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失去资格]留一篇失去资格的文字,我觉得很丢人

0
评分:0
评委:llq520

霸王鹰已经证明作品为楼主所有,在此我特向满怀委屈的楼主道个歉,并提醒你下次发贴务必注意这些东西,发帖时要说明一切,不要再事后埋怨~不过,你的作品属于非首发,按规则不能再予以评估~请看版规:所有参与征文的文章必须为原创并且首发,发现非原创帖一律扣两威望两贡献删帖,发现非首发一律扣一威望一贡献然后删帖。

[ 本帖最后由 llq520 于 2008-2-26 17:07 编辑 ]

TOP

0
但是楼主发的是非首发作品,就算不扣分,那么按规矩也不能再参评了~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6-29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