞用之不竭,如果此次不能夺取燕云,我大宋将永远的失去燕云十六州矣!”

  欧阳修站在城楼上,目送云峥的大军离开,身边并无一人,却不知他在将这一番话说与谁听。

  城楼上的号角低徊,欧阳修整肃衣冠,遥遥俯身下拜。

  首日行军三十里,云峥留后营于黄河边静候,前锋营已经快马直奔郑州。

  邹同快马而至,送来了一张歪歪扭扭的诏书,这是一封在文武百官以及天下士人众目睽睽之下,由皇后握着皇帝早就失去作用的右手写就的奏章。

  “卿不负朕,朕不负卿!”

  “大将军,这是陛下的执念,望大将军能够一战功成,卿不负朕,朕不负卿,此八字乃是国朝前所未有之恩遇。望大将军慎之慎之。”

  “拿回去刻成牌匾挂在云家的大门上,让全天下人都知晓此事,邹同你去禀告陛下,就说这是云峥最后一战!”

  邹同道:“大将军想要那座岛屿尽可去挑选,陛下无不恩准!”

  云峥指指东方道:“云钺已经去取了,待我班师回朝之日,就是云家离开大宋之时。

  这些年以来,云峥在大宋活的战战兢兢,缩头缩尾一点都不大气,委屈了心,委屈了志向,所求者只为燕云,此事一了,云峥再无牵挂杨帆海上可以抒发一下多年来的郁气。”

  邹同笑道:“终于重新见到大将军的豪气,邹同在此祝愿大将军心想事成。”

  “万里赴戎机,时间紧迫,大军停留黄河边乃是为了等你,如今事了,我也该走了……”

  送别了邹同,云峥重新上马,这是一个人心没有跟脚的时代,这也是一个人心多变的时代,人心安处,唯提防而已。

  就在云峥的大军离开东京的时候,狄青已经兵出瓦桥关,王韶兵出淤口关,曹真兵出易津关,狄青一马当先,连夜跨过宋人百年以来未曾跨过的拒马河,兵锋直指辽人永清,固安一线……

  这些军略都是事先商定好的,辽人在易州,涿州,范阳屯聚了整整六十万大军应对宋军可能的攻击,因此,那里的战事必定会形成胶着状态,狄青之所以会一马当先,就是为了给辽国统帅耶律贤带去足够大的压力,好方便云峥从辽国西京方面对辽国形成新的突破。

  战事,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大雁向南飞,而云峥却在北进,一路之上驻守京西的各路悍卒纷纷归建,大军到达怀州的时候,五万大军已经齐装满员。

  战报雪片一般纷飞过来,云峥并不理睬这些战报,河北的战事是狄青的事情,不论打成什么样子,都应该在控制之中。

  大军文案由苏洵掌管,云峥不愿意在这上面分半点心思,放在他案头的地图依旧是兰州一带的地形图。

  对他来说,此时兰州的局势要比河北的局势重要的太多了。

  狄青的前军不过是一支试探敌人虚实的长矛,富弼手里的三万铁骑才是横扫草原最重要的力量。

  这场战争无可避免的会打很长时间,因为时间太长,因此变数最多,即便是最小的变化,也能带来最严重的后果。云峥如今只想把所有的漏洞都堵上,少一处漏洞,就多一分胜算。

  此次作战,自己没有历史可以借鉴,大宋从来没有过第四次真正意义上的北伐,童贯北伐胜利的传说不过是上天对大宋最严重的一次嘲讽,一次戏弄。

  “这是我的历史,我的北伐!”

  云峥看着黑黝黝的虎山怅然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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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乱军

  大军行进的速度很快,京西军全军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半骡马部队,行军所需的少许辎重已经全部安置在骡马的身上,即便是火头军都必须坐在大车上行军,只要是战兵,不论会不会骑马胯下都有一头牲畜代步,虽然这样行军对一些人来说比步行还要痛苦,但是在中军严厉的军令下,没有一人胆敢从牲口的背上下来。

  从东京到怀州六百三十里的路途,云峥行军不过用了四天时间,这样快速的行军,这在大宋还是头一回。

  兰州城依旧没有消息传过来,云峥已经准备放弃依靠春哥儿和小蛮来办成这件事了,如果自己到了代州雁门关,骇胡儿还没有被解决掉,富弼的大军就会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出发。

  不论骇胡儿反应如何,他们只会被富弼的三万铁骑踏成肉酱,至于西夏人如何反应,这个时候已经完全顾不得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是这样做,想要把西夏人卷入内讧的计划就会完全失败,云峥就不得不在经略辽国西京的同时,面对没藏讹庞的威胁,不论是西夏人兵出黑山抢夺辽国这个巨大的蛋糕,还是恼羞成怒之下和辽国结成联盟一同对付大宋,都不是云峥愿意见到的。

  最好的法子就是春哥儿这些人能把骇胡儿逼着离开兰州城,他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兰州城已经人心惶惶,城外的骇胡儿游骑打着唿哨在城外来回奔驰,在给了宋人一日逃亡的时间之后,骇胡儿终于堵上了兰州人最后一条可以逃命的山路。

  云峥低估了春哥儿的邪恶程度,那个不吝把人往最黑暗处想象的恶人,如今正在制造一场骇人听闻的惨剧。

  “目的基本上达到了。骇胡儿已经围城了,剩下的就是习惯性地屠杀,陈树,既然你们大帅要你听从我老婆的话,那么,按照道理你也应该听从我的话。”

  春哥儿蹲在城墙上偶尔向城外瞅一眼。漫不经心的对蹲在他身边的陈树笑道。

  陈树不屑的道:“何以见得?你以为京西军中的指挥次序是按照远近亲疏划分的吗?”

  春哥儿嘿嘿笑道:“你现在听不听我的都一样,老子好不容易把骇胡儿的杀心给挑逗了起来,你如今既然在城里,如果不按照我的安排进行,只会是死路一条。”

  陈树看看得意忘形的春哥儿摇摇头,他到现在都不清楚这个小丑一样的男人到底凭借什么对自己指手划脚,如果不是看在大帅军令的份上,他都有一刀砍死这家伙的冲动。

  虽然不了解这家伙的过去,但是从这些天他的行为来看。这家伙绝对是一个该千刀万剐的货色。

  杀人劫财,嫁祸江东,为了达到目的丝毫不顾及手段,明知骇胡儿乃是一群杀人狂魔,他也不惜拉上兰州城里的万余人陪葬。

  都是从军伍里出来的,陈树如何会不明白李清的心思,当初大帅带兵进入辽国地盘的时候,一队取水的军卒在一座辽人居住的村子里消失不见了。大帅的手段就是派兵夷平了那座村庄,根本就没有打算找出凶手的打算。保持固有的威慑力,这是军队的标准做法。

  对异族人这样做陈树没有半点的不适应,但是如今的兰州城,一万多人中,最少有三成是宋人,其余的七成不是西夏人。就是吐蕃人,甚至还有大量的西域胡人。

  这些年兰州城的统治权在不停地变化,西夏人从吐蕃人手里抢来兰州城,宋人又从西夏人那里把兰州城夺回来,在这样的变化下。一些吐蕃人,西夏人,宋人都在这座城里安家立命了,吐蕃人可以不管,这些人早就被高原上的吐蕃人彻底的抛弃了,活的最是恓惶。

  西夏人和宋人虽然是生死大仇,但是一起住在兰州城里,却各自表现出了足够的宽容大度,相处的还算是不错,但是这几天因为城里的宋人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死掉,这让宋人如今对西夏人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至于来自西域的流浪胡人,不论是宋人还是西夏人都没有把他们当做人来看过。

  陈树知道春哥儿的想法,就是想把城里除了西夏人之外的各个族人都绑上自己的战车,最后达到依靠人命来消耗骇胡儿人数的打算,最后依靠自己这支精兵,给骇胡儿最后一击。

  自从那天听了张挺的话之后,陈树就忽然发现,兰州城算是毁定了,对自己这支军队来说,春哥儿很可能就是最好的替罪羔羊。

  想通这一点之后,陈树的心头就暖洋洋的,大帅果然不会拿自己的心腹兄弟去顶罪,即便是在做这样凶险的安排的时候,也会为弟兄们想好充足的退路。

  “我明白,不用你指挥,我们就会在最恰当的时间里做最后一击,彻底的打垮骇胡儿。”

  为了大帅的大计划,陈树还是低下了头,无论如何大帅的一番好意不能白白的浪费掉。

  春哥儿大笑道:“谁要你们做最后一击了,我要的是你们能够抵住骇胡儿的第一波攻击,只有这样,老子才能鼓动更多的人加入你们的队伍,最后把这些该死的骇胡儿生生的拖死在兰州城。”

  陈树凛然一惊,死死地盯着春哥儿道:“你是不是也打算把我们兄弟也活活的在这兰州城上消耗干净?”

  春哥儿笑道:“你可以不做,老子更加可以不做,趁着地道还在,我们一起逃出兰州城,你去东京找你的主子云峥,我带着老婆孩子另外找一处安居乐业的好地方如何?”

  陈树大笑一声道:“想不到老子还有被人逼到墙角动弹不得的一天,好,今日就遂了你的意,我们兄弟听你调遣就是。

  嘿嘿,不过你的妻儿还在我们手上,如果你敢半路逃跑,老子一定会让你痛悔三生。”

  “小蛮不是你们的首领吗?怎么又变成人质了?”

  陈树笑而不语,摆摆手示意春哥儿可以开始了。

  春哥儿冷冷的瞅了陈树一眼,就轻轻地挥动了一下手,两柄被树叶子装扮的花花绿绿的神臂弩就被几个马贼悄悄地运上城墙。

  藏在城墙上比较完整的地方,静静地等待骇奴儿游骑的到来,只要那些骇奴儿进入射程,这张强弩一定会惹起轩然大波的。

  走不掉的兰州知府刘文春,虽然组织了大量的兰州人守在城墙上,但是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一旦骇奴儿发起进攻,这些人就会星散逃离,他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保持自己最后的尊严而已。

  他已经不求生了,只求身后的一点哀荣,希望朝廷知道自己进行了抵抗,最后玉碎在城中殉职而已。

  陈树很自然的将自己的部下都安排在城墙缺口之处,等待那个该死的小丑引爆最后的导火索。

  二十骑游击从城墙的东面迤逦而来,因为习惯的缘故,他们把队伍拖得很长,自从李清遭受过大规模火药弹袭击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使用过密集进攻这个最有效的战术。

  陈树取出自己的强弩,上好了弩矢,单膝跪在地上,弩弓上的望山已经打开,春哥儿那两架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神臂弩,还要看看弩臂上斑驳的裂缝,就知道这种老掉牙的东西并不能当成依靠,更何况操持弩弓的还是两个粗陋的盗匪。

  既然是杀人,还是让自己这种身经百战的人来比较合适。

  当一个粗壮的骇胡儿的身影被套进望山之后,陈树就毫不犹豫的扳动了机括,以此同时他另一边的张挺也同时扣动了机括。

  当两只弩矢流星一般的向目标飞去的时候,城墙上的那两张神臂弩才发出刺耳的响动。

  京西军中的强弩出自大宋弩弓院,每一柄弩弓都是精工细作的强弓,从制作到完成非经历一个春夏秋冬而不可得,尤其是在加装了木滑轮之后,强弩的性能已经接近了制作繁杂的神臂弩,即便是这样,制作一柄强弩的花费,也比制作一柄神臂弩所需的时间要少的多。

  刘文春惊骇的看到有三个骇胡儿从战马上掉了下来,而其余的骇胡儿骑兵却呼喝着开始向城头施放弩箭,转瞬间就有十余个战战兢兢的守城民壮惨叫着从城墙上掉了下去。

  刘文春找不到施放弩箭的人,惨笑一声大叫道:“敌袭,守城!”

  他的话似乎提醒了那些鹌鹑一样惊呆的民壮,眼看着凶神恶煞一般的骇胡儿怒吼着从四面八方向城墙扑了过来,发一声喊,一哄而散。

  最先跑动的两个西域民壮,才转过身,就看见一个彪形大汉守在城墙的出口处,长刀一挥,两颗头颅就滴溜溜的飞上了半空,脖腔里的鲜血喷起老高。

  一个宋人老者怒骂道:“红鹰你要干什么!”

  红鹰呲着白牙又一刀披在老者的胸口上狞笑道:“敢下城墙者杀无赦!”

  惊恐的民壮见平日里和气待人的红鹰开始发疯杀人,就一窝蜂的向城墙的另一边狂奔,他们不管城下的骇胡儿会不会进城只想回家和自己的妻儿待在一起,祈祷骇胡儿能够放过自己。

  只可惜城墙的另一边同样有手持利刃的盗匪,同样杀起人来毫不留情。

  春哥儿混在人群里怒吼一声道:“反正都是死,我们和西夏蛮子拼了,那些狗日的要杀光我们所有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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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买命
  
  春哥儿的话激不起百姓的抵抗**,反倒引来了更大的慌乱,眼看着那些人咆哮着,呐喊着哀求着,疯一样的向自己冲过来。春哥儿苦笑一声之后就闪身后退,露出魔神一样的红鹰……
  
  陈树朝已经卷入乱局的春哥儿冷冷的笑一下,兰州城的百姓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很多年了了,想要驱使百姓拿着木叉,锄头去对付全副武装的骇胡儿,这个计划从刚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百姓和军人有着孑然的不同,出身正规军人的陈树对这一点有着很深的认知,成为队正之后他曾经受过组织百姓的训练,想要把百姓组织起来,先就要成立一个松散的民间组织,不管这个民间组织的名字叫什么,它只要能在百姓心中有一定的威望或者强权就成,只有这样,才能把一团散沙的百姓给组织起来作战,否则,就算是勉强依靠弹压让百姓去打仗,这样的军队哪来的战斗力?
  
  大宋各地都有团练,这个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准军事组织,每年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去训练,这才勉强成军,不过,即便是大宋团练,他们的战斗力也低的可怜。
  
  京西军中从不使用团练,即便是自己分出一部分人去运送粮草,挖掘坑道,也绝对不会使用团练和民壮,因为这些人和军队在一起,最大的作用就是涣散军心。
  
  他冷静地射出一支弩箭,那支弩箭射进了一个骇胡儿的眼窝,带血的箭簇从后脑穿出,身体从城墙下的土坡处滚落下去。
  
  骇胡儿果然名不虚传,在一人倒地之后,其余的人就迅的结成了盾阵。一寸多厚的硬木削成圆形,上面再覆盖上生牛皮,弩箭想要突破这样的盾牌非常的困难。
  
  眼见骇胡儿已经靠近了,陈树就把已经射空的弩弓收起来,拿起插在地上的刀子准备肉搏。
  
  守在缺口对面的张挺,手里轻轻地摇晃着一柄巨大的连枷。当三个骇胡儿用木盾护卫着身体冲进缺口的时候,沉重的连枷正好蓄足了力气,呼啸着砸在木盾上,木屑飞溅,持盾的骇胡儿惨叫一声连连后退,一柄长枪从漫天的木屑中钻了出来,毫不犹豫的钻进了失去木盾保护的骇胡儿的小腹,起攻击的京西军悍卒并不停步,长枪刚刚钻进了甲胄。想要杀敌还需要迈进一步,他丝毫不管作用两边攻击过来的斩马刀和狼牙棒,不退反进,用力的将长枪刺进骇胡儿的身体,直到长枪从骇胡儿的背后钻出来,这才止步。
  
  左右两边的斩马刀和狼牙棒,自然被陈树和张挺接了下来,长刀和斩马刀一触即分。陈数的长刀乃是百炼精钢所制,两刀互歽胡人的斩马刀清鸣一声就断为两截。陈树大吼一声用身子催动已经失去力道的长刀一头撞进了胡人的怀里,身子剧烈的向左面旋动,长刀随着身体的转动切割在胡人的胸腹上,裂帛一声响,胡人身体连连后退,每退一步都有大量的鲜血喷涌而出。
  
  手持狼牙棒的胡人最是强壮。张挺的连枷和狼牙棒碰触几次之后,张挺的身体就像喝醉酒一样摇晃起来,此人的力道实在惊人。
  
  长枪宋军见张挺危急,来不及转过长枪,两手一用力。长枪的枪柄就向胡人的后脑袭去,狼牙棒呼啸着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弯,砸在长枪的枪柄上,竟然把持枪宋军砸的倒向一边。
  
  张挺站住脚跟,胸腹间气血翻腾的厉害,这是他第一次和长着花毛的胡人交锋,没想到这家伙的力气这么大,眼看着赵平的长枪被人家一棒子就抽到天上去了,赶紧上前一步,连枷带着风声搂头就砸了下来。
  
  胡人怪叫一身,侧身避开连枷,抬起膝盖就重重的顶在张挺的小腹上,张挺惨叫一声,身子软软的倒在地上。
  
  胡人向前一步抬起脚准备踏在张挺的脖子上彻底结束张挺的性命,粗大的身子却震了一下,大嘴巴张开露出满嘴的烂牙,一截刀刃从他的嘴里露了出来。
  
  刀刃一闪而没,陈树从胡人的身后闪了出来,瞅了张挺一眼,就匆匆的给弩弓装弩矢,胡人的援军到了。
  
  密集的箭矢落在城头,城头惨呼一片,陈树并不理睬不断从城头掉下来的人体,手里的弩弓不断地向外施放,两颗火药弹已经挂在顺手的位置上。
  
  张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脸色苍白,嘴角挂着两道血线,刚才胡人的那一下膝撞,让他受了内伤。
  
  兰州城正面的城墙并不宽,也就千步左右,陈数的手下散布在这道城墙上和零零散散的胡人作战。
  
  城头的弹压也已经到了尾声,因为京西军阻击的缘故,并没有一个胡人能够杀上城墙,红鹰的两只眼睛已经成了血红色。
  
  人人都恐惧地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话、低吼汇成一片奇异的喧嚣,胆小的早已经吓得哭泣起来,许多人甚至被吓得腿软,走出不远便已经没了继续跑的勇气和力气。
  
  兰州城仅存的衙役们却也好不了太多,人影来来回回,陡然间。前方刀砍人肉的声音再次响起,天上的也飞下来无数的利箭,咻咻的尖啸如同死神的呼唤,紧接着就利箭噗噗的入肉声,于是,城墙上的民壮再一次变得疯狂起来。
  
  陈树避开潮水一样到处奔走的人群独自上了残破的敌楼从上方望着这片混乱的气氛。
  
  胡人为了加剧城上的混乱状态,已经动用了火箭,灰沉沉地烟雾包围的整个敌楼,推开残破的窗户后,风力从四面八方向里面灌进来,在廊道、房间中呼啸回旋,不少地方已经着了火,熊熊地燃烧着。
  
  闻着烟雾中的油气,陈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味道实在是太熟悉了,几年不打仗,战场的感觉似乎已经消失殆尽了,好在,今日又重新拾回了那种血脉贲张的感觉。
  
  第一波战斗以京西军的全胜告终,三十余个骇胡儿的尸体被丢下城墙,数十匹无主的战马在兰州城下游荡。
  
  长箭的呼啸声从远处须臾就到了跟前,陈树稍微侧一下脑袋,一支拇指粗的羽箭就从脖颈边上呼啸而过,牢牢地钉在木制的墙板上。
  
  兴之所至,陈树掏出一枚号角,嘟嘟嘟的吹了起来,城上的骚乱稍微平息了下来。
  
  陈树收回号角站在敌楼上大声吼道:“你们既然不愿意战,那就离开吧,等我们战死之后,你们能不能活着,就看骇胡儿愿不愿意大慈悲了,想保护妻儿老小的汉子留下,打算把老婆送给胡人的就赶紧滚!”
  
  春哥儿恶狠狠地瞪了陈树一眼,想要话阻止这些人离开,却看见陈树的弩箭正瞄准着自己,只好生生的把话咽进肚子里。
  
  红鹰等人刚刚让开通道,一群人就警惕的瞅着他们准备从他们的身边悄悄地溜走。
  
  陈树大笑一声又道:“城下的胡人并不多,也就五百人,不对,现在就剩下四百多人了,我们有一万多人,如果大家侥幸不死,战后,城外的驼城随你们取用,老子分文不取!”
  
  更多的人从红鹰的身边溜走,春哥儿脸上讥讽的笑意越的浓重,这些丘八还是死心眼,以为用这种空头承诺就能让这些人效命疆场?
  
  一个女声突兀的出现在城墙上:“守城一天,纹银一两!”
  
  流动的人群忽然停滞了下来,春哥儿气急败坏的从人群里挤出来,只见自己的老婆俏生生的站在城墙后面,她的脚下是一大包已经散开的碎银子,白花花的夺人耳目。
  
  “蛮娘子说话算数?”一个衣着破烂的黧黑汉子忽然问道。
  
  小蛮从银子堆里取出一块一两重的银锭,随手抛给那个汉子道:“可以先拿!”
  
  汉子接住那锭银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然后小心的把银子揣起来,拎起自己的锄头就要上城墙。
  
  小蛮笑道:“这位大哥,咱们赚银子也不能不顾命,想要有命赚银子就要听敌楼上那位军爷的,另外,这里有刀子您也拿一把,怎么也比锄头好一些。”
  
  汉子闻言咧嘴笑了一下道:“老子是赌鬼,最近连老婆都输掉了,迟早也是一个死,不如揣上银子再死,到了阴曹地府也好有钱耍子。”
  
  小蛮俏生生的站在那里不言语,只是等着其余两眼冒光的人上前领银子,这世道人命不怎么值钱,一贯钱卖命一天很公平。
  
  这兰州城多得是卖命的刀客和保镖的镖客,他们把脑袋拴在腰带上干活,一天不一定能够赚到一两银子。
  
  春哥儿见6续有人去小蛮那里拿自己的银子,他记得这些银子好像是自己昨晚才交给小蛮的,是用来带着全家老小逃命用的银子,这个败家婆娘竟然一文不剩的全部搬到这里来了。
  
  陈树咧嘴笑了一下,这个妇人还真是有点意思,多少有些京西军财雄势大的意味。
  
  用银子买的命,远比逼着人家卖命要好得多。这手法大帅早就用过无数遍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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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亡命
  
  城墙上该走的人已经走了,留下来的大多是一些不要命的人。
  
  春哥儿认为不要命这个说法有些笼统,这些不要命的人并非不要命,只是因为赤贫比死亡更加恐怖一些。
  
  留下来的人中,其中以吐蕃人最多,这些已经被族群抛弃的人,如今正是兰州城中最穷的那一批人。
  
  离群的孤雁最容易死亡,因此,没了族群庇护的吐蕃人和离群的孤雁差别不大,赶着最肮脏,最劳累的活计,拿着最微薄的工钱,吃着最差的饭食,如今有希望脱离赤贫的人群,还是有好大一部分人愿意尝试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命来享受这些金钱。
  
  春哥儿这时候已经不吝惜金钱了,一两银子买一条命他觉得非常公平,只是这一战过后,自己和小蛮就再也休想在兰州城立足了。
  
  那些没胆子对付骇胡儿的百姓,在事后一定会把自己全家以及红鹰这些人撕成碎片的,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他们也会这么干。
  
  城墙上终于安静了许多,大家为了保命都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任凭骇胡儿的游骑在城墙前面游荡也不露头,鹌鹑一样的缩着脑袋,瞅着半天也不动弹的太阳急。
  
  李清来了,他非常的好奇,一群什么都没有的百姓竟然能让骇胡儿战↘损近四十人,即便是在西域,这样的战损也是不多见的。
  
  战事起来的突然,原本只想恫吓一下兰州知府刘文春,好弄到更多的钱财来补偿一下自己的损失,现在看来,要是不攻破兰州城,自己这支军队的士气能不能在都成问题。
  
  来到城墙前面瞅了一眼李清就乐了。破破烂烂的城墙依旧还是老模样,守城的人连起码的修补城墙的工作都没有做,放眼望去,城墙上只有孤零零的几根长矛从城墙上的垛口背后冒出来,这样的乌合之众是如何让精锐的骇胡儿军士战损四十余人的?
  
  “百人队,攻城!让我看看!”
  
  李清从战马上下来。半躺在一张软榻上朝虞侯挥挥手,示意他可以正式攻击一下兰州城了。
  
  攻破兰州城的法子不是没有,李清只需要借助战马的度围着兰州城跑一圈,找一个最虚弱的口子突进去,这座城池也就破了。
  
  但是,李清并不在意能不能攻破兰州城,他更想看看兰州城里的人凭什么在一波攻击中就让自己战损了那么多人,不弄清楚这个事情,他吃饭都没有什么滋味。
  
  陈树很想把自己的旗子竖起来。可惜这个念头只能在心里想一下罢了,这一战自己根本就不打着京西军的旗号来作战,否则,春哥儿前面的心血就全部白费了,京西军也会落一个杀良冒功的罪名,而西夏人就有充足的理由兵进兰州城,那样的话,大帅还没有和辽国开战。就先要和西夏人大战一场了。
  
  刚刚骑着战马的胡人,或许还好对付。如今,骑着骆驼的胡人缓缓地向城池逼进,陈树总算是明白骇胡儿的威名是从何而来的。
  
  一峰骆驼就是小的移动城堡,骆驼的正面披着皮甲,可以抵御流矢,皮甲外面露出的长长的脖子和脑袋可以有效地保护骑在驼峰间的骑士。骆驼远比战马高大,骑士只要靠近城墙,站在骆驼背上,依靠短短的钩锁就能迅的攀上城墙,怪不得这些人能够在城墙低矮的西域纵掠如飞。攻城掠地如履平地,事实原来如此的简单。
  
  几匹快马后面拖着树枝子从城墙前面飞掠而过,扬起了漫天的尘土,虽然再被西风一吹,黄色的尘土慢慢的向城墙蔓延过来。
  
  黄土中若隐若现的骑士如同腾云驾雾的魔神,不待城上的守军反应过来,已经到了一箭之地。
  
  陈树一声令下,箭如飞蝗没入尘土,这时候想要准头已经不可能,唯有依靠大面积的攒射,来弥补准头的不足。
  
  看不见战果,只是能听见几声骆驼的哀鸣……
  
  三轮攒射过后,陈树叹息一声,就点燃了手里的火药弹听着骆驼的前进的蹄声将手里的火药弹抛了出去。
  
  当第一声轰鸣声响起之后,其余的京西军将士也把手里的火药弹抛了出去,暗红色的火焰不断地在黄色的尘土中翻滚,又制造出更大的灰尘,被西风一搅合,整个兰州城头都被尘土笼罩的严严实实。
  
  当第一声爆鸣声传入李清耳朵的时候,他猛地一下子坐了起来,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逐渐远去的尘土。
  
  眯缝着眼睛的陈树急躁的在城墙上来回奔走,大声的呼喝着要自己的部属小心提防,一支长箭从尘土中飞出来,重重的撞在陈数的甲胄上,好在恰好击打在肩甲上,将陈树撞了一个趔趄,然后他就看见黄色的身影从城头爬了上来,才站定,就一棒子将一个民壮的脑袋砸的粉碎。
  
  几个吐蕃人狂叫着向那个胡人扑了过去,想要借助人多力量大将那个胡人拿下,一个胡人的人头价值五两银子,他们把这个看得很重。
  
  上了城墙的胡人并不忙着向前突进,牢牢地守在那里,似乎想要守住阵地好让更多的同伴从这里上来。
  
  春哥儿就躲在一个小小的藏兵洞里,见那个胡人已经被四个拼命的吐蕃人缠住了,就悄悄地点燃了两枚火药弹,等火绳烧的差不多了,这才顺着城墙的边抛了下去。
  
  轰隆一声巨响,虽然看不见战果,春哥儿却隐约看见一只残手从城墙的下面飞了上来。
  
  踢开那只残手,春哥儿见四个吐蕃人一人被胡人丢到了城下,一人被胡人用胳膊活活的给勒死了,剩下的两个吐蕃人死死地抱住胡人,眼看就要被要腾出手来的胡人杀掉,把剩下的一枚火药弹点燃之后就壮着胆子靠近胡人,将火药弹塞进胡人的箭囊里,然后就连滚带爬的离开了城墙。
  
  一声闷响传来,春哥儿看见那个胡人的身体从中间裂开,他的上半身飞上了半空,同时飞上天的还有那两个吐蕃人。
  
  城墙上的厮杀声逐渐密集起来,各种西北腔调的惨呼声,呼救声,大喝声充斥了整个城墙。
  
  骇胡儿把握战机的能力很强,随着尘土攻上城墙,等尘土逐渐散去之后,两支队伍已经紧紧地纠缠在了一起,再想要依靠火药弹取胜已经不可能了。
  
  战事从一开始就进入了苦战,身材高大的骇胡儿手持的重型兵刃让京西军吃足了苦头,彪悍如陈树张挺者,在骇胡儿凶暴的攻击下,左支右挡,宛如风雨中的小草。
  
  狼牙棒,连枷,重锤,以及普遍性的陌刀,每一击都让宋军难以招架,只能勉强依靠严整的三人军阵勉强应对。
  
  张挺的胸腹翻涌着难以抑制的痛楚感觉,不久之前挨了胡人的那一下,骨骼到此时都有已经断掉的感觉,原本以为自己有天分有勤奋,受了这么久的训练之后也不会太差,现在看起来,这些来自野蛮之地的战士,实在是太恐怖了。
  
  陈老大的半张脸都已经被血糊满了,刚才如果不是站在后方的弩手支援,陈老大的脑袋都会被胡人的连枷砸碎。
  
  即便是中了弩箭,那个胡人依旧凶悍,抛掉了连枷,从地上捡起一柄狼牙棒,一棒子就捣在赵平的胸口,眼看着赵平一口血喷了出去,胸口铠甲的位置上,已经凹陷下去了一个小坑。
  
  幸好京西军的甲胄下面还有一层软木,抵消掉了大半的力道,否则,就这一下子,就能把赵平的胸骨捣碎。
  
  陈老大的长刀劈砍在胡人的肩膀上,怒吼着往下拉,早就变得豁豁牙牙的长刀,如同锯子一般生生的将胡人的皮甲锯开,赵平的拼死缠斗终于给陈老大制造了一次机会。
  
  眼看着垂死的胡人丢掉狼牙棒,探出手死死地勒住陈树的脖子,张挺咬着牙朝胡人滚了过去,手里的长刀死命的从铠甲缝隙钻了进去,长刀钻进胡人的身体大半,这才用力的搅动了一下。
  
  陈树,张挺,赵平三人在解决了自己的对手之后,张挺就用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身上的胳膊上那道伤口翻开的就像是孩子的嘴巴,赵平的长枪已经找到了新的目标,继续向右边挺进,那边有六位骇胡儿军卒围成了一个圆圈,正在和十余位京西军卒对峙,这样的情形下,长枪手就是最好的攻击人选。
  
  陈树砍下了那个胡人的头颅,百忙之中还不忘看看城下,好在,参与攻城的人只有这一队人马,李清,已经不在软榻上了,而是坐在战马上死死地盯着城头。
  
  陈树相信,只要这一队人马消耗殆尽,李清会毫不犹豫的将手下所有的力量投入到战斗之中。
  
  瞅瞅已经缓过气来的张挺陈树道:“把所有的火药弹都拿出来,没必要留后手了,告诉小蛮姑娘,半个时辰之后胜负就见分晓了,她要评估西夏人的战力必须加快度,要不然连逃走的机会都会没有。胡人的游骑已经绕到城池的另外一边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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