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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作者] 【活着,就得埋汰点儿】之 破鞋 +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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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名儿就起得诱人,土村长的鸡巴肯定是爽死了,不知多少良家少妇会成为你笔下的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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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整篇文章后,感觉村长的文风跟贾平凹有点像,都是那种用语很精炼幽默,语言活泼俏皮的风格,而且村长对乡土风情的描写很有功底,场景写的逼真生动,人物语言短小精悍,但是有表达了很多意思,是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村长的文章就是好啊,可说字字珠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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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星村長 金币 +3 绝对过誉了,呵呵 2013-2-20 18:58
  • 板野梦欣 金币 +4 认真回复,奖励! 2013-2-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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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兔,农村题材写的着么好,现出楼主的文化功底,白洁,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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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起来像嚼生萝卜,嘎嘣脆的
说实话,像我这种没文化的,不唠叨就不会说话了。汗颜。
就这点字数,我能干嘛?估计顶多就只能写到白洁和书生见面拉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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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星村長 金币 +3 小侠主题个个精华啊 眼气啊 2013-2-20 19:00
  • 板野梦欣 金币 +4 认真回复,奖励! 2013-2-20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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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是文章好坏的关键。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让人喜欢的,是第一部分,居然出现了好几句古龙式的句子。其中值得一提的的这一句:“大凡能够达到苟合的地步时,之前不论男女,心里都会有一种感应。这种感应可能毫无道理,但使人确信无疑。”这句是古龙式的表述,道出了男女之间心灵感应的微妙而难以言说的感觉,这种感应是能够让人真切感受到的。而我认为最值得欣赏的,是小说中的这一句话:“博女人的欢心,给她一种让她感到骄傲的注视,是必不可少的。再难看的女人,也有这样的需要。”这完全是古龙式的表述了,仔细地道出了博得一个女人的欢心的捷径,就是让她感到骄傲。而让人感到骄傲,又何止女人呢?根据荷兰学者曼德维尔在他的成名作《蜜蜂的寓言》中的说法,骄傲是人最大的快乐,而让别人感到骄傲,又是一个人获得自身利益的一条捷径。作者在情色味道颇浓的小说中,能够提出暗合于外国学者的观点,能够让包括恬不知耻的我在内的满心情色期待的众多读者在满足心中那不便道于人的欲望之后学到某种可能无限接近于人的本性的道理,得到某种可能在课堂上书本上不容易得到的启示,甚至引发某种可能足以启发人生中各种不同角度的思考,这难道不着实让人感到喜出望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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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星村長 金币 +10 感谢看得如此仔细 2013-2-20 19:00
  • 板野梦欣 +1 认真回复,奖励! 2013-2-20 00:04
  • 板野梦欣 金币 +25 认真回复,奖励! 2013-2-20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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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都是骚客至理名言啊!村长修长如女人般的握笔的手这么一划拉,色城众淫心目中的偶像就到推倒了,没有拖泥,水却带出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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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家伙波。帽儿破裤儿脱,村长老捅人家老婆。前捅捅后通通,村长就喜欢马桶。通通通捅捅捅,菊花成了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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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萬 金币 +3 ........ 2013-4-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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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出品,永远是短小精致。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把破鞋设定叫做白洁呢。有点审美疲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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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好,可续文跟原文一样的短小精悍,还没看过瘾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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