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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JG看到的关于买春的经验和法律谈,必看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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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JG看到的关于买春的经验和法律谈,必看贴!

一点经验和法律规定(同ID同发——作者方便蛋)
前言:

心里想写这篇文章已经很久了,但是苦于自己的水平有限,又有大量的相关资料要查询,所以迟迟没有动笔,近日正好比较清闲,所以出来啰嗦几句,分享一下相互心得。

能看到这篇文章的估计大部分都是LY,大家都是风里来雨里去,挣些银子图个欢愉。可惜天不遂人不愿,改革开放早已多年,世风亦早已开放,只是道学先生那些虚情假意的道德标准作祟,害得LY们每次去出去都会提心吊胆,担心不已,不得安宁。

在很多坛子上大家都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关于经验的文章,有些是关于怎么避免被骗的,有些事关于怎么防止JCSS的,反正是种类繁多不胜枚举,XL今日就想借诸位先辈之威,再加上自己的一些劳动,为大家总结一下各种状况和经验,但是XL才疏学浅,如果疏漏之处还望诸位大大不吝赐教。

正文:
第一章:基础篇1.
想出去Happy是不少LY的心愿,但是俗话说的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充分的准备工作从来都是必不可少的,好的准备工作可以使你活动的更放心,更开心,更经济,更实惠。

1,
炮机和专用炮号
这其实是老生常谈了,一般但凡有点经验的LY都会有一个专用的炮机和炮号。炮机在手可以说是方便娱乐生活两不误。关于炮机的选择,个人感觉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电池一定要能很方便的扣出来,这一点是重中之重。无论是XJ钓鱼也好,还是JCSS突查也好,扣掉电池有时候就能救你一命。只有扣掉电池JCSS才不能通过手机找到你,否则即使你关机,你把手机的sim卡拿出来,以现在的技术都是可以找到的,一点也没有危言耸听。任何手机都是有芯片,这些芯片都有一些专用的序列号,而一旦你的手机入网之后,这些序列号就会留下痕迹,而只要你的手机里还有电池,JCSS就可以追踪到你相迎的位置和使用过的号码。这不是什么美国大片里的高科技情节,而是在奥运之前国家真正采用过的办法,当时有个兄弟在部队里,他们负责的东西比较敏感,当时他们的Boss就明令所有人一旦进入单位必须上交手机,而且电池一律在门禁时扣出,我不知道JCSS是否也有这种技术,但是小心似的万年船,扣个电池又不费您什么劲,该扣就扣吧。有钱的想用Iphone玩的,我劝您还是免了吧。

2,
套套;
我国在之前的规定比较操蛋,随身携带TT就能作为卖淫嫖娼定性侦讯,但是现在好了。从08年3月30号起,北京市,至少是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公安不得以有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证据。为了大家的健康,为了今后的幸福生活,有备无患还是备着点吧。XJ们有些TT质量不错,有些就是糊弄人,纯粹为了省钱,过期的TT都有可能,所以自己备着点,看到不好的就用自己的,既安全又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3,
信息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信息的来源和信息的安全性都有很大的变数,所以XL也只能说是谈谈自己的看法,很难有什么绝对安全的保障。
首先的是来源是否可靠,像论坛或者一些有保证的炮友介绍的信息都相对安全,相对而言qq,聊天室等一类信息风险就比较大,街上或者小区里赛小条的就更不太安全。有骗子的安全隐患,更有些无良人事专靠发布此类虚假信息生活。自主开发的大大们一般都会冒着很大的风险,所以我想我们应当对那些自主开发的大大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第二就是对得到的信息进行自己的安全认证,在LY们的技巧不断进步的今天,JCSS们也与时具进了,XJ钓鱼一类的事件屡见不鲜。XL就此也曾冥思苦想,时至今日还是没有一个很好的绝对安全的解决办法。只能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解决办法
1,
电话是一定要打的,短信是不安全的。有些LY有时会突然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不方便,就直接用短信确认,个人认为这是十分不可取。首先短信不一定会是XJ自己写的,有些钓鱼的JCSS也会写,其次短信的记录是可以调取的,取出来的结果虽不能作为决定性的证据,但是至少会对你不利。而电话则不能,他只能证明你打过电话,但是没法说明你们电话里说了什么,除非JCSS钱多了花不完,用监听来整我们,我感觉那是不可能的,JCSS毕竟不是开银行的。而且电话中还可以确认XJ的精神状态,有时运气好了,没准能得到蛛丝马迹免去一场横祸。
2,
不要直接冲入,要曲线前进,不要太准时,要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在房间里蹲点的技术,JCSS已经不是很常用了,因为一是他无法抓住决定性的证据,很容易可以让我们溜走,二是LY们应对次招也越来越娴熟。所以一般JCSS都会在离着不远的地方蹲守,所以就让我们在happy之前一定要进行相应的观察,如常停不动的汽车,车中还有人,又或左顾右盼的站街者等等,都是我们要小心的。说到这里估计大家都觉的有点风声鹤唳了,的确现在JCSS办法层出不穷,比如站街的大爷大妈,有时都是JCSS们的耳目。但是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后面的法律篇我会提到,其实这些都是幌子,JCSS也是人,除了MY之外,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管,除非是专项整治期间,又或是有了确定的消息,否则谁也不会专门在外面一天天的等。所以大家只要本着胆大心细,头脑冷静的原则一般都是可以逃掉这一关的。XL也曾在奥运前夕严打时四处happy,有次曾三顾凤窝而不入最后在警笛的蜂鸣中交货跑路。所以只要大家能做好大头管理小头,让自己的头脑时刻处于冷静,最后一定都能平安的。
4,现金和人数
首先说现金,出去happy是要银子的,但是银子的给法也是有学问的。新狼往往容易忽略这一点,直接将银子交入XJ手中,或者是情调一把,塞入XJ衣服和身体的夹缝里,这是很不可取的,XL也曾经犯过类似的错误。因为如果这时JCSS进来,大家是出问题的,这是证据。为什么请参看后面的法律篇,但是如果你把银子留在柜子或者茶几上,总之就是不直接交到XJ的手中,你发法律上就是安全的。后面我在法律篇中会说明。

再来说人数,大家有时候喜欢去人多的地方,一是选择较多,二是感觉鸡头可能和JC会有联系比较安全。事实上这个认识是错误的,第一选择多,也就是证人多,人心隔肚皮谁也保不齐万一哪一个被JC盯上了,如果你被抓住,即使XJ认了,只要你不认,法律上来讲JC就不能顶你的罪,但是如果有一个证人,你就玩完了,就算你咬死不认,但是有一个证人就会让你所有的努力付诸东流。第二关于鸡头,鸡头和JC认识这几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否则他也不能立在那,但是大家要明白,鸡头对JC而言就是一只会下蛋的鸡,他们手里可能有很多只,如果上面下了命令,JC完全会瞬间把他们交出去,对他们而言鸡会有的,只要他们还是JC,大不了一个月少点酒钱,而且鸡头一般也不会在意这些,大不了换个名字换个地方重头再来,山不转水转。可是对我们就不同了,一旦东窗事发,我们的家庭,事业和社会关系就会立刻面临严峻的考验,无论你是最后安然无恙的出来了,还是被整过出来了,对我们而言都是一个很大的危险。
5,几种出事后的方法和措施
关于出事情我在网上和现实中都曾见过形形色色的例子,有时对LY们的智计百出实在是钦佩不已,像随身携带保险材料,或者推销材料等等。在此我只写下其中的几种情况供大家参考。在写下几种情况之前,我们有一个前提,就是绝对不能认,打死也不能认,大家应该都听过“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句话吧。这就是我们遇事的真实写照,无论JC说什么都不能认,认了你就完了,不认你还有一线生机。无论他说什么,XJ认了也好,有人指正也好,就只认准一个字“扛”。扛不过去算你倒霉,扛过去了你就海阔天空。
1,JCSS电话查询:这是一种很恶心的方法,我至今还没有遇到过,但是听闻有些LY中招,所以也列为一条。其实这也是最轻松的一条,因为如果JC认定了你,他就不会给你电话了,他完全有权利直接去找你了。所以接到电话完全不用慌张,有99%的可能性JC是在忽悠你,只要你保持冷静,随便忽悠忽悠就能过关,无论他说的有多详细,就算他能说出你当天穿的衣服和鞋子,你抽的烟,你都不用担心,因为他肯定是没证据。如果有证据您老就不会在接电话了,而是直接被他们带走传讯了。随便一个借口都可以让你脱困,网友,偶然认识的朋友,手机被别人拿去打了等等都无所谓。但是为什么说他还是很恶心的一个办法呢,因为你的手机要换了,而且如果JC打的时间不对,你还要向很多人解释很多事情,这就是它恶心的地方,危害不是很大,但是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
2,事前中招:这招的危害比前一个大很多,但不是不能解决。因为一切尚未发上,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定罪不定罪的问题。你有一定机率被JC带走,但是因为一切尚未发生,所以你在法律上你不会构成犯罪的,这时借口也是管用的,随便认识的来访等等,都可以脱身。
3,事后中招:这招的杀伤力极大,能否脱困就要看你的准备工作和运气了。主要是因为事后一般都会留下证据,如果证据被JC抓住,那你百口莫辩。而所谓的证据其实只有唯一的一项,用过的TT。所以TT的处理一定要慎重,最好的方法就是厕所冲掉,而且要亲自处理,以防XJ犯懒。再有一个就是时刻准备一个合适的律师,这个律师在这种时刻绝对会给你莫大的帮助,我国刑法规定的嫌疑人的权利与义务里就有一条就是嫌疑人是有权利要求法律援助的,如果JC没有给你这个权利,他就无权对你进行定罪!!只能对你进行例行的侦讯和拘留,一般不会超过48小时,而且只要你一出来,那个JC必死,因为你完全可以告回去,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4,事中中招:这招是最可怕的,基本上是九死一生,即便幸免也绝对是一身骚,成为长时间挥之不去的阴影。这招的法律杀伤力就是铁证如山,你和XJ光着身子在床上。虽然你可以说是一夜情等等借口,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除了夫妻关系之外的所有性关系都是违法的”。别不信,这是95年公安部出的条例,直到至今未变。虽然只有发生金钱交易的性关系可以定义为MYPC,但是其他也都是违法的,可以予以社会舆论和经济上的处罚,说白了就是可以给你公布出去和罚款。大家会想这TNND不是扯淡吗,我和女朋友或者良家Happy难道也会不合法??恭喜你,你答对了,如果纯按照法律界定,您还真是不合法。虽然他无法把你拘留,但是如果公布出去也够您老喝一壶的。大家可能会说现在处女比恐龙还难找,难道大家都有罪??理论上来说是的,一点都没错。大家都是待罪之身,只不过是除了MYPC外,JC是管不着的。但是就如前面所说,这个最大的危害就是公布出去,要知道大家都是有家室的,下有小不敢说,但是上有老是肯定的,再加上LP或者GF的轮番轰炸,不死也得掉层皮。所以我说这招的杀伤力最大,一个是法律上很难翻身(不是无法翻身,是很难),二是被家里知道了之后很恐怖,你的生活肯定会大受影响。

6,论坛和安全
有些LY可能会奇怪我为何会把这个单列出来写,但我想我的文章是发在论坛里的,论坛中的大大们也给过我很多的建议和帮助,我很感谢大大们对我的帮助和对我工作的支持。我想说没有他们和前人的帖子,我是不可能写出这篇文章来的,我在此只想对他们说一声谢谢。
同时我也对论坛里混入的一些人深恶痛绝,他们没有道德,发布虚假信息,欺骗LY,我们称之为“托”。
还有一种应该是比较幼稚,经常会对着XJ大嘴巴说出论坛或者介绍人,这是一个不太明智的选择,第一如果你说出了论坛,对大家都会有危害,现在网上的一些东西已经可以定罪了,这点大家都清楚,第二会给XJ一个欺骗LY的机会,如果她们也知道了论坛。可能会发一下有针对性的文章。所以我在此劝告那些大嘴巴的LY,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大家的安全,少说两句吧。

第二章:法律篇


法律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当你不仔细看他的时候你觉的他神圣无比,不近人情,但是当你真正仔细去研究他的时候,你会发现他有时真是我们的好帮手。
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法律:

关于MYPC的定义有很多很多,多到你都无法相信。下面我们就用其中的一个比较有权威有概况性的定义: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嫖娼行为指的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卖淫妇女与嫖客之间的相互勾引、结识、讲价、支付、发生手淫、口淫、性交以及与此有关的行为都是卖淫嫖娼行为的组成部分,应按卖淫嫖娼查处,处罚轻重可根据情节不同而有所区别。对在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桑拿按摩等服务场所查获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手淫、口淫行为,应按卖淫嫖娼对行为人双方予以处罚。这也是95年公安部出来的条例,至今未变。很空洞和广泛,几乎没什么用处,但是请仔细看第一句“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看好了,这句话就是我们的工具,也是定义的总纲。

下面我们抛开定义,来说说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认定分为4步:客体,客观,主体,主观。
1,
客体: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在客体方面,主要是认定是否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两性关系。在我们国家,除了合法夫妻之间发生的性行为是合法的之外,其他的性行为,都视为非法。对于合法的性行为,我们的法律予以保护。而对于非法的性行为,有些不提倡,违反者,用伦理道德来予以谴责;有些则明文规定要禁止,违反者,要给予法律处罚,如卖淫嫖娼行为即属于查禁之列。
2,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在客观方面,主要是认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勾引、结识、讲价、支付、发生手淫、口淫、性交以及与此有关的行为。“勾引”是指卖淫妇女或者嫖客引诱他人与自己卖淫嫖娼的行为。“结识”是指卖淫妇女与嫖客为了卖淫或者嫖娼而有意识地认识并来往的行为。“讲价”是指卖淫妇女与嫖客就发生性关系的价钱问题进行讨价还价的行为。“支付”是指嫖客为了与卖淫妇女发生性关系而付出金钱财物的行为。“发生手淫”是指卖淫妇女或者嫖客用手触摸对方的生殖器的行为。“发生口淫”是指卖淫妇女或者嫖客用嘴含、吮对方的生殖器的行为。“性交”是指卖淫妇女与嫖客之间的生殖器相接触,进行交媾的行为。“与此有关的行为”,则应该理解为是除了发生手淫、口淫、性交等生殖器接触的性行为以外的行为,包括卖淫妇女与嫖客之间发生的接吻、摸弄、吮吸对方的奶头、身体等发生肉体接触的行为,以及在同一浴缸内泡洗鸳鸯浴等。需要指出的是,在认定上述行为时,首先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实施行为的双方(有的是至少有一方)的身份必须确定无疑是卖淫妇女或者嫖客,即某一方是为了获取金钱财物而与他方发生性行为的,另一方是想通过支付金钱财物来与卖淫人员发生性行为的。只有有证据证明实施行为的双方的身份确定无疑是卖淫妇女或者嫖客,才能把该有关的行为定性为卖淫嫖娼行为,否则不直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3,
对卖淫嫖娼行为的主体方面的认定,就是确定发生性关系的双方行为人是否是不特定的男女。如果双方行为人是不特定的男女,且又具备卖淫嫖娼行为其它要件,则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如果双方行为人是特定的男女,除非有其它情节如以金钱财物为发生性关系的前提条件,否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在实践中如遇到行为的主体难以认定时,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综合查证分析后认定:
其一,看证件或者事实。(是否是夫妻)
其二,看感情因素。(感情??扯淡,给你个装的机会)
其三,看双方认识时间的长短、看对对方身份情况了解掌握的程度。(基本无用,你能了解XJ吗?你能让她了解你吗?)
其四,看发生性关系前后的各种表示。(有无金钱的意思或者实际表现)
其五,看对象是否特定或者固定。(是不是老人啊,呵呵)
其六,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给没给银子)
4,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的主观方面,关键是判定其两者的性行为是否建立在以金钱财物为媒介的基础之上。

以上就是我国现行法律对于MYPC的定义和认定。从中大家不难看出如果按照完全的法律定义,只有一种非常搞笑的情况发生时你才会无路可逃,就是:你和XJ两人都光着,你的JJ正在她洞洞里,而且你正在给她钱,她也正在接,这时JCSS突然冲了进来,而你们无所觉,继续保持刚才姿势,直到被JCSS看到后带走。否则你都有借口可以说你不是MYPC。这时大家会说了,那我们岂不是可以安然无事满大街乱跑了吗?很可惜不是的,JC是合法的土匪,他们是不会完全按照法律办事情的。如果他按照法律办,他就不是JC了。你虽然有你的权利,他也有他的。

我之所以罗列出一些经过精简后的法律条文,主要是为了大家看过之后心里能有个概念,那些我们可以用,对我们而言没有用。具体大家如何使用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我无法给出大家一个完美的答案,很抱歉。

结语: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相信大家都已经烦了,文章里也有很多东西是原来大大们提到过的,再次老调重弹确实有点无聊。我只是希望把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总结的相关东西发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因为法律条文非常的枯燥,我本身又不是学法律的,只是在一些牛人的帮助下才找出了这些东西,希望能对大家有点用处。

最后祝大家生活愉快,一切顺利!!
引用:
其实其中的一些经验大家都知道,只是当时也许并不在意这些!以后兄弟们出去还需多留意!
                                      -----最初的夢想
[ 本帖最后由 最初的夢想 于 2009-2-1 1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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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楼主让新狼学习了很多,尤其是从多方面的解答真的很不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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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分析到太详细,精辟了。佩服之极,先学习过了,呵呵不过小弟还未曾实践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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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了,又学习了,一定要再快乐中保持一颗冷静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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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我看过的最详细的买春经验,从中学到了很多,可谓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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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收获,谢谢楼主给光大同胞上的这生动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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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楼主的贴我的心狂跳,我出了一身冷汗,出来玩了这么多年,还真不知道有这么多事.非常感谢楼主的警醒和分析,受在下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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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转帖,真是嫖海无涯啊,为了自身的安全,大家都应该好好学习学习。
其中的精髓就是“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呵呵,是在一旦被抓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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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  说的很精彩啊  十分的详细十分的有用  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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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大,小狼在此学习了,感激之心如泉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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