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0
  第十二节辛月发威(二)





  不愧是军阵上的人,办事从不拖拉,那日暮回到家,把前因后果给辛月讲了一遍,又告诉辛月这件事是她让老江出手的,所以是她的责任,不管老江垩的是,有什么冲这她来就好,为人很光棍,很干脆。

  前脚说完,张亮的十八位义子已经拖着张慧的尸体,气势汹汹的登门问罪,个个身披甲胄,手持利刃,围在云府大门前鼓噪不休,虽然被云家的护卫围住,仗着人多,也丝毫不惧,口口声声的要求云家说的上话的人出来答话,否则就会攻进云家,找云家老祖母问话,这已经是嚣张到了极点。

  那日暮怀孕后,辛月一个指头都没有再动过她,家里的饭食先紧着她的胃口安排,所以现在那日暮一点都不怕辛月,可是现在看到辛月寒光闪闪的目光,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不敢和她对视。

  吩咐家丁打开大门,辛月站在门前,没有施礼,也没有惊慌之意,淡淡的对为首的张甚几说:“死人的尸体在那?“

  “云夫人,我敬你四品诰命之身,又是女流之辈,张慧的尸体惨不忍睹,面目全非,又身中七八刀,夫人还是不看为好。“

  辛月的眉毛一挑,又说:“你随便带着具尸体到云家就说是我家杀了人,不看清楚怎么行,要是明天我也带着具尸体去张公府上问罪,是不是也不用给你看?“

  张甚几闻言大笑起来,对辛月说:“既然夫人想看,我有什么不愿意的,“说完摆摆手,立刻就有仆役掀开马车上的麻布,张慧凄惨的尸体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脸上的血泪都没有拭去,他们专门留着用来恶心人。

  辛月强忍着看了几眼,又见老江冲她点点头,就知道这是正主。

  遂抬头问高踞马上的张甚几:“不知道张公什么意见。“

  “我义父怜悯你家没有成年男人,只要你给张慧的家人一些补偿,再到他的灵前磕头上香,这件事就算了啦,这还是看在都是军方一脉的份上,要不然今日就会踏平你云家。“

  辛月点点头,吩咐管家端来五十两金子,放在张甚几的马前,然后说:“五十两金子已经足够赔偿,你这就回去吧,念在你不知道云家的规矩,这次就放你一马。“

  张甚几还没说话,其他的太保们不干了,指着辛月七嘴八舌的开始嚷嚷,兵刃也抽了出来,似乎只要一声令下,就要立刻冲杀。

  张甚几回头吆喝了一句,先让自己的兄弟安静下来,笑着说:“你我两家都是勋贵之家,也都在军中执役,找寻文官判对错,有失颜面,我们就以军中的规矩来决断,强者为王,只要你们家能找出把我们兄弟还要强大的家将,我们认栽,灰溜溜的带这张慧的尸体回去,从此不再提这件事,如果我们胜利,你云家需要立刻让出阴山牧场如何?“

  一丝了然之意浮上辛月的面颊,果然不是为了死人出面,一个长得漂亮的家仆还不值得张家大张旗鼓的打上门来,原来目的就在草原牧场上。

  辛月笑了起来,对张甚几说:“如你所愿,我们需要加上一条,如果你们战败,需要加上每人的一条腿,放心,云家有不少的医护兵,会把你们的腿小心的锯下来,不会让你们丧命。“

  张甚几很迷惑,他不明白一个妇道人家为何会有如此的底气,和自己打这个赌,心头升起一丝疑惑,现在却没有一点的退路,不管好坏都只有咬着牙上了。

  辛月最大的底气来自于自己丈夫的话,单鹰这家伙的武力已经可以排进天下高手的行列,能打过他的,最多不超过十个,这十个人中的一大半都在皇宫里,剩下的都是老将,尉迟恭,秦琼,李靖,段志贤都在其中,就是没听说过有张亮,所以这个赌,她才不会在乎,云家憋屈了好几年,由于夫君的缘故,一直小心谨慎,担心行差踏错,现在没顾虑了,夫君生死不知,这件事正好是云家立威的好机会,自己一个妇人,做出什么事情都是有情可原的,闹得再凶,也不会让皇家忌惮。

  单鹰青衣小帽的出现在门口,自从云烨不见了,他就发动四山五岳的响马朋友帮自己打探,自己守在云家等待消息,自从昨日知道了云烨的消息,他就准备一个人进入南诏,去寻找云烨,都准备出行了,出了这种事。

  云九坚持不让单鹰穿着自己的衣服出去,而是给他换来一身仆役的装束,问过单鹰有几成把握之后,又从家里找出来一杆最破最旧的蜡杆子大枪,拴上半截牛尾巴甩子,就权当是枪缨,而且给他起了个很牛气的名字,云三十八。

  新出炉的云三十八往门前一站,就被一片耻笑声淹没,张甚几为了占领道垩德的制高点,不惜拿着张亮的名帖,请动了几位长安的小世家前来作证,想把事情做成让云家无从反悔的铁案。

  云府的门前被人围得水泄不通,云家庄子的庄户们提着粪叉,铁锨,锄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眼睛里冒着火,只要辛月一声令下张家的十几位太保就要葬身在云庄。

  张甚几有些惶然,现场的状况出乎他的预料,看得出来,云家的庄户们真的敢向他们伸手,义父为了贪图牧场失策了。

  单鹰笑着对张家的十八太保说:“我叫云三十八,是家里专门扫地的,平日里最喜欢打架,一向是一个人打一群人,今天夫人说了,要你们每人都留下一条腿,那就留下吧,不要走啦。“

  也不等张甚几有什么反应,自己抢先攻了上去,张甚几也不是泛泛之辈,见一朵枪花在面前闪烁,大喝一声,劈面一刀就砍了出去,刀走空了,心道不好,准备躲开,却发现身边出现了一大团黑影,躲是来不及了,左手的短刀就已经递了出去。

  只听噗嗤一声,短刀入肉,依然挡不住黑影的来袭,黑影重重的砸在他的身上,把他从马上砸了下来。

  等他揉着发昏的脑袋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可恶的家丁正站在他面前,那刚才自己拿刀捅的人是谁?

  低头一看才发现是自家的老2,嘴里往外涌着大股大股的鲜血,肚子上还插着自己的那把刀。

  “你是谁?“打死张甚几都不相信这人是一个扫地的仆人。

  “我就是一个仆人,我叫云三十八,喜欢打架,可惜你们一点对阵的勇气都没有,甚至连混混的勇气都没有,如果有空,我很想和张亮较量一下,看看谁更加厉害。

  老钱不管不顾的让仆役们把铡草的铡刀抬过来,两个上过战场的老兵,抬过一个太保,不管死活,把一只大垩腿放在铡刀下面,摆开铡草的姿势,就准备让太保们兑付赌注。

  “且慢,我有话说。”张甚几发了急,张亮虽然号称有假子五百,但是武太保只有不到百人,其他的都是些文太保,屁用不顶,顶着张亮的头衔四处招摇撞骗,已经快成长安的公害了,如果这十几个人失去了一条腿,不用想,只会被张亮抛弃,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凄惨无比,张亮从来都不养废人,哪怕这个人管他叫爹。

  “云夫人,张甚几认栽,求夫人看在同为军方一脉的份上,放过这些可怜虫,只取我一人的大垩腿如何?”

  “我不管,我是一个女人,不知道外面有什么说法,既然敢打云家的主意,就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如果我们失败了,你会不会放过云家满门妇孺?我夫君教过我,打蛇不死,遗祸三年,所以你就忍着吧。”

  听见夫人没有松口的意思,老兵高兴得就把铡刀按了下去,一边的医护兵早就准备好了烧红的烙铁,腿才掉下来,就把烙铁按了上去,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过后,一股烤肉的味道弥漫在人群里,不少的人立刻就呕吐了出来。

  辛月的脸色苍白,对那几个前来作证的小家族说:“瞪大眼睛看好了,他们的今日,就是你们的明日,想抱大垩腿,你最好找根结实些的,不要是这种随时就能掉下来的大垩腿。”

  为首的刘姓老者,趴在地上不停的叩头,:“夫人开恩,不是我们自己要来的,是他们拿着勋国公的名帖找来的,实在是不敢不来。”

  辛月拿定了主意要利用这件事情立威,宁可自己背上一个恶毒妇人的名头也绝不退让,要是万一夫君回不来,自己就必须变得坚强,家里百十口子人还指望自己做主呢。夫君留下来的产业,不管是谁想抢,辛月都会和他拼命。

  有人快马赶到,从马上跳下来就看到旁边的油布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九条人腿,另一边躺着九个缺了一条腿的人,有的在哀嚎,有的在哭泣,和周边围观的庄户们兴垩奋的笑脸形成了两个极端。

  来的人正是张亮,他本来躲在自家的庄子里听好消息,一想到自家马上就要多出来一片巨大的牧场,光是每年的牛羊,就是一笔大钱,谁知道有人给他带来了噩耗,他的太保们打不过云家的仆人,现在就要被人家把腿砍掉了。

  假子虽然只是自己豢养的看门狗,如今要被人家统统杀掉,自然也有些狐悲之意。

  已经被放在铡刀下面的张甚几连忙呼救:“义父救我,义父救我。”刽子手出身的老田,丝毫不理会,又是用力的把铡刀按了下去。

  张亮怒极,指着辛月说:“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未完待续)

TOP

0
  第十三节 辛月发威(三)






  辛月上前规规矩矩的给张亮施了一礼,而后说:“我是一个妇道入家,不知道什么叫入情理法,我只晓得,夫君留给我们娘俩的财富,我会完完整整的交给我的孩儿,不管谁抢,我就和他拼命,拼不过,死也要咬他一块肉下来,张公,你是陛下的老臣子,我夫君嘴里的长辈,如今却千出如此下流卑鄙的事情,对我夫君已经有身孕的小妾,使用美男计,你是哪门子的老臣,哪门子的长辈。

  你居然说我恶毒,如果我夫君回来,打上门去的,会是我夫君,不是你,他只不过去侍奉几夭神仙一样的长辈,你们就急不可耐的跳出来,抢夺云家的财产,明日我会丄殿,问问我夫君用命换来的爵位还能不能保住,如果不能,我会立刻带着奶奶,孩子躲到深山老林里,再不出来。“张亮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一个好好的计划,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样子,云家那个仆役拿着一把破枪,眼睛盯着他的咽喉,好像随时准备把矛头刺进去,他发现无论自己如何躲避,都逃不出那杆破矛的攻击。

  身后还有一个老书生,没有任何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张亮绝望的发现,如果云烨的老婆想要杀了自己,自己一定没有活路。

  上一回这种感觉还是自己激怒了尉迟恭,被他揪的双脚离地时才有,那一刻他发现尉迟恭真的很想杀死他。

  他看的很清楚云辛氏真的有杀他的心思,如果他不是国公,今夭铡刀说不定就会落在他的腿上。耳边听着一声声惨嚎,那是他的假子们在受刑,每一声惨叫都教他的心哆嗦一下,这个女入好狠的心o阿。

  一般的女入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受刑的环境,辛月之所以没有昏过去,就是在一遍遍的念叨云烨的话:“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夫君是世界上最有学问的入,他的话一定不会错,夫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入,他的话一定不会错。

  辛月一遍又一遍的念叨着这句话,想要从云烨的理念里汲取力量,只有这样她才能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那日暮走了出来,握住辛月的手,低声说:“姐姐,你没有在草原上生活过,如果你到了草原,看到冬夭里孩子们踢着冻得硬邦邦的入头,你就会知道,对你的敌入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受伤害的就会是我,就会是我们白勺宝贝,就会是老奶奶,大丫,小丫,您的决断是对的,现在死的是敌入,否则死的就会是我们白勺亲入。“辛月终于看完了行刑,铁青着脸对张亮说:“张公,我们明日金殿上见,我宁可受三十脊仗也要面君,我们在御前好好地论一论今日的事情。杀你一个贱籍的仆入,不过罚铜十斤,算不得什么,弄残废一个仆入,也不过罚铜五斤,我立刻就让管家算钱给你,云家不欠账,谁的也不欠“老钱很机灵的站出来,从怀里掏出一颗金锭,双手捧给张亮说:“勋国公,这是五两金子,是上好的足赤,您死了三个儿子,伤了十六个儿子,云家应该赔付铜钱,按照大唐律法,我家夫入有爵位在身,所以可以依律减半,所以这五两金子,请您收好,顺便给我家打个收条就好。“张亮冷静了下来,多年的官宦生涯,虽然抹去了他的悍勇,但是处变不惊,还是能勉强做到,从盘子里拿过毛笔,随手写了几笔,就抛下手中的笔,对他带来的仆役们一招手,那些入就匆匆忙忙的把所有少了一条腿的太保搬上了马车,张亮看着旁边堆积的入腿,迟疑了一下,对辛月说:“这些腿你就还给他们吧,让他们将来也好有个全尸。““不行,这些腿要挂在庄子口,供入观赏,为后来者戒。“辛月不给张亮一点机会,说完,挥挥衣袖,堵着张亮退路的庄户们就散开一条路,让张亮他们通行。

  走了一截路,张亮回过头大声说:“云辛氏,这件事不会就此完结的,明日金殿之上,老夫等着你。“等到他们都走远了,辛月对前来帮助的乡亲们施了一礼,大声说:“多谢诸位高邻前来护佑,云家感激不尽。“庄户们乱糟糟的回着各种各样的礼,有的还指着离去的张家骂骂咧咧自然被其他入嘲笑,仆役们拎来清水,一遍遍的泼洒在青石板上,刚才还浓厚的化不开的血腥气,立刻就减少了好多。

  辛月在那日暮的搀扶下回到卧房,门才掩上,辛月就趴在痰盂上一阵阵的千呕,似乎要把心肺一起呕吐出来。

  这是男入家才该有的经历,一向被云烨保护的很好的辛月,终于迈出了她作为当家主母的第一步,只是这第一步,来的太迅速,太猛烈,也太残酷了。

  泪水活着鼻涕一起往下流,整个身子在竭力的缩成一团,哭号的声音才发出来,就被自己的手生生的捂了回去,只发出一声类似猫叫的残音。

  那日暮抱着辛月,不停地用手来安抚她,两个入相拥着坐倒在地上,一直过了许久,屋子里逐渐变得昏暗,又一夭过去了,只是这个白夭太漫长。

  时间不过三更,辛月就坐起来,那日暮也揉着惺松的眼睛坐了起来,辛月把那日暮按倒在床上,给她盖好毯子,拍着她的脸说:“你就是一个享福的,夫君在的时候,偏你,疼你,夫君不在的时候我又要照顾你,总之一辈子活在屋檐下,不用经历风雨,不用到外面厮杀,多好。

  时至今日,我才知道夫君的心里有多么苦涩,一夭到晚的装出一副嘻嘻哈哈的模样哄我们姐妹高兴,嫁了这样的男入是我们上辈子积了德,我以前还总是耍小性子,让你连个新婚之夜都过不好,姐姐欠你的,以后好好地还你。“云烨以前上早朝就是三更夭就起身了,洗漱完毕,简单的吃点东西,辛月给孩子饱饱的喂了一顿奶,这才坐上马车,在离石先生的陪伴下,直奔长安。

  事实证明,在长安没有什么秘密可以保住,辛月在朱雀街就下了马车,徒步来到皇城前面,老秦,尉迟恭已经站在那里等候,昨夜秦夫入,尉迟夫入已经联袂拜访过辛月,不多时,连从不出府门一步的红拂女也来了。

  在参观完云家的入腿京观之后,秦夫入,尉迟夫入连连的念佛,只有红拂女哈哈大笑,拍着辛月的肩膀说:“咱们女子,有时候也要狠得下心,要不然这贼老夭就不给我们活路。丫头,千得好,如果在我家,我会亲手斩下他们白勺头颅做京观,入腿总不是那么回事。“辛月知道红拂女的话算不得数,因为丈夫曾经告诉过她,红拂女的脑子不对劲,也不知现在还疯不疯。

  “侄媳妇,听说你昨夭一口气斩下来十八条腿?好样的,你家的入腿京观还需不需要一些腿来凑数,如果需要,老夫这就去张亮家里再斩下来几十条,反正他儿子多,他娘的足足五百个。“尉迟恭一见面就大大咧咧和辛月开玩笑,他自己最看不起张亮这种马屁精,上一次居然敢坐到自己的上首,实在是不知死活。

  “小月o阿,你要做好准备,张亮不会善罢甘休,听说他已经给皇宫里的某些妃子传了话,想要左右陛下的心思,不过他一定是徒劳的,后宫里能说得上话的妃子寥寥无几,陛下也不会听,最多在你的廷杖上做点手脚,魑魅魍魉之辈不要在意,把廷杖忍下来,到了金殿,自然有我们为你说话。“再次拜谢了两位长辈的好意,这时宫门大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宦官,打开一张黄绫子,抽着嗓子高声说道:“皇后娘娘懿旨,云辛氏听旨。’

  辛月连忙站出来,躬身听旨,“云辛氏端庄**,着免三十脊仗,赦其女子上殿面君不敬之罪。”

  没头没尾的念了一句话,就把旨意送到辛月手里,转身离去,让辛月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来得及说。

  张亮黑着脸来到辛月面前,拱手:”云夫入,我张亮认输,此事还请不要再提起,您也不要上殿了,云家庄子后面的那个庄子老夫以一文钱的价格卖给云家,就作为老夫对云家不敬的赔偿如何?“辛月不解的回头向秦琼求教,她实在是想不到堂堂勋国公会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向自己道歉,就张亮而言,这已经是非常痛苦地惩罚了。

  “丫头,这事就到此为止,回头让管家去接收后面的庄子,你不知道,现在想要一个离京城近点的庄子已经不可能了,陛下说了,以后的封地只会在大漠草原,或者岭南之地,中原的土地只会分给百姓,没有我们什么事啦。“尉迟恭打着哈哈对辛月说,这一定是皇帝给张亮的教训,如果在上朝前,张亮还是不能和云家达成和解,等待他的一定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张亮努力的想要保住自己的颜面,一直不愿意屈服,总想着三十脊仗会让辛月退缩,这是他最后的稻草,谁知道,就在刚才,被长孙的一道懿旨击的粉碎。

  太阳出来了,辛月坐着马车往家赶,怀里抱着一个匣子,里面装着张亮赔付给云家的庄子,她抚摸一下匣子,喃喃的说:“夫君o阿,你快回家把,我又给咱家挣来了一个庄子。“

TOP

0
  第十四节 绝地



  南诏的大河和其他地方的大河不同,有时候一开始还烟波浩渺的大河流着流着就变成了涓涓细流,一路上云烨就看见了好几个巨大的山洞在吞噬着河水,心惊胆颤的避开那些地下河的入口,溶岩地貌造成了地下河流的纵横交错。实在没有去溶洞里探险的胆子,能在河面上飘着就已经是一种幸福。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想起这句诗,云烨就很想知道李白的祖母是谁,河面越来越窄,水流越来越急,竹筏快逾奔马,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两面犬牙交错的山崖飞一般的往后退,前面还有震耳欲聋的巨响传过来,不用说,前面就是一个该死的瀑布,拼命地往岸边划,可是云烨个人的力量在湍急的水流面前,几乎不起作用。

  还好,好像进入了一个小小的湖泊,水流缓了下来,瀑布的声音却更加的大了。趁着最后的机会,云烨把竹筏撑到了河岸。

  在竹筏上趴了两天的旺财,急不可耐的跳下浅水,好好地在岸边的沙地上打两个滚,云烨把竹篙穿过竹筏,将它固定在浅滩上,也上了岸,仰面朝天的躺在暖暖的沙滩上,他听见自己的脊椎在舒坦的欢唱,是个人在经受了两天两夜非人的折磨后,最渴望的就是好好地睡一觉。

  云烨不能睡,也不敢睡,必须找一个安全的栖身之所才能没有顾虑的睡一觉,绕着小湖泊走了半圈,云烨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简直就是一座天然的牢狱,唯一的入口就是那条湍急的河流,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条瀑布,不知道对面的是什么情况,就云烨的看来,也不必报太大的希望。

  爬上来的这面是向阳面。向阳这个概念也只是相对的,峡谷里一天见不到多长时间的太阳。

  有一片凹进去的平台,勉强能够遮挡一下风雨,看看自己已经被水泡的发白的手掌,苦笑一下,完美的逃跑计划,总会出现纰漏,后世的探险规则之一就是沿着河流走。就会进入文明世界,云烨忘记了现在是古代,不是有着六十亿人口的后世,只要能立脚的地方就会有人,现在看到人的概率太低了。

  整个南诏都不会有一百万人,在数量上,可能连熊猫都比不上,摇摇头,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赶走砍下一根小竹子当扫帚用,将里面乱七八糟的枯叶。还有鸟粪统统清扫出去,再铺上两张毯子。这就是自己临时的家,现在不能考虑更多的事情,赶紧恢复体力才是当务之急。

  把丝线密密麻麻的绷在洞口,告诫旺财不许碰这些丝线,它吃过丝线的亏,所以现在绝对不会靠近丝线两尺之内。

  看到包袱里的食物,云烨的心情就变坏。这些粮食都是探戈一点点从她的子民家里收集来的,为了储存粮食,云烨整整饿了两天。就以野菜,蘑菇度日。

  看着琳琅满目的包袱,云烨的泪水就止不住的流,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欠别人一条命,欠钱可以赖,欠情可以还,可是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用了就没了,这个包袱太沉重了。

  米被炒熟了,云烨胡乱的往嘴里塞几口,又给旺财吃了一把,然后就收起来,枕着旺财的肚皮进入梦中。

  第二天云烨被山谷里阴冷的潮气弄醒,见旺财不耐烦的在台子上转来转去,就解开丝线,把旺财放了出去,自己也下到河边,掬起清水洗漱了一下,河水散乱的倒映着云烨扭曲的身影,这一刻或许才是云烨的真实写照,他从来都是一个心理扭曲的人。

  在没有找到出路之前,储备足够的食物才是生存之道,炒米不敢再浪费了,哪怕旺财撒娇也不能再给了。

  砍一棵竹子,破成两半,打掉所有的竹节,合在一起绑上绳子做成一根竹管,然后再砍下来一截,破成网状,套在竹管的末端,一个简单的抓鱼陷阱就做好了,小心翼翼的把竹管用石头压在瀑布顶端,让湍急的水流从竹管里灌进去,然后从尾端的竹网流出,假如有鱼经过进水口,会被吸进竹管,最后掉在竹网里,简单而有效,这样的陷阱云烨做了三个。

  砍一根趁手的竹子,做成竹矛,又砍了几节短的,把最前面的一截竹管削开一个口子,灌满沙子,让它的重心靠前,投掷了几次,很不错的标枪,就是准头差点。

  回到沙滩,旺财用嘴拱过来一个圆乎乎的东西,鹅蛋?这里有鹅蛋?不过看到旺财粘糊糊的嘴就知道,这家伙已经吃过了,这颗蛋是给云烨留的。

  没有白疼这家伙,云烨掏出手帕,把它满嘴的蛋液擦干净,才准备收拾这颗蛋,能不吃生的,就不吃生的,找了一个薄薄的石片,放在火上烤热,准备煎蛋吃。

  磕了一下,没破,又磕了一下还是没破,云烨抓抓脑袋,这颗蛋怎么会如此的结实?又重重的磕了一下,才磕破蛋,看到蛋液在石板上凝固,满心欢喜,折了两根细竹子当筷子,在蛋黄就要凝固的时候,云烨把石板移开,嘴凑在蛋黄上一吸,满嘴的蛋液让云烨幸福的都快哭了,虽然有点腥,在野外,这些小细节就不要太在意了。

  当太阳出现在头顶的时候,云烨终于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东西的蛋了,一条不算尾巴都有两米长的鳄鱼在沙滩上发疯,尾巴把沙子拨的漫天飞舞,张着大嘴四处寻找偷蛋贼,就连那丛竹子都不放过,大嘴把人腿粗的竹子一口就咬断,身子还翻转两下,直到把竹子彻底弄断,才罢休。

  云烨小心的趴在平台上看地上到处肆虐的鳄鱼,旺财躲得远远地,连最喜欢的响鼻都不打,无辜的像个圣人。

  蛋自己也吃了,当然不能怪旺财,问题是现在下面有一个要命的祸害,怎么才能把它赶走?

  和鳄鱼搏斗这种事情云烨从来都不去想,要是脑子发热想做个屠龙英雄,去招惹那个杀星,估计成为一堆鳄鱼粪便的可能性很大,竹子做的武器还不是鳄鱼的对手。

  鳄鱼的大嘴扯下来一根白藤,这东西的韧性很强,指头粗的一根足以吊起来三五个云烨,但是被鳄鱼轻易地就扯了下来。

  一只猴子成为了旺财的替罪羊,无意中跳到一棵孤零零的小树上,小树被鳄鱼一口就咬断了,云烨发现,鳄鱼的速度很快,以猴子的身手都来不及反应就被人家连皮带骨的含在嘴里,只吞咽了了两下,整只猴子就消失在鳄鱼的嘴里。

  山谷里响起其他猴子的悲鸣,偶偶的叫着向鳄鱼抗议,弱者的抗议没有任何意义,鳄鱼报了仇,又吃了一顿甜点,满意的在沙滩上巡梭一番,见到咬断后掉在地上的猴子尾巴,抱着不浪费的原则,也吞了下去。

  猴子们疯狂的摇着树,似乎在威吓,鳄鱼不管不顾的又刨开一个沙坑,趴在那里产卵,看到鳄鱼在下蛋,云烨和旺财都来了精神,美味谁都喜欢啊。

  鳄鱼产完卵,绕着圈子看看自己的成果,还拿下巴碰一碰,一副慈母的样子让人恶心,然后就用后腿把温热的沙子盖在蛋上,还在沙子上轻轻地留下几个爪子印,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狡黠模样,看得云烨直发笑。

  鳄鱼慢慢的滑进水里,摇着尾巴溯流而上,就连湍急的水流都对它没有形成多大的威胁,母鳄鱼一般不离开自己的卵,也不会把卵埋起来,不明白这只鳄鱼为何会离开自己的孩子溯流而上,为了吃饭?还是为了其他的事?

  真正的偷蛋贼,从台子上下来,在一大群猴子的偶偶声中,刨开沙子,小心的把里面的七八颗蛋放进藤条编织的篮子里,放在竹筏上,准备离开,这地方住不成了,等明天鳄鱼再来数自己的蛋,发现一个不剩,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说不定会一直守在蛋的旁边,自己岂不是会被活活饿死?

  三个机关不错,都有收获,里面有五条一尺多长的鱼,两条已经死了,还有三条好好地活着,用藤条穿了鱼鳃,一起堆在筏子上,等旺财上去后,云烨撑着竹筏向对岸划去,天阴沉沉的,好像要下大雨。

  到了岸边,云烨气恼的捶捶脑袋,自己到底还是被自己喜欢右边的毛病给害了,这边的空地明显的比对面大得多,树木也多,还是一片香樟树林,这种林子里就没有什么水蛭之类的东西,有天然杀虫剂的地方,不是虫子的福地。

  几颗野橘子树,远远地长在树林的外围,旺财欢喜的吃一颗橘子,结果被酸的呲牙咧嘴,口水就不停的往下流。

  这时候顾不上旺财,先找个躲雨的地方再说,上了一个斜坡,就有一个洞,只是里面黑幽幽的看不见底,点着一根干柴,扔了进去,才发现很浅,里面黑黑的,原来是被柴火熏得,这里有人?

  摸一把才发现被熏黑的地方已经有很多年头了,连黑色的炭灰都被固定在岩石上,门口那些干净的地方,还有一些杂乱的线条和一些简单的图画,笔法很粗旷,带着一股原始的意味,被离石强迫熏陶这些年,看看画还是没问题的。

  既然有人能到这里,那岂不是说明一定有出去的路?云烨的心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未完待续)

TOP

0
  第十五节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是一个很有历史研究的山调,只看那些赭红色岩画上记录的故事就知道,古代的部落是如何的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如果历史学家看到,一定会欣喜若狂,以为见到宝藏。

  云晔不是历史学者,所以对这些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能不能在暴雨来临之前弄到更多的干柴和吃的。

  湖边的枯木,躺在沙滩上七零八落的,云烨每拾到一堆干柴,就用白藤捆起来放在旺财的背上,然后自己也背上一捆,一人一马在山洞和沙滩间穿梭。

  水洼里有一些鱼,水只剩下了浅浅一层,它们互相吐着泡泡相濡以沫,如果今晚有暴雨,它们的坚持就会收到回报,重新回到大河里自冇由自在的生活。

  很可惜,云烨看见了它们,一个随时受到饥饿威胁的人是不会伤春悲秋的,跳进泥潭就开始捉鱼,抓到一条就抛上沙滩,不一会,沙滩上满是挣扎着摇头摆尾的鱼,一条条的装进网兜,那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鱼,连指头长的都不没过,属于真正的竭泽而渔。

  在贪婪地巡视了一遍后,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他才离开,旺财最喜欢吃蒲公英,不管是老的还是嫩的,都喜欢,脖子下面挂着网兜,云烨挖一棵,它就偷偷的从网兜里吃一颗,挖了好久,云烨回头再看,网兜里还是只有俩三棵。

  舍不得责怪它,只好重新挖,这回网兜挂在了云烨的脖子上,野外最大的乐趣就在于你总有惊喜,刚刚还在为发现子一大片蒲公英而高兴的时候,下一刻就在一丛竹子下面发现了好多的竹笋尖。

  找个结实的棍子扒开沙子,肥嫩的竹笋就出现在眼前,收获这种感觉谁都喜欢,他长在我们的骨子里,无关乎人品,无关乎贫富,也无关乎贵贱。

  直到旺财的背上堆满了竹笋,云烨才罢手,也不得不罢手,一道叉子状的闪电,撕裂了黑压压的乌云,而且这柄叉子还点找了山崖上的一棵大树,一瞬间,那棵大树就变成了火炬。

  赶紧催促旺财回到洞里去,云烨拿着白藤牢牢地把竹筏拴在一颗大树上,为了保险,他足足缠绕了七八圈。

  闪电逐渐变得密集,雷声比闪电慢了好多,这不是个好现象,说明这片雨云非常的大,大雨一时半会的停不了。

  旺财站在洞口等云烨,洞里太黑,它不敢进去,依照惯例,云烨在洞口还是缠绕了密密的丝线,确保不会有什么东西爬进来,在南诏没有硫磺简直活不下去,这里是虫子的天堂,你见过,没见过的虫子才是这里的主宰,好在这里全是香樟树,蚊虫不敢进来,就是蛇也不愿意靠近樟树,就像人也自觉不自觉的会远离毒药一样。

  云烨依然把大块的硫磺洒在门口,在火堆里又扔了一块硫磺,希望它能把藏在缝隙里的虫子全部赶出来。

  果然不出所冇料。随着洞里黄烟滚滚,不少的虫子爬了出来,沿着山洞的顶端仓惶逃窜,其中一条一尺长的红色蜈蚣最是显眼,被云烨一竹棍抽下来,掉在地上缩成了一团,这东西应该是孙思邈的最爱,他总是说关中的蜈蚣毒性不够猛烈。

  还有一只拳头大小的蜘蛛,云烨没敢去碰,蜘蛛背上的人脸图像让云晔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面蜘蛛,要是被它咬一口,云烨就会考虑截肢了。

  等黄烟散尽,缩在洞口,口鼻上缠着湿麻布的云烨,旺财,这才松了一口气,从现在起,这个洞才真正的算是他俩的家了。

  把白藤绕在两端的石壁上,那里有犬牙交错的石柱,正好用力绑吊床,打上横隔,铺上砍来的树枝,最上面铺好毯子,一张舒适的大床就成型了。

  虽然硫磺的味道很刺鼻,云烨已经很满意了,他准备每隔一段时间就烧一次,想到那个狰狞恐怖的蜘蛛,难闻一点,就难闻一点吧,后世硫磺熏制的食品吃了无数,还不是好好地,现在哪来那么些讲究,活着就是老天开眼了。

  云烨用树枝子把所有的鱼都洗干净穿起来挂在火堆的上方熏烤,自己也烤了两条开开荤,调料只有盐巳,就这,已经让云晔再次感谢探戈和老天了。

  鳄鱼蛋给旺财补补身子,可怜的,才几个月的时间,肋骨都能看见了,虽然变得更像一匹宝马,可是云晔还是喜欢圆滚滚的旺财,那时的旺财一脸的福相,谁看,谁喜欢。

  一人一马挤在洞口准备观赏雨景,雨却迟迟的不下,光是没完没了的打雷,闪电也没看见有叉子状的,弯弯扭扭的没个好形状。

  这就是典型的吃饱了撑的,人一旦衣食无缺,自己站在高处,就喜欢看一些别人家倒霉的桥段,比如长安城里的经典话题,不知道那个被狮子狗要掉半截下体的官员痛不痛苦,光看他娱乐了全城的人,就知道他的半截下体被咬掉的有多么的值了。

  大雨迟迟不下,云晔就没了看闪电的心思,才要回到吊床上睡觉,就听得一阵隆隆的鼓声传了过来,急忙他出头去,这才发现雨已经开始下了,不到两秒钟,云烨探出去的头就被淋湿了,这他娘的就不是在下雨,是在从天上泼水。

  视线最多可以穿透两米远,远山近树消逝无踪,只能相像他们的样子,天地之威,竟至如斯。

  下雨平成瀑布,南诏这地方还有一点正常的地方么?从外面看瀑布或许很壮观,从里面看瀑布,就没有那么诗意了,阴冷潮湿的水汽一个劲的往山洞里倒灌,无奈之下,云烨只好在山洞口挡一些树枝,多少可以隔绝一下水汽。

  一觉起来,外面还是黑洞洞的,山洞里只有星星点点的余火,忽明忽暗的发出暗红色的光,天还没亮?从柴火的燃冇烧程度来看,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说不定是一天一夜,毕竟人腿粗的木桩子烧的一点不剩,需要时间,再加上肚子非常的饿,所以云烨倾向于自己睡了一天一夜的想法。

  点着了火把,映照的山洞一片光明,旺财忽闪着大眼睛,似乎有些不适应,重新点着了火,山洞里的寒气立刻就退散了。

  云烨没有锅,也没有碗,只有两节带着竹节的竹筒,里面装着炒好的米,现在,一个竹节已经空了,云烨从山洞口接了一竹管水,把炒米放进去,架在火上烤,准备熬些粥。

  把竹笋剥了外皮,露出鲜嫩的部分,喂给旺财吃,从地上散乱的竹笋外皮来看,它已经吃过一顿了,蒲公英也不见了踪影。

  拿了一条鱼放在火上烤,不一会,满山洞都弥漫着烤鱼的浓香,竹管里的米粥冒着泡,旺财在咯吱咯吱的咬着竹笋,如果没有那些牵挂,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

  李二的提防,那些官员的敌视,他不在乎,了不起自己不出头,大隐隐于朝就是了,最后给了云烨重重一击的是马周,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不惜抛开师生之情,同窗之谊,把事情做的狠绝之极。

  想必他现在已经陷入万人唾骂的环境中了吧,那是个想做事情的傻子,大唐百姓有没有土地关你屁事,至于给自己一点后路都不留?

  鱼烤焦了?看看手里一半焦黄,一半黑炭的冇鱼,苦笑一声,粮食不敢浪费,焦黄的这面还可以吃,想不到炒米熬成的粥如此的香甜,就着干鱼,云烨喝完了一竹筒的米粥……,

  山洞外面已经听不到雨声,瀑布的轰鸣声也减退了,一丝亮光透过树枝钻进洞里,云晔伸个懒腰钻出洞外。

  雨变成了蒙蒙细雨,竹筏子已经不见了,香樟树也东倒西歪,前天的山洪一直漫到了离山洞不远的地方,湖岸边散乱的倒着许多的大树,有些树足足有一抱粗。对面看样子被水整个漫过去了,连那个平台上都有一尾搁浅的大鱼在跳跃。

  忽然云烨听到了人的声音,没有错,的确是人的声音,一个悲愤的声音在向上天控诉,

  “老天啊,我窦家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如此的仇视,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让我一次次的看到希望,你却一次次的让我含恨而归,为什么?“

  绝望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疯狂,这个声音如此的熟悉,除了窦燕山,没人能发出这样的悲鸣。

  队伍里有无数的探子,窦燕山还能活着跑到这里,这家伙还真是命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山洪作斗争的,云烨很想知道。

  一棵大树飘了下来,是一棵很大的树,看它粗壮的树干,不长个几百年是长不成这样子的。

  窦燕山跨坐在树干上,手里拿着一把横刀,胡乱的砍着四周,后半截树干上趴着一个人,肩背上还有两支箭插在那,看不出是死是活。

  窦燕山发现了瀑布,拖着那个受伤的人就向对面游去,他的水性很好,很快就到了那片沙滩,没有停留,背上伤者就爬上了平台,然后就回头看着他栖身的那棵大树随着水流,一头栽下瀑布。(未完待续)

TOP

0
  第十六节屠龙

  窦燕山看到了那条嘴一张一合的大鱼,一刀就把大鱼的脑袋剁了下来,急不可耐的用手撕下一条带着鱼鳞的鱼肉就要往嘴里送,管家的呻吟声打断了他进食的动作,稍一犹豫,还是把那条鱼肉,送进管家的嘴里。

  见管家已经能够慢慢吃东西了,他的优雅姿态似乎又回来了,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刀子,开始慢慢地剖鱼,小心的把鱼肉,鱼骨,鱼皮一一分开,用小刀子给管家喂一口,然后自己再吃一口,老管家流着泪大口的吃鱼,只觉得自己这辈子活的值了,这个时候,就是亲儿子也未必有这样的举动。

  “少爷,你多吃些,积攒些力气,好走出这座野人山,老奴怕是不行了,不能再拖累少爷了。”

  “山叔,我是你看着长大的,如今,我就剩下你一个亲人了,长安城里的那些蛆虫,他们不配姓窦,这一次是我被金矿迷昏了头,有了钱,就想着招兵买马,忽视了里面存在的危险,李家皇帝日思夜想的要杀死我,岂能容我大肆的招揽五湖四海的英雄而无动于衷。是我的错,把一个好好地复兴机会断送了。

  你一定要好起来,我就是背,也要把你背出野人山,我刚才看了一下,你的伤不重,再休息一会,我替你拔箭,我们离得远,这两支箭没多少力道,只是刺破皮肉而已。

  我窦燕山现在几乎一无所有,只有我们主仆相依为命,所以,我不会允许你死去,你要好好活着,将来还要给我带儿子,孙子,贼老天总是和我作对,我们不能软弱,也不能退缩,披荆斩棘之后,总会有我们的好日子过。“

  管家流着泪笑着点头,少爷只不过是运气不好,智慧不缺,老天爷不给他机会而已,管家对自己的主子有绝对的信心。

  窦燕山把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全部喂给了管家,自己艰难的嚼着鱼骨,一条两斤重的鱼,实在是不够两个饥饿的大男人吃的。

  俩个人躺了一会,窦燕山把一截竹棍塞到管家嘴里,又从自己的内衣上撕下两大块干净些的布片,笑着对管家说:“山叔,你忍着些,我这就把箭起出来,咱们的火折子都湿了,点不了火,要不然用火把伤口炙一下,会好得多。”

  管家忍着疼痛对窦燕山点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

  窦燕山抓住箭杆右手用力往外一拔,箭就出来了,还带着一蓬鲜血,窦燕山赶紧把手里的布条紧紧按在伤口上,大声的喊着要管家撑住,过好久,管家嘴里的细竹棍掉了出来,脸色煞白,颤抖着对窦燕山说:“少爷,再来,一口气把剩下的那支箭一起取出来,时间久了,老奴受的罪更大。”

  窦燕山点点头,见血流的不那么急了,就松开手,又抓住另外的那支箭在管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把箭拔出来,然后用布条紧紧地绑好,这才长松了一口气,疲惫至极的主仆二人互相依偎着在泥水里沉沉睡去。

  云烨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见两个人不动了,就准备冒险游过去,杀掉他们,在这个环境里,如果不先动手,到时候死的一定是自己,窦燕山文武双修,绝对不是自己一个半瓶子水的人能比拟的。

  刀子,标枪准备齐全,腰里拴好丝线,如果有意外,还可以拽着丝线游回来,刚刚下水,游了两下,又赶紧游回来,屁股中箭一般窜到沙滩上,还一巴掌把旺财四处张望的脑袋抽的低下来,不是云烨不想去杀窦燕山而是上游留下来一截枯木一样的东西。

  云烨太熟悉了,那条鳄鱼走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现在不知为什么水流变得缓慢了,云烨差点没发现那个杀星。

  躲在香樟树后面偷偷的看鳄鱼到底去哪,如果上了自己这边,云烨就决定带着旺财从瀑布上跳下去,摔死也比喂鳄鱼好一点,权当是给鳄鱼的孩子们抵命了。

  鳄鱼看样子很担心自己的蛋,毫不犹豫的就爬上了对面沙滩,扭着尾巴刨沙子,蛋又没了,鳄鱼张着嘴无声的咆哮,四处巡梭着凶手,忽然它把头扭向了平台,那里有浓重的血腥味,这是它的最爱,迅速的爬到平台底下,用尾巴支撑着趴在平台沿上看看到底有什么,找到凶手了,鳄鱼看见了云烨放在平台夹缝里的蛋壳。

  嘶嘶的叫着就要窜到平台上,窦燕山听到动静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长满利齿的大嘴冲着他咬了过来。

  他不愧是在艰苦历练中成长起来的,身边没有合用的物件,一把拽过半昏迷的管家,塞进了那张大嘴。

  鳄鱼不管,只要嘴里有东西,它就会用力的咬下去,身子也从平台沿上掉了下去,云烨在对岸都听到一声凄惨至极的叫声。

  “少爷,救我!”管家被鳄鱼叼在嘴里,四肢无力的晃荡,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现在,他能动的也只有一张嘴了。

  看到在地上翻滚准备把管家咬成两截好吞咽的巨蛟,窦燕山两腿发抖,就要转身逃跑,可惜背后只有绝壁。

  没退路了,窦燕山咆哮着跳下台子,这个时候,不要说一头蛟,就算是一头巨龙,窦燕山也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管家的身子被咬断了,那只蛟正在吞咽他的一条腿,看到窦燕山扑下来,犹在焦急的喊着让给少爷快跑,他不知道是少爷把他喂到巨蛟嘴里的。

  窦燕山一步跨过管家残缺的半截身体,趁着巨蛟仰着脖子吞咽的时候,一刀就刺进了巨蛟脖子下的软肉处,锋利的横刀沿着受力方向继续往下切割,巨蛟受到重创,嘴里叼着人腿,一时吐不出去,身子重重的砸在沙滩上,

  窦燕山没了横刀转身就跑,只觉得后腰处似乎被攻城锤砸了一下,身子飞了起来,重重的掉在平台上,一瞬间,窦燕山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嘴里已经有血沫子涌了上来。

  管家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眼睛里还是浓浓的担忧,他到死都没有对自己的忠心有过一丝的后悔,只有浓烈的化不开的遗憾。

  窦燕山半躺在平台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在沙滩上翻腾不休的巨蛟,这头蛟活不了了,被横刀刺穿了心脏,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他努力地坚持着,不想在这头蛟死去之前闭上眼睛。

  这一生最大的希望是屠龙,谁料想一只未遇风云的巨蛟,就让自己的所有雄心壮志都付诸东流。

  巨蛟不动弹了,窦燕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准备闭上眼睛,好好地享受一下自己最后的生命,活着的时候太劳累,现在到了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刻了。

  闭眼的一瞬间他看见云烨光着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又见故人,窦燕山莫名的欢喜起来,至少有人把自己屠蛟的故事说给所有人听。

  “云侯。几日未见,风采如昔,真是可喜可贺。”窦燕山知道自己的仪表很糟糕,所以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雍容一些。

  见到窦燕山第一眼,云烨就知道他没救了,脊椎骨都断裂了,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面,能活着把话说得平缓已是奇迹。

  云烨躬身一礼:“窦兄千里而来,小弟身无长物,待客寒酸,还清我兄见谅。”

  “有只蛟龙已是意外之喜,安敢奢求其他。”

  “小弟这里有蛟龙卵一只,不知窦兄可有品尝一下的意愿?”

  “正该如此,我与蛟龙激战,两败俱伤,蛟龙先死,我大嚼龙卵,走火入魔而死,这一点云侯他日教导弟子之时不可不说。”

  “为勇者讳,这一点可以做到,他日长安市上一定有窦兄大战蛟龙的典故肆虐长安,荼毒游侠,让皇帝瞠目,让百官惊讶。“

  窦燕山无声的大笑一下,嘴凑在云烨磕破的蛟龙蛋上,用尽全力一吸,蛋壳为之一轻,窦燕山舔舔嘴,喃喃的说:“无上的美味啊,“

  “窦兄,到了现在,你还不悔悟么?“

  “为何要悔悟?云烨,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那就五鼎烹好了,我纵心胸,快意恩仇,三步之内以死相博,如今战败,不过一死,死前尚有仇敌送葬,何憾之有?“

  一句话说的平淡无奇,仿佛就该如此,窦燕山真的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他害人无数,死在他手上的人也绝不在少数。却落得个心安理得,云烨想要做个自己意愿中的好人,却举步维艰,夜不成眠,这是何道理?“

  “云侯,我将远行,不知可有诗赋为我壮行?”

  “你看悬崖上的那棵松树,我就以他为题,为你作歌。”

  “好极了,只是快些,我担心听不完,那样可就太遗憾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摩万击还坚韧,任而东南西北风。就这四句,你执着了一生,想必到了阴曹地府也不会消停,我唯有祝你继续坚持,但愿你有旌旗十万斩阎罗的一刻。”

  窦燕山仰天大笑,笑的极为畅快,笑的鲜血从身下涌出来,也笑的五官渗出血丝,嘶吼着说了一句“痛快!”就此寂然不动。

TOP

0
  第十七节牛头金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

  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以为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

  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

  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

  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停下脚步,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人间奇景。

  上游滚滚的波涛一到这里,就立刻被一张大嘴吞噬,点滴不剩,那张大嘴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不停下来,再往前走,有可能会遇到坍塌。

  从河床爬到岸上,水声轰鸣,下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关中有泾河老龙一气喝干三条河水的传说,难道说这里也有一条爱喝水的老龙?

  玩心大起,解开腰带,痛痛快快的朝着河里撒了一泡尿,正准备要对河水说一声助你一尿之力,脚底下立刻就不太平,远远地一道裂缝延伸过来,正好在胯下,云烨亡魂大冒,领着旺财屁滚尿流的狂奔,不敢看身后,只听得地动山摇,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就在脑后,脚底下一滑,吧唧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闭着眼睛等死,没动静,悄悄地睁开一条缝,没有什么老龙王,身后不足十米之地,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大洞。

  心跳的像打鼓,不知道曹操在华容道说的话有没有那么准,自己只要稍有不敬,立刻就会招来灾祸。

  恨恨的踢了一脚绊倒自己的那个石头,没踢动?云烨蹲下来,小心的把上面的湿泥擦掉,才发现,这是世界上最有用,而又最没用的天然金属——黄金,这是一块实打实的牛头金。

TOP

0
  第十八节远方的客人




  牛头金是采金人中永恒的传说,见到这东西,就说明跟前会有一条储量丰沛藏金带,经验丰富的采金师甚至能根据牛头金的成色,推断出矿脉的储量,很是神奇,由于天然金块形成需要很多条件,所以大块的天然金就被赋予了各种更美好的祝愿在里面,牛头金成神,狗头金成家,这就是西北之地采金人代代相传的神话。

  野外之地身上没用的东西越少越好,这是生存法则,云烨没打算放弃金子,老天爷给的,没理由放弃,是自己的,牙签都不放过。

  听说过因为背着铜钱被水淹死的典故,所有人都认为要钱不要命是一种最愚蠢的选择,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这个世道上,那一文钱不是挣得血泪斑斑?只要有一丝的希望,谁会舍弃?有时候生命在钱财面前没有那么重要。

  老钱为了十贯钱,自卖为奴,就是说,云烨掏了钱,就连老钱的生命一起买下来,如果云烨不是让他做管家,而是杀着玩,那么,老钱的命就值十贯钱,为了给老婆看病,在钱和自己的生命两者之间,老钱一定会选择钱。

  只有那些富家老爷,才会站在河岸上看着那个选择背着钱的人被沉重的铜钱拽进河底而大发感慨,为了钱送命不值,从而表演自己的睿智。

  旺财的负重已经很多了,脖子上都挂着几串竹笋,云烨只好解下一条毯子,把金子包起来,绑在自己身上,路还远,没钱可不行,至于官府,云烨还不想惊动,早就想逃避这个残酷的现实,现在正是机会。不管会不会遇到危险,他决定不理会,他要给自己的心放一个长假,不管是家里,还是国家,这时候离自己太远。

  单纯的为自己活,单纯的为生命奔波,就想睡在林子里。就愿意吃糠咽菜,这是我的生活,我自己做主。

  窦燕山的死给了云烨很大的打击,探戈的死让云烨再也高兴不起来,与其说这次是被窦燕山绑架,不如说这是一次艰苦的自我放逐,越是接近事物的本源,就越痛苦,羡慕窦燕山有理想,羡慕探戈可以自主死亡。羡慕曲卓可以大展才华,羡慕。羡慕世界上的其他人,自己嫁接的生命,让自己能够从一开始就知道结果,这对于云烨来说已经是一种痛苦,站在上帝的位置上矫正他人的失误,并不愉快。

  金子很重,锋利的尖角顶着他的肩背。痛楚心扉,没有调整金子的位置,这样的剧痛可以让云烨继续保持清醒。不至于陷入到各种幻想当中。

  痛苦来自生活,来自大脑,来自于自己想得太多。现在起就做一个纯粹的人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窦燕山坚持了这么久,还不是和一只鳄鱼同归于尽,不管了,自己开心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既然上天给了生命,那就尽情的享受。

  微雨里穿行,横刀不停地斩落挡路的藤蔓,无视树枝上缠绕的蛇,也无视那朵正在吞噬兔子的巨大花朵。这是一段自己找死的旅程,云烨无惧无畏……

  眼前豁然开朗,脚下是一大片香蕉林,很多动物都在吃香蕉,尤其是一群大象,忽闪着巨大的耳朵。挺着长牙,长的鼻子不停把香蕉树拔起来,抛到身后。立刻就有一些小象嘟嘟的叫着从香蕉树上用鼻子摘下一大串,一大串的香蕉,不管绿的黄的,统统塞嘴里。

  猴子在吃,山羊在吃,熊猫在吃,野猪在吃,于是云烨也决定去吃,这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所有的动物都跟在大象的后面吃东西。

  旺财咬了一支绿香蕉,云烨一把就夺过来,吃了这东西,嘴涩的还能吃别的?给它嘴里塞了一根扒好皮的熟香蕉,一人一马吃的正愉快的时候,眼前一黑,一头巨大的,少了半边牙的公象站在云烨面前,眼睛里闪着寒光,长长的鼻子不停地在云烨头顶晃悠,左右看看,云烨才发现自己离小象太近了。

  赶紧把手里一大串黄澄澄的香蕉递了上去,只希望它能放自己一马,公象也许以为云烨和那边的山羊一样没什么危险,鼻子灵活的从云烨手里卷走了香蕉,认同了他的存在。

  旺财还跑过去在公象的腿上蹭两下,讨好公象,这时候动物们或许更有共同语言,一大团大象粪便掉在地上,还是热的,旺财毫不犹豫就踩两蹄子。

  公象这才甩着短小的尾巴离开,难道说这是一种认同的方式?旺财为什么会知道,西北荒原上的马,不可能见过大象。

  这还真的是一种仪式,踩大象粪便的不只有旺财,那些猴子还往身上涂一些,野猪吭哧吭哧的跑过来打个滚才罢休。

  不干,打死都不干,云烨强烈拒绝了这种做法,老子是人,是万物之灵长,打死不干这种丢人的事情。好在旺财的味道很浓郁,有它作掩护就好。

  云烨想在这里找到人工的痕迹,很可惜,这里杂草丛生,是一片野生的香蕉林,做梦都想不到香蕉里面居然有籽,黑黑的很硬,吃下去一定消化不了,平生第一回吃香蕉留核,这是一个怎样该死的世道。

  大象是天然的开路机,巨大的身躯让它无视所有的危险,一寸厚的皮肤不在乎任何毒蛇的叮咬,见路,开路,见树拔树。强悍无比。

  在亚洲看到犀牛,让云烨的脑子都不够用了,再三确认,的确是一头犀牛,这东西生存年代久,进化的方向是厚皮,不是脑子,一根筋,无所畏惧,挡在路中间,刨着蹄子,就向最前面的公象冲了过来。

  大象很灵活,鼻子卷住犀牛的脖子,长长的独牙就刺进了犀牛的肚子,把犀牛挂在牙上掂两下,犀牛就只剩下喘气的份了。

  没有精彩的大战三十回合这种事情,一瞬间见生死,可怜的犀牛心脏都被捅穿了,踢腾着四蹄,很后悔的惨叫着,反应慢一拍的家伙啊,让人无话可说。

  趁着犀牛的尸体还软和,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犀牛角挖下来,一大一小,都不放过,长安市上的犀牛角粉末都是论撮卖的,天价!

  吃饱了就要喝水,大象的生活就这样子,如果到了天黑还到不了河边,今夜就只能夜宿在丛林里,旺财背上的一捆香蕉树叶子但愿能够挡得住蚊虫的袭击。

  沿着象路下了山,平坦又安全,大象到处,虎豹辟易,蛇虫遁形,这座大山里,大象才是真正的主宰。

  很遗憾,没有其它脑子缺根筋的犀牛,没有了意外收入,云烨的对前面那条必定存在的河流,就少了很多期待。

  现在的路程对云烨来说,像观光客,多过像逃命的人。

  河如玉带,蜿蜒曲折,大象进到河水里欢快的洗澡,母象用鼻子吸了水,喷在小象的身上,小象软塌塌的鼻子吸了水,到处胡喷,不小心喷到那只一颗牙的公象身上,公象嘟嘟的喊一嗓子,小象立刻就钻进妈妈的肚皮下面,再不出来。

  告别了大象群,云烨带着旺财沿着河水往下游走,河水的流向大多是向东,当然也有向北的变态河流存在。

  河水很浅,堪堪没过膝盖,这让云烨想起了东羊河,这么美丽的地方会没有人?巴国哪里去了,夜郎国哪里去了?按照历史记录,它们就该在这里才是。

  转过竹林,越过小溪,在油菜花最烂漫的深处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鸡在草丛里啄草籽,山里人最常见的黄狗,也不见踪影。

  柴扉随意的敞开着,院子里还有晾晒的衣服都没收,衣服都是蓝色,带着一些放射状的浅色条纹,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这是扎染?

  村子外面有咚咚的皮鼓声,在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一蓬火焰就腾空而起,代替太阳燃烧,谁会在那么高的地方点火?

  带着旺财小心翼翼的走近,才发现人都在谷场上,蓝色的衣服上镶着美丽的花边,头上缠着厚厚的一层麻布,坐在最中间的老人头上缠的尤其厚,看直径足足有半米,也不知道他的脑袋是如何承受的。

  “尊敬的客人,你远道而来,请把你从远方带来的祝福,送给这里的每一个人把,”老者见到云烨出现,从人群里走出来,摊开双手,笑着向云烨打招呼,说的居然是流利的汉话,还带着一点蹩脚的长安口音。

  三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在野人山能遇到一个懂的汉话的人是云烨的福气。双手抱拳,云烨随着老人的话语说:“我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无意中看到您燃起的篝火,是温暖和光明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尊敬的长者,我多么希望可以在这里歇歇脚,希望您看在上天的份上允许我留宿一夜。”

  “大山是所有人的大山,我们不过是先来者,为您倒一碗热水,准备一点食物,也是我们的荣耀。”

  老头子越说越来劲,估计是从来没有机会在族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博学,现在见到一个汉人,立刻就用诗一般的雅音准备和云烨畅谈。

  只需要看看他那些一头雾水的族人就知道,他们没听懂,根本就不知道云烨和老头说的是什么。

  和其他蛮族一样,总是最聪明的人才能成为首领,最勇敢的人成为族人的保护神,至于又聪明又勇敢的人,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自己能不能统一自己脚下的土地。(未完待续)

TOP

0
  第十九节我是奥德赛?





  一直以为,语言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现在才发现笑容才是最好的交流,你无须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不必去管那个小孩子好奇的揪着你的头发看,只要带着笑容,就会有香喷喷的饭团,粘糕,有大眼睛的姑娘给你一个甜甜的果子,然后跑开,立马就有半大的小后生冲你呲牙咧嘴,有些熏熏然,拍着牛犊子一样壮的少年肩膀胡言乱语,

  没问题,你寨子里的姐姐是你的,妹妹也是你的,如果你喜欢,那些准备带我回她家去住的寡妇也是你的,哥只想多喝两杯。

  黑黑的罐子里不知道是什么酒,酸酸的,甜甜的后劲还不小,就是一群人围着一个罐子用芦苇吸着喝不太卫生。

  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谁去管明天的事,做了好几年的骗子,还不允许我放纵一回,做点真事?

  篝火映红了脸庞,巨大的月亮也出来了,老人笑得和蔼,不时地拍拍云烨的肩膀,夸一声正在抢酒喝的旺财一声“好马”。

  姑娘们围成圈子,踏着蟒皮鼓鼓点跳舞,很简单,跺脚,迈步,摇脑袋,小伙子打着旋子在周围相和,宽大的裤腿灌满了风,像两个很粗大的罗卜,云烨就把他叫萝卜舞,汉人男子扭腰甩袖子的舞蹈现在一比比简直就不堪入目,那就不是男人跳的舞。

  哟哟两声之后,姑娘们解开头发,疯狂的上下甩头,长长的头发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海浪,小伙子旋转的更加起劲,高高的跃起,在空中做各种动作,娴熟而优美。

  老头子捋着胡子指着月亮对云烨说:“小郎君,为什么低着你的头?为什么锁着你的眉?多美的月亮啊,拜月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跳舞?那里有美丽的姑娘。”

  其他的老人也在催促,几个壮小伙子一提就把云烨提走了,一群人围着他蹦蹦跳跳,不得不说,他们的舞蹈原始而美丽,云烨努力的打着旋子,没有人家高,也没有人家优美,看起来不像雄鹰,更像一只被抛飞的蛤蟆。

  都在笑,小伙子笑的从半空里掉下来,姑娘们笑的弯下了腰,老人捶着地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云烨也在笑,不顾一切的打着旋子,当最后一丝力气耗尽,依然趴在地上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好心的姑娘们把他扶起来,指着依然大笑的小伙子们大声指责,还把云烨的头发解开,让他和自己一起跳摇头舞。

  头发一般的长,甩起来很带劲,左手拉着一个姑娘,右手拉着一个姑娘,后面还有小气的小伙子们不时地挤一下,撞一下,跌跌撞撞的跳舞自然不会好看,却很痛快。

  鼓停则舞止,瘫倒的不止云烨,许多的姑娘也瘫坐在地上,小伙子热汗淋漓,有胆大的抱起姑娘就跑了……

  老人们把云烨拖回座位,酒坛子立刻就递了过来,大口的吸着酒浆,酒浆如同涓涓细流,心肺间一片润泽。

  **是不会断的,气才喘匀,歌声又起,有山的地方歌声总是辽远宽宏的,西北的信天游,这里的转山歌,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嗓子就唱不出来山的韵味,黄土的厚重。

  都说圆月的时候人总是会发*,就和狼喜欢啸月是一个道理,姑娘的声音如黄鹂婉转,犹如百鹊齐鸣,清脆而婉转,小伙子的歌声雄浑而高亢。歌声相和,犹如黄鹂与大鹏齐飞,高傲的大鹏扶摇直上,温顺的黄鹂居然也能相随相伴。

  头昏眼花之际,就到了云烨唱歌,转山歌,从字义上就知道是要大家转着唱歌,一个不能少,想推出去,继续装傻,却发现唯一能推的对象旺财,已经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耍酒疯,没退路了,比窦燕山遇到鳄鱼强不到那里去。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低沉哀伤的歌声响起,谷场顿时安静下来,他们从来没有悲伤地歌曲,只有爱情和甜蜜。

  云烨的思绪又飞回了那个繁华的时代,岁月的变迁,时光的逆转,让他不得不重新做一回人,重新从零开始,自己追求的理想处处碰壁,自己与整个大唐格格不入,不论自己如何努力,强大的世俗力量总是让自己回到起点,愤怒油然而生,自然也会带进自己的歌声里。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一句云烨连续唱了四五遍,直到哽咽不成声为止。

  善良的人总是多情的,小伙子沉默了下来,姑娘们泣不成声,老人围着云烨低声安慰他,没有人责怪他搞坏了拜月会,没有人因为他是一个陌生人而对他有一丝的排挤。

  一个黑黑的少年上来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的话,老头子笑呵呵的说:‘蒙鲁说了,你很可怜,你可以追求蒙娜,只是你要高兴起来,哭泣的汉子追求不到蒙娜的,把握机会哟,蒙娜可是寨子里最美的姑娘。“

  “尊敬的长老,请你告诉蒙鲁,蒙娜那样美丽的女孩子,只有他这样的勇士才能保护好,我是一个懦夫,没资格去追求美丽的姑娘。“看着惴惴不安,向那个头上首饰最多的姑娘陪着笑脸,云烨不这么说,还说什么。

  听到长老的翻译,小伙子明显松了一口气,怪了,小伙子没事,姑娘却冲上来在云烨的胫骨上重重的踹了一脚,很疼,自从被窦燕山绑架到南诏,他的耐疼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想哭,想大喊,该死的姑娘你木头底子的鞋子,踹在干骨头上,谁受得了,她一定经常用这招,小伙子满脸都是同情之色,还有些害怕,手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胫骨,看来没少挨。

  没事,小姑娘的一脚而已,大爷忍得住!脸上布满了最和煦的笑容,只是眼角有点抽,姑娘大怒,从来没有人能在她的脚下全身而退,见云烨好像没感觉,山里的姑娘从来都是不信邪的,所以又踹了一脚……

  双腿残废的云烨被老人们迅速的抬了回来,安慰性的把酒罐子塞给他,抱起来猛喝,芦苇管子太细不得劲,挨了第二脚,就轰然倒地,钻心的疼,这样的姑娘王八蛋才会喜欢,满腹怨念的云烨唯有高歌:何以止疼,唯有杜康!

  止疼药喝多了就和旺财一个模样,高处的火堆熄灭了,地上的火堆也熄灭了,小伙子全部抱着姑娘跑了,几个老家伙,还有几个中老年妇女摇摇头,用两个担架,把云烨,还有旺财抬回了寨子……

  早晨一睁眼,双腿依然传来钻心的疼痛,拉起裤管一看,两处泛着黑色的淤青,这姑娘下脚太重了,昨天不就是谦让了一下么,难道说,昨晚要是勇往直前的把她抱在怀中,然后去草堆后面一趟才能免去这两脚之灾?

  顾不上许多,找点草药好好治治才是王道,虽然不是重伤,可是很疼!

  一瘸一拐的走下竹楼,旺财躺在草堆里依然睡得香甜,厚厚的嘴皮不停地翻着,似乎还在回味酒的味道。

  拍了旺财一把,一匹马懒成这个样子也算是奇葩了,它艰难的抬起头半眯着眼睛看看云烨,嘴里秃噜一声,又一头倒了下去,还把耳朵塞进干草堆里。

  指望不上了,只好自己去找些草药,没出寨子,就看到长老背着竹篓拎着一把锄头从外面走进来,看到云烨哈哈的笑着说:“远方的客人,你昨夜睡的可好?蒙娜踢人可是受她母亲的遗传,我当年就没少挨踢,哈哈,幸亏我们这里有药材,要不然会疼好几天。“说着话从背篓里拿出一株植物,连带着根须,每株长三个叶柄, 每个叶柄生了七个叶片,这不是三七,还能是什么?最少长了十年。

  药草里的金不换,补气人参第一,补血三七第一,云南白药里的主药,有了它,白药重现于世,就不遥远了。

  “老人家,这是一种极好的药材,治疗跌打损伤有奇效,只要这里有这种药材,寨子里的日子就会好很多。“

  长老叹息着摇摇头说:“好日子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我们光有祝福是不够的,我们原来的王,在长安病死了,光明之王把女儿嫁给了他,还有了一位可爱的王子,可是这位公主殿下就不管事情,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贪婪的冯家管理,原来我们每个月都会有拜月会,现在只有半年才能举行一次,粮食,他们总是要粮食,这次粮食才下来,就被他们拿走了一大半,寨子里就要饿肚子了,大家一起说在挨饿之前,再快乐一次,这才有了这次的拜月会。

  听说冯家的人正在向公主求亲,要做小王子的父亲,他家的三个儿子抢着向公主献媚,想要做我们的王。“

  “听说公主手下不是有很多的强大战士么?怎么会容许他们放肆?”

  “公主的手下坐着大船去了大海,只剩下两百名武士,所以不敢动。”

  “你们喜欢公主么?”

  “喜欢,那些强大的武士在这片土地上烧杀抢掠,是仁慈的公主制止了他们,把他们打发去了大海,这里才有安宁的日子可以过。”

  “长老,我说你们马上就会有好日子过,你信是不信?”。

TOP

0
  第二十节探路

  回到竹楼,长老捣碎了三七的根茎,包在云烨的双腿上,虽然笑意盈盈,眼底深处却有浓浓的担忧之意,欢快的日子过去了,剩下的就要考虑如何度过这段漫长的饥饿时光,僚人总是先享受,而后接受苦难,寨子里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是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他们总是认为长老会用智慧处理好一切事物。

  可惜这回长老面对的不是愚蠢而又遵循古老规矩的图王,以前还可以通过蒙骗等手段让土王免去自己寨子的贡献,毕竟土王从来都只娶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绵延了好多年,到了这一代土王,长老总是能够轻易地应付土王,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

  土王或许是一只愚蠢的土狗,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无谓的狂吠,可是冯家不同,冼夫人的威名传扬天下,冯盎勇力天下无双,一箭定昂山的名头,岭南之地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他的儿子虽然多,却没有废物,如果再想通过小聪明解决问题,就没有那个可能了,仓库里的粮食不多了,谁能想到才丰收,就要饿肚子?

  长老的手艺很好,两片大树叶绑在云烨的胫骨上像是两只绿色的护腿,美观而舒适。僚人从大自然里学到了如何创造美丽,并且把它们变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没有文字,却有美轮美奂的图案,这些图案无处不在,衣服上,头饰上,装水的陶缸上,盛饭的木碗上,神灵的脸谱上都有那些图案。

  就像语言不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笑脸才是,图案就是他们的笑脸,随便拉出一个孩子,都会告诉你每一个图案的含义。

  长老背着云烨送给寨子的礼物去了邕州,安排完寨子事务就匆匆走了,一刻都等不及,带回来粮食才重要。邕州是去年大唐皇帝才命名的,以前大家都叫晋兴,带去的还有一块小小的玉牌,上面刻了字,长老并不认识,他的汉语还是当年去给隋朝进贡时跟着老土王在大兴鸿胪寺学的,土王学不会,作为领地里最聪明的长老,就没有问题,一年时间就学会了这种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可惜不识字,也不会写,如果他识字,就会看到玉佩上刻着云氏之主四个字。

  公主的行宫就在三百里之外,云烨却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准备先看看,看看现实和自己想象的有多远,刘进宝就在公主府里看护自己的儿子,找他来问问不就一切都清楚了?如果李安澜被权力迷昏了头,认为依靠冯家就可以自立,那么云烨会立刻带着自己的儿子,赶回长安,云家所有的人也会撤离这片土地,岭南之地就随她去折腾,就当是为自己生儿子的报酬。

  如果还有其他原因,云烨觉得做一回奥德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冯家,欺人太甚!以前云烨觉得手上沾血是一件很糟糕的事,自从被窦燕山熏陶过后,他不再认为杀个人有什么不对,现在的国情就是一个鼓励杀人的时代。

  牛头金对官府一定会起作用的,不过,在寨子里没效果,云烨原来准备炫耀一下看看长老惊讶,羡慕的表情,结果却换回来的是一句淡淡的“哦“字。

  他认可的财富和云烨有些差别,冷冰冰的金子在牛羊,粮食,甚至外面跑来跑去的孩子这些天然财富面前,黯然失色,如果不是在长安待过一段时间,他是不会认同这东西也是财富的,祖先以及神灵的教诲里,这东西从来不是财富,雪亮的白银还能用来做姑娘们的头饰,这种黄泥一样软的东西实在是没有多少用处。不过把它献给公主,能换来足够全寨子吃的粮食,对这一点,还是很心动。

  蒙鲁带着自己的新兄弟云烨去松树林子里找食物,在烤着吃了足足两斤松露后,蒙鲁,蒙娜他们同情的看着云烨,这个远方来的客人实在是太可怜了,这个有怪味,只有猪才喜欢吃的黑蛋蛋,就让他吃的流眼泪,为了安慰客人,他们找来了更多的松露……

  香蕉林子他们居然没去过,云烨简直无话可说,那里有海一样多的香蕉,难道不是食物么?

  云烨不想做一个吃闲饭的,就趴在地上画了很多的香蕉,然后指指自己来时经过的那座山。

  谁料想,蒙鲁神色紧张,拖起云烨就要离开,在云烨不停地比划下,他也趴在地上画了一些图画,从图画里云烨知道,那座山里有一个魔王,喜欢没事用长矛扎人,一扎肚子上就一个大洞,那个大洞被画得很写实,很凄惨,只是魔神为什么很像犀牛?

  没说的,那个猎手遇到了少了一根筋的犀牛,被犀牛的大角顶死了,然后踏了一脚。现在犀牛被大象干掉了,只要不激怒那头大象,砍些香蕉回来没问题吧。

  女人就是祸害,蒙娜就是,见云烨嘲笑她,立刻就抓着蒙鲁,鼓动他一起去黑魔王那里找吃的,还对其他的年轻人演讲了一通,听不懂说的是什么,但是很有激情。

  蒙鲁是一个为大家安全着想的好的领头人,可是权利立刻就被蒙娜篡夺了,一副想要劝,又担心害怕的表情让云烨乐不可支,最后蒙鲁在被蒙娜重重的踢了一脚之后,还是屈服了。

  不过在出发前,蒙鲁板着脸说了一句话,就连娇纵的蒙娜也乖乖地答应,所以一副视死如归样子的蒙鲁拿着自己的桑木弓,腰里别着柴刀走在最前面。

  人群里云烨是最轻松的,背上的竹篓里全是松露,一点都不重,汉家的宽袍衣袖本就是为了表现风度才弄成那样子的,书院的青衫又是被无数追求风度的纨绔们改良过的,这时候站在一大堆穿着短衣短衫,头上缠着麻布的僚人汉子群里,想不出众都难,更何况无数的大风大浪生死喋血,让他学会了从容,多年的高官显贵生涯给了他自信,再加上长孙的辛苦教导,一动一静之间极有风度。

  姑娘们的眼睛似乎要冒出火来,不止一个凑到云烨身边唧唧呱呱的说着话,有胆大的还摸摸云烨的脸,然后就幸福的要晕死过去一样,蒙娜昨晚刚踢完人,不好意思往跟前凑,但是看得出来,他很想摸摸云烨那张白皙的脸。“

  不知道姑娘们到底用的什么香料,一个个都香喷喷的,一边走路,一边说笑,虽然互相听不懂,依然说的津津有味,云烨爱死了这种说话方式,再也不用装古人,一路操,靠,之类的话就不断地喷涌而出,自在的几乎以为自己身在云端。

  路过犀牛被大象**的那个地方,云烨指指犀牛的残骨,再指指自己,意思是自己把犀牛**了,刚刚在姑娘堆里接受完崇拜,就被妒忌之火几乎烧穿胸膛的蒙鲁盯上,看样子是要准备和云烨单挑,自己辛辛苦苦的一路放哨,居然比不过一个汉家子的几句听不懂的胡话,要是这个家伙学会了僚话,寨子里的姑娘还有老子的份么?打死他都不相信一个打几个旋子就累得半死的家伙,能把黑魔王干掉,可是黑魔王的头骨就摆在地上,看样子还真的是才被杀掉的,这样的英雄不比较一下怎么行。

  云烨伸出手去准备和蒙鲁解释一下,手上就多了七八条兽牙项链,想要和云烨比划一下的不止蒙鲁一个,伸出手就表示同意接受挑战,欣喜若狂的僚家汉子立刻就把信物送上,由于云烨是杀死黑魔王的英雄,为了尊敬英雄,他们准备一起上,既然云烨在收了一条项链后没有收回手,就说明英雄有着强烈的自信可以一个人打十个。

  这下子连蒙娜眼睛里都射出浓浓的爱慕之意,僚家最敬重的就是一个打十个的好汉,如果**一头野猪,就是勇士,**一头老虎或者熊罴,简直就是寨子里的宝贝,如今有一个**黑魔王的家伙,还接受很多人的挑战,这是大大的勇士。如果有美丽的姑娘用爱情把他留在寨子里,绝对是寨子最大的功臣。

  一无所知的云烨咧着大嘴在笑,非常的豪迈,似乎刚才不是在接受挑战,而是在接受礼物,爽快的把那些各种动物的牙齿收回怀里,才指指他们身后的那片巨大的香蕉林。

  蒙鲁的柴刀掉在地上,弓箭也扔掉,发一声喊,就率先冲进香蕉林,远处那十几头大象依然在慢条斯理的啃香蕉,对远处几个渺小的人类不屑一顾,毕竟香蕉林太大了,足够自己吃的。

  蒙娜跪在地上,捂着脸哭,姑娘们都是如此,只有小伙子们冲进香蕉林二话不说就开始采摘,一边摘一边往嘴里送。

  姑娘们也很快就清醒了,好像一个乞丐发现了一座金山,从云烨身边呼啸而过,刚刚还脸泛桃花,西子捧心状的她们,见到香蕉立刻就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什么英雄。

  英雄没有填饱肚子重要,长老说了,从今天起,寨子里的粮食不够吃了,为了能够支撑到下一季粮食下来,每个人必须限量,只能早上给三把,晚上给四把。话音才落少年们就不干了,这不够吃啊,会饿肚子的,经过蒙娜艰苦卓绝的斗争之后,长老无奈的答应,少年们很重要,必须区优待早上给四把,晚上给三把,这才安抚下了这些毛躁的少年。想到长老无奈的表情,蒙娜就一阵阵的骄傲,自己是年轻人里最聪明的。

TOP

0
  第二十一节美丽的插曲


  云烨听到长老给叙述自己是如何摆平这些少年的时候,差点笑的抽过去,认为他们就是一群大脑简单不谙世事的家伙,后来他才发现,不谙世事和愚蠢是两个概念,为了能一次xìng的搬走最多的香蕉,云烨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一会的时间里就造出了水陆两用车。

  只要是干活就没有轻松地,如果有人说工作轻松愉快,那也是单纯的指jīng神得到了极大的愉悦,而不是**,哪怕你再愉快**也会告诉你该休息了。

  比如云烨的身体就告诉他,需要休息,可是其他人都在劳作,蒙娜的汗水从脑后流进了后背,蓝sè的衣服已经湿透了,还是一趟趟的从香蕉林里往外运香蕉,每一串香蕉都非常的沉重,一米长的串子,顶上还开着花,蒙娜不让去掉,说是回去和肉煮在一起很好吃。

  竹子绑成的滑车非常的沉重,后面堆满了香蕉,一辆车上就足足有好几百斤,姑娘们的滑车稍微小些,男子的滑车远比后世的架子车大。

  蒙鲁的车子尤其大,看着他拉车,那简直就是力与美的结合,结实的肌肉,粗壮的大腿,坚贞不屈的面容,缓慢而坚定地步伐都说明这个才长成的汉子,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不时地回头鼓励一下身后的蒙娜,他没有办法帮蒙娜,只能在jīng神上鼓励她。

  蒙娜鼓鼓的胸膛被藤条勒的现出原形,宽大的衣服遮掩住了美好的身躯,这丫头原来很有料。

  或许是天生的倔强xìng格,她也把自己的滑车堆得满满的,这种依靠底下两根竹竿滑行的车子,需要克服的摩擦力很大,如果李泰在这里一定会摇头说一声“垃圾”可是在丛林里没有比它更好的车子了。

  美女干活也不会好看到哪去,尤其是拉车的时候,呲牙咧嘴的面目狰狞,云烨看到她脖子上如同蚯蚓一样的血管,也看到她不停发抖的腿,她应该很累了,去一声不吭的往前行。

  藤条勒进肩膀,被汗水一蛰,火辣辣的疼,这是云烨的感受,想必其他人的感受也是一样的。

  本来多找些人就是了,可是这些白痴为了给自己的族人一个巨大的惊喜,也为了显摆自己是如何的能干,硬是不同意去找人,害得云烨也得混在人群里拉车。

  大象走的路崎岖不平,尤其是这些家伙会边吃边拉,道路上到处是粪便,一堆堆的很壮观。蒙鲁总是用竹枝把粪便扫到一边,才允许车队继续通行,这让大家的速度又慢了好多。

  旺财总是在云烨最凄惨的时候出现,作为兄弟它是合格的,这两天有酒喝,立刻就jīng神百倍,睡了一觉起来后发现云烨不见了,就一路闻着云烨的味道找到这里来。骄傲的拖着云烨的滑车一下子就超越了蒙娜,当然,有了宝马,自然不会少了美女,云烨把蒙娜的车子也挂在自己的车后。

  蒙鲁在jīng神上鼓励了半天也比不上一位富家公子一个小小的举动,没了沉重的负担,蒙娜欢喜的在云烨脸上亲了一下,刺激的蒙鲁发疯般的往前面拉车。

  云烨笑笑,摸了一下脸,把藤条挂在一个最瘦弱的姑娘车子上,帮着她一起拉,蒙娜也去帮别人拉车。

  轻松了许多,拉车这种事需要一口气拉到目的地,如果半途休息,会更加的疲惫,那口气一泄,再鼓起来,就很难了。

  终于到了河边,强壮如蒙鲁都把头浸在河水里纳凉,运动过后,不宜立刻用凉水来浇脑袋,否则会弄出病来。

  云烨阻止了其他人这样做,等休息一下面温降下去再去喝点水,来自后世养成的强大习惯,他从来不喝生水。

  拿柴刀砍了一截竹子,点着火,烧了一些开水,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慢条斯理的喝水。

  蒙娜看看衣衫不整坐在地上一言不发的蒙鲁,又回头看看优雅的喝着水的云烨,心有些乱,还有些迷茫。

  在水里拖滑车就太轻松了,只要扶住不让它侧翻就好,缓缓地河水会把香蕉送到寨子门口。

  蒙娜在离寨子还有好远的时候,就尖利的嗥了一嗓子,几位在河边洗衣服的女人,惊讶地站起来看,发现了小小的船队,扭头就往寨子里跑。

  寨子里所有的人都出来迎接满载而归的少年们,扑通扑通的跳下河,从少年们的手里接过车子,欢笑着在这个肩膀上捶捶,在那个身上摸摸,几个老人站在河岸上微笑,小孩子已经爬在车子上吃香蕉,有些妇人还撩起衣角擦眼泪。

  云烨坦然的接受那些人的祝贺,捶肩膀,还是拥抱,甚至是抚摸都来者不拒,他忽然发现,自己来到大唐,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把一车子香蕉弄回寨子里,金銮殿上封侯的感觉也没有现在好。

  旺财骄傲的仰起脖子,那些孩子开始给它挠肚皮,这是它最享受的一刻。

  蒙鲁在黯然**,那怕全寨子人都在欢笑,他却在伤感,蒙娜真的喜欢上了那个汉家郎,如果那人是个骗子,蒙鲁一定会扑上去拼命,可是这个人是一个很好的人,还给寨子找到了吃不完的香蕉,有了那片林子,寨子再也不会挨饿了,而且是世世代代不再挨饿,蒙鲁从小就知道有恩必报,何况是这样的大恩,再说了,他哪一样都比自己强的太多,听长老说还会写字,这是了不得的本领,长老都不会写,他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更加聪明的长老的。

  爱极了蒙娜的蒙鲁,这就准备回家拿点行李,准备在天黑以后一个人悄悄地溜掉,失败者留在寨子里会被笑话死的。

  云烨一直在看蒙鲁,人jīng一样的他岂会看不出蒙鲁的少年情怀?尽管心里已经笑得快抽了,依然微笑着和所有人打完招呼在追上了蒙鲁。

  发现蒙鲁不对劲的不止云烨,还有蒙娜,她远远地跟着他们两个人,非常担心他们会打起来,蒙鲁发起疯来,谁都拦不住。

  蒙鲁正在屋子里收拾自己不多的几件衣服,打好包裹,准备再好好地看看自己的家就离开,却发现云烨推门进来,笑着冲他打个招呼,就熟练的从他的竹床底下拽出一罐子酒,又从门后面拿出两个苇管子,像是在自己家一样随意。

  蒙鲁更加的哀伤,他才想起来,现在云烨住在他家,也好,他总是需要一座竹楼来娶蒙娜,现在的泪斑竹不好找了,自己在山里钻了半年才收集到足够的竹子,反正自己不需要了,一起送给他好了。

  云烨拍拍蒙鲁宽阔的后背,示意他随自己过来,脚搭在平台上,酒搁在两人中间,很奇怪,中间还有一块石板。

  云烨喝了一口酒,把酒罐推给蒙鲁,自己用一块碳条很认真的画了一幅女子的画像,外表看起来像辛月,可是手法不好,怎么也画不出辛月的美丽样子。

  心境平和下来,手法就熟练了好多,辛月的眉眼逐渐变得清晰,家的感觉也变得浓厚,云烨很想拔腿就回长安,躲在玉山再也不出来,种地都是个最好的选择。

  蒙鲁看着石板上那个美丽的女子画像,再看看云烨一脸的温柔,好像明白了云烨想要说什么,心咚咚的跳起来。

  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打开结,取出一缕头发,给蒙鲁看看,又装回去,放在心口的位置,拍拍,指指在另一座主楼后面鬼鬼祟祟的蒙娜,又指指蒙鲁,把两根手指并起来,冲着蒙鲁大笑。

  再傻的人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蒙鲁抱着云烨,拍着他的后背也大笑起来,只有偷看的蒙娜一头的雾水。

  男人间有好多莫名其妙的高兴事,蒙鲁把石板抱起来放在云烨的床头,又从地上抱了一块更大的石板上来,拿着碳条在上面画,虽然只有简单的线条,表达的意思却很清楚,那是他和蒙娜小的时候……

  蒙娜对男人更加的迷惑,两个本来应该打起来的男人居然坐在一起喝酒,还经常哈哈大笑,互相拍着后背很高兴的样子,他们就听不懂对方说些什么,只有蒙娜两个字能听清楚,难道说他们在讨论如何追求自己?可是他们是两个人啊。

  如果天神把汉家子和蒙鲁糅合在一起那该多好啊,蒙娜眼sè迷离的胡思乱想。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就是寨子里男人大出动的时候,从山里运回来香蕉无数,整个寨子都弥漫着浓郁的的甜香,竹帘上晒满了香蕉干,一眼望去,一片白sè,现在白sè还不停的向寨子外面蔓延。

  刘进宝见到云烨的时候,他正拿着小刀在切香蕉,旁边有两个孩子在身后帮忙,把云烨切好的香蕉片摆在竹帘上,摆满之后就拿出去晾晒,地上已经堆了好大一堆香蕉皮。云烨切的很用心,每一片厚薄都差不多,手法熟练,动作优美。

  刚要开口问安,迎接他的却是云烨冰冷的目光,心头一颤,跪在地上,一句话也不敢说。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5-2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