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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社] 情感交流站(路过的请留下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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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14楼的帖子

我时间多,乱跑,所以有感兴趣的地方都留下我的爪印了。
没本事,只能回复挣钱,再去赌,输了,再接着来,所以能留下脚印的地方都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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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inshaoyao 于 2009-12-20 20:53 发表
借老领导的贴,赚一金币。俺入诗社一周年,说什么也不能空手而回。
少遥,诗社2009年2月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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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inshaoyao 于 2009-12-20 22:07 发表

不要较真嘛。名称不同,其义一也。现在不也更名为诗韵斋了。诗社与文社也分不清楚了。俺是去年今日注册的。当时就参加了成员考察。
嗯,也许、大概、差不多是我的计算误差。你的庆祝是必须的。

同理:我也应该来个两周年纪念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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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真的不敢再去搞什么足彩了的 身上的钱好不容易有点  得留着 咋也好看点不是
想当年 我的绰号是--XX区裸奔王  哈哈 金币最多的时候到了一百多万  那阵子运气好的很 可是好运再好也有尽头 一百万 一个晚上下了二十多把  没中一把  再也不敢去足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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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二位是老前辈了,呵呵,对这段历史记得真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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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上来和秦兄一同怀念了,虽然到这时间不算太长了,可是还是有了很深的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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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来看看那,也没几个地方我没去过了,看看哪里还有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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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如何,QINSHAOYAO、SK与俺都是最早的十全诗社成员,都应享受嘉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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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有自卖自夸的。
老满,羞。
看你们写的太好了,都不敢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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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5楼 的帖子

兄弟,学学俺老满,脸皮再厚一点儿,那么,你的水平就会突飞猛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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