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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大宋的智慧(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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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没人在乎的死亡
  
  张挺带着民壮把放在藏兵洞里的火药弹都取出来之后,在左面的城墙上构筑了一条坚固的防线,陈树和赵平接应战团之中的兄弟一一的返回防线后面,至此,兰州城的正面城墙,宋辽各据一半。
  
  一条火舌蜿蜒着向城墙的东面游了过去,于是,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就响彻了兰州城,本来就残破的土城墙,顷刻间就被火药给削平一半。
  
  李清瞅着漫天乱飞的残肢断臂苦笑着对虞侯道:“怎么,火药弹的事情你还没有给这些蠢货们讲过吗?”
  
  虞侯回报李清一个苦笑道:“这些蛮人作战忘命,但是指望他们能够明白什么是火药,根本就做不到,当初在拿火药弹做实验的时候,有的蠢货居然会把火药弹拿在手里,即便是点燃了引线,他们也舍不得扔,认为这种带着花纹的铁器是一个值钱的东西,结果,就被火药弹给炸碎了。”
  
  李清甩一下马鞭,指着硝烟弥漫的兰州城头道:“那里充满了京西军兵卒的臭味!”
  
  虞侯拱手道:“将主,是否继续攻击?以末将之见,再来一次冲锋,兰州城就要易手,李寿已经从后城攻进去了。”
  
  “响箭我听见了,他们已经开始杀戮了,希望能够从背后向那些宋军起攻击,不过这样做很明显没有什么作用。
  
  你看看城墙上的那些人可有分毫准备去救援百姓的举动?身为军队不去救援自己的百姓,只知道和我们纠缠,说明这支军队根本就是一支私军,他们只执行将主的军令,不会去理睬百姓的死活。”
  
  “私军?私军找我们的麻烦做什么?我们只不过是来兰州散心的,没打算进攻宋国。”
  
  李清笑着从怀里取出一封军报递给虞侯道:“这是我刚刚收到的军报,云峥已经在东京登坛拜将,挂印出征了,目标就是代县雁门关!”
  
  虞侯吃了一惊,打开军报瞅了一眼连忙道:“将主,既然宋辽之战已经开始,咱们也应该快回国,留在这里做什么?”
  
  话说到这里李清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瞅着黑烟已经冒起的兰州城叹息一声道:“我没有接到领军的军令,相国的计划里没有我的名字,所以我们只能留在兰州城下攻城玩。”
  
  虞侯乃是李清的心腹之人,自然知晓李清来兰州的目的,考察黄河河道的任务就是一个笑话。
  
  这些天以来,相国在兴庆府活动频繁,不断地有开国老臣被派遣到远方,另外一些重要部族的领也被召回兴庆府,火赤家族被勒令固守西平府不得出境一步,黑山威福军司,右厢朝顺军司,白马强镇军司,以及韦州的静塞军司在这个宋辽关系突变的时刻,不但没有远征他方,反而在大踏步的收缩,全部都驻守在兴庆府周围,和皇家铁卫隐隐形成对峙的状态,就是在这样的局面下,将主才交卸了兴庆府左军都督的职位,来到大夏的最南方来养病。
  
  想到这些,刚刚还对骇胡儿与宋军作战感到激动的虞侯,这时候再看烽火连天的兰州城,竟然懒洋洋的提不起半点劲头了。
  
  不管能不能攻下兰州城,有什么重要的?这样的城池骇胡儿已经攻陷了无数个,再多一个又有何用?
  
  相比宋军在辽国的土地上纵横捭阖,攻城掠地,自己不过是在这里玩孩子的游戏而已。
  
  李清笑道:“没意思吧?”
  
  虞侯这时候从战马上下来,随手指派了另外一个百人队去支应已经攻入兰州城的骇胡儿,自己把马鞍子卸下来,坐在上面抱着一个皮囊喝酒。
  
  “这批胡儿已经被财富和战功喂饱了,他们已经失去了继续战斗的意志,既然他们喜欢在兰州城继续劫掠,也就随他们去吧,反正兰州城被毁灭乃是迟早的事情。
  
  当富弼从青塘出来的时候,这里注定要成为战场的……
  
  这些年宋人侵占了青塘,侵占了滇西,打败了交趾,平定了南方,云峥部将几乎将大理灭国,如今,终于到了对付辽国的时候。
  
  云峥,狄青,富弼,种諤,杨文广,这些人苦苦忍耐了五年,就是为了今日……
  
  而我们虽然向西拓展了国土,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是贫瘠的沙漠,戈壁地带,统治的百姓也大多都是骇胡儿这样的蠢货。
  
  这样的百姓我们融合的越多,大夏就会越的野蛮,这是一种倒退,确实我们唯一能走的一条路。
  
  现在的宋国太强大了……”
  
  “将主,我们毕竟是要回去的!即便是相国不用我们,在这个时候我们也没有留在兰州城虚度岁月的理由,既然西夏国是我们的父辈开创出来的,他所有的事情都和我们有关。”
  
  年轻的虞侯来自世家,听了李清的话之后心情郁闷之极,大大的喝了一口酒,就把皮囊远远地抛开,斩钉截铁的对李清道。
  
  李清开心的笑了起来,他现这个年轻的虞侯和五年前的自己很像,对他的无礼并不在意,用马鞭轻轻地敲着马镫道:“骇胡儿不死光,我们没有理由回去,莫忘记,你还欠骇胡儿一大笔赏赐没有下去。”
  
  虞侯狞笑道:“战死之后就不用赏赐了……”
  
  此时的兰州城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骑着骆驼的骇胡儿在疯狂的向兰州城正面起进攻,骑着战马的骇胡儿游骑从兰州城残破的城墙缺口处涌进城里,城里见不到一个人,于是火把就投进了街道两边的房屋。
  
  一个男子惨叫着从房间跑出来,滚到在地上想要扑灭身上的火焰,不等他做完自救,一柄铁枪就把他死死地钉在地上。
  
  刚刚还悄无一人的街道,很快就跑满了逃命的百姓,街道两边大火熊熊,人们只能沿着狭窄街道向后狂奔,却不知道,这样做恰好方便骇胡儿的游骑从后面撵羊一样的追杀。
  
  地上扑满了尸体,更多的是手无寸铁的妇孺,因为她们跑的比那些成年男子要慢的多。
  
  烈火熊熊中,一张桌子砸破了窗户,桌子带着火花砸向一个领头屠杀百姓的骇胡儿,仓促间,骇胡儿双手猛地一架,一个雄壮的的身影已经冲了出来,整张桌子在两道巨力的作用下成满天飙飞地碎片。
  
  整张桌子上劈下的巨力给了骇胡儿双手都要断裂一般的疼痛。身体随着股大力从马上跌落下去,一半是由于自己的飞退。另一半却也是身不由己。
  
  不过,这样地退后并不能给他争取到多少时间,那个雄壮的身影已经随着碎裂的桌子扑了过来,一根枣木制作的棒槌带着风声砸向他的脑袋。
  
  骇胡儿下意识的举手挥挡一下,只听咔嚓一声响,他的双臂就以奇怪的姿势向后扭转,他甚至能看到自己断裂的臂骨中那些粉红色的骨髓。
  
  骨髓是他在这个人世上看到的最后一个诡异的画面,身为胡人吃过无数牲畜和野兽的骨髓,只是看见自己骨头里的骨髓的时候,那种诡异的感觉让他忘记了自己还在战斗。
  
  枣木棒槌落在他的天灵盖上,于是脑浆四溅。
  
  壮汉甚至来不及出欢呼声,一柄投枪就刺穿了他的胸膛,紧接着一柄狼牙棒将他摇摇欲坠的身体捶进了已经快要坍塌的房屋,轰然一声响之后,这个兰州城中出名的枪棒手就被淹没在火海之中。
  
  红鹰的对手非常的凶悍,交手不过一瞬间,红鹰的小腹挨了一拳,手臂上的同一处地方连续中了四拳,几乎就要断裂,下一拳,朝着再无防备的左脸猛击而来。
  
  砰的一下,红鹰地身体飞旋了起来。
  
  血从胃里涌出,红鹰籍着一瞬间的清醒,失去平衡的左腿在第一时间借力甩向这个主动放弃武器攻击自己胡人头部,然而,仅仅是在这片刻,左腿已经承受了一次猛烈的肘击,胸口则被猛地踢中,整个身体都朝着后方飞了出去。
  
  身体重重的撞在一堵土墙上,咳着血的红鹰勉强站起来,恰好看见狼娃子被另外一个骇胡儿捉着双腿从胯间撕成两半。
  
  红鹰的脑袋迷糊的厉害,看着那个胡人狞笑着朝自己走过来,每一步都走的异常的踏实,嘴里还说了一句自己根本就听不懂的胡话,其实不需要懂,他现胡人绿莹莹的眼珠子跟野狼的眼睛一模一样。
  
  努力地靠着墙站稳,红鹰只想死的体面一些……
  
  一柄长枪从土墙后面穿出来,紧紧地贴着红鹰的肋骨,就在胡人毛茸茸的手臂就要勒在他脖子上的时候,长枪出现了,路过了红鹰的肋骨,然后刺进了这个连皮甲都没有穿的胡人胸口。
  
  这一枪的力量非常的大,以至于在第一时间就把胡人刺了一个透心凉,红鹰看得很清楚,这一枪正好穿过胡人的心脏。
  
  无力支持身体的红鹰倒在地上,透过土墙上的狗洞,他看见春哥儿夫妇正在努力地把长枪从土墙的另一边拔出来。
  
  “原来是老大救了自己!”
  
  红鹰在昏迷过去之前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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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死城

  “乱军之中何来的侥幸?想要活命唯小心二字。‘

  春哥儿也看到了狼娃子临死前的惨状,夫妻二人合力将红鹰从狗洞里拖进来之后,瞅着小蛮淡淡的道。

  先前没有军乱的时候,他对小蛮的安危看的比天还大,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了,他反倒变得淡然起来了。

  灰豆店在这条街的最西面,如今已是大火熊熊,想要乘机钻进地道里去,至少需要大火燃烧完毕,否则即便是进去了也会变成烤猪。

  他如今正在发愁,如何才能迅速的脱离战场带着妻儿离开这片危险的地方,把自己不小心困在战场这根本就是一个意外。

  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一个道理,作恶之后一定要快速的离开事发现场,唯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保全自己,每个人身上都不匮乏歉疚这种感情,春哥儿也不例外,只不过他认为只要离开事发现场,就能眼不见心不烦,迅速忘掉自己干过的恶事,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手段是春哥儿从吕惠卿那里学来的。

  小蛮瞅着遍体鳞伤的红鹰道:“我们不该把整座城的人都牵连进来的,刚才看了,他们被杀的很惨!”

  春哥儿皱眉道:“我们夫妇都不是好人,你既然答应了云峥要帮他,那就要把事情办完,办好,否则我们没那么容易脱身的。”

  小蛮道:“云峥这人是个豁达的,不会这样小心眼。”

  春哥儿小心的把脑袋悄悄地探出去,瞅瞅外面的动静,探手把小蛮搂在怀里道:“我师父自认是天底下最大的恶人,可是他却死在云峥手里了,以此类推,云峥根本就是一个吃人的猛兽。

  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别人的仁慈心肠上,这就是愚蠢。”

  “因此你帮着我把全城人的性命都给害了,难道非要这样做我们自己才保险吗?”

  春哥儿叹口气道:“别人的命哪有自家的命重要,只有把事情闹大了。云峥才会有所顾忌,否则屠城的名声传出去,对他没有好处。”

  小蛮在春哥儿的脸上擦拭一把尘土怜惜的道:“你这样的性子注定你这一辈子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啊。”

  春哥儿刚要说话,耳听得一阵尖厉的啸声从远处传来。脸上顿时浮现出喜意,从边上抓了一个着火的木条,恶狠狠的捅进土墙边上的小洞里。

  小蛮听得小洞里嗤嗤作响,又有硝烟冒出来,吃惊的道:“你把地库里的火药都给用上了?”

  春哥儿桀桀笑道:“不光是地库里的火药。我自己还制作了一千多斤,老子就不信,这样还毁不掉这座城。”

  “城墙上还有人在作战……”

  “刚才那声尖啸就是那个姓陈的队正发出来的,我们已经约定了,只要他抵挡不住,我们就点火药……”

  也不晓得春哥儿到底弄了多少火药,带着人向西狂奔的陈树只觉得自己的心肺都要被震的从嘴里吐出来了,张挺已经昏迷不醒了,被两个轻伤的弟兄搀扶着狂奔,倒是赵平倒拖着长枪不小心踩在一具湿滑的尸体上。狼狈的摔倒在地上,眼看就要被发狂的骇胡儿追上,陈树停下脚步提着长刀就迎了上去。

  为了这一场没名堂的战役,自己属下的兄弟已经战死了二十一人,眼看兰州城就要毁掉了,这个时候再折损兄弟委实对不起将军的托付。

  骇胡儿这一次真正发狂了,涌进兰州城的同伴已经达到了三百之数,都在杀人的性头上,如今却生死难料,不论是谁看到城里遭了天雷轰击一样的场景。那里还会不知道自己遭了暗算?

  眼见骇胡儿损失惨重,军中律法又极为严苛,一旦失败一体斩绝的事情也并非是第一遭了,所以剩下的骇胡儿这时候根本就不理睬那些侥幸的未死的兰州百姓只顾着掩杀这些带武器穿甲胄的宋军。

  李清站在城外。刚才那一连串巨响起来的时候,他就有些意兴阑珊,这样的场景他见识过不止一两次了,当初在乱石坡的时候,云峥为了截断张陟大军的首尾,也使用了大量的火药。尤其是那些被巨响弄得疯狂掉的战象给他留下的印象最深。

  如今,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

  骇胡儿损失的差不多了,自己也有理由回去了,国相把自己从兴庆府调开,无非就是想获取真正的权力。

  这其实没什么,对大夏来说,国相掌权可能更加的好一些,不管是太后,还是小皇帝,他们都不是一个合格的统治者。

  巨响之后,兰州城方向就变得死一般寂静。

  虞侯有些不甘心的道:”将主,折损的也太多了些。”

  “有些舍不得?”

  “是啊,都是悍将。”

  “没什么舍不得的,这些悍将如果能为我所用才是助力,如果不能为我所用,那就应该尽早清除。

  国相这些年以来一直把我当做一个攻城拔寨的莽夫来用,根本就不允许我接触擒生军。

  几年下来,那些部属已经和我变得陌生了。再这么下去,我以后真的就只能统御五百人了……”

  虞侯瞅瞅身边仅剩的五十余人道:“将主身边的力量已经不足以护卫您了,我们不如现在就返回兴庆府。”

  李清笑道:“损兵折将之后自然需要回去向国相哭诉,但愿国相不会一刀子砍死我,毕竟他刚刚把骇胡儿收买完毕,就被我们给毁在兰州城了,再不走,我们会被富弼的骑兵踏成肉泥的……

  人家为自己的百姓复仇,可是名正言顺啊……”

  陈树感觉自己的双臂都要断了,手里的铁枪已经被狼牙棒给砸的弯掉了,虎口处流血不止,那个已经被火药炸的半死的骇胡儿却不依不饶的继续抡着狼牙棒往下砸。

  一支弩箭贯穿了骇胡儿的脑壳,这家伙手里的狼牙棒掉了下来,陈树勉强用长枪拨开,再用长枪抵住他的尸体,直到被赵平拖出来才勉强放下心来。

  放眼望去,骇胡儿已经不见了踪影,而自己身边剩余的兄弟仅仅剩下一半了,一个百人队如今全须全影的人不到十个。

  陈树郁闷的只想咆哮,满眼都是残破的末世景象,尤其是那条被火药肆虐过的主要街道,更是惨不忍睹。

  满地都是残尸断臂,以及倒毙的牲畜和家禽,原本一个热闹的街市,从胡人进入兰州城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毁掉了。

  城外传来低沉的号角声,听起来有些凄凉意,这是城外的胡人在召唤城里幸存的胡人撤退。

  “我们也该走了吧?”

  赵平小声的问陈树,城里幸存的人如今大部分都聚集在这里,每个人看自己这些人的眼神都不是很对头。

  他相信,如果不是自己这群人手里还有兵刃,那些人一定会冲上来把自己撕成碎片。

  兰州城已经不适合居住了,过不了几个月,这里就会变成一座死城,那么多的尸骸无法掩埋,到了最后说不定会引起瘟疫,即便是在秋凉之后才死的人,尸体的腐烂并不会延缓多长时间。

  春哥儿和红鹰翻开那些依旧在冒烟的梁柱,打开了地道的入口,三人鱼贯而入。

  这一次春哥儿没说话,小蛮也没有说话,只有红鹰走几步路就大声的咳嗽两声,毁掉了一座城,让三个人的心情非常的沉重。

  春哥儿从库房里拖出来一个箱子对红鹰道:“这是你的!”

  红鹰咳嗽的声音在地道里显得格外的清楚,喘匀了气之后道:“兰州城还能有多少人活下来?”

  春哥儿道:“不到三千人,刚才我估算过。”

  “咱们的兄弟都死光了?”

  春哥儿笑道:“即便是没死光,以后也做不成兄弟了,因为我们兰州人死伤的太多了。大家都有亲眷死在这里,所以我们已经在这里无法立足了。”

  红鹰苦笑道:“我母亲还等着灾难过去之后重新回兰州呢。”

  “回不去了,带着这些财货,带着你的老母远走他乡吧,这里的事情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忘记掉!”

  “那些军爷!”红鹰指指后面。

  “想要活命,你最好动作快些,那个队正不是好人,从见面的第一天,我就觉得他想杀我!”

  红鹰艰难的扛起那一箱子财货沿着春哥儿指的道路蹒跚着离开了。

  小蛮等了好久,直到红鹰的脚步声彻底的从地道里消失才对春哥儿道:“我以为你会杀掉他!”

  “刚开始的时候是这么打算来着,后来听他说起自己母亲,我忽然间就不想杀他了,虽然会有后患,不过我心里舒坦多了。”

  夫妻二人说着话,就手牵着手离开了地道,小蛮见春哥儿想把火药弹丢进地道,就拉住他的手道:“留着吧,如果有人发现了地道,那些财货就当是奖品吧。”

  “我不习惯当好人,不过今天已经当了一次好人,那就遂了你的意再当一次也就算了。

  不过我们确实应该快点跑,一旦那些骇胡儿离开了,那些京西军的混蛋就该杀我们了。”

  春哥儿带着小蛮转过一个山弯,就看见满脸烟火色,浑身浴血的陈树提着刀子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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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敌人走后起狼烟

  红鹰的尸体倒在一边,即便是已经死了,他的手依旧牢牢地抓着那个装满银子的箱子。

  对他来说,这只箱子代表着他日后的幸福生活,可能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因此临死都不愿意放弃。

  小蛮的脸苍白的厉害,瞅着岩石一样冰冷的陈树道:“是大帅要你杀掉我的吗?”

  陈树摇头道:“大帅没说,将主也没有说,但是我知道这时候应该干什么,你们不死,大帅的名声就会有瑕疵,无论如何必须有人为兰州城死掉的百姓负责。”

  春哥儿嗤的笑了一声道:“我刚开始把骇胡儿的死嫁祸给兰州百姓的时候,你知道的清清楚楚,那个时候为什么不阻拦,偏偏到了现在才要杀人灭口,这是云峥教你们的吗?”

  陈树复杂的看着春哥儿道:“当初看着你害人,为了完成任务我别无选择,身为军人,军务第一。

  如今军务完成了,京西军的荣誉就变成了第一位,杀掉你们就能尘封此事,我必须这样做。”

  春哥儿走到红鹰的身边帮他合上圆睁的双眼道:“我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那个蠢老婆偏偏相信云峥所谓的宽宏大度。

  如今算是把全家都给活活害死了。”

  陈树摇头道:“不可能是你quan家,只有你们两个,你们的孩子京西军会抚养长大,这一点你们无需置疑。”

  春哥儿笑道:“让我的孩子继续帮你们所谓的大帅征战疆场,最后死的毫无价值?你会同意你的孩子有这样的下场?”

  陈树一刀格飞了小蛮射过来的弩箭,快走两步,挥刀就向春哥儿砍了下来,春哥儿两只手抓着红鹰的尸体挡在自己面前,长刀劈在尸体上却没有血迹溅出来,红鹰脖子上的巨大伤口早就把血流干了。

  陈树拔出长刀,来不及踢飞红鹰的尸体,一柄细细的铁刺就从红鹰的肋下穿了过来,钉在陈数的甲胄上,一溜火花闪过,尖锐的铁刺顺着铠甲的缝隙钻进了陈树的左肩。

  陈树闷哼一声,并不理睬铁刺,长刀回转直奔春哥的头颅,春哥儿不得不抽回铁刺,挡在自己的身前,身子向前一步,重重的撞在陈树的怀里,砰的一声,两人的身体狠狠地撞在一起,春哥儿后退两步,没有丝毫的迟疑,将左手伸向腿上的另外一柄短刺,然而对方比他地度更快,才伸到一半,陈树手上的刀已经准确地刺穿了他的手腕,另一把刀顺手划开了他的大腿肌肉。

  转眼之间。一只手,一条腿全部受了重伤,基本上已经瘫痪了他的全部战斗力。

  陈树不理睬小蛮砍在自己甲胄上的短刀,直起身来,狠狠抓住他的下颌,将他整个人都拉了起来,同时反手一击,包着铁甲的肘子狠狠地击打在已经发狂的小蛮胸部。

  这一击太重了,陈树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之心,阴郁的眼眸中满是杀气,小蛮绝望的喷出一口血,这一次她真的绝望了。

  一枚火药弹从怀里掏出来,这枚火药弹和陈树他们用的截然不同,火药弹只有拳头大小,却闪耀着诡异的红色,这东西是当年花娘亲手送给小蛮防身用的东西,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动用过……据说这一颗火药弹的威力是普通火药弹的十倍。

  春哥儿沾满鲜血的脸上带着笑意道:“陈老大,我在地道里放了很多的金银宝贝,买一条命如何?”

  陈树狞笑道:“问问你老婆就知道,京西军何曾跟人谈判过,既然财宝在地道里,你以为老子找不到?”

  春哥儿的眼神掠过小蛮的手里的火药弹,哀声道:“杀我也就算了,杀我老婆做什么,她也是你们军中的人,再说了,我老婆长得不错。”

  陈树哈哈大笑一声,转身一脚踢飞了小蛮手里已经点燃的火药弹,丢下烂泥一样的春哥儿,单手捉住飞起来的火药弹,将火花四溅的药绳塞进自己的嘴里,张嘴吐出一口唾沫,把红色的火药弹在自己的手里颠颠道:“这东西老子只是见过,你这里倒有,看样子你在密谍部混的不错。”

  小蛮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丰腴的身体显露无疑。

  春哥儿咳嗽着道:“钱归你,女人也归你,只是希望你最后能放过她,让她能去照顾三个孩子!”

  陈树饶有趣味的蹲在春哥儿面前道:“你老婆确实漂亮,但是他娘的京西军中的最严厉的厉禁就是他娘的不许yin辱妇人,更不要说你老婆曾经是我京西军中一员,要是让人知道老子yin辱自己人,老子祖宗八代都他娘的完蛋了。”

  春哥儿用完好的那只胳膊把身体撑起来道:“不能yin辱你他娘的就能杀自己人?

  陈头,你杀了我,老子不怨你,不管谁杀老子那都是老子的报应,这条命早就在阎罗王那里上了名册了,不管你怎么弄,我们夫妇随你折腾,无论如何请你放过我老婆,怎么说还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

  陈树抹一把脸上的血迹,坐在一块石头上道:“老子也是杀人无数的人,杀自己人这还是第一次。”

  小蛮恨恨的道:“这是云峥下的命令?”

  陈树摇头道:“没有,我接到的命令就是驻守兰州城应对不测,我到现在都不知晓这个不测是指兰州城不测,还是兰州百姓不测,亦或是要应对你们造成的不测。”

  小蛮又吐了一口血道:“王八蛋,你什么都不知道,就狠狠地打我,老娘有身孕你知道不知道?”

  陈树道:“不知道,我知道那么多做什么,如果大帅派我们来就是为了预防你们的,杀掉你们就是我的职责。”

  春哥儿正在艰难的为自己裹伤,听陈树这么说愣住了,奇怪的道:“既然如此你干嘛不动手?免得老子白白裹伤。”

  “日落时分,如果我还没有接到进一步的指令,我就会杀掉你们直接去雁门关听令,所以你们至少可以活到日落。”

  陈树咳嗽着取出酒壶喝了一口酒,他的伤很重,尤其是胸腹就像是有一团火焰在燃烧,每喘一口气都疼,这是肺叶受了伤,如果不尽快治伤,这个病就会缠上自己一辈子。

  “都他娘的为了什么啊?”春哥儿终于包扎好了自己的伤,滚到小蛮的身边担忧的瞅瞅老婆,最后仰天长叹。

  早上还很凉,但是因为兰州城在燃烧,给所有人的感觉是很热,如今太阳才刚刚偏西,大地上就变得炽热起来,兰州城上的大火终于熄灭了,只有一道道余烬在冒着袅袅的青烟,就像平日里的炊烟一般。

  李清终于要离开了,几十个人想要驾驭五百人才能驾驭的驼城非常的困难,不过好在只要把骆驼穿上鼻环,一个一个的连起来,依旧是那个庞大的驼队,耳边听着兰州知府刘文春的阿谀之词笑道:

  “其实宋人觉得西夏人粗鄙,西夏人觉得宋人软弱,这是一种很好的见识,没必要改过来。

  我们天生就是敌人,不论嘴里说什么样的话,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而我喜欢这个事实。

  云峥估计也很喜欢,所以他才会把张陟做成蜡像,像猎物一样的展现在某一处厅堂里,用来纪念自己的武勇。

  如果那一战胜利的是我们,张帅也会剥掉云峥的人皮做鼓,顺便用他的头骨来做酒器。”

  刘文春笑道:“那是大人物的事情,在下就是一个小人物,现在还是阶下囚,只要说将军喜欢听的就成。”

  李清坐上一峰骆驼,怀里抱着哑娘笑道:“你赢了,我不杀你,赶紧把兰州城重新建起来,我会再来的。”

  兴致已经没有了,李清也就没有了杀人的**,虽然他如果亲自带领剩下的军卒进入兰州,杀光那些剩余的兰州人很容易,没有了那些宋军的抵挡,百姓不过是待宰的羔羊而已。

  刘文春拱手送走了李清,脊梁骨被抽掉一般的坐在沙地上,瞅着废墟一样的兰州城嚎啕大哭……

  “都是为了什么啊?”哭的快要昏过去的刘文春朝天咆哮一声。

  没人要兰州城,李清根本就对兰州城没有半点的兴趣,也就是说西夏人更本就没打算从河西进攻大宋,大宋军方至今没有派来大军,说明他们也认为西夏人不会从这里进攻大宋。

  青城就在咫尺之间,这座城乃是狄青当年修建的城池,就在兰州以东两百里之地,那里驻扎着六千大宋禁军,但是没人理睬兰州,这里就像是一片被人遗忘的土地。

  刘文春挣扎着站起来,擦干眼泪之后,胸中熊熊的怒火再也抑制不住,黄河边上就有一座烽火台,刘文春本来打算在战事开始的时候点燃烽火,正因为看不透这里面的原因,这才隐忍到了现在。

  从河沟里找来了枯木,堆成一个大堆,然后掏出火折子引燃了枯木,等火焰燃烧起来之后,就把地上的骆驼粪丢进火堆,于是,熊熊的黑烟就从河边冒起。

  片刻之后,烽火台上的军卒也点燃了烽火,很快,这道烽火就沿着黄河向中原奔涌。

  丙辰日,狼烟起,主官禄逢空,财库逢空,乃夫妻破财之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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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秦时明月

  春哥儿和小蛮相拥着等待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的到来。

  因为知道必死,所以反倒变得坦然了,荒山僻壤之地,春哥儿根本就不相信会有人来救自己,小蛮也这样认为。

  陈树此人根本就是一个无法收买的狂热军人,他既然说日落时分没有新的军令传达就会杀掉自己夫妇,就绝对不会等到明天,春哥儿不在乎人命,小蛮也不是很在乎人命,这个时候想指望屠夫一样的陈树放过自己夫妻二人,这根本就奢望。

  “你刚才说可以让陈树对我为所欲为?”小蛮斜着眼睛对春哥儿道。

  “如果你能活下去照顾孩子,这样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你能活着把我们的孩子抚养成人,我即便是死了,九泉之下也感激你。”

  “你不在乎绿帽子?”

  “只要能让你活下去,我回到南风馆都成啊。”

  “孩子是命这很对,当爹妈的用命去维护是没错,但是你也不能让我用身体去换吧,如果出了那样的事情,让我如何面对我们的孩子?”

  “狗屁,少跟说三贞九烈的话,不告诉孩子不就是了,我这辈子已经毁了,你这辈子也没有好到那里去,用我们两个狗屁人生去换我们的孩子一辈子的快活怎么算都是赚了……”

  “哦,原来这样啊,你说我现在要是脱光衣服,用上以前学会的那套对付男人的方法你说陈树会不会改变主意?”

  “不知道,不过可以试试,你的胸部和屁股是我见过最美的,侧卧最好。波峦起伏的让人情不自禁,我见到就疯狂,陈树这种土鳖一定没有见识过,露出来试试!”

  “呸!你一个人看看也就是了,别人就算了。老娘还是跟着你死吧,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从小吃尽了苦头,再一个人孤零零的走,我不忍心,一起走还有个伴。”

  “没关系的。我孤独惯了,再说去了地府就是被人家剥皮抽筋下油锅的货,你看了更加心酸,还是留下来陪儿子,听话。乖,把衣服脱掉诱惑一下陈树,好让他放你一条生路。”

  小蛮拿手抹掉春哥儿眼中的泪水笑道:“没见过你这样喜欢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人家要是占了我的便宜又不肯放过我,你岂不是亏大了?”

  “陈树,我把老婆送给你,她的身子又软又滑,只要是男人就受不住。你杀我一个成不成啊,我保证不生怨恨,如果你喜欢。当着我的面也成!咦?人呢?你跑什么?”

  春哥儿转过头的时候,却发现陈树已经烟尘滚滚的朝西面跑掉了,声音远远的传过来:“你们这对狗男女给爷爷听着,狼烟起来了,爷爷赶着去军中效命,没空杀你们。如果下回再见面,老子一定取你们的狗头!”

  “这就走了?”春哥儿疑惑的挠挠脑袋。从撕心裂肺的地狱里猛地升到九霄云外,让他很不适应。

  “老婆。听说你要脱衣服,把人给吓跑了。”

  春哥儿带着笑意,从红鹰尸体上取下刀鞘,当做拐杖直起身子,既然死不掉,春哥儿想的就是该怎么活。

  这里距离兰州城太近了,难免会有人冲出来,万一遇到哪些没死的吐蕃人或者骆驼客,自己刚才的要求一定会成为真实的。

  胡乱从红鹰的箱子里取出两个巨大的银判揣怀里,把剩下的散碎银子扔的满地都是,在用力把小蛮扶起来,夫妻二人一瘸一拐的向松林里走去,这个时候,遇到野兽也比遇到人要好……

  春哥儿绝对不允许自己留下什么痕迹让人追索,小心的把脚印掩藏掉,伤口处扎的很紧,这时候已经胀痛的没了知觉,虽然这样对伤口不利,却能保证自己的血液不会滴在地上。

  月上半弯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了林子,不远处就是那个小小的农舍,农舍里依旧有昏黄的灯光露出来,孩子的哭声和花大娘哄孩子的声音隐隐从房间里传出来。

  狗声狂吠,春哥儿大笑着朝农舍大喊:“儿子,老子回来了。”

  门开了,两个孩子跟头咧子的从房间里跑出来,见春哥儿和小蛮相互扶持着站在月亮底下,喊着爹爹就冲了过来……

  月亮照在兰州,也照在河曲城上,更鼓已经敲响了三下,郎坦依旧带着亲卫巡视城头。清冷的月辉照在铁甲上,闪烁着寒光。

  城外十里的蓼草洼黄河渡口上,此时火光冲天,一队火龙从天边蔓延渡口,趁着星夜强渡黄河。

  河曲城正好处在黄河河曲之处,溯流而上就能到达西夏兴庆府,顺流而下,就会抵达河东壶口,如果向东就会遇上辽国西京留守,向西毫无疑问的就会遇到西夏黑水军司。

  五年前云峥在偏关一战,活捉了辽国统帅萧火儿,大破辽军于偏关,一战而定河西,郎坦受命铸造河曲城,一年而成,因为时间太短,等耶律洪基和没藏讹庞在黑山分出胜负之后,大宋的河曲城已经完全建好,郎坦屯兵一万固守坚城,西拒西夏,东拦辽国,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这个三角地带,这也是大宋第一次对黄河北岸,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河曲城以董家寨,横谷寨为依托,以火山军,雄勇军,保德军为后援,这五年中击退了辽国三次进攻,其中一次甚至是辽国和西夏两国联手进犯,虽然这里发生了战事,但是,三国却依旧使者往来不绝,大家都绝口不提河曲城之事,一切只看战事的结果。

  五年中战火不绝,郎坦在这里大发神威,骑兵对决中阵斩辽国左督率韩德虎,乘胜追击之下,三万辽国部族军溃不成军,郎坦一战而下神武,朔州,彻底的将大宋在西北的边境推到长城一线。

  偏关河,县川河,朱家河这三条宋辽之间的边境河已经全部成为大宋的内陆河。

  这里是一片水土丰饶的平原地带,往年之时这里兵灾不断,丰饶的土地上杳无人烟,郎坦在控制了朔州之后,就向朝廷上本,要求在县川河,朱家河一带的平原上屯驻厢军,这些厢军不负责作战,只负责耕种屯田,用屯田所得来补充边军粮饷不足的状况。

  皇帝在第一时间就同意了这个建议,从湖南调集了五万多厢军进驻河曲之地,第二年就屯田七万余亩,秋收之时,已经能够供应五万厢军以及他们的家眷所需粮草,并有小量粮食供应河曲城。

  朝廷见效果显著,庞籍特地派遣了司农寺官员六十八人进驻县川河流域,时任三司使的王安石也调集了大宋最好的粮食种子运往县川河。

  第二年冬,郎坦派遣副将谭威,郎将葛天方深入辽国西京腹地打草谷,大胜而归,仅仅一个冬日,就掳掠辽国牛马三万多匹,羊十余万。

  有了牛马羊只,县川河的屯田立刻进入了高速爆发时期,同一时间,皇帝版下旨意,将五万余名大湖之南的厢军放归民籍,同时,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正式在县川河一带施行。命云峥从八百里水泊梁山调集了三十七位在那里屯田的国子监监生充任地方官。

  十九万余亩的新垦农田,不但为边军供应了新粮二十余万石,还大大的缓解了河东之地百姓就近供应军粮之苦。

  至此,丰州,河曲,朔州,雁门关,正式成了一条平线,郎坦,李东楚,姜哲三人以李东楚的雁门关为核心,重新修建长城,形成了一条坚固的北方防线。

  此时河曲之地已是枯草遍地的深秋时节,寒露一降之后,到了四更天已是白雾茫茫,远处的火龙依旧在蠕动,郎坦的眉头紧锁,葛天方带队前去探查军情,依旧不见踪影。

  这支军队来的非常诡异,这些年以来,宋军的主要对手就是契丹人,西夏人忙着整军西征,除了那一年因为十岁的西夏国王娶了辽国的龙骧公主,两国联合夹击了丰州,河曲一次之后,西夏国一向安静,如今这支军队沿着黄河逶迤而下,有什么目的实在是难以预料。

  早在狄青进攻辽国南京之前,大宋使者郭恩秘密的进入了西夏,准备说动左厢神勇军司名义上的统治火赤明站在中立的位置上,不要打搅宋国北征,同时也向火赤明保证,一定帮助他在西夏建立自己的势力,不论是要钱粮,还是要兵甲,大宋一定会全力支应。

  这件事听起来就很难,只要火赤明不是傻瓜,他就该看得出来吗,只要大宋获得了燕云十六州的广袤土地,那和天生就有残疾的国家,立刻就会恢复到他鼎盛的时代,当这个庞然大物真正生成之后,下一个要对付的必定就是西夏。

  这个时候如果西夏国内发生内讧,便宜的只会是宋国。

  不过郎坦知道火赤明现在的局面很糟糕,即便郭恩带去的是一杯鸩酒他也必须喝下去,否则就会活活的渴死。

  他现在只是担心郭恩做事做的不够周密被人家发现,如今的文臣胆子出奇的大,却没有与胆量相匹配的心胸和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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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老虎的爪子

  想起伐辽之战已经开始了,郎坦胸中就像是着火一般炽热,大宋集百年之国运铸成此战,乃是武人之幸事,多少胸怀大志之辈只因时运不济,生不逢时,大好年华白白的蹉跎在平淡的岁月之中。

  没有战事就是武人的最大悲哀,大帅曾经说过,武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在最后一场胜利的战争中被流矢击中,马革裹尸而还,郎坦对此非常的向往。

  深吸一口冰凉的雾气,郎坦暗自咬牙,有幸遇此风云激荡之时,大丈夫功成名就就在今朝。

  葛天方前去探查西夏军的动静,虽然知晓西夏人混进宋辽之战中乃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是,这支军队来的突兀,没有任何征兆的就出现在黄河岸边,而黄河对岸的辽军,似乎也默许了这支军队的进入,郎坦就是看不明白才深夜站在城头等候葛天方从前面带来消息。

  “将军,葛天方回来了。”

  亲兵郎福打断了郎坦的思绪最背后轻声道。

  “既然回来了,就让他快些过来。”

  不大功夫葛天方从廊道走上城头拱手道:“将军,已经查明,过河的军队乃是西夏国的右厢朝顺军司,主帅乃是西夏国谏议大夫兼左司马委哥宁令。全军两万七千余人,战马一万八千余。战船一百六十余艘。”

  郎坦笑道:“这么说委哥宁令这一次算是全军出动了?他们这支军队被没藏讹庞囚禁在贺兰山滚钟口十年,此时放出来所为何事?依靠这群老卒来攻击我河曲吗?

  大帅说过,没藏讹庞乃是口蜜腹剑之辈,当年能在黄河边上抛弃远寨六部,今日又抛弃委哥宁令这个西夏王族第一人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只是有些疑惑,辽人为何会任由此人长驱直入而不加以阻拦,据我所知萧打虎并不是一个眼睛里能揉进沙子的人。

  咱们只要进入西京地界,萧打虎从来都是积极作战,并无半分懈怠,难道说委哥宁令和辽国有什么交易,或者说西夏国和辽国有什么交易?”

  葛天方躬身道:“末将不知。”

  郎坦拍拍葛天方的肩头失笑道:“你是斥候不是密谍,这些消息该是密谍司的活。既然已经查清楚了,那就下去歇息去吧。说不得这几日就要开战了,我们兄弟的好日子就要到来了。”

  葛天方并未离去,而是小声的问道:“将军,大帅这几日是否就要到河东了?”

  郎坦没好气道:“是要来河东,却不来河曲,直接去雁门关接手李东楚的白马军,我们要等待富弼的骑兵,到时候混杂在一起挺进辽国。”

  “我们干嘛要跟着富弼啊?那人会打仗吗?”

  “文官里面算是能打的,大帅倾注了无数心血的三万骑兵朝廷就是交给此人打理,而且骑兵中多是西夏蛮子,远寨六部的青壮,有大半都被编练到骑兵中间了。”

  “西夏人?”

  “没错,就是西夏人,还有一小部分的青塘人,朝廷把他们编练成军,赐名藩将,再加上我们,五万精骑就是我们这次北伐的最大依仗。”

  “大帅要把咱们当成沙子掺进这支骑兵队伍中间去?”

  “那是大帅的事情,你少问,大帅规矩多,不像我们河曲可以任你东问西问的,赶紧去睡觉,老子也要睡觉了,喊谭威过来看着。”

  郎坦说完话,就率先下了城墙,养精蓄锐才是此时应该干的事情,西夏人进入辽国,那是人家的事情,自己时机未到,这时候能睡觉就多睡一会,一旦战事开始,想好好睡一觉恐怕就成了奢望。

  残月高挂,繁星满天,大军夜渡,喇叭声咽。

  委哥宁令此时胸中充满了愤怒和屈辱,身为西夏皇家身份最尊贵的亲王,自己不但不能为国开疆拓土,反而要帮助辽国抵御宋人的进攻。

  姻亲之国,守望相助这是传统,可是谁都知道这个时候再说姻亲之国就会迂腐的可笑,不管是宋国,还是辽国都不指望依靠一两位妇人就能保持两国间的和平,偏偏西夏国相还相信这一套,两万七千余人的右厢朝顺军司千里迢迢的从滚钟口来到了辽国西京。

  滚钟口,乃是委哥宁令的伤心地,位于贺兰山中端东麓,距离兴庆府不过七十里。

  因其三面环山,山口向东形状像大钟,而在景区中央又有小山一座,像钟铃,故名滚钟口。滚钟口古为贺兰山胜境之一,也是西夏王陵的所在地。

  这世间有谁能为自己的堂兄守灵十年?

  委哥宁令可以自豪的说,有!因为他就在滚钟口为自己的堂兄守卫陵墓时间长达十年之久。

  宁令哥弑父谋反,堂哥元昊临终之前明明传位给了自己,没藏讹庞却依仗自己的黑山威福军司身在兴庆府的缘故,以弑君之罪将宁令哥和他的母亲野利氏一起处死。

  第二天,元昊因流血过多而死。但此时没藏讹宠已经控制了朝政大局,朝臣们慑于他的权势,只得将未满周岁的襁褓婴儿谅祚拥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是为西夏开国后的第二代皇帝。其生母没藏氏尊为皇太后,讹庞以国相总揽朝政。

  从此没人再提起过先帝的遗命,可恨自己当时身在渭州与种諤对峙,等自己率军抵达兴庆府之后,凉祚已经登基,万事皆休。

  滚钟口风景秀丽,却不是英雄的久留之地,虽然树木苍翠,泉水清澈,委哥宁令的心却总是平静不下来。

  虽有“狮吼”、“卧虎”、“顽猴”、“仙人指路”、“青羊跳涧”等奇石为伴,委哥宁令却倍感寂寞。

  二十万大军环伺之下,右厢朝顺军司这个属于自己家族的族兵,却只能乖乖地留在贺兰山观赏春花秋月。

  军士十年未曾回家,三万三千人的军队,十年间自然减员五千人,每一次看到手下的军兵死去,委哥宁令就想一死了之。

  将三万多亲兵的性命绑在自己一个人的身上,这让他夜不能寐,滚钟口山外的军士家眷凄凉的歌声更是让人肝肠寸断!

  委哥宁令已经不记得自己曾经多少次哀求没藏讹庞囚禁或者杀掉自己,放部族军士回家。

  然而,每一次得到的都是冷冰冰的拒绝。

  生无可恋……

  十年时间,贺兰山周边最重要的部族已经被没藏讹庞掌握,一支十年未曾作战过的军队,终于获得了一个宝贵的出路。

  十年时间,曾经雄壮的战马已经老迈不堪,十年时间,曾经最健壮的军士也已经脾肉顿生,十年时间,曾经可以射大雕的强弓,如今也已经变得松弛,物是人非。

  这根本就不是一支要上战场的军队,这支军队来到宋辽之间的战场上唯一的作用就是送命。

  不过相比继续被囚禁在滚钟口,委哥宁令情愿死在战场上,唯有如此,才不负隗明之名。

  蓼草洼水流平缓,一百余艘战船被铁链绑缚在一起,就成了一道弯曲的浮桥,前锋渡河之后,委哥宁令率领中军也踏上了浮桥,回首西夏国土,无人前来送别。

  “大王,我们在何处安营扎寨?萧打虎遣使来说,不允许我们驻扎在西京三百里之内。否则视同侵犯。”副将张贺惴惴不安的道,大军渡河完毕之后本该迅速建立坚固的前进堡垒,但是此时,军中缺少必要的物资,如果不加防范的在宋辽军队之间扎营,一旦有事,唯有苦战到底而已。

  委哥宁令冷笑一声道:“虎落平阳被犬欺啊,想当年老夫在黑山擒杀辽国太师设必鲁的时候,萧打虎不过是一介校尉,如今连他都敢欺辱到老夫的头上了。

  没藏讹庞根本就不把我们当做大夏国的将士来看,他旦有半分为国为民之心,也不该如此针对我们。

  也罢,既然我们已经落入死地,那就努力求生吧,传令下去,大军就驻扎在大河边上,背靠大河,伐木修建营垒,如果可能,我们就在河边看着宋辽决战。”

  副将张贺担忧的道:“这样恐怕不妥,没藏讹庞要我们见机行事,在必要的时候加入这场战争。”

  委哥宁令大笑一声,抽出自己的长弓,搭上一支狼牙箭,狠狠地射向前面未知的黑暗,然后收弓悠悠的道:“你看,我们已经作战完毕了,还是老夫亲自上阵!”

  张贺费力的咽了一口唾沫,也不多说话,打马向后狂奔去传达委哥宁令的军令,这一场战争,西夏军队不过是一个看客而已。

  身为张家人,他岂能不知道委哥宁令之所以能来这里,就是因为没藏讹庞想要借刀杀人而已。

  委哥宁令乃是西夏的悍将,自李元昊称帝以来,就追随他东征西讨,不管是决定西夏命运的好水川之战,还是打出西夏军威的黑山之战,委哥宁令都是身先士卒的悍将。

  也就是因为委哥宁令军功赫赫,手足甚多,没藏讹庞才不敢正大光明的在西夏国处决委哥宁令,为了保证小皇帝的皇位稳固,他不惜将右厢朝顺军司这支强悍的军队用十年时间给慢慢地毁掉。

  倔强的委哥宁令宁愿死,也不愿意名正言顺的交出兵权,而部族长掌握军权乃是西夏国的国策。

  通过十年以来殚精竭虑的削弱,没藏讹庞可以杀掉委哥宁令,却不敢去触碰族长军权这根最敏感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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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依靠杀人兴国的西夏国

  五台山上金阁寺。

  只要去雁门关,云峥总会在这里停留一天,哪怕时间再紧张,他也喜欢在这座五台山下的古刹独居一日,为的就是让自己的焦躁的心沉静下来。

  金阁寺算不得五台山上最大的寺庙,却是最幽静的寺庙之一,整座寺庙都掩映在松涛,绿树之中,只是如今是深秋,除了松柏之外,其余的榆槐之类的树木早就脱光了树叶,露出瘦骨嶙峋的枝干突兀的挺立在那里。

  金阁寺里的僧人不多,五台山虽然是佛门圣地,但是大宋给予五台山寺庙的僧牒并不多,庞籍,韩琦等人对僧侣不事生产,一味念佛修行大是不满,即便是拗相公王安石,也对僧道没有半分的好感。

  别的寺庙仰仗着资金庞大的积香厨四处放高利贷,即便是没有寺庙里巨大的庙产,也能活的非常富足。

  金阁寺是不同的,这座寺庙修的是苦禅,寺庙里上下僧侣皆持不捉金钱戒,自耕自食苦修度日,若是山下百姓遇到荒年,金阁寺还会大力帮助灾民,宁愿自己少吃一口,也绝不放过这个普度众生的机会。

  在云峥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僧人,只会让人尊敬,而不像那些吃的肥头大耳朵的僧人,嘴里念着阿弥陀佛,心里却想着你今日能布施多少,两只眼睛都变成了孔方兄的模样。

  不知为什么,苏轼和佛印和尚的关系很好,云峥也承认佛印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僧人,不仅仅是佛经,他因为出身士子。对人情世故也是懂得一些的,自从被太子恩赐为僧侣之后,没过几年这家伙就名扬天下了。

  以前的时候云峥还有些可怜这个家伙,但是自从在京师见到这家伙一次之后,就打心眼里赞同赵旭对佛印的处置。

  这个家伙如果不剃光了脑袋穿上僧衣。不知道会祸害多少良家妇女,一个和尚生的唇红齿白的根本就是一个妖孽级的存在。

  反正这家伙在云家住了五天,陆轻盈和葛秋烟就给人家所在的寺庙布施了一千多贯钱,相比金阁寺里这些傻大黑粗的僧人,佛印很明显的更具有欺骗性。

  韦驮殿中鬼气森森,高大的韦陀塑像几乎挨到了屋顶。不论看谁,都是低垂着目光,绝对能压榨出每个人皮袍下面隐藏着的小来。

  云峥就喜欢留在韦陀殿里,不像僧人说的那样,云峥要化身韦陀护卫天下。而是因为这座大殿外的风光极好。

  榆槐的树叶落尽了,但是红枫树叶却依旧顽强的挂在树梢上,枫叶自然是经霜更艳,只是如今到了深秋,霜叶已经红的快要发黑了,一眼望过去南山坡上仿佛被鲜血泼过一般,再加上松涛阵阵,完美的演绎出来了一支战场悲歌。

  此时正是寺庙里的晚课时分。听不清楚那些和尚念的是什么经文,不过木鱼声加上梵音阵阵,确实能够让人静下心来。

  苏洵跌坐在一张蒲团上。正在翻阅一张张军报,见云峥站在窗前看着外面已经很久了,咳嗽一声道:“李清有谋杀骇胡儿之嫌,没藏讹庞有谋杀委哥宁令之嫌。”

  云峥转过身笑道:“没藏讹庞谋杀委哥宁令以及右厢朝顺军司这不奇怪,西夏国从来就是一个部族长老分治的国家,他们因为利益结合在一起。也会因为利益而分崩离析,所以自从李元昊掌权以来。那个国家的杀戮从来就未曾停止过。

  李元昊想要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度的国家,因此他杀掉了野利家族。可是西夏人之间又有依靠联姻来加深相互之间关系的传统,因此,他的内宫可谓血迹斑斑,而且因果循环极重,元昊杀母、杀舅、杀妻、杀子、杀大臣。结果自己反死在太子手上,太子又死在重臣手里,朝政落入外戚手中。”

  苏洵皱眉道:“没藏讹庞也是一位智者,难道他就看不出来这样做会眼中的损害西夏的实力吗?”

  云峥笑道:“李元昊更是一代豪杰,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他不可能不知道杀掉野利家族会对西夏造成多么大的损害。”

  苏洵叹息道:“到底是心胸不足以囊括天下!”

  “错!杀戮就是西夏这个国家的特点,他们就是依靠杀戮来提升整个国家活力的。

  旧有的勋贵因为富贵到了极点,已经到了不思进取的时刻,所以,为了给新晋的西夏贵族一个晋升的机会,杀戮必须进行。

  您研究西夏国政多年,难道还没有看出来,西夏国因为杀戮反倒越来越强大这个事实吗?

  野利家族完蛋了,于是就多出来了一个张氏家族,他们一举击溃吐蕃人在沙洲的存在,将西夏的势力扩充到了塞外。

  远寨六部完蛋了,就出现了甘州甘肃军团,甘州甘肃军团在没藏讹庞被我击败在兰州之后,却一路击破了楼兰之地,把西夏的触角一直伸到了两河流域。

  一得一失之间,得总比失去的多,因此人家如今把这种规模的杀戮根本就不当成一回事,委哥宁令已经被囚禁了十年,那支军队已经完全垮掉了,对没藏讹庞来说那支军队根本就是身上的一块腐肉,死不死的实在是什么关系都没有。

  留着说不定会危及性命,不如废物利用一下,一方面给辽国一个姻亲之国前来助战的讯号,一面又告诉我们,这支已经被他阉割掉的军队该怎么杀就怎么杀别对他们客气,两边都有交代何乐而不为之?”

  “可怜那些将士,父精母血的生养一场,到头来却如同已经养肥的猪羊一样送去被人宰杀。”

  苏洵将手里的军报重重的丢在案几上长叹一声道。

  云峥噗嗤一笑道:“谁告诉你我们一定要杀死委哥宁令了?战场上有一个原则,只要是敌人希望我们去做的,我们就绝对不会去做,敌人希望看见的,我们就一定不能让他看到。

  委哥宁令此人不但不能斩杀,我们反倒要帮着武装这支军队,一旦郭恩这个家伙能有点用处的话,委哥宁令能发挥出来的作用远比我们派三万将士攻击没藏讹庞的作用要大的多。”

  苏洵皱眉道:“我们马上就要北征,恐怕没有这个世间去做这件事,河曲距离我们还有六百多里的路,一来一回,最少需要一个月,河北战事紧,狄帅的十六万人正在遭受人家近八十万大军的围攻,北征一刻都不能延缓啊。”

  “谁要去做这些事了,您难道没发现陈琳那个吊靴鬼找不着了吗?老家伙麾下的密谍司这些年力量已经庞大到了让您不可思议的地步。

  这种武装敌人的事情从来都是边军的大忌,我们去干会被言官弹劾成筛子的,只能让陈琳这种人去干,朝廷才不会有意见,陛下才不会在心底猜疑。”

  云峥坐在苏洵的对面,给苏洵倒了一杯茶水又道:“你真的不考虑战后和我一起去海外逍遥度日?

  苏轼可是馋涎欲滴的准备一起出海去吊鲸鱼。”

  苏洵笑道:“他也去不了,老夫没死之前他想都不要想,离开了坚实的大地,去了烟波缥缈的海上,死了尸体都找不回来。魂魄归不了故乡,即便是海外有仙山,老夫也不稀罕。”

  云峥敲着桌子怒道:“大宋就是被你们迂腐的老家伙才给弄得毫无生气可言,知不知道,财富来自海上,危险也来自海上,那么一片广袤的空间不去利用,实在是太可惜了。

  陆地上有的产出,海里全有,陆地上没有的产出,海里也有……”

  “胡说八道,老夫就想吃口白菜,海里有吗?”

  “海白菜这种东西你没听说过……”

  和苏洵没办法说大海,一说大海,他就好像闻见了海腥味,一副要呕吐出来的感觉,按照他的想法,人,就该活在陆地上,就该一步一个脚印的踏踏实实的向前走,任何背离这个想法的思想都是异端,都应该被丢进火堆里烧死。

  没烧死云峥唯一的原因就是云峥在陆地上混的太差,如果不赶紧跑路,北征回来之后就会被全东京的人活活弄死,上天有好生之德,给云峥一条活路是必须的,所以,云家二少爷云钺,如今在海上大杀四方的没有一个人去关注一下。

  这也是士人的一致意见,毕竟云峥为大宋立下过汗马功劳,如果被大家在东京给弄死了,史书上不好写,既然他提出自己愿意去海上,那就去吧,顶着一个王爵的帽子在海上吓唬一下野人也不是不可以。

  “王安石要来军中了,帮助你调运军事物资和粮秣,你是怎么想的?”苏洵没有和云峥瞎扯海上的事情,开始说正事。

  “来了很好啊,王安石在京中受辱,陛下也看不下去了,继续让王安石留在京中,对他是一种煎熬。

  来西北很好啊,王安石的才能这一点不庸置疑,后勤官这个位置只要他来就是他的,我也放心。”

  苏洵见云峥不知可否,就知道云峥根本就不在乎王安石到来的政治意义,也不准备去思想那些奇怪的东西,只要王安石来了,就打算把他当成一个后勤官来用,对于王安石肩负的另一个监视使命,他根本就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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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弩炮和火炮

  回到房间之后,云峥的眉头就再一次凝结在一起,李清的行为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兰州的事情因为春哥儿的胡乱加入,变数很大。

  当初还以为春哥儿小蛮夫妇二人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小蛮,没想到事情和自己想的不一样,春哥儿这个家伙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骇胡儿确实毁掉了,不过这是在李清的有意识的配合之下毁掉的,李清不可能不知道富弼打骑兵会从兰州城经过。

  那么,这家伙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云峥是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是知道得有些晚,他之所以派遣精锐的京西军以及小蛮去兰州截杀骇胡儿,是为了赶走骇胡儿,让他们莫要成为富弼骑兵东进的阻碍,这个计划春哥儿,小蛮,陈树他们处理的很好,唯一可惜的是没有杀掉李清,李清宁愿眼看着骇胡儿被杀光,也没有选择参战,而是选择了转身就走,一刻都没有停歇。

  当云峥派遣的后续截杀李清的军队抵达兰州的时候,李清的驼队已经过了喀罗川,带着无数定制好的铁器回到了西夏国,于是,泼喜军的成立已经是不容阻挡的事情了。

  ↘在密谍司送来的情报之中,李清占据了很大的篇幅,这个祖籍就在西州的汉人,心中早就对大宋没有任何的归属感了,他和西夏的张家一样,只会认为自己建立的西夏国才是自己的祖国,想要他们对大宋网开一面,这根本就不可行。

  对于大宋而言,西夏这个割据西北贫瘠之地的撮尔小国,简直就是一个梦魇,好水川、定川寨几战下来。大宋军队溃不成军。在这些被收入教科书的经典战例的背后,离不开一个叫张元的汉人军师的谋划。这个去国离乡的怀才不遇者,终其一生的事业,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才干。

  云峥去西夏的时候此人已经病死,否则,在云峥的必杀名单上。此人甚至比李元昊还要靠前。

  云峥骨子里其实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他为自己的血统骄傲,尤其是当他从现代一下子飞跃到了宋朝之后,这种感觉一下子就变得更加明显,因此,即便是在青谊结鬼章自杀之后,他也只是感到悲哀,却没有多少的悲痛,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代表的情感却有云泥之别。

  云峥认为历史上出现的好多事情都是一种偶然事件,人为天地间之灵长,岂能常怀鸟气而枉自安顺?

  精英如此,凡人亦如此。匹夫之怒,有时仅仅是以头枪地,但有时也会长虹贯日。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所以他从不放过这种可能性。

  勃勃在辽东听说已经成为了一方诸侯。带着自己的军队四处劫掠辽国,听说辽国东京的勋贵只要听说海东青的大名。无不双股战战,这样的名声,即便是女真人中的大豪杰刻里钵都未曾拥有过。

  李清这个家伙实在是一个变数,当初在乱石坡,只不过是自己的剑下幽魂而已,没想到去了西边。竟然能够做到百战百胜,五年间,克雄城三百虽然这明显是西夏人在吹牛,但是三十座城池这家伙绝对是攻克过的。

  有些事情不论是春哥儿,还是小蛮。亦或是陈树,他们都不知晓,云峥也是在李清快要回国之时才弄明白李清到底在兰州城干了些什么。

  弩炮!

  这就是李清来兰州的所有目的,他到兰州不是为了治病,更加不是为了远离西夏国的政治纠纷,他来兰州唯一的目的就是准备扩大自己的权势,组建新式的军队泼喜军!

  当骇胡儿这种已经把**力量发挥到极致的军队依旧不能对一股宋军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之后,他就彻底的将骇胡儿投入到兰州城想看看这支军队到底能够对宋军造成多么大的打击。

  结果是令他失望的,宋军在街市上埋藏了火药,结果导致骇胡儿损失惨重,能活着回来的人马不过百数。

  从这一次试探中,他彻底的确定了,只要不改变自己部下的作战方式,无论何时遇到精锐的京西军,自己依旧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已经装备了大量火器的宋军,实在不是人力能够抵御的军队。

  对于火药弹的恐惧似乎已经铭刻在了李清的灵魂上,所以,他无时不刻不在寻找可以和床弩以及火药弹相抗衡的武器。

  终于,在一次攻打萨拉马罕城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一种新式的武器,尽管这种武器让他的部下损失惨重,他自己也差点死在这种武器之下,但是,这个发现却让他变得狂喜。

  而这个发现就是来自遥远黑拉(希腊)国的武器弩炮,这种弩炮和宋人用牛筋等带有弹性的物质组合起来的武器完全不同,而射程也要比宋人的扭式弩炮远得多,最让他称道的却是这种不亚于床弩射击的准确性。

  黑拉(希腊)人设计的弩炮带有坚固的支架,主梁置于支架之上,其前端两侧装有两具扭力弹簧组,每个弹簧组带动一只弩臂,弩臂末端连接弓弦,弓弦正中是容纳抛射物的编制网袋。

  横梁上侧带着燕尾长槽,一个带长导轨的滑块可以沿着长槽前后滑动,滑块的后断装着一套精巧的击发机构。

  可以方便的锁定和释放弓弦,横梁的末端装有绞盘,使用者可以通过扳动手柄,或者拖曳绳索使滑块移动。当弓弦向后拉开并被击发机构琐定的时,武器就处在待发状态。

  为了让操作绞盘不至于太费力,在横梁两侧设置了金属齿条,既能让开弓的工作不必一气呵成,又能调节武器的抛射力量,从而获得需要的射程。后来金属齿条被圆形棘轮代替,使操作更加简单可靠。

  为了赋予弩炮灵活的方向和仰角,他们为弩炮设计了可以自由转动的基座,但这并不是是世界上最早的万向节设计,东方的《墨子》上详细记载过转射机。

  有了这样一种利器,宋人的火药弹就无法威胁到自己的本阵,无论是射程和杀伤力,自己的弩炮和云峥的床弩都可以媲美,只要自己拥有大量的弩炮,云峥那种属于近战的武器火药弹就对自己形不成威胁。

  唯一让他头疼的就是弩炮上所需的金属齿条和棘轮这种东西在西夏根本就无法制造,即便是制造了,粗糙的金属冶炼工艺也让齿条和棘轮变得脆弱不堪,根本就无法使用。

  想用风磨铜来代替,当虞侯计算了所需的费用之后,李清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可笑的想法,有制造弩炮的那些钱,可以把宋军活活的压死。

  好在这些年大宋的金属冶炼工艺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环州那个地方,几乎成了金属交易的中心,于是拜托了一些和西夏交好的商贾,去环州定制了大量的铁质齿条和棘轮带来兰州交货,于是,也就有了李清兰州一行。

  对他来说那些精良的鹰巢出品的精美铁器零件,绝对比什么骇胡儿重要的太多了。

  李清读过翻译过来的西方书籍,其中对弩炮有这样的一段记录,他非常的感兴趣。

  在罗马人围攻耶路撒冷的战役中,犹太将领约瑟夫回忆说,和自己并肩站在城墙上的一位伙伴,竟然被一枚罗马弩炮发射的弹丸将头颅整个打飞!

  城里的一名孕妇则被一枚石弹击中,他腹内的胎儿被抛到了一百尺外!罗马人的巨型弩炮可以将一百三十丈外的敌人轰的溃不成军,他们发射的长矛可以将两个或三个排成密集队型的敌人一起钉在地上。

  除此之外,弩炮的精度也令人叹为观止,他们甚至能够反复命中同一地点,,曾经有过弩炮发射的长矛将前面已经命中的长矛劈成两片的记载,这样的东西绝对值得大规模的制造,李清对此已经陷入了绝对的疯狂。

  一想到李清的精密铁器零件来自鹰巢的精密铸造,云峥嘴里就苦的厉害,这些年随着环州煤炭业和铸造业的大力发展。那里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最严密的初级工业体系,而今,这些小工业的名声已经蜚声海外了,连李清都知道把自己制作不了的东西拿到那里去制造,而自己这些年却一直把那里给忽视掉了。

  云峥现在就很想知道,那些王八蛋在给敌人制造利器之前,有没有把火炮这种自己早就吩咐下去的东西给成批量的制造出来。

  李清想和自己这个未来人拼杀人武器,云峥不认为这个家伙有多少胜算,李清的行为就像是一只在林子里跳来跳去的猴子猛地学会了使用木棒这个武器之后,在向一个浑身穿着甲胄,面前放着一架已经架上铲子状的分尸弩的雄壮武士挑战,后果不用多想。

  之所以会在五台山多停留一天,就是为了等待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架真正的火炮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当战场之王火炮这种东西出现之后,任何冷兵器在它的面前都不过是过眼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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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战争之王

  云峥不是在为李清弄什么泼喜军发愁,而是在为李清竟然懂得去寻找研究新的作战武器而发愁。≥,

  上帝制造出亚当和夏娃的时候,这两个男女高兴地在伊甸园里光屁股跑来跑去的,谁都顾及不到羞耻这回事,活的没心没肺,饿了就吃,渴了就喝,时间到了就交配,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当一条蛇引诱夏娃吃下智慧苹果之后,满世界的麻烦这才接踵而来,因为知道了羞耻,所以就必须找东西把私处遮盖掉。

  因为能够辨别美丑,所以就要弄好多的首饰来装扮自己,因为发现别人家的老婆比自己家的漂亮,于是战争的雏形就出现了。

  最后上帝把他们撵出了伊甸园。

  连西方人崇拜的仁慈的上帝都看不下去的事情,云峥这个刻薄到骨子里人如何会放过李清这只会思考的猴子。

  之前所以要杀李清,为的就是要把李清这种可怕的思想掐死在萌芽状态,云峥非常相信一点吗,人类大部分的科技都是来自战争,是战争这个怪兽将人类的科技一步步的推到顶峰的。

  一旦科技战争的萌芽一出来,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长成参天大树,它的根甚至会向土里钻进去一百丈,那个时候再想斩草除根不过是一个念想而已,而人类战争的机器已经轰隆隆的驶向远方。

  陈琳回来了,风尘仆仆的,专门在云峥的面前亲自抖动自己的披风,把一间干净的屋子弄得灰尘满天。

  “行了,知道你劳苦,就不用在我面前继续显摆你的劳苦了。先喝口水说说郭恩那个家伙靠不靠谱?”

  云峥把一杯沾了一层尘土的水递给陈琳。

  陈琳夹手夺过水杯子,倒掉里面的水,洗涮了茶杯之后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道:“老夫觉得你把水面上的尘土换成砒霜比较好一点,这样的话,老夫就不会碍你的事情了。”

  云峥笑道:“不成,我弄死你。陛下就会想办法弄死我,你已经是耄耋老头,我还青春年少,一命换一命我亏大了。”

  陈琳喝了一大口水怒道:“明知道老夫已经是耄耋之年,你还要老夫一日夜间奔行一百六十余里?”

  云峥撇下手里的军报笑道:“没法子,武装敌人这种事你不去谁去?郭恩这段时间以来已经做了不少的事情,连自己的西夏小妾都送给委哥宁令泄欲了,这么重的赌注都放下去了,我们要是随便派一个人去。郭恩该多失望啊,做人家大帅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寒了将士们的心。”

  陈琳哈哈笑道:“你其实应该说这事你根本就干不了,武装敌人这种事情乃是大忌,送出去的都是民脂民膏,你送会被人家说你图谋不轨,老夫这个阴人送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云峥挥手让猴子给刚刚洗漱了一下的陈琳端来饭食,让他立刻吃饭,吃过饭之后还要商讨怎么应对委哥宁令这个意外。

  陈琳很明显非常的饥饿。一口气吃完两大碗白饭,一大盆菜汤也吃的干干净净。最后拍拍自己的肚皮道:“还是这样吃饭痛快,这身体啊,就不能娇惯,以前在宫中的时候,每天山珍海味的,却把人养的病恹恹的。吃什么都提不起胃口。

  不像现在,粗茶淡饭的却让老夫吃的香甜,精神也好。”

  “既然精神好,那就多活些时日,北伐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需要我们耗空契丹人的国力,最后让他们百十年里没有任何可以反攻的机会,燕云十六州才算是真正落到我们手里了,因此,这一战的时间会非常的长,你要做好准备。”

  听云峥这样讲,陈琳的面色有些沉重,知道他在说自己殉葬皇帝的事情,这件事是自己一生的追求,不可能放过的,即便是这段时间在军中效命,让他有了几分生气,也不过是几分而已。

  陈琳不想说这个话题,端起茶碗漱口之后道:“郭恩的离间计已经基本见效,委哥宁令事实上已经是无路可走,他的军中不但军粮奇缺,更加要命的是军中所有战备物资,全部都是十年前的,早就残破不堪,不管是辽国的萧打虎,还是河曲的郎坦,都有一口吞灭委哥宁令的意思。

  只不过郎坦是很不要脸的想要军功,萧打虎不过是想要一些牧奴而已,大帅要做什么必须尽快下手,否则,委哥宁令这个人就要死掉了。”

  “委哥宁令的家眷除掉了没有?”

  “密谍司已经在进行中,按照大帅吩咐的那样,把线索引向没藏讹庞,另外,右厢朝顺军司的将领家眷也在诛除之列,西夏人中有我们的死间,这件事一定会办妥当的。”

  说这种灭人全家的阴私事情,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如今,昏暗的烛光下只有云峥和陈琳两人而已,至于站立在房间两侧的高大佛像,在明灭的烛光下,显得神色多变,阴晴不定的样子似乎在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身边的这两个人弄一道雷电下来弄死。

  “说到底还是我大宋周边的环境过于恶劣了,别的朝代只要对付一个强大的胡虏就好,偏偏我大宋却要面对两个甚至更多的胡虏,还他娘的一个比一个强大,害的我们只能躲在暗处用阴谋诡计伤害人。”

  云峥和大宋最大的密谍头子坐在一起商量这种事总是有些别扭,不由自主的把这种阴私事情往大环境上推,似乎这样他的心情会好一些。

  陈琳嘿嘿笑道:“少把丧天良的事情往我大宋的头上推,这些年这种事情我不信你没干过。

  别的不说,光是燕州一带那些辽国汉人兵将的家眷死伤惨重这件事,你绝对是罪责难逃,还有郭恒川家族被灭族一事,你也不要说和你无关。

  狄青还干不出这种事,郭家惨案我的属下可是亲眼目睹的,原本他们去那里的目的也是为了杀人,没想到却被另外一伙人抢了先,杀的那个惨哟,老夫都不忍心转述,从刚出生的婴孩到八十岁的老妇,堪称鸡犬不留,杀了人还放了一把火烧掉了房子,大火整整烧了一夜,火龙队都救不过来,眼看着五进的院子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不但他们家被烧了,连累那条街都被烧了一半。”

  云峥抽抽鼻子道:“真的不是我干的。”

  陈琳嘿了一声道:“那就是老夫的前任干的,你是将军,自然不能干这些事情,也没有理由干这些事情,但是监军就难说了,比如老夫这次干的事情,一般都是监军干的,但是啊,你千万莫要说你什么都不知道。”

  “你知道的,我这人为了胜利向来是不择手段的。”

  云峥的解释有些苍白无力。

  陈琳嘿嘿笑道:“没有责备你的意思,你是大帅,老夫是监军,大帅的职责就是大胜仗,监军的职责就是监视大帅不要打败仗,所以,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只要是敌人,你尽管交到老夫手里,老夫没儿没女,不怕老天报应,只要北征能够大胜,老夫即便是被千夫所指又如何。”

  陈琳说着话就离开了云峥的房间,路过塑像的时候还不忘记向塑像合手施礼,步子走的虽然慢,却非常的稳当。

  对这个把生命都准备献祭给大宋王朝的老太监,云峥是真正的无话可说,听说他进宫被阉割的时候还不过是一个孩子,是被权贵买来之后当做礼物献给皇帝的,一刀之后此生就与幸福无缘。

  不过很明显,这家伙找到了另外一条名垂史册的路子,那就是把自己当做祭品奉献给大宋王朝。

  不论此人的心性如何,对于他的忠诚,没有人有资格站出来指责,他是人群里面最纯粹的一类人,爱的热烈,奉献的赤诚。

  三更天的时候,云峥依旧没有睡觉,他依旧在等待他的火炮出现,军报上说昨日会到达,已经晚了三个时辰了。

  按照军法误期者当斩,不过云峥并不打算拿这些人问罪,沉重的火炮运输,这恐怕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能运过来就算不错了,一千三百斤重的家伙,想要在大宋如今松软不堪的道路上前进,一定不会太容易的。

  晚上巡夜的和尚敲响了云板,一共响了四次,云峥侧耳听听门外的动静,看样子火炮还是没有来,打了一个哈欠,脱掉鞋子就上了云床,看样子火炮今晚大概不会来了。

  刚刚睡下不久,云峥在睡梦中听得外面人叫马嘶的嘈杂不堪,揉揉眼睛刚刚坐起来,大门就被猴子一把推开了,在白色的灯笼底下,那家伙的眼睛似乎都是红色的。

  “侯爷,来了,三尊,大家伙!”

  云峥浑身打了一个激灵,睡意顿时就没了,顾不上穿衣服,穿着里衣赤着脚就出了门,猴子抱着衣裳和鞋子,在后面紧紧地追赶,他从来没有见过侯爷这样失态过。

  云峥奔出寺庙大门,就看见在在火把辉映下的三门火炮,黑黝黝的闪着金属特有的寒光。

  云峥上前拍着结实的炮口笑道:“老天保佑,这东西终于给弄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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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看不起战争之王的人

  猴子见云峥停在三个奇怪的大铁管子旁边,扶着铁管子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神情很是激动,宛如新妇人看到了远归的丈夫,就差两眼流泪了。

  趁着这个机会,他连忙把大帅的脚丫子提起来,把那双懒汉鞋给套上,袜子就算了,人太多,被大家盯着看大帅换袜子就不好了。

  云峥把手探进炮筒子里面抚摸,结果发现里面非常的平整,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粗糙。

  炮管的圆度也很好,一丈多长的炮身上看不到一个沙眼,拿手拍拍炮筒子,发出啪啪的声音,一寸多厚的管壁很是厚实,一看就知道这东西非常的结实。

  “试过没有?”云峥回头瞅一眼专门来送大炮的孙节。

  孙节乃是甲子营的人,是第一批去鹰巢的老人,以前的时候一直负责甲子营眷属的安置,轻易不离开鹰巢,这一次前来雁门关,是因为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押运这三个东西,只好自己带人走一遭。

  “回将主的话,还没有。”

  云峥皱眉道:“为什么不试验一下,我记得相匹配的弹丸,早就研制出来了。”

  孙节呐呐了半天才道:“二公子……”

  云峥恍然大悟道:“你是说云钺没让你们试验?”

  孙节难堪的道:“这种东西咱们的冶铁厂总共铸造了五门,二公子去了鹰巢之后,把这五门炮都给带到山里去了,回来之后,就让小的把这三门炮给将主送过来。他带着另外两门炮去了登州。”

  云峥抬头瞅瞅四周,发现围拢在自己身边的全是甲子营的老人手,没有泄密的担忧,就笑道:“既然云钺不让你们试验,也是为你们好。免得在鹰巢那个人多嘴杂的地方泄露了军机。

  孙节,你来说说,这东西铸造起来麻烦吗?有没有按照我要求的那样铸造?中间出问题了没有?”

  孙节惨笑一声道:”回将主的话,为了这五门炮,冶铁厂伤残了四人,因为是整体泥范铸造。一千一百余斤的铁水要一次注进泥范,稍有偏差铁水炸膛乃是常事。

  自从接到将主的军令,冶铁厂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干别的,仅仅铸造这些东西就制作了六十三个泥范,最后成功者只有三十四具。经过筛选,除掉有沙眼气泡的废品,勉强能够看得过眼的只有这五具。

  从京师来的铸造妙手加上咱们冶铁厂的大匠三百余人不眠不休,也只能造出这么五具炮管……”

  听了孙节的诉苦,云峥笑吟吟的道:“很不错了,废了些银钱算不得什么,只要能把这些东西造出来就是大功一件,我自然会论功行赏的。只是需要你们以后制造出更多的这种东西出来。”

  孙节瞅瞅周围,小声的在云峥耳边道:“弄不成了,二公子把冶铁厂也搬到登州去了。鹰巢的大匠,东京来的铸造妙手一个不留的全部带走了,说是要在野驴岛上重新建造作坊。”

  云峥摇头笑一下,也不在意,现在的云钺和以前的云钺不同,他现在更加注重海上的建设。云家将来是要在海上安身立命的,海上作战没有比火炮更加犀利的武器了。

  想想都是这样。当别的海盗还停留在你追我敢,然后嘴里咬着刀子跳船作战的阶段。云家的船队已经能够隔着一两里地远的距离开始攻击人家了,有了火炮这个武器,云家在海上不可能有什么对手。

  中国是火炮的故乡,这一点云峥很清楚,是火药的出现才催生了这个东西,大宋的火药武器出现了很多,不过在云峥眼中,那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吓唬人的成分多于实际运用。

  突火枪云峥见过,这东西被好多军兵当做暗器来使唤,就像一支大号的烟火,喷出来的火花根本就没有多少目的性,因为铸造工艺的跟不上,炸伤自己的次数远比烧伤敌人的次数多。

  大宋军中,好多人都有一些自己家传的秘密武器,突火枪就是其中的一种,使用这种东西的家伙,在战争最紧张的时候才拿出来,当宝贝拿出来的时候却打乱了军阵的结构,更何况这东西有时候拿在手里都会爆炸,不但伤不了敌人,有时候还会连累自家兄弟,因此云峥军中严禁军士自己武装自己。

  很多时候云峥都想不通,明明突火枪这种最简陋的前装滑膛炮明明已经出现了,为什么就没有人下大力气去研究这东西,以至于后来的人还要去使用所谓的红夷大炮。

  再后来还让人家在海岸上架上几门大炮就轻易地轰开了国门。

  云峥以为,这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事情要严厉的禁止。

  现代火炮是从中国古代发明的抛石机发展而来。

  抛石机也叫发石车。它的结构十分简单,在一个木架上做一横轴,并在轴与横轴中间穿插一根长杆,杆的一端系着一个装石块的皮窠,另一端系着几十条或百余条绳索。使用时,将石块放入皮窠,一声令下,众人齐拉绳索,皮窠的石块便飞也似地抛出。

  抛石机最早用于战争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据《三国志.魏书》记载,官渡之战时,曹操曾使用抛石机攻破了袁绍的营垒,从而大获全胜。

  汉至唐期间,尽管抛石机在作战中的运用逐渐增多,但规模一般较小。唐代时期,抛石机越做越大,有的需一二百人拉绳,才能将巨石抛出,每石能击毙数人。

  唐朝中页的时候,火药的发明使抛石机的发展发生了质的飞跃。

  直到大宋开始之后,火药才被大规模的运用在军事领域,抛石机便由抛石变为抛火球。火球又称火药弹。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炸死人,而是为了烧死人,效率底下的令人发指。

  直到云峥改良了火药配方之后,火药伤人的方式从燃烧变成了爆炸,杀人的效率猛增了何止十倍。

  后装炮当然先进,轰击的效率也高,但是云峥现在没本事造出那种炮,只能把最古老的红夷大炮拿出来充充数,现在只能发射实心弹,铁砂,或者链弹,拿这种大炮去对付骑兵根本就是扯淡,两军对垒之下,骑兵几个呼吸就会杀到面前,而这种大炮两分钟左右才能发射一枚炮弹,要是指望这东西去对付辽国或者西夏骑兵,纯粹是在找死。

  一枚炮弹飞出去之后,炮兵要赶紧往炮筒里灌水,然后用拖把一样的东西清理炮膛,然后再填装火药,在炮眼里塞火绳,捣结实,再把实心的弹丸塞进去,最后再点燃火药绳子,慢慢地等药捻子着完……等这一切都干完之后,骑兵的刀片子早就砍到脑袋上来了。

  云峥之所以要造这样的东西,根本就是为了攻城,只要把这东西推到城门边上,瞄准了,十几斤重的弹丸以排山倒海般的力量击打在城门上,再结实的城门也扛不住几发这样的炮弹轰击。

  陈琳也披上衣服出来了,面对这三尊沉重的不像话的东西实在是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处,这一次云峥大军兵出代县雁门关之后,要的是快速切断辽国东西的联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辽国西京,然后一路向东进兵,最后在古北口一带截击辽国中京道过来的援军,要是带上这么重的三个铁疙瘩,还怎么保持快速行军?

  云峥的一口白牙在夜色中显得格外醒目,不等陈琳发问,他就笑着对陈琳道:“别看这东西笨重,但是这东西却是攻城拔寨的利器,即便是路上因为带着它速度会慢一点,但是这一路上我们至少要攻破七座坚城,有了这东西,攻城拔寨不在话下。”

  陈琳也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东西,实在是想不出来这东西该怎么用,见云峥好像并没有给自己介绍这东西的用法,就皱眉道:“军机转瞬即逝,要是因为带着这东西拖慢了行程,老夫不会帮你去给中枢以及陛下解释。”

  云峥第一次见到敢轻视战争之神的人,笑着对陈琳道:“等你见识过这东西的威力之后,我保证你睡觉都想搂着他。”

  陈琳嘿嘿笑道:“如果真是这样,老夫拭目以待,此战乃是堂堂正正之师的对碰,老夫不愿意你因为这些小伎俩,导致大军作战失败!”

  云峥哈哈大笑道:“老陈琳,你不过是一介监军而已,一辈子都没有上过战场,现在左一个军机,右一个军略的,你确定你明白你现在说的东西?只要我没有在战场上拔腿就跑,你就好好的站在一边看我攻城拔寨,拿来这么些废话!”

  云峥的话说的很无礼,陈琳却并不生气,老家伙对于云峥总想激怒他这件事根本就不在乎,在他看来,只要云峥老老实实的上了战场,帮助大宋打赢这场百年之战,其余的他都不在乎,对一个为了大宋王朝连命都要的人来说,除了胜利,其余都是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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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天上人间

  一支军队中不能有两个声音,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把军队比作一个人,你可以是耳朵,可以是手臂,可以是大腿,但是唯一不能成为的就是大脑,一个身体只能由一个大脑来掌握。

  如果有两个声音去命令身体行动,那么,这个人只能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两个大脑即便是再聪慧,最后的结局也只能是悲剧性的。

  云峥很尊敬陈琳,但是不代表陈琳可以代替自己发布命令,或者作出什么决定,京西军军法的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

  在军事行动中,云峥一般不允许军士有自己的意见,有时候军士的意见即便是正确的,如果自己错的不是很离谱,他也不会允许军士对自己的命令作出修改,除非自己改正。

  大炮既然运回来了,自己也看到了,那么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打了一个呵欠,朝孙节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带着炮车去军营休息了,大军的火头军已经开始埋锅造饭了,再过一个时辰,大军开始吃早饭,而后就要拔营启程,下一站,就该是代县雁门关了。

  还能睡一个时辰,云峥自然是要回去睡觉的,五年的养尊处优让他的身体变得衰弱起来,骑着大青马走上百十里路,整个身体就像是散架了一般,? 必须抓紧任何一个休息的机会。

  “大帅,您弄来的铁疙瘩是干什么用的?”

  “大帅,您说说啊,这个铁筒子到底是哪来干什么的?憨牛说这东西是拿来辟邪的,我说不是,他非要和我争论……”

  “滚!”

  被骚扰的烦不胜烦的云峥躺在床上的时候,猴子依旧上蹿下跳的追问。只能喝骂一声让他赶紧滚。

  军营中的起床号比寺庙里的木鱼声响的晚一些,云峥是听着木鱼声睡觉的,不知怎么的,木鱼的声音最后竟然变成了雨点击打大地的声音。

  起床之后才发现,真的下雨了,好在雨下的不大。云峥抬头瞅瞅灰暗的天空,到底没有下达全军休息的军令,依旧按照早先的安排继续行军。

  秋日的雨带着丝丝的寒气,军士们裹紧了身上的雨披,背着自己的战甲牵着骡马继续前行。

  五台山的雨,再加上这里的风,加剧了山中的寒意,只有漫山的红叶似乎变得更加鲜艳,人说漫山火奇景。就是这样来的。

  云峥对自己手下的这支军队非常的满意,质朴的宋人,在将军的命令之下,只知道习惯性地服从,三十余里的盘山路走的如同一条蛟龙,一半还在山下,先头队伍已经钻到了云雾之上。

  盘山路的旁边就是深沟,虽然不是非常的险峻。但是如果滚落下去一样的会要人命。

  大青马跟着云峥已经十余年了,到了现在。早就老的成精了,驮着云峥走在山路上如履平地,雨水已经打湿了云峥的披风,水滴顺着头盔的边沿滴滴答答的掉在披风上,然后就渗进铠甲里面,即便是铠甲里面有一层厚厚的棉垫子。云峥依旧觉得寒入骨髓。

  随着山路的升高,云峥也走进了半山上的云雾里,走到这里才发现云层很薄,下半身处在湿漉漉的云雾里,而上半身却似乎处在另一片时空里。头顶上依旧有云彩,依旧是乌云满天,不过这场雨似乎是分成两半截来下的,上半身淋的雨很小,而下半身淋的雨却比较大。

  时间已经到了正午,军侯请令,是否全军歇息一下,吃一点热食,如果再这样冷冰冰的走下去,军卒和牲口一定会生病的。

  面对这样的环境,京西军早就习以为常了,当军侯扯着嗓子呼喊全军休息的时候,湿滑的盘山路上顿时就被油布雨披遮盖的严严实实。

  几杆长矛挑着几件油布雨披就成了一座小小的帐篷,火头军忙着点火烧水,水的来源就是山上的小溪,京西军中的不允许喝生水,必须煮沸之后才能饮用。

  今日的午餐就是炒面,这东西是把麦子炒熟之后磨成的粉,作为军粮这明显是不够的,这些炒面里面添加了牛油和盐巴,如果硬要说军官的炒面和军士的炒面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军官的炒面里面添加了很多的干果和果干,还被分成甜的和咸的,吃腻一种口味的炒面之后可以换着吃。

  炒面是一种非常方便的军粮,火头军们只需要烧开一大锅的水,喜欢喝面糊糊的军卒就在开水里面少放一点炒面,人腾腾的喝完之后全身暖和,如果肚子还饿,再来一块干饼,就万事大吉。

  云峥吃炒面吃的有点像吐蕃人,他在炒面里面添加了不多的开水,拿手捏成团子,一块块的吃了下去,就像吐蕃人吃糌粑一样。

  陈琳吃不惯炒面里的牛油,端着一大碗稀糊糊的面汤发愣,这样的行军粮食他还是第一次吃,以前的时候,不论走在那里都有地方官接应,至少吃食不缺,如今走进了山里,京西军只能自己吃自己。

  王安石可就安然的太多了,这个连鱼食都能吃进去的家伙,学着云峥的样子把炒面捏成一块一块的吃,而且吃的非常香甜,身为大将军衙门里的督粮官,这些天他一直都在和辎重队走在一起,来前军用饭还是第一次,平日里,他躲在军帐里根本就不出来。

  猴子端来了一碗面条,热气腾腾的,才进来一股浓郁的葱花香味就扑鼻而来,开样子香油没有少放。

  猴子把面条给了陈琳,想把程琳碗里的炒面糊糊接过来,发愣的陈琳一下子醒了过来,皱着眉头看着那一碗香喷喷的面条道:“老夫身为监军,自当与将士同甘苦……”

  云峥不耐烦的道:“赶紧吃吧,与将士同甘苦是我的责任,你是监军,只要负责养的白白胖胖的在后面待着就成。”

  陈琳的一张脸立刻就垮下来了,张嘴道:“难道监军都是你说的那么不堪吗?”

  云峥摇头道:“这里面有一个道理,越是无能的监军,就越是一个好监军,李常充任京西军监军的时候,对于自己不懂的军阵从来都不多嘴,但是属于自己权限内的权责却死捏着不放,所以,他是京西军最合适的监军人选。”

  陈琳嘿嘿笑道:“想要老夫和李常一般苟且,你是在做梦!”

  这个老家伙嘴上说的坚决,但是手却抓住了猴子送来的白面条,吃的非常香甜。

  对他,云峥已经是无话可说了,端起自己的糌粑碗朝王安石举一下,看过来的王安石也端起自己的饭碗,遥遥的和云峥的饭碗碰一下,然后两人就继续开吃。

  陈琳来云峥这里的时候从来不带随从,他从京中带来的宦官以及皇宫侍卫不下三百人。不像王安石就带了一老一少两位仆人。

  对于军中的这两位位高权重的怪人,云峥本来很想敬而远之的,无奈三个人都在一个锅里面搅马勺,想要避开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只要走在险路上,按照军规,三人是不能聚在一起的,这是为了保证军队中三个最大的首脑不至于被意外或者敌人一锅端掉。

  当然,这是京西军的军规,不论是陈琳和王安石两个人似乎都不愿意遵守,尤其是陈琳,只要云峥离开他的视线范围,他就紧张。

  吃过饭休整了半个时辰,大军继续翻山,想要好好的扎营,只有到了山的另外一边才成。

  雨在断断续续的下着,人却到了山顶,烟雨蒙蒙的五台山笼罩在雨雾里,像极了一副泼墨山水画,只是多了山脚处的红叶未免有些破坏意境。大青马似乎对山顶的景致非常的满意,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王安石的战马也停在一边,见云峥似乎在思索,遂笑道:“云侯向来都是我大宋的诗赋大家,如今见此盛景,难道不赋诗一首吗?”

  云峥略一思索张嘴道:“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山,倒海翻江卷巨澜。奔腾急,万马战犹酣。山,刺破青天锷未残。天欲堕,赖以拄其间。”

  王安石笑道:“这三首十六字令倒是颇有些意味,和现在的场景倒是极为贴切,云侯乃是我大宋柱石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就不用专门在小令里面说出来吧?”

  云峥笑道:“我口中的柱石可不是我自己,大宋的柱石只能是大宋百姓自己,这年月靠山山倒,靠人人走,没一样是能靠的住的,所以啊,不论干什么事情,还是依靠自己好一些。”

  王安石笑道:“云侯说的极是,老夫当日枯立于樊楼之下,臭鸡蛋,烂果子扑面而来的时候,确实只能依靠自己牢牢地站住,否则就会被别人打倒。

  那一日也唯有云侯仗义相助,那一脚的恩情,容我王安石后报。”

  云峥摇手道:“你站在樊楼下面的那声咆哮,确实让我心酸,不过看到你的变法却又让我怒火中烧,因此,你被人家丢菜叶子,烂鸡蛋的时候我是窃喜的。

  如果没有那个草包最后那些欺人太甚的废话,那一日其实我的心情很好啊。”

  王安石也不恼怒,接着笑道:“云侯既然早就打定了主意要远遁海外,老夫变法与否与你何干,几两银子的事情,难道也值得云侯恼怒?莫非云侯改主意不走了?”

  云峥大笑道:“在这里说话小心些,这里距离昊天大帝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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